《临安城美食录》   作者:闻笛解酒   文案:   林稚一朝穿越,成为临安三无人员,没钱没房没身份,为了谋生只好干起老本行。   于是,一家名叫“林氏食铺”的小饭馆悄然出世——   滴酥鲍螺甜香不腻,乳糖圆子绵软可口;   蟹黄包子用筷子一戳,热乎乎的汤汁流出来;   乌鱼子抹上米酒,平底锅里煎一煎,又软又糯又弹牙;   冰雪冷元子用蜂蜜拌匀,加水团成小团子,冰凉香甜……   食客们:“真香!”   *   众人皆知,大理寺少卿孟琼舟虽生得俊美至极,性子却冷冷淡淡,还患有厌食症。   可后来人们却发现,这位孟少卿不仅总在林氏食铺吃饭,还经常帮店老板洗碗……   对此孟琼舟表示:帮老婆洗个碗怎么了?   人美心善超会做饭温柔受x高贵冷艳不爱吃饭闷骚攻,1v1HE   食用指南:   ①受圣父,吃不下慎入;会有角色单角头受   ②仿宋,半架空,内含大量私设,婉拒考据及各种写作指导   ③攻虽然有厌食症但是身体强壮   ④除攻受以外全员直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种田文 美食 市井生活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稚,孟琼舟 ┃ 配角:好多人 ┃ 其它:   一句话简介:吃饭赚钱谈恋爱   立意:认真生活,传递积极向上正能量 第1章 那种生意   清晨,天色将亮未亮。尚未完全升起的日头半明半暗隐映在云间,淡淡的橙红,像一块流心奶黄月饼。   流心奶黄月饼,用大量软化黄油加糖粉搅打,做出来的月饼皮子浓郁酥香,中间的奶黄馅儿更是口感带沙、绵密细腻,要是在微波炉里叮一下,蛋黄热乎乎地流出来,味道更佳。   可惜这里没有微波炉,甚至也没有月饼。   林稚微微叹口气,掂了掂肩上的包袱,继续沿着十里天街一路向南。   一路上,临安城花天锦地的风貌尽收眼底。   青墙黛瓦的民居分布在州桥两侧,鳞次栉比,商家店铺也多了起来。   大街东侧接连有鱼市、肉市、金银铺、彩帛铺、漆器铺,琳琅满目;西侧则有羹店、酒店、香药铺、珠子铺、果子行等,五光十色,光怪陆离。   “磨剪子哟——”   卖剪子的货郎摩挲着手上的两块铁板子,“当当”敲得起劲,配上一把好嗓子可劲儿吆喝,声音传到深宅大院,很快就来了生意。   同样的道理,卖百货的,摇着拨浪鼓,唱着货郎歌;卖糖果的,箫声为记;卖酒的,吹着玉笙,拨着管弦;卖鱼的,卖肉的,卖油的,补锅的……吆喝之外,各有相配的乐器声。①真真是乱花渐欲迷人眼。   不过这些暂时都和林稚没什么关系。   当务之急,他需要找到一处价格实惠的住处暂作歇脚——关键是价格实惠。   不知走了多久,他在街道尽头的一座客舍前停住脚步,“吱呀”一声推开了门,待看清舍内景色时,不由得一愣。   无论是墙壁还是褪了色的廊柱,甚至是稍平整些的假山石头,到处都写满了长长短短的诗句。   五言、七言、词、百字令,还有几句用来凑数、不讲究平仄对仗的打油诗。   反应过来,林稚哑然失笑——这可能就是宋朝独有的人文风情吧。说不定,上面还有某位他前世久仰已久的名家亲自题写的真迹。   念头刚转到这里,便听到有人问话:“客官,是打尖儿还是住店?”   林稚那抹没来得及散去的笑容还挂在嘴边,扭头答道:“住店。”   捕捉到这缕甜丝丝的笑意,老板娘居然有几分感动:好久没见过如此标致的小郎君了!   不得不说,林稚生了副十分讨喜的长相。   白净小巧的脸上,长长的睫毛宛如鸦羽,一双大眼睛黑白分明,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漂亮的小伙子谁不喜欢?四十来岁的老板娘把扫帚搁置一旁,笑盈盈地迎上来,“小郎君打算住几天?咱家店多住多优惠的。”   想了想包裹里为数不多的银钱,林稚道:“先住半月。若是要续住的话……我再提前告诉您。”他现在身上所有的钱,加起来最多只够他住二十天。   “好说好说!”半月小住对见多识广的老板娘来说实在不是一笔大生意,但她丝毫不在意,笑着说:“小郎君莫要如此客气,我啊,姓赵,家中排二,你便叫我二娘吧。”   林稚从善如流:“赵二娘。”说着便把一样物什推过去,“这是我的公凭,请您过目。”   宋朝的公凭类似于后世的身份证,行走江湖,没了它可不行。   赵二娘原本没想细究这个,没想到林稚如此懂事明理,又看他身上衣着虽不华贵却也干净讲究,估摸是个来体验生活的小公子,越发对他心生喜爱,接过公凭随手一翻——然后脸上的表情就僵住了。   白纸黑字,“慈幼局”那三个大字实在有些显眼。   临安城内,朝廷创办了许多专门收养弃婴的儿童福利院,名叫慈幼局。政府出钱雇奶妈哺育,每月发放粮食和衣服,直到将这些可怜的孩子养大成人,然后让其自觅生路。②   赵二娘前几年曾路过慈幼局一次,对那扇略微掉漆的朱红色大门很有印象。   “才二十岁,这小郎君真是可怜……“联想到自己在外做工的儿子,她心中感慨,继续往下看,在看到林稚的名字时突然顿住。   姓林,又是在慈幼局长大……只怕多半和那位有点关系。心中的叹息更甚:“多知事明理的孩子,可惜这辈子就这么毁了。”   赵二娘收回目光,装作自己没看出端倪,不动声色笑道:“‘韶颜稚齿’,小郎君的名字起得好啊。”   林稚也笑:“谢谢二娘。”   这句夸奖他确实受得起。前世他在毕业典礼上喝多了,再一睁眼,就成了一千多年前与自己同名同姓的罪臣之子。   原身的父亲林政威是前任太傅,位高权重,因意图谋反而被抄家,官家感念幼子年岁尚小,便放其一条生路,安置于慈幼局。   可惜原身身娇肉贵,受不住清贫生活的磋磨,十岁那年便撒手人寰,换成了林稚这个倒霉蛋。   这具身体太弱,在他的有意调养下才好了不少,但还是在慈幼局多养了一年多才出来谋生。   距离他初到异朝,已经过去整整十年了。   “林小郎君,跟你介绍一下,咱家店里的客舍分为两种,一种带小厨房,一种不带,相应的价钱嘛也有所不同,带小厨房的要稍贵一些。你打算住哪个?”   从纷繁往事回过神来,林稚眼睛一亮,半点没犹豫:“要一间带小厨房的。”   带小厨房的屋子租金稍贵,但可以自己买食材生火做饭,总算账下来,还是比一日三餐在外买吃食要划算不少。   付过银钱,赵二娘带他去看房间。   屋子不大,拾掇得很干净,再加上那间解决了眼前燃眉之急的小厨房,林稚觉得很满意。   赵二娘走后,他卸下肩膀上的包袱,简单收拾一番过后,出门买些东西。   正值中午,小小的旅店迎来了今日第一波客流高峰,店内没有其他小厮,赵二娘前头排起了不长不短的队伍,她正握着笔,挨个给客人们登记入住。冲她略一点头,林稚转身走出去。   正午的临安城更是热闹非凡,不说别的,光是小吃摊就多了起来,熬肉、干脯、鳝鱼包子,还有旋煎羊白肠、抹脏红丝、盘兔、辣脚子、姜辣萝卜……   听慈幼局的李局长说,若是在夏天,还能吃到清凉的砂糖冰雪、冷元子、水晶皂儿、生淹水木瓜,等等。   林稚成功地把自己看饿了。   正好路过一个卖羊肉馒头的小贩,他斥五文巨资买下一个,拿在手里边吃边转悠。   本朝人的饮食概念自成一派,把馒头称作“炊饼”,把烧饼称作“胡饼”,把饺子称作“馄饨”,他现在手里拿着的这个,其实就是后世的包子。   林稚刚穿过来时在称呼上闹了不少笑话,害得他好长一段时间不敢随意开口,生怕又说错什么,叫人看出壳子里面已经换了人。   好在和他一起生活的人,都是一些比年仅十岁的他还要小的小豆丁,和他们的童言无忌相比,他那些口误就算不得什么了。   转转悠悠,来到一处猪肉摊,林稚问:“请问猪肉怎么卖?”   卖猪肉的是个皮肤黝黑的年轻小伙儿,正聚精会神地翻看手中的话本,那副专注的模样,让林稚联想到前世随处可见玩手机的低头族们。   小贩头也不抬地道:“三十文一斤。”   在本朝,一斤算十六两。如此平摊下来,一两猪肉还不到两文钱。林稚想了想:“麻烦给我来半斤。”   本朝人并不爱吃猪肉,就连大名鼎鼎的苏东坡先生都曾言:“黄州好猪肉,价贱如粪土。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   再加上朝廷严令禁止宰杀耕牛的政策,羊肉成为本朝的肉类至尊,成为招待宾客的上乘之物,猪肉却是无人问津。   林稚倒是不挑,猪肉牛肉羊肉都可入口,来买猪肉不过是因为价格便宜。   一听他只买半斤,小贩漫不经心放下手中话本,抬起头时却愣了一愣,好几秒后才拿刀切起猪肉。   他边切猪肉边寻思:“这人长得挺好看,却啃着馒头,又买了最便宜的肉,还只买半斤,估计家境不是太好,不如……”   切完猪肉,拿出一截细绳扎紧捆好,小贩将肉推过去,半是好心半是轻佻地建议:“这位小郎君,有没有想过做那种生意?来钱快。”   林稚正专心致志学习他庖丁解牛的手法,冷不防被这么一问,一时没反应过来,眼睛里透露出迷茫:“什么生意?”   作者有话要说:   ①《活在大宋》   ②参考百度百科   食用指南:   ①受圣父,吃不下慎入;会有角色单角头受   ②仿宋,半架空,内含大量私设,婉拒考据及各种写作指导   ③攻虽然有厌食症但是身体很强壮   ④除攻受以外全员直   关于年龄问题的一个补丁:受十岁穿来,私设十八岁成年可出局(没查到确切资料慈幼局养到成年是多大,但宋朝福利制度相当完善,以及jj未成年不能谈恋爱),受多养了一年多,四舍五入是二十岁。   给下本《我给反派当师尊》打个小广告,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戳进专栏看看=3=   容流微穿书了,穿成一本仙侠文的早死师尊,徒弟是未来的大反派慕雨。   按照剧情,他在收徒当晚就会暴毙而亡,成为世人指摘反派是天煞孤星的证词,以及反派黑化之路上的垫脚石。   妥妥的炮灰!   然而他穿来时剧情已崩,本该死在男主手下的反派慕雨一脸狂恣,手持神兵即将灭世。   而他的任务是回到过去,除掉反派。   容流微:杀了就行?好说。   看到跌坐在地、满身伤痕泥泞的少年,容流微一剑……   斩断了缚在少年身上的绳索。   小可怜,先带回家洗干净养养再说。   *   这一养就是三年。   慕雨一改灭世那日阴鸷狂妄的模样,每天修炼打怪,尽管偶尔有些不听话,但不失为一个正直勇敢的好青年。   容流微:这不也算除掉了反派?   直到那日秘境遇险,容流微不小心闯入慕雨的心魔幻境,发现对方的心魔,居然就是他自己。   慕雨从身后拥住他,“既然师尊发现了,帮我解了这心魔如何?”   容流微:“……”   他正直勇敢的好徒弟去哪了!!   烈性张扬美人师尊受x天生杀器桀骜不驯徒弟攻,年下,1v1HE 第2章 水晶生煎   小贩疯狂暗示:“就是……那种啊!”   见他眼神狎昵地一个劲儿往自己身上瞟,林稚总算明白过来了。   古代的好男之风吹得旺盛,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民百姓,皆是趋之若鹜,其中不乏有人以色上位,从此平步青云。   本朝自然也不例外,甚至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把男风发展出了男姬这一种新形式——这小贩话里话外明里暗里,是想让他也去分一杯羹呢。   “真要是这么好的话,你为何不去?”   抖了抖身上的鸡皮疙瘩,林稚拿起猪肉,忙不迭地走了。他边走边吐槽:“跟一个直男说这些,一点都不礼貌。”   在他身后,小贩挠了挠头,看着他的背影嘀嘀咕咕:“我当然想去啊,这不是人长得不好看吗……”   对于日后如何在这临安城生活下去,林稚其实早有打算。   母亲和外祖父做的都是祖传的餐饮生意,手艺十分了得,在市中心开了好几家连锁酒店。只是前世的他却志不在此,叛逆地把大学专业改成了其他。   谁知,一朝穿到异朝大陆,还是要靠耳濡目染从长辈那里学来的厨艺技能才能生存。   由此可见,做人不能太叛逆。已经学乖了的林稚提着买来的面粉、大葱、生粉、各种调味料,还有那捆包好了的猪肉,逆着人流踱回客舍。   赵家二娘正支着腮打盹,就着这个不甚舒服的姿势都睡得挺香,看得林稚有点羡慕——无忧无虑的收租生活,是每个打工人的毕生梦想。   怕吵醒对方,他悄没声儿地穿过大堂,回到自己的小屋里。   洗净双手,开始和面。面粉、食盐搅拌均匀,再加少量生粉,这样做出来的包子皮微微透亮,能看到里面饱满的馅料。边加水边揉,直到揉成光滑的面团。   等待面团醒发的这段时间,林稚开始准备肉馅。剁肉馅没什么技巧,直接拿刀背开剁便是,剁好的肉馅搅拌起来却有几分讲究,要加葱姜汁、黄酒、酱油,最后还要打上一颗蛋清。   若是再放上些煮完鸡爪、猪蹄的肉冻,吃的时候连汤带汁,味道更鲜美。只可惜现在条件不允许。   一切就绪,林稚捏起一个小剂子,用手掌轻轻压扁,包上肉馅,一个个码进油锅里。   没过多久,汤圆般大小的生煎包鼓鼓囊囊地膨胀起来,隐隐透出里面浅红色的馅料,一小碗热水淋下去,“呲啦”一声,香味扑鼻而来。   最后盖上盖子焖个七八分钟,开盖撒上葱花和黑芝麻,就可以开吃了。   刚出锅的水晶生煎仿佛一个个雪白的团子,玉雪可爱,包子底被煎得金黄,搭配着嫩绿的葱花和香喷喷的黑芝麻,格外赏心悦目。尝一口,松软可口,汁浓肉香。   就着一碗紫菜馎饦,林稚吃完了一盘子生煎。   吃饱喝足,洗干净碗筷,他想了想,到底又重新做了一锅,给赵二娘送了过去。   赵二娘早在闻到这股香味的时候就清醒了。她正思索着这股鲜香是从哪里飘过来的,就看到林稚端着一盘子生煎馒头走了过来。   “林小郎君,你看你,这么客气做什么?”话虽是这么说,赵二娘的眼神却一直亮晶晶地盯着那盘小巧玲珑的生煎。   林稚笑了笑,“很久没做了,自己吃着还行,不知能不能入得了二娘的法眼。”   “入得了入得了,哎呀,我这老眼昏花的,算什么法眼呀。”   赵二娘是个会吃的,先咬破一口生煎皮子,把浓郁鲜香的汤汁吸走,接着才慢条斯理地吃起包子,几乎是一口一个。没过多久,一盘生煎便被她吞下了肚。   她舔舔嘴唇,意犹未尽道:“好吃!”   林稚在一旁看傻了眼。他有想过对方能吃,但没想到会这么能吃……这生煎做得还是有些少了。   赵二娘后知后觉有些不好意思:“你瞧我,太久没吃到过这样好吃的生煎馒头了,有点得意忘形……林小郎君,你可别见怪啊。”   林稚摇头笑道:“不会的。”   “没想到你看起来细皮嫩肉的,做起这种烟火气的食物还挺在行。” 话一出口,赵二娘就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林小郎君虽生了副好皮相,却是从小在慈幼局长大,自然对庖厨一道了如指掌。就算不食人间烟火,也是五岁之前的事了。   刚吃完人家的东西,就说这种戳人心窝的话,赵二娘讪讪不知所措,林稚却仿佛无知无觉,若无其事地笑道:“论起做饭,我哪里比得上您,只怕日后还要多来找您讨教才是。”   他不过住半月,哪里还有什么日后?   两人都知道这不过是一句客套话,赵二娘越发心里不是滋味,“好,好,你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二娘随时欢迎。”   两人又客套几句,恰好此时外面来了一个客人,赵二娘忙着接待,林稚便又出了门。   他给赵家二娘送生煎,除了想表达对她并未苛责自己身份的感谢,还有另外一个目的——他屋子周围的两间客房还空着。   道理很简单,谁不希望室友像自己一样安分守己?若是碰见个喜欢酗酒的彪形大汉,那才叫倒霉。   真闹起事来,前世的他尚且可以一战,这辈子细胳膊细腿的小身板就算了吧。希望赵家二娘能看在这盘生煎的面子上,给他安排个良家室友。   天色已晚,临安城的夜市热闹起来。和前朝相比,本朝破除了宵禁制度,市民的夜生活变得格外繁荣。   从前只在影像资料上有所见闻,现下亲身体验过,更是感受非凡。   夜市街头处处各有茶坊、酒肆,耳边充满了商贩的叫卖与人潮中的交谈声。不过林稚现在可没功夫消遣,他的目的依旧只有一个,直奔卖吃食的摊店走了过去。   他慢悠悠地转着,酥黄独和糍粑等糕点的香甜滋味钻入鼻端,到底是没忍住,买了一块甜糕吃起来。   甜糕质地柔软细腻,用糯米、赤豆和红枣蒸制而成,和后世的切糕有些相似。   洁白的糯米饭渗入鲜润绛红的枣色,和暗红色的赤豆泥混合在一起,卖相诱人。还有撒葡萄干和多加一层枣泥的甜糕,味道更香甜,但林稚没钱,所以没买。   甜糕枣香浓郁,软糯黏甜,又很饱腹,有先前的生煎包垫肚打底,林稚吃了一小块就饱了。   一路看下来,除了茶酒多了些,剩下的和早市大差不差。   本朝卖吃食的店铺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卖小吃的摊贩;一类是卖正餐的食店;另一类则是酒楼,既卖小吃,又卖正餐,还顺带卖茶贩酒。   林稚想都不用想,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能开一个小吃摊就不错。   再往前走就是勾栏瓦舍,他礼貌地止住脚步,转身往回走,置办了些开小吃摊必备的食材物什,慢慢推着走回了客舍。   见他推着一大摊子东西回来,赵二娘连忙放下手中活计,过去搭手:“小郎君这是想好以后的营生了?”   她笑着问,林稚也笑着答:“想好了。”   这一天早市夜市转悠下来,林稚觉得,若是卖本朝小吃,他毫无竞争力,根本比不过土生土长、世代生活在此的宋朝居民。   不如发挥作为穿越人士的主观能动性,卖些后世常见,而这里还未出现的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   直男(目前)小林:你礼貌吗 第3章 鸡蛋灌饼   天还没亮,林稚推着炉车来到早市。   春寒料峭,乍暖还寒,初春的气候忽冷忽热,担心薄寒侵入肌骨又要花上不少银钱治病,他特意披了件外衣用以保暖。   时间太早,别说是客人,连同行都没瞧见一两个,林稚打了个哈欠,撸起袖子,百无聊赖地开始做饼。   面团是前一天和好的,第二天拿出来就能直接用,省时省力。   包好油酥的面团慢慢擀成饼,铁铛加热,抹油,放入面饼,盖上盖子烙几秒,翻面煎另一面。   等到饼皮冒泡鼓起,拿筷子在上面戳个洞,把提前搅散的鸡蛋灌进去,煎熟,刷上用茱萸做成的辣酱,卷入生菜,一张色泽金黄、外酥里嫩的鸡蛋灌饼便算大功告成。   本朝还没有引入辣椒,对于无辣不欢的林稚来说算得上一大遗憾。   好在这片土地上能提供辣味的食材有很多,除了辣椒,还有薤、胡椒、辣蓼、茱萸、芥末和芥菜。宋朝人吃的辣主要得自生姜、胡椒、芥末和辣菜。①   谯楼声至,到了上朝的时辰,早市上的人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没过太久,林稚迎来了今日第一位客人。   “这饼瞧着挺新鲜。多少钱?”   问话的是个三十多岁的男子,穿一身青色袍子,大约是个京朝官——也只能是个京朝官。   能起得这么早的,除了他们赶早市做生意的商贩,还有这些大宋公务员。   林稚道:“八文一个。”这是最基础的鸡蛋加生菜组合。   他想好了,若是以后攒够了本钱,再添置些猪肉肠、鸡排鸡柳、里脊火腿、藕夹等小料,一并卷到饼里去,按照用料不同分门别类收钱。   青袍男子挑了挑眉,似乎觉得饼的价格有些出人意料的便宜,当即道:“给我来三个。”   人生第一次出摊就遇到大生意,林稚很是高兴,动作利落地煎好另外两个,一并递给对方,“您慢走。”因着所有食材都是提前准备好的,并未耽搁太多时间。   不过嘛,慢是慢不下来的。那男子冲他匆匆一点头,麻利地翻身上马,一手抓着鸡蛋灌饼往嘴里送,一手抓着缰绳往前赶路——这是起得晚了,怕耽误上朝。   见识到传说中的临安一景,林稚笑着摇摇头,低头拿小铲子铲净碳炉上残留的饼渣碎屑,余光无意一扫,却见有个大汉站在身旁,不知已经盯着他看了多久。   大汉,还是个彪形大汉,肤色黝黑,和他昨日联想到的不良室友一模一样。   再扭头一看,发现那大汉旁边还摆着一口油锅,里面正咕嘟咕嘟炸着油饼。   原来是同行。   光天化日之下,没什么好害怕的,林稚问道:“这位郎君,可是有什么事?”   “哦,没什么事。”大汉竟意外地好说话,“你是新来的吧?以前从来没见过你——我活了这么大,刚刚那张饼的做法,却是见所未见。”   林稚笑了笑,“那我再给您做一张。”   大汉闻言连连摆手:“不用不用……”   林稚却已把饼下了锅。大汉见状,只好受宠若惊又充满期待地在一旁看着。   没过多久,林稚便把饼塞给了他,“郎君且尝尝看。”   大汉约莫四十多岁,早已过了“郎君”的年纪,被林稚喊得有点不好意思,“别这么客气,咱们挨着做生意便是邻居,我姓胡,你就叫我……”   “胡大哥。”林稚微笑接道。   大汉被这声胡大哥喊得心花怒放,心道这孩子真是嘴甜,眉开眼笑道:“就叫胡大哥!”   接过林稚递来的鸡蛋灌饼,胡大郎咬下一口,眼睛一亮。   饼皮酥脆柔韧,里面的鸡蛋放了葱花和胡椒粉调味,软嫩可口,茱萸辣酱鲜辣清爽,就连卷着的那片生菜都脆生生的鲜嫩水灵,真真是好吃极了。   胡大郎性格豪放,并不眼红林稚日后可能会抢了自己生意,大剌剌道:“好吃,好吃!你这饼一定能卖个好销路!”   林稚继续铲饼渣,闻言抬头一笑:“那就借您吉言了。”   礼尚往来,吃过他的鸡蛋灌饼,胡大郎邀请林稚来吃自己的油饼:“不是我夸,我这‘胡大油饼’可是远近闻名……哎哟,怎么糊了!”   原来他刚才一心顾着吃鸡蛋灌饼,没留神自己锅里的油饼,这才一不小心都炸成了黑炭。   胡大郎用笊篱把那锅黑炭捞出来,满脸心疼:“你看这事闹的……唉,只能我自己吃了。”   林稚却道:“胡大哥,这种炸糊的食物大多有毒,还是不吃为妙。”   糊了的食物性质发生改变不说,还会产生苯并芘,容易致癌。   其实之前也不是没吃过,但见对方神色前所未有的认真,胡大郎只好作罢:“好吧,那就不吃了……糟践了这么多,罪过罪过。”   恰在这时来了一波往常的熟客,胡大郎忙对他们道:“对不住了各位客官,今日我这锅发生了一点小意外,恐怕还要等上一会儿才能炸好下一锅。你们要是赶时间的话,不如去我隔壁小郎君那里买饼,我尝过,好吃得很!”   这几人确实赶时间,当下也没跟他客套:“那好吧。胡大,那改日我们再来你这里。”说完便去林稚那里了。   林稚正一心一意准备眼前食材,没听到那边的对话,见一下子来了五六位客人,很是惊讶,听他们一共要买十二份,瞬间觉得刚才那笔“三份”的大生意算不上什么了。   一口气做完五套之后,林稚明显感觉自己的技艺有所提升,做饼的速度越来越快。   如果自己是什么模拟经营游戏里的主人公,此刻头顶上多半会跳出“经验值加一百”之类的字样。   十二套鸡蛋灌饼做好,按照客人提点的数量一一递过,林稚笑道:“您拿好。”   饼香扑鼻,有忍不住的食客走出两步便拆开袋子吃起来,评价:“嗯,不错,美味得很!”   这人惯会挑嘴,听他如此评价,说明这饼是真的好吃。受他影响,人们纷纷到林稚摊子前买饼,排起了一条小长龙。   半日下来,林稚脸也笑僵了,胳膊也酸了,心道果真劳动人民最光荣。   好在赚了不少钱,昨日置办食材物什的成本费约是赚出来了,还剩下不少。仔细一数,竟然足足有二百多文,是他在慈幼局一个月的零花钱。   隔壁胡大郎的油饼摊子生意也不错,并未受到那一锅黑炭的影响,这让林稚多少宽了心,收摊回舍。   鸡蛋灌饼甫一面世,一炮打响,瞬间在临安城的早市火爆起来,无数竞争对手被拍在沙滩上。   第二日第三日,生意依旧红火,有一天的营业额甚至突破了三百文!   经过这几天的观察,林稚发现,客流高峰主要出现在两个时间段:太阳没出来之前和太阳高升之后。   没出太阳前的这段时间自是不必多说,做的是上朝官员的生意;而等到太阳高升之后,做的则是那些晚起之人的生意。   比如那些不受父母管束的小儿郎,太阳晒屁股才起床,慢慢地梳头洗脸穿衣打扮,拾掇完了,肚子饿了,这才上街买早点吃。   这点小小的懒散和现代人如出一辙,林稚突发奇想,若是做一做外卖生意,一定很是红火。   这日林稚依旧赚得盆满钵满,正准备同往常一样收摊回舍,突然有一道声音在身后响起。   “等一下等一下!小郎君请先留步!”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攻出场~   没搜到确凿证据说宋朝没有鸡蛋灌饼,我们就当他没有。   ①参考百度   ②这里的“大哥”以及后文会出现的爹娘等称呼都是参考别的朝代。   。 第4章 大理少卿   林稚依言顿住脚步,回头一看,一个锦袍圆领的少年朝自己跑了过来。   少年约莫十六七岁,长相俊俏,头发高高竖成一个马尾,周身尽是少年人的青涩气息,跑得累了,靠着林稚的炉车大口大口喘气,丝毫不在意炭火会弄脏衣物。   瞥见他明显污了一块的衣角,林稚不忍道:“小郎君,小心脏。”   少年这口气总算喘匀了,摆摆手,抬起头道:“不碍事!”   四目相对,林稚发现,他居然认识面前的少年——大理寺少卿孟琼舟的弟弟,孟淮安。   认识的原因很简单,有一次孟琼舟来慈幼局视察,孟淮安跟了过来。   恰巧林稚当日身体不适,去医馆的时候见到了孟少卿的弟弟,却没能见到那位大名鼎鼎的孟少卿。   孟琼舟不过二十五六岁,年纪轻轻却已经担任正四品官职,别说是甩开同龄人一大截,就连年长他十几二十几岁的长者都望尘莫及。   据说他断案如神,破获的疑难杂案、平反的冤假错案数不胜数。而众多案件当中,林稚对其中一则指马为鹿案印象最深。   鹿脯是用鹿肉加工的肉干,味道咸香,是临安城一道有名的小吃。   然而鹿肉成本高昂,有些商贩便动了歪脑筋,用马肉来代替。朝廷禁止宰马,鲜马肉不容易得到,造假商贩只能用老死或者病死的马来充当原料。   死马很便宜,买到手以后,剥皮取肉,切成大块,先用烂泥埋起来,过一两天刨出,外观会很新鲜,但是不能吃——腐肉的味道太浓。   为了祛除异味,这些奸商大量采购豆豉,用咸豆豉来腌制和炖煮死马肉,炖上一天,无论颜色、口感还是味道,都跟鹿肉没什么区别,可以批发给小贩了。   造假一事表面无足轻重,实际获利巨大,再加上其背后盘根错节的人际关系,一时之间竟无人敢接手此案。   当时孟琼舟年纪极轻,又是新官上任,性格冷淡得远近闻名,所有人都不看好他。   出人意料的是,短短半月,孟琼舟便查明了指马为鹿一案的黑幕,揪出了其背后一条完整的产业链,将所有涉事人员通通按照律法严肃处置,刚正不阿,冷酷无情,从此一案成名。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也让他十分出名——这位孟少卿患有恶食症。   恶食症就是厌食症,是一种见食不贪,食欲不振的病证。   那日林稚无缘得见这位孟少卿,后来听慈幼局其他人将对方翻来覆去夸了好几番,说他如何气度不凡,如何丰神俊朗,如何俊美无双……诸如此类。   林稚却觉得是他们的粉丝滤镜在作怪。   气度不凡倒很有可能,至于俊美无双……   想象一下,一个常年患有厌食症的人,多半是一副面黄肌瘦、形容憔悴的模样,能有多俊美?总之,他对此持怀疑态度。   不过,站在他面前的孟淮安虽然仍有些青涩,却能看出未来必定是个美男子,如此想来,他亲哥应该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只可惜得了那种怪毛病。   回过神来,林稚问:“小郎君是要买饼?”   孟淮安点头:“对,看你快收摊了,可还有剩?”   林稚低头看了看,笑道:“小郎君真是好运气,正好还剩下一张饼的量。”   孟淮安嘿嘿笑了两声。   林稚动作利索地煎饼,拿筷子戳破,倒入搅散的鸡蛋液——生菜叶用完了,他便多打了一颗蛋。   将做好的鸡蛋灌饼一切一折,林稚递过去:“一共八文钱。”   不用他说,孟淮安已经提前把铜钱准备好了:“我知道多少钱。小郎君,你在我们国子监可出名了,人人都说十里天街新开的饼摊,店主人不光长得好看,饼做得也好吃!”   闻言,林稚哑然失笑。他不过一个开小吃摊的商贩,哪里称得上“店主”?这小少年夸起人来还真是……挺受听的。   大门大户里出来的孩子,又是十几岁的年纪,不仅不叛逆,待人接物还这样有礼貌,实属难得。林稚不由得对这孩子产生了几分好感。   “既然如此,下次来的时候给你们削价。”   “不用。”孟淮安拿起饼,大方地扬了扬手,“他们一个个都有钱得很,不用降价。”话音刚落,和来时一样,一溜烟地跑没影了。   林稚看着他的背影,笑着摇了摇头。   少卿府毗邻十里天街,黄绿琉璃瓦剪边,雕梁花窗,四周围廊,修葺得十分精巧。   孟淮安踏进垂花门,一路小跑,边跑边喊:“阿兄,我给你带好吃的来了!”   这句话他从小到大喊了上百遍,莫说别人,就连奴仆们听得都有些耳朵起茧,纷纷装作无事发生,眼观鼻鼻观心,低头刷刷地扫着地。   今日休沐,孟琼舟在屋内执笔题字,眼神不起一丝涟漪,淡声道:“不要喧哗。”   “不行,今天这个哗我一定要喧。”孟淮安撩开珠帘走进来,“阿兄,你猜我买到什么了!不猜?那我就告诉你——当当当,鸡蛋灌饼!”   他把那犹带热气的饼子往桌上一搁:“这饼子最近红极一时,程……我好些同窗想买都买不到。要不是我散了午学特意踩着点给你买回来,你还吃不到呢——就差一点,那小郎君就收摊了!真真是一步之遥,你还不快感谢我。”   孟琼舟对这饼子也有所耳闻。   近日上朝,隔两步就能看见几个官员举着这鸡蛋煎饼吃,他还以为是官家改了什么公厨食谱,后来才知道事实并非如此。   然而他的注意力却并不在这上面,笔尖一顿:“小郎君?”   “是啊,你也觉得很奇怪吧?我一开始也以为,能做出这么好吃的饼子,对方一定是个心灵手巧的小娘子——或者大娘子。却没想到是位小郎君,而且还是位长得很好看的小郎君……”   看了一眼孟琼舟的脸色,孟淮安颇狗腿地补充:“当然,在我的心里,还是阿兄你长得最好看。”   “不管是谁,以后不要买这种东西。”孟琼舟不为所动,“我吃不下,你买了也是浪费。”   孟淮安可怜兮兮道:“我保证,你这次绝对吃得下……你要是吃不下的话,我替你解决,绝对不会浪费的!阿兄,你就试试吧,真的很好吃,万一这次你爱吃了呢?”   从小到大,母亲和弟弟为他恶食的毛病没少操心,可惜总不见好。一日三餐,他只能强迫自己吃饱,从来没发自内心地喜爱过每种食物的味道。   这饼真有那么好吃?   孟琼舟垂下眼帘,纤长的睫毛在眼下投下一片阴影。他将毛笔轻轻放置于墨砚之上,拿起桌角被冷落已久的蛋饼,咬了一口,动作优雅美观地像在拈一朵花。   许是多加了一个蛋的缘故,饼皮酥香,饼瓤却格外软和,和鲜香的茱萸辣酱结合起来,颇有几分刚柔并济之感。   慢条斯理地咀嚼一番,将那口饼咽下去,孟琼舟缓缓道:“尚可。”   闻言,一直在旁边盯着他的孟淮安瞪大了眼睛。   对于他这个不是一般挑食的哥哥来说,“尚可”已经是绝顶好的评价了!   要知道,他哥平常吃到什么东西,说的都是“不行”、“不好”、“吃不下”,就没有一句不带“不”字的。   鸡蛋灌饼,是那位小郎君的一小步,却是他哥的一大步!   “阿舟在吃什么?”   这时,一个慈眉善目的妇人端着一壶茶走了进来——孟家兄弟的母亲,秦柔。   作者有话要说:   小老弟:为哥哥的爱情道路添砖加瓦   ①“指马为鹿”参考《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癸辛杂识》 第5章 梅汁排骨   孟琼舟放下手里的饼,低头见礼:“母亲。”   秦柔已经年过半百,保养得却很好,一头茂密的秀发梳成雍容华贵的朝天髻,除了鬓角有几根白发,只眼角微微漾出几丝皱纹,整个人看上去温婉又大方。很担得起“和肃”这个诰命封号。   刚刚孟琼舟说的那句“尚可”显然也被她听到了,一时之间又惊奇又欣喜,但见大儿子正在吃的饼子从未见过,估计是从哪个不知名嚼头摊位买来的,不免担心起卫生问题。   孟淮安看懂她眉宇间的淡淡忧色,抢道:“阿娘,你放心,这是最近流行的鸡蛋灌饼,那卖饼的小郎君讲究得很,做出来的饼子干净又好吃。”   说完,骄傲地挺起胸脯,“我特意给兄长买的!”这是在求表扬呢。   秦柔常年幽居深宅大院,并不晓得近日城中流行什么吃食,既然小儿子说这饼的卫生安全没问题,那就是没问题,稍稍放下心来。   她将茶壶放在桌案上,摸了摸孟淮安的头发,欣慰道:“我们小安真是懂事。”又看向孟琼舟,“阿舟,这饼子可还合你胃口?”   不知不觉,半张蛋饼下了肚,这种满足的感觉已经许久没体会过了,孟琼舟原本没抱太大期望,现下却微微诧异,“很能入口。”   蛋饼软嫩,用料新鲜,咸香可口,确实很好吃,比他从前吃过的硬煎饼好吃太多。孟琼舟有点理解这鸡蛋煎饼爆火的原因了。   “那就好,那就好。”秦柔感动得几乎红了眼眶。   孟父走得早,她一个人含辛茹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多少年了,阿舟自娘胎里落下来的怪毛病,终于有了一点痊愈的迹象!   “看来,以后要多多从那位小郎君那里买饼才是。”她若有所思道。   孟淮安拍拍胸脯:“阿娘你放心,此事包在我身上。”   孟琼舟淡淡一笑,并不言语。不过一张饼而已,就算味道再不错,吃几天也就腻了,何谈治病?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被列入了某项未来规划,正乐呵呵地坐在床上,捧着钱罐数钱。   “九百九十七,九百九十八,九百九十九……一千!”   自开业以来,短短五日,刨去成本费,他已经足足赚得了一贯钱。   填饱肚子不成问题,小□□活仍需努力,至于他的终极梦想开一家酒楼……那还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和赵二娘续租了半月,努力的小林同志出了门,准备上街进一批鸡蛋灌饼的原材料,顺便犒劳一下自己。   宋朝的饮食习惯和后世大体相仿,除去花生、玉米、土豆、西红柿之外,各种常见的蔬菜水果在菜市场和果子脯都能买到。   林稚想起前世曾去某地旅游,当地景区出售一种包装盒印着“大宋宫廷御膳”的花生糕,是用花生和白糖加工而成的点心。   当时吃了只觉得味道一般,甜腻腻的,如今才发现不只口味普通,还有违历史——宋朝根本没有花生,怎么可能做花生糕?   现在的商家啊……林稚摇了摇头。   街市上小贩的叫卖声不绝于耳:“莲藕莲藕,新鲜的莲藕便宜卖了!”   “木瓜十文一斤!”   “莼菜就剩最后一捆了啊,二十文!”   林稚看了一眼那捆细得可怜的莼菜,心里直嘀咕:“这也能卖二十文钱,菜价真是越来越贵了。”   精打细算,买了些自己喜欢又价格实惠的枇杷梅子、莲藕黄瓜,拎在手里慢悠悠游转。   路过一处猪肉摊,见摊主不是那日撺掇自己做“那种生意”的小贩,林稚停住脚步。   本朝猪肉无人问津有无人问津的好处,现代价格昂贵的精致小肋排,到了这里便宜得很。   小贩冲他吆喝:“小郎君看一看,咱家这猪肉新鲜得很,怎么做都好吃!”   这话不假,确实挺新鲜。林稚出手阔绰地买了一捆,想了想,又买了几斤猪肉肠——是时候该给鸡蛋灌饼升个级了。   摊主见他出手大方,一次买了这么多东西,很是高兴,免费赠了一小块里脊给他。   林稚笑着点了点头,临走前特意记住了对方摊位的位置,准备下次还来买他的猪肉。   转悠到巷尾,又买了些面粉、鸡蛋和生菜,觉得差不多了,这才提着大包小包走了回去。   客舍内,赵二娘正在前台拨着算盘,抬眼见他提着一大兜子肉菜进来,打趣道:“看来林小郎君的生意做得很是红火啊。”   林稚弯了弯眼睛:“再红火也比不得二娘您。”   生意人的夸奖须格外留神,稍不注意便有可能使对方心生妒忌,林稚觉得自己这句话说得很合时宜。   果然,赵家二娘哈哈笑了几声,笑得爽朗:“还是小郎君会说话!”   林稚勾了勾唇角,和她客套几句,回到自己的小屋。   屋内依旧干净整洁,但和初住那日相比,还是有了些变化。   灶旁、桌上、床前各摆放一株栀子,用加了白糖的清水仔细养着,满屋馨香,沁人心脾。   除了好看以外,栀子花还有安神静心的效果,林稚明显感觉最近睡眠好了许多,再也不会做一些乱七八糟的噩梦了。   这具身体不光体弱多病,还总是受噩梦惊扰,给他带来了不小的困扰,好在近日总算改善一些。   春季的梅子滚圆饱满,一个个紫莹莹地洗干净盛在碗里,还挂着水珠,捏起一颗,沉甸甸的,看着就好吃。   林稚满怀期望地咬下一口,谁知,下一秒便猝不及防地皱起眉头。   他盯着那梅子心道:“长得挺好看,也不涩口,味道却这么酸,真是个爱情骗子!”   连忙吃两颗清甜的枇杷压下口中酸味,看了看还剩下不少的梅子——空口是没法吃了,不如同买来的排骨一起炖煮,做道梅汁排骨,也不算浪费。   正好快到暮食时辰,说干就干。   排骨冷水下锅,焯出血水,热油爆香葱姜,放梅子、酱油、黄酒、八角等调味料小火焖煮,最后收汁即成。   排骨油亮亮的酱色让人看了满心欢喜,梅子的果味渗透进每一丝肉,甜中带咸,比起普通的糖醋口,酸得更加天然,甜得更加浓郁。   锅底的肉汤梅汁还可以留着拌米饭,搭配着芥辣瓜儿,简直一绝。   再用那块里脊肉做道糖醋里脊,并一碗紫菜蛋花汤,一共两荤一素一汤,林稚这顿饭吃得很是满足。   作者有话要说:   看来小林和小孟都对对方有很深的误解(。 第6章 蛋饼升级   狭小的厨房传来一阵锅铲碰撞的清脆之声,林稚用平底铛煎着猪肉肠,十分忙碌。   因着价格便宜,肉肠的用料很是良心,随便找一根切开就能看见里面红白相间的肉花。   古代没有冰箱,猪肉肠须得快速做熟,以免变质。   将猪肉肠过葱姜水煮熟,挑出几根,用油煎成金黄色,林稚准备先尝尝味道,以便对后续的酱料做出调整。   咬一口,被煎得清脆的肠衣爆开,喷香的油脂瞬间溢满口腔,满嘴都是伴着胡椒风味的肉香,好吃到不可思议。   若是在前世,这样的黑胡椒风味脆皮猪肉肠,少说也要卖五块钱一根。   美中不足的是有点咸,要是再淡点就好了。   然而想到那低廉的成本费,林稚好脾气地原谅了这点小问题——咸算什么?到时候少放些酱料就是了。   第二天清晨,他推着炉车来到早市,看见胡大郎正在自己的摊位上忙碌。   有了上次的经验教训,胡大郎炸油饼时再不敢三心二意,专心致志地盯着咕嘟咕嘟冒泡的油锅,眼神就没移开过半分。   林稚没好意思打扰他。   见他跟前的瓷碗里放了好几根肉肠,马上有熟客上前询问:“小郎君,这是什么馅儿的肉肠啊?”   林稚如实答道:“是猪肉肠。一张蛋饼不够吃的话,可以买一根肠卷在里面,有肉有蛋有菜,营养又饱腹。”   那人被他说得十分心动,然而又有些嫌弃猪肉这种上不得台面的肉类,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看出他的犹豫,林稚心中了然:“这样,我先切一根给您尝尝,觉得好吃您再买。”   那人喜道:“如此甚好!”   担心人们对猪肉接受困难,他早就有所准备,几刀下去将猪肉肠切成若干大小均匀的肉块,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小竹签,递给对方,“客人请尝。”这便是试吃了。   那人接过竹签,插起肉块,半是跃跃欲试半是忐忑不安地送入口中。   他原本已经做好了吃到满嘴腥膻的准备,却发现这味道和想象中大不相同。   不但一丝腥膻味都没有,反而越嚼越香,满嘴流油。   看见对方一系列的表情变化,林稚没忍住笑了出来。   其实猪肉肠好吃的原因很简单,除了那小贩选肉!讲究,还有一个缘由,便是他在煮肉肠时用了加了葱、姜、花椒等调味料的水。   葱、姜、花椒、八角、香叶和桂皮等都是去除腥膻的一把好手,经过这样一番煮制,做出的肉想有异味都难。   那人尝过肉肠,放下心来,道:“那就给我来两套卷肉肠的。”   猪肉肠都是提前煮熟的,煎一下就行,至于做鸡蛋灌饼的一套流程,林稚已然熟悉到不能再熟悉,不过片刻,两套升级版鸡蛋灌饼就已经递了过去,“一共二十文——小心烫。”   见自己的早点有了着落,那人喜滋滋地正要接过,听到林稚这句提醒,连忙用袖子垫着手掌接了过来,心道:“这卖饼的小郎君真是细心,要不是有他提醒,此番可能真要烫到手了,到时又要被夫人念叨……这小郎君真是细心!”   他忙道:“谢谢你啊小郎君,你这饼做得这么好吃,到时我一定替你好生宣传一番,放心吧!”   闻言,林稚的心里暖洋洋的,舒颜一笑:“多谢,那就麻烦您了。”   “不麻烦不麻烦!”   旁边的胡大郎已经炸完第一轮饼,正在中场休息,终于有时间和林稚说话了:“林小郎君,你这肉肠里面……装的是猪肉啊?”   他刚刚忙着炸油饼,并未看到客人试吃的那一幕,所以才有此一问。   林稚也不着恼,手上煎饼的动作不停,很有耐心地解释:“对,是猪肉肠。胡大哥要不要尝一尝?香得很。”   听到这话,胡大郎露出了和刚刚那客人一模一样的复杂表情,但架不住林稚的撺掇,还是决定尝一尝:“一根就算了,我吃一块你切出来的这个就行。”   吃过之后,胡大郎惊讶地瞪大了眼睛:“是好吃的!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猪肉!”   林稚道:“我这里还有很多,胡大哥要是爱吃的话,可以从这里拿。”这话倒是没错,今日他至少准备了五十多根猪肉肠,富裕得很。   胡大郎连连摆手:“那怎么好意思!我都吃了你那么多东西了……对了,今日的油饼炸得火候正好,你快来尝一尝!”   交朋友嘛,就是你吃吃我的东西,我吃吃你的东西,林稚也没推辞:“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油饼色泽金黄,咸味适中,外酥里软,蓬松柔软不浸油,吃起来一点都不腻,入口还有股淡淡的甜味,很是好吃。若是配上一碗豆浆,就是一顿可口的早点。   林稚边吃边客观评价道:“好吃!不愧是‘胡大油饼’。”   胡大郎嘿嘿一笑。   有了他二人做打底,来买升级版鸡蛋灌饼的人越来越多,一开始还有客人试吃,后来担心买不到,连试也顾不得试,直接开买。   不到两个时辰,几十套饼子销售一空,单日营业额也有了新纪录——今日竟足足赚了四百文!   林稚美滋滋地收了摊。   距离他租间店铺的目标越来越近了!   加肠版鸡蛋灌饼一经推出,瞬间得到了人们的广泛好评,大街小巷,人们的客套问话都从“您吃了吗”变成“您吃鸡蛋灌饼卷猪肉肠了吗”,可谓是临安新一景。   几天的加肠蛋饼卖下来,算是打开了销路,见人们对于加料版鸡蛋灌饼接受良好,林稚准备再添置一批新的小食,挑了个闲适的下午,出门上街。   参考现代煎饼的小料,虾饼、鸡排、骨肉相连、卤蛋……就照这个买。现成的作业摆在面前,不抄白不抄!   虾子价贵,骨肉相连做起来麻烦,经过一番激烈的思想斗争,林稚决定先买卤蛋和鸡排。   鸡蛋易买,卤料自己做就是,卤蛋好说,肉铺里却是没看到鸡排的身影。   林稚这才反应过来,本朝根本还没出现鸡排……无法,只好买些鸡胸肉自制。   鸡蛋煮熟扒皮,扔进锅里,放花椒、八角、香叶、糖、酱油慢慢卤着。鸡胸肉片开,用刀背轻轻捶打,加黄酒和五香粉略作腌渍。   没有面包糠,只能用馒头糠代替。馒头片放锅里煎至酥脆,捣碎成小颗粒,鸡排两面拍上生粉,裹上蛋液和馒头糠,炸到两面金黄出锅。   一口咬下直酥得掉渣,外脆里嫩,鲜嫩多汁。   这时卤蛋也差不多好了,蛋白染上浓郁的酱色,切开一个,咸香扑鼻,香浓入味,林稚觉得自己一口气能吃三个。   不出意料,鸡排和卤蛋一经上市,又是掀起了一阵购买热潮。   这日林稚起床起得晚了,匆匆忙忙推着炉车赶到早市,将工具仔细点数一番,这才发现自己忘了带擦拭手帕。   顾不得这些,他叹了口气,投入到繁忙的煎饼工作之中。   快要收摊的时候,穿锦袍圆领的少年一蹦一跳地闯入他的视线,孟淮安来了。与往日不同,今日他身边还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   林稚不由得多看了对方几眼。   那男人身量颀长,快比自己高出半个头来,深衣墨靴,一头黑发用白玉冠半挽着,皮肤白皙,眉毛淡黑,长眉细目,端的是一派俊美至极,就是表情冷淡肃清得有些吓人,几乎能把人冻住。   年纪不大,想来应该是孟淮安的某个同窗。   待二人走近,林稚抬起头来,还没开口,孟淮安扑哧一声乐了出来:“林小郎君今日这副打扮,很是新奇啊。”   对方新雪似的脸上沾了不少炭灰,黑一块灰一块,活像只小花猫。   林稚眨了眨眼,反应过来,想到此刻脸上一定不太能看,抬手蹭了蹭脸,不好意思地笑了笑:“忘记带帕子了。”又问孟淮安:“今日还是老样子?”   孟淮安点头:“对,还是老样子。”   孟淮安每次来点的东西都一样,都是加肠加蛋,一来二去,林稚便记了下来。   他边煎肠边问孟淮安身边的那个男人:“客人要吃什么?”   闻言,孟淮安同样扭头问道:“阿兄,你要吃什么?”   林稚刚要给猪肉肠翻个面,听到这话,拿铲子的手顿住了。   “……”   林稚:“啊?”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老公收到了,很满意,五星好评。 第7章 香炸藕夹   这人居然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大理寺少卿孟琼舟……   谁能想到,慈幼局那群经常嘴里跑火车的小豆丁,这次说得居然是真的!这位孟少卿,当真是气度不凡、俊美无双。   说好的面黄肌瘦呢?说好的形容憔悴呢?林稚上下扫了一眼身材健美的男人,甚至觉得他有腹肌。   和对方相比,他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得了厌食症的人。   简直一点都不科学!   他恨恨地把猪肉肠翻了个面。   说来奇怪,孟琼舟不是厌食吗,为何会来他这里买吃食?   正思索着,突然感觉一道如有实质的目光落在自己脸上,林稚抬起头,正好撞进孟琼舟那双深色眼眸。   他尴尬地想:“他肯定觉得我现在这副尊容很有伤市容,要不然怎么盯着我看了那么久。”   见他望过来,孟琼舟开口道:“和你一样。”声音又低又沉,直叫人听得心头一颤。   “哦,行。”孟淮安转头传话:“林小郎君,麻烦你再做一份卷肠卷蛋的。”   林稚点点头,动作熟练地在平底铛上又添了根肠。   切卤蛋,卷生菜,把做好的鸡蛋灌饼递过去,他照例说一句“小心烫”,突然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伸了过来。   这只手白皙修长、骨肉匀称,掌心里赫然躺着一方素帕,孟琼舟低磁的声音在林稚头上响起:“擦擦脸。”   林稚一愣,大脑还没反应过来,身体已经做出了反应。他伸手接过:“谢谢。”   不光是他,就连孟淮安都惊了:他哥什么时候会做这种怜香惜玉的事了?不对,怜香惜玉这个词语好像有点奇怪……他忍住没出声,把头扭到一边假装看风景。   手里的素帕子绣着绿竹,剪边的花纹繁复古朴,精巧美观,一看就是出自能人巧匠之手。   用这样的帕子擦自己脸上的炭灰,未免太过暴殄天物。   林稚罕见地有些不知所措,正犹豫该如何是好,孟琼舟已经转身离开了。   见状,四处看风景的孟淮安马上把头转过来,“林小郎君你先忙着!”喊完这一句便去追他哥了。   鬼鬼祟祟跟在孟琼舟身后走了几百米,孟淮安终于忍不住了:“阿兄,你刚才……为什么要给那小郎君帕子啊?”   顿了片刻,孟琼舟道:“他脸花了。”   那意思是:他脸花了,我让他擦擦,很正常。   孟淮安:“……”   他哥可从来不是这般知疼着热的人。   自及冠以来,不知有多少女郎明里暗里向孟琼舟送过秋波,全都无一例外被他拒绝,甚至有一次还将一个小娘子弄哭了。   秦柔为此很是伤了一番脑筋,连夜审问孟琼舟,结果被他一句“我既对人无意,就不该吊着对方”给堵了回来,从此任凭媒人踏破门槛,也再不操心他的婚娶一事。   孟淮安瞅着他哥挺拔的背影小声嘀咕:“莫非阿兄看上那小郎君的某个亲眷了?不然的话怎么会如此殷勤,可疑,太可疑了!可是好像也没听说过林小郎君家里有什么姊妹啊……”   林稚最后到底也没用那张素帕擦脸。他将帕子清洗干净,好生叠放起来,准备找个时间还给孟琼舟。   少卿大人体恤民情,对他这种市井小民都关怀有加,他怎么能不识好歹,真的用了人家的帕子擦脸?不合规矩。   不如想想今晚卖些什么。   鸡蛋灌饼卖得再好也只能卖一个上午,与其白白浪费下午和夜晚的时光,不如利用起来,再赚些租店钱。   想来想去,林稚决定在夜市卖藕夹。   本朝的藕夹不叫藕夹,叫“夹子”或者“夹儿”,用料也不只用藕片,还有茄片、菌片或笋片。   临安夜市的夹儿有几十种:蛾眉夹儿、笋肉夹儿、油炸夹儿、金梃夹儿、江鱼夹儿、肝脏夹儿……还有各种各样的素夹子,统称为“诸色油炸素夹儿”。①   这么多种类的夹子,独独没有“猪肉夹儿”。于是,林稚准备重操振兴本朝猪肉大业,卖猪肉藕夹。   正好前日买来的莲藕还有剩余,便拿来试手。挑粗细均匀的藕段,削皮切成厚薄一致的藕片,带点肥的猪肉剁成肉糜,加葱姜末、酱油和盐调味,夹在两片藕片中间。   取面粉和水,打一颗鸡蛋,调成面糊。藕夹在面糊里打个滚,封住口,放油锅里慢煎,颜色变成金黄后夹出。   林稚从前也吃过蒸熟的藕夹,酥软绵糯,味道也很不错,但总觉得不如炸过的好吃。   沥过油的藕夹撒上孜然和椒盐,黄澄澄、油润润的。咬一口,面糊口感松脆,香甜脆口的藕片夹着鲜嫩多汁的肉馅,口感丰富,香酥可口。   为了平衡荤素,有了肉馅的藕夹,自然也少不了素馅的。   素馅藕夹和肉馅的做法大差不差,只不过里面的馅料从肉糜换成了葱段。大葱切好,用酱油、盐等调料腌制,在藕片中夹好,炸过以后味道酥脆可口,不比肉馅的味道差。   然而事实证明,还是肉馅的藕夹卖得更好。   林稚推着炉车来到夜市,刚把东西摆出来,便有熟客认出了他。   “呀,卖鸡蛋煎饼的小郎君来夜市了!”   “这下好了,不愁晚上没嚼头了。”   说话的大多是女郎。   “小郎君早晚都出摊,会不会太辛苦了?”   林稚笑着道:“还好,也不算很辛苦。”   见他摆出的是藕夹,还是猪肉馅的,人们回忆起猪肉肠的丰腴滋味,很快就卖出一半。对比之下,一旁的素馅藕夹就显得有些可怜。   为了拉动素馅藕夹的销量,林稚想了想,提笔在食牌上写了一行字:猪肉夹儿一个六文,素馅夹儿一个五文,一荤一素共十文。   这种价格不贵的小吃,优惠一文已经算是不小的实惠,当即便有人买下一套。   对方是个衣着朴素的小娘子,盯着食牌上的字看了几眼,笑道:“小郎君不光吃食做得好,字也写得这么好看。”   闻言,林稚笑了笑。前世被母亲强迫报了个书法班,学了几月,自然和书法大家不能相提并论,但在市井之中写些价目,倒也够用。   有了“组合优惠政策”,再加上素馅藕夹本就味道可口,尽管仍旧比不得猪肉夹儿卖得多,却也卖了不少,只剩下四五个。   放一段时间的藕夹会稍稍变软,影响口感,林稚将这些藕夹下了锅,进行二次复炸。   他不像其他小贩一样大声叫卖吆喝,安安静静偏安一隅,在喧闹的市井街头自成一道风景,无疑让人眼前一亮。   听着油锅里咕嘟咕嘟的声音,林稚神游天外,想象未来的店铺该怎样装修,忽然之间,喧闹的人群安静下来。   转过头,他看见了一身绯衣、端坐马上的孟琼舟。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你是不是有腹肌?   小孟:你摸摸看。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8章 故地重游   按照本朝律法,九品以上官员服装为青色,七品以上为绿色,五品以上为朱色,三品以上则为紫色。   孟琼舟今日身穿绯袍正装,头发挽得一丝不苟,英俊夺目,座下高头骏马长鬃飞扬,神骏无双,搭配玉蹬金鞍,真真是鲜衣怒马足风流。   夜市人多嘈杂,是治安事件的高发地带,是以官家制定了一项律法,少尹每月巡视两次,府尹每月巡视一次。   然而少尹之位暂时空缺,府尹日理万机,此事便落到了大理寺头上。   今日便是每月三次的巡视之日。   林稚收回目光,低头拨弄油锅里的藕夹。   耳边陆陆续续传来几个小娘子……还有几个郎君的惊艳惊呼:“孟少卿好俊啊!”   “是啊,好像越来越俊了。不知以后哪位小娘子有如此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   “总归不会是你我……”   林稚继续炸藕夹。   忽然,人们的抽气声比原来大了数倍不止,旋即又纷纷安静下来,同时一双漆黑墨靴映入眼帘。   孟琼舟下了马,走到他的面前。   林稚瞬间感觉整个夜市的目光都对准了自己。   他应该没犯什么事吧……对上那双沉静的深色眸子,他试探开口:“孟少卿可是来买夹儿?”   孟琼舟道:“嗯。”   不是来抓他的就行……林稚放下心来,心头忍不住小小窃喜:“看来我的厨艺不错嘛,连向来不爱吃饭的孟少卿都忍不住为之倾倒!”   “只剩下素馅夹子了,不知少卿可吃得惯素馅的?”   孟琼舟并未犹豫太久:“可以。”   复炸过的藕夹口感更脆,林稚将剩下的六个全部包进油纸袋,递给孟琼舟,“少卿请拿好。”   孟琼舟放下一块银子,却被林稚推了过来。   “这个就送给少卿了。”——为了答谢那天的擦脸之恩。当然,后半句话林稚没说,孟琼舟聪明绝世,一定能懂得他的言外之意。   却听孟琼舟道:“举手之劳而已。”   那块银子又被推了回来。   再推辞未免太过矫情,林稚笑了笑:“好吧。下次我再将那帕子亲自还给少卿,今天,忘记带了……”   孟琼舟看了看他,温声道:“好。”   待他走后,隔壁卖糖饼的王大娘扯了扯林稚的袖子:“小郎君,你可真是好福气啊!”   上次听到福气这个词,还是在刚刚几个小娘子讨论“哪位小娘子有福气能成为少卿夫人”的时候,眼下这个词被安在自己身上,林稚多少有些不自在,问:“什么福气?”   “这你都不知道?”王大娘竖起眉毛:“孟少卿从未在哪个摊位上买过嚼头,你这夹儿可是头一份!”   这下林稚是真惊了。   不是吧……他做的东西,真有那么好吃?   转天,林稚带着一包小点心去了慈幼局。   本朝有几样圆球状的小点心,很受小孩子喜爱,分别是豆团、麻团、欢喜团。   豆团是用赤豆做的,把赤豆煮软,磨成豆沙,掺面粉团成圆球,用油一炸就行。麻团则是用糯米粉裹成的甜馅儿,搓圆以后滚上芝麻,油炸而成。   欢喜团需要先把江米爆成米花,再熬半锅糖浆,泼到米花上,趁热搓成小球,再用鲜橘皮给这些小球点上颜色。①   林稚到时,小蛮、阿福还有云儿正在看蚂蚁搬家。   小蛮用手支着身体,目不转睛,看得津津有味。有一只蚂蚁脱离了大部队,被阿福用手拨了回去。   云儿是三个孩子里唯一的女孩子,却也是胆子最大的,见状忙道:“你不要动它!”   “阿稚哥哥说过,你救了它,会让巢中的蚂蚁得到错误信息,以为外面很安全。”   阿福挠了挠头:“可是外面就是很安全啊。”   看到这一幕,林稚哑然失笑:他当时明明说的是海龟,怎么变成蚂蚁了?   小学语文有一篇课文,讲的是一只海龟侦察兵遇到危险,向导把海龟放进大海,救了它一命。但他们违背了自然规律,从而导致更多海龟成为了食肉鸟的盘中餐。   自他穿到这异世王朝以来,就一直和这群孩子一起生活,亲眼见证他们从婴孩长成蒙童的年岁时光。   孩子们年纪小,一点都不介意林稚罪臣之子的身份,每天叽叽喳喳在他身边叫个不停。慈幼局的生活虽苦,但也热闹。   闲来无事的时候,林稚就会给孩子们讲一些这样的故事,却没想到被他们记到了现在——虽然和事实有些差距。   他拍了拍手,喊道:“孩子们!”   听到声音,三个孩子纷纷抬起头来,看见林稚的身影,激动地瞪大了眼睛,连忙站起身跑过来,边跑边喊:“阿稚哥哥!”   “阿稚哥哥你回来啦!”   “阿稚哥哥我们想死你了!”   “我也想你们。”林稚弯腰把小蛮抱了起来,调笑道:“我们小蛮是不是长身体了?阿稚哥哥都快抱不动你了。”   云儿吐了吐舌头:“属他一天到晚吃得最多,长得最胖!”   小蛮弱弱地揪着林稚的衣领反驳:“没有,没有很胖……”   瞥见那兜油纸袋,阿福打开一看,惊喜道:“欢喜团子!”   他爱吃欢喜团,云儿爱吃麻团和豆团,小蛮则三种都爱吃。   听到阿福的声音,云儿连忙凑了过去,小蛮也从林稚的怀里跳下来,三个人捧着团子,吃得不亦乐乎。   揉了揉发酸的肩膀,过了片刻,林稚问道:“怎么就你们三个在这里,其他人呢?”   云儿握着豆团,嘴巴里含含糊糊地答道:“李局长说,今日、今日有贵客到访,我们几个年纪太小,他担心我们会捣乱,就我们先别出来。”   闻言,林稚微微沉了脸色。   李局长惯是个谨慎的人。慈幼局经常会有爱心人士来捐款捐物,当初李局长也是顾及着他的身份,让他以后不要出来外出见客,特别是贵客,免得污了慈幼局的名声。   要是李局长为人十分嚣张跋扈,林稚断不会如他所愿,偏偏对方除了在这些事颇谨小慎微之外,倒也是个良善之人。   叹了口气,他安慰几个孩子:“别怕,等你们长大了就好了。”   几个小孩咬着甜团,使劲儿点了点头。   远处,孟琼舟远远地注视着这一切,忽然微微侧头,问旁边的慈幼局李局长:“这个人,可曾在慈幼局?”   “是,前些日子刚离开。”李局长无奈点头。   半晌,孟琼舟的声音重新响起来:“他叫什么名字。”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②海龟的那篇课文是《自然之道》 第9章 蜜煎樱桃   和三个依依不舍的小朋友告别之后,林稚路过集市,正好看到有人在卖樱桃。   见他走近,小贩吆喝起来:“新鲜采摘的樱桃,又大又甜!”   林稚盯着那个头小小的樱桃陷入了沉思。   宋以前的唐朝,樱桃的吃法相当豪放,加糖又加酪,不像水果,倒和后世的奶酪制品十分相似。   到了本朝,这种浓墨重彩的吃法逐渐没落,改为和现代差不多的吃法:当水果吃。   本朝果农种植的樱桃主要分为四种:果皮深红色的朱樱,果皮淡黄色的蜡樱,果小而皮红的樱珠,紫色带黄斑的紫樱。其中味道最甜美的要属蜡樱。   面前小贩卖的樱桃,应该是樱珠。樱珠味道酸甜,酸大于甜,作为水果来说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做成樱桃煎却很合适。   本朝人对干果蜜煎的喜爱,到了一种离谱的地步。   临安街头市面上有众多干果子出售,少说有几十种,如梨有梨条、梨干、梨圈;枣有胶枣、枣圈、肉芽枣;李子有嘉庆子、乌李、李子旋;山楂有查子、查条……此外还有温柑、金橘、龙眼、荔枝、芭蕉干等。①   樱桃煎是其中最著名的一种,苏轼曾经写过的“烂樱珠之煎蜜”,指的就是蜜煎樱桃。   蜜饯果子不出数,需得多买一些,林稚将所有樱桃打包带走,拎在手里掂了掂,估计得有五斤。   虽说有五斤果子,真正做出来的成品也就一斤左右。   回到小厨房,洗净樱桃,用筷子戳掉樱桃核,加糖搅匀,腌制半个时辰。上锅小火煮开,放蜂蜜慢煎,最后加一点点盐提味,收汁盛出。   煎好的樱桃色泽深红,表皮微微皱起,颗颗分明,还带着汁水,酸甜气息浓郁。   不晒的话可以直接拌杏仁豆腐或冰粉吃,樱桃汁也可以冲水喝;晒干的话就成了蜜煎樱桃。   林稚捏起一颗樱桃干放进嘴里,酸酸甜甜,很有嚼劲,因为放了少许清盐,并不腻口,挺好吃。   又用樱桃汁冲了杯饮子,放井水里镇一镇,冰凉可口。   慢悠悠吃完这顿樱桃下午茶,他把剩下的樱桃铺在阳光底下暴晒。   这几日天气晴朗,旭日高悬,才过去半天,樱桃煎便晒成了,正好赶上他出完早市的摊,晚上拿到夜市去卖。   因着不用推炉车,林稚这一趟夜市之旅走得前所未有的轻松,第一个到达了摊位。   把摊支起来,摆上樱桃干,诱人的红艳色泽很快便吸引来不少客人——当然,大部分还是女客。   除了有林稚这个颜值担当坐镇,再加上樱桃煎味道甘美、酸甜适中,很得女孩子们的喜爱,两相相加,女客想少都难。   “小郎君今日改卖樱桃煎啦?”有女郎笑问。   林稚答道:“对,刚好看到有人卖樱桃,就买了一些。我第一次做,女郎且先免费尝尝味道?”   “不用!我在你这里买过鸡蛋饼子和猪肉夹儿,味道都很不错,相信这次也不会让我失望的。”   林稚笑着给她装了一袋。   女郎付过银钱,笑吟吟伸手接过,突然不知瞟到了什么,敛好表情,忙不迭提着裙子走人了。   “这小娘子看到什么了?脸色变得这样快。”   看着对方行色匆匆的背影,林稚正疑惑着,一道娇蛮的声音传入耳中:“这么大的街市连个能入口的干果蜜煎都没有,程砚清,你行不行啊?”   说话的是个绿衣少年,大约十五六岁,一双销金大袖随他的动作飘飘飞扬,光从那道金缕缝就能看出,对方必定是个富家小少爷——而且是个脾气不大好的富家少爷。   敢情刚刚那买樱桃煎的女郎,就是躲这位千金少爷去了。   千金少爷身后跟着一个青衫男子,二十出头,正执着一把乌木描金的扇子不停扇风,十分潇洒风流。他身上的青衫并非京朝官那种青绿袍子,而是同样重工织就的宽袍长裾。   那男子——程砚清双手抱胸,皱着眉不耐烦道:“程令宜,转几条街了,你有完没完?”   看见对方两人五分相似的长相,林稚总算明白过来,这二人便是那对程家兄弟。   程家家大业大,别说整个夜市和早市,就连临安最大的酒楼春风楼都收归他家名下。凡是在临安城做生意的小商小贩,就没有不知道程家名号的。   程家有三子,大姐程朝云端静稳重,主管府内大小事务,典型的事业型女强人;二哥程砚清虽然名字里既带砚又带清,干的事却是和名字半分不沾,整日流连于曲院瓦舍;小弟程令宜任性肆意,是个不折不扣的刁蛮少爷。   临安城人人都说,程家三姐弟,实在不像是同一爹妈生的。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看法——这都不是他一个月薪三千文的人该管的事。   “没完!”程令宜竖起眉毛,“这一条街都是我家的,我在我家里找吃的,有什么问题?”   程砚清冷笑一声:“没问题,随便你找。不过我的时间可是很宝贵的,你最好快一点,不要耽误我的正事。”   程令宜哼了一声:“正事?我看你是忙着去曲院街看小娘子吧。”   “怎么说话呢?没大没小。” 程砚清拿扇子轻轻敲了敲他的头,“那是你未来阿嫂。”   “……”   程令宜默然了。类似的话他听了不下二十遍,已经懒得反驳了,索性专心致志找干果。   忽然,一片红澄澄的樱桃煎闯他的眼帘。那蜜煎樱桃个头饱满均匀,个个透着蜜色的光泽,看着就好吃。   程令宜觉得这多半就是他的梦中情果,舔舔嘴唇,迈步跑了过去。   见卖干果的小郎君面容姣好,程令宜越发对樱桃煎的味道满怀希望,问:“你这樱桃煎好吃吗?”   他并不像大多食客一样,上来就问价钱。哪有卖家说自己东西不好的,林稚道:“小郎君不妨先尝一尝。”   程令宜也不跟他客气,抓起一把就吃。   果脯软糯弹滑,富有较劲却并不沾牙,酸和甜都很适中,让人吃了一颗还想吃第二颗。程令宜眼睛都亮了:“就是我想吃的那个味道!”   他大方地冲林稚一挥手:“你卖的这些,我都要了。”一副土豪的口气,一摸钱袋却扑了个空——忘记带了。   “阿兄你快过来,我忘记带钱袋了!”他扭头冲程砚清喊道。   程砚清不急不徐走过来:“有事求人才喊兄长,什么态度。”话虽然这么说,还是付了樱桃煎的银钱,递给林稚:“麻烦小郎君替我弟弟包好。”   林稚笑道:“好。”将装好的樱桃煎递了过去,“小郎君拿好。”   “多谢!”程令宜眉开眼笑地接过,拉过站在一旁的程砚清,“快走啦,回家吃樱桃煎了!”   因着樱桃煎被程令宜全部买下,这一晚的夜市生意做得很是顺利,林稚收了摊位,准备回家。   然而还没高兴太久,一道声音突然响起。   “他卖的嚼头里有米壳,有毒的!”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设定,受180,攻187。   ①《东京梦华录》 第10章 收个小弟   说话的是个身材清瘦的少年,肤色偏黑,衣服上面打满补丁,一看就知道家境不太好。   林稚摸了摸鼻子,有些搞不清现在的状况。   米壳是什么,大米的壳?这东西有毒吗?   但无论是鸡蛋灌饼还是藕夹果脯,里面都没放大米啊!而且,这少年也从来没有在他这里买过吃食。   此言一出,周围人顿时议论纷纷,不约而同露出了惊恐神色。刚才那来买樱桃煎的小娘子,甚至吓得把樱桃煎都丢到了地上。   看着掉在地上的樱桃,林稚有些心疼。就在这时,他突然反应过来,那少年说的米壳,根本就不是大米的壳。   而是罂粟壳!   这东西百害而无一利,被明令禁止使用,他就算是想要赚钱,也绝不会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   眼见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其中有不少都是他的熟客,显然正在等他的解释。   身正不怕影子斜,理清思路之后,林稚稍稍平复一下心情,冷静地冲那少年道:“你既然说我的吃食里有米壳,可有什么证据?”   少年昂着头道:“我当然有证据!我能分辨得出米壳的味道,因为我种过!”   “……”林稚:“啊?你种过?在哪种的?”   “在我家里啊,有什么问题吗?”   当然有,问题大了!   他刚要开口,这时突然传来一道声音:“你种过此物?”   声音不大,却立刻让原本喧闹的人群安静了下来。   林稚回头一看,孟琼舟就站在不远处。今日对方穿了一件黑色锦袍,越发衬得眸色冷淡。   不知是不是错觉,林稚觉得他现在的心情格外不好。   想来也是,自己管辖的市区出了这档子事,心情能好才怪。   见林稚望过来,孟琼舟和他对视一眼,移开目光,继续和那少年谈话:“说话。”   少年回过神来,似乎认出了孟琼舟的身份,原本理直气壮的气焰突然消散了不少,结结巴巴回答:“我是种过啊……有什么……问题吗……”越说声音越小。   孟琼舟冷冰冰的声音响起:“私种罂粟,可是要坐牢的。”   听到要坐牢,少年的神色突然变得惊慌起来,改口道:“不是的!我没种过……没种过!”   “到底怎么回事。”孟琼舟皱眉。   孟琼舟审问别人时实在很有威慑力,少年不敢抬头瞧他,只心虚地看了林稚一眼,接着便嗫嚅着全部交代了。   原来,十里天街有个卖环饼的王二郎,是集市上卖熟食的商贩之一。   林稚没出现前,他的生意还算不错,可是林稚出现不过才短短几天,他的环饼便无人问津了。长此以往下去,那还得了?   于是,王二郎就起了坏心眼,然而又胆小不敢自己亲自动手,便找来了这个名叫沈小七的替罪羊。   沈小七垂头丧气地说:“王二郎告诉我,他在这位小郎君这里吃完嚼头后便暴下不止,但又怕惹出事端,不敢亲自检举,就让我来了。”   “我与王二郎相识,他为人老实,去年大雪,他还给我和病重的母亲送来一筐菘菜……”   “所以,我才以为他说的都是真的,是、是这位小郎君卖的吃食确实有问题,而且他又说事成之后给我一大笔钱,让我拿着这钱给母亲治病……”   孟琼舟突然打断他:“好了。”   “这些都不是你做错事的理由。”   闻言,沈小七心虚地低下头,很小声地道:“但是我确实种过巴豆……没有骗人。”   林稚心想:“那王二郎真是狡猾,骗这少年罂粟和巴豆是一种东西,明摆着是想拉自己下水后,再让这少年去蹲牢房,好省下一笔封口费。不努力提升自己的厨艺,反倒怪别人做的东西太好吃,简直岂有此理!”   那边,原本正在暗中窥探这边情况的王二郎还没来得及逃跑,就被孟琼舟派人层层围住,看样子很快就会被送去官府了。   乌龙一场,围观人群不约而同松了一口气,跑到另一处战场去指责王二郎了。刚才把樱桃煎丢在地上的小娘子,也心虚地重新捡了回来。   危机圆满解决,沈小七忽然走过来,给林稚鞠了一躬,“对不起,这位小郎君,给你添麻烦了,我……我可以做点什么补偿你吗?”   林稚想了想,最近生意忙起来,自己正好缺个帮手。   他打量了一下沈小七。对方不过是个半大孩子,比他还要矮上小半头。   这孩子虽然做错了事,出发点却是为了给他娘治病,虽然好像傻了点,但也不失为一个好苗子。   他问:“我要如何相信你是真的有心补偿,而不是伺机报复?”   闻言,沈小七从怀中取出一件物什,递给林稚。   “这是我的公凭,小郎君尽可放心。”   给了公凭,就相当于给了卖身契了。林稚放下心来,问:“那你愿意给我打工吗?”   愣了片刻,沈小七问:“打工……是什么?”   林稚解释:“打工就是,你替我干活,我付给你工钱,包吃不包住。你愿意吗?”   沈小七疯狂点头:“愿意!我愿意的!”   成功给自己招到小弟,林稚很满意——终于有机会可以拓展一下外卖事业了。回头一看,孟琼舟仍然站在原地。   见他留下沈小七,孟琼舟流露出微微不赞同。   林稚装作看不懂的样子,上前道:“孟少卿今日又帮了我一个大忙,太谢谢啦。”   孟琼舟纠正他的话:“小忙。”   感觉对方心情似乎好了一点,林稚展颜一笑,“这个,今日我带着了。”说完从怀里掏出那方绿竹素帕,“已经洗干净了。”   修长柔软的手指擦过自己掌心,孟琼舟手心一痒,伸手接过,“嗯。”   他扫了一眼沈小七:“如果他再有异心,随时告诉我。”   听到他们在谈论自己,沈小七再次心虚地低下头。   林稚点点头:“孟少卿放心。”   半晌,孟琼舟微微弯腰,拾起一颗不慎掉落在地上的樱桃煎,问:“这个,还有吗?”   “嗯?”林稚下意识开口,反应过来,原来对方今晚来到这里,是为了买他的樱桃煎吃。   想不到孟琼舟这般严肃冷淡的人,居然爱吃甜食……   也太不符合人设了!   他忍着笑道:“今日没有了。不过既然少卿爱吃,那我多做一些,改日亲自送到贵府。”   不过是一句客套话而已。   林稚作为穿越人士,虽然不觉得自己有哪里低人一等,但毕竟小商小贩这层身份在这摆着。   原以为孟琼舟会断然拒绝,谁知,他点头道:“好。”   作者有话要说: 第11章 外卖上线   林稚眨眨眼,旋即笑道:“孟少卿既如此相信我,我定不负所托。”   两人定好时间,约在了三日之后。   看着孟琼舟离开的身影,林稚心道:“既然想吃东西,看来孟琼舟的厌食症应该有所好转了。”想到这有所好转里也有他的一份功劳,不禁有些开心。   回头一看,沈小七居然还在原地等他。   林稚走过去,忍不住问:“你今年多大了?”   沈小七抬起头,一双眼睛黑得发亮:“十六。”   林稚扯了扯嘴角——还好本朝雇佣童工不违法。   天色已晚,他摆了摆手:“你先回家吧。”   沈小七站在原地没动,犹犹豫豫地问:“小郎君……明日我什么时候来打工?”   林稚和他说了一个时辰。   隔天一早,他推着炉车到集市上一看,沈小七居然已经到了,比他们昨日定好的时间整整早了一个小时!要知道,现在还不到凌晨五点……这孩子不睡懒觉的吗?   瞥见林稚的身影,沈小七连忙跑过来帮他推车,“小郎君早!”   “早。”林稚问,“你起这么早,不困吗?”   沈小七摇头,“不困,我每天都这么早起,习惯了。”   林稚点点头,没再说话。   日头升起,食客陆陆续续多了起来。怕沈小七掌握不好火候,林稚没让对方掌勺,依旧亲自烙饼、煎猪肉肠、炸鸡排,沈小七只负责把这些小料按照客人的要求夹进饼里,然后刷酱。   这样零碎的小活儿虽然不起眼,可有人帮着干,倒也省了林稚不少时间,而且沈小七动作麻利,比他想象中好上不少。   关键对方还会吆喝:“鸡蛋灌饼,刚出炉的鸡蛋灌饼,八文一套!还有自选小料,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路过的人们一看,原先鸡蛋灌饼的摊位,摊主除了原先眉清目秀的小郎君,还多了一个精干的少年,不由得调笑几句:“林小郎君添新兵了啊。”   林稚抿唇一笑。   有人帮忙就是好,刚做完上朝官员的生意,收入比起平日已是翻了一番。这时候客流量略有减少,沈小七擦擦手,问:“小郎君,接下来我要做什么?”   林稚回答:“送外卖。”   外卖在本朝并不少见。年轻的小儿郎或小娘子若是肚子饿了,懒得上街,就会找根绳子,拴一笆斗,在笆斗里搁几文铜钱,什么时候听见挑着担子的小贩吆喝着从楼下经过,就打开窗户,把笆斗顺下去,让小贩往笆斗里装吃食。①   平日又是采购食材又是做饭做菜,凡事都要亲历亲为,忙碌非常,根本挤不出时间拓展副业,沈小七一来,自己也算因祸得福,正好有机会做一做外卖生意。   “可以多去西街和东街转转,往日这两个街来买饼的人最多。”林稚嘱咐。   沈小七从前似乎干过类似的活计,并不追问,只挑起扁担往肩上一扛:“小郎君瞧好吧!”   林稚确实是瞧到了好。   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沈小七背着一担子铜钱凯旋而归。林稚数了数,正好是他放上的那些蛋饼的价钱,甚至还多了不少小费。   这孩子做事倒还算靠谱。   他走到沈小七身边,拍了拍他的肩膀,“干得不错。”   沈小七微微红了脸——虽然以他的肤色看不大出来。他不好意思道:“我以前也卖过东西,可能是有经验了吧。”   林稚点了点头,在他手上放了一块提前备好的碎银。   沈小七愣住了:“小郎君,你这是?”   “工钱。”   “可是这个月还没结束啊。”   林稚歪头:“我喜欢先付钱。”   沈小七怎么会看不出来,林稚不过是想让他早点给母亲看病罢了。想到自己之前差点害了他,当即红了眼眶,又是羞愧又是感动,几乎快要落下泪来。   看见他微微发红的眼圈,林稚忙道:“打住打住,我不会哄人。”   闻言,沈小七使劲把眼泪憋了回去。   有了沈小七,林稚轻松不少,大部分活儿都由沈小七干了,自己只需负责煎饼和炸物,颇有几分甩手掌柜的意思。   快到与孟琼舟的约定之日,单把樱桃煎带过去有些单调,甩手林掌柜打算再添一些新的干果,嘉庆子就很好。   嘉庆子是一个叫嘉庆坊的地方李树上结出的李子,在临安很有名。做法主要有两种,一是盐渍,二是蜜煎。   盐渍法乃裹上盐揉去汁液,去核晒干,可以做下酒的小菜,也能当零食。味道微咸带酸,也就是本朝人所说的“砌香咸酸”。   蜜煎法则是将嘉庆子用蜂蜜腌制之后再烘干,与后世的蜜饯大致相同。考虑到孟琼舟嗜甜,林稚想着还是做成甜的。   去集市上买好李子,并买些水灵灵的枇杷,带回小厨房,分期分批放蜂蜜锅子里煎好,摆在太阳底下晾晒。   刚好赵家二娘抱着一筐洗好的衣服路过,见他在太阳底下摆弄一大堆干果蜜煎,神色认真得紧,不由得问:“林小郎君这是打算在夜市卖,还是自己吃啊?”   林稚抬头笑道:“打算给一个客人送去。”   赵二娘摇了摇头,假装叹惋:“唉,怎么就没有人预定好几个月的客房,等着我给他送过去呢?”   听出她的弦外之音,林稚张了张嘴,到底也没告诉对方,这位要吃蜜饯的客人其实是个男的。   很快到了约定之日,林稚上午收了摊,下午便提着食盒去了孟府。   孟府和他想象当中分毫不差,一言以蔽之:简约而不简单,是那种能让人看出府邸主人很有钱,但又不会显得很暴发户的装修风格。   林稚暗暗下定决心,以后赚钱买了大别野,就照这个风格装修!   他的宏图霸业才刚刚展开,就被人打断了,有人问话:“足下可是林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第12章 孟府之行   林稚点了点头。   “小底乃少卿府管事陈平,今日我家阿郎临时被官家召见,无法亲自与林小郎君见面,特吩咐我好生招待小郎君。”   听到孟琼舟有事不在,林稚微微一愣,随即扯出一个笑:“陈管家客气,林某不过一介市井小民,无需费神招待。”   “能让我家阿郎解胃,就是贵客。”陈平接过食盒,和煦的笑容不变,“这么多年了,做到这点的,就只有林郎君一个人。”   林稚配合地笑了笑,心道:“怪不得能吃惯他这个现代人做的饭菜,原来孟琼舟长了个二十一世纪的胃。”   孟府的后花园里栽种了不少植物花卉,从海棠到芍药,一路分花拂柳,姹紫嫣红。   看到一株熟悉的雪白身姿,林稚夸赞道:“这栀子长得真好。”他客舍里用白糖水养着的那株也不错,但和面前的栀子比起来,就有些相形见绌。   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陈平笑道:“这株栀子原是我家二郎买来的,谁知险些养死,多亏阿郎妙手回春,才将它救了回来。”   说曹操曹操到,孟家二郎闪亮登场:“林小郎君,你来了!”   陈平低头见礼。   林稚也点头道:“孟小郎君。”   “昨日就听阿兄说你今日要来,这不,刚一放课我就回了家,都没在外停留!”   林稚笑了笑,陈平道:“夫人一定会很高兴的。”   孟淮安大刺刺一点头,伸手拿过食盒,“我看看林小郎君今日带了什么好吃……”话还没说完,突然想到这食盒还要给母亲过目,就这么被他提前打开,似乎不太好。当即止住动作。   林稚早有准备,从怀中掏出一个小锦囊,递给孟淮安。   “这是什么?”孟淮安眼睛亮晶晶的,一边说着一边打开了锦囊。   十几颗圆滚滚的桂圆干滚了满手。   桂圆干带皮,放在锦囊里不会污脏,又能给心急的孟淮安解馋,一举两得。   孟淮安乐得眉毛都快飞上了天:“还是林小郎君了解我!”   林稚温和一笑,在他这里买了那么多回饼子,能不了解吗?   三人一路行至正堂。   “阿娘,林小郎君来了!”孟淮安一边喊着,一边将手上堆满了的桂圆皮子顺手丢进渣斗。   秦柔正坐在踏上看一幅堪舆图,听到声音抬起头来,脸上笑出两个酒窝:“这位便是林小郎君?”   不知为何,林稚竟有些紧张,低头见礼:“夫人万安。”   陈平适时地将食盒递上去:“夫人,这是林郎君送来的樱桃煎。”   闻言,林稚补充:“除了樱桃煎,还有些嘉庆子和枇杷煎。”   “哦?”秦柔温柔地笑着,“如此甚好,我最喜欢吃嘉庆李了。”   “咔”的一声,食盒打开,里面共分三层:一层樱桃煎,二层嘉庆子,三层枇杷煎,果脯色泽喜人,个个透着蜜色的光泽,不多不少,给人一种精致且量大的感觉。   孟淮安声音响亮地吞了口口水,瞬间觉得手里清甜的桂圆不香了。   秦柔夸赞道:“好精湛的手艺,怪不得阿舟喜欢,我也喜欢得紧。”   秦夫人意外地平易近人,和林稚前世在电视剧里看到的那些尖酸刻薄的豪门贵妇大不相同,之前的紧张感消失得无影无踪,“夫人喜欢就好。”   “阿舟从小身患恶食,这么多年总不见好,幸亏林小郎君出现,这才有所好转——小郎君是我们孟府的恩人。”   林稚道:“不过是做好份内之事,夫人言重了。”   他抬起头来,余光一扫,无意中发现那薄胎青釉的渣斗里装满了什么东西,好像是油纸袋——而且是很眼熟的油纸袋。   他放鸡蛋灌饼的油纸袋!   观其数量,怕是孟琼舟这几日一日三餐都在吃这饼子。   ……就那么爱吗?再爱也架不住天天这么吃啊,真的不会吃腻吗?   林稚记得,曾经听某不知名营养学家说过,人的一天要吃十五种以上不同食物才算膳食均衡,就算他的饼里有肉有菜有蛋有肠,可算上调料和面粉,也超不过十五种食材。   长此以往,孟琼舟会营养不良的吧?   这可不行。   都说医者仁心,几天的厨郎当下来,林稚也见不得别人吃得不好,“夫人可否与我说说少卿的日常饮食,我好帮着参谋一下。”   秦柔求之不得,吩咐陈平把庖厨的奴仆喊了过来。   没过多久,林稚只觉得眼前一团乱云闪过,再定神时,面前恭恭敬敬站了三十多号人,全都来自庖厨。   所谓“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既是在深宅大院做事,这些大厨的手艺必是精巧万分。   这样三十多个技术精湛的手艺人都比不过半路出家的林稚,倒不是因为他的厨技有多好,只能说科技的力量太强大——他现在的厨艺,可是浓缩了中华上下五千年文化的结晶!   “索粉要挤得细一些,太粗的话进不去味道。鸡汤汤底?依我看不如改成菌菇汤底,味道更清淡鲜美。”   “水饭味道太酸,以后可以减少烹制的次数……一定要做的话,少放些醋。”   “什么,缕肉羹里也放糖?改成胡椒粉!”   “……”   其实林稚于膳食一道说不上十分精通,不过是按照自己的饮食习惯,对这些菜做了一些改进。既然孟琼舟有一个二十一世纪的胃口,口味应该和他这个现代人一致。   不光是奴仆们,就连总管陈平都在一旁刷刷用笔记着,写得飞快。秦柔认真听着,她的小儿子则站在旁边猛咽口水。   最后林稚做总结:“这些都是一些个人拙见,各位随意听听便是。”   孟淮安抢道:“怎么会是拙见?林小郎君忒谦虚!我觉得你改进之后的菜谱更好,都把我说得饿了。”   林稚但笑不语。   估摸着快到饭点,再待下去不礼貌,他起身告辞。   秦柔留他:“林小郎君要不要留下一同用暮食?”她神色诚恳,不似作伪,是真心实意地想要留他吃饭。   主人的礼数到了,客人却不能不识趣,林稚笑着推辞:“晚上还要去夜市,就不多叨扰夫人了。”   秦柔只好同意:“小安,去送一送林郎君。”   “知道啦!”   两人走到垂花门,林稚说:“孟小郎君就送到这里吧,再往前走就太远了。”   “好吧。林郎君你以后能不能多来几次?我兄长那个性子你也知道……平日里我都要闷死了。”   林稚笑着点头:“好。”   紫宸殿内,官家雄浑的声音响彻大殿,孟琼舟端坐阶下,身姿挺拔宛如青竹,平视前方,却罕见地有些心不在焉。   觉察出他的走神,大理寺卿魏之远看了看身侧年轻的手下,压低声音提醒:“何事失神?”   顿了片刻,孟琼舟垂下目光:“无事。”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想老婆 第13章 南湖挑菜   中和节这天,林稚起了个大早,把提前备好的谷物和瓜果种子装进青色荷包。   一共炮制了五六个,一个送给沈小七,一个送给胡大郎,一个送给赵二娘,剩下的几个……看见眼熟的就送了吧。   本朝人过中和节,多以这种装满谷物种子荷包互相馈送,祝福对方多子多福。   林稚没有“多子”这方面的想法,讨个“多福”也是好的。当然,他最想要的还是多钱。   赵二娘到底是个女郎,心思细腻,早有准备,收到以后也回赠给他一个;沈小七没心没肺惯了,明显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一个劲儿地不好意思“明年一定给阿郎补上”;真正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胡大郎,竟也送给他一个荷包,一问,居然还是自己亲手缝制的。   林稚想象了一下,虎背熊腰的胡大郎捏着一根细细的绣花针在灯下苦绣,成功把自己逗笑了,真是人不可貌相!   除了互送荷包,人们到了中和节这天还会吃凉粉。   今日林稚早起,就是为了做凉粉。   木薯洗净,刮皮,磨碎,加水沉淀,滤出木薯淀粉,加水搅匀后放锅子里小火慢煮,边煮边搅,直到粘稠为止,出锅冷却后即成凉粉。   冷却后的凉粉呈现半透明玛瑙色,弹性十足,口感软糯,用米醋和香油拌一拌,再撒一小把芫荽,就是一道清香可口的小食。   这样一小碗凉粉要五文钱,因为是节日食品,倒也卖得不错。   到了早市摊位,沈小七挑着担子去送外卖,攒动的人群里,林稚突然瞥见一片绯红的衣角——孟琼舟也来买凉粉了。   林稚笑问:“郎君要辣的还是不辣的?”多种口味多种选择,他特意准备了加辣和不加辣两种口味。   一块银子已经推了过来,听到他喊“郎君”,孟琼舟目光一动,道:“都要一份。”   林稚微微挑眉,还挺能吃。想了想,还是建议道:“朝食吃得太凉对胃不好,郎君不如再来一壶热豆浆,也好吃得暖些。”   孟琼舟温声道:“好。”依言加了壶豆浆。   谁知,取完凉粉和豆浆之后,他却没走。   林稚煎完两个鸡排才发现他没离开,正要开口询问,发现对方的目光一直在自己的腰间徘徊。   他的腰带上挂了几枚荷包。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孟琼舟这是在向他讨荷包?   林稚没犹豫太久,取下缠在腰上唯一的那枚青色荷包,递了过去:“孟少卿中和安康。”   “中和安康。”孟琼舟回道。   他把荷包握在手里,这才转身离开。   林稚站在原地看着他的背影默默思索:“刚才孟少卿脸上的那个表情,是心满意足没错吧?”   中和节过去,转天便是节日大头,挑菜节。   挑菜有两个意思,一是挖野菜,二是猜野菜。   市井人民平日繁忙,为了填饱肚子,几乎人人识得野菜,没有比赛的乐趣。但皇宫里会进行猜野菜这项闲趣活动,不仅如此,还会隆重地举办一场挑菜宴。   宴席很简单。太监宫女提前备下木斛,斛里堆放湿土,将挖来的野菜一棵一棵竖插其中。   再找一批绸布,在其上写下各种野菜的名字,卷成小卷,系上红丝,一一压在斛底,供圣人、皇子、公主、娘子等去猜野菜的名字,猜中有奖,猜错也不会有什么太严厉的惩罚。①   这样的挑菜宴席每年都会如期举办。林稚猜想,宫中举办挑菜宴,除了慰藉寂寞宫廷岁月,大概还有劝导众人重视农耕之意。   有他提前付给沈小七的工钱,沈小七母亲病情大好,应该是特意嘱咐了他一番,这几日对方跟在他身边的时间明显多了不少,刚好可以带他去挖野菜。   市井百姓不注重猜野菜,却十分重视挖野菜,林稚和沈小七带着错刀和菜兜赶到南湖时,湖畔周围已经来了不少人。   清风徐徐,草色蓊郁,一片大好风光。沈小七面朝波光粼粼的南湖,深深吸了一口气。   “好多人啊!”   “……”林稚:谢谢,还以为你要吟诗了。   他分了一把银错刀给他:“快挖吧,不然一会儿就没了。”说完半蹲下*身,开始挖野菜。   林稚爱干净惯了,有些怕脏,因此不像其他人一样,脱下鞋和罗袜直接光脚踩在地上,而是自制了一副简易足套,套在腿上。   一截纤细修长的小腿露出,白藕似的,直晃人眼。   沈小七看了看,心中浮现出一两声叹息:“同样是出门在外做生意,怎么阿郎就那么精致?”摇摇头,也投身到挖野菜大军去了。   阳春时节,野菜葱茏,南湖依山傍水、得风得雨,野菜生长得更加旺盛。   茵陈、荠菜、葵菜、马齿苋、蒲公英等次第登场,悠悠地舒展着嫩绿的身姿,有的适合清炖,有的适合煎炸,有的适合调羹……怎么吃都好吃。   两个挖菜人一时无话,纷纷忙着手底下的活计。   直到腰酸得不行了,林稚才挺起身来,定睛一看,沈小七居然还在挖,简直不知疲惫——年轻真好。   感受到他的目光,年轻人沈小七站直身体,举起满满一筐的战利品:“阿郎你看,我挖了好多!”   林稚夸他:“不错。”顺便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虽然体力没有沈小七好,但也挖了不少,几乎也是满满一筐,且各种野菜都包含其中,有黄有绿,十分好看。   觉得差不多了,他冲沈小七招手:“回家吧。”   因为沈小七家中还有大病初愈的母亲需要照顾,他们两人并不在一起吃饭,而是各自回到家中。   林稚一向有什么吃什么,今日挖来的野菜理所应当地成为菜品主角。   马齿苋用来凉拌,芦蒿下锅清炒,莼菜制成羹,荠菜包进馄饨——好一顿野菜宴!   作为天蔬地果的野菜不光生长得平易近人,制成菜肴做法也不难,除了包馄饨略费时些,林稚这顿饭做得很是省事。   凉拌马齿苋清新爽滑,清炒芦蒿鲜香可口,莼菜羹入口即溶,最妙的要数那道荠菜猪肉馄饨。   荠菜是肉眼可见的翠嫩,清香鲜美,和多汁的猪肉糜调和在一起更是鲜上加鲜。包好的小馄饨皮薄馅嫩,内馅肥瘦适中,清爽不腻,味道鲜美极了。   吃完馄饨,再喝一碗浓缩成精华的馄饨汤,连身上都暖了不少。   据说诗人陆游就是荠菜的顶级饕客,还为它写下不少诗句。   这顿野菜宴吃得林稚兴味盎然,不禁开始出神思考:不知诗圣当年所食荠菜,是不是也同样这般鲜美?   作者有话要说: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14章 炭烤兔肉   林稚坐在胡床上,怀中抱着一个瓷坛,正在腌咸菜。   说是“腌”咸菜,其实不太准确,更确切的说法,应该是“鲊”和“糟”。   本朝人将发酵腌制过的食物称之为“鲊”,鲜鱼、虾蟹、鸡鸭、菜蔬,都可腌制成鲊。   做法是将食材洗净拭干,装入坛内,用盐、糖、酱油、姜葱丝等制成调料,装一层食材,铺一层调料,如此重复,直到食材装满,密封贮藏,可以存起来随时取食。①   至于糟,实际就是酒糟。本朝人喜欢用酒糟腌制食物,肉类可以糟,菜蔬也可以糟。   与鲊不同,糟的时间更短,食材用酒糟腌制一夜,转天就可以吃了。   不管是鲊还是糟,都有点咸菜的意味,用来送粥最适合。   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天都要吃藕鲊和糟黄芽。藕鲊味道不错,清清爽爽,还很脆口,糟黄芽却是有些吃不惯,总觉得有股生酒味。是以这次他做的依旧是鲊:海带鲊和笋鲊。   海带打成结,与竹笋丝混在一起,米醋、酱油、香油和姜蒜制成料汁,再放茱萸酱调出辣味儿,颇有几分前世便利店热卖的海带脆笋的意思。   刚封好坛子,突然听到一阵拍门声,同时沈小七的声音响起来:“阿郎,快开门,看看我给你带什么好东西来了!”   这孩子自从给自己打工之后,精力越发旺盛,单单早起已经不能满足他了,林稚便把自己的客舍地址告诉给他,好让他来帮自己推一推炉车。   “等一下,马上就来。”   林稚洗净沾满调料的手,小跑过去给他开门:“什么东……”   门外,沈小七举着三只兔子,笑得牙不见脸:“今天我去给阿娘买药,回来的时候瞧见几只兔子,这不,抓起来收拾干净就给阿郎你送过来了!”   看了看那几只肥硕的兔子,林稚有些担心:“不会是谁家养的吧?”   “不会!这种兔子一看就是野兔子。”   虽然不知道怎么看出来是野兔的,但想到沈小七在外摸爬滚打的经验到底比自己丰富,林稚稍稍放下心来,“你母亲的病刚痊愈,还是拿回去给她补补身体。”   沈小七摆摆手:“我已经给阿娘留了!小郎君,你跟我客气什么?”   林稚笑开:“好吧,那我就不跟你客气了。”   兔子拾掇得很干净,无皮无毛,定是费了不少事。林稚边洗边想,下个月或许可以给沈小七涨涨工资。   擦干兔肉上残留的水,开个花刀,黄酒腌一下去除异味,姜片、葱节、盐、孜然粉、花椒粉、五香粉混合,按揉入味,最后刷一层香油,撒上芝麻,用小木棍叉起,放炭火上慢烤。   不多时,被火逼出来的油脂滴落到炭块上,发出嘶嘶的响声,烤兔肉的香味慢慢飘了出来。   香飘甚远,引得旁边几个客舍的人都探出头来,其中一人问道:“小郎君这是在炙什么?”   林稚边转动烤架边答:“炙些兔子。”   那人“嘶”了一声:“好香啊。不行,我也得去买些酱牛肉来解解馋!”说完探回身子,叮叮咣咣一顿收拾,似乎拿着钱袋出门了。   林稚笑了笑,无心插柳柳成荫,他这是不是也算促进了牛肉店的生意?   三只兔子,整整花了一个下午才烤完,买酱牛肉的邻居已经解完好几轮馋,林稚才刚刚把烤兔从木架取下。   烤好的兔肉酱色油亮,肉香扑鼻,林稚舔了舔嘴唇,撕下一条兔腿。   咬一口,外焦里嫩,鲜嫩多汁,醇香肥软的肉香混着孜然香,细细咀嚼,满口都是肉香。   要是配酒吃就更好了,一口兔肉一口酒,味道更加香醇。   自穿越以来,他还没怎么喝过酒。一来是对酒留有阴影,二来是酒价太贵,好酒买不起,便宜的酒不想喝。   绿蚁新醅,听着好听,其实连酒糟沫都没过滤干净。   吐槽完毕,林稚给自己做了碗青菜汤饼,舒舒服服地吃完一只兔腿。   吃完才后知后觉意识到,剩下的两只半兔子该怎么办?储存也只能储存个一两天,时间一长,还会失去酥香脆爽的口感,不如趁热拿到夜市出售。   摆上不过片刻便有客人来买,还是个很眼熟的客人——程家三郎,程令宜。   对方今日照例是一身花枝招展的打扮,走在长街上,像逛自家后花园一样悠然自得。   他似乎也认出了林稚,和他对上视线,愣了愣,接着目光下移,看到他面前油滋滋的两只半兔子。   然后他冲了过来。   就在林稚以为他要质问自己“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以吃兔兔”的时候,程令宜扒着边沿,眼睛亮晶晶的:“有没有辣酱?”   林稚忍俊不禁,自己怎么会对他的人设产生误解?这小少爷明显是那种“兔兔这么可爱当然要加辣才好吃”的人啊。   他笑着回答:“有的。”   想起几日前酸甜可口的樱桃煎,这兔肉的滋味定然不差,程令宜豪爽道:“那我全包了!”   林稚不放心地跟他报备:“有一只少了条兔腿,小郎君若介意的话,可以只买两只。”   闻言,程令宜露出一副纠结的表情:“这样啊,怎么办,我最爱吃兔腿了……那就买两只好了。”   “好。”林稚道。   听自己改口三只变两只也不恼,程令宜不由得多看了他几眼,心说这小郎君真是温柔,和自家兄长一点都不一样,道:“小郎君,你人真好,下次我还从你这里买嚼头。”   林稚依旧笑着:“好啊。”   送走他后,没过多久,喧闹的人群突然安静下来。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场景似曾相识,回头一看,果不其然,一人红衣黑发端坐马上,正是孟琼舟。   今日竟又赶上巡视之日了。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最近这位孟少卿好像巡视得有些频繁,距离上一次巡视,好像才过去几天吧?   难道是近日治安事件频发?可也没听沈小七和赵二娘他们说起过啊……   正琢磨着,孟琼舟已经拉紧缰绳在他面前停住脚步,翻身下马,动作行云流水,一点都不像是来买烤兔的。   林稚冲他打招呼:“孟少卿今日想吃兔肉了?”   依旧是一个字的回答:“嗯。”   林稚忍住笑意,孟琼舟人不错,就是话太少了,未来的少卿夫人和他在一起,只怕是要憋闷坏了。   心中打趣,正事却不能忘,他把少一只兔腿之事同样了告诉孟琼舟——消费者有知情权嘛。   不买,或者继续买,无非是这两种情况,谁知,孟琼舟走了第三条路,他追问道:“兔腿呢?”   “……”林稚噎了噎,“我吃了。”   孟琼舟依然摆着那张冷淡俊美的脸,轻轻点了点头。   就在林稚以为对方会转身走人的时候,却听他道:“我买了。”说着就把银子推了过来——这次是两块。   林稚眨了眨眼,回过神来,把烤兔包好递给他。   看着孟琼舟的背影,他心中嘀咕:“要不是知道他有厌食症,我做饭还挺好吃,而且又是个男的——我都快要以为他对我有意思了。”   回到府宅,孟琼舟换上一身常服,看着盘中少了一只腿的烤兔,不知想到了什么,眼底泛起淡淡的笑意。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15章 玫瑰花饼   挑菜节后,没过几日,槐花上场了。   不光是古代,现代人也有不少吃槐花的。   槐花的吃法比较多,最简单的是用开水焯一下,撒上盐和香油,直接拌着吃;也可以撒些面粉,拍成小薄饼,用油煎得两面焦黄,味道极鲜极嫩。   比较传统的吃法是用槐花蒸麦饭。淘净的槐花撒上薄盐,拌些玉米面,上笼屉蒸熟。   蒸好的槐花麦饭,玉米面里点缀着星星点点的槐花嫩蕊,鸭绿鹅黄,热气衬着清香,好看又好吃。   可惜本朝还没引入玉米,无法体会到最正宗的槐花麦饭的风味,林稚决定折中一下,用同样颜色澄黄的小米面代替。   小米面不好找,他把整条十里天街翻了个底朝天,终于在一个犄角旮旯的米粮铺子里买下二两,又沿路摘了不少槐花,遇见好几个那日在南湖挑菜的熟人,也在摘槐花。   视线对上,纷纷相视一笑——不愧是同样爱吃野菜的人!   把槐花带回家中,撒盐,放油,分次逐步添加小米面,让每一粒洋槐花均匀裹上面粉,再撒些碧绿的槐树嫩叶作为点缀。   林稚不喜欢吃面太少的,面少压不住生花味,因此加了不少小米面,金黄灿烂,十分喜人。   筷子轻轻拨散,拌好面的槐花可以上锅蒸了。还没蒸熟,槐花的清香气息就已经飘了出来。   蒸熟之后,浇上提前备好的料汁,饭中透露着丝丝缕缕的甜香,酥香爽口,每一口都是春天的味道。   就连从小到大吃惯了槐花饭的沈小七都忍不住夸赞:“阿郎好手艺,比我阿娘做的都好吃!”   林稚笑着拍了拍他的头:“这话可不能被你阿娘听见。”   过完挑菜节,很快就迎来花朝节。   二月十五花朝节,是民间祭拜花神,祈求世间花木茂盛、人们生活吉祥如意的节日。   这一天百花盛开,适宜观赏,人们除了祭拜花神,还要外出踏青赏花。临安市民每年都要去钱塘门外的玉壶园观赏奇花异木。   玉壶园乃皇家园林,占地三亩,亭台水榭俱全,奇花异木争艳,布置得相当精致。   从花朝节一直到寒食节,园林持续开放,男女老少都能去玩。   为了让人们玩得更尽兴,园子里除了亭台和花木,还陈设着书画、古玩、首饰、玩具,小孩子们还可以在这里打秋千、扔飞镖、踢球、斗鸡,不亦乐乎。①   林稚自然不能放过这个热闹。   不过,他并不是单纯为了凑热闹而去——园林里有许多摊位可供商贩摆摊做生意,很适合去分一杯羹。   离完成租店的目标越来越近,他不想放弃。   花朝节活动多姿多彩,节日饮食也独具特色。要说花朝节吃什么,最先想到的便是百花糕和百花酒。   百花酒,顾名思义,是用百种野花酿的酒,林稚没喝过,但通过名字就能联想出来,此酒一定清香芬芳,甜而有劲。   今年的百花酒来不及酿制,做些百花糕却是不在话下。   和百花酒不同,百花糕的馅料并不是百种花卉,而是只有一种,且多为牡丹花,因此百花糕又叫做牡丹饼。   牡丹饼以豆类为主要原料制作,辅以精心糖渍的牡丹花瓣,看着雍容富贵,吃着芳香浓郁。   牡丹虽好,却不合林稚的口味,况且大街小巷都在卖牡丹饼,大同小异,就算他顺应潮流,也未必能博得一条好销路。   不如做些改进,将内里的馅料换成玫瑰,做成玫瑰花饼。   玫瑰花饼做法和后世的鲜花饼差不多。选新鲜玫瑰,用糖渍成玫瑰酱,加炒熟的糯米粉调和掉过于甜腻的味道,再添些炒熟的核桃碎,包进油酥皮,上炉烘烤。   烤好的玫瑰花饼盈盈一个托在手心上,精致小巧,花香浓郁,沁人心脾。   掰开一个,花瓣多而糖酱少,碾碎后的核桃与玫瑰花酱完美混合,很好地中和玫瑰花酱的甜度,更为馅料增香,外酥内软,香甜不腻。   林稚终于理解,尝遍万千美食的乾隆皇帝,为何要七下江南去品尝这道玫瑰饼了。   游园当天,人满为患。付过两个人的茶汤钱,林稚带着沈小七挤进了玉壶园。   沈小七本就年轻,得了林稚的工钱,吃穿比起从前都提了一个档次。而且因为这几日一直在室内忙活,人似乎白了点,个子也蹿了些,看上去挺俊不少。   林稚莫名有一种吾家大儿初长成的感觉。   好大儿甫一入园就带着林稚一路狂奔,成功挤跑几个竞争对手,找到了一处适合摆摊的上好地带。   中心地段,地面开阔,身后还有一大片有鱼有荷的池塘,简直是会员级别。   林稚心情大好,打算好好奖励一下有功之臣,大方地从食盒里拿出两块玫瑰花饼,“先垫垫肚子。”   沈小七当然不会单纯地垫肚子,边掰开花饼展示边吆喝:“各位客官,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大家看看我家阿郎新做的百花糕,瞧瞧这馅料,瞧瞧这酥皮——”   他声音洪亮,再加上玫瑰花饼色泽诱人、香气四溢,不多时便吸引来不少客人,有个妇人问:“这是牡丹花馅儿吗?”   林稚解释:“里面是玫瑰馅料。”   “玫瑰馅料,倒是见得不多。”妇人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便给我装六个吧。”   沈小七眉开眼笑:“好嘞!”   有了开门红,接下来的生意就容易做了,二人迎来了第二、第三、第四个客人,玫瑰花饼也越买越多,很快篮子里只剩下浅浅一层。   休息的间隙,沈小七和林稚闲聊:“阿郎,我发现周围也有不少卖百花糕的,好像就我们卖得最好?”   林稚提醒他:“声音小一点,当心被人听到。”   闻言,沈小七小声回道:“好吧好吧,那为什么我们的花糕卖得最好,就因为我们的馅料和他们不一样吗?”   林稚点头。   正是这个道理。就算是每年必吃的节日食品,若不适当进行创新,也会逐渐变得无人问津。   孟琼舟来时,就看见林稚和沈小七凑在一起窃窃私语,不知在聊什么,说得挺开心,睫毛都笑得扑簌扑簌的。   旁边的陈平观他神色,问道:“阿郎,还要买林小郎君的花糕吗?”   沉思片刻,孟琼舟启唇:“买。”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虽然很醋但还是要让老婆赚到钱   ①《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②槐花麦饭和牡丹饼的做法参考百度 第16章 自制辣条   东街的豆腐坊近日招了个新厨子,据说有祖传的秘方,做出的豆腐清香爽滑,豆香浓郁,堪称一绝。林稚连着吃了好几顿,竟还没腻。   今日依旧是吃豆腐。   先炒肉末,加酱油等调味料慢火炒碎,炒到油脂四溢、肉末焦香,再把切好的豆腐倒进去,微微收汁即可出锅。   这样一盘汤汁浓厚的肉末豆腐不该叫肉末豆腐,应该叫米饭杀手。   接着做豆腐丸子。胡萝卜、葱、姜切碎放进豆腐碎,磕一颗鸡蛋,加面粉、五香粉、胡椒粉和盐搅拌均匀。   然后便是挤丸子,下锅炸,没什么技术含量,但挺好玩,林稚做得很开心。   一个个色泽金黄的豆腐丸子出了锅,外酥里嫩,味道鲜美,还有点肉味,比纯肉丸子还好吃。   林稚觉得满意,开始做下一道菜。   清水煮开煸香的肉末,放豆腐碎和生粉,直至水开浓稠,倒入提前打散的蛋液,慢慢搅开,用盐和胡椒粉提一下味道,最后撒一小把芫荽,一锅热腾腾的西湖豆腐羹就做好了。   刚出锅的菜还热着,林稚握着汤匙,小口小口地舀豆腐羹喝,时不时地吹一吹热气。   吹着吹着,忽然想起来,那日在少卿府和秦夫人闲谈,对方似乎说自己很爱吃豆腐。   平心而论,孟府待自己不薄,不仅孟琼舟平日来买东西多付银钱,就连那日他不过送了一趟干果蜜煎,秦夫人竟了给他十倍的价钱。于情于理,他都该做些回报。   本朝的豆腐做法丰富,煎炒焖炖,精致一点的做成羹,奇葩一点的用蜜糖渍着吃……想来想去,也只有那道炸豆腐丸子比较送得出手。   因为是送给贵人,不能像自己吃那样随心所欲,林稚特意把馅料改进一番,又往豆腐碎里添了些马蹄和海菜,这样炸出来的豆腐丸子口感更丰富,也更富有营养,适合老年人吃。   按照记忆中的路线一路行至孟府,守门奴仆似乎已经识得他的脸,直接领着他进去了。   林稚颔首:“有劳了。”   穿过层层曲院回廊,看见圈在锦鲤池旁的碧青绿竹,他心道:“跟上次来时相比,好像长高了些。”   孟淮安似乎不在家,要是在的话,早就叽叽喳喳跑出来了。这个时间点,该是在国子监听学。   正想着,突然在庭院中瞥见一抹修长人影。   孟琼舟今日换了一身常服,宽袍长袖,一头墨发柔顺地贴在后背,正拿着一本古籍阅读。白皙的手指在泛黄的纸页上信信翻阅,整个人多了几分闲适的慵懒之意。   看惯了孟少卿乌纱绯袍一丝不苟的模样,这副微解长襟的样子倒是第一次见,林稚不由得多看对方几眼。   直到奴仆打破平静:“阿郎,林郎君来了。”   孟琼舟倏然抬头,对上了林稚带着笑意的双眼。   “不告而来,叨扰孟少卿了。”   “无妨。”孟琼舟把古书搁置一旁,微不可察地拢了拢头发,走到林稚面前,“你怎么来了?”   “最近买了些豆腐,想着秦夫人爱吃,便做了些豆腐丸子来。”他补充道,“这是从东街的豆腐坊买的,很好吃的,豆腐味很浓。”   孟琼舟重复他的话:“是送给母亲。”   林稚点点头,然后听对方问道:“我没有吗?”   他没有吗?   这是个什么问题,林稚眨了眨眼,“孟少卿想吃的话,也可以啊,我做了很多。”别说是够他们母子三人吃,再加一个陈平都没问题。   闻言,孟琼舟勾了勾嘴角,“好。”   “上次我来时,把少卿府上庖厨的菜谱稍稍做了改动,不知少卿最近吃得是否可口?”   “尚可。”   看来是吃得一般。林稚笑了笑,“熟能生巧,贵府的厨郎一定比我经验丰富,等他们熟悉修改后的菜谱就好了。”   孟琼舟不置可否。   凑得近了,林稚才发现孟琼舟刚才微解的长襟挺不认生,随着动作敞开不少。   他偷偷瞥一眼,嘶,还真有腹肌啊。   看这阵势,恐怕还得往六块那个方向走。   前世的林稚也有几块薄薄的腹肌,然而这辈子任凭他怎么锻炼,小腹始终瘦削平坦,让人十分懊恼。   林稚羡慕地又多看了几眼。   片刻,他收回目光,“我去秦夫人那里。”   孟琼舟道:“一起去。”他穿戴完毕,和林稚一路慢行至秦夫人的院子。   今日秦柔没看堪舆图,而是在做女红,团扇之上,一双绿荷栩栩如生。   林稚打招呼道:“秦夫人。”   “呀,是林小郎君。”秦柔放下手中绣活,冲周围的婢女吩咐,“给林小郎君看座。”   林稚笑道:“夫人不必麻烦,我不过是来送一趟豆腐丸子,坐不了太久的。”   “豆腐丸子?”   林稚打开食盒,露出里面圆滚滚、金灿灿的豆腐丸子,一股豆香混着油香飘了出来。   食盒最底层置放用以保温的炭团,是以丸子还热乎乎的,飘着热气,和刚炸出来的一样。   被绝佳的卖相吸引,秦柔迫不及待拿筷子夹起一颗,放进嘴里。细细咀嚼过后,她惊喜道:“比我在宫中吃到的豆腐还好吃!”   “夫人喜欢就好。”   一连吃了七八颗丸子,秦柔这才想起还要给两个儿子留一些,忙止住筷子。   见她如此喜欢,林稚也不藏私,把豆腐丸子的做法详细告诉了庖厨,又闲聊几句,然后才离开了少卿府。   因着这些天买了不少豆腐,豆腐坊店主人大方地送他不少豆皮,足足几斤,林稚却是有些吃伤了,看着那几斤豆皮直发愁。   要是此刻手机在手,他一定会上网搜索:如何快速消耗大量豆皮。   愁着愁着,突然福至心灵:这么多豆皮,不正好可以做成辣条吗?   林稚当然吃过辣条,但没研究过做法,不过这些重油重辣的小食做法都大致相同,多放调料就是。   姜片、圆葱、八角、香叶、大蒜,一同油炸成焦糖色,趁热倒入混合花椒、胡椒、小茴香和孜然的料粉,浇上豆皮,最后放几勺茱萸酱,撒上芝麻,大宋版辣条就做好了。   虽然不能一比一完全复制后世的辣条风味,但也鲜辣爽口,很有味道。   本朝虽无辣椒,人们却无辣不欢,这样的辣味杂嚼,应该能得到食客们的青睐吧?   怀着略微忐忑的心情,林稚带着自制的辣条,在夜市出了摊。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我也不想弯的,可是他有腹肌诶 第17章 一夜暴富   自己对亲手制作的东西总带有几分滤镜,俗称亲妈眼。同样担心自己的亲爹眼影响判断,林稚特意把沈小七喊过来加班。   看着面前颜色鲜艳的条状豆皮,沈小七好奇问道:“阿郎,这是什么?”   “辣条。”林稚想了无数个入乡随俗的名字,但还是觉得辣条最好。   “你尝尝,看看好不好吃。”   “阿郎做的,肯定好吃!”沈小七跃跃欲试地捏起一根,放进嘴里,刚嚼一口就瞪大了眼睛。   入口先是香辣,紧接着,孜然和芝麻的焦香、豆皮柔韧筋道的口感混合着在口腔爆发。许是加了些糖,仔细品味,还能尝到隐隐的回甜。鲜香麻辣,好吃极了!   看到他这个表情,林稚就放心了。   “好吃!”一根辣条吃完,沈小七意犹未尽,还想吃第二根,可想到林稚一会儿还要将这些辣条卖出去,只好讪讪收回了手。   小孩子的心思全写在脸上,林稚看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笑了笑,把辣条往他面前一推:“吃吧,不差你这一口。”   沈小七欢呼:“小郎君最好了!”   他吃得欢实,吃相不夸张却也能看出十分享受,是真真正正沉浸在食物的美味当中,慢慢地竟也吸引了不少人来。   看着面前渐渐排起长队的人群,林稚愣愣地想:“难道这就是吃播效应?”   沈小七在这头尝鲜,那边就有人来询问,无非就是三种问题:“是什么”、“多少钱”、“好吃吗”。   辣条这东西本就造价低廉,林稚的定价也就不高,一根辣条一文钱,取个薄利多销。   谁知,或许是索价太低,竟意外打开了销路。   和后世一样,辣条的受众主要是小孩子,一般来说小孩子零花钱都不多,一文一根的辣条正好方便他们购买。   没过两日,林稚的辣条火爆临安城,走红的速度比起当初的鸡蛋灌饼有过之而无不及。   渐渐地,摆摊卖辣条赚得的钱,居然超过了卖鸡蛋灌饼。正好这批面粉和鸡蛋差不多用完,林稚就先暂停了早市出摊,全心全意卖辣条,要不然实在有些忙不过来。   不光是他,就连沈小七都加班加点忙了好几天,人都胖了——吃辣条吃的。   “吃播”的时候,尽管林稚再三和他强调“别吃了”、“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适度适量”,就差给他抢过来了,可沈小七就是不听,还振振有词:“停不下来!”   这天,他盯着铜镜里自己的脸忧愁道:“阿郎,你说得对,我好像真的胖了。”   林稚在旁边打趣:“这叫什么,不听好人言,吃亏在眼前。”那么多辣条吃进肚子,不胖才怪!不过,脸颊上有点肉的沈小七,倒是比之前更受看了。   今日来买辣条的大多也是小孩子,偶尔有几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点倒是和前世一样。   林稚在队伍末尾瞅见两个熟人——孟淮安和程令宜。   队伍分成两列,两个人各排一列队伍,不约而同地双手抱胸把头扭向一边,谁也不看谁,既不像认识对方,更不像不认识。   “他们两个怎么认识的?”林稚默了默,想到对方都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大约是在同一个国子监上学,认识也不奇怪,没准还是同窗呢。   只不过这番“我不想看见你”、“我也不想看见你”的架势……啧啧,小孩子啊。   很快排到他们,两个小朋友异口同声道:“林小郎君!”   林稚笑着应了:“程小郎君,孟小郎君。”   似乎无法接受自己的名字和对方并排在一起,两个人均是露出一副嫌弃的表情,程令宜先开口了:“林小郎君,先给我装吧,我不想和某个人同时出现。”   某个人不甘示弱,马上道:“我也不想!”   程令宜扭头看向孟淮安,挑眉一笑:“你也不想和自己这样的人同时出现?”   “我是说我也不想和你同时出现!”孟淮安气结。   “好了好了,不要吵架。”林稚出来打圆场,同时递给沈小七一个眼神,对方点了点头,动作飞快地装好了一纸袋辣条。   两包辣条同时递出去,孟淮安和程令宜伸手接过,又不谋而合地冲对方翻了个白眼。   为了缓和气氛,林稚没话找话:“你们两个都在国子监听学吗吗?”   孟淮安幽幽道:“我们是同砚。”   “……”同砚就是同桌,这个话还不如不找。   好不容易送走两个闹别扭的小朋友,又来一个小朋友,也是十五六岁的模样,圆头圆脑的,穿得很喜庆,有点像福娃。   林稚对这位“福娃”很有印象——每次他来,无论剩下多少辣条全部包圆带走,可谓是头号粉丝,能不印象深刻吗?   “小郎君今日也是要包圆吗?”   谁知福娃却摇了摇头,“不包。”林稚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听对方说:“我打算聘你去我家庖厨,专门做辣条给我吃。”   林稚傻了。   这大概就是幼年圆润版霸道总裁?   他还没开口,沈小七先不乐意了:“不行!我们阿郎不能跟你去!”   福娃疑惑地问:“为什么?我已经问过阿爹阿娘,他们同意了,还说每月都会给小郎君开一笔丰厚的月钱,绝对比你辛辛苦苦在这里出摊赚得多。”   林稚十分心动,然后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不好意思,这位小郎君,我确实不能去你家庖厨做事。”   这次轮到福娃不乐意了:“为什么!”   因为不自由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在慈幼局已经过了十年这样的生活,早就腻烦了。   况且若是去了,每天都要按照主人的口味,做些加糖缕肉羹之类的菜肴,想想就可怕。他宁愿天天摆摊。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而是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小郎君,我把做辣条的方子卖给你,怎么样?”   见他拒绝得决绝,一点回转的余地都没有,福娃只好退而求其次:“那好吧,也行。”   林稚正思考该索价两贯钱还是三贯钱,就听对方问:“五十两够不够?”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要开店了! 第18章 开业大吉   林稚惊呆了。   五十两……这得煎多少套鸡蛋灌饼才能赚到!   就连旁边的沈小七都张大嘴巴惊叫出声:“我的娘啊,五十两!”   以为他们对价钱不满意,福娃皱了皱眉,整张小圆脸挤在一块儿:“你是嫌少?那八十两也行,我回去取……”   林稚连忙制止这小土豪的败家行径:“不少不少,已经够了!”   “那就行。”五十两银子在福娃眼里仿佛轻如鸿毛,他伸手从怀中掏出一张轻飘飘的银票,随手拍在桌上,“小郎君收好。”   尽管银牌摆在眼前,林稚仍有一种不真实感。   他愣愣地拿笔写下辣条的制作方法,愣愣地递给福娃,愣愣地拾起那张价值五十两的银票,直到福娃走了才反应过来——他一夜暴富了!   吃货的力量诚不欺他!   深吸一口气,林稚对沈小七道:“明天给你涨工资。”   虽然不知道工资是什么东西,但听起来是件好事,沈小七也很高兴。老板暴富,与有荣焉啊。   他呲着牙问:“阿郎,那我们明天还要去早市卖煎饼吗?”   “不去了。”林稚掷地有声,“我们开食店!”   要想在宋朝开一家食店,主要方法有两种,一是自立门户,二是在其他酒楼里租下一间商铺。   自立门户需得自己装修、采购酒水,还要花钱打广告,造价太高,属于他的终极目标,暂且不提。   眼下要想经济实惠地开个食店,最简单实惠的方法,就是去春风楼承包一间铺子。   春风楼是临安城最大的酒楼,客流量只多不少,而且已经装修完毕,一大笔装修费用省了下来,还不用打广告。   除了需要买扑之外,简直没有缺点。   买扑就是竞价投标。春风楼名气太大,申请租赁铺子的商贩繁多,竞争很激烈,因此需要竞价投标,谁出的承包费高就让谁经营。   风险很大,稍有不慎便有可能赔个精光,但林稚还是决定去试试,看看能不能搏出辆摩托出来——搏不出来的话,大不了回来继续煎蛋饼。   春风楼共五层,约莫十丈多高,飞桥栏槛,明暗相通,是临安城最高的酒楼。   整座楼宇高低起伏,檐角交错,富丽堂皇。据说站在顶楼向西望去,还可以看见宫女在荡秋千。   宫女是不是在荡秋千林稚不知道,他抬头看着眼前飞檐斗拱的楼宇,心道:“以后就在这里工作了。”   好像还不错。   这样想着,他迈开腿走了进去。   春风楼店大不欺客,平日里大多招待来此游玩欢宴的富商豪门、王孙公子,但对于林稚这样的平头百姓,也很乐于接待。   当下便有个店小二模样的人来上前询问:“客官是要喝酒还是听曲儿?”瞧瞧,已经不问“打尖还是住店”这种初级问题了!   林稚笑了笑:“我是来租店的。”   店小二了然道:“那您请随我来。”   春风楼不愧家大业大,连竞价投标都有个单独的房间,不知道会不会有竞拍号码牌——事实证明没有,只能靠喊。   林稚到时屋内已经零零散散坐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衣着华贵,一看就是大户人家。他心中暗叹:“怎么办,竞争对手看上去都好有实力啊。”   这样想着,他却并不如何着急,心平气和在位置上坐着。   不多时,门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声音,一男子嘟嘟囔囔“我不想去!”一女子斩钉截铁“你必须去!”话音刚落,一个绿衣男子推门——被推了进来。   林稚刚才就觉得那男子声音有点耳熟,抬起头来,发现不仅声音耳熟,人更面熟——程令宜他哥,程砚清。   程砚清显然是被人推进来的,衣领都歪了,他看了看台下的众人,故作正经地理了理袖口,走到大堂中央,将一叠子文书扔在案上,清了清嗓子道:“我阿姊有事,今日买扑一事由我代她进行。都到齐了?那我们就开始了。”   不解释还好,一解释大家都知道了,他刚刚是被程朝云推进来的。   林稚心中好笑,面上却不显,微微坐直身体,仔细听对方接下来的话。   程砚清声音没什么起伏地道:“先从五楼开始。”   春风楼一层是大堂,散座居多,供普通客人就餐,二楼和以上是阁子,供有钱的客人使用,是以五楼的租金最贵,从五楼先开始也没什么问题。   程砚清话音刚落,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此起彼伏的叫价声。   “我出五百两!”   “五百二十两。”   “六百!”   “……”   林稚心道:“有钱人真多。”他默默听着,五楼的租赁权最终被一个大腹便便的中年男子,以一千二百两纹银斩获。   接下来是四楼、三楼、二楼,各种各样的声音在耳边接二连三地响起。林稚听得百无聊赖,仿佛银子都不是银子了,只是一串数字。   直到程砚清的声音将他唤醒:“一楼。”   林稚马上精神起来,声音不大不小地说:“三十两。”   刚刚那群“五百两”、“六百两”的贵人还没走净,听到他叫价三十两,纷纷轻蔑地勾了勾嘴角,有的甚至直接嗤笑出声。   林稚不为所动。   这些人难道不懂得一个道理吗?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莫欺少年穷!   再说他现在已经有五十两的身家,怎么样也算达到小康*标准了。   程砚清眼光扫了过来,认出林稚是那日在夜市卖樱桃煎、被自己挑剔的弟弟夸了又夸的那人,挑了挑眉,问屋内众人:“还有要跟价的吗?”   一楼这种供普通客人的散座自然入不得贵人的法眼,纷纷摇摇头走了。   而真正和林稚竞争一楼的,身家甚至还不如他,根本付不起超过三十银两的价钱,也摇摇头走了。   春风楼一层,成功拿下。   这可真是出乎林稚的意料,原本已经做好会把五十两全部搭上的准备,没想到还能剩下二十两,真好!   他乐悠悠走过去签署文书,程砚清在一旁摇着扇子问他:“怎么,鸡蛋煎饼这么赚钱?”   林稚冲他笑了笑。   想不到吧,就是这么赚钱!   买扑完毕,接下来就该搬家了。春风楼一层有住间,也不用怎么打扫,干净得很,食宿问题完美解决。   临走前,林稚把那三株栀子送给赵二娘,对方对他表达了一番不舍,接着便把水晶生煎的方子讨了去;炉车体积太大,不好带走,有食店后也不用每日推着它摆摊,索性送给了胡大郎。   做了些零食杂嚼,林稚又去慈幼局看了看小蛮、阿福和云儿他们。接着便是采购食材碗筷、打扫卫生、做做广告。   一连忙了四五天,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处理完毕,林氏食铺总算是开了业。   作者有话要说:   ①春风楼的相关描写参考樊楼 第19章 鲜虾烧麦   开业当天就有人送上贺礼,除了赵二娘和胡大郎两个老朋友、孟淮安和程令宜两个小朋友,孟琼舟居然也让陈平送来了一份礼物。   打开木箱,林稚瞬间被那流光溢彩的光泽南风知我意晃了晃眼。   是一套玻璃餐具。   玻璃在本朝可是稀罕物件。   与后世不同,本朝瓷器并不如何珍贵,因为宫廷和富商对瓷器并不喜爱,反倒以玻璃为重。所谓“南番酒色紫玻璃,碗碟杯盘入眼稀”,就是这个道理。   陈平胸有成竹地问:“这是我家阿郎精心挑选药玉盘碗,小郎君可还喜欢?”   玻璃碗壁晶莹剔透,透出淡蓝色的光芒,不见一丝杂质,仿若蓝莹莹的琉璃冰块造就而成。   别说是在古代,就连科技发达的二十一世纪,如此澄澈透明的玻璃种都少见。   说不喜欢是假的,林稚推辞:“这太贵重了,我……”   “喜欢就收下,其余无需考虑。”陈平道,“这是我家阿郎原话。”   光是由别人转述,林稚就能想象出孟琼舟说这话时的表情,不禁哑然失笑,孟少卿还挺了解他。   送走陈平之后,他将玻璃餐具好生收了起来,还细心地垫上了软垫。   这么贵重的东西,还是等孟琼舟以后来这里吃饭,给他用吧。   既然开了食店,自然大有可卖的东西。   早晨依旧是卖升级版鸡蛋灌饼,主食有了,再并些小米粥、豆腐脑、馄饨之类的辅食,就是一顿丰盛的早饭。   朝食好说,午食和暮食却要仔细想想。   除了引进之前做过的水晶生煎,林稚还想卖烧麦。   本朝带馅的面食多为馒头,也就是包子。   市面上的各式馒头令人垂涎,除了羊肉馒头、鱼肉馒头、蟹肉馒头这些一般的馒头,还有些奇葩的菠萝果子馒头、糖饭馒头……   要想创新,就必须在这些馒头的基础上做出改变,好让大部分食客接受良好。生煎和烧麦就是很不错的选择。   现下有了本金,之前没能放成的肉冻就能加进生煎的馅料里,汁水更足,味道也更鲜美。   为了区分口味,林稚决定往烧麦里加虾仁。   虾蟹一般价格较贵,好在临安城依湖傍水,多的是人做水产生意,再加上有那二十两银子托底,林稚有恃无恐地买了十来斤活虾。   鲜虾烧麦,虾肉自然是主题。新鲜的虾肉洗净、剥壳、挑虾线,剁碎成泥,放蛋清、香菇丁、笋丁和各种作料搅拌均匀,馅儿就调好了。   烧麦是用未发酵面制皮,需得用拍皮刀拍出一个圆整的皮子,再用手指推出花边,包馅,收口处捏成花瓣状,最后在顶端放上一颗鲜虾仁。   成品有点本朝开花馒头的意思,但更好看。   沈小七在一旁直瞅得目不转睛:“阿郎这开花馒头包得可真好看,跟朵花儿似的。”   “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他放下筷子,“孟少卿!”   孟琼舟先是对店内络绎不绝的客人微微惊讶,然后又觉得理所当然:那人做的菜如此可口,应当如此。   忽然听到有人喊他,回过头去,看见了那张熟悉的俏脸。   “孟少卿可是要尝尝烧麦?不过现在没有散座了,不如我还是送到贵府?”   孟琼舟摇摇头:“不必。我和你一起吃。”   林稚有些讶然,随即笑了笑:“孟少卿不嫌弃我这儿地方小就行。”孟琼舟都不介意,他又何必借口推辞?   给对方盛了碗小米粥,林稚面对面坐到他对面,把烧麦屉往前推了推,“尝尝合不合口味。”   能让那些挑剔的王孙公子心甘情愿排了这么久的队伍,味道定是很可口的。   孟琼舟从止著上拾起筷子,夹起一只烧麦,慢慢咬下一口。   明明已经经历过这么多食客的检验,林稚此时此刻却突然紧张起来,有些忐忑地问:“怎么样,好吃吗?”   看着他一脸想知道答案的表情,孟琼舟烛火明灭的眼中泛起丝丝涟漪,“很鲜美。”   林稚终于笑了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情侣恰饭 第20章 春日烤鸭   曹家肉铺近日新上了一批肉鸭,油光水滑的,看着就好。   店主人介绍:“这是越州麻鸭,肥得很!”   林稚看了看,鸭毛上带有褐色麻点,嗯,确实是越州麻鸭。   当即买下十几只,让店主人好生去了皮毛,又把鸭胗鸭肠鸭心等内脏单独留出,拎着回到春风楼。   鸭子的烹饪方法很多,单说本朝就有煨鸭、燠鸭、醉鸭、蒸鸭等等,现代就更多了,什么啤酒鸭、盐水鸭、陈皮鸭、麻油鸭……上下五千年加起来,最合林稚心意的,还是要属烤鸭。   尽管叫法不同,但本朝已经出现了烤鸭,只是不包在春饼里裹着甜面酱和黄瓜条吃,干啃,对于林稚这个二十一世纪新青年来说,到底少了几分味道。   为了让大宋人民尝尝一千年后的烤鸭风味,正在扩张菜谱的林稚,第一道菜就准备把烤鸭引入进来。   鸭子清水洗净,晾至干燥,准备一碟酱油,放香叶、肉桂、八角、五香粉和糖盐,里里外外均匀抹上鸭子,再刷一层蜂蜜,叉起,用炭火慢慢烤着。   林稚在赵家二娘客舍时烤过兔子,现下换成鸭子,做起来也算顺手。   沈小七把一根猪肉肠卷进饼里,见状问道:“炙鸭子?这是咱们的新菜谱吗?”   “不完全是。”林稚跟他卖关子,“待会儿你就知道了。”   沈小七直哼哼:“阿郎越来越会逗我了!”   林稚笑了笑。   等待鸭子烤熟的这段时间,便用来制作春饼。   面团搓成长条,分成面剂子,按扁,像擀饺子皮一样擀开,两面沾油,擀成圆圆的大面饼,放锅内小火烙制。   烙出来的春饼薄如蝉翼,柔软透亮,晾凉后也软和筋道。   两大主角准备完成,剩下的甜面酱、黄瓜条、京葱丝就好办了。   担心有的客人吃不惯觉得腻,林稚还准备了白砂糖和蜜瓜条。   这是一种甜味烤鸭吃法,把烤鸭皮卷砂糖和蜜瓜,味道是带着水果味的甜。除此之外,还有解腻的山楂条。   太阳逐渐高升,朝食的生意快要告一段落,最后一个来买蛋饼的是个熟客,看见林稚面前摆着好些春饼,好奇问道:“小郎君这是准备吃春盘?可立春不是早就过了吗?”   林稚笑道:“这春饼是搭着炙鸭子吃的。”   熟客啧啧有声:“稀奇!那我待会儿可要尝一尝。”   说完竟也不走了,拉开一个红漆木凳坐上去,直接在店内啃起饼子,看样子是打算吃完蛋饼,好续上一会儿那顿“春饼炙鸭”。   林稚暗暗咋舌,本朝人民的饭量可真是喜人。   想起一件趣事,听慈幼局李局长说,前朝有位张宰相最爱吃肥猪肉,一顿能吃十斤。有时他饿得厉害,甚至等不及猪肉煮熟,直接用手撕着生吃。   野史无从考据,眼下却是瞧见真的了——他那套升级版鸡蛋灌饼真材实料,十分管饱,这人吃完居然还能马不停蹄地接着用午食,了不得,着实了不得!   这边惊着,那边果木上的烤鸭已经烤出一层淡淡的蜜色,橙红橙红,十分诱人。   林稚把鸭子从炭火上取下,又仔仔细细刷了一层蜂蜜,接着烤。   半上午的时候,店里客人不多,难得的闲适。林稚离火炉挨得近,浑身暖洋洋的,微微眯起眼睛,打量起自己店内的客人。   等着续杯那熟客许是喜欢清净,总是坐在靠角落的位置,此时已经就着海带脆笋把饼子吃了大半;靠窗户坐着的是一对母女,女儿不过三五岁,正靠在母亲的怀里牙牙学语,母女俩的食案前摆着着两只空碗,碗底残留几颗红豆,看样子是薏米红豆粥;中央的大食桌围坐了一圈年轻人,欢声笑语,觥筹交错,不知在给哪位寿星庆祝生辰……   《清明上河图》若是会动的话,大概就是此番景象了吧?   林稚微微低头,将已经烤制得油润枣红的鸭子取下来,置于砧板,拿刀一点一点削片拼盘,直到只剩下鸭架。   片鸭子是个技术活儿,前世外祖父精于此道,片出来的鸭肉薄厚均匀,绝不厚此薄彼,每一片都带着酥脆的鸭皮。   那时候,他特别喜欢拿那又酥又脆的鸭皮蘸着细白糖吃,甜香甜香的。每次都会被外祖父打趣,说大宅门里娇生惯养的太太小姐都喜欢这么吃。   人生几回伤往事,切个鸭子倒把自己切感伤了,林稚有点惆怅,叹了口气,把切好的鸭子并上春饼和各种时蔬、酱料,给那位等待已久的客人送了过去。   色泽红润油亮的烤鸭肉满满摆了一盘,周围是一屉手掌大小的春饼,翠绿的黄瓜条、白嫩的葱丝和颜色深褐的甜面酱单独成盘,共同谱写出一道美妙的春日烤鸭。   那熟客吃完鸡蛋灌饼,已有六分饱,按理说并不很饿,但看到这道精巧别致的“春饼炙鸭”,肚里又闹起了馋虫,可面对这些花花绿绿又不知该如何下手。   “是按卷春饼的方法来吃的。”林稚道。   那人了然,捏起一张薄薄的面皮放在手心,夹起两片鸭肉,略略蘸些酱,放到饼皮上,这就要卷起来往口里送。   林稚连忙提醒:“还要搭些黄瓜条和葱丝,味道更好。”   “这样啊。”那人点头,又把卷好的半成品打开,依言放了几根黄瓜条和葱丝,重新裹好塞进嘴里。   鸭肉、黄瓜、葱丝,再加上甜咸口的酱料,口感丰富却又意外和谐,细细咀嚼,满口都是鲜香。   一点甜味面酱和微辣的葱丝,搭配外脆里嫩的鸭肉与清爽的黄瓜条,简直绝配!   剩下的鸭架也不会浪费,做成椒盐鸭架或鸭架汤,又是一道佐餐小食。   等林稚走回后厨时,那人已经吃了不下六个烤鸭卷了。   炙鸭吃过,春饼吃过,春饼搭炙鸭却是没吃过,是以烤鸭甫一推出,立即受到人们的广泛追捧。   一来新鲜,二来确实好吃,每日来吃鸭子的客人络绎不绝,供不应求,林稚只好连夜又添置了几架烤炉,饶是如此,食铺门前从早到晚依旧是人满为患。   沈小七的台词也从当初的“您吃好”、“您慢走”变成了“您放心,这只鸭子马上就收拾干净了”、“今天的鸭子特别漂亮”……   每次他说完,林稚都要在心里琢磨琢磨,自己做的是正经生意没错吧?   作者有话要说:   ①宰相吃肉的故事出自《活在大宋》 第21章 鸡肉蘑菇   今年的雨下得有些迟,快到寒食才姗姗来迟。   林稚推开窗户,一阵湿漉漉的水汽扑面而来,低头一看,地皮也湿得不成样子,下雨了。   下雨天的客流量注定会有所减少,林稚也不恼——恼也没用,人还能斗得过天时地利?不如躺平享受。   他慢悠悠地穿衣洗漱,没像往日一样叫醒沈小七,由着他睡懒觉,自己则煎了饼,做了几份上朝官员的生意。   宋朝官员大约是古代最幸福的公务员,一年三百多天,一百多天都在放假。   正是因为假期太多,这些京朝官平日里懒散惯了,到了上朝日子便总是习惯性晚起,路上匆匆卖就早饭,因此才有了“上马吃早饭”的临安一景。   昨日孟淮安预定了两只烤鸭,说就算下冰雹也要来取,风雨无阻,结果今日果真下了雨——这小子有几分预言的本事。   因为新添置了炉架,别说两只烤鸭,五六只鸭子都能同时烤,林稚得了清闲,忽然想起那日还让肉铺老板拾掇些鸭货,差点忘了。   要说他最爱的鸭子烹饪方法,除了制成烤鸭,其次就是卤制。   卤好的鸭脖鸭舌,以麻辣为最佳,空口吃就很香。当然,最香的吃法还需要配备一台电视,边看边吃。   卤制没什么技巧,香料还是老几样,花椒、八角、香叶、桂皮,然后用酱油、黄酒和糖盐调味,鸭胗鸭肠等鸭货放进去慢慢卤着。   反正不急着卖,卤一天都不要紧,还更入味。   做完这些,烤鸭就差不多好了,林稚把片好的鸭子和炸完的鸭架装进纸袋,想了想,又额外放进去一碟子白糖和山楂,静等孟淮安来取。   雨势不停,孟淮安撑伞走在大街上,与阴雨连绵的天气不同,他的心里美滋滋的。   国子监内平时无事,总要时不时刮起一阵流行热潮。   上上次是柳记成衣店的成衣,不知怎么就流行了起来,说是料子里面混了会发光的丝线,阳光底下亮晶晶的,很得监生们的喜爱。   上次是张家铺子的烧陶玩具,虽然都是小孩子的玩物,但用纸泥竹木制作而成,十分精巧,大孩子们也喜欢。什么山亭儿、宝塔儿、石桥儿、屏风儿,几乎人手一套。   这次流行的是林氏食铺的春饼炙鸭。   四门学监生余三郎曾吃过一次,把味道描述得惊为天人。   然而吃食不像成衣和玩偶一样易于购买,再加上鸭子供不应求,国子监内还没几人真正吃过。   一向要月亮不摘星星的贵公子们头一次遭遇人生滑铁卢,对那神秘莫测的炙鸭越发渴望起来。   孟淮安恨不得告诉全世界,林氏食铺的店主人是他的林小郎君,让林小郎君做只鸭子给他简直不要太轻而易举。   然而担心此举会给林稚招来麻烦,只能压下,在心里偷偷开心。   还有一件开心事,那就是程令宜也还没吃到。   孟淮安早就想好了,等他拿到烤鸭子,一定要带到国子监里大吃特吃,当着程令宜的面吃!   然而这个想法很快实施未半而中道崩殂——他的烤鸭被他哥截了下来。   孟琼舟皱着眉问他:“你要带去国子监吃?”   孟淮安弱弱道:“是、是啊……”   “师者面前,是为不敬。”   孟淮安替自己辩驳:“我不是想当着博士的面吃!我、我是想……”   孟琼舟冷淡的目光扫了过来。   在这般如有实质的目光下,孟淮安欲哭无泪地补上后半句话:“……我是想当着程令宜的面吃。他买不到,我就想气气他而已。”   秦柔忍不住道:“小安,你和令宜从小一起长大,你这样……不合适的。”   秦柔和程母是手帕交,从小交情匪浅,只可惜二人的孩子并没能延续她们的友谊。   孟琼舟性子冷淡肃清,朝堂府邸两点一线;程砚清风流成性,整日逛花楼。三观不同,自是没什么好说的。   而孟淮安和程令宜虽为同窗,性格也相仿,却总是冤家一样针锋相对。   听到母亲的话,孟淮安低下头小声嘀咕:“有什么不合适的。”   秦柔装作没听见这句话,脑中想出一个法子:“这样,你带着春饼炙鸭,去和令宜分了吃,也好缓和一下感情——需得等到博士不在的时候。”   母亲都发话了,孟淮安只好不情不愿地答应:“我听阿娘的就是。”   秦柔不爱吃荤,剩下的那套春饼炙鸭自然落到了孟琼舟手里。   原本并不爱吃炙鸭的他,默默注视片刻,按照朝中官员口口相传的吃法,捏起一张春饼皮,给自己包了个烤鸭卷。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的烤鸭引发一场不大不小的风波,他轻轻推了推睡到日上三竿的沈小七,“小七,醒醒。”   “……阿郎。”沈小七挣扎着清醒过来,揉揉眼睛,打了个哈欠,“现在是什么时辰啊,天怎么这么亮。”   “午时。”   沈小七震惊:“什么?午时了!”   他掀被而起,动作飞快地穿好衣服,“那岂不是上午的活儿都是你一个人忙的,阿郎你怎么现在才叫我!”   林稚忙安抚他:“今天下雨了,客人不多,没事的。”   沈小七这才稍稍放下心来,懊恼地一拍脑门:“怎么回事,我从前明明不爱睡懒觉的。”   “可能是最近太累了。”客流量激增,别说是沈小七,就连林稚自己偶尔都有些吃不消。   也许是时候该招些新人了。   “你收拾一下,吃完饭我们去摘蘑菇。”   雨从前半夜开始下,已经过去了大半日,细密雨丝变成了蒙蒙小雨,阴雨绵绵的天气,最适合采蘑菇。   一路上沈小七都很兴奋:“我好久都没有摘过蘑菇了,上次摘蘑菇,还是我阿娘没生病那时候呢……”   林稚问:“你能分清哪种蘑菇有毒吗?”   “分清它做什么?”沈小七无所谓道,“到时候尝尝,哪个吃了不舒服,就是哪个有毒。”   “……”林稚沉默。   这孩子是怎么长这么大的!   “一会儿我摘什么,你就摘什么,不可以自己私自行动,知道吗?”万一吃了什么不该吃的,恐怕他就要在临安城开席了。   “知道啦,放心吧阿郎。”   一般来说,雨后第二天蘑菇出土最多,但那时候食店又要回复正常营业,所以才赶在午后来了。   沐浴过春雨的土地绿油油、湿漉漉,每一株野花野草都点缀着水珠,尽是一派生机勃勃。   他们运气不错,碰上不少可食用蘑菇,美中不足的是个头都比较小。   瞥见有几株淡土黄色的伞形蘑菇,林稚眼睛一亮——居然是榛蘑。   榛蘑,大名鼎鼎的小鸡炖蘑菇里的蘑菇,竟然被他在野外偶遇了。   林稚喜道:“看见那个了吗?就摘它。”   许是觉得自己睡过头十分不该,沈小七摘得很是卖力,没过多久就摘了满满一篮。篮子里放不下,他又脱下外袍,放衣服里包着。   直到雨势又大起来,主仆两人才小跑着回到食店。   作为肉菜里的黄金配角,榛蘑比起其他菌类口感更丰腴、味道更香醇,特别是和香菇比起来,多了几分浓郁的甜味。   吃过榛蘑版小鸡炖蘑菇,再吃香菇版本的,总觉得少些味道。   鸡肉斩块,放油锅里爆香,倒入调好的酱汁、葱姜蒜块翻炒,炒到浓郁的酱色裹满每一块鸡肉,加滚水和榛蘑小火煨炖。   这样做出来的小鸡炖蘑菇,鸡肉酥烂,榛蘑鲜香,汤汁浓郁,一口下去回味无穷。   本朝的宫廷贵族爱吃菌类,称其为“蕈馒头”。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民间自然也掀起了菌类饮食潮流。   是以小鸡炖蘑菇刚添上食单,立刻吸引了食客们的眼球,眨眼之间便销售一空。   考虑到这次采摘的榛蘑数量有限,林稚不得不限制了小鸡炖蘑菇的上菜数量,每日只上十几锅,剩下的榛蘑放太阳底下晒着,好留着日后随时取用。   阴错阳差,倒弄出了几分饥饿营销的意味,食客们对这道菌香浓郁的下饭菜越发追捧起来。   本朝人民培植的菌类多为常见的香菇和平菇,要想吃榛蘑,只能等下雨天到野地采摘。   林稚边摘边寻思,等以后有钱了,一定要招个天天帮他采蘑菇的小工!   作者有话要说: 第22章 津楼赐宴   三月初三,上巳节。   每年官家都会来到金明池畔,登临宝津楼,开设琼林宴,同时诸军也会献上百戏。   那般空前的盛况,让林稚联想到后世的春晚。   沈小七对这宝津楼赐宴可谓兴致浓厚,提前好几天就开始撺掇林稚,一起去看大宋军汇报演出。   去当然是要去的,不仅要去,还要卖东西——鱼生。   本朝人爱吃生鲜,每年阳春,临安市民都要带着砧板、快刀和各种作料去钓鱼。   钓出来的大鱼刮掉鱼鳞,挖掉内脏,把鱼肉片成薄片,蘸点米醋,在池畔边钓边吃。这叫“临水斫鲙”,是临安城又一大胜景。   湖光山水的地方,人们临湖而立,吃一顿鲜美的鱼生,想来确实别有一番野趣。   宝津楼宴请的多为达官贵人,贵人们自然不愿意亲自动手做这些剥皮抽刺的事,于是林稚的生意就来了。   和其他商贩临池叫卖的鱼生不同,他所做鱼生的特别之处,在于料汁。   新鲜牡蛎小火熬煮,逼出每一滴鲜美的汁水,放糖盐、酱油调味增色,最后用生粉略略勾芡,料汁——其实就是蚝油,便制作完成。   只有海鲜才能勾出海鲜的风味,蚝汁里再放些薄醋、芥末和姜蒜末,用晶莹剔透的生鱼片蘸着吃,鲜美可口。   上巳节头天晚上,林稚和沈小七又是雇骡车又是准备钓具,还要制作料汁,忙活半晚才算大功告成,第二天一早便带着这些食材物什前往金明池。   金明池前拱桥彩门迎风而立,池上仙桥水殿鳞次栉比,万头攒动,好不热闹。   林稚只略略欣赏了一下,等到沈小七看够了,两人才去往池西的垂钓区。   许是大部分人都去赏诸军百戏了,钓鱼的人并不算多,零零星星五六个人坐在岸边,身旁围着几个木桶,不知里面有没有渔获。   林稚忍住想要探头瞅一瞅的念头,专心拿起鱼竿,挂饵,抛竿。   外祖父外出钓鱼总喜欢把他捎上,美其名曰修身养性。   他没亲自动手钓过什么鱼,但耳濡目染学到不少钓鱼方面的知识,比如垂钓地点首选有阴影的地方,收竿时要轻抖鱼竿末尾,竖直向上提起……   突然一阵巨大的拉力从鱼竿处传来,林稚没防备,差点被拽了个趔趄,连忙收起鱼竿垂直一提——一条三尺多长的鲤鱼正咬着鱼钩不停甩尾。   沈小七在一旁欢呼:“阿郎真厉害!”   不远处的一名渔友见状笑道:“小郎君好运气啊,刚来就钓到这么大一条鲤鱼,老朽儿都在这里坐一个时辰了,半只小鱼苗都没看见。”   林稚冲那老叟笑了笑。   却见沈小七一脸不忿地小声嘟囔:“瞧这老头说的,阿郎你明明靠的是实力,才不是运气!”   “……不是。”林稚觉得有必要替自己澄清一下,“我确实靠的是运气。”   没想到沈小七一副完全忘记刚才说了什么的样子,大言不惭道:“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光靠运气都能钓上这么大一条鱼,阿郎真厉害!”   “……”这小孩该不会对他有粉丝滤镜了吧!   林稚故意吓唬他:“我要杀鱼了,你躲远点,小心溅一身血。”   沈小七非但没躲远,反而笑嘻嘻地凑上来,要拿他手里那把快刀:“阿郎,不是我说,一看你就没杀过鱼,刀不是这样拿的。还是交给我吧。”   沈小七说得对,他确实没杀过鱼。   原本以为对方也没有经验,没想到还是个老手,连怎么拿刀都一清二楚。林稚把刀递给他,“你来。”   沈小七接过刀,切头去尾,刮鳞剔骨,一气呵成,手法干练,林稚甚至都没看清他的动作,两片干净饱满的鱼肉就已经呈现在眼前。   “当初做的第一份工就是帮人家杀鱼。”沈小七傻乎乎地咧咧嘴,“那鱼贩是我第一个老板,说好干满一个月就给月钱,结果他半路跑了,白让我干了那么多天的活。”   林稚半是心疼半是好笑地安慰他“你放心,我跑不了。”   接过快刀,林稚把鱼肉切成均匀的肉片,铺在竹篾上,不需吆喝,很快就有人上前询问,抬头一看,竟还是先前那个打趣的老叟。   “唉,我就惦记着这个味道,谁承想今天总是钓不上鱼来,先到你这里买点吃吧。”   林稚笑着点点头,用荷叶裹好一份刚切好的鱼生,连同调料一同递给老头,还附送一小壶姜茶。   “鱼生性寒,老丈吃完记得喝杯姜茶暖暖胃。”   “好,好,多谢小郎君了。”老头感动非常,想着就算是鱼生的味道不尽人意,也能原谅对方。   谁知尝过一口,竟然意外地好吃。   薄薄的鱼生带一点韧劲儿,不知料汁里放了什么配料,和他从前吃过的鱼生都不同,既保留了鱼肉的鲜味,又去除了腥气,口感冰凉鲜甜,又鲜又脆,很是好吃。   这样好吃的鱼生,他应该很熟悉才是,然而那卖鱼生的小郎君眼生得很,似乎从未见过,再联想最近城中十分红火的春饼炙鸭、鸡肉炖蘑……莫非是那位林氏食铺的店主?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掉了马,接连卖了四五份鱼生,原先那条鲤鱼已经不够用了,只好拿起鱼竿继续钓鱼。   第二条鱼咬上钩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敲锣打鼓之声——汇报演出开始了。   鼓打得太响,本来咬钩的鱼都吓跑了,林稚无奈,只好和沈小七一起看百官汇演。   首先登场的是十几个鼓手,鼓乐齐鸣,或跳或唱,一番进献唱贺之后,一个头上裹着红色巾帻的大汉奔入场内,在他身后,一群雄狮猛虎翻滚着进来。   沈小七在一旁兴奋地吱哇乱叫,林稚却仿佛梦回被迫和家人一起看春晚的场景。   接下来是扑旗子,和现代的旗舞差不多;紧接着,一个个手持蛮牌刀枪士兵登场,模拟列阵对战,布下偃月阵法;蛮牌令奏响,舞蛮牌开始了……   正当林稚意兴阑珊地准备扭回头时,忽然发现一道熟悉的身姿。   孟琼舟今日的打扮和往日不同,头发用黑色发束成高马尾,绯红锦袍衣摆周围镶了一圈黑边,不是织物,而是黑色曜石,光华夺目;一向略宽大的袖子也收紧成箭袖,表情冷淡得和往日别无二致,整个人却仿佛从冷面权臣变成了年轻武将。   像是在一众口味平平的点心里,突然发现一块自己最喜欢的口味。   林稚目不转睛地看起来,好奇问道:“这是要射箭吗?”   自从那日米壳事件过后,沈小七还没和孟琼舟对上过,此刻有些尴尬道:“嗯……可能是吧。阿郎你是不是对这个不感兴趣?要不我们别看了。”   “嗯?”林稚疑惑地看他,“感兴趣啊,为什么不看。”   沈小七硬着头皮道:“好吧……那就看吧。”   场上,马上骑手抛出一枚系着红锦索的红绣球,纵横奔驰着飞快向前奔去。   此为移动靶,顾名思义,持箭者需射中不断移动的红绣球才算胜利,难度不小。   孟少卿不是武将……真的能射中吗?林稚有点担心。   那边,孟琼舟不慌不忙上了马,追逐而去,始终和前方的引马保持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   他凝神细看片刻,忽然抬手搭箭,施弩,红绣球应声落地——中!   场内场外瞬间爆发出排山倒海般的叫好声。   就连沈小七都忍不住倒戈:“好帅!”   帅吗?   林稚又往那个方向看了几眼,心想,“嗯,确实挺帅的。”   作者有话要说:   稚稚:老公好帅   ①“临水斫鲙”和“百官汇演”参考《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第23章 社日社糕   春社日,林稚在厨房里鼓捣鏊饼和漫泼饭。   鏊饼是在平底锅上煎熟的薄面饼,上面放韭菜和熟猪肉,连饼带菜一起吃,绵软酥脆,有点像后世的糊饼。   漫泼饭就是盖浇饭,配菜可随意搭配,本朝多用炒鸡蛋碎、猪肉末、青蒿菜、芫荽和韭菜。   这种节日食品味道倒是其次,寓意才是最重要的。   据说吃了这些沾染社公社婆神力的社饭,土地神能保佑一整年的风调雨顺、五谷丰登。   入乡随俗,林稚认认真真做好社饭,认认真真吃完,然后又认认真真地开始做社糕。   春社这天人们会互送社糕,就像中秋节互送月饼、端午节互送粽子一样。   社糕用大米面制作而成,里面加了果仁、蜂蜜和白糖,吃起来很像米糕版五仁月饼,但比五仁月饼好吃多了。   给沈小七留下两个,林稚把剩下的装进几个竹篮,打算先给隔壁的曹婆婆和李四郎送去。   曹婆婆开的是一家肉饼铺子,林稚没吃过,但每天看客人从店里进进出出,络绎不绝,想来味道应该不错。   见这位年纪极轻、几乎能给自己当孙子的邻居带了社糕来,曹婆婆惊喜异常,鱼尾纹都笑了出来,“是林小郎君对吧?真是久仰大名了,来来,快请进。”   林稚笑道:“第一天搬过来就应该来拜访婆婆,这几天一直不得空,今天正好借了春社的由头,希望婆婆不要介意。”   “怎么会介意呢!”曹婆婆热情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小郎君忙,能亲自来一趟已经很有心了。当初我这个邻居,哦,就是你的前任屋主,平常都不和我们走动的。本来这也没什么,可上次老婆子我跟他打招呼,他理都不带理的!真是没礼貌,还好搬走了……”   短短几句,林稚已经觉察出曹婆婆的话痨属性,微微一笑,“可能他只是比较害羞。”   其实他想说对方可能是个社恐,但想到“社恐”这个词有些超前,退而求其次改成了害羞。   “一个儿郎,又不是小娘子,害羞什么!”曹婆婆摆了摆手,忽然想起什么,对林稚道:“小郎君,我今天生意忙,还没来得及做社糕……这样,我拿几张肉饼给你行不行?”   远亲不如近邻,林稚跑这一趟不过是为了和周围邻居熟悉熟悉,原本也没想索要回什么,当即道:“婆婆不用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肉饼都是现成的!”   “那好吧。”林稚笑了笑,“我也正想尝尝婆婆的好手艺。”   长得好看嘴巴又甜,曹婆婆越发喜欢林稚,迈着小碎步回到后厨,整整拿了三大张肉饼给他。   “不是婆婆自夸,我这饼啊,是真好吃!”   林稚点点头,那当然了。毕竟能在这春风楼盘下一间铺子的,都不是一般人。   回到自家食铺,他把那三张肉饼妥善放好,又提着装了社糕的食篮去了李四郎的店铺。   李四郎家开的是茶坊,刚一进门就闻到一股清润的茶叶香,林稚忍不住道:“好香啊。”   到底是在自家隔壁做生意,不可能不眼熟,看见这位饮食界新秀登门前来,李四郎微微有些诧异:“是……林氏食铺的小郎君?”   李四郎是个中年男人,略微秃顶,看上去很老实。   林稚笑着冲他点点头,把自己的来意告诉对方,顺手把社糕递了过去:“一点心意,还请李四郎君笑纳。”   “小郎君太客气了。”李四郎松了口气——他还以为林稚是来找事的。   真是误会大了,他有些不好意思:“不知小郎君喜欢喝什么茶,龙团胜雪还是北苑先春?”   无论是龙团胜雪还是北苑先春,听起来都很名贵,林稚指着面前的茶壶道:“这个就行。”说完,提起面前精致的紫檀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盏茶。   他端起茶杯一饮而尽,道:“好茶!”   碧莹莹的茶汤里不见一片茶叶,入口是清爽的绿茶味道,隐隐带些回甜,似乎是加了糖。   李四郎笑道:“小郎君喜欢就行。”   一盏茶打开了这个略显木讷的男人的话匣,李四郎开始和他谈天说地,从今年的羊肉价格聊到北方旱地的灾情,不知怎么又拐到了朝堂之事。   “最近新上任的孟少卿为人勤政尽职,很是不错,林小郎君以为如何?”   说得好像要给他相亲一样。   林稚努力摆脱这种奇怪的感觉,顺着他的话道:“我也觉得孟少卿人很不错。”   李四郎坐在他对面边喝茶边说:“看来英雄所见略同……自孟少卿上任后,大理寺的侦破案件的速度快了不少。”   “对了,林小郎君,看你年纪不大,为何不科举入仕,反而走了商贾这条路?”   还不是原身的那个倒霉爹,放着好好的太傅一职不做,非要造反!   官家能饶下他这条小命已是仁善,更遑论入不入仕了。   这些话自然不能说出来,林稚淡然一笑,“林某愚笨,参不透朝堂之事。”   闻言,李四郎看向食盒里的状如白玉、细腻精巧的社糕,狐疑地皱了皱眉头。   这般精致的社糕,连手艺高超的小娘子都未必能做到如此出色……愚笨?   林小郎君也太谦虚!   林稚这边提及孟琼舟,却不知对方那里也提到了他。   春饼炙鸭、鸡肉炖蘑、鲜爽鱼生……食案上一共十道菜,足足有八道出自林氏食铺。   孟琼舟压下微微翘起的唇角,低头抿了一口社酒。   春社这天国子监放假,夫子学生欢聚一堂,他自然也去要拜访自己的老师,高梦华。   高梦华年逾六旬,曾在国子监教书数年,桃李满天下,孟琼舟是他众学生当中最得意的门生。   门生们前来拜访,酒菜是少不了的,于是就有了眼前一桌。   酒过三巡,高梦华喝得正酣,话也随之多了起来,问道:“琼舟,观你气色好了不少,可是恶食之症痊愈了?”   孟琼舟还没开口,少府邢柯先抢道:“老师,这您就有所不知了,恶食症哪是说痊愈就能痊愈的?我看啊,能改善就不错喽。”   孟琼舟不为所动,顺着高梦华的话道:“多亏林氏食铺的店主人,和从前比起已改善不少。”   高梦华抚掌笑道:“巧了不是?今日这一桌子菜也是从那林氏食铺取来的。不得不说,那店主小娘子的手艺真是好啊……”   闻言,孟琼舟清浅一笑,“是位小郎君。”   “哦?小郎君?” 高梦华不好意思地笑了笑,“看来是我先入为主了。”   却有一道不甚和谐的声音响起,还是那位邢少府。   他撇着嘴道:“依我看啊,林氏食铺的菜创新有余,至于味道嘛……有待提高。”   少府和少卿虽一字之差,官职却差了四品。   平白被孟琼舟压了几头不是让邢柯最气愤的,真正让他生气的,是前段时间自己儿子的入学一事。   国子监下设国子学、太学、武学、四门学、律学等,以邢柯的儿子邢新的课业成绩,能卡着律学的最低门槛入学已是三生有幸。   然而邢新却想入最难进的国子学,于是邢柯便想着找孟琼舟这位昔日同窗,从中与祭酒博士说和说和。   官官相护蔚然成风,他有信心对方能帮自己这个忙。   谁知,孟琼舟一口回绝,连一丝商量的余地都给他留。   从那之后,邢柯就暗暗记恨上了他。   可官位差距在那里摆着,他根本没机会也没实力报复对方,眼下终于让他找到机会——不痛不痒地刺他喜爱的吃食几句,既能成功膈应对方又无伤大雅,何乐而不为?   邢柯自诩此招甚妙,心情颇好地多夹了几筷子菜。   原以为依照孟琼舟的冷淡性子,绝不会理会这种小事,然而下一秒却听他冷然开口:“邢少府素来喜爱荤腥肥腻,这些金齑玉脍自然入不得眼。”   没想到对方真的会出声反驳,邢柯顿时怔愣原地。   荤腥肥腻和金齑玉脍两相对比——这是在讽刺他品位低下?   周围传来一片哄笑之声。   良久,高梦华出来打圆场:“好了好了,大家都快吃吧,不然菜就凉了。”   邢柯哆嗦着筷子吃完了这顿饭。   作者有话要说:   孟琼舟(护短版):不许说我老婆做饭不好吃!   ①鏊饼和漫泼饭做法出自《岁时广记》 第24章 西湖游船   寒食节前后是踏春赏游的旺季,食店开业以来,林稚还没怎么休息过,便想着趁此机会给自己和沈小七放个带薪假。   临安城江河密布,又兼江南水乡,此时泛舟西湖也不失为一件赏心乐事。   打定主意,和沈小七商榷过后,林稚租下一舟画舫,沈小七见到实物震惊道:“好大一条船!”   “听老板娘介绍,这已经是他们家最小的画舫了。”   “最小的画舫”长约三丈,可容纳十几人,雕栏画拱,精巧创造,两人甫一登船,顿时产生一种西湖是自己家的感觉。   因为半天都要在船上度过,他们带了不少零食杂嚼,什么蜜筒甜瓜、琥珀核桃、蜜渍昌元梅等等,装了满满一包裹。   现下分门别类地摆出来,倒有点像要做起水上生意的意味。   水上生意顾名思义,小贩们乘着舟楫穿梭在画舫间,专门贩卖各种茶果点心、酒水饮料和菜肴小吃,不仅如此,还有吹弹歌舞、杂耍表演的艺人歌姬。   果不其然,他们的画舫刚悠悠划出,就被几个穿着白底蓝花的女郎拦下了。   “小郎君,木瓜豆儿怎么卖呀?”   得,明明是来旅游度假的,结果半路又被迫做起了生意。   林稚扬唇一笑,笑得对面小娘子心花怒放,一点都没看出来这其实是个苦笑。   说了一个不高不低的价钱,对面小娘子笑吟吟地把银钱抛过来,林稚再把包好的木瓜豆儿抛回去,这笔水上生意就算完成了。   他一直很好奇,如果买方卖方在抛掷过程中,银钱或者杂嚼不甚掉进湖里,损失该由谁来负责?   想来想去,没想出谁该负责,倒想出谁获益了——自然是湖里的鱼。   做完这几个女郎的生意,林稚斜靠着席子,和煦的阳光把他照得暖洋洋的,眯起眼睛打量湖面上如织的游人。   波光粼粼的湖面遥映着远处山色,大大小小的画舫坐满了人,无论是高官巨贾还是学子百姓,或是带妻挟子,或是风流聚会,都能在西湖上都能找到专属的玩法,是真真正正的其乐融融。   沈小七正用手划拉着水玩,余光里突然瞟见什么,抬起头来:“前面好像是程家人?”   不用他说,林稚也瞧见了,原因无他,那画舫实在是太大了。   长逾二十丈的画舫宛如一艘海上轮船,在平静的湖面上翻起巨大的水花,舫上光船夫和艄公就不止三十人,实在很难不引人注目。   林稚咋舌,这就是临安首富的排场吗?   和他们比起来,他和沈小七脚下这条舟楫,就显得有些小巫见大巫。   尽管如此,沈小七还是觉得林稚租来的这条船最好,哼着鼻子不屑道:“三个人坐那么大一条船,也不嫌浪费!”   程家三子立于船上,程朝云抱着手臂,不知在想些什么,但林稚觉得多半是生意上的事;程砚清摇着扇子,不停对划船而过的小娘子抛媚眼;程令宜今日穿着打扮得十分隆重,一看就花了不少心思,正对着一面铜镜整理自己的衣襟。   整理完毕,他满意地扬起一个笑脸,把手中铜镜随手搁置一旁,突然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招手道:“林小郎君!”   林稚冲他扬了扬手,心里纳闷,他是怎么在众多画舫里发现自己的?   程令宜是他的熟客,程砚清和程朝云是他的房东,自然不能失掉礼数。   沈小七不是很情愿地摆动船桨,小画舫慢悠悠漂到巨轮身边。   待他靠近,程令宜喜道:“能在这里见到小郎君,真是太开心了!”   林稚笑着点头:“能见到程娘子和两位郎君,我也很高兴。”   程朝云冲他点了点头,接着声音不大不小地对程令宜道:“令宜,你已经十五岁了,要庄重。”   “知道了,我只是见到林小郎君高兴而已,难道阿姊你以为我见到谁都这样吗?我看见孟淮安就不会!”   程朝云无奈地瞅了他一眼。   担心他又说出什么不该说的,程砚清收回乱抛的媚眼,拉回话题,略正色地给程朝云介绍:“这位林小郎君就是林氏食铺的店主。”   这下确实引起了程朝云的兴趣:“哦?原来是林小郎君,久仰大名。春风楼最近进帐上涨,可少不了小郎君的功劳。”   虽说是恭维的话,但林稚只淡淡一笑,把帽子抛了回去:“全仰仗小娘子春风楼的名声罢了。”   几人又客套几句,这才就此别过,纷纷各自划船而去,临别前程砚清还不忘预定了三只烤鸭。   真是人生处处有生意,林稚笑着点头应下来。   孟琼舟原本没打算来游湖。   近日朝中事务繁忙,他又一向不爱抛头露面,然而架不住母亲的规劝,便跟着来了。   孟淮安刚刚给他塞了把林檎,绿油油圆润润的,挺好看,吃在嘴里却味同嚼蜡。   正在这时,一抹熟悉的月白闯进眼帘。   林稚站在画舫上,不知和对面的程砚清在说什么,聊得正欢,让他想起那日花朝节玫瑰花饼的味道。   很甜,带着只有他察觉到的涩。   孟琼舟垂下目光,对陈平吩咐:“去湖中央。”   “是,阿郎。”陈平是个称职的管家,当即拨动船桨向湖中心方向进发。   刚送走一个,又来一个,林稚只觉得眼前荡起一阵水波,再一定神就看见了孟琼舟。   他挥了挥手:“孟少卿,没想到在这里碰面了。”   孟琼舟颔首:“林小郎君。”   没瞧见船上有其他人,林稚好奇问道:“秦夫人和孟小郎君呢?”   “下船买吃食去了。”   水上的吃食虽然花样繁多、价格便宜,但到底比不上店铺所售。林稚点点头,表示理解。   他看向孟琼舟足下的画舫。   孟家的画舫大小适中,栏头雕着金鱼和水草,典雅美观,宛如水上凉亭,和孟府的装修风格相同,都是走的低调大气的路子。   林稚发自内心地夸赞:“孟少卿的画舫很好看。”   下一刻却听孟琼舟道:“要不要上来坐坐。”   那么漂亮的画舫,前世在纪录片里都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当然想上去坐坐。林稚心动道:“我可以吗?”   孟琼舟不语,用实际行动作出回答,朝他伸出手,看样子是准备把他拉过来。   没想到对方如此热情好客,林稚也有些意外,但还是把手递了过去。   掌心的触感干燥而温暖,带着不容抗拒的强势,孟琼舟握紧他的手,稳稳地将他拉进画舫。   踩上坚实的地面,林稚一点没晃悠,他抽回手,笑着道谢:“多谢孟少卿。”   顿了顿,孟琼舟放下手,“无妨。”   平白多了一个人,画舫晃都没晃,可见基底十分扎实牢固。   林稚环视一周,发现内部装潢比他想象中还要好,古色古香,却不会曲高和寡,一只小案上放着茶盏和笔墨纸砚,生活气息十分浓郁。   不错,是他的梦中情船。   林稚搞钱的愿望越发强烈了,心里的小本本又添上一笔:豪华大邮轮,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 第25章 腐乳蒸肉   食店开业那日,客舍的赵二娘送来一小坛腐乳作为贺礼。   这东西不怕放,甚至放得越久味道越香醇。林稚把它搁在庖厨的角落位置,今日终于得空研究一下怎么吃它。   最简单的吃法莫过于佐粥下饭、抹抹馒头片,但看枣红色的红方表面光泽鲜艳,切开后内部更是呈现少见的杏黄色,是上品腐乳。   这样的腐乳直接就馒头吃……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林稚决定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做一道腐乳蒸肉。   腐乳蒸肉和红烧肉师出同源,做法大差不差,只比红烧肉多了一道“蒸”的步骤。   因其蒸制以后颜色红亮、色若玫瑰,腐乳蒸肉还有个更诗意的名字,玫瑰腐乳肉。   比起红烧肉、东坡肉等等大名鼎鼎的五花肉菜,林稚更中意这道玫瑰腐乳肉。   以前不懂,现在想来大约只因为自己是个颜控——腐乳蒸肉比红烧肉颜色更好看。   颜控的林稚去集市挑了几斤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回到食店把肉清洗干净,汆去血水。   切成块的五花肉煸出油脂,放腐乳汁、糖盐和黄酒翻炒片刻,待五花肉裹上酱汁后扔几片葱姜进去,一同滚水慢煮。   还没怎么样,肉香味就已经飘了出来。   堂内咬着鸡蛋灌饼的食客不约而同地想:“什么味道这般香?”   他们没法去到庖厨,沈小七却可以,捡了个把碗端进后厨的间隙,问林稚:“阿郎这是炖的什么肉,香得很,刚才好几个食客都问我。”   这次林稚没跟他卖关子:“就是五花肉。”   “一会儿做腐乳蒸肉吃。”   沈小七嘿嘿道:“闻着就好吃!”能把寻常猪肉做出如此香味,也就他家阿郎能做到了。   炖肉这段时间不需要看锅,林稚从炉架取下程砚清预定的三只烤鸭,拿刀开始片鸭子。   几天烤鸭卖下来,他的刀工得到了大幅提升,片出来的鸭子肥瘦均匀,每一片鸭肉上都带着酥脆的鸭皮。   林稚不无得意地想,照这个速度下去,是不是再过几天就能做文思豆腐了?   三只鸭子片完、黄瓜条和京葱丝都切好,那边的腐乳肉也炖得差不多了。   掀开锅盖,一股白汽先蒸腾而出,紧接着,浓郁的肉香扑鼻而来。雾白的水蒸气散尽,一锅色泽油润红亮的腐乳肉尽数呈现在眼前。   四四方方的肉块深红油亮,肉皮颜色最深,肥瘦肉部分稍淡,不分你我地挨在一起,油脂四溢,香气扑鼻,仔细闻还能闻到腐乳独特的咸鲜,光是看着就让人心满意足。   然而还是不能吃,需得再蒸一个时辰才算大功告成。   把这锅腐乳肉倒进大碗里,底下的汤汁浇上去,隔水慢慢蒸着,林稚洗净双手,推开门,打算去前堂看看有没有需要自己帮忙的地方。   谁知大堂内十几个座位坐得满满当当,喝茶的喝茶,闲聊的闲聊,就是没人在吃饭。   但也没人走。   林稚低声问正在添茶的沈小七:“……这是怎么回事?”   沈小七放下手中茶壶,“他们都在等阿郎你做的炖肉呢。”   不是吧……香得都让人不肯走了?   林稚正在自我怀疑,仿佛是为了验证沈小七的话一样,有食客问道:“这炖肉大概什么时候能好?”   “大约还要一个时辰。”林稚如实回答,顺便纠正,“其实不完全是炖,炖完需得再蒸一遍,这样味道更好。”   那食客了然地点点头:“怪不得时间这么长,原来还要再蒸一遍。”   顺便夸夸林稚:“小郎君匠人精神,很值得等待!”   匠人精神……林稚笑着摇摇头,表示自己不敢当。   听说还要一个时辰才能吃到,有些家中有事、无法继续等下去的食客只好一脸惋惜地离开,有几个不死心的还上前问林稚,能不能外送到家。   “玫瑰腐乳肉趁热才最好吃,而且肉质酥烂,几乎一碰就碎,运送过程中皿器难免不会磕磕碰碰。到时肉烂在锅里……不太好看。”   林稚不好意思地得出结论,“所以,最好还是堂食。”   闻言,几个准备离开的食客看上去更惋惜了。   剩下的食客倒是更期待了——“肉质酥烂”、“一抿就碎”,听着就馋人口水……   十几号人眼巴巴地瞅着他,林稚有些无法直视这些嗷嗷待哺的目光,让沈小七给每桌上一碟子酸甜果,自己回庖厨看锅子了。   蒸肉没什么声音,不像炖肉,能听见“咕嘟咕嘟”气泡声,林稚看着看着就开始走神。   开一家酒楼需要四五百两银子,以他现在的经济实力,嗯,大概已经完成二十分之一了,可喜可贺!   虽然道阻且长,但林稚挺知足——毕竟他是从一个蛋饼摊子白手起家的。   估摸着快好了,林稚停了火,拿布垫着把肉端出来。   复蒸一遍的腐乳肉色泽更加红润,油光锃亮,颜□□人的腐乳汁浸润着层层叠叠的肉块,五花肉的油脂完全渗出,咸香扑鼻。   林稚把焖得烂熟的葱结、姜片捞出,甚至不敢用筷子去夹那颤动的肉块,只小心翼翼地倒进盘子里。   便在此时,外面传来一声呼喊:“林小郎君,我来取那三只炙鸭子了,别告诉我你忘了!”   什么叫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这就是!   程砚清熟门熟路地摸进后厨,刚掀开帘子便瞧见那一锅香喷喷的腐乳肉。   林稚无奈道:“程二郎来得真是时候。”   “谁说不是?”程砚清抽了抽鼻子,油润的肉香直窜鼻腔,“好霸道的香气!”   “林小郎君这一锅肉应该不是打算自己吃吧?卖给我吧?我包圆。”   “不好意思,程郎君。”林稚笑着拒绝,“大堂客人等这锅肉已经等了一个多时辰了。”   那意思是该让人家先吃。   程砚清被拒绝了也不恼,点头道:“是该如此。”   “这样,你让小厮先给他们端上去,剩下的我再买。”   林稚依言取了十几个盘子,每个盘子里都实实在在盛满三大勺肉,估计足够客人们吃了,招呼沈小七端上去。   十几盘腐乳肉端走,锅子里还剩下不到一小半,林稚又把“外卖注意事项”和程砚清说了一遍,见对方毫不在意,这才拿食盒装了起来。   大堂内,食客们等待已久的玫瑰腐乳肉终于到来,顾不上就白米饭,直接空口开吃。   夹起一块,肉块在筷间略略颤动,放入口中,舌头和牙齿还没怎么用力,咸香软烂的肉块便融化成一汪盈盈的油脂。   腐乳独特的香气萦绕其间,滋润肥美,真真是如林小郎君所说的“一抿就碎”。   空口吃几块尝尝味道,再配着大米饭一同咀嚼,酥烂喷香的肉汁裹着弹润糯香的米粒,又是一番美妙的享受。   到底是顾及着形象,有个食客吃完肉,忍住把盘子上的肉汁刮下来的冲动,问林稚道:“小郎君怎么不多做些?没吃够。”   林稚苦笑,他其实做的不算少,但谁能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有没有今天考教资的小可爱,祝大家都过过过! 第26章 豆沙寒燕   寒食将至,火禁即将到来。   这几天不能生火做饭,是以各家各户都忙碌起来,开始准备未来三天的饭食。   林稚早早地给沈小七放了假,让他回家帮母亲准备熟食,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挂上打烊的食牌,食铺里就只剩下自己。   他一边蒸米饭一边庆幸,还好现在火禁有所放宽,人们可以把提前备好的冷食加热,不必再像往年一样吃冷饭了。   不然以他柔弱的身体,恐怕又会胃疼个三天三夜,到时候又要花一笔不小的费用。   那可是都是他开酒楼的本金!   蒸完米饭和馒头,林稚开始做回锅肉。   这道菜的含义全写在菜名上,除了在制作过程中肉需要回锅制作,还有越回锅肉越香的意思。   从前还不觉得,现在看来,简直是寒食节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用猪油炒散五花肉片和蒜苗,放茱萸酱和豆豉煸出红油,等到辛辣的肉香冒出来,再用酱油调个颜色。   酱色的肉片色泽红亮、焦香扑鼻,微微卷曲而不干焦,和鲜绿的蒜苗颜色搭配相当,看着就能吃三碗米饭。   林稚夹了一片放在碗里,慢慢品尝。   肉片入口微辣回甜,肥而不腻,一筷肉片一筷蒜苗,小半碗米饭下了肚,他才记起这是他未来三天的食粮,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   接着做炸鱼。去头去尾的小黄花鱼用盐和五香粉腌渍,裹上鸡蛋面糊,中火油炸,一口一个香香脆脆。等到寒食的时候拿出来再复炸一遍,更酥更香。   做完回锅肉和炸小黄花鱼,又做了炖肉、素菜和一些小点心,林稚估摸着未来三天应该能吃得不错,简单收拾一下,心满意足地进入了梦乡。   翌日一大早,食店门前排起长队,第一波来用朝食的客人已经到了。   “店主人,给我来两碗麦粥,并一份麦糕!”   “我要一碗乳粥和一份酪乳饼。”   “林小郎君,麻烦给我来些冻姜豉,要三份!”   因着到了寒食,食店里上新了许多节令食品,大多是朝食,比如麦粥、酪乳饼、冻姜豉,都很得食客们的喜爱。   其中要属麦粥和冻姜豉最受欢迎。   麦粥是加了麦芽糖的粥,麦仁和碾碎的杏仁一同熬煮,临出锅加一碗浓稠的麦芽糖汁,吃起来浓香甜蜜,口感软脆。   冻姜豉则是用姜末和豆豉凉拌的猪肉冻。   炖猪肉留下的肉汁,放凉后自成肉冻,拌上姜末和豆豉,口感弹润,切成四方块来吃,味道有点像肉皮冻。   只不过冻姜豉内含肉碎,且通体分布肉花,口感更富有层次,肉香味也更浓郁。   林稚看着面前的长队,不急不徐切着姜末,笑道:“都有的,大家排好队,不要挤。”   他和沈小七一个负责做饭,一个负责包装和记账,有条不紊,硬是把两个人发挥出了一个团队的效果。   两个时辰过去,今日朝食的售卖算是告一段落,要开始蒸寒燕了。   寒燕是一种能捏成飞燕、鸣禽、走兽、瓜果、花卉等各种形状的面食,蒸熟后着上鲜亮的颜色,栩栩如生,就像粽子之于端午、月饼之于中秋一样,是寒食节人人必吃的食物。   朝食和午食这段时间客人不多,正好能赶制这种节令面食。   沈小七看着竹屉上揉好的面团,挠头道:“阿郎,我手笨,捏不好寒燕,每年过寒食阿娘都因为这事念叨我。”   “无妨。”林稚指派另一项任务给他,“帮我拌豆沙馅就行。”   “豆沙馅?”沈小七瞪大眼睛,“阿郎,你要往寒燕里加馅料吗?”   林稚点点头。花里胡哨的白面馒头也只是白面馒头,不如创新一下,做成味道更好的豆沙包。   担心沈小七吃不惯,他道:“除了赤豆馅儿,还会做一些传统不加馅料的。”   接受能力良好的沈小七早已行动起来,沉浸在对“豆沙版寒燕”的美好幻想中,把洗好的赤小豆放进锅里,开了火,喜滋滋道:“都听阿郎的!”   林稚笑着睨他一眼。   赤小豆和□□糖慢慢炖煮,煮到豆沙与豆皮自动分离,细腻的豆沙溢出来,豆子的甜香飘了满屋。   用汤匙舀一勺,糖放得正好,甜味浸润舌尖又不腻人,满口都是豆沙的香甜软糯,只是豆皮夹杂在其中有些影响口感。   古代没有料理机,要将豆皮完全打成蓉状需格外费些时间。   沈小七很有眼力见地接过勺铲,冲林稚拍胸脯道:“交给我吧阿郎!虽然我捏不好寒燕,但是拌好这些豆沙还是没问题的。”   在他搅拌豆沙的这段时间里,林稚动作利索地捏好了几十只寒燕,用黑芝麻给它们点好眼睛,已经放锅里蒸着了。   没过多久,沈小七不负众望地完成了任务,搅好的豆沙馅儿绵密细匀,不见一丝杂质。   林稚惊奇:“怎么做到的?”就算是用料理机打出来的,也难免会留下几丝豆皮。   沈小七大刺刺道:“哦,我把那些煮不破的豆皮都挑到一个碗里了,打算一会儿吃掉。”   林稚:“……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有了馅料,包制就好办了。只是寒燕个头太小,内里装不了太多馅料,想着反正是给自己吃的,不必太讲究,林稚索性做成了豆沙包。   为了取个拟物的寓意,又用胡萝卜泥捏好鼻子和耳朵,和白胖胖的豆沙包组合在一起,变成了一只小猪的形状。   后世做猪鼻子和耳朵一般都用南瓜泥,可惜本朝还没有引入南瓜,只能用胡萝卜将就代替。   因此林稚这版豆沙包小猪的鼻子和耳朵颜色都有些偏红,看起来像上火了。   不过倒也算憨态可掬。他在心里暗暗评价。   沈小七走过来,不确定地看着盘中发问:“阿郎,这不是猪吧?”   “别怀疑。”林稚道,“这就是猪。”   沈小七:“……”他家阿郎审美就是独特!   蒸好的寒燕分成豆沙版和传统版,一个礼盒放六只,取“六六大顺”之意,供食客们任意选择——当然,都是正常的飞燕形状,只不过豆沙版的寒燕为了能装下更多馅料,个头稍大而已。   至于小猪豆沙包,还是关起门来自己吃比较好。   原以为本朝人民会更偏爱传统风味,却没想到豆沙版的寒燕销量更好。   “没想到这东西加了馅料更好吃,从前怎么没想到。”   有人附和:“是啊,从前怎么就没想起来呢!”   豆沙版本的销量太好,对比之下传统口味就显得有些门可罗雀,不到半日就被豆沙版甩开一大截。   为了让两种寒燕同时售出,林稚只好稍稍调下价格,把它们混合着卖。到了傍晚,总算将两种寒燕都卖了出去。   沈小七捧着自己挑出的那碗豆皮豆沙,假装抹泪道:“早知道我就多挑出一些了!”   将入夜时,孟琼舟迈进林氏食铺。   林稚和沈小七正在吃暮食,看见那抹熟悉的绯红衣袂,沈小七把头扭到一边,林稚则放下筷子,“孟少卿可是来用暮食?”   孟琼舟看了看他,道:“来买礼盒。”   林稚“啊”了一声,弯了弯眼睛:“孟少卿来得太巧,寒食礼盒一炷香前刚好卖完。”   孟琼舟垂下眼帘,瞧见食案上那几只小猪,“不是还有吗?”   林稚:“……”   救命,孟琼舟要吃小猪豆沙包!   确定对方没在和他开玩笑,林稚忍俊不禁地给他装好。   “……孟少卿请拿好。”   不愧是长了个二十一世的胃,一眼就相中了二十一世纪的食物!   作者有话要说:   不光相中了二十一世纪的食物,还相中了二十一世纪的人   ①“麦粥”和“冻姜豉”做法参考《边缘历史》 第27章 太庙祭祀   为期三天的火禁眨眼结束,很快,清明就要到了。   林稚拿着火折子,边点燃柴火边和沈小七闲话家常:“听说每年清明寅时,官家都会让几十个小太监围在一起钻木取火。”   “钻木取火?怎么钻,怎么取啊。”从来没听过这些新鲜事的沈小七一脸好奇。   “就是用削尖的枣木橛去钻干透的榆木疙瘩,利用摩擦生热钻出火星子,慢慢地火苗就燃起来了。”   “摩擦生热”对沈小七来说是个陌生词汇,但他很好地理解了其中含义,咧着嘴念叨:“榆木疙瘩……那得多难钻出火苗来啊。”   “确实很难。”林稚顺着他的话道,“不过宫里有那么多人,总会有一个成功的。最后成功的那个人能得到一笔丰厚的赏赐,因为他为皇家带来了新火。”   沈小七才不管什么新火不新火,那些对他来说都太过遥远。   忽然想起几年前的往事,他道:“宫里月钱多,当初我还想过要不要去当个太监玩玩,现在看来,幸亏没去。”   没想到他还有这么一出人生经历,林稚笑道:“你要是真当上太监,可就不是‘玩玩’那么简单了。”   眼见对话往“当不当太监”的路上越跑越偏,林稚连忙把话题拉回来,“不知道今年的新火钻得怎么样了。”   沈小七边擦地边道:“阿郎想这些做什么,反正和咱们没关系,又不会把新火分给我们。”   林稚淡淡一笑,觉得也是。想这些做什么?不如想想一会儿祭祖扫墓的事。   今日休沐,孟琼舟习惯性早起,随手拿起书架上一本古籍翻阅。   不知看了多久,忽然瞥见一句“稙稚菽麦”,视线在这几个字上停留许久,直到陈平的话打破心绪。   “阿郎,肖都知来送今年的金莲烛了。”   每年火禁结束,皇家会用新火点亮许许多多的蜡烛,名曰“金莲”,送到宗室亲贵和文武大臣家中,以示薪火相传、关怀群臣。   有资格得到金莲烛这一赏赐的,只有五品以上的官员。都知肖继才是官家身边的红人,每年都负责分送金莲烛。   孟琼舟点点头,放下书本,“请他进来。”   不多时,一个身穿宦服、约莫四十岁左右的男子,捧着一盏罩着琉璃灯罩的红蜡烛走进来。   “小底参见孟少卿。今年的新火已燃,烦请孟少卿收好。”   五品以上穿红着紫的官员平均年龄不会低于四五十岁,很少有人像孟琼舟一样,不过二十五六便位居高位,前途无量。   见惯了一众大腹便便的糟老头子,冷不防看见孟少卿这样俊美不凡的郎君,肖继才觉得自己的眼睛都得到了休息,连带着吉祥话都多说好几句。   什么“积厚流光”、“百世不磨”,一连串吉祥话不要钱似的响在耳边。孟琼舟波澜不惊,颔首道:“有劳肖都知。”   陈平上前接下新火,塞过四枚八宝联春金银锞子,一番客套过后,肖继才美滋滋地甩着袖子离开了。   陈平小心翼翼将金莲烛收好,准备像往年一样安置于烛台,正要动作,却听孟琼舟道:“去给林氏食铺送一份。”   仿佛早就料到孟琼舟会这么说一样,陈平默默应下,心道:“看来阿郎是真的很喜欢林小郎君做的吃食啊。”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即将得到“和他没什么关系”的新火,已经坐上了出城的马车。   清明是回乡扫墓的日子,街上一色的青色车幔,浩浩荡荡,全是去郊外祭祖的人。   马车、骡车一辆接一辆,好不热闹,一个冷清清的节日,愣是被他瞧出了几分热闹的氛围。   原身宗族被父亲所累,连个衣冠冢都没有,林稚想祭拜都找不到地方,只好吩咐马车停在一处太庙前。   太庙里人不多,他把提前买好的麦饼和乳酪摆在香案上,恭恭敬敬地献上三柱香,寻了个蒲团跪坐下去。   这具身体五岁之前的记忆都太过模糊,只能从一点零星残影里拼凑出零碎的快乐片段。   虽然快乐,但也遥远。   他想了很久也没想到该对原身的父母说些什么,最后硬邦邦在心里憋出一句:“下辈子一定要做个好人。”   做个好人,好好活着。   仿佛是听到了他的祝告,三支线香安静地燃着。   此情此景,林稚不可避免地想到远在异乡大陆的亲人,他的母亲和外祖父。   现在他能去哪里为他们上柱香呢?   想着想着,他微微红了眼眶。   来祭祀的人大多会去自家祠堂,很少有人会来太庙,包括林稚在内,偌大的庙宇里只有零星四五个人,寂然无声。   直到有哭声打破这份宁静。   循声望去,只见一个小姑娘正捂着脸嘤嘤哭着。   小姑娘打扮得十分花枝招展——或者说,太花枝招展了,让人看一眼就能猜到她的职业。   因着这份猜测,站在她身边的几个人漠然而立,不为所动。   林稚从悲伤的情绪里抽离,微微叹了口气,上前几步,从怀里掏出一方帕子,递给了那个小姑娘。   自从那天忘带手帕被孟琼舟逮个正着之后,他就一直随身携带一条帕子,以备不时之需,却没想到在这种场合派上了用场。   那小姑娘正捂着鼻子抽抽噎噎,见自己面前突然凭空出现一条手帕,好半天才反应过来,抬头看向林稚,边哭边道谢:“多、多谢小郎君。”   林稚摇摇头:“不过是举手之劳,小娘子莫要伤怀了。”其余的话他没再多说。   那小姑娘擦干净眼泪,没过多久便离开了。   等到庙里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林稚又重新续上三柱香,恭敬地拜了拜。   正准备起身走人,没成想跪坐太久,两条腿发了麻,一个没留神就往前栽了过去。   他心说完了完了,初吻要献给太庙的地板了!   谁知突然被人环住肩膀,用力向后一带——林稚跌进了一个温暖坚实的怀抱。   孟琼舟低头看着他,皱眉道:“哭了?”   作者有话要说:   抱了! 第28章 奇葩碰瓷   “没有!”   顾不得这个靠在别人怀里的尴尬姿势,林稚出声反驳,可惜眼角余红未消,这话说得实在很没有说服力。   “好吧。”他投降道,“只是有些思念母亲。”   孟琼舟没有说话。   盯着对方沉郁的面色,林稚后知后觉反应过来,尽管此母亲非彼母亲,可他现在的身份是罪臣之子,怎么能当着一个四品京朝官的面说这种话!   他连忙从孟琼舟怀里退了出来。   离开那莫名灼人的热源,林稚冷静下来,又分析一番,脑子清醒了许多:自己现在是罪臣后代没错,可是孟琼舟并不知道此事啊?。   所以,他刚刚说的“思念母亲”这句话没有任何问题。想到这里,他稍稍松了口气。   刚要说些什么缓和一下气氛,就见孟琼舟不知何时已经举起三柱香,神色恭谨地插*进方才进香的香炉里。   他这是……在给自己的母亲上香?   林稚讶然。   他不过是让孟琼舟多吃了些饭而已,对方竟然愿意做到这种地步,孟少卿真是一个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人!   等孟琼舟施完礼,林稚发自内心地向他道了谢。   “不必。”顿了顿,孟琼舟又补充一句,“别难过。”   林稚轻轻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方才他确实有些难过,但不知为何,看到孟琼舟之后,心情奇异地晴朗许多。   突然想起了什么,他开口问道:“孟少卿为何会到太庙中来?”   孟府家大业大,按理说该在自家祠堂祭祀才对,为什么要跑到远隔千里的太庙?   孟琼舟缓缓道:“我的父亲,便是在这附近葬身于一场大火。”   原来,孟父生前曾任大理寺卿,乃一代名探,破获无数案件,人人敬重、人人称颂。谁知人到中年却遭小人报复,最后落得一个尸骨无存的悲惨下场。   没想到是这样的原因。   林稚默然片刻,同样伸手举起三支线香,点燃,插进*一个新香炉里,恭敬地鞠了一躬。   清淡的檀香静谧地萦满庙宇每一个角落,四下无人,只有他们两个站在满天神佛面前。   孟琼舟微微侧头看向他,目光一片平静的柔和。   返程路上,林稚坐在马车里,听着街道传来纷乱的喧哗声,思绪飘得很远。   父亲去世那年,孟琼舟的年纪可能并不很大,可能还是个小豆丁,这件事一定给他造成了不小的打击,可他长大后却仍愿入职大理寺,完成自己未竟的梦想。   这位孟少卿,当真是个勇敢无畏之人。   不知过了多久,座下的马车脚步慢下来,车夫猛地一扯缰绳,“小郎君,春风楼到了!”   林稚弯腰踏上马凳下了车,递上银钱,“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小郎君慢走!”车夫摆摆手,接过银钱,继续去跑下一趟活计了。   真是可爱的劳动人民。林稚看着车夫忙碌的背影笑了笑,信步走进自家食铺,没想到却看见店铺门前乌泱泱挤了一群人。   今日清明,大家都应该回去祭祖了才对,怎么还有这么多人来吃饭?   林稚皱了皱眉,凑近人群,“麻烦让一下。”   听到他的声音,拥挤的人群分开一条小小的缝隙,林稚费力地挤进去,同时店里面说话的声音传了出来。   一个粗犷的男声道:“臭小子,敢偷老子东西,信不信我报官把你抓起来!”   沈小七梗着脖子跟他喊:“说了多少遍,我没偷东西!没偷就是没偷!你要想报官就报吧,身正不怕影子斜,我不怕你!”   “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也好意思说这句话?”那人似乎是笑了,用鼻子轻蔑地哼了一声,“你以为真没人知道,你和你家店主人是怎么认识的吧?”   “……”沈小七最怕别人提到这件事,倒不是怕别人说闲话,只是觉得愧对林稚,当即怒道:“我已经改正了,不会再做出那种事了!”   “改正?你说改正就改正?恐怕要你家主人说了才作数吧……哦,我忘了,上梁不正下梁歪,你家主人肯定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要不然也不能任由你偷东西!”   “你放屁!”听他如此评价林稚,沈小七再也忍不住,冲上去和他扭打成一团。   几个熟客连忙冲上前拉架,这时林稚终于挤开层层人群,气喘吁吁地问:“什么偷东西?”   众人纷纷停下动作,那男子甩开沈小七,看向林稚,阴阳怪气道:“哟,管事的来啦,还不快管管你这偷东西的奴仆。”   见他赶到,沈小七急道:“阿郎你相信我,我真的没偷东西!我……我真的不会再做那种不好的事情了……”   林稚递给他一个安抚的眼神,扭头对那男子说:“这位郎君,你说敝店小二偷了你什么东西?”   “意和香,我买给我家夫人的!”那男子斜睨林稚,“这意和香香气幽远,沾在身上经久弥香,即使隔了几层布料都能闻见。若非如此,我也不会发现你店里的小厮偷拿了我的香料!”   “我忙着端菜上菜,哪有时间偷拿你的香料?”沈小七又急又气,“再说了,我一个男的,要香料做什么!”   “那意和香可是黄太史四香之首,你当然是打算拿着它去卖钱了!”   话说得有模有样,周围的人都皱起了眉头。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有一个手脚不干净的小厮,势必会让客人对食店的印象大打折扣。   也有为沈小七说话的,便是隔壁邻居曹婆婆和李四郎,还有几个自煎饼摊以来就常来光顾的食客,“小七不会做这种事的!”   “是啊,我老婆子活了这么大岁数,什么人没见过?这孩子还有那林小郎君,都不是那种人!”   然而一口敌不过众舌,他们的话最终还是淹没在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声中。   电光火石之间,林稚已经把事情经过弄清了七七八八。   他当然相信沈小七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此事多半是有人故意捣鬼。   他上前一步,挡在曹婆婆等人身前,不急不徐发问:“你说这意和香香气幽远、经久弥香?”   那人昂首:“没错!”   “只要粘在身上就能被闻见?”   “正是!”   林稚微微一笑:“那为何我这小二手上却闻不见香味?”   作者有话要说:   先打个小怪(。 第29章 招聘启事   那人噎住:“这……”   既然是偷东西,总不可能用脚偷、用嘴偷、用眼睛偷,更何况还是意和香这种特殊物品,手上必定会留下气味。   经林稚提醒,沈小七顿时灵机一动,举起双手冲看热闹的人群走过去,“来来来,大家闻一闻,我手上究竟有没有那什么香的味道!”   当即就有人伸着脖子凑过去,仔细嗅了嗅,评价道:“没有香料的味道,倒是有点蘑菇味儿。”   沈小七:“我刚才就是去泡发榛蘑了。”   一个人闻过,他又转向下一个人,绕了一圈,得到的答案十分一致:没有香味。   也就是说,沈小七根本没偷东西!   “大家现在可以放心了,我家店小二真的没有偷东西。”说完,林稚看向那已然傻眼的男人,“这意和香总归不是自己长腿跑进他怀里的,你说对吧,这位郎君?”   一番动静下来,众人总算反应过来,这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呢!   有人顺着林稚的话茬仔细一琢磨,拍手道:“我想起来了!我说怎的瞧着如此眼熟,你……这人是二楼朱记食肆新招的小厮啊!”   “好像真是!怪不得那新小厮干了几天就不见人影,原来是被店主人安排着做这种腌臜事来了。”   “什么小厮,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那人脸色讪讪,负隅顽抗,“既是误会,那我也就不再深究了。我家夫人还在等我,先行告辞!”说完就要脚底抹油开溜。   林稚简直要被他气笑了,这和“我妈喊我回家吃饭”有什么区别?一个大男人,如此敢做不敢当,真是丢人到家了。   一朝沉冤得雪,沈小七的怒火烧得正旺盛,哪里肯放他走,当即揪着他的领子,边拖边拽拉去衙门了。   围观的人群连忙给他们让出一条路。   尘埃落定,曹婆婆和李四郎均是露出一副“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刚才那几个说得最欢的食客也纷纷向林稚道歉,说自己看走了眼、冤枉了他云云。   趁此机会,林稚不得不又为小食店陈情一番,好将未来类似的栽赃陷害全部扼杀在摇篮之中。   等到围观人群散净,他才拿起扫帚开始打扫战场。   幸亏买的大多是些木盘木碗,不像瓷器一样一摔就碎,虽然几个盘子在搡斗中不慎掉落在地,但好在都毫发无损。   “林郎君这店里还是多招几个人为妙。”扫地的时候,一道熟悉的声音忽然响起。   程砚清摇着扇子,浑身酒气,一看就是刚从隔壁曲园街出来。   大概这就是富二代的底气,他这个二房东的日子过得倒是潇洒无比。   林稚点头:“多谢程二郎提点,确实正有此意。”   这几天客流量激增,他和沈小七忙得脚不点地,再加又发生这种糟心事,可见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是时候该把招兵买马提上日程了。   “是朱记食肆?”程砚清道:“春风楼绝不允许此类恶性竞争事件发生,林郎君放心,我阿姊自会好好整治一番。”   林稚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又点了点头。   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梦幻的一天总算过去,林稚身心俱疲,摊在床上思考人生,无意中瞥见孟琼舟送来的那道新火。   萤萤烛火颤动,照亮整个狭小的房间,也驱散了心头那丝阴霾。   林稚忍不住想,他和孟琼舟现在应该算是好朋友了吧?   不不不……不对。孟琼舟还不知道他叫什么呢!   连名字都不知道,算什么好朋友,林稚撇撇嘴,有些忧郁地进入了梦乡。   转天午后,他和沈小七商量:“小七,我打算再招几个人,不知你意下如何?”   沈小七自然没有拒绝的道理,两人当天晚上就在店门贴了招聘启事。要求不多,会做饭便可,毕竟跑堂可以速成,厨艺却是不行。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就有人来毛遂自荐。   第一个人来应聘的是个拉面师傅。   据他所说,自己抻出来的面条长且筋道,柔韧不断,最长能扯出三丈之远,而且还能现场给食客表演,集赏玩于一体,十分富有趣味。总而言之,聘他不亏。   林稚觉得他说的有几分在理,当即让他表演一番。   师傅信心满满:“好嘞!”   他信心满满地揉好面团,信心满满地擀好面皮,信心满满地……把面皮甩到了沈小七脸上。   沈小七:“……”   林稚:“……”   拉面师傅含恨离场。   第二个来应聘的是个厨娘,自称有相当多年的烹饪经验,在膳食坊当过主管,做得一手好菜。   林稚点点头,示意对方展示一下自己的厨艺。   厨娘同样信心满满:“放心吧小郎君!”   没过多久,一股食物的味道从庖厨飘了出来……但好像并不是香气。   沈小七抽抽鼻子:“阿郎,我怎么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嗯。”林稚点头,“我也有。”   须臾,厨娘端着满满几大盘菜走出来,满面笑容:“两位小郎君久等了,尝尝,这些都是我的拿手好菜!”   林稚低头一看,三道拿手好菜分别是草莓炒五花肉、苹果鸡片、紫菜香蕉糖水。   ……这不就是前世大名鼎鼎的黑暗料理?   没想到隔了一千多年还能再见面,林稚居然有点感动。   他感动地对厨娘道:“做得很好,下次不要再做了。”   “啊?”厨娘一时没听明白,“那我是做还是不做了?”   沈小七则比较直白:“您还是另寻别处吧。”   厨娘同样含恨离场。   一连送走两个应聘者,还是以这般奇葩的方式,沈小七有些泄气:“今天是不是不适合招人啊?阿郎,要不我们改日再说?”   “再等等。”林稚道,“再一再二不能再三,说不定下一个人就很好了。”   没想到下一次来的不止一个人,居然是枚双黄蛋——一对亲生兄弟。   兄弟二人长相有五分相似,都是十分清秀的相貌。哥哥叫阿蓝,比林稚略长一两岁,性格亲切和善,未说话先三分笑。弟弟阿青略小几岁,沉默寡言,总绷着一张小脸。   两兄弟是蜀东人士,都是第一次外出离乡打工。问了问,阿青善烹鸡鸭等禽肉,阿蓝则善烹河海之鲜。   照例是要先审核一番,林稚让他们兄弟二人分别做一道拿手菜,有了上次的阴影,他特意嘱咐不要用水果入菜。   阿蓝笑得一脸和善:“水果还能入菜吗?”   阿青仍是摆出一张扑克脸,“嗯”了一声。   “脾气这么大,摆脸子给谁看呢!”沈小七嗤道。   林稚却不以为然。搞艺术的人,总是会有些脾气——做饭也是门艺术。只要“艺术”搞得好,有点脾气又何妨?   一炷香过后,阿蓝和阿青分别端着两盘菜走了出来。   阿蓝做了一道紫苏焖鸭,均匀齐整的酱油色鸭肉其间,点缀着深绿色紫苏叶,芳香扑鼻;阿青做的是一锅鱼头豆腐,鱼头和豆腐一锅同炖,汤色奶白,香气直往鼻子里窜。   两道菜各有千秋,紫苏焖鸭极其入味,鸭肉软嫩不柴,紫苏叶吸饱了鸭肉的汤汁,比肉还好吃;鱼头豆腐汤鲜味美,一丝腥味都没有,细腻的鱼肉融在汤里,美得很。   尝完菜,林稚没怎么犹豫,翻过二人公凭,把两兄弟全部收入麾下。   紫苏焖鸭味道虽好,但店内已经有了烤鸭和小鸡炖蘑菇等禽肉菜品,再说阿青那个和年龄不符的深沉性格,让他当跑腿小二只怕是要出事,林稚便决定让阿青当副厨,阿蓝当小二。   至此,一楼的四人住间终于住满了。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凑齐主角团了!下章继续吃吃吃。 第30章 水煮鱼片   因有了新厨师,林稚琢磨着要好好开发几道新菜。   他问阿青:“都会做什么鱼菜?”   “都能做得。”   听听,多大的口气!出自自家厨师之口,林稚自然很喜闻乐见,沈小七却是在一旁直翻白眼。   他又问:“会做水煮鱼吗?”   到底是道新式菜品,对于此时的人民还是太过超前,阿青皱皱眉:“用白水煮?”   本朝确实有人喜欢吃白煮鱼。   慈幼局旁有一家猎户姓袁,那袁猎户隔三岔五用鱼肉打牙祭,用的就是白煮法。   据他所说,不加盐的鱼肉别有一番风味,细细品尝,极其清和。   这大概就是吃出了“禅意”。可惜林稚俗人一个,只喜欢吃放了盐的鱼。   他和阿青解释:“虽说是水煮鱼,鱼片却并不是用白水煮出来的,大多用高汤吊底,连同黄酒、酱油、辣……嗯,茱萸,一同煮熟,最后淋一勺热油激出香味。”   光是听他一番描述,沈小七都馋得直咽口水,“阿郎,你怎么不早些上新这道菜啊,听着就好吃,肯定能热卖!”   林稚莞尔:“一道一道来,哪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现在上新也不晚。”   “不错。”阿青若有所思,“可以试试。”   说试就试,沈小七拿着买鱼钱上了街,不到两刻钟便提着两条大黑鱼回来了。   “阿郎好运气,那鱼贩说今日只网到两条这么大的鱼,全都被我买回来了!”   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鱼是刚捕上来的,新鲜得很,直甩尾巴。沈小七一脸严肃地拿着一根木棒,正思索该怎么下手才能让它死得没那么痛苦,忽然眼珠一转,“阿青,你来!”   见阿青没什么异议地接过木棒,沈小七看他顺眼不少。   到底是烹鱼高手,一木棒下去鱼就不动了,阿青面无表情地剖去鱼鳞内脏,切头去尾,临到要片鱼片的时候,开口问林稚:“鱼片要薄一点还是厚一点?”   林稚想了想前世外祖父做水煮鱼的手法,道:“薄片。”   阿青依言把鱼肉片成薄片,不需林稚吩咐,用胡椒粉、生粉、黄酒和蛋清把鱼片抓匀,按照两人刚才的谈话,下八角、桂皮、花椒,最后浇上一大勺茱萸酱,加高汤煮开。   这些步骤都没什么问题,林稚时不时提点几句“加鱼骨一起煮,味道更鲜”、“可以烫些豆芽做垫菜”、“鱼片变白就能出锅”……   鲜辣的鱼香味铺天盖地,盈满了小小的庖厨,就连在外招待客人的阿蓝都忍不住探头道:“好香啊。”   正好快到午食饭点,林稚招呼他道:“阿蓝,先吃饭吧。”   “没事,现在客人正多,你们先吃,我一会儿再吃。”阿蓝笑着补充,“大家可要记得给我留些。”   沈小七:“放心吧,阿郎绝对不会亏了你的!”   几人说话期间,阿青已经连汤带肉将鱼片倒入豆芽铺底的大碗里,撒上花椒、芝麻、蒜末和葱花,一勺热油淋上去,只听“呲啦”一声,一阵青烟腾起,呛香萦绕,还未入口就仿佛辣上了头。   沈小七舔着嘴唇看得津津有味,用肩膀撞了下阿青:“可以啊,很不错嘛!”   阿青抿了抿嘴,看样子是有点高兴。   两条肥鱼都已上桌,细腻嫩白的鱼片浸在红亮的酱汁里,鲜润诱人,分量十足,足够四个人饱餐一顿。   沈小七率先夹了一筷子鱼片。   鱼片入口先是爽滑,接着就是麻辣,香辣的汤汁包裹着弹润的鱼片,一整片滑进胃里,再来一筷鲜辣爽口的豆芽,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沈小七被辣得出了一脑门的汗,即便如此仍是停不下筷子,“好辣好爽!”   阿青尝了一口也道:“这是我做过的最好吃的鱼菜。”   三人筷子不停,很快两大碗水煮鱼片便所剩无几,还好林稚提前给阿蓝拨出一碗鱼片放在食盒里温着,要不然,还真不一定能剩下。   等到阿蓝忙完回来吃饭,又是一场活色生香的麻辣诱惑,沈小七和阿青眼不见心不烦,连忙回到各自的岗位上了。   第二天晌午,来吃午食的客人纷纷发现,食单上出现了一道新菜——水煮鱼片。   不仅有了新菜,旁边还用小楷写了一行小字,分别是香辣、酸菜和藤椒。   莫不是新菜口味?当即便有人问道:“店主人,这‘香辣、酸菜、藤椒’是什么?”   林稚笑道:“便是水煮鱼片的口味了。一共三种,可以单点,也可以双拼或者三拼。”   那客人只觉此法甚妙,花一份钱就能吃到三种口味,怎么算都不亏,喜滋滋道:“那我要一份三拼的,都尝一遍!”   没过多久,阿蓝把三小锅水煮鱼片端了上来,“三拼水煮鱼片,客人小心烫。”   “好的,多谢。你这小厮看着有些面生,新来的吧,不错不错……”和阿蓝随意聊了几句,那人低头开始享用美味。   香辣水煮鱼片麻辣鲜香,口感滑嫩,油而不腻;酸菜版鱼片多了一份酸香,酸菜吸收进辣味,酸香脆爽,实乃点睛之笔;藤椒版则口味清爽,麻香浓郁,麻味绵长,十分清新利囗。   总的来说,三个版本的鱼片各有千秋,难分伯仲。   直到三碗鱼片都下了肚,那人也没想好哪种最为好吃、下次来要点哪种。最后决定,下次来还是点三拼的!   水煮鱼片是鱼类菜品,又是食铺里为数不多的辣菜,刚一出场就得到食客们的青睐,甚至还抢了烤鸭和小鸡炖蘑菇的风头,成为了店里最热门的一道菜。   林稚一开始还不觉得,直到偶然一次外出遇到鱼贩,对方欢欢喜喜地告诉他,多亏了他,这些天网上来的鱼就没剩下过。   这日沈小七外出采购,买回一些子鱼。   子鱼就是后世常说的鲻鱼,一条鱼约莫七八寸长、两三寸宽,肚子里的鱼卵取出漂净、加工成型,就是著名的乌鱼子。   鱼卵取出用盐腌渍,太阳底下晒一晒,等到成型后片成薄片,抹上米酒,搁平底铛里煎一煎,吃起来软糯绵密,每嚼一口都是鲜香浓郁,又软又糯又弹牙。   同为河鲜,这样煎好的一块乌鱼子搭配水煮鱼片组合出售,食客们接受起来毫不费力,很让林稚发了一笔大财。   摸了摸鼓鼓囊囊的钱袋,林稚觉得,距离开酒楼终极目标又近了很大一步!   作者有话要说:   ①白煮鱼的故事出自《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有改动。 第31章 椰子鸡汤   朱记食肆的店主朱大郎这几天心情很不好。   先是偷鸡不成反蚀把米,派人陷害一楼的林氏食铺被抓了个现行,这还不算什么,谁知去到衙门,他竟然被毛衙内亲自审问了,狠狠交了一大笔罚金——这种微不足道的小案件,也值得动用素负盛名的毛衙内!   一楼开食铺的那林小郎君不过双十年岁,看起来无亲无故,也不像认识临安城有头有脸人物的样子啊?朱大郎百思不得其解。   这还不算完,他灰头土脸地交完罚金回来,就被程家二郎告知,不能继续在春风楼租佃营业了。   至于理由,他没好意思问,想来也和那位林郎君脱不了干系。   真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朱大郎重重吐出一口浊气,有气无力地收拾住间内的杂物,将贵重物品一并装进包袱。   他不过是想给林氏食铺泼盆脏水,让对方生意没那么红火罢了,也没真的想把他如何,怎么就踢到铁板上了?   替他买意和香的那小厮挨了一顿板子,趴在床上捂着屁股哼哼:“郎君,你别急,等我好了……再替你好好收拾那小子一顿!”   朱大郎直拍大腿:“哎哟,你就老实歇着,死了这条心吧!我算是看出来了,那林氏的店主人……根本就不是一般人!”   他这头兀自愁云惨淡,不是一般人的林稚早已把这件事抛之脑后,在研发新菜谱的道路上风生水起地行进着。   首先是改进食单。   因为后续还会添加新菜,他便仿照现代活页书册的形式,特意选择了质地稍硬的小木牌,把食单也制成活页,白肉、红肉、海鲜、素菜、主食各一页。   用簪花小楷写好每道菜的名字,并且还找了一位手艺精巧的画匠,在菜名上方画上菜肴成品。   画匠接到这单也很惊奇:“还是头一次画馒头!”把林稚逗得直笑。   过不两日,成品到手,林稚挺满意。   果然专业的事还是要找专业的人来做,木牌之上,一道道鲜亮的菜肴栩栩如生,仿佛能闻到香味似的。比起现代食单常见的菜品照片,更多了几分工笔韵味。   林稚觉得这二两银子花得很值。   租店已有一月,食单逐渐完善起来,有烤鸭、小鸡炖蘑菇、水煮鱼、红烧肉之类的现代菜品,也有诸如咸豉爆肉、白肉胡饼、炙金肠之类的本土菜品。   虽不能和大型酒楼相提并论,但在同类食店里,已经算是佼佼者了。   尽管如此,林稚依然没有停止开发新菜的脚步,每次沈小七外出采购,都让他瞧见什么新鲜玩意儿就买回来,好看看能不能研制出什么新菜。   这天,沈小七买回了几颗椰子。   新鲜的椰子,青色外皮完整,顶端的三棱稍坚实。放在耳边摇一摇,听不出水响,说明椰子很鲜嫩,无论吃椰肉还是喝椰汁都很合适。   自打穿越以来,林稚就没见过这东西,还以为也像西红柿和辣椒一样没被引进,一时间居然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在椰壳粗糙的外皮上摸了又摸,惊喜道:“从哪里买到的?”   “就是在东十字大街买的,那老媪说自己是琼州来的,这……好像叫椰子,是琼州的特产,也不知道好不好吃。”   听到“琼州”两个字,林稚微微一愣,反应过来不是他心里想的那个人,抿了抿唇:“切开尝尝就知道好不好吃了。”   一千多年后的椰子确实是好吃的,但是一千多年以前的……还是要靠实践才能得出真知。   “切吧,不过这东西长得这么丑,我感觉不会太好吃。”沈小七无可无不可道。   林稚无奈,这孩子怎么还是外貌协会?   切椰子这种活儿要交给阿青,他拿起菜刀,在椰子顶端横向剖出一个正方形,椰汁倒出,继续用刀切开椰壳,用勺子挖出里面嫩生生的椰肉。   一颗椰子到底不多,每人分到一小碗珍贵的椰子水,一口气喝下去,清甜爽口,回味甘甜,唇齿间还留有淡淡的椰香。   沈小七捧着碗惊奇道:“啧啧,没想到,还挺好喝!真是椰子不可貌相。”   阿青无语地瞅他一眼,阿蓝却笑呵呵的,“是挺好喝的。”   喝完椰子水,几个人开始分吃椰肉。   椰肉质地柔若奶油、滑嫩脆爽,没椰子水味道浓郁,但吃起来更加芳香鲜甜。四个人像吃零食一样吃完了一颗椰子,都有些意犹未尽。   沈小七看了看剩下的几颗,叹道:“下次就不知道什么时候能遇见那阿婆了,早知道多买几个!”   “没事。”看着面前的椰子壳,林稚忽然想起现代的一道网红菜,“我给你们做个椰子煮鸡吃?”   “椰子还能煮鸡?”阿蓝问。   林稚信心满满:“很好吃的!”   鸡肉放在不加一滴水的椰子汁里煮熟,椰子的清香夹杂着鸡肉的鲜嫩,每口都是十足的清甜,汤清爽口,是原汁原味的鲜美。光是想想就要流口水。   沈小七自然无条件支持林稚的一切决定,哪怕前几日刚被厨娘的水果料理荼毒完。   就连阿青都没有出声反驳。   自水煮鱼片过后,尽管没开口说过,但他心里早就对林稚的厨艺信服无比。   还不知道自己又收获了一枚迷弟的林稚,抱着剩下的三颗椰子去了庖厨——沈小七和阿青在他身后跟着,阿蓝则去了大堂忙自己的事。   椰子鸡的做法简单,焯过水的三黄鸡、椰肉,以及几颗枸杞放入锅子,再倒入三颗椰子的椰子水,盖上盖子文火慢煮。   茱萸、葱、姜、蒜、香菜切末,加一点耗汁香醋拌匀,挤入青金桔汁,蘸料就做好了。   阿青在一旁道:“这种吃法还是第一次见。”   “这还不算完。”林稚道,“等下吃完鸡肉和椰子剩下的汤底,还可以煮别的东西吃。”   看着他俩明显兴奋起来的表情,林稚心想:“这刚哪到哪?你们对火锅的力量根本一无所知!”同时在心里盘算着,等到了冬天再添置几口锅子,给大宋人民煮煮火锅……   椰子鸡煮好了。四人围坐一桌,闻着椰子和鸡肉混合在一起的香味,按照林稚的说法,先喝一碗汤。   椰肉和鸡肉同煮,散发出独特的香味,鸡汤里原汁原味保留了椰汁的沁甜,鲜美无比。   喝完汤后把鸡肉挑出蘸着蘸料吃,鲜嫩的鸡肉裹着酸甜咸辣的料汁,咸鲜适口,和椰子鸡汤又是不一样的味道。   剩下的鸡汤也没浪费,林稚又下了一锅鲜肉小馄饨。   酒足饭饱,沈小七完美总结了四人此时此刻的感受:“好爽啊!”   此后一连几天,他都去东十字大街守株待兔,苦苦等候那位阿婆的身影。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第三天被他等到了,很大方地把所有椰子包圆了。   阿婆笑弯了腰:“小郎君爽快!以后有了椰子先就着你卖!”   “那当然好!”沈小七求之不得。   现代还好说,古代的椰子可不常有,林稚想了想,还是把“椰子鸡汤”添在了时令菜品这一栏。   只是他没想到第一个品尝这道新菜的,竟是那位孟少卿。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入v啦,除了万字更新还有小红包随机掉落,感谢小天使们这些天的陪伴~   顺便再给下一本书打个广告,感兴趣的小可爱可以戳进专栏看看,么么啾   《我给反派当师尊》,自恋张扬烈性美人师尊受x天生杀器桀骜不驯徒弟攻,年下1v1HE 第32章 三章合一   临近国子监每月三次的旬试, 孟淮安忙得焦头烂额,恨不得连脱下监生服的时间都没有。   这日他正奋笔疾书,忽然听到孟琼舟问他:“你饿不饿。”   孟淮安莫名其妙:“还行?不是特别饿。”   似乎觉得自己这句不够诚恳, 他又神色郑重地补充一句, “读书使我忘却饥饿。”   孟琼舟目光冷淡地看着他,看上去对这个回答并不满意。   孟淮安一头雾水。   怎么了这是?难道他的回答还不够天衣无缝?   他转了转眼珠, 不确定地开口:“嗯……好像是有些饿了。果然读书也是一件很耗费体力的事情呢!”   “既然饿了,就去吃饭。”孟琼舟淡声道。   孟淮安反应过来, 原来兄长是在关心他!   他放下笔,感动道:“多谢阿兄, 我这就去庖厨用暮食!”   “等等。”孟琼舟叫住他,表情似乎有一点忍无可忍, “……出去吃。我和你一起。”   “啊?”孟淮安一脸呆滞, “你是说去外面的食店?”   孟琼舟终于点了点头。   “好吧,也行。”孟淮安挠了挠头, 正准备问问他哥打算去哪个食店,突然福至心灵, 十分确定地开口:“林氏食铺对吧!”   孟琼舟:“嗯。”   孟淮安简直无语,想去林小郎君的食铺还不容易?早说嘛!怎么还不好意思起来了,弄得好像是要去他未来嫂子那里一样!   临走之前,孟淮安去和秦柔打招呼:“阿娘,今日我和阿兄去食店里吃。”   “好啊。”秦柔放下手中的绣活, “你和你兄长近日都很辛苦, 合该好好放松一下。”   听到母亲把自己和工作狂兄长相提并论,孟淮安莫名有些心虚:“……那我和阿兄就先走了。回来给您带好吃的!”   “知道了。”秦柔笑着点头:“哎, 慢些跑!这孩子……”   偶尔阿蓝和沈小七都忙不过来的时候, 林稚就会过来大堂帮忙。刚送走三个吃完水煮鱼的客人, 转头便看到两道熟悉的身影。   “孟小郎君……孟少卿。”   远远地,孟淮安冲他招了招手,几个箭步蹿到他面前:“林小郎君,我好想你啊!”   “是想我还是想我做的饭食?”林稚忍俊不禁。   孟淮安嘿嘿笑道:“都想都想!”   小孩子真可爱。林稚忍住摸一把他头发的冲动,冲一旁默不作声的孟琼舟打招呼:“孟郎君。”   既然对方是自己的好朋友——他单方面这么认为,再喊姓氏加官职多少有些生分。   孟琼舟颔首:“林小郎君。”   林稚不是第一次被这样称呼,但还是第一次被这称呼喊出了一种别样的感觉,把食单递过去,“店里最近新上了不少菜,两位看看,要尝尝哪道?”   “小郎君家的食单好像换新了,真好看。”   孟淮安接过食单,一页页翻阅下来,只觉得眼花缭乱,“怎么办啊,感觉每道都好吃……”   孟琼舟突然道:“不如林小郎君推荐一道。”   “对,小郎君给我们推荐一道吧!”孟淮安猛点头。   林稚想了想,还是给他们推荐了椰子鸡。   “麻鸭、仔鸡、黑鱼都易得,这道椰子鸡汤却是时令菜品,只有在特定的季节才能吃到。”   然后他开始介绍椰子,“这椰子是在东十字大街买来的,据说来自琼……”   孟琼舟和孟淮安都看向他。   “琼、琼州。”   顶着四道目光,林稚硬邦邦地说出来那两个字。   他怎么就忘了这个地名谐音——当面直呼大理寺少卿的小名真的好吗!   孟琼舟脸上漾出微微笑意:“这样。”   “那便吃这道椰子鸡汤吧。”   林稚连忙溜回了后厨。   等待的时间里,孟琼舟沉着目光打量这间食店。   餐具碗盏无一不精巧整洁,地面铺着精致的冰裂纹地毯,四方墙壁挂了充满丰收寓意的葡萄和柿子图,比起寻常食店常见的万红牡丹,更显得平易可亲,一看就知道花了不少心思。   ……只是几天不见,怎么多了这么多男人?   孟琼舟看了一会儿忙进忙出的阿青和阿蓝,收回了不太友善的目光。   片刻,林稚端着两锅椰子鸡上来,刚走到半路便被孟淮安接了过去,“好香!”   是真的香。孟淮安自诩也算吃过不少美味佳肴,但如此清新别致的肉香还是第一次闻见。   香润甜华,鲜香四溢,鸡汤的鲜美融合进椰肉的甜爽,风味很是独特。旁边还有清酱汁、各种配菜和一小碗挺括的小馄饨。   “青椰配雏鸡,老椰配老鸡。”林稚说了句俏皮话,“两位郎君青春年少,该多吃些青椰子。”   孟淮安连声道:“小郎君说的是!”孟琼舟也勾了勾唇角。   按照林稚的说法,孟琼舟先喝了口汤,感觉胃口一点点舒展开来,这才动作优雅地夹了几片椰子,又蘸着料汁慢慢吃完一小块鸡肉。   整个身体都温暖起来。   和他清雅的动作完全相反,孟淮安在一旁大快朵颐,毫无吃相可言,甚至已经快进到下馄饨的步骤了。   孟琼舟忍不住开口:“慢一点吃。”   “我也想慢点吃……”孟淮安用木勺拨弄椰子鸡汤里的鲜肉馄饨,一脸垂涎,“可是根本慢不下来啊!”   孟琼舟:“……”   听说是时令菜品,椰子鸡汤不过挂牌一天,沈小七从东十字大街阿婆那里包圆的三十多颗椰子便销售一空。   他无奈地对来庖厨看还有没有椰子的客人道:“没了,真没了!实在不行的话,您看我像不像椰子?”   当即就有客人被他逗笑了,“你瘦瘦高高的,哪里像圆圆胖胖的椰子?”   听到这句夸奖,沈小七罕见地有点不好意思——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人夸个子高。   而无意引发饥饿营销的林稚正在庖厨酿酒。   四月初一是酿酒的日子,既然是开食店,怎么能没有酒?   刚开业时没有余钱,再加上每日忙来忙去也没有时间,现下有钱有闲,当然要好好研究一下酿酒之法。   他没酿过酒,前世母亲和外祖父也不精于此道,于是便找来专业的煮酒师傅,向对方好好讨教了一番。   按照煮酒师傅的吩咐,他买来了黍子、酒曲,还有一只上好羊腿。   黍子是用来做琼液酒的原料,把黍子泡软、磨碎,熬成稠粥,放凉后拌上酒曲,封缸发酵,几月后取出滤掉酒糟,便是大名鼎鼎的琼液酒。   煮酒师傅的话仿佛还响在耳边:“这琼液酒喝了不会醉,且气味醇香,口感轻柔,喝起来跟冰水一样,美得很!”   听上去真的很诱人。可惜林稚这辈子不敢再多喝酒,不然的话肯定要试一试。   “以羊肉入酒”这种酿酒方式听起来奇葩,酿好的酒味道却很不错,还有个好听的名字,“雪花”。   取羊腿一只,去皮去骨去筋膜,先煮后蒸,切成肉丁,掺一点羊髓和冰片,放凉后封缸发酵,剩下的做法和琼液酒大差不差。   与琼液酒相比,雪花酒味道更为香醇,度数更高,适合温着喝,正好和琼液酒一冷一热相得益彰。   林稚拍了拍手,把两坛新酒封好,放置于阴凉处。等到再取出来就是九十月份,快到冬天了。   那时候“绿蚁新醅酒”有了,不知是不是也有了“红泥小火炉”?   四月初一转天是祭祀日,百官休沐,官家在玉津园祭祀先祖,各路诸侯过来陪祭。   宰相、枢密使、翰林学士、中书舍人等士子纷纷手持弓箭,乌泱泱站了一群,即将燕射。   燕射即射箭,同样的弓箭和距离,谁能射中,便能得到官家赏赐的一杯新酒。   众人心知肚明,这种赏赐自然无足轻重,不过是图个活跃气氛。   酒过三巡,官家喝得兴起,脱掉龙袍,扔给身旁的梁皇后,自己则换上燕射服,打算第一个上场。   肖继光躬身递过弓箭,同时高喊:“看御箭——”   官家取过箭来,搭弓拉满,松手,中!   底下的文武百官一片叫好之声。   官家淡然一笑,从肖继光手中又取一支箭,再搭再射,谁知一连三箭射出,却只中了一箭。   燕射有规定,无论中与不中,每人限射四箭,一轮射完就要换下一个人,即便是皇帝也不能违反规定。   “一年未碰箭弩,手生了不少。”官家将弓箭放回肖继光手中,视线落在一处,微笑道:“孟贤卿可愿上前一试?”   孟琼舟是罕有的文官神射,素有“百步穿杨”的美名,第一个被点名也在情理之中,其余人都见怪不怪。   被点名的孟琼舟低下头,“臣愿往。”   他个高腿长,单是站在原地就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更别说现在手持弓箭、英姿勃发的姿容,看得观众席上的女眷俱是心驰神往。   骨节分明的手指搭在弓上,瞄准,松手,四支弓箭一一射出,只有一柄箭正中靶心。   孟琼舟微微颔首,放下箭弩。   毕竟是文官,四中一的成绩对他来说不好不坏,官家却鼓掌笑道:“好!”   旁边的大理寺卿魏之远同样赞许地点了点头,抚掌而笑。   这时官家继续看向群臣,“还有哪位贤卿愿上前一试?”   “陛下,臣同愿!”   众人顺着声音扭头一看,原来是那位邢少府,邢柯。   “肖继光,给他箭。”   邢柯面不改色地伸手接过赐箭,内心却已笑开了花。   这一年来他私下里没少练习射箭功夫,足足弄坏三十多个靶子,终于练到一个能看的水平。   如此费尽心神,为的就是能在今年的燕射大会上,好好出一出风头。   他觊觎孟琼舟“百步穿杨”的名声已久——同为文官,凭什么他就能大放异彩?   恰巧今日对方发挥不佳,天时地利人和样样都占,正好给了他出彩的机会。   邢柯心中嗤笑一声,自信不疑地拉弓射箭,四箭嗖嗖射出,果不其然,四支全中靶心!   然而底下却只传来了稀稀拉拉的鼓掌之声。   ……怎么回事?   邢柯狐疑地往台下看了看,发现文武百官当中不仅没人为他叫好,反而窃窃私语起来,就连官家也只换上一副不辨喜怒的表情,淡声道了句不错,和夸赞孟琼舟的模样截然相反。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尴尬因子。   饶是他这种厚脸皮的人也觉得有些下不来台,直到地将弓箭递给下一位来射箭的官员,都还没反应过来,到底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   要是林稚在场,一定会狠狠吐槽一番。   官家才射中两箭,你却射中四箭,这和“领导夹菜你转桌,领导喝水你刹车”有什么区别!   又过几日,到了四月初八的浴佛节。   在本朝,浴佛节是一个隆重的节日,传说这天是佛祖的诞生之日,官方和民间禅院皆举办浴佛斋会庆贺。   浴佛节最具特色的活动便是糖水灌佛。   和尚尼姑捧着佛像,浸泡在糖水之中,过路的施主先用小勺舀起糖水浇灌佛像,再用不含香料的清水擦拭,可以得到大把的香火钱。   浴佛之后,糖水可以由施主带走。林稚到现在都记得那甜甜的味道,不光是糖,里面似乎还放了丁香和冰片,喝起来别有一番滋味。   而且和一般饮子相比,浴佛水还多了一层“能够祛病除祟”的精神作用。   从前在慈幼局时,林稚每年都会跟随众人一同参加浴佛活动,是以这是为数不多他比较熟悉的大宋节日。   给食店挂上“今日打烊”的木牌,他带着沈小七和阿青阿蓝两兄弟浩浩荡荡地出了门,去参加相国寺的浴佛活动。   相国寺虽是禅院,位置却并不偏僻,用现代话来说,大概在临安城三环以内。林稚觉得自己屁股底下的垫子还没坐热,就已经到了目的地。   寺院周围人流云集,女郎男郎共聚一团,到处都是集会,有点像青天白日版本的夜市,只不过把卖的东西换成了与佛有关的物件,大师手抄真经、铜制小金佛、开光紫檀珠……阳光一照,金光闪闪的。   沈小七之前和母亲来过几次相国寺,看上去兴致并不很高,倒是阿蓝和阿青,一头扎进集市堆里看个没完。   “蜀东没有浴佛的习俗吗?”林稚好奇。   阿蓝回答他:“有是有的,只不过寺庙离家太远,我和阿青没怎么去过。”   林稚闻言点了点头,也不催促,任由他们玩个痛快。   过不一会儿,阿青和阿蓝抱着一大堆小玩意儿回来了。   沈小七伸手捧过,拿起几个佛珠看了看,“怎么都是双份的?”   “我们打算一份带回家中,另一份就留在食店,权当送给小郎君的礼物。”阿蓝笑着道,“这还是阿青的主意呢。”   阿青依旧抿着唇,不说话,但好像有些脸红。   林稚的心里暖洋洋的,接过他怀中不是很精致的仿真金佛:“摆在我们食店的账台上怎么样?”   三人都说好。   抬眼一看,相国寺内,和尚和尼姑面前已经陆陆续续站了几个人,估计浴佛活动差不多快要开始,林稚连忙道:“快去排队!”   这种能够祈福听吉祥话、喝免费饮子的活动百利而无一害,市民们都很乐于参加,很快,他们身后排起了长长的队伍。   沈小七扭过头看向身后乌泱泱的男女老少,心有余悸道:“还好我们跑得快,不然只怕要一炷香之后才能排到了。”   “多亏了小郎君提醒。”阿蓝赞同。   前面排队的善男信女一个个执起盛满糖水的木勺,虔诚地朝佛像淋去,沐浴过浴佛水的铜身佛像在水中熠熠生辉。   一个接一个,须臾,到了林稚。   他同样拿起木勺,浇了一勺糖水。面前的佛像栩栩如生,慈眉善目地望着他。   林稚微微弯腰,鞠了一躬。   看到他的动作,手持佛珠的祝僧忽然道:“愿三宝保佑施主吉祥如意,姻缘圆满。”   林稚笑着道了声“多谢圣僧”,心里却想:“吉祥如意自然是好,至于姻缘圆满……还是算了。”   上辈子的他一心扑在学习上,尽管经常被人调侃“校草不谈恋爱简直是浪费资源”,也依然没生出半点谈恋爱的想法。   这辈子更省事,开局就是罪臣之子,直接省去了操心婚姻大事的烦恼。   还是不要给哪个姑娘添麻烦了。   已经打定主意不婚不育的林稚带着浴佛完毕的三人,一同迈进相国寺内。   浴佛节当天,相国寺会为施主准备午食和暮食——当然,都是素斋。   大宋朝的素斋和普通素斋有所不同,大多是仿荤素菜,比如用土豆做成的红烧肘子,用鲜藕做成的糖醋排骨,用油豆皮和藕粉做成的火腿,用紫菜和木耳做成的海参……   素鸡素鸭素海鲜,应有尽有,花样繁多。   都是年轻人,这半日又是买东西又是浴佛地逛下来,早已饿得饥肠辘辘,四人不约而同地在素斋会上寻了处食案坐下。   林稚边坐下边道:“你们随便点,今日我请客。”   阿蓝和阿青闻言对视一眼,“小郎君,还是让我们来吧。”   最后还是沈小七终结了比赛:“我请!让我请!谁拦我跟谁急!”   阿蓝和阿青只好“忍痛割爱”。   不多时便有个和尚模样的店小二过来,看着年岁不大,“这是食单,各位施主请过目。”   “多谢。”林稚接过菜单,扫了几眼,只点了道假蚬子,接着又把菜单递到阿蓝和阿青手中。   阿蓝阿青可没他那么善良,假鳖羹、假河豚、炸骨头、玉灌肺,一连串地点下去,凡是听起来价贵的菜全被点了个遍。   名字起得再花哨,到底也都是素菜,能贵到哪里去?   沈小七轻哼一声,并不真的生气,对他二人恶作剧的行为表示不屑一顾,“你们两个也就是托了阿郎的福,平常我才不会给你们买好吃的呢,哼!”   林稚单手托腮,看着他们小学生吵架似的架势,轻轻笑了笑。   小和尚接到大单,忙不迭地拿着食单跑去庖厨了。   先上来的是假鳖羹,也就是素甲鱼。   大大的瓷盘上趴着一只酱油色“甲鱼”,光滑油亮,栩栩如生,香气扑鼻,看不出是用什么素菜做的。   林稚用筷子夹下一块“甲鱼腿”,放入口中慢慢品尝,口感丰腴,鲜滑爽口,感觉像是吃到了真正的甲鱼肉。   他开口问道:“这是用什么菜做的?”   小和尚双手合十:“这道假鳖羹乃冬菇制作而成。”   不说别的,光是这么大的整块冬菇就很难找到了,沈小七讶然:“厉害啊!”   阿青和阿蓝也同样赞不绝口。   接着又上了几道假燕窝、假鱼翅、清蒸蟹粉,外形和口感均是和真正的荤菜别无二致,问了问,分别是用萝卜丝、玉兰笋和胡萝卜泥制成的,真真是足够以假乱真。   “素菜的价钱吃到荤菜的味道,这钱花得值。”觉得捡到了大便宜的沈小七边吃边评价。   这时阿青忽然开口:“小郎君有没有考虑过,在食店也添置一些仿荤菜?”   林稚略一思忖,认为他说得在理。   从前不乏有信佛的客人路过食店,颇为惋惜地留下一句“可惜我只吃素”便离开了。   他转身看了看,素斋会面积不大,但里面坐满了人——仿荤素菜,未尝不是一个良好的商机。   他微微挑眉看向阿青,“可以啊阿青,很有经商头脑嘛。”   “不过是在小郎君身边耳濡目染而已。”阿蓝笑道。   吃饱喝足,几个人来到佛像前。   庙堂之内矗立着三座金身佛像,座下莲花,各自眉眼含笑,每座佛像相隔十几米远,分别是文殊菩萨、财神爷和月老,代表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愿望:学业、财运、姻缘。   人人都想祈求一份神明的祝福,三座佛像前均是排起长队,香炉里的线香就没断过。   文殊菩萨的香客多为年轻的小儿郎,没入学的希望自己能如愿以偿考上国子监,国子监的监生则希望自己能够学有所成、仕途顺遂;财神爷的香客倒是没有特定人群,毕竟人人都渴望自己能发大财;月老前排队的香客则大多为小娘子。   来都来了,不知道沈小七他们,反正林稚心里除了赚钱就没其他想法,径直去往财神爷的金身像前。   阿蓝和阿青也没怎么犹豫,跟他一起走了过来。   倒是沈小七,进行了一番激烈的心理斗争,最后鬼鬼祟祟地去月老佛像前排着了。   阿青看着他的身影抽了抽嘴角。   阿蓝惊奇道:“小七,想不到你居然有这种想法。”   “有这种想法怎么了!”沈小七跺脚,“这、这很正常好不好!”   “年轻人这样很正常。”林稚插口道。   他的话吸引了阿蓝的注意,看向这边,“小郎君也很年轻啊,为何没有这种想法?”   林稚:“今天的天气不错。”   阿蓝和阿青:“……”   为了转移他们的注意力,林稚连忙捏起三支线香插*进香炉,闭上眼睛,入乡随俗地许了个愿望。   “财神爷保佑,让我早日开一家酒楼,好赚够养老金。”   阿蓝和阿青的目的也很明确,都是赚大钱。想到他们的愿望和自己息息相关,林稚顿时感觉压力倍增。   好在沈小七的愿望和他没什么关系。   念头转到这里,他往沈小七所在的月老团队方向随意一看……然后便看见了队伍末尾表情冷峻的孟琼舟。   林稚瞪大双眼,回头仔细瞟了几眼,压根没瞧见孟淮安或是陈平的身影。   不是吧!   孟琼舟这是在给自己求姻缘?   不过想想也是,对方今年二十五六岁,这个年龄在后世自然不算什么,青春正好,然而在本朝却已经算是大龄男青年了。   是该找对象了。   这样想着,他在心中点了点头,刚要收回目光,孟琼舟突然望了过来。   林稚睫毛一抖,不知为何有些心虚,有一种偷看人家被发现了的感觉。   孟琼舟仍然在看他,给阿蓝和阿青留了句话,林稚往月老的金身像前走去。   一路拨开拥挤的人潮,他发现来月老像前祈求好姻缘的竟然全都是女郎,没有一个郎君……除了孟琼舟。   对方颀长的身形英俊挺拔,在一众柳娇花媚里显得格格不入。   孟琼舟今日穿了身深蓝轻袍,按理说是十分低调的装扮,然而因为脸长得太过好看,不仅不低调,反而很是招人。   只怕这群来排队的小娘子们要当场改志愿了。   “好巧啊,孟郎君今日也来浴佛。”   孟琼舟点头:“是很巧。”   “可是来求姻缘?”话一出口,林稚才发觉自己说了句废话。   人都在月老像前站着了,还能是来做什么?   “是。”果然,孟琼舟不出所料地答道。   林稚开玩笑道:“看样子孟少卿是有了心仪的小娘子了。不知是哪家的女郎?”   孟琼舟不置可否地看着他,须臾微启双唇,似乎打算回答,下一刻却听林稚道:“不行,愿望说出来就不灵了,郎君还是不要告诉我为好。”   孟琼舟重复他的话:“说出来就不灵了?”   林稚严肃地点点头:“嗯。”   上辈子他过五岁生日时,把想要一只小狗玩偶的愿望说了出来,结果得到了一个芭比娃娃。   从那以后他就十分笃定地相信,愿望说出来真的不会灵验,再没把自己的愿望告诉过任何人。   孟琼舟依他,“那便不说了。”   “祝孟郎君心愿得成。那我就先回去了?”   “好。”   回到食店,林稚和阿青商量片刻,果真在食单上的“素菜”那一页添了几道仿荤菜。   其中一道,便是在相国寺吃到的用冬菇制作而成的素甲鱼,其余几道分别是假煎肉和玉灌肺。   葫芦和面筋切成薄片,加料后用油煎熟,就是一道假煎肉,不仅外形与煎肉片相同,而且味道也仿似油香的肉味。   玉灌肺是宋朝特色小食,做法麻烦一点,真粉、油饼、芝麻、松子、核桃和莳萝六种原料加白糖和红曲粉末蒸熟,切作肺样,浇上辣汁拌着吃,味道很香。   这三道仿荤素菜做法有难有易,味道有甜有咸,很好地弥补了食店在假荤菜方面的空缺,得到了不少食客的好评。   “比相国寺的做得还好吃。”   “林小郎君这玉灌肺做得真不错!”   除了信佛的素食爱好者,还有不少荤素不忌的食客,也对这几道仿荤菜爱不释口,几乎每天都要来吃上一遭。   林稚猜测,大概是真鸡真鸭吃厌了,来吃假的尝尝鲜。   春夏交接之际,天气一点点热起来,林稚去西街成衣铺子买了些孩童所穿的夏□□物,打算去慈幼局给小蛮他们送过去。   慈幼局每年都会带着孩童参加浴佛活动,本以为会和小蛮他们在相国寺碰面,谁知一天下来也没看见慈幼局的人来过,他有些担心,正好借此机会去看一看。   来到记忆中那扇红色大门,林稚推开门走进去,池塘边上,三个小童正在斗草,正是小蛮阿福和云儿。   他们还没到能够读书上学的年纪,一天到晚有一大把玩闹的时间。   小蛮和阿福左手各拿一枚草叶,应该是蒲公英和狗尾巴草,两枚草叶勾缠在一起,被捏住尾端向后拽动。   断者为输,两个小朋友都拽得小心翼翼,生怕一个没留神草就断了。   云儿站在二人中间,左右看了看,朗声道:“你们放心,我很公正的!”   林稚勾起唇角轻轻一笑,他懂了,这是在当裁判呢。   片刻,很轻微的一声,小蛮向后退了两步,似乎是草叶断了,“啊,我输了。”   阿福一边拍手一边蹦跶:“我赢了我赢了!”   云儿拿起掉在地上的狗尾巴草仔细看了看,“嗯,没错,是阿福赢了。”说完,她往阿福手心里放了一块饴糖。   林稚在远处看得好笑,还是个有奖游戏。   小蛮道:“再、再来一次,我肯定能赢的!”   听到他们还要再来,林稚连忙出现:“孩子们!”   静默一两秒后,一叠声的“阿稚哥哥”连串儿地响起来,几个小朋友哒哒哒跑到他身边,抱住了他的腿。   “阿稚哥哥!”   “你怎么才来呀,阿稚哥哥。”   林稚揉了揉他们的头,心中一阵内疚:“食店最近有些忙,对不起。”   “没关系,阿稚哥哥忙的话,可以不用经常来看我们。”云儿抢道。   林稚把夏装发给他们,孩子们试了试,都很喜欢。   “谢谢阿稚哥哥,有新衣服穿喽!”   林稚笑了笑,忽然想起什么,“浴佛节那天,你们是不是没去相国寺?”   “是的。”小蛮抱着新衣服点了点头。   “为什么?”   “因为……”小蛮小声道:“有好多人拉肚子了。”   “拉肚子?”林稚皱起眉头,“怎么回事,为何会突然拉肚子?”   云儿道:“那天他们吃过饭之后就那样了。”   三个小孩叽叽喳喳地说下来,林稚总算捋清了事情的大致经过。   原来,李局长不知从哪里请来了一批新厨子,做出来的饭食味道确实不错,只是用料太不讲究,慈幼局里的孩子大多体弱多病,肠胃较弱的吃一次落下了病。   此事恰巧发生在浴佛节前一晚,十几个孩子上吐下泻,李局长哪里还有心思带着他们去浴佛活动?   “那他们现在如何了?”   阿福回答:“当天就去瞧了大夫,现在已经差不多好了。”   林稚忍不住道:“李局长也是,好端端的给你们换厨子做什么。”换也就算了,关键还换出了事。   云儿撇撇嘴:“阿稚哥哥你又不是不知道,原先的饭菜实在是太难吃啦!”   林稚眨眨眼,有吗?他怎么没觉得?   大概是成年人的承受能力比较强。   “那你们三个怎么没事?”   小蛮犹犹豫豫道:“可能是……我们的身体比较好。”   林稚想了想,确实如此。   记得有一年冬天下了好大一场雪,他和小蛮他们外出堆雪人,玩的时间有些长,回来之后便发了一场高热,在床上结结实实躺了三天,结果人家三个小孩一点事都没有——这就是差距。   他叹了口气,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一个想法,这个迷迷糊糊的想法还没成型,就听身后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   “小稚回来了?”   林稚站起身来,“李局长。”   李局长快到花甲之年,精神头却很不错,高兴地拍了怕林稚肩膀,“好孩子,回来还给他们带东西,是个懂得知恩图报的孩子。”   林稚摇摇头,“慈幼局于我有养育之恩,小蛮和云儿他们就像我的弟弟妹妹一样,应该的。”   “前几天庖厨可是出了事?”   李局长叹了口气:“是啊。总听孩子们抱怨饭食不好吃,我便想着换些厨子,谁知这一换就换出了事……”   “说到底是我岁数大了,有些事情考虑不周。幸亏孩子们没真出什么事,要不然我真是……”后面的话他没再继续说下去,重重地叹了口气。   “您已经做得很好了。”林稚作为一个晚辈也不好安慰长辈,只问道,“正好我开了个食店,您若是放心,不如让我来承担幼局的饭食一事。”   “那当然好!你从前在慈幼局时鼓捣的饭食就好吃,人也知根知底,我信得过。”李局长眼睛一亮,“不知你那食店叫什么名字?”   林稚如实回答。   这下可真是惊着李局长了,“林氏食铺……居然是你开的?”   李局长对这个大名鼎鼎的食店并不陌生。   原因无他,他的夫人就很爱吃林氏食铺的菜肴,无论是外送还是亲自前去门店,隔三岔五就要吃上一次。   李局长原本对这些口腹之欲并不如何看重,然而自从在夫人的建议之下吃过那道春饼炙鸭后,一切都不一样了。   可惜他公务繁忙,慈幼局里大事小情让他脱不开身,只能以外送的形式吃到美味佳肴,是以还没真正去过几次林氏食铺,自然也无法发现,这个宝藏店铺的店主竟然就是林稚。   “小稚真是有出息!”   林稚笑出来,“不过是在市井之中做做饭食,局长过誉了。”   他担心自己的食店太小,仅凭一店之力无法满足所有孩子的需求,便又推荐了曹婆婆肉饼等靠谱邻居的食店。   最后落在自己肩膀上的担子倒是小了不少,只需负责每月上旬的午食。   饶是如此,对于林稚来说,这也算一笔不折不扣的大单子了。   他本想给李局长优惠,让他对方个友情价就可以了,谁知李局长说什么都不肯,“公事公办,再说又是朝廷付的钱。”   林稚成功被那句“朝廷付钱”打动了,不再推辞。   和云儿他们告别之后,他回到食店研究幼儿营养套餐。   一听他问“小孩子吃什么好”,沈小七花容失色,“阿郎,你是不是在外面有孩子了?”   林稚简直无语:“我和谁生孩子去?”   把事情经过告诉他们,几人都很高兴,这可是一笔大单子啊!   苦思冥想许久,终于把菜谱敲定。   仿照现代星期计时方式,七日一个循环,第一天鱼香茄子煲、香煎豆腐、红烧肉;第二天青椒炒肉、干锅花菜、京酱肉丝;第三天香菇油菜、鱼香肉丝、清蒸藕丁肉丸……以此类推。   如此实行几天,第四天的时候,林稚决定再去慈幼局考察一番,看看合不合小孩子们的口味。   走到慈幼局门口,刚推开门,里面说话的声音传了出来。   一个小男孩的声音:“一会儿猜拳要是我赢了的话,午食的四喜丸子可不可以分我一个?我可以用三块红烧肉和你换。”   和他对话的是一个小女孩,把头摇得跟拨浪鼓似的,“不行,我最喜欢吃肉丸子了,我不想和你换。”   “好吧。”小男孩也不气馁,“不换就不换,红烧肉也很好吃,我留着自己吃吧。”   看来是吃得不错。林稚放下心来,打算再去看几眼云儿他们就走,走了几圈,在秋千架旁发现了他们。   三个小孩仍在斗草,依然是有奖游戏,只不过把奖励品从饴糖换成了别的。   云儿道:“谁赢了就要把鸡腿分给对方一只,这可是件大事,不是闹着玩儿的,你们得好好加油,知道了吗?”   异口同声:“知道了!”   然而这次他们在开始游戏前就发现了林稚,把手中的草叶扔到一边,“阿稚哥哥,我有好多话想跟你说!”   林稚笑道:“什么话?来说给我听听。”   “你做的饭菜太好吃啦,我们都很喜欢,非常喜欢。”   林稚点点头,“还有呢?”   “什么还有?”   “不是有很多话要和我说吗?”   云儿接过话茬:“阿稚哥哥,小蛮是想告诉你,红烧肉好吃、鸡腿好吃、丸子好吃、粉蒸肉好吃……这些都好吃!加在一起就是很多话了。”   小蛮忙不迭地点了点头。   林稚被他们的童言无忌逗笑了,刚要开口,几个小孩突然惊讶地瞪大眼睛,跑到他的身后躲了起来。   “怎么了?”   林稚莫名其妙地回头一看,发现孟琼舟就站在不远处。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不是很粗长!(叉腰   本章发小红包哦,24H内都发!   ①浴佛节的习俗和仿荤素菜做法参考《梦粱录》 第33章 珍珠奶茶   猜测对方是来慈幼局办什么朝堂公事, 林稚他打招呼:“孟郎君,早上好啊。”   孟琼舟看他一眼,又看了看躲在他的身后的几个小孩, “早。”   几个小孩躲在没什么遮挡作用的林稚身后, 捏着他的袖口小声道:“他、他是贵客。”   于是林稚想起来,李局长曾说过“不让他们出来见贵客”的话。   他叹了口气, 轻轻把孩子们拉到身前,“没事的, 不要怕。他……也是哥哥。”   闻言,小蛮怯生生地看向孟琼舟。   对他来说, 林稚就已经很高了,然而面前这个哥哥比林稚还要高上不少, 表情也很严肃, 让人不禁有些害怕。   倒是云儿胆子大起来,问林稚:“那他是什么哥哥呀?”   林稚想了想, “阿舟哥哥。”   他低头和孩子们说话,没注意到孟琼舟的身形微微一僵。   有了林稚的保证, 三个孩子大着胆子凑到孟琼舟身边,“阿舟哥哥”、“阿舟哥哥”地喊了起来。   孟琼舟没见过这种场面,罕见地有些无措,僵硬应道:“……嗯。”片刻,他从怀中掏出一个锦囊, 打开, 把里面圆滚滚的桂圆递给孩子们。   然后几个小孩喊得更欢了。   林稚在一旁边看边笑。看着看着,忽然意识到孟琼舟其实是个很温柔的人。   他之前吐槽的那句“未来的少卿夫人只怕要憋闷坏了”, 其实不然。   未来的少卿夫人, 应该会很幸福吧。   “阿舟哥哥, 我们偷偷跑出来见你,会不会被李局长骂?”阿福问道。   孟琼舟轻轻摇头:“不会。”   接着孩子们又问了几个问题,一开始还很正常,谁知后来画风就逐渐跑偏了。   云儿把林稚拉过来,问孟琼舟,“阿舟哥哥,你们两个谁的年岁更大呀?”   孟琼舟没有丝毫犹豫:“我。”   “那你们两个谁更高啊?”   “……”林稚无语,能不能不要问这种一眼就能看出结果的问题!   这群小孩儿真是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孟琼舟依然道:“我。”声音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林稚瞅他一眼,不得不承认,孟琼舟确实长得很高——肯定要一米八五往上走了。   上辈子的他也有个一米八三左右,这辈子平白无故缩水好几厘米,真是世事无常。   他正感叹着,没成想云儿那边也在感叹:“那你们真是好般配呀!”   林稚:“…………”   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他和孟琼舟两个人到底谁像女孩子了!   再问下去只怕要出事,林稚连忙让几个孩子散了:“……你们阿舟哥哥还有事要忙,别打扰他了。”   “好吧,那哥哥们再见!”三个小孩蹦蹦跳跳地跑远了。   待他们走远,林稚偷偷瞟了一眼孟琼舟,发现对方仍然是那副冷峻表情,没瞧出半点生气的意思。   不愧是能担任大理寺少卿的人,果然宽宏大量,连被打趣性取向都波澜不惊!林稚表示佩服。   “童言无忌,孟郎君千万不要往心里去。”   良久,孟琼舟的声音响起来:“不会。”   两人绕着池塘走了半圈,林稚踢了踢脚下的石子,问:“不知郎君今日前来慈幼局所为何事?”   “不过是好奇一问,如果涉及到什么朝政机要,可以不用告诉我。”   “不是机密。”孟琼舟道,“今日前来,为的是前些日的幼童泻腹一案。”   林稚蹙眉:“可有什么眉目了?”   原来李局长招来的那批出事的厨子,打着“前任宫廷御厨”的名号没少招摇撞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本想收完慈幼局的钱马上走人,没想到孩子们出了事,想走也走不了了。   林稚听得气愤:“这群坏人,合该抓起来整治整治。”   “已全部人赃并获了。”孟琼舟道。   林稚点点头:“那就好。”   回到食店已过晌午,他刚踏进门槛,雨点便在身后滴答滴答落了下来。   一开始还有点天街小雨润如酥的意思,后来越下越大,逐渐变成瓢泼大雨,一滴雨点砸下来就是一个水坑。   春雨贵如油,这样一场大雨下下来,也不知道被谁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样的天气,哪怕做的是满汉全席也不会有客人来,林稚索性招呼沈小七他们去睡个午觉休息一下,自己则搬了一个胡床,坐在窗边观赏雨景。   雨下得突然,不少行人被截在半路,纷纷躲进附近的铺子等待雨停。街上还有不知谁家的淘气小孩,在雨中跑来跑去地狂奔……   林稚看了一会儿,有点腿麻,肚子也有点饿,站起身来,打算做些小食垫垫肚子。   庖厨里有前两日买来的青芒,挑三只个大的,去皮切成小块,用木勺碾成芒果泥。   小芋圆代替西米,与椰浆、牛奶一同煮熟,晾凉后和芒果泥拌匀,就是一碗简易版杨枝甘露。   林稚不喜欢吃柚子,便没有放,尝了尝,味道也很不错。   一口下去,浓郁香甜的芒果香味在口腔迸发,小芋圆弹劲爽口,搭配清甜滑口的椰浆牛奶,每一口都是快乐的味道。   一碗杨枝甘露吃完,外面的雨还是没有要停歇的意思。   忽然听到敲门声,有人问话:“小郎君要不要买些牛奶?”   本朝小商小贩可随意出入酒楼食店吆喝,并不稀奇,只是林稚没想到这样恶劣的天气还有人卖货,连忙让对方进来。   卖牛奶的是个女郎,尽管撑着伞,衣裳还是湿了不少。   见林稚让她进来,连声道了几句谢,似乎觉得有希望,又问了一遍,“小郎君要不要买些牛奶?”说着便掀开了盖子。   林稚低头向她挑着的那缸牛奶看去,用勺子拨了拨。   浓郁的醇香奶味扑面而来,乳白色液体仿若绸缎,顺滑地从勺中滑下。品质很不错。   林稚点点头:“我要了。”   那女郎很是高兴,打算连缸一起送给他。   “缸子还要盛放牛奶,小娘子还是带走吧。”   女郎摇了摇头,“我家官人以后不做奶品生意了,这缸留着也是没用,不如留给小郎君。”   林稚答应着,心想居然买到绝版牛奶了。   说来也巧,刚买完牛奶雨就停了,那女郎擦了擦脸上残留的雨水,迈着轻快的脚步出了店门。   其实林稚买下牛奶并不是完全出于同情,而是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他想做奶茶。   奶茶原料常见,做法简易,味道又很不错,在后世就很受欢迎,在本朝应许也能开辟出一条好销路。   刚好店里还有社日那天李四郎送来的茶叶,没来得及喝,正好能用来煎茶。   要做奶茶,珍珠丸子必不可少。   清水煮开黑糖,把木薯粉倒进去,像揉面一样揉成黑糖面团,擀平切条,切成一粒一粒的方形小块,用手搓圆。   一颗颗弹滑可爱的小丸子在手下逐渐成形,麻烦中夹杂着治愈,林稚做得挺开心。   红茶和白糖同煎,等到化成褐色的糖水儿,再倒牛奶继续熬煮,几片茶叶上下漂浮,纯白的奶液渐渐变成浅淡的褐色,很是好看。   茶香混合奶香一并飘出,适量放些白糖,再放煮好的珍珠丸子,一锅浓郁甜香的珍珠奶茶大功告成。   醇浓淡甜的奶味和清淡的茶香融合在一起,浓郁又清爽,珍珠丸子更是弹润爽滑,筋道可口。   两种不同的口感奇妙地交织在一起,一点都不逊色前世的网红奶茶店,林稚自己就喝了一大碗。   锅中还剩下不少,他又调整了放糖的比例,分别做了少糖、半糖、全糖三种口味。   “什么味道这么香?”沈小七揉着惺忪的双眼,边走边问。   “珍珠奶茶。”林稚给他盛出一碗半糖口味的,“尝尝——先去把脸擦了。”   珍珠奶茶,每个字都认识,然而放在一起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尽管疑惑,沈小七还是乖乖应下,去屋中把脸仔细擦了一遍,这才回来把林稚给他的饮子喝下。   “怎么样,好喝吗?”   沈小七舔了舔嘴唇,意犹未尽道:“好喝!”   他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牛奶,香甜浓郁却不腻口,几颗黑糖珍珠更是点睛之笔,在唇齿间跳跃无穷。   林稚又给他尝了少糖和全糖版本,然而据沈小七所说,都没有第一次的好喝。   林稚点点头,心说原来你是个半糖党。   接着阿蓝和阿青也陆续起了床,同样被林稚喂了三种口味的奶茶,问了问,两兄弟都和他一样,喜欢少糖的。   可怜的全糖在这场四人试喝大会中无人问津——倒也不完全是。   孟琼舟可能会喜欢。林稚想。   要想推出这种略新奇的饮品,直接挂牌出售可能行不通,他便把原先的佐餐饮子大麦茶换成珍珠奶茶,先让食客提前适应。   谁知翌日便有一对女郎来问:“小郎君昨晚摆出的饮子可否单独售卖?”   林稚笑道:“当然可以。”   “太好了。”其中一个蓝衣女郎笑道,“还以为只能随饭食同售,害得我们两人白担心半天。”   林稚也笑:“不会那么苛刻的。”   奶茶的销路就此打开。和前世一样,来买奶茶的大部分都是小娘子,踏青、赏花、游船之前,总会先到他这里买上一壶珍珠奶茶,边走边喝。   奶茶的出现,弥补了食店非饭食时间客人较少的空缺,无论是不是饭点,林氏食铺的店门前总有一长串人排着队伍。   这可羡慕坏了春风楼其他食店店主。   可是羡慕又有什么用呢?他们又没有林小郎君那样聪明的头脑,只能自愧弗如。   半下午的时候,林稚正在庖厨搓珍珠丸子,程令宜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因为过两天上千字榜,明后两天的更新会晚一点,明天凌晨更,后天晚上十一点更,大家别等太久了~ 第34章 梅开二度   程令宜的一身监生服还没换下, 见惯了对方浓墨重彩的模样,冷不防瞧见这一身清爽的校服装扮,林稚还有些不习惯。   他擦了擦粘在手上的木薯粉, “程小郎君, 好久不见。”   “别提了,这两天旬试, 可把我忙坏了。”   程令宜拉开一张食凳坐下,“林郎君, 你不知道,国子监的食堂难吃死了——连米饭都是夹生的!你都不知道这些天我有多想念你做的饭食。”   这话倒是让林稚想起了自己的大学食堂。   炸酱面又粗又硬, 酸辣粉只辣不酸,味道不好不说, 食品卫生还不过关, 有一次他甚至在青菜里吃出了蜗牛……留下了不小的心理阴影。   这也就算了,关键是量少又价贵!现在想起来都还很生气。   所以林稚特别能和程令宜共情, 给他提建议:“与祭酒说一说?”   国子祭酒类似现代的大学辅导员,和他反映一下食堂问题, 兴许能够得到解决。   程令宜点点头:“回去我就去说!”   他化愤怒为食欲,一口气在食单上点了不少菜,边翻边道:“看来小郎君最近上了不少新菜嘛。”   视线落在“饮子”那一栏。珍珠奶茶是新品,还没来得及请画匠作画,因此后面的实物绘画部分还空着, 倒也误打误撞地引人注目。   “茉香奶绿?名字不错, 就要这个吧。”   茉香奶绿是继珍珠奶茶后新出的口味,同样分少糖、半糖、全糖三种口味。   茉莉干花用糖煎过, 放牛奶文火熬煮, 捞出花瓣残渣, 再撒少许新鲜的茉莉花瓣提升口感。   甜甜的奶茶香夹杂淡淡的茉莉花味,无论是冷着还是热着喝都很适口。   林稚问程令宜:“要加珍珠丸子吗?”   毫不犹豫的回答:“要!”   刚把食单拿到庖厨,又听到一道熟悉的声音:“小郎君,我来了!”   看出国子监的旬试结束,连孟淮安都有空来了。   珍珠丸子还没搓完,林稚冲门外喊了一句:“孟小郎君,你先拿食单看着,我一会儿就来。”   他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不要吵架。”   “知道了!”   担心外头两个小朋友一言不合又吵起来,林稚赶制珍珠丸子的速度加快不少,等到丸子下了锅,这才走了出去。   远远地,两道清越的少年声音传入耳中。   “‘三江既入’这道题你是怎么解的?”这是孟淮安的声音。   程令宜道:“不就是‘吴淞江、钱唐江、浦阳江’吗?难道还有别的解法?”   “当然有。”孟淮安道,“你这样解,严学政肯定不算你对。要按照《汉书》来写……”   林稚听懂了,这是在对答案呢。   意料之中,孟淮安是个小学霸,程令宜也不笨,但他相比成绩就稍逊色一点。   而真正让林稚感到惊讶的是,这两个人上次见面还水火不容,这次居然没吵架,还能凑在一起对题,可喜可贺!   他端着一壶刚刚出锅的茉香奶绿走过去,“两位小郎君久等了。”   “小郎君你太客气了,哪里等很久了。”   孟淮安正好给程令宜讲题讲得口渴,也顾不得烫,倒了一杯奶茶,吹了吹热气就喝了下去。   奶液入口甘甜,带着茉莉花独有的微微清涩,暖洋洋地从口腔流入胃里,顺滑无比。   孟淮安赞道:“比寻常的山楂饮馥郁,又比桂花龙眼饮子清爽,好喝!”   “加些珍珠丸子更好喝。”程令宜在一旁补充。   孟淮安依言往碗里放了一勺丸子,咀嚼片刻,“这就是珍珠奶茶吗?果真不错。”   “这个不是。”林稚给他解释,“珍珠奶茶是另一种饮子,这个叫茉香奶绿。”   孟淮安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我阿兄肯定喜欢!”   说到孟琼舟,林稚问:“孟少卿最近是不是很忙?”有一阵子没来食店了。   “是啊。”孟淮安道,“最近阿兄一直在大理寺,每日都要戌时才回府。”   果真辛苦。   林稚道,“孟小郎君走前,记得带两壶奶茶回去。”   孟淮安也不推辞,笑道:“那我就替兄长谢过小郎君了!”   过不一会儿,孟淮安和程令宜点的菜都端了上来。一方食案之上,两双舞动的筷子就没停过。   “还是林小郎君做的吃食好吃!”孟淮安边吃边道。   程令宜赞同:“不瞒你说,我们家开这么大的酒楼,林郎君的食店是我最喜欢的。”   “能不能别提你们家开的大酒楼了——等等,椰子鸡给我留一块!哎程令宜你不讲武德,把椰子鸡还我!”   “……”   大概是在饭桌上产生了龃龉,两个人吃完饭,又有些不太和睦。   林稚愿称之为一块椰子鸡引发的血案。   临走前,他把温好的两壶奶茶递给孟淮安,“若是回到府中冷了,记得隔水热一热再喝,不影响味道。”   孟淮安感动地点了点头。   瞧瞧林小郎君,多温柔!简直就是他的心目中的未来嫂子……就是性别不对。   他走之后,食案旁边就只剩下程令宜一个人,林稚瞧着他有些孤单,坐过去陪他说话。   刚一坐下,还没开口,程令宜先说话了:“林小郎君,你人真好。”   “是吗?怎么好了。”   他随口一说,没想到程令宜认真地掰着手指,真的开始一一点数起他的优点。   “长得好看、做菜好吃、性格温柔、不会嘲笑我……”   前面那些林稚还能理解,听到最后那条,忍不住打断:“谁嘲笑你了?”   “很多人啊。有些人背地里说我总爱吃些小娘子家爱吃的东西,什么奶茶、樱桃煎,一点都没有作为儿郎的样子。”   “他们以为我不知道,其实我心里清楚得很。”程令宜撇撇嘴。   林稚和他讲道理:“谁规定女郎必须吃什么东西、儿郎又必须吃什么东西了?宋律上可没有写过。”   “所以,该吃什么吃什么,你又没花他们的钱。”   “对!”程令宜一拍桌子,“小郎君说得真是太好了!我就吃,不仅要吃,还要当着他们的面吃个痛快!”   “嗯,就是这样。”林稚被他逗笑了。   程令宜离开食店以后,林稚去庖厨帮阿青切菜,谁知一颗菘菜刚切好,又迎来一个熟人。   “林小郎君的店里有没有酒?”程砚清双手抱胸,半靠着柱子问。   “有。”林稚回答,“还在酿着。程二郎三月之后再来,约莫就能喝到了。”   知道他在打趣,程砚清扬唇一笑,“那真是可惜啊。这临安城里的酒程某人都喝过,只除了小郎君这里。”   “没有酒,但是有奶茶。”   程砚清无所谓道:“行吧,也不是不可以。”   林稚给他温了一壶奶茶端上来。   程砚清把奶茶倒进酒杯,晃悠几下,像喝酒一样喝了下去,末了还咂咂滋味,“你说喝奶茶会喝醉吗?”   “不仅不会醉,还有可能会失眠。”   这话倒是没错。他有一次不小心晚上喝了一杯奶茶,结果凌晨两点仍然眼睛瞪得像铜铃。   程砚清摇着头笑了笑,“小郎君说话还怪有趣的。”   林稚不为所动,只问道:“不知程二郎为何事心烦?”典型的一副借酒浇愁的模样。   “只是觉得,人的一生就像酒一样,花样再多也会有喝完的一天,没意思极了。”   于是林稚明白了,程砚清这是和他弟一样,来做心理辅导了。   花样再多的酒也会有喝完的一天……大概这就是有钱人的烦恼。   林稚略一沉吟,“酒喝完了,可以再换个别的东西喝。比如……”他的目光停留在面前的茶壶上,“比如奶茶。”   程砚清哈哈一笑。   送走程砚清不到半炷香的时间,食店又迎来了一位熟人——程家大娘子程朝云。   林稚默然。   ……他这是捅了房东的窝了?三个人来得整整齐齐的。   程家两兄弟和他多有来往,且同为男子,比较相熟。   然而对于这位事业型女强人,他却是一点都不了解,只知道对方以一己之力打下春风楼的基业,手段十分了得。   在这个仍然男尊女卑的时代,能做到这一点相当艰难。平心而论,他很佩服这位程大娘子。   程朝云选了一个靠窗户的位置坐下。   林稚接过阿蓝手中的茶壶,“我来吧。”他上前几步,“这是食单,程大娘子请过目。”   程朝云伸手接过,“多谢。”   她目光随意地在食单上扫了几眼,最后点了烧麦、烤鸭、小鸡炖蘑菇和一锅椰子鸡。全是食店里的热门菜肴。   除了吃得多些,没发现什么可疑的地方。林稚收回目光,让对方稍等,说完便旋身返回了庖厨。   他把菜端上来时,程朝云正在喝奶茶——和她二弟一样,把奶茶喝出了饮酒的架势。   见林稚过来,她放下杯子,看了看店门前排队买奶茶的女郎们,淡淡一笑:“饮子很好喝。”   伸出筷子夹了几块榛蘑,吃了一会儿,程朝云道:“不愧是能打败同层乃至五楼的食店,一块小小的蘑菇味道都很不一般。”   “大娘子过誉了。”   “明人不说暗话。”程朝云放下筷子,正色道,“今日我来,是有一件事想和小郎君商议。”   林稚心中早有预料,神情不变,“大娘子但说无妨。”   “不知小郎君能否将那珍珠奶茶的方子卖于我?”   她继续道:“小郎君心中清楚,我春风楼里厨郎无数,要想复刻出一份一模一样的奶茶方子并不难。但是做生意要讲求信誉,我觉得那样不好。”   林稚眨了眨眼。   他知道对方今日前来不是为了简单吃顿饭而已,却也没料到竟是来买奶茶方子的。   “那我也不说暗话。”林稚道,“大娘子打算出价几何?”   程朝云说了一个数字。   有了这笔钱,再加上他开食店以来所攒下的银钱,似乎好像大概……可以开一家小酒楼了?   想到当初卖辣条的经历,林稚轻轻呼出一口气。   他要梅开二度了!   作者有话要说:   要开酒楼了=w=   ①“三江既入”参考的是科举试卷   ps:下次的更新时间是8号23点! 第35章 自立门户   当晚林稚就把消息告诉了沈小七他们三人。   听说奶茶方子被买断, 几人还有些惋惜,然而听到程朝云的出价后又纷纷高兴得手舞足蹈。   阿青却是顿住筷子,“小郎君会遣我们走吗?”   其实不怪他会有这个想法。   开食店以来所赚得的钱, 再加上程朝云那笔意外来财, 林稚下半辈子别当了纨绔,省吃俭用点, 倒也够花够用。   不过林稚当然不愿意——这离他想象中的地主生活还差得远呢!   而且他刚刚才给程砚清灌完心灵鸡汤,告诉对方喝完酒再换奶茶继续喝, 自已也该以身作则。   “怎么会把你们遣走?想得倒美。”林稚道,“你们三个还要继续去酒楼给我打工呢。”   沈小七如梦似幻地说:“阿郎, 我们真的要开酒楼了吗?我怎么感觉像做梦一样。”   听林稚说不会遣走他们,阿青放下心来, 沈小七的话又让他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结果被沈小七敏锐地捕捉到动作, “阿青你刚刚是不是翻白眼了?别以为我没看见!”   担心他们两个又吵起来,阿蓝打圆场转移话题:“今晚我就写信给阿爹阿娘, 告诉他们我们马上要去酒楼做工了,他们一定会很开心。”   沈小七受到启发, “我也要去告诉我阿娘!”   见他们如此着急,林稚哑然失笑:“还没找到合适的店铺呢。”   “怕什么?阿郎,咱们钱都有了,还怕找不到合适的铺子?”沈小七难得说了一回四字成语,“咱们现在是万事俱备, 只欠东风!”   这笔钱来得突然, 林稚没提前准备,转天才把要买铺子的消息传出去, 并委托邻居曹婆婆和李四郎一并帮着打听打听。   因前不久的慈幼局一事, 曹婆婆平白接到一笔大单, 珍珠奶茶的爆红连带着让李四郎的生意也好上不少,两人都从林稚这里得了不少好处,再加上为人也热心,对此事越发尽心尽力。   没过几日,曹婆婆的东风就吹来了。   “林小郎君知不知道杨家小娘子?她家有座酒楼空着,似乎有出售的意思。”曹婆婆嗑着瓜子道。   林稚哪里知道什么杨家小娘子,给她倒了杯茶,“阿婆仔细讲讲。”   曹婆婆果真仔仔细细地与他讲了一遍。   杨家世代做酒楼餐饮生意,一家“杨后正店”从爷爷辈传到孙子辈,然后便因为经营不善而中断,这才有了想要出售的打算。   “富不过三代,是这个道理。”曹婆婆边嗑瓜子边评论,“不过她家酒楼小了些,只有两层,不是特别大。”   “总之小郎君你先留意着,若遇到什么更好的铺子,自然更好。”   两层确实小了点。   按照林稚的计划,第一层留作食店,第二层留作酒肆,第三层留作茶坊。如此说来,三层酒楼才是最佳选择。   尽管如此,他还是温声说了声好。   谁知当天下午,李四郎的东风也吹了过来。   “小郎君知道忻乐楼吗?”   这个林稚倒是清楚。   忻乐楼毗邻十里天街,在南门大街的西南角上,地理位置很不错,而且似乎就是一座三层酒楼。   “忻乐楼平日里的生意不是很好吗?店主人为何要卖楼铺?”   “听我细细为你讲来。”李四郎拿起茶盏抿了口茶。   “齐郎君——也就是忻乐楼的店主,家中父亲常年深居洛阳老家。”   “前段时间齐郎君回乡访亲,意外得知父亲病重,便想着把这边的酒楼出售,好回洛阳专心陪父亲养病。”   林稚感叹:“这位齐郎君倒真是个孝子。”能心甘情愿转手亲手打下的基业,着实不易。   李四郎也赞同地点了点头:“是啊。”   “咱们再说酒楼的情况。因为着急售卖,齐郎君的索价并不很高——不过小郎君也清楚,忻乐楼共三层,三层酒楼价格也不会低到哪里去。”   林稚道:“我明白。”   “而且这酒楼一层还带屋舍,正好可以解决小郎君和手底小厮的食住问题。”   “那真是太好了。”   原本林稚已经做好了再添钱买处屋宅的打算,却没想到还有这个意外之喜。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他连忙让李四郎传话把此事定下来,并约了个时间与齐郎君在酒楼见面,当面考察一番。   两日之后,林稚乘着马车来到忻乐楼前。   一个三四十岁的明黄衣衫男子站在门前,多半就是齐郎君。   问了问,果真是。两人互道了声礼,一前一后走进酒楼。   忻乐楼并不是因为经营不善等外部原因才出手,是以屋子内部环境不错,林稚预想当中的坑坑洼洼、墙皮掉渣的情况完全没出现。   不过他还是打算再装修装修——那扇深红色大门总让他联想到慈幼局。   三层楼转下来,估摸着每层都有百平左右,并分用来招待散客和贵客的大堂和阁子,以隔层分开,省了他不少事。   又去一层后头的屋舍看了看。   齐郎君为他一一介绍:“这间是庖厨,小郎君可以看一看,屋子够大;这几间是住宅,听闻小郎君手下有三四个住店小厮,足够用了;哦,这个是菜圃,可以用来种瓜果蔬菜,还有那个鹅棚……”   林稚被他说得心动不已——尤其是那个鹅棚。   栅栏圈起来不大不小一块地间,正好可以用来养些小鸡小鸭小鹅,若是养得好,四五个月后就可以捡蛋来吃了。   “多谢齐郎君带路。什么时候签契?”   齐郎君微微一愣,以为他会说句按月分付之类的话,没想到这么痛快就要签订契约……小小年纪,还挺富。   回忆自己当初和林稚相同年岁的时候,好像并没有这么能干……果真一代更比一代强。   摇了摇头,齐郎君笑道:“小郎君爽快!地契在马车上,请随我来。”   “好。”   地契一签,酒楼从此就与自己再无任何瓜葛,齐郎君落了笔,颇为留恋地用目光在“忻乐楼”三个大字上描摹了好几遍。   林稚安慰他道:“令尊吉人自有天相,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多谢小郎君宽慰。”齐郎君眼中浮现出微微忧色,真心实意地向他道了声谢。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在食店那头忙着,脱不开身,林稚索性雇了几个临时工,让他们帮着自己做做酒楼装修前的准备工作。   灯罩子破了一个窟窿,扔;门框上捆绑的木杆颜色太深,换;后门裂了条大缝,拆……忙活许久,上午的任务总算完成了。   到了下午,林稚请瓦匠仔细粉刷一遍墙壁,把朱漆大门换了个颜色;让绘制食单的画匠画了春夏秋冬四季图,挂在墙上;又置了描红打绿的彩门欢楼和拒马杈子,门口除了挂有半透明描金纱帘,还斥重金用玻璃烧造了四只栀子灯。   白天尚且看不大出来,可若是到了夜晚,灯芯一燃,外形仿若栀子果的灯笼通透明亮,气派无比。   除此之外,门框上的木杆攒尖还挂了不少饰品,花结、绒花、彩带……怎么鲜活怎么来,和之前颜色较为深沉的忻乐楼形成了鲜明对比。   到了最后一步:张贴牌匾。   “不知小郎君打算给酒楼取个什么样的名字?不能还是原先的‘忻乐楼’吧?”   木匠给他提建议:“这样,我说几个供你参考:仁和店、遇仙楼、高阳楼、银王楼、八仙楼……”   听对方报菜名似的一连吐出几十个酒楼名字,林稚连忙道:“我已经想好了。”   “就叫林氏酒楼。”   林稚是个起名废,从上辈子给家里的三只狗取名“大毛、二毛、三毛”就可见一斑,平时最怕遇到这种起名字的问题。   木匠笑道:“行,自然以小郎君的心愿为主。”   于是,一张写着“林氏酒楼”的黑色金丝牌匾便挂了上去。   装修工作总算大功告成。   从外面看,酒楼浓墨重彩,“林氏食铺”四个大字刚健柔美,宛如铁画银钩;内里别有洞天,粉墙青砖,木色食案,好不清雅美观。   连交工的临时工都忍不住夸了句:“这酒楼可真漂亮,要我说不比那春风楼差。小郎君好审美!”   林稚笑了笑。   刚刷完漆的墙壁还残留些味道,担心甲醛中毒的林稚决定先晾几天,等味道散散再搬过来。   这几天刚好可以办理退租事宜。   程朝云似乎对他会自己开一家酒楼并不意外,表情淡然地签好当初租店的文书,还说了句“祝小郎君财源广进”。   程砚清和他姐一样,接受能力良好,“林小郎君这是到别处去喝奶茶了”。   程令宜不知道他在说什么,鬼哭狼嚎道:“小郎君走了以后我到哪里去吃好吃的!”   “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家里是开酒楼的了?”程砚清拿扇子敲了敲他的头。   “开酒楼又怎么样。”程令宜捂着脑袋嘀咕,“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程砚清嘴角抽了抽,“这话用在这里不太合适吧。”   林稚不知道他们的所思所想,和众人告别之后,择了个良辰吉日,带着小弟们搬到了新酒楼。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还有一章! 第36章 金丝肉松   食店生意忙, 阿青阿蓝他们脱不开身,只在酒楼刚装修的时候来帮过几回忙,因此还没见过酒楼的真正全貌。   坐在马车上的沈小七正闲谈八卦, 忽然瞥见什么东西, 住了嘴,从窗子探出头看了一眼, 感叹道:“那边好像新开了座酒楼,真好看啊。”   “我们的酒楼肯定也这么好看!”   阿青闻言也向窗外看了一眼, 片刻收回目光,幽幽道:“你要不要看看牌匾上的字?”   沈小七十三四岁出来做工, 错过了学堂入学的最佳年纪,并不识得太多字, 但对“林氏食铺”四个字早已铭记于心。   他眨了眨眼, 扭头又看了一遍,回过头来不可置信道:“这……这居然是我们的酒楼!”   上次来时酒楼大门刚拆下来, 空洞洞地映出内里同样断壁残垣的胡床案凳,看着就漏风, 根本没有现在这般美观大气!   鳞次栉比的铺子中间,一座七八丈高的三层酒楼高高矗立,青墙黛瓦,飞檐斗拱,彩楼欢门富丽热闹, 四只玻璃栀子灯高高悬挂, 不远处几棵杨柳就成了这万花丛中一点绿,悠悠地随风舞动枝条。   不光是沈小七, 连阿青都有些惊喜:“确实好看。”   阿蓝却扑哧一声笑出来:“小郎君起名字还真是从一而终。”   林稚心虚地咳了两声。   几个人下了马车, 把杯盏碗筷、食案木凳以及各种蔬菜水果拿出, 该放大堂的放大堂,该放庖厨的放庖厨,忙碌一番,这才背着包袱去了一楼后头的屋宅。   屋宅不大不小,和土豪人家前后几进的大宅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但对于在春风楼的小住间里挤了两月的四人,已经算是很豪华了。   一路上,沈小七翘起的嘴角就没下来过。   林稚给他们展示宏伟蓝图:“地下有个地窖,今年冬天储冰,明年夏天就可以吃冰饮了。”   “竹架这里就种些葡萄,正好可以顺着架子爬上去,到时一串一串地垂下来,还能避暑遮荫——哦,竹架上还能挂腊肉和蒜辫。”   “旁边那块栅栏圈起来的地方,我打算养些鸡鸭。你们意下如何?”   说到这里,林稚顿了顿,感觉自己有点像个画饼的领导。   看得出来,其他人已经完全沉浸在他所画的“饼”里了。沈小七一脸向往:“我当然没意见!都听阿郎的。”   阿蓝想了想,道:“养些雏鸡是不错,不过鸭子大多要下水,比较麻烦,小郎君要不要再考虑考虑?”   林稚确实没想到这点,笑道:“还是阿蓝的经验丰富,我根本没想到鸭子下水这件事。那就养些鸡或者鹅吧,不养鸭了。”   等他有了像孟少卿家那样临湖带池的大宅子,再养鸭子也不迟。   屋宅内室的大小面积都差不多,不存在什么“不患寡而患不均”的问题,几个人领到心仪寝室,吃完饭后,都早早地去新卧室里躺着了。   林稚却在屋内写字。   明亮的烛火旁,一张张烫金雕花的请帖格外显眼,而比请帖更引人注目的是上方清新隽永的字迹,以及那只白皙修长、正握着宣笔写字的手。   他打算办一场温居宴,给酒楼热热场子,添些人气儿。   曹婆婆和李四郎自然不用说,胡大郎和赵二娘也请一下吧,孟淮安也要给写上一封……   孟淮安知道此事,程令宜也就知道了;程令宜知道,程砚清肯定也逃脱不掉;他们两个人都知道了,大姐程朝云自然也会知晓。   原本林稚还在犹豫要不要邀请前任房东、现任竞争对手程大娘子,现在倒是不必纠结了。   写上,统统写上!   直到最后一张请帖。   他想了想,还是认认真真写了一封,寄给孟琼舟。   翌日,客人们陆陆续续赶到。   赵二娘送来几棵发财树当作贺礼,巧的是胡大郎送的也是发财树,两人抱着三棵发财树站在门口大眼瞪小眼,最后还是林稚上前说“一层楼放两棵正合适”,这才给解了围。   程朝云没来,托两个弟弟送来一幅“流水生财”的水墨画;曹婆婆依然送肉饼,李四郎依然送茶叶;孟淮安则给他带了一个巨大的花篮。   从他手中接过花篮,林稚道了声谢,没忍住问:“孟少卿今日不来吗?”   孟淮安收回和程令宜友好交流的眼神,回过神来,一拍脑袋,“差点忘了!”   “兄长昨日和魏廷尉去了建康断案,要过几天才能回来。”   林稚有点笑不出来:“建康?”他喃喃道,“那恐怕要好几天才能回来了。”   孟淮安安慰他:“小郎君放心,兄长说了,到时候会亲自来送上祝贺。”   差不多快到正午,一道道精美菜肴端上了桌。菜还是那些菜,但或许是换了个更赏心悦目地方的缘故,感觉味道都提升不少。   程砚清和程令宜毫无作为竞争对手的自觉,“酸菜鱼最好吃”、“明明藤椒鱼片最好吃”、“都好吃行了吧”……   林稚终于知道为什么程朝云没来了。   吃饱喝足,人们心满意足地扶着滚圆的肚子各回各家,沈小七和阿蓝打扫战场,林稚也没闲着,在后厨和阿青研究鱼片粥。   既然开了酒楼,原先的食单自然要进行一番改进,先从比较简单的朝食开始。   自从上新了水煮鱼片这道菜,林稚便和小御街那鱼贩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快到立夏,气温有所回暖,鱼贩每日网上来的鱼多了不少,价格也不贵,他就都承包了下来,有多少买多少。   鱼片入粥需得无刺,黑鱼刺少,又不像鲩鱼一样腥气重,很适合用来煮粥。   凉水下米,听到咕嘟咕嘟的冒泡声,再一片一片下入用黄酒、胡椒、姜丝腌渍过的鱼片,粥米里撒些香葱末和芹菜碎,盐和胡椒调味,就是一锅热腾腾的生滚鱼片粥。   片片透白的鱼片漂浮在晶莹的粥米上,点点翠绿的香葱和芹菜做点缀,一青二白,煞是好看。   尝一口,鲜嫩的鱼肉和清香的白粥结合在一起,鲜美无比。   香葱和芹菜口感微脆,和鱼肉粥挤在勺子里一齐送入口中,直至粥碗见了底仍觉得意犹未尽。   生滚鱼片粥做法不难,味道也好,阿青看了一遍就学会了,于是林稚接着教他做肉松饼。   肉松饼分硬皮软皮,林稚更喜欢吃软皮的。和阿青大概描述了一下,他也喜欢软皮,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剁猪里脊肉。   里脊肉切块,过水煮熟,用擀面杖压平,连搓带撕做成肉松——每到这种时候,林稚就格外想念后世的料理机。   尽管麻烦,但好在成品效果喜人,蓬松棉絮的肉松好似一团团金色软云,光是用眼看就能想象在唇齿间融化的松软。   沈小七和阿蓝还没见过这种新奇玩意儿,都放下扫帚凑过来看。   “到这种程度就可以调味了。”林稚用勺子搅了搅肉松,又往里放了盐、酱油和白糖。   “还要放白糖?”阿蓝惊讶。   “当然,白糖可是肉松的灵魂。”   做完一锅金黄酥软的肉松,接着擀油皮、包油酥、团肉松,一个个金黄松软的小饼上炉慢烤,不到半个时辰就能出炉。   面香混着肉香一同飘出,还能闻到隐隐约约的甜味儿。   然而这南风知我意还不是肉松饼最香的时候。刚出炉的肉松饼外皮稍硬,经过一天的回油才会逐渐会变得软糯,那时候掰开才叫一个香。   沈小七和阿青吞了吞口水,阿青也眼巴巴地瞅着。   林稚见状笑道:“回油一晚味道更好,明天再吃吧。”   在食店做工的人都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虽然忍得辛苦,但还是听话地等到了第二日早晨。   转天清晨,林稚还以为自己是第一个起的床,打着哈欠慢悠悠踱到庖厨,就看见三个盯着肉松饼的小脑袋。   “……可以吃了。”   得到他的允许,三个人一手拿一个,直接掰成两半吃起来。   果真像林稚所说那般,经过一晚回油的肉松饼外皮更加软糯,色泽也更诱人了。   酥软油香的饼皮包裹着蓬松入絮的肉松,中间适度的凹陷证明了饼子的柔软,吃起来酥香可口,甜咸适口。   阿蓝赞不绝口:“好吃,白糖确实是灵魂——不愧是小郎君!”   几个人吃了五六个,还剩下不少,索性趁热打铁挂牌出售。   想到做肉松时那股子麻烦劲儿,林稚狠狠地把“金丝肉松饼”定了朝食里面的最高价。   出售朝食的酒楼并不多,再加外面的彩楼欢门太过惹眼,吸引来不少不愿在食摊买早点的讲究客人。   一个上午下来,新菜品“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居然卖得一点不剩。更有意思的是,这两样朝食大多是一同售出的。   沈小七疑惑,问林稚是怎么回事。   林稚想了想,“大概是因为‘生滚鱼片粥’和‘金丝肉松饼’很对仗?”   沈小七表示赞同。   南门大街上来的都是新食客,好在鱼片粥和肉松饼来了个开门红,给食客们留下了一个挺不错的印象——新开的酒楼味道好吃、价钱适中,店主人长得也好看。   新酒楼第一次开业,客流量大得林稚这个老油条都有些遭不住,一天下来腿也酸了,肚子也饿了,晚上随便做了几道清粥小菜当暮食。   刚拿起筷子,忽然有人推门而入。   孟琼舟携着一身风尘出现在他面前:“抱歉。”   似乎走得很急,对方轻轻喘了口气,伸手松了松领口,“没赶上你的温居宴。”   “酒楼很漂亮。”   “辛苦了。”   林稚眨巴着眼睛望着他。   建康,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四五天才能赶回来吧?距离他给孟琼舟发请帖,不过才过去了两日。   他连忙站起身来:“谢、谢谢……孟郎君你饿不饿?要不要用些暮食?”   然而低头看了看食案上的清粥小菜,林稚又觉得有些拿不出手,“我再去做几道!”   “不用了。”孟琼舟拦住他,“这些就很好。”   青菜瘦肉粥、香菇油菜、凉拌莴笋丝,都是些家常菜。然而正是这些清淡的家常小菜,让并不很饿的他产生了食欲。   孟琼舟坐到他的对面,“一起吃。”   林稚连忙跑去庖厨给他添了个碗。   “今日匆忙,没来得及给你准备贺礼,改日补上。”   “不用的。”林稚咬着米饭摇了摇头,“孟郎君你能来,我已经很开心了。”   他不过一个小小的酒楼老板,孟少卿如此真诚待他,看来是真把他当作好朋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好朋友×男朋友√ 第37章 品牌商标   快到立夏, 天气一天天热起来,原先的春装穿在身上有些热,林稚揣着钱袋去成衣铺子买夏装。   他去得早, 成衣铺里只有零星几个人, 都在挑衣服。   店主娘子不大爱说话,给林稚指了指挂起来的衣服, “这些都是新上的样式,料子是苏州纱, 轻薄透气,郎君请自便。”说完低头继续裁剪手中的绣片了。   成衣嘛, 挂在那里一目了然,确实不需要太多介绍。正好林稚也不喜欢一个劲儿给他推销的, 便一件件挑起来。   林稚自穿越以来偏爱白色, 外加夏天也该穿些清淡颜色,买了好几件霜白茶白的凉衫。   阿青和阿蓝的就好办了, 给阿青买青色,阿蓝买蓝色……就是这么简单粗暴。   至于沈小七……他盯着面前的明黄色凉衫陷入了沉思。   黄色显黑, 还是算了。他想了想,最终还是拿了一件紫衫。   如此买了十来件成衣,又顺手挑上几双轻便透气的单靴,林稚拎着战利品去帐台结账。   店主娘子没想到他一口气买下这么多,微微惊讶, 待林稚付过钱后, 免费赠了他几朵簪花。   本朝男子素爱簪花,原因在于皇帝举行宴会时, 每次都会赐予群臣花朵, 以此为殊荣。   上行下效, 渐渐地,男子簪花便在民间也流传起来。   不知道孟少卿有没有簪过花?   肯定是有的吧,如此年轻有为的青年才俊,又很得朝廷重用——美人配花,该是很赏心悦目。   这样想着,林稚看向手心那几朵团团绒绒的芍药,笑道:“多谢。小娘子心灵手巧,这几朵芍药和真的一样。”   店主娘子羞赧一笑。   回到酒楼,还没踏进去,一股肉香先飘了出来。   后厨里,沈小七和阿蓝阿青正捧着碗吃朝食。   见林稚回来,沈小七站起来道:“阿郎回来了?这是新夏装吗,真好看——我去给你盛面。”   林稚点点头,把买来的成衣轻轻放在一旁,问:“是什么面?还没进门就闻到味道了,香得很。”   阿蓝咬着面条回答:“笋泼肉面。阿青做的。”   笋泼肉面就是竹笋肉丝面,一碗面里有菜有肉,早晨来上这么一碗,简直不要太幸福。   片刻,沈小七端着面走过来,“阿郎辛苦,多吃点!”   一碗笋泼肉面,里面放了满满当当的桂竹笋和三层肉,差点看不见里面的面条。   筷子一挑,露出裹满汤汁面条的庐山真面目,并一段笋和一片肉,连带着面条一同送入口中,清爽的芦笋、肥美的肉片、滑嫩的面条,共同迸发出喷香的味道。   面条吃完,再喝一口热汤。汤底完美吸收了食材的鲜美滋味,胡椒粉呛香十足,偶尔还能咬到几粒酥香的油葱酥。   林稚发自内心地赞美:“阿青的手艺真是越发好了。”   阿青闻言抿唇一笑。   吃过朝食,几个人换上林稚买来的新夏装。   没给林稚打工之前,几个人过得都是苦日子,可能一年到头都买不了几件新衣服,真是应了那句“缝缝补补又三年”。   可是现在不一样了,他们有吃有住,每月都能领到丰厚的月钱,活儿也不忙,每到换季还有老板给买来的新衣服穿。   简直是以前不敢想象的神仙日子。   几人默默换上新衣服,看着镜中焕然一新的自己,想要好好给林稚干活儿的愿望越发强烈了。   林稚却十分画风不符地想着:“我的小弟们颜值都很不错嘛,可以去拍个古代版流星花园了——正好四个人!”   阿青和阿蓝本就长相清秀,打扮过后更显得一表人才,打眼一看,哪里像是在酒楼做工的小厮和厨子?   再说沈小七,自从辣条发胖事件过后便不敢再暴饮暴食,很好地把体重控制在不胖不瘦的时候,再加上个子窜了不少,和初见时的干瘦模样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   林稚后知后觉,自己的酒楼生意好,是不是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既然如此……他清了清嗓子,“我也去换身衣服。”   片刻,一身茶白凉衫的林稚从屋里走出来。   这种淡绿透白的衣服,若是肤色稍黑黄的人穿了,必定衬得面如土色。   但是林稚生得白,头发又浓黑如同鸦羽,更衬得皮肤白皙、唇色淡红,这样一身清淡颜色的衣服,竟被穿出了几分鲜艳。   他还没说话,沈小七他们先开口了。   阿蓝赞道:“小郎君真好看!”   旁边的阿青和沈小七也赞同地直点头。   换完衣服,沈小七他们切肉切菜招呼客人,林稚继续在后厨研究朝食新食谱。   前两日上街采购,碰见一个卖莲藕的小贩,他看那莲藕藕节粗状、新鲜干净,忍不住买了不少。   前世,母亲最喜欢吃藕粉。   轻薄如雪的粉末小小三勺,先用冷水融化,再用开水边冲边搅,一下子就膨发起来,占了满满一碗。   粘稠透明的藕粉带着淡淡的清甜,一点也不腻人,是任何调料都无法模拟出来的味道。母亲不喜欢吃拌小料的,说这样会抢了藕粉本身的味道。   然而对本朝人民来说,不加小料的藕粉可满足不了他们的胃口。   新鲜的莲藕搅打成渣,滤出湿湿软软的藕粉,提前一天晾晒出来。   已经干燥的藕粉洁白无瑕、细腻柔滑,含一点在口中马上就融化了,足以证明品质上乘。   若是那些混了面粉和生粉的劣质藕粉,只会融成一团面糊糊。   有了藕粉,剩下的熟芝麻、杏仁碎、葡萄干、红枣丁、枸杞子、蜜莲子之类的小料就好办了。   藕粉冲出来,把全部小料一股脑儿地加进去,浇一小勺蜂蜜,再于其上撒一小把干桂花略做点缀。这样一碗浓墨重彩的藕粉,卖二十文钱。   对于藕粉来说,二十文钱其实有些偏贵,但食客们却很乐于接受。   晶莹剔透的藕粉裹着姹紫嫣红的坚果碎,微甜中带着丰富的颗粒口感,抿上一口,细腻又脆爽。   清晨出门,来上这样一碗清甜爽滑的藕粉,还能看见俊脸含笑的店主郎君——二十文就二十文!   这日阿蓝外出买藕粉里的糖桂花,回来忽然问林稚,要不要给酒楼打个商标。   “商标?”   “便是那些牌匾左下或者右下的标记。”阿蓝笑问,“小郎君是不是没怎么注意过?”   林稚确实是没怎么注意过。   从前赁店时,每个铺子都属于春风楼名下,哪里能打上什么专属商标,是以他从没好好观察过。   除此之外,他也有些惊讶。   “三分产品,七分营销”,一千多年前的大宋人民居然已经开始使用现代的商标广告了,果真大智慧。   “我先去考察考察。”   林稚考察过后发现,宋朝人民不是“开始”学会使用商标,而是已经将商标使用得得心应手了。   一路铺子逛下来,五楼山洞梅花包子的梅花商标、陈家财帛铺的铜钱商标、马一郎记的弹簧形金钗商标、归家花朵铺的牡丹花商标……数不胜数。   林稚感觉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怎么样,小郎君要不要也给酒楼弄一个?”阿蓝问。   斩钉截铁:“弄!”   然而弄什么样式的商标却是个问题。   他冥思苦想好几天,连梦里都在思考“酒楼商标该弄成什么样式”,终于在第三天得出了答案。   前世的知名品牌商标,比如某猫某猪某袋鼠,大多以动物为主体,想来小动物形状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于是他也把商标设计成了动物形状——一只带着厨师帽的兔子。   这时候厨郎做饭时也戴帽子,扣在脑袋上像块西瓜皮,乍一看见后世那种高高的厨师帽,倒觉得挺新鲜。   林稚画了一张简单草图,带着底稿就去找了给他画食单的画匠。   画匠接过草图一看,哈哈笑道:“小郎君总有这些新奇点子!”   时不时就要补画一次食单,画匠早就和他成为了熟人,听说要画商标,更是不敢怠慢,这可是大事!   他把手头单子暂时搁置一旁,专心专意给林稚画品牌商标,隔不两日就出了成图。   画面上,一只玉雪可爱的白兔戴着一顶高高的帽子,长长的耳朵压在帽子底下,憨态可掬,可爱之中还透着几分聪明气。   林稚很是满意,给了画匠不少小费。   印匾额、买模子、制印章,两日过后,一只顶着厨师帽的兔子出现在“林氏食铺”的牌匾之上。   在一众包子、索粉的吃食商标之中,这只兔子的出现显得格外引人瞩目,且并不突兀,仔细想想,还有种“合该如此”的感觉。   连一贯不爱说话的阿青都连着夸了好几句。   看着外卖油纸袋上一个个精神的白兔印章,林稚心中充满了满足。   休沐日,孟家兄弟来店里吃饭,孟淮安抬眼瞥见那新鲜的酒楼商标,还没反应过来,下意识询问出声:“这是什么?”   孟琼舟抬头凝视片刻。   须臾,他轻声道:“小兔子。”   作者有话要说:   出现了,兔塑粉! 第38章 松鼠桂鱼   一晃眼就到了立夏。   立夏日, 按照习俗要吃嫩蚕豆。   新鲜的蚕豆颜色翠绿,嫩生生的,连外皮都无需剥除, 过料水煮熟后直接开吃, 清甜脆嫩。   稍老一点的蚕豆就剥去外皮,重油炒成蚕豆泥, 适合用来送粥,味道很妙。   总的来说, 两种味道各有千秋。林稚遇到这种情况从来不慌,都买来就对了, 只不过老蚕豆多买了些。   他想吃油酥兰花豆了。   前世各大超市和便利店随处可见的零食小吃,眼神都不会在包装袋上停留超过两秒, 到了异朝他乡, 却开始想念那股油润酥香的味道。   金黄油亮的兰花豆,炸到外皮和豆子微微分离, 上面撒着淡淡的薄盐,拾几颗丢进嘴里, 酥香可口。   光是想想林稚就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嫩蚕豆中间轻轻划一刀,破开外皮,放加了花椒大料的盐水里煮着,大火煮开后改换小火,有点像煮毛豆。   让阿青留意着锅, 林稚另开一口新锅炸兰花豆。   蚕豆冷油入锅, 没多久就浮了上来,笊篱一碰, 响声脆脆, 这便是炸好了。   炸好的蚕豆豆皮炸开、豆子酥脆, 沥过油后撒上孜然粉和椒盐,尝一颗,又松又脆,油香得恰到好处。   一时之间,不大的后厨里盈满了嚼豆子的嘎嘣响声。   沈小七又抓了一把油酥蚕豆,“从前也吃过不少炸豆子,但都没有阿郎做得酥香好吃。”   知道沈小七对自己带有滤镜,林稚没太当真,没想到阿青也道:“确实比一般的炸豆子好吃。”   林稚寻思,许是蚕豆用料水提前浸过一晚、又复炸过一遍的缘故?   总而言之,这道油酥兰花豆还是上了食单,在“小食”那一栏。   自从开了酒楼,林稚的食单大大扩张,不说别的,光是“小食”这一栏名下就多了不少。   香酥腰果、琥珀核桃仁、盐爆白果、冰糖黑芸豆……这些都是客人们在大菜上桌之前觉得口里淡了,便点一些吃着,好打发时间。   咸香酥脆的兰花豆一经推出,得到食客们的广泛好评,还有不少人单独买来带回家吃。   也有客人抱怨:“这炸豆子需得配酒才最好吃,小郎君的酒楼里还缺些酒。”   “月前已经在后院酿下了不少。”林稚解释,“大概再过三月便能开坛取出,到时二楼的酒肆也会一并开启。”   那客人又问林稚酿了什么酒,听说是琼液酒和雪花酒,原先的抱怨就变成了期待:“好酒确实急不得!”   林稚微笑称是。   一楼的食店,二楼的酒肆,三楼的茶坊……一步一步来,哪能一口气吃成个胖子?   刚过立夏,没真正热起来,林稚去集市上采买葡萄种子,沿路顺便看看有没有卖小鸡小鹅的商贩。   结果先遇到了一个卖小鸭的小贩。   木笼子里,几十只手掌大小的小鸭子嘎嘎叫着,在笼子里转来转去,好像一团团游动的嫩黄云朵,十分欢实。   林稚的心被萌化了。   那小贩看他蹲下*身看得出神,以为他要买,趁热撺掇道:“郎君买几只鸭子吧,很好养的!”   林稚却站起身来,轻轻摇了摇头。   这些鸭子不是旱鸭,而他们几个人谁有时间天天去牧鸭?根本养不活这些鸭子。   不能确定自己能负责的话,有些事情就不要做。   不过买不了鸭子,买些鸭蛋还是可以的。   那卖鸭子的小贩也卖鸭蛋,林稚买下几十枚,继续在街上转悠,“卖鸭子了,强壮的小鸭子”的吆喝声音逐渐消失在身后。   不知走了多久,另一阵“叽叽叽”的叫声传入耳中。   循着声音走了几步,果然,一团同样嫩黄的云朵闯进眼帘。   卖小鸡的是位老婆婆,正坐在一把小胡床上,偶尔抬头看看行人,偶尔低头瞅瞅小鸡,也不叫卖兜售,看样子是准备没人买就带回家自己养。   林稚走上前,“阿婆,小鸡怎么卖?”   老婆婆抬头看了看他,“两文一只。”   “能下蛋吗?”   “能。”   林稚点点头,数了数,一共十一只小鸡。他道:“我给您二十五文,能不能把竹笼也卖给我?不然不好带回去。”   原本老婆婆是不愿意的——这竹笼可是她亲手编的!   但看林稚把小鸡包了圆,人又漂亮懂事,心下一软便同意了:“行,你带走吧。”   林稚笑道:“多谢阿婆。”   点出二十五枚铜钱,他左手提着一笼子小鸡、右手拎着几十枚鸭蛋,慢慢走了回去。   小鸡多的话排泄物也多,卫生问题难以解决,小鸡太少又不够未来捡鸡蛋吃,十一只不多不少,正合适。   说来也是巧,回去的路上,林稚看见一只白色的小狗。   说是小狗,实际应该比小狗再小一点,该是只小奶狗。   这只小奶狗通体纯白,仰脸瞧着他,一双圆溜溜的狗狗眼亮得惊人,一下子就戳中了他的心。   林稚问周围的人:“请问大家,这只小狗有没有主人?”   周围人纷纷摇头说不知道。   林稚继续问下去,终于一个府宅奴仆模样的人告诉他,这小白狗没有主人,是附近的流浪狗所生,不幸的是前几日狗妈妈去世了。   “多谢告知。”   那奴仆摆摆手,回府宅了。   林稚低头看那小白狗,自言自语道:“和我回家吧。”   小白狗眼睛亮亮地望着他,奶声奶气地“汪汪”了两声。   叫声底气十足,看样子这几天没饿着。林稚放下心来。   左右手都腾不开,他尝试和小奶狗沟通:“你自己走行不行。”说完,他试探着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回头一看,那小奶狗竟然也跟着他往前走了一段距离。   林稚笑了笑,果然和他有缘分。   一人一狗一路行至酒楼,看见他买了一大堆东西,沈小七忙接过来,“阿郎买这么多东西,怎么也不提前叫我搭把手——啊,怎么还有小鸡!”   “不光有小鸡。”林稚回头示意他,“还有一只小狗。”   沈小七回头一看,一只白色小奶狗冲他吐了吐舌头。   “……阿郎,你这趟可真是收获丰盛啊。”   谁说不是?林稚空了手,终于得空把小狗抱起来。   小奶狗似乎意识到这人以后就是它的主人了,听话地趴在他的怀里,不叫也不闹,十分乖巧。   沈小七也觉得这狗挺可爱的,问林稚,“它叫什么名字?”   林稚想了想,“叫四毛。”   沈小七:……那前面的三个毛呢!   小鸡崽们养在鸡棚,每天都能吃到裹着鸡蛋黄的小米粒。担心四毛和它们进行“友好互动”,林稚把栅栏又围高了些,确保四毛不会误入。   葡萄秧苗移栽过去,鸭蛋腌好放坛子里,他的种田大业已经初具规模了。   水煮鱼所用的黑鱼快要吃完了,这日沈小七出去采购,买回来的却不是黑鱼,而是几条鳜鱼。   “那小贩告诉我黑鱼鲩鱼都卖完了,只剩下这几条鳜鱼。”沈小七气呼呼道,“我看他分明是在唬我!一定是将那些鱼卖给其他人家了。”   “阿郎,你不知道,最近有不少酒楼食店在仿制我们的菜……”   有爆红自然就有模仿,林稚早有预料,他做的又不是什么国宴级别的复杂菜肴,被人仿了去也很正常。   “只要我们不断创新,就不会被人超越。至于仿制……随他们去。”他就不信,他们抄的速度还能赶得上他研发新菜的速度?   沈小七颇以为然地点点头,小郎君真是豁达。   林稚看了看那几条鳜鱼,心里有了主意。   鳜鱼从中间剖开,保留尾部,按照记忆中外祖父的做法,将鱼皮朝下斜切直刀,反方向再切一次,如此使鱼肉呈现菱形花纹。   切好的鱼肉下锅炸至金黄,调一个糖醋汁,再放青豆、胡萝卜粒和松子一同熬煮,汤汁粘稠后均匀淋在鱼肉上。   这样做出来的鱼肉形状仿似松鼠,造型独特,一粒粒方格状的鱼肉粒向外膨出,被橙红鲜亮的糖醋汁包裹着,色泽艳丽,美不胜收。   沈小七看着都有点舍不得吃,还是阿青先动了筷子。   咬下去的瞬间,鱼肉的香气充斥着整个口腔。外酥内嫩的鱼肉搭配酸甜可口的酱汁,酸甜咸鲜充分融合,越吃越让人胃口大开。   听着阿青眉眼舒展地说好吃,林稚居然生出些莫名的遗憾——要是用番茄酱做料汁,味道还要更上一层楼呢。   “松鼠桂鱼”摆上食单,果然没被其他酒楼食店效仿。   单说这松鼠形状就要研究上一段时间,怎么开花刀、怎么摆造型、怎么下锅炸,都是需要解决的问题;还有那酸甜口的糖醋汁子,也不仅仅是加糖加醋那么简单……   而等这些酒楼食店研究出来,那时候林稚又不知道已经研制出多少种新菜了。   食客们也对这道新菜赞赏有加。   “好精巧菜品!看看这小松鼠的形状,真真栩栩如生……让人都有点不忍下嘴呢。”   “最近天热,我家大哥儿吃不下平日的饭食,只爱吃这道松鼠桂鱼,天天吵着要我来买。”   有人打趣道:“既然孩子想吃,你就给他买吧,对孩子也好。”   “是啊,对孩子是好。”那人略愁眉苦脸道,“对钱不好。”   “……”   自打开了酒楼,林稚便把食店风格从中低端逐步转向中高端,菜品价格也略有提升——毕竟酒楼装修费、菜品成本费、还有他发给小弟们的工资,都是钱不是?总得赚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有狗了,已经不想跟没有狗的人说话了。   小孟:有单身狗可以吗?(把小老弟拉过来   小老弟:?   ①炒蚕豆泥这个吃法是从《人间至味》看来的 第39章 不速之客   林稚坐在窗边扒杏仁皮子。   昨日程砚清来店中问他, 有没有一种甜点,味道香而淡甜、口感软弹、且用料最好为坚果一类?   简直是在精准定位杏仁豆腐。   林稚点头:“有。二郎可是要自己吃?”   “当然不是。我怎会爱吃这些甜食?”程砚清昂首,“曲院街近日来了位善琵琶的柳姑娘, 偏偏不爱金银珠宝, 只喜欢这些杂嚼小食。”   看着林稚一脸“我就知道”的表情,程砚清连忙做叉手礼道:“我费了千辛万苦才打听出她的口味喜好, 林小郎君可一定要帮我这个忙啊。”   怪不得不去自家酒楼求人,估计是怕程令宜知道了, 去给程朝云告密。   算了,宁拆十座庙, 不破一桩婚……而且他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剥杏仁皮子是个耐心活儿,需将甜杏仁在滚水里烫一遍, 且不能烫时间太长, 否则会把杏仁味烫没。   待其温度渐低皮渐脆,手指捏住轻轻一挤, 杏仁皮就下来了。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都忙得脱不开身,剥杏仁皮的活儿就落到了半忙不忙的林稚手中。   去皮、晾晒、研磨……幸亏程砚清三天后才来取, 不然这杏仁豆腐一时半会儿还真做不出来。   外面传来几句交谈之声,听对面声音,似乎是位女郎。   人声嘈杂,只能听见几句“随意”、“好吃”,不太真切。   林稚不负责任地猜测, 这句话是估计“随便来几道好吃的菜就行”。   抬头一看, 那女郎的身形恰巧被阿蓝挡住,只露出一片鹅黄色的衣角。   反正阿蓝会招待周全的。   这样想着, 林稚低下头, 继续去搓杏仁皮了。   剥完皮的杏仁白嫩嫩的, 闻起来有一股浓郁的杏仁香气。在晴朗的天气,基本一天一夜就能晾至干脆。   果然,隔天一早,他用手一摸,那杏仁已经脆硬得有些扎手,很容易就能掰成两半。   “店主郎君——”   林稚刚把杏仁装进瓷碗,便听到有人脆生生地喊他,回头一看,鹅黄色的衣角——居然还是昨日那位女郎。   却又不仅仅是“那位女郎”而已。   竟然是那日太庙祭祀,他给递过帕子的那位姑娘。   林稚惊讶一笑,“是你啊,小娘子。”   看见这位小依姑娘,他又想到那天因为腿麻不小心跌到孟琼舟怀里的糗事……   “太庙匆匆一别,还没来得及谢过郎君。”那女郎福了一福,继续道,“奴名为依,郎君唤我小依便好。”   林稚还了一礼,“不过举手之劳,小依娘子不必放在心上。”   “是举手之劳,可是除了郎君,周围却无人施以援手。”   林稚安慰她:“萍水相逢,日后也不会再相见了,小娘子何须介怀他们。”   “是呀,他们是萍水相逢。”小依抬起头来,“郎君却不是。”   林稚:“……”   怎么感觉不太对?他正准备说点什么,对方已然先开了口。   “奴乃泉州人士,家道中落,一路漂泊至临安,万不得已之下做了曲院街乐师。”   “那日太庙祭祀,觉得无颜面见已故爹娘,这才失了态……还望郎君千万不要怪罪。”   “不会。”林稚道,“靠自己的双手赚钱,不是什么丢脸的事,小娘子不必妄自菲薄。”   没想到他会这样说,小依一愣,略显惊讶地看他一眼。   这时沈小七端着一壶饮子走过来,问小依道:“现在时辰还早,客官可要用些朝食?”   小依点点头,点了一碗鱼片粥。   林稚也看他一眼,送去了一个感激的目光——下个月给你涨绩效工资。   小依吃过粥,恋恋不舍地离开了,林稚则继续鼓捣没做完的杏仁豆腐。   杏仁和牛奶一起放进碾子里,磨出杏仁浆,滤出渣子,搁小锅子上煮沸,加糖,加琼脂,如此晾一个晚上,杏仁豆腐就能成型。   刚把锅子取下来,又来一个熟人。   李局长敲了敲门框,“小稚,你在忙吗?”   “不忙。”林稚放下手中活计,从庖厨走出来,“您怎么来了?”   和前段时间相比,李局长的气色好了不少,红光满面,说话声音都洪亮许多,“是这样,有一件事情想和你商量一下。”   “您说。”   “前几日幼局新来了几个孩子,年纪都很小,最大的也才三岁左右,最小的……可能还不到一岁。”   李局长看了他一眼,继续道,“你做的吃食孩子们都格外喜欢,所以啊,我想请你再费费心,弄一些易嚼的吃食。你也清楚,这些新来的孩子牙还没长全。”   林稚没涉猎过婴幼儿辅食,但想来应该不难,无非是米糊一类,做得有营养、易消化便是。   “这个好说。”他点点头,“您放心,我会尽力的。毕竟不能让孩子们啃骨头是不是?”   李局长被他逗笑了,笑了一会儿,开始回忆旧事:“其实你还小的时候,看着并不很机灵,约莫是到了十岁?一天天的,眼瞅着伶俐起来。不愧是能当酒楼店老板的人。”   林稚但笑不语。   吃暮食的时候,他把拟定好的“婴幼儿食谱”告诉了其余三人。   “第一日,红枣山药蒸糕配鲜虾丸子;第二日,时蔬软肠配胡萝卜蛋饼;第三日,嫩豆腐汤配鱼茸糕……”   一连说了七天的食谱,林稚停顿片刻,“你们觉得如何?”   沈小七举手:“阿郎,我有问题。”   “你说。”   “这个食方,大人可以吃吗?”   阿蓝一个没忍住笑出声来。   “……”林稚:“你想吃的话也不是不行。”   闻言,沈小七哈哈大笑:“开玩笑的!我怎么会从小孩儿嘴里抢东西吃?我觉得阿郎你的食谱非常好,我没有意见。”   林稚点点头,看向别处,“阿蓝,阿青,你们觉得呢?”   阿蓝想了想,“不知阿郎所提的‘时蔬软肠’中的时蔬都是哪几种?”   “菘菜、菠菜、胡萝卜,还有豆腐。”   “我觉得再添些豌豆碎更好。”   林稚笑道:“听你的。”   接着阿青又道:“红枣对小孩子来说会不会硬?特别是枣皮。”   “到时把皮子去了就行。”林稚道,“这个不难。”一天的挤杏仁皮练就下来,他的技术已经无比纯熟,去些红枣皮子也不在话下。   “那就行。”阿青道。   林稚把他们提出的建议都记录下来,后知后觉发现,几个单身大男人在这里讨论婴儿吃什么的场面,多少有些诡异……   只是他没想到,接下来的话题更诡异了。   沈小七凑近他们,压低声音:“我觉得今日来的那个小娘子似乎对阿郎有意思。”   林稚眉头跳了跳:“……别乱说。”   “我怎么乱说了?”沈小七不服,“你明明和那小娘子是旧识,连人家叫什么都知道。”   “那是人家今日才告诉我的。”   “是吗?”沈小七继续八卦,“那我怎么听她说,什么‘你不是萍水相逢’之类的话?”   阿青只淡淡一笑,阿蓝却他一起八卦,“那小娘子真说了这些?”   林稚头疼,“人家的意思是,以后会经常来咱们酒楼吃饭,所以不再是萍水相逢了。”   “真的吗?”沈小七一脸的“我不信”。   林稚装作听不懂的样子,轻描淡写地把话题揭了过去。   吃过暮食,估计杏仁豆腐差不多好了,他决定去庖厨看一看。   掀开木盖,一股香甜浓郁的杏仁味先飘了出来,一块洁白如玉、细腻无孔的“豆腐块”映入眼帘。说是豆腐,然而又比真正的豆腐更加洁白滑润。   除了程砚清预定的份额,林稚还多做了一些,细细分成三块,给三个小弟送了过去。   沈小七正在屋里转棋子盒,看见林稚带了杏仁豆腐过来,开心得不得了:“阿郎,这是给我吃的吗?”   “给四毛吃的。”   “阿郎你又诓我!”   林稚不再逗他,把杏仁豆腐往他手里一推,顺便提点他:“以后事关女郎清誉的事,一定要慎言。”   “知道了。”沈小七使劲儿点了点头:“我不说了,再说我就给四毛当弟弟!”   不远处,四毛不情愿地哼哼了两声。   “看见没有?”林稚笑道,“它好像不太愿意。”   转天,程砚清果然如期取走了杏仁豆腐,半点时辰都没耽搁。   见他如此心切,林稚只好送给他几句“马到成功”、“功夫不负有心人”之类的祝福。   “借你吉言了小郎君!”   杏仁豆腐取走没多久,那抹鹅黄色的衣角再次翩然而至。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他们都忙着,无法,林稚只得亲自去招待对方。   “小依娘子今日还是要吃鱼片粥?”   “正是。”小依笑起来,“小郎君这里的鱼片粥味道鲜美,一丝腥气都没有,着实叫人念念不忘。”   “女郎过誉了。”   过不两刻,鱼片粥端上来,小依仔仔细细地吃完,站起身来去账台结账。   林稚拨了拨算盘:“十文,和昨日一样。”   付过了钱,小依却没马上离开,反而模样郑重地开口,“不知可否问郎君一个问题?”   “郎君……有没有心仪的姑娘?”   林稚“……”   他还没说可不可以问呢!   另外,这小依姑娘还真是沈小七想的那个意思啊……   虽然“存天理,灭人欲”从本朝起始,但宋女大多大胆又热烈,小依这句话,基本与表白无异。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林稚都最怕招架这些聪明伶俐的小姑娘。直接拒绝对方太伤人,他把能想出来的理由都想了一遍。   见他沉默不语,小依绞着衣角,“郎君可是嫌弃我曾是乐师?”   罪臣之子的身份自然不能轻易告诉他人,林稚咬了咬牙,决定伤敌八百自损一千二。   “并非如此。”他一脸正直:“只是……我有龙阳之癖。”   “是吗?”   然而这句回答却不是出自小依之口。   林稚扭头,看见站在门口似笑非笑的孟琼舟。   作者有话要说:   孟琼舟:巧了。 第40章 蛋黄肉粽   ……一定要在这种关键的时刻出现吗!   孟琼舟依然是惯常那副波澜不惊的神情, 但林稚就是能看出来他在打趣自己。   小依还在现场,林稚硬着头皮承认:“……是。”   孟琼舟眼里的笑意更深了。   初次的震惊过去,小依左看看林稚, 右看看孟琼舟, 心头忽然涌起一股奇异的感觉,却并不是表白被拒的凄然。   半晌, 她找回自己的声音,“那、那便祝郎君早日觅得如意郎君!”一口气说完, 提着裙子飞也似的跑了。   林稚看着她的背影,心中默念:“这福气还是留给你吧。”   过了片刻, 他苦笑着对旁边的孟琼舟说:“事急从权,孟郎君千万别当真。”   孟琼舟却不打算这么轻易放过他:“看来林小郎君经常被这种事情困扰。”   “还好, 也没有很多。”林稚忽然想到什么, 话锋一转,狡黠一笑, “不及孟郎君。”   “……”   果然,孟琼舟不说话了。   林稚心情大好——原来和孟少卿斗嘴是这种感觉!   没过多久, 孟琼舟的声音又重新响起来:“我没有过。”   想想也是,在这个“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年代,婚姻大事全由媒人介绍,男女双方见一次面便代表此事已成。   孟琼舟这个“大龄未婚”的年纪, 只怕一次相亲经历都没有。   林稚安慰他:“没关系, 会有的。”   又问:“孟郎君今日怎么得闲到我这里来了?”   “顺便路过。”   林稚看破不说破,笑道:“那要不要再顺便吃些朝食?香菇鸡肉粥、开花米糕, 再来一碟子凉拌莴笋丝怎么样?”   孟琼舟温声应了句好。   立夏过后, 时间仿佛被按下快进模式, 一眨眼就到了端午。   端午是大节,林稚不敢怠慢,前一天就坐在庖厨里点缀五花肉、咸蛋黄等做粽子用的馅料。   咸鸭蛋是自家腌的,剥出来的咸蛋黄色泽橙红,有几颗还流了油,尝起来有沙沙的口感,酥松咸香。   切成四方骰子块的五花肉用酱油和蚝汁拌匀,香葱和姜丝点缀其间,更显出浓油赤酱的颜色。   做肉粽之前,林稚其实有些忐忑——万一不合本朝人民的口味怎么办?   本朝人民吃的粽子口味丰富,有裹蔗糖的甜粽、裹红枣的枣粽,裹板栗的栗粽、裹核桃的核桃粽,甚至还有裹杨梅的杨梅粽,就是没有咸口的鲜肉粽子。   但转念一想,之前的猪肉肠大家一开始也是接受不能,后来还不是大喊真香?   可见大宋人民的饮食还是以好吃为主,这样想来,应该也能对肉粽接受良好。   圆糯米和粽叶已经提前泡好,林稚取两片粽叶错开放在手里,折成漏斗状。   先放一层糯米打底,再放咸蛋黄和五花肉,最后用糯米填满,粽叶收尾对折,棉线缠紧,一个大小适中、精致美观的粽子跃然掌上。   他包粽子的技术是穿越后学来的。   慈幼局曾经的庖厨管事厨娘,包粽技术出神入化,包出来的糖蜜巧粽那叫一个精巧绝伦。   粽子包好,煮上半个时辰,转天再上锅蒸一蒸,糯米更软糯拉丝、咸蛋黄和五花肉也更加松软可口。   看见林稚鼓捣肉馅儿粽子,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早就见怪不怪——反正小郎君做出的吃食味道总是好的,担心什么?   吃过暮食,林稚和阿蓝一起准备端午祭天的东西。   林稚没做过这些东西,但阿蓝有经验,拾几枚粽子,和蜀葵、桃枝、柳枝、杏、林檎摆成几小盘,这便是供品了。   阿蓝拎着粽子上的棉绳笑道:“天神要吃上小郎君这独一份馅料的粽子了。”   林稚顺着他的话道:“希望他能吃得惯。”   转天端午,一大早起来,沈小七把辟邪的艾草挂在大门上;阿蓝把供品、茶汤和蒲草供养在香案,又点燃上香印;林稚和阿青则负责把做好的鲜肉粽子加热一遍……   忙,但好在忙中有序。   直到外面有人来,“店主郎君?”   来人是林稚的新邻居,隔壁香药铺子的陈三娘,和他关系不错。   林稚招呼:“三娘快请进。”   “不进啦,昱哥儿一会儿该玩回来了。”昱哥儿是陈三娘的儿子,今年三四岁,正是调皮的时候。   “小郎君端午安康。”站在酒楼门口,陈三娘把一个梅红色的小木盒递给林稚。   这时候过端午,除了祭天、吃粽子,还会准备糖果、水果、糯米团、紫苏、木瓜等果子点心,切碎以后拌上香料,作为互相馈赠的节礼。   “多谢三娘。”林稚笑着伸手接过,同时回头喊道,“小七,帮我把食案上的木盒子拿过来。”   沈小七应声而动,把木盒送过来,“三娘端午安康!嘿嘿,难为三娘惦记着我们。”   “都是街里街坊,应该的。”   陈三娘低头嗅了嗅木盒,十分惊讶:“不知小郎君往果子里添了什么香料,好得很!闻着竟比我家的还要香。”   “哪能比得过三娘家的香药?”林稚笑道,“不过这些东西都由我家阿蓝一手操办,我也不知里面都放了什么。”   “小郎君好福气呀。”陈三娘不再追问,用目光点了点正在大堂忙活的沈小七,“瞧瞧你这些小厮们,一个个的多精明能干!”   林稚冲她笑了笑。   陈三娘离开之后,林稚把粽子摆出来,像第一次卖猪肉肠时一样,同样挑几只切成小块,供人们品尝试吃。   食客们吃完饭,有懒得回家动手做的,就会顺手买几个粽子带回去。   一个刚啃完肉松饼的小公子指着那几块粽子问:“这粽子的馅料很别致嘛,不是蜜饯也不是果子,倒像是……”   “咸蛋黄。”林稚补充,“还有五花肉。”   小公子:“……”   下一秒,吃惯蜜淋粽子的他弱弱道:“这……这能好吃吗?”   林稚递给他用牙签插着的一块:“小郎君尝尝就知道了。”   这块粽子试吃切得很讲究,不大不小的糯米团共分三层,一层糯米、二层蛋黄、三层五花肉。三层堆叠,酱色橙红,颜色极为好看。   细细的牙签承受了不属于它的重量,小公子接过那根颤颤巍巍的牙签,半信半疑地咬下那口鲜肉粽子,嚼了一会儿,半天都没说话。   看着他的表情,林稚寻思,这是觉得不好吃?   不过这也没什么,每个人的口味不一样,很正常。   他正要把牙签拿过来扔了,却见那小公子眼睛亮亮地问道:“我能再要一块吗?”   原来不是觉得不好吃啊……   “行。”林稚抿唇笑了笑,又给他拿了一块。   糯米吸收进粽叶的清香和五花肉的油脂,软糯咸甜,粽香浓郁,内里的咸蛋黄和五花肉更是醇香可口。   蛋黄酥沙咸香,五花肉肥软油滑,口感丰富,是和甜粽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小公子忍不住把蛋黄肉粽和他吃惯的甜粽进行了一番对比,结论没得出来,肉粽倒是买了不少。   林稚不知道他差点触发打架话题“甜粽好吃还是咸粽好吃”,正把试吃递给下一个人。   熟悉的对话:“蛋黄和五花肉做馅儿?这能好吃吗?”   林稚面色不变,“小郎君可以先尝一下”、“小娘子尝尝就知道了”。   无一例外,每个尝完的人都会一脸纠结地买下不少。   买下不少可以理解,至于一脸纠结……林稚觉得,可能是肉粽让本朝人民的粽子观受到了冲击。   便是在还剩最后几个肉粽的时候,香药铺陈三娘踩着点赶了过来。   “小郎君!小郎君,你包的那粽子还有吗?”   林稚昨日包了大概四五十个粽子,卖了一个上午,只剩下两三个了。   “有是有,不过剩得不多了,三娘不介意吧?”   “没关系的,麻烦小郎君帮我装好。”陈三娘笑道,“昱哥儿刚才吃了木盒里的果子,说里面的粽子好吃得很,是从前都没吃过的味道……好像是咸的?”   “昱哥儿的舌头很灵啊。”林稚边说边把为数不多的三个粽子装进去,“三娘拿好。”   陈三娘喜滋滋地接过,“等回去了,我也要好好尝一尝小郎君的手艺。”说完推过来一串铜钱。   看见那串铜钱,林稚哑然失笑:“就三个粽子,我怎么好收三娘的钱?”   “别!”陈三娘头也不回地摆摆手,“小郎君莫要再推拒了,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咸粽甜粽两手抓,卖完蛋黄肉粽,林稚又用剩下的糯米做了十几个蜜淋粽子,和沈小七他们分着吃了。   “本来想留几个肉粽给你们吃,没想到一个都没剩下。”   “没关系阿郎!明年我们再吃!”沈小七咬着粽子道。   “哪里用等到明年?”林稚道,“下午我去买糯米,再做些就是。”   没想到下午买糯米的时候,碰见两个熟人。   因着过节,孟淮安和孟琼舟今日都是一身锦绣衣袍,气质出众,站在人群中很打眼。   孟琼舟身上什么节日装饰都没有,负手站在一旁,孟淮安腰间倒是缠了一个道理袋,正在和小贩说话。   道理袋是一种用红白两色丝线编织的小荷包,荷包里装了稻子和李子,有稻有李,谐音“道理”。   端午戴上道理袋出门,可交一年的好运气,学生戴了还能学习进步。   以孟淮安的性子,肯定是被秦夫人强迫才戴上的,孟琼舟应该是被强迫了但没成功。   正想着,那边的声音传了过来。   孟淮安弯腰问小贩道:“这个艾叶怎么卖?”   那小贩听他把粽叶说成“艾叶”,又看他一身穿着不俗,猜测是什么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纨绔公子,打算坑他一笔。   “一贯钱十片,小郎君若是爽快,我可以免费再赠你几片叶子。”   “老板真是好大方啊!”孟淮安欣喜道。   “……”   林稚无语,刚要上前阻止,就听孟淮安朗声道:“随意溢价,扰乱铺行,去食饭行交罚金吧。”   那小贩哭丧着脸道:“小郎君……我跟你开玩笑的……”   孟淮安举手:“你别跟我说啊,我只负责把你送去食饭行,有什么问题你得去找他们。”   甩得一手好锅。   林稚忍俊不禁。和他相反,那小贩却是笑不出来,丧眉搭眼地应了。   小贩走后,林稚走上前和他们打招呼,“两位郎君端午安康。”   “林小郎君!”没想到在这里遇见林稚,孟淮安也很惊喜,“你怎么在这里?”   林稚如实回答:“来买些糯米。”   孟淮安“哦”了一声,想到自己刚才的举动被看了个全过程,解释道:“这小贩可恶极了,不知还诓骗了多少人。”   “是该罚些。”林稚点点头。   “林小郎君端午康健。”   林稚扭头,冲孟琼舟一笑,“孟郎君今日吃粽子了吗?”   “一个蜜淋粽子。”孟琼舟道,“不是很好吃。”   林稚若有所思:“我下午还要做些蛋黄肉粽,孟郎君如果想吃的话,我可以送过去。”   顿了片刻,孟琼舟道:“不必麻烦,陈平来取便可。”   “好。”林稚也不推辞,自从开了酒楼,他确实有些忙不过来。   瞥见孟琼舟干净的衣袖,他建议道:“孟郎君应该戴些节日饰品。”至少讨个吉利。   孟琼舟目光一动:“依林小郎君说,我该戴什么好。”   “合欢索呀。”林稚从袖中摸出几缕彩色丝线,“正好我还留有剩余,不如帮孟郎君戴上?”   “好,有劳林小郎君。”   林稚边给他戴边道:“孟郎君不必跟我客气。”都是好朋友了,老这么客气干什么!   他手指灵巧地引动丝线,在对方手臂间绕了几个来回,一根五彩斑斓的合欢索转眼萦绕于臂。   孟琼舟凝神细视片刻,“很好看。”   “是吗?”林稚弯了弯眼睛,“孟郎君喜欢就好。”   三人又聊了几句,他这才去买糯米了。   在他身后,孟淮安放下挥别舞动的双手,忽然意识到一个问题。   “林小郎君怎么没问我要不要戴合欢索!”   作者有话要说:   ①祭天习俗、道理袋参考《东京梦华录》 第41章 冰雪冷饮   陈平敲敲门, “林小郎君?”   知道他是来取昨日订好的粽子,林稚招呼道:“粽子已经包好了,陈管家先喝盏茶吧。”   陈平以为他说的“包好”是包粽子的包, 却没想到是包装的包。   深绿色的盒面上不带一丝多余的装饰, 大气又端庄,打开一看, 八只精巧的粽子陈列其中,每一只都圆润饱满。   接过两个沉甸甸的礼盒, 陈平笑道:“小郎君有心了。”   林稚道:“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应该的。”   两个礼盒,一个装甜粽, 一个装咸粽。   为了让孟琼舟吃好一些, 甜粽里面放了豆沙枣泥和紫米,咸粽除了老生常谈的咸蛋黄和五花肉, 还放了不少瑶柱和香菇。   不过这些他都没告诉陈平——就像开盲盒一样,自己边吃边探索岂不是更有趣味?   当晚,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终于吃到了林稚做的蛋黄肉粽。   “这粽子……好香啊。”阿蓝咬了一口,眉开眼笑道,“我本来以为味道会有些奇怪,没想到挺好吃。”   “特别是里面的糯米,油香油香的, 比咸蛋黄和五花肉还好吃。”   沈小七咬着咸蛋黄咕哝:“我觉得还是蛋黄和肉更好吃。”   坐在他旁边的阿青吃完了肉粽, 又拿起一个蜜枣粽子,“这枣粽也很好吃。”   吃完粽子, 几个人开始玩解粽赌酒的游戏。   林稚不爱喝酒, 又考虑到在场还有几个未成年, 便把喝酒改成了真心话大冒险。   当然他没直接说“真心话大冒险”,太前卫,直接介绍了规则:“谁剥开的粽叶最长谁胜出,胜的人可以问输的人一个问题,输的人必须如实回答。”   大孩子小孩子都没玩过这种新奇的游戏,纷纷开始动手解粽子上的棉绳。   解开一看,四片粽子叶,沈小七的叶子最长,阿青的最短。   “报仇的机会来了!”沈小七得意地勾起唇角。   阿蓝护着弟弟,“小七……你悠着点问。”   阿青抿了抿唇,“没关系,随便问。”   “这可是你说的!”沈小七转了转眼珠,问道,“阿青,我问你,你有没有喜欢过什么女郎?”   问完还贱兮兮地凑向阿蓝:“怎么样阿蓝,我这个问题够悠着了吧?”   阿蓝:“……”   一脸看戏的林稚闻言挑了挑眉。这孩子还挺上道,第一次玩居然就掌握了游戏的精髓。   阿青面色不变,淡淡道:“没有。”   沈小七啧啧两声,“没意思,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阿蓝忍不住道:“阿青还小,没有心仪的女郎也很正常。”   “行行行。”沈小七道,“来来继续,下一把!”   几个人又开始动手解粽子。   这次阿蓝的粽叶最长,林稚的最短。   见自己中招,林稚笑了一下,把阿蓝刚才的原话送给他:“阿蓝,悠着点问。”   “小郎君放心。”阿蓝也笑了一下,“那我也开始问了——小郎君今日用过暮食没有?”   林稚乐呵呵地答了句“吃过了”,便算过关了。   “这个问题……是不是有些太简单了?”阿青不服。   他刚才被问的可是“有没有喜欢的小娘子”这种私密话题!   沈小七瞅他一眼,哼哼道:“你有意见管什么用,你又没抽到那片最长的粽子叶。”   然后阿青就在下一次抽到了最长的那片粽子叶,最短的依然是林稚。   沈小七默然了,林稚也默然了。   “那我开始问了?”阿青噙着一抹笑道。   林稚沉重点头:“问吧。”   下一秒,阿青启唇道:“小郎君有没有钦慕过什么人。”   钦慕,就是敬慕、敬佩的意思吧?题面上的“什么人”更是没限定性别。   脑海中闪过孟琼舟颀长挺俊的身姿,林稚不假思索:“有。”   孟少卿在父亲意外身故之后,依然敢于追逐自己的梦想,单凭这一点已经足够值得敬佩。   话一出口,不光是阿青,就连沈小七和阿蓝都一脸好奇:“小郎君说的是谁啊?”   沈小七甚至害羞起来:“不会是我吧。”   “……这是下一个问题。”   接着他们又解了几个粽子,只是林稚再没输过,反而赢了好几把,那个“钦慕的人是谁”的问题自然也没得到答案。   问几个几个诸如“你觉得小郎君做的饭菜哪道最好吃”、“理想中的月钱是多少”等无关痛痒的问题,几个人揉了揉塞满糯米的胃,都觉得吃不下了。   热热闹闹的端午节便算过去了。   端午一过,意味着炎热的夏季正式开始。   自穿越来林稚最害怕夏天,胃里总是不舒服不得劲,饭也吃不好。   这天他揉着肚子从床上起来,刚一踏进庖厨,就闻到一股极其清香的味道。   阿青站在锅子旁边,正在煮面。   林稚凑过去一看,眼睛一亮:“阳春面?”   “是。”阿青点头。   阳春面又叫光面或清汤面,汤清味鲜,清香爽口,是临安城一道著名的面食。食欲不振的时候来上一碗,最合适不过。   自己不过随口念叨一句话便被阿青记在心里,林稚感动非常,“下个月给你涨月钱。”   “小郎君给的月钱已经很多了。”   “好吧。”林稚想了想,“那就过年给你发压岁钱。”   阿青抿住笑意,把面条挑进汤碗。   碗里放了猪板油、酱油、薄盐,还有一点用来吊鲜的白糖,香高汤兑进碗中,浓郁的汤色倏然变淡,再挑进几筷子细面,撒上葱花和海米,那颜色,那味道……   林稚忽然就有了食欲。   吸溜一口面条,果然很不错。面条根根爽滑,海米软而鲜美,淡酱色面汤味道鲜美,就连翠绿色的葱花都鲜嫩爽口。   喝了一碗面汤,原本不甚舒服的胃立即变得熨帖起来。   估计是看这碗阳春面做法简单、味道也好,厨艺小白沈小七凑到阿青身边,和他讨要起食方。   阿青也不藏私,缓缓开口:“水烧开之后,马上下面。”   “若是喜欢断生口感,水一沸腾就把面捞出来。若是喜欢软一些的,就把煮的时间延长。”   “然后是吊高汤……”   他们在那边讲着,趁刚吃完面这股子舒坦劲儿,林稚捣腾起各种饮子。   因珍珠奶茶方子被程朝云买断,他便把店内的饮品换成了酸梅饮子,里面放了乌梅、山楂、甘草、桂花和□□糖,客人们喝着也很好,但林稚总觉得少些了什么。   今日就做些不一样的。   临安市民几乎人人家中都有果树,偶尔果子结得多了、吃不完了,便拿来集市上售卖。   林稚就买来了几小筐荔枝和杨梅。   先煮杨梅,煮到冰糖融化、梅肉绽开,再放荔枝小煮片刻,不到半盏茶就能出锅。   深红色的杨梅汁里,硕大圆润的杨梅和鲜嫩洁白的荔枝漂浮其上,光是看着便觉生津止渴,口齿回甘。   新鲜的杨梅荔枝糖水,荔枝清甜爽口,杨梅微酸多汁,一口下去酸甜开胃,回味无穷。   这还是空口直接开喝,若是冰镇一下,味道更好。   这样想着,他把荔枝杨梅饮子放到冰鉴里镇着,正好留在晚上出售。   冰鉴相当于后世的冰箱,是一种双层大木桶,底下有基座,上面有圆盖,接口处包白铜,可以存放冰雪凉浆、熟水渴水等冰物,两三天都不会化。   平时冰鉴还能当空调用,店内四角各放一个,打开圆盖,冷气丝丝地冒出来,十分凉爽。   这东西造价不低,林稚买时狠花了一笔重金——花钱多也没办法,有冰鉴的酒楼就是比没有的食客多。   考虑到冰鉴内里储存空间很大,单放荔枝杨梅饮子多少有些浪费,林稚又开始做大宋版雪糕——冰雪冷元子。   冰雪冷元子是夜市里的抢手货,特别是在夏日,排队程度和后世的网红店不相上下。   元子用绿豆、糯米粉和牛奶制作而成。脱皮绿豆蒸熟,碾压成泥,加糖、糯米粉和牛奶,搓成小圆子,煮熟后过冷水,再用白凉粉制成同样圆球形的凉粉冻。   碗中先用一层碎冰铺底,小圆子和凉粉冻紧随其后,渐次堆成小山,最后点缀几片薄荷叶、浇上蜂蜜和牛奶,冰雪冷元子便算大功告成了。   这东西各个食店酒楼做出来看似都大差不差,可若是用料参差不齐,味道也就有所不同。绿豆、糯米粉、牛奶的品质都很重要。   林稚作为异乡客,自然比不过当地土著手法娴熟,便只能在食材的品质上多下功夫。   好在食客们的反响不错。   “这冰雪冷元子做得真不错啊,冰凉香甜又清爽解暑,一点都不输给马家从食!”   “什么叫不输给?我看明显是林氏酒楼更胜一筹。”   “对对对!还有那个荔枝杨梅饮子,真真是酸甜解暑……以后不用绕远去马家从食了,在林小郎君这里就能喝到!”   马家从食专卖冷饮,什么冰雪凉浆、甘草汤、水木瓜、凉水荔枝膏等等,是临安城最大的一家冷饮店。   听食客们夸赞自家比第一冷饮店的冷饮还美味,林稚尽管高兴,却也心中有数。   要想做到第一,还是任重而道远啊……   作者有话要说:   ①冰鉴的作用参考百度百科 第42章 油爆河虾   蒸熟的鸡脯肉和鸡肝从锅里取下, 剁成肉糜,拌上胡萝卜泥和苹果碎,再揉进一颗煮熟的鸡蛋黄, 仔细团成肉圆。   这是林稚给四毛做的狗粮。   他不是第一次自制狗粮, 上辈子也给大毛二毛三毛做过,都吃得挺好。四毛也不例外。   自从四毛来到家里, 竖向没怎么变化,横向倒是发展许多, 壮实不少,像个小肉球一样膨了起来。   闻见香味, 四毛摇着尾巴围着林稚乱转。   “一会儿就好了,不要急。”   因着四毛还是只小奶狗, 吃不了太多, 林稚只团了两个肉圆放到它的饭碗里。   “汪汪”两声,四毛甩着尾巴去啃肉圆了。   四毛吃饭不挑食, 挑人。同样的食物,但凡换成沈小七或者阿蓝和阿青来喂, 它连看都不看一眼,直接无视走到一边,非得是林稚来喂才行。   林稚觉得这是一只很奇葩的狗。   沈小七曾经忧心忡忡和他说:“阿郎,四毛不会把你当成它娘了吧?”   林稚深吸一口气,“我要当也是当爹才对吧?”   “对对对!”沈小七马上纠正, “四毛肯定把你当成它爹了。”   看着奇葩狗拱着屁股吃东西的样子, 林稚寻思,也不知道还有谁能喂它吃进东西。   小鸡崽们倒是长大不少, 和四毛不一样, 属于横向、竖向全方位发展, 估计再过两三个月就能下蛋了。   什么都好,就是模样没以前可爱了。   想想也是,世界上会呼吸能喘气的东西,有几个长大以后比小时候更可爱的?   做狗粮之前,他拌了碎米、小麦、豆饼混合而成的饲料,此时小鸡崽们吃得正欢。   林稚没好意思打搅它们,自去给葡萄苗浇水了。   浇完水,他转悠回大堂,看见沈小七他们都在各自的岗位上忙碌着。   阿青在庖厨切菜炒菜,沈小七穿梭在大堂食案间端盘端碗,阿蓝则时而切菜时而端碗……   林稚受到感染,去后厨拿了个丝瓜瓤打算洗碗。   结果手还没沾湿就被沈小七制止了,“阿郎,这里有我们就行,你歇着吧。”   “可是我已经歇很久了。”林稚老实道。   沈小七不由分说地将他推离庖厨:“那就再歇一会儿!”   林稚无奈,又去阿青那里帮他切菜,结果同样得到了“被赶出来”的待遇。   得,这下真成甩手掌柜了。   甩手掌柜林稚只好去集市上买菜。   采买了些日常必备的肉类蔬菜,忽然瞧见一处与众不同的摊位。   “蕨菜,新鲜的蕨菜——”   蕨菜?   林稚走近一瞧,深绿淡褐的根茎上蜷曲着细绿的枝叶,粗粗的几捆,确实是蕨菜。   那小贩见他走近,吆喝得越发卖力:“蕨菜,新鲜的蕨菜——小郎君如此俊秀,要不要买捆蕨菜?”   林稚有点理解上辈子年轻女孩被喊“美女做个美甲”的心情了,默了默道:“麻烦给我挑几捆根茎粗的。”   “为何要挑根茎粗的?”小贩不解,“不都是用蕨菜叶炒菜吗?茱萸酱炒蕨菜叶、虾酱炒蕨菜叶……多好吃啊!”   林稚只笑道:“我这个人口味比较挑剔。”   “好吧好吧,我给你装上。”小贩把他钦点的粗根茎蕨菜递了过去。   待林稚走远,小贩看着他的背影嘀咕道:“这小郎君长相如此俊美,居然爱吃蕨菜根子……果然长得好看的人都有点奇怪!”   林稚还不知道自己被人当成了长得好看的奇葩,只乐呵呵地想着,可以吃蕨根粉了。   现代大名鼎鼎的蕨根粉,便是用不起眼的蕨菜根茎制作而成。   这东西在后世吃起来方便,在古代做起来比较麻烦,洗涤、捣碎、过滤、晒干……都是必不可少且很费功夫的环节。   不过林稚是个不怕麻烦的人,回到酒楼就开始洗蕨菜。   冲洗干净的蕨根捣碎成浆,滤去残渣,得到一碗颜色深黑的湿蕨根淀粉。   把湿蕨根淀粉放在炉火上慢慢烘着,沈小七路过院子时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嗯,小郎君又在捣鼓好吃的吃食了。   这次“好吃的”吃食颜色好像有些奇怪——小郎君什么时候让人失望过?要相信小郎君!   带着坚定的信念,沈小七神情坚毅地和林稚对视几眼,这才抱着洗好的碗盘走出院子。   林稚:……怎么有一种重任在肩的感觉。   大火烘烤,湿蕨根淀粉干得极快,不到一个时辰就清爽蓬松不粘手,可以制粉了。   剩下的步骤就简单了,温水调开淀粉,倒进漏粉勺里下坠成丝,一根根灰黑油亮的蕨根粉很快在沸水中凝固成形。   等到晾凉冷却,放酱油、香醋、蚝汁,撒些蒜末和芫荽末,最后再放一勺茱萸酱调出辣味,搅和搅和,便是一碗酸辣开胃的凉拌蕨根粉。   饶是阿蓝和阿青习惯了林稚出其不意的吃食,也不由得被面前的黑色索粉吓了一跳,“这……小郎君……”   林稚向他们保证:“蕨根索粉,好吃的。”   回忆起刚才的坚定信念,沈小七不疑有他,身先士卒挑了一筷子粉。   蕨根粉口感劲道滑溜,料汁微辣滑口,搭配吃来酸爽开胃,很好地抚平了夏日带来的燥热。   他又吸了一口粉,含含糊糊道:“这索粉酸酸辣辣的,真好吃!”   林稚点点头,心道要是把茱萸酱换成小米辣,那味道才叫一个酸辣爽口呢。   “小郎君做这些吃食确实有一道。”阿蓝夹着粉笑着说。   许是阿青那碗阳春面熨帖了胃,又许是今日的蕨根粉格外爽口,林稚竟足足吃了两碗,对于一贯吃猫食的他来说着实不易,连带着睡了个好觉。   转天清早,他被滴答滴答的下雨声吵醒了。   先去院子里看了看,小鸡崽们在鸡棚里平安无事,四毛也躲进仓房,趴在地上眯眼睡回笼觉。   林稚放下心来,这才回屋穿衣洗漱。   下雨天客流量注定会有所减少,对于食店酒楼来说实在不是一个好天气,但林稚心态好,并不放在心上,权当是在休假。   就算当不了大宋公务员,也能体验一把大宋公务员的休沐生活不是?   半上午的时候,雨停了下来,等了一会儿没等来客人,倒是等来了他的钓鱼瘾。   刚下完雨的时候最适合钓鱼,距离上巳节已过去两月有余,两个多月没钓过鱼了,林稚很有些手痒。   找来已经落灰的鱼竿,用蛋黄香油做了简易饵料,林稚提着鱼竿就要出门。   忽然发现屁股后面多了个小跟班。   沈小七兴奋道:“阿郎是要去钓鱼吗?带上我吧!”   估计他也回忆起了三月初三那场钓鱼之旅,觉得好玩才想要跟来。沈小七是店内几人中年纪最小的,爱玩些也正常。   林稚点点头,边走边问:“去哪条河好?”   金明池是没法去了,那是限时开放的皇家游乐场。沈小七转了转眼珠,建议道:“碧源河!那里经常有人钓鱼,周围还有不少野兔,当初我给阿郎的野兔就是在那里抓的。”   想起那美味的炭烤兔肉,林稚笑道:“行,就去那里。”   有了沈小七当向导,没过多久两人便到达目的地。   沈小七说得没错,钓鱼的人确实不少,转了好几圈才找到一处人少点的钓鱼地点。   他熟练地挂饵放竿,结果半个时辰过去一无所获。   沈小七提议道:“可能是这个地方鱼少,阿郎我们换个地方。”   林稚站起身来,按照记忆中的钓鱼要诀一一查验,背阴处、进水口、河流中央……没错啊?   他半信半疑地换了个钓位。   结果是半个时辰过去,依然一无所获。   “……”   “没事的阿郎……”一路不通另行一路,沈小七提议,“我们捉些小虾子吧。”   林稚问道:“怎么捉?”   沈小七左右看了看,正好瞧见不远处一个卖钓具的小商贩,跑过去买了一个虾笼网,回来对林稚道:“阿郎,把你的鱼饵给我。”   林稚听话地把香油蛋黄给了他。   沈小七把蛋黄略略捏碎,装进笼子里,就这么往水里一扔,“等一会儿就有了。”   “这样就能捉虾子了?”林稚半信半疑。   沈小七拍胸脯保证:“阿郎你就瞧好吧!”   约莫两刻钟过去,估计差不多了,沈小七把笼子从水中拉出,打开一看,里面果然蹦跶着大大小小的鲜活虾子。   林稚头一次瞧见纪录片上出现过的场面,有点震撼:“好厉害啊小七!”   沈小七得意地挑了挑眉:“回去炸虾子吃!”   阿蓝看见他们提着一大兜小河虾回来,问:“还是从东街鱼贩那里买来的?”   “不是。”林稚笑道,“从碧源河买来的。”   阿蓝:“……捉的?”   “小七捉的。”   阿蓝夸道:“真棒!”连阿青都不情不愿地哼哼了两声,以示夸赞。   于是沈小七和他们两个念叨自己捉虾子的过程——当然,没把林稚钓鱼那段加进去,林稚则开始拾掇起小虾米。   无须放太多佐料,小河虾撒盐控水,大火爆炒,等到虾身变红、虾壳变脆就能出锅,吃的就是一个“鲜”字。   做法简单,味道却不简单。新鲜的河虾肉质细嫩,入口鲜香,落口微甜,连虾壳都酥脆可口。   就着白肉胡饼和葱泼兔,几人吃得肚子滚圆,然而虾子还剩下不少,索性一并炒好卖给客人。   虾子不多,做出来的菜一天就能卖完,自然上不了食单,连“时令菜品”也很勉强。   林稚想了想,在酒楼门口摆上一个菜品展示牌,上书几个大字:“今日特卖,油爆小河虾”。   听说有只卖一晚的新菜,一来二去,竟真吸引来不少客人。   不过林稚不知道的是,有不少人是被他刚刚挥手落笔的风姿吸引进来的——   “小郎君这字、这风姿气度,很是雍容啊!”   作者有话要说: 第43章 牛肉宴席   进入头伏, 意味着天气从此热得一发不可收拾。   刚过卯时,按理说是一天当中最凉爽的时候,然而茸茸的热意从天上地面两面夹击, 让人人无处可逃。   一向喜欢抱团取暖的小鸡崽们难得分开, 各自独美,四毛也恹恹地趴在背阴的角落, 头一次看见林稚没摇着尾巴扑过去。   林稚给它们添了水,又给葡萄苗搭了遮阳的架子, 站在明晃晃的太阳底下,不禁开始怀念前世的短袖短裤、空调汽水……   不过古代也有古代的好处。   物美价廉的猪肉、没有雾霾辐射的清新空气、慢节奏的日常生活……   一连数了古代生活的十几个优点, 连“活泼可爱的小厮朋友”都算了进去,最后不知怎么, 忽然拐到孟琼舟身上。   嗯, 还有平易近人的检察*官大人!   想到孟琼舟那张总是冷俏的俊脸,林稚觉得身上的燥热暑气平息不少, 洗净双手,去白面口袋里挖了几小碗面粉。   和大部分饺子节一样, 过头伏也要吃饺子。   问了其他三人的口味,结果出奇的一致——是肉馅儿就行。   果然小孩儿爱吃肉。林稚想到韭菜虾皮、胡萝卜木耳、西葫芦鸡蛋,其实素馅儿饺子也有春天。   但他还是口嫌体正直地做了肉馅儿饺子。   猪肉剁成肉糜,香菇切成碎末,虾仁切小段, 再放木耳丁、鸡蛋碎, 一把新韭提鲜,啧, 这馅料该叫“六鲜”才对。   面粉好, 饺子皮就好。面粉挂着“大名府”的商标, 如雪晶一样,擀出来的饺子皮都美观不少。   阿蓝拿着擀面杖过来帮忙,“小郎君的扁食馅料调得真好,闻着就香。”   林稚得意一笑,那可不,这可是经过了几千年验证的饺子馅!   一个人擀皮一个人包馅,没用多久就包好了四人的分量。个大肚圆的饺子下了锅,沸水里翻几个个儿,再浮上来时便可出锅了。   捞出来,素白的饺子皮里包着五颜六色的馅料,透过薄皮显出淡红微绿的色泽,堆在白盈盈的盘子上,看着就令人垂涎欲滴。   刚盛出两盘饺子,便听见几下不轻不重的敲门声。   林稚心道这食客好有礼貌,过去一看,才发现不是有礼貌的食客,而是有礼貌的孟少卿。   孟琼舟的身边还摆着一个重量可观的木箱子。   “孟郎君这是?”   “贺礼。”   温居宴那日,对方的话忽然响在耳边——“今日匆忙,没来得及准备贺礼,改日补上。”   原来今日是送这贺礼来了。   林稚笑着道谢,问里面是什么。   孟琼舟却道,“等我走了再看。”   林稚懂了,这是把他粽子盲盒那套学会了。   不就是想让惊喜吗?行!他配合道:“都听孟郎君的。”   孟琼舟看向屋内:“扁食?”   “对,今日入伏,要吃扁食的。”林稚道,“孟郎君要不要一起用些?”   这时,孟琼舟身边的奴仆道:“阿郎在府里已经用过午食了。”   “这样啊。”林稚遗憾,“那就下次……”   话还没说完,孟琼舟打断道:“天气炎热。”   “劳烦林小郎君来一碗冷元子。”   说完,他扭头对旁边的奴仆道:“我用完再回去。”   那奴仆应了声“是”,把木箱子搬进庖厨,礼了一礼,这才离开。   林稚给他搭了把手,看到对方的一系列动作,心中偷笑:“都搬到厨房了,这东西肯定是吃的——孟少卿你不小心剧透了知不知道!”   他心情颇好地告诉沈小七他们:“你们先吃,不用等我。”   沈小七和阿蓝早就见怪不怪,答了声“知道了”,大快朵颐吃起自己的饺子。阿青却是面色古怪地看了看孟琼舟和林稚两人。   林稚对他的目光浑然不觉,从冰鉴里取出昨晚做好的冰雪冷元子,放到孟琼舟面前。   “冷元子寒凉,孟郎君若是吃得不舒服,千万不要勉强。”   孟琼舟执起勺子,“好,多谢小郎君。”   听见他喊自己“小郎君”,林稚的心头一跳,随即便奇怪起来:明明也不是第一次被喊小郎君,怎么孟琼舟喊起来就那么不一样……   一定是他的声音太好听了。   想这些做什么?吃饺子!林稚夹起一只饺子,塞进嘴里。   小小的食案之上,一人吃饺子,一人吃冰饮,画风南辕北辙。   吃冰雪甜品的孟琼舟动作优雅美观得令人发指,小小的一只瓷勺只放一颗凉粉冻或小圆子,不多也不少,绝不会粘连半片薄荷叶子,在口中含尽了才不紧不慢吃下一颗。   林稚看着他问:“好吃吗?”   “清甜凉爽。”   能从一个不爱吃饭的人口中得到如此高的评价,大概是对一个厨师的最高褒奖。   林稚心满意足地继续低头吃饺子。   他吃饺子有个怪癖,喜欢先挑几个原味的吃,然后吃几个蘸醋汁的,再吃几个蘸酱油辣油的……这样一套动作下来,不仅每种口味都尝了一遍,肚子也吃饱了。   正当他夹着饺子蘸碟子里的醋时,忽然听到一声很轻很轻的笑声。   孟琼舟握着瓷白的汤匙,眉眼带着淡淡笑意,看着他。   这眼神莫名就和那天听到“我有龙阳之癖”时很相似。   “孟郎君有所不知。”林稚替自己狡辩,“这样吃扁食味道更好。”   “是吗。”孟琼舟道,“下次试试。”   等孟琼舟慢悠悠吃完冷元子离开之后,林稚迫不及待地去拆他的盲盒了。   他倒要看看孟少卿给他带了什么好吃的!   木箱一开,一股凉气喷薄而出——里面放了冰块,紧接着,一大块深红色的肉质肌理露了出来。   站在旁边围观的阿青不确定道:“这是……牛肉?”   确实是牛肉。   牛在本朝不稀罕,牛肉在本朝却稀罕得很。   考虑到生产和祭祀问题,宋律明令禁止私自宰杀耕牛,为的就是保护耕牛这一重要劳动力。只有皇亲国戚和高官显贵,在逢年过节时才能吃到牛肉。   林稚已经记不清自己上一次吃牛肉是在什么时候了——许是上辈子?   沈小七震惊得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声音:“我的娘啊……是牛肉!”   而且观其分量,大约得有十斤。   林稚也很震惊。   孟少卿自己一年到头也吃不了几回牛肉吧?居然就这么直接送给他了……   把怎么回礼的事暂且搁置一旁,为了不辜负孟少卿的深情厚谊,林稚拍了拍手,“今晚我们吃牛肉!”   全牛宴的牛!   其他三人从小到大也没怎么吃过牛肉,纷纷欢呼起来,只有阿青,又是一脸古怪地瞅了几眼林稚。   被他身边的阿蓝瞧见,拽住袖子问道:“你眼睛怎么了?”   “……”阿青把袖子扯过来,“没事。”   沈小七见状挤眉弄眼道:“肯定是听说要吃牛肉,开心得不知道该怎么好了。”   阿青这个白眼到底是没忍住。   很久没烹制过牛肉,林稚有点手生,便先从最简单的小炒牛肉开始。   小炒小炒,炒的就是最嫩的牛里脊部位。切成小薄片的牛里脊肉,用酱汁腌入味了,略略煸炒,撒上孜然粉和椒盐,很快就能出锅。   这样炒出来的牛肉香味浓郁,鲜嫩无比,看着就馋人。   小炒牛肉做法简单,煎牛排却要费些功夫,什么三分熟五分熟七分熟,做起来太麻烦,都煎成全熟!   虽是全熟,但也质地韧嫩,刀刃轻轻划开便有鲜嫩的肉汁溢出,很鲜嫩。   沈小七有些等不及了,不好意思地问:“阿郎,我能先吃吗?”   林稚不以为意:“有什么不能的?本来就是个趁热吃的菜,快吃吧。”   于是沈小七毫不留情地咬了一大口分给自己的牛排。   牛肉入口,还没来得及咀嚼,鲜美的肉汁先溢满了口腔——怎么这么嫩?   他又惊又喜,把嘴里香嫩滑软的牛肉咽下去,再咬上一大口,又是一嘴鲜美的肉汁。   他就在“怎么这么嫩”和“再吃一口”之间反复横跳,依依不舍又速度奇快地吃完了自己那块牛排。   饶是做惯了大厨、不会轻易被美食打动的阿青和阿蓝,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味道如何?”   不需太多话语,沈小七一个字就道出了美味的真谛:“香!”   林稚又端上几道红烧牛肉、清炖牛腩、蒜香牛肉粒、酸汤肥牛……前十几年没吃过的牛肉,全在这一顿尽数补全了。   沈小七从炖牛腩夹到芫荽拌牛肉,最后又给自己舀了一勺汤,四面夹击,不知道的还以为林稚几天没给他饭吃。   林稚道:“慢点吃,又没人跟你抢。”   还是有“人”跟抢的。   四毛扒拉着沈小七的大腿,一张小狗脸满是想吃肉的渴求。   “平时喂你东西你不吃,现在想起我来啦?”   话是这么说,沈小七看了看林稚的表情,得他同意后,还是夹了一小块牛肉给四毛。   “谁看了不说一句咱们的伙食真好——连狗都能吃牛肉!”   阿蓝笑着摇摇头,阿青不知想到了什么,回忆道:“当初我和阿兄在员外府上做工时也吃过一次牛肉,比起小郎君所做,味道可是差远了。”   沈小七赞同地点点头:“阿郎厉害!”   “不是我厉害。”林稚忍不住勾起唇角,“是孟少卿厉害。”   作者有话要说:   阿青:好像有人在搞基,不确定,再看看 第44章 鸡丝凉面   过了凉水的嫩鸡脯肉撕成细丝, 和煮好的荞麦面面条、切好的黄瓜丝拌在一起,浇上芝麻酱汁,淋上热油, 秦夫人钦点的“鸡丝凉面”就做好了。   说是钦点其实不太准确, 陈平来订餐时的原话是这样的——   “最近正逢苦夏,我家夫人胃口不大熨帖, 吃不下饭食,不知小郎君这里可有什么清淡爽口的饭菜?”   于是便有了这道鸡丝凉面。   不光秦夫人因为天热身体不适, 这几日来店的食客也经常抱怨。   “今年的天儿也太热了……百年罕见,百年罕见啊!”   “谁说不是呢?我家大姐天天夜里热得睡不好觉, 每晚都吵着要她娘摇扇子。”   “还有这街上的食店,本来就挨着庖厨的木炭明火, 有的竟连冰鉴都舍不得放, 真是……幸亏林氏这里凉气够足。”   “是啊,还好店主郎君在堂内放了不少冰鉴。”   林稚听了之后, 又默默往冰鉴里放了几大块冰。   借着天气炎热的光,鸡丝凉面甫一添进食单, 立刻得到了食客们的广泛关注。   烈日炎炎的夏日,一碗嫩滑爽口、咸鲜酸爽的鸡丝凉面下了肚,只觉开胃消热,浑身的暑热都平息下来。   再加上酒楼里的荔枝杨梅冰饮、冰雪冷元子、乳糖真雪、雪泡缩皮饮,还有那冷气十足的冰鉴……客人们都觉得这里就是舌尖上的避暑山庄。   其实符合“开胃消热”要求的还有前些天偶遇的蕨根索粉, 很适合夏日吃。   林稚原想着把它也引进菜谱, 特意又去那处摊位看了看。谁知旧貌换新颜,卖蕨菜的小伙子摇身一变, 成了卖皮蛋的小姑娘。   问了小姑娘, 才知道那卖蕨菜的小贩回了洛阳老家, 不知什么时候再回来。   “不知什么时候再回来”,竟给那平易近人的酸辣蕨根粉带了点“飘飘何所似”的诗意。   有时人生的因缘际会就是这么不讲道理,前一日还随处可见的小食,也许今日就成了绝版。   感叹着世事无常的林稚又从小姑娘那里买了些皮蛋。   没了蕨根粉不要紧,还有味道相似、做法也更简单一筹的吃食在等着他——凉皮和凉面。   晶莹剔透的凉皮一条一条叠在碗里,嫩绿的黄瓜丝和面筋块儿夹杂其中,搅匀香喷喷的油辣子,吸溜一口,醋香、蒜香、辣香一股脑儿地跳跃在唇齿之间,身心都愉悦起来。   前世林稚家门口附近就有这样一处凉皮摊子,他眼睁睁地看人家从摆摊到开店,从开店到买房,靠的就是这一碗碗小小的凉皮和凉面。   这时候蕨根淀粉不易得,做凉皮的生粉却是随处可见。   街市上卖生粉的商贩食铺不要太多,但为了保证原材料的品质,但凡能亲历亲为的,林稚从不假手他人。   等待陈平来取鸡丝凉面的这段时间,他开始动手做凉皮凉面。   洗面、沉淀、热水烫皮,担心翻车,林稚先从平底盘中取下一片烫好的凉皮,切成条尝了尝——尽管什么调料都没放,但筋道爽滑无比,是记忆中的感觉。   凉面区别凉皮最后一道制作工序,需将淀粉从漏粉勺中漏出成形,对火候掌握要求较高。   因前几日做过蕨根粉,做起凉面也算顺手,不到半刻,满满的一锅粉就成了型。   凉皮凉面放水中冷着的时候,陈平来取鸡丝凉面了。   “家中有事,让小郎君久等了。”陈平笑眯眯道。   “无妨。”林稚将放了鸡丝凉面的食盒递过去,“秦夫人若是觉得暑热难消,陈管家可以再带些杏酪饮和冷元子回去。   提到冷元子,他继续道:“上次孟少卿来时也吃了冰雪冷元子,说味道‘清甜凉爽’。母子连心,说不定秦夫人也会喜欢……就是不知夫人吃不吃得凉。”   “吃得是吃得。只是……”陈平话锋一转,“小郎君刚才说,我家阿郎吃了冷元子?”   “是。”林稚点点头,“怎么了?”   “没什么。”陈平若有所思地摇摇头,“只是阿郎从前从来不吃这些冷食,连看都不会看一眼。”   林稚“啊”了一声,想起店内食客那句“今年夏天热得百年罕见”,找到理由:“许是今年的夏日格外炎热。”   陈平笑了笑,“或许吧。”   送走陈平,凉皮凉面也晾得差不多了,林稚把这些弹润的面皮捞出控水,拌上面筋和黄瓜丝,芝麻酱汁、香醋、蒜水和芥末油儿倒进去,招呼沈小七他们过来。   或许是天气炎热,又或许是年轻人本就爱出汗,沈小七和阿青两个人活似刚出水里捞出来一般,阿蓝稍好一些,但也没好太多。   林稚把距离最近的冰鉴拉过来,试图让他们凉快点,“怎么出了这么多汗?”   “比起这个。”沈小七撸起袖子擦了擦汗,“我更想知道阿郎你为什么一点汗都不出,明明也干了这么多活儿。”   林稚没好意思告诉他,这大概是体寒的唯一好处了。   一年四季,他最喜欢的季节就是夏天,春天和秋天稍次,最讨厌冬天,因为走到哪里都要揣着个汤婆子。   他讨厌汤婆子!   阿蓝拿布巾拭去了汗,又招呼其他三人净过手,这才开始吃面前的凉皮。   林稚给他们盛的这一碗不只是纯凉皮,还有凉面,再加上每碗都有的面筋,一碗能同时吃到三种面食,就是现代常说的“两掺”。   拿筷子搅和搅和,底下的料汁和黄瓜丝翻上来,淡酱色的料汁均匀包裹每一条凉皮、每一根凉面、每一块面筋,混合着清爽的黄瓜丝和多汁的面筋一同在嘴里咀嚼,酸辣又香滑。   一口凉皮下肚,沈小七马上觉得身上没那么热了,每一处毛孔都散发着舒爽:“好吃!”   阿青边吃边点头:“很开胃。”   “是啊。”阿蓝道,“我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索粉……呃,这个叫什么?”   “宽的叫凉皮,长的叫凉面。”   “凉皮凉面……”把这四个字细细品味一遍,阿青评价,“吃了确实令人凉爽,名字很合适。”   用完午食,林稚提着装了凉皮、凉面和鸡丝凉面的食盒,带着食单去找郭画匠。   郭画匠就是经常给他画食单的画匠。因对方画技逼真,索价也不贵,这几月以来林稚隔三岔五就要去找他补一次食单,一来二去,两人竟也相熟不少。   郭画匠是扬州人士,和阿青阿蓝两人一样,都是背井离乡来到临安城做生意。   林稚好奇,这丹青又不拘着什么地方,为何不远千里来到临安城?   郭画匠叹了口气。   原来当时扬州的丹青圈层有个不成文的规矩,便是以进入圈子时间最长的人为尊,新人地位最低。   林稚听后皱了皱眉:“就算要弄出个等级制度,也该以画技为标准吧?”按照时间排序,怎么听怎么不靠谱。   郭画匠拍手道:“英雄所见略同,我也如此认为!”   “并非郭某人自夸,我的画技绝不在那几个‘长老’之下,却因为新人的身份处处受对方打压。”   “那时我年轻气盛,一生气便离开了扬州城。”   林稚很是唏嘘,安慰他道:“还好郭郎君坚持了下来。”   郭画匠点点头,又叹了口气,“虽然现在我也没有出人头地,但好歹能养家糊口,每个月都能给家中爹娘寄去一笔月钱,保他们吃喝不愁。”   “如果当初受到挫折就一蹶不振,现在的我,恐怕连西北风都没得喝。”说完,他爽朗地笑了两声。   林稚也笑了笑。   然后话题就落到了他的身上,“说起来,林小郎君,我也很佩服你啊。”   “你这么小的年岁,能把一家大酒楼做得如此出色,很不易啊!”   林稚不好意思道:“是小酒楼。”   “这些不重要。” 郭画匠摆摆手,“重要的是你能把酒楼经营得如此出色!”   “虽然我没去过你的酒楼,但从每月来找我画新菜品的速度就能看出,你的酒楼,一定客人很多!”   林稚没说是也没说不是,只道:“郭郎君若有时间前来,我一定好生招待。”   “好说好说!”   他在这边喝完了心灵鸡汤,孟琼舟也开始吃鸡丝凉面了。   陈平把食盒打开,端出里面的几碗鸡丝凉面,还有杏酪饮等冰雪冷饮,“林小郎君没收银钱。”   “是个懂事的孩子。”秦夫人边说边执起筷子,有些迫不及待地夹了一筷子鸡丝凉面。   入口是浑厚的芝麻酱香,因浸过冷水,凉爽弹滑的面条更加筋道,鸡丝的鲜香味融合在面里,还能吃到芫荽、黄瓜丝和豆芽的脆爽口感,很是鲜爽。   紧绷的胃口舒展开来,秦夫人夸赞:“是林小郎君一贯的水准。”   说完,她把另一碗推到孟琼舟面前:“明日你就要去建康了,还不多吃一些?”   孟琼舟接过筷子,“是,母亲。”   私盐一案的线索断在建康,他必须再去一趟。   陈平把杏酪饮推到他面前,问:“饭食的银钱,要不要找个机会再给林小郎君?”   “他若不愿意,就不要勉强他。”   陈平行了个叉手礼,答应着:“知道了,阿郎。”   作者有话要说:   后来的某天夜里,林稚:……说好的不会勉强呢! 第45章 紫苏桃姜   凉皮和凉面一经推出, 成为酒楼里第一道打破时间限制、早中晚三个时间段都热卖的饭食。   从清晨开始,“来一份凉皮子”、“两碗凉面,不加辣油”之类的话便响彻店内, 一直持续到正午, 偶尔有些点稻米饭配腐乳肉或小鸡炖蘑菇的食客,但大部分还是凉皮和凉面。   到了晚上, 就更是凉皮凉面的主场了。   究其受欢迎的原因,大约还是老生常谈的天气炎热。但林稚觉得, 这凉皮凉面的销量还能更上一层楼——毕竟刚过头伏而已,真正的三伏天还没到来。   像鸡蛋灌饼一样, 凉皮凉面也得到了升级,配菜从单一的黄瓜丝变成更多选择的胡萝卜丝、青瓜丝、绿豆芽、黑白熟芝麻, 还有酥香酥香的黄豆碎……若是有油香酥脆的炸花生米就更好了。   除了配菜以及油泼茱萸酱、肉末茱萸酱、芥末辣油等酱料, 还有后世凉皮里的常客,牛筋面。   这东西在前世不起眼, 几乎每一个凉皮店里都会出售,做法却很复杂。   单说揉面、饧面这两个步骤就要花费一上午时间, 然后把面团用清水略洗几遍,擀面,切条,上锅蒸熟,又要用一个下午。一天下来, 这牛筋面才算做好。   虽然工序麻烦, 和机器做出来的也有些差别,但好在效果不错。吸饱汤汁的牛筋面, 那种似面筋非面筋、似凉皮非凉皮的口感, 结结实实地迷倒了一大批宋朝人民。   “这凉皮子要是一年四季都卖得这样好就好了。”   刚向他们汇报完这几日的业绩, 沈小七还没高兴多久,突然没头没尾冒出这么一句。   好端端的,怎么还未雨绸缪起来了?   林稚给他讲从高高的谷堆上面听来的过去故事:“从前有一个老妇人,她有两个女儿。”   沈小七没明白话题怎么一下子从凉皮变成了老妇人,但林稚讲故事的声音娓娓动听,让人很容易沉迷其中,便是阿青和阿蓝也都竖起耳朵。   “老妇人的大女儿在街上卖罗伞,二女儿则开了一家浣衣铺子。”   把皮蛋壳儿磕破,露出里面深褐色的蛋清,林稚继续道,“晴天的时候,老妇人担心大女儿的罗伞卖不出去,雨天就担心小女儿洗的衣服晒不干,成日忧心忡忡。”   沈小七咂摸出点滋味,若有所思地张了张嘴,阿青和阿蓝却是已经理解了其中含义,不约而同地笑起来。   在几道灼灼的目光之下,林稚把后面的故事补充完整:“后来有个邻居告诉她,‘晴天浣衣铺生意兴隆,雨天买罗伞的人络绎不绝,无论晴朗与否,令媛都能得利’。”   这下沈小七算是完全听明白了,咧着嘴道:“阿郎这是把我比作老太太呢!”   “人家老太太有两个聪明伶俐的女儿。”阿青毫不留情道,“你呢?”   “……我自己就聪明伶俐!”沈小七呛回去。   “哦,你是女儿吗?”   两人又吵起来。   阿蓝忙接过林稚的话,“小郎君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些故事。”   “都是从前听母亲说的。”林稚答道。   “所以啊,完全无需担心季节时令的问题,就算到了冬天没人买凉皮,我们还有火锅。”   沈小七的好奇心被勾起来,暂时和阿青休战,“火锅是何物?”   “这个嘛……”林稚又开始卖关子了,“到了冬天再告诉你们。”   沈小七鬼哭狼嚎。   “别嚎了。”林稚又磕了一枚皮蛋,“快剥皮蛋。”   今日朝食吃皮蛋馄饨。   薄韧透亮的四方面皮,带着葱花姜末的肉馅儿包进去,再点缀进一小块连清带黄的皮蛋,往手心里一挤,封好口子,这馄饨便好了。   成品馄饨可以明显看出馅料的颜色,一半是黑黑的皮蛋,一半是淡色的肉糜,让人联想到阴阳八卦图。   煮馄饨就没什么花活了,舀一小块猪油,高汤煮开下馄饨,再撒些紫菜和芫荽。咬一口,皮蛋的香和肉的鲜同时在嘴中爆开,鲜香十足。   沈小七连丝虾皮都没剩下:“好吃,好吃极了!”   阿蓝边擦嘴边道:“小郎君,我们把这道馄饨也加进食单吧,肯定能卖个好销路。”   林稚笑着答了声好。   晌午的时候,隔壁邻居陈三娘送来了一筐水灵灵的桃子。   “桃子是自家树上结的,甜得很,小郎君尽可尝尝。”   陈三娘道,“不知为何,今年结的果子比头两年加起来都多,我们自己吃也吃不了,所以才请小郎君来帮忙分忧。”   这话说得俏皮,林稚答应着,“陈三娘放心,这个忙我们还是帮得了的。”   陈三娘捂嘴一笑。   两人聊了一会儿,从昱哥儿谈到了菜谱,陈三娘忽然话锋一转,“小郎君可曾定过娃娃亲?”   林稚心中升起一股不好的预感,“没有。”   “那可有心仪的小娘子?”   “……也没有。”   “哦。”陈三娘似乎很满意这个回答,低头喝了口杨梅饮子,“我兄长做的是船坞生意,家中有一女儿,也就是我的贤侄女,正是碧玉年华,我想让你们见个面,认识一下。”   林稚:“……”   果然,相亲永远是亘古不变的话题,哪怕是在一千多年以前,适龄青年男女也逃不过被催婚的命运。   “多谢陈三娘好意,可是我并无婚娶的打算。”林稚婉拒。   没想到陈三娘毫不在意:“现在没有打算,就能代表以后也没有了?先见一面再说。”   瞧这话术,简直和后世一模一样!   罪臣之子的事到底不能说,林稚咬了咬牙,“……我有隐疾。”   够不够狠!这下总不会再强迫他了吧?   “哎呀。”到底姜还是老的辣,陈三娘一眼识破他的推脱,“你就诓我吧,小郎君,你一天到晚在庖厨跑来跑去,聪明又能干,哪里像有隐疾的样子!”   林稚沉默了。   见他不说话,陈三娘趁热打铁,“小郎君,你就别推辞了,我已经告诉我那贤侄女了。女郎年轻面薄,你若不答应,叫人家的面子也过不去是不是?”   林稚苦笑:“三娘,您这是先斩后奏。”   “什么斩啊奏啊的,三娘听不明白。”见事情已成,陈三娘笑得越发开心,“你也别有什么心理负担,能成自然是一桩美事,若不成也不必往心里去,就当是见个朋友。”   盛情难却,林稚只好点头。   自前朝开始施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便一直排在最末等的位置,本朝政策虽有所松动,商人地位得到提升,但人们心中一直保留着“士农工商”的传统排位。   陈三娘的贤侄女陈氏女郎,家中做的是船坞生意,属于“工”,按照地位要在他这个开酒楼的小老板之上。   陈三娘高看他一眼,他不能不领情。   到时和那陈氏女郎把话说开就好。   “我和那头商量商量,回来再把时间告诉你。”陈三娘说完,美滋滋地离开了。   看着她的背影,又看了看那筐鲜灵的桃子……吃人嘴软拿人手短,陈三娘这是有备而来,很懂得谈判诀窍啊。   事已至此……林稚看着那水灵灵的桃子,先做个紫苏桃子姜吧。   上大学时他有个南方室友,每年夏天都要自己做一罐子紫苏桃子姜。   一开始林稚听见桃子和生姜组合在一起,还以为是什么黑暗料理,后来在室友的威逼利诱之下尝了一块,味道居然意外地不错。   酸、甜、辣、还有一点点咸,清凉解暑,夏天吃起来很让人上瘾。   把桃叶摘去,桃子洗净,留下足够他们四人当水果吃的量,林稚拿起一个桃子啃了一口。   清甜多汁,挺好吃,是脆桃。他感觉被逼着相亲的心灵得到了一些安慰。   熬一锅浓郁的糖醋汁,撒入紫苏细丝,晾凉,等到汁水变成深红色,再放杀过水的桃块和仔姜,用陶罐封起来,腌一天就十分美味。   腌好的紫苏桃子姜,无论是汤汁还是仔姜和桃块,都呈现淡淡的粉红色,很是漂亮。   食客们见到食单上“小食”那一栏出现了新面孔,不约而同点了这道紫苏桃子姜,却没想到经历了心情的大起大落。   看着颜色不错,一定很好吃——怎么这么辣,和想象中的酸甜一点都不……等等,好像确实是酸酸甜甜的?   再仔细咀嚼片刻,味道竟出人意料地好,香气独特,酸甜可口,桃子的脆甜,紫苏的清新,再加上那一丝似有若无的辣……好吃!   食客们纷纷大喊真香。   林稚给他们介绍紫苏桃姜的好处:“仔姜散寒,桃子性温,紫苏也是著名的辛温食材。三者结合能驱除暑湿,也能缓解因食过多冰饮导致的躯体不适。”   有个熟客笑道:“其实我并不在意什么健康不健康,人生得意须尽欢,好吃就行!”   林稚也笑了笑,心想:“您的偶像莫非是李白?”   “林氏酒楼叫人爱去的原因,除了店内菜品味道好,创意足也功不可没——店主人总是有这么多新鲜点子!”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又把中国好室友感谢了一遍。   这种化油解腻的腌果在夏天爆红,完全是情理之中的事。   紫苏桃子姜刚卖三天就已经在“小食”里面出道,几乎成为每桌的必点佐餐菜品。   林稚抱着算盘算这些天的进账,别提有多快乐了。   这种快乐一直持续到三天之后。   当天,沈小七和阿青阿蓝才知道林稚要去“相亲”。   “这么大的事,阿郎你怎么不早些告诉我们!”沈小七不满。   阿蓝笑道:“小郎君才刚刚及冠,年岁尚浅,对这些事倒是不用操之过急。”   林稚解释:“不是去……只是以文会友。”   沈小七却不理会这套,把他拉进厢房,扬言要给小郎君好好“梳妆打扮”。   拗不过他,林稚便随他去了。   那日买的夏衣除了茶白霜白等颜色,还有一件藏蓝色衫子,店主娘子说很衬他的肤色,林稚却嫌颜色太过庄重,没有适合穿着的场合,自从买来便闲置一旁。   今日倒是有机会穿了。   换上那件“很衬肤色”的藏蓝色隐竹纹凉衫,沈小七又给他换了发冠、挂上香囊,甚至还把罪恶的小手伸向了那朵芍药簪花……   林稚忍不住制止:“……可以了!”   “这样就行了吗?”沈小七嘟嘟囔囔,“我还没给阿郎抹香泽呢!”   本朝男子同样喜爱涂脂抹粉,什么熏香、敷□□、抹香泽都不在话下。   林稚对此倒是没什么偏见,只不过香泽是润发的香油,抹香泽就是梳个时尚的油头。油头这种东西,实在不符合他的审美。   他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喜欢梳油头的……除了茶坊的李四郎。   他按下沈小七蠢蠢欲伸向发油的手,语重心长道:“这样就很好了。”   “好吧。”见他态度坚决,沈小七只好放弃,不过马上语气欢快道,“阿郎这一身真好看!”   似乎是觉得“真好看”三个字不足以形容,他想了想,又拉了个参照物来比对,“比前几日登科的状元郎还好看。”   前几日他二人上街采买,往金明池的方向多走了几步,正好瞧见那走马探花的新科进士。   新科进士一身红衣,披红挂彩,座下一匹绿边白鞯的鞍马,眼角眉梢尽是风流,一下子让人联想到那句脍炙人口的诗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听说这状元郎的‘墨义’和‘诗赋’成绩都是近年第一呢!就是比那位孟少卿还差了点。”   听到人们谈及孟琼舟,林稚忍不住竖着耳朵听起来。   距离孟琼舟及第都过去多少年了,居然还没有人超过他?   “比孟少卿差一点?”有人道,“那是很好的成绩了。毕竟孟少卿实在是一个……一个难以逾越的存在。”   “也不知道孟少卿登科走马时,是怎样一番场景。”   林稚站在原地,想起夜市巡逻那日孟琼舟端坐马上的模样,忍不住心道:“那该是很好看的。”   比状元郎还要好看!   想到无辜的状元郎被当作两次参照物,林稚不厚道地笑了笑,旋即略正色道,“状元郎英俊潇洒,前途无量,我哪里比得上?”   沈小七认真掰着手指和他讲起道理,“说到英俊潇洒,我觉得阿郎你更胜一筹。至于前途无量……那是他们的事,咱们可是钱途无量!”   怕他听不懂这个谐音梗,沈小七还特意用方才描眉的石黛在油纸袋上写了个“钱”字。   “你说得对。”林稚冲他比了个大拇指。   因他和沈小七要务在身,今日的朝食便落在阿青身上,等他们打扮完毕,朝食也就做好了。   林稚甫一现身,阿蓝的彩虹屁就如约而至,“好俊俏的小郎君!”   被连着夸了一早上,林稚都有些不好意思了,摸了摸鼻子道,“彼此彼此。”   这回不好意思的人变成阿蓝了。   鼓捣半天打扮人的物件儿,沈小七早就饥肠辘辘,惊觉这活儿竟然比扫地刷盘还累人!   每日描眉画鬓、神采奕奕的小娘子们可真不是一般人!   “今天吃什么?我快饿死了。” 他拉了把椅子坐上去,随口问阿青。   阿青把盛得满满的碗搁在他面前,没什么好气地说:“自己看。”   沈小七饿得没心思跟他斗嘴,依言低头一看,惊喜道:“蝌蚪粉!”   “我都好久没吃过蝌蚪粉了,上次吃还是我娘做给我的……说起来,我都好久没回家了。”   “想去就去。”林稚舀了口粉,“给你放带薪假。”   “带薪假……是什么?”   “就是不扣你工钱。”   沈小七欢呼:“小郎君最好了!”   林稚毫无心理负担地点了点头,表示赞同,低头继续吃粉。   蝌蚪粉是这时候的一种象形面食,面粉加水调成糊状,从甑底的窟窿眼掉进开水锅,先沉底,再浮上来,滚两个滚儿就熟了。   每一小团面糊都拖着一条小尾巴,形状酷似蝌蚪,故而叫蝌蚪粉。   捞出的蝌蚪粉用葱末、姜丝、芫荽、辣菜粉、香醋和芝麻香油调的料汁拌一拌,酸辣鲜香,口感滑嫩,吃起来简直不用过牙。   一碗蝌蚪粉滑溜进肚,林稚拿帕子擦了擦嘴,给夸夸群里第三个成员送去了今日份夸夸:“阿青的蝌蚪粉做得真好吃。”   阿青抿抿唇,“小郎君若喜欢,明日我再换个香菇鸡肉的浇头,做份拨鱼儿。”   “好啊。”林稚弯了弯眼睛,“拨鱼儿好看。”   拨鱼儿和蝌蚪粉都是一种象形面食。面糊放到大勺里,用一只小勺沿着边缘往锅里拨,拨出来的小面片儿大头小尾巴,就像一锅小鲫鱼。   又想起浴佛节在相国寺吃过的各种仿荤之素,从素菜到面食,大宋朝人民对象形食品还真是从一而终的喜爱。   吃过蝌蚪粉,畅想完明日的拨鱼儿,林稚终于要面对今日的疾风了,起身去往隔壁陈三娘的香药铺子。   见他过来,陈三娘笑开了花,“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林稚也笑:“怎会。”   “小郎君是个信守承诺的人。”陈三娘给他倒了盏桂花蜂蜜饮子,“先喝口饮子润润喉咙,一会儿少不了说话呢。”   林稚道:“好,多谢三娘。”   一盏饮子喝完,香药铺门外传来阵阵车辙压土的声音,过不一会儿,一个年轻女郎走进来。   陈三娘站起身来迎她。   “姑母。”她先和陈三娘打过招呼,接着才看向林稚。   陈三娘和她聊了几句,然后轻轻拍了拍她的手,“那你们先聊着,我就去忙自己的事了啊。”   “姑母且忙去吧。”陈氏女郎答道。   陈三娘应了一声,笑眯眯地走了。   林稚不知道为谁叹了口气,拉开一把交椅,“女郎请坐。”   “多谢小郎君。”陈氏女郎提起裙摆,优雅端庄地坐了上去。   他刚要开口说明来意,谁知对方先开口了,“小郎君也是被我姑母逼迫前来的吧?”   这可真是出人意料,林稚准备好的一番说辞全都卡了壳,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嗯”了一声。   “我姑母一直都是如此,做什么决定之前从来不告诉别人一声。” 陈氏女郎悠悠地叹了口气,“其实我本不愿前来,但那日姑母告诉我已经和小郎君已经约定好,我若不来便不合适,所以……”   林稚默了片刻,“三娘也是这么告诉我的。”   ……诡计多端的陈三娘!   陈氏女郎也没想到是这样的发展,张了张嘴,也沉默了。   最后还是林稚先打破沉默:“我并未动过婚娶念头,此行是事出有因。女郎若无意,我也就放心了。”   听到他说“没有婚娶念头”,陈氏女郎有些惊讶,试探着道:“其实,小郎君不必把话说得如此绝对。”   “当年我没有心上人的时候,也是和你相同的想法,但是后来,我有了……心仪之人,从此便不再想要孤身一人了。”   听说对方心中已有中意郎君,林稚彻底放下心来,不置可否地笑了笑,“或许吧。”   “女郎心中既已有了心仪郎君,为何不直接告诉三娘?”白白跑这一趟。   “因为……他还是个穷小子。”陈氏女郎抿抿唇,“我告诉他,若是明年探花及第,便向家中坦明我们的关系。如果他做不到,那便算了。”   从前只听过榜下捉婿,这陈氏女郎竟然省去了一道中间环节,直接“榜下捉夫”了。比起直接头脑一热嫁给对方,显然明智许多。   林稚笑道:“你是对的。”   陈氏女郎也笑了笑,忽然话锋一转,道:“其实我不是第一次与小郎君见面,那日花朝节玉壶园内,我还买过小郎君的花糕。”   玫瑰花饼?   林稚不敢说有缘,只道了声巧。   “听说是玫瑰馅儿的,回去之后我还特意掐了花瓣儿,自做了些,但味道远不及小郎君所做。”   林稚问:“是什么味道?”   “水腻腻的。”   水腻腻……林稚想了想,“女郎是不是取下花瓣直接做成馅料了?”   “对。”陈氏女郎点点头,“这样不对吗?现摘现做,不是更新鲜吗?”   “这样做出来的花饼口感太湿,也就是女郎所说的‘水腻’。先搁日头底下晒晒,再用糖蜜腌渍几天,花饼味道才会更好。”   “原来如此。”陈氏女郎恍然大悟。   两人一时无话,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陈氏女郎站起身来,“我该走了。”   “我送送女郎。”   陈氏女郎是个聪明人,微笑点头,“小郎君客气。”   没告诉陈三娘,林稚送她行至香药铺门口,又说了几句客套话,最后陈氏女郎打趣道:“能得到小郎君真传秘方,也算是不虚此行。”   林稚冲她笑了笑。   马车一路南行,突发事件相亲终于解决,林稚心中的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步子轻快地走回酒楼。   在他身后,陈平推着马车远远走来,“林小郎君今日的衣服好看,人也挺高兴的。”   林稚皮肤本就白皙,一身藏蓝衣袍越发衬得面若敷粉,纤细却有力的腰线被完美勾勒而出,整个人好像一株挺拔翠嫩的青竹。   “是挺好看。”刚从建康回来的孟琼舟放下马车纱帘,声音淡淡,“回去吧。”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让我看看出差这几天老婆在做什么……6   ①蝌蚪粉和拨鱼儿的做法参考《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②牛筋面这个金手指大家看个乐子就行~ 第46章 螺蛳索粉   林稚是被热醒的。   昨日晨间午后都吃了凉面, 下午一大碗冷元子又进了肚,四个冰鉴都加足冷气,饶是如此, 还是热。   昨晚的澡好像白洗了一样。   他擦了擦额头上沁出的薄薄汗水, 慢吞吞地下床穿衣、洗脸、蘸着用青盐和药材制成的牙粉刷牙,对向他扑来的四毛轻声说了句“别闹”, 然后径直奔向浴堂。   舒舒服服地洗了个热水澡,一身燥热终于褪去, 林稚打开浴堂大门,和门外抱着衣篓子的三个人面面相觑。   “早上好啊, 小郎君。”阿蓝心情不错,看上去丝毫没有被炎热的天气所影响, 也没什么起床气。   阿青倒像个起床气选手, 耷拉着嘴角和他道了声早。   沈小七则抱着衣篓靠在栏杆上睡着了。   林稚:“……早上好。好巧,你们也来洗澡?”   听到“洗澡”两个字, 沈小七仿佛垂死病中惊坐起,立马挺直身子, “洗澡!对对对,我要洗澡!阿郎你洗完了?那我就进去了!”说完就要往浴堂里冲。   结果当然不出所料地被阿青拦住,两个人就“谁先去洗澡”的问题争论起来。   听他们吵了一会儿,林稚不负责任地给出建议,“这样吧。”   “要不你们一起洗?”   争论声戛然而止。   半晌, 沈小七缓缓开口:“阿蓝, 还是你先去洗吧。”   “好啊。”阿蓝白得了个渔翁之利,笑眯眯地捧着衣篓进去了。   问题圆满解决, 林稚心情很好地去看自己养的葡萄了。   因着有遮阳的挡架, 雨水不缺, 葡萄苗一天天茁壮成长起来,最上端蜷曲的枝叶已经快触到凉棚的边沿,嫩绿嫩绿的小葡萄珠冒出来,预计再过一个多月就能成熟。   算了算,差不多正好是酒坛开清的日子。   虽然还没见到成品,但林稚已经初步品尝到丰收的喜悦,拿起洒水壶给葡萄架底下的小香葱浇了浇水。   忻乐楼——也就是现在的林氏酒楼,三层楼的面积确实不小,美中不足的是后宅院子不大,特别是能够栽菜种地的地方,根本不够林稚发挥,只能简单种些葡萄香葱。   于是他又开始给自己画饼,等以后赚够了钱,买两进的大宅子,其中一进专门种能吃的菜,另一进就种些好看的花花草草。   具体种什么他都想好了,芍药、茉莉、香雪兰……   感受到林稚的喜悦,四毛在他脚边快乐地打了个滚儿。   烈日炎炎,各路酒楼食店的生意都受到了不大不小的影响,只除了林氏酒楼,究其原因,大概是因为这几日上了一道新菜——爆炒田螺。   自从上次和那不卖给他们黑鱼的鱼贩闹掰,沈小七就换了个鱼摊儿买鱼,和新鱼贩越发相熟,两人年龄相仿,很快结为知心好友。   借着沈小七的光,那小鱼贩把每日网到好东西都先卖给林稚他们。   每次鱼贩一来,沈小七就念叨:“我的友朋又来送好东西了!”   每每此时阿青总会嗤一声,“你和人家交朋友到底是不是别有用心?”   “不许你亵渎我们的友谊!”   然后又是一番鸡飞狗跳。   送过来的渔获不多,左不过是些蛤蜊、贝壳之类的小河鲜,却也足够令人感到惊喜了。   这些小河鲜个头太小,凑不够给客人们的一盘菜,只好或是白灼或是爆炒,进了林稚他们几个人的肚子。   前几日那小鱼贩照例把网好的黑鱼、鲩鱼送过来,没想到还带过来一筐惊喜——田螺。   深青色的螺蛳外壳还莹着水光,每一个都紧紧闭着螺盖,新鲜得很,关键是个头够大,真真是如同书本上所写的“大如梨橘,小如桃李”。   “这可是好东西。”林稚笑得合不拢嘴,“是自己养的还是野生的?”   “野生的,我自己可养不出来这稀罕物。”小鱼贩不好意思地摸了摸鼻子。   既然是野生的,说明那一片湖泊水域这段时间一直会有螺蛳,林稚对那小鱼贩道:“麻烦你这些天网到螺蛳便送到这里来。”   “好嘞!”   古代饮食文化的流行大抵总要从头上开始。本朝有个皇帝,按辈分大约是今上的曾祖父,嗜螺成瘾,近乎快要达到魔怔的地步。   或许正是因为这份狂热的喜爱,大宋朝的人民百姓才能把简单的螺蛳做出各种各样的口味样式,什么撺香螺、酒烧香螺、香螺脍、姜醋生螺、香螺炸肚……数都数不完。   但林稚觉得,螺蛳最好的吃法莫过于简单粗暴的爆炒和白煮。   吐干净泥沙的螺蛳剪去螺尾,放爆香过葱姜、蒜末、花椒、香叶的油锅里大火翻炒,想吃香辣口味就加些辣菜茱萸,想吃酱香口味就加些甜面酱和黄豆酱。   秉持着“多种口味多种选择”的酒楼经营理念,林稚当然是香辣酱香两手抓,除此之外,还额外做了白煮版本。   香料依旧是老几样,桂皮、花椒、八角,还有小茴香和紫苏叶,和螺蛳一同搁进锅里,再放些薄盐小火焖着。   估计差不多的时候,拿签子试着拨出一只螺肉,能完整拨出来就熟了。   所谓好事多磨,刚煮出来的螺蛳还不进味儿,需得再腌一腌才更好吃,林稚吩咐沈小七:“把这个放到冰鉴里,明日拿出来味道更好。”   “我知道!”沈小七道,“就和端午的肉粽子是一个道理对不对?”   难为他这个忘事大王还记得端午的事,林稚调笑:“你都会举一反三了。”   粽子煮好放一放再蒸,糯米更香更粘软。同理需要等一等再吃的还有回油的月饼、刚烤完的蛋黄酥和鲜花饼,等等。   辣炒和酱爆田螺倒是不需要等待,可以直接开吃。   因剪了螺尾,螺蛳吃起来很方便,无需费事拿签子手拨,放进嘴里一吸,爽弹的螺肉便滑进了口腔。   田螺肉质丰腴细腻,吸饱了或香辣或酱香的料汁,那些微筋道的肉感令人着迷,虽然吃不到什么实实在在的肉,但也别有一番趣味,是真真正正的“让人停不下来”。   林稚对这螺蛳兴致一般,沈小七和阿青阿蓝他们倒是挺爱不释口,没过一会儿面前堆了满满当当的田螺壳子。   “好吃吗?”他托腮问道。   “当然!”沈小七的彩虹屁吹得欢,“阿郎的手艺一流!”   阿蓝却若有所思道:“味道没得挑,就是感觉好像少了些什么……我说不出来。”   直到这几道螺菜上了食单,被端上食客们的餐桌,他们才知道到底少了什么。   “店主人这酱烧香螺一绝!”食客嗦着螺道,“啧,就是没有酒啊,要是来杯新酒,一口酒一口螺,那才叫一个舒爽。”   不愧是他们当中年岁最大的人,阿蓝总是能一语道破这群未成年人参不透的真谛……   林稚连忙解释酒已经在酿着,并说二楼的酒肆也即将开放、敬请期待云云。   “小事小事。”那食客摆摆手,“店主人螺蛳烧得好,没酒我也愿意来。那些螺烧得不好的食店,削价我也不去!”   林稚笑道:“郎君快言快语,当真豪爽。”   爆炒田螺卖得不错,白煮螺也不遑多让,成为了近日食客餐桌上的两道常客。   趁螺蛳这股子新鲜劲儿还没过,林稚又开始加班加点地研制起螺蛳索粉。   这时候米粉还不叫米粉,叫索粉,螺蛳索粉就是后世家喻户晓的螺蛳粉。   炸得枣红酥脆的花生米、薄脆的腐竹、酸辣的笋条豆角木耳丝,一同拌进辣爽鲜酸的米粉汤底……大概是每个年轻人幸福达到峰值的时刻。   螺蛳粉好不好吃,螺汤是关键,骨汤和螺肉一同慢煮,不怕功夫长,越长越好,等到汤底颜色变深,屋子里的气味也有点不对的时候,那就对了。   沈小七抽抽鼻子,罕见地有些犹豫:“阿郎,有句话我不知该不该说。”   正拿着扇子扇火的林稚头也没抬:“你是不是想说有点臭?”   “对对对!”沈小七皱着小脸,“就是……有点臭。”   林稚哭笑不得,这刚哪儿到哪儿,关键角色酸笋和酸豆角都还没出场,论起臭,谁能是它们两个的对手……   他安慰沈小七:“有些东西闻着臭吃着却香,比如臭豆腐,比如臭鳜鱼,还有这螺蛳索粉。”   “好吧,阿郎,我相信你。”沈小七一向对他的话深信不疑,当即不再抱怨,抽过林稚手中的扇子帮他看火了。   林稚研究过,本朝的“鲊”和酸笋、酸豆角的制作方法有异曲同工之妙,都是放坛子里腌着,只不过把一层一层码放的佐料变成了糯米粉水。   鲜笋和豆角切成小片,放进坛中,兑好糯米粉水,封坛密封,大约十天左右就能变酸。   早在刚从鱼贩那里定下田螺时,林稚就开始准备这些酸笋酸豆角,现在正好到启坛的时间。   甫一开坛,一股浓烈的酸爽味道马上窜了出来,饶是总笑脸迎人的阿蓝也忍不住皱脸捂住鼻子,“小郎君,这真的好吃……不,这真的能吃吗?”   “好吃的。”林稚信心满满。   “其实这不是臭,只是太酸了,酸得很极致,所以闻起来才是臭的。”   阿蓝痛苦地点了点头,心里想的却是,虽然小郎君看起来很一本正经,但好像在胡说八道啊……   腌好的笋条和豆角青嫩洁白,还只有酸味,放酱油、盐、辣菜炒一炒,才能摇身一变,成为螺蛳粉里的经典配料酸笋和酸豆角。   滚水烫熟的米粉和小青菜堆在碗底,螺汤加满,顶端铺上酸豆角、酸笋、炸腐竹、木耳丝,一碗大宋版螺蛳粉就做好了。   虽然“色香味”里缺了一角,但架不住五颜六色的卖相甚佳,沈小七和阿青阿蓝还是捏着鼻子挑了一筷子米粉。   然后就是第二筷、第三筷、第四筷……   “阿郎果然没骗我,这索粉闻着臭,吃起来竟意外地好吃!”   阿蓝边嗦粉边道:“是我错怪了小郎君。”   林稚表示无妨,他第一次吃螺蛳粉的时候,可比他们抗拒多了。   和后世一样,对这种口味接受良好的大多是年轻人。也有接受不能的食客,但更多的是回头客,   担心味道会影响其他客人,林稚特意把吃螺蛳粉的食客安排在阁子间里,结果竟座无虚席——大宋人民的接受能力果然还是很强的!   这天林稚正炸着腐竹,酒楼进来一个客人,眉眼风流,看着有点眼熟。   阿蓝喃喃:“这人看着好像那位新科状元郎啊。”   林稚抬眼一看,确实是那位状元郎。   沈小七很有眼力见儿地迎上去,递过菜单,只见状元郎轻车熟路地翻到螺蛳粉那页。   ……连状元郎都是螺蛳粉的忠实爱好者了!   不仅如此,因那日金明池走马探花的惊鸿一瞥,状元郎也吸引来不少粉丝,这会儿都跟他一起进来嗦粉了。   想到本朝某个皇帝命内侍放生鱼龟时,恰逢在西湖边上卖鱼羹的宋五嫂,买下一吃,龙颜大悦,“宋嫂鱼羹”从此声誉鹊起。   由此及彼,“状元郎螺蛳粉”是不是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点完菜,沈小七哒哒哒跑到庖厨,开始报菜名:“一份螺蛳索粉,双下腐竹,不要木耳丝!”   阿青头也不抬:“知道了。”   想到两次把无辜的状元郎当作比美参照物,林稚吩咐阿青:“多放些腐竹。”   “好。”   盛夏是西瓜的季节,这时候的西瓜没经历过现代农药和转基因的摧残,个头不大,味道却很清甜,汁水也足。   四人各自手捧一角西瓜,在葡萄架下乘凉。   沈小七看向躺在阴凉处的四毛:“狗能吃西瓜吗?”   对这个问题,资深养狗达人林稚很有发言权:“大狗可以,四毛这种小奶狗还是算了。”   “听见没有?”沈小七和四毛说话,“阿郎说你不能吃,那我就不喂给你了。”   四毛趴在地上没理他。   阿青开口:“就算你喂它,它也不会吃的。”   “说得好像你喂它就吃了一样!”   沈小七低下头,恶狠狠地咬了一口西瓜。   新鲜的西瓜放冰鉴冰镇过,散发着丝丝冷气,冰凉凉又甜津津,汁甜肉脆。一块西瓜吃进去,浑身都舒爽起来。   林稚啃完西瓜,擦干净手,又从冰鉴里取出一个红瓤西瓜,快刀切成几块,给大堂内的食客送了过去。   堂内坐着的都是熟客,大热天儿还南风知我意愿意过来给他捧场,合该送些惊喜小礼品。   这时候的西瓜不便宜,得了这么一角冰凉甜爽的小礼物,食客们也很高兴:“小郎君有心了!”   林稚笑了笑,“应该的。”   现代的饭店都送什锦果盘呢……   螺蛳粉卖了一阵子,反响不错,是时候可以升个级了。   双倍配菜自是不必多说,炸蛋、腊肠、鸭掌等小料也要加进去,单独卤制成盘,这样的一份配菜要五文钱。   再加上米粉、酸笋、酸豆角等基础底料,要想吃一碗满满当当、花里胡哨的豪华版螺蛳粉,怎么说也要三十文。   三十文一碗索粉自然不便宜,但是谁让别的食店里没有这东西呢?食客们也很乐于买账。   直到孟淮安和程令宜已经来店里吃过五次鸭掌螺蛳粉,林稚终于意识到一个问题——孟琼舟似乎已经很久没来过了。   是大理寺近日公务繁忙,还是对方的恶食症已经痊愈,不用特意到他这里来了?   如果是后者,那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不知为何,林稚心里却有些空落落的。   正当他犹豫要不要再去孟府叨扰一下的时候,孟琼舟如期而至。   林稚一喜:“孟郎君!”   孟琼舟应道:“林小郎君。”   一别几日,对方依旧是那副芝兰玉树的模样,只是脸色冷冷淡淡,看上去心情不大好。   说来奇怪,发觉对方心情不好,林稚第一个反应居然是孟少卿是不是失恋了?   ……怎么可能!先不说这恋从何而来,就算有,谁舍得和他提分手?   许是这些天没吃好。   林稚心中笃定:“最近上了不少新鲜小食,郎君要尝尝哪道?”   孟琼舟垂下眼睫,随意翻了翻食单,“便是最新上的吧。”   最新上的……螺蛳粉?   “这螺蛳索粉口味虽好,闻着却不大舒心,孟郎君要不要再换一道?”林稚诚恳地建议。   孟少卿这么不食人间烟火的人要吃螺蛳粉,那画面……别说,还挺让人期待的。   “无妨。”孟琼舟道,“舍弟用过几次,说味道很好。”   孟淮安真的不是故意坑他哥来的吗……   “好吧。那配菜要加点什么,卤鹌鹑蛋怎么样?”林稚问。   他得到了一声“好”。   卤鹌鹑蛋是昨日新上的配菜,一颗颗煮熟的鹌鹑蛋剥开外壳,放卤汁里卤上半日,白嫩的蛋清就变成了浸透料汁的淡淡褐色,无论颜色外形都很像肉丸子。   要不是这时候私自吃牛肉犯法,他还真想做些牛肉丸子。   果然,螺蛳粉刚端上来,林稚就看见孟琼舟轻轻皱了皱眉。   瞧瞧,他说什么来着,孟琼舟一定会嗤之以鼻而后……挑了一筷米粉。   林稚:“哇。”   孟琼舟咬下一段米粉,又夹了一颗鹌鹑蛋,半晌开口:“好吃。”   “……孟郎君吃得惯就行。”   他忽然意识到,对于他做的饭食,孟琼舟从来就没说过一句不好。   这样想着,林稚忍不住多看对方几眼,边看边琢磨,怎么有人能把螺蛳粉吃得像琼浆玉液一样?这么仙儿。   觉察到他的目光,孟琼舟抬头:“林小郎君也一起吃吧。”   两人不是没在一起吃过饭,有孟少卿这种吃相美观又安静的饭搭子,林稚也很愿意,当即捧着一碗螺蛳粉过来了。   两人面对面嗦粉。   林稚正咬着一颗小青菜,忽然听对面人说道:“林小郎君,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好郑重的语气!   他被这份郑重感染,略正色道:“当然可以。”   顿了片刻,孟琼舟缓缓开口,“你有没有……心仪的女郎。”   哦……林稚恍然大悟,原来是想要八卦他。   一般来说,男孩子只对自己好兄弟的情感问题有所好奇,孟少卿这样问,果真是把他当作好朋友了!   双向奔赴原来是这种感觉!   林稚很开心地往碗里夹了一角炸蛋,温声道:“没有啊。”   不得不说,阿青的炸蛋做得真不错,微油焦香的炸蛋吸饱了酸辣浓郁的螺汤,咬下一口,满嘴都是蛋香和香汤的味道。   他以为孟琼舟不过随口一问,没想到还有下一句,“那日我看见,小郎君和一位女郎在一起。”   “相谈甚欢。”   女郎?在一起?相谈甚欢?   林稚反应过来,对方说的是他去“相亲”那天。   真是误会大了,他连忙把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孟琼舟——当然,故事里隐去了陈氏女郎的身份。   听完事情经过,好半晌,孟琼舟才道:“原来如此。”   “对,就是这样,我没有心仪的小娘子。”林稚边喝汤边道,“而且可能以后都不会有。”   “为何?”孟琼舟沉声,“愿闻其详。”   怎么感觉这人有点高兴?   林稚放下筷子,“孟郎君一定听过‘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这句名言,其实在我看来,此话同样适用于情*爱一事。”   自己的事情尚且处理不好,就不要祸害其他人了。   “第一次听林小郎君说这样的话。”孟琼舟轻轻一笑,“很有趣。”   “不过是一些愚见,孟郎君听过便好,不必当真。”   说完了自己,他也有点好奇孟琼舟的爱情观:“不知道孟郎君对这些事怎么看?”   孟琼舟垂下眼睫,“如果我心悦一个人,我会等他自己心甘情愿。”   等他自己心甘情愿……   没由来的,林稚忽然心跳得很快,掩饰般道:“那个人一定很幸运。”   却见孟琼舟摇了摇头:“并非是他幸运。”   “而是我幸运。”   ……要命!   这孟少卿看着如冰似雪,说起情话却热情似火,别说是小娘子,就连他这个活了两辈子的人心跳都快了好几拍,也不知道未来的少卿夫人如何招架得住。   林稚突然就觉得现在这个场景不太合适了。   这么一本正经、深情动人的话,怎么能在嗦粉的时候说出来呢!   他站起身来,从隔壁取来一碟子糖霜玉蜂儿。   这糖霜玉蜂儿是用糖霜和莲子制成的蜜饯莲子,外形洁白如雪,味道清甜芳香,吃了还能败火。   林稚把那玉洁冰清的小甜点往孟琼舟面前一推,“孟郎君多吃些。”   败败火。   孟琼舟看了看他,拾起一颗莲子放入口中,仔细品尝,“淡甜可口。”   大概千百年以来,华夏人民对于一道甜食的最高嘉奖都是“不是很甜”,是以得到这个评价,林稚还挺满意。   看着孟琼舟修长的手指捏着雪白的冰糖莲子,林稚终于觉得,嗯,这个画风对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守护老公的美貌从我做起!   直男小林开窍倒计时ing   ps:刚才被编编戳了,这两天应该会改个文名,跟大家说一声_(:з」∠)_   ①宋嫂鱼羹的典故参考百度百科 第47章 蒜香鸡翅   陈平敲敲门, “阿郎,官家让凌人送来的冰到了。”   本朝皇帝厚待官员,炎炎夏日, 为防中暑, 能休假的官员一律休假,而那些不能休假的近臣, 可以得到定期颁冰的赏赐。   孟琼舟就属于那些不能休假的臣子。   他放下手中纸笔,略一沉吟, “一共送来几次了?”   陈平回道:“初伏发了两次,中伏发了两次, 如今进入末伏,刚发下来第一次。”   “前几次颁冰时阿郎都在建康, 故而没有印象。”   孟琼舟点点头, “留下两盒,剩下的给林氏酒楼送去。”   “是。”   应着的同时, 陈平心中却有些许疑惑,阿郎对那林小郎君也是不是有些太上心了?   莫非……   不可能。一定是他想多了。   林稚这边得了天子的冰, 也体验了一把京朝官的滋味,捧着冰盒子赞不绝口,“这冰方方正正的,连个崩角儿都没有。”   这时候冰块都分三六九等,块儿大、方正、杂质少的自然卖价贵, 反之有崩角儿、带泥沙的冰最便宜。   林稚平日做冰雪冷饮用的也是上好冰块, 样子却没有这样好看。   沈小七道:“果然是宫廷冰窖,和商民冰窖就是不一样。”   “那是自然, 宫廷里面可是有专职凿冰的人。”阿蓝给他们讲起从前的见闻, “我和阿青在蜀东时, 家中附近就有一条用来凿冰的大河。”   “寒冬时节,清溪结了冰,凌人走到冰面上,先用铁镐划出横平竖直的大线,然后从画线的地方开始凿,力道那叫一个稳准狠……”   阿青同样稳准狠地把几块御冰凿开,问林稚:“小郎君想吃些什么冰饮?”   林稚想了想,“蜜沙冰吧。”   蜜沙冰就是浇上蜜、放上红豆沙的碎冰,清甜爽口,用一只素雅的青瓷小碗盛托,可谓是一份豪华版红豆刨冰。   四人各自捧着一碗拌着糖水的红豆沙冰,共同度过了一个惬意的夏日午后。   下午的时候,肉贩刘三把鸡肉、猪肉送了过来。   平常刘三一过正午便能把肉送好,今日却晚了一个时辰,林稚不由得多问了一句。   刘三叹了口气:“宋家最近得了新妇,那小娘子讲究得很,不吃鸡脚不吃鸡翅,我又重新把那些宰鸡身上的脚爪去了,这才耽误了时候,小郎君可千万别怪罪。”   打工人何必为难打工人,林稚摇了摇头:“不会。”   又问:“那些鸡翅可售出了?”   刘三把那捆鸡翅拎出来,“没卖,都健全着呢!”   林稚看了看那堆色白嫩红的鸡翅,健全……是挺健全的。   因迟到一个时辰,刘三郎特意给了一个优惠价,林稚只花了不到往常一半的价格就买下一大捆鸡翅,感觉捡了个好大的便宜。   刘三送来的都是雏鸡,肉嫩,禁不住炖,炸着吃最好。   鸡翅开花刀,蒜汁子挤进去,用清酱汁稍微腌渍,挂上一层薄薄的面芡下油锅慢煎。等到表面变成琥珀色,再撒些炒香的蒜末,出锅。   用筷子往鸡翅中间一戳,香喷喷的油汁冒出来,每一个鸡翅上都裹着金黄的蒜粒,蒜香十足……啧,隔壁昱哥儿都馋哭了。   啃完三块鸡翅,林稚拿布帕子擦了擦手。   四毛扒着他的腿直吐舌头,想要和他有福同享。   林稚严词拒绝:“不可以。”无论是炸过的鸡肉还是熟了的鸡骨头,都不适合给小奶狗吃。   四毛嗷呜两声,蔫蔫地放下爪子。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露出一颗小脑袋——隔壁昱哥儿居然真的来了!   和他对上目光,昱哥儿大方地喊了一声“阿稚哥哥”,然后跑了过来。   这小豆丁站着还没他坐着高,林稚毫不费力地伸手在他头顶摸了摸,“你怎么过来了?”   “阿娘没时间和我玩儿,我就一个人乱跑,跑到阿稚哥哥这里来了。”   那日相亲事件过后,陈三娘待他倒是和从前一样,想来应该是陈氏女郎垫了话。   林稚道:“下次不要乱跑了,免得你阿娘担心。”   “我知道了,阿稚哥哥。”   昱哥儿边说边蹦跶,猝不及防和一旁刚吃完鸡脯肉的四毛对上眼神,一童一狗一见如故,凑在一起玩了起来。   忘了在哪里看过,一只小狗的智商相当于两三岁孩童,昱哥儿今年三岁多,可不就是同龄人?   玩了一会儿,估计是饿了,昱哥儿有些羞涩:“阿稚哥哥,你有没有吃的呀?我可以拿冬瓜糖和你换。”   林稚给他拿了几块炸好的鸡翅,盛在小瓷盘里,“吃吧。”   小孩子不缺吃食,原以为昱哥儿对这些小食反应平平,没想到连吃好几块还没腻,津津有味道:“好吃……回去要让阿娘也做给我。”   直到陈三娘的声音远远传来,昱哥儿才恋恋不舍地放下盘子,临走前还不忘把口袋里的十几块冬瓜糖都塞给他。   因不知什么时候再买到这样多的鸡翅,蒜香鸡翅没出现在食单,倒上了不常摆出的“菜品展示牌”。   知道林氏酒楼的特卖菜是限时限量供应,食客们点起菜来都是两盘起步,生怕一不留神就让人抢没了。   饶是如此,一连五六个食客点下来,鸡翅便只剩下一盘的量,即将下岗。   “店主人炸得好鸡翅膀!从前也吃过蒜香口味,都没有这样香。”   说话食客的盘中除了留有几根鸡骨头以外,干干净净,竟是连炸的蒜末都吃了。   林稚有点受宠若惊:“您喜欢便好。”   不过是提前挤了蒜汁浸到鸡肉里、蒜末先炸后放罢了,竟有这么大威力?   也许是该考虑一下把这道蒜香鸡翅引入食单——希望那挑剔的宋家新妇再多买些宰鸡。   孟琼舟来时,点过平日常点的小菜,林稚把那最后一盘鸡翅推荐给他:“这蒜香鸡翅不常售卖,味道也好,孟郎君可以试一试。”   “好。”   孟琼舟又道,“小郎君的字写得很好。”   想起自己那点三脚猫的本事,林稚顿时有一种在关公面前舞大刀的感觉,“要论字好,我肯定比不过孟郎君。”   孟琼舟却问:“小郎君从未见过我的字,怎知我字好?”   这人今天话还挺多,林稚忍不住想要逗逗他,眼珠一转,“都说字如其人,孟郎君一表人才、芝兰玉树,写出的字必定也是相当悦目。”   孟琼舟好半天没说话。   林稚抬眸一看,对方依然是那副淡淡的表情,但仔细观察就会发现,那张俊美白皙的脸上,似乎映出了几分可疑的薄红……   害羞了?面皮还挺薄。林稚道了句“郎君稍等”,心情颇好地拿着食单回了庖厨。   除了芦笋蘑片、蒜香鸡翅,对方还点了平日常点的蟹粉狮子头。   林稚到后厨时就看见阿青正在剥蟹肉,操作台上堆了四五个蟹壳。   “这时候蟹子味道鲜美,就是个头小了点。”阿青边剥边道。   林稚深以为然。   夏天的螃蟹自然比不上秋天,金秋十月的河海鲜,螃蟹、虾蛄、明虾,个个膏肥肉厚,那味道……   林稚咽了咽口水,伸手取下一只螃蟹,帮着阿青一起剥。   一道蟹粉狮子头大约需要用到六七只螃蟹,几乎是酒楼里最贵的一道菜。   孟琼舟几乎每次来都会点这道菜,是不是也有照顾他生意的意思?   这样想着,他又多取了一只螃蟹。   见他动作,阿青突然问道:“是不是那位孟少卿点的菜?”   “是啊。”林稚把蟹腿掰下来,“你怎么知道?”   阿青却也不说话了。   林稚狐疑地瞧过去,今天这是怎么了?一个两个的都不接话。   蟹肉蟹黄取出来堆在碗里,很快冒了尖,阿青已经切好了笋丁马蹄丁,猪肉糜也剁得细腻柔滑,林稚接过半成品,开始团肉圆。   猪肉糜、蟹粉以及各种笋丁马蹄丁葱姜末,搅匀之后添一小勺清水,往一个方向搅上劲儿,再用两把小木勺整合成球状,一颗饱满的狮子头就算好了。   单说做法,蟹粉狮子头其实有点扬州狮子头的感觉,都需要经过红烧步骤,只不过多了一步“炸”。   让阿青复炸一遍蒜香鸡翅、快手炒了芦笋蘑片,林稚则专心鼓捣肉圆,争取三道菜一起出锅,好让孟琼舟吃得热乎些。   孟琼舟虽然有钱又讲究,却并不爱去贵客偏爱的阁子间,只喜欢坐散座位置,并且是靠窗的散座。   这座位除了能将窗外的风景看得一清二楚,还有一个优点,便是十分显眼。   林稚端着菜出来,一眼就看见了孟琼舟,还有他脚旁那只小白狗。   四毛怎么跑出来了?   他连忙把菜盘子搁在食案上,“家养小宠,没弄脏孟郎君的衣服吧?”   “没有。”孟琼舟低头和四毛对视,“它很听话。”   似乎知道自己被夸了,四毛嗷呜一声,伸爪搭上了孟琼舟漆黑的墨靴。   “……”林稚:“四毛过来。”   听到主人的声音,四毛这才不情不愿地把爪子放了下来。   林稚心虚地低头瞅了一眼——还好,没在对方靴子上留下什么犯罪证明。   孟琼舟倒不是很在意,只问道:“它叫四毛?”   起名废被现场处刑,大概就是这种感觉了。   “对,叫四毛。”林稚没话找话,“好听吧?”   孟琼舟道:“好听。”   “它好像很听你的话。”   这倒是真的,“对,而且它只吃我喂给它的东西。”   孟琼舟点点头,不再纠结于这个话题,拿起筷子享用起自己的晚餐。   吃到蟹粉狮子头,赞一句“松软丰盈”,吃到蒜香鸡翅,赞一句“酥香可口”,便是那道不甚引人注目的芦笋蘑片,都得到了一句“清脆爽口”的赞美。   林稚被他夸得险些找不着北,孟少卿的嘴今天是抹了蜜了?   半晌才反应过来,大约是他今天夸了对方一句“芝兰玉树”。   孟少卿啊,真是个知恩图报的人……   见他吃得好,四毛那双不听话的爪子又搭了上去,林稚刚要阻止,就见孟琼舟忽然喂给四毛一小块芦笋。   四毛很配合地舔着嘴把那块芦笋吃了。   “……”   说好的不吃别人喂的东西?   这狗的心也变得太快!   作者有话要说:   四毛:可他是你老公诶 第48章 海鲜米粥   陶进是临安城著名的美食撰客, 一生当中最大的爱好便是吃遍大江南北,再以笔记录当时的感受,像写诗、写词一样流传下来, 积累了不少志同道合的粉丝。   还因此得了个雅名, “饕先生”。   最近他总是能收到粉丝的来信,且不只一封, 信中言辞恳切,说南门大街新开了座酒楼, 菜品新颖味道出色,很值得去一探究竟。   除此之外, 来信还多了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内容——说那店主郎君长得很好看。   这倒是勾起了他极大的好奇心,不为别的, 就为那“十分新颖的菜色”。   他走南闯北多年, 什么新奇的菜色没见过?但他的粉丝朋友们也从来不夸大其词……   事已至此,还是先去看看。   陶进乘着马车赶到之时, 林稚他们正在煮海鲜砂锅粥。   砂锅是新添置的,大中小型号各买几个, 大号砂锅用来做豆腐丸子,中号的用来做五花肉、豆腐煲、焖猪蹄,小号的就用来煮海鲜粥,一人一锅,方便卫生。   要说“砂锅海鲜粥”和“海鲜粥”有什么区别, 大概就在开头的两个字上。砂锅砂锅, 听着就能多卖几文钱。   一粒一粒粥米煮开的声音响在耳边,看着锅子里红彤彤的明虾和螃蟹, 林稚忽然想起前世看过的一则笑话, “从前有一只蟹子出门散步, 走着走着,不小心撞到了一只泥鳅。”   三个人都竖起耳朵,沈小七接话:“然后呢?”   “泥鳅被撞到了,很生气,于是就骂蟹子‘你是不是瞎?’”   “蟹子很惊奇,对它说‘你仔细看看,我是蟹!’”   阿青和阿蓝都笑了出来。   沈小七却是一脸迷惑:“蟹子和泥鳅……他们会说话吗?”   林稚无语,这孩子怎么一点幽默感都没有,这是拟人手法!   正准备再讲几个笑话好好培养一下他的幽默感,就是这么一侧头,便瞧见一个白胡子老头从酒楼门口走过来。   阿蓝也看见了,于是走上前招待:“老丈要吃些什么?”   陶进接过食单,先是惊讶:“好精致的食单!”   从前去过不少食店酒楼,也见过不少或简朴或古雅的食单,却没有一张像此刻手里拿着的这般精巧。   打开一看,里面竟描红画绿地把每种吃食成品都画了出来,五光十色的,十分热闹。   在外面吃饭,有时吃的就是那股热闹劲儿。   光是看着食单,陶进便觉得心情豁然开朗,捋了捋长长的胡子,回忆着粉丝在信中的推荐,在食单上一页页翻过去。   鲜虾烧麦,信中推荐了,点上;玫瑰腐乳肉,名字好听,点上;松鼠桂鱼,画儿画得不错,点上……   一连点了七八道菜,阿蓝已然瞠目结舌:这老丈看着身形清癯,没想到这么能吃!   林稚也被这大肚老头吸引了注意,正好粥也熬好了,停了火过去搭话。   “老丈胃口如此之好,一点都不输给年轻郎君。”   陶进捋着胡子笑道:“店主人谬赞。小老儿一个人哪里吃得下这么多?一会儿还要装起来带走的。”   他看了看后厨边上露出的那一点砂锅影子,“冒昧问一句,店主人那砂锅子里煮的是什么?味道香得很。”   “是海鲜粥。”林稚为他介绍,“里面放了蟹子、明虾、元贝,还有一些杂蔬。”   陶进深深嗅了一口空气中飘散的粥米香气,“劳烦店主人再给我来一份这砂锅粥。”   “……好。”   林稚又与他说了几句客套话,回到庖厨去准备吃食了。   七八道菜,着实是一笔不折不扣的大单子!   因砂锅海鲜粥已经提前熬好,阿蓝盛出一碗,给陶进端过去。   陶进笑着接过:“有劳。”   细白莹润的白粥漂着星星点点的芹菜碎,用勺子一舀,沉底的虾子和蟹块便露出庐山真面目,偶尔还带出几块鲜嫩的贝肉。   虽然还没真正尝到味道,但陶进对这道海鲜粥已经打出了七八分的印象分——不说别的,用料就很足。   在这个鱼肉注水、酒搀灰、鸡塞沙等造假现象屡见不鲜的年头,能在一锅小小的粥米里放满四五只虾和一整只蟹,相当难得。   陶进拿起瓷勺,舀了一小口粥。   吸饱了虾蟹鲜甜的粥米绵密香滑,一尝就知是文火慢熬而出。   再说那虾肉蟹肉,鲜而不淡,带着恰到好处的咸味,肯定又是费了不少功夫,才能做到这般和而不同。   从前他也吃过不少以鱼虾蟹为主的粥,要么鱼虾味道够了,粥也咸了;要么粥底咸淡正好,鱼虾却淡了。能把鱼虾和粥米的味道做得如此和谐统一,着实不易。   所谓“窥一斑而知全豹”,单从这一碗小小的海鲜粥,陶进便对林氏酒楼的其他菜品有了信心。   一碗粥激起了谈兴,陶进拿出随身携带的纸笔,铺在食案上,刷刷刷写了起来。   林稚端着腐乳肉和松鼠桂鱼出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场景。   白胡子老头左手捋胡,右手握着一支宣笔,不知在纸上写着什么东西,还时不时低头瞅一眼那碗海鲜粥……   莫非,这是在给他煮的粥作诗?   本朝文人墨客素来有这种爱好,比如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这是吃到好吃的春盘了;再比如“鲜鲫银丝脍,香芹碧涧羹”,这是好吃的银丝煲脍和香芹香羹……   不知他这锅海鲜粥能得到什么妙趣横生的诗作?   怀揣着这样的好奇心,林稚轻手轻脚把菜放下,探头看了一眼——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翻译过来就是:我今天在林氏酒楼吃到了好吃的砂锅海鲜粥,味道那叫一个鲜美,推荐你们都来试试。   这是什么,美食软文?   虽然和他想象当中的诗词不大一样,但毕竟是彩虹屁,林稚也很乐于接受,笑道:“多谢老丈倾情相荐。”   阿蓝扯了扯他的袖子,“小郎君,这老丈似乎是那位‘饕先生’。”   就像开饭店的人熟悉各种美食公众号一样,林稚对这位大宋探店博主也不陌生,只是没想到对方竟探到他这里来了。   上辈子母亲的饭店也迎来过不少探店网红,风水轮流转,也转到他这里来了……就是时间上晚了一千多年。   林稚还没想到的是,这位饕先生留了这么长的胡子……吃起东西来,多不方便?   罢了,能在古代做这种后世才流行起来的探店活计,多半是个有个性的人,留些有个性的胡子也很正常。   林稚把那空了的海鲜粥碗撤下去,“老丈慢用。”拉着阿蓝走了。   陶进点了点头,彻底进入工作状态,尝一口腐乳肉,写下一句,嗦几根螺蛳粉,又写下一句……   如此洋洋洒洒写了两整页,他打了个嗝,“店主人,劳烦将剩下的饭食给我包起来。”   原先他去探店也会把吃不完的饭食打包,倒不是味道有多令人难以忘怀,只是为了不浪费粮食。而这次却是意犹未尽,真心实意地想要带回家好好再尝一尝。   林稚应了一声,拿出几个油纸袋子和食盒给沈小七。   看见纸袋和食盒上戴帽子的兔子商标,陶进会心一笑,不知想起什么,拿起笔在纸上又补了一句。   两日过后,林稚真切地感受到了饕先生的力量。   从前客人也多,但都没有这两日这样络绎不绝,不说一楼的散座阁子全部坐满,就连二楼已经装修好但还没开放的酒肆,也都被坐了个七七八八。   但凡是饕先生在“软文”里提到的菜,销售量全都上涨了一两倍,便是那些瞧着不起眼的清淡素菜,也都卖了不少。   林稚压下翘起的嘴角,这就是广告的威力吗?   一大清早,高梦华和友人一同迈入林氏酒楼。   “环境不错。”甫一进门,友人如是说道。   高梦华也赞同称是。之前也吃过林氏的饭菜,只不过采用的外送形式,这还是第一次来到店中。   前阵子去了苏州办事,别的不说,倒很想念这林氏食铺的吃食,结果几月不见,食铺竟摇身一变成了酒楼。   听说那店主人年纪并不很大,果真后生可畏……   寻了处清静的位置,高梦华和友人落了座。   沈小七把食单递过去,“两位客人要吃什么?”   想到那老饕先生的撰文内容,友人道:“螺蛳索粉,和菜饼,再来一份紫苏桃姜。”   高梦华照旧点了从前常点的那几样菜,烧麦、烤鸭、小鸡炖蘑菇,还不忘抽空问沈小七:“鱼生怎的没有了?”   沈小七解释,鱼生是要现钓现杀才最鲜美,春天吃最好,眼下乍暖还寒的时令已过,便不上这道菜了。   高梦华点点头,心道店主人果然精益求精,差了些味道就不上了。   但还是颇为惋惜地和友人抱怨几句,“那鱼生是真鲜美,可惜,要等到明年了。”   友人劝慰:“鱼生这种东西还是少吃为妙,当心生了虚火。”   高梦华却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吃鱼生对不住我的眼,不吃又对不住我的嘴,都是身体的一部分,我怎么好意思厚此薄彼?”   友人无奈:“你啊……”   片刻,林稚把菜端上来,“菜热,二位客人小心烫。”   “多谢店主人。”   高梦华第一次来食店,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谁知这一看就看出了问题。   为何这小郎君……看着有几分面熟?   直到林稚离开,他仍旧没想出个中原因,问了问一旁大快朵颐的友人:“你可知那店主小郎君的姓名?”   友人正嗦着螺蛳粉,含含糊糊地回了一句,“名字不知道。姓氏……姓氏不是就写在牌匾上了吗?”   高梦华恍恍惚惚地想起来,对……姓林。   他看向林稚离开的方向,意味深长地皱起眉头。   作者有话要说:   ①“吃鱼生对不住眼”这句话是苏轼说的 第49章 铁板鱿鱼   高梦华端起紫砂壶, 给孟琼舟斟了碗茶,“这是我从苏州带来的方山露芽,你尝尝。”   “多谢老师。”孟琼舟接过茶盏, 轻抿一口, “确实是好茶。”   高梦华笑了笑,忽然开口:“昨日我去林氏酒楼, 见到那店主小郎君了。”   孟琼舟不语。   高梦华看他一眼,继续道:“你这些天前往建康, 除了调查私盐一案,也在查访当年林太傅谋反之案吧。”   孟琼舟语气淡淡:“他已经不是太傅了。”   “听这口气, 该是查出来了。”高梦华微微一笑,“如何?那些卷宗手札可有什么冤假错漏?”   好半天, 孟琼舟才回答:“没有。”   “我跟你说什么来着, 错了就是错了。”高梦华敛去一贯笑盈盈的神色,“每个做错事的人, 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孟琼舟不置可否,只道:“稚子无辜。”   闻言, 高梦华也微微叹了口气。   当年他与林政威一同入仕,虽非挚友,但也算亲眼见证了对方的仕途之路。若非一朝行差踏错,现在的临安城一定有林氏的一席之地。   再说稚子……那孩子聪明伶俐,要是像寻常官宦子弟一样科举入仕, 定能谋个大好前途。   可惜了。   孟琼舟微侧着头把玩手中茶盏, 思绪同样飘得很远。   母亲为人仁善,早年经常前去慈幼局给弃婴添置衣物。十五岁那年, 他跟着母亲第一次来到这里。   慈幼局李局长热情大方, 做了一桌丰盛佳肴款待他们, 可惜他刚吃下一口就吐了出来,面对满座惊诧的目光,一个人懊恼地躲到院子里散心。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七八岁的小孩跑了过来,声音稚嫩地问:“你迷路了吗?”   那孩子瘦瘦小小,生得却很白,孟琼舟下意识软了声音:“没有。”   “只是有些心烦。”   对方说:“可以告诉我吗?我听别人说,把烦恼分享给别人,烦恼就会减轻一半。”   谁说的,我怎么从来没听过。   十五岁的孟琼舟心中腹诽,面上却不显,不知不觉对一个小孩子敞开了心扉,把困扰自己多年的秘密说了出来:“我吃不下东西。”   那小孩子认真想了许久,似乎也没想出什么好的对策,半晌突然踮起脚尖,似乎想拍一拍他的肩膀,但因为身高限制,半路改成了拍他手臂。   他道:“别怕,等你长大就好了。”   很多个饿得头晕眼花却食不下咽的夜晚,孟琼舟都靠着这句话获取力量。   可是他却再也没见过那个孩子。   直到那日在慈幼局,眼前身形清瘦的青年和记忆中那个瘦瘦小小的身影重合起来,他压下心头的惊涛骇浪,心中轻叹:“找到你了。”   林稚这几天倒很春风得意。   自从老饕先生来过之后,酒楼的生意越来越好,好几个与他相熟的食客都开始催起新菜。   “小郎君什么时候上些新菜?”一女郎半开玩笑道,“食单上的菜我都吃了七八遍了。”   “食单上一共三四十道菜,二娘你都吃过了?我不信。”   女郎笑着斜睨说话那小娘子一眼,“哎呀,干什么又拆我的台!”   林稚只笑了笑。不管如何,确实要上些新菜了。   一来不知饕先生的广告效应能维持多久,二来夏天快要过去,是该制备下个季节的时令菜品了。   挑了个人少的下午,他拎着小竹筐子去集市转悠,看看能不能买回些花哨新鲜的鱼肉菜,转着转着,竟真的发现了一份新鲜物。   有人在卖鱿鱼。   这时候鱿鱼还叫“柔鱼”,听着像不分前后鼻音似的。林稚走到那卖鱿鱼小贩的身前,问卖价几何。   那小贩说了一个数字,不便宜,差不多和螃蟹一个价。   鱿鱼不易下海捕捞,卖得贵些也在情理之中。   “我要是多买,能否便宜一些?”   小贩看他一眼,“那郎君要买多少?”   林稚想了想,“每日大约二十斤。”   二十斤着实不算少,又是每日,猜出对方大约做的是吃食生意,或许能成为稳定客源,那小贩一咬牙一跺脚,给了他一个优惠价。   林稚笑道:“成交。”   鱿鱼做法无非爆炒红烧或白灼,味道都很好,林稚却觉得不够新鲜。   论爆炒,店里的炒菜数不胜数;论红烧,腐乳肉梅花肉不遑多让;论白灼,螃蟹明虾花蛤用的都是白灼做法。   那么鱿鱼该采用什么烹饪方法?   林稚苦思冥想许久,直到看见煎鸡蛋灌饼的铁铛——鱿鱼的做法有了。   铁板鱿鱼!   前世这种做法的鱿鱼通常出现在烧烤店,切过花刀的鱿鱼抹上辣椒粉孜然面,用签子串起来,搁在烧得火热滚烫的铁板上,响声滋滋,那香味儿……   而且,铁板鱿鱼的出现,似乎也能为日后引入烧烤试试水?   总之,抱着“入股不亏”的念头,商定好每日鱿鱼的送货时间之后,林稚就前往铁匠铺子那儿去打铁板了。   铁匠很热情:“小郎君要打些什么样式的锅釜?薄底厚底、铜车铁铛,咱家这里都能打。”   林稚给他大概描述了一下铁板的样子:“方正形状,厚一些,约莫十寸长、八寸宽。”   铁匠想象了一下,虽然之前没人提出过这样的要求,但打起来并不费事,便和林稚约定五日之后来取。   让林稚欣喜的是,付完定金回去的路上,又看见一样新鲜物。   一排木架子,腊肉、羊腿、猪腿,并着些鹿脯獐子等野味挂于其上——这是有人在卖腌肉。   腌肉一般出现在冬季,在夏天的尾巴挂出来售卖,多少有点反季生鲜的意思,出其不意地吸引了不少想要尝鲜的妇孺。   许是厨子当得久了,看见食材的瞬间林稚就把日后的菜品都想好了,笋焖火腿、火腿上汤、蜜瓜火腿……当即也去队伍后面排着了。   本朝人民酷爱野味,比起常见的猪腿羊腿,那些獾儿鹿獐明显更受欢迎,木架子上空了一大块。林稚作为穿越人士却不大吃得惯,只买了几条红硬硬的腊肉火腿带回去。   好在他的小弟们也不爱吃这些野味。   阿蓝是烹红肉的一把好手,一眼就相中了林稚带回来的几条火腿:“小郎君这火肉买得真好,红得很正。就是年头短了些,若是再放一放,两年腿的味道更好。”   林稚本来也没打算买来就吃,等到了冬天,冬笋出来了,切成片与火腿一同煲汤,那味道才叫一个鲜香。   他点点头,“那就放地窖里?”   其实也可以挂在凉棚上,但这时节毕竟是夏天,还是放窖子里保险。   “说起来,这地窖也是个好东西。”阿蓝笑道,“夏天可以储肉,冬天还可以储冰。”   被他这么一说,林稚倒真有点怀念起冬天来了,热腾腾的火锅、冰糖葫芦、香甜的柿饼,还有那蜜汁火腿……   美食丰富的冬天尚且需要等待,用来做鱿鱼的铁板却是短短几天就打好了。   因这些天的鱿鱼供应没断过,林稚就先做了些红烧鱿鱼给食客们上着,等到铁板到了,才上新了这道“铁板鱿鱼”。   不仅上新,还在前一天广而告之——明日的柔鱼有全新做法。   “全新做法”听着就勾人好奇心,是以转天一大早,爱吃鱿鱼且闲着没事干的客人便纷纷来店里等候。   闲来无事,人们边嗑瓜子边聊天,“除了煎炒烹炸,还能有什么新鲜做法?”   “谁知道呢?不过店主人从来没叫人失望过,先等着看吧。”   话音刚落,林稚和阿青一人拿着鱿鱼,一人手持铁板,一前一后从后厨出来。   林稚对店内食客道:“接下来,我和阿青为大家演示一下这柔鱼的做法。”   底下的食客很捧场:“好!”   阿青似是有些社恐,紧张地抿抿唇角,把处理干净的鱿鱼串在木签子上,两面刷上清酱汁、撒上孜然椒盐,往滚热的铁板上一放——   鲜香的海鲜味道顿时溢满了整个屋子。   他在那边烤着,林稚在这边解释着:“等到鱼须卷曲、颜色变深,就可以翻面继续炙另一面了。”   阿青很配合地把手中鱿鱼翻了个面,用小铁铲压了压。   闻着这股鲜香的味道,食客们纷纷抚掌而笑:“果真是新鲜的做法!”   如此又烤了一会儿,等到铁板那股热烫的温度稍稍降低,鱿鱼也就烤好了。   依然是切小块试吃,一根一根牙签发下去,食客们吃了都说好——好吃又好玩!   这场烤鱿鱼的表演结束后自是不必多说,人们都上前领了鱿鱼和铁板,打算亲自体验一下烤鱿鱼的快乐。   二十斤鱿鱼配二十块铁板,很快发放完毕,沈小七和阿蓝穿梭在各个食案之间,遇到不会操作、酱料刷得太多、串不好签子的食客就帮一下忙。   尽管如此,还是有几个手笨的食客或是没烤熟、或是烤糊了,但也都不生气,反而觉得别有一番趣味。刚过上午,小酒楼就热闹起来。   更多还是烤成功的人:“这柔鱼味道真妙!”   热铁板炙过的鱿鱼口感独特,肉质软嫩却又富有嚼劲,轻咬一口,劲道、鲜甜,满口咸香。   看着欢声笑语的食客,林稚觉得,烧烤该是稳了。   听说酒楼上了个做法新鲜的菜,孟淮安当然要来凑一凑热闹。   “林小郎君!”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稚出来招呼他:“让我猜猜,二郎一定是来吃柔鱼的吧?”   孟淮安嘿嘿一笑,“小郎君果然了解我。”   然后林稚问了一串问题:“那孟小郎君是要刷好酱汁还是不刷的、柔鱼要大个还是小个的、酱汁要甜的还是辣的?”   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讲究,孟淮安琢磨着回答“不刷”、“大个”、“辣酱”。   替他串好签子,林稚忍不住问:“孟少卿怎么没来?”   意料之中的回答:“唉,兄长忙啊,每日在大理寺都脱不开身。”   同为大宋公务员,有人一年假期一百多天,有人天天加班……林稚不由得心疼了孟琼舟一把,“孟少卿果真辛苦。”   “是啊。”孟淮安拿铁铲烤着鱿鱼,“所以我以后一定不要去大理寺。”   林稚笑了笑,这是能由人选择的吗?   谁知烤着烤着,孟淮安忽然一拍脑袋,“对了!”   “怎么了?”   孟淮安单手从怀中掏出一封书信,“知道我今日要来小郎君这里,兄长特意让我捎了封信来。”   林稚愣愣地把信接过来。   孟琼舟给他写信?   想了想,大概是因为前几日“小郎君从未见过我的字,怎知我字好”的缘故。   林稚接了信,回到后院打开一看,是一首词的上半阕。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字端苍劲,笔墨横姿,实乃一笔好字,真是应了那句“神清骨秀,郎艳独绝”。   林稚轻轻一笑,把信折好放进怀里。   又过几天是夏至日,正捣菠菜汁子的时候,有人敲门。   “小郎君,我来讨饭啦。”陈三娘的声音。   这时候的“讨饭”并不是常见的那个意思。本朝人过夏至有一项特殊的习俗——吃百家饭,据说能避免中暑。   虽然不知道吃饭和中暑有什么关系,但并不影响这项习俗世世代代流传下来,哪怕是在后世,也有“冬至饺子夏至面”的说法。   林稚给她开了门,打招呼道:“三娘。”   陈三娘今日打扮得很清爽,带着与往日别无二致的笑容,“真是不好意思,又来打扰小郎君了。”   “习俗如此,何谈打扰。”   陈三娘笑了笑,接着感叹:“要是有个姓白或者姓柏的人就好了。”   从白家或柏家讨要的饭,可不就是百家饭?可惜南门大街没有这两个姓氏的人,不然能省去许多事。   早知道今日会有许多人来登门,林稚提前备了不少炒饭,没放太多东西,只胡萝卜丁、青豌豆、鸡蛋碎,放些酱油和猪油,简单炒一炒就很香。   两刻钟前程家两兄弟刚拿着食盒讨走两大碗,林稚又给陈三娘装下不少,“三娘拿好,当心洒了。”   “吃过林小郎君的饭,今年一定不中暑!”陈三娘笑吟吟接过,又问他:“来时没带着饭,小郎君要不要到我家用个午食?”   习俗如此,林稚也没推辞,只笑道:“刚挤了菠菜汁子出来,不如晚上再去叨扰三娘?”   菜汁子挤出来需得尽快拌进面粉里,不然就氧化了。   陈三娘扫了一眼那墨绿墨绿的菠菜,才反应过来今天要吃冷淘,“你看我,净顾着今日要讨百家饭,把冷淘这事都忘了!”   林稚笑笑,“我也是被阿蓝提醒才记起来的。”   宋朝人民夏至日惯常要吃冷淘,冷淘就是冷面,或是槐叶冷淘,或是甘菊冷淘,其中又以槐叶冷淘最为常见。   采青槐嫩叶捣汁和入面粉,做好的面条颜色碧绿,过冷水后拌着各种调味佐料吃,味道清苦适口,是绝佳的消暑小食。   于是陈三娘的疑惑就来了:“小郎君怎么没吃槐叶冷淘?”   因为……林稚嫌苦。   槐叶冷淘固然清香,又有“芳香敌兰荪”的美名,然而就算加了各种精浇,他吃着也觉得清苦。   林稚道:“三娘也不妨试一试这菠菜冷淘,颜色不变,清香不变,吃着却没那么苦了。”   想来这时候的浇头冷淘多了去了,银丝冷淘、丝鸡淘、熟齑笋肉淘面……也不多他一个菠菜冷淘。   陈三娘道:“行,等我回去试一试。小郎君总有这些新奇主意——晚上记得来吃饭!”   送走陈三娘,林稚继续鼓捣自己独一份的菠菜冷淘。   把菠菜汁子掺进面粉里,抻出细面条,烫水滚一遍,冷水过一遍,浇上炸虾子、煎鲈鱼片的浇头,这菠菜冷淘就算好了。   因菠菜槐叶颜色相似,阿蓝连吃好几口才觉出不同,“小郎君做的似乎不是槐叶冷淘?吃着没那么清苦。”   沈小七才不管是什么做的,好吃就行。   阿青倒是一尝就尝了出来:“菠菜?”   “没错。”林稚给他投去了一个赞许的眼神,阿青这舌头就是灵!   阿青抿抿唇,“菠菜也很好。”   配着酥脆的虾子、焦香的鲈鱼片,几人很快吸溜完一大碗面条。   吃过这顿不会中暑的菠菜冷淘,四人略作午间休息,又投入到了忙碌的食店工作当中。   把鱼贩送来的螺蛳放水里吐沙、鱿鱼剥皮去除内脏、铁板放炉子里烧着,忙忙碌碌度过了一个下午。   暮色四合,想起和陈三娘的约定,林稚洗净双手,又换了身衣服,这才施施然去了隔壁香药铺子。   要说这约定俗成的习俗虽然麻烦,但也不是没有好处,能讨个吉利不说,还无意当中拉近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对比充满高科技时代的上辈子,他哪里记得隔壁邻居姓甚名谁?   估计是想着他中午吃了冷淘,陈三娘准备的饭食没见到面条的身影,倒是有不少本土特色菜,肉咸豉、笋焙鹌子、炙鸡、百味羹。   肉咸豉是用豆豉汤煮熟的羊肉,笋焙鹌子是竹笋烤鹌鹑,百味羹是用猪棒骨和火腿制成的多味咸羹。   “小郎君还没尝过我的手艺吧?快多吃些。”   林稚笑道:“从菜量上就能看出,三娘是个实在人。”   海大的盘子里,肉菜多得要溢出来,林稚忍不住把自家酒楼菜量代入进去——要是照这个程度来,只怕要喝西北风了。   “菜多更要多吃!”陈三娘热情地给他夹菜夹肉,“这鹌子是上午送来的,现杀现烤,小郎君尝尝味道如何?”   林稚咬下小口,“酥香得很。”   说到吃食,陈三娘的话多了起来,“鹌子好吃虽是好吃,个头却小了点,做法也因个头受限了。除了炸烤,似乎找不到其他烹制方法了……小郎君以为呢?”   林稚再一次感受到陈三娘说话的艺术——和厨子讨论厨艺,那简直是酒逢知己千杯少。   “除了煎烤油炸,其实还可以煲汤喝。”   陈三娘一脸求知:“小郎君仔细说说。”   “我也是从人家那里听来的。”林稚笑道,“口味清淡的就是百合鹌子汤、红枣枸杞鹌子汤,想要口味浓郁一些,就放花胶或排骨同炖,都很好。”   陈三娘似乎对那道“清润百合鹌子炖汤”很有兴趣,让林稚详细说了说做法。   “做法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百合、茨实、虫草花、枸杞子,再放几颗枣子,慢慢炖着就是。”   陈三娘却宛如得到了真经,“我记下了。”边记还边给林稚夹菜。   林稚望着碗里堆成小山的羊肉炙鸡烤鹌鹑……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吃。   然后他就不负众望地吃撑了。   眼见陈三娘还要给他夹一大块羊肉,林稚连忙摆手:“多谢三娘,但是……我真的吃不下了。”   陈三娘瞧了瞧他的碗,感叹:“小郎君饭量还是小了些。”   林稚忍不住自我怀疑:“……小吗?”他明明吃了那么大一碗饭!   “当然小。”陈三娘毫不迟疑地点头,顺便还把昱哥儿拉过来做比对,“小郎君吃得还没我家昱哥儿多。”   “昱哥儿还在长身体,吃得多些也正常。”   林稚往昱哥儿的碗里瞟一眼,发现除了满满当当的鸡骨头以外,碗中还剩下不少芦笋。   这是挑食了?   说到挑食,他很快想到某人,下意识笑了一下,“昱哥儿是不爱吃芦笋吗?”   昱哥儿疯狂点头,陈三娘也在旁边附和:“是啊,这孩子平日最厌烦吃笋。”   “可一年当中冬笋春笋都是少不了的,就连夏秋两季都随处可见,不吃笋怎么行?”   昱哥儿摇头:“就不吃!”   “为什么不吃笋?”林稚问它。   “笋子味苦!”   林稚想了想,道:“从前有个性格高洁的大诗人,他曾写下一句‘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以此来赞美竹子的清风亮节。”   “大诗人!”昱哥儿一脸好奇:“可是这和笋有什么关系?”   “你傻呀?”陈三娘在旁边道,“竹笋是竹子的幼芽!”   “哦……”昱哥儿恍然大悟。   林稚适时地补上一句:“想不想成为大诗人?”   稚嫩又坚定的童声:“想!”   “那昱哥儿以后可要多吃些笋子。”林稚笑道。   昱哥儿马上皱着眉头把笋夹吃了。   离开香药铺子,林稚在街上溜达了好几圈,觉得消食得差不多了,这才回了酒楼。   刚踏进门栏,便瞧见窗边那道熟悉的背影——孟琼舟正在看食单。   今天加班狂魔歇班了?   林稚走过去,“昨日孟小郎君来吃过柔鱼,孟郎君今日也是来吃这个的吧?”   孟琼舟放下食单,“小郎君说的是。”   螺蛳粉、铁板鱿鱼……想到高贵冷艳的孟少卿要吃这些接地气儿的食物,林稚就觉得一阵兴奋。   点好小份甜口酱汁的鱿鱼,阿青把烧得滚烫的铁板端上来,看了看两人。   林稚总觉得这孩子最近有心事,不然怎么老是一脸欲言又止的表情?   罢了,青春期嘛……   鉴于孟琼舟之前没吃过铁板烤鱿鱼,林稚给他仔细讲了讲做法,谁知不过错个眼神的功夫,孟琼舟就被烫到了。   孟少卿被烫到也不言不语,只是皱着眉头,林稚见不得他皱眉,连忙捉住他的手仔细察看。   对方白皙修长的手指上赫然出现一道鲜红的烫痕,对比周围白皙的皮肤,更显得触目惊心。   林稚马上往那处伤口吹了吹气,“疼不疼?”   被他的手握着,孟琼舟微不可察地蜷了蜷手指,“……不疼。”   怎么可能不疼!   林稚连忙带他去后院用井水冲洗。   冲完过后,林稚拿出店中常备的烫伤膏,“这三黄膏里面放了黄芪、黄柏、黄连,还有一味冰片,最清凉止疼。”   “万幸是左手,不影响写字。”   孟琼舟低头看他垂下的发丝,“多谢林小郎君。”   “孟郎君跟我道什么谢。”林稚涂着药膏道,“要是我刚才帮你弄完那铁板,你也不会烫到了。”   孟琼舟道:“是我手笨。”   林稚没接话,只专心致志地为他涂烫伤膏。   突然摸过一处略粗糙的皮肤,低头一看,是个薄茧。   感受到他的动作,孟琼舟解释:“练箭所致。”   怪不得在左手长茧。林稚点点头,忍不住在那里多摸了几下。   考虑到铁板导热迅速,他在打板子时特意告诉铁匠多加一个防烫手柄,自铁板鱿鱼上新以来,还没有客人被烫伤过……没想到居然被孟琼舟打破记录了。   孟少卿看着冰雪聪明,又写得一笔好字……怎么手这么笨?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那个七八岁的小孩就是十岁的小林啦,因为营养不良所以看上去只有七八岁   还有小孟是看到长大后的小林才突然友情变质(一见钟情)的,不是变态! 第50章 干炸蘑菇   雨点滴答滴答打着窗沿。   过了夏至的雨, 再下起来就属于“一场秋雨一场寒”的范畴,仔细一体会,还真是比初夏的雨冷了许多。   林稚站在窗前, 仰头看外面的雨景。   想到当初“有钱了一定要找个专门采蘑菇的小工”的戏言, 小工好找,蘑菇却是不好采——雨哪是天天下的?   就算天天下, 还要人挤人地和其他采蘑菇的人抢,去得晚了, 可能只能采个蘑菇屁股,和上辈子挤公交挤地铁又是一番不同的感受。   原先还没这么多人采蘑菇, 喜好这一口的大部分也只集中在挑野菜、摘槐花的阶段,不知什么时候, 采蘑菇的活动一下子就红了起来。   真不怪林稚自恋, 这和他酒楼的小鸡炖蘑菇有一定关系吧?   掐着雨刚停的时间点,林稚背着小竹筐子, 去南湖边采蘑菇。   要说临安城确实是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春日野钓、夏日挑菜、秋日采蘑, 光是靠这些大自然的馈赠几乎就能吃饱了。   因刚下过雨,出来的人并不很多,林稚足足采了一上午,总算备好了今年的最后一批榛蘑。   他听起身来,很意外地, 腰居然不是很酸。   可能食店开得久了, 身体得到了锻炼?   虽然和沈小七、阿青他们天生强健的身体比不了,但能达到这种程度, 林稚已经挺满意了。   许是和蘑菇有缘, 回去的路上, 又遇着一份卖平菇的。   那小贩见他也背着个蘑菇筐子,还以为遇到了同行,很是警惕地打量他好几眼。   听林稚说要买蘑菇,还是包圆买,这才放下心来。   林稚倒觉得没什么——如果其他酒楼食店的店主小厮来他店里吃饭,他也会很警惕。   那小贩嘿嘿一笑,把捆好的平菇递给他:“想来也是,郎君气质出众,哪里和我们一样?”   回到酒楼,把榛蘑洗干、剪去硬柄,铺在竹篾上,正准备放在得风的地方晾晒,谁知天公不作美,又开始下起雨来。   一场秋雨一场寒,十场秋雨要穿棉……照这个势头,今天就得穿上五分之一棉袄了吧?   说起棉袄,很有必要去成衣铺子提前买着,免得日后涨价。   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收起来,正要鼓捣平菇的时候,有人打着罗伞来了。   孟琼舟进门就收了伞,依旧是坐在靠窗的位置。   “孟郎君怎么下着雨就来了?路多不好走。”   孟琼舟道:“屋子闷,出来透透气。”   下雨天客人不多,酒楼里也就没准备什么吃食,只剩下朝食的清粥小菜。   林稚有点不好意思,告诉对方若是要吃炙鸭等菜,可能要等上一会儿。   “林小郎君随意做些便可。”   随意做些……想起刚买来的平菇,林稚问:“孟郎君吃不吃炸蘑菇?”   撕成小块的平菇裹上蛋液面糊,下锅油炸,撒上芝麻椒盐,比肉还好吃。   这时候平菇的烹制方法有炖、炒、做馅等,可以与肉类搭配,还可以生食,炸制却是不多。   孟琼舟想了一会儿,“吃。”   于是林稚开始给他搭配起午食食谱,“炸平菇、葱爆肉、清炒鸡毛菜,再来一碗鸡子羹如何?”   “小郎君搭配得很得宜。”   林稚得意一笑,那是,这可都是在幼儿园练出来的!   “孟郎君手上的伤怎么样了?”   孟琼舟伸出蜷起来的手指,“你看看。”   那伤口已经结痂了。   林稚仔细瞧了瞧,若有所思道:“还是再涂些药膏吧?要不容易留疤。”   “手上的疤而已,不妨事。”   “别。”林稚去取了三黄膏,“孟郎君这双射箭的手这么好看,还是不要留疤的好。”   孟琼舟很轻很轻地抿了一下嘴角,原以为他会接着留疤的话题继续说下去,不知怎么却转到了林稚身上。   “小郎君的手也好看。”   林稚愣了愣。   说来奇怪,自己这双手每日洗菜切肉颠勺无数次,却依旧修长白皙,不像是厨师,倒像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手,很不符合规律常识。   不过穿越这种事就已经很不符合常识了,其他的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   他冲孟琼舟笑了笑,“孟郎君今日是不是吃了乳糖真雪?”嘴这么甜。   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林稚连忙溜去了厨房。   见他进来,沈小七问道:“发生什么了,阿郎怎么笑得这么高兴?”   林稚把翘起的嘴角压下去,“不告诉你。”   沈小七:“?”   阿郎有小秘密了!   菜端上去时,孟琼舟正看着那三黄膏出神,不知在想些什么。   “久等了。”林稚把菜端上去,“这鸡子羹里额外放了奶液,吃起来口感更嫩滑,孟郎君且尝一尝。”   “哦,还有那葱爆肉用的也是甜葱,不辣的。”   孟琼舟抿抿唇,“林小郎君有心了。”   舀一勺鸡子羹,果然香滑可口,葱爆肉也是鲜中带甜,吃到那有些新奇的干炸蘑菇……   “外酥里嫩。”孟琼舟评价道。   林稚笑笑,“孟郎君喜欢就好。”   吃完饭,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依旧没有止歇的意思,孟琼舟把药膏揣进怀里,打着伞往回走。   林稚出去送他,“孟郎君当心路滑。”   听到声音,孟琼舟回头嘱咐他:“雨汽潮寒,小郎君别往外走了。”   林稚很听话地没有再出来,就站在门口送他。   细雨绵绵,那人就像从画中走出一般,诗情画意的。   孟琼舟离开后,又零星来了几个用午食的客人,做完他们点的吃食,林稚单手托腮,坐在帐台旁听食客们聊天。   “听说七皇子回临安城了,你知道吗?”   “不是前些天刚去了扬州,据说就是为了一道扬州炒饭?”   “这有什么新奇的。”那食客道,“七皇子素来爱吃爱玩,为了一道扬州炒饭亲下扬州,也不是什么稀罕的事儿。”   “有道理。也不知道那扬州炒饭好不好吃。”   “我吃过,不及林氏的什锦炒饭。”   “……”   什锦炒饭是前世的菜谱,林稚第一次在饭店吃它的时候,那名字叫“黯然销魂腊肠炒饭”,里面有菜有肉又有饭,确实很香气扑鼻、很黯然销魂。   考虑到这时候的人民对于“黯然销魂”可能没那么接受,最终还是起了个大众版本的名字。   扬州炒饭,林稚也吃过,只不过是在上辈子。至于这辈子真正在扬州城的扬州炒饭……没吃过,就不评价了。   许是被勾起了馋虫,那几个食客提完什锦炒饭,还真让林稚又上了两份。   此情此景,林稚自然喜闻乐见,今天的绩效指标就靠二位了!   然而没过多久,真正来完成绩效指标的大客户就出现了——刚刚还存在于八卦轶事当中的七皇子,下一刻就出现在了酒楼。   其实林稚一开始也没认出这位就是七皇子,毕竟按照“素来爱吃爱玩”的标准,这位怎么也得跟程砚清一样吧?没想到却是个文弱纤弱的少年郎。   文弱纤弱的少年郎刚一进门,阵仗就很大,刷刷刷先进来一队侍卫,不知道的还以为这酒楼的老板小厮犯什么事了。   没想到“说曹操曹操到”的故事真切发生在了自己头上,两个刚八卦完的食客都有些惴惴,同时也有些遗憾——若早知说什么来什么,当初怎么没说些出门就捡到银钱之类的话?   等到各个侍卫站定不动,林稚才拿着食单上前,“殿下要吃些什么?”说完,顺便看了对方一眼。   今上子嗣稀薄,公主皇子加起来不过七人,七皇子最为年幼,又为梁皇后所出,很得官家宠爱——不然的话,也不能为了一道扬州炒饭就亲自去了扬州。   让林稚感到意外的是,原以为按照传闻,七皇子的性子必定娇纵任性,却没想到竟意外的……害羞。   对方红着脸接过食单,点了一道铁板鱿鱼。   林稚看了一眼周围虎视眈眈的侍卫,还是没忍住问他:“殿下是如何得知这里的?”   七皇子怯怯道出三个字:“饕先生。”   林稚懂了,广告的力量,诚不欺他!   上了鱿鱼和铁板,他终于知道传闻不虚,七皇子果真是个会吃的,那串签子的动作、烤鱿鱼的姿势、毫不拖泥带水的手法,简直浑然天成。   吃到心心念念的铁板鱿鱼,七皇子看上去也没那么害羞了,认真点评起来:“肉质紧韧,很鲜美,酱汁也香得很,是不是放了安息茴香?”   宫里面管孜然叫安息茴香,林稚笑道,“殿下慧眼如炬。”   七皇子点点头,“我喜欢安息茴香。”说完,自去小口小口咬鱿鱼了。   吃完了,似是觉得没吃够,七皇子又问:“你这里还有什么新鲜菜吗?”   想来七皇子走南闯北,吃的就是“新奇”二字。林稚没好意思告诉他今日下雨没弄太多菜,把那道干炸蘑菇端上来了。   “这是什么?”七皇子看着盘中似是酥肉的东西问道。   林稚如实回答:“炸平菇。”   七皇子若有所思:“蘑菇常吃,炸的蘑菇却是不常吃。”   夹起一筷送入口中,先咬到酥脆的外壳,接着就是细腻鲜嫩的蘑菇肉,外酥里软,香脆不油腻。   七皇子给出了一个很高的评价:“不是吃肉,胜似吃肉。”   林稚笑了笑,心道这孩子说话一套一套的,若是在二十一世纪,是不是能谋个美食评论家的职业?   临走前,七皇子恋恋不舍,“有机会的话,我还会再过来的。”   林稚微笑点头:“敝店时刻恭迎殿下。”   能不恭迎吗?这可是移动的招牌!   七皇子打着伞走后,雨很快就停了。   确定不会再下,林稚把铺着榛蘑的竹篾重新拿出来,放在得风的地方,看了看和往常相比黑得格外快的天色。   秋天要到了。   作者有话要说:   秋天是吃螃蟹的季节~ 第51章 芸豆蹄花   林稚今天起得有些晚了。   立秋一到, 气温马不停蹄地降下来,原先的夏装是穿不上了,他和气温一样马不停蹄地换上秋装。   不光是秋装, 还有秋天的睡衣、秋天的床被, 盖在身上暖洋洋的,这才让一贯早醒的他难得赖了床。   想起上辈子看过的一些“被子沉些睡得更香”的研究, 看来是真的。   起床一看,桌子上已经放好被剪出花样的楸叶, 还有一大锅热气腾腾的秋水——阿蓝在处理这些事情着实很妥帖。   本朝人过立秋,除了饮秋水, 还要戴楸叶。   楸叶就是楸树的叶子,绿叶红花, 叶片心形, 落得早,戴在头上有驱散暑热之意。秋水则是加糖熬煮的红豆汤。   等林稚挑了片五角星形状的楸叶戴在头上, 又喝了一碗香甜的红豆汤之后,阿青的朝食也做好了。   “天气冷了, 该吃些热乎的。”   阿青把那屉不知什么东西放在食案上,掀开一看,里面挤着一堆大小均匀的汤包。   这时候的灌汤包还叫灌浆馒头,林稚嗅了嗅空气中飘着的香味,问:“这馒头是什么馅儿的?”   阿青把他那套卖关子的技术学了下来:“小郎君咬一口就知道了。”   林稚笑看他一眼, “行!”   把薄薄的面皮戳破一个口子, 又烫又鲜的汤汁从里面流到碗里,淡淡黄色, 还带着星星点点的油花。   林稚惊喜道:“是蟹黄馅儿?”   “昨日点蟹粉丸子的人不多。”阿青道, “我看那些蟹黄很好, 便用来做灌浆馒头了。”   “做得好。”林稚毫不吝啬自己的夸赞,“以后若是有剩下的贵食材,一律做成馒头。”   “小郎君不怕吃腻?”   想到本朝那几十种花色繁多的馒头,林稚笑道:“不怕!”   说到点蟹粉丸子的人不多,那是因为孟少卿昨日又去加班了,这才剩下。   可怜的案牍劳形的孟郎君……这样想着,林稚又咬下一口蟹黄汤包。   吃灌汤包有讲究,需得先把汤汁吸出来喝掉,然后吃皮,然后吃馅,还有个“轻轻提、慢慢移、先开窗、后吸汤”的顺口溜——他直接快进到最后吸汤两步了。   蟹黄和蟹肉加鲜肉油炸过,经高温蒸熟,肉冻化开,溢出来的汤汁稠而不油,带着蟹子的清甜,味道鲜美极了。   吃面皮肉馅的时候倒一碟子醋进去,酸香浓郁。醋这种东西,大概就是有一种能让带馅面食更好吃的魔力。   阿青做的灌汤包个头大,再加有那碗红豆汤打底,林稚吃两个就饱了,剩下的七八个就等沈小七和阿蓝忙完来吃。   大宋人民注重养生,到了秋天,食单上夏天专属的冰雪冷饮、凉皮冷淘等菜品只得暂时离场。   林稚把这些花花绿绿的小木牌取下来,留着明年再挂上——活页就是方便。   因取出不少张木牌,食单明显瘦了许多,开食店的人见不得这个字,林稚又开始琢磨着研究几道新菜,好给食单增增肥。   适逢刘三送肉过来,去验货一看,猪肉、鸡肉、羊肉还有鸭子,都很好,今日却还额外多了一样。   林稚看着那捆蹄子笑问:“可是那宋家新妇又挑食了?”   刘三朗声:“可不是嘛!林郎君说得分毫不差。那宋家新妇也不爱吃这猪蹄子……”   没关系。宋家新媳妇儿不爱吃不要紧,他爱吃!   这时候人吃猪蹄吃得很含蓄,无论寒食节的冻姜豉还是寒冬腊月的水晶脍,都是把猪蹄切碎了混在肉汁里,做成皮冻来吃,“闻其味不见其形”,颇文雅。   但林稚却觉得,这样的吃法好虽好,就是少了点猪蹄那种活色生香的诱惑。   切成小块的新鲜猪蹄,用浓油赤酱的料汁慢火红烧,亮晶晶、颤巍巍的胶原蛋白,有股淡淡的酱糖香,口感浓郁,入口即化。   林稚舔舔嘴唇,去做红烧猪蹄了。   七皇子再次大驾光临时,他刚炒好糖色,听到外面兵戈铿锵的声音,就知道那位爱吃爱玩的贵客又来了。   想起对方上次临走前那句“我还会再来的”,真是和灰太狼一样讲守信用。   好是好,就是每次来时的动静都大了点,害得其他食客都不敢进来……   同样是贵客,林稚又想起孟琼舟。瞧瞧人家孟少卿,每次来都悄没声的,恨不得只让他一个人知道才好。   吐槽完毕,林稚去招待外面嗷嗷待哺的少年,“殿下想吃些什么?今日有新菜焖蹄子,一会儿就好。”   七皇子含羞带怯地点点头,“那便吃这个好了。”   红烧猪蹄的香味慢慢飘出来,林稚倒很沉静,七皇子却先和他搭话了,“店主郎君做食店生意多久了?”   林稚想了想,从春天开始到现在,已经过去三个季节了。   “还不到一年。”七皇子道,“能得饕先生如此大力褒扬,店主郎君着实很有天赋。”   说起来,他还没见过饕先生给他打的广告,“不知饕先生在信中是如何说的?”   也是巧,七皇子竟随身带着这美食软文,从怀中掏出来给林稚看。   林稚握着那淡黄微脆的纸张,打开一看,一列排比句落入眼中。   “今于林氏酒楼食砂釜鲜粥,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玫瑰乳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林氏酒楼食螺蛳索粉,味成腴,荐君等试之。”   “今于……”   这推荐语居然……这么简单粗暴吗?   林稚震惊了。   一溜的“味成腴”句式当中,有一句很不一样,便是最后一句“林酒楼饰姿,荐君等观之”。   这是在夸他的酒楼商标好看!   怪不得对方当时盯着那油纸袋子多看了好几眼。林稚笑了笑,把纸张还给七皇子。   又过几刻钟,红烧猪蹄焖好,林稚去庖厨取了端出来,“殿下慢用。”   比漆红木盘颜色更浓郁的,是油亮的棕红色猪蹄,炖得烂糊糊的,随着食盘置于案上,那厚实肥腴的猪蹄肉便颤了一颤,光看外表就知不输宫里的酒醋蹄酥、姜豉蹄子。   七皇子胡乱冲他点点头,迫不及待地投入到战斗之中。   猪蹄趁热最好吃,先抿一口酥烂的肉皮,牙齿轻轻往下咬,一块连肥带瘦的香软肉块就吞进了肚子里。   林稚看了看边上只能看不能吃的侍卫,心道果然没有一个班是好上的。   七皇子边啃猪蹄边琢磨,等吃完了,一定要让爹爹把这道焖蹄子补充到《玉食撰》里……   为了日后的贴秋膘做准备,也为了和这道红烧猪蹄相得益彰,林稚又添了道芸豆蹄花汤。   干净肥嫩的猪蹄用毛钳拔除多余的猪毛,焯去血水,和提前泡好的芸豆、滚刀块白萝卜,并几棵大小葱,放冷水里小火慢熬。   熬到最后,汤面上一颗油珠子都没飘着,脂肪全部融进汤汁,奶白又浓厚。   做好的芸豆蹄花依然先喝汤再啃肉,饱含胶原蛋白的汤头鲜美粘稠,香糯软滑的蹄花蘸着香喷喷的辣酱蘸碟,啧,香得很!   这两道猪蹄菜一前一后登临食单,不是组合胜似组合,不少食客一点就连着点两道。   程令宜运气好,刚来就碰见了这两道热门新菜。   他捏着手中食单迟疑道:“小郎君店里的食单怎么薄了许多?”   “这不是夏天过去了?原先的凉皮凉面过了季,便撤下去了。”   “秋天到了啊……”程令宜恍恍惚惚,“我以为还要半个多月才到呢。”   到了现代,这种情况应该是“忙得不知道是星期几”,林稚给他倒了杯蜜豆糖水:“程小郎君喝了这杯红豆饮子,就当是喝秋水了。”   程令宜哈哈道:“还是小郎君想得周到!”   他又说:“我阿姊忙,兄长每天又是那个样子,一年到头对这些节庆淡漠得很……也就在小郎君这里能体会一下节日氛围。”   “那程小郎君以后可要多来我这里了。”林稚笑道。   其实他一开始也有些适应不能。   比起现代社会,大宋朝的传统节日多了可不是一星半点,三天一小节,五天一大节,习俗叫法又和上辈子不太一样,现在都能回想起一开始那几年被陌生节日支配的恐惧。   好在现在日子越来越好了,他不仅能把这些节日过得井井有条,还能收留没处过节的程令宜。   看着对方啃猪蹄的背影,林稚轻轻笑了笑。   红亮的日头落下去,一轮上弦月升起来,最后一个客人迈出酒楼,忙碌的一天就算过去了。   孟琼舟今天也没有来。   又在加班……   也不知道他吃不吃得惯新菜,红烧猪蹄虽酥烂香软,却比不过蹄花汤香浓清淡,孟少卿那么淡雅的一个人,到时还是给他推荐蹄花汤吧?   还有,七夕快到了,该上些甜甜蜜蜜的小食——这实在是一个很容易让人联想到甜食的节日。   林稚躺在床上胡思乱想,孟琼舟怎么就没生在二十一世纪?   他这么爱吃甜食的一个人,吃不到巧克力多可惜……   想了一会儿“孟琼舟吃巧克力”,林稚稀里糊涂地进入了梦乡。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你惨啦,你坠入爱河啦! 第52章 雪棉豆沙   还没到正日子, 七月初七的浪漫气息就已经显现出来——这两天来酒楼里吃饭的,大多都是成双成对的年轻郎君娘子。   平时喜欢听食客们闲谈八卦的林稚,此时也不好再多听, 抱着账台前的栀子往水里加白糖。   这些日子节日扎堆儿, 为了应景,他特意把之前装修用的彩楼欢门拿出摆上, 花灯也挂起来。   此时抬头向窗外看去,那几缕红绸带子就落进了眼里。   这时有人喊他:“店主郎君, 要一份‘情意绵绵’——不,两份吧。”   “情意绵绵”是蹭七夕节热度新上的甜点小食, 也就是雪棉豆沙。   红豆馅团成小团,拍上生粉, 再裹上筷子打发好的蛋白, 炸到金黄就算好了。   看似简单,但其实做法很有些刁钻, 林稚翻车一次、阿青翻车两次之后才算做成。   炸好的豆沙丸子外形神似云朵棉桃,外酥里软, 香甜可口。不说情意绵绵,单说“雪棉豆沙”这个名字就不虚。   同样蹭七夕节热度的还有红糖糍粑、山药糖水、玉阶糕广寒糕等甜点小食,但因为名字没有“情意绵绵”那般缠绵悱恻,在这场蹭热度角逐当中暂时落了风头。   林稚把两份豆沙团子端出来,“祝二位郎君女郎七夕佳乐。”   话音刚落, 面前一双情侣不约而同红了面颊, “多谢店主郎君。”   年轻人啊,还是脸皮太薄!   到七夕节正日那天, 院子铺开一方案子, 上置笔砚纸墨、锅碗瓢盆, 摆上牵牛位,四人举着香印拜一拜,这便算拜过牵牛星了。   拜完牵牛星,阿蓝若有所思:“咱们做吃食生意的,是不是该拜织女星?好讨个手巧。”   乞巧拜织女,乞聪明拜牛郎,分别是小娘子和小儿郎的不同戏份。   想来他们开酒楼的确实需要一双巧手。“有道理。”林稚抓了一把楝叶,“明年咱们就拜织女。”   沈小七哀嚎:“别啊阿郎!”   趁着天早,出门不影响一会儿的生意,几人上街去买摩侯罗。   在本朝,摩侯罗就像现代中秋的月饼、端午的粽子一样,是七夕节必买的一样东西,却不是吃食,而是一种玩偶娃娃。   “宫里的摩侯罗才好看。”林稚拿着一块花糕走在街上,一面吃,一面给他们讲从慈幼局李局长那里听来的趣闻,“据说宫里有个叫修内司的地方,专门负责制备这些节日用品。”   “他们的摩侯罗都是用琉璃、砗磲、玛瑙做出来的——甚至还有用纯金打造的。”   听到纯金,沈小七长大了嘴巴,“一个纯金的摩侯罗,能买下我们整座酒楼了吧?”   “何止。”林稚扫他一眼,“能买下十座我们这样的酒楼!”   沈小七的嘴巴长得更大了。   如此贵重的玩偶娃娃,平民百姓肯定买不起,市井出售的大多都是很亲民的泥娃娃或蜡娃娃。   几个人在街上转了几圈,收获颇丰,沈小七买了一对儿牛郎织女摩侯罗,阿青和阿蓝不愧是亲兄弟,兴趣喜好都一样,买的都是金鱼、乌龟、莲花造型的摩罗。   几人当中,只有林稚仍然一无所获。   阿蓝看他:“小郎君不买些回去吗?”   “要买的。”林稚点点头,“只是还没遇到特别喜欢的。”   街市上出售的摩侯罗样式多种多样,除了阿青阿蓝刚才买的“水上浮”,还有大雁、野鸭、鸳鸯、紫鸳鸯……都很好,只是却不大得林稚的心意。   直到他看见了一对很特别的摩侯罗。   那泥铜制成的玩偶娃娃精巧绝伦,穿着珍珠和孔雀毛做成的衣服,手拉着手,各自眉眼含笑,看着就让人心生欢喜。   林稚在那玩具摊子前停下脚步,“这是……两个小郎吗?”   “对。”那摊主道:“郎君也知道,这些摩侯罗若是制成人像,大多是一男一女,成双成对的,这个却不知怎么做成了两个小儿郎……”   那摊主看他一眼,“郎君再挑挑别的吧?咱这里卖了这么多年摩侯罗,还是头一次出了差池……我保证,其余都很好!”   沈小七也道:“是啊,阿郎再瞧瞧别的?”   林稚却摇了摇头,很坚持,“就要那个。麻烦摊主给我包起来。”   “头一次出了差池”,换个思路,不就是独一无二吗?   摊主无奈一笑,“好吧,就依小郎君所说!”给林稚包了起来。   终于买到心仪的玩具娃娃,林稚心满意足地回了酒楼。   他这边买完了摩侯罗,孟琼舟那边同样在祭拜牛郎织女。   孟府正院,垂花门后,一座乞巧楼拔地而起,上供奉牵牛织女牌位,下设香案,案上有瓜果点心、笔墨纸砚、针线箱笥,还有两个半米多高的牛郎织女摩侯罗。   孟淮安对着牵牛位拜得认真:“某乞聪明。”   在他身后,孟府的奴仆婢子也都一一跪拜,“某乞聪明”、“某乞巧”,声音响成一片。   孟琼舟不需做这些事宜,只看着他们各自掷地有声地许愿,忽然想起某个人曾经和他说过“愿望不要说出来,会不灵的”。   也不知道都是从哪里冒出的这些古灵精怪的主意。   “阿兄,你在笑什么?”乞过聪明,孟淮安拍去膝盖上那一点零星尘土,对他哥道,“你方才是不是在取笑我!”   孟琼舟压下唇角,嗓音淡淡:“没有。”   “我才不信!”孟淮安哼了一声,“这次我诚心得很,下月的月试和旬试一定能考个好成绩。”   “希望如此。”   孟淮安一甩袖子,自去吃花糕点心了。   平常秦夫人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七夕这样的日子,到底逃不脱被催婚的命运。   食案上,刚吃完一小块花糕,孟琼舟就听到母亲喊自己的名字:“阿舟啊。”   秦夫人斟酌着自己的语气:“你……今年还没有婚娶的打算吗?”   出乎她意料的是,自己的大儿子并没有像往年一样立刻回绝。   秦夫人马上心中一喜。   “有。”   然而还没来得及高兴多久,又听孟琼舟道:“只是……他还不愿。”   “为什么不愿?”秦夫人皱眉,“可是那小娘子家境不好?”   她自顾自说下去:“其实家境不好也没什么,我家新妇不必拘着什么嫡庶尊卑,只要蕙质兰心便可。”   蕙质兰心……孟琼舟笑了笑,想起那些出自那人之手的精致吃食,“确实很蕙质兰心。”   秦夫人更高兴了:“那太好了。”   听她又说了许久,半晌,孟琼舟忽然道:“如果他不是您想象当中的那样的人,希望您不要怪他。”   林稚终于切实感受到七夕的威力了。   今日来酒楼吃饭的就没有情侣以外的人,哪怕不小心误入一个单身汉,也会马上被店内成双成对的小情侣吓跑。   往日热卖的铁板鱿鱼、红烧猪蹄,也都不得不为今日的甜食小点让了路。   卖得最红火的依然是那道“情意绵绵”。   林稚觉得自己似乎在取名上悟出点门道了,再修炼一段时日,是不是就能摆脱起名废的称号了?   然而看了看不远处的四毛……算了,还是算了。   天边一轮圆月挂起,小情侣们吃吃喝喝玩了一天,也该各回各家了。   送走最后一批客人,酒楼内重新回归安静,阿青拿着打烊的木牌问他:“小郎君,要把烊牌挂上吗?”   林稚道:“再等等。”   他总觉得,孟琼舟今天会来。   阿青抿抿唇,没再坚持,给林稚温了一壶紫苏饮子,回庖厨去预处理明日的食材了。   “阿青。”林稚叫住他,“累了就先休息吧。”   “没事的小郎君,不累。”   林稚笑了笑,“行。”   都说每月十五月亮最圆,今儿初七的月亮也不差。仰头看了一会儿月亮,忽然记起今天不是中秋,赏什么月亮?该看看牵牛织女星才对。   一颗,两颗……林稚开始数星星。   数到第不知道多少颗的时候,有人来了。   孟琼舟带着一身露水的凉意,“林小郎君今日打烊得很晚。”   林稚抬头看他,并不意外,只问道:“孟郎君怎么知道我每日几点打烊?”   孟琼舟顿了顿,“每日从大理寺出来,都会路过这里。”   林稚感叹似的说了一句:“孟郎君体力真好。”他这里和大理寺可不顺路。   他站起身来,“还剩下最后一盘‘情意绵绵’,孟郎君可要好好尝一尝。”   孟琼舟重复道:“情意绵绵?   “就是炸豆沙丸子。”林稚把那盘一团团的云朵似的豆沙团端过来,“孟郎君尝尝看。”   还没尝,孟琼舟的夸奖先送了过来,“很好看。”   他夹起一个豆沙团子,咬下一口。很甜,就像……   “好吃。”似乎是觉得这个词语不够形容,他又补充道,“很情意绵绵。”   “我也觉得。”   林稚笑了一会儿,他忽然想起什么,跑去院子里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那个“独一无二”的摩侯罗。   “今天买到的,觉得很喜欢,送给孟郎君了。”   “多谢林小郎君。”孟琼舟看着手中的泥娃娃,声音轻柔,“小郎君……七夕安乐。”   回到孟府,孟琼舟把林稚送来的摩侯罗放在床榻上。   陈平见状不解:“阿郎为何不放官家今日送来的那摩侯罗?”   官家送来的那摩侯罗乃整根象牙雕刻而成,约八寸长,头戴金钗、腕佩玉镯,看着就富丽堂皇。   孟琼舟连看都不看,只道:“喜欢这个。”   陈平看了看那毫不起眼的泥娃娃,“……好的,阿郎。”   踩着七月七的尾巴,程砚清又跑到酒楼来定制糕点。   “上次柳娘子吃了小郎君亲制的杏仁豆腐,说味道很好,所以我想请小郎君再做些一些,让程某好再次借花献佛。”程砚清笑道。   听主人公还是熟悉的名字,林稚微一挑眉,那善琵琶的柳娘子居然还没把程二郎甩了?稀奇啊。   “不知柳娘子这次的要求是?”   程砚清想了想,“味道甜些,模样好些,没了——哦,样式多一些。”   样式多一些……这是让他多做几样不同的甜点了。不难,林稚答应下来。   看了看今日菜贩送来的各种时蔬,萝卜、菘菜、芦笋、莲藕……还有一小筐青豌豆。青豌豆就很合适做甜品。   去掉豆荚,剥出来的豌豆米上锅蒸熟,趁热同白糖捣碎,拌些熟糯米粉,再印入模具,成品便是鲜绿鲜绿的翠玉豆糕。   见惯了各式滴粉搓酥的甜品点心,这样清爽淡绿的颜色也很令人舒心。   说到糕点,同样颜色翠绿的还有那碧涧豆儿糕,是用绿豆、芸豆、龙井制作而成,只不过庖厨里的芸豆都用去做蹄花汤了。   这时候很知名的甜点还有水晶皂儿,就是糖渍皂角米。当初在慈幼局时很受孩子们的欢迎,林稚却吃不惯,总感觉在吃半成品肥皂,着实是吃了穿越的亏。   他小心翼翼地取出翠玉豆糕放进食盒,又用牛奶和米酒蒸了一碗糖蒸酥酪,并一壶甘美的荔枝甜露,还有“网红”雪棉豆沙,柳娘子的私人定制就算好了。   因踩着七夕节的尾巴,程砚清等不及三天后来取,当天下午就把点心取走了,隔日一早便传来反馈。   “小郎君心灵手巧,柳娘子很是喜欢!”似乎觉得这话有歧义,程砚清皱皱眉,补充一句,“很喜欢小郎君做的糕点。”   对于开酒楼、做厨子的人来说,食客的反馈是相当重要一环,林稚笑问:“那柳娘子可说了最喜欢哪道吗?”   “翠玉豆糕。说入口细腻绵密,清香绵柔。还有那糖蒸酥酪,又甜又嫩,像豆腐花一样滑嫩。还有那荔枝甜露和雪棉豆沙……”   林稚眨眨眼,这么说来,四道甜品柳娘子都挺喜欢的?   在红楼当中,糖蒸酥酪可是宫廷甜品,也难怪柳娘子爱吃。   临走前,程砚清还特意嘱咐他:“拜托小郎君千万不要把此事告诉我阿姊。”   “程郎君可见我上次告诉了?”林稚笑道,“二郎放心吧。”   程砚清很放心地走了。   林稚把操作台上残留的豆荚豆屑扫下去,问了阿蓝一个堪称“人类十大难题榜首”的问题,“午食吃什么?”   做食店生意的饭点都不规律,朝食午食提前、暮食拖晚都是常事,是以不过半上午的时候,几人就要开始琢磨着吃午食了。   “香榧豆腐、撒拌和菜,还有小郎君最爱吃的黄金鸡怎么样?”阿蓝笑问。   林稚一拍手:“好!”   阿蓝确实是烹饪禽肉菜的一把好手,林稚之前吃过一次他做的黄金鸡,从此念念不忘。   传统的黄金鸡做法简单,把鸡肉浸入加了麻油、葱段和花椒的水里煮熟即可,但阿蓝却多了一道“烫鸡”的步骤。   “煮鸡之前烫一下,可以去除多余的油脂,也能保持皮肉的完整度。”   刚出锅的黄金鸡色泽金黄,明明是煮制而熟,却像油炸过一样,掰下一只鸡腿还能看见向外冒出的汁水。   “怎么样?”   林稚咬着鸡腿,“好吃!”   花椒和麻油的香被充分激发,蘸着原汤吃起来更显滑嫩多汁。   阿蓝道:“蜀东那边还有用米酒做蘸料的吃法,小郎君下次可以试试。”   用米酒做蘸料……大宋人民果真想象力丰富。吃完咸香适口的香榧豆腐、清香解腻的撒拌和菜,林稚又开始憧憬起晚上的饭菜。   中午吃过鸡肉,晚上就吃些鱼吧?昨日从豆腐坊买来不少豆腐,正好可以让阿青做他拿手的鱼头豆腐。   就在这时,外面有人敲门:“店主人可在?”   “在。”林稚远远地应了一声,过去开门,只见门外站着一个很豪门打扮的奴仆。   “小底是李太尉家僮仆,家中阿郎大病初愈,自家庖厨吃厌了,不知可否请店主人前去府上食补一番?”   林稚有点愣。   李太尉二品紫衣高官,高门贵爵,只比原身那造反爹低了一级官职……竟然找他上门食补?他已经这么出名了吗?   “食补可是指药膳之类?我并不精于此道,还是别耽误了小郎君。”   那僮仆低头道:“并非是药膳,店主郎君平日做的吃食便可。”   那还行,在他的知识范畴。林稚点点头,觉得这个瓷器活儿能揽,“那我去准备一下食材。”   “府上已经备好食材,店主郎君前去即可。”   连食材都备好了……这钱赚得简直不要太容易!   和阿青阿蓝他们打过招呼,连锅铲都不用带,林稚轻手利脚地坐上马车,前往李府。   马蹄哒哒哒流淌而过,他坐在马车里撩开纱帘,好奇地向外看并不熟悉的道路。头一次上门给人做菜,感觉挺新鲜。   不知过了多久,前头车夫一扯缰绳,“府邸已到,郎君下车吧。”   “多谢。”林稚说完,踩着马凳下了车。   李太尉府的装修风格同样美观大方,但还是没法撼动孟府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许是珠玉在前,再看其他也觉得一般了。   垂花门前停了几辆马车,想来都是来探李家阿郎病的。   正这样想着,忽然看见一道熟悉的身影从马车上走下来,孟少卿也来了?   对方也换上了秋装,整个人看上去干净又清爽,就好像……甘蔗。   外表坚硬不好接近,内里却甜津津的……等等,莫不是厨子当久了,只能想出和吃食有关的比喻?   林稚止住奇怪的念头,上前打招呼:“孟郎君。”   李相家中独子娇养得很,偶感风寒痊愈也能被称为“大病初愈”,看着床榻上面色红润的大胖小子,孟琼舟忽然就觉得有些浪费时间。   然而看见面前的人,他又不这么觉得了。   “林小郎君怎么在这里?”   把食补的事情简单告诉对方,林稚道:“那我就先进去了?”   孟琼舟微微启唇,到底忍住,只说了句“好”。   跟随僮仆一同迈入大门,林稚边走边问:“我要不要先去看看小郎君?”   僮仆点头:“自然要让郎君见一见。”   谁知这一见就瞧见了熟人——那个买下辣条、让他“一夜暴富”的福娃!   两人都异口同声:“是你……”   福娃竟然是当朝太尉的独子!   虽然惊讶,然而仔细一想又很理所当然——能花五十两买下辣条方子,肯定不是一般人。   林稚看着病床上的福娃,心道:“许久不见,福娃的脸好像越发圆润了。”   李太尉今日不在,只有李夫人陪坐,见如此,对方也很惊讶:“小郎君与我儿相识?”   林稚笑道:“当初在夜市上做摊儿,幸得小郎君相助才能开得食店。”   福娃摆了摆小肉手,“只是举手之劳,店主郎君若要报答,一会儿可要多给我做几道好吃的。”   “不知小郎君想吃些什么?”   福娃想了想,“想吃辣的。”   不愧是一掷千金买辣条的小吃货,口味还真是从一而终。   又听他说了些要求,在李夫人一声声的“劳烦郎君为我儿好好食补一番”中,重任在肩的林稚奔赴庖厨。   果然有钱人家就是不一样,光是一个庖厨的占地面积就能赶上他的卧室了。   考虑到对方毕竟是“大病初愈”,还是不好吃得太辣,林稚便只做了口水鸭、胡辣汤,外搭一张葱油饼,有荤有素,有汤有菜。   就着辣酱蘸碟,福娃一个人就吃了大半只鸭子,外加两碗胡辣汤、四角葱油饼,终于吃了个爽。   李夫人在旁边感动得泪水涟涟:“多亏店主郎君,我儿的食量终于恢复正常了。”   林稚:“……”   他还能说什么?看着手中那锭小银锞子,林稚道:“令郎……未来可期。”   不得不说,这种到别人家做饭的工作确实不错,三倍工资,还不用自带食材。要不是还有个酒楼在等着他,林稚还真没准专门做起这门职业。   李府庖厨柴火烧得足,外加被镬气吹得久了,乍一出门,林稚冷不防打了个寒战。   好冷,还是快些回家吧。   刚往前走两步,那辆熟悉的马车再次闯入眼帘——孟琼舟还没走。   不会是在等他吧?   林稚笑笑,觉得自己有点自恋了——但是,但是又觉得可能就是在等他。   这样想着,他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林小郎君。”孟琼舟果然掀开车帘,喊住他:“一起走吧。”   能搭便车自然是好,林稚笑得挺开心,“好,多谢孟郎君。”   他稳稳当当上了马车,刚一登临,便觉得车子里袭来一阵暖意。   搭上暖意融融的便车,林稚觉得捡了个便宜,又弯着眼睛说了句“多谢”。   “不用。”孟琼舟看了看他,忽然道,“抬头。”   林稚下意识抬头,一只手伸过来,拭去了他睫毛上的一滴水珠。   他有点没反应过来,“这个是、是水蒸气,遇冷凝结……”   林稚边说边想,这马车里真热——不然他怎么觉得脸有点红?   作者有话要说: 第53章 盂兰盆节   到了七月, 各种节日扎堆聚在一起,过完七月七,很快就到七月半。   比起后世肃穆神秘的“鬼节”, 这时候的中元节——又叫盂兰盆节, 其实很热闹,跟佛道两教有些沾亲带故。   “祭祀死者之名为生者之乐”, 不仅要供奉瓜果梨桃,还要庆祝丰收。   几人在后院举行祭祀仪式, 把各种冥器、金犀假带、五彩衣服挂在盂兰盆上,拜一拜, 然后烧掉。   阿蓝洒扫余灰,阿青把铺在桌子上的竹叶撤下来, 林稚点缀各种一会儿要吃的祭祀糕点——沈小七不在, 和母亲去郊外扫墓了。   祭祀的糕点就是之前做给柳小娘子的翠玉豆糕。   豆糕调低甜度,多放些熟糯米粉, 原先的细腻就变成了酥松口感,放三天都不会散了形状, 正适合用来当祭祀供品。   除了翠玉豆糕,还有花油饼、鸡冠花,各种时令吃食摆在一起,很热闹。   林稚觉得这种气氛就很好,后来的鬼节到底肃穆了些, 晚上都不让出门——这时候不仅能出, 还要办灯会放河灯呢。   因着大家都在家中祭祀,就连京朝官也得了三天的假期, 外出吃饭的人并不多。   三人吃过朝食的果子点心, 很难得百无聊赖地凑在一起闲聊。   “小郎君打算什么时候开二楼的酒肆?”阿蓝问。   林稚想了想, “再过几天吧。”   这也就是把整座酒楼铺子买了下来,才如此闲适地慢工出细活,要是租店,看在租金的面子上也得早些开了这酒肆。   “除了小郎君亲酿的雪花和琼液,咱们是不是也得从正店进一批黄酒?”   林稚点头,“当然。”   他酿的那几坛小酒够谁喝的?还是要靠黄酒来扛把子。那几坛雪花和琼液,就用来招待有钱的土豪客人……   说到土豪客人,林稚自开了酒楼也遇见不少,大部分都很和蔼,也有一小部分刁钻的,遇到好脾气的阿蓝也都没了脾气。   可见他当初没让阿青去跑堂多么明智。   几人聊完了酒楼发展规划,话题平易近人起来,从“四毛最近长大不少”、“葡萄快能摘了”,聊到“昨日鸡崽下了不少蛋”……   直到有人拍门:“林小郎君?”   三人都抬起头来。   阿蓝和阿青尚且有些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林稚却是立马认出了来人——当初把酒楼卖给他的齐郎君。   齐郎君站在门外,微笑颔首:“不告而来,叨扰林小郎君了。”   见这人与林稚相识,阿青和阿蓝放下心来,冲齐郎君略一点头,纷纷去后厨忙自己的活计。   “小郎君把忻……把酒楼修葺得真好。”齐郎君在原地环顾一周,夸赞道:“生机勃勃,大气得很!”   “是忻乐楼本来条件就好。”林稚笑着说。   两人又说了几句客套话,看对方心情似乎很不错,林稚试探开口:“令尊的病,可好些了?”   齐郎君微笑点头:“多谢林小郎君挂念,家父的病已大好。”   林稚发自内心道:“那真是太好了。”   “只是家父病好之后,整日念叨着要喝自己酿的酒,不喝都不行。”齐郎君有些不好意思地笑道,“那日地契卖得仓促,没来及告诉林小郎君,院中那棵桃树底下……还埋着几壶家父酿下的酒。”   没想到齐郎君今日是为此事而来,林稚讶然,在桃树底下酿酒?齐郎君他爹还是个挺浪漫的人。   “那桃树我没动过,齐郎君若要取酒的话,自便即可。”   齐郎君道:“真是……太打扰小郎君了。”   林稚摇摇头,“齐郎君拳拳孝心,值得人敬重。”   齐郎君边走边夸,走到哪里夸到哪里,说墙壁颜色选得好、灯笼挂得好、鸡棚搭得好,连四毛都得到了一句“很通人性”的夸赞。   夸到最后,林稚都有点不安了——此情此景,多像夸前任的现任啊。   两人一路行至后院,来到那棵传说的桃树前。   “就是这棵桃树!”   看着那棵只窜出几片嫩芽的半人高小树,林稚心道,“齐郎君他爹浪漫归浪漫,就是选的这棵桃树也太小了点……还是个未成年。”   齐郎君取来铁锹,在未成年小树底下挖了几锹土,很快就铲出几小坛酒。   林稚好奇问道:“敢问令尊酿的是何种酒类?”   “去岁冬日,家父在梅园采了梅花,酿的是梅花酒。”齐郎君笑答。   在桃花树地下酿梅花酒,林稚笑道:“梅花是‘梅兰竹菊’四君子之首,令尊既然如此喜爱,一定也是淡薄宁静的君子。”   齐郎君开怀地笑了笑。   临走前,他把为数不多的一小坛梅花酒塞给林稚,“今日冒昧叨扰,还请林小郎君一定要收下。”   得了这么一坛意义非常的梅花酒,林稚也挺高兴。   如果他穿到的不是大宋临安城,而是个什么修仙的地界儿,这小坛梅花酒多半是那种高人所赠,能增长修为、提高灵力的奇遇物品,喝一口就能结上十颗八颗金丹。   阿青从后厨出来,见林稚捧着酒坛正笑得开心,问:“小郎君要把这梅花酒卖了吗?”   “不卖。”林稚摇摇头,“留着我们自己喝!”   至于什么时候喝……到时候再说。   送走齐郎君,又陆陆续续来了几个食客,除了点些平日里常点的小食,又对林稚做的翠玉豆糕很感兴趣。   因为打算自做自吃,林稚并没做太多,只卖了几个出去,换回来好一顿善意的念叨。   “小郎君这糕点做得忒少!根本不够吃。”   “是呀。”莺歌燕语的女郎声音,“这般精致的小点心,小郎君怎么不多做些?”   林稚笑着解释:“原本是没打算出售的。”   此话一出,贵女们才算满意了——买到非卖品比买到普通商品更快乐。   下午的时候闲来无事,林稚揉了一小团面,准备再做些别的点心,好点缀一下食单。   油酥团子揉好,分好面剂,一个个包起来,再拌进椒盐和麻酱的馅料,上炉烤一烤,就是咸鲜酥脆的牛舌饼。   店里点心不少,但大部分都是甜口的,很需要这种咸口小点中和一下。   “又酥又香。”阿青咬下一口,慢慢评价,“不知这道小食叫什么名字?”   林稚回答:“牛舌饼。”   “形状金黄方扁,确实很像牛舌。”阿蓝笑出来,“前有凉皮凉面,后有牛舌饼,小郎君想出的这些名字,都很恰如其分。”   林稚被夸得有些心虚,“先不说凉皮凉面,这牛舌饼……其实是我在一个名叫‘稻香’的村子里吃到的。”   “名叫稻香的村子?”阿蓝摇头,“没听过。”   “不光是牛舌饼,那村子里还有很多其他可口的小食。”   “都有什么?”阿青也很好奇,凑过来问道。   “苹果酥、枣花酥、黑麻椒盐……”说着说着,林稚自己先笑出来,这是跑到异朝异世给人家打广告来了?   “这么多好吃糕点。”阿蓝煞有介事,“那村子真是个好地方。”   今日屠户休市,各家各户都要吃素,晚上三人吃完菠菜冷淘,收拾收拾便出去看灯。   街头巷尾俱是一片人声鼎沸,士人百姓携妻带子,纷纷前往西湖放河灯。虽是热闹,却不喧哗得过分,让林稚想起从前在电影中看过的亡灵节。   大街上,一道稚嫩的童声传来:“今年我的花灯是亲手做的,阿翁一定会喜欢。”   那似是稚童母亲的妇人答道:“只要是你放的灯,阿翁都会喜欢的。”   林稚收回目光,和阿青阿蓝一起往前走。   和上元夜不同,中元夜的荷花灯是水上之灯,西湖波光粼粼的水面上,到处都是燃着烛心的花灯,远远看去,好似一团团火红的莲花在燃烧。   阿蓝感叹:“真漂亮。”   阿青抿抿唇,没说话,但率先在水面上放了一盏荷花灯。阿蓝见状也跟着一起放起来。   “小郎君也放一盏吧?”   “好。”被他们感染,林稚也从看灯的老丈那里讨了一盏,用火折子点燃,手托着轻轻放进水里。   湖水冰凉,小荷花灯甫一入水,悠悠地漂走了。   林稚正盯着自己的花灯出神,忽然有一盏不属于他的花灯颤巍巍漂到面前。   见那盏花灯的一瓣花瓣被水打湿了,他忍不住把它从水中托起,把湿了的地方重新折好,正准备重新放回水里,却见那灯盏上写着一行小字。   他凑近一看——“平安顺遂”。   这力透纸背的字体……很熟悉啊。孟少卿也来放花灯了?   林稚抬起头来,四下巡视一番,没找到那道熟悉的身影,想来该是放完花灯就离开了。   他把孟琼舟的花灯又放回了水中。   目送它慢慢漂远,林稚心想,就把我今天的愿望份额送给你吧。 第54章 红烧河豚   中元一过, 吃糕点的热潮暂时平息下来,但依旧没断流,仍有一小拨食客细水长流地爱着这些小甜点。   为着这股涓涓细流, 林稚便也没撤下去, 在食单上另辟一张木牌出来,专门安放这些精致的小点心——毕竟以后开了茶坊, 这些糕点也是少不了的。   许是清爽的秋天到了,林稚这些天胃口好了不少, 食量也比以前大了些,但也有不好的, 那就是挑食随之而来了。   又挑食又想吃,真是愁人。   恰好这天小鱼贩照例送了黑鱼、蛤蜊等鱼鲜过来, 想到近日吃腻了的辣炒蛤蜊, 林稚告诉他:“劳烦小兄弟最近若遇着什么新鲜的鱼鲜,一并送过来。”   “好说好说, 小郎君不必客气。”小鱼贩问,“就是不知这‘新鲜’要多新鲜?”   林稚道:“越新鲜越好!”   过不两日, 对方果然送来了一批很新鲜的活物——几只河豚。   “小郎君,这个够新鲜吗?”   看着那几只鼓鼓囊囊的河豚鱼,林稚很惊喜:“新鲜!果真是意外之喜。”   河豚肉质细嫩紧实,丰腴甘美,很得本朝人民的喜爱, 还被冠以“西施乳”的美名。   那小鱼贩笑完, 不忘提醒林稚:“河豚味道虽好,就是带毒, 小郎君吃的时候千万要当心。”   其实早在以前, 很多古籍中便有河豚“性有毒”的记载, 哪怕是距离最近的前朝,也没对这东西掌握一个安全的吃法,直到本朝,吃河豚风气才大盛起来。   究其原因,大概是聪明的宋朝人民已经掌握了河豚无毒的吃法。尽管如此,还是有不少没找到个中诀窍的人,因为贪吃把自己吃进了医馆。   林稚对此倒不担心,上辈子母亲和外祖父开的饭馆,河豚可是一道桌上常客。   “小郎君放心,我有分寸。”   小鱼贩闻言笑了笑,也是,林小郎君聪明伶俐,哪里需要他操心?   等鱼贩走了,林稚开始料理这些河豚。   处理河豚时要剔去肝、籽、血,反复清洗,洗得“俟色如雪”了,才能烹饪。   刚把河豚血水洗净,阿青便凑过来:“小郎君之前可做过河豚?这东西要用荆芥水煮三四次,才算无毒。”   林稚点点头,又按照阿青说的做法煮了一遍,心道这去毒方法也算是古今合璧了。   炒锅热油,煸香葱结姜片,切好的河豚块放进去,再烹入黄酒、清酱汁和香高汤,不需放额外的调味香料,河豚自身极致的鲜美就是最好的调味品。   阿蓝闻着香味道:“之前吃过‘假河豚’,味道鲜美,但还是和真正的河豚肉无法相比。”   河豚味美却有毒,并非人人都会烹制,许多庶民百姓不敢吃、吃不起,于是在本朝美食家的研究之下,假河豚应运而生,倒也解了口腹之欲。   正拿着扫帚扫地的沈小七一脸好奇:“我们那日在相国寺吃的仿荤菜里,是不是就有一道假河豚?”   “对。”阿青道,“我点的。”   “那假河豚味道也不错,好像是用什么鱼肉做的……”回忆起那股鲜美的味道,沈小七对林稚做的“真河豚”越发期待了。   假的都那么好吃,真的还了得?   红烧河豚很快出了锅,赤油浓厚的一盘装在盘子里,明明没放什么额外的调料,汤汁却浓稠得很。   夹一块河豚肉慢慢咀嚼,只觉肉质肥嫩、滋味鲜甜,既有河鲜的鲜美,又有五花肉的丰腴。   沈小七又开始他的一字宝典了:“香!”   “果然还是真河豚更好吃。”阿蓝笑道。   林稚边咬着肉边点头,很能理解写下“更喜河豚烹腹腴”的大宋第一吃货苏东坡先生——果真是“据其味,消得一死”!   便是在他们正大快朵颐吃肉的时候,乒乒乓乓的声音响起,七皇子又来了。   林稚放下手中饭碗,抬头看一眼,嗯,有进步,这次来的侍卫少了一些。   不光是七皇子有进步,店内的其余食客也都进步神速,听到异响只偏头瞧了几眼,然后继续该吃吃该喝喝。   这才对嘛!   用帕子擦了擦嘴,林稚走到七皇子旁边,开场白不变:“殿下今日要吃些什么?”   闻了闻从后厨飘来的浓郁香气,七皇子道:“就店主郎君现在吃的吧。”   “……”林稚忍俊不禁,七皇子这天皇贵胄的人,怎么还和他抢食?   “今日吃的是河豚,不巧的是只送来了几只。殿下若喜欢的话,过些日子再来?那时又能送来了。”   到底还是个孩子,听到好吃的没有了,七皇子的眼角马上耷拉下来,但还是很客气地说:“好吧。”   “那我……两日后再来?”   林稚微笑点头:“到时一定恭候殿下。”   七皇子离开之后,店内正在吃饭的两个食客抬起头来,仔细一瞧,正是那天嚼八卦的两人。   看着七皇子离开的方向,其中一人道:“七皇子虽然爱吃爱玩,但小孩子心性,最是喜新厌旧,没到居然来了好几趟林氏酒楼,真是……”   坐在他对面的友人笑道:“还说别人喜新厌旧,论起喜新厌旧的程度,谁能比得过你?还不是照样来了许多次。”   “本来我也不想来的。”那人哈哈一笑,“但谁让林氏这里的吃食如此味美,几乎每日都有新菜,不来岂不是一种损失?”   因天气转凉,原先放在大堂里的冰鉴用不上了,且还有些冰块没化开,林稚便把这些冰鉴移到庖厨,当冰箱用。   这天他刚从冰鉴里取出一根白萝卜,正准备切块,那小鱼贩又送河豚来了。   数量依旧不多,但好歹比上次多了些,有十几只。   那小鱼贩挠着头道:“不好意思小郎君,我只网到这么些,都给小郎君送来了。”   这时候的河豚养殖技术还没普及,要想吃到新鲜河豚只能现捕现捞,很是麻烦。考虑到本朝人民对河豚的热爱,林稚表示理解。   “已经够吃了。这些天麻烦你了。”   感念对方每日捕捞辛苦,林稚多给了不少小费,小鱼贩喜眉笑眼地拿钱走了,临走前还说“有好吃的还给小郎君送来”。   送来的河豚依旧红烧,再留几只用来做汤,一汤一菜,七皇子吃着很是舒心。   在一众城府颇深的皇室子女当中,唯爱吃吃喝喝的七皇子画风十分与众不同,林稚也对这孩子挺有好感,“不知殿下平日在宫中是如何吃河豚的?”   七皇子仰起喝汤喝得红扑扑的脸,“宫里用河豚做菜,一般是用葵蒿、荻笋、落菜三样搭配来吃。”   林稚了然地点点头,莫名觉得这吃法很熟悉——好像有点像刺身?   河豚片成薄片,拌着山葵酱和芥末酱油,裹一裹直接开吃,味道很鲜甜,但想着本朝野生河豚的毒性……还是算了。喝汤吃肉,就挺好!   七皇子吃完了肉、喝完了汤,开始点评起来:“汤鲜肉美,好喝,这河豚果然是至鲜至味之物……小郎君做得也好。”   林稚还没来得及道谢,就见七皇子小手一挥,身后一个着装繁复的人走上来,却并不是侍卫,而是一个宫人。   “店主郎君,我想把贵店中的几道菜记录到《玉食撰》当中,你不介意吧?”   《玉食撰》是宫廷饮食谱录,所记内容为皇家日常饮食,只记香味,不记做法,是真真正正的美食撰录。   林稚有点受宠若惊,“多谢殿下抬爱,只是……不知官家是否知晓此事?”   万一儿子愿意老子不愿意,那麻烦就可大了。   “店主郎君放心,爹爹他知道的。”   林稚终于放下心来,“那便好——多谢殿下。”   七皇子摇摇头,让那宫人上前看过每一道菜,“有劳赵宫令了。”   赵宫令低下头福了一礼,面上不显,内心却惊讶无比:“从前殿下也走南闯北吃过不少小食,上次动用《玉食撰》的还是那道羊肉签……如今过了许多年,看来,是又吃到满意的吃食了。”   听说《玉食撰》更新,闲来无事,太监宫女们都抢着看。孟琼舟上朝从廊下路过的时候,恰巧遇到这人山人海的场面。   他皱皱眉:“这是在做什么?”   一伶俐的宫女站出来道:“孟少卿有所不知,赵宫令昨日更新了《玉食撰》,说是七皇子在外吃到了可口小食,特意记录一番。”   孟琼舟素来对这些事不感兴趣,只淡淡“嗯”了一声,这就要往前走。   那宫女试探道,“孟少卿要不要看一看?”   孟琼舟拒绝得毫不拖泥带水:“不用了。”   在他旁边的大理寺卿魏之远见状笑道:“离上朝时间还早着,便是看看也无妨。”   说完,自己倒是接过宫女手中那烫金黄纸的美食录,认真看了起来。   “芸豆蹄花,甚香甚美;红煨豚肉,清煮白汤……”   听到前四个字,本来已经打算走人的孟琼舟忽然停住脚步。   “廷尉看完,请允我过目。”   魏之远:“……”   刚才不是还不想看吗?到底是年轻人啊,哪怕是像琼舟这样冷淡的人,心也变得和天上的云彩似的。   片刻,魏之远把烫金黄纸递给孟琼舟,“我看完了,怎么说呢——看起来是不错,就是不知是否名副其实,真的有说得那般好吃?”   看着那几道熟悉的菜名,孟琼舟的眉头舒展开来,回答了魏之远的问题。   “好吃的。”   作者有话要说: 第55章 酒肆开张   一晃四五个月过去, 草长莺飞时节酿下的酒,现在已经可以启坛了。   把庖厨阴凉角落里的那几坛子小酒拿来,因这些日子没事就用布巾擦着, 酒坛上也没沾染什么灰尘。   吹一吹那并不存在的尘土, 权当个仪式感,林稚把酒坛盖子打开——一股浓郁的酒香飘了出来。   这样隆重的时刻, 自然少不了见证人,沈小七陶醉地嗅了一口:“好香的酒!”   阿蓝笑问:“小七怎知小郎君酿的酒好, 莫不是之前喝过?”   “我当然……没喝过。”   “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沈小七神陶醉道, “闻一闻就知道,阿郎酿的肯定是好酒。”   阿青凑近坛口看了一眼, “能直接喝吗?”   开酒肆的四个人里, 居然三个人都没怎么喝过酒……林稚摇头,“现在不行, 还需把里面的酒糟滤出来。”   经过五个月的时间,已发酵的黍子变成了酒液, 未发酵的酒糟则悬浮在酒中,尚有些浑浊。   要说文人墨客浪漫,哪怕是颜色浑浊发绿的酒糟沫子也有个好听的名字——“绿蚁新醅酒”的绿蚁。   把这些“绿蚁”过滤之后,酒体才能清澈,故而此过程也叫开清。   “现在可以喝了。”林稚舀出一小杯清澈如水的酒液, “谁来?”   阿青摇了摇头, 沈小七倒很跃跃欲试,但最后酒杯还是落在了老大哥阿蓝的手里。   “我尝尝。”   阿蓝抿了一口, 随即笑开:“气味醇香, 口感轻柔, 还有淡淡清苦,是好酒。”   林稚毫不意外,他这酿酒技术可是得了高人真传的!   那煮酒师傅的话还响在耳边,“四月初酿造,九月初完工,是为‘新酒’。”   林稚都想好了,到时整合出一册酒单放到二楼酒肆,一定要把这雪花新酒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喝完琼液酒,他又启了那坛雪花酒,如法炮制舀了一杯给阿蓝喝。   “小郎君真是仗着我酒量好。”阿蓝笑了笑,又仰头喝了那杯雪花酒。   毕竟是以羊肉入酒,确实很让人好奇味道。林稚很期待地问:“怎么样?”   阿蓝咂咂滋味,“很香,没琼液酒那么清苦,有股子淡淡的甜。”   林稚舔舔嘴唇,被他说得有些心动,他也已经很久没喝过酒了。想着反正度数不高,作为在场唯二的成年人,给自己也倒了半盏。   入口先是辣,接着是甜,很香醇。   然而“好喝”两个字还没说出口,就听沈小七一声惊呼:“阿郎你的脸怎么这么红!”   林稚眨眨眼,脸红?   “很红吗?”   阿青诚实点头,“嗯,很红。”   接过沈小七拿来的小铜镜,林稚低头一看——这个好像煮熟的虾子的人是谁?   他不过刚浅抿一口而已,这样真的好吗?好吗?   “可能是喝酒喝的。”林稚恨恨地把镜子放到一旁。   阿蓝的笑容越发灿烂了:“没想到小郎君喝酒这么容易上脸,以后还是少喝些吧。”   林稚愁云惨淡地点了点头。   还好除了脸红以外没什么太大不适,且那抹恼人的红晕很快便消散了,或多或少给了他一丝安慰。   林稚用冷水洗了把脸,等到脸颊的温度没那么热了,就去西市上买酒杯,沈小七和阿青留在酒楼洒扫尘土,阿蓝则去正店批发黄酒,为酒肆的开张做准备。   本朝人不仅爱酒,且爱得很文秀,敬酒都不喜好用大杯,用小巧玲珑的金杯、银杯、玉杯、琥珀杯、玛瑙杯,有时候也用沉香杯。   沉香杯是用小块沉香雕成的酒杯,不管装什么酒来喝都有股沉香味儿。然而真正爱酒的饮客反而不喜欢这种杯子,觉得香料会污染酒体。   林稚当然不会买这种酒杯,沉香价贵,还不是人人喜欢——费那心力财力做什么?一律买成琥珀杯,省时省钱还好看。   见他一次性买了这么多酒杯,那器皿铺店主又撺掇他买别的:“郎君看看,这是新上的解语杯,仿照‘碧筒饮’制成,乃文人士大夫发明,刚烧出来就拿到店中卖了。”   顺着他手指方向,林稚看见一溜儿荷花形状的酒杯。   以荷叶作托盘、花苞作酒盏,宋朝文人墨客当真风雅。   林稚点点头:“这个也要了。”   哪怕没有食客用,摆在多宝阁里看着也很赏心悦目。   这样一大堆酒杯拎回去不好拿,器皿铺店主特意安排自家马车送林稚这个大客户回去。林稚刚下马车,便瞧见阿蓝也乘着马车从对面方向回来了。   两人一人怀中抱满酒杯,一人足下放满酒坛,不约而同站在马车前冲对方相视一笑。   下了车,林稚先开口:“阿蓝店主这是要开酒肆?恭喜啊。”   阿蓝配合地和他玩角色扮演,“林小郎君不也是如此?同喜啊。”   出来给他们两人帮忙的阿青和沈小七:“……”   几人把酒坛酒杯搬到二楼,一阵气喘吁吁过后,阿蓝给他们介绍:“这坛酒名叫流香,那坛酒名叫银光;这坛叫蓬莱春,那坛叫秦淮客;小七脚边那两坛叫齐云清露和蓝桥风月……”   听他像报菜名一样报出十几道酒名,沈小七已然目瞪口呆:“这些名字都太好听了吧,不过它们有什么不一样吗?”   阿蓝道:“名字不一样。”   沈小七:“……”   “开玩笑的。”阿蓝笑着解释,“自然每种酒的味道都有所不同,比如那流香酒酒味偏甜,蓬莱春微甜微酸,蓝桥风月不辣不甜,却有烈火般的灼热刺激。”   “原来还有这么多门道。”沈小七念念叨叨,“等我及冠那天,一定要大喝特喝一顿!”   阿蓝笑眯眯道:“其实你现在也可以喝。”   沈小七婉拒,“不了吧,现在喝总觉得心虚。”   说了半天,没听见林稚的声音,沈小七转过头来,“阿郎——你在干什么?”   正拿着一支毛笔往白墙上题字的林稚道:“我在写字。”   于是几个人凑到他旁边,阿蓝盯着墙壁,絮絮出声,“打开瓶后,滑辣光馨,教君霎时饮,霎时醉,霎时醒……小郎君怎么把这童谣写上来了?”   写完最后一个“醒”字,林稚把毛笔搁置一旁,“多应景啊。”   早在装修酒楼之前他就想好了,要留出一大块空白墙壁用来给喝嗨了的人写诗玩——想想当初在赵二娘客舍那般光景,这些诗人大家到哪里都能诗兴大发,万一在他这里喝嗨了却没处写诗,那得多憋得慌?   憋得住也就算了,要是憋不住在他那装修昂贵的廊柱壁画上写……那就不好了。   林稚拍了拍手,“我先给他们起个头。”   沈小七也拍了拍手:“阿郎这头起得真好,连我这种不识字的人也能看出来,那句‘打开瓶后’,一看就知道是卖酒的!”   阿青却不太赞同:“那若是卖饮子的呢?”   沈小七冷酷道:“饮子不在讨论范围内!”   新酒肆开张,其实和往日没什么太大区别,无非是往二楼走的食客多了些——虽然平常就挺多的。   酒肆的售卖方式除了寻常的按斤购买,还能“五十文喝全场”。只需花五十文,二楼的新酒小酒随便喝,当然,店主人亲酿的雪花酒和琼液酒除外。   这种售卖方式有点像后世的自助,看着亏钱,其实稳赚不赔,毕竟哪里有人能喝下一肚子烈酒?还要吃饭呢。   挑了个秋高气爽的日子,二楼的小酒肆开了张。   “等小郎君的酒肆许久了,今日终于开了张!”   “是啊,我从螺蛳索粉时开始就开始等了,一直等到现在——那时候可是夏天!”   “夏天算什么?我可是从春天就开始等了。”   林稚看那食客一眼,可以啊,居然是他还在春风楼时的老粉。   对这种“五十文喝全场”的卖酒方式,食客们也觉得很新奇,进去之前都觉得能喝回本,然后一个个的没喝到三十文就躺着出来了。   每次看到躺着出来的人,林稚都觉得有必要挂一个“请在他人陪同下入场”的温馨提示牌,就像开饭馆的赠送健胃消食片一样。   也有特别能喝、让林稚没赚到钱的,但毕竟数量太少,属于凤毛麟角,偶尔遇见这样一位,林稚还挺兴奋——菜鸡都会羡慕老手。   开酒肆的好处很多,热闹、方便,进完一批酒便不用再管,至于喝多了有人闹事的问题……提前打点好都头,让他们没事就来酒楼门口转悠几圈就是。   也有不好的,那就是要加班了。   前朝的坊市夜禁制度在本朝破除,人们在外通宵达旦、寻欢作乐的第一选择便是酒肆。   但林稚依然另辟蹊径,只把酒肆开到每日亥时——他还要睡懒觉的。   这天晚上,他去二楼给客人装一壶雪花酒,刚把酒壶交付出去,便听到有人喊他。   几个王公贵族模样的人喊道:“店主小郎君,来喝一杯吧?”   想到自己那破酒量,林稚道:“我酒量不好,还是不打扰各位郎君的雅兴了。”   “怎么会是打扰?”其中一公子哥儿举着酒杯笑道,“小郎君喝多少,我看着都高兴。”   “就是,来喝一杯啊。”   这话若是郎君对女郎说,那一定是僭越无疑,但若发生在两个男子中间,就有些擦边了。   林稚站在原地没有动。   他正犹豫是该凑合着喝一杯还是把外面的都头叫来,忽然有一只手接过了那人的酒杯。   孟琼舟的身影挡住了他,“我来替他喝。”   作者有话要说:   ①“打开瓶后”出自《行香子》 第56章 香橙蟹粉   林稚偏头看他, 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对方的手指先在他手背上轻轻点了两下。   心头的燥郁忽然就平息下来。   那几个公子哥儿平日里纨绔惯了,对政事毫不关心, 再加孟琼舟今日一身常服, 根本认不出来对方是正四品京朝官,只当是和他们一样闲得无聊、想找乐子的人。   其中一人挑眉道:“这位郎君要替店主小郎君喝酒?行啊。不过替人代饮已算作弊, 我们这边也得想出个利于我们的法子吧?”   孟琼舟淡声道:“你说。”   那边商量了一会儿,派出一名发言代表:“这位郎君若是能喝过我们四个人, 便算你——便算店主小郎君赢,如何?”   当然不如何!这可是一打四啊。   林稚道:“不行!”   他扯扯孟琼舟的袖子, “你别喝了,我输了就输了, 没什么的。”   “怎么没什么?”那公子哥儿插口道, “若是小郎君输了,今日的酒钱我们可就不付了啊。”   林稚皱皱眉, “几位郎君刚才并未提到这个规则。”   那几个纨绔还要胡搅蛮缠,孟琼舟不客气地打断他们的话。   “开始吧。”   林稚有点担忧:“别喝了, 不就是二百文钱吗?一个朝食就赚出来了。孟郎君……”   孟琼舟含笑看了他一眼,“朝食就能赚出来?小郎君果真日进斗金。”   林稚:“……”现在是说这个的时候吗!   他还要阻止,孟琼舟已经自斟自酌,先喝了一杯酒。   见他率先拉响战争的号角,对面纷纷摩拳擦掌, 伸手往酒壶摸去。就在这时, 那最先挑事的纨绔又说话了:“卫三,你先去。”   须臾, 一个个头不高、衣着打扮很锦绣的小公子站了出来。   他看了林稚和孟琼舟二人一眼, 二话不说, 拿起酒盏一饮而尽。   然后就倒了。   在他身后的公子哥儿们:“……”   “怎么回事?卫三的酒量虽不好,但也没不好到这个程度啊?”   这时其中一人恨恨道:“他提前喝了!”   众人马上回头查看,只见卫三的桌案上面,赫然码放了五六盏空酒杯。   “知道自己酒量不好还喝那么多,还提前喝!”一人没好气道,“让他坐马车先走吧。”   于是醉醺醺的卫三被抬走了。   接着又上来第二个人,只喝了不到四杯,也不行了。   “不行不行,我喝不下了……我认输!”   林稚踮起脚看孟琼舟脸色,“怎么样?不行就不要喝了,真的没什么。”   孟琼舟很轻柔地笑了笑,“五杯而已,不算什么。”   他凑近林稚小声道:“官家宴请群臣,每次都要连饮二十多杯。”   连折两员大将,纨绔团士气大减,剩下的两个人面面相觑,不约而同都有些后悔:今天出门是不是没看黄历啊?   没办法,吹出去的牛就好似泼出去的水,只好硬着头皮上来。   第三人和孟琼舟对饮,喝到第三杯的时候突然挠了挠脖子,“怎么这般痒?”   林稚道:“你是不是没洗澡。”   “……”那人憋了憋,“我洗了!”   他硬撑着又喝下一杯,然后就再也喝不下去了——太痒了!   林稚看他被挠得鲜红的皮肤,恍然大悟,“你是不是患有羊肉癣?”   羊肉癣就是对羊肉过敏,那人边挠边道,“是啊,你怎么知道?”   “因为你的羊肉癣发作了。”   “胡说!”那人一口反驳,“我今天根本没有吃羊肉。”   “你是没吃过羊肉,可我这雪花新酒却是用羊肉酿的。”   林稚拿起酒单给他指了指上面的一行字,“看,‘以羊肉入酒’,就是这酒的招牌。”   “……”净顾着找事,那人根本没仔细看这酒单上都写了什么,再顾不得许多,捂着脖子去医馆了。   原先声势浩大的纨绔团,至此就只剩下了一个人。   最后那人顶着压力喝了七八杯,也喝不下去了,“我认输,我认输还不行吗!”   孟琼舟放下酒杯,大人有大量道:“行。”   那人见喝酒此路不通,又想出一个法子:“我们换一个比——比投壶!”   他就不信,这人还能十项全能?   如果说林稚之前对孟琼舟的酒量尚且有些担心,对于投壶,却是一百二十个放心了。   难得一遇的文官神射,射箭都不在话下,更遑论小小的投壶。   他突然就有些可怜那纨绔——今晚回去之后还怎么见人?   听到对方主动提出自己擅长的项目,孟琼舟依然波澜不惊,“可以。”   周围的人都坐在座位上围观起来。   既然开了酒肆,这些用来增加饮酒趣味的小玩意儿自然必不可少,林稚取来一个中间有口、两边有耳的大铜壶,远远放在地上。   趁着刚喝完酒,身上有劲儿,那纨绔毛遂自荐要先来。   他左手握箭,右手分取一支往壶口处投,只见刷刷三下,三支全中!   “怎么样!”   确实是个不错的成绩,围观人群中传来一阵叫好声。   听到这些声音,那人越发得意,感觉面子找回不少,斜眼瞧着孟琼舟,“这位郎君,该你了。”   孟琼舟理都没理他,同样取下三支竹箭,却不是一支一支来投,而是三支同时朝壶口投出!   众人连忙伸脖瞪眼瞧去,只见三支竹箭各归其位,一支投进左边壶耳,一支投进右边壶耳,还有一支投进壶口。   竟然箭无虚发!   同样是三支全中,这可比刚才那一支一支投要精彩多了!   底下瞬间响起一阵排山倒海般的欢呼声,热烈程度是刚才的十倍不止。   动静太大,正在一楼忙活的沈小七都被吓了上来:“怎么了怎么了?”   林稚放下拍得有些发红的手,冲他笑道:“孟少卿投壶赢了。”   沈小七恍恍惚惚点了头,心想孟少卿投壶赢了,他家阿郎那么高兴做什么?   那纨绔也没料到事情会是这种发展,讪讪抬头看了孟琼舟一眼。   一番动静下来,见对方不仅言行举止丝毫不乱,连面色都没红上半分,他就知道是碰到钉子了,连忙想要遁走。   林稚拦下他:“既然是我朋友赢了,这位郎君给个奖励,不过分吧?”   “小、小郎君想要什么奖励?”   林稚转了转眼珠,“请我朋友吃个饭如何?四百文,双份酒钱而已,郎君不会付不起吧?”   “付、付得起。”那人灰溜溜地递给林稚一张银票,夹着尾巴跑走了。   待他走后,林稚扭头对孟琼舟道:“多谢孟郎君今日相助。”   “无妨。小事一桩。”   十几杯酒喝下去,孟琼舟不过只身上沾染了微微酒气,别说喝醉,连根头发丝都没凌乱半分。   林稚看了看他,心道:“好羡慕啊。”   羡慕归羡慕,人情还是要还的,“今日我请孟郎君吃饭吧。”   孟琼舟微笑点头,“好啊,吃什么?”   秋风起,蟹脚痒,这时节最适合吃螃蟹。   半上午的时候小鱼贩应景地送来几斤螃蟹,个头硕大,新鲜饱满,林稚做了炒蟹、蒸蟹,还有一道蟹酿橙。   炒蟹蒸蟹在前世都很常见,“蟹酿橙”却是风雅的宋朝人民独创。   取一只橙子,取出果肉,内里留少许橙汁,将剥好的蟹膏蟹肉放放进去,蒸熟,吃时再佐以醋、盐蘸食。   蟹肉糅合了橙子的清甜,吃起来有一股淡淡的橙香。   林稚把螃蟹端上来,两人面对面舀蟹粉吃。   “这蟹子是颍州产的,郎君觉得比起西湖的蟹如何?”林稚笑问。   “各有千秋。”孟琼舟评价,“颍州蟹膏肥,西湖蟹肉美——不过只要是小郎君做的,都很好。”   孟少卿这张嘴啊……   “孟郎君就会哄人。”林稚边掰螃蟹腿边道,“我若是做了洗手蟹,孟郎君肯定夸不出来。”   洗手蟹是本朝螃蟹的经典吃法,把螃蟹拆解斩块,再加上盐、酒、梅、橙、姜等佐料搅拌腌制,洗个手的功夫就能吃,快速且便捷,故而叫做“洗手蟹”。   这种做法和后世的生腌螃蟹或醉蟹很相似,味道也差不多,用一句比较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大海的味道”,爱的人视若珍宝,不爱的人却唯恐避之不及。   想来孟少卿该是在“不爱的人”那一行列。   果然,孟琼舟道:“蟹本身性寒,再加生食,难免生病,小郎君还是少吃为妙。”   林稚边剥螃蟹腿肉边道:“郎君放心,我本就不爱吃生蟹。”   孟琼舟点点头。阿稚总是不让他费心的。   比如今日,就算没有他出手帮忙,他一定也能妥善地解决此事,就像那日的意合香事件一样……   但是他忍不住。   正想着,林稚突然把剥好的蟹膏蟹肉往他面前一推,“郎君再尝尝这蒸蟹。”   孟琼舟轻笑,“好。”   舀一小勺蟹粉,略蘸些姜醋激出鲜味,丝丝蟹肉鲜美清甜、幼嫩柔滑,肥厚甘香的蟹膏更是细腻绵密,含在口中,满口都是香浓的蟹香。   “香浓得很。”   林稚冲他一笑,又开始剥起下一只螃蟹。   吃完蟹子,孟琼舟走出酒楼,亮出身上佩戴的鱼符和楼下都头打过招呼,等林氏酒楼的灯火熄了,这才启程回往孟府。   作者有话要说: 第57章 螃蟹大餐   一大清早, 李太尉家奴仆来取前两日订下的糖蟹。   “前朝河间距长安路途遥远,为了保鲜,便把蟹子制成糖蟹。”   那奴仆笑道, “临安城依山傍水, 河鲜丰富,原是不需如此, 但太尉偏爱这一口,所以才在小郎君这里订下了糖蟹。”   林稚微笑称是, 口味这种东西,有时候就是霸道得不讲道理。   比如他那位大学室友, 不仅爱吃紫苏桃子姜,还喜欢各种炸物儿, 炸蚱蜢、炸蚕蛹、炸知了猴……   再比如生在大宋临安, 却长了个二十一世纪胃的孟少卿。   李太尉爱吃的糖蟹,其实是唐宋两朝人民独有的烹蟹方法。   先将蟹养在水里, 等其吐净泥沙,放入糖浆中腌制一晚, 再将腌好的蟹放入加了蓼汤和盐的瓷瓮中,密封保存,等待十天后便可取出蒸吃了。   在甜味之外,糖蟹的味道还包括盐的咸味、蓼汤的辣味、以及自身的鲜味,滋味十分绵长。   林稚做不来这些, 这糖蟹还是阿青腌的。   李家奴仆接过瓷瓮, 又引经据典大力夸赞了一番:“据说前朝皇帝在食用糖蟹之前,都会把蟹壳仔细拭净, 贴上金缕龙凤花云, 而后再慢慢食用, 因此也被称为‘缕金龙凤蟹’。”   “小郎君店中这螃蟹,也很适合贴上金缕龙凤花云来吃!”   林稚谦虚着推辞几句,心中却道:“贴上金缕龙凤花云来吃,这不是自比前朝皇帝?小伙子你这个想法有点危险了啊……”   把这几句彩虹屁告诉其他三人,沈小七感叹:“果然是大户人家,连奴仆都这么有学问,不像我,见着好吃的只会说一句‘好吃’!”   阿蓝笑着看他一眼,“其实,只会说一句‘好吃’就够用了。”   林稚赞同:“没错。”   就在这时,阿青的声音从庖厨传来:“吃饭了。”   “好嘞!”   沈小七放下扫帚,几个箭步上前,掀开盖子,热气混着鲜香气一并传来,他不自觉地多吸了几口气,“不愧是黄油蟹!”   “黄油蟹”这个说法还是林稚告诉他们的。   今日小鱼贩送来的青蟹里有一只格外不同,不光摸起来手感鼓胀偏软,蟹身颜色也较黄。   见林稚举着那只螃蟹看得认真,小鱼贩道:“这蟹子不太鲜灵,好像快死了,我给小郎君换一只。”   “不用换。”林稚摆手,“这只正好!”   黄油蟹属青蟹的变异品种。   大部分的青蟹都会脱壳,但有极少数的蟹因肥过了头无法完成脱壳,膏脂聚集在体内,整只蟹便充满黄油,故而被称为黄油蟹。   美食纪录片上说这种蟹大多出现在春天,却没想到秋天也有,实乃意外之喜。   把“意外之喜”浸入冰水,使其油膏凝固,剥去蟹鳃蟹奄,倒入花雕酒调味,冷水下锅清蒸,这样做能最大程度保持黄油蟹本身的鲜味。   蒸熟的黄油蟹蟹壳柔软,肉质鲜甜肥美,掰开蟹壳,流沙质感的蟹膏色泽橙黄、香气四溢,令人垂涎欲滴。   对半切开,每人都分到四分之一蟹黄,沈小七盯着属于自己的那块直吞口水,“好香啊。”   蟹膏与蟹肉融为一体,咬下一口,清甜香浓的膏脂在口中滑淌,嫩滑的蟹肉交杂柔滑的油香,犹如充盈着蟹香的咸蛋黄在舌尖迸开,让人欲罢不能。   吃完一小块蟹膏,阿蓝忍不住评价:“都说沧州蟹口感弹润、颍州蟹鲜甜肥美,可若是遇到这黄油蟹,也只能甘拜下风。”   林稚点点头,前世这黄油蟹可谓是蟹中王者、有市无价,“一匙黄油值千金”呢。   因着只有一只,几人都吃得很珍惜,搭配着鸡汤索饼,恋恋不舍地吃完了这顿朝食。   黄油蟹吃完,蟹子的售卖正式打响。   秋天本来就是吃蟹的季节,外加临安城依山临水的地势、发达的水产养殖业,小鱼贩这几天的进货除了螃蟹就没别的,偶尔看见几条小鱼勾都算新鲜。   林稚感觉自己被螃蟹包围了。   小鱼贩也觉得最近上的螃蟹太多,问林稚要不要鱼虾之类,他可以去苏州运来。   林稚想了想,“这些天先送蟹子,过几天再进鱼虾吧。”   小贩答应着。   螃蟹是大菜,只上食单上的时令菜品有些浪费,林稚便特意单独开辟一方食单册子,专门记录各种螃蟹菜。   每一道螃蟹菜都有专属卖点,搭配秘制蘸酱的清蒸蟹、祛寒温胃的香煎蟹、下饭一绝的姜蒜炒蟹、风味独特的豉汁蟹,还有孟少卿吃了都说好的蟹酿橙……   当然,“孟少卿吃了都说好”这句形容词是林稚私下说的,蟹酿橙的食单官方标语是“酸甜可口”。   除此之外,每道螃蟹菜还有专属诗句作衬,什么“筐实黄金重,螫肥白玉香”、“壳薄胭脂染,膏腴琥珀凝”、“霜柑糖蟹新醅美”,保管看一眼就让风雅的文人墨客心生欢喜。   一连画了十几张食单,郭画匠感叹:“还是头一次画这么多蟹!”   林稚笑了笑,随手拿起一张“辣炒花蟹”的成图。   木牌之上,一块块连壳带肉的蟹块金黄丰腴,间或有青绿的蒜苗和葱段夹杂其间,颜色搭配相当,光是看着就能闻到香味儿似的。   “在我的家乡有三位很著名的画家,画技神乎其神,分别以画虾、画马、画虎而闻名。依我看,还缺个画蟹的郭郎君。”   郭画匠哈哈一笑,“小郎君也太会说话了!”   拿着这些颜色鲜艳的木牌略一组装,螃蟹菜单便有了,因其画技精巧美观,很多食客直接当成了具有审美价值的工笔画册。   “好精致的蟹册!”   结伴而来的食客交头接耳,“瞧这豉汁蟹画的,这酱汁、这葱花,啧啧,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   那食客友人却给出不同意见:“我倒是觉得那清蒸蟹画得更好,不着多余一墨,简简单单,是蟹的本真。要是能把那秘制酱汁也画上就更好了……”   秘制酱汁其实就是自己熬制的酱油。   烧开水,加入街市买来的酱油打底,再放入新鲜鱼头、胡萝卜、西芹、香菇、八角、月桂等调味,这样的酱油多了几分鲜味,一滴就能唤醒螃蟹的鲜甜。   除了这些花里胡哨的食单,和以往相比,卖蟹的方式也有送不同——食客们可以自行挑选心仪的蟹子,现挑现做,大的价贵,小的便宜,任君选择。   至于那些个头太小、实在卖不出去的螃蟹,就扔砂锅里做海鲜粥,倒也算各得其所。   吃蟹不能没有酒,螃蟹菜的热卖,连带着二楼的酒肆都热闹许多。   林稚正低头拿酒壶给客人温酒,忽然有人用手指轻轻敲了敲桌子,“蟹壳拼好了,劳烦小郎君随我前去一看。”   “拼蟹壳”是趁蟹菜上新新出的活动,规则简单,把剥干净蟹肉的蟹壳重新拼凑成螃蟹的形状,可免费再赠一只蟹。   就像“五十文喝遍全场”一样,听着容易,做起来却很难,要把啃得稀碎得蟹壳重新拼凑起来,还要拼得栩栩如生,相当具有挑战性。   是以这项活动举办以来,跃跃欲试的食客倒是不少,但还没人真正成功过。   却没想到让这位“高先生”打破记录了。   高先生是酒楼最近的常客,一位年逾花甲的老丈,穿着和谈吐都很不俗,林稚猜测对方应该是个退休文官,又听友人总喊他“高六”,便称呼对方为高先生。   林稚放下酒壶,“高先生巧手,一点不输年轻人——还从未有人拼成过呢。”   高梦华笑道:“年轻人没耐心,吃蟹总喜欢连壳带肉一并吞下,哪还能拼得出来?用长柄勺把肉和黄慢慢剔出,蟹壳不会被破坏,才能完全还原整蟹模样。”   长柄勺,听着像“蟹八件”里的东西,这高先生吃起蟹来还真是讲究。   “那我可要好好欣赏欣赏。”林稚道。   过去一看,一方小小的食案上赫然立着一只橙红的螃蟹,两螯朝前,八足挺立,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其实里面的蟹肉蟹黄已经被吃了个干净。   都能当模型了。   林稚笑道:“果真惟妙惟肖,要不是事先知道,我都要以为高先生拿活蟹来唬我了。”   高梦华哈哈一笑,“小郎君过誉了。”   “那高先生看看,想要带什么蟹回去?生蟹熟蟹都可以。”   高梦华却摆手,“不过是为了给小郎君看看,让小郎君开颜罢了,就不必带回什么蟹子了。”   “这怎么行?”林稚坚持,“既然是规则,就应该遵守才是。”   “好吧。”高梦华笑了笑,“那我便把这拼成的蟹带回去,给我家中的小孙儿一玩,如何?”   林稚道:“好,我给高先生——高先生还是自己装吧。”   要他包装,只怕下一秒就散架了,那多可惜。   “行。”高梦华笑道,“那劳烦小郎君给我拿个食盒来。”   自从高梦华拼成之后,又过三天,一个年轻女郎也拼成了,高高兴兴地取了一只糖蟹回去,把周围人都羡慕坏了。   如此又过七八天,如火如荼的拼蟹活动暂时平息下来,又迎来一个大节——中秋。 第58章 冰皮月饼   为着中秋节的大生意, 正日子前好几天,林稚就开始着手做起月饼。   这时候过中秋吃芙蓉饼、荷叶饼、梅花饼、滴酥鲍螺,也吃类似月饼的一种饼点, 叫“酥饼”。   四两油酥、一两蜂蜜、十六两白面揉成面剂, 印模烤熟,没有馅儿, 味道相当甜软。   但还不是月饼。   林稚穿来十多年,对大宋朝各种节日都能习以为常, 只除了中秋——没有月饼的中秋,那还能叫中秋吗?   从前在慈幼局不方便, 现在有了自己的酒楼,当然要好好做一做。   把从街市上买来的糯米粉、糖粉和牛奶拌在一起, 上锅蒸熟, 擀皮儿,裹上芋泥和豆沙馅, 印上莲花形状的模子,也不用烤, 晾凉就能吃了。   沈小七却等不及晾凉,掰开一块趁热吃了,“香甜可口,好吃!就是有点粘牙。”   阿蓝道:“还没凉,当然粘牙了。”   阿蓝虽然没吃过这一千多年前的冰皮月饼, 但却明白冷藏的重要性——这大概就是厨师的第六感。   沈小七恋恋不舍地放下那块还温热着的冰皮月饼, 许是想到了端午节咸口的肉粽,又问林稚, “阿郎, 这糕饼有没有肉馅儿的?”   林稚惊奇地看着他, 你怎么知道还有云腿月饼、鲜肉月饼?   “当然有,不过不是糯米皮子,是……酥饼那样的皮子。”   “那肯定也很好吃!”沈小七憧憬起来,“酥得掉渣的皮子再加上咸鲜的肉馅,嘿嘿!”   顺着他的话一想,林稚也有点馋了,“那就再做个肉馅的?”   沈小七自是没有说不好的理由:“行!”   阿蓝扑哧一声笑出来,“小郎君真是禁不住撺掇。”   林稚也笑了笑,他这哪里是禁不住撺掇?明明是虚心纳谏才对。   正犹豫该做鲜肉馅儿还是云腿馅儿,忽然一拍脑袋——地窖里不是正好挂着几条火腿?   看他把那条买来没多久的火腿搬出来,阿蓝无奈地摇摇头,“小郎君啊……”   林稚冲他心虚一笑,“咱们明年再吃两年腿——不,三年腿。”   “小郎君想吃什么就吃什么。”阿蓝接过他手中的火腿,捏了捏,“这火肉腌得不错,现在吃也行,小郎君打算剁成馅子?”   林稚点点头,“先切一小块蒸熟,尝尝咸淡。”   阿蓝依言用刀片下一层,上锅蒸了。过不两刻,两人取下整好的火腿肉片一尝,还行,不很咸也不很淡。   “这种做馅儿就很好。”   火腿切丁,放蜂蜜、砂糖、熟糯米粉、猪油拌匀,包进油酥皮子里,比冰皮月饼少一步印模,多了一步炉烤。   在这股油滋滋的香味包围下,几人愣是忍住一口没尝,等到第二天月饼回完油才拿来掰开吃。   酥、软、香,皮酥肉香,甜中带着点咸味儿,偶尔还能咬到肉馅里的砂糖碎,口感很奇妙。   再说那冰皮月饼经过一晚上的冷却,外皮变得软糯清甜,还不粘牙,里面的豆沙和芋泥淡香可口,并不很甜,空口吃三四个不成问题。   吃着月饼,林稚觉得今年终于能过一个舒服的中秋了。   他是舒服了,其他三个大宋土著的舒服也很重要——吃完月饼,林稚帮着阿青一起做滴酥鲍螺。   滴酥鲍螺和后世的月饼地位相当,无论富贵之家还是小门小户,每逢中秋都要摆上一盘,用来自吃或待客。   发酵的牛奶小火慢煮,分离出奶油状的奶渣,拌上蜂蜜,挤成“底下圆,上头尖,螺纹一圈又一圈”形状的小点心——有点像给蛋糕裱花。   看着盘中一个个精致的小点心,阿青问:“小郎君是第一次做这鲍螺吗?”   “是,也不是吧。”林稚笑着把蜂蜜木勺收起来,“从前在慈幼局的时候看厨娘做过。”   几人知道他是从慈幼局出来的,是以并不惊讶。阿青抿抿唇,“小郎君做得很好看。”   知道他是在安慰自己,林稚却来了坏心思,故意逗他,“那和阿蓝做的比起来如何?”   “我真坏。”林稚在心里谴责自己,“好像那种故意问‘你喜欢爸爸还是妈妈’的坏亲戚!”   阿青把唇抿得更紧了,“……小郎君做得好看。”   林稚很高兴地笑了一会儿,“好啦,我知道你在哄我——还是阿蓝做得更好看。”   说曹操曹操到,阿蓝撩开门帘进来,“我做什么好看?”   林稚笑道:“滴酥鲍螺!”说完,留下摸不着头脑的阿蓝和一脸抿着笑的阿青,自去装月饼礼盒了。   因有早前的蛋黄肉粽,以及更早前的豆沙寒燕,食客们都知道林氏这里不走寻常路,到了中秋也都来看林稚又在卖什么新鲜玩意儿。   “这模样白白的糕饼叫什么?哦,冰皮月饼……还有两种馅料?那给我各来两盒。”   “火肉糕饼麻烦来一盒,多谢小郎君。”   “我要一份滴酥鲍螺……小郎君这螺儿做得真好看!”   林稚笑着接话:“没有我家阿蓝做得好看。”   “是吗?”那人笑笑,“那以后再来买阿蓝郎君的!”   月饼礼盒一上,瞬间得到之前买粽子、买寒燕的回头客的追捧。   沈小七一边收钱一边递礼盒,偶尔有食客问一些诸如“冰皮是用什么粉做的”、“火肉月饼是甜口咸口”的问题,林稚就帮着他回答。   秋天是丰收的季节,石榴、梨、枣等水果都下来了,甜得很。林稚一边吃剥好的甜石榴,一边听铜钱掉进陶罐里的声音——人生啊,真幸福!   孟琼舟那边却并不是很幸福。   母亲的好友程氏近日回了临安,适逢中秋佳节,程孟两家人便凑在一起,在月台宴饮。   “我家有一婢子,能把这鲍螺做出各种造型,什么花朵、水果、麒麟、凤凰……甚至还能写诗呢。”程氏笑道。   “是吗?手真是巧。”秦夫人捏起一枚雪白的滴酥鲍螺,“只是麒麟形状……吃起来好像有些扎嘴啊。”   程氏用手帕掩唇,笑得乐不可支,“三娘,一年不见,你还是这么风趣。”   秦夫人慢慢吃下那枚滴酥鲍螺,“你不也是?还是那么能说会道。”   听着二位夫人谈天说地,孟家兄弟和程家兄弟坐在桌旁,默默吃糕。   孟淮安和程令宜倒还好,说起小话来毫不冷场,孟琼舟和程砚清却是各喝各酒,谁也不搭理谁。   夫人们之间的聊天仍在继续,秦夫人问:“朝云怎么没来?”   “朝云那孩子忙啊。”程氏叹了口气,“从前倒是还好,能有个歇着的功夫。最近不知怎么了,竟是连休息的时间都没有了。”   “要我说,一个女郎家家的,每天忙那些酒楼生意做什么?不如早些回家嫁个人,也好落得个安稳。”   秦夫人却不大赞同:“能赚钱有什么不好?与其过那些一眼就能望到头的日子,倒不如有自己的事情做。”   程氏又叹了口气,“你这样说,似乎也对。”   两位夫人又聊了几句,从邻家八卦聊到胭脂水粉,接着话题很自然地落到小辈身上。   不知谁先起的头,等孟琼舟回过神来时,只觉自己好像回到了七夕当晚。   “听说阿舟有了心仪之人?真是新奇啊。”程氏问。   孟琼舟还没开口,秦夫人先替他回答了这个问题:“据说是有的。”   程氏笑得很玩味:“据说?”   “有。”孟琼舟道,“不是据说。”   “哦……”程氏笑道,“那阿舟打算什么时候娶亲啊?”   孟琼舟只道:“若有好消息,一定告知夫人。”   程氏满意地点点头,“说到娶亲,我家砚清也快了。”   “这是喜事啊。”   对这位好友二儿子的性子,秦夫人一向了解,好奇地问:“不知是哪家女郎?”   程砚清很坦然道:“回夫人,是陇西柳氏。”   陇西柳氏是没落了的大族,据说那柳小娘现在似乎在曲院街……秦夫人脸色微微一僵,但见程氏神情不变,又想到程砚清的一贯性格,嗯,倒也是个良配。   她微笑道:“如此,先提前给二郎贺喜了。”   程砚清站起身来,笑着还了一个礼。   两位夫人赏了一会儿月亮、吟了几句诗,觉得天色差不多了,程家母子这才离开了孟府。   他们走后没多久,孟琼舟也站起身来:“我去买些糕饼。”   “夜深露重,让陈平和你一起去吧。”   孟琼舟已经出了门:“不用了,多谢母亲。”   去往林氏酒楼熟悉的路上,却见到了一个意外的人——廷尉魏之远。   只见对方手里拎着两个礼盒,似乎刚从什么酒楼食店里出来。   “魏廷尉中秋安康。”   魏之远笑道:“琼舟也是。没想到在这里看见你,怎么这么晚出来了?”   “买些糕饼。”   买糕饼……魏之远问:“可是去林氏酒楼?”   孟琼舟颔首:“是。”   “真是巧,我这个糕饼礼盒就是在林氏买的。自从《玉食撰》中惊鸿一瞥,就一直想去见识见识。”   说完,魏之远用清闲的另一只手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你快去吧。林氏那里好像只剩一个糕饼礼盒了,本来我是想买三个,但那店主小郎君非说最后一个要留给其他客人。”   “你去碰碰机会,说不定预定的那人没来,就卖给你了呢?”   最后一个不卖……   孟琼舟道:“多谢廷尉告知。我去看看。”   他一进门,就看见那人正托着脑袋打呵欠。   “林小郎君。”   “孟郎君。”听到他的声音,林稚马上支起身子,“孟郎君可是来买中秋礼盒?”   “正是。”   林稚呼出一口气,有点得意道:“我就猜到你会来,所以特意留了一盒。怎么样,是不是很聪明?”   孟琼舟笑得温柔,“聪明。”   林稚把那最后一个冰皮月饼礼盒递给他,眨了眨眼睛,“里面有小惊喜。”   孟琼舟问:“是什么?”   林稚道,“惊喜说出来,那还叫惊喜吗?需得孟郎君亲自打开来看才行。”   “好。”   “那孟郎君快去拆礼盒吧。”林稚打了个哈欠,“我也要睡觉了,晚安!”   说完才反应过来,这时候还没有“晚安”这句话,但看孟琼舟没什么疑惑的表情,应该是听懂了吧?   孟琼舟道:“小郎君早点歇息。”   林稚点了点头——果然听懂了!   孟琼舟拿着月饼礼盒出了门,走了不到一丈的距离,停住脚步,把礼盒拆开了。   除了八枚模样精致的糕饼,最底下还压着一封信,打开一看,是一行清丽俊逸的小字。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作者有话要说: 第59章 孜然羊排   后院的葡萄熟了, 一串一串深紫色的果珠挂下来,摘下来一看,居然有满满一筐。   阿蓝往堆满葡萄珠的小竹篮里瞅一眼, 笑着道:“真好, 结了这么多。”   “是西市那菜贩卖的秧苗好。”林稚道,“明年还得从那里多买些。”   不过多买也买不了太多, 因为没太多地方种,酒楼后院到底是小了些。要是有一间大宅子就好了, 林稚想。   摘下来的葡萄用生粉水洗净,剥开一颗挤进嘴里, 酸酸甜甜,清爽多汁。   虽然比不得外面出售的马乳葡萄、水晶葡萄, 但毕竟是自家栽种的, 哪怕是纯酸口味,也能品出几分甜蜜。   几人直吃到胃口发酸, 筐子里依然剩下许多。   看着那筐还剩不少的紫果子,林稚问:“你们吃不吃葡萄鸡翅?”   沈小七声音颤抖:“葡萄……鸡翅?”   知道他在想什么, 林稚笑道:“放心,不是当初厨娘做的那种。”   沈小七放下心来:“那就行!”想到那几道黑暗料理,他仍然心有余悸。   阿蓝好奇问道:“什么厨娘,哪种料理?”   “就是当初食店招聘的时候。”沈小七给他讲起来,“你和阿青不是第一个来的。第一个来的是个扯面师傅……算了, 不提也罢。”   “第二个来的便是那位厨娘。阿郎让她做几道拿手菜, 你猜她做的是什么?”   阿蓝想了想,“她用水果做菜了?”   “没错!”沈小七一拍大腿, “那几道菜我到现在还记得, 洋莓炒五花、苹果鸡片、紫菜香蕉糖水。”   阿蓝笑了出来, “听起来……不太好吃。”   沈小七道:“何止是不太好吃!”   看他那副如数家珍的模样,林稚恻然,瞧瞧给孩子留下了多大的心理阴影……   “其实有些水果入菜是好吃的。”他又剥了一颗葡萄,“比如梅汁排骨、樱桃鸭、蜜桃虾,还有葡萄鸡翅,都是水果菜的正面例子。”   樱桃鸭是母亲饭店中的一道热门菜,用新鲜的樱桃和鸭子一同焖煮,成品色泽红艳,味道酸中带甜,美得很。   阿青道:“既然小郎君说了,那就很值得一试。”   “好吧。”沈小七决定暂时放下心中偏见,“我去拿鸡翅!”   虽不知宋家的新妇是不是依旧挑食,刘三每次的鸡翅却是照送不误,且都很新鲜。   鸡翅两面划刀,用葡萄果泥和葱姜蒜稍作腌制,放油锅煎至两面金黄,再把剩下的葡萄汁子倒进去,慢慢炖着,等到葡萄汤汁收干就可以吃了。   做好的鸡翅就是蜜汁鸡翅的味道,外焦里嫩,鲜嫩多汁,加了葡萄后还能尝到葡萄的清甜,好吃又解腻。   沈小七嗦着鸡骨头,连声喊了好几句“真香”。   阿蓝也道:“葡萄这样做确实好吃。”   “葡萄加糖熬一熬,还能制成果酱。前些日子不是还剩了些滴酥鲍螺?正好可以抹在上面吃。”林稚道。   葡萄果酱配滴酥鲍螺,他这也算中西合璧了。   说起葡萄的做法,阿青也出主意:“还能放太阳底下晒成葡萄干。”   阿蓝笑眯眯补充一句:“做成葡萄糖水似乎也可以。”   沈小七从盘子里拿起一块鸡翅,津津有味地听他们讨论葡萄的百种吃法。   “葡萄还可以酿酒。酿好的葡萄酒和橙子、苹果、丁香、八角、肉桂一起煮,热着喝,味道很妙。”   回忆着热红酒的味道,林稚道:“用这些香橙果子煮酒,可以去除酒的涩味儿,煮出来的酒清香可口,带着浓郁的果香。”   “用肉桂和果子煮酒?”阿青问,“可是什么节日吃食的做法?”   林稚点头,“确实是个外邦节日,咱们这里不常过的。那是个白胡子老头……”   “……”   絮絮吃完这顿半上午的饭,临近午时,酒楼里的食客渐渐多起来。   林稚将温酒壶放入热水,等到酒壶变热,再倒入酒坛里的酒。如此细细热了两遍,才把温好的酒端去给高梦华。   “这是新进的蔷薇露,高先生尝一尝。”   “醇馥幽郁,回味悠长,有淡淡的蔷薇香,果真好酒!”高梦华抿了几口,“不过我还是更喜欢小郎君亲酿的雪花酒,真材实料。”   林稚心道:“确实真材实料,都把人喝得羊肉癣发作了。”   高梦华喝过酒,忽然伸手取了一碟糖霜玉蜂儿,“小郎君猜猜,我左手里的莲子数是单是双?”   这是要和他玩“猜枚”了。猜枚是一种酒令,其法是把瓜子、莲子等握在手心,让人猜单双、数目或颜色,猜中者为胜,不中者罚饮。   林稚笑道:“高先生好雅兴。只是我喝酒恐会失态,扰了先生的雅兴就不好了。”   高梦华微微一笑,“无妨,我不过是给自己找个乐子。小郎君以茶代饮便可。”   想到从前外祖父也喜欢和自己玩这种猜大小的游戏,林稚心中微微一酸,“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他想了想,“双。”   须臾,高梦华张开手掌,里面果真躺着两枚白胖胖的莲子。   “好!”   高梦华抚掌而笑,倒了一盏酒喝了下去。   又猜了两局,答案分别是“单”和“双”,竟都让林稚猜对了。   “小郎君好运气!”   林稚笑了笑,顾及着对方年事已高,三杯薄酒找个乐子就够了,便不再继续往下猜了。   高梦华放下酒杯,“我有个朋友,也如小郎君这般神机妙算,在猜枚上甚少输人——投壶也投得很好。”   脑海中浮现出孟少卿颀长清隽的身形,林稚心想巧了,他也有这么一个朋友!   中午刘三送来了羊肉,想着有好些日子没吃了,林稚便拿这些羊肉开刀。   今上爱吃羊肉,宫里羊肉做法颇多,单说烤制法就有烟熏、火烤、炭煨、石烹四种,若再按照不同食材的搭配细分下去,又有二十多种不同法子。   在众多烤羊法子当中,今上又独爱“坑羊”——就是用炭煨出来的烤羊。   炭煨之前,先在地上挖一个坑洞,坑洞上支一口铁锅,把腌制好的全羊置于锅内,再用泥土密封锅口,利用木炭的余温煨烧一夜而成。要让林稚说,有点像叫花鸡的孪生兄妹叫花羊。   这样做出来的羊肉细嫩可口、香浓不腻,是《玉食撰》中赫赫有名的一道大菜。   想到自己做的猪蹄能和这样的菜同框出现,林稚就有点心虚。心虚完了又忍不住小自恋——谁让七皇子喜欢呢?他值得!   用如此大锅烧羊做不来,小锅却是做得。   去除血水的羊肉切成小块,和白萝卜、豆腐皮、豇豆角一同放砂锅小火焖煮,不加一滴水,只加酱油蚝汁等酱料。   等到肉汁淋漓、脂香四溢的时候,放一把索饼炖一会儿,羊肉焖锅出锅。   炖好的羊肉萝卜豆角软嫩多汁,用筷子夹起一块软乎乎的白萝卜,轻轻用力便能从中断开,更不用说香而不腻的羊肉、吸饱酱汁的索饼……   阿青咬下一口羊肉,口感软糯、汁水横流的肉块在唇齿间跳跃,细细咀嚼相连的皮与肉,又觉得嚼劲十足,好吃!   沈小七吃得都顾不上说话了,阿青和阿蓝倒还尚留有余裕,还不忘催林稚上些羊肉新菜。   想到食单上那几道羊杂、羊头元鱼、羊蹄笋……是该上些羊肉新菜一起凑个热闹。秋冬嘛,也很适合吃些羊肉。   “小郎君有没有吃过甘蔗炖羊肉?算是我们那里的一道特色菜。”阿蓝道。   一天之内听了好几道水果菜,沈小七觉得自己已经波澜不惊了。   “甘蔗炖羊……确实没吃过。”林稚摇摇头,“想来应该和椰子炖鸡差不多?椰肉和甘蔗入菜,都能让汤更鲜肉更美。”   话音刚落,林稚忽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在扯自己裤脚,低头一看,猝不及防和嗷嗷待哺的四毛对上实现。   “……”林稚站起身来,“把你忘了。”   他拿起四毛的碗,从焖锅里舀出几块羊肉,又仔细把小狗能吃的蔬菜挑出来,浇上一勺汤汁,和里面的米饭搅拌均匀,“吃吧。”   嗷呜一声,四毛大口大口吃起自己的晚饭。   沈小七看着大快朵颐的四毛,“四毛好像长大了点。”   “都捡回来好几个月了,长大了也很正常。”阿青说。   林稚顺着他们的话一寻思,也觉得四毛长大不少——而且似乎并不是大街小巷常见的华夏田园犬品种,倒像是……阿拉斯加。   是宋朝也有阿拉斯加,还是四毛本身天赋异禀,凭一己之力长成了阿拉斯加的样子?   林稚百思不得其解。   给四毛盛饭时手上不小心沾了油汤汁子,林稚去庖厨拿皂角洗干净,回来的时候,一抹鹅黄色衣角猝不及防闯进眼帘——竟是那位小依姑娘又来了。   ……是不是发现他不是断袖,找他秋后算账来了?   林稚躲在墙角,小心翼翼地向外看了一眼。   只见小依对面坐着一位青衫男子,两人说说笑笑,相谈甚欢。   那男子一边笑一边给她敲胡桃吃,片刻,还伸手抹去了她嘴角上不慎残留的核桃渣。   林稚莫名觉得这个动作有点眼熟。   想起当初两人互赠的那句“早日觅得如意郎君”的祝福,他笑了笑,到底是让这小丫头先找到了。   ……等等,他为什么要说“先”?   他拿着食单走过去,笑问:“二位客人要吃些什么?”   “店主郎君。”小依笑着和他打招呼,“便还是鱼片粥吧,要两碗。”   对面的青衫男子也微笑点头。   待林稚拿着食单走下去,那青衫男子问小依,“听你刚才说‘还’,是和那店主郎君认识?”   “对。”小依的眼睛亮晶晶的,“那日太庙祭祀……”   听完这个不长的故事,青衫男子的眼睛也亮晶晶的,“店主小郎君果真心地善良。”   林稚端着两碗鱼片粥、一碟椒盐胡豆和一盘凉拌胡瓜出来时,就看到两道灼热的目光不约而同地望向自己。   怎么,这是要和他拜把子?   “酒肆开张,每桌赠送胡豆胡瓜,二位客人慢用。”   小依笑了笑,“多谢店主郎君美意。”   结账的时候,趁那位青衫公子不在,她小声对林稚道:“郎君仍然独身一人吗?”   林稚:“……是。”   不应该啊。小依皱皱眉头,那日看见的那位黑衣郎君,看林小郎君的眼神都快透出蜜来了,总归不可能是她看错。   她笃定道:“小郎君一定能觅得如意郎君。”   林稚:“……多谢小娘子。”怎么还惦记这件事呢!   自从上次推荐了南风知我意林氏酒楼的菜肴,陶进近日又收到了不少粉丝来信,却不是推荐其他食店酒楼,而是和他一起讨论林氏哪道菜最好吃。   比如这封,“昨日去林氏酒楼吃了藤椒风味的水煮鱼,甚美。不知饕先生最爱哪道口味?”   陶进提笔蘸墨,写下“酸菜”两个字。   下一封是提问信,“饕先生端午节有无吃过林氏的鲜肉粽子?竟比从前吃过的任何蜜淋粽子还要好吃,奇也怪哉!”   想来端午那时候,他还不知道有林氏酒楼的存在,是以错过了那风味独特的咸粽,真是令人感到遗憾。   陶进颇为惋惜地写下“不曾”两字,想了想,又补充一句,“明年若有机会,一定前往一试。”   这封回完,他伸手取出下一封信。   下一封不是提问信,也不是推荐信,如果一定要分类的话,大概是一封分享信。   “林氏果甘美,菜色素至肉,遇余皆喜之,然要言所喜,犹为不言,意嗟乎愁人哉!”   陶进皱眉瞅着那几行字。   “林氏酒楼的饭菜实在是太好吃了,从素菜到肉菜,每一道我都很喜欢。但要让我说出最喜欢哪道,还真是说不出来,唉,真让人发愁!”   陶进提笔看了半晌,也不知该回他些什么,好半天写下一个大字,“阅”。   不得不说,被这几个粉丝朋友念叨一通,回忆了一番那日吃到的各式新奇菜色,陶进又起了想去林氏酒楼看一看的念头。   多日未去,说不定这次能吃到什么新菜。   他跃跃欲试地坐上前往林氏酒楼的马车。   后厨里,林稚正在鼓捣羊肉新菜。   羊排剁成小段,焯水,放油锅里煎一煎,听着油滋滋的声音响在耳边,撒上孜然、椒盐等调味料,等到拿筷子一戳能轻松戳进肉里,这孜然羊排便算好了。   一根根齐整的小羊排码放在盘中,微微焦红的肉皮表面绽开透白的肉花,这是肥瘦相间的“肥”,零碎的椒盐孜然点缀其间,更显得诱人无比。   林稚每次做完什么吃食,鲜少有忍不住想吃的时候,今儿算破了例,捏起一根小羊排啃起来。   外皮香脆,内里的肉质松软香嫩,再配上香气独特的椒盐和孜然……喷喷香!   一根啃完,林稚把剩下的骨头丢进渣斗,抬头就看见那熟悉的白胡子老头。   他半点都没有刚吃完东西被发现的尴尬,“饕先生早啊。”   陶进颔首:“店主郎君晨安。”说着找了一处位置坐下。   林稚点把刚煎好的羊排端上去,“这羊排是刚煎好的,饕先生来得正是时候,且尝一尝。”   又道:“吃肉不可无酒,流香、银光、雪醅……都是新进的酒,饕先生要喝哪一种?”   “店主郎君开了酒肆?” 陶进惊讶抬头,听了听二楼投壶传来的欢声笑语,捋胡笑道:“能把食店开好已经不易,店主郎君居然还能兼顾酒肆……很好,很好!”   林稚笑笑不说话,这刚开了三分之二,还有茶坊在等着他呢!   “那就来壶雪醅吧。劳烦小郎君了。”   又点了几道没吃过的新菜,待林稚拿着食单走后,陶进开始享用起面前的孜然羊排。   煎好的羊排色泽焦黄油亮,就连每根骨头上都透出微黄的油泽,拿起一根轻轻一咬,外酥里嫩的肉块落入口中,微辣的味道中带着鲜香,不腻不膻,香嫩可口。   盘中除了十来根酥嫩的羊排,还额外搭配放满孜然和椒盐的小碟子,陶进忍不住蘸着孜然又吃下一根。   三四根吃下肚之后,林稚端着刚温好的酒,以及一盆羊肉汤走了过来。   就像吃烤鸭送鸭架汤一样,烤羊排也有羊肉汤相赠。   看着那盆色白浓郁的羊汤,陶进心里美滋滋的,“原汤化原食,店主郎君果真善解人意。”   林稚笑道:“做吃食生意,应当如此。”   色白微黄的汤汁里,一片片大小均匀的白萝卜片上下浮沉,几段切得碎碎的芫荽在汤面漂浮,没什么膻气味,全是羊肉的醇香和胡椒的呛香。   一小碗热汤下去,陶进的身子骨都暖和起来,又喝了几口,依依不舍地放下汤碗——一会儿还要吃别的呢。   片刻,他点的菜都端了上来,红烧猪蹄、蟹酿橙、辣炒花蛤……都是近日的新菜。一道道菜端上桌,很快就把食案摆满了。   上完最后一道菜,沈小七朗声道:“您慢用!”说完却没走,而是凑到陶进身后看了起来。   听阿蓝和阿青说,这个老头不一般,会给他们的酒楼写评语……那可得好好看看。   然而看了一会儿沈小七就不看了——除了“林氏酒楼”之外,他基本上不认识几个字,只得遗憾退场。   转天一早,林稚便从隔壁陈三娘那里看到了饕先生的推荐词,打开一看,挺好,终于不是“味成腴”句式,而是一句小诗,“陇地有熊腊,临安有羊扒。”   陇西的熊掌出名,但临安城的羊排也不遑多让。   虽然没直接说明是在哪里吃的羊排,但陶进近日除了林氏酒楼根本没探什么别的店铺,这层薄薄的马赛克作用约等于无。   此信一出,食客们乌泱泱都来吃羊排了。   这天来了个熟客,林稚记得对方很喜欢吟诗作对,谁知许是吃羊排吃美了,又许是小酒喝大了,竟拿着毛笔就要往他刷了清漆的墙壁上提诗!   “您是要作诗?”林稚连忙拦住他,“请往楼上走。”   被他一截,那人大发的诗兴稍稍冷却,“哦,这是一楼啊?我说这墙壁上为何如此干净……原来不是二楼的酒肆啊。”   那人说完,拿着毛笔,念念有词地往二楼去了。   林稚觉得,自己专门留了一面墙壁给食客写诗的做法很正确。   晨间他去二楼看了一眼,那面被他写了“霎时醉霎时醒”的墙壁,已经提满了龙飞凤舞的诗句。   有夸菜好吃、酒好喝的,有失恋了来借酒消愁的,有没中举来感叹怀才不遇的,还有爱上同性难以自拔的……可谓是业务丰富,包罗万象。   不过就像酒吧必备氛围灯一样,这种“诗墙”放在酒肆里倒也很适宜,让想喝酒的人看一眼就觉得,嗯,是这个劲儿。   和“孜然羊排”一同出现在酒楼的,还有新买的灯烛。   这些日子客流量太大,特别是晚上,原先的灯烛很快消耗尽了。   新买的灯烛品质不错,衬着门外贴着金红纱的栀子灯,眨眼间便是一片金光灿灿。   孟琼舟便是在刚点好新灯烛的时候来的。   看见那抹颀长的身影,林稚打趣:“孟郎君来得真是时候。”   “为何?”   “灯啊。”林稚指了指烛火葳蕤的灯盏,“这是今日刚买回来的灯盏,据说亮得很,能把食物照得很好看——人也一样。”   孟琼舟默了默,片刻道:“那我确实来得很是时候。”   “灯光能把小郎君照得也很好看。”   “……”这回没话说的人换成了林稚。   孟琼舟却不给他反应的机会,微微一笑,“听说小郎君这里上了道新菜,今日便吃这新菜吧。”   林稚决定把刚才奇奇怪怪的对话抛在脑后,答应着,“好。”   温了酒,上了孜然羊排和羊肉汤,还有一小碗青菜馎饦,林稚道:“孟郎君慢用。”   “有劳小郎君。”   林稚忍不住回头看了他一眼。   孟琼舟仔细地用小刀把羊排肉轻轻剔到碗中,烛光下,那人俊美的容颜被映照得如同暖玉,少了几分冷冽,多了几分温柔。   林稚觉得,新灯烛果然买得挺值。   作者有话要说:   ①猜枚的规则参考百度百科   ②“临安有羊扒”改自“秦烹惟羊羹,陇馔有熊腊” 第60章 椒盐虾蛄   林稚提着食盒前往孟府。   昨日傍晚秦夫人托人来, 说害了秋燥,想吃些清润可口的小食,便做了这冰糖银耳百合羹。   把朵大且没有杂质的银耳洗净泡发, 切掉根部, 然后撕成小碎块,放砂锅里小火慢炖, 再放剪成两半的红枣、百合、枸杞、冰糖,边熬边搅, 粘稠的胶质很快冒出来。   熬好的银耳羹呈现淡淡的金黄色泽,“色”这关算是过了。   林稚舀出一小勺尝了尝——嗯, 浓甜润滑,软糯香甜, 关键吃起来是粘稠的胶质感, 不是脆的,味道这关也算过了。   估摸着“色香味”每样都能打到九十分以上, 林稚这才提着熬好的银耳羹去了孟府。秦夫人给了那么多小费,合该做得精细些。   适逢初秋, 孟府与记忆中的样子相比没什么变化,若说有,便是树上的绿叶都变黄了,微风一吹,纷纷扬扬地落下来。   林稚轻轻拂去肩膀上的一片落叶, 冲门口的守卫奴仆微笑一点头, 跟着他一同迈入记忆中的院落。   屋内,秦夫人正半靠着斑丝软枕看书, 听见动静, 笑着道:“有劳林小郎君亲送一趟, 快请坐。”   因一会儿打算和秦夫人念叨一下秋燥的解决之法,林稚道了声“夫人万安”,坐下来。   “听说夫人最近秋燥,可是症候厉害?”   “说厉害,倒也不至于,就是有些津气干燥,吃不下东西。”秦夫人笑了笑,“到底是人老了,身子骨比不得从前,以前秋天就没这么多事。”   秦夫人和林稚上辈子的亲妈年岁相仿,但论起身体健康程度,却比不过自己能吃能喝的亲妈。   “秋季天亢旱燥,确实容易让人生了温燥。”林稚道,“夫人平日可多用些蜂蜜雪梨之类的小食,每日的朝暮食再多吃豆浆、羊肉汤、糖醋菘菜,还有添了枣、核桃仁、甜杏仁的米粥,应该能有所缓解。”   听他如此细致认真地念叨一番,秦夫人心中一阵熨帖,“小郎君有心了。”吩咐身边的婢子素云记录下来。   林稚道:“不过是一家之言,夫人随意听听便是,最好还是请大夫来看看。”   “不用请大夫来。”秦夫人笑道:“往年秋天,大多是官家送来什么便吃什么,今年就依小郎君所说,添些雪梨雪耳、核仁杏仁之类。”   林稚点头,又说起食盒中银耳羹的做法,“这冰糖雪耳羹里放了红枣、百合和枸杞,喝来清甜可口,很是滋阴润燥。夫人一会儿尝尝合不合口味。”   “好,过会儿当然要好好尝一尝。”秦夫人满面含笑。   与秦夫人聊了一会儿秋季日常饮食,林稚忍不住换了个话题:“孟少卿的恶食之症可有好转?”   看对方来店中吃饭的次数之勤,也不像是当初那般不爱吃饭的模样,想来应该是改善不少。   果然,秦夫人开口:“阿舟和从前相比,已经好了许多——对亏了小郎君。”   林稚微微一笑,“能吃是福,孟少卿以后一定会越来越有福气。”   “说到福气。”秦夫人抿了一小口茶水,“我倒是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小郎君。”   “夫人但说无妨。”   秦夫人放下手中茶盏,“阿舟最近……是否与哪家女郎走得很近?”   林稚想了想,孟淮安说他哥最近天天加班,不加班的时候就来酒楼用餐,要说和哪个小娘子走得近……还真没见过。   小郎君倒是有一个。   他道:“并未听孟少卿提起过。”   秦夫人沉吟片刻,良久,了然地点点头。   又与秦夫人闲话了几句家常,看了看窗外天色,林稚起身告辞。   秦夫人却看着那远远离去的纤瘦背影,微微出了神。   回去的路上,林稚边走边琢磨,孟少卿被催婚的可能性有多大——答案是相当大。   想想也是,这时候像孟琼舟这般年纪的青年男子,生出的孩子多半都会打酱油了,秦夫人着急也在情理之中。   然而不知为什么,一想到以后对方身侧会有佳人相伴,他心中就有些发堵。   甩掉这些奇怪的念头,他轻轻呼出一口气,自去处理卖鱼的小贩送来的鱼虾了。   一收拾才发现,今日送来的除了往常的虾蟹蛤蜊,竟还有一小篓虾蛄。   这时候的皮皮虾可不多见啊……林稚觉得自己捡到了宝贝,原先稍压抑的心情欢快起来。   把“宝贝”清洗干净,锅里放一点水,放花椒姜片,虾蛄放进去洘到水份收干——当初从母亲那里学来的法子,这样做出来的虾蛄不仅肉质鲜甜紧实,壳子也好剥。   等到锅中水分收干,另起锅热油,倒入虾蛄,放葱姜蒜末、糖、椒盐调味,翻炒两下就能出锅。   剥一只尝尝,清甜的虾肉裹着饱满的虾膏……啧,又鲜又香!   这样一锅活色生香的椒盐虾蛄,很快吸引了食客们的目光,刚盛出来放盘子里便有人上前询问:“店主郎君做的虾子是今日要卖的吧?”   其实林稚原本没想着要卖的,但是……他笑了笑,“卖!”   椒盐虾蛄,到底是上了菜品展示牌。   孟琼舟来时,店内的虾蛄卖得只剩下三四盘了。   林稚觉得孟少卿运气挺好,每次来都能赶上所剩无几的限量货,当即把剩下的四盘也都给他端了上来。   “再来松鼠桂鱼、清炒时蔬、白灼菜心这三道如何?今日蟹粉狮子头卖没了,郎君先吃那虾蛄垫垫肚子。”   “小郎君安排便是。”孟琼舟道:“只不过虾子太多,我一人吃不下,还请小郎君分忧。”   林稚笑着看他一眼,也不推辞,“好啊。”   松鼠桂鱼有阿青做着,林稚很放心,自己动手炒起那两道素菜。   把去了根茎的菜心放锅里烫熟,时间不能长,否则就老了,捞出来,淋上烧开的酱汁。   清炒时蔬更简单,锅中烧热油,炒香蒜末,稍微点下醋,再放焯过水的胡萝卜、莲藕、核桃仁、木耳大火翻炒,加一小勺蚝汁和酱油,翻炒几下就能出锅。   这种鲜灵的菜蔬,随便炒一炒就很好吃。   三道刚出锅的热菜端上去,再加原先的四盘椒盐虾蛄,以及酱汁蘸碟,小小的一方食案摆得满满当当。   孟琼舟无奈一笑,“若是被人看见,定以为我和小郎君是什么饕餮转世。”   林稚在他对面坐下来,“孟郎君别看这几盘虾子张牙舞爪,很占地方,其实随便吃吃都没了——刚才好几个食客都这么说。”   “是小郎君做得好,他们才那样说的。”   林稚笑笑不说话。   孟琼舟夹了一小块核桃仁,嚼了嚼,咽下去,“听陈平说,小郎君今日去了府上。”   “秦夫人近日秋燥,胃口不大好,说想吃些清润的小食,我便做了一小壶冰糖雪耳羹带过去。不知夫人吃着还合口味?”   “母亲说味道很好。”孟琼舟又夹了一块莲藕,“多谢小郎君照料母亲。”   林稚把温好的酒倒入酒壶,“理应如此。”   见孟琼舟的筷子只在那三道松鼠桂鱼、清炒时蔬、白灼菜心上流连,知道他不好意思,林稚把袖口往上一卷,动作利索地剥了一只虾蛄给他。   “这虾蛄上午刚送来就下了锅,新鲜得很,孟郎君尝一尝。”   低头看向碗中饱满的虾肉,孟琼舟温声道:“好。”   虾肉完整干净,且虾壳中不留一丝剩余,一口咬下,只觉得肉质清甜紧实,里面的虾膏更是香浓肥厚,回味无穷。   看见那人期待的表情,孟琼舟伸手取了一只,慢慢剥起来——没剥成功。   林稚看着他手中乱七八糟的虾壳笑出来:“这个从尾巴开始剥,比较简单。”   孟琼舟俨然一副好学生的样子:“如何操作?”   林稚也取了一只,边剥边给他讲解:“这里,尾部第二节 的地方,两边各掰开一下,再从这里掀开。”   “你看。”他把手中完整饱满的虾肉递给孟琼舟,“剥好了。”   孟琼舟看他片刻,低头对着手中的虾子如法炮制一番,很快就剥了个一模一样的出来。   林稚把今日份夸夸发送出去:“孟郎君厉害!”   孟琼舟道:“是小郎君教得好。”   林稚笑了笑,拿桌上的帕子擦了擦手,忽然道:“秦夫人今日问我,孟郎君身边有没有亲近的女郎。”   孟琼舟把剥好的虾肉放进碗中,又拿起一只慢慢剥来,不紧不慢道:“小郎君知道我有没有。”   林稚道:“我也是这么和夫人说的。”   孟琼舟道:“嗯。”   “……”林稚很好奇,孟琼舟这样条件出众的人,为何对婚姻大事一点都不感兴趣。   他忍不住问了出来。   孟琼舟依旧慢慢剥着虾,半晌轻轻笑道:“小郎君这是在催我找新妇?”   “不不不。”林稚连忙道,“我不是那个意思,也没有适合的人选。”   顿了顿,孟琼舟忽然道:“小郎君就是适合的人选。”   林稚:“嗯……啊?”   见他一双眼睛倏然睁大,孟琼舟笑了笑,把一碗满满当当的虾肉推过来,“吃吧。”   看着那碗白里透红的虾肉,又看对方温柔含笑的目光,林稚的心忽然跳得很快。   小郎君就是适合的人选……   这样的话,他突然想听孟琼舟再多说几次。 第61章 葱油茭白   一大早起来, 看着外面湿了一片的地皮,林稚就知道又下雨了。   他一边想着老天爷已经把“十场秋雨要穿棉”的进度完成了一半,一边穿衣洗漱。   穿着穿着, 就想起和孟少卿那段变质的友情。   说是变质, 其实林稚也没有确凿的证据,万一, 万一对方是在和他开玩笑呢?   但孟琼舟也不像会开玩笑的人。   又想起对方只对他露出的清浅笑意、替他挡酒时有力的手臂、动作温柔地抹去他睫毛上的水滴,还有那句坚定的“小郎君就是合适的人选”。   怎么办。   他有点甜蜜又有点烦恼地想, 好像要弯。   叹了口气,林稚把最后一枚扣子系好, 决定不再纠结这些事——纠结也没用。   今日穿的夹衣是很好看的清水蓝色,腰线、袖口都收得很紧。   这时青年男子的穿衣风格承袭魏晋遗风, 大多穿宽服长袍, 走起路能掀起一阵风来,很是仙气飘飘。   林稚却不大喜欢, 主要是干活儿不方便,锅铲还没拿起来, 袖子先染上一朵油花——这种窄腰窄袖的衣服就很好!   对着镜子欣赏一阵,林稚把头发半挽起来,化纠结于食欲,去店里吃朝食。   “粥还热乎着,小郎君趁热吃。”阿蓝道, “锅子里还有咸鸭蛋, 我提前拿出来温着了,要不然太凉, 吃到肚子里不舒服。”   林稚笑眯眯点了头, 阿蓝真贴心。   给自己盛一碗热气腾腾的雪菜鸡肉粥, 烙饦饦馍掰成小碎块泡在里面,用筷子搅和搅和。   待到每一块碎馍被粥米泡软和了,配着头前一月腌好的辣萝卜和梅子姜,还有温热且一戳就能流油儿的咸鸭蛋,林稚这顿朝食吃得很是满足。   “小郎君饭量不大,吃的样式倒是不少。”阿蓝边喝粥边道。   林稚跟他说:“这个叫营养搭配均衡。有个精于此道的高人说过,一天要吃够十五种以上食物才算健康。”   阿蓝拿了一角饦饦馍,“十五种以上?那我们岂不是很容易就能达标了。”   林稚仔细一想,还真是,单说朝食就七八样了。   “也就是沾了做吃食生意的光。”   阿蓝笑道:“那我们就是沾了小郎君的光了。”   林稚笑了笑。   说到沾光,自从那日给秦夫人送了银耳羹,对方每日变着花样送东西过来,偏偏都是些实惠且不贵重的小玩意儿,让人难以推辞。   前日是黄州冰糖,昨日是蓟州雪菜,今日则不知送来了哪个洲的一篮柿饼。   想到自己对人家儿子动了小心思,林稚就有些心虚。   “多谢夫人美意……只是劳烦陈管事与夫人说一说,真的不必再送来了,太破费。”   陈平笑道:“这些也都是夫人觉得好,才送来给小郎君的,小郎君千万不要推辞。”   于是林稚只好收下,再让陈平带回一些店内小食作为回礼。   那柿饼盒子上还题了一行小诗,“轻匀绛蜡裹团酥,不比人间甘露”,打开一看,每个红艳艳的柿饼上都挂着一层均匀的白霜,确实称得上是“绛蜡裹团酥”。   咬一口,表面薄薄的糖霜入口即化,柔韧的表皮破开一个口子,透亮的流心蜜倾泻而出,带着一点粘连的柿丝,甜而不腻。   上辈子一到秋冬也吃柿饼,但大部分都不怎么好吃。要么齁甜,要么糖霜是面粉假扮的,要么是烘烤而非晾晒出来的,口感硬邦邦,没那么软糯。   要说最符合林稚心目中“甜糯流心,柔滑如蜜”要求的,还真得是秦夫人送来的这一小篮。   洗了几个分去给阿青阿蓝他们吃,林稚洗了手,出门去买衣服。   成衣铺那不爱说话的店主娘子认出他来,打了声招呼:“林小郎君。”   “店主娘子。”林稚颔首,“最近可有什么新上的冬衣?”   “有的,小郎君看看,这几件貉子毛领鹤氅都是新做出来的。”   摸了摸那绒绒的毛领,林稚夸赞:“摸着就很暖。”   店主娘子笑道:“每年冬天,就属这几件貉子毛领的卖得最好。”   一共买了好几件,林稚把大人穿的先放回酒楼,自己则抱着那几件小孩子穿的冬衣去往慈幼局。   这次三个小孩儿没玩什么奇怪的游戏,一人捧着一本《三字经》坐在树桩上看着。   许是读书不像玩游戏一样能令人集中精神,林稚刚刚走近,几个小孩就发现了他。   “阿稚哥哥!”   “阿稚哥哥来了!”   看着他怀中的几件冬衣,云儿问道:“阿稚哥哥,这是给我们的衣服吗?”   “对。”林稚拿出一件绯色冬衣,“喜欢吗?”   “喜欢!”云儿说完,又道:“阿舟哥哥前两天也送来了许多衣服!”   没想到孟琼舟也来过,林稚有些诧异,“孟……阿舟哥哥也来过?什么时候来的?”   小蛮道:“就是、就是前两天。”   想到孟琼舟给小孩子分发衣服的场面,林稚轻轻一笑:“挺好的。”   他摸了摸他们三个的头,“那就换着穿——先穿阿舟哥哥的。”   小蛮和阿福都点了点头。   云儿却道:“我要先穿阿稚哥哥的!”   林稚笑着道,“好,都可以。”   从慈幼局回来,林稚沿途买了一捆茭白,还有一小提柿子,准备晒着吃。   柿子洗净沥水,剪掉萼片等多余部分,只留果实和果柄,削去外皮,两只柿子之间保持约两寸的距离,逐个系在棉绳上。   若是运气好,半月以后就能吃了,若是运气不好,半月以后就发霉了。   有之前做蜜煎樱桃、蜜煎枇杷的底子,林稚有信心自己能属于运气好的那拨。   买回来的茭白大部分让阿青给客人们做菜,林稚自留一小捆,打算午食做葱油茭白吃。   食单上的茭白菜都很小清新,或是做成茭白鲊,或是与鸡肉片同炒,加黄酒和生抽略微烹煮一会儿,清香脆嫩,再或配豆腐干煸炒,做成浇头,拿来拌冷淘,晚上来吃的食客很多。   林稚的挑食还在持续,最近不爱吃清新淡雅的,就想吃上辈子总吃的“重口味”葱油茭白。   先煸葱油,再放焯过水的茭白,炒得微黄时放入白糖,继续翻炒出焦糖香,再烹入着色提鲜的酱油,焖几分钟就能出锅。   这样做出的茭白脆嫩爽口,带着回味悠长的葱香和辣味儿,鲜嫩又好吃。   “阿郎这葱油榨得真香!”   对着他们几人,林稚也不藏私,“其实也什么技巧,就是冷油下锅,慢慢榨。”   说起葱油,林稚给他们讲起那日在李太尉府中的趣事,“那福——李家阿郎,小七也认识,那天吃了那么大一角葱油饼,比我脸还大。”   阿蓝笑道:“比小郎君脸还大?那可没什么说服力,小郎君脸这么小。”   林稚略一思考,觉得阿蓝说的也是,然而在食桌上环顾一周,也没在四人当中找到一个脸大到能用来作这个比喻的人,感叹道:“你们还是太瘦了,多吃点。”   沈小七也很惆怅:“其实我觉得自己每日都吃得不少,但就是不上肉。”   林稚点点头,觉得这种情况有点眼熟,孟少卿以前那么不爱吃饭,不还是长了大高个子外加八块腹肌?   看来吃饭上不上肉是个玄学问题。   晚上的时候,长着高个子外加八块腹肌的孟少卿如期而至。   林稚给他上了几道小清新的茭白菜。   昨日那旖旎的对话还响在耳边,他故作正经道:“孟郎君要不要试试这道茭白三丝,里面的胡萝卜、木耳和茭白都是新买来的,还有那鸡蛋碎,也是院中鸡崽今日刚下的。”   孟琼舟同样很正经,仿佛昨天那句耍流氓的话根本不是他说的一样,“好。”   又点了几样清口小菜,林稚拿着食单溜去庖厨,孟琼舟看了他一会儿,视线从他背影落在了那碟柿饼上。   片刻,他拿起一个,轻轻咬下一口,品尝到熟悉的味道,忍不住微微皱起眉头。   回到孟府,见秦夫人正在看书,孟琼舟开门见山:“母亲最近,似乎给林小郎君送去不少东西。”   秦夫人看了他一眼,“对你上心的人,我自然也要关心一下。”   孟琼舟没有说话,于是秦夫人知道,这就是他的回答。   她叹了口气,“多久了?”   “很久。”   知子莫若母,从他说的那句“希望您别怪他”,到林小郎君说“没有什么亲近的女郎”,秦夫人稍一思考,便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她脑海中百转千回,想到阿舟从小饱受恶食的折磨,一贯踽踽独行的背影,还有那些坚不可摧的决心……   “我知道,你决定了的事情一向不会改变。”秦夫人道,“就像当年我让你不要去大理寺述职,你偏偏不肯一样。”   “对不起,母亲。”   秦夫人摆摆手,“罢了罢了。”   “其实,我本来都做好你会一辈子不婚不娶的准备,没想到……算了,这样也好,至少能有个人陪着你。”   今上的三皇子不也是如此吗?官家都奈何不了的事情,她又如何能阻拦。   孟琼舟低头道:“多谢母亲成全。”   孟淮安刚回来就听到了这场对话的尾巴,什么“有个人能陪着你”,什么“多谢母亲成全”,顿时欣喜得有点不知所措。   他要有嫂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终于开窍了   小孟:终于出柜了   小老弟:终于有嫂子了! 第62章 海鲜烧烤   “郎君可曾学过五御?”   卖马车的商人提醒, “若未学过,出了什么事的话,可是要被处罚徭役的。”   五御是驾马车之前必学的五项技艺, 修习过后还有专人监督考试, 考试通过才能上马驾车。林稚觉得这就是古代版考驾照。   他不会,但阿蓝学过, “店主放心,自是修习过。”   卖马车的商人点点头, 算是放下心来,忍不住多看了一眼林稚。   好马价贵, 他所卖之马又是优中择优,价格还要更贵一些。但这世上从来不缺有钱人, 每日来买马的官宦商贾不在少数, 像今日来的这位这么年轻的,却是不多。   林稚摸了摸手下棕红色马匹的鬃毛, “这匹不错,瞧着精神。几岁了?”   那商人回过神来, 掰开马匹嘴唇,看了看牙齿,“才三岁口,健壮的呢!小郎君真会挑。”   在车家巷转悠一个时辰,林稚终于挑到一匹满意的马。   他没有买马经历, 不过是按照当初孟琼座下那匹马的标准, 再让有经验的阿蓝过目,便这么定下了。   卖马商人开了发奉, 配了舆车, 把打成捆的辔具和眼罩递过来, “这马都是从小经过训练的,很通人性,我再给二位郎君讲讲注意要决,很快就能上手。”   “这个是‘和铃’,这个是‘銮铃’,虽然都是铃铛,用法却有所不同……”   林稚默默听着,找回一点当初练科目二的感觉。   “其实牛车能拉更多东西,坐着也舒服。”   买完马匹和车舆,阿蓝一面拉着马车,一面和他聊天,“可惜牛车不再入车舆礼制中了。”   林稚看了看身旁红马温润的大眼睛,“马车也很好,皮实耐用,不挑食,还很好看。”   听到那句“好看”,阿蓝扑哧一声笑道,“小郎君买东西,‘好看’是不是第一标准?”   颜控被人发现了。林稚一本正经:“虽然称不上第一标准,但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点。”   阿蓝笑了笑。   马是良骏,车是珍轩,两人一人驾车一人坐车,一路往混水闸驶去。   那经常来送鱼虾的小鱼贩近日家中有事,送不了,索性给他们推荐了源头地界。   混水闸乃鱼蟹码头,是临安百姓的海鲜市场,规模很大,光是甲鱼摊就有二百多家。除鲜货之外,还有各种或干或腌的河鲜水产,令人垂涎。   还没到闸口,林稚就已经听见了鼎沸的人声。   各处市民百姓来到临安,有事无事都要到混水闸转一转,街头巷口,到处都是鱼行、鱼店和鱼贩阵阵的叫卖声。   听着喧闹的吆喝声,林稚拉着马车,在闸口里慢慢转。   来到一处比较大的摊位,卖鱼小贩刚给前一个顾客装好几条柔鱼,见拉着马车的林稚来了,就知道这是个大客户。   “小郎君买些河鲜吧?若是自家烹饪,赚得美味;若是向外售卖,赚得大钱,稳赚不亏!”   林稚笑笑,心道这人真会说话,“赚得大钱”……很合他的心意!当即停下马车,细细挑选起来。   “水母线、石首鱼、八足鱼、鳗鱼、壳菜和石发菜都是一个时辰前刚送来的,小郎君看看要哪些?”   林稚想了想,“都装起来吧。”   小贩:……大佬!   林稚又道:“石首鱼多装些。”   石首鱼就是黄花鱼,肉细味美,时人称之为“海鱼中之至美者”,烤着吃炖着吃都很好,关键价格还不贵。   “好嘞,一定给小郎君装得多多的!”   买了这些河鲜,又买了蛤蜊海螺牡蛎,刚买来的马车物尽其用,装得满满当当。   想到店中还剩下不少的螃蟹虾子,林稚满意了:“走吧阿蓝,回酒楼。”   “小郎君会不会买得太多了?”   “不多。”林稚道,“回去你就知道了。”   小郎君又在卖关子了。阿蓝无奈一笑,驾起马车。   回到酒楼,林稚先把画满虾蟹蛤蜊的菜品展示牌展出,又拿出前几日烧好的绿釉陶烤炉——做什么?烧烤。   烧烤这东西本朝也有,上至高官贵爵,下至平民百姓,都爱吃。   夜市上流行一种美食,名曰“旋炙猪皮肉”,就是将猪皮肉放在炭火上烤制,猪皮上挂一丝丝肉,两种口感一并尝到,好吃得平易近人。   也有不那么平易近人的,今上独爱的“炙羊棒骨”。   炙羊棒骨就是烤羊的后腿棒骨。宫里御厨都是选用滩羊,这样的羊肉肉质丰盈细嫩,不腻不膻。   刚出炉的羊棒骨,骨间的肉微微焦黄,一口咬下,表面肉脆而内里紧实多汁,配上黄豆粉、孜然粉等调制的干碟……啧啧!   好的羊肉,单用清水煮都好吃,更不用说烧烤。其实海鲜也是如此。   虾子剖开,喷上清酒,搁炭火烤得通红的铁网上,待其快熟时淋上一小勺酱油,再撒些许薄盐,滋滋的响声伴着虾子的鲜甜,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食客们对这道炙虾赞不绝口:“这虾子炙得火候正好,鲜甜无比,多一份则焦,少一分则生!”   除了炙虾备受好评,还有蟹、牡蛎、元贝、八爪鱼……   元贝在炭火热力之下,鲜美的汁水被高温逼出,鲜亮红艳的贝肉鲜香诱人;烤好的牡蛎滋滋向外冒着汁水,一点蒜蓉更是突出了自身鲜甜的味道;还有那紧实弹润的小八爪鱼……   蘸料是烧烤的灵魂,咸口蘸料就是椒盐、孜然粉、花椒粉、胡椒粉和盐混和一起,也有甜口的,芝麻碎和白糖。   炙好的海鲜蘸着料碟,鲜麻火辣的滋味在口里流窜,再嘬一口小酒……绝了!   “当初应该再让小郎君多买些。”阿蓝吃着烤虾,“这才不到两天就差不多卖完了。”   经过酒楼的大力宣传,昨日用马车驮回来的河鲜水产只一天半就尽数卖完,饶是如此,还是有好些食客没吃到。   “无妨。”林稚啃着烤好的小黄花鱼道,“反正有马车,过几日再去买就是了。”   买来的马脾气很好,被沈小七当成骡子都没发脾气尥蹶子,只用那双温润的大眼睛看着别人。   林稚很喜欢它,因其颜色红棕,便给它起了“小红”的名字。   小红不挑食,和挑剔的四毛形成鲜明对比,简单的牧草、麦麸、黄豆拌成的饲料也吃得很开心。   和它一样吃得很开心的还有沈小七和阿青,各自或是叼着八爪鱼、或是嗦着牡蛎,连话都顾不上说。   海鲜烧烤搭配二楼新开的酒肆,乍一踏进酒楼,还以为走进了什么烧烤大排档。   因海鲜烧烤的反映良好,再加快到十月初一暖炉会,正是吃烤肉的时节,林稚顺势引入了其他烧烤串。   先是肉串,羊肉、鸡肉、猪肉、各种肉切成小块,串在签子上,还有紫茄串、香菇串、冬笋串、韭黄串、大蒜串各种素串,还有豆皮豆腐、馒头馍片,凡是能吃的一律串起来,刷上酱汁烤了。   这样热闹的炙肉炙菜得到了食客们的大力赞扬,不说二楼,连三楼未开放的茶坊都几乎坐满。   小厮们端着一盘盘放满各色炙串的托盘,穿梭在各个食桌之间,屋子里热气氤氲,热闹得很。   孟琼舟进来时就看到这样一番景象。   他素来不喜这种喧嚣场合,但人一多,意味着阿稚的钱就赚得多,这样想着,便也觉得欢喜起来。   他抬起步子,刚要迈进去,发现常去的位置上坐了人,不仅如此,到处都坐满了人——没有他的位子了。   孟琼舟抿了抿唇。   林稚刚从庖厨出来取签子,就看见孟琼舟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   “孟郎君若是觉得人多吵闹,不如我把炙串送到府上?”他提议。   孟琼舟摇摇头:“不必麻烦。我……改日来便是。”   看他转身要走,林稚有点舍不得,“孟郎君若是不嫌弃的话。”   “到后院用餐如何?”   孟琼舟回过身来,“可以吗?”   “这有什么不可以。”林稚笑道,“后院就是我们吃饭的地方,孟郎君若不嫌弃,就和我过来吧。”   孟琼舟和他一同行至后院。   四毛看见熟悉的人影,哒哒哒跑过来,很热情地往孟琼舟腿上一扑。   “……”林稚:“它最近有点欢实得过分。”   “无妨。”孟琼舟有点想摸摸四毛的头,但想到一会儿还要吃饭,到底忍住,“吃完饭再说。”   环视一周,半人高的桃树、干净整洁的鸡棚、挂着零星几株葡萄的葡萄藤……   “林小郎君的院子很有生活气息。”   林稚轻轻一笑,“自然比不得孟郎君的府邸高贵典雅。”   “不。”孟郎君摇了摇头,“我更喜欢小郎君这里。”   林稚心中一软,垂眸道:“那郎君以后可要多来。”   没拿食单,他直接口述:“店里新上的炙肉炙菜,河鲜有牡蛎、虾蟹、蛤蜊、石首鱼八足鱼,肉串有羊肉猪肉鸡肉,菜有……反正平日食单那几样都能炙了吃。孟郎君想试试哪个?”   孟琼舟道:“河鲜吧。”   “哪样要多来些?”   “牡蛎。”   牡蛎就是生蚝,想到生蚝……   林稚连忙溜去了厨房。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我说什么了老婆这么害羞?   ps:生蚝补肾(轻轻 第63章 重阳花糕   烧烤的爆火在意料之中, 然而“原料够、炭火铁网够,小竹签却不够了”这件事,却在意料之外。   是以一大早, 林稚便前往西市去取昨日订好的竹签子。   老板娘把削得尖尖、没有倒刺儿的小竹签递给他:“小郎君店里的炙肉炙菜味道真妙!我自己在家也做来吃过, 味道却没有那么好。”   林稚笑道:“这些炙烤菜吃得就是热闹劲儿,店里到底比家中人多, 在家吃就显得没那么热闹,故而觉得味道稍逊。”   老板娘爽朗一笑。   看着林稚的背影, 她默默心道:“其实明明是我火候掌握得不好、蘸碟调得不好,小郎君没直接说出来……真是给面子!”   被发了好人卡的林稚把烤串签子递给沈小七, 自己鼓捣起昨日剩下的虾子。   新鲜的虾子怎么做都很好吃,这几日又是白灼又是炙烤, 有些吃腻了, 便想着换成油焖。   锅里放多多的油,煸香姜蒜, 再放剪去虾须虾尾、挑了虾线的大虾,炒红, 用炒勺轻压几下虾脑,挤出红汁。   沿锅边烹入少许黄酒、酱油,洒入两小匙白糖,见汤汁收紧、颜色变深,即可出锅。   这样做出的虾子色泽浅红油亮, 口味鲜香浓郁, 酸甜爽口。吃时先舔壳,再吃肉, 最后用盘中汤汁泡饭, 和烧烤又是不一样的感觉。   无论是油焖大虾还是肉菜烧烤, 一经推出就得到了食客们的热切追捧,连卖两三天,热度不仅没有降低,反而上升许多。   在各种海鲜的包围下,林氏酒楼迎来了第一个重阳节。   此时过重阳节,上至宫廷下到民间都要购菊赏菊,受此影响,食店酒楼也常用菊花装饰门窗,算是迎客的一种噱头。   只是用菊花装饰门窗……林稚不太想凑这个热闹,只做了应景的重阳糕。   本朝人过重阳要喝茱萸酒、吃重阳糕,茱萸酒好说,直接从正店引进便可,重阳糕却得自己做。   重阳糕没有特定,但凡是重阳节做出来的糕饼,一律都叫重阳糕。   但还是大致分了几个派别:用面粉拌糖,烫面蒸熟的面糕;一半面粉,一半糜子,加糖,加豆沙的黄米糕;米粉、面粉、枣泥混合作为糕馅儿的枣米糕;还有主料是黑黍米、枣泥和豆沙的饵公式糕。   其中普及最广的,还得是用松子、栗黄、银杏肉做成的粉面蒸糕。   反正是要拿来卖的,不怕样式多,林稚把各种糕馅儿的重阳糕都做了一遍,还做了点缀小象小鹿的万象糕和食禄糕。   每次看到林稚捏这些精巧的糕点形状,沈小七都在一旁吹彩虹屁:“阿郎手真巧!阿郎真厉害!”   林稚瞥了他一眼,“怎么没戴花?”   重阳节男子簪花,女子佩戴茱萸囊,戴得越多越吉利。   沈小七答道:“阿蓝去成衣铺买丝绸茱萸了,还没回来。”   “今日去取花的人肯定很多。”林稚道,“一会儿我们出去的时候再戴上。”   沈小七点了点头。   重阳登高是习俗,这一天花朝节的玉壶园再次开放,允许人们前去登高望远——其实就是吃吃喝喝。   最后一只小泥鹿捏好放在面糕上,林稚把这些糕点装起来,打算一会儿拿到玉壶园卖。   忽然有一道熟悉的声音从门外响起:“林小郎君,重阳安乐啊。”   林稚抬眼一看,居然是许久不见的曹婆婆。   “婆婆怎么到这里来了?”他站起身来,“这里离着春风楼那么远,婆婆可是坐马车来的?”   “不是不是。”曹婆婆摆手,“我是搬到这里来了!”   林稚更惊讶了:“搬到这里了?”   “没错。”曹婆婆把手里的食盒放在桌子上,“林小郎君有所不知,自从你搬走之后,春风楼的生意就没那么好了。”   “也不能说没那么好,和寻常酒楼相比还是好的,但和从前比起来差了不少。”   曹婆婆叹了口气,“我觉得这样下去不行,我得寻个出路,就想着搬到南门大街这里来。”   到底是人家的决定,林稚也不好说什么,只道:“这样也好。”   “说起来……”曹婆婆忽然神神秘秘地凑近他,压低声音,“林小郎君,跟你说一句真心话——我觉得你的酒楼,快超过春风楼了。”   超过春风楼?曹婆婆真是会给他画饼……   林稚笑道:“婆婆说笑了。我不过一座三层小酒楼,而且第三层都还没开,如何比得过春风楼的百年名声?”   “正是因为第三层还没开就已经这么热闹,超过春风楼,自然是指日可待!”   林稚却没太放在心上,笑了笑,“那就借婆婆吉言了。”   一看就知道他没往心里去,曹婆婆摇摇头,又说起来:“对了,李四也要搬过来了。”   这回林稚往心里去了:“李四郎也要来?”   李四郎要是来了的话,他正好可以和对方商量一下茶坊的有关事宜。   曹婆婆点头,“约莫下个月就能过来了。”   林稚笑道:“那太好了。”   “这就好了?”曹婆婆撇嘴,“我刚才来的时候,你都没说好。”   林稚从善如流道:“阿婆能来,我心里当然高兴了。”   曹婆婆哈哈一笑,拍了拍他的肩膀,“行了,快看看我给你带过来的重阳糕。”   “好。”林稚笑着应了。   打开食盒,里面是插着剪彩小旗的粉面蒸糕,糕面上还伫立着米粉捏成的狮子蛮王。   “狮蛮栗糕?婆婆做得真好——我今日也做了,给婆婆看看。”   曹婆婆笑着点头,凑近食盒一看,笑得越发开心了:“鲜艳悦目,果真好看,就是小狮子的样子看着不太像狮子,倒像是一只小狸奴。”   之前没有对比还不觉得,现下有了曹婆婆的狮蛮栗糕作对比,林稚越看越觉得,自己做的栗糕像只猫。   转念一想,猫多可爱?像只猫也挺好。   他一本正经道:“婆婆有所不知,我做的这个其实叫彩猫栗糕。”   曹婆婆哈哈一笑。   笑完了,她道:“今日累了一天,我可要好好休息一下。小郎君呢?”   林稚如实回答:“打算一会儿去玉壶园卖糕点。”   “到底是年轻人,体力就是好。”曹婆婆啧啧道,“那我就不打扰你了,小郎君且忙着吧。”   “等等。”林稚忽然道,“婆婆带一份‘彩猫栗糕’回去吧。”   曹婆婆彻底被他逗笑了。   虽然如此,林稚觉得自己的彩猫栗糕也挺好。   问了问阿青阿蓝,也都觉得不错,很新颖讨巧,到底没改样子,留了一份给孟琼舟的,把剩下的所有糕点装好,就这么启程前往玉壶园了。   付过四个人的茶汤钱,林稚忽然就有点感概,“上次来时还只有我和小七两个人,转眼就变成我们四个人了。”   “小郎君此言差矣。”阿蓝笑着点了点远处的小红,“是我们四个人,外加一匹马。”   几人来到江边,玉壶园只有一座小假山,没有真的高山险峻那么吸引人,来登高的人到底不多,却很适合摆摊做生意。   把布巾抖落开来,食盒里的面糕、黄米糕、枣米糕,外加几壶防止食客吃糕吃噎的红枣枸杞饮子,一并拿出来放好。   除了那模样肖似狸奴的狮蛮栗糕,其余的面糕都是些寻常重阳糕点,但因为铺陈颇丰,占了一大块地界,又足足来了四个年轻郎君,也吸引了不少目光。   看得人多,买得人就多,而且来玉壶园这种文雅地方登高的多为女郎,是以几人还没来多久,面前的重阳糕就少了一半。   “照这个速度,我们一会儿就能回去了吧?”沈小七道。   林稚还没来得及回答他,便听一道声音响起:“那日花朝节来卖玫瑰花饼的……是不是也是小郎君?”   抬头一看,是一个穿碧色衣衫的女郎,虽然脸生,但听口气也是他曾经的食客。   沈小七骄傲道:“没错,就是我们!”   林稚也道:“女郎好眼力。”   “小郎君制的玫瑰糕饼很令人印象深刻,后来去各式花糕铺子看过,都没有那样绵柔的玫瑰蜜馅儿。”那女郎掩唇一笑。   阿蓝推销起来:“女郎尝尝我家小郎君今日卖的重阳糕,同样能令人印象深刻。”   那女郎依言低头一看,便瞧见了猫头形状的糕点。   “果然……很印象深刻呢。”   女郎走后,又来了几个买重阳糕的小娘子,竟都意外地很喜欢那彩猫栗糕,纷纷买下不少回去,林稚觉得自己也算歪打正着了。   还剩最后几块的时候,又瞧见个熟人——程砚清,身边还跟着一个身材娇小的女郎,两人说说笑笑地往这边走来了。   程砚清很快注意到林稚,“林小郎君?”   林稚微笑颔首:“程二郎。”阿蓝他们也纷纷点头致意。   程砚清笑着冲他们回点头,接着便介绍其身边的女郎,“这位是柳娘子。”   此言一出,林稚就明白了,这是修成正果了啊。   柳娘子冲他们福身行礼,“各位郎君万福。”   程砚清又道:“若喜事将近,一定给各位发柬札。”   林稚微笑点头:“到时一定亲贺二郎。”   最后几块糕点送给程砚清,权当个见面贺礼,几人乘着马车回了酒楼。   然而林稚等啊等,一直等到亥时,孟琼舟都没来取走自己那盒糕点。   他坐在食店台阶上,看着那盒包装精致的糕点,托着腮惆怅地想,“今日休沐,孟少卿怎么没来买糕吃呢。”   作者有话要说:   ①重阳糕做法参考《东京梦华录》 第64章 鲜熬鱼汤   重阳节过后, 一连三天都没瞧见孟琼舟的影子,林稚终于坐不住了,决定去孟府一探究竟。   孟府大门紧闭, 守门奴仆阿金见林稚来了, 有些惊讶地迎上去,“林小郎君怎么来了?”   他总不能说“孟琼舟这几天没来, 想他,所以过来看看”, 只道:“前些日子做了些花糕,很是可口, 想着送来给夫人和孟少卿一尝。”   闻言,阿金犹豫片刻, “小郎君随我进来吧。”   林稚松了一口气, “多谢。”   “夫人今日不在府中。”阿金边走边道,“小郎君把食盒放在桌上即可, 等夫人回来,我会如实禀报。”   林稚忍不住问:“夫人不在府中, 那孟少卿呢?”   “这……”阿金默了片刻,“少卿他……现在不方便见人。”   不方便见人?   “什么意思?”林稚皱眉问道。   见他这样执着,阿金叹了口气,到底是说了出来:“少卿最近一直操劳私盐一案,前两天害了风疹, 大夫说这几天都不得外出……小郎君还是请回吧, 别过了病气。”   林稚皱着眉放下食盒,“我去看看。”   说完, 不顾身后阿金劝阻, 径直去往孟琼舟院内。   刚踏进门栏, 便听到屋内传来陈平关切的声音:“阿郎如今已经停疹,按照大夫所说再服几副药,定能大好。”   闷闷的回答:“嗯。”   接着就是一阵瓷勺相撞的清脆声音。   确定孟琼舟把药喝下了,林稚敲了敲门:“孟少卿?陈管家?”   里面顿时安静下来。   林稚轻咳一声,“我要进门了。”不等屋内两人异口同声的反对,径自推开了门。   先看见的是陈平,对方一脸无奈地瞧着他,“林小郎君怎么来了?”   又看向他身后低着头的阿金,“你怎么让小郎君进来了?”   林稚道:“是我非要进来的,陈管事不必苛责阿金。”   陈平叹了口气,不再开口。   林稚这才来得及看向床上的人。只见孟琼舟不知何时已经用被子蒙住了头,把自己盖得严严实实,一丝光线都漏不进去。   “……”   上一次看见这种光景,还是小蛮因为不爱吃蔬菜和他闹小脾气。   陈平带着阿金走出去,屋子里就只剩下他们两个人。   林稚喊他:“孟郎君?”   又是闷闷的一声回答:“我在。”   “你这样不憋得慌吗。”林稚道,“没关系的,我又不是外人,给我看看好不好?”   按照阿金所说的时间线,孟少卿是在酒楼吃完海鲜烧烤才害了“风疹”……林稚觉得,他很有可能是过敏了。   孟琼舟在被子里道:“我现在……不好看。”   原来是担心形象受损,这人偶像包袱还挺重!   林稚哑然失笑,“郎君何必担心,这红疹又不会跟随郎君一世。再说郎君本就生得俊美,便是起些疹子也无妨……所以,给我看看?”   就在林稚准备直接上手掀他被子的时候,孟琼舟终于缓缓把手中被衾放了下来。   估计是在被里闷得久了,对方脸上漾出淡淡薄红,一双眼睛一瞬不瞬地看着他。   但除了薄红以外,并没瞧见什么红疹——老天爷果然对美人格外优待,连起疹子都舍不得往脸上招呼。   林稚和他对视片刻,又往下看去,这才在孟琼舟喉结分明的脖颈间看见了一片鲜红的疹子。   除了脖颈,手背处也留有些许。再往下的地方林稚没好意思看,略扫了一眼就止住目光。   但凭这几眼已经可以确定,确实是海鲜过敏。   想到对方是在他的酒楼里出了这档子事,林稚心中很是过意不去。   “孟郎君以前吃河鲜可曾生过红疹?”   孟琼舟道:“以前甚少吃过。”   林稚觉得自己的锅更大了。   “这个,多半是在我那里吃炙河鲜所致。”他道,“对不起。”   孟琼舟道,“小郎君之前并不知情。”   “所以不用道歉。”   林稚替他把被子掖好,“刚才听陈管事说,郎君已经停疹了?”   “嗯。”孟琼舟点头,“再喝几副药就能好。”   林稚问:“那药苦吗?”   半晌,孟琼舟道:“苦。”   “这个季节金橘应该下来了,郎君喝完药可以含一片蜜金橘,对嗓子也好。”   然后还有什么?   林稚努力思考从前在搜索引擎上看过的海鲜过敏治疗方法,除了停止继续食用海鲜、去医院看病——这些孟琼舟都做过了,还有……   还有熬汤。   他站起身来,“我去给你熬些鱼……”   起身太急,脚下地面一滑,林稚一个没站稳,就这么扑进了孟琼舟怀里。   两个人都僵住了。   林稚晕晕乎乎地抬起头来,第一个反应是:好硬啊。   这一下扑得实在,对方又是半躺着的姿势,肩膀、胸膛、腹部,到处都被他撞了个遍。   空气突然就热了起来。   林稚小心翼翼地重新直起身子,没话找话道:“没、没撞疼孟郎君吧?”   “没有。”孟琼舟滚了滚喉结,道,“小郎君轻得很,不会撞疼我。”   林稚看他一眼。   这人哪里还有刚才蒙着被子的半点不好意思!   “我去给孟郎君熬些鱼汤来。”林稚说完,连忙站起身走出去。   被外头稍冷的风一吹,他清醒许多,看见阿金在门外站着,便让对方带自己去庖厨。   “所以今日夫人不在府上,是去给孟少卿请郎中大夫了?”   阿金回道:“夫人是去庙中给少卿祈福了。”   林稚点点头,不再询问,“这疹子很快就能好,让夫人无需太过担心。”   “是。”   到了庖厨一问,果然有鱼。   “这鱼可是河鱼?”林稚问。以孟琼舟的现在的情况,肯定不能再吃海鱼了。   那庖厨管事模样的人说道:“回小郎君,这是今早从池里捕上来的鱼。”   听到是河鱼,还是自家养殖的河鱼,林稚放下心来,撸起袖口就要操刀收拾起来。   结果被庖厨管事笑着拦下:“还是我来吧。”   林稚也不推辞,道了声谢,自去准备其他熬鱼汤的食材了。   白萝卜切丝,再煎两个荷包蛋,用剩下的油把处理干净的鱼煎至两面金黄,荷包蛋和白萝卜丝码放进去,再扔几片姜片葱结,开水没过所有食材,大火熬着。   林稚边撒枸杞边感到奇怪,明明是第一次到孟府庖厨做菜,却觉得很顺手,就好似在自家一般。   把切好的豆腐块放进鱼汤锅里,咕嘟咕嘟的声音响在耳边,闲来无事,他和庖厨师傅聊天:“您来孟府多久了?”   那师傅停下切菜的动作,思忖片刻,“约莫有二十年了。”   二十年……林稚暗暗咋舌,比这辈子的他岁数都大了。   对方看他一眼,笑道:“是不是比小郎君年岁都大?”   “没有。”林稚谦虚道,“和我一样大。”   对方哈哈一笑,不知想起了什么,“我刚来府上的时候,不说二郎,就连阿郎也才四五岁大。”   “我看着每日不爱说话又不爱吃饭的阿郎,还以为是对我不满意,后来才知道……”   他叹了口气,继续往下说:“还好遇到了小郎君。”   “您过誉了。”林稚道,“其实我没有那么大的作用。”   那人却不这样认为:“小郎君怎的如此谦虚!”   林稚笑了笑,没说话。   往汤锅里放一点盐和胡椒粉调味,点几滴芝麻香油,鲫鱼豆腐汤就算熬好了。   乳白色的汤汁里飘着一块块小而洁白的豆腐,用汤勺轻轻搅拌,满屋都是鲜香。   “小郎君炖的鱼汤颜色为何如此洁白?”那庖厨师傅向锅中看了一眼,问道,“好似放了牛奶和面粉一样。”   林稚很想告诉他,您猜怎么着?一千多年以后真有不少商家是这样做的。   不过他可不是,“放白萝卜丝和煎好的鸡蛋,就能熬出色泽乳白的鱼汤了。”   庖厨师傅如同取得真经一样,“下次我也这么试试。”   端着鱼汤再回到孟琼舟的房间时,林稚发现对方已经坐起来批公文了。   带病依然坚持上班,官家会感动哭的吧?   林稚把热气腾腾的鱼汤放到桌上,“孟郎君风疹刚刚有所好转,还是不要太过操劳。”   孟琼舟道:“再看三份。”   林稚不说话,只坐在一旁看着他。   捕捉到这莫名带点委屈的神情,孟琼舟轻轻一笑,把手中公文搁置一旁,“不看了。”   他舀起一勺汤色浓白的鱼汤送入口中,“很好喝。”   鱼肉鲜嫩,豆腐柔滑,汤水嫩白鲜香,味鲜而不带腥气,不知不觉就让人喝下满满一碗。   “我已经把做法告诉了庖厨管事,孟郎君这些天要多喝些鱼汤。”   孟琼舟温声道:“好。”   如此过了几天,对方终于再一次来到酒楼,俊美如昨,神采奕奕,哪里还有半分蒙着被子不让他的样子?   林稚抬头看他:“孟郎君今日要吃什么,小炒角瓜、清蒸藕丁肉圆如何?”   孟琼舟低沉着嗓音道:“都依小郎君。”   看见这样芝兰玉树的人站在自己面前,又想起那日不小心跌进对方怀里的触感,林稚轻轻吸一口气。   好想再抱一抱他。 第65章 鲍鱼炖肉   十月初一暖炉会当日, 就连宫廷群臣的廊下餐也变成了烫酒炙肉。   文武百官得了炙炉,各自围着炉子畅饮。   肖继光道:“听闻孟少卿几日前偶感风疹,官家特意命奴给少卿换上性温的牛肉片。”   说完, 他拍拍手, 七八个宫人随声而至,将七八碟鲜嫩的牛肉片置于食案。   孟琼舟颔首:“臣谢过陛下。”   肖继光笑道:“官家说了, 孟少卿破获私盐一案,是朝廷的有功之臣, 赏赐过几日便会陆续送至贵府。”   孟琼舟面色不变:“谢陛下。”   肖继光离开之后,马上有眼明心亮的官员过来敬酒:“私盐一案得以破获, 孟少卿功不可没。这一杯,我敬孟少卿!”   孟琼舟站起身来, “此案魏廷尉同样出力颇多, 某不敢居功自傲。”   “我不过是在临安守株待兔,哪里比得过孟少卿亲往建康捉拿盐枭?”一旁的魏之远笑道, “这酒啊,还是你自己喝吧。”   孟琼舟只好喝下那盏酒。   一连喝了四五杯, 敬酒活动才算结束,孟琼舟终于坐了下来。   魏之远已无忧无虑地吃了大半盘炙肉,边吃边喝,好不快活。   “这炙肉吃起来没去年那般厚实口重,似乎是换了食方?琼舟你尝一尝。”   “是。”   孟琼舟用筷子卷起一片薄牛肉, 放入炙炉, 不到片刻,肉片卷曲颜色变深, 再换一面炙上几秒, 蘸着酱汁送入口中。   “确实清淡许多。”有点像林氏的味道, 但,不及那人所做。   魏之远笑道:“许是受七皇子影响,官家突然变了口味也未可知。”   孟琼舟点头,想着在林氏酒楼吃过的炙肉味道,伸手又夹了一片。   便是这么一动作,袖口里有什么东西掉了出来,正好掉在魏之远桌下。   魏之远捡起来一看,笑道:“莫非是哪家小娘子给琼舟写的信?”   他熟知孟琼舟闷葫芦似的性格,以为他定然义正言辞地否认,谁知却听他承认:“是。”   “但不是小娘子。”   魏之远惊讶,看这意思,自己这手下是找了个年纪稍大的女郎?亦或是……小郎君?   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他面皮薄,还请廷尉……”   “好好好,我不看,不看。”魏之远一脸笑容地把那封薄薄的信纸还给孟琼舟。   虽然物归原主,但还是忍不住八卦的心,“你们在一起多久了?”   孟琼舟:“……尚未。”   魏之远:“……”都写情书了,你居然告诉我还没在一起?   孟琼舟垂下目光,“总要等他心甘情愿。”   魏之远抚掌赞叹:“琼舟不愧是正人君子。”   瞥见孟琼舟斜斜望来的目光,魏之远尴尬笑道:“当然,我自然也是。不过依我看,对方既已写信给你,此事必然能成。”   孟琼舟又拿起酒杯,“希望如此。”   林稚也在鼓捣烤肉,虽不是烤肥牛片这样的高级食材,却也丰腴甘美——五花肉片。   他发现这些日子以来,或许人们发现了被遗忘的猪肉的美好,肉铺里的猪肉价格比当初买猪肉肠时提高不少。   尽管比起肉中贵族羊肉仍然差了一大截,但相比从前的“价格如粪土”,可以说是翻身农奴把歌唱了。   把买来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厚片,加入蒜片、姜丝、酱油、白糖和盐,再撒上些芝麻,放铁网上烤到焦香酥脆,略蘸些孜然椒盐,卷着生菜这么一吃……然后就停不下来了。   上辈子也没少去烤肉店吃过烤肉,肉的种类更多,蘸料也多,却没这般好的滋味。想了想,大概还是“物以稀为贵”在作祟。   确实如此,上辈子的他一定无法想象,自己能连着好几天做梦梦到辣椒。   和辣椒一起经常入梦的还有孟少卿。   有的梦很正常,梦里面是他们白日一起吃饭的场景;有的梦……就有点过分了。   林稚摇摇头,低头咬了一口烤肉卷——没有什么问题是一顿烤肉不能解决的!   光烤五花肉不行,还得烤猪颈肉、烤猪肋排、烤猪里脊……轮番上阵。   林稚开始也担心刚经历过各种烧烤海鲜洗礼的食客们会吃腻,但现在看来似乎没有。   不仅没有,还吃得越发热闹起来。   有喜欢卷着生菜吃的食客:“这搭着生菜叶子吃的炙肉,似乎和那春饼炙鸭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味道却又大不相同,实在妙极!”   也有喜欢卷着小面饼吃的食客:“要我说,搭生菜叶子算什么,搭着卷饼吃,才是真正的和炙鸭有异曲同工之妙!”   担心他们两个吵起来,林稚端着一碟子蒜片过去。   “二位客人若爱吃蒜子,可以试着夹些蒜片与肉卷同吃,味道也好。”   那二人闻言都有些摩拳擦掌,“蒜子香辣,味道一定不差!”   又有些犹豫:“就是这口中异味……”   一看就知道是新客,林稚伸手指向账台,“帐台上方有清口糖,二位客人可随意取用。”   清口糖是自己做的,主料是柚皮和蜂蜜,里面还放了打磨好的姜粉、丁香花粉,还有一点点盐和冰片,吃起来清香爽口,和薄荷糖一样。   那食客满意道:“还是小郎君细心,便是春风楼也做不到这个程度。”   “是啊。”另一人道,“我看今年的酒楼年选,春风楼可不一定能蝉联榜首喽。”   林稚但笑不语。他要做的是脚踏实地做好每一件该做的事,至于要超过谁、打败谁,都不是他该关心的事情。   陈平来时,林稚正在洗生菜,听到熟悉的声音,把手中生菜放到一旁,“陈管事请坐。”   “阿郎今日得了些蝮鱼,特意让我给小郎君送来。”陈平笑着道。   林稚瞪大眼睛:“蝮鱼?”   这时蝮鱼就是后来的鲍鱼,卖得很贵,一只就要一贯钱。看陈平带过来的木箱子,怎么也要十只往上了。   如果说之前的冰糖柿饼之类的小礼物,林稚还能收下且有所回礼,鲍鱼这种贵价礼品却是万万收不得了。   “劳烦陈管事再送一趟回去。”林稚诚恳道,“这……太贵了。我不能收下。”   “小郎君也知道,阿郎风疹刚好,吃不得发物,这些蝮鱼放在府上也是养瘦养死的命,不如送给小郎君,也算……落叶归根?”   林稚被这句“落叶归根”逗笑了,“陈管事真是会开玩笑。”   陈平微微一笑,“总之小郎君一定要收下,否则便是辜负了阿郎的一番美意了。”   “那就有劳陈管事替我谢过孟少卿。”林稚道,“陈管事留下吃个饭再走吧?最近有刚上的炙梅花肉,香得很。”   自从认识陈平以来,对方还没在食店用过餐,今日瞧着似乎并不很忙,合该一留。   “索性一会儿无事。”陈平笑道,“那日邱大按照小郎君的鱼汤方子炖了汤,味道鲜美无比,我也正想尝尝小郎君的手艺。”   邱大就是在孟府庖厨工作了二十年的老师傅,林稚道:“是邱大郎自己厨艺好,我可不敢邀功。”   陈平笑眯眯道:“邱大若是听了小郎君此言,定是高兴坏了。”   过不两刻,林稚把烤得滋滋冒油的五花肉端上来。   “一个是厚片一个是薄片,厚的丰腴,薄的酥脆,口感各有不同。碟子里是各种甜口辣口的清酱汁,陈管事请随意取用。”   一个简单的炙肉都能做得如此丰富,陈平对林稚越发敬佩,“小郎君有心了。”   一片脆生生的生菜叶子托在手里,先放蒜片打底,再放蘸了酱汁的烤五花肉,包好一口吞下去,生菜又甜又脆,与五花肉溢出的油脂相融合,两者相衬,更显肉香浓郁。   看着林稚忙来忙去的背影,陈平心中了然,“不愧是阿郎相中的人。”   陈平走后,林稚开始料理这些鲍鱼,想了许久,还是决定和近日食店新宠五花肉一起炖着吃——如果不知道怎样处理食材,红烧准没错。   鲍鱼肉清洗干净,打上花刀,一来方便入味,二来成品好看。另起锅烧油,炒糖色,放煸好的五花肉一起炖着,等到汤汁浓稠变深即可出锅。   红亮诱人的五花肉裹满浓郁的酱汁,肥而不腻,软弹的鲍鱼则充分吸收了五花肉的油脂,简直不要太下饭。   林稚和阿蓝阿青吃相还好,沈小七已然吃得满嘴流油。   四人捧碗扒饭,一时之间竟然没人说话。   还是外面食客的话打破宁静:“什么东西这般香,林小郎君又在研究新菜啦?”   “不是新菜。”林稚把那些打算留作纪念的鲍鱼壳子给那食客看,笑道,“是朋友送来的一些蝮鱼。”   听到蝮鱼,便是上了新菜也不得不偃旗息鼓——太贵了,买不起!   那食客颇惋惜地走了,心说哪位朋友送这么重的礼啊,是对象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66章 糖渍金橘   刚到立冬, 林稚就迫不及待地把买来的毛领鹤氅穿上了,和还在穿薄棉衫子的其余三人形成鲜明对比。   阿蓝看他一眼,“小郎君这么畏冷吗?”   “也不是怕冷。”林稚把下巴缩在茸茸的翎毛里, “只是防患于未然。”   阿蓝笑道:“既然如此, 还需多抱几个汤婆子才好。”   “那样干活儿多不方便。”林稚摇头,“一会儿咱们还得包扁食吃呢。”   本朝人立冬吃饺子还没有“不会冻耳朵”这种说法, 而是立冬乃秋冬季节之交,“交子之时”的饺子不能不吃。   想了想, 几月前夏至日吃的饺子是三鲜肉馅儿,这次就吃猪肉香菇, 外加西葫芦鸡蛋的素馅饺子。   调好一盆肉馅一盆素馅,几人窝在小厨房里包饺子。   “阿郎上次做的扁食味道好极了, 当时我们是在大堂吃的, 旁边好几个食客都问这扁食上不上。”沈小七一边擀面皮子,一边乐呵呵道。   林稚夸他一句:“四五个月前的事情都记得这么清楚?小七记性真好。”他只记得那天自己和孟琼舟一起吃了饭。   “记性好也只是记得和吃食有关的事情, 其余事情一概想不起来。”阿青淡淡道,“小郎君还是莫要夸他了。”   沈小七恶狠狠地往阿青身上弹了几下面粉。   还是阿蓝最靠谱, 接过刚才的话茬:“所以我们要不要上些扁食?毕竟上次都有客人问了。”   饺子这东西,包起来十分费时费事。此时的水饺只能人工包制,又没法做成可以随吃随煮的速冻水饺。要卖饺子,还真是有点麻烦。   但也不是不能卖。   林稚道:“在食单上提一句,‘本店有现做现卖的扁食, 推荐不嫌时间长的客人一试’, 如何?”   几人都说好。   结果还真等来了一个不怕麻烦的七皇子。对方今日没带护卫,自己微服前来了。   “看食单上说今日有扁食, 都是什么馅的?”   “目前有猪肉香菇、角瓜鸡蛋两种馅料。殿下若有想吃的其他馅料也可。”林稚道。   七皇子摇摇头, “不用其他, 店主郎君说的这两种就很好。”   把两份饺子吩咐下去,担心对方独自一人无聊,林稚过去和他聊天:“想必殿下今日在宫内也吃了不少扁食吧?”   “对。”七皇子应一声,为他细细数来,“今日吃了虾鱼笋蕨扁食、石首鲤鱼扁食、决明子扁食……还有子蜜饯大枣扁食。”   “……”   前两种饺子林稚尚且能够理解,虾仁鳜鱼竹笋馅儿鲜滑爽口,黄花鲤鱼肉馅应该也很鲜美。但是决明子和蜜饯大枣馅儿是什么东西?   林稚恍然间回想起当初吃到草莓饺子时的震撼。   “很独特。”他评价道。   “独特是独特了些,味道嘛……”七皇子摇了摇头,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稚笑了笑,“有时这些节日吃食,寓意远大于味道。”   七皇子点头称是。   “若非我在临安有三处庄园,出入自由,今日恐怕就要和三郎五娘他们,一起吃正午的五仁山楂馅扁食了。”   顾不得感叹五仁山楂这种神奇馅料,重点在于……七皇子小小年纪,居然有三处房产——还仅仅是在临安城!   扬州城如何?苏州城如何?又不得而知了。   林稚开玩笑道:“这么多庄园,殿下住得过来吗?”   不过打趣的一句玩笑话,没想到七皇子煞有介事道:“确实住不过来。”   “特别是在知道店主郎君的酒楼之后,我便只住在西湖旁的秀芳园了。”   听这意思,其他两处庄园是闲置着了?   林稚忽然产生一个想法,还没宣之于口,便听七皇子开口道:“其他两处虽是爹爹买给我的,但处置权全在我手。这几日我正打算卖掉一所或两所,不然的话,有点浪费。”   七皇子喝了口紫苏饮子,“爹爹说了,不得浪费。”   “既然如此。”林稚试探开口,“殿下卖于我如何?”   “卖给店主郎君?”七皇子有点惊讶,但细细一琢磨,又觉得合适,“我那两处庄园都在南湖旁,和店主郎君的酒楼挨得也不远。”   “再加店主郎君为人良善,是个好买主,我信得过。”   皇子旧居,质量可靠,临近南湖,风光无限——这可是海景房啊!   当初开玩笑说买个大别野的戏言,居然真的要实现了?   卖饺子的同时还捡回一套房子,林稚喜道:“那便说定了。不知殿下何时有空带我去看看?”   “吃完扁食我就得回宫,今日应该不行。”七皇子思索片刻,“过两三日应该可以,到时我再派人通知店主郎君。”   林稚应道:“多谢殿下。”   商量完买房事宜之后,沈小七端着两盘饺子上来了,“猪肉香菇、角瓜鸡蛋,还有酱醋汁子和烂蒜泥碟,殿下请慢用。”   圆滚滚的大肚饺子挤在盘子里,看着就喜人。   七皇子拿起筷子,先夹了个猪肉香菇馅儿的,蘸着蒜泥香醋一口咬下,年轻的眉眼挂上笑意:“鲜香好吃。”   又吃了个素馅饺子,“清淡素净,略带甜味,不比肉馅差。”   看他吃得好,林稚很大方地把前几日晒好的柿饼拿出来。   意料之中,他确实属于运气好的那一拨人,晒出的柿饼橙红挂霜,掰开一看,个个透着蜜一样的光泽,味道也好。   “这是自家晒制的柿饼,殿下尝尝。”   七皇子一边吃着饺子,一边看着那盘红艳艳的柿饼,道:“据说和肃夫人晒制的柿饼一绝,但我看小郎君晒制的,同样毫无逊色。”   林稚却是一愣。   原来秦夫人那日送来的柿饼,竟是自己亲手晒制的?   他顿时有点感动。秦夫人对他也太好了!   许是和林稚成了关系更进一步的买卖双方,又许是记挂着好吃的柿饼,隔日一早,七皇子竟派人送来了一筐新鲜金橘。   本朝橘子数量稀少,又因梁皇后素来爱橘,故而被人们大力追捧,不光写诗赞颂,还有各种《橘颂》、《橘录》等骈文小记,可谓是一大珍奇水果。   七皇子身边的小仆阿宝道:“这是官家赏赐给殿下的洞庭柑橘,殿下特意送来给店主郎君一尝。”   林稚笑道:“多谢殿下挂念。”   在临安城,橘子酸果居多,甜果甚少,蜜渍法很是流行。除了糖渍,还有“渍以盐”、“调味水果拌”等做法,也算是一种食橘特色。   “渍以盐”就是加盐佐食,“调味水果拌”复杂一些,咸梅去核,用煮过甘草的糖水化开作为料汁,搭配鲜切橘子块,另选南姜末、芝麻之类搅拌翻匀,味道甜中带酸,酸中带咸,十分独特。   林稚还是更喜欢蜜渍的做法。   金橘对半切开,去籽,放冰糖浆里熬煮,无论空口开吃还是冲水泡饮,都很适口。   孟琼舟来时,林稚刚把一壶金橘蜜茶泡好,顺势给他倒了一杯,“新上的金橘蜜饮,孟郎君尝一尝。”   孟琼舟执起杯盏,轻抿一口,“清甜可口。”   那是!按照他的口味,可是多加了好几块冰糖呢。   “最近天气转凉,适合吃些扁食。香芹虾仁猪肉、猪肉菘菜、虾仁笋子都是热卖馅料,孟郎君要不要来一些?”   让林稚意外的是,竟有不少食客愿意来买这耗时颇多的饺子,哪怕每次要等半个时辰起步,仍然不离不弃。   被这份吃货精神打动,他顺势多研发了几种馅料,这才有了今日的热卖。   孟琼舟问:“小郎君喜欢哪种?”   无论前世今生,林稚的口味都很从一而终:“三鲜馅!”   孟琼舟点头:“那便来一份三鲜馅扁食。”   林稚似笑非笑看他一眼,那有点过分的梦境又从心头浮现出来。   “小郎君很怕冷?”   林稚正思索着,忽然听到对方问他,下意识点头:“是。”   “体质如此,让孟郎君见笑了。”   孟琼舟盯着他道:“是该多穿些。”   灼灼灯烛下,那人被毛领鹤氅包裹着,越发显得小脸盈盈,一笑起来,明艳动人。   回到孟府,为新毛笔试墨时,孟琼舟对陈平道:“去把我的汤婆子取来。”   陈平应了一声,依言从橱中取来一个黄铜汤媪,“还未正式入冬,阿郎可是觉得近日寒凉了?”   “我不冷。”孟琼舟摇摇头,“给林小郎君送去。”   “阿郎,这是您的贴身汤婆子。”   孟琼舟表情不变,“再买一个新的。”   陈平只好应下:“是。”   又听孟琼舟吩咐:“这次别亲自送,等到店铺快要开门,提前放在那里就是。”   “……是,阿郎。”   这日店门刚开,林稚正在院里打井水,忽然听到沈小七一声惊呼:“阿郎你快来看,这是什么!”   林稚过去一看,发现是一个半开的盒子,里面装着一个……汤婆子?   黄铜制,形如半大南瓜,表面雕刻着芍药花纹枝叶,甚是精美。   看到底下“孟琼舟”三个大字的落款,再联想昨日对方问他“冷不冷”,林稚轻轻勾起唇角。   这个冬天以前,他都很讨厌汤婆子。   但从现在开始,他决定开始喜欢汤婆子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调味水果拌做法出自《武林旧事》 第67章 安居乐业   陈平看着食案上的插山赞不绝口:“林小郎君送来的这套插山, 着实是精巧绝伦。”   水蓝色的木雕被雕成蓬莱仙山的模样,玲珑剔透,一碟碟橙黄色的冰糖蜜橘放上去, 好似仙山上的朵朵金橘。   孟琼舟目光柔和, “是好看。”   “阿郎准备把这套插山放在哪里?”陈平问。   博古架、多宝格,还有前些日子夫人定制的古玩承座、屏架和木架, 都很适合。   不过以阿郎对林小郎君的重视程度,大概会置于自己书房的博古架上, 以便随时都能瞧见。   到时并几株金兰水仙、缀露千叶一同摆上,再放一只青花鱼缸, 陈平对自己的造景很有信心。   却听孟琼舟道:“放我屋中。”   “……阿郎,那是插山。”插山是餐具啊, 放在书房已经很不合适了!   “嗯, 我知。”   孟琼舟头也没抬,把插山上的一碟冰糖蜜橘换下来, 又摆上一碟蜜浮酥柰花,似乎正在研究怎样装饰更好看。   陈平放弃了, “好的,阿郎。”又道,“蜜浮酥柰花颜色更相衬些。”   孟琼舟点头:“我也觉得。”   林稚没送过别人礼物,特别是这种带着暧昧气息的礼物,想了很久也没想到该送给孟琼舟什么——这可比研究新菜难多了。   最后还是决定从本职工作入手, 送了具有代表性的创意餐具。   请了临安城最好的工匠, 用了最贵的琉璃材料,烧造出来的插山, 比酒楼前面挂着的四盏栀子灯加起来还贵。   但林稚觉得挺开心。   “小郎君何事笑得如此开心?”阿蓝问。   “没什么。”林稚压下翘起的嘴角, “要买新宅了。”   把买宅子的事告诉沈小七等人, 三人都很高兴。   阿蓝笑道:“先提前恭贺小郎君新宅之喜了。”   “既是皇子旧宅,想来定是很好的,且七皇子与小郎君熟识,索价也不会太高。”   林稚点头称是,每日钱多事少的皇子殿下,确实把熟杀不到他的身上。想到那平易近人的豪宅价格,他觉得自己捡了个好大的便宜。   事成之后多做些好吃的,好好犒劳一下七皇子!   沈小七已经开始做起规划,“阿郎若买了宅子,管事仆役之类的人员肯定少不了,我觉得我可以胜任。”   阿青毫不留情地埋汰他:“你还不如四毛。”   偏偏让阿青说中了,林稚打的就是不带奴仆、只带四毛的打算。   这时候买奴仆要签卖身契约,林稚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新青年,到底是不习惯被人伺候,养只狗就很好——现代的独居青年不都是这样的?   而且……而且说不定不是独居呢?   想到当初说“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谈恋爱也是如此”的自己,林稚叹了口气,真是堕落了。   都怪孟琼舟!   下午的时候,七皇子的侍从阿宝通知林稚去看宅。   “稍等。”林稚正在揉面团,边擦手上的面粉边道,“我净了手就来,小郎君先吃些糕饼吧,也好打发一下时间。”   阿宝看上去年龄不比七皇子大,闻言又是心动又是犹豫,“可以吗?”   林稚没那么多讲究,“有什么不可以?”说完让沈小七给他上了一碟千层酥,“这千层酥里放了糖渍梅子馅,酸甜可口,小郎君且尝一尝。”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句话大概在主仆之间也同样适用,看阿宝那团团圆圆的脸蛋,看样子也是个吃货无疑。   “那……那就多谢店主郎君了。”   低头一看,盘里放了五六块方方正正的酥糕,一层糕叠着一层馅,梅色雪白错落有致,模样好看得很。   阿宝吞了吞口水,轻轻拿起一块,饶是如此小心翼翼,外皮还是酥得直往下掉渣,然而咬到湿软酸甜的内馅儿,又觉得口感细腻无比。   “好酥好软的糕饼!这是怎么做到的?”   听到这声小小的惊叹,林稚把手中的湿皂荚打出泡沫,笑笑没说话。   估摸着他吃完了糕,他洗净手出来,“我们走吧。”   “这糕真好吃!”那小仆擦擦嘴站起身来,欢天喜地道,“多谢店主郎君招待。”   许是阿宝吃了糕有力气,马车驾得很快,不过半刻钟的功夫,几人便到达了南湖附近的那所宅院。   一改前朝雄浑的装修风格,本朝房屋建筑纤巧秀丽,风雅简约,七皇子这处宅院更是完美契合其中特点,还没近前,一片片黛色鱼鳞瓦先映入眼帘。   “鱼鳞瓦?”林稚笑道:“飞鱼甩尾,浮光轻盈,七殿下好审美。”   阿宝讶道:“店主郎君竟识得鱼鳞瓦?”   “当初修葺酒楼,从泥瓦匠那里偶然听来的。”   “原来林氏酒楼是店主郎君亲自打点装修的?怪不得如此大方美观,与素常食店酒楼都不一样。”   阿宝没少帮着七皇子忙装修事宜,两人一进院子就给他介绍起来:“正前的两棵树是西府海棠,现在不显,等春天开了花,那才叫一个漂亮。”   “那歇山抱厦、悬鱼惹草,都是官家派能工巧匠,按照《第一江山》打造的。”   淡绿色的悬鱼从博风板垂下,与边沿檩头的三角云纹惹草相得益彰,乍一看去,还以为鱼儿游动在云间。   林稚看了一眼,笑道:“果真精巧。”   两人一路来到庭院,看见一处水池,阿宝又道:“这是四水归堂,乃是招财纳福的象征,店主郎君可喜欢?”   听到“招财纳福”,林稚道:“当然喜欢。”   阿宝仍一脸兴奋地为他介绍,“冬天暂且不提,等到天气暖和薄冰融化,店主郎君尽可养些红顶虎头的金鱼、孔雀鱼……”   林稚点了点头,心想,到时候就养些麻鸭、白鸭、三穗鸭……   两个各怀鬼胎的人一路行至宅门。   “殿下说了,这处宅院最大的缺点之处便是只有两进,小了点。”   阿宝摇头道,“店主郎君若觉得此处地小,我家殿下在南湖还有一处三进的宅院,就是离店主郎君的酒楼远了些。”   “不小。”林稚连连摇头,“我一人住正好,再大就显得冗余了。”   冗余倒不是关键,关键是再多一进仪门他就没钱买了!   阿宝点点头,“虽然只有两进,但若是店主郎君以后有了新妇,也是富富有余。”   想起孟少卿挺拔清俊的身姿……新妇?   林稚忍不住笑了,但也没有反驳,笑着说了声“是”。   推开门,屋内的侍卫退开一步,露出里面正在喝豆蔻饮子的七皇子,对方微笑看来:“店主郎君可还满意?”   “殿下庄宅子纤巧秀丽、雅致朴素。”林稚叉手一礼,“我只觉自己高攀这宅院了。”   “店主郎君说的哪里话?”七皇子小孩子心性地道,“我和小郎君有缘,便是这屋子与小郎君有缘。郎君以后莫再说这些话了。”   “好,我不说。”林稚顺着他道,“那改日给殿下做些吃食如何?”   果然,这话七皇子爱听了,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好!”   “不知殿下有什么想吃的?”   七皇子细细一琢磨,为了林氏酒楼来到临安,几日下来,倒也把临安城有名的美食吃了个遍,要说有什么想吃的……   “前几日三郎吃了一道萌芽肚,我吃着味道不错,问他做法,却如何也不告诉我。”   七皇子有些愤愤,“所以小郎君可否为我做些猪肚菜?到时我也如法炮制,好好气一气三郎。”   看来这些贵客平日里山珍海味吃得生厌,开始把魔爪伸向下水了。   只是这东西味道大,有些难以驯服,除了烧烤,店内还真没有猪牛下水菜。   七皇子真是会给他出难题啊……然而一想到实惠的豪宅价钱,林稚又觉得,这难题出得好!   “殿下请放心,我一定尽力。”   七皇子一脸憧憬地看着他:“对于店主郎君,我一向都很放心。”   两人各自签了正契,房屋买卖一事就算成了。   写好名字,林稚仍有些回不过神——他有自己的房子了,还是豪宅,大别墅,海景房!   七皇子也知道他开心,并未太多说什么,告诉林稚“若有什么事情再通知我”,带着自己的一众侍卫走了。   这宅子一看就没住多久,从使用频率最高的厨具落了一层灰就可见一斑。   林稚转了一圈,觉得挺好,没什么需要重新装修的地方,等到过年住进来的时候,找人做做保洁就是了。   就是名字有点奇怪——拙政园,听起来下一秒就要批折子了一样。   林稚想好了,到时候就把名字改成“天香小筑”。   除了改名字,还得做个狗窝、搭个马厩,那处纳财纳福的四水归堂,也得把中间的栏杆敲了,好养鸭子。   然而仔细一想,林稚又觉得不大吉利。毕竟“纳财纳福”,对他一个做吃食生意的人来说,实在很有吸引力。   要是阿宝一开始没告诉他,他肯定二话不说直接拆了。可见这种玄学东西,一旦宣之于口了就没法平常心对待。   想了想,林稚还是决定去西湖牧鸭——反正这么干的也不止他一个。当初去西湖游船,“游友”里面就有许多小鸭小鹅。   不仅要养鸭,还要种花种草种菜。宅门那进院子专门种能吃的菜,小白菜香葱韭菜,大门就种些好看的花花草草,充个门面。   想到这间大宅院足够他发展种田事业,林稚开心地在床上打了个滚。   作者有话要说: 第68章 猪肚鸡汤   夜半时分, 林稚被热醒了。   他迷迷糊糊还以为是在夏天,心想怎么盖了这么厚的被子,好热, 连忙把身上被子踹到一旁, 手里热烫的汤婆子却没舍得放下。   抱了一会儿,后知后觉反应过来, 哦,现在是冬天——孟琼舟给他的这个汤婆子实在是太热了。   他忍不住摸了摸上面古朴的花纹, 芍药花瓣还能摸到,边缘的叶片却已有些模糊不清了。   这不是一个新的汤婆子。   以孟琼舟的性格, 绝不可能随便弄来一个什么东西塞给他,更何况是这种贴身物件, 所以, 这极有可能是他自己的……   这样想着,林稚感觉脸热了热, 把被子捡回来,重新把汤婆子抱进怀里。   早晨醒来, 怀中的汤婆子仍然温手,带着点淡淡的体温,算了算保温时长,居然有十来个小时。   比他之前的汤婆子好用多了!   睡了一个暖意洋洋的觉,林稚心情颇好地刷牙洗脸穿衣服, 又给汤婆子添了热水, 抱着去吃朝食。   架不住低气温的压迫,沈小七他们到底还是把薄夹棉衫换了下去, 穿上了厚实的冬衣。   看自己一身毛领大氅还抱着汤婆子的打扮, 林稚终于觉得他们在一个季节了。   “看小郎君脸色红润, 昨夜似乎睡得不错。”阿蓝道。   林稚弯起眼睛:“很暖和。”   阿青一脸淡定地看了看他怀中的物什,道:“吃饭了。”   今日的朝食是豆浆油条,外搭几块煎得外焦里嫩的虾饼,还有一碟子阿蓝腌的小黄瓜咸菜。   林稚先夹了一根小黄瓜吃,咸酸带辣,清脆可口,“阿蓝这胡瓜鲊做得真好。”   黄瓜小咸菜爽脆的口感,让他想起上辈子家门口附近的一家小超市,除了日常百货,还顺带卖店主人自制的各种小咸菜,什么酱八宝菜、酱莴笋、泡辣椒条、糖蒜、萝卜干等等,其中又以酸辣黄瓜条最受欢迎。   顶花带刺的黄瓜切成小段,用盐杀去多余水分,保留脆爽的口感,配粥配面配馒头,堪称百搭。   “阿郎若喜欢,再让阿蓝多做一些!”沈小七撕着油条道。   “行。”阿蓝应着,“现在也正好是做鲊的季节。”   林稚点点头,把撕成小块的油条泡进豆浆里,“还有笋蕈鲊、水芹菜、辣菘菜,我之前做过海带笋鲊,也很好吃。”   吃过朝食,几人把桌子收拾干净,沈小七把昨晚做好的金丝肉松饼拿出放好,阿青熬鱼片粥海鲜粥皮蛋瘦肉粥,林稚依旧煎鸡蛋灌饼,阿蓝在一旁打下手。   做完朝食的生意,太阳彻底升起来,菜贩鱼贩送来的食材也到了。把这些鲜蔬鱼鲜做完简单处理,林稚又有点饿了。   这样一通忙碌下来,早晨那点豆浆油条早就消化殆尽。   果然,饿了的不止他一个人,沈小七探头问道:“今天中午吃什么?”   阿青瞥他一眼,“自己看。”   沈小七站起身来,往锅里一看,“鱼?”   “对。”阿青点头,“今天吃鲤鱼焙面。”   鲤鱼焙面是一道颇费功夫的菜。   首先要做糖醋鱼,再把龙须面过油炸焦,炸得蓬松酥脆,泡在软嫩鲜香的糖醋鱼汁里,待其吸饱汤汁后和鱼一起吃,味道酸甜咸香。   “这可是道大菜。”林稚笑道。   阿青抿抿唇,“天气冷了,该吃些好的。”   林稚表示赞同。   吃完这道鲜美肥嫩的鲤鱼焙面,卖肉的刘三终于来了。   “小郎君点的这猪肚着实让我好找!”   刘三笑道,“那杀猪人说这东西没人爱吃,从来都是直接丢了,我问他要,他还特意和我确认了好几遍呢。”   林稚笑道:“麻烦你了。”   “没什么!”刘三一摆手,把那些清洗干净的成捆猪肚递给他,“按照小郎君的要求,已经仔细洗过七八遍了。”   付完刘三的银钱,林稚拎着七皇子给他出的“难题”去了庖厨。   猪肚的做法很多,爆炒、白切、红烧,以及炖汤。考虑到时节寒冷,到底是做了温胃的猪肚鸡汤。   刘三把猪肚收拾得很干净,林稚又用白醋洗了一遍,焯过花椒水,切成厚丝,再单独炖上一个时辰,等到猪肚变得软烂,就可以炖汤了。   炖好的猪肚和汤倒进砂锅,放焯过水的鸡块,再放装了胡椒的布袋子,以及几段葱结姜片,大火开炖。   为解决这道难题,林稚特意去集市上淘买了未经加工的胡椒,只略略敲碎,使其溢出胡椒味儿,比直接放胡椒粉味道更好。   想起从前吃过的猪肚鸡汤,汤色奶白浓郁得像加了牛奶一样——其实就是加了牛奶,不仅是牛奶,还有人放椰浆。味道嘛,喝不出太大区别,甚至觉得更鲜美。   但林稚还是喜欢直接煮成的奶白浓汤。   用汤勺撇干净浮沫,见汤色白了许多,他撤了几块炭,改成小火。   被火烘得暖洋洋的,林稚把汤婆子从怀中取出,放在灶台上看着。   昨晚囫囵摸了几下,不太仔细,现在当然要好好看一看。   然而看到那几片微微褪色的芍药叶片,他又觉得有些脸热,不敢再继续瞧下去了。   阿青抱着木炭刚一进门,就看见砂锅里正炖着不知什么汤,而林稚正对着一只黄铜汤媪发呆。   他见怪不怪地把木炭放进炭篓里,忽然开口:“小郎君的汤婆子是孟少卿送的?”   林稚点点头,“就是那天,在店门口……”   “孟少卿对小郎君很好。”   阿青想了想,补充一句,“小郎君对孟少卿也很好。”   林稚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   “阿青。”他叹息似的说道,“你可真是火眼金睛。”   阿青抿抿唇,“孟少卿对小郎君……是个人就能看出来。”   “你这是说小七坏话呢?” 林稚笑完,又略正色道:“阿蓝知不知道?”   “我都知道,兄长肯定也知道。”   想想也是,阿蓝那么聪明的一个人……   阿青往灶膛里添了块炭,忽然道,“小郎君幸福就好。”   林稚冲他笑了笑。   说完感□□,汤也差不多好了。   只见砂锅氤氲出阵阵热气,掀开盖子一看,原本清澈的汤已经变成了奶白色,猪肚和鸡块上下漂浮,撒少许盐调个味道,出锅。   一块块干净的猪肚厚实脆嫩,鸡肉虽久煮肉质却一点不柴,皮香肉嫩,汤汁更是浓厚香醇,简单的调味更能突出其中鲜美。   寒冷的冬天,吃完爽脆的猪肚、细嫩的鸡肉,再喝一碗鲜美浓郁的猪肚鸡汤,整个身体都暖了起来。   “好喝。”尽管中午吃了不少,阿青喝完满满一碗猪肚鸡汤仍有些意犹未尽,“用猪肚做的?”   林稚点头:“是七皇子钦点的猪肚。”   七皇子也对这道猪肚鸡汤赞不绝口,“细腻香甜,浓中带清,特别是里面的肚丝,鲜美极了。”   林稚又给他盛了一碗,笑道:“殿下喜欢就好。”   七皇子边喝边道:“店主郎君务必要把这菜添进食单,我一定天天来捧场。”   林稚答应下来。   七皇子吃完,还不忘让身边的宫人拿来食盒带一份回去,“我要带一份回去给三郎尝尝,看看是他的萌肚丝厉害,还是我的猪肚鸡汤厉害。”   于是就这么带着一钵汤回去了。   看着对方傲娇的背影,林稚摇头笑了笑。哪怕是天皇贵胄,也不过是个贪吃的小孩子。   转天传来“比赛结果”的时候,林稚正在清洗新添置的锅子。   大概冬天和热汤适配度很高,猪肚鸡汤格外受欢迎,几乎每个进来的食客都要点上一锅,原先那波砂锅不够用了,这才有了新买来的不少锅子。   七皇子看着这一排砂锅,就知他卖得不错,笑着道:“恭喜店主郎君了。”   “要不是殿下启发,我也未必能想到这猪肚鸡汤。”   七皇子得意道:“昨日我给三郎一尝,他果然甘拜下风,一直问我这汤的做法。”   “我说我不知道——我确实不知道,他还非说我藏私。”   林稚道:“殿下若想知道这方子,告诉殿下也无妨。”   毕竟对方卖房时给了他一个好大的优惠,给个吃食方子又算得了什么?   七皇子却拒绝道:“这饮食方子就像是高人秘笈,店主郎君还是好生藏起来吧。”   这实在的孩子……林稚笑着称是。   孟琼舟来时,正好和吃饱喝足准备离开的七皇子打上照面,他颔首见礼,“七殿下。”   七皇子很是惊讶,这位刚立下汗马功劳的大理寺少卿,居然也喜欢到林氏酒楼来吃饭?   莫非对方逐渐好转的恶食便是和这个有关?   他点头道:“没想到孟少卿也喜欢林小郎君做的吃食。”   孟琼舟却淡淡一笑,“臣不止喜欢林小郎君所做吃食。”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出了酒楼大门,七皇子忍不住回头望了几眼。总感觉自己知道了什么不得了的秘密呢……   林稚一直在庖厨炖汤,见孟琼舟来了,也给他上了这碗猪肚鸡汤。   “这猪肚鸡汤益气养胃、滋补养身,味道也好,孟郎君多喝些。”   看他转身离开,孟琼舟停住筷子,“小郎君不和我一起吃吗?”   林稚一本正经道:“今日已用过暮食,就不陪孟郎了。”   “我就在帐台,郎君有事随时叫我。”   孟琼舟蜷缩了蜷手指,答应他:“好。”   回到帐台,林稚一边漫不经心翻着账本,一边看孟琼舟吃东西。   孟琼舟吃得很慢,他看得也很仔细。   看他红润的唇色,喝汤时滚动的喉结,拿筷时骨节分明的手指……   林稚垂下眼,手指轻轻拨了一下算盘。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到处出柜.jpg 第69章 火腿焖笋   林稚在西市买暖炉。   “不知老丈这炉子能否印花?”他指着一个紫铜暖炉问道。   卖炭炉的是个头发花白的老丈, 精神矍铄,就是耳朵有点不大好使,“火花?这暖炉乃紫铜制成, 不会迸出火花的, 质量好得很!”   “不是火花……”林稚哭笑不得地重复一遍,“是印花。”   “哦, 印花啊。”那老丈摸了摸下巴,“可以印的, 就是画匠得小郎君自己找。”   林稚道:“这是自然。到时我把画样带来,劳烦老丈给印在炭炉上。”   老丈点头:“好说好说!”   除了炭炉, 林稚还另买了八个焚香熏炉,准备在酒肆和茶坊各放四个——当然, 一层食店还是只放功能简单的炭炉, 不然丝丝缕缕的熏香冒出来,容易和食物串了味道。   定好炉子, 林稚又去找郭画匠。   “小郎君这次打算画什么食单?上次的猪肚鸡汤都把我画饿了!”   “却不是画食单。”林稚笑道,“最近天气转寒, 我打算买些暖炉放在酒楼。单独的紫铜颜色到底单调了些,想着做些花样,也好看。”   郭画匠啧啧两声,“炉子的价钱可不便宜啊,小郎君真是下了大手笔。”   林稚道:“这东西就和夏天的冰鉴一样, 若是始终没有, 倒不觉得如何,可一旦享受过个中好处, 便由奢入俭难了。”   郭画匠赞许地点点头, “临安城里布置夏日冰鉴、冬日暖炉的酒楼可不多, 小郎君也算走在前列了。”   说完,他悄咪咪凑近林稚,“不瞒小郎君,前几日那春风楼管事也来找我画食单了。”   程朝云来找郭画匠画食单了?   “如果我与小郎君交情一般,肯定是满口应下,给她画了这食单。”郭画匠道,“但谁让咱们是朋友呢?我就推辞了去,让她另请高明。”   林稚笑道,“她若再来,郭郎君给画了就是,没关系的。”   “那不行。”郭画匠拒绝得很干脆,“我和小郎君是朋友,不能做这种事!”   “好吧……那,改日我请郭郎君吃饭?”   这回对方同意了,一口答应下来:“行!”   “所以小郎君打算画什么花纹样式?”   林稚早就想好了,“一套‘柴米油盐’,一套‘风花雪月’,一套‘梅兰竹菊’。”   “‘柴米油盐’放在一楼食店,‘风花雪月’放在二楼酒肆,倒也符合情境,切题得紧。”郭画匠念念有词,“就是不知这‘梅兰竹菊’……”   他忽然反应过来,“莫非,小郎君还想开一间茶坊?”   林稚点头,“正有此意。”   “小郎君不愧是干大事的人。”郭画匠抚掌笑道,“放心,这三套画样我一定尽快完工,绝不耽误小郎君开茶坊!”   知道这些图样不好画,林稚也不催他,“郭郎君慢慢画着就是。”   第三日,郭画匠把画好的三套图样送来,林稚又拿着图样,去西市找那买暖炉的老丈雕刻烧造,如此又过三四天,暖炉终于运送至酒楼。   摆上暖炉,点上香盒,整座酒楼都暖和起来。   “今日天凉,我特意换了氅子过来,没想到小郎君这里如此之热,倒叫我白费心思了。”一名叫杨六的食客开玩笑道。   他看向离着最近的一个炭炉,“这暖炉上画的好像是稻米饭?瞧这饭粒子,真真儿的,我还以为是谁不小心粘上去的呢……而且看画功和运笔走势,很像食单上的画儿。”   “郎君果然火眼金睛。”林稚道,“确实是找同一个画匠郎君绘制的。”   坐在杨六对面的郎君姓许,同样是店内熟客,闻言道:“现在的食店酒楼,都要等到冬至节才舍得添置暖炉呢,店主小郎君真是心细如发。”   林稚笑了笑,“做好分内之事罢了。”   几人又聊了几句,杨六点了常点的几道小菜,并一道店内新上的火肉笋片汤,许郎君则多点了一盆猪肚鸡汤。   笋子是菜贩新送来的冬笋,据说是刚挖来不久,根部的泥土足以证明其新鲜程度;火腿却是老朋友——那用来做云腿月饼剩下的“两年腿”。   紧致咸香的火腿搭配鲜嫩的笋片,细火慢炖,炖出来的汤汁浓中带清,火腿中带着笋子的香,笋片中又有腿肉的鲜。   杨六连喝好几口汤,直喝到微微发了汗,又舀了一大勺笋片肉干,连汤带菜拌进米饭里,大口舀着吃。   瞥了一眼他堪称饕餮的吃相,许郎君略显无语道:“六郎,可否注意下形象?”   杨六笑了几声,“形象这东西可不是现在注意的——或者,你自己注意着吧,我可顾不得那么多。”   许郎君看他一眼,也加入到战斗中,吃了几口,尤其对那两道汤菜赞不绝口,“这两道汤一清一浓,火肉笋汤是清,猪肚鸡汤是浓,清的却不会被浓的抢了味道,着实有趣。”   “那火肉笋汤看着汤色清淡,却是用大骨熬出来的高汤,不比猪肚鸡用料少。”他又喝一口,仔细品了品味道,“似乎还有鸡汤的鲜味儿。”   许郎君恍然大悟,“又是鸡汤又是骨汤,难怪如此鲜美。”   自从那日给七皇子做了猪肚鸡汤,林稚就爱上了鼓捣这些汤汤水水。   大前天是枸杞鸽子汤,前天是山药排骨汤,昨日做了火腿焖笋,反响都很不错,据食客们反映,“好喝又有营养”。   或许可以在食单上开辟个养生频道出来……   经过一个秋天外加四分之一冬天,原先撤去夏天吃食的食单已经逐渐厚实起来,林稚随手一翻,竟足足有半拃厚。   看了一会儿,他成功把自己看饿了,洗了手换上围裙,准备做饭。   中午卖鱼小贩送来些蚬子,个头竟比那日在混水闸口见过的还要大,美中不足就是少了点,不够做给食客,只能进自己肚子了。   吐完泥沙的蚬子用淡盐水略煮开,捞出,另起锅烧水,把煮开口的蚬子倒进去。   瞥见菜篓里还有几棵丝瓜,顺手拿下来,削皮、切块,扔锅里和蚬子一起熬着。   正煮着汤,忽然听见脚步声,回头一看,是孟琼舟。   来的真是时候——可惜孟琼舟过敏,这蚬子汤没法给他喝。   林稚上下打量他一眼,“孟郎君今日穿得挺暖和啊。”   对方今日穿了一身墨黑氅衣,是和林稚同样的貉子毛领,只不过颜色换成了黑色,和白皙的肤色相衬,更加显得俊美无双。   看一眼他怀中抱着的熟悉的汤婆子,孟琼舟道,“不及小郎君。”   林稚看够了本,收回目光,笑着说今日有上好的火腿焖笋,问他要不要来一份。   孟琼舟自然说好。   两人面对面坐下,孟琼舟吃了一片笋,状似无意道:“这汤婆子,小郎君用着可还暖和?”   林稚抬眼,“郎君所赠,自然是暖和的。”   “那便好。”   孟琼舟又道,“还没来得及祝贺小郎君新宅之喜。”   林稚剥核桃的手停下来,他怎么知道的?   仿佛是看出他的疑问,孟琼舟解释,“七殿下一回去,便将此事告诉了官家。”   “我当时正好在场。”   “……这样。”林稚点点头,“等到过年我会去住一段时间,欢迎郎君到时来宅中小聚。”   “过年?”孟琼舟道,“小郎君的邀请,我记着了。”   “……嗯。”林稚点头,“快吃,不然一会儿要凉了。”   孟琼舟很听他话地快吃了一会儿。   然而林稚又忍不住想和他说话,随便找了个话题:“孟郎君可否与我说说马匹饲养之事?”   他把小红每日所吃饲料告诉孟琼舟,“我这样喂对吗?”   孟琼舟停下筷子,略一思忖,“没有问题。偶尔可以再喂些新鲜菜蔬。”   林稚点点头,有样学样,“孟郎君的嘱咐,我记着了。”   孟琼舟目光含笑地看了他一眼。   估计自己的丝瓜蚬子汤差不多好了,林稚站起身来,去庖厨里端出来,放在食案上。   清淡而微带油星的汤汁里,大块大块的蚬肉清晰可见,翠绿的丝瓜段吸饱汤汁,看着就勾人食欲。   林稚舀了一勺,吹了吹热气,一口喝下——清鲜之中带有丝瓜的微甜,好喝!   看见孟琼舟目光灼灼地盯着他,林稚突然就有了坏心思,问他:“想吃吗?”   孟琼舟的目光在他水光潋滟的唇上停留片刻,很诚实地道:“想。”   林稚捧着那碗蚬子汤道:“不给你吃。”   看着他在灯烛下格外俏丽的眉眼,孟琼舟给自己倒了杯酒,轻轻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   预计再过半个多月正文完结,跟大家说一声~ 第70章 酒蒸蛤蜊   林稚坐在一张小胡床上, 面前摆着一个酿着米酒的青釉酒坛。   前两日,宋家二郎来酒肆买琼液酒,问林稚有没有什么味道甜、适合小娘子饮用的甜酒, 说自家夫人——就是那位挑食的宋家新妇想喝。   这时节没什么适合酿酒的应季水果, 却不缺糯米,林稚便让沈小七外出采买时捎些圆头糯米回来。   先泡后蒸, 再放小曲,静置两三天就可以喝了。   今日就是第三天, 林稚把酒坛启开,一股浓郁的甜香飘了出来, 尝一勺,甘甜好喝。   糯米酒没什么度数, 适合饮用, 也适合做菜。把宋家二郎预定的糯米酒预留出来,剩下的用来做酒酿圆子。   糯米粉加水揉成团, 搓长条,切小段, 再搓成小圆子。   这活儿林稚熟,和当初做珍珠奶茶时的黑糖丸子没什么区别。   想到珍珠奶茶,就想到春风楼,原以为程大娘子得了这方子生意会很红火,但通过这几天的见闻……好像并没有。   摇了摇头, 林稚继续搓手中的糯米圆子。   锅里加水加冰糖, 烧开,倒入小圆子煮至浮起, 再倒甜酒酿和一点兑水化开的藕粉, 这样煮出来的酒酿圆子汤汁粘稠, 口感也更丰富。   给其他三个大忙人盛上一碗,四人围坐一团,一起吃这顿半上午的加餐。   沈小七一边舀着酒酿圆子一边念念叨叨,“你们说今年什么时候会下雪?”   “老天爷的事情,哪里是我们说得准的。”阿青道。   “去年是冬至。”   阿蓝道,“雪下得很大。前一天还没什么预兆,平常得很,谁知第二天一早,满城都是白茫茫一片——我记得特别清楚。”   从前在慈幼局的时候,林稚最讨厌冬天,又湿又冷——如果非要说对冬天有什么期盼,大概就是那几场大雪了。   “希望今年的雪能下得早些。”他咬着糯米圆子说。   宋家二郎来取米酒时,听说林稚还做了酒酿圆子,十分心动,“劳烦店主郎君为我装上两碗。”   “原是没打算卖这酒酿圆子的,被我们几人吃了不少,只剩下一碗的量了,给郎君补一碗藕粉如何?”林稚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宋家二郎没怎么犹豫,“好!店主郎君的藕粉也是极好的。我家夫人曾吃过一次,说清甜有味,小料也添得足。”   林稚正好在添小料:“郎君这次想添些什么小料?”   宋家二郎回忆着妻子的口味,“枣子碎、蜜豆、南瓜子仁、腰果、黑芝麻、甜杏仁,再来一勺桂花蜜。”   “我家夫人有些挑食。”说了这么一大串,宋家二郎也有些不好意思,“劳烦小郎君了。”   林稚当然知道这位宋家新妇挑食,摇摇头表示没关系。   “看令正口味,似乎尤其喜欢干果?”一溜儿的瓜子仁腰果芝麻杏仁。   宋家二郎点头,“正是如此。”   于是林稚顺势推销:“前几日上了果仁蜜饼,是用核桃仁、榛子仁、扁桃仁、腰果仁制作而成。郎君要不要带一份回去?说不定夫人会喜欢。”   一听里面的馅料就合自家夫人口味,宋二郎喜道:“如此,那便依小郎君所说,再来三份这果仁蜜饼。”   林稚微笑点头。   “明明只是来买两坛米酒,怎的又买了这么多东西回去?”宋家二郎走出酒楼,看着手中的大包小包,无奈地笑了。   见米酒如此受欢迎,林稚如法炮制,又在院中酿了几坛,打算留着以后做菜吃。   米酒入菜的做法很多,除了酒酿圆子和鸡蛋米酒酿之类的清甜小食,还有米酒羊肉煲、米酒鸡肉煲,还能用来做酒泡花螺。   而其中林稚最喜欢酒蒸蛤蜊。   葱段和蒜片用一点油爆香,加蛤蜊,加清酒,煮到蛤蜊开口,再放一把小葱碎和酱油,拌匀略煮,连汁带肉吃下去,味道鲜得很。   店内的清酒都用来烤虾子了,林稚试着换成米酒,效果居然更好。   想来大概是因为米酒味甜,能更大程度提升鲜味,让蛤蜊越发香浓鲜美。   这道经过改良的酒蒸蛤蜊也很得高梦华的喜爱。   “都说‘酒借蛤蜊香’,我看是‘蛤蜊借酒香’才对。”   高梦华夹起深碗中的一只蛤蜊,先吸了壳内的少许汤汁,又吃了肉,只觉咸鲜的汁水在口腔流淌,满口鲜香回味无穷。   连吃了几只蛤蜊,他笑道:“炊金馔玉、八珍锦食,依我看,都比不上这一只小小的蛤蜊。”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林稚已经大致猜出这位高先生的身份。   衣着谈吐不俗,退休高官,钱多事少,经常来他店中捧场……几相相加,多半是原身那个造反爹的朋友。   能愿意照拂他这个罪臣之子,高先生也是个良善之人。   林稚道:“都说大隐隐于市,高先生果真是恬淡之人。”   高梦华笑笑,又点了几道其他小菜。   把菜端过去的时候,林稚瞥见高梦华对桌坐着一个年逾五寻的老丈,同样在吃酒蒸蛤蜊。   那老丈衣着清简,虽然眉头间刻着深深的皱纹,但依然能够窥见年轻时的俊朗容颜。   只是那老丈吃着清口佳肴,眉宇间却带着淡淡的忧愁。   林稚想了想,把离得最近的暖炉又添上了几块炭火。   临安城的冬天很冷,还不到冬至,气温就已经跌破零下——门外的清溪结了一层薄薄的冰。   林稚出去玩了一会儿踩冰,回来给四毛的窝续上棉被,往马厩里添上稻草,连鸡窝里都铺上了一层厚厚的垫草。   做完这些,他洗净了手,回店内吃暮食。   暮食是阿蓝做的盏蒸鹅,肥嫩的鹅肉切成长条,用盐和酱汁拌匀,撒些葱花,蒸熟后浇上麻油,鲜嫩多汁。   吃了半碗青菜馎饦,沈小七忽然神神秘秘开口,“咱们店里最近来了个奇怪的客人。”   林稚刚要说话,就听阿青道:“是不是那位每次来只点酒蒸蛤蜊的老丈?”   “没错,就是那个老丈!”   阿蓝笑道:“哪有什么奇怪不奇怪的,也许人家就喜欢吃酒蒸蛤蜊,恰巧小郎君的酒蒸蛤蜊又做得特别对胃口。”   “好吧,是有这种可能。”沈小七嘀嘀咕咕,“但是这也来吃得太频繁了吧……我都瞧见三次了。”   林稚插口道:“是不是很俊的一个老丈?我也看见过一次。”   “那老丈约莫快六旬了,小郎君是如何看出俊的?”阿蓝打趣。   林稚微微挑眉:“这叫美人在骨不在皮。”   由此及彼,他又想到孟琼舟。等到孟少卿到了五六十岁,肯定也是个帅老头!   这个帅老头尚且要等四十余年才能看见,那几人对话当中的老丈却在转天出现了。   这下林稚是真有点好奇了,就算他做的酒蒸蛤蜊再好吃,也不至于夸张到这个程度吧?   他斟了一壶麦仁冬饮子,给那位老丈送过去,“蛤蜊本性寒凉,老丈喝些这麦仁冬饮子,暖暖胃。”   “多谢。”那老丈抬起头来,冲林稚道了声谢。   知道他是在旁敲侧击询问自己,老丈叹了口气,“让小郎君见笑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爱的吃食,何谈见笑。”林稚道:“只是觉得有些好奇罢了。老丈若觉冒犯,就当我没问过吧。”   那老丈缓缓摇头,“没什么冒犯的。”   “我的夫人还未过世时……”   原来这老丈与夫人从小青梅竹马,感情甚笃,自成亲后,幸福美满地度过了人生的三十多年。然而后来变故突生,老丈的夫人害了呆症。   “自她病后,行为举止与往常大不相同,人也变了许多。”老丈哀伤道,“但她依然喜欢做吃食,尤其是酒蒸蛤蜊,做得尤其鲜美可口。”   “只是后来,我遍寻各个酒楼食店,却再也找不到记忆中的味道。”   老丈抬头看向林稚,“店主小郎君所做的酒蒸蛤蜊,是最接近于她做的味道了。”   没想到是这样一个悲伤的故事,几人听完都有些恻然,就连素常不羁的沈小七都收敛了一贯笑嘻嘻的神色。   林稚忽然问:“老丈说,我做的酒蒸蛤蜊最接近婆婆做的味道?”   “正是。”   “但还不是完全一样?”   “是。”老丈点头,“毕竟是两个不相识的人所做之物,不能完全一模一样,也在情理之中。”   “能遇见店主小郎君的酒楼,吃到这样的酒蒸蛤蜊,我已经很感激了。”   “您放心。”林稚道,“我们会做出一道和您夫人所做,味道一模一样的酒蒸蛤蜊。”   “这……”老丈惊喜万分,“店主小郎君,真的愿意帮我这个忙?”   “调整食方而已,不是什么难事。”林稚道,“老丈可否为我描述一下味道?”   老丈仍然有些激动,“味道……这么多年过去了,我只记得那酒蒸蛤蜊味道很鲜美,是我吃过的最鲜美的一道菜了。就和小郎君店中的这道酒蒸蛤蜊差不多。”   林稚点点头,心中却叹了口气,这个信息点就和没给一样。   除了味道鲜美之外,是咸是淡,是酸是甜,一概不知。   “我会尽力一试。”他道。   老丈走后,先是阿青做了一道酒蒸蛤蜊,接着阿蓝又做了一道,要不是沈小七不会做饭,就差让他也做一道了。   可转天那老丈一尝,都说味道不对。   林稚有点犯难。   这道菜做法简单,就算那婆婆所做口味再鲜美,也逃不过那几样调料,没道理他们几个人都无法还原出来。   他仔细捋了捋思路:“呆症”就是后来的阿尔茨海默症,症状多为思维不清动作混乱,而他所做的酒蒸蛤蜊若说有什么特别之处,便是把清酒换成了米酒,如此说来……   他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   那位婆婆一定是把米酒当成了清酒,又胡乱放了什么调料,才误打误撞,做成了这道让老丈念念不忘的酒蒸蛤蜊。   幸亏这道菜的调料不多。   林稚又做了一份酒蒸蛤蜊,把里面佐味的薄盐,换成了一勺糖。 第71章 装修指南   经过前几次的失败, 老丈已然有些心灰意冷,然而还是来试了最后一次。   “多谢几位小郎君倾心相助,只是我已自知结果, 若此次不成……便不再麻烦各位了。”   林稚明白这种期望一次次落空的感觉, “我明白。但是还请老丈再尝一次。”   老丈点点头,不抱希望地夹起一个开口的蛤蜊, 刚一入口便瞪大了眼睛。   鲜甜的贝肉,微甜的汁水, 极其清和的味道……记忆中的味道。   老丈迫不及待又喝了一口那蛤蜊汤,刚放下勺子就红了眼眶, “就是……这个味道。是阿茹做的味道。”   林稚递过一条帕子,“老丈若觉得这个味道对了, 我将方子赠与老丈。”   接过他递来的手帕, 那老丈擦了擦眼睛,“多谢小郎君, 真的太感谢小郎君了。”   “已经给小郎君添了很多麻烦,这方子我买下, 小郎君不必赠给我。”   林稚笑笑,“我已经写好了。”说完,他将怀中的方子拿出来,“老丈请收好。”   酒蒸蛤蜊,几乎临安城内的每个厨师都会做, 老丈夫人所做的这种口味又偏甜, 不是大众喜欢的味道。这方子若按照寻常计价,根本值不了几个钱。   但对这位老丈来说却价值千金。   老丈离开酒楼之后,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都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阿郎真厉害!”   “小郎君, 你是怎么知道应该把盐换成糖的?”阿蓝好奇问道。   林稚轻轻勾了勾唇角, “猜的。”   面对阿蓝明显不相信的目光,林稚笑道:“好啦,快干活儿了。”   “老板都发话了!”沈小七去推他们,“快干活!”   今天他们确实要干一件大活儿——三楼的茶坊要开张营业了。   原本林稚想等到冬至过后再开业,没想到前几日春风楼的李四郎搬来了,便顺便去找他问了茶坊的相关事宜。   林稚开门见山:“四郎既已搬来南门大街,可找到租铺了?”   “劳小郎君挂心。”李四郎温和一笑,“住的地方已经找到了,至于租铺……却还没有。”   “不瞒小郎君,我原先以为南门大街附近的铺子价格低得很,却没想到涨价如此之快。”   李四郎叹了口气,“现在的南门大街,已非昨日可比了——竟可以与春风楼平起平坐,甚至地段特别旺的铺子,租金还要高出一截。”   “我有一个想法。”   林稚问:“四郎可知我那酒楼一共三层?”   李四郎点点头,“自是知道的。”   林稚喝了口茶,继续说下去:“我那酒楼,是这样安排的。一层食店,二层酒肆,第三层也快要开张了。”   “小郎君是想……把第三层做成茶坊?”李四郎不确定道。   林稚笑了笑,“正是如此。”   “左右四郎也没找到合适的租铺,我和我家小厮对茶饮一事又一窍不通,正好缺人手。四郎与我知根知底,很合适。”   林稚又喝了一口茶,“不知四郎意下如何?”   “当然是好!”李四郎笑道,“小郎君既然相信我,我一定不负小郎君所托。”   林稚笑道:“那便这么说定了。”   李四郎已经进入工作状态:“不知小郎君想要办何种类型的茶坊?”   “临安城的茶坊大致分为四种,一是插花挂画点缀厅堂的高雅茶坊,二是说书游艺的娱乐茶坊,三是招徕生意的当街茶坊,还有花茶坊,就是,呃……”   说到这里,李四郎有些尴尬地停住嘴,“这个小郎君肯定不会做的,我就不介绍了。”   两人尴尬地跳过话题,林稚问道:“四郎之前在春风楼所开茶坊属于哪种?”   “娱乐茶坊。”   李四郎道,“要想高雅就得安静,春风楼那种人来人往的地方,根本安静不起来。至于招徕生意的当街茶坊,又有些太闹了。”   想到自家酒楼二楼就是酒肆,虽不至于吵闹,但要比起那种阳春白雪、高山流水的高雅茶坊,还是乱了些许。   他道:“那我便和四郎一样,开一所娱乐茶坊。”   “英雄所见略同!”李四郎笑道,“以小郎君酒楼的地理位置和环境,舍娱乐茶坊其谁?”   林稚点头称是。   又问了该如何装修、买什么茶具、点什么熏香、请不请点茶分茶的师傅——答案是不必,李四郎就会,且是个中一把好手。   说到此处,李四郎也有些跃跃欲试,想给林稚表演一番。   林稚忍不住笑了,“求之不得,四郎请便。”   “便是点茶吧。”李四郎摸了摸鼻子,“分茶几日没做,有些手生了,改日练熟了再给小郎君表演。”   “几日不练就手生”,没听过厨师几天没做饭就不会做饭了,可见茶艺这行有多考验基本功。   “四郎开始吧。”   没有滚水,无法冲开茶粉,只能现烧。   见李四郎拿出一个提梁粗大、壶嘴细长且不透明的铁壶,林稚好奇问道:“这是什么瓶子,看不见,如何判断水开?”   “小郎君有所不知,这叫汤瓶,用汤瓶烧水也是茶艺表演的基本功夫之一。”李四郎把汤瓶搁在炉灶上,“听声辨水开是我们这些人的绝活。”   林稚忍不住比了个大拇指:“厉害。”   水烧好了,只见李四郎提起滚烫的汤瓶,用沸水去浇碾好的茶粉,边浇边搅,须臾,茶汤上泛出一层乳白色的雪沫乳花。   林稚看了一眼那绿莹莹的茶汤,心道:“抹茶?”   他在慈幼局时从来没接触过茶艺相关,就算是接触过,也只是在李局长的介绍当中,是以从没见过这些东西。   正疑惑着,李四郎的介绍如期而至:“这层白色浮沫叫做沫悖,小郎君可以尝尝,香醇得很。”   林稚依言拿起茶盏,轻抿一口,夸赞道:“甘甜润滑。特别是那些‘沫悖’,像云朵一般绵密,还有点奶味儿。”   还有一句话他没说,那就是有点像奶茶里的奶盖。   “云朵……”李四郎笑道,“好新鲜的比喻!这茶粉都是绿茶的细芽嫩叶,嫩到极致,味道自然也好。”   林稚点点头,把“一定要选择绿茶嫩叶”也记到了小本本上。   又说了几句茶坊装修相关,林稚辞别李四郎,去当初购买酒杯的那家器皿铺买茶杯。   那器皿铺店主认出林稚这个大客户,带着灿烂的笑容迎上来,“小郎君可是还要买些酒杯酒盏?”   “不是。”林稚摇摇头,“这次买些茶盏。”   “茶盏啊。茶盏咱家也有,小郎君看看这些黑瓷碗,很受茶艺界欢迎。”   器皿铺店主继续道:“别看这碗笨重胎厚,造型也古朴得平平无奇,却是建州窑生产而出,耐热不烫手,最适合点茶分茶。”   “因为沫悖颜色洁白,只有用黑碗才能凸显其色泽乳白。如果用白瓷碗或白瓷杯,就会稍显逊色。”   林稚点点头,没错,和刚才李四郎与他说的一样。   除了不能用白瓷碗白瓷杯,还不能用金银铜碗,否则会让茶汤带上铁锈味。   买了几十个小黑碗、佐茶用的瑞脑金兽香、很嫩很嫩的绿茶细芽嫩叶,在三楼挂上名人字画,门前竖上拴马桩子——这是茶坊的专用标志。   做完这些,茶坊就差不多能开业了。   三楼茶坊和一楼食店、二楼酒肆的装修风格都不一样,偏雅致婉约。   大堂内有红木八仙桌,天窗挂有柔和温暖的灯烛,桌上摆放着古朴清雅的茶具,还有不绝如缕的袅袅香气。   沈小七深深吸了一口淡雅的熏香,“阿郎,我们的茶坊什么时候开业啊?”   林稚却递来一碗盛满汤水的碗盏,“先尝尝这豉汤味道如何。”   豉汤就是用豆豉搭配其他食材熬煮的酱汤。   每到冬天,临安城各大茶坊除了各式茶汤,还会兼卖豉汤。林稚新官上任三把火,自然要凑一凑这个热闹。   问了李四郎这豉汤做法,是将豆豉捣碎,搁滚水里煮一煮,再放入砂仁、良姜、橘皮、葱末、花椒、茴香,如此而成。   林稚也不明白为何大宋人民会喜欢这个味道,看上去和黑暗料理似的。   沈小七接过汤碗喝了一口,咂着滋味道:“有点咸,有点苦,还有点麻……但也不是不好喝。”   想来这汤水最大的作用是驱寒温胃,要想喝真正好喝的汤,还得上一楼。   是以林稚的要求放得很低,“不是不好喝就行。”   茶叶、豉汤、熏香、暖炉,一应俱全,林稚在屋里转了一圈,觉得挺满意。   他的小茶坊可以开业了!   作者有话要说:   ①茶坊种类出自《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   ②点茶步骤和豉汤做法参考《东京梦华录》 第72章 茶坊开业   看到酒楼门口横着的拦马杈子, 杨六郎对身旁的许郎君笑道:“看样子,林氏酒楼的店主郎君似乎开了间茶坊?”   “林氏酒楼的前身就是忻乐楼,我以为这位林店主会像原先的忻乐楼店主一样, 把三层都改成食肆, 没想到是这样的安排。”   许郎君微微一笑,“倒也别出心裁。”   “这位店主郎君别出心裁的事还少吗?”   杨六郎边往酒楼里走边念叨, “便是不说各种新奇的菜式,画了画儿的食单、二楼酒肆那面诗墙、还有限时的菜品展示……嘿, 我倒真有点想看看三楼的茶坊是什么样子了。”   许郎君道:“吃过饭再去——莫要再点些汤汤水水了,当心占了胃口。”   “我尽量吧!”杨六郎哈哈一笑。   两人找了处为数不多的空位坐下来, 捡着桌上摆着的一碟酸甜果子吃。   山楂去核去蒂,放糖浆里翻炒, 直到外层裹上一层绵密的糖霜, 就是后来的糖雪球——饭前吃点酸的,尤其开胃。   看见两个熟客, 林稚端着麦冬仁饮子过来,“两位郎君要吃些什么?外头风寒, 先喝些饮子暖暖胃。”   “麦冬仁饮子?是新上的吧,之前从未喝过。”   杨六郎跃跃欲试,这就要端起壶给自己斟上一杯,然而想起友人刚才所说的“当心占了胃口”,又讪讪收回了手。   林稚见状有点纳闷, 这位大肚汉今日转性了?   “可是饮子不合郎君胃口?”他笑问。   “并非如此, 并非如此!”杨六郎讪讪,“店主郎君……还是先点菜吧。”   林稚笑道:“好。”   最后二人点了三道菜, 豆腐肉酿香菇、清蒸鲈鱼, 还有一道干炸小酥肉。   “郎君今日不点从前常点的猪肚鸡汤、火腿焖笋吗?”都是些不带汤的菜。   许郎君终于坐不住了, 笑道:“不瞒店主郎君,我二人今日特意点了不带汤的菜,就是为了用完这顿午食,再去新开的茶坊品一品茗。”   林稚懂了,这是给肚子里腾地方呢……   “其实两位郎君可以等到日后闲来无事,再来品茶。”   也是,为了留着肚子去喝茶,结果自然是饭也没吃尽兴,茶也没品好。两人回过神来,都觉得刚才的行为有些牛嚼牡丹。   许郎君温和一笑,“多谢店主郎君提醒。”   于是杨六郎放飞自我,把猪肚鸡汤、火腿焖笋都点了个遍。   豆腐肉酿香菇鲜美浓郁,清蒸鲈鱼清香可口,干炸小酥肉外焦里嫩,还有那熬得奶白奶白的汤水……   半个时辰过后,两人捧着吃得满满的肚子,一同约定明日再来品茶。   翌日,杨六郎和许郎君在酒楼门前对视一眼,径直奔赴三楼,一进门,便瞧见了坐满大半间的茶坊。   郎君女郎各自品茗独酌,偶尔有三两个人聚在一起说说笑笑,堂中央站着个说书艺人,仔细一听,讲的正是《关大王战蚩尤》。   说书人面前围坐了一排人,个个听得聚精会神。   找了个地方坐下,还没听两句,那说书人一拍醒木,却是要走了,“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杨六郎还没听过瘾,急忙拦住那人,“敢问先生,下回分解是什么时候?”   那说书人把手中醒木收起,笑着回答:“每日未时三刻,这是店主郎君定的时间。”   未时三刻……杨六郎苦笑着点点头,心想这回可是让林氏酒楼套牢了。   说书人姓邹,三十多岁,是李四郎介绍过来的,为人老实可靠,口齿也伶俐。   林稚让他说了一段《汉书》,果然很不错,口齿清楚、抑扬顿挫,便留了下来,每日定时定点来讲说一段。   说书人离开之后,林稚正好来三楼拿灯烛,看见那两个熟悉的身影,笑道:“杨郎君,许郎君,要不要来碗豉汤?”   这屋子里虽暖,但两人刚从外面进来,难免觉得寒冷,许郎君道:“正有此意。劳烦店主郎君给来上两碗。”   林稚依言端来,“两位郎君趁热喝。”   杨六郎往那颜色格外深褐的汤水瞟了一眼,“这是黑豆做的豉?”   “郎君好眼力。”林稚笑道。   “许久没有喝过黑豆做的豉汤了!”杨六郎也笑,“这时节人们都用黄豆做豉,价钱便宜,但味道也有所下降了。”   他端起热汤,尝了一口,“还是黑豆的够味儿!”   旁边的许郎君赞同地点点头。   林稚虽不喜欢这盐豉汤的味道,但很能共情对方说的黑豆味道正——黑豆豆浆就是比黄豆豆浆好喝!   这时李四郎上前来问:“两位郎君想看分茶还是点茶?”   原本以为三楼茶坊只是单纯的喝茶场所,不曾想还提供茶艺表演。   杨六郎有些惊喜,又觉得面前这个梳着油头的中年男子有点眼熟,“我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您?”   李四郎笑道:“某曾在春风楼有一处茶坊。”   杨六郎想起来了,春风楼啊,怪不得!能在那里开一间茶坊,这位茶博士定是技艺过人。   前不久才看过点茶,杨六郎道:“便是分茶吧。”   又看向身旁的许郎君,“你觉得如何?”   许郎君点点头,“分茶。”   分茶是用茶筅或竹箸把茶汤分开,分出一个好看的图案给客人看。前几日李四郎练好手,给林稚表演过一次,很富有趣味。   之前没看过瘾,现在正好借两个食客的光再欣赏一遍。   李四郎高高执起汤瓶,将沸水向下注入茶盏,又拿起一只茶筅飞快搅动茶水,勺子提起,只见茶汤向中间凸起,像一座小山。   很快,水波平息,小山消失,李四郎再一搅,茶汤表面突然现出一朵莲花。   无论看多少次,杨六郎都会被这种表演震撼,鼓掌道:“好!”   不光是他,周围围观的人也纷纷叫起好来。   李四郎有点不好意思,“多谢,多谢各位。”   欣赏完毕,林稚又熬了一锅豉汤,放好糕点单子,正准备拿着灯烛下去,便和楼阶上的孟琼舟对上目光。   “孟郎君是来喝茶?”   林稚正准备退后几步让他上来,却见孟琼舟对他伸出双手,“给我吧。”   说的是他怀里的灯烛。   林稚反应过来,“没事,这个不沉。”   孟琼舟却已不由分说地拿过来,“放在哪里?”   “一楼……后院。”   孟琼舟点了点头,向后院走去。林稚乖乖跟在他的身后。   “今日怎么没拿汤婆子?”   林稚不自然道:“刚熬了豉汤,热得很,就没拿。”   “嗯。”孟琼舟把灯烛放进柜子,“以后要拿。”   林稚看他一眼,小声道:“知道了。”   放好灯烛,孟琼舟环视一周,在马槽里发现了半根胡萝卜。   他轻轻一笑,“真喂了胡萝卜?”   这是在说他们那天商量的如何喂马。   林稚点头,“当然。郎君不是说可以喂些胡萝卜之类的鲜蔬?恰好昨日菜贩送来,我就喂了小红一些。”   孟琼舟问道:“这马,叫小红?”   林稚心虚地点了点头。   许是经历过四毛的洗礼,孟琼舟没表现出太大异议,顿了顿道:“是很好的名字。”   林稚忍不住道:“我对自己的起名水平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孟郎君谬赞了。”   孟琼舟转过身来,看他裹在毛茸茸的鹤氅里,一副乖巧的模样,伸手把他颊边的乱发捋到耳后,“在我看来,小郎君的一切都很好。”   林稚的耳边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声。   良久,他找回自己的声音,“孟郎君不是说要喝茶?”   孟琼舟笑道:“是。”   知道他在看自己,林稚点点头,“那我们上楼吧。”   于是两个人又回到三楼。   林稚走在孟琼舟旁边,忍不住偷偷看他垂在身侧的双手。   这双手他并不陌生,骨节分明、白皙修长,还带着微微薄茧,比他的手大了一圈……一定很好牵吧?   “小郎君在看什么?”孟琼舟忽然道。   “没什么。”林稚收回目光,轻轻翘起唇角。   现在人太多了,还是等以后再牵吧。   “我去拿碟五香糕,郎君先找个位置坐下。”   孟琼舟道:“好。”   李四郎正在茶坊研磨绿茶嫩叶,见他二人进来,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小郎君身边黑衣服那位,瞧着怎么如此眼熟?   片刻,他站起身来,“孟、孟少卿?”   孟琼舟为人低调,素来不喜抛头露面,今日又穿了一身常服——李四郎眼神还挺好使。   孟琼舟颔首:“李郎君。”   “小民,小民……”李四郎说着说着就激动起来,“当初我一家被人诬蔑莲茶造假,还是孟少卿替我们主持了公道!”   孟琼舟只道:“职责所在,李郎君不必道谢。”   李四郎感激地点点头,“不知孟少卿想看些什么?点茶分茶都行,拉茶也可以。”   “李郎君先休息片刻,我和林小郎君坐一会儿便好。”   李四郎连连点头:“好,好,那就不叨扰孟少卿了。”   他正准备转身离开,忽然又听孟琼舟在身后道:“有劳李郎君照顾我家小郎君。”   李四郎点点头表示无妨。   转过身却忍不住在心里嘀咕,“你家小郎君?”   作者有话要说:   ①分茶相关参考《活在大宋》、《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73章 糖炒栗子   “下雪了——”   刚起床, 林稚便听外面传来一声喊。   推开窗子一看,马厩鸡棚狗窝凉棚,还有那颗未成年桃树, 到处都是银装素裹一片, 院子地上一串串梅花脚印,一看就知道是四毛留下的。果真下雪了。   “去年是冬至, 今年是冬至前一天下雪,这样发展下去, 明年岂不是冬至前两日下雪?”阿蓝看着街上的雪景,笑着道。   林稚也笑:“你这个算法可不对。这样算的话, 早晚有一年轮到夏天下雪。”   然而仔细一琢磨,夏天下雪也不是没有可能。   上辈子看新闻, 说某地六月飘雪, 引起气象学家震惊云云,想来该是什么全球变暖、环境污染所致。不过一千年前的现在, 应该是不至于。   自古小孩爱玩雪,连阿青这种不爱说话的孩子都不例外, 和沈小七一起出门打起了雪仗。   大雪天客流量减少难以避免,做完几个“雪天也不能阻挡上班脚步”的京朝官生意,被外面玩雪的沈小七和阿青感染,林稚卷起袖口,也加入了战争。   团了几个雪球扔了一会儿, 林稚仍觉得不过瘾, 把鹤氅一脱,开始堆雪人。   阿蓝忍不住道:“小郎君当心着凉。”   林稚也担心, 是以堆雪人的速度很快, “我很快就弄好!”   先集雪, 堆一个大雪球,在上面放一个堆好的小雪球,雪人的身体就完成了。   沈小七和阿青一边帮他采雪,一边在旁边看得津津有味,便是阿蓝也凑过来看热闹,“小郎君这是要堆雪狮?”   此时堆雪人还没普及开来,家家户户爱玩的孩子都堆雪狮子,还会用金玲彩缕等作为装饰,很是讲究。   林稚扬起被冻得泛起红晕的脸:“不堆狮子,堆个雪人来。”他不明白,堆雪人比堆雪狮简单多了,怎么这时候就没流行起来?   明明没见过堆出来的雪人,沈小七也很捧场:“堆雪人好!”   林稚冲他笑了笑,站起身来,捡来两枝被昨夜寒风吹落的树枝,在雪人身上左右各插一边。   又捡来一根小红还没来得及啃的胡萝卜当作鼻子,画上笑脸,一个憨态可掬的雪人大功告成。   林稚拍去身上的雪粒,重新披上氅衣,“雪要是下得再大点就好了,能堆一个更大的雪人。”   阿蓝笑道:“已经不小了。”   “阿郎堆的这雪人真好看!”沈小七道,“我们把牌子挂上去吧?”   林稚觉得这主意挺好,把平日挂在大门上的“今日开张”的牌子取下来,挂在了胡萝卜上。   因从明日冬至起始,要放连续放三天假,人们便集中在冬至前一天的冬除外出采买东西。是以就算今日下了雪,也得外出采买。   林稚换上防滑的木屐,挎上篮子,这就要准备出门。   “小郎君,我和你一起去。”阿青叫住他,“今日来吃饭的人不多,索性我也没什么事。”   “好。”林稚点头,分给他一个小竹篮子。   两人一同出了门。   人们的购物热情并没受到雪天的影响,反而越发高涨,每个摊位前少说都围着四五个人。   阿青甚少出来做这些采买的活计,林稚带着他买了海菜、海米、韭黄,还有一小筐橘子。   “怎么都是些小菜?”阿青疑惑。   林稚笑道:“大件儿的菜有菜贩送呢,不用咱们买,买些不给咱们送的东西就好。”   阿青也笑了笑,“也是。把这个忘了。”   不过转了三四个摊位,小筐子里面就满了,林稚对阿青道:“你看看还有什么要买的。”   阿青抿抿唇,往肉铺方向走了过去。   于是林稚想起来,今日冬除,要用三牲祭祀祖先。不让吃牛肉的政策在这几天也有所松动。   店铺里的猪肉羊肉不行,需得孝子贤孙亲自买来,林稚便没拦着他。   片刻,见阿青提着三小捆肉出来,林稚道:“是不是还得买些纸花?”   “我听说,祭祀用的饭菜除了三牲,中间还得放一盘米饭,饭上还得插以粘着纸花的树枝。”   阿青摇摇头,“小郎君不用买,我兄长会粘纸花。”   “那就好。”   买完东西,两人一路往回走,回去的路上竟遇着一个意外之喜——有人在卖栗子,且卖得不少,足足好几大筐。   林稚凑过去,“这栗子怎么卖?”   那卖栗子的老婆婆道:“五文一斤。”   倒是不贵。   店内正好还缺些栗子,林稚想了想,“我买一筐。”   两人提着一大筐栗子慢慢走回酒楼。   阿青忍不住道:“这阿婆也不给我们送过去。”   “可能她没有马车。”林稚道,“反正雪天路滑,就算有马车也不好走路,我们这样慢慢提回去,挺好。”   “小郎君真是宽心。”   林稚扬唇笑道:“人生在世,就得学会让自己宽心,不然多不痛快?”   阿青也笑着点了点头。   见他二人买回好些栗子,正在店内洒扫尘土的阿蓝和阿青也很惊喜,“这么多栗子!”   阿蓝问:“小郎君打算怎么吃?”   栗子嘛,最简单好吃的做法还是糖炒。   挑些没有虫眼的,清水洗净,中间划口,放蜂蜜和油一起炒,很快就开了口子。   直接炒不易炒熟,还要加水焖煮一会儿,这样做出来的栗子不仅内膜不会粘连,轻松好剥,味道也香甜软糯。   焖炒栗子的同时,林稚又捡了一部分生栗子,清洗干净,丢进灶膛里烧着吃。   上辈子小时候住在老家,家里有那种老灶火坑,玉米红薯板栗花生,都能放进去烧来吃。   虽然拿出来表面焦黑,样子不好看,味道却香甜得很。   林稚尤其喜欢吃烧玉米。刚掰下来的新鲜玉米裹着几片嫩玉米叶,放进灶膛里,用干玉米芯当作柴火,一刻钟就能吃了。   玉米被灶火高温逼出香甜的汁水,因没沾水煮过,糖分全都凝结在表面,还有烟火灰的香气,一口咬下,满嘴都是甜香,是和煮过的玉米完全不一样的味道,但同样美味可口。   可惜他刚才提到的 “烧火四宝”玉米红薯板栗花生,此时只引进了板栗。   林稚一边惋惜着,一边剥着栗子吃,只觉口感粉面,香甜又细腻。   几人坐在大堂的食案上剥栗子,个个吃得小手焦黑。   除了糖炒栗子烤栗子,林稚又做了栗子酥栗子饼,还有一道板栗烧鸡。   栗子剥皮,鸡肉切块,一同放进锅里,用酱油炒上颜色,扔几棵小葱,加水开炖,炖到汤汁浓稠就可以出锅了。   鲜滑、香甜、醇厚,板栗软糯香甜,完全吸收了鸡肉香味,比鸡肉更好吃。   吃完这道板栗烧鸡,天色已经黑了,往外一看,雪竟然也停了。   让林稚意外的是,晚上客人竟多了起来。   原本因天气原因稍显冷清的酒楼,此时坐满了食客,吃饭的吃饭,喝酒的喝酒,品茶的品茶,一点没受影响。   “明日冬至,各家各户忙着过节,再来就得几天后,这才赶在今晚来了。”一个与林稚相熟的食客道。   能得食客们如此喜爱,林稚有点受宠若惊,让沈小七他们把下午做好的糖炒栗子每桌分了一碟,“就当是给大家的冬至节礼了。”   食客们也很高兴,“既然如此,提前贺店主郎君冬至安康!”   林稚笑着回了个礼。   亥时一过,热闹的小酒楼回归安静。   阿青和阿蓝在屋内祭祖,沈小七告了假去陪母亲,林稚抱着自己的汤婆子进入了梦乡。   孟府。   祠堂内,牌位前,除了三牲,还有几样甜品花糕摆在供桌之上,呈品字形排列。   众人叩首完毕,站起身来。   片刻,秦夫人道:“散福吧。”   婢子素云把供品花糕分送下去,孟琼舟分得了一碟小荞饼。他用手捏起一块,慢慢吃着。   “最近天凉,明日朝会记得多穿些。”   母亲的声音响在耳边,孟琼舟应道:“是,多谢母亲。”   嘱咐完大的,秦夫人又看向小的,“小安,你明日也要多穿,不可图一时风度——看看你现在穿的,还是秋装呢。”   孟淮安小声道:“其他监生都这么穿。”   “不学好的,偏学这些?”秦夫人皱眉,“明日——不,今晚就把氅衣拿出来,一会儿我去检查。”   孟淮安还要反驳,然而看见自己亲哥的不善的目光扫来,只好应下:“知道了阿娘!我一会儿就去拿氅衣!”   秦夫人这才满意,让素云扶着去屋内了。   秦夫人一离开,孟淮安就现了原形,忍不住继续八卦上次的问题,“阿兄,前几日听你和阿娘聊天,说的那人……是谁啊?”   孟琼舟声音淡淡:“什么人。”   “就是……”孟淮安表情纠结,“就是‘有人能照顾你也好’、‘多谢母亲成全’的那个人啊。”   孟琼舟不紧不慢吃完一块小荞饼,就在孟淮安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哥忽然开口道:“你认识。”   “我认识?”孟淮安忍不住道,“你我都认识的女郎……真的有这个人吗?”   孟琼舟却已经不再回答他:“不想守岁的话,就赶紧回去睡觉。”   按照习俗,只有小孩子才在冬除守岁。孟淮安吐了吐舌头,“我又不是小孩子,早就过了守岁的年纪了!”   话虽是这么说的,他还是溜回了房里。   院里就只剩下了孟琼舟。   沉默半晌,他抬头看向父亲的牌位,低声道:“父亲,我遇到了此生唯一心仪之人,希望能早些和他一起来祭拜您。”   作者有话要说: 第74章 百味馄饨   冬至当天, 大街小巷的商铺都关了门,然而林稚却没法睡懒觉。   按照这时“冬馄饨,年馎饦”的说法, 不仅自家要吃馄饨, 还要向亲朋好友馈送。   寅时刚过,香药铺陈三娘的晁哥儿就送来了节礼, 一碗刚煮好的蟛蜞馄饨,还冒着热气。   蟛蜞是一种小个螃蟹, 捣碾后滤出汁水,拌入猪肉和韭菜调成的馄饨馅, 又鲜又香。   蟛蜞馄饨味道虽美,做法却颇为麻烦, 单是捣蟛蜞汁子就要费不少功夫。   林稚摸了摸晁哥儿的头, “替我谢过三娘。”说完,给了他三枚铜钱作为节赏, 并一碗煮好的百味馄饨。   百味馄饨就是各种颜色不同的馄饨。   用果蔬汁调颜色,后世的选择更多, 南瓜紫甘蓝火龙果,都能调出很漂亮的颜色。这时选择没那么多,但也能做出几种颜色。   菠菜、胡萝卜、苋菜分别蒸熟捣烂取汁,制成不同颜色的馄饨皮。   馅料也有讲究,选肥三瘦七的五花肉剁成肉糜, 鲜笋最脆嫩的部位切成细丁, 再点缀些虾仁,加胡椒粉、盐、黄酒, 拌匀包进馄饨皮里, 下锅烹煮。   一小勺简单的猪油调味, 一锅淡菜清汤、新鲜爽滑的百味馄饨就出锅了。   大概小孩子对于这些颜色鲜亮的食物总没有抵抗力,看着红漆木盘里的五颜六色的馄饨,晁哥儿舔舔嘴唇,“阿稚哥哥,我现在可以吃吗?”   林稚道:“可以尝尝。但一会儿还是要拿回去给阿娘的。”   晁哥儿点点头,“我就吃一个!”   许是橙色最鲜亮好看,晁哥儿第一个就夹了胡萝卜皮子的馄饨。咬开一口,淡淡的胡萝卜香甜,接着就是猪肉虾仁的鲜香和笋子的脆爽。   说到笋子,林稚忍不住问:“晁哥儿现在爱吃笋了吗?”   说吃一个就吃一个,晁哥儿停住筷子,“不、不完全爱。”   还不忘为自己找补:“但比起从前已经爱了许多!”   “那你觉得这个馄饨好吃吗?”   晁哥儿很捧场:“好吃!”   林稚道:“这馄饨里面就放了笋子。”   “真的?”晁哥儿长大了嘴巴,“这么好吃!”   晁哥儿捧着木盘离开之后,曹婆婆又来了,“小郎君尝尝这丁香馄饨!面皮里调了丁香汤汁,据说是文武百官最喜欢的馄饨。”   丁香有淡漠名利、坚强不屈等品格,既能果腹,又能赚个恬静悠然的好名声,难怪能得到文武百官的推崇赞美。   林稚笑着点头,又让曹婆婆带了一份百味馄饨回去。   接着还有李四郎送来的羊肉馄饨,郭画匠送来的芡实粉馄饨,程家兄弟送来的香菇干贝馄饨……林稚觉得这才是真正的“百味馄饨”。   收完送完各种馄饨节礼,差不多到寅时末,沈小七和阿青阿蓝起了床,看见满满一桌的馄饨,“小郎君怎么不把我们叫起来?”   “左不过是煮些馄饨,也不麻烦。”林稚笑道。   昨晚包馄饨的时候,沈小七就一直惦记着这些颜色颇美观的馄饨,迫不及待盛了一碗,“让我尝尝阿郎的好手艺!”   “绿的是菠菜汁子做的,有股鲜蔬的清香。还没吃过这样好吃的馄饨!”   “胡萝卜的也好吃!”   吃到黄色皮子的馄饨,沈小七略犯了难,“这黄色的是……黄米面?”   林稚答道:“是苋菜汁子。”   “苋菜?”一旁的阿蓝接过话茬,“苋菜汁不是紫色的吗?”   这就涉及到什么氧化原理等等化学反应了。林稚不好解释,只道:“可能是温度太高,颜色被煮没了。”   沈小七还在十万个为什么:“那为何菠菜和胡萝卜的颜色不会被煮没?”   “……”林稚看他一眼,“快吃!”   “好嘞阿郎!”   沈小七吃着百味馄饨,阿蓝笑眯眯地端走羊肉馄饨,阿青揉了揉惺忪的双眼,随便拿了一碗香菇干贝的,那碗蟛蜞馄饨就留给了林稚。   蟛蜞味道确实妙,只添了一点汁子,就把猪肉变成了螃蟹味道,像在吃螃蟹肉馅的馄饨一样,鲜香可口。   林稚寻思,等到明年夏天,带着沈小七他们也去湖岸边捉些蟛蜞,制成蟛蜞酱,用来蘸海蜇头或是油炸的鲜鱼,以及炒通菜、豆角、瓜菜……   冬至节各家各户都在家中过节,店里没什么客人,几人吃过馄饨,都觉得很清闲,慢悠悠洗碗扫地。   不光把锅碗瓢盆都洗刷一遍,连竹篾、笊篱等不常使用的厨房工具也没放过,都拿出来洗了一遍。   天气寒冷,昨日堆的雪人竟也没化,很顽强地守在店门口。   想到昨日来吃饭的女郎们的夸赞,“看着不像雪狮,似乎是个人形?怪可爱的,回去我也要堆一个。”   说着和林稚攀谈起来:“这根胡萝卜是它的鼻子?”   林稚笑道:“女郎好眼力。”   女郎有些遗憾地道:“可惜爹爹不爱吃胡萝卜,家中不备着这东西。”   “女郎可捡些树枝子、松果,石头,还有类似萝卜的菜蔬,胡瓜、莴笋,都能用来做鼻子。”   那女郎豁然开朗。   对着这格外招人稀罕的雪人,林稚把表面的浮雪去了,又添上几捧新雪,挂上“今日打烊”的木牌。   阿蓝见状笑道:“别人家酒楼若是生意冷清,定要心中惶惶,瞧着咱们却像在西溪度假一样。”   为了配合他说的“度假”,林稚眯起眼睛笑道:“那咱们中午吃什么?”   阿蓝感叹:“记得小郎君夏天秋天还挑食得很,到了冬天,胃口却越发好起来了。”   一旁的阿青忍不住撇撇嘴,爱情的力量……   在本朝,冬至可是个大节,堪比过年,是以午餐十分丰盛:炉焙鸡、盏蒸羊、鱼冻,还有一道翡翠冬瓜丸子,汤是菘菜豆腐汤,配着白米饭吃正好。   炉焙鸡是阿蓝做的,只用了酒、醋、盐三种调料,便把一只鸡烹饪得酥香扑鼻。   阿青难得做了一道羊肉菜,大片羊肉蒸至酥烂,浇上酱汁,再复蒸一遍,这样做出来的盏蒸羊香气四溢,肉烂味醇。   鱼冻则是林稚做的。   鲤鱼收拾干净,分成鱼骨鱼皮和纯鱼肉片,先煎鱼骨,再添水炖至骨头酥烂,捞出鱼骨渣子,只剩下澄澈的鱼汤,放切好的鱼片继续熬煮。   煮好的鱼肉汤静置一夜,油脂自然凝结成鱼冻。直接用勺子挖着吃,或是盖在热腾腾的米饭上,味道都很鲜美。   林稚选择了后者,挖几勺鱼冻盖在米饭上,米饭的热气让鱼冻很快融化,鲜美的汤汁渗进米饭,搭几块蒸羊和鸡块一起吃,鲜上加鲜。   尽管有了之前的百味馄饨打底,几人仍是吃得肚子滚圆。   林稚也吃得有点撑,在榻上瘫了一会儿,提议道:“咱们过会儿去看教车象吧?也好消消食。”   教车象即训练大象车队,乃是冬至的一项特色活动,众大象车队在宣德楼前,面朝北方,学人前脚立起作揖唱喏,很是逗趣。   林稚从前在慈幼局时看过一次,觉得挺好——比春晚好看。   沈小七最喜欢这种热闹活动,自然欣然答应,阿青阿蓝从前在蜀东没见过这种新鲜景,也都说好。   到底是过节,几人都换上了颜色鲜亮的衣服,林稚也换了件鹅黄色的鹤氅。   阿蓝夸道:“小郎君穿这鹅黄也好看,明快得很。”   林稚就穿着这身明快的衣服,去了御街观看车象队伍。   因全国放假,御街上简直人山人海,士子百姓携妻带子,纷纷来观看车象表演。   这就像堵车的时候,开车的没有骑车的快一样,林稚感叹:“幸亏今日没驾马车来,否则等到象车表演结束,都不一定能进得去。”   阿蓝深以为然地点头:“小郎君说的是。”   话音刚落,几人忽然听见一声长嗥——教车象开始了。   只见七头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大象,分别驮着金莲花的座位,后面还跟着举着大旗、扇子、长矛的武士,浩浩荡荡地从宣德门一路行进。   那大象很通人性,听到周围百姓的欢呼声,还伸出鼻子摇了摇,好似在招手一般。   沈小七喊得嗓子都快劈了,阿蓝和阿青也都很兴奋,林稚忍不住也冲那颇灵性的大象招了招手。   或许鹅黄色的衣服确实显眼,那大象居然在人群之中发现了他,伸出鼻子来招了招手。   周围人纷纷惊奇:“那象是不是在冲我招手?”   “不对,明明是在冲我招手!”   听他们争来抢去,林稚轻轻一笑,并不言语。笑完抬起头,便瞧见金莲花座位后面熟悉的人。   孟琼舟今日穿了一身青罗法服,头戴五旒冕,平白添了几分威严,不同于平日所见模样。   林稚刚在心中感叹完“孟少卿这样也好看”,许是心有所感,下一刻,孟琼舟忽然朝他的方向望了过来,片刻,有些意外地轻轻一笑。   周围人喊得更大声了:“孟少卿冲我笑了!”   “你胡说!明明是在冲我笑!”   几人争了片刻,似乎也觉得没什么科学道理,郁闷道:“所以刚才孟少卿是在对谁笑啊?”   林稚在心中回答:“是我。”   这样的笑容,只属于他一个人。   车象表演完毕,还有各式繁复的朝会礼仪,林稚也不想给孟琼舟添麻烦,逆着挤挤挨挨的人群回了酒楼。   傍晚,有人敲门,却是陈平来送节礼。   “冬至的节礼还没送给小郎君,阿郎叫我一定来补上。”   接过那钵热气腾腾的馄饨,林稚笑问:“可是邱大做的?”   陈平但笑不语。   对方走后,林稚打开食盒一看,薄如蝉翼的馄饨皮子、量少而精的肉馅儿、放得多多的芫荽末和海米碎……和现在皮厚而馅大的馄饨截然不同。   居然是典型的二十一世纪的口味!   二十一世纪的馄饨……   莫非是孟少卿亲手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   ①教车象出自《东京梦华录》 第75章 冬日火锅   三日后, 冬至节带来的短暂假期结束,商铺开门,百官上朝, 酒楼也恢复了往日的热闹。   这日, 人们三五成群结伴来到林氏酒楼,看见那雪人鼻子上挂了个牌子, 却并不是往日见到的“今日开张”。   一身穿楮树纸衣的士子上前看了看,念叨出声:“本店上新火锅……”   他思索片刻, 忍不住皱起眉头:“火锅是何物?”   火锅是林稚这两日新推出的菜品。   本朝也有火锅,据说灵感来源于一个与他同姓的吃货。   这位吃货在武夷山游玩时, 捕获了一只肥美野兔,不知该怎么吃才好, 忽然灵光一闪, 把兔肉片成薄片,在热气蒸腾的汤水中轻轻一滚, 蘸上“酒酱椒料”制成的调味汁水,入口一咬, 意外地好吃。   回到家后,他将这种名叫“拨霞供”的涮肉菜品记录下来,也算是掀起了一小拨热潮。   拨霞供虽好,但毕竟只涮兔肉——后来也得到了扩展,开始涮羊肉鹿肉猪肉等肉, 但每次也只局限于一种肉类, 酱汁也调得过于简单,和后世热热闹闹的火锅比起来, 无论气氛还是口味都不是差了一星半点。   想到上辈子吃过的火锅, 各种牛油锅番茄锅骨汤锅菌菇锅, 涮着肥牛毛肚虾滑鸭血鸭肠午餐肉,蘸上或油碟或干碟或麻酱碟的蘸料……那才叫一个爽!   林稚本来可以接受拨霞供——如果他没吃过火锅的话。   为了推出这后世家喻户晓的火锅,林稚可谓是煞费苦心。   首先是定制食单。   单独辟出一个册子,一页画藤椒锅骨汤锅菌菇锅芥辣锅等锅底;一页画羊肉片猪五花乌鸡卷虾仁虾滑黑鱼片等肉类海鲜;一页画生菜海带菘菜冬瓜片藕片等菜蔬;还有豆皮豆腐、腐竹面筋,羊肉丸鱼肉丸鸡肉丸……   听他说完这么一大堆,郭画匠已然目瞪口呆,“从未见过食材如此丰富的拨霞供……”   林稚却还觉得有些遗憾,这时候的食材到底不比后来丰富,单说牛肉少了一大部分,更不用说土豆玉米娃娃菜这些涮品常客。   “容我捋一捋。”郭画匠仍有些缓不过神来,念念有词道:“先是锅底对吧?锅底又是何物……”   林稚解释:“便是汤底,不同汤底涮出来的菜肉,味道也会有所不同。“   郭画匠点点头表示自己了解,剩下的肉类河鲜、菜蔬豆腐、鱼丸虾丸就好理解多了。   因这次大多画的是生鲜蔬菜,并非往常画的熟食,林稚便多嘱咐了一句:“郭郎君绘制时,记得添些水珠。”   “我懂!”郭画匠了然笑道,“就是为了凸显一下其新鲜程度,便和之前所画吃食上冒出的热气是一个道理。”   他笑眯眯道:“我说得对不对?”   林稚笑道:“正是这个道理。”   又和他反馈起上次画的暖炉画样,“郎君之前画的‘柴米油盐’暖炉画样,被店里客人好一顿夸赞,说‘那饭粒子跟真的一样’。”   “饭粒子还好。”郭画匠道,“那盐粒子画起来才费事呢……”   总之,火锅食单一事便算处理妥当了。   然后是改制锅子。   经过之前“打造铁板”的洗礼,铁匠已经淡定许多,“便是拨霞供那种锅子?”   “不完全是。”林稚想了想,“锅口再大些深些,另外——有没有中间带格子的?”这是在说鸳鸯锅。   “带格子的?那确实没有。”铁匠道,“不过可以现为小郎君打造。”   说到分格,其实还有子母锅、子母鸳鸯锅、九宫格锅……   锅底蘸料加起来就已经够眼花缭乱了,若再来一堆各式各样的锅子……还是给食客们一个适应时间,等到以后给火锅升级再说。   饶是如此,铁匠还是对他买了这么多锅子感到震惊,“这么多锅子,都能用上吗?”   林稚笑笑不说话。你对火锅的力量根本一无所知!   画完食单,买完锅子,接下来就是做火锅汤底。   拿菌菇汤底为例,“虽然是菌菇汤,但咱们还得用鸡汤或骨汤做底,不然味道有所欠缺。”林稚道。   先烧一锅水,放枸杞、大枣、莲子、姜、葱段,再放鸡架和几根猪骨,小火熬着。   熬好的猪骨鸡汤倒进煸香的香菇、鲜蘑、杏鲍菇、白玉菇里,再撒些葱结枸杞,开锅之后就可以涮菜吃了。   还没开始涮菜,单喝热汤就很美味。阿蓝尝了一口道:“这汤够味儿。”   林稚的讲解还没结束:“这便是菌菇汤了。骨汤更好办,直接省了炒菇这一步骤。”   “其余什么藤椒锅芥辣锅,都是在这猪骨鸡汤的基础上,该加藤椒加藤椒,该加芥末辣菜加芥末辣菜。”   不说阿青阿蓝,连沈小七都学会了——汤底嘛,小火炖着就是。   食单、锅子、汤底都准备完毕,最后……最后便是等着客人来吃了。   却没想到,先吃到这穿越千年的火锅的人是那位饕先生。   “先生来得真是时候。”林稚笑道,“店内刚上了火锅新菜,先生请看一看。”   陶进翻开食单,率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个内容丰富的锅子。   到底是见多识广,他略扫一眼便知这是拨霞供的变体,但还是被琳琅满目的汤底和涮品震撼到了。   除了震撼,还有兴奋——今日的推荐信可有的写了!   他捋着胡须道,“劳烦店主小郎君来个骨汤锅。”   林稚在这边记下:“那先生要什么涮品?”   “一样来一份吧。”   林稚:……不愧是探店博主!   他笑眯眯应了:“好的。酱汁蒜泥在帐台旁边的食案上,先生自取即可。”   仿照火锅店里的自助小料台,他忍痛割爱空出一张食案,又让木匠在这张食案下方添置一层木板,做成双层小料台,上层放芝麻酱、芝麻油、蒜泥、芥末、辣菜、芫荽末,最下面那层就放干净的小碟子和勺子。   陶进对林稚点了点头,心道这店主小郎君果真不是一般人,竟能想到这种新奇法子……   他站起身来,看着面前目不暇接的酱汁蘸料,登时有点犯了选择困难症,只觉得这个调着也好吃,那个味道也不差,犹豫良久,才给自己分别调了两碟芝麻酱碟和香油蒜泥碟。   端着两碟蘸料回到自己的座位,陶进对这顿“升级版拨霞供”越发期待起来。   片刻,沈小七端着一盘盘蔬菜肉丸河鲜走了过来,“您的涮品齐了,先生慢用。”   “对了,我们店主说,‘羊肉片别涮时间太长,不然容易老’、‘那面筋里面可以裹着虾滑吃’,还有就是,小心烫。不过烫了也无妨,本店常备烫伤膏。”   陶进笑道:“多谢小郎君提醒。”   尽管如此,林稚仍然没说过瘾——这时候吃不起毛肚,不然真想把“七上八下”的涮法告诉整个临安城。   按照林稚所说,羊肉片没涮太久,颜色由鲜红变成灰白便捞了出来,蘸着芝麻酱吃,软嫩鲜香;虾滑久煮不烂,脆嫩爽滑;吸饱了鲜美骨汤的菘菜叶子,不用蘸料就足够鲜美;还有那咬下去嫩得出汁的鸭血……   陶进是扶着肚子走出林氏酒楼的。   扶着肚子走出去的不止他一人。但凡是第一次来酒楼吃这火锅的,就没有一个不吃撑的。   到后来,林稚给食客点菜时都忍不住劝对方悠着点——尽管没几个人听就是了。   人人都知道林氏酒楼最近出了个颇新奇的菜品样式,这股火锅风吹得欢畅,自然也吹到了七皇子的耳朵里。   “店主小郎君上了这等新奇快菜,竟也没告诉我,是不是没把我当朋友?”七皇子鼓着嘴道。   林稚从善如流:“所以今天这顿我请殿下,就当赔罪如何?”   七皇子笑道:“这可是小郎君说的。”说着就开始点起涮品来。   与只点骨汤的“小清新”饕先生不同,七皇子一上来就点了芥辣锅,并且是加麻加辣版本。   不仅如此,林稚瞥了一眼他那碟红彤彤的蘸料,就知道这位贵主是个狠人。   七皇子表面容易害羞的外表之下,居然藏了一颗火辣辣的心……   对方涮的也都是些符合辣锅的涮品,“好脆的喉片!”、“这鸭肠真够味道!”   一旁的侍从阿宝看得直咽口水。   “嘶,小郎君这辣锅子真实在。”七皇子吃得满脸通红,“真是有点辣到我了。”   林稚给他端来一壶酸梅汤,“殿下喝些酸梅饮子,解解辣。”   虽然时节不对,但这东西却是吃火锅的一大标配,林稚也就顺便给每桌都上一壶。   喝完一杯酸梅汤,七皇子似乎觉得缓过劲儿了,又开始对着那锅辣汤奋斗。   火辣辣的七皇子最后还是付了火锅钱,没让林稚请成这次客。   刚踏进酒楼,孟琼舟看到熟悉的热闹场面,波澜不惊地寻了处位置坐下。   看见对方安静地坐在那里,像阅读古籍名著一样翻着火锅食单,林稚觉得有点想笑,又很安心。   他没问孟琼舟要什么口味的锅底,带着点笑问:“郎君今日吃鸳鸯锅好不好?”   “鸳鸯锅?”   孟琼舟似笑非笑看他,“名字不错。”   “很符合情境。”   符合情境……林稚撩人不成反被撩,看他一眼,下去端锅子和涮品了。   锅子端上来,一半清汤一半辣汤,才微微煮沸,香味已经飘了出来。   林稚一边往清汤锅里下豆腐丸子,一边状似无意道:“陈管事送来的那碗馄饨,可是郎君亲手所做?”   孟琼舟抿了一口茶,并不正面回答,只道:“小郎君吃着还适口?”   “不记得了。”林稚放在盘子,在他对面坐下,“郎君再给我做一份。”   孟琼舟勾起唇角,“好。”   看着满桌的涮品,林稚忽然想起一句话。   冬天,要和喜欢的人一起吃火锅。   作者有话要说:   ①拨霞供,《山家清供》,有改动 第76章 冰糖葫芦   郭画匠头一次来酒楼吃饭, 就赶上了这气氛十足的火锅。   和饕先生一样,郭画匠也是个小清新派,对骨汤锅情有独钟, 蘸料也调得清淡。   清锅有清锅的吃法, “郎君若不喜辣,可点些清润的涮品——喉片鸭肠那些, 还是辣味儿的更好吃。”林稚说。   郭画匠笑道:“多谢小郎君提醒。”顺手把写好的纸笺递了过来。   纸笺用来点各式涮品,与前世火锅店的点菜单子作用相仿, 只需在上面写上“甲乙丙丁”的编号即可。   看着那张写得密密麻麻的纸条,林稚笑了笑, “郎君请稍等。”过不一会儿就端来摆满各式涮品的托盘。   郭画匠接过来,道:“果真挂着水珠!”   林稚点点头, 那当然!他这可是“图片与实物相符”。   按照他的提点, 郭画匠先吃熟得最快的羊肉片,接着吃黑鱼片乌鸡卷, 然后再吃吸饱汤汁的虾滑藕片鱼肉丸……   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郭画匠简直吃得停不下来。   一张纸笺子所点的涮品吃完,对方擦了擦额头沁出的汗, 又让林稚再添了一张,“从未吃过如此对口味的吃食!”   林稚早就对食客们的这种反应见怪不怪,笑着道:“好吃也要适度,郎君当心胃口不适。”   “小郎君此话在理。”郭画匠略一思索,“那这次便只写半张纸好了。”   林稚:“……行。”   又涮吃了一碟羊肉片、一碟乌鸡卷、一盘香菇、一盘油菜和两盘笋片, 郭画匠终于满意了, 意犹未尽道:“不虚此行。”   林稚真想给他来两片健胃消食片。   或许是吃得满意,回去后不两日, 郭画匠竟给他回了个礼——一张做成活页形式的插图。   画面中央是一方食案, 食案上摆了一口正咕嘟冒泡的菌菇锅, 锅子旁边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涮品,还有几碟颜色或深或浅的蘸料碟子,一人坐在食案旁,正执着竹箸吃得不亦乐乎。   不需任何文字说明,看一眼就能让人感受到吃火锅的快乐。   林稚想了想,把这页插图放在了火锅食单的第一页,就当是广告了!   事实证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火锅的出现,让原本就热闹的酒楼火爆程度更上一层楼。具体可以表现为,人多到四个炭炉同时点起,都觉得有些热了。   然而这炉子还是不能撤——又下雪了。   这场雪比前几日冬至那场小了许多,纷纷扬扬从天而降,在地面上聚起一层薄薄的浮雪。   好处是客流量没受到什么影响,坏处是没法堆雪人了。   前几日堆的雪人还没完全化干净,剩下一个半塌不塌的雪球在那里负隅顽抗。好在雪还很新,林稚也就没管它。   他抱着汤婆子,坐在屋里看程砚清发来的请帖。   程砚清和柳娘子的结亲仪式定于两日后。   想到对方隔三岔五来自己这里买甜点讨人家欢心,林稚想,他是不是也算半个媒人?   半个媒人决定如法炮制,再做些甜点作为贺礼。   庖厨里有菜贩送来的极好的山楂果儿,个个饱满圆润,光滑鲜艳,正好拿来下手。   本朝人喜爱山楂,除了用它做果脯果糕饮子,还能用来入药。这一传统还是出自先帝的黄贵妃。   据说贵妃生了怪病,面黄肌瘦,不思饮食,用了许多贵重药品都不见效。   直到一位江湖郎中献出“红糖山楂”的方子,让贵妃每日按时服用,渐渐地,贵妃果真好转痊愈了。   先帝龙颜大悦,把此方推行下去,在临安城掀起一阵吃山楂的热潮。   林稚一边磨糯米面一边想,也不知道孟琼舟当初不爱吃饭的时候,有没有被逼着吃过山楂果子。   剔了核的山楂已经提前泡在糖浆里腌了一天,此时取出,倒进锅里,拌上蜂蜜再煮半个时辰。   煮好的山楂蜜饯质地软糯,带着些微嚼劲,一层糯米面一层山楂地码放整齐,用碗扣住,放入锅中隔水蒸熟,再点缀些山楂碎,山楂雪花膏就做好了。   看着一层雪白一层红润的颜色,林稚自己都有点想吃。   又做了芡实粉、枣泥和红豆沙制成的芡实糕,以及桂花馅儿的桂花糍,还有程砚清和柳娘子初见的杏仁豆腐——林稚觉得怪有纪念意义的。   得了这精心制备的贺礼,程砚清也很高兴:“多谢林小郎君,夫人一定很喜欢,我代她谢过小郎君。”   花轿已至,这段时间新娘子不能外出见人,只程砚清一人迎接宾客。   对方穿了一身绛色公服,戴展脚幞头,十分神采奕奕。   林稚笑道:“贺程郎君新婚之喜。”   看见那熟悉的杏仁豆腐,两人都心照不宣地笑了。   这时有个穿红挂绿的妇人走来,“这位便是林小郎君?”   林稚不认识她,但也彬彬有礼道:“夫人万安。”   “阿娘,您怎么出来了?”程砚清有些惊讶,接着又道,“这位确是林小郎君。”   听程砚清喊“阿娘”,林稚恍然大悟,原来这位就是程家三子的亲妈。能生出如此性格迥异的三个孩子,他忍不住多看了对方几眼。   只听程氏答道:“屋里闷,阿锦让我出来透透气。”   程氏闲不住,刚和别人社交完,又过来和林稚社交了,很自来熟道:“林小郎君做得一手好花糕!”   “之前阿锦就与我说过,小郎君做的豆糕酥酪香甜可口,特别是那豆沙馅子,调得细腻如许,堪比虢国夫人的灵沙臛。”   前朝有一位虢国夫人,喜好糕点,家中大厨为讨这位贵主欢心,特意滤掉熟豆泥中的豆皮,制成细腻的豆沙,取名为“灵沙臛”。   听她如此用典,林稚笑道:“夫人过誉了。”   说到虢国夫人,程氏打开了话匣:“那厨郎还将赤豆馅塑成花形,再用糍糕包起来,内里的花型馅料若隐若现,故而名曰‘透花糍’。”   这倒是给了林稚灵感,心想下次的茶坊甜品就做这个。   见母亲与林小郎君聊得欢畅,程砚清无奈一笑,继续去招呼其他前来祝贺的亲朋好友了。   便在此时,程令宜赶来,“林小郎君!”   “许久不见,小郎君可还安好?”   林稚笑道:“有小郎君挂怀,自然安好。”又问:“二郎最近如何?”   “还可以。”程令宜撇撇嘴,“要是能不月试就好了。”   想起天天写卷子的高中时代,林稚深有同感,“过了这段时间就好了。”   程令宜点头,“听说小郎君店中上新了火锅子,监中学生都说味道妙极。等月试结束,我一定要去好好品尝一番!”   对于自家广受好评的火锅,林稚相当有信心,“随时恭候小郎君。”   程令宜还要开口,忽然在林稚身后瞥见了什么,道:“孟淮安,你怎么才来?”   孟淮安和林稚打过招呼,这才和他说话:“路上马车多得很,耽搁了我和阿娘好些时间。”   “无妨无妨。”程令宜很大方地一甩手,“今日是我兄长大喜之日,不和你一般计较。”   孟淮安看起来也不想和他计较,只淡淡哼了一声。   然而程令宜却不想放过他,“我有嫂子了。”   孟淮安:“?”   程令宜挑眉得意道:“你还没有。”   孟淮安不服:“我也很快要有了!”   “不是吧?”程令宜明显不信,“以你兄长的个性……竟要娶新妇了?”   “本来我也是不信的。”   程氏早就去找秦夫人聊天了,孟淮安环顾一周,见周围只有程令宜和林稚,都是自己人,于是放下心来,“那日我回家,听见兄长和阿娘聊天,说什么‘多谢母亲成全’,这还不能说明我要有嫂子了吗?”   正在喝水的林稚险些一口水喷出来。   程令宜一本正经:“既然如此,说明你可能真的要有嫂子了——当初我兄长要和阿嫂成亲时,也是和母亲这么说的。”   孟淮安点点头,“就是还不知我这位未来嫂子究竟是谁。”   “那日我旁敲侧击问过,兄长只说我认识对方,并没有告诉我是谁。”他叹了口气,“好想知道我的阿嫂到底是谁啊。”   一旁偷听的林稚默默心道:“好像是我。”   见孟淮安如此郁闷,程令宜好兄弟般拍了拍他的肩,“放心吧,你早晚都会知道的。”   “孟小郎君。”林稚忍不住插口:“孟琼舟什么时候来?”   “阿兄说散了朝会就来……”   话音刚落,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门口。   雪仍在下着,孟琼舟收了伞,轻轻抖落上面的雪花,随手搁在了门外。   程令宜一向都有点怵他同窗这位性格冷淡的哥哥,打了声招呼就去找自家阿姊玩了。   程砚清与孟琼舟虽素来不睦,但毕竟对方来参加他的成亲礼,到底是和他客套了几句。   林稚在一旁看着。许是来参加婚礼的缘故,孟琼舟今日换了一身明紫氅衣,比从前一贯墨黑深衣鲜亮不少。   他看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孟少卿穿什么衣服都好看!   感受到他的目光,孟琼舟回望过来:“林小郎君。”   “孟郎君今日这身衣服真好看。”林稚扬起一个笑脸。   孟琼舟温声道:“小郎君喜欢便好。”   一旁正在吃糕的孟淮安差点把糕吓掉。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林稚也有点不好意思,去孟淮安相反方向的柜子上拿喜糖吃了。   这时的喜糖大部分都是四色喜糖,分冰糖、冬瓜糖、橘糖和龙眼四种,热热闹闹摆了一盘,象征四季分明、甜甜蜜蜜。   林稚拿了几块橘糖慢慢吃着。   上辈子他参加过不少亲戚朋友的婚礼,这辈子却是头一回,一边吃糖一边打量起脚下这间“婚房”。   程府地大,到处都是一片喜气洋洋,大红灯笼挂满天窗,门框上贴着充满喜气祝福的喜联,喜联上方挂着算盘——据说是象征夫妻婚后日子精打细算,越过越好。   再说吃的,除了喜糖,还有满碟的蒸糕、红枣、桂圆、瓜子——这是给大人吃的,给小孩子们的则有炒米、豆子和小果子。   总体来说,和现代的婚礼没什么太大差别,也没有闹洞房这种闹心的环节,林稚觉得身心舒畅。   抬眼一看,孟琼舟正和一男子说话,看对方头顶乌纱的模样,应该也是个官员。   孟琼舟大部分时候只淡淡听着,偶尔颔首说几个字,看口型似乎是“正是”、“如此便好”。   林稚忍不住笑了笑——这么闷的一个人!   和他说话的时候倒是不怎么闷。   低头看着手心里的橘子糖,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再抬眼时,猝不及防和孟琼舟对上视线。   他一点不慌,扬了扬手里的橘子糖,那意思是:待会儿分给你糖吃。   孟琼舟似乎是看懂了,冲他轻轻一笑,片刻和那乌纱帽结束对话,走到他旁边,“小郎君要让我吃糖?”   林稚振振有词:“筵席一会儿才开始,郎君先吃些糖垫垫肚子。”   此刻正好是午食饭点,听孟淮安说孟琼舟一下朝便赶了过来,肯定没吃饭。   孟琼舟接过他手中橙红橙红的橘子糖,柔声道:“多谢小郎君惦念。”   林稚忍不住又看了一眼那双骨节分明的手。   握着橘子糖的那只手上不小心沾了些砂糖,下一刻又被主人轻轻拂去。   林稚四处瞟了瞟,此时此刻没什么人——就算有人,大部分也都在贺新郎新娘新喜,没有人会注意到他们。   牵一下手不过分吧?   这样想着,他伸出手,慢慢凑近孟琼舟拿着橘子糖的那只手……   就在这时,司礼突然大声喊道:“吉时到,筵席开——”   此话一出,饿了已久的人们纷纷向大堂涌来。   居然在这个时候吃饭!   林稚只好闷闷不乐地放下了手。   因着只是宾客,不是内外亲戚,他被分到了较边缘的一桌,桌上除了那西街的谢二娘,全是自己不认识的人。   林稚心道这样也没什么不好,吃席嘛,稀里哗啦开吃就行。   他冲对面的谢二娘点头一笑,找了处空位坐下来,还没把屁股底下的软垫捂热乎,便瞧见一抹紫色衣角闯入自己的视线。   孟琼舟在他身边坐下来。   林稚惊讶道:“你不和秦夫人还有孟小郎君他们坐在一起吗?”   “他们那桌人满了。”孟琼舟回答。   “哦”了一声,刚才那点牵手失败的小小郁闷瞬间烟消云散,林稚忍不住翘起嘴角。   过不两刻,菜上来了。   这时候的大型筵席都是分餐制,一人面前摆一小碗或小碟,吃完再换下一道。   先上来的是菌菇鸡盅,林稚夹起尝了尝,嗯,羊肚菌鲜香可口,鸡肉也炖得嫩,挺好吃。侧头看一眼,孟琼舟也吃完了。   接着是一道山海兜子,看样子应该是用虾壳和虾头熬制虾汤,再用汤煨虾肉,加上马蹄碎和杏鲍菇制作而成。   分量不多,林稚很快就喝完了。   偏头一看,孟琼舟却盯着那汤碗微微皱起了眉。   林稚凑近他小声道:“郎君是觉得不合口味?”   “嗯。”   林稚问:“那给我喝?”说完又觉得不好意思,“我不是要和你抢食的意思。”   孟琼舟根本没想到那里,只觉得有点贪吃的他很是可爱。   接下来又上了香煎江瑶柱、蟹子卷、熏青鱼,孟琼舟吃得少,让得多,林稚也有点吃不下了。   “孟郎君,你努努力自己吃吧,我吃不下了。”   林稚没吃完的这道菜名叫“煿金煮玉”,鲜嫩的冬笋洗净切片,裹一点面粉,下油锅炸至成黄金色,再佐以甜豆、松子增加口感,甘脆美味。   要放在平常,他至少能吃一整碟,现在却是算了。   孟琼舟“嗯”了一声,接过那碟他只吃了一口的炸笋片,执起竹箸,若无其事地吃起来。   吃过筵席,他们这群外宾的任务便算结束了,剩下的整理床榻荐席、毡褥帐幔之类的接亲活动,便是新郎新娘的内外亲戚要做的事了。   外面的雪仍在下着,林稚依然没乘马车,准备打着伞慢慢走回去。   刚把罗伞撑开,又瞥见一抹紫色的衣角。   林稚侧过头,似笑非笑道:“秦夫人和孟小郎君的马车也满了?”   孟琼舟神色不变:“嗯。”   “好吧。”林稚看破不说破,笑了出来,“那我们一起走。”   “用我的伞便可。”   林稚很听话地把罗伞收了起来,拿在手里。   孟琼舟的伞不大不小,正好能罩住他们两个人。   因着下雪,街上没什么人出来,薄薄的新雪一踩就是一个脚印。程砚清选在今日成亲,虽不是故意为之,但误打误撞地也很浪漫。   两人走在路上,林稚躲在孟琼舟的伞底下,没话找话,“孟郎君刚才是不是没吃好?一会儿到酒楼再用一些吧。”   他想了想,“早晨给柳娘子——不对,程夫人,做了些山楂雪花糕,还剩下不少山楂果子,便做了冰糖葫芦,郎君到时尝一尝。”   冰糖葫芦这种老少咸宜的小食此时还没普及开来,孟琼舟握着伞柄,问:“是何物?”   “就是裹了一层脆糖的山楂果子。”   林稚和他说起做法:“把剔了核的山楂穿进竹签,一根签子上大概放七八个,然后蘸上熬好的冰糖糖浆,放凉就能吃了,味道酸酸甜甜,很可口。”   “不光山楂能做这冰糖葫芦,海棠果、葡萄、麻山药、核桃仁等等,都可以做,但是我还是最喜欢山楂。哦,洋莓的也不错。”   又想起贵妃吃山楂治挑食的事来,“山楂这东西最是消食健胃。孟郎君,你小时候有没有被逼着……”   剩下的话他没说出来——孟琼舟忽然牵住了他的手。   “没有。”孟琼舟回答了他刚才的问题,把他的手指分开,包进自己的手掌。   “小郎君的手有点凉。”   林稚迷迷糊糊的,是啊,明明打伞的人是孟琼舟,怎么他的手是凉的?   他低头看了一眼,孟琼舟的手比他的更热,宽宽大大,温暖干燥,和想象当中一样好牵。   “那、那就有劳郎君为我暖一暖了。”   林稚看不见孟琼舟的表情,但能感觉到他笑了笑,“好。”   孟琼舟一只手打伞,一只手牵他,两个人慢慢走在雪地上,留下了两串并排的脚印。   一路无话。   到酒楼的时候,林稚忽然松开他的手,小跑着奔向雪人的方向。   此时的雪人已经不是雪人,是临时的草把子。   长条形的雪块上一共插了十几串冰糖葫芦,最上面罩着防尘防雪的罩子,掀开一看,黄澄澄的糖衣裹着一串串红艳艳的山楂球,鲜艳红亮,上面撒着白花花的芝麻,看着就喜人。   林稚抽了一串,又给孟琼舟抽了一串,扭身递出去,“孟郎君尝一尝。”   “屋子里太热,怕糖会化,便放在了屋外。”   孟琼舟接过那串红亮亮的冰糖葫芦,咬下一口,咯吱响,酸甜可口,甜脆而凉。   林稚眼睛亮亮地问他:“怎么样,甜不甜?”   孟琼舟感受了一下手心残余的温度,舔了舔唇边的糖渣。   “甜。”他回答。   作者有话要说:   恭喜两位男嘉宾牵手成功!   ①婚宴上的菜品参考的是《宋宴》 第77章 拔丝芋头   每年冬天, 渭河乃至绕城八水、城南清溪,以及巷子西边至青龙湾一带,都是商民凿冰储冰的好去处。   清溪在郊外, 离临安市中心较远, 冰质较好,林稚便把取冰地点定在了这一处。   事实证明, 他确实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阿蓝下了马车,笑道:“好严整的冰面!看来我们是今年第一个来清溪取冰的。”   清溪面积不大, 一整个溪面都冻得结结实实,且没有一丝缺角儿, 只有前些天的一点残雪落于其上。远远望去,好似一大块沾上雪花的透明玻璃。   和他们一起前来的一个凌人接过话茬:“往年大家凿冰都在一月, 现下刚过腊月, 当然让小郎君赶上今年的头一份了!”   林稚笑道:“今年冬天比往年更冷,冰自然也冻得更早。”   他感觉今年冬天比往年更冷上一筹, 拿汤婆子来说,去年不抱还好, 今年却必须得揣上一个。   “说起来,今年夏天也格外热。”阿蓝边拴缰绳边道。   一高个凌人朗声道:“节气分明,是个好兆头,来年定是个丰年!”   感叹完这一句,那三个凌人全副武装完毕, 换上足套, 拿起冰镐,几步走到冰面上。   林稚忍不住提醒:“郎君当心脚下冰滑。”   三人回首笑道:“放心吧!”说完便开始叮叮叮地凿起冰来。   林稚边看边道:“先画纵横交叉的大线, 然后从画线地方起始, 由远及近地凿……阿蓝, 确实和你当初说的一样。”   当初几人在凉棚下吃蜜沙冰,阿蓝顺便和他们科普了一下凿冰步骤。   阿蓝笑道:“却没有这几位凌人师傅专业,还带了足套。”   林稚赞同地点了点头。   很快,一块方方正正的冰从冰面上凿了下来,那几个凌人相互配合,一人用铁钩勾住冰块,一人把冰块推上大车,等着一会儿运送到酒楼的地窖之中。   因这时候条件有限,无论密封多好,最终都无法避免一部分冰会融化,再加一部分有崩角泥沙杂质的废冰,是以储存夏天用冰量的三倍最合适。林稚定了约莫二百块冰。   看着一块块齐整方正的冰被运送至车上,闲来无事,林稚又畅想起明年夏天该卖些什么:“到时咱们就用这冰做些冰雪爽口之物,什么姜蜜水、葡萄浆、雪泡缩皮饮、冰雪甘草汤……”   阿蓝笑着看他一眼:“看出小郎君今年夏天没做过瘾了。”   冰价贵,好冰更是如此。除了冰雪冷饮,还要添置冰鉴,又是一笔不小的花销。今年夏天到底是囿于价格,没做太多花样。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他可是买得起两进豪宅的人!   林稚继续画饼:“明年不仅要做许多新鲜花样,还要好好宣传一下——办个‘冰雪冷饮节’如何?”   “都听小郎君的。”阿蓝笑着说。   听着“叮叮叮”的冰镐敲击之声,畅想完明年的冷饮节,林稚又欣赏了一会儿凿冰。   这凿冰之景第一次看着新鲜,看多了便觉得兴致没那么高昂了。大概看着他们凿了二十几块冰,林稚收回目光,起身活动一番——腿有点麻。   一转身,忽然看见远处一面冰湖上方有人影攒动。   这是在……滑冰?   只见那滑冰人穿一身靛色紧身衣着,脚下踩着不知什么东西——估计是冰鞋,速度飞快地在冰面上滑行,偶尔还摆出几个“金鸡独立”、“野马分鬃”的姿势。   要不是距离太远,林稚真想给他鼓掌。   “没想到能在这里看到冰戏。”阿蓝也注意到了那处的动静,走过来道。   看到大宋版本的花样滑冰,林稚也很兴奋:“这时候的冰戏很多吗?”   “据说是很多的。”阿蓝道,“每年冬天,官家和圣人都要前往瀛台观看冰戏。不仅宫里有,民间也有许多喜好此道的艺人。”   “有时民间艺人,竟比宫里的冰人演出得还要好看。”   林稚点头道:“高手在民间,这话可不是虚的。”   “小郎君此言甚是。”阿蓝笑了笑,继续道,“除了冰戏,还有冰蹴鞠。”   这倒是提醒林稚了。   本朝蹴鞠活动风靡大街小巷,连慈幼局都会时不时举办几场,且比赛形式、球员奖励、球衣等方面,都与现代足球相仿。   渐渐地,开春的蹴鞠活动已经满足不了人们,有人便想出冰上蹴鞠的法子,让人们在冬天也能享受到蹴鞠的乐趣。   “再过几天冰蹴鞠就要开始了,小郎君若是感兴趣,到时可前往一观。”   “自然是要去看看的。”林稚道。   等到远处那艺人的冰戏表演结束,林稚定好的两百块冰也凿完了。仔细点数一番,竟还多了六块。   那凌人见状解释:“给小郎君凑个吉利数!”   “那就多谢几位郎君了。”林稚又道,“几位郎君今日辛苦了。”   “不辛苦不辛苦,清溪的冰好凿。”   其中一人上了岸,一边把足套换下来一边道,“去年我们几个去青龙湾凿冰,那冰冻得瓷实得很——那才叫一个难凿!”   他说得声情并茂,手上还带比划动作,几人都被逗笑了。   三个凌人把冰块抬进大车,一行人浩浩荡荡回了酒楼。   搬冰块、运地窖、盖稻草,几个人忙得不亦乐乎。   新鲜稻草和芦席铺垫打底,把冰块码放到上面,之后盖上稻草和树叶,密封窖口,等到来年夏天就可以享用这些冰块了。   尽管三个凌人大哥才是主力,林稚和沈小七他们运完冰块,仍是累得不想抬手。   林稚半靠在榻上,不负责任地提议:“午食就吃烤芋头吧?省事。”   忘了在哪里看到的入冬三件套:冰糖葫芦、糖炒栗子、烤红薯。前两个都有了,第三个自然不能放过——尽管吃不上烤红薯,烤个芋头还是没问题的。   芋头洗净拭水,丢进灶膛里,约莫两刻钟就能吃了。   烤好的芋头外皮焦黑,剥开芋头皮,软糯白嫩的芋头瓤露出来,还能淌出淡淡的蜜汁。无论是蘸孜然椒盐还是白砂糖,吃起来都香得很。   把早晨没吃完的芝麻胡冰拿出热一热,再简单煮个索饼,就着烤好的芋头,中午这顿饭便这么得了。   “阿郎这芋头烤得又香又糯,真好吃。” 沈小七啃着芋头道。   林稚也啃着芋头道:“好吃你就多吃点。”   孟琼舟踏进酒楼,没看见熟悉的身影,巡视一圈,这才在大堂角落位置找到正在啃芋头的林稚。   看见他脸颊上一块一块的黑,孟琼舟不由得想起早市初见那日,对方也是这样,活像只小花猫。   看见他来,阿蓝微笑着点头致意,带着阿青和沈小七去做事了。   对上孟琼舟带着笑意的神情,林稚也觉得自己有点不好意思,拿帕子胡乱擦了擦,“我先去擦擦脸。”   “不用。”   孟琼舟从怀中掏出自己的手帕,走上前来,动作轻柔又细致地为他把脸一点点擦干净。   他边擦边道:“有这么好吃?”   “嗯。”林稚盯着他的手腕,一本正经地点头,“烤好的芋头蘸着白糖,又香又甜。孟郎君要不要……”   刚问完才想起来,那几个烤芋头都被自己和沈小七他们分吃完了。   他话锋一转,“孟郎君要不要来一盘拔丝芋头?”   顿了顿,孟琼舟问:“如何拔丝?”   林稚索性拉着他一起进了厨房。   拔丝芋头好不好吃,关键在于炒糖。   “油一热就放白糖,一定要用小火慢慢炒,不然容易糊锅。”林稚一边讲一边炒,随着木铲的搅拌,白糖很快融化成糖浆。   孟琼舟看得认真:“嗯。”   “开始是白色糖沫,继续炒,直到泡沫消失,糖浆由稠变稀、颜色也逐渐变深的时候,就差不多好了。”   说完,林稚把一旁炸得金黄酥脆的芋头块倒进去,翻拌,拔丝,直到每一块芋头都均匀裹满了糖浆。   夹起一块,果然拉出了晶莹剔透的糖丝。   林稚笑道:“这样就好了。郎君试试。”   孟琼舟依言夹起一块芋头,无师自通地用筷子绕了几圈糖丝,这才放入口中。   片刻,他轻轻一笑,“很甜。”   林稚也笑了笑。   把炒好的芋头倒入事先抹过油的盘子里,再配一碗冷开水上桌蘸食,林稚又快手炒了两三道小菜,煮了一碗鲜菇索饼。   孟琼舟都吃完了——不仅吃完,还把碗洗了。   沈小七刚撩开庖厨门帘,就看见那位脾气冷淡的孟少卿正卷着袖子,在操作台上洗碗。而他家阿郎,正拿着帕子擦拭不慎溅落到对方脸上的水珠。   沈小七放下帘子,退出去了。   一旁的阿青见状问道:“你怎么出来了。”   “我觉得。”沈小七一脸严肃,“那孟少卿……好像看上我们家阿郎了。”   阿青颇为嘲讽地看他一眼,你才知道? 第78章 拆骨猪肘   刚看完一场冰上蹴鞠赛, 林稚神清气爽地从外面回来——他看好的那支球队大获全胜。   看他一脸笑容,阿蓝明知故问道:“哪军赢了?”   “右军!”林稚笑答。   左军右军是本朝的蹴鞠球队名字。尽管一支球队只有十几个人,但也要缀一个“军”字, 以显出那种浩浩荡荡的气势来。   右军除了打球风格颇对林稚胃口, 还有一大优点,便是队服颜色好看。   球头球员皆穿青锦衣, 蓝蓝绿绿的颜色跳跃在纯白透明的冰面上,煞是好看。   前世自然也有类似的球类比赛, 人们看球时的配套活动也更多样——至少“吃”这一方面是必不可少的。麻辣蒜蓉十三香小龙虾,鸭脖鸭胗鸭肠鸭舌, 炸鸡可乐鸡翅,总得来上一样。   林稚也想过推出个什么“蹴鞠套餐”, 里面放上炸鸡甜品烤肉串, 一边看蹴鞠一边吃。   然而此时看球地点多为户外,且数九寒冬, 没人愿意灌着冷风吃东西,只得暂时作罢。   又聊了几句蹴鞠, 阿蓝擦着桌子道:“刚才刘三郎把小郎君定下的梅花肉和猪肘送来了。”   “怎么送得这么早?”林稚脱下氅衣,“往日都要过了午时才来。”   阿蓝道:“刘三郎说了,天气冷,早点送完早点完活儿。”   “挺好的。”林稚发自内心道,“是个好习惯。”   帮阿蓝打完井水, 林稚去庖厨看刘三送来的梅花肉。   五分肥五分瘦, 肥肉部分洁白细腻,瘦肉部分肌理分明, 嗯, 是块好肉。   这样的肉可以煎着吃烤着吃炖着吃, 也可以做成腊肉,搭配菘菜、蒜苗、春笋,做成小炒吃。   雪后必是晴天,眼下几日天气都很不错,适合洗洗晒晒,也适合置备些腌货腊货。   “小雪腌菜,大雪腌肉”,如今小雪大雪都已过去,各家各户都开始动手腌菜腌肉。   昨日林稚去陈三娘香药铺里买香药,瞧见对方院子里放着一个硕大的腌菜缸,屋檐下挂着一串串腌肉。   看着各式各样的腌货,林稚感叹:“今年就要过去了。”   陈三娘也道:“可不是嘛!”   林稚一边感叹时间都去哪了,一边拿小刀剔除五花肉上的筋膜。   剔完筋膜的五花肉用布巾子擦拭干净,切成合适的大小,先给肉细细密密地抹上一层米酒——旁的酒也行,但没有米酒香醇,容易破坏风味。   如此抹完几次米酒,再把用炒香的桂皮、八角、花椒和盐制成的腌料,均匀地抹上五花肉。   直抹到肉皮表面油光水滑了,再穿绳挂在凉棚架上。周围还有几条辫得整整齐齐的蒜辫子,摆在一起也算赏心悦目。   闻见肉的香味,四毛跑出来,眼神坚毅地盯着凉棚架子上的腊肉。   林稚低头看它,“想吃?”   四毛汪汪两声。   “那你快点长大。”林稚道,“长大以后,蹿起来就吃到了。你现在有点矮。”   四毛嗷呜一声,扭着尾巴跑走了。   四毛最近长大不少,越来越有阿拉斯加的样子了。林稚寻思,等到过年就把它带到宅子里,让它看家护院。   小红自然也是少不了的,还有那十一只鸡崽……搬家果然是个大工程。   拾掇完腌肉,林稚洗干净手,又开始研究起那些猪肘。   天一冷,人们便格外爱吃热乎乎的肉菜,自进入冬天,除了火锅屹立不倒,腐乳肉、卤猪蹄等几道高热量菜明显有回春迹象。   食客们就像“渣男”一样,抛弃了原来清新淡雅的小炒时蔬,纷纷回到高热量炸弹的怀抱。   “大冷天的,还是吃着蹄子最舒心!”一点了三道红烧猪蹄的食客笑道。   林稚笑着说是,心中却忍不住腹诽:“前几天你夸清笋藕片‘最是清新淡雅’的时候可不是这么说的。”   虽然如此,还是得顾及着客人们的口味,适时对食单做出改变——比如说添些肉菜。   猪肘就很不错。   猪肘的做法有很多,红烧清炖烧烤,酱着吃也很好。最常见的做法还是红烧。   但考虑到猪肘的口感和味道多少和猪蹄有些相似,再用红烧法烹饪,就有点撞号。林稚便想着做成拆骨猪肘。   拆骨猪肘,顾名思义,把肘子肉拆出来,先炸后炖,别有一番滋味。   庖丁解牛这种事还得让专人人士来做,林稚把阿蓝喊来,让他做拆骨的活计。   “沿着骨头切下来就行,形状嘛……方正一点,一块一块的。”   阿蓝点头:“要想切出形状必须得是生肉,熟了形就散了,幸好小郎君没把这猪肘提前煨了。”   “煨了也不要紧。”林稚很财大气粗地道,“煨了咱们就把那只吃了,再切一只就是。”   阿蓝笑着看了看刘三送来的那十几只猪肘,嗯,小郎君确实有底气说这个话!   把阿蓝的刀工夸了好几番,林稚接过那碗切成四方麻将块的猪肘肉,先放酱油、黄酒和胡椒粉腌制,觉得入味儿了,下锅炸制。   大火炸至肉块定型,再调成小火炸熟炸透,捞出过油,金黄酥脆的一小竹篮,令人垂涎。   其实这时候已经可以吃了,但做饭本就是个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的活儿,林稚又把炸好的肘子肉块回锅重炖,放老几样香料,再放三两块冰糖略调个甜味,炖半个时辰就能出锅。   带着深褐酱汁的肉块堆在盘子里,微微散着热气,这样一盘豪迈又不失精致的拆骨猪肘,除了食客喜爱,还得到了李四郎的好评。   “好香的一盘肉!”李四郎笑道,“小郎君炖得可是羊肉?”   虽然二人现在是雇佣关系,但李四郎在南门大街有住处,不像沈小七他们一样住在酒楼,每日卯时前来,亥时回去——有点像走读。   是以李四郎还没和他们几人一起吃过几顿饭。   林稚笑道:“是猪肘,先炸后煨的,四郎可以尝尝。”   “猪肉啊……”   李四郎是个传统的人,尽管林稚这边把猪肉做得如火如荼,但他依然保留了一丝对猪肉的传统偏见。   偏见归偏见,到底架不住肉香,“那我就尝尝小郎君的好手艺。”李四郎笑道。   筷子刚触及肉块,便觉出不同来。肉质软烂,却又不至于夹不起来,和那颤巍巍的腐乳肉完全不同,落进盘子里甚至还能回弹几下。   李四郎迫不及待地把那肉块夹起吃了。   经过先炸后炖的猪肘肉,在保证软糯留香的同时又不黏不腻,浓郁的酱汁拌进米饭,就着酥嫩的猪肘肉,李四郎几口便吃完了半碗米饭。   “香得很!”   见他如此,林稚觉得自己在为猪肉平反的道路上又进一步。   李四郎一边吃着,林稚一边与他聊茶坊的相关事宜:“四郎觉得茶坊有什么改进之处?”   “都很好,小郎君无需太过担心。”李四郎拿帕子擦了擦嘴,“虽然过了腊月,天又寒冷,茶坊却一点没受影响,这几日反而人越来越多了。”   林稚点点头。   有食店和酒肆在那里摆着,都不需要大肆广告宣传,人们自然而然就知道了茶坊的存在。   林稚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我想大力发展茶坊的糕点,不知四郎以为如何?”   这时开茶坊的人,大多以售出最珍奇香醇的茶叶为噱头,作为佐茶必备的糕点却显得有些无人问津了。   林稚便想着另辟蹊径,从糕点入手,扩大茶坊的名声。   李四郎沉思片刻,随即笑开,“此法甚好!小郎君厨艺甚佳,做起糕点自然是得心应手。”   林稚笑道:“四郎觉得此法可行便好。”李四郎是技艺了得的茶博士,得他同意,肯定差不了。   “小郎君打算如何大力发展糕点?”   “这个……”刚说一半,林稚一抬眼,看见孟琼舟走了进来。   他不好意思地冲李四郎道:“这个我改日再告诉四郎。”   李四郎点点头,回头一看,毫不意外地瞧见那道熟悉的身影,又想到孟琼舟那日说的“我家小郎君”,微微摇了摇头。   现在的年轻人啊,真是会玩……   慨叹完毕,李四郎继续吃他的拆骨猪肘了。   看见孟琼舟,林稚过来问他:“今日怎么来得这样晚?”   “快到年关,大理寺事务繁忙。”孟琼舟顿了顿,“我尽量多来陪你。”   林稚说不出好也说不出不好,给他温了壶饮子,“郎君要当心身体。”   孟琼舟低低一笑,“我身体很好。”   林稚琢磨一下,还真是。自己要是过敏起码得躺个十天半月,孟少卿三天就好了。   人比人,气死人!   然而看他似笑非笑的神情,又不像是单纯在谈论身体好不好……   林稚轻咳一声,“这饮子是莲子百合所做,里面还掺了冰糖,很清热败火,郎君多喝些。”   “清热败火?”孟琼舟重复他的话,“那是该多喝些。”   林稚微微红了耳根。   临走前,他从庖厨端出几个食盒,分别装了糖葫芦、炒栗子、蜜金橘等小食,还有那壶莲子百合饮子。   “那日结亲礼上没来得及和夫人说几句话,这些吃食还请孟郎君带回去,给夫人尝一尝。”   至于那壶莲子百合饮子……就留给孟少卿败火用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79章 四时糕点   黑芝麻炒熟, 碾成细碎的粉末,加水过滤出渣,剩下的倒入锅中, 放几块冰糖, 一边加热一边搅拌——不然容易糊锅。   熬好的黑芝麻糊浓郁粘稠,盛在碗里, 表面光滑细腻,浇上一勺桂花酒酿圆子, 再点缀些红枣碎和核桃仁,甜蜜又好看。   窗外寒风阵阵, 坐在暖意融融的屋子里喝一碗香甜柔滑的黑芝麻糊,林稚觉得, 幸福莫过于此。   上辈子也没少喝过黑芝麻糊。   超市买来的一大袋, 里面装着十几袋小包装,颜色灰白, 用热水冲出来的芝麻糊也是灰白色的。味道嘛,好吃是说不上的, 只能说是能吃。   那时吃黑芝麻糊也是在早上,囫囵来上这么一碗,再啃一块面包,然后就拿着书去上早八。   吃了自己亲手熬着的黑芝麻糊,林稚对“真材实料”这几个字的重要性又有了新的理解。   这黑芝麻糊怎么就这么香浓, 怎么就这么细腻?关键还不扎嗓子不糊嘴。   林稚一边喝着不糊嘴的芝麻糊, 一边和阿青阿蓝他们商量“大力发展糕点”的事宜:“就按照春夏秋冬分类,用四季水果入馅儿, 制成糕点。”   “甜点单子不像食单一样经常变动, 便用花笺子制作, 不用小木牌了,样子好看——就叫‘四时糕点’。”   阿蓝闻言笑道:“其他茶坊推陈出新都是用茶叶入手,小郎君却是从糕点入手,也算另辟蹊径了。”   “现在哪有单纯来喝茶的?要么听戏,要么吃糕,总得干一样旁的。我觉得阿郎的主意很好!”沈小七咬着酒酿圆子说。   “小郎君的主意自然是好的。”阿蓝开口,“不过我有个问题。”   林稚点点头,“阿蓝你说。”   “以四季水果制成糕点固然是好,可冬季不比春夏两季,应季水果少,糕点数量上有所欠缺怎么办?”   “问得好。”林稚笑了笑:“这个我也想好了,就从颜色入手。”   “白色这种颜色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雪,就归为冬季的糕点。”   阿青得到启发:“那是不是也可以从名字入手?广寒糕、云片糕这种,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冬天。”   阿蓝道:“既然如此,还有形状。雪花形的糕点肯定属于冬季,花朵形的则属于春季,以此类推……”   随口讨论几句,糕点计划的雏形就出来了。   这时沈小七忽然喊了一声:“阿郎!”   桌上三人都以为他也有什么建议,纷纷扭头看向他。   “那个……”面对这几道目光,沈小七摸了摸鼻子,有点不好意思,“那个,阿郎,能不能再给我来一碗芝麻糊?”   阿蓝笑出声来,阿青则翻了个白眼。   林稚无奈一笑,接过他吃得干干净净的空碗,拿起木勺,“行,再给你盛一碗。”   总之,四时糕点的方案便这么定了下来。   安排沈小七和阿蓝出去买些水果和模子,林稚和阿青就在庖厨点数食单上的糕点。   原先食单上也有糕点,栗子酥绿豆糕雪花糕之类,也很得吃正餐的食客们的喜爱。这些糕点不仅不用撤,还可以加进“四时糕点”里。   “栗子糕……栗子大多在秋冬,颜色又为深褐,就添在秋时里。”   “绿豆糕就不必说了,绿色,春天的颜色。”   “这三鲜莲花酥就归为夏季吧。”   “……”   也有不那么好分类的,比如枣泥黑米糕、黑芝麻桃酥等颜色偏暗偏深、又没有特定季节的糕点。   阿青抬头问林稚:“小郎君,这个怎么办?”   林稚翻食单的手不停,“跳过。”   阿青点点头,按照他所说,很果断地跳了过去。   两人忙活一个下午,最终点出每种季节各六种糕点,四季加在一起,一共二十四种。   又是四季,又是二十四,很容易让人想到二十四节气。林稚就顺便用二十四节气给每一块糕点命了名字。   虽还没制成甜点花笺,但足够令人期待了。   “哪怕是清乐茶坊、八仙茶坊这样的大茶坊,都未必有这样精致的糕点。”阿蓝道。   沈小七自我感觉良好地道:“我们就是大茶坊!”   郭画匠也是这么说的:“小郎君赶超清乐茶坊指日可待!”   林稚笑了笑,把这次的要求告诉他,“这次不必制成活页,用花笺代替木牌即可,每块糕点下方留白,我来写名字,还有……”   “没有什么了。郎君画得好看些就行。”   “小郎君看我哪次画得不好看了?”郭画匠哈哈一笑。   等待甜点花笺制成的同时,茶坊这边也没闲着。   先是打出广告。最近没什么限时限量出售的菜品,林稚便把空闲的菜品展示栏拿出来,临时充当广告栏,在上面写了一行字:茶坊新糕敬请期待。   既有了新糕点,茶叶也不能落下,听了林稚的新点子,李四郎颇为赞不绝口,拿出不少压箱底茶叶表示支持。   如此又过四五天,茶坊和甜点花笺都准备完毕,四时糕点上市了。   一开始还悄没声的,后来就轰轰烈烈起来,来买这茶坊新糕的人越来越多,且一买就是二十四块糕一起,有的用来堂食佐茶,有的则直接带回家中了。   食客大部分是小娘子,后来也有受主家之托的豪门奴仆,以及为了讨小娘子欢心的郎君们。   “您是买来自吃还是送人?若是自吃,春糕口味偏酸,夏糕偏甜,秋糕浓郁,冬糕清爽,您看看喜欢哪种。”   “若是送人,那我建议您春夏秋冬四时糕都买下来——四季俱全,说出去也好听不是?”   “哦,您打算□□分、夏至、秋分和冬至四块糕堂食?好嘞,马上给您送过去。”   刚做完两道拆骨猪肘,林稚一出来就瞧见沈小七在帐台前卖糕,一副十分专业的样子。   想起今年开春花朝节的时候,他二人还苦哈哈地背着糕外出叫卖,真是令人感概。   “累不累?”林稚给他斟了杯茶,“润润嗓子。”   沈小七嘿嘿一笑,“多谢阿郎!”   林稚又问:“中午想吃什么?”   “不用太麻烦。”沈小七道,“吃昨晚做的水晶脍就行。”   水晶脍就是做法复杂的猪皮冻。   猪皮洗干净放在碗中,上锅蒸一个时辰,得到一碗混着肉渣油脂的肉汤,把这些油渣滤出来,再煮,如此重复几次,剩下的肉汤就很清澈了。   肉汤自然冷却成皮冻,颜色透明泛白,没有一丝杂质,切成薄片摆在盘中,就像一片片晶莹剔透的水晶,故而得名“水晶脍”。   切好的水晶脍用盐、米醋、芥末和花椒油精心调制,味道鲜滑可口。   昨晚林稚闲来无事,想着做来打发时间,没想到确实很打发时间,一个晚上就这么过去了。   “就吃这个。”他道。   刚商量完中午吃什么,又来了一单大生意。   “劳烦店主郎君来五份四时糕点。”   说话的人林稚认识,就是那日来问他怎么堆雪人的女郎。   他笑着问道:“女郎何故买这么多?”   “这糕实在是太好看了。”那日女郎道,“哪怕摆在案上看着都觉得开心。”   “再加快过年了,也该买些年礼。”   本朝确实有馈岁风俗,到了年节,家家户户都要买些年礼备着。林稚心想,这个糕点出得真是时候。   午时,李四郎和他们坐在一起吃饭。   林稚觉得对方多少和猪肉有点缘分,为数不多的几次吃饭,吃到的都是猪肉。   李四郎挑起一筷子透明的皮冻:“水晶脍?”   ”昨晚做的,四郎尝一尝。”林稚道。   经过那道拆骨猪肉,李四郎对猪肉已然没那么抗拒,笑道:“这东西可不多见啊。”   一旁的阿蓝道:“水晶脍易化,只过了腊月才能做,李郎君真是好运气。”   李四郎点点头,夹起一片皮冻放进嘴里,还没怎么咀嚼便融化在口腔,留下一汪软滑爽口的汁水,鲜味绵延不绝。   “好!从前也吃过这水晶脍,但都能咬到肉渣,没这般入口即化,也没这般鲜香。小郎君真是手艺了得。”   “这倒没什么手艺,细心些便能做出来。”林稚笑笑,又说到带肉渣的皮冻,“若想吃有肉渣的,还得等寒食节的冻姜豉。”   李四郎不喜寒食节,是以摆了摆手,“还是这道水晶脍更合我意!”   说到“手艺了得”,李四郎又说起四时糕点在茶坊的热卖情形:“小郎君这主意果真是好,这几日我都没怎么给客人点茶,净顾着记录哪门哪户买多少糕点了。”   林稚道:“快到年节,糕点这类东西自然卖得快些。”   李四郎点点头,“等到了除夕,我也要从小郎君这里买一份……”   亥时一过,做完最后一份糕点生意,林稚在庖厨准备完明日需要的糯米粉,顺便把红枣提前泡好。   想起孟琼舟昨日说的“临近年关,大理寺事务繁忙”,半晌,轻轻叹了口气。   孟少卿没来的第一天,想他。   作者有话要说:   ①水晶脍的做法出自《事林广记》 第80章 八宝甜粥   腊八这日, 四人组的朝食统一换成了八宝粥。   因腊八是个吃食节,前几日就开始陆陆续续从集市买回杂粮米,昨日上锅熬好后也卖出了几份, 食客们的反响都很不错。   “从未吃过熬得这样软滑的八宝粥, 香甜得很!”   这样香甜的八宝粥虽叫八宝,里面的食材却早已超过了八种。   黑米、糯米、赤小豆、薏米、莲子、百合、花芸豆, 还有去了皮子的红枣和干桂圆,以及用以点缀粥米的栗子碎和糖桂花, 一口下去,包罗万象, 软烂香滑。   想起之前说的“一天要吃十五种食物才算营养均衡”,一碗八宝粥下去不就达标了吗?   几人喝着粥, 咬着白肉胡饼, 谈论着下午要去的成道会,早晨的时间便这么过去了。   做完几份八宝粥的生意, 忽然有人敲门,林稚过去一看, 门外站着一高一矮两个小和尚,怀里还抱着一个装着佛像的铜制皿器。   见他过来,为首的小和尚双手合一,微微点头,递过来一段杨枝。   “有劳施主。”   腊月初八是佛祖成道之日, 故而除了四月初八浴佛节, 这一日也要进行浴佛仪式。不仅如此,下午相国寺还会举行成道会。   林稚接过那段杨枝, 神色郑重地用杨枝蘸了香水, 洒在佛像上。   等他做完, 沈小七和阿青阿蓝也都接过杨枝,如此操作了一番。   浴佛仪式结束,其中一个小和尚道:“愿三宝保佑各位施主祥云瑞彩,姻缘圆满。”   如今再听到那句“姻缘圆满”,林稚的心境已经大不相同了。   他笑道:“多谢小师父。”   其余三人也都笑着道谢。   迎两个小和尚进屋,林稚给他们端来两碗八宝粥——腊八特有的城内化缘仪式,以八宝粥代替刚才浴佛的香火钱。   看见那两碗盛得满满的八宝粥,两个小和尚又道了一遍谢,这才拿起汤匙喝起粥来。   估计是寺院的特殊规定,吃化缘餐时不能说话,是以两个小和尚吃得很安静,但看对方喝粥的速度以及眉眼舒展的神情……应该是很满意的。   “各位施主若有时间,下午可来相国寺参加成道会。”   林稚颔首:“自是要去的。”   “如此甚好。”两个小和尚双手合一,微鞠一躬,这才抱着佛像离开了。   目送他们走远,沈小七忍不住嘀咕:“这么挨家挨户地化缘,会不会吃撑?”   “别想那些了。”阿蓝哭笑不得地把他拉过来,“快做事。”   因下午要去相国寺成道会的人格外多,人们都挤在午时这一时间段来买腊八粥,几人忙碌了好一阵子,终于把一锅八宝粥卖完,随意收拾了一下,驱车前往相国寺。   街道上还残留着未化的积雪,被人们清扫起来,堆在了银杏树根底。   看到银杏树就想到银杏果,林稚道:“等到明年秋天,咱们就来这银杏树底下捡些银杏果回去,炖着吃炒着吃煮粥吃,还可以做成肉汤烩菜……想怎么吃怎么吃。”   说到炖着吃,他又道:“其实八宝粥里也可以放些银杏果子。”   沈小七被唤醒了一点类似的记忆,“就和当初摘槐花一样?”   又想到那顿香甜的槐花麦饭,“阿郎做的槐花麦饭真好吃!”   “小郎君还摘过槐花?”坐在车舆外驾车的阿蓝闻言笑道。   “当然。”林稚给他细数起来,“我和小七还去南湖挑过菜……”   把莼菜荠菜等野菜吃法说了个遍,再加几人又还没吃午饭,都被林稚说得有点饿了。   好在很快就到了相国寺。   几人下了马车,付过灯油钱,对门口祝僧施过一礼,进入寺内,找了个地方坐下来。   相国寺内的斋饭依然是八宝粥——或者说是七宝五味粥。   和传统八宝粥有所不同,七宝五味粥是用核桃、松子瓤、乳菇、柿饼、板栗、小米和赤豆熬煮而成,乃寺院特供。   听说这寺院特供的粥里还放了蘑菇和柿饼,林稚原本对味道并没抱太大期望,结果尝了一口,居然意外地很好吃。   蘑菇很嫩,没什么蘑菇腥气,倒带丝甜味儿,柿饼掰成小块,被煮化在了粥里,香甜得很。   林稚舀着粥米道,“这粥不错。”   沈小七虽然喝得也很畅快,但还是道:“我还是觉得阿郎熬的更好吃。”   林稚笑道:“七宝是佛家经典,粥里的每种杂粮都是有讲究的,跟咱们店里只图好吃的口味当然不一样了。”   沈小七点点头,一副受教的样子。   喝了七宝素粥,又点了几道素菜,几人这才填饱了肚子。   “林小郎君!”   听见熟悉的声音,林稚回头一看,是孟淮安。   不仅是孟淮安,秦夫人也来了,穿一身紫红氅衣,身旁跟着几个低眉顺眼的奴仆。   林稚带着沈小七他们走过去,向秦夫人行礼过后,喊了一声“孟小郎君”。   孟淮安笑道:“远远地看见有人在吃粥,我瞧着像小郎君,没想到还真是。”   林稚笑了笑,心道这孟小郎君眼神还挺好使,应该没有近视眼。   “听说成道会热闹非常,昨日便想着来看看——其实主要是想来尝尝这特供素粥。”   听他说着俏皮话,秦夫人也温和一笑,“林小郎君尝过,觉得味道如何?”   林稚诚实道:“乳菇和柿饼加得很妙。”   说到柿饼,他又冲秦夫人行了谢礼,“还没来得及谢过夫人那日所赠柿饼。”   “不过随手晒来自吃而已,林小郎君不必放在心上。”   秦夫人道,“不过我很好奇,小郎君是如何知道那柿饼是出自我手?”她了解自己大儿子的性格,断不是他所说。   一旁的孟淮安道:“阿娘,这就是您有所不知了,七皇子可是小郎君酒楼的常客,柿饼这件事,多半是他告诉小郎君的。”   林稚笑了笑,不置可否。   “原来如此。”秦夫人道:“七殿下虽素来喜好品鉴,但也挑剔,不是什么吃食都能入得了眼的。”   “能让这位殿下做了食店常客,林小郎君果真不一般。”   “说到挑剔。”孟淮安挑眉道,“兄长不比七殿下挑食多了?还不是天天去林小郎君那里。”   秦夫人意味深长地点了点头,道,“是啊,阿舟也是。”   林稚不自然地咳了一声,岔开话题:“前几日托孟郎君给夫人和小郎君带回了些小食,夫人和小郎君吃着可还适口?”   “我喜欢得紧。”秦夫人笑道,“特别是那糖炒栗子,油润香甜,不干不噎,比往年在马记从食那里买的还好。”   “还有那蜜煎金橘和糖葫芦!”孟淮安在一旁补充。   见他们吃得好,林稚放下心来,“过几日我再做一些,给夫人和小郎君送去。”   秦夫人笑着说好。   “阿舟近日公务繁忙,不然的话,小郎君直接给他便是。”   在秦夫人面前提孟琼舟,林稚莫名有点不好意思,“孟少卿夙夜为公,很值得敬佩。”   “嗯。”秦夫人点点头,故意逗他,“也很值得喜欢。”   看见对面小郎君微微发红的面色,秦夫人以手掩唇,开怀一笑。   阿舟太闷,从小就逗不起来;小安性子活泼,自己就能逗自己,没什么成就感;林小郎君这种脸皮子薄的,逗起来最合适……   秦夫人像打量新妇一样打量着林稚,觉得挺满意。林小郎君个子高,皮肤白,长得好看,还做得一手好饭,没什么地方不好——就是瘦了点。   她语重心长道:“小郎君可要多吃些饭食。”   林稚温声应下:“是。”   话音刚落,不远处梵音响起,讲经活动要开始了。   秦夫人笑道:“我去听听经文,小郎君自先逛着。”   林稚叉手行礼。   秦夫人和孟淮安离开之后,林稚带着沈小七他们看了一会儿击球剑舞的庙戏,见佛塔前排了一串长队,有些好奇地走过去。   问了队伍末尾的男子,原来是在求签。   林稚问:“这签子可有分类?”   “不分的。”那人道,“姻缘、家宅、事业、功名,排到哪个算哪个,也不必担心签不准——今日来的可是无尘大师!”   林稚倒不知道无尘大师是谁,只觉得这种像开盲盒一样的求签方式挺有意思,当即也去队伍后面排着了。   “我排排这签子,你们若是觉得无聊,可以先去别处看看。”他对沈小七他们道。   没想到对方三人也在他身后排了起来。   “我们也想看看签文!”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林稚笑道:“好。这样也好。”   过了片刻,轮到他了。   那无尘大师从签筒抽出一支,低头一看,竖起手掌道了声“善哉”,把签子递给林稚。   林稚看过签文内容,手掌合十,微笑着还了一礼。   身后排队的阿青阿蓝也很快抽到自己的签文,都是上上财签。   阿蓝笑道:“近日酒楼生意红火,这签确实很准。”   沈小七却哀嚎出声,“我怎么抽了个下下签!”   林稚拿过一看,上面写了“一寸相思一寸灰”,确实是姻缘下下签。   阿青看了一眼,随口道:“不是财运下下签就行。”   沈小七或多或少得到了一丝安慰。   几人又看向林稚,“小郎君,你抽的是什么签?”   林稚微微一笑,想起自己那句签文——“风弄竹声,只道金佩响;月移花影,疑是玉人来。”   姻缘,上上签。   作者有话要说:   ①签文是从百度上看来的 第81章 九宫格锅   林稚把提前包装好的糕点盒子递过去, “李小郎君拿好,当心沉。”   福娃笑盈盈地接过,“多谢店主郎……怎么这么沉?”   除了对方定了六盒糕点, 叠起来沉,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用来包装的礼盒沉。   和前朝相比, 本朝的纸张价格已经便宜许多,各类商铺门店不乏开始用精贵的纸张来包装自家货品, 以此作为卖点。   像林稚卖的这种精致糕点,就更需要好好包装一下了。   去纸市挑了些质量过关的硬纸, 让店铺老板制成礼盒,再染上素净典雅的颜色——这活儿就不必劳累郭画匠再画图样了, 不然造价实在太高。   这样制作而成的礼盒高端大气, 拎在手里颇有分量,但是六个拎在一起, 就有点沉了。   林稚道:“我帮小郎君提到马车上。”说着就要提起一盒。   却被福娃拦下,“店主郎君不必, 不必。”   “虽然有点沉,但我还是能拿动的。”福娃说完,深吸一口气,把六个礼盒都拎了起来。   大抵这个年纪的小孩身上都有点不服输的劲头,林稚能理解, 更何况看对方膘肥体壮的身形, 是该好好锻炼一下,便也没拦着, 只送他到了马车前。   车夫搭手把六个糕点礼盒放进轩车, 福娃空了手, 瞥见酒楼门口草把子上晶莹剔透的冰糖葫芦,又有些心动,问林稚道:“不知哪个口味最好吃?还请店主郎君推荐推荐。”   “当然是冰糖山楂,酸甜可口。”林稚道,“新出的冰糖金橘也很不错,味道没那么酸,偏甜了些。”   “小郎君喜欢哪种?”   福娃左思右想,只觉哪种都好,酸的也喜欢,甜的也喜欢,“一样来一串吧。”   林稚就知道会这样,笑着给他抽了两串,“小郎君若一次吃不下,记得别放屋里太热的地方,否则糖就化了。”   “能吃得了!”福娃接过那两串糖葫芦,付过银钱,喜滋滋地说道。   目送对方的马车慢慢驶远,林稚把防尘罩子重新扣到草把子上,拍了拍手,回到庖厨。   他们四人一向随意,谁得空谁就做饭,看着正在切菜丝的阿青以及忙里忙外的阿蓝,林稚拿刀剁起了猪肉。   猪肉剁成肉糜,分次加入葱姜水,顺着一个方向搅上劲儿,挤出丸子,下锅开煮,等煮到汤水表面上浮起一层油脂浮沫了,再把丸子捞出来。   另起砂锅,放切好的豆腐片,放高汤,再把猪肉丸子下进去。   “千炖豆腐万炖鱼,煮得越久越好吃”,多煮一会儿,煮到豆腐用筷子一夹即断,猪肉丸子里的油脂融化在汤里,就能吃了。   掀开盖子,放一小把烫熟的蒜苗,原本稍显清淡的豆腐丸子瞬间鲜亮好看起来,再撒上海米、点上芝麻油,盐和胡椒调味,砂锅豆腐丸子就好了。   盛出一碗,林稚先喝了一勺汤,鲜美可口,胃口就此打开,这才开始吃起嫩滑的豆腐和细腻的肉丸子。   “这肉丸子吃起来似乎格外弹滑。”阿青一本正经地问,“小郎君是不是捶了它?”   林稚觉得“捶了它”这个形容听起来很喜感,没忍住笑出来,笑完才道,“嗯,确实捶了。剁肉糜之前用刀背捶了一遍,剁完肉糜还摔了几下。”   阿青一本正经道:“难怪。”   吃过午食,剥了一小盆用来做栗子酥的栗子,估摸着快到时间,林稚用皂荚洗净手,去西市铁匠铺取前些日定好的锅子。   让他惊讶的是,人们对火锅的接受速度比想象中快多了。   不仅知道哪种锅子最适合涮哪种涮品,还能根据不同涮品调出各式蘸料,比如鸭血要蘸干碟、虾滑要蘸海鲜汁、羊肉片裹着芝麻酱最好吃……   林稚觉得,原先对于“锅子太多会眼花缭乱”的担心完全就是多余的!这才让铁匠把之前没定成的子母锅、九宫格锅都赶制出来。   看他来定了这么多锅子,就知生意不错,铁匠也产生一种与有荣焉之感,“那日我也去小郎君店中吃了一次火锅,啧,带劲得很!特别是那芥辣锅子,够味儿。”   林稚挑眉笑问:“您爱吃辣?”   铁匠挺起胸脯,“无辣不欢!”   “那您肯定喜欢这九宫格锅。”林稚笑道。   “哦?”那铁匠来了兴趣,一边给他运锅子一边道,“小郎君说来听听。”   “这种锅子的锅底以麻辣为主,分为九个大小不同的格子,每一个格子受热程度不同,所涮的菜品也就有所不同。中间格子火力最旺,适合放鸭肠、猪肚、喉片之类的涮品。”   林稚指了指手边的一个锅子,“边上的格子名曰四角格,火力最小,适合炖煮时间长的涮品,比如鸭血和柔鱼。”   那铁匠都被他说馋了,“小郎君好口才!等过了忙人的这阵子,定要去好好尝一尝。”   临近年关,商门百铺都得忙上一阵子,林稚深有体会,微笑说了声好。   买回来的锅子先仔仔细细清洗一遍,免得里面残留的铜铁等物吃进去中毒,当天晚上便上新了这子母锅和九宫格锅。   与鸳鸯锅相比,子母锅的优势在于汤汁不容易互相混淆,适合真正想吃两种口味锅底的人。   而据林稚观察,不“真正想吃”两种口味锅底的人——年轻的小情侣们,大多还是喜欢点鸳鸯锅。   究其原因,大约和七夕节的“情意绵绵”一样,沾了名字好听的光。   所以当初是谁给鸳鸯锅起名叫“鸳鸯锅”的?要让林稚来取名,大约只能叫太极锅或者八卦锅。   回过神来,他把与那铁匠所说的九宫格锅的作用,又向食客们介绍了一遍。   或许因为大宋人民无辣不欢,又或许因为这九宫格锅新颖奇特,今日来店内吃饭的食客,竟全点了这九宫格锅,且都是加麻加辣版本。   一进门来,听到的全是此起彼伏的抽气声。   看了一圈店内众食客的情状,程令宜直摸不清头脑,“这是怎么回事?”   那日结亲宴上对方说月试结束就来,还真是说到做到。   林稚迎他,“今日新上了加麻加辣的火锅,程小郎君来得正是时候。”   “加麻加辣?”程令宜舔舔嘴唇,有点跃跃欲试。   林稚道:“程小郎君若能吃辣,很值得一试。”   程令宜成功被说服了,“来一份!”   于是他得到了一锅红彤彤的汤底,并十几样鸭肠、喉片、猪肝等等适合涮辣锅的肉类菜品。   闻着这股鲜辣刺激的味道,程令宜来了劲,把蘸料也调得红彤彤的,碗里堆满了辣菜。   按照林稚的提示,先把鸭肠、喉片等放进中间的格子,鸭血、柔鱼、猪肝等分别放进四角格,其他格子就随意一点,想放什么就放什么。   十几样涮品放完,中间格子里的鸭肠喉片也就熟了,程令宜拿漏勺捞出来,在碗里裹了一圈蘸料,送入口中。   鸭肠脆嫩化渣,喉片厚实有嚼劲,两者都吸饱了辣锅的汤汁,鲜辣爽口。   程令宜喝了口酸梅饮子,继续吃中间格旁的格子。   腐竹酥肉豆皮木耳,个个都被辣汁浸得透实,他吃了片菘菜叶子,只觉比鸭肠喉片还要辣,然而又辣得让人越吃越想吃。   中间格子的涮品吃完,轮到四角格的鸭血柔鱼猪肝,程令宜又蘸着林稚送来的干碟吃了个爽。   看他拿着布巾子擦汗,一张脸被辣得红扑扑的,林稚笑问:“程小郎君,感觉如何?”   程令宜回答:“爽!”   想了想,他又补充一句,“林小郎君不愧是我们监中常青树。”   “……”   林稚:“监中常青树是什么?”听起来很像那种每年都能带出特等生的优秀班主任。   “林小郎君有所不知。”程令宜继续擦着被辣出来的汗,“我们国子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流行起什么东西,有时候是成衣,有时候是一些小玩意儿——当然,那都是在小郎君没开食店之前的事。”   “小郎君开了食店之后,监中的流行物就换成了小郎君酒楼所售吃食……最近便是这火锅。”   林稚笑了笑,“原来是这样。”   这是不是也算是免费的广告了?既然如此……常青树就常青树吧。   他对程令宜道:“那程小郎君这次回去可以告诉他们,你是第一批次吃到‘九宫格’的人。”   “他们一定会羡慕死我的!”程令宜得意道。   孟琼舟进来时,便看见林稚与母亲好友那二儿子在谈天说地,不知在聊什么,一副很开心的样子。   林稚瞧见他,打了声招呼,程令宜却是马上付过银钱走人了。   看着他逐渐跑远的背影,林稚若有所思,“程小郎君似乎很怕你。”   孟琼舟毫不在意,一振衣袍,坐了下来,“那小郎君怕我吗?”   林稚半开玩笑道:“怕啊。”然而仔细一琢磨,从初见到现在,好像还真没有哪一刻怕过对方。   “怕我什么。”   林稚略正色道:“怕你不吃东西。”   “小郎君今日似乎又上了新菜?”孟琼舟略看了几眼旁边的食客,问。   “是新火锅,名叫‘九宫格’。”   “没有鸳鸯锅名字好。”   林稚煞有介事地点头:“嗯。这个锅子辣,郎君最好少吃。”   孟琼舟却道:“来一锅。”   林稚笑着看他一眼,到底是给他上了这九宫格锅,只不过没加麻加辣。   从锅子里捞出笋尖豆皮,孟琼舟夹起一片,特意在放了香醋的碟子里过了一遭。   而林稚记得,对方吃饭从来不碰醋碟子。   莫非……   他笑着问:“吃醋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林:怎么这种醋都吃啊(指指点点 第82章 小吊梨汤   孟琼舟吃下那片虽酸却嫩的笋尖, 看着他道,“明知故问。”   林稚笑了一下,给他端来一碗桂圆马蹄糖水, “那郎君吃点甜的, 别酸坏了。”   瞥见他脸上那抹狡黠的笑,孟琼舟到底无奈地笑了。   片刻, 估摸着肉菜涮好了,林稚用小漏勺捞出来, 给孟琼舟摆了一盘。   两人面对面吃着火锅。   这种辣度的锅底,和前世吃过的牛油辣锅比起来简直是九牛一毛, 林稚倒不觉得如何,却见孟琼舟吃得面色微微泛红。   还是那句话, 老天爷对美人果然格外优待, 就连这种被辣出来的红,在对方脸上都格外好看, 宛如新雪绽开红梅。   不仅面色红润,嘴唇也很……   林稚垂下目光, 开始反思自己。   一开始觉得,能够每天这样吃一顿饭就很好了,然而真的做到了却又不满足于此,还想着牵一牵手才好,牵完手又想更进一步, 再亲……   真是堕落了!   林稚单手托着腮, 表情很忧愁。   孟琼舟看他半天,出声询问:“怎么了。”   “可是觉得辣?”   林稚摇摇头, 心道:“辣的可不是火锅啊……”   孟琼舟道:“小郎君当初说过年去家中小叙一事, 可还作数?”   “当然。”林稚咬着肉丸子说,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不过,他也不知道自己还忍得住当多久君子了。   孟琼舟微微一笑,“那我什么时候可以过去?”   “郎君什么时候得空,便什么时候来。”林稚小声道。   欣赏了一会儿他不知是被热气熏出还是羞出的脸红,孟琼舟温声道:“好。”   吃得辣了,林稚给自己盛了一碗糖水。   孟琼舟注意到他手上的伤口,微微敛了神色,“手上是怎么弄的?”   “嗯?”   林稚反应过来,垂头看了一眼那已经结痂的伤疤,无所谓道:“这个啊,削马蹄皮子的时候不小心弄到手上了。”   “没事,已经快好了。”   他刚把那碗热乎乎的糖水放下,然后就被孟琼舟捉住了手。   孟琼舟还记得牵他手时那般细腻的感觉,不过刚过去几日,就多出了好几道大大小小的伤口。   林稚知道他在想什么,安慰道:“最近忙嘛,过了年关这段时间就好了……没关系的。”   他试着把手抽回来,没成功。   孟琼舟握着他的手摩挲几下,低声道:“真想让你……”   林稚眨了眨眼睛,“让我什么?”   孟琼舟却没再回答。   良久,他松开他的手,“小郎君要注意休息。”   “不要太累。”   “知道啦。”林稚软声应下。   然而休息是休息不下来的。   生命不息,赚钱不止,隔日一早,林稚便乘着马车去集市上买东西。   虽然还没正式到年根,但俗话说“过了腊八就是年”,相比以往,街市上明显热闹起来。   卖锦装新历的、卖门神桃符的、卖春贴幡胜的,乌泱泱聚作一团,到处都是喜洋洋一片。   林稚却有自己的打算。桃符和春牌都可以自己写,新历门神之类无法自己动手完成的,再从摊子那里买。   一圈逛下来,除去买了“财门钝驴”和“回头鹿马”的门神、一叠符合审美的来年新历、几件颜色鲜亮的新衣、一些菜蔬鱼肉,还有一筐硕大的雪花梨。   林稚对于这些卖得又多又漂亮又便宜的东西向来没有抵抗力,哪怕知道店里还有不少梨子,还是没忍住买下这么一筐。   阿蓝见状笑问:“咱们是不是要改行卖梨了?”   “是可以有这么一个副业。”林稚半真半假开玩笑道。   “小郎君打算怎么处理这些梨子?”   林稚道:“一会儿你就知道了。”   看见他翘起的唇角,阿蓝就知道,嗯,小郎君又有鬼点子了。   想要大量消耗梨子,做好的办法就是熬成梨汤。   林稚在庖厨教阿青做小吊梨汤。   要熬出一锅上好的梨汤,银耳自然少不了。   提前泡发的银耳在锅中焖煮一刻钟,等到出胶了,连水带银耳一起,倒入切好的梨皮梨块当中,再放冰糖、乌梅蜜饯、枸杞,大火熬煮。   煮两三刻钟,梨汤出锅——成功的梨汤一定颜色偏深,若是色泽稍淡,则说明梨与水配比不对,或者熬煮时间不够。   “这样是不是就好了?”阿青问。   闻着清甜的果香,看着那锅清润淡黄的梨汤,林稚点了点头。阿青的厨艺他总是很放心。   吊出来的梨汤微微粘稠,甘甜浓醇却不腻味,里面的几颗梅子蜜饯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酸甜的滋味氤氲其中,整碗梨汤的味道和层次都得到了升华。   这样清甜滋润的梨汤也很得食客们的喜欢,每每吃完大鱼大肉,总会点上这么一壶梨汤作为收尾。   几日的梨汤卖下来,效果不错,然而看了那还剩下不少的梨子,林稚又有了新主意。   “四郎,茶坊的瑞脑金兽香还够用吗?”   李四郎停下研磨茶粉的动作,起身看了一眼,回道:“今年是够用,明年开春兴许就不够了。”   林稚了然:“那我再做一些。”   “小郎君还会制香?”李四郎很惊奇,然而想到小郎君什么都会,又觉得没什么好惊奇的。   林稚把纸市送来的各色礼盒放好,笑道:“现学现卖罢了。”   那日他看着菜篓里的雪花梨,忽然心生一计,当即便去隔壁香药铺找了陈三娘。   “小郎君想用梨子制香?”   陈三娘道,“好办啊,我这里正好有一味鹅梨香的方子。”说着便拿出来递给林稚。   林稚问这方子索价几何。   陈三娘摆摆手,“凭我和小郎君的关系,就不谈钱了。”   “三娘说过,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林稚笑着推辞。   陈三娘拗不过他,只好说了方子索价。   按照陈三娘的方子,林稚开始做这鹅梨香。   梨子顶部切块,较大的那部分中间挖出瓮的形状,把买来的沉香粉填进去,盖上较小的那部分梨子,用竹签固定好,上锅蒸三次。   用这种方法加热,梨汁的甜香能够完全浸润至沉香当中。   隔日掀开梨盖,极其甜美清和的香气飘散而出,既有梨子的清甜,又有沉香的清雅馥郁,以及檀香的淡淡温凉。   沈小七深深嗅了一口空气中的绵长香气,“阿郎若不说是自己做的,我还以为是从哪里买来的名贵香料呢!”   “是三娘给的方子好。”林稚笑着说。   他也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做香就很成功,是不是说明,自己的动手能力还是很可圈可点的?   因店里的瑞脑金兽香还没用完,林稚便把这鹅梨香丸收了起来,打算以后有需要再用。   “林小郎君。”   刚扣上香匣锁扣,便听到有人喊他,抬眼一眼,居然是陈平——还有秦夫人。   林稚站起身来:“陈管事……夫人怎么也来了?”   秦夫人笑道:“听说林小郎君这里上了极好的梨汤,上次吃了小郎君做的雪耳羹,很是念念不忘,便想着来尝一尝。”   林稚把他二人迎至阁子间,“夫人若是喜欢,我做了给夫人送过去便是。”   秦夫人知道他是在担心自己受寒,轻轻拍了拍他的手,“无事,这件氅子很暖和。”   瞥见林稚怀中熟悉的汤婆子,秦夫人低头笑了笑,没有说话。   “夫人既爱吃梨,要不要再试试这道冰糖烤梨?”   林稚道:“梨子里面放了桂圆、红枣、莲子和百合,先上炉烤制,去掉稍硬的梨子皮,而后小火细炖,这样做出来的梨子最是清甜软糯,生津润肺。”   秦夫人自是没有说不好的。   又点了几块四时糕点,秦夫人品着茶,细细打量座下这间酒楼。   清贵大气,典则俊雅,客人不少,却迥乎寻常喧闹嘈嘈的酒楼——熏的香也很好闻。   她问旁边站着的陈平:“你可闻出是什么香了?”   “似乎是鹅梨香。”陈平略一思索,“应该是点了没多久就收起来了。”   秦夫人点点头,“怪不得这般淡雅。”   片刻,林稚把小吊梨汤、冰糖烤梨、还有一碟子糕点端了上来。   “夫人慢用,我就不打扰夫人了。”   秦夫人本想叫他一起吃,但看他似乎还有事要忙,便也没留他。   林稚走后,她对陈平道:“你也坐下吃吧。”   陈平颔首:“是。”坐了下来。   两人吃完香甜的烤梨,喝完清口的梨汤,又细细吃了几块糕点,都觉得有些意犹未尽。   秦夫人叹道:“怪不得……”   陈平点头赞同:“怪不得。”   忙碌一天,林稚把庖厨成堆的梨核清扫出去,洗净双手,走到院子后面吃晚饭。   暮食是阿蓝做的,简单的羊肉炖白萝卜,再揪些面片放进去,汤汁清淡却鲜浓好喝。   沈小七啃着羊骨头,感叹:“这几日的饭食都是肉!真好。”   “快过年了,本来就是吃肉的日子。”林稚道。   说着往窗外一看,几个迫不及待穿上新衣的小孩正好跑过去,手里拿着几角鞭炮,外面红红火火一片。   林稚喝了口羊肉汤,想,真的快过年了啊。   作者有话要说:   ①鹅梨香的做法参考网上 第83章 小年祭灶   腊月二十四是祭祀灶君的日子。   说祭祀其实不大准确, “收买”一词更符合本朝人民对灶君的态度。无论是纸钱纸马,还是饴糖糖瓜,都能用来收买灶君。   因灶君是掌管灶台的神仙, 与他们这些开酒楼的更是息息相关, 是以二十四着实是个大日子。   天还没亮,林稚就和阿青阿蓝他们便吃完了朝食, 开始做起灶君喜爱的甜蜜小食。   林稚做胶牙饧,阿青做米饵, 阿蓝做糖豆粥,沈小七也没闲着, 在一旁勤勤恳恳地准备一会儿需要的猪头、鲜鱼等供品。   胶牙饧就是麦芽糖。麦芽前几日就开始养着了,担心温度不够, 林稚特意把它放到屋里, 和桌案上的栀子摆在一起,如今已生出了不少小芽。   林稚做了两小盆, 打算一盆用来做麦芽糖,另一盆就当作盆栽。   把约莫一寸长的小麦苗连根取出, 用清水淘洗几遍,挑出未发芽的种子扔掉,剩下的麦芽用捣锤碾碎。   碾碎的麦芽倒进煮好的糯米饭里,翻拌均匀,等其自然发酵, 滤出来的糖液, 熬一个多时辰就差不多好了。   熬制糖浆的过程中不需特别搅拌,是以尽管一开始的碾磨麦芽比较费事, 林稚却是几人当中最先完成任务的。   闲着无聊, 他负着手去参观其他几人的战况。   米饵是用蜂蜜拌成的糯米丸子, 阿青已经把团好的糯米丸子煮了出来,就差淋上蜂蜜糖水了。   糖豆粥就是用赤小豆熬成的粥,林稚去看时,阿蓝正在往锅里加红糖。   “小郎君是想吃甜些的,还是没那么甜的?”   林稚道:“既是甜灶君的嘴,自然是要甜些才好。”   这时候用各种甜食当祭灶供品,是希望灶君吃人嘴短,回天庭述职的时候能多多美言几句,说些甜蜜的话。   阿蓝道了声“好”,果然往粥锅里加了多多的红糖。   “店主郎君——”   几人一回头,见酒楼门口站着一个披红戴花的女郎,正是那日问如何堆雪人、又买下五盒四时糕点的小娘子。手里还提着一个食盒。   林稚放下手中活计,“女郎是要买什么东西?”   那女郎抿抿唇,“今日祭灶,母亲忘了准备祭灶用品,便让我出来买些。”   “我在街上转了几圈,从食铺子的糖豆粥和欢喜团都差不多卖完了,这才来店主郎君这里碰碰运气。”   “女郎好运气。”林稚道,“我们这里确实刚做完米饵和糖豆粥——胶牙饧却是还要再等等。”   那女郎笑着福身一礼,“米饵和糖豆粥……那真是太好了。”   给她盛了几碗米饵和糖豆粥,林稚又把本想当作盆栽的那盆麦芽端出来,“女郎若是实在寻不到卖胶牙饧的地方,用这麦芽现制也来得及。”   “小郎君可否详细说一说制法?”   女郎不好意思地掩唇一笑,“不瞒小郎君,家中母亲不通厨艺,往年制作的胶牙饧无一次成功,这才每次都出来买,谁知昨日却忘了。”   林稚道:“无妨。”把麦芽糖的制法告诉了对方。   最后做总结道:“其实不难,就是费些时间。”   那女郎自是谢了又谢,给了林稚好大一笔小费,这才提着食盒、抱着小苗,急匆匆地跑回家中了。   整理好祭灶的供品,沈小七看着那女郎的背影道:“这女郎阿娘的忘性可真够大的。”   林稚道:“她爹的忘性也不小。”   做完这单生意,麦芽糖也熬得差不多了。   用筷子搅起一块,粘稠香甜,还带着余温,有点黏牙。   不必等到完全晾凉,这么温热着盛出一碗,再加之前做好的米饵、糖豆粥,还有猪头鲜鱼等物,供品就算准备完成了。   就在这时,林稚请来诵经的僧人也到了。   那僧人便是腊八那日来化缘的小和尚,听说对方会诵祭灶经,林稚便把诵经一事提前定了下来,免得今日抓瞎。   他笑道:“有劳小师父了。”   小和尚合起手掌鞠了一躬,见屋中供品已准备妥当,一面敲起木鱼,一面诵起经咒。   林稚听了一会儿,没听太明白,索性也双手合十,闭上了眼睛。   片刻,经咒诵完,剩下的“醉司命”和烧纸烧马需得主家自己完成。   “醉司命”就是将酒糟涂抹到灶门之上,据说这样可以让灶君晕头晕脑,不会做出对人不利的汇报。   林稚拿起木勺,舀了一勺清酒,细细淋在灶门,酒算喂过灶君了。   他收起木勺,又把灶君的画像从墙上请下来,与纸钱纸马放在灶门口,一同烧化了。   恭送灶君上天的仪式就这么结束了。   小和尚低声道:“阿弥陀佛。”   “小师父辛苦了。留下吃个饭吧?”   那小和尚腼腆得很,怕他不答应,林稚又道:“就是这些祭灶供品,没什么其他旁的吃食,小师父不必思虑太多。”   对方终于同意了:“多谢施主。”   吃完香甜的糯米丸子和糖豆粥,那小和尚终于说了除了“多谢施主”、“阿弥陀佛”之外的话,“很好喝。”   其实林稚很想再问一句“寺院的吃食如何”,但看对方多说了一句话就腼腆得不行的样子,到底是忍住了。   沈小七却没能忍住,问对方道:“你们寺庙祭灶都做什么?”   小和尚双手合十,“寺中会举行法会。”   “哦”了一声,沈小七点了点头。   小和尚离开之后,林稚带着阿青他们把刚刚烧完的纸灰扫走,摆出来的供桌复原,猪头和鲜鱼拿下来留着晚上吃,剩下的糖豆粥和米饵便是几人的午饭了。   虽然让阿蓝放了多多的红糖,这糖豆粥喝起来却并不齁得慌,甜度正好,里面的赤小豆煮得软糯无比,阿青那碗蜂蜜糯米丸子也香甜可口。   吃了这么多甜食,林稚后知后觉,孟琼舟应该挺喜欢祭灶仪式的吧?   祭祀灶君没什么固定的时间,大多在早上,但也有过了中午才不紧不慢送灶君上天的,比如林稚现在遇见的这位。   对方是个二十来岁的小儿郎,来过酒肆几次,并不脸生,“店主郎君这里可还有祭灶供品?”   他有点懊恼地道:“一路问了好几个从食店,都说没有了。”   晨间那女郎起得那么早都没得卖了,更何况是现在?   “有是有,不过只有胶牙饧了。”林稚道,“小郎君可还需要?”   那小儿郎叹了口气,“好吧,也只能这样了。”   林稚给他盛了一碗,装进食盒,又拿出之前的烧烤竹签,额外给他搅了一串麦芽糖。   看他一身明显的举子打扮,林稚笑道:“郎君若是明年金榜题名,一定记得二十三就准备这些祭祀供品,不然就卖没了。”   “我记着了,多谢小郎君。”那人接过那晶莹剔透的胶牙饧,终于笑了出来。   今日人们都在家中祭灶,除了这几个“漏网之鱼”,酒楼迎来了难得的清净,林稚他们四人一人举着一棍麦芽糖,坐在胡床上小口吃着。   丝丝缕缕的甜,并不十分浓烈,一点一点地浸润口腔,有股淡淡的麦芽香气。   “把这种糖熬得稀点,再放些白糖和冰糖,熬出来的糖稀可以做成各种糖画,可以做出各种花鸟鱼虫,孔雀,狮子,老虎,金鱼……”   看见沈小七明显憧憬起来的神情,林稚补充上后半句话,“可惜我不会做。”   沈小七顿时泄了气,但又很快给自己充好了,“没事,无非是形状不同,我吃这糖也是一样的。”说完又低头咬了一口。   林稚点点头,心想这也算透过现象看本质了。   中午吃了太多糖,晚上的小年夜饭便都是些咸口菜肴,猪头肉拌胡瓜、翡翠鱼片卷、虾仁蒸蛋,还有一道羊肉签——就是也上过《玉食撰》的那道菜。   羊肉拆成细丝,加蛋清调和成馅,用猪网油卷成细长筒状,下油锅炸至金黄,外脆里嫩,香酥可口,因外形像寺庙里求得的签筒而得名。   林稚吃着觉得挺好,外香里鲜,有点像炸小酥肉。   其他几道菜也很好,猪头肉细嫩而有嚼头,咸汁入味,翡翠鱼片滑嫩鲜美,虾肉蒸蛋更是细腻鲜滑,特别是里面的虾仁,肉质厚实又甜爽。   总之林稚又吃撑了。   累了一天,他今日困得格外早,不到亥时就回了屋子。   还没放下床帷,有人敲门:“小郎君?”阿蓝的声音。   林稚起身给他开门,还没开口,一盏灯递了过来,“小郎君忘了这个了。”   于是林稚想起来,腊月二十四这天,要在床底下点一盏小灯,以驱秽邪。   接过那盏灯,林稚笑道:“还是你想得周到,我差点忘了。”   阿蓝也笑:“小郎君是贵人多忘事。”   两人又说了几句,阿蓝又去给其他两人送灯了。林稚心道他这个院子真是卧虎藏龙,个个都是贵人。   重新回到屋里,他把点燃的灯放到床下,脱了衣服和靴子,躺到床上,忍不住把孟琼舟送他的汤婆子拿出来看。   盯着上面的芍药花纹看了许久,他轻轻出声:“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作者有话要说:   ①祭灶仪式参考《过一场风雅的宋朝生活》、《东京梦华录》   ②羊肉签做法改自羊头签 第84章 蝴蝶华胜   大庆殿内, 各簪着花的文武大臣莫不喜气洋洋——要领“年终奖”了。   凡国有大庆皆有大赠,元正这样的大节更是概莫能外。猪羊牛三牲自是少不了的,除此之外, 还有各种绢帛、金银器, 以及晏钱。   孟琼舟倒很淡定,只安静听着。   魏之远和身旁的范侍郎聊完“今年都破获了什么奇诡案件”, 扭头巡视一遭,忽然道:“琼舟这花簪得不错。”   新年前最后一次上朝, 官家照例要赐花,孟琼舟就被赐了一朵栾枝。   栾枝花朵小, 花瓣淡红,没那么鲜艳, 却是等级较高官员的必簪之花。   孟琼舟瞥了一眼对方花白鬓发间的那朵艳丽大红花, 淡声道:“不及魏廷尉。”   魏之远哈哈一笑。   在“元正启祚,万物惟新”的开场白下, 肖继光执着御签,一一念完诸臣百官的新年赐礼。   听到那“牛二十头”, 孟琼舟想,又可以给阿稚送去牛肉了。   然后是文武百官回礼:“元正令节,不胜大庆,谨上千万岁寿。”   新年前的朝会便这么结束了——结束之前,还有一项事宜。   肖继光捧着一盒金光闪闪的物件走来, “请魏廷尉和孟少卿亲挑华胜。”   华胜是用丝绸和金银丝制成的头饰, 既有各式花朵造型,又有老虎、燕子、雄鸡等动物造型, 镂月裁云, 精妙绝伦。   过年时, 官家赐给大臣华胜,意在消灾避祸、克敌制胜。   魏之远向来对这些物件感兴趣,伸手摸了一支燕子造型的,笑道:“臣谢过陛下。”   又道:“今年的华胜甚是精妙。”   肖继光笑着称是,又冲孟琼舟道:“孟少卿请。”   孟琼舟垂眸沉思片刻,伸手取了一支蝴蝶华胜。   他拿起来,那蝴蝶华胜便在手中金丝乱颤,双翅颤动,仿佛要飞起来的样子。   孟琼舟沉声道:“谢陛下。”   肖继光微微一笑,继续去给下一品级的官员分发华胜了。   魏之远看了看孟琼舟发间的簪花,又看了看他手中栩栩如生的蝴蝶华胜,一下就明白了对方的用意。   以前怎么就没发现,自己这闷葫芦手下,竟有这么多小心思呢?   林稚这边也在做年终总结。   “春夏两季,腐乳肉等肉菜的销量比秋冬两季有所减少,可以酌情减少菜品的预处理量。”   “火锅只上了一季,倒是还看不大出,不过根据我的经验,这东西应该没有淡季。所以对于肉贩菜贩送来的火锅食材,该怎么处理还怎么处理。”   “鱼菜倒是可以多添置一些……毕竟冬天河水结冰,不好捉鱼,少了一个季节的量呢。”   四人七嘴八舌,哪部分有不足之处、哪部分可以继续发扬光大,很快就把这一年的销售情况做出总结,以为来年做准备。   今日是年前最后一天酒楼开业,林稚提前把下午关门的牌子挂了出去,是以还没到午时饭点,食客们便格外多。   有不舍的,“想到即将有十天吃不到林氏的菜、喝不到林氏的酒、品不到林氏的茶,我就觉得心痒难耐!”   有赞美的,“林氏的菜饭食是我今年吃过最好吃的!”   也有送祝福的,“提前祝福小郎君新春安康。”   林稚笑着回了个礼,送了对方一碟子糕点。   因是年前最后一次开店,来吃饭的食客仪式感大于果腹,只点些小菜慢慢吃着,竟也清了不少存货。   年前时节宫里忙得很,看见七皇子进来,林稚很是惊讶。   “殿下怎么得空过来了?”   七皇子答道:“快过年了,宫里上上下下忙作一团,没人注意我,我就自己溜出来了。”   林稚笑问:“那殿下想吃些什么?”   “刚用过朝食,还不大饿。”   然而七皇子又不想嘴里空闲,拿过那漂亮的甜点笺子看了看,很快有了主意,“便是店主郎君最近卖得很红火的糕点吧。”   林稚点头应下,又介绍了四时糕点的不同口味。   七皇子想了想,“现在是冬天,就冬糕吧,应时应景。”   于是林稚便给他上了一盘子冬糕,并一壶红枣桂圆饮子。   “冬糕口味清淡,需得搭配浓厚些的饮子。这壶红枣桂圆就很合适,里面还放了桂花蜜。”   “反之春糕夏糕那些,就得搭些口味清淡的饮子。”   七皇子赞许道:“店主郎君很懂得五味调和之法。”   看着那碟颜色雪白喜人的糕点,七皇子率先捏起一块雪花形状的,放入口中咀嚼片刻,评价道:“香、软、甜,还有股子淡淡的奶香,好吃。”   林稚笑着点点头,心道这雪花糕做法不难,不过是用牛奶混了生粉,熬成糊状,凝固后切块,再裹上一层藕粉。塑成雪花形倒成了最难的一步,废了好几个模子。   七皇子又吃了一块云片糕,问道:“里面是不是放了松子仁?”   “还放了胡桃仁和榛子瓤。”林稚道。   “难怪如此酥香!”   又把藕粉糖糕、桂花糕、玫瑰奶酥等剩下五种糕点吃进肚中,喝了半壶甜丝丝的饮子,七皇子终于满意了,恋恋不舍道:“明年我再来吃剩下三季的糕。”   明年……听着就像很遥远一样。   林稚笑道:“初五迎过财神之后就能继续开张营业了,到时一定恭候殿下。”   七皇子算了算,初五,那不就是差不多十天以后?   他高兴起来:“好!那便这么说定了。”   七皇子走后,郭画匠、李四郎,还有那说书的邹郎君,都来和林稚道别。   林稚也不知道他们三个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笑着道:“三位郎君新春安康。”   几人都与脚下这座酒楼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互道了“新春安康”,又一同展望了一会儿酒楼未来。   郭画匠忽然道,“今年最幸运的事便是认识了林小郎君。”   林稚还没开口,就听那说书的邹郎君道,“那是,我们小郎君给你招徕了多少生意?”   “对,对!”郭画匠连连点头。   林稚道:“能认识诸位,我也很开心。”   聊了一会儿,郭画匠背着包袱,坐上了回扬州的马车,李四郎和邹郎君也都各回各家。   临近下午关门的时间点,酒楼里的食客走了个七七八八,林稚站在门口,亲送这些或熟或生的面孔离开。   “店主郎君,明年见!”   “明年见。”林稚笑着说。   简单吃完午食,林稚回了屋内,收拾一会儿要带去宅子的东西。   自从在七皇子手里买下那处宅子,还没认真收拾过,眼下趁着过年扫房子,正好打扫一番,一过除夕就能直接住进去了。   十来天的菜肉是不能少的,糕点也带一些——留着当早饭吃,省事。还有衣服、被子枕头、洗漱用品……   瞥见桌案上那壶齐郎君父亲酿制的梅花酒,想着一时半会儿也用不到,又不舍得摆到二楼酒肆里卖,到底装了起来,准备带回家中。   如此收拾出一个体积可观的包袱,林稚坐上马车,前往自己南湖的宅院。   到了院中,先洒扫尘土,再把带过来的东西摆放整齐。忙了一个多时辰,林稚擦了擦额角上的汗,对阿蓝道:“幸亏你跟着来了。”   “不然我一个人可收拾不完。”   阿蓝笑道:“帮小郎君做事是应该的。”   林稚递给他一条帕子,问:“你和阿青准备什么时候回蜀东?”   阿蓝和阿青不是临安城人,自然是要回到蜀东老家过年的。   “总得和小郎君吃过年夜饭再走。”   林稚感动道:“今年一定给你们包个大红包。”   “那就先提前谢过小郎君了。”阿蓝笑道。   回酒楼的路上,林稚让阿蓝拐了个弯,顺便去慈幼局给李局长送了年礼,又看了看云儿阿福他们。   “阿稚哥哥,新春安康!”一身新衣的云儿举着小风车道。   林稚摸了摸他们的头,“今年不能和你们一起过年,你们自己要好好的,知道吗?”   “放心吧,阿稚哥哥。”小蛮道,“我们都是大孩子了,已经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了。”   林稚看了看六七岁的“大孩子们”,笑着点了点头,“好。”   回到酒楼,天色已经差不多黑了,因每日都要做一次酒楼卫生,过年扫房子的环节做起来并不复杂,简单扫扫地,擦擦灶台,就差不多了。   刚放下扫帚,便听见有人喊他:“林小郎君。”   回头一看,却是陈平。   林稚有点意外,陈管事怎么这时候来了?   他招呼道:“陈管事快请坐。”   “多谢小郎君,小底不过是来送份东西,便不坐了。”陈平笑道。   “这是阿郎今日朝会得来的,特吩咐我给小郎君送来。”   林稚接过那沉甸甸的盒子,打开一看,一支金光灿烂的蝴蝶华胜映入眼帘。   他伸手拿起来,那用青条和金银丝制成的双翅无风自动,振翅欲飞。   蝴蝶……   林稚一下子就明白了那人的小心思,笑问,“孟少卿今日上朝是否簪花了?”   “元正大节,官家自是要赐花的。”陈平答道。   林稚了然一笑。   “劳烦陈管事告诉孟少卿。”他把蝴蝶华胜握在手心里,“我很喜欢。”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就算是头饰也要和老婆凑成一对。   ① “元正令节,不胜大庆,谨上千万岁寿”出自《宋史》 第85章 除夕夜宴   林稚收了笔, 把写好的桃符贴上大门。   沈小七一面往墙上刷浆糊,一面道:“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能看出阿郎的字写得是顶好的。”   林稚笑着看他, “你喜欢的话, 一会儿也给你写一对。”   “那敢情好!”沈小七喜不自胜,“阿娘肯定喜欢。”   一旁正在理那两张门神的阿蓝笑着道:“小七有, 我和阿青是不是也得有一对?小郎君可不能厚此薄彼。”   自己的手艺能得到认可,当然令人高兴。林稚重新裁了两张长条红纸, 笑道:“都有,一个一个来。”   写完四句平仄押韵的吉祥话, 林稚想了想,又写了两句, 打算也给自己南湖那套宅子贴上。   贴完桃符, 又贴完那张“顺天行化”的横批,轮到贴“财门钝驴”和“回头鹿马”的门神了。   其实此时的门神多以前朝武将秦叔宝和尉迟恭为主, 但林稚还是喜欢那驮着两大筐干柴的胖驴,以及那只扭头回望的鹿。   原因无他, “柴”通“财”,“鹿”通“禄”,发大财这件事,对他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是以阿青和阿蓝根本没问他,为什么偏偏选这胖驴瘦鹿、不选两名赫赫有名的武将, 纷纷心照不宣地帮他刷浆糊, 只在贴春牌的时候问了一句,“这春牌为何要倒着贴?”   春牌就是福字, 这时候还不流行倒着贴, 林稚解释:“福到福到, 福字倒着贴,可不就是福到了?”   三人恍然大悟。   林稚觉得自己又捡着穿越的便宜了。   看着被装饰得红红绿绿的酒楼大门,林稚满意了,从厢房拿出自己前些日子买的宝贝——一小箱炮竹。   到底还是孩子,看见这些红红火火还带响的小玩意儿,沈小七和阿青眼睛都亮了。   阿蓝见状笑道:“小郎君,你可真了解他们。”   林稚当然了解,谁小时候不是这样过来的?不过他小时候更喜欢放烟花。   可惜烟花这东西数量稀少,就算有也都被官宦人家买走了,他没买到。   沈小七擦干手上的水珠,蹲下*身拨弄那一小箱炮竹,“阿郎,你买的这些炮竹都有什么啊?”   回忆着小摊贩那日与他说的,林稚道:“单响,双响,好像还有连响?”   沈小七兴奋道:“都是我喜欢的!”   “喜欢就去放,记得在酒楼门口,喜庆。”   林稚一手推一个,推完还有点恍惚——才过了多久,这两个小崽子居然都差不多和自己一样高了。   他有点欣喜又有点郁闷,怀念起自己那消失的三厘米身高来。   正怀念着,一阵噼里啪啦的鞭炮声音响起,伴着这格外热闹的背景音乐,林稚和阿蓝把没用完的浆糊装进马车,又把写好的桃符装了起来。   做完这些,那响声居然还没停。   “我买的炮竹有那么多吗?”林稚忍不住问。   阿蓝想了一下,“应该没有。”   两人过去一看,自家酒楼这边的鞭炮仪式早已偃旗息鼓,隔壁陈三娘家的晁哥儿又接力起来,这才续上了一波。   隔着四处乱炸的炮竹,林稚对正捂着耳朵的陈三娘点头一笑,对方也笑着回了一礼。   许是炮竹声音太响,刚一停,几个戴着面具,打扮成神鬼、判官、钟馗的流动艺人,张牙舞爪地冲林稚他们晃晃悠悠走过来。   他们鼓噪邪呼、大声喊叫,闹了一会儿,接过林稚递过来的几串铜钱,这才乖乖走人了。   这便是本朝特有的新年活动“打夜胡”了,说得通俗一点,就是装神弄鬼吓唬人,再把这些装神弄鬼的人赶走。   平日里要是靠扮鬼吓人讨钱,定要挨一顿打,可到了元正节日,却能为人们讨来吉利——出钱让这些“鬼怪”离开,就等于驱走了恶鬼,未来一年都会是个吉祥年。   沈小七嘀咕道:“阿郎,你给他们的钱也太多了。”   林稚倒很无所谓,“给得越多,平安越多。”   “小郎君说的是。”阿青道。   几人洒扫完炮竹皮子,估摸着快到饭点,回到庖厨处理年夜饭的食材。依旧是林稚和阿青阿蓝当主厨,沈小七打下手。   “我是不是也该去学学做饭?”沈小七择着葱叶,“不然总感觉格格不入的。”   “你愿意的话,当然可以。”   林稚说完,给他讲上辈子听来的名言,“不过我从前听过一句话,每一个成功的厨郎,背后都有一个伶俐的小工。”   “看来我的作用还是很大的!”沈小七学习的劲头说没就没,“那就不学做饭了,这样就挺好。”   “你要是想学,我可以教你。”   说完沈小七,阿蓝又回头说起林稚,“小郎君都是从哪里听来的这些新奇话?”   “书上看来的。”林稚岔开话题,“今天给你们做好吃的。”   酒楼后厨的灶台今日格外热闹,螃蟹、大虾、鲜鱼、羊肉、鸡爪……堆满了灶台的每一个角落——这还没算上各种菜蔬和主食。   阿青已经拿刀剁起鱼肉,年夜饭这道鱼菜是奶汤锅子鱼。   奶汤不是鱼汤,是用鸡、鸭、猪骨、火腿、干贝等食材熬成的色白浓香的高汤,再放浸渍了黄酒的鲤鱼块小火熬煮。   成菜鲜而不腥,汤汁乳白浓郁,实乃一道过年大菜。   阿蓝做的也是道大菜。剥洗干净的羊肉焖在锅里,加各种酱汁调味,先小火慢炖,炖熟以后再蒸,直蒸到羊肉烂熟,这道颇负盛名的“软羊”便做好了。   从前与七皇子饭前闲谈,便提起过这道菜,“据说这样做出来的羊肉软嫩鲜烂无比,甚至用筷子夹不起来,只能用勺子挖着吃。”   阿蓝笑道:“我还是觉得,能用筷子夹起来的羊肉最好,故而这次蒸得没那么烂。”   “我也觉得。”林稚赞许。   轮到他自己,则做了一道颇具现代风格的大杂烩菜,肉蟹煲。   这时节螃蟹不易得,还是特意跑了一趟混水闸口,才买来这些个大肥美的冬蟹。   掀开螃蟹盖,将螃蟹一斩为二,沾上生粉,下锅油炸至微微焦黄,放各种调料,再放焯过水的鸡爪、明虾,以及藕片、胡萝卜块、年糕条等菜蔬,用剩下的螃蟹油略煸炒,焖炖一会儿就能吃了。   除了奶汤锅子鱼、软羊、肉蟹煲,还有椒麻口水鸡、蜜炙火方、油焖冬笋等几道菜,主食是用虾汁制成的红丝馎饦,还有屠苏酒和各种果子点心,满满摆了一大桌子。   就连毛孩子们的口粮也丰富了不少。   到了这个时间点,宫廷高院深墙内都燃起了爆竹,和宫外大街小巷燃放爆竹的声音和在一起,偶尔还能听到有人在演奏乐器。   在这样喜气洋洋的乐声之下,林稚给他们每人都倒了一杯屠苏酒。   “小郎君喝酒上脸,之前说再也不喝了,今日这是要破例?”阿蓝笑问。   “过年嘛。”林稚给自己也倒了一杯,“这屠苏酒是用白术和桂枝等药材酿制而成,想来酒劲不大,应该喝不醉。”   “就算喝醉上脸也无所谓——红色多喜庆。”   沈小七还是有点不放心,“明日我们都走了,到时店里就阿郎你一个人,还是别喝太多。”   阿蓝和阿青也这么说。   “好吧。”林稚妥协,“那就喝半杯。”   他抿了一口酒,舀了一勺螃蟹鸡爪,慢慢吃起来。   大块入味的蟹肉连汁带肉滑进嘴里,酱香入味,再来一口绵软的年糕条……可惜这时候肉蟹煲里必放的土豆还没出世,不然的话,还能更香更好吃。   林稚摇摇头,想这些做什么?继续吃!   啃了几块软糯的鸡爪、一块鲜香的奶锅鱼,还有蒸炖得酥烂入味的羊肉,两小勺冬笋,林稚放下筷子,感觉有点上头。   “今年能认识大家,我很开心。”   林稚举起酒杯,把剩下的屠苏酒一饮而尽,“祝大家新的一年,平安喜乐。”   没想到突然煽起情来,沈小七的半只虾肉还含在嘴里,嘟嘟囔囔道,“能认识阿郎,还有阿青阿蓝你们两个,我也很高兴!”   阿青有点嫌弃他:“你先把嘴里的东西咽了再说话。”   阿蓝抿了口屠苏酒,略正色道:“要不是遇见小郎君,我和阿青可能就要回到蜀东,不会留在临安城了。”   “所以,这一杯酒,敬小郎君。祝小郎君新春安康。”说完,一饮而尽。   阿青也跟着兄长喝了一杯。   沈小七把嘴里那口虾肉咽下去,也喝了一杯,末了品品滋味,“阿郎这屠苏酒在哪里进的,有股子药味儿,和以前喝的不大一样,不过也不难喝。”   “就是在以前进酒的那家正店买的。”林稚虽然有点上头,但还说不上醉,眯着眼笑道:“我给你们在枕头底下放了红包。”   他补充道:“很大的红包。”   “那先谢过小郎君了。”阿蓝笑道,“不过,压祟钱这种事都是由长辈来做,小郎君这是占了我们的便宜啊。”   几人都笑了。   吃完这顿丰盛的年夜饭,出门看了会儿鞭炮,送走要回家陪母亲过年的沈小七,林稚收拾收拾,回了自己的屋子。   一夜好眠。   转天一早,和阿青阿蓝告别之后,林稚也带着毛孩子们回了自己南湖的宅子。 第86章 烛光晚餐   “有劳。”林稚付过银钱, 又对那御者道了声“新春安康”。   尽管到了古代,林稚那点属于现代人的交通安全意识也没改变。因昨夜饮了酒,又没有这时候的马车驾照, 便找了个“代驾小哥”送自己回来。   那御者同样礼道:“小郎君新春安乐。”   目送他离去, 林稚推着马车慢慢走进宅院。   先把马车里的毛孩子们放出来,拿出提前备好的桃符和浆糊, 像在酒楼一样,如法炮制贴在大门上, 新房就有了年味儿。   那日和阿蓝过来收拾过,屋子干净整洁得很, 除了把被子枕头、蔬菜鱼肉各归各处,其余就没什么需要收拾的了。   给马槽和鸡窝添上粮食和水, 林稚又逗了一会儿四毛, 难得能闲适片刻,晃悠到中午才开始慢悠悠做起午饭。   大年初一, 五辛盘自然必不可少。   韭菜、青蒿、生菜洗净,不切断, 在盘子里摆出好看的造型,再拌上大蒜和芫荽,五辛盘就做好了。就算不吃,摆着也很好看。   其实除了五辛盘,这时候过年还流行摆百事吉, 将柿子、橘子和柏枝放到同一个盘子里, 是为“柏柿橘”,寓意“百事吉”。   然而现在只有他一个人, 林稚便没费事, 只做了简单的五辛盘, 在脑海里想象了一下百事吉。   午食是馄饨面。过年吃的馄饨面有个好听的名字,叫金丝穿元宝。   煮熟的猪肉虾仁馅“元宝”和“金丝”,放进煮得奶白的汤汁里,再添几棵烫得鲜绿的菜心,打散的鸡蛋液抡出漂亮的蛋花,盐和胡椒调味,简单又好吃。   菜是之前腌制的腊肉,如今已经大好,前两天蒸了一碗,咸香可口。   今日要做的却不是蒸腊肉。林稚看了看带回来的菜蔬,几棵蒜苗斜插在菜篓子里,正好拿来和腊肉炒着吃。   春节是个少不了与亲友走动的节日,然而这辈子没什么亲人,刚搬来南湖这边也人生地不熟——估计好多邻居都不知道,这里搬来新人了。   所以,窝在家里睡觉也是没问题的吧?   林稚成功给自己的懒散找到了理由。   炒好的腊肉片片透着蜜色的光泽,肥肉部分已完全变得透明,咸香适口,与清爽的蒜苗搭在一起,好吃又下饭。   用过午食,困意上涌,林稚强撑着刷完碗,跑到榻上睡午觉了。   谁知再一睁眼,外面天都黑了。   没有什么“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林稚只觉得身心舒畅——自从开了酒楼,他已经快一年没好好睡过午觉了,现下只觉得把一年来亏欠的午觉都补了回来。   听了一会儿炮竹声,给四毛添了狗粮,没什么事做,林稚又开始做起晚饭。   睡得太好,下午没什么活动量,便不觉得很饿,是以晚饭做得很简单,小米粥,咸鸭蛋,还有阿蓝腌的萝卜干。   咸鸭蛋是头月腌的,剥开青色的蛋壳,筷子一戳,红红的鸭蛋油流出来,用勺子舀出一块微湿的蛋黄,沙沙的口感,并不很咸,香浓醇厚。   阿蓝腌的萝卜干也很可圈可点,爽脆可口,带着点微微的辣味,几根下去半碗粥就没了,堪称米粥杀手。   刚过戌时不久,林稚就把晚饭吃完了。   大年初一,孟琼舟肯定不会来,林稚想今日果然格外适合睡觉。洗漱完毕,燃上鹅梨香,便又钻进了被窝。   不知过了多久,他突然听到一阵很嘈杂的声音:狗叫、马叫、鸡叫……各种动物的叫声混在一起,吵人得很。   林稚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心想谁把他送到动物园来了?   终于,他听到人声:“大爷饶命!小的、小的再也不敢了!”   林稚一下子清醒过来,掀开被子,披上外套,急匆匆推开房门。   大门旁边,只见孟琼舟正反扭着一人的胳膊将他按在墙上,四毛在旁边围着他二人狂吠,小红在厩里不住嘶鸣跺脚,鸡崽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随着声音叽叽喳喳地叫起来。   刚才让他误以为来到动物园的声音,便是由此而出。   那被按在地上墙上的人还在喊:“大爷、大爷您就饶了我这一次吧!我第一次当偷儿……”   林稚明白过来,这是家里遭了贼了!   他马上抬头看向孟琼舟,“你有没有受伤?”   外面没有燃灯,他看不清孟琼舟的表情,只听他声音平稳道:“没有。”   林稚稍稍放下心来,又问这偷儿是怎么回事。   “我过来时,见宅门大开,四毛又拼命叫唤,便知是出了事。”   孟琼舟道,“还好你没事。”   听到这话,那偷儿大声道,“大爷瞧您说的,咱们只谋财,不害命的!”   还没说完,又是一声哀嚎——估计是孟琼舟手下加重了力道。   “那我是不是应该感谢你?”林稚差点被这人气笑,“有手有脚,偏偏要做这些苟且偷盗之事。”   他们不再与这偷儿废话,直接押他去了衙门。   今日当值的是毛衙内,见孟琼舟来,只简单问了情况,便把那偷儿押了下去,完事还不忘和孟琼舟套近乎,“孟少卿没受伤吧?”   孟琼舟又道了一遍没有。   “也是。”毛衙内了然道,“区区一个偷儿,怎伤得了孟少卿?”   他又看向孟琼舟身边的林稚。   虽说不过是个梁上君子,可毕竟也是一桩意外,那年轻的小郎君面上居然没有一丝惊慌。   和同样波澜不惊的孟少卿站在一起,尽管同为男子,但竟然很有一些……般配。   毛衙内摇摇头,把脑中奇怪的想法赶走。   果然不能过年当差——都把人当傻了!   林稚不知道这位毛衙内在想什么,道了声谢,签字画押过后,和孟琼舟一起往家里走去。   “那偷儿应该是觉得这宅院长期无人居住,这才动了歪心——只是没想到我却住进来了。”林稚道。   “嗯。”顿了顿,孟琼舟道,“你院中还缺些护卫。”   林稚摇摇头,“我左不过就过来住一两天,到时岂不是让他们守空宅子。”   “那我这几日多过来陪你。”   林稚点点头,忽然意识到对方看不见,又轻轻“嗯”了一声。   想起上次他二人这样走在路上的场景,林稚鼓起勇气,大着胆子拉住了他的手。   下一秒,他的手就被孟琼舟更用力地牵住了。   林稚弯起眼角,“今日可是大年初一,孟郎君怎么有时间过来了?”   “不想让你一个人过年。”   林稚把他的手拉得更紧了。   闹了这么一通,林稚睡意也没了,肚子也饿了,提议道:“一会儿吃些消夜好不好?”   “好。”孟琼舟柔声道。   与在酒楼不一样,家里没有太多口味的饮子,林稚给他倒了壶蜜茶,自己则去了厨房。   不到片刻,孟琼舟跟了过来,林稚笑道:“孟郎君,你是要帮我做饭吗?”   孟琼舟点点头,随手拿起一棵青菜,“要吃青菜吗。”   “要。”林稚忍着笑道,“青菜豆腐羹怎么样?豆腐是刚用卤水点出来的,嫩得很。”   孟琼舟说好。   大部分食材在酒楼就已经收拾干净了,林稚烧热油,把青鱼块煎了煎,又炸了虾球,裹上芥末酱——以前吃过的芥末虾球都是用沙拉酱加芥末制作而成,之前换成芝麻酱做了一次,味道竟也很不错。   因两人都用过暮食,这次的消夜便没做太多,一小碟一小碟的,看起来很精致。   再搭配着两碗绿白相间的青菜豆腐羹,几盏明灭的灯烛,林稚觉得,有点烛光晚餐的意思了。   瞥见柜子上方那坛梅花酒,林稚犹豫几秒,忽然恶从胆边生,把酒坛抱下来拿到了房中。   看见那坛子酒,孟琼舟微微挑眉:“小郎君要喝酒?”   林稚点点头,很严肃很正直地道:“这酒是我一好友所赠,还没来得及喝,今日正好与孟郎君尝一尝。”   又道:“我昨日也喝了酒,没醉,今日也不会喝醉的。”   孟琼舟不置可否,给他夹了一筷子虾球,“先吃菜。”   林稚吃了两个虾球、一小块鱼肉、几口豆腐羹,抬眼恰看见孟琼舟喝了一口酒,唇上泛着水光,心里有些痒痒,“好喝吗?”   “梅香浓郁。”   听他这么说,林稚真有点好奇这酒的味道了——他又不是不会喝酒,凭什么白白憋着?当即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闷了。   喝完酒,林稚坐在椅子上呆愣几秒,片刻,若无其事地拿着筷子夹起虾球。   孟琼舟问他:“好喝吗。”   林稚点点头。   “虾球好不好吃?”   又点点头。   孟琼舟被他这副乖样逗笑了,“小郎君是不是喝醉了?”   这次林稚却没有马上点头,斟酌着道:“醉了一点。”   “一点是多少。”   林稚仔细思索一番,把手伸出来,比了约莫半寸的长度,“就醉了这么一点。”   孟琼舟顺势看了一下他手上的伤口,只剩下淡淡的粉色痕迹了。   “已经很多了。”他道。   话音刚落,林稚终于醉得支撑不住,头枕着手臂,趴在了桌案上。   孟琼舟站起身来,一手揽着他的肩膀,一手抄起他的膝弯,把人抱到床上。   林稚已经醉得不省人事,长长的头发披散下来,落在孟琼舟的肩头和手臂。   看了他一会儿,孟琼舟站起来,把自己的布帕用热水打湿,动作轻柔地擦干净他的脸,又脱了他的外套和靴子,给他盖好被子。   正要站起身来,林稚忽然拉住了他的衣袖。   “孟琼舟。”   “嗯。”   似是觉得他此刻有问必答,孟琼舟忽然问他,“喜欢我吗?”   “喜欢。”   嫌不够似的,林稚又说了一句,“喜欢孟琼舟。”   孟琼舟没有说话。   片刻,床上响起了那人均匀的呼吸声。   闻着鼻端清甜的梨香,孟琼舟很克制地伸出手指,轻轻捏了捏他微红的面颊。   作者有话要说:   嘿嘿嘿.jpg 第87章 麻辣香锅   林稚在床上翻了个身, 一丝阳光打在眼皮上,他悠悠睁开眼睛。   撩开帘子,探头看了一眼外面天时, 居然已经日上三竿了——这要是搁在平常, 他至少已经烤好了五只鸭子。   昨晚的事,他其实不大记得了。   唯一有点印象的是, 孟琼舟问他喝醉没有,他伸出手比了个手势——傻了吧唧的。   除了这件犯傻的事儿, 其余却是一件都想不起来了。头也不怎么疼,想来是没喝太多。   然而看自己这一杯就倒的架势, 应该是没强吻成功。   林稚摇了摇头,想, 没关系, 总会有机会的!   他下了床,叠好被子, 穿衣洗漱,对镜咬着发绳, 给自己挽了一个半披发。   本朝成年男子除了挽髻束发,还喜欢戴幞头,林稚却不大喜欢,觉得……不好看。平日最多用发冠束一下头发,其余时间, 大多数半挽着披散下来, 就像现在这样。   孟琼舟也不怎么喜欢戴幞头。当然,他戴幞头也是很好看的。   林稚到现在都还记得对方身穿一身绯衣, 头戴展脚幞头, 端坐马上的模样, 端的是一派丰神俊朗。   他绑好头发,回身一看,只见桌案上的茶盏底下压了张笺子,上面是一行字迹端秀的字:“厨房有解酒汤,记得热了再喝。”后面照例是三个字的落款。   去厨房一看,果然有一锅解酒汤,打眼一看就知里面的食材不止一种,红枣当归桂圆生姜,舀起一勺尝尝,还有点蜂蜜的甜味儿。   尽管林稚昨晚没喝太多酒,还是乖乖地喝了一大碗。   正月初二,按照习俗要吃发糕。   林稚洗净双手,端来一盆雪晶面粉,往里面打两颗鸡蛋,再放红糖,以及发酵了的面引子。   拿筷子搅拌均匀,加了红糖的面糊变成褐色,在上方放几颗红枣作为点缀,冷水上锅蒸两次,红糖发糕就做好了。   蒸好的发糕蓬松宣软,像蛋糕一样,趁热吃一块,香甜可口,有点母亲当年做的意思。   母亲最擅长做这些发糕米糕,尤其是红糖发糕,做出来比蛋糕还好吃,蓬松又香甜。现在看来,自己确实得到点真传了。   刚吃完一块,听见有人敲门,原来是陈平来送东西——一木箱子鲜花。   林稚震惊道:“这是……给我吃的吗?”   “小郎君若要吃的话,也未尝不可。”陈平笑出来,“不过阿郎是希望小郎君以插花来打发时间。”   林稚懂了,孟琼舟这是怕他一个人在家中觉得无聊。   “阿郎处理完府上事宜,自会来陪小郎君。”陈平又道。   林稚点点头,“多谢陈管事。麻烦陈管事告诉孟郎君,我会好好处理这些花儿的。”   本朝有四大雅事,焚香点茶,挂画插花。前三个都或多或少有所了解,与鲜花有关的,除了吃,别的却是未曾涉猎过。   林稚鼓捣着那箱子花卉,蜡梅、山矾、桂花、素馨、南天竹等等,全是些色彩素雅、气味清香的花卉,且每枝茎叶上都细细去了花刺。   时值冬日,鲜花不易得,孟琼舟定是费了许多心力,才从花坊淘来了这么多新鲜花卉。   除了花卉,木箱底下还置放了各种盛花器皿,一枝瓶、青瓷瓶、银瓶、青琉璃瓶、水精瓶……   大抵喜欢做饭的人都有点收集癖好,看见这些红红绿绿的花卉花瓶,林稚心中一下子升腾起一股难以言喻味满足感。   孟少卿一个二十五年的单身贵族,怎么有这么多哄人的法子?   不得不说,他确实被哄得很开心,挑了个最好看的青瓷花瓶摆弄起来。   无论前世还是现世,林稚都没怎么涉及过插花相关,上手了才体会到有多讲究,每一种花材如何修剪、摆哪里,都需要仔细思考一番。   渐渐地,他得了趣味,找到了插花与做饭之间的一点共通之处。   就像“四时糕点口味不同,所搭配的饮子也有所不同”一样,素净花器搭配鲜艳花卉,如此才能美观而高雅。   孟琼舟进来时,就见他正跪坐在一张桌案前,摆弄着桌上的青瓷花瓶,周围零星撒了几朵花瓣——花好看,人更好看。   看他进来,林稚弯起眼睛,举起花瓶给他看:“好不好看?”   孟琼舟点头:“好看。”   “真的假的?”林稚道,“我第一次插花,你可不要唬我。”   孟琼舟一撩衣摆,在他对面坐下来,“我何时骗过小郎君。”   林稚冲他笑了笑,拿起下一个花瓶,又鼓捣起那些红花绿叶。   孟琼舟偶尔递他一把小剪,偶尔给他一枝干枝,并不干涉他具体怎样给花造型。   “小郎君今早起来,可曾头疼?”   林稚正在剪花枝的手一顿,“没有。”   “其实,我感觉我昨晚没喝太多。”   孟琼舟垂眸一笑,“你的感觉是对的。”   林稚到底没敢问他昨晚自己都说了什么,只道:“多谢孟郎君帮我……”话到嘴边,又觉得“脱衣服”三个字说出来,实在有点不好意思。   孟琼舟贴心递过一枝槲叶,“是我应该做的。”   林稚连忙继续低头摆弄花瓶了。   如此弄了四五个花瓶,林稚这时间终于打发出去了,看那木箱子里还剩下不少花,一夜过去只怕又枯了,心生一计道:“孟郎君,我可不可以把这些花做成菜?”   孟琼舟拂去桌面的残叶,“除了插花,剩下的本来就是留给你烹饪的。”   林稚的笑容更灿烂了,“孟郎君可真是了解我。”   孟琼舟轻轻一笑。   鲜花的吃法可太多了,煮粥、炒菜、做馅、泡茶……可以吃掉一整片花园。   看了看木箱子里还剩下的花,百合可以做成的冰糖百合羹,桂花、玫瑰、玉兰用糖熬煮成甜花酱,做糕做饼单吃都可以,还能炸着吃、做成粥羹吃……   没过多久,林稚就鼓捣出满满一桌子鲜花菜来。   然而这些好看的花儿到底不能填饱肚子,做不成正餐,林稚便把中午的红糖发糕端来,又做了麻辣香锅。   他知道这几天自己定会懒散,这些麻辣香锅的食材原是为做火锅准备的。   可他后来发现,麻辣香锅比火锅更省事——调料直接放在锅里,不必单独制成蘸碟,颇合他心意。   虾、鸡翅、羊肉卷、肉肠、藕片、莴笋、香菇等等菜肉海鲜,一股脑儿地下锅焯熟,另起锅炒香葱姜蒜,放豆豉、花椒、桂皮、八角,翻炒出扑鼻的香味,再把刚才焯熟的食材倒进去,炒上颜色,盐和胡椒调味,再放多多的孜然,出锅。   什么是色香味俱全?这就是!   不仅色香味俱全,食材也俱全,不管喜欢吃什么,都能在这一锅丰富的麻辣香锅里找到符合自己心意的。   香锅和火锅其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但香锅比火锅多了几分窜香,火锅又比香锅多了几分热闹,总体来说,各有所长。   林稚觉得,麻辣香锅就可以成为一道新年开业新菜,同理还有它的兄弟姊妹,麻辣烫、麻辣拌……都能到他的食单上来。   “在想什么?”孟琼舟问。   林稚随手夹了片藕,也不瞒他,“在想新菜的事。”   “新菜虽好。”孟琼舟顿了顿,“但你会累。”   “是有点累。但是,累并快乐着……”   孟琼舟夹了朵香菇,没有说话。   “好吧。”林稚道,“等过年开业,我再招个小厮?”   “嗯。”孟琼舟这才点了点头。   年假刚放几天,林稚就又惦记起了酒楼的事,不由得感叹自己真是个劳碌命。   不过不管怎样,正月初二便这么过去了。   正月初三是吃盒子的日子,林稚做了极鲜嫩的小白菜鸡蛋盒子,外皮焦香而内馅香软,既能搭配着豆浆当早餐,又能蘸着香醋配着白粥当晚餐。   孟琼舟说到做到,果真如同那日所说的“这几天多来陪你”,陪着林稚一起吃了很多很多顿饭。   林稚本想再得寸进尺一点,让他留下来陪自己睡个觉什么的。然而现在毕竟是过年,孟府还有孟琼舟的亲人在等他,他不能那么自私。   就这么过了几天,很快,到了正月初五迎财神的日子。   这时候人们为了求得财神的第一支香,往往觉也不睡,亲自去庙里排队祈福。   林稚虽然对这些招财进宝的活动很热衷,但也没狂热到为此愿意放弃睡眠的地步,是以只买了几挂爆竹在门口放了,又吃了“捏小人嘴”的饺子,庆祝自己的年假结束。   他的年假结束,意味着孟琼舟的年假也结束了。   不知为何,林稚突然觉得有些不舍。   “孟郎君。”他坐在马车上喊孟琼舟,“下次再见面,就是在酒楼了。”   孟琼舟替他整理好缰绳,侧头道:“有你在的地方,就是好地方。”   作者有话要说:   小孟情话技能max 第88章 新年大选   酒楼门一推即开, 屋内传来“刷刷刷”的扫地之声,庖厨里还有碗筷碰撞的清脆响声——他居然不是第一个到的。   阿蓝和阿青已做好了朝食,沈小七把十来日没擦的地面洒扫得干干净净, 橱柜也都擦了一遍。   阿青端着碗出来, 看见林稚,脸上露出点惊喜的笑容, “小郎君来了。”   “用过朝食没有?”   “还没有。”林稚把包袱随手放到帐台,笑着道, “这几日懒散惯了,起不来, 每日都要睡到巳时。”   “阿郎才睡到巳时?”擦完地的沈小七闻声从后厨走出来,“我每日都要睡到午时才起呢!”   “那岂不是少吃了一顿饭?”   沈小七叹了口气, “有利就有弊嘛……”   几人说说笑笑地去往院中。   朝食是浇了红糖汁和蜜红豆的豆腐脑, 以及烙得酥脆掉渣的香菇鸡肉酥饼。   豆腐脑香滑甜嫩,轻轻一抿就化在嘴里, 配着浓稠甜蜜的红糖糖浆,以及颗粒感分明的蜜红豆, 林稚很快就吃完一碗。   香菇鸡肉饼酥得掉渣,掰开油滋滋的饼皮,里面是满到快要溢出来的香菇鸡肉馅,咬上一口,满嘴都是鸡肉香菇的鲜香。   “几日不见, 着实想念你们俩做的吃食。”林稚感叹。   阿青诚实道:“我们也很想念小郎君做的炙鸭、火锅、猪肚鸡……”   阿蓝笑着看了弟弟一眼, “食客们的想法肯定都和你一样。”   聊了一会儿店内的经典菜品,林稚把要上新“麻辣香锅”新菜的事告诉几人。   “麻辣香锅?”沈小七又拿起一块馅饼, “这名字听着就香。”   阿青和阿蓝也纷纷称是。   连着几日不见, 四人的话题格外多, 阿青和阿蓝说了蜀东的过年习俗,沈小七则滔滔不绝讨论自己拜年遇到的奇葩亲戚。   林稚本来也想聊聊过年见闻,但想到这几日一直和孟琼舟在一起“厮混”,到底没好意思说出来。   阿蓝却不肯放过他,“小郎君过年这几日都在做什么?”   “就是,做各种吃食。”林稚清了清嗓子,“初一吃了馄饨索饼,初二吃了红糖发糕和各种鲜花菜,初三是小白菜鸡蛋盒子……”   “这么多吃食。”阿蓝打趣着看过来,“小郎君一个人肯定吃不完吧?”   林稚笑着瞪他。   “阿兄,莫要说了。”阿青扯了扯阿蓝的袖子,一脸严肃地说着不严肃的话,“当心小郎君羞得厉害。”   林稚低头笑了一会儿,抬眼道,“几日不见,你们两个怎么越发蔫坏了?”   还是沈小七转移了话题:“我阿娘说了,小郎君写的桃符好看极了!”   “夫人若喜欢,明年我再写一对就是。”林稚道。   吃过朝食,肉贩菜贩送来新鲜的菜肉,林稚熬了一大锅豉汤,糕点摆出来,又给酒坛重新添上酒。   做完这些,他把关门的牌子撤下来,酒楼便开始营业了。   新年开业第一天,生意竟出乎意料红火,特别是三楼茶坊,点一壶茶配一碟糕的食客格外多——可能是过年大鱼大肉吃厌了,想清清肠胃。   也有不想清肠胃,继续在大鱼大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   杨六郎照例点了六七道菜,铁板鱿鱼、红烧猪蹄、孜然羊排……最后还点了一大碗酸汤索饼。   林稚开玩笑道:“杨郎君真是新年新气象,胃口越发好了。”   杨六郎笑着挑了一大块子猪肚,“想的就是店主郎君这一口!”   又跟他说了些新年的吉祥话,林稚这才拿着托盘回了庖厨。   下午吃过午食,他换了身衣服,去参加新年大选。   新年大选是专为食客们开放的活动,选出这一年来最受食客欢迎的酒楼或食店,从而促进酒楼之间的良性竞争,日后做出更好的吃食。   活动特意选在初六送穷这日举行,主办方是饕先生和他的粉丝朋友们。   在没开酒楼之前,林稚就听说过这项大名鼎鼎的“选举”活动,从前没机会,今年却可以好好凑一凑热闹——更何况,他本来就在邀请名单之中。   临安城内,所有能叫得上名字的食店店主都会被邀请在列,林稚自然也不例外。   还记得沈小七拿到请帖时很兴奋,“咱们今年一定是榜首!”   林稚哑然失笑,“才刚拿到请帖而已,你这边就颁上奖了。”   “我这是有信心。”沈小七振振有词。   年选地点定在一处瓦肆,离酒楼位置颇远,林稚赶到时,观众席已是一片人山人海——这些“观众”便是一会儿要进行现场投票的食客。   作为酒楼老板,林稚要坐在另一席。   挑了处边沿位置坐下,阿蓝坐在他的旁边,看着人来人往的人群道:“今年参加年选的人似乎比去年多。”   “你去年也来过?”   阿蓝点点头,“和当时的主家一起来的。”   林稚踢了踢脚下的小石子,随口一问:“他那时的票数是多少。”   “总数不超过五。”阿蓝摇头一笑,“其中两票还是我和阿青投的。”   林稚笑了出来。   这种推选活动虽然不那么正式,但毕竟关乎酒楼面子,不乏存在找托儿的现象。林稚倒很随意,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酒香不怕巷子深。   他随意地往周围扫了一眼,除了一脸淡然的程朝云,还看见了几个说不上生的面孔——当初他在春风楼买扑之时,嘲笑他三十两出价少的“贵人”。   林稚没什么表情地收回了目光。   片刻,饕先生甩着白胡子走上席台,在排山倒海般的掌声中宣布了年选开始,并向观众席分发了笔墨纸笺。   剩下的选票、投票、计数的活动,其实和他们没多大关系,林稚觉得无聊,和阿蓝说了一会儿小话,然后便听饕先生那边宣布了结果。   他举着那张写满了正字的便笺,微笑着看向林稚。   “今年最受欢迎的酒楼——林氏酒楼!”   话音刚落,观众席瞬间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就连各路酒楼店主的席位也不例外,同样掌声热烈。   林稚站起身来,去往台前,看着底下乌泱泱的人群——都是曾经去他店里吃过饭食的食客啊。   “恭喜店主郎君!”   “林小郎君实至名归!”   林稚朗声道:“多谢诸位,新的一年,林氏酒楼定会继续努力。”   底下的掌声更热烈了。   不知那几个“贵人”有没有认出自己,林稚扫过他们一脸吃瘪的表情——不过,那些已经不重要了。   轻舟已过万重山。   年选榜首的锦旆明日才会送来,林稚拿着那张便笺,从席台走下来,笑着和阿蓝互道了声喜。   阿蓝感喟:“当了这么多年厨郎,还是第一次拿到年选榜首。”   “谁不是呢?”林稚笑道。   忽然听身后传来一道声音:“恭喜林小郎君。”   林稚都不用回头,便知是程朝云。   其实他有点不知道该和这位曾经的房东说什么,只道:“程娘子客气了。”   看他一脸欲言又止的神情,程朝云道:“林小郎君不必多想。技不如人,合该如此。”   林稚道:“不过是九十分与九十分的区别罢了,程娘子何必妄自菲薄。”   程朝云刚才看过票数,春风楼四十多票,林氏五十多票——确实是九十分与九十分的区别。   她笑了一下,“能和林小郎君成为对手,是我的荣幸。”   林稚笑道:“我同样如此。”   转天锦旆送来的时候,林稚正在做面茧。   沈小七对那色泽鲜艳的红色锦旆爱不释手,“真好看!咱们可是这么多来,唯一能打败春风楼的酒楼呢。”   阿青和阿蓝也都从庖厨跑过来看——这时候的锦旆对于厨师,就像锦旗对大夫一样,着实是一份荣誉的象征。   林稚目光柔和地看了他们一眼,吩咐沈小七:“就挂在大门上。”   “我也是这么想的!”沈小七喜滋滋地把红色锦旆挂了上去。   几人仍兴奋着,林稚笑了笑,继续低头做面茧。   初七人日,惯常要吃这种酸馅包子。   用泡发的腐竹、去蒂的木耳、洗净切丝的小白菜做馅儿,拌上调料,常温发酵一夜之后,馅料酸香扑鼻,由此做出来的包子别有一番风味。   同为酸味吃食的还有浆水和水饭。   浆水是发酵过后的米汤,味道酸中带甜,略有酒味,加糖回锅热一热,口感更佳。   水饭是用大米和发酵米汤制成的稀粥,味道酸中略微带些甜,和浆水差不多。有的人做水饭为了追求酸味,还会放醋。   这两种小食林稚在慈幼局时都吃过,觉得味道还行,但都没有面茧好吃。   蒸好面茧形状比一般包子形状略鼓,面皮松软,馅料爽口——有点像酸菜馅儿的包子。   有小孩子的人家做这种面茧,通常都会放进去一块写好官衔的小木牌,让小孩吃到这包进木牌的面茧,就意味着能做官发财。   不过酒楼里的四个人都已过了孩子的年纪,这种“长大能当科学家”的说辞已经吸引不了他们,林稚便把小木牌换成了洗干净的铜钱——谁咬到谁就能发财,更能吸引在场的几个财迷。   结果是林稚好运气地吃到了带铜钱的面茧。   阿蓝举杯道:“小郎君这是要发大财了。”   “见者有份。”林稚把那枚铜钱拿出来,把面茧分成四份,“来,大家一起发财。”   几人都笑着接了过来。   吃完这顿酸香浓郁的面茧,差不多到午时,七皇子果真像年前所说,如约来店里吃了饭,还带来一个消息。   他的亲妈,当朝圣人梁皇后,过几日也要来酒楼吃饭。   作者有话要说:   ①面茧的做法参考《吃一场有趣的宋朝宴席》 第89章 病中表白   为让这位贵客满意, 林稚提前两日就开始准备着看菜。   看菜,顾名思义,就是“只能看不能吃的菜”, 或是为装饰餐桌, 或是为吊足食客胃口,由此应运而生。   凡是有些名号的酒楼, 都会置备些雕花蜜煎、水果干果之类的看菜。   林稚却没弄这些花里胡哨的,一来精心绘制的食单能起到相同作用, 二来也有琥珀胡桃、酸甜果子之类的小食,比看菜更方便省事, 还能吃。   然而,眼下要来的这位毕竟是真正的贵人, 不能不按照礼数来。   让阿诺去集市上买来做各种饼子的食材原料, 又绕道去果子行,买了些雕花蜜煎。   雕花蜜煎比普通蜜煎多了一道工序, 便是在果子上雕出四时花卉、水陆禽兽等各式花纹。店里几人最多能雕出个胡萝卜花,是以只能从果子行买来。   阿诺是酒楼新招来的小厮, 是个熟人——之前总来送河鲜的小鱼贩。   冬季河鲜生意不好做,小鱼贩没了活计,林稚看他聪明伶俐,名字又起得好,“一诺千金”, 想起孟琼舟曾嘱咐他多招个小厮, 便把这孩子招来做跑堂,主管二楼的酒肆, 偶尔也让他外出买些杂货。   总体来说, 是和沈小七差不多的工种。   阿蓝也因此升了职, 现在是副店主——尽管他自己并不很想承认。   “我还是给小郎君做个洒扫小厮就好。”阿蓝如是说道。   “能者多劳。”林稚拍了拍他的肩膀,“再说了,我不过是想偷个懒,你就帮了我这个忙吧。”   阿蓝笑了笑,便这么答应下来。   同样升职的还有阿青和沈小七,现在已经是总厨和总管了。   “小郎君,这些蜜煎如何?”   林稚垂头往食盒里看一眼,各色杂果,有雕成金鱼的,有雕成莲花的,有雕成小燕子的,灵动活泼,挺好看。   虽比不上宫里精秀的绣花高饤八果垒看果,但也算刻下生花了。   说完“不错”,林稚又夸阿诺一句,“很聪明,没放在油纸袋子里。”   阿诺不好意思地挠头一笑,“放袋子里容易压坏造型。”   把买来的蜜煎妥善放好,林稚又做了枣糕、髓饼、胡饼、环饼,分别装进四个大盘子,底下铺宽,下面摞窄,摆成金字塔的样式。   那些雕花梅球儿、蜜冬瓜鱼儿、木瓜方花、青梅荷叶的蜜煎同样如法炮制,摞成金字塔的形状。如此,八道看菜大功告成。   因不知道圣人明日登临会点些什么菜,林稚索性把所有食材都预备出来,该清洗的清洗,该削皮的削皮,忙活半个晚上,这才沉着步伐回了屋。   第二日,梁皇后果然如期而至,身旁并没带太多侍从,只一男一女,打扮得都很低调,与寻常稍富贵些的客人没什么区别。   其中的女侍从林稚认识,那日七皇子带过来写《玉食撰》的赵宫令。那男子并不眼熟,不过想来应是什么侍卫统领。   对于这位梁皇后,林稚与她那爱吃爱玩的小儿子更熟悉些,对她的印象却还停留在宝津楼赐宴当日,遥远的一个背影。   林稚将他们一行人引至阁子间,八碟看菜已经提前摆好了。   他望向中间深衣流苏髻的贵妇,递过食单和糕点笺子,“这是敝店食单,请客人过目。”   赵宫令伸手接过,这才递到了梁皇后手中。   梁皇后脸上始终带着淡淡笑意,不急不徐翻了两页,“这蹄花便是七郎喜欢的那道?”   林稚颔首:“正是。”   “那便来一道。”梁皇后又细细翻了几页,分别点了椒盐虾、拔丝芋头、羊肉笋、烤鸭,以及一碟春糕。   “那日七郎回来,与我夸了许久贵店的四时糕点,很是可惜自己没吃到另外的三季糕。”   梁皇后微微一笑,“今日我便替他尝尝这春糕,剩下的,就让他以后自己再来尝吧。”   林稚点头称是,又真诚且不失礼貌地夸了一番七皇子,这才拿着便笺下去了。   他一边去往庖厨一边心中嘀咕,“圣人此番前来明明是微服出巡……可为何要让七皇子提前通报给他?是七皇子偷跑消息,还是对方有话要告诉自己?”   林稚打着十二万分小心做完了这顿饭。   观他神色,一旁的阿蓝皱起眉头,“可是刚才来的那位贵客不好相与?”说着就要接过托盘,“给我吧。”   怕出什么事,林稚并没告诉其余几人今日圣人前来的事情。   他摇摇头,“那位夫人大气端庄得很,并不难相处。”   “我只是有些没睡好。”   这倒是真的。昨晚处理完那些食材,他在床上翻来覆去好一阵都没睡着,今早起来便有些头疼。   现在也疼,但能忍。   “小郎君要当心身体。”   阿蓝肃着脸道:“等招待完这位夫人,小郎君好好休息一下,店里的其他事情交给我。”   林稚点了点头,端着托盘去了阁子间。   屋内,梁皇后正在喝茶,见他进来,有些惊讶,“这么快?”   赵宫令和那侍卫过来搭手,把菜一一放置食案,林稚解释:“知道客人要来,昨日便把菜材提前备了出来。”   梁皇后温和道:“店主郎君有心了。”   她低头看向那碟油亮的枣红色鸭肉,“听说这春饼炙鸭的吃法与众不同,可否请店主郎君演示一番?”   林稚应道:“是。”   那烤鸭就在梁皇后面前,林稚要演示,只能走到离对方很近的位置。   他捏起一片春饼皮子,放胡瓜丝、京葱丝,又用两片鸭肉蘸了甜面酱,一同卷成小饼。   看着他的动作,梁皇后忽然道:“你与你父亲长得一点都不像。”   林稚手中动作一顿。   梁皇后回忆着什么,继续道:“你父亲肤色偏深,你肤色白,眼睛也更大。”   “就是个子没你父亲高。”   梁皇后喝了口茶,把刚才得出的结论重复一遍,“你与你父亲一点都不像。”   默然片刻,林稚把卷好的鸭饼递过去,“长相方面,我更像我母亲。”   梁皇后没想到他如此淡然,越发惊讶起来,谁知对方还有更出乎她意料的话。   “于做人方面,我更像我自己。”   梁皇后轻轻一笑,“此话怎讲?”   “客人有所不知。”林稚道,“我自小在慈幼局长大,早已被磨去了性子,只想在这市井之中,安然度过此生。”   他已经知道对方此行的目的了。   圣人见七皇子频繁出入同一酒楼,觉得放心不下,暗中派人调查自己的身份,结果发现罪臣之子这个大雷,于是来敲打自己:千万不要生出什么坏心思。   可是,天地良心,他真的没有那个意思!   “市井自有市井之乐。”梁皇后抬头看他,“但,你就不怨?”   “不瞒客人。”林稚的头更疼了,但还是笑着,“我十岁那年生了一场大病,病好之后,几乎忘记了从前的所有事情。”   “至于怨不怨……客人来酒楼时,可见到了门口那面锦旆?”   梁皇后笑道:“店主郎君将那锦旆挂在大门,如此明显,自然是见到了。”   林稚也笑:“那么客人就知道,我没有什么怨怼的了。”   “如此便好。”   见他说得诚恳又不卑不亢,梁皇后终于放下心来。   她拿起盘中被冷落已久的烤鸭卷,咬下一口,笑道:“味道不错。”   “能合客人口味就好。”   林稚轻轻松了口气。   梁皇后离开之后,他心里好大一块石头落了地,头却越发疼得厉害,终于强撑不住,躺到榻上休息了。   谁知这一躺就出了事——他生病了。   先是头疼,嗓子疼得要命,然后就发起低热。   刚喝完苦得要死的药,床边围了一圈人,尽管说话的声音很低,还是吵得他很难受。   他甚至还能听到二楼酒肆的酒令之声。   阿蓝也看出来了,皱眉道:“店里太吵了。我先带小郎君回南湖院宅。”   沈小七的声音:“那样会不会太折腾阿郎了?”   “小郎君躺在这里才是折腾。”   “好好好,你岁数大听你的!”沈小七道,“那我去给阿郎拿药,刚才那大夫开了好多方子……”   接着,嘈嘈杂杂,很多人在说话。不知过了多久,有人把他背了起来。   林稚趴在对方的背上,觉得很安心。   然后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   再一睁眼,他看到了一方陌生的天花——其实也不算陌生,他只是还有些不习惯新院子。   刚翻了个身,便听到身侧有人说话:“醒了?”   孟琼舟的声音。   “你……”林稚一开口,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哑得厉害。   “别说话。”   孟琼舟把他扶起来,靠在软垫上,“先把药喝了。”说完,一勺一勺地喂他。   汤药温热,既不烫也不凉,喝到胃里很舒服,就是苦得厉害。   林稚没那么矫情,苦就苦了,从前比这还苦的汤药也不是没喝过,一言不发地喝完了。   刚喝完药,唇边忽然递过来一片凉丝丝的东西,林稚下意识张嘴含进去。   是一片蜜金橘。   孟琼舟摸摸他的头发,又试了试他的额头,低声道了句“不热了”,紧皱的眉头这才微微松开。   一片蜜金橘吃完,林稚觉得没那么苦了,嗓子也松快很多。   他问:“你什么时候过来的?”   “和你一起过来的。”   林稚恍惚了一会儿,“背我的那个人是你?”   “嗯。”孟琼舟道,“本来是想抱你。”   喝过药,林稚觉得好了许多,有力气开玩笑了,打着哈哈道:“下次下次。”   孟琼舟看他一眼。   林稚无所畏惧道:“我也不想生病的。你不要这样看着我。”   半晌,孟琼舟无奈地叹了口气,“今日,圣人来过?”   “嗯。”林稚靠着垫子点头,“来吃了顿饭,就走了。”   他想,自己这次生病应该和对方没有直接关系。   主要是过年那几日懒散了,乍一忙起来,有些吃不消,这才打破了自己“差一点就满一年没生病”的记录,由此可见,“由奢入俭难”果然是真的。   正思考着人生哲理,忽然听孟琼舟喊他,“林小郎君。”   他很少这样正式地喊自己,林稚忍不住紧张起来,“怎么了?”   “要不要和我在一起。”   林稚和他对视片刻,没说话,忽然翻了个身,背对着他。   孟琼舟坐到床边,有些好笑地问:“这是做什么?”   “拒绝你的意思。”   “为什么拒绝。”   林稚转过身来,想到梁皇后今日说的“你与你父亲长得一点都不像”,心里酸涩得厉害。   要是,不是罪臣之子,就好了。   他胡乱找了个理由,“我是男的。”   孟琼舟认真道:“我知道。”   良久,林稚看着他的眼睛,自暴自弃道:“我是……罪臣之子。”   “我爹是前任太傅林政威,你知道他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我们一家都因此被连累。我无父无母,从小在慈幼局长大……”说到这里,林稚忽然说不下去了。   可孟琼舟还是很温柔地望着他。   他说:“我知道。”   “我从一开始就知道。”   孟琼舟握住他的手,“这些都不重要,好不好?”   林稚低头看他拉着自己的手,很久都没说话。   半晌,仿佛下定了什么决心,他抬头道:“那……”   “我可以祸害你吗?”   孟琼舟用吻代替了他的回答。   良久,两个人微微分开,孟琼舟轻声喊他的名字。   “阿稚。”   作者有话要说:   在一起了!!! 第90章 同床共枕   林稚被亲得晕晕乎乎, 第一个反应是:两辈子的初吻没了!   看着孟琼舟近在咫尺的俊脸,他脑子一热,双手搂着他的脖子, 又细细密密地吻了上去。   良久, 两人才微喘着分开。   孟琼舟问:“开心了吗?”   林稚舔舔嘴唇,尝到了淡淡的橘子甜味, “开心。”   孟琼舟笑了笑,又喊了一遍他的名字:“阿稚。”   林稚很乖地应了一声, 又道:“你明明知道我的名字,却从来不喊我。”   他看了一眼对方被自己弄得微乱的头发, 挪揄着笑道:“真能忍。”   “是。”孟琼舟握住他的手,“所以阿稚要好好补偿我。”   林稚轻轻滚了滚喉结, “你想要怎么补偿。”   孟琼舟却只捏了捏他的手, “等你好了再说。”   “其实。”林稚清清嗓子,“今年和从前相比, 我已经没那么爱生病了。”   “想当初我出去打雪仗都能躺三天,今年你猜怎么着?”他得意道, “我出去堆了个雪人都没事——还没穿氅衣。”   正准备再跟他好好显摆一下今年没生病的光辉事迹,孟琼舟却已把他紧紧搂进怀里。   “以后都不会让你再生病了。”   孟琼舟低声道,“我保证。”   林稚把头搭在他的肩膀上,点了点头。   抱着怀中略显单薄的身躯,孟琼舟心里软得一塌糊涂, “阿稚, 无论是男子身份还是罪臣之后,都不是阻挡我们在一起的理由。”   林稚直起身来, 看着他。   孟琼舟很认真地注视着他的眼睛, “只有你不喜欢我, 才是我们不能在一起的理由。”   “我喜欢你。”林稚马上道。   似乎觉得这样不够诚恳,他凑上前去想再亲一亲他,然而此时理智回笼,到底担心过了病气给他,只克制地亲了亲他的下巴。   孟琼舟当然知道他在想什么,自己也怕再亲密会出什么事,只低低一笑,“下次补上。”   林稚红着脸点点头。   亲了两次半——下巴那个吻只能算半次,抱了三次,说了好几次“喜欢”,林稚终于满意了。   刚才那碗苦药汤慢慢上了劲,一阵困意上涌,他忍不住趴在孟琼舟肩头上打了个哈欠。   “困了?”   孟琼舟让他躺在床上,“困了就睡。”   林稚只觉得困意如山倒,一沾上枕头,眼皮都有些睁不开了,连一句“你也睡”都没说完,就这么进入了昏沉的梦乡。   再醒来时,天色已经大亮。   林稚下意识伸手摸了摸床铺旁边,凉的,不知道孟琼舟是不是在这里睡的。   他穿好衣服,头发也没束,就这么踩着鞋去刷牙洗漱。   刚用布巾子擦干净脸,看见孟琼舟拿着一碗不知什么东西,从对面厨房走出来。   看见他,孟琼舟皱皱眉:“怎么穿这么少就出来了?”   林稚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厚实的棉衣外套,想说什么,但忍住了。   “孟……”   想像往常一样喊他“孟郎君”,然而又觉得不好,不够亲密。   孟琼舟也反应过来,微微挑眉,“叫我什么?”   林稚从善如流道:“阿舟。”   孟琼舟点点头,道:“你当初在慈幼局喊的那个名字也很好。”   在慈幼局喊的名字?   林稚想了想,恍然大悟——他当初给云儿阿福他们介绍孟琼舟的时候,喊了一声“阿舟哥哥”。   没想到这人居然记到现在!   “你真是……”林稚摇摇头,无奈地笑了。   孟琼舟也笑了一下,两人一起回到屋中。   林稚朝碗里看了一眼,是碗清汤小馄饨。   馄饨皮薄薄的,馅料量小而精,汤面上漂着细碎的海米和芫荽末。除了油星和上次相比少了点,其余还是熟悉的二十一世纪风味。   “自己做的?”林稚笑问。   “嗯。”   孟琼舟道:“平素的馄饨,总是吃不来。”   林稚接过那碗馄饨,握着勺子,小口小口吃起来,“是不是觉得皮太厚,馅又太多?”   孟琼舟点头,“之前与你吃饭,觉得我们口味似乎相同。不知你能不能吃得惯。”   “当然能了。”林稚咬着馄饨道,“就是……这个馅儿是不是太素了点?”   孟琼舟道:“你现在不宜吃得太荤腥。”   林稚耍赖,“那等我好了,我要吃肉馅儿的馄饨。”   “里面放猪肉、虾仁,再放些干贝也是很好的……”   “好。”孟琼舟笑道,“都依你。”   吃完馄饨,林稚又喝了那苦得要命的汤药,照例被喂了一片蜜金橘。   孟琼舟换好衣服,又伸手试了试他额头的温度,觉得没那么热了,这才稍稍放下心来,细细嘱咐道:“外面冷,尽量别出去走动,当心风寒复发。”   “我知道。”林稚抬头看他泛着淡青色的下巴,突然就心疼起来,“给你添麻烦了。”   孟琼舟捏了捏他的脸,“你从来不是麻烦。”   因对方不让他出来,林稚只能站在门口送孟琼舟上朝,看着他熬了一夜却依然挺拔的背影,一点一点消失在巷中。   比起过年那次,现在是真的清闲下来——连毛孩子们都没跟过来。   想着阿蓝他们自会照顾好它们,林稚并不很担心,很闲适地写了会儿字,又拾掇起那日的插花。   几日下来,那倒挂的花束已微微有些干了,如此再过半月,差不多就能完全风干。   到时制成干花插在青花瓶里,与鲜花相比,又是一番不同的赏心悦目。   除了干花,还有书签、挂画……   林稚鼓捣了一会儿花卉,忽然听到门外有动静,是阿蓝来送东西了。   把各种肉菜河鲜放进庖厨,阿蓝洗了手,进屋问林稚:“小郎君感觉如何?”   “好多了。”林稚道,“头不疼,也不发热了。”   阿蓝长吁一口气,“那就好。我和阿青小七他们真是担心坏了。”   “要不是店里生意太忙,脱不开身,他们也想来看看小郎君。”   林稚不好意思地笑道:“是不是吓到你们了?”   “是啊。”阿蓝叹一口气,“小郎君当时说晕就晕过去了。”   “还好孟少卿来了。”   林稚轻咳一声,“当时,是什么情况啊?”   “当时酒楼太吵,我们已经商量好要把小郎君带回宅院,沈小七和阿青都已经去收拾东西了。”   “然后孟少卿就来了,问怎么回事,我就把小郎君生病的事告诉了他——然后,孟少卿给小郎君穿好衣服,不由分说地把小郎君背上马车了。”   林稚看着桌面上的荷叶花纹,点了点头,不知在想些什么。   阿蓝继续道:“昨日看小郎君那架势,我以为至少得十天半个月才能好起来。没想到今日便退了热,真好。”   “尽管如此,小郎君也要好好养几日才是,别急着回酒楼。”   “你放心吧。”林稚道,“我给自己放假还来不及呢。”   “那就好。”阿蓝笑笑,又问,“孟少卿什么时候回来?”   “下了朝就回。”   阿蓝点了点头,感叹,“孟少卿果真是很看重小郎君。”   两人又聊了几句,担心着酒楼的生意,林稚让阿蓝提前回去,自己吃完午饭,又睡了午觉。   再睁开眼时,孟琼舟正坐在他的床边。   “睡得好吗?”   “还好。”林稚揉了揉眼睛,抬眼看他,“你和我一起睡的话会睡得更好。”   孟琼舟笑了笑,“那还不容易?”   林稚坐起来,又被喂着喝了一碗苦汤药。这次的药后甜品却不是蜜金橘,而是几块酸甜可口的樱桃煎。   林稚几口就吃完了,舔舔嘴唇道:“好吃。”   两人一起用过清淡的暮食,孟琼舟也不开小灶,林稚吃什么,他就陪着吃什么。   很快,该睡觉了。   林稚把自己脱得只剩一身雪白的里衣,率先钻进了被窝,背对着孟琼舟。   他听见衣料摩擦的滋味声音,片刻,有人在他身边躺下来,一只有力的手臂搭在他的腰间,把他搂进怀里。   孟琼舟的声音响在耳边,“睡吧。”   “晚安。”   林稚说完,很听话地闭上眼睛。   作者有话要说:   睡了(bushi 第91章 三鲜春卷   连喝了好几天苦药汤子, 林稚的舌头都快喝麻了。   孟琼舟在让他好好吃药这件事上十分执着,任凭他如何恳求,仍然不为所动。   按照大夫所说, 老老实实喝了四五天药汤之后, 林稚终于在立春前解放了。   “我要吃肉!”   得知不用再喝药的第一天,林稚如是说道。   他已经回了酒楼, 阿蓝正帮他收拾着带回来的东西,“庖厨里各种肉都有, 小郎君想吃什么?我去做。”   这几日孟琼舟变成花样给他安排吃食,虽然样数多, 但大多是些清粥小菜,林稚口里没味道得很, 现在就想吃点甜的辣的油炸的, 还必须得是肉。   锅包肉就是个不错的选择。   可惜这道菜这时候还没出现,林稚道:“还是我去做吧。”   阿蓝却拦着不让, “小郎君把做法告诉我便是。”   “好吧。”   拗不过他,林稚细细回忆道, “猪里脊肉,先裹一层生粉糊炸出来,再调糖醋汁回个锅。”   他说得简单,阿蓝也应得随意,林稚原本没对这道大宋版回锅肉抱太大期望, 没想到端出来一看, 居然很不错。   大块大块的肉片颜色金黄,上面裹着晶莹剔透的糖汁, 鲜绿的芫荽段和橙红的胡萝卜丝夹杂其间, 还真有几分后世经典菜品的样子。   “阿蓝, 真厉害。”林稚夸赞道,“不愧是我们的副店主。”   阿蓝哑然失笑,“小郎君赶紧趁热吃吧。”   林稚点点头,随意给自己煮了个简易的小火锅,就着锅包肉吃起来。   他边吃边评价,“嗯,炸得够脆,糖醋汁子调得也好。我看这道菜也能成为我们酒楼的热卖菜肴。”   说到上新菜,就想到画食单,林稚嘀嘀咕咕:“也不知道郭画匠从扬州城回来没有……我这里都攒了好几个食单图样了。”上次的麻辣香锅还没画呢!   这下,真真是画的速度赶不上出新菜的速度了。   “小郎君莫要着急。”   阿蓝温声道:“马上就到立春,再过几日又是上元节,春盘和圆子都是少不了的,到时再让郭郎君一并画了就是。”   林稚点点头,吃着锅包肉道,“你说得对。”又琢磨起立春日和上元节的生意来。   这时候立春多吃春盘,春盘自然是少不了的,现代的春卷是不是也可以来上一点?   还有上元节,光有乳糖圆子和澄沙圆子可不行,黑芝麻和红豆沙汤圆也要有……   看见他一边吃东西一边出神的表情,阿蓝就知道他又在琢磨食店的事宜了,无奈道:“小郎君才刚刚痊愈,还是要多注意休息。”   “这样的话,孟少卿也放心。”   听到“孟少卿”三个字,林稚终于妥协,“好吧,我先不想了。”   晚上再想。   然而到了晚上,他却没时间想这些事了。   因回宅子里当了几天病号,为了庆祝他小病初愈,阿青和阿蓝把暮食做得十分丰盛,林稚毫不意外地吃撑了。   出去消食的路上,意外碰见姗姗来迟的孟琼舟。   林稚还没开口,沈小七先咳嗽两声,扭头对身旁两人道,“我好像有点饿了,阿青阿蓝,你们两个是不是也没吃饱?”   “是啊。”阿蓝煞有介事道,“我得再回去续一顿。”说完就朝酒楼方向回去了。   “我也是!”沈小七马上跟上。   阿青虽然没说话,但也默默跟了上去。   瞬间就只剩下了林稚和孟琼舟二人。   林稚:“……”   孟琼舟轻轻笑了一下,走过来,给他理了理领子,“他们都知道了?”   “嗯。”林稚点头,“我没说过,他们自己发现的。”   说完,他用手指戳了戳孟琼舟的胸口,“是你太明显了。”   孟琼舟把他的手包进自己的手里,“阿稚,我从来没想隐瞒任何人。”   “我知道。”林稚道,“我也是。”   临近亥时,街道上没什么人,偶尔有几个打更人路过,一片静谧安然。   虽然快到立春,天气仍然冷得厉害,可林稚此时却有些热。   “阿稚。”孟琼舟忽然喊他的名字。   林稚依言抬起头来,下一秒就被吻住了。   他勾着对方的脖子,轻轻闭上眼睛。   这个吻小心翼翼又光明正大,两人分开时,都有些气息不稳。   林稚搂着他的脖子,还有些迷迷糊糊的——之前不是还纯情得不要不要的吗?怎么现在不亲一下就不行了。   他微喘着笑道:“孟郎君,你之前是不是憋得特别难受?”   孟琼舟捏了一下他的脸颊,“知道还问。”   林稚笑了两下。   笑完了,又听孟琼舟问:“刚才叫我什么?”   林稚乖乖道:“阿舟。”   很快到了立春日,当天清晨,曹婆婆送来几张春胜和春幡。   “婆婆真是如及时雨一般,知道我店中缺了一面春幡,就送来了。”林稚笑道。   曹婆婆也笑,“还不是想着你店中尽是些小儿郎,定是做不来这些女郎家的手工活计。”   曹婆婆裁制的春幡精巧细致,针脚细密,幡底还悬垂着的流苏造型的装饰物,煞是灵动好看。   “多谢婆婆。”林稚道:“我这就把幡子立在酒楼前面。”   插好的幡子被风一吹,猎猎作响,底下的流苏装饰随风飘扬。   林稚正欣赏着,就听曹婆婆问:“小郎君一会儿要不要去看打春牛?”   立春之日,造一头涂满四彩的土牛,用彩杖鞭打,以劝农事,是谓“打春牛”。   宫廷有这项习俗,临安城同样也有。立春清晨,郡守率领僚佐前往迎春馆内,用彩杖鞭打春牛,届时还会开宴庆贺鞭春。   林稚道:“自然是要去看一看的。”   然而去看了他又有点后悔——人实在是太多了。   迎春馆前围满了看热闹的市民百姓,里三层外三层,一眼望不到边。   人们摩拳擦掌,都等着一会儿去抢那打碎的春牛——据说那春牛身上的土放在家里,能保证一年的五谷丰收。   林稚根本抢不过这群老手,最后只分得了一点碎土块。   沈小七看着他手里的碎土块笑道,“阿郎,你要不说这是春牛,我还以为是在门口捡的。”   林稚也不气馁,抢不到春牛,还不能自己做一个吗?   其实这时候也有自做春牛的习惯,自己做好的小春牛还能赠送、出售,以预示“丰稔之兆”。   自从那日孟琼舟给他送来一堆插花,林稚就好似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对这些手工制作的玩意儿越发感兴趣。   他买了些彩幡雪柳等物件,打算自己做个小春牛玩。   先用泥土塑形,涂上鲜亮好看的颜色,用一块平滑的木板当栏座,再点缀些彩纸做成的花,以及土塑的百戏杂耍人物,小春牛便做好了。   风干之后,小小的一个托在手心里,好玩又吉利。   林稚捧着自己做的春牛,问过来吃饭的孟琼舟,“好不好看?”   “好看。”孟琼舟补充一句,“像你。”   “哪里像我?”林稚哭笑不得,“这可是牛。”   “是吗?”孟琼舟微笑看他,“还以为是只小狸奴。”   林稚不承认是自己的手艺问题,决定不跟这个眼瘸的人计较,从厨房端来一盘色泽金黄的炸春卷。   “今日立春,尝尝新菜。”   立春这日惯常要吃荤素搭配、精整细致的时鲜菜。   红白两色萝卜、碧绿的蒌蒿嫩芽、鲜灵的荠菜,还有春笋、韭黄、水芹等等时令蔬菜,用又薄又透的春饼卷起来,再配上几片新腌腊肉,一口咬下去,爽脆清鲜。   春盘有了,春卷自然也必不可少。   这时候的春饼和卷烤鸭片的饼皮一样,薄、透、韧,不脆,与后世炸得酥脆掉渣的春卷完全不同。   林稚用黄芽菜、猪肉、木耳香菇丝,以及几块切成细丝的香干,做了后世常见的三鲜春卷,还做了甜口的豆沙春卷。   正值立春,食客们早就习惯林氏会在节令出些与众不同的吃食,这种口感新奇的炸春卷甫一上市,立即热卖了一波,甚至还有直接把自家春宴搬到酒楼来的,就为了一吃这酥脆的春卷。   孟琼舟本就留意着酒楼的各种消息,对这道春卷并不陌生,问:“哪个是豆沙的?”   “你这盘都是。”林稚笑着道,“知道你爱吃甜的。”   孟琼舟笑了笑,用筷子夹起一个精致小巧的春卷,送入口中。松脆的春卷皮在齿间迸开,里面甜香细腻的红豆沙就流了出来。   他温声道:“好吃。”   林稚也夹吃了一个三鲜春卷,闻言忍不住打趣:“一年前的今天,你肯定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说出‘好吃’两个字吧。”   孟琼舟顺着他的话回忆了一番,从前那些食不下咽的日子,仿佛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嗯。”他轻轻翘起嘴角,“多谢我们阿稚了。” 第92章 上元灯会   春盘和春卷是一同上新的新菜, 也不知是谁蹭谁的热度,总之两样都卖得不错。   热热闹闹进了一批时令鲜蔬,在春盘和春卷的包围下, 酒楼迎来了第一个上元节。   本朝上元节的过法很热闹, 人们要观看灯展,要欣赏百戏, 还要吃各种节令小食,什么诸色龙缠、琥珀饧、宜利少、糖瓜蒌, 都要摆上食案。   因着过节,林稚便把每桌必上的酸甜果子换成了这种甜蜜的小食, 很得食客们的夸赞。   除了各种糖果,乳糖圆子和澄沙团子同样必不可少。   乳糖圆子和澄沙团子都是汤圆, 区别在于馅料不同, 一个用糖霜做馅儿,一个用红豆沙做馅儿——这点倒是和后世一样, 豆沙汤圆。   “今日上元,殿下用些圆子吧?”   林稚推荐道, “除了乳糖和澄沙馅子,还有一道黑芝麻馅圆子。”   七皇子一大早赶到酒楼,就是为这些圆子而来,闻言道:“早听说店主郎君会上些特别的节令饮食,端午的鲜肉粽子、中秋的冰皮糕饼, 如今看来, 还有上元的黑芝麻圆子。”   林稚笑了笑,“这黑芝麻圆子也是甜口的, 其实算不得创新。”   “当然算得!”七皇子道, “不然之前怎么没人想起用芝麻做馅?”   林稚笑了笑, 去厨房给他煮汤圆了。   汤圆已经提前包好,放地窖里冰镇着,能保存好几天。此时取出,能直接下锅开煮。   七皇子很大气地把三种馅料的汤圆都点了一遍,片刻,三只小碗端上来,不用特意区分,就能分清各自的馅料。   通体乳白的是糖霜汤圆,白里透红的是豆沙馅,白里透着黑的则是黑芝麻馅儿的汤圆。   林稚道:“这澄沙圆子甜味儿最淡,其次是芝麻圆子,乳糖圆子的甜度最浓,殿下最好按照这个顺序吃,不然容易淡了味道。”   七皇子应道:“还是店主郎君细心。”   他先喝一口圆子汤,淡淡的甜,微微粘稠,这算是开了胃。   接着又按林稚所说,先吃那澄沙圆子,果然淡甜可口,又咬了一颗黑芝麻圆子——黑芝麻磨得细腻无比,又甜又软。   七皇子连吃了好几个,只吃得快要饱了,这才用勺子舀着乳糖圆子吃起来。   他没想到,几颗简简单单的圆子就能让自己吃得如此满足,忍不住道:“每次来小郎君这里,都比在宫中吃得还要多。”   林稚很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这点厨艺自然和宫中大厨无法相提并论,但有一点确实比宫中好,便是没那么多规矩,甚至可以说是没有规矩。   这大概才是七皇子吃得好的原因。   林稚笑了笑,没说话。   吃完汤圆,七皇子和林稚聊起天来,“那日母亲回去,很是夸了一番店主郎君所做吃食,说‘精致讨巧’,甚至比宫里的御膳还要好呢。”   见对方脸上的喜悦神色不似作伪,林稚就知道,梁皇后确实没有告诉七皇子自己的身份。   这样也好。   他笑道:“娘娘谬赞了。”   将入夜时,孟琼舟也来吃了这碗黑芝麻汤圆。   林稚看他吃下一颗,忍不住问:“怎么样,甜不甜?”   孟琼舟感受了一下齿间甜香的味道,回答道:“没有你甜。”   几次三番被他这么逗,林稚早就没那么容易羞了,反撩回去,“那晚上给你尝尝好不好?”   “嗯。”孟琼舟道,“既然阿稚说了,定要好好尝一尝。”   林稚低头舀起汤圆,不说话了。   吃完汤圆,两人去三楼茶坊看戏。   为了应上元节的景,林稚特意让邹郎君变动了说书内容,这几日的戏都是《张生彩鸾灯传》。   据说从前有位李姓娘子,因不满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上元出游时将自己的香囊和红手绢扔了出去,上绣一句话,“得此物有情者,来年上元夜乾明寺殿前双鸳鸯灯相见”。   也真是巧,一位姓张的书生拾到香囊,第二年上元节,他果真依约守在乾明寺门口的双鸳鸯灯前,赴那位李姓娘子的约。   二人一见倾心,隔日晚上就私奔到临安城,开始新生活去了。   虽然故事的真实性有待考究,但起承转合都有了,又很具有戏剧性,再加邹郎君说得声情并茂,茶坊的客人都听得很带劲,甚至还有人加钱让他再讲一遍。   听完这个故事,林稚忍不住道:“如果我是那位李姓娘子,肯定不写什么来年,直接写今年上元节。”   说完,他问孟琼舟:“你觉得如何,这位‘张姓书生’?”   看着他唇边噙着的那抹坏笑,孟琼舟放下茶盏,在茶桌底下握住他的手,“能早些拥佳人在怀,自然是好的。”   林稚轻轻挠了挠他的手心。   孟琼舟却不为所动,任他手上动作乱动。   林稚好奇:“你不痒吗?”   “痒。”   他更好奇了:“那怎么不反抗?”   孟琼舟淡淡一笑,“总会让你补偿回来的。”   林稚连忙把他的手放下了。   看完戏,喝完茶,估摸着上元灯盏快要开始了,林稚换好衣服,和孟琼舟一起出了门。   上元灯展一共三天,这三天内,临安城金吾不禁,城门彻夜不闭,市民百姓可以全身心投入到灯展之中。   灯会展览期间,女郎娘子们大都穿着清雅的白色衣物,佩戴闹娥、雪柳的首饰,为的就是配合灯下月下的光线。   孟琼舟依然是那一身墨黑鹤氅,林稚却为了应景,换上了一件白色斗篷。   这时候出门看灯展还要戴灯饰——一种造得像栗子一般大小的灯笼,用珍珠或金银丝做装饰,不分男女,往头上一戴,光彩夺目,堪称上元节最闪亮的饰品。   这样新奇好看的小东西,林稚自然要戴来玩,不仅自己要玩,还要拉着孟琼舟一起玩。   孟琼舟拿他没办法,只好也往头发上戴了一只。   两人走在宣德楼前的大街上,到处都是灯,绢灯、镜灯、字灯、水灯、走马灯,郎君娘子头上戴着灯,小童手里挑着灯……一片灯的海洋。   林稚却只抬头看孟琼舟发间那只枣子灯,“这不是挺好看吗?当时你还那么不愿意。”   孟琼舟哑然失笑,“没有不愿意。”   “阿稚给我戴什么,我都很欢喜。”   “真的?”林稚挑眉一笑,“昨日去买灯饰的时候,我看一支花钿挺好看的……”   孟琼舟侧头看他,到底是无奈地笑了。   林稚也哈哈一笑。   离琉璃灯山越来越近,临街卖艺的艺人也多了起来,这边刚有人将几个傀儡发射到半空,那边又有人演起了榾柮儿杂剧,还有吞剑的、训练金鱼的、吐水泡泡的……林稚看得目不暇接。   这些百戏自然不是第一次上演,孟琼舟也不是第一次看,然而林稚却是第一次。   看着他眼睛亮晶晶的样子,孟琼舟知道他在慈幼局时,肯定没有机会好好出来玩过、看一看这缤纷的百戏,不由得一阵心疼。   他柔声道:“一会儿我们去看琉璃灯山,那个更好看。”   林稚连声说好。   因着过节,街道两旁的商门百户无一例外地都挂起灯笼,富贵一点的人家挂琉璃灯,即便是小门小户,也要燃上纸灯,造一造过节的声势。   然而尽管家家户户都点燃灯火,也依旧没有琉璃灯山壮观。   那刻画着各种山水花卉的五彩琉璃灯,足有五丈之高,整座灯山的骨架都是用琉璃烧造而成,通体透明,耀眼夺目,从下往上看去,好似一眼望不到边。   饶是林稚这种见过许多现代高科技的人,也不由得为之震撼。   “真漂亮……”   孟琼舟轻轻笑道:“你若喜欢,明年还带你来看。”   林稚却摇摇头,“不光是明年。”   “后年、大后年、大大后年……以后的每一年,你都要带我来看。”   “好。”孟琼舟温声答应着。   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一阵风声从身后袭来,几个纸灯被带下来落到地上,同时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孟琼舟反应极快,将林稚远远推出,自己则和那黑衣人缠斗起来。   事发突然,周围传来一阵此起彼伏的惊呼,有年岁小的孩子已经被吓得哭起来,还有人不小心踩了林稚的斗篷几脚。   林稚被孟琼舟推出好远,又被人群挤散,根本顾不得这些,只踮起脚尖去看他。   孟琼舟有一身不外露的好功夫,转眼已将那黑衣人制服在地。   林稚不是第一次看见这种场景,这人却不像那天的偷儿一样老老实实束手就擒,头抵在地上,大力挣动。   正沿街巡逻的都头们听见动静,马上围过来,“怎么了,发生什么了?”见琉璃灯山旁围了一群人,连忙跑过去察看。   从孟琼舟手中接过那一脸泥土的黑衣人,几个都头仍有些搞不清状况,“这人是谁?”   “盐枭同党。”   孟琼舟左手从怀中掏出鱼符,给那几个都头过目,随即吩咐道:“先押去皇城司,再禀报大理寺。”   大理寺!   这可是大案子!   几个都头都兴奋起来,原先因为上元当值的烦闷一扫而空——他们要立功了!   待他们半拖半拽地将那逃犯拉走,看热闹的人却依然没散,不住地打量着孟琼舟和林稚。   林稚挤开层层人群,跑到孟琼舟身边,下意识去拉他手臂,“阿舟……”   话还没说完,便感到手掌下湿腻腻的触感。   他低头一看,满掌鲜红。   孟琼舟受伤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93章 红豆年糕   他一身黑衣并不明显, 现下仔细看去,才发现右手臂处的衣袖颜色,比周围深了一大片。   林稚胡乱抹了手掌上的血, 拉着孟琼舟转身就走, “去医馆。”   “阿稚。”孟琼舟随他拉着,安慰他, “小伤而已。”   林稚没说话,只默默加紧了脚步。   治这种伤, 宫内的太医院是最佳去处,然而此时正值上元, 宫门已闭,外臣要想入内需要经过层层审核, 只能先找个医馆凑合一下。   上元佳节, 临街的医馆都闭店去庆祝节日了,两人行至街尾, 才寻到一处还开着的医馆。   那大夫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头,见进来两个打扮清贵却神情严肃的郎君, 不禁一愣,接着便听林稚道:“大夫可会治伤?”   大夫忖思片刻,“那要看是什么样的伤了。”   孟琼舟已脱下氅衣,露出右半手臂。   看见他的伤口,林稚眼眶一酸, 不动声色地忍了下去。   大夫还以为只是什么小小割伤烫伤之类的, 没想到是这种刀伤,不由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 先用细布清理伤口周围的血迹, 又细细敷了金疮药。   整个过程, 孟琼舟只微微蹙着眉。   过了片刻,看止住血,大夫才长松一口气,“幸亏郎君穿了氅衣,衣服够厚,否则这伤口情况就要严重多了。”说完,给他把伤口包扎起来。   林稚曾经听人说过,如果受伤流血不止,需要火烙使血管烧焦,从而达到止血的目的……想到这里,不禁一阵后怕,握着孟琼舟的手又紧了几分。   孟琼舟安抚似的捏了捏他的手,对那大夫道:“多谢大夫。”   大夫道了几声“不必客气”,站起身,从墙上的药柜拿了几副药出来,放在桌子上,“这是内服汤药,早晚各煎服一次,这瓶子是我刚才给这位郎君敷的金疮药,每日敷一次便可。”   林稚点头。   又拿了些包扎用的细布、用来固定伤口的柳枝,林稚道了谢,捧着一大堆瓶瓶罐罐离开医馆。   街上又重新恢复了热闹,但琉璃灯山那边已经冷清许多,只偶尔有几个都头在附近打转。   走了几步,林稚问孟琼舟:“疼吗?”   孟琼舟摇头,“不疼了。”   “虽然这位大夫看起来挺靠谱,不似平常的江湖郎中。但明日也得再去太医院看看,以防万一。”   林稚说完,叹了口气,继续道,“你身边怎么不跟着些人?就这样直接出来了,连个护卫都没有。万一这次伤到的……不是手臂,该怎么办。”   孟琼舟虽然受伤,却依旧俊美不减,好像刚才流血的不是他自己一样,淡声道:“和你出来,怎能带其他人。”   漠了片刻,林稚又问:“刚才听你说,那人是盐枭同党?”   “嗯。”孟琼舟点头,和他细细道来,“那日我去往建康捉拿盐枭头目及其同党,其中就有刚刚那黑衣人。”   “不管怎样,已经关押起来了。”林稚道,“你先好好养伤。”   孟琼舟应了一声,道:“这几日不能回府上,免得母亲担心。”   “那就住我那里。”林稚喃喃,“幸好我买了个房子……”   孟琼舟被他这幅小模样惹出微微笑意,想伸手捏捏他的脸,手臂处忽然传来一阵疼痛。   虽然这伤口有些吓人,毕竟没伤到筋骨,还不至于要了人命,但到底很不方便。   想到这里,他不高兴地皱了皱眉。   回到酒楼,林稚告诉阿青阿蓝他们,说这几日有事,先回宅院小住,又让沈小七去孟府悄悄给陈平捎了信,这才和孟琼舟乘马车回了南湖的屋宅。   到了宅院,林稚翻箱倒柜,终于找出几套当时买得太大、没法穿的白色里衣。   “我已经让小七去给陈管事送了信,想来明日就能送来衣物。”他道,“今天……你就先穿我的吧。”   孟琼舟打趣他:“会不会小了点?”   “不会!”林稚软着眼神瞪他,“这几件是当初买大了的,我都没穿过。”   为了给伤口包扎,孟琼舟的里衣刚刚在医馆时就被剪开了,露出有力的手臂肌肉。   林稚第一次实打实看见他坚实有力却不夸张的肌肉,有点羡慕,又有点心动,忍不住戳了几下。   孟琼舟的声音响在头顶:“好玩吗?”   “好玩。”林稚点点头,又戳了几下,“你要不要来试试。”   孟琼舟淡淡道:“我更想试你的。”   “我没有。”林稚叹了口气,不管这辈子还是上辈子,他都没什么肌肉。   拿起金疮药瓶,看着他仍然狰狞的伤口,林稚又有些眼眶发酸,“那个人,其实是冲我来的对不对?”   “他没有把握你一定会参加上元灯会,但却有把握我一定会来。”   “是我让你受伤了。”   话音刚落,一滴热烫的眼泪就这么落在了孟琼舟的手心。   见从不轻易流泪的他掉了眼泪,孟琼舟用那只没受伤的手把他搂进怀里,“别哭,阿稚。”   “他们是想要报复我。”孟琼舟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所以不是你的错,是我的错。”   林稚小心翼翼地避开他的伤口,在他怀里趴了一会儿,把眼泪都抹到他衣服上,再起来时,已经是没有哭过的样子了。   孟琼舟轻轻亲了亲他的眼皮。   没等到转天,过了约莫两刻钟,陈平便送来了孟琼舟的日常物品,还带过来几个护卫。   “这几人都是府中精卫,能护阿郎和林小郎君安全。”他蹙眉看向孟琼舟的手臂,“阿郎……”   孟琼舟摇摇头,“我无碍。”   “此事不必让母亲和二郎知道。”   陈平了解孟琼舟,知道他说没事,那就一定是没事,应声道:“是。”   尽管有了自己的里衣,孟琼舟却没再换回来,依然穿着林稚的。   他侧身躺在床上,看着林稚,忽然叹了口气,“不能抱你了。”   林稚自己钻进他的怀里,闷声道:“所以你要快点好起来。”   第二天孟琼舟从大理寺回来,林稚已经做好了红豆沙年糕。   年糕是在酒楼闲来无事时打好的。新鲜的糯米蒸成香软的糯米饭,用捣锤用力捶打,捶碾到每一粒糯米绽开,不分彼此地粘连在一起,年糕便算打好了。   这是个颇费时间和力气的活儿,酒楼里的每个人几乎都打了一遭,才得到这么一小罐珍贵的年糕。   红豆先泡后煮,一边熬煮一边用勺子按压出沙,这样熬出来的豆沙才能更加绵密。   把切成小段的年糕条倒入熬煮好的红豆沙里,略煮片刻,便可出锅。   吃得太甜不利于伤口恢复,又得顾及着孟琼舟的口味,是以林稚只放了一小勺糖桂花略作调味,尝了尝,红豆沙浓稠而又绵密,是淡淡的甘甜。   孟琼舟回来时,他刚蒸好一锅糯米排骨。   林稚上前,替他脱下氅衣,问:“案子如何?”   “不必担心。”孟琼舟道,“魏廷尉已经派人去解决了。”   “一个漏网之鱼而已,掀不起什么大风浪。”   林稚松了口气,“那就好。”   两人吃完饭,靠在一起腻歪了一会儿,林稚给孟琼舟换好药,又喂他喝了内服汤药,一边把蜜金橘拿过来一边道,“先把苦吃了,以后的日子就甜了。”   孟琼舟咬下那片蜜金橘,“嗯。”   本来应该像往常一样上榻睡觉,他却拉住林稚的手,“要沐浴。”   林稚懂装不懂,“那你去沐。”   孟琼舟不语,看着他。   “好吧。”林稚扬唇一笑,“逗你的。我知道你现在自己洗不了。”   他凑近孟琼舟,“我帮你吧?”   孟琼舟点头:“好。”   他从七皇子手里买下的这座宅院自带浴堂,且面积不小,林稚想着反正已经买到自己手中,便按照现代的习惯,让能工巧匠改制了一个陶瓷浴缸放在里面。   现下正好派上用场。   烧好的水倒进缸中,热气氤氲得林稚眼前一片朦胧,只有面前的人依然清晰。   孟琼舟还没脱下衣服,因用不上最得力的右手,里衣下摆不小心被打湿了一片,隐隐约约露出形状分明的腹肌。   林稚的目光在上面巡回一圈,忍不住舔了舔嘴唇。   “喜欢?”   林稚老实地点点头,也不跟他客气,上手摸了几把——比想象中的手感还要好。   还没来得及再好好体验一番,就被捉住了作乱的手。   孟琼舟呼吸乱了几分,“……阿稚。”   林稚也有点喘,但还是撩他,“怎么了?”   孟琼舟垂眸看他沾水的里衣,“你衣服也湿了。”   说完,孟琼舟单手把他抱到自己腿上,封住了他的唇。   ……   波光潋滟,一室旖旎。   作者有话要说:   拉灯不是我本意,点烟.jpg 第94章 桂花糖藕   转天一早, 林稚躺在床上慢慢睁开眼睛。   刚一动,身上便传来一阵陌生的酸软。想到这酸软是从何而来,他忍不住红了红脸。   不过身上虽然不大舒服, 却干爽得很, 想来是孟琼舟给他换过衣服。   想到这里,他又有点心虚, 明明是自己照顾他,结果反而被他照顾了。   身上的衣服面料尽管舒服, 却很陌生,不是他惯常穿的, 林稚伸出手臂一看,居然还大了点——孟琼舟的里衣。   这人真是……   孟琼舟也醒了, 带着点刚睡醒的慵懒, 半侧着身子问他,“睡得如何?”   穿着他的衣服, 又想起昨晚浴堂发生的事,林稚强作镇定道, “不错。”   “嗯。”孟琼舟笑道,“我也睡得很好。”   林稚琢磨片刻,品出几分一语双关的意味,忍不住问他:“昨晚……没伤到你的手吧?”   “都是我在出力,怎会伤到?”   “一、一开始我也出了力的……”林稚理不直气不壮地反驳。   孟琼舟轻轻笑了一声。   林稚伸手扯他袖子, “给我看看你的伤。”   孟琼舟把右手臂伸过来给他看。   林稚不揭开包扎的细布, 只隔着层层叠叠的细布轻轻按了按,确定伤口没有崩开或化脓的情况, 这才放下心来, 感叹着说了一句, “幸好那天穿的衣服厚。”   要是像爱美又不怕冻的郎君女郎一样,早早地换上春装,怕是这伤口就没那么好处理了。   “如此说来,还要感谢阿稚。”   林稚问:“感谢我什么?”   孟琼舟碰了碰他锁骨上的吻痕,“我知道你偏爱白色,便总想与你穿配套的衣裳。”   林稚其实有往那个方向想过,但不确定,现下听他这么诚实地告诉自己,忍不住笑了出来,“你的小心思怎么这么多?”   “彼此彼此。”   林稚翻了个身,看着他,“你是说我有小心思?那你说说,我有什么小心思了。”   孟琼舟看他片刻,凑近他耳边,低声说了句话。   他嗓音本就低磁,离得太近,越发显得低沉而又磁性。林稚听得心中一颤,更加觉得没法反驳,红着脸不说话了。   孟琼舟不再逗他,细细问他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没有。”林稚老实道,“就是腰酸。”   孟琼舟伸出没受伤的那只手,“揉揉。”   “不用。”林稚笑着躲开,“哪有那么娇气。”   “怎么没有。”孟琼舟轻笑道。   林稚不跟他闹了,坐起身来,一边系衣服带子一边嘀咕:“为什么给我穿你的衣服。”   “大一点好穿。”   想到对方还伤着的手臂,林稚到底接受了这个理由。   他穿衣,下床,洗漱,此时已过了朝食饭点,索性开始鼓捣起午食。   昨日阿蓝和陈平都来送过菜蔬鲜肉,满满登登装了几架马车,俨然把厨房堆成了一个小型集市。   林稚从“集市”里挑拣几根藕出来,又拿了两条鲜鱼,并几块新鲜的豆腐块——他又要做鲫鱼豆腐汤了。   上次孟琼舟喝了这汤,没几日就好了,可见这汤是个好兆头。   鲜鱼已经被阿蓝处理干净,林稚擦干鱼身的水,切块,开花刀,下锅煎至两面金黄,放豆腐块,再放煎好的荷包蛋进去一起煮,约莫半个时辰,鱼汤就变得奶白了。   可惜家里没有白萝卜,不然把白萝卜切成丝放进去,熬出来的鱼汤还要更浓郁更奶白些。   接着做桂花糖藕。   还不到二月,冰冻的河水才刚刚融化,这时候的莲藕口感粉糯,味道微甜,最适合用来做桂花糖藕,排骨莲藕汤也不错。   林稚看着那还剩下不少的白嫩嫩的莲藕,心中已有了主意,打算明天就做排骨莲藕汤给孟琼舟喝。   桂花糖藕好吃的关键在于红糖浸润的程度,也就是上色的程度。   藕孔塞满糯米,牙签封盖,放进没过莲藕的红糖水中浸煮,煮到汤汁粘稠之后,再不停往上浇汁,能做出很红亮漂亮的颜色。   煮好的莲藕拿出来,切薄片,撒上干桂花,味道甜而不腻。   再做一道凉拌莴笋丝,午食就好了。   因大部分食材都是提前处理好的,林稚只需像插花一样把它们修修剪剪,再放锅里焖着就是,是以并不觉得累,反而很乐在其中。   孟琼舟虽然右手臂受了伤,但包扎起来,又用袍子一遮,倒也不觉有异,再加他闲然自得用左手握筷的样子,看起来就更没什么异常了。   看见他的左手,林稚就想起,昨晚自己就是被他这样单手抱了过去……   孟琼舟给他盛了碗鱼汤,推过去,“多喝点。”   “该多喝的人是你。”林稚笑道,“我又没有受伤,也不用去大理寺断案。”   孟琼舟只微笑看他,“补充体力。”   林稚:……我喝我喝。   喝了小半碗,林稚觉得有点热了,伸手松了松衣领,看孟琼舟依然气定神闲地用左手拿着勺子,好奇问道:“你怎么用左手也这么熟练。”   孟琼舟摇摇头,仿佛自己也不知道,半晌才道,“可能是天赋异禀。”   头一次听他这么夸自己,林稚觉得挺新鲜,转了转眼珠,意有所指道:“你确实很天赋异禀。”   孟琼舟看着他,“阿稚也是。”   林稚觉得这个天不能再聊下去了,认真吃起饭来。   莴笋丝清鲜爽口,鲫鱼豆腐汤鲜香滑嫩,桂花糖藕更是软糯甘甜,咀嚼之间,不知糯米与藕段哪个更糯软,就这么一同香甜地滑进肚子里。   孟琼舟也很喜欢,额外多夹了几片。   林稚把嘴里的糖藕咽下去,道:“等你的伤好了,给你做全糖版的桂花糖藕——现在这个,才只放了三分糖呢。”   孟琼舟温声道:“好。”   林稚这个甩手掌柜也没什么事做,吃过午饭,喝了会儿茶,忍不住打了个哈欠。   “去午睡。”孟琼舟道。   “你不睡吗?”   孟琼舟哑然失笑,“我没有午睡的习惯。”   “习惯这种东西,养二十一天就有了。”林稚扯他袖子,“午睡对伤口恢复也好,快来睡。”   孟琼舟随他拉着,和他一起进了屋,边走边问:“为何是二十一天?”   “我也不知道。”林稚躺到枕头上,嘀嘀咕咕,“好像是哪个高人说的。”   他中午睡觉比晚上睡觉入睡更快,几乎刚一沾到枕头便睡了过去。   听他刚才说什么“高人”的俏皮话,又看他格外乖巧的睡相,孟琼舟微微附身,吻了吻他的脸颊。   林稚再醒来时,天还很亮,身上被盖了一条软被。   孟琼舟在他的身边,靠着瓷枕,没有睡,正拿着一本书,认真又不那么认真地看着。   “我睡了多久?”   孟琼舟放下书本,拨了拨他微乱的颊发,“半个时辰。”   又问:“还困吗?”   林稚摇摇头,坐起来,瞥了一眼他正在看的书,密密麻麻的文字,很像什么高考教案,觉得……不如那李姓娘子和张姓书生私奔有意思。   孟琼舟看他一眼就知道他在想什么,道:“陈平上次来得匆忙,没带太多东西过来。下次,我再让他带些书来。”   “就带《碾玉观音》《风月瑞仙亭》《太平广记》,如何?”   林稚点点头——全是他喜欢的话本!   点完头又忍不住道:“明明是已经听过几百遍的名字,可被你这么念出来,无端好听许多——你不去说书真是可惜了。”   孟琼舟很温柔地笑了笑。   临近暮食饭点,林稚下了床,又开始继续他给孟琼舟的食补大业。   竹笋、火腿、排骨、豆皮,一同煮一锅热闹浓郁的腌笃鲜,再炖上一锅软烂的羊肉,配着皮蛋瘦肉粥和葱油饼,热热闹闹摆了一桌子。   孟琼舟笑问:“这么丰盛?”   “给你补一补。”林稚回答道,“好得快。”   孟琼舟点头,夹了一块羊肉,“这可是你说的。”   果不其然,当晚,林稚就被好好地“补了补”。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正文完结啦qwq下周更新番外! 第95章 在你身边   如此又过半月, 孟琼舟手臂处的伤口已经完全长好,虽还没落痂,但已经能够行动自如了。   林稚看着他的伤口, 很忧愁道:“会不会留疤啊?”   “肯定会的。”孟琼舟也不瞒他, “阿稚会不会嫌弃我?”   林稚毫不迟疑地摇了摇头,哄他:“你在我心里是最好看的, 区区一条手臂上的伤疤,算得了什么?”   孟琼舟捏了捏他的手, 忽然有些郑重地开口:“阿稚。”   “你想不想回一趟孟府?”   林稚微微一怔。   他说的是“回”,而不是“去”, 说明……在孟琼舟心里,孟府也是他的家。   “好啊。”林稚心头一软, 欣然应允, “我们什么时候回去?”   孟琼舟微不可察地松了口气,微笑道:“便是明日吧。”   林稚点点头, 看他笑得格外好看,没禁住美色的诱惑, 凑上前亲了亲他的唇。   然后就被按着结结实实亲了一会儿。   闹了许久,林稚觉得这样不行,挣扎起来,“现在还是白天!”   “是谁先开始的?”   “……”林稚自知理亏:“我。”   “嗯。”孟琼舟摸了摸他的头发,到底放过了他, “晚上再说。”   林稚从他身上下来, 去铜镜前理了理自己的衣服,这才溜去了厨房。   因孟琼舟手伤已好, 这几日便会来厨房里给他帮忙, 偶尔切个菜, 偶尔给他递个东西。   孟琼舟的厨房经验几乎为零,除了那碗二十一世纪风味的小馄饨,几乎不会做其他任何吃食,但胜在学习速度很快,几日耳濡目染下来,竟也学会做几道家常菜了。   林稚由着他在身后忙活,自己则鼓捣起肉丸子。   这肉丸子可不是普通的肉丸子,是前朝著名烧尾宴的一道大菜——汤浴绣丸。   普通丸子都是一种单一馅料,比如猪肉丸牛肉丸羊肉丸,绣丸却有所不同,鱼肉茸、鸡肉茸、火腿粒、虾肉泥……各种馅料混合在一起,每种馅料又带有各自的鲜味,和而不同。   考虑到孟琼舟不能吃发性食物,林稚没放汤浴绣丸里必不可少的海参,换成了河蟹、竹筒虾等河鲜,味道也很不错。   把剁得细腻润滑的馅料搅打上劲,挤出大小均匀的丸子,再放猪骨、鸡肉熬成的清汤里汆熟,一锅简约却不简单的绣丸大功告成。   林稚这边刚做好一锅丸子,正要叫孟琼舟过来看看,却见一盘色泽金黄的菜品摆在了自己眼前。   “这是……”他拿起筷子夹了一块,“拔丝芋头?”   原来刚才孟琼舟在那边,是去做这道拔丝芋头了。   孟琼舟罕见地有点紧张,“如何?”   林稚夹起一块,送入口中慢慢咀嚼,只觉外酥里软,香甜可口,糖丝也晶莹剔透,做得很出色。   这样一道十分考验技巧的菜,必定不能一蹴而就。孟琼舟肯定不是第一次做这菜,定是反复练习了无数次,才把这道菜端到自己面前。   林稚本来想煞有介事地从“色香味”三个方面好好点评一下,然而现在只是重复道:“特别好,真的。”   孟琼舟道:“是你教得好。”   “阿舟。”林稚回过身来,抱住孟琼舟,觉得怎么都抱不够,“你怎么这么招人喜欢啊。”   孟琼舟低头笑着看他,“你更招人喜欢。”   吃完这顿意义非凡的暮食,两人去街上走了一会儿,然而林稚到底存着几分那日上元节的阴影,在天黑之前就拉着他回来了。   “别怕。”孟琼舟牵住他的手,“那日琉璃灯山出事之后,皇城司和府尹那处都增派了护卫,这次是真的万无一失了。”   林稚却还是不怎么放心,但也不反驳他,只道:“你不想和我回屋里吗?”   孟琼舟没话说了。   回到室内,林稚拉过来一个熏炉,燃起鹅梨香——他发现孟琼舟格外喜欢这个味道。   “你很喜欢吃梨子?以前怎么没发现。”他一边暖着手一边漫不经心地问。   孟琼舟坐在他身边,有一搭无一搭地伸手探那炉子,回答道:“最近才喜欢吃的。”   林稚“哦”了一声,原本没怎么放在心上,然而看对方似笑非笑的表情,又觉得不是在单纯讨论吃不吃梨子……梨子?   他反应过来,似乎和他的名字有点像。   行啊,不愧是长了个二十一世纪的胃的人,连谐音梗都学会了!   林稚没什么威力地瞪他一眼,继续借着炭炉烤手。   因明日要去孟府,两人晚上没胡闹太久,安安稳稳睡了一个觉。   林稚不是第一次去孟府,但他知道孟琼舟这是正式带他见家长的意思,特意早起打扮了一番,换上那件不常穿的靛蓝色氅衣,又仔仔细细束了发冠。   饶是如此,依然不放心,等孟琼舟回来之后问了他好几句“怎样”“如何”。   孟琼舟道:“我们阿稚自然是穿什么都好看。”   说完又不动声色琢磨起来,哪个颜色与靛蓝最相配。   林稚在南湖的宅院与孟府尚有一段距离,两人并靠在一起坐在马车上,林稚撩开车帘,向外看去,“南湖的冰融了,金明池的也快了吧?”   “今年上巳金明池一开,我们就去钓几条鲤鱼,也不用什么太复杂的做法,就做开江鱼火锅吃。”   孟琼舟顺着他的话一想,也觉得很好,柔声应了他。   说到金明池,林稚就想起当初宝津楼赐宴,他本来正在钓鱼,后来被沈小七拉去看百官汇演,正好看见孟琼舟百步穿杨的风姿。   现在想想,可不就是缘分天注定?   “我到现在都还记得那天你穿的衣服,外圈还镶了一圈曜石,闪亮得很……肯定迷倒了不少小娘子。”   “小娘子却是没有。”   孟琼舟摇头一笑,“小郎君倒是有一个。”   两人又说了些无聊却甜蜜的话,很快到了孟府,林稚被孟琼舟牵着手下了车,忽然有些紧张。   见男朋友家长这种事,可是两辈子都没经历过的。   守门奴仆阿金先迎上来,喊了孟琼舟一声“阿郎”,又看向林稚,恭恭敬敬地喊了一声“小郎君”。   林稚对这个称呼挺满意——万一叫他夫人,那可就太奇怪了。   他拿不出什么架子,一边往院子里走一边随口问他,“穿得这么少,冷不冷?”   “不冷,不冷的,奴习惯了。”阿金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多谢小郎君关心。”   话音刚落,又一道清越少年声响起:“阿兄回来了!”   孟琼舟这些天并非一次都没回来过,但这并不妨碍孟淮安兴奋。他哒哒哒跑出来,刚要和他哥说话,看见林稚,马上又跟他打起招呼。   “林……阿嫂!”   林稚默了默,也没想到一个合适的称呼,到底应了下来,“小安。”   孟淮安感动非常,“除了阿娘,还没有人这样喊过我呢——兄长他从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喊我。”   “是吗?”林稚似笑非笑地看了孟琼舟一眼。   孟琼舟道:“别跟你阿嫂说这些。”   “好好好。”孟淮安举手作投降状,“我不说了,让阿娘来说。”   离着老远,秦夫人就听见他们说话的动静,慢慢走出来,看见在一身靛蓝衣服映衬下格外白净的林稚,笑着道:“阿稚来了,快进来。”   林稚不用猜便知是谁告诉了秦夫人自己的名字,叉手道了句“夫人万安”,这才和孟琼舟一同进了屋中。   秦夫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好生打扮过,心中愈发柔软,“好孩子,一路颠簸,没吃什么东西吧?先吃两块糕垫垫。”说完,吩咐婢子素云上了一碟花糕和热茶。   吃着糕,又闲话了几句家常,秦夫人语气柔和的样子,让林稚恍然间想起自己的母亲。   聊了几句,秦夫人忽然拍着他的手道:“你们同为男子,在这世间生活殊为不易,越是如此,越要相互扶持,不得轻言放弃。”   这番肺腑之言不仅是在劝告林稚,同样也是说给孟琼舟听。   两人都一脸郑重地应下:“是。”   午食十分丰盛,葫芦鸡、金乳酥、光明虾炙、五牲盘、缠花云梦肉,还有一道芝麻皮炙乳猪。   除了蜂蜜和麦芽糖,这烤乳猪的表皮上还抹了豆腐乳和芝麻酱,更加显得外皮红润油亮。   林稚夹起一块切好的乳猪肉送入口中,眯眼笑道:“好吃。”   酥脆的外皮咯吱作响,内里的瘦肉细嫩鲜美,肥肉也不腻口,带着一股淡淡的奶香和烟熏味道。   秦夫人执起铜筷,又给他夹了一块,“你喜欢就多吃些。”   又笑道:“能得你的称赞,看来邱大的厨艺确实进步了。”   “不光是邱大的厨艺进步,兄长的厨艺也进步不少。”孟淮安道,“前些日我还看见兄长在厨房里,不知做什么菜呢。”   孟琼舟轻轻咳了一声。   林稚笑问:“可是芋头?”   “对!”   孟淮安连连点头,刚要问一句“阿嫂你怎么知道”,忽然意识到,这是他嫂子啊,能不知道吗?   吃过午饭,孟琼舟带林稚在院子里转悠。   孟府面积很大,林稚虽然来过几次,但也仅仅是探寻了冰山一角,现在孟琼舟要把整片海洋呈现在他的面前。   两人走过穿廊,来到一处院门前,孟琼舟道:“这是阿弟的屋院。”   孟淮安的院门前只有些梧桐青竹,不似秦夫人院前那般花团锦簇,倒也显得很轻松利落。   林稚点点头,评价:“不错,一看就是适合学习的氛围。”   孟琼舟笑了笑,继续带他往前走,耳房、偏房、书院、花园、管家院……   路过一处略空旷的院子,孟琼舟停住脚步,“平日我便是在此处射箭。”   “从小就练?”   孟琼舟道:“十五岁。”   林稚摸了摸那布满箭孔的靶子,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带着与年龄不符的沉肃表情,一脸冷淡地手持弓箭向箭靶射出,重复、再重复……   “笑什么?”   林稚笑得更开心了,“就是觉得,那时候的你一定很可爱。”   “当然。”他回过身,拉住孟琼舟的手臂,“你现在也很可爱。”   可爱的孟琼舟带着他继续往前走,路过一处深黑的院堂,两人都不约而同停下脚步,走了进去。   林稚取下三支线香,对着正前方的一排灵位跪下来,恭恭敬敬上了香。   片刻,孟琼舟也在他的身边跪了下来。   线香静静燃着,祭拜结束,两人默不作声把膝下蒲团归到原处,一同走出了这间饱含深重思念的祠堂。   “这下也算见过你的亲人了。”林稚道。   孟琼舟看着他,目光里满是温柔。   林稚和他对视,笑问:“不带我去你的院子里看看?”   孟琼舟轻轻一笑,“下一个就是了。”   林稚不是第一次来孟琼舟的屋院,是以并不觉得非常惊奇,但心境不同,感受也就有所不同。   他坐在孟琼舟的床榻上,摸着手下的床帐,打趣道:“你这张床可能也想不到,自己马上要有另一个主人了。”   孟琼舟道:“它想到了。”   林稚刚要接话,就见他不知从何处取来一方木匣,“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林稚依言打开匣子,只见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的物件——很熟悉的物件。   他用手指勾起一枚青色小荷包,掂了掂,“这是不是中和节那日,我送你的荷包?”   “不是你送我的。”孟琼舟道,“是我和你讨来的。”   林稚莫名从这句话里听出了几分委屈,笑了笑,在木匣翻出另一样东西。   他举着那封写了“但愿人长久”的信笺,十分肯定地道,“这个是我送你的。”   “这回没说错吧?”   “没有。”孟琼舟笑着道。   林稚继续翻看,除了荷包、信笺,还有从纸袋上减下来的兔子商标、端午节合欢索、前几日他做好的干花书签,以及摆在卧房显眼位置的水蓝色插山……   “可惜我给你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吃食。”林稚低头笑道,“不然这匣子里还能放更多。”   孟琼舟温柔道:“是。”   “其实,你给我的东西,我也都好好留着呢。”   “嗯。”孟琼舟在他身边坐下,握着他的手道,“什么时候带我去看看。”   一缕阳光从窗棂打进来,林稚眯着眼道:“明天吧。”   他一点都不着急,因为他们还有很长、很好的未来。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   首先感谢大家两个多月的陪伴!   这是我人生当中第二本小说,也是第一本耽美。   作为一个新人作者,我知道我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尽管如此,我还是很喜欢这个故事,谢谢大家愿意包容、鼓励我(鞠躬   总之,小林和小孟会一起幸福地走下去,大家也要开开心心每一天!我们下一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