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 董舒董舒123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玛丽苏历险记 作者:SISIMO 文案: 男频的情况是这样子的,十本都市九本种,还有一本开后宫。这就是个种马文重灾区。 当有一天……这本书的主角全部性转了! “沈隽,既然你已经家道中落,就别指望还能嫁到我们顾家来,所以退婚也是理所应当……” “哦。” 好无聊哦,打脸未婚妻,哦不,未婚夫的戏码让沈隽感到很没意思。 然而,这个世界她的周围充斥着无数美男子,他们还个个都爱她爱得死去活来无怨无悔。 粗壮金手指加身,人人都爱女主角,可是沈隽她不想按照剧情走。 陈玉觉得自己是史上最惨穿书者,穿到一本都市种马文里也就算了,哪怕她做好了准备去做男主的后宫,结果发现自己变成了个男人,更可怕的是……男主角怎么变成了女主角?OMG这不科学! 重要的是,他一点都不想去和女主角百合呀! 沈隽嗤笑:别自作多情了,谁看得上你? 陈玉:…… ·女主非穿越非重生,她生下来就是女性 ·女强都市文,女主金大腿苏炸天 ·这是一篇玛丽苏文,有超现实情节 ·别问谁是男主,只需要知道女主是主角就行了,她不需要男主因为她是绝对主角 ·穿书的陈玉不是男主角,他只是个女配,呃不,男配 ·本文狗血无逻辑,雷者慎入 内容标签:幻想空间 天之骄子 女强 现代架空 主角:沈隽 ┃ 配角: ┃ 其它: =================== 第1章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文本质上是一篇女主玛丽苏苏爽文,金大腿的那一种,有稍带奇幻的情节。 PS,再强调一下,小玉不是男主。   “沈隽,既然你已经家道中落,就别指望还能嫁到我们顾家来,所以退婚也是理所应当……”英俊倨傲的男子眼神有些复杂,对着面前的女孩子说。   女孩儿瞧着不过十七八岁,皮肤白净容貌秀丽,只是穿着打扮都很朴素,事实上在一个月前,她还是个一枚发卡都抵得上正常人一个月生活费的富家千金。   她叫沈隽,不太常见的名字,且稍有点男性化,听到这从头到脚都凸显出一个“贵”字的男人——哦不,他顶多与她差不多大,甚至勉强还能说成是个少年,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竟是一点都不意外,淡淡地点点头:“好,那就退婚吧。”   这少年叫顾清歌,顾家财团的大少爷,年轻俊美,才华不凡,也是沈隽从小订婚的未婚夫。   但是沈隽从八岁那年开始,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所以连丁点儿奇怪的表情都演不出来。   顾清歌有点诧异于她的干脆和平静,站在原地犹豫了好一会儿,最后深深看了她一眼,才转身离开。   安静的围观群众顿时哗然,纷纷对沈隽指指点点,眼中的幸灾乐祸要远远超过同情。   这世上有很多恶意其实是没缘由的,看到一位公主掉落凡尘变成贫女,狠狠满足了一番他们的恶趣味。   再有几个平时就看沈隽不顺眼觉得她自命清高的少女故意走到她面前,用轻蔑又鄙视的目光看着她,“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沈家没了,就凭你也配得上顾清歌。”   旁边角落里跑出来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推开那几个少女,“走开走开,别站在我家大小姐面前碍眼!”他看着比沈隽还要小上一两岁,长得一张讨喜的娃娃脸,脸上带笑怎么看怎么可爱,他叉着腰狠狠瞪着这些女孩子的时候,再凶都带不出几分气势来。   “还大小姐呢!她算个什么大小姐,我劝你呀,还是赶紧找下家吧,这会儿再扮演什么忠仆也没用啦。”   少年涨红了脸瞪着她们,坚持护着身后的沈隽。   这些少女毕竟是有钱人家的女孩儿,尖酸刻薄地奚落几句,自觉削够了沈隽的面子,落井下石之后也就满足地离开了。   “卧槽我的大小姐,你干嘛不打他一巴掌再让他走!”他愤愤不平,说的自然是顾清歌。   沈隽只是轻描淡写地瞥了他一眼,这少年立刻哑了火,乖乖跟着她往家走去,围观群众发现没了乐子可瞧,无趣地散开了。   在一个月前,沈家还没倒台的时候,沈隽自然是锦衣玉食,该有的大小姐生活一样不缺,是个名副其实的公主。但事实上七岁那年,她的父母就因为意外去世了,不过她的祖父还在,且十分宠着她。她父亲原本是长子,一死之后,沈家由她叔叔接手,于是,婶婶就担起了教养她的责任,偏偏她存心不良,有意要将沈隽养成一个矜骄任性天真愚蠢一无是处的大小姐,从小就试图养坏她,什么都给她最好的,这样沈隽的祖父自然挑不出她的错处来。   只是她怎么都没想到,沈隽的身边有一个人坏了她的事。   此人正是这会儿沈隽身边的少年陈玉。   听听,他的名字居然叫玉!少年满脸愤愤不平,他觉得再没有比自己更惨的穿书者了!没错,这位姓陈名玉的少年本来不是这个世界的人,穿书就穿书吧,反正这事儿又不少见,每年小说里的穿书者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算稀奇,而且穿书的人知道剧情,说不定还能借着穿书走上人生巅峰呢!   但是……陈玉一点都不想穿啊,因为他(她?)穿的是一本男频的都市文!谁不知道男频都市文是种马重灾区,十本男主都市文至少有八本都是种马,剩下两本男主都大多有那么几个红颜知己,单女主的都市文那简直是凤毛麟角。没错,这是一本都市种马文,他(她)虽然没看过,但是听他(她)弟弟讲过一些剧情啊,所以对于穿越到这本书里一点兴趣都没有,更何况身为女性,穿到这本书里能干嘛,给主角当后宫吗?   结果没想到会是这么凄惨,不仅穿了,还穿成了陈玉。   陈玉那是什么人?主角的小女佣,也是他的第一个女人,但论戏份却只是女N号,身为一个床上用品,还对主角忠心耿耿不离不弃,不介意主角左一个红颜知己右一个心肝宝贝。   这也就算了,更可怕的还在后面,穿来之后发现——他妈的她成了他!不是小女佣吗,怎么变成了小男仆!难道种马后宫文变成了耽美后宫文?这个发现让他(她)惊骇欲绝。   ……很快他就发现,不仅他的性别变了,主角也从他变成了她。   这不科学!   男女性别全部颠倒了这是什么鬼!那个从小被婶婶蓄意惯出来的浪荡男主角,忽然变成了个眼神清冷长相秀丽的小姑娘,我的天哪!   这世上不会有比他更倒霉的穿书者了,绝对没有。   更惨的是,性别从女变成男也就算了,不管是男是女,他都注定成不了主角。   沈隽的金手指是谁也没可能抢走的,就算知道剧情也没法下手的那一种——主角最大的金手指,是她手腕处的一个“胎记”,当然,这并不是真的胎记。   再加上身为主角,哪怕她并不是男人,一样拥有主角该有的头脑,并不像那些反派一样智商为负。这本书之所以在现实世界热度挺高,就是因为不是一本主角智商5,配角智商负100的弱智都市文,还是有点儿意思的,再加上主角的后宫团真的称得上品种繁多各类美女应有尽有,非但不脸谱化,还个个性格鲜明那方面的情节也写得很是香艳。   想到这里陈玉瞥了一眼身旁一脸冷淡的沈隽,觉得自己有点腿软。   他一点也不想搞百合,真的!哦不,这辈子他是个男人……不对,可他的内心还是个女人啊。   哪怕已经穿来十年了,陈玉还是很想哭。   不过从穿来的第二天开始他就想通了,既然到了这本书里,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抱紧主角大腿不动摇,毕竟一本书直到最后主角是不会有事的,如果他没记错,他弟弟说过主角的后宫团也都平安无恙。哪怕将来要牺牲色相,也没有好好抱大腿来得重要,毕竟书中世界和现实世界不一样,说是都市文,不如当成都市玄幻文比较恰当一点,危险那是大把大把的好吗?   自从沈隽知道了这是一本书的秘密之后,她就有点不大对劲了,一天比一天更冷,哪怕沈家顺应剧情败落了,她也没有多少情绪波动,至少在原著里主角还是会伤心一下的啊,而且在知道婶婶是刻意养废他之后,愤怒也是有的。   但是现在的沈隽,怎么看都是平静得很,反正从她十岁之后,陈玉就看不出她的情绪了。   “大小姐,你不会真的喜欢顾清歌吧?”陈玉怀疑地问。   沈隽的口吻平静,“怎么会,我八岁那年就知道他会退婚。”这事是陈玉告诉她的,既然知道,傻子才会喜欢他。   哪怕这么多年顾清歌真的算得上温柔体贴对她很不错。   陈玉对剧情的了解其实很有限,只是对沈隽的后宫还有些了解,譬如未婚夫(未婚妻)退婚后被打脸这种事,男频的书里简直数不胜数,是属于必备打脸剧情之一。   听到沈隽不介意,陈玉松了口气,加快脚步跟上她,安慰说,“放心吧,以后你会狠狠地打顾家和顾清歌的脸的。”   沈隽淡淡说:“哦。”   一点都不像是被安慰到的样子,反而似乎沈隽半点都没将这事儿放在心上。   “现在我们去哪儿?”   沈家败了,将家产都变卖还了债之后,婶婶非常顺理成章地将沈隽扫地出门,卷起最后一点余财火速飞出国投奔在国外留学的儿子去了。   沈隽的祖父已经过世,母族那边离得远,于是在这座城市里,就只剩下她孤零零的一个人,外加一个亦步亦趋跟在她身后的陈玉而已。   想到这里,沈隽到底放缓了一些脚步,“你呢,要不要回家去。”   陈玉从小在沈家长大,因为他妈妈已经在沈家做帮佣做了二十几年,早前沈隽出生,沈家想给她找个玩伴的时候,陈玉的妈妈迫不及待地将才刚六岁的陈玉送进了沈家。   “回去做什么?我家里连我睡的床都没有。”说起这个,陈玉的声音也淡下来。   他又不是真正的十几岁少年,或许真正的陈玉还渴望惦念着亲情,他却很记得当年他被送进沈家的时候,其实是比他大三岁的哥哥更适合,毕竟六岁的他还是小了一些,足足比沈隽小上两岁,本来还是懵懂的年纪呢。   说是送进沈家“享福”,但跟班下仆哪里是这么好做的,他被沈家的管家叔叔打手心的时候,他哥哥正腻在父母的怀里撒娇。沈家对下还是很不错的,陈玉家里过得比一般小康家庭还宽裕些,足以让他哥哥无忧无虑长大,不说锦衣玉食,却也过的是富养的日子,而自从陈玉踏进沈家的门,他就从没被当成孩子看待。   也幸好他不是一个真的孩子。   陈玉心想,也怪不得书里的小女佣对男主角那么死心塌地,从小到大,那个对于她来说冰冷严酷的沈家,就只有一个人对她好。   他也是这样。   只有沈隽,只有她会把他当成一个独立的人,陪伴着他保护他,然后一天天的,他们都长大了。   即便沈隽不是主角,他也早就决定要跟着她了。   “我不回家去,你去哪儿我也去哪儿。”   陈玉说,笑得阳光灿烂。 第2章   “我可没有工资发给你了。”沈隽认真地说。   陈玉一点也不在乎,“说得好像以前沈家给的工资发到我手上了一样。”   事实上沈家之前是有一份工资给他,但是他还未成年,一向是直接给到他妈手上的,他连一分钱都没见过,而他那个妈妈更是以“你在大小姐身边哪儿用得上钱”为理由,从来没有给过他钱。   为陈家赚了十年钱,陈玉自觉不欠那对父母什么,他们给他一条命,养他到六岁,陈玉这十年没有反抗过他们任何一件事,乖乖做沈隽的小跟班和陈家的透明人,沈家倒了,他们没有提过一句让他回家去。   那他又何必回去呢?   沈隽笑起来,她很少笑,笑起来却好看到陈玉这个坚定自己“性向”的家伙都心跳加快。   有人能够抵御沈隽的这种笑容吗?似乎没有吧。   她本来就很美。   沈隽是个第一眼美人,而且不只是第一眼,她会让人忍不住看第二眼第三眼,直到再也挪不开视线。   在现代这个信息爆炸的社会,电视上都是妆容精致容颜美丽的演员,连长得漂亮的网红也是一抓一把,但是沈隽是不一样的,她哪怕素面朝天,仍然是人群里最显眼的那一个。   “那颗丹药真的有用啊。”陈玉羡慕地说。   沈隽又笑了,“我这里还有一堆呢,可惜就算是给你,你也没法吸收它。”   事实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的人,都没有这种资质,地球上几十亿的人类里只有沈隽一个符合“它”的选择标准。修真的标准各本书都有不一样的标准,陈玉知道这只是作者的设定,但是全世界只有主角一个人可以修真者金手指也太大了吧。   这也是为什么她手腕上的这东西从她还在她妈肚子里的时候,就已经属于她了。   仿佛知道陈玉在想什么,沈隽轻轻叹了口气,“所以我有些不明白。”   “不明白什么?”陈玉看向她。   沈隽将视线落在自己手腕处的连星胎记上,“不明白你说的那个主角,有这么好的东西,为什么还只是浪荡花丛虚度人生。”   陈玉一怔,随即讪讪一笑,人家写的就是都市泡妞种马文啊姐姐。   沈隽停下脚步,“反正要放暑假了,陈玉,你陪我去一趟山里吧。”   “什么?”陈玉瞪大眼睛,“去山里做什么?”   沈隽理所当然地说,“当然要去山里修炼了。”小说电视剧里不都是这么写的,想要修炼就要去山里啊。   陈玉:“……”   所以,你是完全放弃了原著里攻略一众对象的香艳路线,想要认认真真跑去修真?!   “怎么,你不想去?”   “不是。”陈玉立刻说,“现在只有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现在的山大多被开发成了旅游景区,景区里的住宿,很贵啊!”陈玉不觉得沈隽想要餐风露宿。   沈隽一怔,随即烦恼地说,“也是,而且很多景区比城市里人还多。”   “呃,是啊。”   “那就乡下吧,我记得我们家乡下还有个房子,不知道婶婶有没有把它卖了,乡下的房子应该不值多少钱,而且最早那是太爷爷在住的……不如回乡下去看看吧。”沈隽定下来。   陈玉打开身上的钱包看了一眼,“我们只剩下三百块钱了。”   沈家没了之后,沈隽的信用卡都被冻结,原本她的银行卡里还是有钱的,结果都被那位好婶婶以还债为由让银行收走了,现在仅剩的三百块还是陈玉辛辛苦苦从沈隽的房间里翻出来的。   真是贫穷到山穷水尽了。   沈隽歪着头想了想,“这个应该可以卖吧?”她手一翻出现一枚散发着淡淡白色微光的玉牌,就和一般的扑克牌差不多大小,薄薄的一片,因为太薄,看着完全就是透明模样,上面纹刻的图样是血一般的红,十分醒目。   玉牌上红芒一闪,化作一枚碧玉扳指。   陈玉眼睛一亮,“那肯定可以!”   她怎么没想到!   沈隽将扳指交给陈玉,脸上有些不舍,“就这一件啊,可没别的能给你。”   以前她家境优越,自然也不需要打这些东西的主意。   “对了,你都好几天都没抽了吧?”   沈隽点点头,“我攒了十天准备一起抽的。”   “那现在?”陈玉兴致勃勃地说。   “等回家吧。”   现在他们能够住的只有仅剩下的一套小房子,还是最早沈隽的妈妈留下来的,沈家的财产能卖的她婶婶早卖得一干二净,恨不得刮一层地皮走,照她的心性,是不可能给沈隽留下一分钱的。   有一点沈隽和书里那位纨绔男主角是一样的,虽然她并不花心多情,甚至瞧着对爱情没多大兴趣,但沈隽生活的精细程度,往往令陈玉很有些抓狂。   毕竟是锦衣玉食长大了的,要一下变成什么都不计较的朴素人士,其实不太可能。   这套房子虽小,装修却很精致,沈隽的妈妈来自书香门第,当初在京城这里读书,家中只买得起这样的房子给她,连一切的装修布置都是沈隽外公自己操心的,简洁却典雅。   沈隽闭上眼睛,伸出纤白的手,手腕的连星开始慢慢明亮起来,细碎的白色萤光围绕着她开始盘旋飞舞,渐渐汇聚成一条明亮星河,美得叫人惊叹,佳人如玉,星河璀璨,这景象即便看过多次,陈玉仍觉得目眩神迷。   从星河中飞出十张水晶一般半透明的卡牌,悬浮在沈隽摊开的掌心上方慢慢旋转着。   “怎么样?”陈玉赶紧问。   沈隽睁开眼睛,露出一丝微笑,“运气还不错。”   十张卡牌里的八张都被她一挥手收进了那能够储藏卡片的胎记里,只剩下两张落入她的掌心。   “这张我刚好可以用得上。”   白色光晕笼罩,那张漂亮的卡牌化作一个小小的精致瓷瓶,倒出一颗殷红如血的丹药。   说句实话,陈玉早就觉得,这玩意儿抽出来的东西,其实是有点邪门儿的。   “这是什么?”   沈隽面不改色地将那红色丹药吞了下去,然后才漫不经心地回答:“血枯丸,既补灵气也补精血。”   陈玉:“……”一听这名字就觉得是歪门邪道。   小姐姐我们能不能不要这么乱吃东西?!   “至于这个,我已经有大半年都抽到过高级卡牌了吧。”这张牌上刻着的纹路不是那种血红色,但是深浓的金红色,上方五颗连星金光璀璨,一看就与众不同。   陈玉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又是人物卡牌?”   沈隽点点头,将那张牌往前轻轻一扔,白色的光团渐渐扩大,最终幻化成一个人影,那人的容貌露出来时,陈玉捂住了自己的小心脏。   他一点都不意外,真的!   这是一个从头到脚都完美到没有一丝瑕疵的美男子,从他绸缎一般丝丝缕缕落在肩头的黑发,到那双深邃如海的眼睛,再到线条轮廓犹如艺术品的脸庞,甚至是宽阔的肩膀和细窄的腰,以及那两双笔直的大长腿,都符合一切人类对于美的定义。   这人穿着紧身的黑色短衣和靴裤,外加一双深咖色的牛皮靴,除了那头非常古意的黑发之外,他这样的穿着就算走出去也不算十分违和,只是他的手上抓着一把银白剑鞘的长剑。   他一出现,就走到沈隽面前,毫不犹豫的单膝跪下,用那双美丽的眼睛凝视着她,“星剑飞凌见过主人。”   连声音都是让人满意的大提琴音,低沉悦耳。   “又是一个剑客啊……”沈隽感慨了一下,伸出手来,几乎是瞬间,飞凌就又化作一团光,变成了她手上的卡牌。沈隽将牌收起来,需要的时候,她可以再将他们取出来变成人形。   一回头她就看到了陈玉留恋的眼神,忍不住好笑地说,“口水擦擦。”   “任何人都有欣赏帅哥的权力。”陈玉强调。   沈隽叹了口气,就因为这样,她完全没法将陈玉当成男孩子看,完全就是和“闺蜜”一样相处啊。   “就算你对他们垂涎欲滴,他们也不具备那种功能。”沈隽认真地说,“他们都和智能人偶一样,虽然长得好看,但是除了服从战斗指令,给他们下达一些简单的任务之外,并不能做你想象的那种邪恶事情。”   卧槽,谁邪恶了,到底是谁邪恶了!   还有,“什么叫不具备那种功能,难道你试过?”陈玉冲口而出。   沈隽鄙视地看着他,“你脑子里能不能少装一点黄色废料,说了他们和人偶没多少区别,标明的作用只有一个——战斗。”   陈玉:“……”其实说不定他们具备那种功能啊,又没试过。   “对了,你说的原著里,那一位招出来的都是漂亮的女孩子是不是?”沈隽忽然问。   陈玉愣了一下,才点点头。   沈隽的声音更冷了,“那他有没有对她们做什么?”   “对不起,其实我没看过那本书啊……”只是听说过故事情节而已……   沈隽冷笑一声,“人渣!”   陈玉:“……”   那个,似乎、好像,你鄙视的那个人是平行世界的你本人啊。   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第一卷 吃鱼的人 第3章   沈隽并不是从记事起就用这个东西的,事实上等她能读的懂它的说明之后,才开始使用它。   八岁那年碰到陈玉的时候,恰好是她开启它的一年。   如果没有陈玉,或许她还真的会因为这个玩意儿惹出一些不大不小的祸事来,当然,以陈玉的看法,就算是惹了事,以她那无敌的主角光环,倒霉的也只会是别人。   但沈隽确实还是比较满意自己平静的童年的。   一天只有一次抽卡的机会,如果十连抽,获得好东西的概率要稍稍高一些,这是十年里她总结出来的规律。   实际上这么多年,她真正抽出来的人物卡也就只有十六张而已,十六个俊美不凡各有特色的帅哥,每一个放在现实世界里都够得上一流美人的水准。   不仅如此,他们的能力也很惊人,同武侠小说里那些人物不一样,比如飞凌,他可不仅仅是剑术超群,事实上他用的是御剑之术,他的飞剑能构成星辰一般的剑阵,令敌人迷失其中。   简而言之,他们是修真人物,而不是武侠剑客。   就好比是那些被抽离了灵魂只余下驱壳的修真者,如果这么想的话,留下这个“连星匣”的修士,确实应该是个邪派修士了。没错,她的那个胎记,是有名字的,它叫连星匣,大概像是那些修真小说里的灵器法器之类的?   连星匣李似乎有着无穷无尽的卡,沈隽也不知道究竟有多少。   除了人物之外,沈隽抽到的卡几乎都是有用的,有精美的金银器具首饰衣裳,当然都是修真物品,也有食物类,只是大多已经不能吃了,唯有酒反倒陈久弥香,还有就是丹药和修炼的术法,不过绝大部分是她看不懂的铭文和天材地宝,以及一些符箓宝器。   令沈隽感到烦恼的是,十年的时间,她直到去年才抽到一本算得上是修炼法门的手抄本,往年除了把丹丸泡在水里冲淡药性之后天天喝上一杯之外,根本是连想修炼都没办法。   抽出来的天材地宝似乎永远不够用的,她身上穿的裙子是一件法袍幻化,她还在犹豫要不要锻造它,万一抽出更好的裙子该怎么办?这一条才堪堪是三星的玩意儿而已。   就好比抽到的人物卡片是金红品质一样,各种物品都分品质,最下等的就是寻常血色,那便是红色一等,再往上是紫红、黑红、银红、金红的图案,连星匣会自动根据颜色在卡面上绘制星纹,红色一星紫红二星黑红三星银红四星金红五星。   人物卡一般都是五星,也极其少见,一般材料和丹丸都是一星二星,符箓倒是一到三星都有,衣饰至今沈隽抽出最好的是一条四星的项链,如今正戴在她的脖颈上,看着丝毫不起眼,实际上沈隽现在也不能使用它——她还不算是真正的修士。   现在她修真情绪高涨也是因为不管好坏总算有了本功法,真正跨入炼气的境界之后,她就可以修炼那些法术了!   或许是因为这些年都拿丹丸泡水喝的缘故,她修炼起来简直顺利得不行——   虽然陈玉坚持这是因为她的金手指,修炼起来肯定不会有太大的困难。   “早知道当年就偷偷存点钱了。”沈隽感到十分后悔,以前她甚至都没考虑过花钱多抽卡这回事。   实际上以前她并没有对连星匣里抽出来的东西有多大的渴求,毕竟抽出来的绝大部分东西都不能用啊,除了人物卡之外。她没有功法,又不能修真,看着那些材料也就只是看看而已。   现在才知道她存下的那些东西真正用起来一下子就会山穷水尽。   而且一个月前她才恍然大悟那些固血丹能够给人物卡片上的那些人吃,能够让他们长功力,一些衣饰给他们穿一样可以增强他们的实力,包括那些铭文,可以用在任何衣饰武器上。   所以她不仅要养自己,还可以养他们。   ……东西永远不够,一天一次抽卡太少太痛苦了……   “就算多存了些,我们现在也没那么多钱给你的连星匣吃。”陈玉没好气地说。   没错,连星匣是吃金银的,一点都没有修真该有多仙气儿,反而是很世俗化的市侩。   万两银能够多一次抽奖机会,百两金也是一次,以现在的金银价格来说,肯定还是金子更合算,可是粗略估算一下,多抽一次也要一百八十万,所以,沈隽也只是……看看而已。   “回头你先去古董街那边问问扳指的价格,我收拾下准备带走的东西。”   “好。”陈玉答应下来,“不过我觉得要卖也没那么容易,总要先鉴定估价的。”   沈隽点点头,“那就先把我剩下的那几个包卖了吧,反正也没什么用。”她以前什么都用最好的,那些包和鞋都价值不菲,她婶婶到底没能全部搜走。   “嗯。”陈玉其实是想找个借口……就不要去什么乡下了吧。   这还没出发,陈玉就开始忧心忡忡,就怕沈隽根本无法适应乡下的生活。   其实……有了钱还不如去景区呢,至少景区有一些酒店还是不错的不是吗?   陈玉在古董街那里转了一圈,还是很谨慎的没有把那枚扳指直接卖了,他觉得还是先找人鉴定一下这玩意儿会比较好。于是扳指还没卖掉,暑假一开始,沈隽就带着陈玉直奔乡下老家,然而只是看了一眼,她就掏出手机直接订了网上评价很好的一家景区酒店,当天又飞机直飞景区。   “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陈玉无奈地说。   沈隽姿态优雅地翻着书,“那地方十来年没住人了,全是灰,还有那气味,不找人休整一下是没法住的。”反正这么点钱距离一次抽卡太遥远了呵呵,花就花吧。   这老房子果然被婶婶遗忘了啊……她也就是小时候爷爷带着她回去住过一两天,恐怕婶婶都未必知道家里还有这个房子,叔叔一向记性没那么好,估计根本想不起来。   飞机降落之后,沈隽在出租车里看着渐渐绿起来的窗外景色,心情也慢慢好起来。   景区的酒店价格不菲,但有打得很足的空调,品位高雅的餐厅和装潢现代的房间,沈隽拉开窗帘,看着落地窗外郁郁葱葱的山间景色,满意地点了点头,这地方还不错。   陈玉掏出平板来,感动地发现网速很快,顿时也十分满意。   两人整理好了行李,在酒店的餐厅吃了饭,下午索性在酒店休息了一下午,直到暮色降临,游客们都散去了,才出门溜达。   沈隽从得到了修炼功法,发现可以真正修真之后,修炼就一直很勤奋。陈玉身上带着驱蚊水、手机和移动电源,准备陪她一块去。   自从发现沈隽修炼的时候他待在一旁几个小时下来简直神清气爽,连身体都轻了不少之后,陈玉从不放过这种“蹭资源”的机会。   毕竟在沈隽的所谓“修炼”就是吸取天地灵气,总会有那么一点点逸散开的不是吗?   看中的亭子距离酒店有些远,凭借他们的脚程也走了四五十分钟,这种时间这么远的距离,这里早就一个游客也没有了,沈隽脚步轻快,正要走过去,却忽然皱起了眉。   “怎么了?”   沈隽迟疑了一下,才往旁边竹林走过去,陈玉不解,也只好跟上。   轻轻拨开草丛,即便月色透不进来,沈隽这会儿眼力非凡,一眼就见了那个倒在草丛里的身影。   “这里有个人。”   “居然有人躺在这种地方?”陈玉好奇地说,伸过头一看却狠狠吓了一跳,“他、他身上有血!”   沈隽无奈,“我看到了,不用一惊一乍的。”她伸出手去,想要试一下这人还有没有脉搏,手还没有触及他的皮肤,就被这人放在耳边的一只手给抓住了,他似乎是努力抬起了身体,盯住了沈隽,声音虚弱,“救我……”   陈玉惊诧地看着这个面无血色却依旧英俊得在夜里都闪闪发光的帅哥,然后忍不住看了一眼沈隽。   沈隽挑起眉,“怎么?”   “……没怎么……”   都躲到山里来了还躲不开所谓的“命运”么!   随便走一走都能捡到这种S级别脸的受伤帅哥?   主角光环诚不欺我。   受伤的美男子总是比较惹人怜爱的,他的目光落在沈隽身上时也是一怔。   在这种时间,这种地方,出现的居然是一个穿着长裙的美丽少女,漂亮的几乎像是山里的妖精,一双明媚的眼睛在夜晚仍然顾盼生辉。   “小玉。”   “啊?”陈玉回过神来。   “报警啊。”沈隽一直不理解那些书里捡到受伤的人直接捡回去不报警是什么心理。   这种情况不应该一看就报警吗?   陈玉这才“哦哦”两声掏出手机来。   沈隽看着那只仍然紧紧抓着她手腕的手,蹙起眉说,“你能不能先放开我?我们报警了一会儿警察就会来的。”   男子苦笑着说,“很抱歉,你们如果……扔下我,我可能会……死在这里……”说完仍然抓着不放,仿佛一放手沈隽就会消失不见一样。   沈隽眉头皱得紧紧的,她已经开始怀疑这个男人没有表面上伤得这么重了,抓着她的手还是很有力气的嘛。她扶着这人靠在一旁的树坐下来,他几乎整个身体都朝她靠过来,也亏得她不像表面那样娇弱,才能轻松地扶起他。   “谢谢。”他有礼貌地道谢。   那边陈玉打完电话走过来,看向视线只盯着沈隽的俊美男人,恨不得翻个白眼。   拜托大哥,这边明明有两个人好吧,要不要这样把他彻底当成不存在。   “姐,我一会儿出去看看警察什么时候到,这地方有点隐蔽,就怕他们找不到。”他们早就说好出门在外姐弟相称。   沈隽扶着他坐好之后,手腕一翻就顺势挣脱了他的手。   好歹练了这么长时间,虽然还不是真正的修士,她也不是柔弱可欺的小姑娘了。   她这样挣脱,倒让坐着的男人愣在那里,他的手就这么落下来,脸上是无法掩饰的失落。   以他的长相,哪怕是在这样受伤憔悴时,仍然透着让人心动的魅力,露出这样的表情十分容易就叫人于心不忍。   沈隽却丝毫不受影响,“小玉你在这儿陪着他吧,我出去等警察。”   陈玉心中正在感慨这位帅哥一定对他们家大小姐一见钟情,听到这话一时间都没反应过来,直到沈隽已经要想往外走,男人焦急地喊了一声,“这位小姐——”时,陈玉才醒悟过来,“等一下,姐,我去吧!”   沈隽回过头,似笑非笑地说,“这种夜晚又是这样没有人的山里,让我这个年轻美貌的姐姐和一个陌生男人单独待在一起合适吗?小玉,你毕竟是个男孩子,还是你留下吧。”   陈玉:“……”   我的内心不是个男孩子啊!QAQ   作者有话要说:   解释一下所谓为什么知道家要败不存钱的bug,其实都有写但总有人不看   1、女主以前没功法不能修炼对抽卡没那么大需求没想过氪金抽卡。   2、小玉没看过书剧情是道听途说来的,不知道败落的具体时间以及婶婶会做到这地步。   3、没缺过钱的人是不会对钱有紧迫感的,女主有存款,只是被婶婶以还欠款为由让银行收走   最后强调一下,连星匣不是空间,它只能存放抽出来的卡不能存有人说的金银谢谢   本文本质上女主苏炸天,钱怎么会是问题呢嘻嘻嘻嘻 第4章   受伤的年轻男人这才将视线落在这个长相清秀的男孩子身上,说句实话,这男孩儿长得也不错,但只要有刚才那个女孩子在,她的光芒轻而易举地让人忽视她周围的人。   而且,他不是故意忽略他,而是一眼就看出来两人之中能做主的是那个小姑娘,而不是这个男孩儿。   “你姐姐她——”刚起了个头,他就咳起来,身上的血迹又晕开了一大块。   陈玉赶紧说:“你好好休息吧,别说话了。”   都伤成这样还只惦记着妹子,会不会太过了一点?   男人苦笑了一下,他只是想提醒一下,危险还没离得太远,希望她能小心一些,可是她的身影已经没入了竹林。   沈隽刚往外走了一段路,还没走到外面景区铺设的路上,就敏感地察觉到了不对,风过竹林,簌簌作响,她朝着黑暗中看去,一个人正站在不远处,一双眼睛如同狼一样盯着她。   “不许动!”他哑声说。   沈隽微微蹙起了眉,她想起了陈玉对她说过,她的人生注定不会平静。   可是,那样的生活并不是她喜欢的啊。   眼前的人手上拿着枪,正指着她,脸却隐没在黑暗里。   沈隽的掌心凝聚起了一团薄弱的灵气,可她并没有把握能够在他开枪之前打到他。   毕竟修真的时日还太短了些,她如今还是血肉之躯。沈隽暗暗叹气,觉得自己应该更努力一些了。   “你想要什么?钱包还是首饰。”她镇定地开口。   那人眯起了眼睛,“你有没有看到一个受伤的男人?”   沈隽恍然,原来是为了刚刚那个人!   她还没回答,月色从竹林的间隙落下来,照在她玉白的面容上,那样令人惊艳的容色在这种朦胧的光线里看来简直有种惊心动魄的美。   以为她已经尽在掌握的人眼神渐渐变了。   那种目光,沈隽并不算太陌生,她的怒意渐渐被勾了起来,那个男人却已经一步一步朝她走来,淫邪的表情终于落入了沈隽的眼中。   她面无表情,手腕处忽然亮起一团莹莹的光。   一张牌骤然悬浮的时候,那人吓了一跳,却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   “青魔阿留,愿意为您效死,我的主人。”慵懒的声音柔滑如丝缎。   灰发的青年俊美绝伦,嘴角带着戏谑的笑,犹如月中仙一样骤然出现。   “砰!”   山中传来一声枪响。   哪怕起了色心,该有的警惕他还是有的,在看到那个莫名其妙出现的男人时,他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开了枪。   可是,他只听到了一声轻笑,然后在这黑沉沉的夜里,好似看到了漫天火光。   直到失去知觉,他仍然满心的不可思议。   “果然像他说的那样,这个世界,其实并不正常吧。”沈隽轻轻叹了口气,阿留站在她的身旁。   所谓的青魔,擅长的却是烈火术法,他只是轻轻抬起手,掌心的一颗绿珠被笼入了烈火之中,那个开枪的人也好像那棵珠子一样,整个烧成了一团黑焰。   连一根头发都没能留下。   果然是毁尸灭迹的好办法。   肉体消失之后,他的随身物品里有几件金属物品丝毫无损地掉了下来。   沈隽没有去碰那些东西,包括那把枪。   “姐,你没事吧!”恰好在这时候陈玉焦急地跑了过来,因为跑得太急还被草丛绊住摔了一跤。   沈隽骤然间脱离了恍惚的情绪,连忙走过去,“你来干什么?”   “我、我听到声响……”陈玉解释说,看到站在那里的阿留,一下就瞪大眼睛,“你碰到危险了?”   不让也不会用卡片。   沈隽努力笑了笑,“放心吧没事了。”哪怕她自己都觉得这个笑容应该是很僵硬的。   “那就好那就好。”陈玉拍拍胸脯,喃喃说,“没事就好。”   他又不傻,看到地上的枪和几件杂物,到底有了些猜测。   其实陈玉早就知道,沈隽身为主角,她的主角光环不仅仅会让她走哪儿都遇到美男子,也会令她走哪儿都有危险和机遇。   可知道是一回事,真正看到是另一回事。   果然,沈隽十八岁了,小说里粗略描写的主角童年过去之后,才是真正展开剧情的时候啊。   “你去陪着那个人吧。”沈隽的声音有些沙哑。   她杀了人……她其实还是忐忑担心,万一连陈玉都变得恐惧她了,那她——   “我不在意。”陈玉一个字一个字说,“姐,我早就说过了,我知道的。”   他竭尽全力让声音显得平静,幸好听起来还算可以。   沈隽怔怔站了一会儿才轻轻说,“嗯。”   “你别担心,我说过会一直陪着你的,我不害怕。”陈玉发现他镇定下来的速度比自己想象中还快,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很真心了。   沈隽点点头,微微笑着,“我没事,你去吧。”   陈玉的身影没入黑暗,沈隽才长长出了一口气。   “辛苦了,阿留,回去休息吧。”   “是,主人。”   灰色长发轻轻飘起,阿留又化做一张半透明的白玉卡片,飞入她的手腕。   沈隽就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往外走去,没有人知道,这会儿她的心脏正剧烈地跳动着,仿佛要跳到胸腔之外去。   这是她第一次杀人——哪怕是阿留杀的,他一样是服从她的命令。   因为沈隽已经敏感地察觉到了,这人可不仅仅是对她有了邪念,而且他那冷酷残忍的目光告诉她,他会杀了她,毫不犹豫!   过了十八年平静安逸的日子,沈隽第一次意识到,陈玉说的或许是真的。   在这个世界里,围绕着她会有无数的危险。   看向自己的手腕,沈隽苦笑着,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公安来得不算快也不算慢,毕竟山里交通不便,车又开不上来,能在这个时间里赶来已经是没有浪费什么时间的了。   见到沈隽一个人站在这里等他们,他们自然有些诧异。   为首的一个警察往前几步,“您好,我是卫姚,是你打电话报的警?”这么晚了,漂漂亮亮的小姑娘一个人在山里心也太大了吧。   “是我弟弟。”沈隽回答,“他现在正陪着那个受伤的人。”   卫姚点点头,“走,带我去看看。”   沈隽领着路过去的时候,卫姚惊讶,这么深的竹林,她是怎么发现有人受伤的?忍不住又看了一眼沈隽,然后连忙移开了视线。   她似乎年纪不大,卫姚想着。   因为沈隽和陈玉没有什么嫌疑,做了个简单的笔录之后,公安那边就放他们回去了。据说因为救助及时,那位帅哥也没什么生命危险。   “唉,有点倒霉啊,都没修炼成。”陈玉一边擦着头发一边说。   沈隽站在酒店房间的落地窗边,怔怔地不知道在想什么。   “姐,你该不会还在想之前……那个的事儿吧?”陈玉见了,小心翼翼地问。   说句实话加上上辈子的年纪,陈玉都能做沈隽的阿姨了,但是他叫起“姐”来丝毫没有心理负担,就差叫她一声大姐头了。   沈隽却摇摇头,“你知道最可怕的事是什么吗?”   “什么?”陈玉不解。   沈隽平静地说,“最可怕的是,我这么快就放下了那件事不再想它。”   她觉得,大概就和陈玉说的一样,她根本不是一个正常人吧。   陈玉松了口气,“不去想才好呢,赶紧洗澡,睡一觉就好了。”   看他完全不放在心上的模样,沈隽忍不住笑了。   接下来在山里的日子很平静,价格不菲的酒店很对得起它的价格,在这样的环境里,沈隽觉得自己的修炼一日千里,太爽了,她已经隐隐约约觉得她可以成功突破到炼气境了。   “今晚就试一下吧。”她对陈玉说。   沈隽很感谢身边有一个什么秘密都能说的陈玉,他们就好像互相分享一样,她知道陈玉最大的秘密,陈玉也知道她的,在这个异样的世界里,竟然生出了一种相依为命的情感。   其实她也不是从幼时起就感情淡漠的,只是知道自己生活的世界是一本书之后,一切对于她来说似乎都失去了意义,直到发现,不管如何,她还是想活着,而且要活得更好。   “原来你在这里!”一个算不上熟悉的声音响起,陈玉一抬头,一眼就认出了来人。   没办法,声音不够耳熟,这长相是想忘也忘不了。   那天是晚上也就算了,这会儿在阳光下看来,简直整个人都熠熠生辉,丝毫不比沈隽召唤出的那些美男子差。   说句实话,陈玉到这个世界之后,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水准的帅哥,连平日里被女生们追捧的沈隽原未婚夫顾清歌和他比起来,都要逊色两分。   沈隽回过头去,就看到这人伸出手来,带着令人目眩的微笑,“又见面了,我的救命恩人。”   陈玉一下子笑出声来。   沈隽:“……”   这才半个月,他似乎就恢复地差不多了,合身的米色棉T恤和剪裁良好的浅咖色休闲裤让他看上去清爽又干净,再加上那长相,想让人产生恶感都很难。   很自来熟地坐在旁边的位置上之后,他才做了自我介绍,“池湾,我从卫警官那里知道你是住在这里的,也就是赌一下你还没离开,结果我很幸运。”   沈隽一怔,“这名字够特别的。”   “沈小姐你的名字也很特别啊。”池湾笑着说,“而且我猜,你有更特别的地方。”   这回别说是沈隽,连陈玉都警惕起来。   “我到我出事的附近搜寻过,发现了一些很有趣的东西。”他伸出手,长成这样的美男子,那只手也是很漂亮的,手指修长,骨节分明,但这会儿他掌心的东西却让沈隽皱起了眉。   那是一枚铜扣,虽然只见过一次,沈隽一眼就认出了这来自于那个被她杀掉的男人。   “所以呢,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池湾笑得眉眼弯弯,“Two blood的铜牌杀手,那一声枪响我是听到了的。”   陈玉瞪大眼睛,来了来了。   果然不意外,杀手组织什么的……那是一定会出现的啊。   呜呜,什么见鬼的世界,随便撞上的啥人都是杀手组织的。   他好想回家啊啊啊!   “哦。”沈隽轻描淡写地回了一声,喝了一口橙汁,继续吃她的早餐。   池湾并不惊讶也不气馁,他托着下巴看向沈隽,“救命恩人,我们谈一笔交易好不好?”他的声音是那样悦耳动听,眼神是那样期盼多情,充满诱惑的笑容更是第三重暴击,以至于即便他提出的是魔鬼的交易,都叫人难以拒绝。   “不好。”沈隽回答。   池湾:“……” 第5章   沈隽的拒绝是那样叫人挫败,池湾一向对自己的魅力深有信心,不管在什么地方都能凭着这样的本事无往不利。   即便是在国外,他这样带着混血感的长相不算十分符合国外的审美,他仍然可以凭着独特的吸引力让那些女人前仆后继,甚至还有男人追求过他。   可是在面对这个年纪不大似乎很好勾引的女孩子时,似乎一切都失效了。   她居然一点都不受他的影响,为什么?   池湾带着点儿神奇的目光打量了一下沈隽,然后收起了刚才的那副姿态,拿出了一张卡推向沈隽,“还是要谢谢你的救命之恩,这里是五百万。”   “噗——咳咳咳……”陈玉直接喝呛了,这是什么剧情?   沈隽这才眼神有些变了,她看向池湾,“你很有钱?”   池湾微笑,“对啊,我很有钱,哦不,应该说是我爸很有钱。”   真老实。   沈隽挑起眉,“你的命只值五百万?”   “那肯定是不止的。”池湾很快回答。   沈隽老实不客气地收下卡,“那为什么只有五百万?”   “因为我的命还没完全保住呢。”池湾忧伤地说。   陈玉看看沈隽再看看池湾,决定老老实实当个小跟班透明人。   “所以你之前说的交易是什么?”看到这位一出手就是五百万,沈隽终于感兴趣了,没办法,她现在穷啊,好穷好穷的,过日子都缺钱了,别说拿钱抽卡了。   而沈隽瞬间就明白了他给这个钱并不是真的感谢她发现他打电话报了个警,而是感谢她干掉了那个什么铜牌杀手。   半个月的时间就养好了伤,说明当时他的伤其实没那么重,绝对称不上真正的“救命之恩”,但是受伤的情况下后面还跟着个要他命的人,就很麻烦了。   池湾轻轻说,“陪我回一趟家,保护我一个月。”   沈隽皱眉,“你这么相信我?”   毕竟从外表看,沈隽完全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   “这个人还在不在我是很清楚的,”池湾指了指那枚铜扣,“他死了,而且能做得这样干净可不简单,所以我相信你。”说完这句话他苦笑了一下,满脸忧愁,“现在我也不知道该相信谁,当然,我要找保镖是找得到的,但是我总觉得我要面对的事……一般的保镖好像做不到。”   沈隽干脆利落地问,“价格?”   “事后再给你五百万,外加这一个月的保护费一千万,怎么样?”池湾严肃地说,“不过要我在一个月后还活着,你才能拿到这一千五百万。”   陈玉感到自己的眼前无数个零在飞,他两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别见他从小在沈家长大,也算是见惯了富贵气息,但是沈家也不会随随便便把几百上千万拿在嘴边说。   花这么多钱请一个小姑娘保护自己,怎么都像是儿戏啊,难道土豪的钱不是钱?   不过讲道理那些都市小说本来就不可以常理论之,尤其是发生在主角身上的事。   “成交,不过要明早再出发。”沈隽说。   池湾笑了,“好,我等你,不过明天开始,你先要假装是我的女朋友。”   “为什么?”   “这样我才能把你带回家而没有任何人怀疑啊。”   沈隽似乎不太高兴,但想想那丰厚的报酬,还是勉强点了点头。   她的连星匣啊,那就是个无底洞,不知道匣里还藏着多少卡片啊。   再加上,她还想维持舒适的生活,没有钱是不行的。   啧,过日子要钱,修真更是……烧钱。   当天夜里,沈隽特地等到天黑之后,才带着陈玉进了山。   山里的夜空比城市里干净,这天正是月明星稀之时,她盘坐着,感到一团融融暖流从头顶散开,四肢百骸都一瞬间犹如火烧般疼痛。   沈隽咬着唇忍住这波疼痛,然后身体一轻,等她再次睁开眼睛时,世界都仿佛变得不一样了。   “以前看世界的时候,就好像眼前蒙着一层纱还深度近视啊。”她感慨着,看向这个面对她纤毫毕露的新世界。   “这就成功了?”陈玉看着她身上凝着一层黄黄的东西,“书里不都说洗髓伐脉会有黑色的东西排出来,你这怎么是黄的。”   沈隽闻了闻就嫌恶地皱起了眉,“我怎么知道?快回去洗澡,气味难闻着呢。”   这一走起来,又惊喜地发现自己身轻如燕,指尖凝聚起来的灵气盘旋,比之前没有进入炼气境时强了十倍不止!   第二天一早,沈隽的心情仍然维持着昨夜的愉悦,面对池湾时,难得还带着点儿浅浅的笑意。   池湾惊艳地看着眼前的少女,她似乎比昨日更美了好几分。清丽秀气的外貌原本不是那种有视觉冲击力的美,可是她看上去就是格外漂亮。   那种漂亮或许是因为她每一寸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好似莹润剔透的玉石一般无暇,再加上她那双比之寻常人要明媚清澈许多的眼睛,使得她美得几乎让人移不开视线。   池湾对自己的外表一直是很自信的,却没想到世上还有这样不输他外貌的女孩子。   陈玉发现整个酒店大厅的人都在朝这里看来,不禁叹了口气。他家大小姐真正成为修士之后,经过洗经伐脉真正变成冰肌玉骨了,反正吧,那些修真小说里说的修真可以美容绝对是真的,女修士就没有丑女也绝对是真的,哪怕她现在只是炼气境,气质已经完全有别于普通人了。   而这位池大少爷更是少有的帅哥,比电视里的明星更帅的那一种,本来就够吸引人的视线了,这会儿和他家大姐头站在一起,那效果绝对不是一加一等于二,难怪所有人都朝这里看,更有不少年轻人在偷偷拍照。   陈玉觉得如果自己不认识他们在路上碰上这样的男女,也要偷偷拍照发微博的。   “卧槽,真·俊男美女,长得比明星还明星!”或许还会配上这样的文字。   池大少爷还挺天才的,他家大姐头这样的美人假扮他的女朋友,谁看都会觉得是真的。   外表看实在是有点般配啊……   在去机场的路上,沈隽看向池湾,“大概的情况总要和我讲一下吧?”   “我出生在京城池家,绝大部分人可能没怎么听说过,我觉得你应该听过,”池湾一笑,“我知道你是沈家的人。”哪怕沈家已经败落了。   沈隽点点头,她在沈家长大,有些事多多少少听到一耳朵,“池家很低调,不过据说是那几家里最有钱的。”   沈家和池家比起来,那就是暴发户和世家大族的差距。沈家暴发了三代然后迅速败落下来,池家却已经富贵了不知道多少年了,底蕴绝不是沈家可以比的,当年沈家最风光的时候,也曾进过一次池家的门,然而也就那么一次而已。   那几家,自然就是和池家差不多的几家了。   “真想不到,你居然是那个池家的人。”   池湾却并不得意,“我爸就是现在池家的掌舵人,池肖。我和他从小不算太亲近,但是不能说他对我不好,应该说他对我很好了。因为从小没见过我妈,他又很忙,我是家里的一个保姆带大的,从小就是精心养着,吃得用的什么都是最好的,恨不得把世上最名贵最新鲜的东西都给我。”   听他话里的意思,这个爸并不坏。   “而且,我要花钱也随便我花,花多少他给多少,很宽容。”池湾的视线看向窗外,“我十几岁去国外读书,他派了七八个人去照顾我,事事都照顾到位。”   “然后呢?”   “然后我厌倦了,逃跑了。”池湾无声地笑了笑,“我爸对我太好,好得我有点……我也说不上来,他总是过度地保护我,生怕我哪怕跌上一跤。”   沈隽皱起眉,她也察觉到不对了。   池家这种家族里,是不该这样养继承人的。   “你也发现了吧?”池湾轻轻说,“我爸说,我母亲叫湾湾,是他最爱的女人,如今她只留下了我。所以,他希望我一生都平安顺遂,不为任何事操心,快快乐乐地过一辈子。”   沈隽说,“这也没什么不对。”   “我没有堂兄堂弟,我的爸爸当年为了上位手段酷烈,他希望把我养成温室里的花,他自己当年却是池家的一条毒蛇,所以我的叔伯都没有什么好下场,只有一个资质平庸的姑姑还活得好好的,而她一生都没有嫁人。”   呃,有这么说自己爸的么……   沈隽不明白,“所以那时候追杀你的杀手是哪里来的?”   照这么说,池家内部应该没人要对付他啊,毕竟没有什么竞争对手。   “事实上我碰到的是两拨杀手。”池湾淡淡说,“其中一拨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另一拨我却怎么都想不明白。”   “怎么?”   “这一拨杀手不想要我的命,而是想抓我,我觉得,大概是想逼我回家。”   “逼你回家?”   池湾似乎有些怅然,“我已经五年没回家了,所以我怀疑,我这五年里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沈隽有种不太好的预感,她总觉得,自己或许接了一桩麻烦事。   最大的麻烦,就坐在自己的旁边。 第6章   “对了,那个救我的卫警官你认识吗?”   沈隽摇头,“不认识。”   池湾挑起眉,“他对我打听你的事很警惕,我还以为——”   “可能你看着就不是好人吧。”沈隽说。   池湾:“……”他哪里不像好人了?   上了飞机之后,沈隽看向陈玉,“小玉,不然你回家去吧,刚好也复习一下功课,不要忘记你下半年就要高三了。”十六岁的陈玉这会儿还苦逼地在高中混着呢。   陈玉很体贴地点头,他知道沈隽认为这次的事可能有危险,在她并不能保证有能力保护他的情况下,还是让他回家去更安全,“姐你自己小心。”   “放心吧。”沈隽一笑。   “我会每天给你打电话的。”陈玉比了个电话的手势。   沈隽知道陈玉这是让她保平安的意思,很快答应下来。   池湾看了看眼神中带着依赖的陈玉,又看了一眼沈隽,忍不住发出一声轻哼。   回到京城之后,陈玉先带着行李离开,池湾打了个电话之后,就和沈隽一起在机场的咖啡厅等池家的人来接。   看着陈玉的背影,池湾终于问,“他其实不是你弟弟吧。”   沈家好像这一代里只有一个男孩儿,应该比沈隽还要大一些,而且据说在国外。   “他从小跟着我长大,就是我弟弟。”沈隽不喜欢喝咖啡,她一点都不欣赏咖啡的苦味,所以虽然在咖啡厅,她要的是一杯甜甜的巧克力。   池湾忽然说,“那你对他还真够好的。”说完他自己都吓了一跳,为什么这话听上去这么酸溜溜的?   皱起眉他打量了沈隽一眼,抿着唇觉得他自己有点儿不大对劲。   好像碰到沈隽之后,刚开始还只是心跳起伏,渐渐就有些失控了。   这不像他,简直就好像中邪一样,莫名其妙就被眼前的少女牵动情绪。   好吧,他承认沈隽长得很美,连冷冰冰的性格都带着独特的魅力,但是爱情会来得这么莫名其妙吗?其实池湾是根本不相信一见钟情这件事的。   总之就是以他的性格来说,在面对沈隽的时候,他就变得不大正常。   “他是我现在最重要的人。”沈隽喝了一口巧克力,随口说。   池湾立刻发现他的心中确实产生了某种能称之为“嫉妒”的情绪,几乎吓了他一跳。   端起咖啡杯掩饰自己的表情,池湾沉默下来。   池家的人来得很快,沈隽想,池肖对这个唯一的儿子似乎很看重。   “张叔叔,是你来了啊。”池湾笑着说。   这位“张叔叔”的眼睛都有些红了,“这么几年也不说多回来看看,少爷不知道多担心你。”   他口中的少爷,大概就是池肖吧?   池湾眨眨眼睛,“我这不是好好的吗?”   “是是是,这位是——”他将视线落在沈隽的身上,眼中闪过一丝惊艳。   他以为他家这个小少爷的长相已经是世人难及,想不到还有和他站在一起丝毫不逊色的女孩儿。   池湾非常自然地牵起了沈隽的手,“这是我的女朋友。”   沈隽尽了最大的努力才没甩开他,非常有职业道德地露出一个微笑,“张叔叔好。”   心中却在诧异池湾的手这样凉,她在真正成为修士之后,五感变得更加敏锐,其实第一次见到池湾的时候,就觉得他的手掌很凉,不过那时候她以为是他受伤的缘故。   “好好好,来来来,上车。”   看着窗外熟悉的景色,沈隽发现自己还是比较喜欢山里。   车从机场渐渐驶入忙碌的市区,又慢慢行到市郊,池家的大宅并不在市区里,而在市郊那座风景优美的山脚下。大门打开之后,车一路行驶,路过修剪得十分平整的草地和漂亮的玫瑰花园,不远处一个小小的湖泊旁有精致漂亮的欧式小亭,也有放在室外的沙发躺椅和秋千小桌。   再往前,那座建得又大又美丽的建筑前,喷泉正在阳光下水珠四溅,驱散了夏日的暑气,看着格外清爽。   跟着池湾下了车,一走进门,一股带着清新香气的凉意扑面而来。   “小湾!”沈隽还没看清这豪华又不失典雅的大厅,就听到一个男人激动的声音。   她一抬头,就看到站在正前方楼梯上的池肖,身为沈家人,她知道池家,还有缘见过池肖一面,不过那时候池肖是众星拱月,她不过远远瞧了一眼,并不太记得他长什么样子。   这会儿看来才发现池肖不愧是池湾的父亲,他们父子俩其实长得足有六七分相似,一看就知道绝对有血缘关系。池湾长得这样好看,池肖自然也是个美男子,不过,到底没有池湾这么耀眼。   他今年应该有接近四十岁了,却保养极佳,看来不过三十岁左右,人长得俊秀,气质尤其清雅。   沈隽看了看池湾又看向池肖,这对父子长得都是挺祸国殃民的,哪怕池肖没有池湾长得帅,但年龄沉淀下来的深邃足以弥补一切。   说句实话,池肖这样的外表可是丝毫看不出来他昔日是池家的一条毒蛇,手段那样酷辣果决。   外表这样温文尔雅,上下检查池湾有没有哪里受伤的样子也是真情实感的紧张,旁边的张叔等人都带着欣慰的笑意,显然对这样的场景习以为常。   沈隽有些不解,这看着很正常的家庭很不错的父子关系,池湾到底在担心什么?   “爸爸,我很好。”池湾无奈地说,“对了,汪姨呢?”   “她最近身体不太好,我给她放假了。”池肖笑着说,“既然你回来了,我等会儿派人和她说一声,她肯定高兴,说不定明天就来看你。”   池湾点点头,然后才拉着沈隽给池肖介绍,“爸,这是我女朋友。”   沈隽坦然地迎接池肖打量的目光。   “这还是小湾你第一次带女孩子回家,果然是很出色的孩子。”池肖说,“既然来了,就住下来,也让小湾好好招待你。”   他似乎并不介意他才刚二十岁出头的儿子带回一个年轻美丽的少女,甚至没有问起她的身份,也没有给她脸色看,反而一直和颜悦色。   沈隽知道池肖一定是个心思深沉的人,但她这会儿五感敏锐,池肖对她确实没有什么恶意。   当然,也未必有什么好感就是了,毕竟是第一次见面。   那边池肖亲自吩咐厨娘午餐要做哪些东西,“小湾最喜欢吃海鲜,之前不是让他们空运的深海鱼么……”   沈隽回过头去,想不到池肖是这样的风格。   作为池家的掌舵人,池肖应该很忙吧?   “他其实并不太忙。”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池湾说,“我爸确实是个厉害的人,他早年把池家清理得很干净,这会儿池家的产业有几个相当出色的职业经理人在打理,他只挂了个董事的名头,CEO都让那些人来做。不过,他还是经常要去公司的,并不是完全甩手不管,但比起那几家自己当老总的要清闲多了。”   沈隽点头,“我不觉得你家有什么问题,看着还是很正常的。”   “我以前也这么觉得。”池湾轻轻说,“但是有些事确实不对劲。”   “是你爸还是其他人?”   池湾叹了口气,“我不知道,只希望能尽快见到汪姨。”   “是她让你觉得不对劲的?”   “她是从小带大我的人。”池湾说,“以前我爸虽然也很关心我,但是和现在不一样,他那时候很忙,我妈又死得太早,所以都是她陪在我身边。我离开这这几年,偶尔会和她联系。”   “她和你说了什么?”   池湾顿了顿,“上一次她打电话给我,匆匆忙忙只一遍遍嘱咐我,让我千万不要回家。”   沈隽十分惊讶,“让你不要回家?”   “嗯,她似乎很恐惧,我不知道她在恐惧什么,她也没说。”池湾皱着眉,“但是那种恐惧,哪怕我和她相隔那么远,都能够感觉得到。”   “今天你爸说她身体不好在家休养。”   “所以我确定肯定是有问题,因为那之后,她就和我断了联系。”汪姨的话语里,仿佛只要他回家就要万劫不复。   有什么是比死亡更恐怖的?   池湾不知道,他也很不安。   而且,这到底是只针对他,还是池家?池家的话,那爸爸会不会也有危险?   池湾怕泄露什么,今天并没有说太多,既然爸爸说了汪姨在家,他希望尽快见到她,或许就能解开这个疑惑了。   “我觉得不要等到明天,今天下午我就陪你去见那个汪姨。”   池湾一笑,眼神温柔,“好。真的谢谢你,阿隽。”   这种不安的时候,身边有个人陪伴总是好的,看着沈隽玉白美丽的侧颜,池湾觉得心底都软成一片。   沈隽很体贴地说,“毕竟你是个很大方的雇主,我做事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   池湾:“……”   要不要这么不解风情? 第7章   很有职业道德的沈隽非常配合的让池湾以带她出去玩为理由,准备去见那位“汪姨”。   从池湾的话里,沈隽觉得他对这位汪姨的信任大概还要超过他那位恨不得把他捧在手心里的父亲。   “为什么连你爸也不告诉,你不相信他吗?”   池湾摇摇头,“不是那个问题。”   他开着车,停在了一条巷子口。   这对外表登对的年轻男女出现在这样陈旧的老巷子口,顿时迎来了所有人的瞩目。   人们的目光盯着他们从路口一直往里,还有不少人在窃窃私语,不过,这些眼神大多是带着惊艳的善意。池湾从小到大都习惯了这样的目光,沈隽却有些不习惯。   其实在她真正成为修士之前,并不是这么耀眼的人。   “她住在这儿?”   “嗯,不过我很多年没来了。”池湾有些感慨。   夏季的午后是很热的,今年夏天尤其炎热,离开了人多的巷口,越是往里,就越是见不到什么人了,只听得到热闹的蝉鸣。   “砰!”   听到枪响的时候池湾愣了一下,沈隽却飞快抓其他的手就往前跑去。   再不用池湾指方向,她跨进那枪响传来的院子,杀人凶手甚至还没来得及离开。   一见到有人进来,那人毫不犹豫地将手中的武器转了个方向。   “砰!”   沈隽没有想到一下子碰到的就是这样的场面,她的凝冰术练得还不够熟练,着急之下凝出的冰层不够厚,那子弹穿过悬浮在她手掌前方的冰层,在她白皙的手掌留下了一道血痕才掉落在青石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然而这场景也足够令人震惊的了,至少她对面这位凶手就愣住了。   现代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其实还是挺强的,但是骤然看到这好似异能法术的场面,是个人都要惊异一下。   池湾被沈隽护在身后,看着她纤细单薄的身躯挡在自己面前,哪怕知道她口口声声都是职业道德,还是有一瞬心脏仿佛被击中了,之后看到那凝起的冰层时非但没有讶异,反倒眼中有惊喜一闪而逝。   果然像他想的一样,她是这世上最特别的人!   “你是什么人!”沈隽赶紧握住了自己的手,她不想让血滴落在地上,怕后续处理起来麻烦,血这种东西,即便擦掉了也会留下痕迹。   池湾一下子抓住了她,“你受伤了?”   沈隽没回答他,只是盯着那个还拿着武器的年轻人——她一时间竟然分不清这人是男是女。黑色鸭舌帽长长的大波浪卷发,那款式新潮的墨镜几乎遮住了半张脸,只露出鲜红色的唇和线条尖削的下颚,然而看身材身高,她又觉得这人应该是个男的,这家伙都快比她高一个头了!   “不用问了,我认识他。”池湾平静下来,冷笑着说,“范小安,你还真是胆大,真敢在京城这地界出手?”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向倒在地上的那个身影,那不是汪姨,而是一个看着有些年纪的男人,他并不认识。   这个叫范小安的人笑起来,“哎呀真没想到,居然是你。有什么不敢的,现在敢的人可多了,看看,我刚到,差点阴沟里翻了船,和我抢生意的人还挺多。对了,听我一句劝,我们这一行入了圈的你想退可没那么容易,我听说班克斯派人追杀你了?”他听着像是好心,可是那幸灾乐祸的口吻几乎藏也藏不住。   沈隽听出了些门道,一听声音倒是准确辨认除了他的性别,但一个大男人干嘛要化妆成女人的样子?还是说这是他工作时候的伪装……而且,她身边的这家伙也有秘密啊,转身看向沉默不语的池湾,皱起眉来,不过聪明地并未在没解除危机的时候问。   “你是来杀住在这里的人的?”   “对呀,想不到有人抢先一步,不仅如此,他还想杀我,我就只能先杀了他了。”范小安笑得唇角微弯,“我说艾斯,你既然退圈了,怎么也跑来,难道也想抢生意?而且带着这么个神奇的姑娘,啧啧,这世上原来真的有人有异能啊,我以为像强森那样力量大得像怪物的家伙已经是极限了呢。”   池湾的脸色有些不太好看,“有人花钱买她的命?”   “公共板块上的任务,”范小安伸出一根手指,“一千万,价码太高对象又是个普通人,所以抢生意的太多了。你们看,我这么配合,能不能你们今天就当没见过我?”   枪声肯定已经惊动了人了,说不定很快警察就要到,范小安并不想和他们纠缠,应该说他看出来了如果刚才不是猝不及防,他的子弹都不一定能伤害到那个长得和仙女儿似的却有一手惊人本事的小姑娘。   池湾拉住沈隽的手,“我们也赶紧走。”   既然死掉的那位不是汪姨,很明显这位和范小安都在这里没找到汪姨,那他也没有什么再留在这里的必要。   沈隽摇摇头,“没用,就我和你走进来就那么多人看到了。”而且他们还长得这么显眼。   范小安比了个飞吻利索地爬上了围墙,“希望后会无期!”   “好了,在警察来之前,你最好和我说一下你怎么认识的他,到底是怎么回事。”沈隽看向池湾,“当然,也你可以选择不告诉我,不过我觉得我们之间如果没有信任的话,我很难做到完全保护你。”   池湾拉着她走到院子里的水池边,打开水龙头冲洗她受伤的那只手,“我什么都可以告诉你,阿隽。”   沈隽:“……”这深情款款的口吻是怎么回事?她忽然有点不想听了。   因为好像,她要听的是个比较麻烦的秘密。   “我很特别,我以为世上只有我一个这样特别的人,想不到你也是一样。”池湾轻轻说,他的指尖触及那清凉的水流,竟然一瞬间就凝出一颗颗水珠,在他的手掌附近盘旋飞舞,像是欢快游玩的小鱼。   沈隽瞪大了眼睛,我去,这是什么,异能吗?   “你能操控水?”   “你之前凝出的是冰墙对吗?”池湾笑得眉眼弯弯,没有反驳。   沈隽:“……”其实我们的本事压根儿不是一回事啊朋友。   不行,她要打电话问问小玉,这个世界竟然还有异能者的存在?!   这不科学啊!   呃,不对,她自己本身也蛮不科学的。   “所以,你以前也是个杀手?”   池湾苦笑了一下,“当时我在国外念书,很寂寞也很无聊。我爸给我提供的钱足够我天天挥霍,但是,我只觉得一切都很没有意思。后来,有人卖给我一张识别卡,一张可以进入暗网的识别卡,当然,他是把我当做买方来卖给我这东西的。”   “我在公共板块上看到一个任务,任务的对象是一个我很熟悉的人,Dr.杰瑞,我学校的老师,求助的这个人不知道是怎么进入的暗网,他说他……强奸了超过三十名男学生,因为是被同性侵犯,这些学生都感到很羞耻,没有人敢说出来,直到现在,已经有两名被他多次侵犯的学生自杀了。”   沈隽看着已经不再出血的伤口,“所以你就正义感爆发去杀了那个禽兽老师?”   “嗯,我杀了他。”池湾低下头,“而且直到现在也不感到后悔,因为他居然还想对我出手。”他要做这样的事并不难,一滴水就够了,水也可以变得和刀锋一样锐利,轻易割开了那个人渣的喉咙。   他长成这样,也难怪。   “暗网上的人只有一个ID,身份都是匿名的,我做下这一单之后,就有人来邀请我参加一个组织。”   “那个什么两滴血的组织?”沈隽问。   池湾笑起来,“对,我当时……才十七岁,正是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的时候,所以,我同意了。”   沈隽理解,少年中二嘛,“这才是你离开那么久和家人断了联系的理由?”   “嗯。”池湾感慨,“我接单的要求一直很高,从不杀无辜的人,组织里倒也不计较,但是我提出要离开的时候,他们就言辞强硬地拒绝了。”   沈隽点点头,“所以这是你遭遇的第一波刺杀。”   “对,这波人是要我死的。”池湾平静地说,“第二波不太一样,他们似乎不太想要我的命,所以我才会怀疑是逼我回家。”   沈隽看向倒在地上血迹蔓延的死人,“你觉得,汪姨是第一波还是第二波?”   看着可是真的很想要她的命,开价那么高,汪姨又不是什么难下手的人,这手笔太大方了。   池湾垂下眼睑,“我觉得是第二波。”   也就是说,他在怀疑他的父亲。   为什么?   沈隽觉得有点奇怪,又觉得说不定这对父子之间也有她所不了解的秘密。   管它呢,她只要保护好池湾就行了。   然而,世事总不会如此简单。 第8章   警察来得果然很快,池湾和沈隽手拉着手站在院子里,看着简直十二分无辜,就冲着这长相,都没人觉得他们是凶手。   “是你!”一个惊讶的声音传来。   沈隽看过去,“卫警官你怎么在这里?”他之前不是那个景区的警官吗?   池湾微笑着,“卫警官他们几个本来就是特警,恐怕当时是为了追查什么人才去的那个景区吧。”   卫姚皱眉,没有回答他,就当是默认了。   沈隽心中恍然,原来如此,池湾知道这件事恐怕也是因为……多半卫姚是追着那个杀手去的。不仅仅是卫姚,他身边这几个黝黑精悍的汉子,恐怕都是。   只是卫姚和他们不同,长得高大英俊,制服一上身,确实有股子军人气质,却到底不像另外几个那样“硬汉”。   “怎么你一回到京城就又出事?”卫姚看着池湾皱眉说。   池湾摊了摊手,“我们才刚到这儿,听到一声枪响,进来就看到这个人躺在这儿。”   卫姚很显然不大喜欢池湾,“我也希望今天的事和你无关。”他的语气硬邦邦的,转向沈隽的时候就柔和多了,“你怎么也在这儿?”   “现在她是我的女朋友。”池湾炫耀似的举起和沈隽牵着的手。   沈隽:“……”幼稚。   卫姚看着有些惊讶,眉间皱得更深,“你为什么和他在一起?”   池湾直接气笑了,“她为什么不能和我在一起?”讲道理他外貌出众家世优越,哪里不好了。   沈隽不想参与这种幼稚的话题,直接问,“住在这里的一位汪女士失踪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我们是来找她的。”   “我们也在查,之前发现有几波人秘密进入我国国境,我们小队就一直追在他们身后。”卫姚干脆利落地说。   这时候走到前面检查那具尸体的警察走过来,“队长,这个也是名单上的人。”   卫姚点头,“住在这里的汪女士有没有什么消息。”   “队长,刚刚问过了,周围的邻居已经有七八天没有看到她了。”   池湾听了这个消息心沉了下去,他怕汪姨已经出事了,就算没出事,暗网上公共板块的杀手招募足以让她一出现就丢了性命。   “别担心,失踪其实未必是坏事。”如果她没失踪还留在家里,肯定已经遭了毒手,失踪至少还有一半的希望活着。   最终池湾和沈隽做了个笔录,留下了联系方式,卫姚就放他们离开了,只是临走前还在劝沈隽离池湾这个危险分子远一点,让池湾感到十分不高兴。   因为发生了这样的事,他们也没什么心情在外面逛,直接回了家。   池肖还没回来,池湾非常自如地在家里晃了一大圈,然后陪沈隽在餐厅吃了饭,两个人以玩累了为理由,早早就回房间休息了——当然,池湾回自己的房间,沈隽住在池家客房。   凌晨两点,客房的门被悄悄打开,没发出半点声音。   池湾一抬头,就看到抱着被子的少女坐在黑暗里眼神清冷地看着他,顿时吓了一跳,“你没睡觉?”   “如果我在睡觉,你半夜三更鬼鬼祟祟地跑到我房间里来做什么?”   池湾半点不客气,直接在她的床沿坐下来,将手中的耳机地给她,“你听一下就知道。我在外这么几年,到底还是学了些本事的。”   沈隽听了个开头就惊讶地看向他,“你在你爸书房里装了窃听器?”   “我一定要知道汪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池湾轻轻说。   只听着他录下来的内容,沈隽几乎可以还原晚上书房里发生了什么。   “不是交代过不许伤害池湾、不许伤害池湾,他要是受了一点伤,我都要让那个杀手付出他承受不起的代价!”   “还好今天湾少爷并没有受伤。”   “哼,他果然还是不听话,一回国就跑去找姓汪的。”   “毕竟湾少爷是她带大的,有感情在……”   “人还没找到?”   “已经放出风去,多的是要她命的人,不过直到现在还没有人来领那份赏金。”   “我早就知道她不是省油的灯,当年我就不该用她。”   “其实琪姐一直很忠心——”   “她要是忠心就不会跑!就不会偷偷摸摸和池湾说了什么!”   “可是……”   “别可是了,明天派几个人盯着池湾,保护他的安全,他要是受一丁点儿伤,我唯你是问。”   “老板放心,我一定派最可靠的人保护湾少爷。”   “……”   听完一整段,沈隽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听着像是你爸爸很关心你,可又有些不对。”   “他不喜欢我找汪姨,”池湾也想不通,“而且他是真的想要汪姨的命,我不明白。”   沈隽侧过头看他,“你爸以前和她的关系怎么样?”   “还不错,听说汪姨年轻的时候,曾经是我爸的秘书,后来不知道怎么的犯了错被公司开除了,我爸就请她来照顾我,她当时经济情况不好,所以答应了,这一照顾就是十几年,直到我出国留学。”   沈隽伸手将头发别到了耳后,“怪不得那人说她一直很忠心。”原来曾经是池肖的秘书。   说不定,她知道池肖的很多秘密,池肖才会要杀她。   “最后一个问题,你爸爸一直这么连名带姓地叫你吗?”   “不,我爸一直叫我‘小湾’。”池湾有些怔忪,可他录下来的这段内容里,池肖几乎是不带任何感情地叫着“池湾”,当然,听得出来他迫切地要保护他的安全,可是,又似乎不是出自关心。   这是一个矛盾的结论,也只是隐约的感觉。   “现在想这么多也没用,你先回去睡觉吧,明天我再陪你出去找人。”沈隽说。   池湾在床边蜷缩着身体,“我不想一个人回去睡,我的房间又大又冷,半点人气都没有。”   “难道你想睡在这儿?”   “可以吗?”他小心翼翼地问。   “不可以。”沈隽无情地拒绝了他。   池湾最终只能怏怏地离开了客房。   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直到现在,也没有人怀疑沈隽,在池肖和其他人看来,沈隽只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毫无威胁的那一种。   看着池湾离开了之后,沈隽想了想,手腕的连星匣一亮,她抽出一张卡片,渐渐一个人形出现在黑暗里。   “影遁宗赵涟见过主人。”一身黑衣的男人修眉俊目,轮廓柔和,让人一见就心生好感。   “听我命令,替我守在这座房子里一个叫‘池湾’的人身边,保护他的安全。”   “是,主人。”   黑衣渐渐隐没在黑暗里。   虽然池肖绝不会伤害池湾,但谁知道这栋房子里有没有其他危险?   沈隽躺下来闭上了眼睛,她还没到不需要休息的时候,炼气境的修士还是需要正常的睡眠的。   这一天发生的事不少,她又半夜被池湾的举动吵醒,很快就又要睡着了。   隐隐约约,她似乎听到了从哪里传来的歌声,用一种她从没听过的语言唱着优美的小调,那柔婉动人的声音丝丝缕缕、幽怨缠绵。   沈隽猛然间睁开了眼睛,她坐了起来仔细去听,却只听到夜的寂静,什么声音都没有。   她看向窗外,这池家实在是安静的过分了,为什么连夏季应该有的蝉鸣都听不到?   池家大宅里也种着不少树,沈隽住的客房外面就种着几棵高大的法国梧桐,可是,居然连一点蝉鸣都没有,只有无边的寂静。   这是沈隽住在池家的第一天,莫名她就感到有些说不出的邪门儿。   “这鬼地方真是……怪不得池湾要逃家,还真像他说的,一点人气也没有。”   明明那么大的宅子,也有那么多的帮佣在,居然还没有人气,反而似乎被什么笼罩着一样有股阴郁的感觉。   躺下来她准备继续睡觉,在黑暗里陷入沉眠。   好似又有歌声传来,只是这回如丝一般很快就消散了,接着就有痛苦的呻吟,很淡很淡,淡的她也听不见了,于是就睡了过去。   清早的阳光漫过窗棂,沈隽醒了过来,感到眼睛沉沉的不是很舒服,很显然昨晚没睡好。   幸好她现在是修士,修炼了一个小时,很快精神就恢复如初。   池湾还在睡,池家的佣人都很懂规矩,对她露出和善的微笑后,并没有人和她说话,都在做自己的事。   “喂,小玉。”   陈玉欢快的声音从电话里传来,“池家怎么样?是不是和传说中一样,怎么说的来着,‘奢华又有底蕴’?”   沈隽看了看四周,确实一切装饰都很豪华,摆设里古董不少,嗯,确实有底蕴。   “你别想了我不会让你到池家来的,这里确实有危险。”   “好吧好吧我不来。”陈玉也不失望,“我还有暑假作业要写呢。”   沈隽笑了起来,“你就好好写你的作业吧,对了,这个世界是不是有人有异能……”   “哗啦——”   玻璃破碎的声音响起,沈隽猛然间抬起头来,看到的是池湾从二楼坠落的身影。   “赵涟!”沈隽眼神一厉。   果然,还是出事了。 第9章   在所有人惊愕的视线里,一道影子忽然从半空中出现,池湾安安稳稳地落地。   几乎没有人注意沈隽是什么时候到了屋外的,事实上她的白裙翩飞,池湾安然躺在她臂弯里的时候,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刚刚半空中出现的那道影子只是错觉吗?   没有人能回答。   池湾抓着沈隽的手是凉的,他的眼里却没有太多的惊恐。   “你没事吧?”沈隽问他。   池湾看着她,“阿隽,那个人还在我房间里!”   沈隽抬起头,不用她询问,赵涟已经将房间里的情况告诉她,“他已经不在了。”   因为赵涟不大适合出现在人前,他在池湾没有危险的时候一直隐藏在暗处。   “我就说班克斯是那种利益至上的人,怎么会因为我想离开就派了那么多人追杀我,原来是真的有人要我死。”池湾喃喃说。   沈隽皱眉,“你好歹做过几年杀手,干嘛人家一出现你就自己打坏窗户跳出来。”   “除了被我杀死的,没有任何人了解我的能力。我需要他们认为我是没有任何威胁的人。一次次逃过不过是因为运气好,否则这样的刺杀可能会升级。”池湾握住她的手,“只有你知道我的秘密。”   他是完成了不少任务没错,但是没人知道他是怎么得手的,包括组织的头领班克斯。   沈隽承认他说得有道理。   “我们先要查清楚是谁要对你动手。”她扶着池湾站起来,屋里这才一下子涌出了十几个人,个个送上了迟来的关心。   一个人匆匆跑过来,推开那些围聚的帮佣,“小湾、小湾,你没事吧?”   池湾看向他,“秦叔叔,我没事。”   “快请唐医生来。”   池肖不在家,这位“秦叔叔”是池家能做得了主的人,他吩咐保安迅速封锁池家大宅,虽然池湾觉得作用不大,池家那么大,随便一处围墙对于这种训练有素的杀手来说翻出去都不算难,哪怕池家有最高档的安保系统也是一样的,他们来去如风像幽灵一样,想要抓住才是千难万难。   沈隽扶着池湾在床上躺下又礼貌地请其他人出去之后,沈隽才问,“他是谁?”   “秦文志,跟着我爸快二十年了,他以前是京城秦家的人,后来家道中落,就一直跟着我爸,以前是他的助理,现在也经常帮他处理一些内外的事,池家这么大的宅子,我爸几乎都不管,都是他管着这些人。”   “看得出来,他规矩很严。”池家这些帮佣和以前沈家的人比起来,明显要强太多了。   池湾点点头,“秦叔叔也算是看着我长大的了,他的儿子也在池家的企业里工作。”   也就是说,这是个池肖的心腹。   “池家还有什么人需要注意的?”   “我知道倒好了。”池湾叹了口气,“就是不知道才这么烦恼,照理池家早年就被梳理得很干净了,根本不应该还有什么隐患在。”   所以他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是谁要他的命?   “一般大家族里的凶杀都是为了利益,你如果死了,谁能够获得最大的利益?”沈隽问。   池湾摇头,“谁也获得不了什么利益,顶多就是打击我爸。但是你也看到了,我爸还不老,就算我死了,他现在结婚还是有大把的小姑娘愿意嫁给他,再生个孩子也不算晚。”   非但不老,看着还很年轻。沈隽赞同他的话,单单凭借池肖的外形,即便没有家世光环,他也不会缺女孩子喜欢。   “你爸他这么多年一直单身?”   “也不是,谈过两个女朋友,都不长久。”池湾说,“只是没结婚,他好像在这方面一直没有太大的兴趣。”   不好女色,也不沉溺于工作,“那你爸到底喜欢什么?”   池湾有些茫然,“我也不知道,无非也就是钓鱼养生那类的……”   沈隽:“……”这是什么老年人的爱好,看着那么年轻,养个屁的生啊!   “看来只能问一问那个杀手看看能不能知道什么了。”   池湾惊讶,“你能抓住他?”   沈隽微笑,“应该说已经抓住他了。”   她可没让赵涟回来,擅长影遁追踪之术的赵涟想要追踪一个人,这世上几乎没有人能逃得掉。   这对于池湾来说,可能是这几天里唯一的好消息了。   池肖回来得很快,并因为这件事大发雷霆,沈隽站在楼梯上看着他劈头盖脸将站在楼下大厅的秦文志大骂了一顿,并当场解雇了几个保安,看样子仍然不解恨。   池家的家庭医生是一位姓唐的老先生,他给池湾做了套检查,池肖反复和唐医生确认池湾的身体状况,相信池湾没有问题之后他才松了口气。   那种紧张的模样不像是假装的,沈隽想。   “爸爸,我都说了我没事。”池湾无奈地说。   池肖虎着脸,“事情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回头请王局长吃个饭,这京城的治安是怎么回事,一年不如一年了。”   “对了爸爸,你知不知道汪姨去哪儿了?”池湾仿佛是不经意地问,“昨天我和阿隽出去玩,想着汪姨生了病就顺路去瞧瞧她,结果汪姨不在家,她家里还出了事。”   池肖仿佛有些诧异,“她不在家?明明之前还给我打过电话……你不用担心,她只请了几天假,肯定很快就回来上班了。”   沈隽心中称赞,这池肖戏演得不错啊,不过也不意外,当年他在池家所向披靡,把他那几个兄弟三两下打趴下接掌池家的时候,他才刚二十三岁,这会儿自然城府更加不得了,就凭池湾这么句问话,是肯定不会让他露出丝毫马脚的。   池湾“嗯”了一声,然后说,“既然我没事了,下午我想带阿隽——”   “不行,都有人跑到家里来差点伤了你,这时候不许出门。”池肖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池湾低声说,“一直关在家里多无聊啊。”   “不如我给你办个party,好多人还不知道你回来了,恰好把你这漂亮的小女朋友介绍给你以前玩得好的朋友,多叫些人来玩,也就不无聊了。”池肖几乎是在用哄小孩子的口吻在和池湾说话。   池湾终于笑了,“好吧。”   沈隽看着这对看似亲近的父子,总觉得有哪里怪怪的。   杀手那里没问出什么来,池湾一直被困在家里,汪姨始终没有消息,沈隽感到如果她再在池家住一个月肯定要神经衰弱了。   倒是预定下的party很快就高效准备起来,秦文志的能力确实十分强,因为刚出了事的缘故,叫来的厨师班子和服务员背景他都一一审核过,又请了知名的安保公司加强安保,当天进入秦家的人全部要通过审核。经过培训的保安要记住所有嘉宾的模样,力求连一只不该出现在池家的蚊子都飞不进来。   “京城有些名头的人家,好像都在名单上了,你爸还真担心你无聊,生怕不够热闹。”沈隽看着窗外,远处大门那里站着几十个保安,个个都是彪形汉子。   “是呀,池先生对池少一向是很好的。”说话的是正在帮池湾弄发型的化妆师,他是个三十多岁的瘦高男人,自己并不化妆,衬衫短发,给人的第一印象很简洁干净。   在明星圈子里,谁能找Asa老师来化妆是很值得炫耀的一件事,但在池家,秦文志一个电话,这位Asa老师在一个小时内就到了池家大宅。   沈隽笑了笑,看向穿着正装的池湾。   他本来就长得好,即便不修边幅仍然掩饰不住出众的容貌,这样精心修饰起来,更是好看得惊人。任何称赞男人容貌的词用在他的身上都不显得过分。   发现沈隽在看他,池湾在镜子里朝她眨眨眼睛,“怎么,被我迷住了吗?”   “是很帅,小玉在这里大概会被迷住吧。”   池湾:“……”这算是称赞吗?他要迷住一个少年做什么。   “沈小姐也可以去换礼服了,我的副手莉莉会帮您先做一层简单的底妆。”Asa笑着说。   他其实很看好池湾和沈隽,即便池家正如日中天,沈家却已经没落,但那又怎么样呢?池肖池先生自己也不是那种计较家世门第的人,池家本来也没有联姻的传统,池老爷子当年娶的妻子不过是个寻常人家出身的女教师,池先生的夫人虽然神秘,听说只是个连交际都不擅长的普通姑娘,相比较之下,沈家出身的沈隽,至少教养方面不会差,更别说,她长得这样漂亮。   Asa经常见那些家世优越的小姑娘,说句实话,还真没有哪个能与沈隽相比,几乎没有任何少女站在池湾身边不会黯然失色,只有沈隽同他站在一起,有种相得益彰双星璀璨的效果。   长成这样啧啧,当真太少见了。   沈隽不是没见过世面的灰姑娘,在沈家的时候她也出席过很多次宴会,所以价值不菲的礼服和那套珍珠首饰并不会让她有什么触动,更别说这样的衣服——仿佛被捆住了一样难以动弹,一点都不舒服。   越是漂亮的礼服,穿着根本称不上享受,但为了漂亮,绝大部分的女孩儿都学会了忍受它。   沈隽以前也忍得不错,但不代表她喜欢。   池湾的正装是白色的,很衬他俊美优雅的长相,沈隽的礼服裙子也是白色的,自然也很适合这会儿看着格外清丽出尘的她。   今天的party是为池湾准备的,请的都是各家的年轻人,池肖自己就没出席,免得年轻人们感到拘谨。   顾家如今正呈上升的姿态,顾清歌本身在这个圈子里挺有名气,听说他和沈家的那位退婚之后,好几家的小姑娘都追他追得挺紧。   “这池家已经好多年没办party了吧,听说这池湾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看看这水平,怕是半个京圈的都被请来了。”   “人家和我们可不一样,池家就这么一根独苗,听说他爸宠得他要星星不给月亮的,哪像我们……是不是,清歌?”这话里头就有些酸溜溜的了。   顾清歌笑着说,“怎么,你家老爷子还不够宠你啊,股份都给你百分之八了,还不满足?”他和李家这位李睿从小就认识,自然没什么不能说的。   “哎呀不说这个,看见那边没有,那几个啊,可是心心念念这池大少好多年了。”最开始说话的这位叫刘双博,既和顾清歌是同学,也是李睿的表哥,三个人就时常一块儿玩。   “可惜没用,听说人家池大少有女朋友了,今天这party也是为了介绍他女朋友呢。”李睿幸灾乐祸。   顾清歌好笑地说,“那里面可还有你二姐呢!”   话音刚落,楼梯上方那明亮的灯光里,那两个好看到不像是人间所有的年轻男女挽着手往下走来,一时间这宴会大厅都渐渐没了声响,众人就好像被什么吸去了声音一样,只是怔怔看着。   顾清歌的手忽然就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他尽了最大的努力,才没让手中的香槟杯子落下去,若是在这种安静的时候摔了杯子,恐怕所有的人都会朝他看来。   不行,不能这样。   可那个人,熟悉又陌生,他认识了那么多年,喜欢了那么多年,放在心上那么多年的人,似乎在短短的时间里就变了。   她变美了,美得那么耀眼明亮。   心中酸涩,让他的眼睛都涩得睁不开了。   那是他的小隽——哦不,曾经是他的。 第10章   “咦,那是沈隽?”李睿诧异地说。   这才多久没见啊,漂亮得他都快不敢认了。   刘双博感慨,“女大十八变啊,我还是两三年前见过沈隽,这变化也太大了。”   “哪有怎么样,难道她还能嫁进池家不成。”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孩儿刚好走到附近听到他的话,气呼呼地把果汁重重放在一旁的桌子上。   李睿笑着说,“你别说还真有可能,池家往上数几代都是娶的普通人,包括池湾的爸爸,不过池湾能长成这样,他妈妈一定是大美人。”   “阿睿你到底在帮谁说话!”这女孩儿是李睿的二姐李如,听到弟弟这样给她唱反调气得不行,她和李睿其实差不多大,年龄也就只差几个月,平时感情也一直很好。   刘双博也笑起来,“沈隽以长相来说还是很合格的啊,能和池湾站在一起显得般配是很不容易的。”   李如翻了个白眼,“你的意思是我不够漂亮所以不般配对吗?”虽然是令人心酸的实话。她确实记挂着池湾,小时候见过他一两次,真没找到过比他更好看的男孩子,于是记挂一下也很正常,要说多爱,其实也没有。   这时候,李睿才发现顾清歌一直都没说话,转头看去只见顾清歌一直怔怔看着沈隽的方向不说话,顿时心里“咯噔”了一下。   “清歌,你不会……还喜欢她吧?”   “喜欢她也没什么奇怪吧,毕竟是青梅竹马。”刘双博帮顾清歌说话,更别说长得这么漂亮,不喜欢才是怪事。   李睿拍拍顾清歌的肩膀,“你可别糊涂,就你家那一团烂账,你必须要娶个有助力的妻子才行。”   顾清歌深深吸了口气,“我知道。”   他家和池家可不一样,池家这样干净的家族真的不多,池湾是池肖唯一的儿子,他不需要争不需要抢,有些东西天然就是他的。可是顾家正像李睿说的那样,完全是一笔烂账,个个都盯着那点儿肉不放,但凡他稍退一步,他们连点肉沫也不会给他留下。   顾清歌很嫉妒。   小隽陪在池湾的身边,这样盛大的party,池湾想怎么办就怎么办,他爸一向很纵容他。   他嫉妒得眼睛都红了。   如果可以,顾清歌也希望能像池湾这样,也可以不在乎沈家没落不没落,只要他喜欢就好。   可是现实告诉他,你不行。   其实一下来,沈隽就看到顾清歌了,她之前就看到了宾客名单上有他,小玉打电话来的时候兴奋了好一会儿,叫着说这是个“打脸好机会”,但说句实话,沈隽对打脸不打脸的并没有多少兴趣。   池家的事就够她头痛了,顾清歌家里那摊子事她又不是不知道,还是挺同情这家伙的,毕竟任谁老爸在外面足有七八个私生子,这日子都过得不会多有滋味,就算他不退婚,沈隽也对嫁到顾家去一点兴趣都没有。   所以,她没有故意往顾清歌那边走,而是陪在池湾的身边,任由他将自己介绍给几个勉强算得上是他朋友的圈里人。   池湾早年在家的时候,也还是有朋友的,但是出国这么久,又“失踪”五年,早年的朋友自然也就淡了,不过这个圈子里,本来也不是只谈感情,就冲着池家这块招牌,根本不会缺人来当他的“朋友”。   沈隽看得出来,池湾有些心不在焉,他看着也不是很喜欢party,不过池肖说了,他也就装作很喜欢而已。   真的有点看不大懂这对父子。   因为沈隽没有打脸的兴致,顾清歌也没主动上前来“求打脸”,这一晚本来该相安无事的,偏有人要找事。   “哎呀,小隽本来不是我家六哥的未婚妻嘛,没想到上个月刚退婚,这个月就成了池少的女朋友。”妆容精致的少女带着笑,亲亲热热地说。   顾清桑,顾清歌的堂妹,以前就看沈隽百般不顺眼。   顾家男孩儿多女孩儿少,顾清桑从小就骄纵,大概就是沈隽的婶婶希望沈隽长成的模样。   池湾搂住沈隽的腰,“能和小隽相遇都是我的福气了,大概我们本来就是天生的缘分,才让我们见到彼此时一见钟情。”   沈隽:“……”瞎编什么段子呢,谁和你一见钟情了。   顾清桑以为池湾不知道沈隽的过去,哪知道这样说了池湾还是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不禁气得不行。   “现在沈家是要什么没什么,小隽还真是好本事,居然能遇见池少。”   沈隽带着得体的微笑,“过奖了。”   顾清桑瞪着眼睛,气得脸都有些涨红了,看到顾清歌在那边的角落,提声叫着:“六哥、六哥,你来这儿!快看一个月前还和你卿卿我我的小隽,这么快就变心了呢!”   沈隽差点忍不住翻个白眼,谁和顾清歌卿卿我我了,从小到大,她和他除了幼儿园牵过手其他什么都没做过好吗?   真没见过这样坑哥的妹妹,偏要叫哥哥来被打脸。   顾清桑的声音有点大,附近的人都听到了,顾清歌的脸色一下子发白又瞬间涨红了。   “能不能不要随便造谣,我和小隽虽然从小订婚,但是她一直就像我的妹妹,我什么时候和她卿卿我我了?”顾清歌疾言厉色地说。   顾清桑愣了一下,没想到顾清歌这么不给她面子。因为顾家老爷子很喜欢顾清桑,平时在家顾清歌也是一直让着她的,没想到在这样的情况下毫不留情地拆她的台。   沈隽倒是有些意外顾清歌会这样说。她可不觉得顾清歌把她当妹妹,不是她脸大,她觉得顾清歌是喜欢她的,哪怕退了婚,也还是喜欢她。   池湾笑着,“其实我根本不介意小隽的过去,她现在能和我在一起,我已经很感激了。”   沈隽:“……”说得好像真的一样。   而池湾说出这句话之后,沈隽眼见着顾清歌的眼神黯淡下去,紧紧抓着酒杯的手青筋毕露。   三层的书房里,池肖给自己倒了一杯养生茶,这里的隔音很好,他完全听不到楼下party的热闹。年轻人的聚会他当然不适合参与,尽管玻璃的倒影里,他看着仍然年轻英俊。   站在窗前,他看着那些青春正好的男男女女走了出来,三三两两热热闹闹地往外走,他喝了一口茶,轻轻笑了笑,然后才在桌子前坐下,吃掉他今晚的晚餐,已经有些冷了的肉排。   “怎么样,今天的party池湾喜欢吗?”   秦文志正站在池肖的书桌前,“应该是挺喜欢的,年轻人不都喜欢这样的么。”   “那就好,不要再让他出门了,只要他在家,想怎么样就怎么样,事事顺着他,别拦着。”   “好。”秦文志答应下来,但还是忍不住劝了一句,“肖哥,你现在已经很好了,真的没必要——”   池肖的脸色冷了下来,“当然还不够,还不够好!”他深深地喘了口气,“我可以感觉得到,那种……令人恐惧的……”他喃喃说着,猛然间砸了手上的茶杯,“你别管,替我盯紧了外面的人,一定要给我找到汪琪,决不能让她坏了我的事!”   秦文志叹了口气,只好不再说了。   “最近饮食上注意一点,给池湾多吃点好的,他要吃什么让厨房做,食材都要用最好的。”   “是。”   一场party散去,繁华落尽,家里帮佣多的好处很短的时间内就好似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池湾回到房间拿出手机的时候,恰好手机响了起来,他一看来电显示,是个不认识的座机号码。   “喂?”   “是小湾吗?”   池湾猛然间站了起来,“汪姨?”   “你为什么要回来!我不是让你永远不要回来了吗?”电话那头的女人几乎是在用尖锐的声音吼叫。   池湾一怔,“汪姨,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你现在在哪儿——不,还是先不要告诉我,你谁都不要告诉,好好藏着,至少最近不要露面。”   “你为什么要回来、为什么要回来!”电话那头的女人已经哭起来。   池湾只能安抚她,“我没事的汪姨,你放心,我没那么脆弱,我已经长大啦,不是小孩子了,我能保护自己。”   “你不懂,你什么都不懂。”电话那边只是悲泣。   池湾有些搞不明白,“汪姨,你告诉我,是不是有人要害我,所以你才叫我不要回来?”   “小湾,我告诉你真相你也不会信的,”她的声音渐渐稳定下来,“但是我希望你赶紧离开家,相信我,走得越远越好。”   “汪姨,你总要告诉我为什么啊。”   “……”   那边似乎犹豫了很久,才开口,“你——家里的地下酒窖,地下两层的那个酒窖,下面……藏着一个秘密——啊!”电话那头忽然传来一声惨叫,池湾一下子站了起来,紧张地叫,“汪姨!汪姨!”   然而,那边只传来电话挂断的声音。   池湾的心一下子沉了下去。   那句话是什么意思?   酒窖的下面,藏着一个秘密?   他以为,他家的房子只有地下二层,居然还有下面么。   “小隽,陪我去一个地方。” 第11章   “酒窖下面?”沈隽很惊讶。   池湾沉着脸,“我觉得汪姨已经出了事。”她甚至来不及告诉他更多的事。   这种时候沈隽也不能说什么,只能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夜已经深了,池家的规矩很好,这时候已经完全没有什么人在外走动,于是,整座大宅几乎是死寂一般的安静。   “说句实话,你家这房子有点……阴郁。”沈隽实话实说。   池湾笑了,“你以为我不知道吗?从小我就不喜欢在家里。”哪怕别人都以为他过得和王子没什么差别。   他们进入那宽敞得和普通人家一套房子差不多大小的厨房,打开侧边的木门,小心翼翼地关上之后才开了灯。沿着狭窄的楼梯往下走,地下一层是储存各种食材的地方,单单各种冰箱就有好几个,不同的食材分开存放。这个储藏室大得惊人,里面的架子上甚至还放着一些军用食品,以及足够的矿泉水和一个打开就是地下水的水龙头。   “你家很有危机意识。”沈隽说。   池湾认真地回答她,“是啊,我爸其实可怕死了。”   不过,这世上本来也没多少人不怕死才对。   “从这里下去才是酒窖吧?”   池湾点头,两个人走过去之后,沈隽惊讶的发现这里居然有一道安着密码锁的门。   “去酒窖还要密码锁?”   “当然需要,我爸储藏的红酒有些价格特别高,一瓶几十万美金,有一些甚至是有钱也买不到的收藏品,不设这东西万一被偷了怎么办。”   它可不仅仅是个普通的酒窖,里面的不少藏品价值不菲。   池湾按下了密码,门只发生了刺耳的一声“嘀”,密码错误。   “你不知道密码?”   池湾无奈,“小时候是知道的,那时候去过一次,还是我爸带我去的,也没什么好玩的,都是一些酒而已,我爸老是盯着我就怕我打坏了他的酒。”   “毕竟有些贵的很,有些想买也买不到第二瓶。”沈隽笑着说。   “这么多年我再没去过,再加上离开家都五年了,密码换了也是很正常的。”池湾苦恼地说,“可是这里的密码只有我爸和秦叔叔知道,以前汪姨好像也知道,如果她在还可以问她,现在她不在了……我并不想问我爸或者秦叔叔要密码。”   万一这下面真的藏着什么秘密,万一和池肖有关,他问他们要密码就等于光明正大地告诉他们了。   现在池湾怀疑池肖要杀汪姨,当然不肯怎么做。   “那你要怎么办?”   “先回去,我准备点东西。”池湾眨眨眼睛。   沈隽四处看了下,“这个地方要装摄像头都不容易。”没有比较好的角度,液晶面板的密码锁直接镶嵌在平滑的墙面里,想动手脚很难。   “厨房里的人都不允许碰这个,平时一般只有秦叔叔或者我爸来,他们是知道密码的,”池湾带着沈隽往外走,“回头我削一些铅笔芯随身带着,哪天他们中的谁下酒窖之后的晚上我们再来。”   “指纹粉?”   “嗯,我在国外和一个朋友学的,最简易的取指纹的方法,刮一点铅笔芯的粉末,再加上一个最普通的粉刷,轻轻刷上一刷,就可以看到附着在手指油脂上的黑色细粉构成的指纹。”   沈隽恍然,她毕竟只是个十八岁的年轻女孩儿,还真不如池湾“见多识广”,“但这样也只能知道四个数字。”   很显然,指纹最清晰的地方一定就是密码的四个数字。   “这可是我家的密码锁,有了四个数字,我能猜出密码的概率高达百分之八十。”池湾洋洋得意。   沈隽接受了这种说法,“我也希望尽快搞定你家这摊子事儿,如果拖到开学就麻烦了。”   “你学校也不算太远,我可以送你去呀。”池湾笑着说,“当然,我也希望能够尽快搞定这些事。”   或许是因为有人陪着的缘故,心情会比较容易放松下来,池湾对可以暂时放下对汪姨的担心,他知道他再担心也没有用,他已经不是五六年前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少年了,如果是那时候,他大概会冲到池肖的书房,质问他关于汪姨的事。   现在他却不会,他会将那种忧虑紧张担心压下来,因为他知道,就算是质问了也不会有任何作用,反而很可能加速汪姨的死亡——如果她还活着的话。   他了解他的爸爸,站在他的角度,池肖是个完美的父亲,除了他幼时池肖太忙没有多少时间陪他之外,一切无可挑剔。   可是池肖对别人并不是那么宽容的性格,和儒雅俊秀的温柔外表不同,他一向是个独断霸道的人,没有任何人能够改变他的决定和想法。   回到房间之后沈隽本来想给陈玉打电话,看了看时间还是算了,太晚了,估计他都睡了。   第二天一早的餐桌上,沈隽见到了池肖,品种丰富看着令人食指大开的餐点堆满了桌子,或许这个处处不那么令人满意的池家,最能够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在这儿吃得实在是太好了。   “小湾呢,还在睡吗?”池肖笑着问。   沈隽耸肩,“是啊,他上午一向喜欢睡懒觉。”   池肖叹了口气,“我都说过他多少次了,不吃早餐是不健康的,他都不听。你既然是他女朋友,就多劝劝他,早餐还是要吃的,哪怕吃完了再回去睡一会儿。”   沈隽心想我又不真的是他的女朋友。   于是,只能笑了笑,没有接过这个话头。   “怎么样,昨晚的party还满意吗?”   沈隽吞下小笼包,“池湾还挺开心的,应该不错。”当然是假话,池湾看着对party没有什么兴趣。   “那就好,现在天气热,外面又不安全,我加强了这里的安保,你就好好陪小湾在家里玩,有什么需要的和我说,或者和文志说——对了,小湾小时候喜欢玩游戏,回头我让人买点儿最新款的游戏机回来,再重新配两台电脑,我知道年轻人都喜欢这些。”池肖擦了擦唇角,“你想要什么也可以让人帮你买,刚好小湾的姑姑现在在巴黎,过两天就回来了,你可以列个单子,我让她给你买。”   沈隽有些惊讶,池肖没必要做到这个地步吧,难怪池湾回来了他那位姑姑没来看他,原来还在国外。   池家这些人简直无懈可击,池湾说过他这个姑姑不是什么厉害的人,所以池肖才能容忍她活着,说不定这是个不错的突破口。   沈隽笑着说,“好啊,谢谢池叔叔。不过就不用麻烦您了,不如把池湾姑姑的电话给我,我来亲自和她说。”她眨眨眼睛,“有些女孩子的东西,还是我们自己聊比较好。”   池肖不在意地说,“好,你们自己聊吧,她听说小湾交了女朋友,还一直很好奇呢。”   沈隽只能作出羞涩的微笑来。   幸好池肖吃完了很快就离开了,沈隽开开心心地吃完了自己的早饭,然后才去叫池湾起床。   下午的时候,池湾故意让秦文志送一瓶好红酒过来,秦文志并没有说什么,亲自去酒窖取了一瓶,池湾开了给自己和沈隽都倒了一杯。   “我不喝酒。”沈隽说。   池湾苦着脸,“我也不喜欢酒,苦苦的有什么好喝,不过这个红酒,闻起来还是很香的。”   最后帮佣拿出来的酒几乎还是整瓶的,秦文志看着也就笑着叹了口气,他早就知道那小子估计是拿酒故意讨好女朋友,但其实根本不喜欢喝,看来那个小姑娘对酒也不是很感兴趣,这个年纪的孩子,大概也就是好奇。   他并没有多问,只是将酒收走了。   这天池湾很安分地待在家里,并没有提要出门的事,池肖回来之后问了一下他的情况,很满意地点了点头,晚上大家和乐融融地吃了顿晚饭,池肖甚至心情很好的关心了一下沈隽的学业,“以后小隽毕业了,可以到我们池氏来上班嘛,池叔叔给你开工资!”   “谢谢叔叔。”沈隽甜甜笑着,完全像她这个年纪纯洁的小姑娘。   池湾侧过头看她,眼神温柔到没有人会怀疑他爱着她。   池肖的晚餐吃的很少,很快就放下了筷子。   沈隽惊讶,“池叔叔只吃这么一点吗?”   “我可不比你们还年轻,”池肖笑着说,“晚上吃太多可不利于养生的。”   沈隽:“……”   吃完晚饭沈隽又陪池湾玩了会儿游戏,就回房间了。   夜深人静之后,池湾来悄悄敲了敲她的门,沈隽打开门,陪着他往餐厅走去。   和昨天一样站到酒窖的密码门前,池湾拿着刷子小心地刷着液晶屏,很快就出现了四个格外明显的交叠着的指纹,其他地方倒也有一些指纹的印记,但是有四个键位明显是最常按的地方。   “2、6、7、9。”沈隽说。   池湾轻轻说,“是我爸的生日,72年6月9号。”   “等一下,你爸72年的?”沈隽瞪大眼睛,“我还以为他只是接近四十岁……”毕竟看着太年轻了,走出去说他三十岁说不定也有人信,结果他今年都四十五了?   “怎么可能不到四十岁啊,我都22了。”池湾没好气,“他确实保养得比较好。”   按下“7269”四个数字,结果却是刺耳的一声“嘀”,密码错误。   沈隽看向他,池湾想了想,倒过来输入了“9627”,果然一声轻响,门开了。   “聪明!”沈隽称赞他。   池湾矜持地说,“谢谢。”   走进去池湾打开了灯,沈隽就看到了一排又一排的酒柜密密麻麻,还有保存良好的酒桶,不同的葡萄酒需要不同的储藏环境,这里一切都做得很完美了。   “好大。”她感慨说。   池湾叹了口气,“所以,到底要怎样去到这里的下面,我从来没听说过我家酒窖下面还有什么空间。”   这么大的话,他们要找门估计都要找很久。   “咔”地一声轻响,在这个安静到说话都有回声的地下酒窖里,这一声几乎是无法掩饰的动静。   沈隽警惕地朝左侧的酒架看去,一个人从阴影里走了出来,他手上拿着一把银色的手枪,正面无表情地看着池湾,手中的枪稳稳指着他,刚才那一声,就是他的枪上膛的声音。   “秦叔叔?!”池湾震惊地叫了起来。   他不明白,秦叔叔为什么要杀他! 第12章   别说是池湾惊讶,沈隽也是很惊讶的,她没有想到会在这里碰见秦文志,当然,她觉得就算秦文志猜到他们偷偷进入酒窖,也不该拿枪指着池湾吧?   拿枪指着她都比指着池湾靠谱。   毕竟池肖是一个池湾但凡磕破点皮都要发脾气的人,秦文志又是池肖的心腹,他没道理这么对池湾啊。   “我就怀疑一个从不喜欢喝酒的人会忽然要红酒。”秦文志无声地笑了笑,“当然,我也只是怀疑,姑且来试一试,想不到还真的等到了你。”   池湾放软了表情,“秦叔叔,我知道错了,不该打酒窖的主意,我知道这里都是爸爸的宝贝,都是我的错,我这就回去睡觉好不好?”   秦文志的笑容却变得苦涩起来,“你错了?是,你错了,只不过不是错在今晚来了酒窖,而是你的存在就是一个错误!”   池湾有些惊讶,甚至带着些不知所措,这是什么意思?   沈隽看着秦文志,他应该和池肖差不多大,然而池肖完全还像是个年轻人,秦文志的眼角已经有了深深的皱纹,黑发里也夹着几乎要藏不住的白发。哪怕他管着池家里里外外是很辛苦,但池肖给他的待遇足以让秦文志也享受奢侈的生活,然而,他却过早地苍老了,那双眼睛几乎和老人一样浑浊,充满着压抑的阴郁。   白天的时候,秦文志头发梳的整整齐齐,戴着银边眼睛,穿着得体的西装时还不觉得,这会儿看他,没了眼镜的遮挡,头发显得有些散乱了,才发现他老得那么厉害。   “你这么做池叔叔会生气的。”沈隽故意提起了池肖。   结果秦文志一下子就敛起了所有表情,“就是为了阿肖,我才必须杀了你。”   “为什么?”池湾完全想不明白。   “我不能让他一错再错。”秦文志显得十分痛苦,像是被什么压弯了脊梁。   池湾和沈隽简直是满脸问号,能不能不要说话只说一半啊。   偏偏在这时候,通往上方的楼梯上传来了动静,双方的脸色顿时都变了。   几乎不用猜,在这个家里还有酒窖密码的除了池肖还会有谁?   秦文志一生只能在池家做个类似管家的职业,而不是自己创一番事业,就是因为他虽然心思缜密有些才能,却到底不够果决,他也知道自己的这个缺点,一瞬间立刻后悔自己说了这么多话,而不是一见到池湾就开枪。   下定决心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犹豫,但在这最后关头,他终于没再犹豫了,直接扣动了扳机。   “砰!”枪声响起的瞬间,沈隽猛然间推开了池湾,池湾摔向一边的酒架,发出“哗啦”一声巨响,酒柜往后倒去。   一枪没中,秦文志当即又将枪转向摔倒的池湾。   “砰!”   只是这一回,有人比他更快。   池肖站在楼梯口,手中也有一把枪,秦文志脚下血迹一滴滴变多,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怨愤惊讶的情绪,反倒只有怅然,甚至带着一丝解脱的轻松。   沈隽看向池肖,她第一次看到这样可怕的池肖,明明没有任何表情,可是在酒窖昏暗的灯光下看起来,带着一种充满阴冷感觉的恐怖,那一瞬间,他有些不像是一个人类。   “小湾?”   “我没事。”池湾回过神来,“爸爸,赶紧打电话把秦叔叔送医院啊。”   池肖却不慌不忙,“他要杀你,你还要救他?”   “秦叔叔这么做肯定是有理由的。”   池肖无声地笑了笑,“如果我告诉你追杀你的那些杀手也是他找的呢?”   池湾一愣,然后说,“我不懂。”   “你不用懂。”池肖的声音忽然变得温柔起来,“你只要记得,爸爸一定会保护你,让你不受到任何伤害就够了。”   这话说出来应该是很让人感动的,可是非但沈隽感动不起来,看着一旁流着血悄无声息的秦文志,池湾也感动不起来。   听说秦文志和池肖从小就认识,他们一块儿玩到大,秦文志家道中落时,池肖陪着他度过了最艰难的时期,而池肖最艰难的岁月无非是当时池家争锋时,秦文志站在他的身后,一直是他最可靠的助力。   如今池肖一枪打中秦文志,走下来的时候甚至厌恶地绕过他流在地上的血,这会儿看着池湾说话时,连看也不看不知道有没有气息的秦文志一眼。   这样薄情又冷酷,即便说的话再叫人感动,都有一种虚伪的刻意。   “快回房间去睡吧,以后也不要再来酒窖了,这里我会派人处理。”   他的这句话是不容置疑的,池湾只能拉起沈隽往上走去,回头的时候看到池肖站在秦文志旁边,他忽然觉得,或许他和沈隽一离开,池肖就会在秦文志的背上补上一枪。   他要秦文志死。   沈隽悄悄说,“你爸真的不对劲。”   “嗯。”这一点池湾早就发现了。   “现在怎么办,再要来这个酒窖肯定没那么容易了。”沈隽说,哪怕她会修仙,在现代社会想要悄无声息的潜入一个地方仍然不简单,更别说池肖肯定会换掉密码。   池湾轻轻说,“必要的话,可以先让我爸自顾不暇。”   沈隽心中一动,“可以先让他昏迷一阵子——放心,肯定不会伤害他。”   “是上次抓住杀手的那个人吗?”   沈隽神秘一笑,“放心吧,我有办法。”   两个人回到房间睡觉,心中都有些沉,尤其是池湾,秦文志毕竟是他熟悉的人,哪怕他也杀过不少人,但是今天这件事,他真的是怎么都想不通。   为什么?   为什么秦叔叔要杀他,为什么爸爸可以眼也不眨地杀掉秦叔叔。   他发现对于他身边的这些人,其实他根本不了解,他们仿佛都藏着他不知道的秘密。那汪姨呢,会不会也有秘密,还是说她窥破了爸爸的秘密,所以她才会被追杀?   再想也是没用的,他躺下来,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池肖不知道怎么处理了秦文志的尸体,反正大宅里的其他帮佣都听说秦先生生了病出国疗养去了,倒是在池氏的秦文志的儿子又升职了,之后家里就住进了一位不苟言笑的套裙女士,她也将池家管得井井有条——   看来并没有什么人是不可或缺的。   “他仍然不准你出门?”沈隽开了一听可乐,喝了一口说。   池湾“嗯”了一声,“其实这没道理,既然他知道杀手都是秦叔叔派的,秦叔叔都死了,再关着我作什么。”   “他用的什么借口?”   “天气太热,还是待在家里好。”池湾说,既然池肖发了话,当然是不容拒绝的。   “你姑姑要回来了。”沈隽笑了笑,“不知道她知道多少。”   “应该不太多,不然我爸不会留着她。”   沈隽正想说话,她的手机响了,一看来电显示她就轻松地接起来,“小玉?”   “呜呜呜呜——”那边的小玉却只能发出呜咽的声音。   很快电话那头就换了个人,“沈小姐?”   沈隽一下子站了起来,沉着脸说,“你是谁?”   “我想沈小姐是个聪明人,只要你好好留在池家,把池湾也好好留在池家,这位陈小朋友我们会好好照顾,绝不会让他掉一根毫毛,您觉得怎么样?”   沈隽冷笑一声,“这是威胁?”   “怎么会是威胁呢,这是交易。”那边的声音带着清浅的笑意。   沈隽平静地问:“你是池肖的人?”   “我不是谁的人,只要有人肯花钱,我当然要帮他把事情办得妥妥当当。”   “招惹我并不是一个好主意。”她说。   那边的人几乎笑出了声,“我会每天拿这个电话给您打一次电话,也会让陈小朋友和你说上一句话,以显示他的安全。不要报警,不要试图追踪这个电话,只要您好好按照我说的做,人我会很快还给你。”   那边说完就挂断了电话,沈隽再打过去显示电话已关机。   池湾赶紧问,“出事了?”   “我不想再等了,赶紧解决吧。”沈隽沉着脸说。   她抬起手来,手腕上的连星匣亮起,一张张牌悬浮在她的面前。   “乾扇容明流、坤羽容明溪见过主人!”   “星剑飞凌、月剑飞霜见过主人!”   “遁影宗赵涟、形意宗庆斛见过主人!”   六个人忽然出现在房间里,池湾都吓了一大跳。   其实沈隽也是第一次一下子召唤这么多人,她不仅仅拥有十六张人物卡牌,事实上有一些人物互相之间是有牵绊的,比如容明流和容明溪就是一对兄弟,飞凌和飞霜是师兄弟,赵涟和庆斛是知己好友。   但她的十六张人物卡牌激活的羁绊只有这三对,其他十人的羁绊人物她都没有抽到。   一旦让羁绊人物同时出战,他们的能力都会提升很多,而且能解锁协作的新技能,比如容明流和容明溪在一起,就足以布下一张乾坤迷花大阵,除非有极高的修为,否则谁也走不出这个大阵,外面的人进不来里面的人出不去,被直接困在这个阵里。   “容明流、容明溪,你们给我控制住整个池家,不许任何人进出,困住池肖,不要让他有任何动作!”   “是,主人!”   “飞凌、飞霜、赵涟、庆斛随我去救小玉!”   “是,主人!”   池湾怔怔看着那个冷若冰霜的少女,觉得自己仿佛第一次认识她。   这样强大美丽,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凛然。   她回过头来对他说,“池湾,我要认真起来了,招惹我真的不是一个好主意。”   碰她在乎的人,就要准备好接受她的报复。   而她一出手,必然就是雷霆一击! 第13章   池家笼入了一层浅粉色的薄雾之中,宅中的帮佣立刻恐慌起来,因为他们发现他们在庭院里无论怎么转悠,也找不到出去的大门。   虽然本来池家大宅就是山间别墅,但再怎么雾气大,也不可能大到这种程度吧?   “你们闻到了吗?好像是花香味。”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说。   是的,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的花香味。   池湾站在楼上的阳台上,看向下方惊慌失措的人群。   他不害怕,也没什么好怕的,只需要在这里等小隽回来就好,她又不会伤害他,有什么好怕的呢?   “放心吧池公子,我们不伤人的。”   穿着烟灰色长衣的年轻男人修眉俊目,生得一副风流秀丽的好相貌,这周身的气质更是清逸出尘,让人见之忘俗。   他是坤羽容明溪,他的哥哥容明流和他长得足有八九分相像,只是瞧着气势更足,更端肃一些。   “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我们?”容明溪微笑,“我们自然都是主人的下仆。”   池湾:“……”   那他是不是应该问小隽到底是什么人,这一个个下仆的质量是不是太高了一点。   “他们——也都是吗?”   “你是说跟着主人去的那几个吗?”容明溪保持着一成不变的笑容,“自然也是。我们都是能为主人献出生命的仆人,主人让我们如何我们便如何。”   池湾自然发现了,沈隽的能力和他是完全不一样的,应该说是天差地远。他既有些失落,也欣赏沈隽的强大。   “你的那个哥哥,是在我爸爸那边?”   “是,奉主人的命令,他将你父亲困在书房之中。”   “他……不会有事吧?”   “自然不会,主人不曾吩咐,我们不会伤人性命。”   池湾放心下来,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手机,还是无信号的状态,说句实话,习惯了现代社会的信息爆炸,现在不仅让他断网,而且让他连电话都打不出去,确实让人郁闷。   不过,他爸爸应该会比他更郁闷。   他猜测的不错,现在池肖的书房已经如同狂风过境一样,一切都乱成一团,他砸了不少东西,正在焦躁地吸烟,事实上他已经戒烟十几年了,再次抽烟说明他的心理已经被逼到了临界点。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喃喃说着,池肖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说不定……”   网络断网,电话没有信号,打开门,他只要走出去就会发现自己又回到了书房,他甚至孤注一掷从窗户跳下去,再睁开眼睛,仍然好好地站在书房里。   这已经完全不能用科学来解释了。   但池肖毕竟也是大风大浪里过来的,都能狠得下心跳楼——要知道,这里可是四层,跳下去指不定会没命的,自然也不会因为这种不科学的情况真急出什么来。   至今没人来找他说话,也没人伤害他,说明背后的人只是想困住他,至少暂时没有想要他命的意思。   所以暂时,他还是镇定的。   可他自己也知道,这种镇定维持不了太久。   怎么会突然就这样了呢?这绝对不是什么自然现象,这一点池肖可以确定,是谁呢?   最近他自己做了什么他是很清楚的,不过因为已经不大管公司的事,所以敌人反倒比年轻的时候少了不少,他了解自己的敌人,如果谁有这样的手段,恐怕早就使了出来,而且不会让他活着。   如果说今天的话……   “沈隽?”他喃喃说着,有些难以置信。   那只是个……还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   但池肖的心理承受能力一向是很强的,他猜到她的身上,就开始继续想着,池湾到底知不知道呢?   池家出的意外一开始并没有人注意到,直到恰好从巴黎回来的池敏惊讶地发现她回不去家了!于是,她做出了非常符合正常人反应的行为——报警。   警车开到了池家外面,看着整个在迷雾中若隐若现的池家大宅都愣住了,这是怎么回事?   “队长,这真的有些邪门儿啊,看着跟鬼宅似的。”一个精干汉子和卫姚说。   卫姚神色严肃地看着眼前根本看不清的大宅,眉头皱得紧紧的。本来这种案子根本不需要他来,他是专门追踪那一群悄悄进入国境的危险人士的,可是在他陈局那里恰好听到了池家出事的消息,想起那个眼神清澈孤冷的小姑娘,还是跟着来瞧一瞧,这一瞧还真是……太出人意料了。   “卫少校,您看?”一个公安走到了卫姚的身边。   现在卫姚身上还是有军衔在的,他手下那帮子兄弟叫他队长,外面这些人大多都直接叫他少校。   本来还以为是那个池家小姐夸张,来了一看,这……还真不是他们能处理的事。   “到现在还联系不上宅子里的人?”   “嗯,非但两位池先生联系不上,还找来了一些在池家工作的人的电话,一样是不在服务区。”   这真实见鬼了,京城还有不在电话服务区的地界儿?又不是荒山野岭。   “已经派了几队人进去了?”   “三队,每次都是走进门就进了迷雾,进去指南针就失灵,仪器都无法运转,不管怎么做标记直行,最后都会还从大门出来,根本走不进去。”   “这不就跟鬼打墙似的?”   卫姚瞪了说话的汉子一眼,“相信科学,这世上根本没鬼!”   “就是,青天白日的说什么鬼……”池敏也在一旁说。   卫姚想了想,拿出手机来拨了一个早就记住的号码,她应该也在池家大宅里吧?那也应该是不在服务区才对。   然而,他的电话里传来的却是熟悉的忙音,“您好,您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请稍候再拨。”   她不在里面?!   卫姚不知道是该惊喜还是该担心,又拨了电话几次,对方都没接。   “刘科长,替我找几个技术人员,我要追踪定位一个号码。”卫姚看向站在他旁边的那位公安。   这位刘科长愣了一下,“和池家这事儿有关?”   “嗯。”卫姚只是简短地回答。   刘科长马上答应下来,“没问题。”   沈隽按掉电话之后看向庆斛,“怎么样,找到方位了吗?”   她后悔了,应该带池湾一起出来的,至少池湾会开车啊。   赵涟和庆斛都是追踪的一把好手,只要让赵涟抓住了尾巴,这个人就很难逃脱,而庆斛擅长的是一种更玄妙的本事,他需要三件媒介,就可以知道任何人所在的方位。   一滴血,一根发,一件属于那人的东西。   自从沈隽抽到庆斛之后,她随身的钥匙扣上一直带着一个小小的金属盒子,也就硬币大小,指甲盖那么高,里面放着陈玉的一滴血,两根头发和他的一副用过的隐形眼镜。   沈隽一向是个很小心的人,其实她不仅准备了这个,陈玉的钥匙串上带着的一个小东西是个定位装置,更别说他的手机一直开启的和沈隽共享位置,哪知道抓他的人实在是太老手了,不仅手机关机,还直接发现了他钥匙上的秘密。   非要她动用最后的筹码——庆斛。   可是庆斛只能准确定位方向,并不知道位置,于是,他们只能靠走的,幸好他们的速度很快,有赵涟为他们隐藏身形,哪怕是穿过到处是人的京城闹市,都没人注意到他们五人的踪迹。   沈隽暗想着有时间一定要去学车,一边继续往前走。   她知道,抓陈玉的人一定没有离开京城,在黄昏降临的时候,她站在一个河边的仓库门口,“就在这儿?”   “是的,主人。”   沈隽看向跃跃欲试的飞凌和抓住了剑柄的飞霜,手一扬两张牌飞了出来,化作两颗悬浮在她掌心的银色圆丸。   “这两枚剑丸给你们。”她之前几乎没怎么给过他们装备。   飞凌和飞霜惊喜地接过剑丸,这和他们的佩剑不一样,剑丸代表着飞剑!他们现在的佩剑不过是下品法器,而一枚剑丸至少也是灵器!   “你们现在的武器都给我吧,别浪费了。”好歹也是值点钱的,一看就是古董剑,而且锋利无比,不是凡品。   “是,主人!”   他们迫不及待地抛弃了现在身上的制式佩剑。   “好了,现在我们去把小玉带回来吧。”   仓库里早就经过了一定的改造,并不是外表那样破落,楼上甚至被改成了好几个房间,每个房间有水有电有空调,和一般的酒店都没什么差别了。   然而,陈玉没有那么好的待遇,他被关在一间小房间里,没有窗户,热得他恨不得贴在冰凉的铁门上,心中哀嚎,大姐头怎么还不来救他!   沈隽用剑像切豆腐一样切断了仓库从里面锁上的链条锁,然后直接推开了门。   “什么人?”一瞬间楼梯上方就有好几把枪对准了她。   沈隽抬起头微微一笑,“警惕性很高嘛。”   可是,那又有什么用呢?   她的身后,如同星光月辉一般的剑气亮起。   明月星河,飞剑凌云,剑气如霜!   作者有话要说:   反派:不公平,她开挂!   沈隽:呵呵。   主角她本来就是个挂逼。 第14章   池肖找的人,自然是很靠谱的。   池家可不仅仅是有钱,而且有底蕴,和沈家这样富不过三代的暴发户可不一样。哪怕池肖当年血洗了池家一次,扒了池家一层皮,但人脉资源仍在,二十年的安稳足以让池家恢复了不少。   顾清歌之所以敢于当众不给顾清桑面子,也是因为他知道回去之后只要说明情况,顾家老爷子多半不会怪他。主动退婚已经得罪了沈隽,现在她又是池家唯一继承人的女朋友,再怎么说都不该再招惹她了,万一她真的嫁进了池家,那不是平白给自己多一个敌人,这可不符合顾家的利益。顾老爷子宠爱顾清桑没错,但是在他的眼里,一切都比不上顾家重要。   所以,池肖找的,是国际上都相当有名气的雇佣兵团体。   名气是和能力对等的,他们确实相当专业,哪怕陈玉只是个几乎没有抵抗能力的少年,他们仍然谨慎策划,抓到人之后,十分钟之内,那个特殊的钥匙串就被挑了出来,再然后,就是那个保证连背景音都不会泄露任何信息的电话。   不仅如此,他们来的人一共有十一个,个个都是好手,还带着枪,怎么想都万无一失。   可是,这队雇佣兵的头领黑肯怎么都没想到,那个小姑娘就这样推开了门走了进来,外面的光线伴随着那两道难以形容的剑光充斥着他的视线。   他什么都没看清。   明明要开枪的,手却再也无力扣动扳机。直到倒下去的时候,他仍然无法置信。   再次醒来时,他觉得自己的脑袋昏昏沉沉的,身体到处都痛得要死,然后,他的视线里出现了一双鞋。   “全部抓起来。”他听到那个人说。   卫姚已经尽快赶到这附近了,似乎是沈隽的手机也关机了,已经定位不到她的位置,上一次定位在这个附近,他就怕她出了事,几乎是飞快带着人到了地方,然而,一走进这个里面经过改装的仓库他就愣住了。   这是什么情况?   “队长,这个人在我们的目标单子上。”卫姚身边一个人说。   卫姚点点头,“全部都抓起来。”   “要不要先送医院?”   这地方如果不是倒了一地的人,看着似乎什么都没发生。可这些身材彪悍的雇佣兵的枪都落在脚边,唇角带着一丝血迹,不是躺在地上呻吟就是昏迷不醒,肯定是受了伤的。   是谁做的?卫姚心中有一个名字呼之欲出,但是,让他怎么都不能相信。   那个少女的身上,似乎笼着一层相当迷人的神秘感,第一次见她就在那样的深山里,她应该本来就是不同寻常的吧?   “队长,要不要叫刘处带人来好好检查一下这里。”   “这是我们的案子,不要叫他们了,这些雇佣兵一个个都受过训练,他的人多半问不出什么来,能够伤到他们的人,还是不要让刘处他们卷进去比较好。”卫姚下意识地说,说完自己也是一怔。   他这是想……保护她吗?如果她在这里留下了一些蛛丝马迹,会不会被发现?   “说的也是,这事儿太危险了,他们那些普通公安不太适合参与。”   沈隽没有直接带陈玉回家,而是在附近给他开了间房间,她的手机没电了,反正这会儿也用不上,自然也就不在意。   “你好好洗个澡休息休息。”   陈玉猛点头,眼角还挂着泪,“大姐头,我、我没事,你来得很快,也没受什么罪。”这时候他感觉到变成男孩儿的好处了,这种被绑架的情况,如果是女性可能会遭遇更可怕的事,这些雇佣兵显然不讲究什么礼仪道德。   沈隽拍拍他的肩膀,“你是被我连累,放心,事情马上解决了。”   “也是我自己不好,一点都没有防备心,再加上你不是马上来救我了嘛!”陈玉一边说着,一边拿着衣服拖着身体往浴室走。   他其实并不是那么不在乎,但是从小就做好心理准备了,至少不用担心会真的出事不是吗?不管怎么样,大姐头都会救他的,人生总没有那么一帆风顺的,他叹了口气。   安顿好陈玉之后,她才往池家去。   “啧,四周围都是警察啊。”沈隽烦恼地发现事情闹得有些大了,不过那些警察都进不去,也算不上太麻烦。   哪怕沈隽修真并没有多少时日,要避过这些警察也还是很简单的,毕竟池家大宅很大,警察并不能将它完全围住,只是到处都有警察在巡逻查看有没有能够进去的入口而已。   容明流和容明溪能够和她传音交流,沈隽刚一进这会儿大变模样的池家庄园,容明溪亲自出来迎她,“主人,哥哥正关着池肖。”   “好。”   外面的迷雾并没有影响到池家大宅里面,这会儿所有已经放弃寻找出口的帮佣们惊惶不定地聚在大厅里,有那位新来的套裙女士在,倒是没有一下子乱起来,可见她确实有两把刷子,虽然是新来的,在这些帮佣心中已经很有些威严了。   池湾站在楼梯上,“你们都安静地待在自己的房间吧,这雾气明天就会散了。”   套裙女士姓王,叫王岑,今年已经六十一岁,是从池氏退休的,本身是极有能力的中层管理人员,让她到池家当个管家那是大材小用了。   “池少这话当真?”王岑问,她聪明地没有问他是不是知道这诡异雾气是谁导致的,在池家工作,她很明白不该问的就不要问。   池湾微笑,“当然是真的。”   见他答得很肯定,所有人都松了口气,几乎所有的帮佣脸色都好看多了,也有人表示想要回房间休息,很快,大厅就只剩下几个仍然很不安的留着。   王岑看着池湾和沈隽往厨房的方向走去,忽然开口,“池少,我有话想单独和你说。”   池湾一怔,他看了一眼沈隽,“我的事没有什么是小隽不能知道的。”   “那好,就让沈小姐一起来,我在会客室那里等你们。”   王岑给他们泡了一杯茶,坐下来沉默了一会儿才说,“你放心,小琪没事,现在在我那里住着。”   这话对于池湾来说无异于一个绝大的惊喜,“汪姨没事?”   “也不能说完全没事,当时是有人对她下手,刚好有人来了,他没来得及下死手,被送到医院之后,她偷偷跑出来找我,就一直藏在我家,应该还没人发现。”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沈隽也觉得很惊讶。   王岑苦笑,“当年我们一起在池氏上班啊,她比我小十四岁,一开始就是我带的,当时看着她跌跌撞撞什么都做不好的样子,也很伤脑筋。但是,她很聪明,学什么都快,那时候她被开除,我都不敢相信,因为我知道她不该是会做那种事的人。”直到后来才知道,她进了池家。   “她一直死脑筋,你应该知道,早年她喜欢你爸爸。”   池湾轻轻地“嗯”了一声,池肖这样的人对于年轻的心中怀有天真幻想的女孩子来说,真的可以用魅力无穷来形容了。出身好长得好,本人还极有能力,处事果决相当有魄力,汪琪比池肖还要大两岁,但并不妨碍她喜欢上心理比她成熟得多的池肖。   “她曾经喜欢他喜欢得昏了头啊……”王岑的话里有些怅然,“于是,当年你爸爸一提出那个条件,她就傻乎乎地答应了。”   “什么条件?”   “为池肖和你的母亲代孕。”王岑平静地说,“我本来以为,她是和你爸爸有了你,因为我知道,当初是小琪在医院疼了三天顺产生下了你——池先生不愿意让医院剖腹产,她是拼了命生你的。”   池湾僵硬地愣在那里,他显然完全不知道这回事。   “正因为这样,她在生下你之后,就没有那么爱池先生了,她一心一意照顾你长大,把你当成她亲生的儿子。她说过,你是她生的,自然就是她儿子。”   沈隽抓住话头,“那池湾的妈妈呢,你们都没见过吗?”   “没有,我们从没见过她,听说她身体一直不好,吹不了风晒不了太阳,池先生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把她养在大宅里,不过,小琪好像见过她,只是她没和我说起过。”王岑叹了口气。   池湾垂下眼睑,“我知道了,谢谢您照顾汪姨,等这里的事情一结束我就去看她。”   “你不要怪她,不是她不告诉你,而是……池先生不准许她提起这件事,当初是签了保密协议的。”   “嗯,我不会怪她。”   等到沈隽陪着池湾又站在那道密码锁前时,池湾已经完全镇定了下来,“我一定要知道,这下面究竟有什么秘密。”   池肖做事缜密,当然密码已经换掉了,但并不妨碍池湾用老方法发现了四枚相对最清晰的指纹。   成功猜中密码进入酒窖之后,他们绕了两圈都没看到有通向下方的门或者楼梯。   “秘密都是要藏起来的。”沈隽说,“只能好好找一找了。”   池湾站在原地,忽然看向一个方向。   “那里?”   “嗯,我记得我小时候到这里玩,跑到那边的时候,我爸爸忽然大发脾气。”   两人在角落里鼓捣了半天,非常没有新意地看着面前的酒架往旁边滑开,露出一道黝黑的铁门。   “你准备好了?”沈隽看向池湾。   池湾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嗯”了一声。   不管这个秘密是好是坏,他早就下定了决心去接受。   可他没有想到,能坏到这种程度。 第15章   这道一看就十分沉重的铁门并没有用任何科技的手段来防备外人的进入,事实上它的存在就足够隐蔽。   酒窖里有许多珍贵的藏品酒,相比较起来,这个角落的酒窖上的酒价格属于中下层的层次,即便有小偷暗暗来到了酒窖,也不会对这个酒架产生怀疑。如果酒架上放的是平平无奇的酒,在这个摆满了各种昂贵酒类的酒窖里,反倒显得奇怪了。它既没有摆放价格高昂的,也没有都摆“廉价酒”,而是恰到好处的不那么招惹人的注意。   谁也不会知道,这后面有这么一扇沉重的铁门。   飞凌和飞霜换下来的长剑也是可以变成卡的,它们好歹也是下品法器,这会儿沈隽抽出一张来化作长剑,轻轻一砍,那铁门上缠绕了很多层的粗如手臂的铁链就这么简简单单地被切断了。   推开门的时候,池湾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   幽蓝的光从里面透了出来,还有一股带着大海腥咸味道的暖风扑面而来,连沈隽都愣在原地。   眼前展现的是一个巨大的开阔空间,地上铺着整齐的青石,而只要是进来的人,第一眼看到的就是一个足有游泳池那么大的蓝色水箱,在昏暗的光线下波光潋滟,映照得整个房间都笼罩在这层美丽的水光里。   “哗啦啦——”   沈隽警惕地拦在池湾的跟前,却看到有什么从那水里浮现出来。   “那是什么?”她转过头去,就看到池湾怔怔站在原地,眼泪已经从他的眼角滑落。   沈隽:“……”看到个水箱而已他哭什么?   池湾就像是着了魔一样一步一步靠近水箱,沈隽也只能跟着他往前走,越来越近,她终于看清里那浮在水面上的是什么。   那是一张美丽到画笔难描的脸。   这无疑是她,眉目柔和清丽婉约,看着像是东方美人的面貌,可是一双眼睛却是海一样清澈的蓝,她的长发像海藻一样飘在水面上,衬得她那张脸白得没有半点血色。   不,应该说她的脸上本来就没有血色,苍白得几乎像个死人。   ……一个活在水里的女人?人鱼还是鲛人还是什么……   池湾已经靠得足够近,那水箱上方的女人发出哀哀的叫声,沈隽听不懂,却觉得那婉转悦耳的嗓音十分耳熟,转而才恍然想起来她住在池家的第一晚听到的那似有若无的歌声和惨叫。   “你为什么不靠近一点来见我?”池湾说。   那个女人似乎根本听不懂人类的语言,只是发出哭泣一样的哀叫声。   沈隽看了一下四周,见水箱的旁边有个楼梯,就踏着阶梯往上走,哪知道她刚走两步,就看到浮在水面上的女人转过头来看她,看得沈隽浑身寒毛都竖起来了。   她从没见过这么恐惧的眼神和面容,那种恐惧仿佛已经凝为实质,只看一眼就有一种直击人心的震撼!   沈隽停下了脚步,她忽然就不敢走上去了。   本来她以为以她现在小玉经常提起的“金手指”,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能让她害怕的人和事,谁知道还是有的。   不过这会儿再退却也没什么意义,她深深吸了口气,无视那个可怜的女子哀求的眼神,直接往上走去。   一层楼左右的楼梯不算太高,走上去之后沈隽才发现这里的地面和水箱顶部基本持平,可以闻得到水箱里的海水气味,顺着水上那女子恐惧的眼神,她看到了一根蜿蜒进水箱的铁链。   不用怀疑,那一端一定系在水中女人的身上。   这里并不是一个空空荡荡的平台,事实上足有一间房间大小,两张沙发,一张书桌,甚至有一整套的厨房流理台,流理台旁有几个小型水箱,里面伺养着一些深海鱼类,沈隽怀疑是喂给水中的那位吃的。在“厨房”旁边,有一张不锈钢长桌——带铁扣的那一种,沈隽只看了一眼就感到了一股令她很不舒服的寒意。   “池湾,你快上来。”   池湾上来之后,环顾了一下四周,脸色也已经变得如同纸一样白。   “她……是被我父亲囚禁的吧。”   “你在想什么,你觉得,她是你的亲生母亲吗?”沈隽轻轻说,看向水中女子那秀丽似妖的面容。   其实,池湾长得更像池肖,并不怎么像她,唯有美貌值似乎是真的源自水中女子。   池湾蹲在水边,“你、你过来吧。”他说。   沈隽也跟着他蹲下,好奇地说,“她听得懂你说话吗?”   “她应该不懂人类语言,但是我说什么她能懂,她说什么……我也大概知道,所以不用怀疑,她应该就是我的亲生母亲。”不然不能解释这种超自然现象。   于是,沈隽眼见着听到池湾的召唤,她迟疑了一下,还是摇摇头。   “为什么?你不用怕我,我不会伤害你。”   她还是摇头。   沈隽看向池湾,“她以前应该生活在大海里吧,这个水箱都是海水,你问她想不想回到大海去。”   池湾一怔,犹豫了一下,才柔声说,“你想不想回到大海——回到你真正的家乡去。”   水中的她本就长得极美,听到池湾的话眼睛忽然就亮了起来,那整张漂浮在水面上的脸庞都仿佛笼上了一层柔光,漂亮得几乎让人无法与她对视。   她露出了一个清浅的微笑,虽然很淡,却连沈隽这样的女孩子,看着都有些心脏怦怦跳。   好美,相比较之下,池湾的好看远远不及她。   然而最后,她仍然摇摇头。   池湾不解,“为什么,难道你宁愿在这儿,也不想回大海吗?”   她远远地看着他们,眼角滑下一滴泪,沈隽觉得她那恍惚的眼神简直令人心碎,尽管那一滴泪没有像传说里那样变成珍珠,却是十二分地惹人怜惜。   之后,就是长久的沉默,池湾不再说话,她只是无声的哭泣。   沈隽轻轻地叹了口气,“我真不明白为什么她不肯。”   “我知道。”池湾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见,几乎像是无声的呢喃。   沈隽转过头去看他,“什么?”   “她快死了。”池湾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沈隽猛然间站了起来,失声说,“她快死了?”   “嗯。”   “池肖对她做了什么?”   池湾伸出手来,拉住了那根铁链,修长的手指却控制不住微微颤抖。   她一下子尖叫起来,摇着头往后退,牵在她身上的铁链在水中发出沉闷的一阵乱响。   “帮我一下。”   “嗯?”   池湾低着头,“我的手,使不上劲。”   沈隽看过去,才发现他的手越抖越厉害,“我来吧。”她一手握住池湾的手,另一只手抓住了铁链。   池湾的手很凉,凉的几乎没有一丝热气,哪怕被沈隽抓着,他的手仍然在颤抖。   “哗啦啦……”沈隽开始拉那长长的铁链。   水中的她就这样哀叫着哭泣着挣扎着被拉了过来,她美丽的大眼睛看着池湾,眼泪一串一串地往下掉,一直在拒绝摇头。   池湾已经无法再向她看一眼,沈隽觉得他已经恨不得躲到她的怀里去,这样就可以逃避这一切了。   沈隽仍然有些不明白,她为什么那么恐惧,那么哀伤,那么害怕。   直到——她的身躯一点点地露出水面。   “哗啦!”   沈隽被惊得手上一送,铁链掉落,她落回水里,立刻开始迅速往后退去。   沈隽的脸上也褪去了血色,“怎么会这样……”   那不算很清楚的一眼,却让沈隽也受到了很大的惊吓,她应该是一条人鱼吧?或者曾经是,反正现在……是看不很出来了,她已经几乎成了一具骨架。   是的,一具骨架,比骷髅也好不到哪里去的骨架。   然而,这并不是最可怕的事,最可怕的,是她身上那无数的刀痕,她不是因为瘦弱才会变成这样,而是让人用刀一刀一刀的,将身上的皮肉割下。唯一完好无损的,只有那巴掌大的消瘦的脸庞。   修真者的眼力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沈隽在那一瞬间甚至讨厌自己极佳的眼力。   她身上的伤口有些新有些旧,显然这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而是长年累月一点一点变成了这样,只是想一想,沈隽就感到不寒而栗。   一天一天的,慢慢割下她的肉,伺养着她,给她吃最好的,这样恒温的环境,最适合她的光线,巨大的水箱,新鲜的海水,连水箱里培植的海草都很漂亮。   稍稍养出一点肉来,就又被割了,日积月累,终究她身上的肉还是被一点点割完了。   于是,她要死了。   那么,割下的肉到底去了哪里?沈隽狠狠打了个寒颤,她猛然间朝池湾看去。   水中的人鱼已经要死了,池肖到底是怎么看待自己精心养大的池湾的?是儿子,还是……   “你也想到了,对吧?”池湾抬起头来,沈隽说不清他现在的表情。   在这一刻,她觉得世上应该没有人比池湾更加可怜。   她抱住池湾的头,感到他的眼泪浸湿了她的衣服。   水中的她在哭泣,怀中的他也在哭泣。   “我让人把池肖带过来吧。”沈隽的声音冷冰冰的。   这一瞬间,她想杀人!   作者有话要说:   至于在池肖心里池湾是什么,请看本章小标题(:备用粮) 第16章   无论如何,沈隽都不能接受一个人类将另一个人类作为储备粮,还是真正意义上的吃。别说是池湾,就是那条人鱼,看着也完全是人的模样,她有着清丽柔美的面容,上半身一直到腰腹都有着人类一样曼妙的曲线,哪怕她有一条鱼尾,也绝对不是鱼啊!   今年池湾已经二十二岁了,也就是说,池肖在他现在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决定要养一个人鱼的孩子,作为失去人鱼的替代品。而且,他养人鱼不是出于其他目的,他从来没有贪恋过人鱼的美貌,甚至沈隽怀疑,是他亲自将那条美丽的人鱼绑在那张不锈钢的长桌上,用牛排刀轻轻割下她的皮肉,然后吞吃入腹,这实在是令人作呕。   这时候,池肖仍然被困在他的书房,时间过得越久,他的脸色就越阴沉,直到忽然有人轻轻打开他书房的门,礼貌地说,“这位先生,我家主人有请。”   池肖打量着这个年轻英俊的高挑男人,毫无疑问他很年轻,难得的是年轻的同时,有种岁月沉淀下来的深沉稳重,他居然一时看不清这个男人的年龄。   “你家主人是谁?我觉得还是我的书房舒适一些。”池肖并没有贸然答应他,困了他这么久再叫他去,他有种很不妙的预感。   然而来人微微一笑,“恐怕这件事现在不是你能决定的。”   池肖藏在书桌下的手一下子抬了起来,银色手枪稳稳握在他的手里,“现在呢?你的命可是握在我的手里。”   来人自然就是容明流,他仍然带着淡淡的毫无温度的笑,“你手上的玩意儿对我并没有用,不过,你可以试试。只是我劝你,惹恼我和我的主人,并不是一件聪明的事。”   生在现代社会的池肖本来是丝毫不怀疑枪的威慑作用的,国内禁止持枪,他却从懂事开始就一直持续在射击场练枪,现在他的枪法之准,绝对比得上职业玩这东西的。   这还是第一次,池肖在拿枪指着一个人的时候,心中仍然没有半分把握,这种感觉很不好。   “请。”容明流从容地说。   池肖很希望他是在故作镇定,然而根据他的经验,并不是,眼前的人对他手上的那把枪没有半点畏惧之心。   “把我困在这里的,就是你的主人吗?”   容明流缓缓说,“是我奉主人之命将你困在此处。”   池肖皱眉,“不管你的主人能给你什么,酒色财气,哪怕是权,我能给你双倍——”   “快点走,否则不要怪我不客气。”容明流的神色一沉,冷冰冰地说。   池肖没想到这个人这样油盐不进,被他抓住肩膀的时候,感到这人的手硬得像块石头,紧紧辖制住了他,令他动弹不得,那种力量与他清瘦优雅的外表截然相反。   幸好没有开枪,他暗自想着。这会儿,他已经信了眼前这个不科学的男人,他既然布得下迷雾,枪子儿对他没用也没什么太令人惊讶的。   一路往下,进入酒窖的时候,池肖的心沉到了谷底。   事情往他预料的最坏的方向发展了。   这还不是最令他意外的,等到带他来的那个年轻男人恭恭敬敬地向沈隽汇报情况,并称呼她为“主人”的时候,池肖打量沈隽的表情已经完全变了。   “我走错了一步棋。”他说,“我不该碰你家那个小男孩儿。”   池肖说的是陈玉,沈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我真不懂,你这人模狗样的人皮下边儿,怎么是这么个令人恶心的内里。”   “你是说湾湾吗?”池肖轻笑一声。   “啪!”书桌上的笔筒被池湾扔了过来,不过没扔中,掉在池肖的脚边。   池湾看着他,“你不要这么叫她,听着让我觉得想吐。”   池肖冷笑,“我怎么说话,难道还需要你这个小怪物来教?”   “小怪物……”池湾喃喃说,“原来你就是这么看我的。秦叔叔想杀我,也是因为觉得我是个小怪物,对吗?”   “不然要怎么看你?我当年也就是试试,湾湾这种生物也是胎生的,卵子和人类居然也差不太多,早年文志的老婆就是在实验室工作的,半点没发现有什么不对,也亏得汪琪那个傻女人愿意——也是怪事,竟然只成功了那么一次,后面我试过很多次,再没成功过,否则我干嘛要这么精心地养着你。”多弄几个小怪物,他也不用这么紧张池湾。   其实池肖心里说不定也清楚,不是后面成功不了,而是秦文志不想再让池肖越陷越深,他想杀池湾,也不过是要池肖彻底断了念想,毕竟人鱼已经要死了,池肖相信只有活取的人鱼肉,才能有永葆青春的效果。   秦文志一心一意为池肖着想,可惜池肖并不领情。   “啪!”   沈隽拎起一旁已经被她砍断的铁链就给了池肖一链子,铁链像鞭子一样抽在他的身上,池肖倒也硬气,并没有惨叫出声。任由粗糙的铁链划出的血痕里沁出鲜血来,“在我眼里,她就是个人,哪怕有鱼尾巴,她也是人!”   池肖吃的人,不是鱼!更何况,他还想吃池湾!   “我还是想问一句,为什么?”池湾到底不甘心。   这么多年的父慈子孝,他虽然早就察觉到了些许不对劲,但要说他对池肖完全没感情,那是不可能的。   “为什么?”池肖在看到沈隽的那一刻,就知道自己没有什么后路可言,这个女孩儿掌握着这样的力量,自己又触及了她的底线,更何况她是池湾那一边的人,自己再怎么花言巧语,她都不可能上当。他老了,池湾还年轻,他能给的,池湾自然也能给,这么一想,池肖就觉得五脏六腑都在愤怒地燃烧。   “这有什么为什么?我不想老、不想死!”池肖扬起了声音,水箱里的人鱼害怕得瑟缩在距离他最远的角落,“我们池家的男人就像是被诅咒了一样,从来都很少有长命的。我从小没见过祖父,据说他四十六岁就去世了。我爸活得稍长一些,五十二岁。池家的男人能活过六十岁都相当了不起,所以我们从生下来开始,仿佛就有一种紧迫感,生命那么短——池家的男孩儿都早熟,不早熟不行,谁都不想死得那么不明不白!”   “可是没办法,一代代下来,最长的一位活到六十六岁,只有唯一的那一个活过了六十五,其他的大多在四五十岁就过世了。你知道池家男人的平均年龄是几岁吗?”池肖的神色看着已经有些癫狂了,“四十九岁!我已经快了,你懂吗?我已经快了!我没有时间了,没有时间再等下去。”   沈隽看着他,觉得这个人已经彻底疯了。   “我多幸运,年轻的时候就有机会得到了这么个宝贝,哪怕只是传闻,吃了人鱼的肉可以长生,我总要试试,万一有一线希望呢?”池肖用充满恶意的眼神盯着池湾,“只要能让我活下去,别说是吃人鱼的肉,就是吃人又怎么样,我不在乎!”   池湾沉默地看着他,他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答案。   池肖喘着粗气看着池湾,“我好吃好喝养你这到这么大,想不到是一把插向自己的刀子,这都是命!”他先是笑又是哭喊,趁着沈隽去安慰池湾的时候,手悄悄往怀中探去。   “可是,吃人鱼肉并不能长生不老。”池湾突然开口,池肖一下子愣在那里,“我见到她,我就知道了。或许人类叫她人鱼,但其实她只是生活在海洋的一种生物,她曾经有过族人,现在已经似乎都死了,而且他们长得也不都是像她这样。生物的进化规律是一个谜,她确实活了很久,却一样是会老死的,她的族人都是这样死的,她是最后一个,她的肉和其他生物的肉一样,其实并没有什么太神奇的作用。”   池肖怒气冲冲地瞪着他,“你说谎!”   池湾苦涩地说,“吃人鱼肉长生不老不过是个故事,如果真的能长生不老,你吃了她那么久,为什么还是一天天老去了?”   池肖只是看着保养良好,真的没到四十多岁看着像二十多岁的程度。   而他应该是在二十三年前就已经得到了她。   池肖看着失魂落魄地站在原地,其实他看镜子的时候不是不明白,他的眼角已经有了细纹,甚至,他还惊恐地发现过一两根白发……   可那又怎样,他只有这么一个希望!   “如果我是你,就不会碰那个东西。”沈隽忽然回过头来,平静地说。   池肖已经一把抓住了那小小的控制器,冷笑一声,“我说过,我还不想死,即便要死,我也舍不得自己一个人离开,总要多拉几个人陪葬的!水箱的下面放着足以将整座大宅都炸上天的炸弹,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   “你想要什么?”池湾轻轻说,“你应该知道,我是不会让你吃的。”   池肖扯了扯唇角,“我没那么愚蠢,只要今天你们留我一命,我会立刻出国不会再出现在你面前……”他只要活着,只要活着什么都好说。   这几十年来,他所做的一切,不过就是为了这个而已。   沈隽一双清澈的眼睛看向他,“只要留你一条命就行了,是吗?”   “对——”   “明溪,动手吧。”   坤羽容明溪,他出身于药神宫,是素手蛊仙秦妙茴的关门弟子,乾坤迷花大阵,不过是他容家的家传本事而已,事实上容明流是一名武神谷的体修,容明溪却精于毒蛊之术。   修士的速度快到凡人根本无法反应过来,池肖就是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就直接倒在了地上。   池湾坐在阶梯上,抱着膝盖茫然失措的样子像个孩子,沈隽拍拍他的肩膀,“他还活着。”   “真的……要让他活着吗?”   “当然,这样的人轻易死了,倒是他的幸运了。”沈隽厌恶地看向池肖,“你放心吧,他这辈子都无法醒来了,会永远这样昏迷着。”   “植物人?”池湾看向她。   沈隽弯了弯唇角,“当然不是,明溪的蛊术哪是植物人这么简单,当然,医学上再怎么检查,他确实会呈现植物人的生命体征,但其实,他的意识是清醒的。”   “意识是清醒的?”   “是,我要让他保持着清醒的状态痛苦地活着,不能动不能说话,只能躺在那里背部生疮,永远看不到外面的世界听不到外面的动静,尝不到食物的味道,只有流进身体的冰凉药水,痛也不能说,痒也不会有人知道,日复一日地躺着,活着。或许他就会知道,说不定死才是一件幸福的事。”   行,他要活着,那就活着吧。   清醒而痛苦的,活着。   作者有话要说:   吃人鱼肉长生不老那就是个传说啊!传说而已,其实没用的,漂亮的人鱼只是个偶然进化出来的物种,她比人类长寿,也确实有点点不科学,不过没到让人长生不老的地步   注意,池肖很多年前就开始吃她了,但是他的样子是像三十多的,还是在变老,人家只是有钱人注意养生保养比较好而已   长生不老,只是一个缥缈的希望   PS,池肖就是个疯子,纯的。 第17章   池家的雾果然到第二天一早就散了,帮佣们倒是有好几个喜极而泣的,池敏之后才得到消息,匆匆赶回了家。   毕竟被关了这么久又前途未卜,打扫的阿姨都没心情做事,家里就显得有些乱。   “什么,我哥出事了?”池敏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很愕然,然后又叹了口气,“也是,我们池家的男人,就很少有活得久的,以往池家不管怎么说都要多生几个才是,我妈那会儿能嫁给我爸,也是因为一胎就怀了双生子啊……倒是我哥,不仅娶了个不能生的,还不肯再娶……”她正嘟囔着,就看到池湾下楼往客厅这里走来,连忙止住了话头,起身迎过去,“小湾来了啊。”   池湾勉强笑了笑,池敏也不介意,她觉得池肖既然出了事,他们父子俩的感情又那么好,池湾现在难过也是正常的,“你爸现在怎么样了?”   “医生说情况不怎么好。”实际上的情况是,池湾这会儿低落的心情虽然和池肖有关,却恰恰相反,他不为他现在躺在那儿而难过,他难过的是,那么厌恶那个人,还要来演这一场戏。   地下室里的湾湾,已经是真的要死了,她之前强撑着不死,也是因为她知道,她一死,那个恶魔就要去吃自己的孩子,所以她不能死,强撑着一口气生不如死地活着而已,事实上,她的生命早就应该走到终点。   即便沈隽再有本事,也救不了日积月累受折磨生命早已枯竭的她。   池敏皱着眉,“怎么忽然就这样了。”   “那时候家里被雾围住了我们都出不去,他有些着急,走出书房的时候没注意摔了一跤,当时还没什么,说去休息一会儿哪知道就再也没醒过来。”   池敏叹气,“这也是命啊。小湾,你现在虽然还年轻,但也要好好照顾自己,我们池家这一代,可只有你一个了。对了,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我觉得你们可以尽快结婚,回头我去看看今年有什么好日子,抓紧时间,到明年说不定你儿子就能出生了。”   沈隽刚走到门口就听到这个话,简直无语得恨不得朝天翻个白眼。   “姑姑你说什么呢,小隽才刚十八岁!”池湾也很哭笑不得。   池敏拉住他的手,“你懂什么,我们池家的男人啊……真的等不得啊,十八岁怎么了,去国外结婚不就行了?”   沈隽:“……”   幸好这时候王岑来了,她给池敏上了一杯茶,“唐医生说会找一位国外的医生来给池先生再做一次检查。”   “已经在医院做过精密检查了,再检查一次也不会有什么改变。”池湾恹恹地说。   池敏安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   沈隽就在这时候步入了客厅,池敏一见她就站起来,热情地握住了她的手,“哎呀,这就是小隽吧,还真是第一次见,我给你带的礼物都放在我房间呢,回头我拿给你!”   “啊,谢谢。”沈隽笑着说。   池敏果然是个很简单的人,怪不得池肖会留着她,她在想什么,从脸上就可以清晰地看出来,完全没有心机的那种单纯。不过,她肯定也有自己生存的智慧。   沈隽看向池湾,“我暑假快结束了,一直住在池家也不方便,过两天就先搬回去住了。”   “搬回去住做什么?”池敏立刻说,“家里都有司机,天天送你去学校也不麻烦的。”   她在想什么都摆在脸上了,沈隽顿时觉得一阵尴尬,池敏的想法总是脱不出让池湾赶紧生一个继承人的范畴。   然而,她和池湾的关系根本不是池敏想得这样。而且不出意外的话,池湾会比常人还要长命一些。   偏偏池湾看着她的眼神一直那么温柔,他们之间的交易又根本没法说出口,其实沈隽提出搬走也是在提醒池湾——   兄弟,该结账了,结完账两清啊。   “姑姑你就别管了,一会儿我带小隽出去逛逛。”   沈隽满意地点了点头,嗯,挺识时务的。   说句实话,以前她从没想过自己会缺钱,或者说,她从来没有在乎过钱。小玉虽然知道部分书的内容,但是毕竟没有看过书,她知道的不过是主角会家道中落,却不知道沈隽的婶婶会做到将一切钱财都卷走的地步,也就因为沈隽妈妈的那套房子一直挂在她现居国外的小姨名下,才没被婶婶刮走。   所以,她现在真的需要钱,不仅仅是抽卡太贵,要维持她生活的水准,也需要一大笔钱。   于是,沈隽拿上钱,非常潇洒地离开了池家。   “大姐头,池家大少还每天打电话给你?”   “对啊,抱怨我始乱终弃。”沈隽翻着书,不在乎地说。   陈玉正喝着果汁呢,一听一下子喷了出来,“哈?”   沈隽皱眉看向他,“真脏。”   陈玉:“……”   沈隽忽然又说,“把之前那个扳指还给我吧,我准备先把两把剑卖了。”   陈玉点头,“不过兵器可能没有首饰好卖,收藏的人比较少。”   “这剑可不是普通的古董剑,是真正的削铁如泥,到时候宣传一下这种锻造方法早已经失传,我觉得说不定反而能卖更高。”沈隽说。   陈玉思考了一下,“那就不要着急了,慢慢卖。”   “嗯,对了,生活费还够吗?回头先给你十万拿着用。”   陈玉:“……”要不要这么财大气粗?   “还有,你真的要好好学习了,回头请个阿姨回来吧,就打扫打扫卫生什么的,午饭我们都在学校解决,做一顿晚饭就行了。”   陈玉笑着说,“好,不过你忽然又变得有钱了,肯定会有人说三道四。”尤其大姐头现在还这么漂亮。   沈隽不在意地说,“那就让他们说好了,反正暂时现在池湾还是我的‘男朋友’,而且,可以说我妈还留给我几件古董,卖了当然就有钱了。”   本来沈隽是想对外说她和池湾已经分手的,可池湾实在怕了他那一心催他结婚的姑姑,有沈隽这个女朋友还好一些,没有的话,他姑姑恨不得天天拉他去相亲,多可怕!于是,沈隽暂时保留了他女朋友这个身份。   “我觉得大家还是会信前一种说法。”她有个特别有钱的男朋友,卖古董什么的估计不会有几个人信的。   沈隽放下手上的书,“回到这种平静的生活,我还是觉得有些怪怪的,不习惯。”   “别不习惯,平安是福!”陈玉把饭菜都端到桌上,擦了擦手说,“你之前和我说的那些,害我两三天都吃不下饭,求求你别再提起了,太恶心了。”   沈隽笑了笑,“我发现我的接受能力还挺强的。”   “那当然,谁让你是主角——”陈玉说到一半就吞下了话尾,他知道沈隽其实并不喜欢“故事的主角”这个前缀,这代表她生活的世界其实并不是真实的。   仿佛知道他在想什么,沈隽伸出手,“你看啊,我的身上有血有肉,并没有哪里是虚假的,这个世界的人一样会流血会死亡会疼痛会悲伤,经过这一次,我反而觉得这个世界真实了很多。”   陈玉很高兴,“你能这么想就好了。”他还是很珍惜自己这条小命的,想要好好在这个世上活下去呢。   两个人吃了饭,陈玉刚收拾好了碗筷,忽然门铃响了,陈玉疑惑,“这会儿会有谁来,池家大少吗?”   “应该不会,他还是有分寸的,不会随便跑来打扰我。”沈隽说。   陈玉站起来,“我去看看。”   不一会儿,他就带着一个高大的男人走了进来,“姐,是卫警官!”   沈隽诧异地抬起头来,这一次卫姚没有穿警服,只穿着简单的黑色T恤,配一条深色牛仔裤,这种紧身的衣服将他的好身材暴露无遗,失去了警服的禁欲味道,穿着便服的他简直浑身都是强烈的男性荷尔蒙。   “卫警官怎么来了?”   卫姚犹豫了一下才开口,“没有事先联络一下就来拜访,是我冒昧了,不过,我就住在后面那栋楼……”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地址的?”沈隽问他。   卫姚笑了笑,“之前你自己留了通信地址,忘记了吗?”   “哦对。”沈隽想起来了她以为那个只是填一下呢。   陈玉热情地给卫姚倒了杯水,“卫警官,坐啊,站着说话干嘛。”   卫姚道了谢坐下来。   “到底什么事啊卫警官。”   “其实今天来打扰是有事情想问你。”   沈隽不明白他为什么吞吞吐吐的,疑惑地看向他。   卫姚终于说,“沈小姐,你是不是练过武?”   “什么?”   “池家出事的那天,我定位过你的手机,然后去了那个仓库,所有的犯罪分子都抓了起来,他们的医院检查报告显示都受了内伤,应该说是被震伤的。如果不是当时看到仓库里一切都好好的,他们身上也没有爆炸引起的痕迹,我会怀疑他们受到了爆炸的波及。”   陈玉顿时紧张起来,然后看看卫姚的脸,又觉得自己不该紧张,好像照他长相的标准来说,应该是会喜欢他家大姐头无疑。   帅哥都是大姐头的,他默念。   “所以呢?”沈隽不为所动,“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是恰好去过那附近。”   卫姚拿出一件东西放在桌上,陈玉叫起来,“我的钥匙!”   正是当时他被那个雇佣兵搜走的钥匙。   “我想,这上面应该有你弟弟的指纹,他当时应该就在那个仓库里。”   沈隽面无表情地看向卫姚,她有点不高兴了。   “你别误会。”卫姚赶紧说,“我不是要抓你或者怎样,我只是——”   其实,他也不知道怎么了,甚至在怀疑自己为什么做出这样的事来。   冒昧上门,冒失打扰。   这不像他。 第18章   “你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卫姚顿了一下才接下话头。   沈隽一怔,“得罪人?”   本来卫姚想着一个十八岁的小姑娘,能得罪得了什么人,但是当他看到那一地的雇佣兵,忽然就不那么确定了。   “我听到风声,有人在查你。”卫姚严肃地说。   沈隽立刻问,“什么人?”   “不是什么好人。”卫姚叹了口气,“所以我才急着来找你,对方好像来者不善,而且在黑道里头挺有势力。”莫名其妙要查一个“普通”的十八岁小姑娘,哪怕有人下了封口令,下面的人还是听到了点儿风声,卫姚的小队专门追踪打击恶性犯罪,这方面有点人脉,这消息才传到他的耳朵里。   沈隽皱着眉,“我真没得罪过这方面的什么人。”讲道理她一直是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从不惹事好吗?   卫姚笑了笑,“不要紧张,对方这会儿还只是要查你,不知道究竟要做什么,如果再有什么消息,我会通知你的。”   “谢谢,卫警官请放心,保护自己的本事我还是有的。”   “这一点我相信。”卫姚并不介意她不和他说自己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他们还没熟悉到那个地步。   短暂的拜访过后,陈玉亲自将他送上了电梯,看着电梯上跳动的数字,卫姚终究还是垂下眼眸握住了拳,这不是什么好现象,他对一个小姑娘太上心了这样不好。   她还那么小,她有男朋友,而且,自己的工作那么危险,别说是谈恋爱成家,就是寻常人和他交往过多都有一定的危险。   他的敌人太多也太复杂。   神情恢复冷漠之后,卫姚大步离开,似乎是要努力地将沈隽抛到身后再不想起。   沈隽却没像他想得那么多,“会是谁呢?”她还在苦恼这个问题,“小玉,你知道吗?”   陈玉眨眨眼睛,“大概有哪个黑帮大佬对你一见钟情?哦不,按照年龄的合适程度来说,很可能是哪个黑帮大佬的儿子对你一见钟情。”   沈隽直接对他翻了个白眼,“滚,睡午觉。”   一直到开学,沈隽都没再出门,陈玉开学比她早了半个月,她就安安心心宅在家里,还顺带给小玉辅导一下功课——他的成绩一直不好不坏,想要考入沈隽的学校有点困难。   陈玉对这种情况泪流满面,什么重生成学霸那都是骗人的!穿越重生了一回,他从头开始念书,也没觉得比上辈子轻松到哪里去,上辈子大学四年加上毕业几年,好多东西都还给老师了,小学初中还算简单,到了高中,他的成绩顶多就比上辈子好一点儿,绝对没法成为那些小说里的学霸级别,还远远比不上他家不怎么爱学习的大姐头!   学习这种事除了刻苦之外,靠的就是天赋。陈玉没有多少学习的天赋,上辈子考上大学还是靠刻苦来的,这辈子一样……没有天赋,要刻苦也不是嘴上说刻苦就能刻苦的。   沈隽的成绩一向是很不错的,十七岁上大学,第一年两个学期都拿到了奖学金,哪怕沈家败落了,教授们倒还都挺喜欢的,只是她以前熟悉的圈子里都是家境不错的同学,如今落井下石的不少。   一开学,她准备继续像上学期期末那会儿低调,第一天并没有课,辅导员让大家集中开个会,顺带领这一学期的书。   她一走进教室,就听到一道热情的声音,“沈隽,来,坐我这儿!”   沈隽看过去,一眼就认出了是上学期顾清歌来退婚时毫不客气嘲讽她的史明明。史家也算是京城的有钱人家,沈家当初是辉煌得快没落得也快,史家却是一直不温不火,别说和池家比了,和顾家以及当年的沈家都差一截,只能说勉强踏入那个圈子而已。沈家好的时候,史明明最会贴着沈隽坐,各种温柔小意知心闺蜜样儿,可沈家一败落,也属她落井下石最快。   不过,她确实有她的优点,脸皮够厚。   沈隽直接无视了她,在角落挑了个空座位坐了。   “神气什么呀,也就池少看得上她。”坐在史明明身旁的一个少女嘀咕说。   她也是这个圈子的人,张之年,张家的小女儿,张家其实也有些没落了,不然张之年也不会和史明明“做朋友”。   最里头的李如听了轻轻一笑,“是啊,池少可看得上她呢,一副她就是未来池太太的模样,爱得如珍似宝,你们之前落井下石的事儿,她说不定还记着呢。”   本来就是李如先坐在这儿的,史明明一看到她就赶紧拉着张之年坐到她旁边——李家、顾家再加上一个刘双博在的刘家,在这个班级的小圈子里可是顶尖的了。   他们这种家庭出来的,多半要学金融经管,国内本科这所学校的商学院是最好的,回头再出国去继续读,成绩不好的镀个金,成绩好的拿个MBA回来就差不多了。   如果说话的是别人,张之年肯定要呛回去,她的脾气也算不上多好,但她家的生意和李家来往最多,李如开了口,她自然不敢说什么。   “那天的party我没去,真有点遗憾啊。”史明明笑盈盈的,“以前我和沈隽就是朋友,现在就是要让她原谅我,总归有的是机会。”   李如也是无语了,这人的脸皮有多厚啊。她回头看向沈隽,发现她似乎并没有太改变太多,身上的裙子看着仍然很寻常,也没有什么昂贵的首饰。   她不知道的是,沈隽觉得自己身上这条裙子大概是这世上最贵的一条裙子了,因为一直没抽到更好的裙子,她终于决定将它强化一下了,自从见到人鱼之后,她就信了这个世界肯定不寻常,还是有点准备比较好。   开学的班会差不多就是那回事儿,沈隽正无聊地刷手机呢,窗外走过来四五个男生。   她坐在教室角落靠窗的位置,从外面的走廊走过,恰好可以看到她的侧脸。   如果是在上个学期,沈隽虽然长得漂亮还不至于怎样,现在不一样,哪怕她安静地坐着,仍然是人群中瞩目的焦点。明明坐在最后面,教室里不少同学,尤其是男同学,一个个都忍不住头往后转。   走廊里走过的人自然没办法不注意到她。   其中一个男孩儿捅了捅旁边的,“看那个妹子。”   “我们学校啥时候有这种水平的妹子的?可比校花朱莹亚好看多了。”   “她是沈隽。”   “你认识?”   “顾清歌不是我们学生会的嘛,她之前是他未婚妻,然后好像家里出了事,顾清歌跑去和她退婚的事儿闹得学校里好多人都知道啊。”   “听说现在她又傍上了个更有钱的——”   之前一直没开口的一个男生忽然说,“以后这种话不要说了!”他转过头看向阳光下显得无比沉静的少女,“家道中落不是她能选择的,而且她现在和池湾也是很正常地在交往,池湾只比她大四岁,并不是你们说的那种……”傍大款什么的。   “行行行,我们楼哥开了口,以后肯定都不说她了。”一个男生笑嘻嘻地说,还对着旁边的小伙伴挤眉弄眼。   他们过了走廊,直接走到了他们的教室门口,为首帮沈隽说话的那个男生礼貌地敲了敲门,“杨老师,秦老师说你们院的少了一本书,让我们送过来。”他们学院学生不少,一本书乘以学生数好几扎。   “是楼锦书!”   下面的不少同学都窃窃私语起来,沈隽听到这个名字不仅一怔,一抬头恰好看到他也在看她,不禁微微皱眉。   虽然在同一个学校,但是因为不同学院不同专业,沈隽几乎没有见过楼锦书,只在几次学校的大型活动上远远看过,当然,她知道这个人,也很清楚他的名字。   学生会会长,机器人大赛队长,英语演讲比赛冠军,建筑系的才子学霸,才大一就拿过一个省级的设计奖。爸爸是地级市的市长,妈妈是钢琴家,他也有专业的钢琴水平,再加上长得帅到没朋友,在这学校里的人气甚至比顾清歌这种富家名门更高。   然而,沈隽知道他有一个更微妙的理由。   陈玉:“到学校一定要打听一下楼锦书啊楼锦书,我听说这本书的时候,那第一女主的名字一听就记住了,‘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的楼锦书,超级美的名字啊有没有!听说她是整本书的一次女主,男主的真爱!”   沈隽:“呵呵,就真爱到给她找一堆的姐姐妹妹,不停在外面沾花惹草?”   陈玉:“……那不是就算是后宫种马文,也有大老婆小老婆嘛……她就是那个大老婆啊!听说出身好长得好看性格温柔样样都好,完美的男频小说女主角!”   沈隽:“……”她对此一点兴趣都没有。   讲道理,男频和女频不是一个画风好吗?她是够霸气侧漏了,但是温柔体贴能容忍另一半不停出轨的男人?这种性格在女频里是当不了男主角的好吗?   可楼锦书似乎和她想象的不大一样,哪怕笑容温和,瞧着并不像没有脾气的样子。   啧,不过那又关她什么事呢? 第二卷 人间游戏 第19章   “沈隽、沈隽!”   沈隽回过神来,看向叫她的辅导员,辅导员笑着说,“你陪楼同学走一趟吧,去秦老师哪儿帮我把书单确认表拿来。”   “好。”   她那边站起来,几乎全班都朝她看来。   辅导员一向挺喜欢沈隽的,并不因为她的家庭变化而有什么改变。   这位辅导员姓杨,还很年轻,以前也是这所大学的学生,后来留校做了辅导员,她也带一门课,只是个级别最低的讲师,课也不是专业课,是一门不大重要的科目,她平时又挺宽容不太挂人的科,于是院里的同学都喜欢逃她的课,有一次她的课只来了五六个人,场面真的十分尴尬。   沈隽有一个优点,不管她喜不喜欢,一般不会逃课,期末的时候,辅导员的课她考了院里第一名,这位杨老师当然就比较偏爱她了。   虽然说这种偏爱也不一定都是好处,比如现在跑腿这种活儿,如果不是因为她的“偏爱”,才不会落到沈隽的头上。   跟着楼锦书来的四个男生都留在那儿帮着发书,就只有楼锦书和沈隽两个人往旁边的教务大楼走。   “你——没事吧?”   这话说得简直莫名其妙,沈隽看向他,一头雾水,少年,我们认识吗?   楼锦书笑了笑,“你别误会,你认识卫姚吧?他是我表哥。”   ……   这个世界为什么这么小。   “哦,我没事啊,我能有什么事。”   “我表哥和我说过一点你的事,希望你不要介意。”   她能说什么,难道说她很介意吗?   “没事。他说了我什么?”   楼锦书侧过头看她,他本来就长得清俊,仔细看和卫姚是有三四分相像,不过卫姚比他更英武一些。楼锦书却也不像池湾长得那样秀丽,他似乎有些混血的痕迹,鼻梁很高眼睛深邃,确实有种不同寻常的魅力。   “他说你很勇敢。”   沈隽简直要笑了,勇敢?看来卫姚不该说的应该都没跟楼锦书说起。   “谢谢。”   沈隽并没有多少和这位“第一男主”多交流的意思,别说她现在对谈恋爱一点兴趣都没有,就算要恋爱,池湾不是可怜可爱多了,也没必要另外找其他人啊。   反正自从那天池湾在她怀里哭过一场之后,她看池湾比以前顺眼得多,至少心里对他还有点儿怜惜,至于楼锦书……算了吧,陌生人而已。   这本“书”早已经走形得不成样子了。   之后的日子平淡如水,沈隽倒也在路过操场的时候看到楼锦书在打网球,或者在新一届的迎新晚会上看到他在台上游刃有余地主持节目。   这个学生会主席还是当得挺称职的,在学校里人缘很好。   不过,沈隽从没有再试图上前和他讲话。   她现在烦恼的是另一个问题,因为如今美得如此耀眼,追求她的人明显开始变多了,明明她宣称有男朋友了也丝毫没有用处。这个年纪的年轻男孩儿别的没有,这方面的热情简直是无可比拟。   “这一次集体活动大家都会去呢,毕竟是这学年预计最大的一次活动了。”史明明完全不在乎沈隽的冷脸,笑着说。   沈隽直接回她两个字,“不去。”   “哎呀沈隽,不要这样嘛,大学参加社团活动是应该的,我知道我很讨厌,但是请让我补偿你,我当时也不是故意那么对你……”史明明双手合十,央求她说。   沈隽慢条斯理地整理书,“知道自己讨厌就不要老在我眼前晃。”   史明明丝毫不在意她的嘲讽,笑嘻嘻地说,“这社团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啦,到时候咱们十几个人,再加上户外运动社的十几个,咱们一起去呢,你不是和孙萱挺好的吗?她也去。”   孙萱其实以前和沈隽的关系也就一般,但因为曾经分到过一个活动小组,所以还算熟悉,她也是少数几个沈家家道中落后并没有对沈隽落井下石,反而对她更加照顾的人之一。   “我十一还有事,不想去。”   史明明眨眨眼睛,“是和池少一块儿出去玩吗?你们反正是男女朋友,出去玩什么时候都可以,这次活动真的,拜托一起去吧去吧!”   “为什么一定要叫我?”沈隽有点不理解。   史明明叹了口气,“你是男生那边点名一定要带过去的啊。”   沈隽恨不得翻个白眼,“你这样说我更不想去了。”   一旁一直不说话的李如忽然开口,“一起去吧,不然我也不想去了,和这些人真的无话可说。”   沈隽有些惊讶地看向她。   因为家庭的关系,她和李如本来该关系不错的,但是李如从小跟着父母在国外长大,每年也就回国几次,小时候不认识,到了大学又因为李如一向有些高傲,两个人的来往其实不多。   但沈隽并不讨厌李如,因为不管是以前沈家正好的时候,还是迅速败落时,李如从来没有用两张面孔对她,这个女孩儿一直很目下无尘的,和谁都谈不上太亲近。   “你也去?”沈隽问她。   史明明在一旁热情地说,“是啊,李如也去呢,这次我们社团的骨干都去的。”   大一的时候,学院要求至少要加入一个社团,当时沈隽和史明明的关系还不像现在这样,而且她们那个什么3.8女生社是出了名的事儿少活动少,又不需要做什么成绩,定期聚会嗑嗑瓜子聊聊八卦,至今为止最大的一次活动也就是请了个美妆老师来上了两节化妆课而已。   原本沈隽是很满意这个社团的,当然是今天之前。她不想浪费一个国庆假期,只为了和这些她不喜欢的人一起出去玩。   正好在这时候,辅导员杨老师从后门进来,“在聊什么?”   “在让沈隽参加社团十一的集体活动呢。”史明明笑着说。   杨老师拍拍沈隽的肩膀,“你可一定要去,这活动我也去,你这年纪不玩的话什么时候玩?沈隽,你要再合群点就好了。”她也笑。   在沈家家道中落后,杨老师一直很照顾她,这个辅导员是真正心软善良的人,而她恰好是这个女生社的辅导老师。   “杨老师也去?”   “是啊是啊。”史明明赶紧说,“这活动杨老师在策划上也花了很多心思的。”   杨老师似乎有些不好意思,“没有,还是她们几个把活动框架都做好了,我签了个字而已。”   沈隽笑了笑,“那好吧。”   不管史明明她们想做什么,杨老师这个没有离开过学校的单纯姑娘可是玩不过她们的,家庭成长的环境使得史明明她们天生就要“社会”得多。   反正沈隽现在没有什么好担心的,去就去吧,她十一也没有约,就让小玉一个人在家好好做假期作业好了。   答应下来之后交了活动费,等到出发那天陈玉帮着她收拾了行李,一大早沈隽到约定的集合地点时,看到一个人正背着旅行包站在那里不禁愣了一下。   是楼锦书。   沈隽无语地抬头看了看天空,这大概就是小玉说的“逃脱不了的命运”,不管什么情况,总归要遇上那么几个人。   楼锦书也看到了她,笑了笑说,“我就想着女生社是你们商学院的社团,你会不会在呢。”   他们学校的商学院其实男女比例还算均衡,男生稍许比女生多一点点而已。三八女生社是商学院的传统社团,也是因为其实很多商学院的学生都很忙,根本没时间去参加多少社团活动,女生们为了省事,又不想像男生们那样搞运动系列的社团,索性就搞了这么个轻松的。   “你是户外运动社的?”   楼锦书点点头,“我从小就喜欢户外运动,别看我这样,可是野外露营和攀岩的专家呢。”   沈隽点点头,登山攀岩、野外露营、溪流探险这种户外运动绝对不是普通人家会玩的类型啊……放在楼锦书的身上倒也不让人意外。   “你们户外社是不是都是男生?”   “对啊。”楼锦书笑着说,“本来上学期还有一个女生的,这学期也退了。”   他们说话的时候,其他人也三三两两的来了,正像沈隽猜的那样,户外社几乎都是男生,而且一个个都不像楼锦书这么白,反而大多是健康黝黑的肤色,也有三四个戴眼镜的瘦弱男生,大概就是那种以前不大参加户外运动想要挑战一下自己的。   女生社来了十三个人,加上杨老师十四个,户外社要多一个男生,同样有一个老师带着,这位辅导老师沈隽认识,是学校的游泳老师,姓周,也给她们班上过游泳课。   来的人看到楼锦书在和沈隽说话,一个个都笑嘻嘻地挤眉弄眼,虽然没什么恶意,但绝对有调侃的意味。倒是女生那边又有窃窃私语声传过来,沈隽现在的听力实在太敏感,想不听到都不行。   “……已经有池少了居然还想勾搭楼锦书……”   “听说池少的爸爸之前出了事,现在池家是池少在主事了,之前那本杂志你看了没,池少简直帅得没天理。”   “长得漂亮就是好命……”   “行了少说两句,学我们这种专业的没人脉以后都没法混,你们难道想得罪池家?”   “……”   沈隽心中安定,看来这次活动借池湾的福,应该不会有太大麻烦了。其他专业或许没那么多顾忌,但是学了商科的以后想要走这条路,这方面就算不注意也要注意了。   很好。   独自在家的陈玉咬着笔在想,大姐头出去玩不会出事吧?   不过有句话怎么说来着,柯南是死亡小学生,大姐头作为主角,都跑到那啥荒郊野岭了,不发生点啥说不过去吧?   想到这儿,他怔了一下,讪讪地自言自语:“不会吧……”   然而,不想当主角的沈隽,却逃不过主角的命运。   作者有话要说:   主角定律:社团活动必出事。 第20章   一行二十九人一起先坐了高铁, 再上大巴,史明明她们没有选择国内热门的野外露营场地, 毕竟十一期间, 国内的热门景点不用问也会聚满了人。   “我老家那里风景也是很美的,而且没有开发成景区,人少又天然, 肯定很有趣。”一个叫戚晨薇的女生笑着说。   张之年挽着她的手臂,“那你家还有人在老家吗?”   “只有几个远房亲戚。”戚晨薇轻描淡写地说。   大巴车越走越偏僻,沈隽眯了眯眼睛,看着外面还算早的天色,一群大学生里有几个人擅长野外露营就敢跑出来集体露营, 还是在没有开发成景点没有规范管理的山里。   胆子很大啊。   而且她有着不太好的预感,顿时后悔答应一起来了, 为什么她忽然有种如果她不跟着, 也许他们还能平平安安回去,她跟着就一定会出事的错觉呢?   这个地点看着实在是有点不祥。   不过除了她,其他人看着都很兴奋,这样热闹的集体活动人又多, 能有什么好怕的。   “不用担心,我们都准备得很充分。”杨老师看到沈隽蹙起的眉, 安慰她说, “而且我这里留了当地警方的电话,万一出事我们会马上结束活动的。”   沈隽点点头。   到了地方,果然像戚晨薇说的那样地方不错, 山清水秀,罕有人烟。国内漂亮的山水其实很多,也有不少没有被开发成旅游景区,不过相对的,这地方太偏,风景虽然不错,距离最近的一个村子都有一段距离。   大巴车司机将他们送到最后就把车开走了,约定好三天后来接他们。   原本沈隽也是想过去山里修炼,然而她就不是那种能忍得了这种环境的人,没有现代化的设施,不能洗澡,连食物都根本没有讲究的条件。   其实不仅仅是她,那边男生们开始搭建帐篷了,这边好几个女生都皱着眉,看着不太高兴。   连史明明都后悔了,她家的条件虽然比不上李如,但是绝对不算差,也是娇生惯养长大的,平时在家有阿姨做饭打扫卫生,自己十指不沾阳春水,没来之前觉得野外露营肯定很有趣,真正来了,就觉得没那么有趣了。   “快看,楼锦书倒是真的很擅长这些啊。”   “听说他一直是户外社里的中心人物。”   努力干活儿的男孩儿看着确实要比平时有魅力,他又是明显男生那边儿最能干的,平时看着文质彬彬,气质优雅,这会儿利落能干的样子又是另一个加分项了。   虽然女生这边好几个都不大愿意做事,但男女搭配之下,到底做得还算不错。   然而临近黄昏,楼锦书却忧心地皱起了眉。   “怎么了?”一旁的同学问他。   “晚上可能会下雨。”   一听这话旁边几个人都愣了一下,“不要这么乌鸦嘴啊,那边几个大小姐已经很嫌弃这样的环境了,如果下了雨我敢保证明天她们就会打道回府。”   “这里毕竟不是景区,而且绝大部分人没什么露营的经验,如果下了雨我也觉得应该打道回府。”楼锦书说。   安全起见,毕竟这里什么保障都没有。   “那多扫兴啊……”有人偷眼看了女生那边一下,嘀咕说。   楼锦书知道这些男生在想什么,商学院的妹子大多家境良好,确实是不错的交往对象,但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拿大家的安全开玩笑。   沈隽望着天空,每次到下雨之前,周围的灵气都会发生变化,或许是因为空气变得湿润,灵气也比平时要稍稍浓稠一些,所以她可以断定,晚上要下雨了。   这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她原本就担心出事,天气还要来插一脚。   “杨老师,我觉得我们还是想办法早点离开吧,今天晚上估计要下雨。”沈隽直接去找了辅导员。   杨老师诧异,“会下雨吗?”   “真巧,我们那边楼锦书也说晚上可能会下雨呢。”周老师笑着说,“不过别担心,我们的帐篷都是防水的,选择的地方地势也不算低洼,事先做好准备的话,应该危险性不大。”   杨老师一听松了口气,“那就好,先看看情况吧,如果到明天情况不好,我们就提前离开,换个安全的露营地。”她本来就不大赞成来这个荒郊野岭。   顶多就是一晚,沈隽只能不再说什么,帮着孙萱那边把帐篷都搭起来。   “想不到沈隽你看着娇弱,力气挺大啊。”女生基本都在做整理的事儿,还有几个在准备晚餐,搭帐篷这种粗重活儿大多都是男生在做,女生里只有孙萱和一个叫钱子雯的在帐篷这边。   沈隽不想去热情朝她招手的史明明那里,索性来帮孙萱的忙。   男生们见她过来是很欢迎的,哪怕知道她的家道中落家世不如以往,但那又怎么样,这个年纪的男孩儿大多还不去想那么多。他们又不是商学院的,池湾有没有钱对他们的影响也不是很大,沈隽长得漂亮,而且是很漂亮,这就足够了。   很快积极向沈隽献殷勤的男生们就发现,她其实真的不是那种娇弱的需要保护的小女生,哪怕看着清丽出尘并不像钱子雯那样高大健美,但力气绝对不小。   一共二十九个人,搭了十四个帐篷,两人一个,空间还是很足的,足以放下他们的行李,男生多一个人,三个人一个帐篷也丝毫不拥挤,他们带的帐篷都不是那种双人小帐篷,怎么睡都很宽松。   然而,等到天黑淅淅沥沥下起雨来,再好的帐篷都称不上多舒适。十月初本来还不算冷,但一下雨,又在山里,寒意慢慢浸透衣衫,大家都躲到帐篷里穿着衣服裹上薄被子,仍然觉得冷。   沈隽和杨老师住一个帐篷,杨老师的外套借给了一个衣服穿的少的女生,沈隽其实并不怕冷,她将外套给杨老师,杨老师怎么都不肯穿。   “你自己穿着吧,这天气太冷了,我明天一早就打电话,咱们还是不要在这里继续露营了,看这雨可不是阵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   沈隽笑着说,“我真的不冷。”她抓着杨老师的手,“我的手心热着呢。”她把衣服给杨老师披上,透过帐篷的“窗户”看向外面幽黑的山林。   帐篷有一个巴掌大的塑料膜“窗户”可以看外面,别人或许什么都看不清,凭借沈隽的眼力却可以看到一些东西。   似乎,林子里有模模糊糊的人影,她希望那人不要靠近他们的营地。   偏偏这时候,有车的灯光照在了她的帐篷上。   “咦,这地方怎么会有人来?”杨老师疑惑地说。   荒郊野岭,这个时间,总不会也是来露营的吧。   沈隽凝着眉,因为外面在下雨,到底影响了一些她的视觉和听觉,她看不大清楚,只听到了汽车纷乱的引擎声,来了至少七八辆以上的车!   忽然有一个人影从树林里跑了出来,今天这个夜晚的能见度太低,她一开始没看清,等到那人跑到了他们的营地附近,她才发现那是个形容狼狈的女孩儿!   “救命!救救我!”她尖锐的声音穿破雨幕。   沈隽已经迅速套上了雨披,“杨老师,我出去看看。”   杨老师也跟着她套雨披,“你先不要动,我去叫几个男生——”她还没说完,沈隽已经掀开帐篷门跑出去了。   她的心沉下去,如果那些车是为了这个女孩儿来的,情况太不妙了,她还不想么多人面前暴露她的连星匣。让沈隽头疼的是,她抽出来的人物看着十分智能,也会普通对话,简直像是智能型的NPC,但是,他们对于她的称谓永远只有一个,“主人”,强制称谓,无法更改。   这种情况下她招出来了飞凌他们,也没法装作是不认识的高人救了他们,真是麻烦。   “不许动!”   那个跑过来的女孩儿声音太尖锐,除了几个躲在帐篷里不敢出来的,其他人都套上雨披出来看情况了,于是,当枪上膛的声音响起,雨中跑过来两个穿着迷彩服的高大男人,直接拿枪对准了他们。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最糟糕的是背后的那些车上下来了更多的人,人人带枪,个个来者不善。   杨老师刚出帐篷就面对这样的情况,吓得脸色都白了。   之前跑着的女孩儿绝望地摔倒在水洼里,她没有想到来了这么多人,本来以为追着她的只有两个人,这个露营地看着人很多,说不定能够救她,哪知道反而害了他们。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嘤嘤哭泣起来,显得狼狈又可怜。   沈隽眯着眼站在人群中,看向来人,他们一共有十九个人,论人数还不如自己这边人多,但是这些人人人有枪不说,站位也很讲究,一看就训练有素。他们身上的气质她一眼就辨认出来了,毕竟不是第一次见,这些人,是雇佣兵。   一个高大的男人站了出来,他的口音很古怪,“全都不许动,否则别怪我们不客气。”   沈隽暗自叹了口气,果然,指望不出事?   痴人说梦比较快。   她的手已经按在连星匣上,只要对方有丝毫想要伤害他们的举动,她不顾暴露也是要救下人的,哪怕平时再厌恶这些同学,沈隽还没冷血到眼睁睁看着他们受伤甚至危及生命的程度。   雇佣兵们并没有开枪,而是示意他们都站到一起去,原本躲在帐篷里的也都被拉了出来。虽然夜雨冰冷,面对枪他们根本就无法反抗,只能都挪到了营地的中央。这时候女孩子们害怕得挤成一团,惊恐地看着眼前这场景,男生们比她们也好不到哪儿去。   对方两个似乎是头领的人物说起话来,用的是沈隽听不懂的语言。   “他们在商量要拿我们怎么办。”楼锦书忽然在沈隽的耳边轻轻说,“是挪威语,我学过两年。”这种生僻的小语种也亏他学过。   然后,楼锦书的脸上露出些许惊讶,“他们居然在说,想把我们全部的带走是不可能的,人数太多,会引起政府的注意!”   这时候又有一个人加入了交谈,似乎又换了一种语言。   “是西班牙语。”楼锦书的神色沉凝,“我只能听懂几个词语。”   沈隽不动声色,心中也很奇怪,这些人到底是做什么的?难道是人口买卖之类的么。她看向之前跑过来的那个少女,这个少女长得并不漂亮,身材健壮皮肤黝黑,很像是附近农村干农活儿的普通姑娘,就算是人口买卖,需要大费周章抓并不年轻貌美的姑娘吗?而且,沈隽并不觉得这样的长相会符合西方的审美。   事情有点儿不大对劲。   这时候,之前用挪威语交谈的两个高大男人中有一个走了过来,手挥了一下就有另一个人打开了明亮的手电。   像货物一样被挑选让沈隽感到十分不适,这些雇佣兵几乎都是全副武装,根本看不到面容,她只看到其中一个人浅灰色的眼珠,再加上之前的挪威语,毫无疑问这是个外国人。   沈隽被挑中了,回过头去时,看到杨老师泪流满面焦急又苍白的脸,她上前了两步,最终还是不敢开口。   这种时候,身为教师的她似乎是想保护她的学生,可是那样的勇气对她而言太难了一些,不过她有这份心已经很难得,不像其他人缩成一堆眼神躲闪,就怕自己也被挑中,根本不敢去看沈隽。   沈隽和其他几个人被挑中之后,这群雇佣兵让他们将所有的通讯设备都交出来,在枪的威胁下,甚至没有人敢偷偷藏下一个手机,习惯性带两个手机的史明明都乖觉地将两个都丢进了来人的背包里。   这群从没碰到过危险,没有见过这种阵仗的孩子们都吓坏了。   “我、我的手机在帐、帐篷里……”张之年吓得牙齿打颤。   有几个雇佣兵走出来,走进一个个帐篷,不一会儿,大家就看到每个帐篷都冒出了灰色的烟,很快,帐篷就在雨中着了火。   这群雇佣兵很有耐心,在原地等着火烧大了,才推着沈隽他们陆陆续续上了车,将剩下的二十几个人扔在这寒冷的夜雨里。   他们一行人中只有五个人被挑了出来,长得最漂亮的沈隽、李如和楼锦书,再加上两个最壮硕的,周老师和体育学院的陈英,以及那个逃跑的农村姑娘,六个人被枪指着塞进这些雇佣兵开来的吉普车时,沈隽是松了口气的,他们没伤害其他人,她的本事自然暴露的范围越小越好。   三十个人她怕自己护不住,只剩下六个就要简单多了,于是沈隽放松下来,她很想知道,这些人到底想做什么。   抓她、李如和楼锦书是可以理解的,也很符合人口买卖的标准。周老师已经三十七八了,身体虽然壮硕,个子却不高,勉强一米七而已,长得也不好看还显老。至于陈英倒是高大健壮,长得虽然不算多帅,却毕竟年轻阳光。再加上那个容貌只能算是中下的农村姑娘,这选人的标准,有点迷。   他们六个人被塞进了三辆车,楼锦书和她在一辆,李如和周老师在后面一辆,最后一辆里是陈英和那个不知道叫什么的女孩儿。   吉普车的空间很宽敞,后座坐三个人丝毫不让人觉得拥挤,一个雇佣兵坐在驾驶座后面的位置,拿枪指着他们两,并没有因为他们看着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学生而放松警惕。   这种训练有素的程度只能说明一件事,他们应该是很厉害的雇佣兵了。   “别怕。”忽然,楼锦书悄悄握住了沈隽的手。   沈隽哭笑不得,你哪只眼睛看到我怕了?我只是在考虑什么时候动手而已。   她怕夜长梦多,可现在六个人分散在三辆车里,倒是不太适合,她想着要不要在下车的时候再动手。不过这种时候她知道楼锦书是害怕的,好心地没挣开他的手。   他的掌心微凉,哪怕表面维持着镇定,毕竟只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再早熟也没有应付这种情况的从容。   吉普车一路开,这个地方很偏僻,开了半个多小时,才看到一个小村庄,沈隽想着杨老师他们在这种晚上辨不清方向和道理的情况下,从山里跑出来估计至少也要大半天才能找得到人烟,这还是在顺利的情况下。怕就怕他们刚遭遇了这种事,本身就吓坏了,又下着雨,被淋得生了病那就更麻烦了。   不过半天一天的功夫,应该也出不了太大的事。   沈隽的方向感也不太好,再加上外面是黑沉沉的夜,就更不知道车是在往哪儿开。直到三四个小时后,他们进入了一个小镇,这群雇佣兵放弃了吉普车,押着他们上了一辆大巴车,他们也换掉了全副武装的迷彩服,套上了普通人的衣服,甚至有个中国人模样的男人拿上了一面导游旗帜,居然装着是国外旅行团的模样一路往大城市去了。   “看外面。”楼锦书咬着这群凶徒给的面包,含糊地说。   沈隽看到了车窗帘外面不远处的几个公安,她轻轻摇了摇头,没用的,这群人是换上了普通人的衣服,但把他们都安排在大巴车的最后排,三四个人一班轮班盯着他们,枪也换成了隐蔽的小型手枪,别说是普通公安发现不了这辆普通大巴车的异样,就算是发现了,难道还救得了他们吗?   肯定是不行的。   沈隽想过在车里动手,毕竟他们六个人现在都在一块儿,可是大巴车一直在城市中穿行,这要真是打起来了,动静肯定会让外面的人发现,不如等一等。   从被抓到现在已经快十二个小时了,他们的大巴车顺顺利利地开进了京城的机场,沈隽觉得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京城机场!   “是私人飞机。”楼锦书的声音里透着疲惫。   机场里明明那么多人,离他们那么近又那么远,他想要求助,但没有任何人发现他们这行人的不对劲。   在外人看来,这不过是个外国人旅行团,就算其中有几个东方面孔也很正常。这群雇佣兵已经换了几个人,有男有女,还有装成情侣的,有年长些的也有年轻的,三三两两站在一起,瞧着再寻常不过。   他们穿过机场的时候耳边人声鼎沸,但那又怎样,他们六个人被分开夹在他们之间,很快进了特殊通道。私人飞机有专门的代理公司来打理安检事宜,明显这群人早就打点好了一切,他们迅速通过安检,然后越走越偏僻,看到了不远处的一架私人飞机。   “我们是第七批。”楼锦书靠过来,轻轻说。   正想抽出卡片的沈隽一怔,“你说什么?”   “刚刚我听到他们用西班牙语说了,句子很简单,我听懂了。”他说,脸色苍白得像一张纸,“前面似乎在抱怨在我们国家抓人的难度太高,以后还是去日韩或者东南亚比较容易,后面就说,这是在中国的第七批,差不多了。”   沈隽面无表情地看向这些因为已经要上飞机了显得轻松很多,对他们的监管也轻松起来的雇佣兵,忽然就不想动手了。   或者说,不想那么快动手。   沈隽自问从来不是圣母类的人,甚至在她的身上不存在心软多情这种东西,但是听到这样的话,心底仍然有什么轻轻揪了一下。   她有这个能力的,为什么不做呢。   这样问着自己,沈隽安静地上了飞机。   飞机上的设备堪称豪华,他们六个人再加上二十几个雇佣兵仍然显得十分宽松,飞机起飞后,似乎这些雇佣兵们彻底松了口气,一个个都不再像绷紧的弦那样警惕,一个个纷纷去拿了冰箱里的酒,打开瓶子疯狂往嘴里灌。   李如默不作声,紧紧挨在陈英和楼锦书身边,仿佛这样能给她一些安全感,她毕竟出身和教育不一样,并没有太失态,只是整个人也已经快要到恐惧的临界点了。楼锦书又靠着沈隽,那个给他们带来这场灾难的女孩儿叫朱翠,就住在那个山林附近的村子里,作为山里的留守儿童,她和奶奶一起生活,记事起就帮着家里干农活儿,奶奶年老眼睛又瞎了,她将她托给邻居大娘照顾,想去城里打工挣些钱来养奶奶,走出村子没多远,就被这群人抓了。别看她瞧着比李如沈隽大好几岁,实际上才刚满十七。朱翠几乎不敢和沈隽他们说话,一直是一副惴惴不安的愧疚模样。   那些雇佣兵喝了酒,就有些放浪形骸了。   沈隽看着他们看过来的眼神越来越不怀好意,不禁抿了抿唇。   有一个高大的黑人雇佣兵摇摇晃晃地朝这边走来,一看就径直向着沈隽去的,三个女孩儿里,就属她最漂亮,虽然李如也漂亮,可如果站在沈隽身边,难免黯然失色许多。   他的手朝沈隽抓来时,楼锦书几乎是毫不犹豫地拦在了她的面前。   沈隽反倒被他的行为弄得一怔。   “我想,我们是珍贵的货物,不是用来给你们取乐的。”楼锦书用标准的英语说。   那个黑人比楼锦书要高大半个头,他听了冷笑一声,“给我们取乐又怎样?你们将会面临的会是比这更可怕的事,如果现在都接受不了,恐怕很快就会变成一堆白骨,还不如先让我们几个玩一玩。小子,我看你长得也不错,嘿,瑞萨,你不是不挑男女吗?这小子给你了!”   这人扣住楼锦书的肩膀,就要把他往后面一个白人怀里推去。   楼锦书感到眼前似乎有什么一闪,等他再看的时候就是沈隽挺得笔直的肩背。   “不许动。”沈隽的声音清亮冷静,众人定睛看去才发现那个黑人雇佣兵腰间的枪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落到了她的手里,她稳稳拿着枪,甚至熟练地上了膛。   她以前不会开枪的,只是暑假里跟着池湾去过两次靶场,稍稍对这种冰冷的热兵器变得熟悉了一点而已。   “我不想惹事,也知道凭借我们的力量是比不过你们的。”沈隽也用英语说,虽然这话只是骗骗这群雇佣兵,“我只希望你们能对我们尊重一些,不然的话——”她毫不犹豫地朝着一旁没人的没人的地方开了一枪,“砰”地一声,她连眼神都没晃动一下,“你们看,我是敢开枪的,大不了就是一个死字,可我们如果死了,你们会有麻烦吧,更别说我死之前,或许能给你们造成更大的麻烦。”   她的举动别说是这些雇佣兵吓了一跳,连楼锦书李如他们都吓了一大跳。但随即雇佣兵们几乎都站了起来,凶神恶煞地瞪着沈隽。   周老师和朱翠吓得脸色煞白,就怕这些雇佣兵要对他们下手。   “啪啪啪——”掌声响起,最开始用挪威语和另一个雇佣兵说话的高大男人站了起来,他眼带欣赏地看着沈隽,“把你送过去实在有点可惜了,你这样的身手,完全可以有更好的出路。但我们已经把你的资料报上去了,现在一时也找不到替代你的货物,真是抱歉。”   沈隽轻笑,“你这样说难道指望我能够感动吗?”   他们的交谈完全用的是英文,别说农村妹子朱翠听不懂,周老师和陈英也几乎听不懂,只有楼锦书和李如可以完全理解她在说什么。   他们这种家庭出身的孩子,就没有不学英文的,更别说李如本身是在国外长大,她不仅会英语,还会法语和德语。可她就因为听得懂,更加觉得沈隽简直是胆大的可怕。   “你们中国人说话总是喜欢拐弯抹角,我也不觉得我的话有什么令人感动的地方。”男人耸耸肩,“事实上就是有人付钱让我们抓人,我们抓了,把人送过去就结束任务,你看,我并没有让人伤害你那些同学,一路上也没有为难虐待你们,胡森不过是喝醉了有些放肆而已。”   沈隽并没有将枪放下,一字一句地说,“我只希望这一路上,你们能够给我一些尊重。”   “OK,这很简单,我相信大家都可以做到。而且,你的实力值得我们给予尊重。”他警告地看了其他雇佣兵一眼,他们立刻收敛了动作,不再那么有敌意。“不过小姑娘,我们虽然不是好人,却也没有那么坏。”他微笑着说,“等到下了飞机,你们面临的才是真正的地狱。”   听到这话,李如整个人都有些摇摇欲坠。   这会儿,她宁愿自己听不懂!   楼锦书的脸色也很难看,哪怕沈隽有一点点自保的力量,但在这种情况下要自保有多么艰难就不说了,照这些雇佣兵的说法,恐怕他们将会面对更可怕的状况,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他们六个人重新缩到角落,看着那些雇佣兵开狂欢party的时候,楼锦书低着头沮丧地说,“我真没用。”   “这种时候,再有用又能做什么?”李如喃喃说,“我宁愿他们只是绑架我,哪怕是要我家里给赎金也无所谓。”   最可怕的是,这群人完全没有了解他们身份背景的想法,他们要的,就是他们本身。   朱翠哭着说,“我不懂,他们抓我做什么?我长得不好看,又没有文化,除了干活儿,我什么都不会啊。”   “都怪史明明和戚晨薇,”周老师恨恨地说,“如果不是她们要组织这个活动还选在那个鬼地方,我们就不会出事!”   陈英苦笑,“周老师,现在说这个也没用了吧。”   除了沈隽之外,这场漫长的飞行对其他人几乎就是一场痛苦的处刑,他们因为那位雇佣兵的几句话,完全控制不住往最坏的方向想,人的想象力是无穷的,而最令人恐惧的莫过于神秘和无知。   飞机不知道飞了多久,时间太长又没有手表手机在身边,他们完全失去了对时间的概念。中间那位雇佣兵头领给他们送了几次水和面包,但是这会儿根本没人感到饥饿,只有沈隽和楼锦书吃了一点,李如是一口都吃不下去,强迫自己吃差点呕吐起来。   “我们快到了。”有人说。   沈隽透过飞机的窗户往下看去,透过云层看到的是一望无际的海洋,和零星点缀在海洋中的小岛。   地点是不能更坏了,内陆城市毕竟要比海洋深处要有安全感多了。   “这是哪儿?”沈隽看向那位雇佣兵头领。   他惊讶于沈隽的毫不慌张,似笑非笑地回答说,“大西洋。”   “距离这里最近的大陆是哪里?”   这个问题其实有些许敏感,但这位雇佣兵头领并不介意,非常干脆地回答她,“东边,非洲,不过非常遥远。”   沈隽皱了皱眉,不再问了,其他问题也没什么太大意义。   又过了二十几分钟,果然他们开始慢慢着陆了,李如紧紧抓着沈隽的手,几乎整个人都躲在她的身后。   楼锦书勉强维持着镇定,陈英扶着周老师,两个人走路都有些打晃了,朱翠更是哭得站不起身来。   他们都觉得像那位凶神恶煞的外国人说的那样,他们接下来将会遇到很可怕的事。   飞机停稳,机舱门打开。   一个面容英俊的黑发青年带着几十个妆容整洁的年轻人迎了过来,“盖恩斯,辛苦了,带着兄弟们去休息吧。”   那位雇佣兵头领也和黑发青年打过招呼,伸了个懒腰说,“可没那么多时间休息,下一个雇主急着要我们赶紧过去呢。”   “是吗?那可真遗憾。”青年真诚地说。   盖恩斯笑了笑,“人送到了,回头把钱打进我的账户,这一单之后,我们恐怕没那么多时间再接你们这儿的单了,下次再联络。”   “好,放心吧,我们付钱起来一向爽快。”   “这是当然,合作愉快!”   “合作愉快!”   这伙雇佣兵在飞机落地后简单地补给了一下空荡荡的油箱和食物储备就飞快离开了,沈隽有种感觉,那位行为干练能力很强的雇佣兵头领盖恩斯对这个地方极其忌惮,让他甚至不敢在这儿多停留一分钟。   “欢迎你们,我的朋友!”黑发青年转向沈隽六人,却没有预料中的刀兵相向。   他身后那些年轻人个个带着热情的笑容,上前来簇拥着他们往前。   “你们饿了吧?一路旅途辛苦,劳拉,先带他们去洗漱一下,然后去餐厅吃点东西。”青年对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说,又转向他们,“放心吧,我们这儿有最正宗的中国大厨做的饭菜,保证符合你们的口味。”   沈隽眯着眼看向他,其他五个人多少有点不知所措。   这和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楼锦书还保持着十二分的警惕心,“这是哪儿,你是谁?”   青年带着和煦的微笑,“我叫吴欧,你们可以叫我吴哥,也可以叫我小吴,这都不重要。”   “至于这儿——这是天堂岛。”   天堂岛?沈隽可不信。   在飞机上,盖恩斯叫这里地狱,她更相信这种说法。   他们上了一辆开放式的旅行车,一路上吴欧和那些青年男女热情洋溢地给他们介绍着天堂岛的风景。他们见到了很多漂亮的景色,蔚蓝的湖泊、茂密的树林,还有修剪得十分精致的草坪和花园,直到二十分钟后,他们才看到了远方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的银白色建筑群。   他们没有靠近那里,就在湖泊附近的一座房子这里停了下来,然后那位劳拉带着他们去了装修豪华的浴室,让他们换上了洁白柔软的纯棉衣物,之后真的带他们去了餐厅,这个餐厅空间很大,四周都是落地玻璃窗,自助餐的形式,菜品不算太多,但都热腾腾的,还很新鲜。   如果不是他们是以这种方式来到岛上,几乎要以为自己是来旅行的。   经过这可怕的几天,这样的温柔以待并没有瓦解他们的恐惧,但到底安抚了他们的慌乱。   热水澡加上美味的食物,至少现在看起来没那么坏。   六个人坐在餐桌前,面前是闻着很香的糖醋排骨、土豆牛肉、西红柿炒鸡蛋和冬瓜排骨汤,却没有一个人敢先吃。   “万一下了药怎么办……”连见识最少的朱翠都嘀咕说。   不一会儿,吴欧和那些年轻男女都来了,他们也很自在地取了食物,在他们旁边坐下大口吃起来。   “吃啊,凉了就不好了。”吴欧劝。   沈隽拿着勺子,透过落地窗看向远处的建筑群,忽然问,“你们抓我们来,到底要做什么?”   “很快你们就知道了。”吴欧笑着说,“不要害怕,天堂岛不是什么恐怖的地方。”   “是吗?”沈隽本来也没指望他会说,“那儿是做什么的。”她指向那片建筑群。   吴欧看了一眼,神色正经起来,甚至带着些许虔诚,“那里是伊甸园。”   “伊甸园?”   “不要着急,你们都会进入伊甸园的。”吴欧轻轻说着,微笑却有些恍惚起来,他摇摇头,一会儿又恢复如常,“吃饭、吃饭!”   沈隽戳了一块土豆塞进嘴里。   食物是没有问题的,有问题的是这些人,不知道楼锦书他们有没有发现,她只要一看到吴欧的笑容,就觉得有些毛骨悚然,因为他和那些年轻男女笑起来简直一模一样!   当然,他们的长相都不同,可是,他们笑起来连嘴角翘起的弧度都没有任何差别,整整齐齐露着八颗牙齿,看着真诚又热情,如果仅仅是这样还没什么。他们说起话来的语调、语速、声音的大小高低,都是一般无二就有点不对了。   来的路上,他们和沈隽六人一样坐在旅行车上,一人一句介绍这里的风景时,当一个人说话时,其他人都是规规矩矩地坐着,带着一样的笑脸,连手放在膝盖上的位置都是一样的。   他们坐着的时候,转头都往一面转,转回来时都是齐刷刷的。   现在在吃饭,明明是自助餐,他们取的食物都一模一样,先吃一口糖醋排骨,然后是牛肉,吃一口饭喝一口汤……重复起来像是设定好的程序!   ……可是他们是有呼吸的正常人,心跳、温度、模样都很正常。   沈隽是一名修士,她现在五感格外敏锐。她为了试探握过吴欧的手,灵气在他体内走了一圈,他绝对不是机器人,体内也完全没有机器芯片类的东西。   可他们这重复率百分百的模样是怎么回事!   这个地方太诡异了,绝对不正常! 第21章   “这次的质量怎么样?”穿着白大褂的金发女士咬了一口巧克力, 随口问。   坐在监控前的青年也穿着医生的白色外套,笑着说, “质量比前几批的都要高。”   “是吗?我看一下。”她弯下腰, 仔细看着画面里的几个人。   正在餐厅吃东西的沈隽忽然抬起头来,盯着上方的屋顶。   “哎呀,她居然发现了呢。”金发女人显得十分惊讶, “这回盖恩斯到底抓了什么人回来。”   “据他说只是普通的学生,不过这个显然不太普通。”青年说,“布朗宁教授,这一路上她不仅仅是观察力出色,反应能力也很优秀, 我怀疑她的体能也比别人优异,就是还需要做详尽的检查才能得出数据结论。”   布朗宁教授摇摇头, “不行, 她长得太漂亮了,不能将她浪费在这方面,身体素质优秀的人我们有的是,最近不是从基茨先生那里又买了一批从小训练的人吗?”   “教授说的也是。”青年点头, “这三个人可以直接入册了,琳达小姐那里怎么说?”   “她正在定方案, 大概三天后就能确定下来。”布朗宁教授回答他, “吉尔,回头你先把新册子整理一下,年末的时候要来一批亚洲的客人, 这三个应该来不及,但是其他几批的都可以了,让他们准备一下。”   “是,教授。”   布朗宁看了一会儿屏幕,“吴欧仍然有点不稳定,回头送回李教授那里去。”   这边对那边的对话一无所知,沈隽察觉到了摄像头的存在,却并不惊讶。他们这边吃得差不多之后,吴欧拿出手帕来擦了一下嘴角,笑着说,“来吧,我带你们去看一下你们住的地方。”   李如终于忍不住了,“你们抓我们来到底想做什么?”   吴欧依旧笑得完美无缺,“搬到天堂岛上来,不好吗?”   众人:“……”   这简直像是被洗脑了一样。   可是他们现在在大西洋中央的岛上,哪怕吴欧他们没有拿枪,凭着他们要逃跑也是很困难的,尽管内心不想真的跟着走,但他们也明白不跟着走根本没有其他出路。   吴欧带着他们越来越接近那银白色的建筑群,在那颇有未来科幻风格的金属门前站定,他笑着回过头来,“好了,现在大家互相道别吧。”   “什么?”朱翠几乎要尖叫起来,“为什么要道别!”   吴欧笑容可掬,“难道你们还想住在一起吗?当然是要分开的。”   “不、不,我们不要分开!”李如也叫起来。   楼锦书转过头去想看一眼沈隽,才失声叫起来,“沈隽呢?”   大家这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沈隽已经不见了!   吴欧愣在原地,好一会儿才尖声说,“她跑到哪里去了?”表情神态完全不像刚才的温和可亲,一瞬间他的脸已经变得十分可怖。   楼锦书焦急地说,“我们一直和你在一起,你们这么多人,都没看到她去哪儿了吗?”   这下不仅仅是吴欧,劳拉那群人都发起抖来,他们哆嗦着嘴唇说,“她怎么会跑了——她跑去哪儿了,如果不找到她的话,我们都会被赶出天堂岛的!”   “不、不、不,我不要去那个地方,我不要离开天堂岛!”劳拉坐倒在地崩溃大哭起来。   吴欧的脸也变得丝毫没有血色,他一直神经质地重复着,“我一定要找到她要找到她,一定要找到她……”   这时候,那道金属门忽然滑开,一个高大英俊高鼻深目的男人面无表情地站在门后,吴欧一看到他就狠狠抖了一下。   男人不屑地踢了他一脚,“好了,都别哭了!”   一瞬间四周立刻安静下来,他挥了挥手,后面跟过来几个虎背熊腰的西装男人,“把他们都先关起来。我就说早该这么干,也就是那个老头儿老说要观察什么人性——有什么好观察的,前面对他们再好,后面还不是得崩溃。”   他说的是英文,而且丝毫不在意给楼锦书他们听见,朱翠陈英周老师听不太懂还好一些,楼锦书和李如真是宁愿自己听不懂!   而且,沈隽到底到哪里去了?   赵涟安静地站在沈隽身边,“主人,要潜入那里吗?”他问。   沈隽修真的时日还短,做不到悄无声息地隐身,她学过粗浅的隐匿术,但持续的时间极短。在这种情况下,倒也够用了,只要将赵涟召唤出来,在普通人面前完全隐匿行迹还是没问题的,这个世界应该不存在能够破解隐匿术的高手吧?   他们失踪这么几天了,杨老师他们肯定已经找到人报了警,小玉不知道会不会着急。   不过,沈隽更想知道,这里到底在搞什么。   她跟在楼锦书几人的后面,进入了这片装修极其简洁现代的建筑群。   “放心吧布朗宁,她一个女孩儿能跑到哪里去,我们天堂岛四面环海,她就算是想跑也跑不掉啊!我明白,我会尽快找到她,现在我就去监控室。”   “17号,你先带着他们去8号实验室。”   “好的,莱尔斯先生。”这位“17号”非常礼貌地回答。   然而他一开口,被他抓着的李如一下子吓得尖叫起来,“怪物、怪物不要碰我!救我,谁来救救我!”   莱尔斯嘲讽地看了她一眼,“别害怕,很快你也会变成怪物的。”他上下打量了一下李如,“不过你大概会变成很可爱的怪物,乖,不用叫了。”   李如的眼泪一下子掉了下来,直到现在,这才是她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大哭。她一直很害怕,是强撑着没有崩溃,终于在这一刻,她忍不住了。   这位17号是个黑人,长得十分壮硕,乍一看并没有什么异样,可是当他开口说话的时候,李如才发现他有一口尖锐的三角形牙齿,上下合拢,整整齐齐的小三角形,看着惊悚又恐怖!   见吓到了李如,似乎是取悦了这位17号,他故意笑得露出了牙齿,这下朱翠也尖叫起来,周老师直往陈英后面缩,陈英也被吓得不轻,只有楼锦书还勉强维持着镇定。   “你们这是做人体实验的地方,对吗?”他问莱尔斯。   莱尔斯似笑非笑,“是,也不是,很快你就会明白了。”   沈隽在一旁也瞪大了眼睛,她看向那位17号的牙齿,怪不得楼锦书会这样问。   看来她需要尽快解决这里,至少不能让楼锦书李如他们也遭遇这样的事。   莱尔斯脚步轻松地往监控室的方向走,沈隽悄悄跟在他的身后,任谁都想不到,沈隽就这样光明正大地在他们的建筑里行走。   他们都以为沈隽在外面偷偷逃了,莱尔斯甚至说吴欧那个蠢货就跟没长眼睛一样,这么大个人都能弄丢。   “布朗宁,你到我这里来一下。”莱尔斯撑着手盯着屏幕,神色严肃地在对讲机里说。   不一会儿,金发的布朗宁就匆匆跑了过来,“发生了什么事?”   “你看。”   这座岛上遍布着监控,几乎没有死角,这也是为什么莱尔斯确信很快就能抓到沈隽的原因。   “她又发现了监控的位置!”布朗宁说。   莱尔斯再没有了之前轻松的从容,“你往下看。”   “她这是在……嘲讽我们?”   沈隽:“……”讲道理她只是对着发现的摄像头微笑了一下好吗?   “嘲讽了我们,然后就在镜头里消失了。”莱尔斯深深吸了口气,“没错,是消失!”   布朗宁看向他,“你是什么意思?”   “我们研究了那么多年,你知道的。”莱尔斯的眼神里有了狂热的色彩。   布朗宁摇摇头,“老师之前的研究已经失败了,人类的脑域永远是个神秘的地方,即便是老师这样的天才也无法窥破它的秘密。”   “我们的眼前就有活生生的一个!”   “你觉得她是超能力者?”   “难道不是?她在我们面前消失了!”莱尔斯激动地说。   布朗宁比他冷静得多,“我们应该先检查一下监控有没有被人动手脚再做结论。莱尔斯,你知道的,老师去世之后,你我在这里已经被驱赶到最边缘的位置,来管理这些杂务了,如果再做错什么,很可能会被彻底排挤出去。”   莱尔斯喘着粗气,“我知道!本来我们该在实验室的,而不是来看什么该死的监控!”   布朗宁拍拍他的手背,“所以我们应该先查清楚了,再上报这件事。莱尔斯,我不想离开天堂岛,这里有老师的梦想,我们不能轻易放弃。”   “嗯。”莱尔斯平静下来,“我先去查一查这件事,剩下的那五个人先别动,等我找到那个逃跑的小姑娘再说。”   “如果她真的有超能力,这五个胚子就微不足道了,用不用都可以,那就等等吧,我去和金打个招呼。”   尽管沈隽已经隐身了,但是没有通行卡,她在这片建筑里仍然很难通行,更别说进入中心区域,当然,如果不怕打草惊蛇的话,她大可以打进去,既然楼锦书他们暂时没有危险,她更想搞明白这里究竟是怎么回事,盖恩斯说他们是第七批,那之前的人呢?   看来跟着莱尔斯不行,他和布朗宁都只能算外围的人。   直到第二天,沈隽还没想到办法在不惊动这里人的情况下混进去,幸好布朗宁那里打的招呼管用了,楼锦书他们只是被关着而已。   “今天又有一批客人来?”莱尔斯被监控的事弄得精疲力竭一夜没睡,喝着咖啡没有什么精神地问布朗宁。   布朗宁匆匆点头,“我要将新货送过去,胚子失踪了一个的事情不能再拖,下午还找不到她就只能赶紧上报了,不然只怕他们就要把责任推到我们身上。”   “我知道。”莱尔斯叹了口气。   沈隽犹豫了一下是继续留在这里想办法进入戒备森严的内部,还是跟着布朗宁去“送货”,等看到从里面被牵出来的一串人时,她果断跟着布朗宁去了。   这一串都用银色的链子锁着,串成长长的队伍,远看还不太如何,真正走近了足以惊掉人的下巴!   走在最前面的明显还是个少女,沈隽怀疑她有没有超过十五岁,因为东欧的少女本来就看着比她们的真实年纪要年长一些。她有一双很漂亮的小鹿一样的眼睛,犹带稚气的面容甜美可爱,只是额头上有一双白色的角,衬着她雪白的皮肤,弯弯的角丝毫没有损坏她的美貌,反倒让她看上去有种奇诡的美貌。   不仅仅是她,后面所有被链子牵着的少年少女,竟然全部长着一对卷曲的羊角,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共同点,长得都很好看,即便是变成了奇形怪状的模样,也并不是惊悚丑陋的类型。   这可不是特效化妆,而是真正的人头骨的位置长出羊角来!而且他们的手虽然没有太大变化,脚却已经很像羊蹄,小小的细细的一双,只是腿要比羊长得多。   “真是见鬼了……现实世界的兽人?”   等悄悄跟着布朗尼上了一架小飞机,她发现这些少年少女全都十分温顺,当然是不正常的温顺,看起来同吴欧他们差不太多,微笑完美无瑕,眼神却几乎没有焦距,只是安静地坐着而已。   飞机从天堂岛起飞,在大西洋上飞了半个小时,就开始缓缓降落,沈隽透过飞机的窗户往下看,已经可以看到下面整齐茂密的树林和一处处极有中世纪欧洲特色的建筑街道,五彩斑斓的教堂玻璃在阳光下闪着耀眼的光。   这座岛很大,比天堂岛还要大上好几倍,连机场也是大极了,降落的时候,沈隽看到机场停着十几架飞机,看大小和模样每一架都是私人飞机。   停在私人飞机附近的无一例外全是极其昂贵的车,她甚至看到几个妆容精致的女人在矜持地比较着手上最新款的限量手包,她们身后还站着正装笔挺替她们拎着行李的管家秘书。   这里的一切无不显示着这个世界上最顶尖的那群人难以想象的奢华的生活。   “那里是天堂岛,难道这里是人间岛不成?”   沈隽不无讽刺地想着。 第22章   沈隽跟着布朗宁, 看着她带那群长着羊角的少年少女走的是一旁更隐秘的通道,上了一辆特殊的没有窗户的车。   车行驶了一个多小时, 布朗宁才下车, 来接她的是一个穿着黑色套裙的女士,她同布朗宁核对了一下名单,“这一批数量不错啊。”   “已经经过九次改良, 现在越来越稳定了,以前有百分之二十的死亡率,现在只有百分之八,当然数量上要好得多。”布朗宁一边将签收表递给套裙女士一边说。   “如果没有清水先生就没有这一切,他真是这个世上最了不起的天才, 遗憾的是,没有几个人知道他的名字。”   布朗宁只是笑笑, 没有接话。   沈隽跟着她这么久, 已经大概知道了几个名字,比如布朗宁的老师名叫沃森特·丹恩,是专攻脑域研究方面的教授,他的同门叫清水仁, 是专门做人体实验的,看眼前这情况, 也知道沃森特失败了, 清水仁却特别成功,难怪这位女士夸奖清水仁布朗宁并不回话,她毕竟是沃森特的弟子。   “把这两个留下, 剩下的送去井上先生那里。”   “是,琳达女士。”   布朗宁要回去了,沈隽却站在这富丽堂皇的大厅,看向楼上,看得她这个自认为胆大的都心跳加速手心出汗。   这栋别墅一样的小洋楼是经过改装的,外表是很明显的中世纪建筑模样,内里装修更是富贵得很,大理石地面,繁复的水晶吊灯,和旁边用作休息的真皮沙发,连墙角的壁灯都是古典又优雅的样式。   豪华版的大理石楼梯上去,是一个没有围栏的二层,而是用全透明的玻璃隔成了一小间一小间,所以楼下可以清晰地看到二层的模样,甚至因为玻璃擦得十分干净,几乎察觉不到玻璃的存在。   装修是典雅的风格,于是地上铺着厚厚的天鹅绒地毯,一个个美貌天成的少年少女赤着脚踩在地毯上,带着令人心动的可怜可爱,用漂亮的眼睛看着你。这还不是最惊人的,惊人的是这些少年少女都不是全然人类的模样。   有长着猫耳的少年,耸立的耳朵正在灵敏地动着。毛茸茸尾巴的圆眼少女,蜷成一团躺在地上。还有额上有鹿角的清冷少年,他的下半身可不仅仅和那些羊角少年一样还维持着基本的两条腿了,而是四条腿,梅花斑纹的下半身长着短短的绒毛,几乎完全是“鹿人”或者说“人鹿”了,还有蛇一样柔软蜷曲着的少女、小狗一样的少年等等。   而新到的这群中最漂亮的两个成了“玻璃箱”里的新品。   沈隽快步从这栋房子里走了出来,她觉得自己再待在里面简直就要窒息了。   这时候,她恰好看到有一行人朝着这里走来。   “请往这边走——让我们尽快开始‘幻想人间’的旅程。”长相甜美的女孩儿声音轻快地说。   她和她身边的四个少女长得完全一模一样,沈隽从没见过这么漂亮而且长得如此相似的五胞胎。这五个少女显然充当着类似导游一样的角色,她们各自陪在各自的“客人”身边,每个人只服务一到两位客人。   这一行是清一色的男客,她们娇俏甜美的模样很能讨他们的欢心。   “我倒要看看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不一样,巴拉德把这里都吹上天了。”   “五百万的门票,难道比得上圣博沃岛吗?要知道哪里想要什么样的女人都有,不论年纪、模样还是性格,完全个人定制,这样都没这么贵。”   “这你就不知道了,圣博沃岛虽然也是会员制,但这里可比圣博沃难来多了,如果没有十名以上的会员联名担保,你连踏上这座岛的资格都没有。如果要带朋友来,也要签下担保书。亚力克,我保证你只要来过一次,就再也瞧不上其他地方了。”   “体验价500万只有三天,也太贵了。”   “成了会员能便宜一些,充值五千万的话,能够玩一个半月。”   “……”   沈隽在一旁默默听着,隐约拼凑出一个轮廓。   很快,这些人就在五胞胎美少女的带领下走进了那栋别墅。   沈隽再次进去,发现这回灯光开得比刚才要暗,二层拉着厚厚的深红色帘子,完全遮住了后面。   上面有一束光打下来,笑容可掬的琳达女士优雅地走了出来,刚好站在那束光下,“欢迎来到幻想人间,各位尊贵的玩家将从这里开始您的旅程。”   沈隽惊讶,“玩家”是什么鬼?   “现在,您将可以选择伴随您一路游戏的宠物,他们会只听从您的命令,因为您而生,因为您而死,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即便是在您离岛期间,它也会一心等待您的归期。对了,友情提示,您可以给它取一个可爱的名字。”   帘子缓缓拉开,露出那些美貌又奇诡的少年少女来,之前还对价格十分抱怨的亚力克发出一声惊呼!   不仅仅是他,会来这里挑选“宠物”的都是第一次来这座岛或者想要更换宠物的,这一批除了陪朋友来的两个人之外,其余都是第一次来。   “他们大多脾气温顺,偶尔有些小脾气也是情趣,请不要怀疑他们对主人的忠心。当然,如果您对自己的宠物不满意,还是可以到这里来更换的,只是要另外付宠物费。第一只宠物是赠送的,请您根据自己的口味进行挑选。”   “我可以多挑选几只吗?”有人第一眼吓了一跳,但很快就感兴趣地问。   琳达微笑着,“当然可以,不过只有第一只是免费,挑选其他的就需要付费了。”   “我听说还有更好的宠物?”一个陪朋友来的年轻男人说。   琳达抿了抿唇,“看来您的消息很灵通,不错,这里都是普通宠物,我们这里还提供更高品质的宠物,只是价格比较昂贵,并不能免费提供。”   “能给我们看看吗?”   “当然可以,请跟我来。”   琳达在前面领路,带着他们上了二楼,路过那些玻璃箱里的少年少女,穿过挂着水晶壁灯的走廊,又顺着一道楼梯上去,打开了一扇沉重的铁门。   进入眼帘的仍然是走廊,只是走廊的两边被分隔成了一个个房间,这回没有全透明的玻璃箱子了,完全是房间的模样,只是面向走廊的那一面是落地玻璃。   “这面墙在我们看来是透明的玻璃,对于住在里面的他们来说却是不透明的,所以,我们可以随意观察他们。”   房间不大,住在里面也干不了什么其他事。   左边是一个少年坐在沙发上读书,他的容貌之美哪怕是身处暗室都仿佛熠熠生辉,金发如丝似缎,碧绿的眼睛像是上好的翡翠,他美得好似森林中的妖精——事实上现在长得也有点像,他有一对尖尖的好似精灵一样的耳朵,再加上额角往眉心的部位也有一块块好似绿色玛瑙一样的神秘图案,以及头顶两根纤细的绿色触须,使他有种别样优雅神秘的魅力。   右边是一个托着下巴唱歌的少女,她有着东方人柔美的外貌,却有着一双浅紫色魔魅的眼睛。她的双臂披着五彩斑斓的羽毛,色泽光润。她长得同样极其好看,难得的是身上有一种娇憨稚嫩的气质,使得她瞧着或许比实际年龄更小。这还不算什么,她那曲不成调的歌声婉转动听到不似人间所有,才是她最迷人的地方。   这已经不仅仅是漂亮了,而是一种只看着就让人屏息的美。   琳达微笑着介绍,“这里的每一位都有独特之处,他们都有自己的名字,相较普通的宠物也有自己比较独特的性格。左边的肖IQ147十分聪明,有很高的文学功底,和他聊天会很有趣,而且他极有教养性情温和,算是这里脾气比较好的小家伙了。右边的叫灵,她稚嫩可爱性情活泼,十分喜欢依赖人,不仅仅是唱歌很妙,本身声音就是很美的。”她眨眨眼睛意有所指地说。   那位亚力克笑起来,“如果购买或者选择了宠物,那他们就完全属于我了吗?”   “是的。”   “随便对他们做什么都可以?”   “那是自然的。”琳达说,“即便是宠物不听话被教训了也没有关系,不小心玩过了的话,可以回来挑选一只新的。”她轻描淡写地说。   这话一说完,就有好几个男人朝着灵看去,长得这样美丽,稚嫩得像个小女孩,偏偏声音还这样动听,对于男人来说,确实是有些美妙的。   沈隽觉得有些恶心,那个像小鸟的少女明显还是未成年,不仅变成了这副模样,还身处在这样的环境,被当做宠物来挑选,已经不能用可怜来形容了。   这条走廊很长,往前还有十几个房间,大约都是这样的吧。   “这是二层的宠物,另外,我们还有第三层的宠物。”   “第三层?”   琳达含蓄地说,“只是第三层的需要是我们的钻石会员才有资格购买。”   这几人有些失望,他们知道,要成为普通会员都需要一下子充值五千万,上面是白银会员、黄金会员,最后才是钻石会员,这要求是很高的,他们不一定能够负担得起。   选好了宠物,然后呢?   漂亮的五胞胎又迎上来了,让他们带着宠物一块儿上了豪华精致的马车,一路往后面的别墅群去了。   别墅群也是古典的西式,簇拥在花草之间,显得极有格调。   “每个人都能有单独的住宅和仓库,想要和朋友一起住也没有问题,每一栋房子都有六个房间,足够一起使用,我将作为您的专业客服,有事情随时可以询问联络我。请问你们是要现在开始游戏,还是休息一下明天再开始呢?”   沈隽敏感地抓住了关键词,游戏?   就在这时,刚好有两个人结伴丛旁边的别墅走出来,他们的装扮和亚力克他们都大不一样,身上穿着精致讲究的皮甲,腰上有一把剑柄镶嵌着宝石的西洋剑。如果说这些都只是装饰的话,他们手上的枪绝对不是装饰品。   “一会儿要不要找人组个队?昨天那地方还是有些危险的吧。”   “怕什么,给别人知道了,不是又要给他们分一杯羹。”   其中一个人的身后,跟着一个小巧玲珑的兔耳少年,另一个人却没有了“宠物”。   “唉,昨天不小心让我的爱莲娜出了事,看来又要到琳达那个吸血鬼那儿去挑一只新的了。”   “让我说你就该挑一只有点战斗力的,比如我的迪迪这样的。”   “抱歉,我对男孩子没有半点兴趣。”   “……”   沈隽听着这些对话觉得有些反胃,然而似乎在这里的人都没有对这种状况有什么不适。   她悄然跟着那两人,他们开一辆越野车,到了别墅群后方一座哥特式的教堂门口。   这里有许多人,外表看着是古典式的,走进去装修却很现代,空调打着最适宜的温度,休息的椅子都是咖啡色的软皮沙发,到处摆放着新鲜的花草和精巧的摆设。   正前方有一块巨大的液晶屏幕,上面正滚动着一些信息,大家都拿着手机大小的机器,热烈地讨论着。沈隽看到了穿着高跟鞋和最新款香奈儿的女人,她们也带着自己的“宠物”,微笑着聚在一起说话,   很快,沈隽就挑中了一个独自来的女人,她在和身旁一个第一次碰见的人抱怨她的“宠物”太脆弱,已经夭折三个了,害得她还得在这上面花钱。   于是,趁着她去洗手间的时候,沈隽毫不留情地袭击了她。   她的那块东西落入沈隽的手中,这种类似于身份识别器的东西是与本人绑定的,也是在这里的通行证与消费卡。   幸好这玩意儿还没先进到真的具有科幻色彩,只是普通的密码或者指纹解锁,她用这位的指纹百分之百解锁之后,更换了密码,然后迅速将这个女人毁尸灭迹。   或许是因为心中积攒了太多说不清的情绪,沈隽在杀死这个女人时,不仅没有丝毫的犹豫和怜悯,甚至带着一种充满厌恶的冷酷。   戴上那位女士价格不菲的墨镜,用她手包里的化妆品化了一个简单的妆,将头发披散下来,沈隽完美地将自己招人的容貌藏起了大半,再走出去时,已经变得丝毫不引人注意。   这件事到底要怎么办呢?沈隽想着。   其实她还没有想好,还不知道具体是怎样的情况,她只知道,在这里多待一分一秒,她都感到十分不舒服,或许因为她原本是被抓来的,如果她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大概最终也是会住到那个玻璃箱子里供人挑选,遭人凌辱,最终死得不明不白。   然而,眼前的人作为享受的一方,却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在他们的眼里,或许那些已经不是百分百像人类的“人”已经不是人了,也或许对于他们来说,除了他们这些世界上极少数的一部分人,其他人类又怎么能算是人呢?   不过鱼肉罢了。   沈隽知道自己的想法有些偏激了,可她控制不住这样想着,心中一片冷意,眼睛里却像是烧起了一团火。   “小玉,你说得对。”   这个世界,真的很不正常。在原著里,也许那一位根本不是以她这样的方式来到这里,大约他也是来享受的人之一。可是她做不到,做不到去挑一个美貌温顺的猫耳少年,来充当自己的“宠物”。   沈隽轻轻一笑,她到底,还没有变得那么可怕。 第23章   一直维持着隐匿的状态尽管可以, 但赵涟也是会累的。隐匿术虽然是耗费灵力不算多的术法,但也不是毫无损耗, 这么持续下去, 他支撑不了几天,所以沈隽必须要想办法彻底混进去,而这位黑发的亚洲面孔女士显然给了她一个非常恰当的机会。   手上和智能手机差不多大的液晶板上显示着这位女士的状态, 她登记的姓名是“香水玫瑰”,沈隽可不认为这是她的真名,更像是网名,下面的状态她有点不明白,但幸好都有基础的说明。   这位香水玫瑰女士的等级是10, 持有物品:路虎*1(防御 10%)、圣骑士之枪*2(对黑暗类生物攻击加成10%)、沙漠之鹰*1、恐惧之戒*1(可驱散一切怪物,CD时间:24小时)、金荆棘皮甲*1、夜莺之靴*1。   ……这还真是玩游戏?   当然, 比起真正的游戏, 她的东西实在不算多。   沈隽点开任务那一项,发现有十几项任务可供选择,有战斗型也有收集型,还有对话型。看了一眼她就先收了起来, 直接想要穿过大厅向后走去。   “对不起,没有携带宠物不能进入游戏。”长得俊美清秀的少年微笑着说。   沈隽发现这个大厅里一共有好几位服务人员, 他们居然都是长得一模一样的少年, 她可不觉得这世上有这么多长得漂亮的多胞胎!   她忽然想起一种技术,克隆,而这个想法让她有些毛骨悚然。   是克隆吗?那些漂亮的五胞胎女孩儿, 还有这些可爱的男孩儿,全部都是克隆人吗?   那个所谓的天堂岛,到底在做什么?   沈隽被拦住了,自然有人又带着她去了一趟琳达那里。她看向上方一排眼神空茫的少年少女,最终视线落在那个盯着她的猫耳少年身上。   一群人中,只有他的眼神有些说不出的意味,沈隽与他对视的时候,发现他的视线很明显地闪躲了一下。   咦,难道他……   “我就挑那一个吧。”   其实上方的猫耳少年一共有三个,沈隽挑中的这一个原本或许是最好看的,但是眼角的一道疤到底破坏了他那双杏核眼带来的可爱感。   琳达只是稍稍诧异了一下,就带着职业化的微笑说,“好的,从今天起您就是他的主人了。如果有任何不满的地方,可以随时来这里更换。”   沈隽本来也不是真的要来弄个宠物,神情就显得很淡然,琳达也不奇怪,眼前这位本来就不该是为了宠物而激动的人,她虽然不太记得这位了,但是按照记录她已经死了好几个宠物了,应该也是不大在意宠物的。   不过,她这边只要收到钱,并不在乎这些“宠物”的生死。   “你到底是谁?”刚走出门,想不到沈隽还没说话,这个猫耳少年就开了口。   沈隽看向他,“我还能是谁?”   “你能骗得过那个恶毒的女人,可骗不过我。”他冷冷说,“我只要见过一次的人就不会忘记,我可以肯定你不是她口中说的老客人。”   沈隽感兴趣地说,“即便是化着浓妆你也能认出来?”   “看一个人可不仅仅只有脸,每个人的体态姿势走路的模样都是独一无二的,再怎么刻意模仿也很难做到一模一样,这也是为什么有些人你只看背影就能认得出来。”   沈隽停下脚步,露出一个微笑,“我更感兴趣的是,为什么你和其他那些不太一样。”   “不够听话,是吗?”他讽刺地说。   沈隽点点头,“是啊,很奇特,我一路看到的那些……都很听话很规矩。”   “我原本是住在那栋房子的三层的。”他抬起头来,一双碧绿的眼睛瞳孔居然像猫一样变大,那双毛茸茸的立起的耳朵微微颤动了一下,“当然因为我桀骜不驯不服管教,从第三层落到了第二层,最后到了第一层。”   沈隽看向他,“这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他们应该将你继续管教到听话,继续放在第三层售卖才是。”   “你很懂嘛。”他哼了一声,“可惜他们拿我没办法。”   “这又是为什么?”   少年的脸色阴郁下来,“他们洗脑的那一套对我可没任何用处。”   “洗脑?”   “李博士手下的那帮子人,全部是很优秀的心理学家,可惜一个个都是衣冠禽兽,整天也就研究着怎么叫人更听话,怎么控制人的思想,怎么彻底让一个人崩溃。”   沈隽和他并肩走着,路上碰到好几个带着宠物的“玩家”,他们都没觉得沈隽和猫耳少年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你在被抓来之前就不是普通人吧?”   少年谨慎地看了她一眼,“你为什么要冒用这个人的名义到这里来?”他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沈隽笑了笑,“你叫什么名字?”她也没回答他的问题。   “佐伊。”他说,“我叫佐伊,你不能给我取其他乱七八糟的名字。”他抿着唇盯着她。   沈隽点点头,“好吧佐伊,关于这里和天堂岛,你不能说的可以不用说,能说的可以全部告诉我吗?”   “你怎么会知道天堂岛的存在?!”佐伊失声叫起来。   沈隽看他,“怎么,那里是什么秘密的地方吗?”   “那当然,照理这里所有的玩家都不该知道天堂岛的存在!”佐伊瞬间变得紧张起来,“你来这里一定有什么目的,对不对?”   “是又怎么样?”   “没用的。”佐伊的声音变得苦涩起来,“都没用的,不管你是什么人,这背后的势力是谁都不敢招惹的。以前我还在天堂岛的时候,甚至碰到过两个卧底进来的国际刑警,你知道他们现在成为什么样子了吗?”   “什么样子?”   “大概骨头都早已经被啃成了残渣。”   沈隽皱眉,“曾经有人想要调查过这里?”   “当然有过,这里每年都要抓很多人还有动物过来,怎么可能一点都不引起人的注意?”   “所以到最后都是不了了之了么。”   “是啊,所有都是不了了之了,这种大西洋上的岛屿,本来就可以说成是私人领域,哪个国家的势力能够伸到这里来?国际刑警的内部也有这里的人,那两个卧底的警察刚走进天堂岛,就被出卖了。”佐伊说着,也有些悲哀。   沈隽对他丝毫没有被洗脑的模样很感兴趣,“天堂岛上是有一批人在做人体实验,还有一批人做的是心理实验,甚至还掌握了克隆技术,对不对?”   佐伊瞪着她,眼神变得明亮起来,“你想要做什么,将这里和天堂岛全部烧个一干二净怎么样?”   沈隽:“……”   见沈隽没有回复他,佐伊失望地垂下了耳朵。   沈隽带着他一路往教堂方向走,“你想要这两座岛上所有的人死?”   “还活着做什么呢。”佐伊冷笑,“这里除了畜生不如的,就是如同畜生的,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   沈隽听到这话皱起了眉,“现在天堂岛那边的实验室做这种人体实验技术已经这么成熟了吗?”   “当然不是,就在几个月前,还是有很多人死的。”佐伊说,“我虽然住在这座岛上已经挺久了,但是每次有新人来,我们还是可以说上话,亏得我们现在变成这个样子,也有了些动物的特征,听觉要比普通人灵敏一些。似乎是最近,死亡率才稍微低了一些。”   沈隽想起了之前布朗宁和琳达的对话。   “就算是之前死亡率那么高的方法,也是经过数万次的实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才验证出来的。”   “数万次?”   “他们会抓一些身体强健的人,分性别、年龄和种族,最后得出实验的数据,在那个地方,胚子分为两种,一种灰色胚子一种银色胚子,银色胚子就是我们这种人,灰色胚子就是……另一种,我竟然分不清哪一种稍微幸运一些。”佐伊怔怔地说。   沈隽皱着眉,“灰色胚子吗?”   “是的,你马上将会看到他们中的一部分。”佐伊不无讽刺地说。   穿过热闹的教堂大厅,展现在他们面前的是一条砂石路,两边从未见过的变异植物却惊到了沈隽,“这是……”   “他们既然能将人体实验做到这种地步,你以为会放过植物吗?”佐伊却丝毫不惊讶。   他们一到这里,自然有长相清秀的少年将那辆路虎送了来,麻烦的是沈隽不会开车。   “我会。”佐伊伸出手来,他的手指纤细,看着完完全全是人类的手指,可是指甲却是猫科动物的那种尖锐。   沈隽看向他,“你有很多秘密啊。”看着那些寻常少年少女们木然的模样,再看眼神灵动的佐伊,这里面问题大了。   佐伊笑嘻嘻地说,“那当然,我原本可是最高等级的‘宠物’呢。”然而,说这话的时候,连他自己都听出了自己口吻里的失落和自嘲。   再高级的宠物,在这里也只是宠物而已。   佐伊开着车,一路带着沈隽向前,路上他还是百般想要套出沈隽的来历,沈隽倒也很愿意和他聊天,希望能从他口中知道更多关于天堂岛的事。   “所以岛上一共有几拨人?”   “加上那个恶毒的女人手下的,算是七拨人。”   “七拨人?”   “一拨是清水仁,做人体实验的,”佐伊的眼神带着深深的憎恶,“一拨是兰格里奇那些人,专攻克隆技术,现在很多身体不好的富豪都是他的客户,你知道的,克隆器官。”他冷冷说,“第三拨是李明柳那帮子心理学专家,专门先搞到你心理崩溃再彻底洗脑控制。第四拨是沃森特和他的几个徒弟,做脑域研究的,不过去年沃森特死了——说起这个,他是被一个发狂的实验品弄死的,和清水仁有点关系。第五拨是专管所谓审美设计的琳达,你见过这个人了,她根据每个长得好看的人的脸型和身材,来定制这个人应该被做成什么模样,再放到她的宠物馆里售卖,别说是卖给所谓‘客人’然后死了的,单单死在她手上的宠物都有不少了。第六拨是黑刃那帮子人,原本是雇佣兵,现在专管岛上的安保,最后一拨最神秘,我只知道他们的存在,不知道他们是什么人,他们才是这个岛上真正的掌控者。”   沈隽若有所思,“你为什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你不相信也没关系,这就是我所知道的全部。”佐伊咬住了嘴唇,带着沈隽转过了一个弯。   沈隽这才发现目的地有点不大对劲,“这是哪儿?”   “主人,你不是要来做任务吗?”佐伊讽刺地开口,“我已经将您带到了最佳的任务地点。”   这是一个破败的村落,几乎全是茅草屋和小木屋,四周长着奇诡的紫色植物和高大的不知名树木,使得这个村落看上去有些阴森幽暗。   沈隽下了车,想了想将沙漠之鹰扔给了佐伊,“想来你是会开枪的吧。”   佐伊握住了枪,丝毫没有推辞的意思。   沈隽手上还有两把什么圣骑士之枪,虽然是古董枪的外形,却更像是用某种步枪改造的。   然后,她就看到了佐伊说过的,那些灰色胚子。   只需一眼,她就明白了。   眼前的“人”,应该原本是人吧,已经完全看不出人类的模样,他的皮肤、骨骼和器官都像是蜡一样融化了一半,使得他看上去只剩下一半高,却仍然还活着,他的嘴里发出尖利的嚎叫,甚至那双像是镶嵌在一滩烂肉中的两颗眼珠盯着沈隽的时候,仍然可以看出深深的仇恨和绝望。   哪怕外形已经是怪物,他们仍然拥有人类的智慧。   “砰!”   佐伊手中的枪毫不犹豫地朝着“怪物”射去,“收起你那无聊的同情心吧,对于他们来说,连死亡都是不被允许的,他们只能被杀死,所以他们会毫不犹豫地攻击你,只为了让你杀死,明白吗?”   沈隽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说,“为什么连死亡也不被允许?”   “因为他们被杀死,才能给那些人带来更大的利益。人类总是满足于猎杀怪物带来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没有什么比杀死真实的怪物更刺激有趣了,不是吗?”佐伊冷冷说。   沈隽看了看手中的枪,“我不明白,就没有人会被他们伤到吗?”   “伤到客人?这也是不被允许的,怪物要有怪物的自觉,看看你手上的手环吧,他们的身上都带着芯片呢,只要芯片进入手环一定的范围内,他们就会受到电击一般的痛苦,还剩下多少攻击力?再加上宠物被洗脑后最重要的一条是——以生命保护主人,所以,主人怎么会被伤到呢,要死也是先死我们这些脆弱的宠物。”   ……到底是什么变态的人,想出这样变态的游戏?   猎杀怪物不过是个借口罢了,将人变成怪物,再杀死他们,这世上没有比这更可怕更恶心的事了吧。   沈隽轻轻叹了口气,望向天空,“要下雨了。”   在这一刻,她无比想念自己温暖的小家,和小玉无忧无虑的笑脸。   真想回家啊。 第24章   能感受到空气中灵气的沈隽说要下雨, 自然是很快下雨了。   沈隽和佐伊回到了车内,佐伊默不作声地看着流过车窗的雨水。   “他们就住在那些房子里吗?”   “他们?”佐伊反应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沈隽指的是刚才被他杀死的那个“怪物”, 嗤笑一声说, “住在这儿总比住在冰冷的山洞或者直接在荒野游荡要好得多。再说了,这儿离教堂那么近,被送到这里来的灰色胚子总共也活不了几天, 有什么好计较的。”   沈隽看着他,“我一直在思考要拿这里怎么办。”   真的毁掉吗?这些人也有生存的权力吧,即便是生不如死,总归也还是有人想活着的。可如果不毁掉,他们难道还能回到正常的世界正常的生活吗?   显然不可能。   别说是变成怪物的模样, 就是佐伊这样的,想要回到正常世界都很不容易, 哪怕他长得再可爱再漂亮, 在这里可以作为宠物,出去之后只会被看成怪物。   哪怕他们是受害者,廉价的同情并不能令他们如同正常人一样生活。   “真好笑,这是你该思考的问题?我可不觉得你能拿这里怎么样。”佐伊冷冷说。   雨越下越大, 噼里啪啦地敲在车身上,沈隽忽然说:“下车吧。”   “现在?”   佐伊撇撇嘴, 到底跟着她下了车, 然后,他就惊愕的发现这泼天到底大雨竟然一滴都落不到沈隽的身上,她的周身就好像又一层隐形的玻璃罩子一样, 将她彻底笼罩在其中。   沈隽看向他,轻声说,“不用太惊讶,一个很简单的避雨诀而已。”她纤长的手指微掐,朝着佐伊一指,佐伊发现雨也落不到自己身上了。   他的眼睛瞪得溜圆,真的像猫一样可爱。   连星匣亮起了光芒。   在这样的天气,几乎所有的“玩家”都已经决定回程,这种天气里打怪不是自虐么。   佐伊被吓得连连退后了几步,因为沈隽的身边忽然出现了一个又一个身影,真正意义上的凭空出现!   “见过主人。”   沈隽站在原地看了一眼灰蒙蒙的天空,这是第一次,她将她所有的人物卡都放了出来,十六个人,一个不少,这样各有风姿的帅哥站在一起,连不远处破败的村庄里也有不少“人”正悄悄往这里看。   他们都已经成了“怪物”,也知道自己终将被杀死,但是并不表示他们真的那么想死,这种天气到底还是能给他们一个苟延残喘的机会的。   他们看这里的原因很简单,沈隽和她身边的那群人实在太耀眼了,哪怕大雨倾盆,也实在难掩风华。   “替我将那些正在狩猎的人……全部抓过来吧。”沈隽下了第一道命令。   “是,主人。”   只是刹那,那些人用几乎要化作虚影的速度消失不见,佐伊脸色苍白地站在原地,看着沈隽的眼神已经变得无比古怪。   很快,就有了第一个被扔在沈隽脚下的人。   “怎么回事,你们是什么人!”他挣扎着抬起头,看向沈隽,“你这样是违反游戏规则的!”   沈隽歪着头看他,“游戏的规则?”   “在这里当然要讲游戏的规则,不然的话会被取消游戏资格——”   “那从现在开始,我就是规则。”   佐伊喃喃说,“你就是……规则么。”   一个人、两个人、三个人,明明手持武器,这些养尊处优的玩家们别说是反抗了,根本都没反应过来,就已经被抓,然后扔在沈隽面前。   沈隽从连星匣中抽出一张卡来,化作一根明黄色的长绳,法器“捆灵绳”,它不仅能够将人完全捆缚,而且号称能够捆住人的灵魂,被捆住的人别说是脱困了,连动弹都无法动弹一下。   当然,只对筑基以下的人有效。   沈隽自己也只是炼气境,但这个世上除了她根本没有其他人修仙,于是,她抛出捆灵绳,绳上金光大放,在这群人惊恐的眼神中如若有生命一般一个个将他们串了起来,捆在了一起。   佐伊已经完全不敢说话,眼神闪烁的不时看一眼沈隽,完全没有了之前顶嘴的倨傲脾气。他悄悄碰了一下那根绳子,那绳子竟然像有灵性一样摩擦了一下他的手指,吓了他一大跳。   “你究竟想做什么?”这些被抓住的其实没几个蠢货,作为这世上掌握了权财的最顶尖人士,或者是那种寻常人无法想象的豪奢家庭养出来的孩子,到底大多还是有头脑的,再不会讲“游戏的规则”这种蠢话。   沈隽轻飘飘地回答,“我倒是想问,你们都做了什么。”   捆住了人,他们手上的液晶板自然都落到了她的手里,啧啧,真了不起,除了两个新玩家之外,其他几乎等级都要比“香水玫瑰”女士还要高。   老玩家啊。   玩家们还在源源不断地送来,躲在村庄里的“怪物”们也有些骚动了,他们又不是真的怪物,被损伤大脑变得毫无理智失去思考能力的虽然有,但是也有变成这副模样,脑子还正常的,自然知道这情况明显是出事了。   最后,连佐伊也忍不住问,“你抓他们是想做什么?”   “这里的一切,天堂岛的一切,归根究底都是为了利益。”沈隽慢条斯理地说,“既然这样,那我要掐住他们的咽喉,自然要掐住他们的利益来源。”她看向佐伊,“难道你不恨他们吗?就是这些人,将你们视作宠物,将他们视作猎物,他们的手上难道又干净得到哪里去?”   佐伊摇摇头,“在这里待久了,早就不信什么真善美了,比起恨他们,还不如去恨那些将我们变成这样的人。”   “这样啊。”沈隽轻笑了一下,“我还以为你恨所有人,才会想一把火将这里烧个一干二净呢。”   佐伊怔怔站在原地,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有些失魂落魄的模样。   “明溪,差不多了吗?”沈隽问站在一旁的容明溪。   “还有一些在家中的,正在一并为主人抓来。”   沈隽非常不着急,“那就再等等。”她一个个地看着他们的液晶屏,里面他们在游戏里的一切都有记录。   “很厉害啊,已经死过六个‘宠物’了?”沈隽在一个长得文质彬彬的青年面前停下,蹲了下来,仔细看他银边眼镜后面的眼睛,看得这人瑟缩了一下。   “名字也很霸气呢,屠龙勇士,很有趣,你没有屠过龙,但是猎杀记录很强呢,29级,这里的常客了吧。”她笑盈盈的,声音也很温软。沈隽学英文的时候,老师是个极其温柔的英国淑女,她的英文也是一口的英音,口吻同那位老师一般柔和。   本来不该害怕的,被捆着跪倒在地上,又被大雨淋得透心凉的巴拉德却几乎要发起抖来。   “不要……不要伤害我!我只是偶尔来这儿,我还有爱我的妻子和三岁的小女儿——”他叫起来,“你放我走吧,我一定不会再来了!还是说你要钱,要多少我都会给你!”   沈隽叹了口气,“这可怎么办呢,你知道我是怎么来到这儿的吗?是被抓过来差一点就变成‘宠物’呢。我的家里也有我在乎的亲人,我被抓来的朋友甚至家中父母就他一个孩子。你觉得自己的妻女应该为你挣得一些同情,那些宠物们死的时候,有没有向你博得同情?”   巴拉德的哭声一下子噎住了。   等一下,她是被抓来的?天哪,这个岛到底是招来了多大的麻烦!   佐伊在一旁本来默不作声,听到沈隽说最后那段话的时候,愕然地朝她看去,她也是被抓来的?   夜幕渐渐降临,加上这漫天的大雨,四周已经慢慢黑下来,沈隽把那副昂贵的墨镜扔了,露出她那双顾盼生辉的眼睛来,佐伊看得一愣,随即苦笑,这样漂亮,还真很可能是被抓来的银色胚子。   她的掌心又浮现一张半透明的卡片,最终亮光越来越大,化作一艘光华璀璨的船,它周身是清浅如天空的蓝色,不知道是用什么材料制成,才会有这样淡又轻,如水一样柔婉,偏偏还如此明亮带着光晕的颜色。   船上有一盏明月一样的琉璃灯,散发着月华一样银白色的光。   灵器,“海上生明月”,是沈隽至今为止抽到的最好的一件灵器,集防御和出行于一身,上天入海皆可,速度还很快,防御也很高,唯一的麻烦是……炼气境的沈隽使用它大概十秒钟就会灵力枯竭,而且,它是这样显眼,现实中要用到的机会实在是很少。   所以,她现在并不是要使用它,而是把它召唤出来,然后欣赏了一会儿它的美丽,最后轻盈地跃上了船舷,看着下方惊愕的脸。   琉璃灯的光芒很明亮,足以照亮这一片空间,她在等。   很快,就有几辆车冒雨而来,齐刷刷的枪上膛的声音让她微笑起来。   “飞凌、飞霜,结剑阵。”   耀眼的剑光彻底照亮了夜空,无数银白的剑痕悬浮,飞凌和飞霜御剑而立,衣服在空气中猎猎作响,大雨却湿不了他们的一片衣角。   “你们的枪,大概是没有我们的飞剑快的。”她缓声说,明明距离那里很远,她的声音却可以清晰地传过去,“我想找一个主事的人来和我说话。”   对面的人在夜雨中沉默。   沈隽数了数,一共八两越野车,三十个人,几乎是全副武装地与她对峙。   “请快一些请能够做主的人来,我不是非常有耐心,十分钟后如果他不出现,我就杀一个人——我想这里所有的人都是你们非常重要的客户吧,如果随随便便就在这里没了命,恐怕会很影响你们的生意。”   这时候,直升机的轰鸣声远远传来,沈隽皱起了眉,平静地说,“我不喜欢这样的吵闹声,飞凌,把它打下来。”   “是,主人。”   剑丸化作一道银白的利芒,在众目睽睽之下穿透了那架低空飞行的直升机,它甚至没能靠近沈隽,就已经在夜雨中炸成一朵烟云。   “我提醒你们,不要再放直升机过来了,我很讨厌它的声音。”沈隽微笑着说。   岛上的军火武力都不弱,尽管沈隽表现除了异于常人的能力,但并不能这么快让他们屈服,这一点沈隽也想到了。他们这么多年在岛上顺风顺水,背后的势力无人敢招惹,即便有很强的安保,一般都根本用不到。   这种情况下,他们肯定是有傲气的。   “还请稍等一下,我们的主事人要从另一个岛上赶过来,十分钟没法到。”   “十分钟到了。”   沈隽说:“阿留。”   巴拉德惨叫一声,满脸惊恐地发现自己的身上着了一层青油油的火焰!   “你看,我的人杀起人来是很优雅的。”沈隽托着下巴,仍然高高坐在船舷边,慢条斯理地说,“只是一旦死在我的手下,连丁点儿骨灰都不会留下,真是很遗憾。”   “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的家族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哦,原来你们早就认为我不敢杀人,是不是?”沈隽歪着头说,“但是我并不害怕,有什么好怕的呢。再怎么可怕,也没有你们这些人可怕,琳达小姐,不用遮遮掩掩了,我知道是你,我们今天下午才刚见过面,还不至于这么快忘记你的声音。”   琳达面色铁青,她坐在车里,扔下了望远镜,摘下了扩音设备,“该死的,她到底是谁!天堂岛那边有消息了吗?”   “J先生已经在赶过来了。”   “哼,都这种时候了,还要保持他那该死的神秘感。”   那边沈隽已经又说:“现在开始,每十分钟我就杀一个人,如果你们的主事者还不出现,我会一直杀,这里一共有两百多位玩家,足够我杀两天了。”   琳达很想冷笑说,有本事你就杀啊。可是不行,她觉得这人真的会杀光抓去的那些人。   这真是釜底抽薪弄得他们束手无策了,辛辛苦苦发展那么多年才累积下的信誉会因为这些人的死亡而瞬间崩塌,甚至即便最后救下了他们也是一样元气大伤。   琳达叹气,还真是......掐住了利益的咽喉。   没有钱,没了金钱来源,他们还能做得了什么呢? 第25章   天堂岛确实不敢放任让沈隽继续杀人。   听到消息的时候, 布朗宁和莱尔斯瞬间脸色铁青,他们还在天堂岛上大肆搜捕逃跑的那个胚子, 然而她已经跑到另一边大杀四方, 这无疑是最讽刺的事了。   “盖恩斯到底给我们招惹了多大的麻烦!”当即有人恼怒地说,“怎么什么人都抓!”   “武田,你是不是忘了, 最初要求‘什么人都抓’的,不就是你们吗?”莱尔斯讽刺地说,“你们要求有更广的样本,才会不挑胚子。”   “你——”武田哼了一声,“如果不是你这个没用的家伙搞丢了胚子, 至于发生这样的事么。”   布朗宁温柔回话:“可不要叫人家胚子了,她这样的好本事, 我们可用不起这样的胚子。”她自然是无条件要帮莱尔斯的。   “好了, 不用吵了。”清水仁抬起头来,平静地说,“J先生已经去了,想必不会有事的, 我们该做什么做什么吧。”   “那可不一定,听说她的能力十分强大!”莱尔斯的目光明亮, “清水先生, 不如把和她一起抓来的那几个胚子都带过去,说不定还能当做人质使用。”   清水仁点点头,“这个想法不错, J先生那里应该用得到。武田,你带着那几个胚子一起去。”   “是。”   “不,还是把他们留在这里更好。”布朗宁说,“万一带过去被她救下来,那就麻烦了,还不如放在这里,对她更有威胁。”   “说的也是。”   “教授,盖恩斯接电话了。”一个女研究人员将电话递了过来。   武田直接将电话抢了过去,劈头盖脸一顿骂,然后才问,“你这次抓的到底是什么人?!”   “这次抓的人?”电话那头的盖恩斯有些莫名其妙,“按照要求我给你们抓不满二十岁的灰色胚子时,不小心撞上了一伙儿露营的学生,反正你们也不计较抓的是什么人,我就按照你们单子上的要求,三个银胚子三个灰胚子抓啊,银的两女一男灰的两男一女,不是你们要求的吗?”   “我是问,他们到底是什么身份!”   盖恩斯似乎是想笑,“武田先生,你们什么时候计较过胚子的身份?布莱克曼家的小少爷不也被你们抓了,还做成了宠物,也没见你们觉得有什么麻烦。”   武田噎住了,没错,以前他们从不介意抓来的胚子是什么身份。   布莱克曼家的小少爷又怎样,被抓了来成了半人半兽的怪物,他的家族自然把他除了名,抹去他存在的痕迹,从此羞于启齿。而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不过是给布莱克曼家送了三对绝色的克隆美人,再加上给布莱克曼家的老爷子换了颗健康的心脏而已。   这些大家族的人早该有这样的清醒认知,你再受宠,也不如家族的利益和名声来得重要。   只要是人,总会有弱点有所求,只是不知道,那个正掐着他们咽喉的少女,到底想要什么?   他们正说话的时候,一个青年匆匆从门外跑进来,“琳达小姐那里又有新消息!”   沈隽提出,愿意拿十个玩家交换他们手里的五个人。   “表面上虽然是她给的人质比较多,但她手上那么多人质,我们却只有这五个,不能给她。”一直没开口的李博士说。   青年为难地说,“可她这个话是当着所有客人的面说的,如果我们拒绝……”所有客人都会心寒吧,天堂岛连一个客人都不肯挽救,她答应放十个人,万一放掉的刚好是自己呢?直接拒绝肯定会让客人们感到愤怒的。   “先把人带过去,不到必要的时候,不要交换人质。”作为心理学的专家,李博士很明白这个道理,一旦所有的客人对他们完全失去了信任,那以后生意就真的不好做了。   这个世界上顶尖的有钱人其实并不多,他们现在发展到这么多客人也是不容易的,再要重头开始几乎不可能。   这世上虽然各个国家明面上并不支持人体实验,连克隆技术的发展也是诸多限制,心理学的研究同样不允许跨过那条所谓的线。但暗地里好几个国家都有秘密的国家实验室,一开始,天堂岛这里的人也是某个国家的国家实验室的,后来因为国家撤资,实验室只能解散,就是当时,他们碰上了J先生那几个人,转移到了这个大西洋的小岛上。之后持续吸收一些被废止的实验室里出来的人才,才发展到今天。   他们天堂岛的任何研究都没有限制,要做出这么大的产业,所耗费的金钱哪怕是这世上的第一巨富恐怕也是承担不起的,亏得J先生那批人想出这样绝妙的主意,在一开始实验还不那么成熟的时候,只是作为猎杀怪物的场所,有了收益,才能够源源不断地为他们资金支持。   如果断了资金来源,他们这里恐怕撑不了多久就要荒废了。   沈隽那边仍然在等,这会儿夜渐渐深了,她已经杀了四个人,想想从天堂岛赶过来的时间也差不多了,她并不着急,她急什么,让这些人多让大雨淋一淋才好呢,该着急的是天堂岛那些人。   “你们看,他们居然连五个人换十个人也不同意呢,你们的性命在他们眼里还不如几个实验胚子来得重要。”她笑盈盈地说。   她这其实是歪理,但是一听竟然还十分有道理。现在沈隽掌握着绝对的力量,他们无法反抗,心中有许多本来就对这岛上的人存有怨气,这么一听更是心中不忿。   如果不是到这里来,自己怎么会糟这种罪?   越是这样想,就越觉得有道理。   琳达那那边很着急,她看向旁边的黑人壮汉,“真的没办法救人?”   “她这种能力,要让我怎么救?完全不知道她身边那些人有什么本事,枪对他们也不一定有用。”   这个黑人壮汉就是黑刃的首领贝奇,他们这个雇佣兵团体已经成立很多年,贝奇是第三代首领,自从投靠了这帮子科学家,贝奇的日子就过得相当舒坦,没事儿叫几个长得漂亮的小鹿女来玩耍玩耍,过得十分逍遥自在,可他怎么都没想到,会发生这种简直会怀疑自己是不是在做梦的事。   琳达忍了忍,才没将“废物”两个字骂出口。   “那边飞机到了吗?”   “已经快着陆了。”   “那几个胚子带来了没?”琳达问,“再不来她又要杀人了。”   她一边说着,一边又拿起望远镜打量了那个女孩儿一眼,她看着还很年轻,这样年轻,有这样的本事,杀起人来这样轻描淡写,她到底是什么人。   “我们同意交换人质。”琳达这边很想拖延一下时间,至少让她少杀两个人。   在听到岛上出事之后,已经有好几架私人飞机回航了,这让琳达内心有些焦灼。   沈隽微笑着回答,“很好,这说明你们还没有完全放弃他们,对吗?不过主事人什么时候才能到呢,再不到的话,我又要杀一个人了。”   “你先别急,他的飞机已经落地了!”   夜雨仍然在淅淅沥沥地下,这个岛上气温原本不低,可是在这夜晚又下着雨,不冷也冷了,被捆灵绳绑着的人中已经有些开始冷得瑟瑟发抖。   佐伊原本安静地待在一旁并不作声,这时候,却有人低低地在叫他的名字:“佐伊、佐伊……”   佐伊却只当没听见。   那人又叫的时候,沈隽忽然朝这里看来,那人吓得一个哆嗦,再不敢开口了。   “你认识他?”   佐伊冷笑,“我怎么会认识他。”   “既然不认识,他可以一个资深玩家呢,要不然下一个就是他吧。”   “佐伊!佐伊!救我,帮我求求她,帮我求求她!”他立刻大叫起来,“佐伊,我以前多疼爱你,我是你哥哥!”   沈隽一下子惊讶地坐直了身体,她是觉得佐伊有些不对劲,还真没想到是这种发展。   “哥哥?”佐伊嗤笑了一声,“我可要不起您这样的哥哥,您的好友将我买回去打我的时候,你救我的吗?我脸上这道疤是拜谁所赐?”   沈隽:“……”   还真没想到是这样的剧情发展,所以,那个天堂岛,真的是什么人都敢抓?   “这不是我的错!”那个人大叫起来,“你从小就和其他人有些不一样……那个博士本来说的只是开发你的脑域,真的,我说真的!”   佐伊眯起了眼睛,伸出手来,“你说的是这种不一样吗?”一团火骤然出现在他的指尖。   那个人似乎害怕得想要往后瑟缩,却因为捆灵绳半点都无法动弹,“怎么会……怎么会,那位博士说,你和正常人没什么不一样,说你没有异常——”   佐伊呼出口气,“是啊,我以前也惧怕这种能力,甚至在这里的这么多年,哪怕被变成这种模样,我也没有动用过这种能力。不过我现在想通了,反正已经变成怪物了,再怪一点又怎样?”   沈隽:“……”   很好,她已经见过能操控水的池湾了,这里来了个能操控火的猫少年。   “再说,我见到了比我更强的主人了呢。”佐伊甜甜地一笑。   沈隽飞快回过头去,少年,虽然你长得很可爱,但是真的不太适合这种表情,因为你从头到脚一点都不甜啊。   “对了主人,我可以揍他吗?”   “揍吧。”沈隽漫不经心地说,“反正我本来也准备杀他的。”   佐伊恶狠狠地一拳揍在他哥哥的脸上,格外凶残暴力。   这位布莱克曼家的少爷惨叫一声差点晕过去。   “忘了告诉你,沃森特对我做的事不是完全没效果,至少现在我的力量要大得多了,不然也没法从你那位好友手上活下来。哦对了,真可惜他今天不在这里。”那一位可是把他完全当游戏里的攻击型宠物在使用,让他拖着受伤的身躯在荒原上捕猎,最终他忍不住转身给了那位一拳,差点要了那个混蛋的命。   李博士的洗脑到底还是有一些影响,让他在下手的那一刻犹豫了,不过如果不是宠物没法拥有武器,那位还一直防着他,佐伊自信即便是犹豫了几秒,自己还是可以掐断他的喉咙。   佐伊知道自己努力抗拒着李明柳那帮子人对他做的事,因为一直强撑着没有崩溃,那些洗脑对他而言作用到底没有那么强,可是总还是有些用,让他总是不自觉地去服从他的“主人”,反抗之心减弱。这也是为什么在跟着沈隽之后,他有意识同她对抗的原因。   他不想自己落到那个悲惨的境地,真正沦为一个人的“宠物”。   终于,有一辆黑色的宾士开了过来,停在了不远的地方,沈隽托着下巴看过去,一把黑色的伞在雨中撑开,穿着黑色西装的青年打开车门,一个人从车内走了出来。   “看来,主事的人终于来了。”沈隽伸了个懒腰说。   楼锦书他们被从车里推出来的时候惊魂不定,他们是分别被关的,但是楼锦书和李如被关的地方也有其他银色胚子,都是正在实验进行中的,陈英他们那边也一样。所以,他们已经明白了那个天堂岛到底是怎么回事,这短短两天已经经历了从恐惧到绝望到崩溃的心路历程,完全不明白现在这样是怎么回事。   那把伞越来越近,替他撑伞的青年浑身已经湿透了,还有几个青年推着楼锦书他们往前。   直到那人在距离“海上生明月”不远的地方站定,沈隽才看清他。   “是沈小姐吧?我是第九代J先生,也是现在天堂岛的主人,我想,你要找的人是我。”来人文雅地说。   他是一个有着如海一般幽蓝的眼睛,长着一头黑发的青年,说不清他到底多少岁,也许三十出头,也许只有二十五六,真正看到他的时候,总是很难去想起判断年龄,因为他那如画的眉眼和令人如沐春风的微笑,足以让你忘记他的年纪。   这是令人一见就惊艳的美男子,有着岁月沉淀的稳重从容,也有青山绿水的优雅冲淡。   很迷人,仿佛有种古怪的魔力,让人忍不住去信任他、关心他。   沈隽与他对视,眼神却极其平静,丝毫不为他的魅力所扰。   不论是谁,去过天堂岛,再见过这座人间岛的恐怖,哪怕J先生集天下钟灵毓秀于一身,沈隽也不会有半分动容。   外表再美,不过画皮,这人内里,必然是个恶魔。   一层皮囊,又如何迷惑得了她? 第26章   沈隽看外表只是个年轻的少女, 事实上也是个年轻的少女,J先生看到她丝毫不为所动的模样还是有些惊讶的, 随即笑了笑, “我带来了人质,还请实现你的承诺,放十个人离开吧。”   李博士他们本来建议是不要交, 但是J先生说要换,李博士根本无法阻止他,J先生在天堂岛上有绝对的话语权。说句实话,他们本来也都是给J先生打工而已,J先生才是他们的老板。   楼锦书一行人则是愕然看着眼前的景象, 根本不敢相信自己所见到的。   坐在那艘离地悬浮华丽万方的大船上的少女带着淡淡的微笑,背后一盏明月一样的琉璃灯, 在漫天的大雨中, 唯有她周身雨水不侵一尘不染,裙角在夜风中曼妙地飞舞。   她整个人都好似在发着光,完全不像是人间之人。   原本是同行的同学,现在却好像距他千万里, 一时间这种感觉真是五味杂陈难以言喻。   李如像是第一次见到她一样瞪大眼睛看着沈隽,“怎么会……”   沈隽的身后那一圈人个个容貌清俊器宇不凡, 放在哪里都应该是引人瞩目的人物, 以前却从未见过,也没听说过沈隽身边有这些人!   “就这十个人吧。”沈隽点出了十个新玩家都是刚来的,不管如何, 他们手上几乎没有沾染岛上人的鲜血。   这也是沈隽一开始就打算拿这十个人换楼锦书他们的原因。   “沈小姐很爽快。”J先生赞赏地说,“那么,你究竟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肯放了其他客人呢?”   沈隽看着他,“我提什么条件你都能答应吗?”   “那当然,我们这里一直以顾客至上为宗旨的,不管你提出什么条件,我都会答应。”J先生温柔地说。   J先生本就是长相和气质都绝佳的人,说话的时候格外能令人信服,连一直淋在雨中的众人听到他说这个话,都忍不住稍稍放松了一些,不自觉地去相信他说的话。   沈隽看着他,仿佛过了很久,才缓缓说,“那你把这里给我吧,天堂岛,和这个岛,都给我。”   任他如何想,都没想到沈隽提出这个条件,因为她对这里,对他们所做的事的厌恶已经快写在脸上了,他还以为她会提出譬如杀死他和所有研究人员之类的条件,没想到,是她要这里。   J先生微笑着说,“我可以问一下,你要这两座岛来做什么?”   沈隽歪了歪头,“既然是我的岛了,我要做什么,自然由我来决定啊。”   “还真是任性的回答呢。”很符合一个十几岁小姑娘的心理。   东方人本就显得稚嫩,十八岁的沈隽在J先生的眼里,明显还只是个小姑娘。但是这个小姑娘拥有的武力值太强大,乃至于他们所有人都拿她束手无策,真是个令人难办的现状。   “我还很想问您一个问题,你的这些……仆人都是从哪里来的?”问这个问题的时候,J先生的眼睛变得无比明亮,仿佛这才是从头到尾他最想问的问题,至于天堂岛和人间岛到底如何,他反倒不那么关心。   沈隽微笑,“你很想知道吗?”   “是。”   “为什么想知道,而且明明知道我这么强,你为什么还敢来到我的眼前?”沈隽也似乎是真的好奇。   J先生仍然显得很从容,“因为如果杀死我,这个世上会有更多的人死,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心地善良的小姑娘。”J先生从容地说。   沈隽笑了笑,“你不仅仅掌管着这两座岛吧。”   “是啊,这可是我接管的第一份产业,看来是要失败了,不过没关系,这里连我身家的十分之一都没有,实在没那么重要,沈小姐如果要的话,不如我就将它送给沈小姐当礼物。”   沈隽不笑了,她冷冷说,“这礼物还真是大手笔。”   J先生温柔地说,“沈小姐这样的人物,自然是很配得上的。”   “怎么办呢,哪怕知道后果可能会很严重,我还是想杀你。”沈隽的掌心浮现的卡化作一把长剑,她还没筑基,不能使用剑丸,这把剑要比之前飞凌飞霜的制式长剑要好得多,法器“流年曦光”,是一把很适合女子用的细长又轻飘的软剑,剑很软,却极锋利,一样无坚不摧。   最终沈隽还是决定做一名剑修,无他,剑修很强,她的修为增长虽快,却也没可能那么快。修真本来就是个漫长的过程,在修真的初期,没有任何修士能比剑修更强。   J先生并不慌张,他甚至连笑容都没有改变,“天真的小姑娘,你是觉得我做了这么多恶事,总要以死才能谢罪,是吗?”   “我的世界是很简单的,你说我天真也好不懂事也罢,都没有关系。”沈隽凝神看着自己的剑,“我总归要在我有能力的时候,执行我的规则,比如现在。”   沈隽手掐剑诀,流年曦光像一根白色的银刺悬浮在她的胸前。   “不要杀他!”楼锦书忽然叫起来往前两步。   沈隽看向他,清凌凌的眼神不带什么情绪,楼锦书苦笑了一下,解开了身上的白色外套。   “你们很厉害啊,还研究液体炸弹这种东西。是不是想着等交换完了人质,连着这里的这些客人们一块儿炸上天?最后还可以把责任都推到我的身上。”沈隽看向J先生。   远处的琳达听得咬牙切齿,因为沈隽真是时时刻刻不忘给他们挖坑,没见那些客人们有些已经朝着J先生怒目而视了么。   “我原本不知道你这么强,便是原先抱着这种幻想,现在也早就打消了。”J先生苦笑着说。   沈隽冷冷说,“青麒!”   “是,主人。”英俊的男人从沈隽的身后越众而出,他比其他人都要高上一些,眉目英俊五官深邃,似乎有些异域血统,眼睛一青一灰,显得有些凶悍,然而这一切都无损于他独特的阳刚魅力。   长刀出鞘,任何人都没看清他出刀的模样,这已经快得早已超过了人类所能看到的极限速度。   沈隽看向仍然落着夜雨的天空,几乎是下一个瞬间,众人就看到高高的天空绽开的一朵烈焰一般的花,哪怕是在极高的天空中,众人仍然感觉到了爆炸时的颤动。   楼锦书低下头,立刻发现原本紧紧捆在他身上,只要试图取下来就会爆炸的炸弹已经不翼而飞。   青麒用长刀将那玩意儿从楼锦书身上割下再击上天空在他们的眼中不过是瞬间而已。以他的速度,那炸弹根本来不及爆炸。   “爆炸的力度很不错啊,强到足以把他们都炸死呢。”   地上被夜雨浇得半条命都快没了的客人们立刻对J先生怒目而视,他瞬间迎接了一堆仇视的目光。   “你还真是给我造成了相当大的麻烦,我是个生意人,以后还要做生意呢。而且,我并没有想要炸死大家,只是为了自己的安全多一道筹码。”J先生叹气。   “不仅仅是一道,是五道吧,生怕一个炸弹杀不死,你足足准备了五个,足以把这一片区域都炸上天了。”沈隽笑盈盈地说。   青麒将剩下五个人身上的炸弹也挑飞之后,空中连续炸开几朵花,连这会儿在地上淋雨的“客人们”都松了口气。   谁都不想留在这东西能够威胁的范围内。   脱离危险的李如立刻跑到了沈隽附近,不论沈隽为什么拥有这种能力,她只是想找个安全的地方。不管怎么说……沈隽都是她的同学不是吗?   “我觉得我们可以谈一笔交易。”   “可惜我并不想和你谈什么交易。”不过,她也没有立刻动手再杀J先生,这种角色肯定不会只做一重保险,她可不想她刚杀了这个混蛋,整个岛都跟着炸成碎片。   这还真是眼前这个人做得出来的事。   “我大概能猜到沈小姐的想法,不如这样吧,我会关闭这两座岛的生意,所有的实验品我都会负责养着他们一直到死——他们大多也活不过五年,这没有什么好麻烦的。”J先生的声音清淡平静,带着十二分的冷酷,“至于那些宠物,非洲就在距离这里不是太远的地方有一座沿海小城,非常落后几乎没有多少人,我会将那座小城发展一下,将原住民迁走,让他们住过去,然后打造成一个特殊旅行城市让他们自食其力,他们大多生命方面不会有太大问题,还有几十年好活,只是生下来的孩子基因链也有问题,很可能会出现兽化倾向。让他们都住在一起相互照顾,也有工作可以做,应该是可以好好生活下去的。”   沈隽沉默地看着他,并没有回话。   “沈小姐是想说那些异样的目光?”J先生微笑了一下,“这世上遭受异样目光的人难道少吗?残疾的、烫伤的甚至是肥胖的、丑陋的,总有许多异样的目光。他们总归还是长得好看的,我会让黑刃他们去保护当地治安,不让人随意欺辱他们,你觉得如何?”   “那那些研究人员和这些客人呢?”   “都可以交给你处置,你想杀了他们也好,关着他们也好,怎么样?”J先生毫不在乎。   琳达听得浑身发冷,她一直以为J先生是个温柔好说话的人,平时有时候也会开他的玩笑,曾经还对他起过那种心思,哪怕不是恋爱关系,她也愿意和他上床,毕竟J先生这样的男人当真世间少有。   哪知道这个人是这样冷酷无情。   “为什么?”   “我已经说过了,”J先生的声音变得无比温柔,“这是送给你的礼物,还满意吗,沈小姐。”   沈隽凝视着他,“我凭什么信任你?”   “你可以信任我。”J先生说,“因为在我眼里,你要比这两座岛加起来还要重要的多。”   “我以为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这是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J先生的笑容总是那么完美,“或者你可以认为我是很识时务的。”   沈隽:“……”真无趣的谈判。   “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不识时务才是愚蠢,你说是不是,沈小姐?”   J先生这样轻易放弃这些东西,后续还要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为什么?只是为了让她留他一条命么,“你想要什么。”   恐怕从一开始,J先生就没有想要真正拯救这些人质,他并不在乎。不管是天堂岛上的那群人,还是这里的这些“客户”,其实都没有放在他的眼里。   现场有很多人都意识到了这一点,看着他的眼神自然带上了深深的仇恨。   “你可以放心,我所求之事对于你而言之事很简单的,绝不会很难办到,只需要你答应我一个条件就可以了,这是一笔稳赚不赔的生意啊沈小姐。”J先生说话的时候总是很有诱惑力。   可是,他话音刚落,就感到胸口一阵冰凉。   低头看去,J先生看到一截洁白温润的剑身。   “很抱歉,我并不愿意和你这种恶心的人做什么见鬼的交易。”沈隽面无表情地说。   她有一张卡叫云魔苏敛秋,他长得俊美绝伦气质温润如玉,却是一个邪派修士。他擅长迷惑人心拷问秘密,即便是心志坚定的修士在他面前都会轻易土崩瓦解,更别说是现实中毫无修为的人了。   沈隽的眼力根本不是普通人可以想象的,在J先生的车开来的时候,她就看到车里J先生的旁边还坐着一个人,J先生在下车的时候还在同他说话。   从J先生走到这里开始,沈隽一直在耐心地同他对话,不过是拖延时间而已,她本来就不是那么话多的人,对同J先生聊天这件事毫无兴趣。   直到苏敛秋确认那人是J先生的心腹助理,并掌握了J先生的底牌之后,她就可以放心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了。   从头到尾沈隽都没打算放过J先生,她从一开始就已经下了决定——   杀了他。 第27章   J先生不敢相信沈隽真的敢动手, 他从这个姑娘的眼睛里看到的是一片坦荡。   她或许是真的天真,但也真的是个极有原则的人。   J先生苦笑着倒了下去, 有些不甘, 然后才是真正面临死亡的恐惧。   以前,他以为自己不怕死,现在发现还是怕的。在他的手上死过那么多人, 他都没觉得如何,轮到自己的时候,才发现这种感觉当真是难以形容的可怕。   “不!”琳达一下子跳了起来,浑身都有些发抖。   J先生不能死!   他当然不能死,整个天堂岛的财务都抓在他的手里, 所有的钱都是他的人在管。更别说这里之所以能屹立不倒不怕任何人,将事情做得这么没有底线, 也是因为有J先生的庇护。   琳达原来是做现代艺术的, 管着一家画廊而已,她是个普通人。而那些科学家,更是指望不上的,连黑刃这帮子人也没厉害到哪里去, 这两座岛之所以能存在,完全是J先生的缘故。   而现在随着J先生的死, 这一切都会成为泡影。   沈隽的掌心又出现一张卡, 化作一个散发着微光寒气的玉盒,她从中取出一枚冰蓝色的圆珠,捏碎之后四周的人都感到周身一寒。   封魂珠。   她抽到过三颗这个玩意儿, 可是真正用还是第一次。   已经躺倒在地的J先生忽然睁开了眼睛。   沈隽的剑刺中J先生的心脏却几乎没让他流多少血,这会儿收回剑,伤口处隐隐有一层浅蓝的冰层,竟是一滴血都没流出来。   他站了起来,只是身体还有些僵硬,眼珠子缓缓转动的时候,躲在沈隽身后的李如简直毛骨悚然。   “见过……主……人。”连说话都是平缓磕碰好似活死人,有股难以形容的阴森感觉。   这是经过炼化的封魂珠,沈隽感觉到了自己与面前的“J先生”产生了一种微妙的联系。当然,它已经不是J先生了,J先生死得透透的,这会儿占据了他身体的,是只听命于沈隽的炼生魂。   这一手简直比之前杀人还要惊悚,在场的所有人都一脸恐惧地看着沈隽。   杀了人,再把他弄活?   不,这不像是弄活!看这会儿的J先生还在僵硬地转动脖子,看着和僵尸差不太多!   人类对未知的事物总是比较恐惧的,眼前上演的简直就是活生生的恐怖片。   琳达浑身发着抖,“开车!开车,我们离开这儿!”   不行,她待不下去了,太可怕了!眼前这个少女她根本不是人!   一旁的贝奇也脸色苍白,他立刻想要发动汽车,可是再怎么转动钥匙,都听不到汽车启动的声音。   “怎么回事?”   “车发动不了了!”   琳达不顾下着大雨,跌跌撞撞地下车,跑到旁边的车旁,“我不管,我要离开这儿……”   “我们的车也发动不了了。”   很快,他们就意识到,现场所有的车都已经发动不了了。琳达想要和天堂岛上的人联系,发现电话和无线电全部被切断,她的心就彻底沉了下去。   “这下雨怎么还起雾了?”有人惊愕地说。   琳达往后一看,看到自己身后远处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浓重的浅粉色迷雾,一看就有种令人恐惧的不祥。   等她再转过头来,发现刚才还在那艘明亮船上的少女已经不见了,连她身边的那些俊美男人也只剩下两个,那艘船上的琉璃灯仍然如满月一般明亮,四周的人仍然在哗哗地淋雨,只有之前跟着她的佐伊和她的几个朋友周身像有一层玻璃罩一样隔绝了雨幕。   她不见了!和那个僵尸一样的J先生一起不见了!   琳达飞快地朝外跑去,她要离开这儿,哪怕是用两条腿,她再也不想待在这个鬼地方了。   可让她崩溃的是,她跑不出去!   容明溪和容明流神态淡然,看着李如和楼锦书似乎很冷的模样,还很体贴地让她上船待一会儿,海上生明月非凡间之物不仅水火不侵,而且避风恒温十分舒适。   “沈隽到底去哪儿了?”楼锦书问。   容明溪露出一个微笑,“很抱歉,主人的去向我们无权过问。”   “你们为什么叫她主人?”李如也忍不住问。   容明流冷冷回答,“主人就是主人,没有什么为什么。”   李如嘀咕说,“沈家怎么可能有这么厉害又强大的人……”   “这些肯定不是沈家的人。”楼锦书忽然说,“而是沈隽的人。”   “她到底——”到底是什么人呢?李如怔怔想着。   佐伊在一旁伸着长腿看天空,“你们是她的同学吗?”   “是啊。”李如转过头去,看到他毛茸茸的猫耳顿时又噎住了话头。   佐伊嗤笑一声并不计较,“你们差点也变成我这样,是她救了你们。”   楼锦书认真地回答:“我知道,如果不是她,我们都会遭受不幸。”   “你们俩还好一些。”佐伊说,看向沉默待在一旁的陈英、朱翠和周老师,“你们会更惨,不仅过程生不如死不会有人把你们当人看,而且看那边,本来这就是你们的结局。”   周老师狠狠瑟缩了一下,因为他看到了躲在那边房子后面的“怪物”。   “你和我们说这些做什么?”李如轻轻说。   佐伊淡淡说,“我的意思是,你们应该知道感恩。”   李如有些不服气,“你又是什么人,”后半句声音就低下来,“有什么资格教训我们。”   这短短的几天给了她极大的刺激,李如的性格也发生了一些改变,她只是……有些生气,沈隽明明有这个能力,为什么还要让他们受这么大的惊吓再救他们。如果在当时被抓的时候就动手,他们根本不会被抓到这里来。   明明直到自己的生气很没道理,但是情绪这种事总是难以控制的。   佐伊听到这个问题并没有如何,只是很平静地回答她,“我是她买下的宠物。”   “你说什么?”   “我说,我是她买下的宠物。”   楼锦书、李如和其他人都很惊讶地看着佐伊,反倒是佐伊看着十分坦然。   “不用这么惊讶,我身为宠物不算什么,她才是真的与众不同,而且已经创造了一个奇迹。”   这时候,沈隽已经上了一架私人飞机,当然是J先生的那一架。   有他在前面领路,甚至不需要说话,都没有人会质疑他的决定。   “这副皮囊还是挺好用的。”沈隽暂时将其他人的卡收起来了,跟着“J先生”来的人只有她,确实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怀疑,毕竟她看上去这样柔弱美丽毫无威胁。   天堂岛仍然是熟悉的天堂岛,“J先生”本人就是通行证,一路带着沈隽深入了那片银白色的建筑群。   “把所有人都叫来,我要开会。”这会儿“J先生”说话已经比之前要正常多了,说出的英文同以前的“J先生”没太大两样。   炼生魂占据了他的身体,虽然没有完全继承他的记忆,但是伪装成原主的模仿能力还是有的,不过,再相像的模仿也只是模仿,“J先生”不可能那么像J先生,如果是熟悉他的人,很快会发现异样。   可惜天堂岛的人其实对神秘的J先生也不那么熟悉,他虽然常年在天堂岛,却基本上不怎么与他们见面,一年到头也见不了几次。   所以,没有人怀疑他说的话,现在那一边岛上出了这么大事又断了联系,J先生从那边回来召集他们开会也是非常正常的。   研究所里有一间大礼堂,每年天堂岛上都会举行一些活动,毕竟住在这里与世隔绝,以前的J先生还是很注重研究人员工作之余的娱乐生活的。   “叫所有人都来?”   “所有人。”   很快,所有人都放下手上的工作朝这里走来,知道是“J先生”召集他们,也有人在猜发生了什么事。   “该不会是J先生向那个女的妥协了吧?”   “怎么可能,J先生是什么人,她能斗得过他?”   “说的也是,J先生这样的人,没可能会输的。”   “……”   研究所里的人只是从琳达那边知道了些许那边的情况,其实并不是真的看到沈隽大杀四方,其实并没有多少恐惧之心,以为情况还在他们的掌握之中,只是被绑架了客人很麻烦而已。   莱尔斯和布朗宁结伴走进礼堂的时候就看到“J先生”的身旁站着一个女孩子,她并没有将自己的容貌遮遮掩掩,只是隔得有些远,两人没能看清她长得什么模样。   等到走得近了,布朗宁的脸色一下子变了。   莱尔斯仔细朝沈隽看去,沈隽甚至对他微微一笑,这一对视让莱尔斯也怔在了原地。   怎么是她?   难道J先生真的这样厉害,一去就解决了麻烦,还将她带了回来?   他们两人还在猜测的时候,就听到身后一声门响,礼堂的门都重重关上了。   所有的研究人员都吓了一跳,往后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门口站着两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人,一看就十分不好惹,至少不是他们这些大脑远比四肢强悍的研究人员能对付的,人群顿时有些纷乱起来。   上方传来了“J先生”缓慢又清晰的掌声,“安静。”他拖长了嗓音,不知道哪里听起来有些怪怪的僵硬。   礼堂内一下子就静下来。   就在这时,沈隽上前一步,“我来通知你们一个消息。”   莱尔斯和布朗宁对视一眼,有一种很不祥的预感,为什么是她说话?   “从今天起,天堂岛将会被关闭。”   清水仁上前一步,“关闭是什么意思?”   “就是从今天起,这个岛将会没有离开的飞机的和船,什么都没有,不要试图从这里离开,我不会允许。”沈隽微笑着说。   一时间,礼堂内顿时吵嚷起来。   “我这个星期就要回家的!到我轮休了!”   “就是,我才不要留在这儿。”   “如果不是这儿的待遇好,我才不会在这儿工作。”   “……”   天堂岛上是不存在所谓的实习生或者新的研究员的,这里不收新人,几乎都是长时间从事实验研究的人员,每年就算是有新人进来,也是从各个国家的秘密实验室挖来的——这里的待遇,其实比国家实验室的要好,只是位置偏僻而已。   “安静!”沈隽提声说,“我忘记告诉你们一点,这并不是工作的新规定。我的意思是,从今天起,你们将是被关在这座岛上的囚犯。不允许逃跑,没有食物、没有电,如果有勇气的,可以现在就站出来,我会让你死得毫无痛苦。”   刚刚还嘈杂的礼堂瞬间鸦雀无声,所有人都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李明柳的眼神从沈隽挪到一脸平静的J先生身上,他也很难以置信,“J先生!你就这么放任不管吗?”   “她说的就是我要说的。”“J先生”很简短地回答。   沈隽微笑起来,“啊,看来是没什么人有这个勇气啊。不过,你们总归是要死的,只是死之前,你们或许可以抓几个自己人来做做实验玩耍。”   这些科学家们四肢不勤,天堂岛都被改造成了花园绿地,连浆果都没有,更别说是其他能吃的植物果子了。而且没有适合逃跑的海滩,四周大多是峭壁,连捕鱼都很困难。   这一切原本是为了防止胚子们逃跑,现在对于这些研究人员而言,成了自己的牢笼。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无比难看,武田终于忍不住大声说,“我们有这么多人,你才三个人,只要我们杀死你——”   “你可以试试。”沈隽的掌中凭空出现一把长剑,她掐了个剑诀,长剑呼啸,悬浮在半空之中,吓得上千名研究员们齐刷刷往后退了好几步。   而且,他们很快发现,她并不是只有三个人,四周不知道什么时候又出现了十几个一看就很不简单的男人。   “我们走吧,还有很多后续的事情需要处理呢。”沈隽说。   “J先生”点点头,已经不像之前那么僵硬。   是啊,还有好多事情要处理呢,不过沈隽决定,先给她家小玉打个电话。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第28章   “卧槽, 大姐头!”电话那边的陈玉几乎要哭出来了,“你失踪这么几天我都快急死了。”   “别急别急。”沈隽安慰他, “我没事。”   陈玉赶紧说, “学校那边也很着急,楼锦书他们都没事吗?”   “都没事。”   “那就好,听说你们被抓出国了, 当时传得有点难听。幸好楼锦书的家里有点背景,将事情压下来没有闹大。不过卫警官说国家成立了营救专门小组,就为了找你们几个,让我不要太担心。”   沈隽其实想得到这些人会说什么,被抓走的是男孩子还好一些, 是女孩儿的话,总会产生一些不那么好的联想。   这样的话, 她还需要和楼锦书、李如他们对好口径才行, 其实她做的事那么多双眼睛都看着,不可能一点都透不出去,可那又怎样呢?沈隽想着,讲道理他们说出去, 只会被人家当成是故事,难道还真的有多少人会相信吗?   “你什么时候能回来?”陈玉的嗓音里仍然带着紧张。   沈隽笑了笑, 被人关心的感觉总是很好的。为了安抚陈玉, 她和他说了这座岛上发生的事,不管她说的有多么离奇令人难以置信,陈玉总归是会相信她的。   “Ms.J, 我当然知道!”陈玉激动起来,“她可是原著里人气前三的女角色!”   “人气前三?”   “是啊,长得超漂亮有气质背景牛逼还有神秘感,虽然是主角的后宫之一但是更有独立的性格什么的……”虽然陈玉没看过书,但是对书里一些人气角色还是听说过的。   “呵呵。”沈隽冷笑。   陈玉讪讪的,“所以这回变成Mr.J了哈。”   “变成已经死掉的Mr.J。”沈隽冷冷说。   仿佛可以看到那边陈玉抓头的模样,他在那头干巴巴地说,“毕竟他是个坏人嘛,原著里主角没那么有节操的……”大美女还背景深厚,管她坏不坏,先泡上了再说才是正常的走向啊。   “好了不说了,我回来再聊吧。”   “哦。”陈玉乖乖说。   他知道大姐头大概有些生气了,内心说不定还在狂骂那个“他”没底线。   呃,都市泡妞文要什么底线啊……有颜值就够了。   彻底关闭天堂岛是“J先生”下的命令,在外轮班的研究人员并不知道,等他们回岛之后才发现出不去了。J先生的人还有不少在天堂岛,不过沈隽看到那复杂的财务报告就有点头疼,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池湾。   别看池湾是被池肖那样养大,其实该受的教育他一样没缺,毕竟在别人看来,他是池家唯一的继承人,除了秦文志别人又不知道池肖是个想长生不老的傻逼。   池湾赶来还要一段时间,沈隽将那些人质分批送去了天堂岛和那些科学家们作伴,就是不知道到最后没了食物的时候,哪一伙人更没下限一些。   那十位新客人被她放走了,沈隽还是很有原则的,不过在放走他们之前在他们体内留下了一些小礼物。   “看,他只需要轻轻捏一下。”容明溪非常配合地将手中的母蛊虫捏扁。   那边一个黑刃的成员立刻惨叫一声七窍里流出血来痛苦地在地上打滚,抽搐了十来分钟才断了气。   “这种痛苦大概是骨头断裂的一百倍左右,你们如果不想尝试的话,回去之后就乖乖闭嘴,只要我听到传出去一点风声,就会把你们十个人一起杀死,听明白了吗?”沈隽微笑着说,“所以,你们要互相监督才好。”   “那、那我们平时不会有危险吗?”一个青年哆哆嗦嗦地说。   沈隽摇头,“放心吧,平时那个小虫子在你们的身体里没有任何危害。你们也可以尝试去找这世上最厉害的医生,想办法将它找出来,不过我劝你们别白费力气,这世上除了明溪,没有第二个人能够操纵它。”   她需要的,不过是他们闭嘴几年而已,几年之后,谁管他!   要找她报仇她又不害怕,她想要那些在这里做下很多罪孽的人最终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   沈隽不准备放过那些资深的客人们,消息并没有传出去,J先生甚至放出风声去,说这里一切照常。于是,第二天第三天就有私人飞机飞到这里,准备继续他们的游戏。   克隆少年少女们被放了出去,他们是从小被培养出来的,几乎和机器人没有两样。他们甚至被训练到除了自己要做的事之外,其余根本漠不关心。岛上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对于他们来说,同几天前没有任何区别。   不该他们管的事不管,不该看的事不看,不该听的事不听,他们总是带着完美的微笑,做他们应该做的,从不多问一句。   沈隽试过和他们交谈,最终却以失败告终,其实三类人中,最难处理的反而是他们。   新客人来了,他们像以往一样接待,这些人完全没发现有什么不对。   “抱歉,我们这里从现在开始不接待新客人了。”可爱的少女用轻快悦耳的声音说。   “怎么会不接待新客人?”   “哎呀我们游戏可以容纳的人数已经上限啦,很抱歉。”   有人转身离开,剩下的人却从此失踪。   渐渐的肯定会有人听到消息不会再来,沈隽想的却是能抓多少抓多少。   只是她没想到的是,这种失踪渐渐成了一个传说。   “听说了吗?大西洋上有一个天堂岛,据说去的人都失踪了!”   “真的吗?不会吧……真的啊,之前杰翰逊他们不是去过那附近的一个岛屿玩游戏吗?结果说是去了另一座岛天堂岛,之后就再也没回来!”   “他为什么要去那个天堂岛啊。”   “不知道,据说是签了协议的,生死自负,结果就失踪了......”   ……   总有人对神秘的未知事物心生向往从此不断作死。   普通人自然不知道这个传说,玩过“幻想人间”的圈子里,这个传说却渐渐流传开来。   于是,沈隽张开的蛛网,有了更多肥美的猎物。   这些失踪者的家属得到的只有一张签了字的自愿前往生死自负的协议书,当然,这份仇恨对半被记到了“J先生”的头上。只有知道真相的那十个人有口难言,时间越久他们就越是说不出口。   只是现在,沈隽还没有看到这个将来。   J先生死之前的建议倒是不错,只是她还是想问一下已经被改造的这些人的意见。   “我的意见?”佐伊一愣。   “是啊,你觉得你们是想继续留在这里生活,还是想要像之前J说的那样去非洲的小城?在这里与世隔绝,不需要担心异样的目光,只是……”   “只是像坐牢一样有什么趣味。”佐伊说。   “去那里的话如果被用来宣传旅游,你们能经受得住那些或许带着恶意的目光吗?”   佐伊笑起来,“你觉得还有比被当成宠物更恶意的事吗?”   沈隽叹了口气,这还真没有。   “只要能够保障我们的安全,我觉得没有人会介意,而且大家都在一起的话,可以互相依靠。现在更麻烦的是经过心理崩溃和洗脑之后,他们就算是被欺负了也不会反抗。”   沈隽点点头,“我会给他们一个恢复期,那座小城市的防卫也会做到位。”   想要建设一座小城市需要很多钱,不过这笔投资不是不能谈,毕竟即将开辟的这座旅游城市绝对是独一无二的,不愁赚不到钱,J先生提出这个建议不愧是个出色的生意人。   “这都不是一时能够做到的,反正城市建好也要一段时间。”佐伊说,“那么,你会留在这儿吗?”   沈隽一时没在意,“什么?”   “我说,这段时间你会留在这儿吗?”   “当然不会,我要回家的。”沈隽笑了笑,“不过我找了个可以信任的人来帮我做这件事。”   佐伊立刻沉默下来,过了好一会儿之后他忽然说,“我要跟你走。”   沈隽:“……你说什么?”   “我说,我要跟着你。”   沈隽:“……”我要你做什么啊。   佐伊看着她,杏核样的猫眼瞪得大大的,“我要跟你回去,不可以吗?毕竟我是你的宠物啊。”   “你不是。”沈隽无力地说,“从今天开始,你们所有人都不再是宠物。”   佐伊轻轻说,“我自己愿意的。”   沈隽:“……”可是我不愿意啊。   “我和他们都不一样。”佐伊的耳朵又垂了下来,看上去有些可怜兮兮,“以前我和他们就合不来,我不想和他们在一起。”   “可是你也不适合跟着我走啊。”   “为什么?”   沈隽认真地和他解释,“我也只是个普通人,回去之后我要上学的……而且我家不大,一共就两间房间再加一个书房,没有多余的房间给你住。”   她这认真到根本不像是借口的解释让佐伊哭笑不得,“你明明就不是普通人啊。”   “我……”沈隽觉得自己是普通人,却发现在其他人的眼里,她似乎并不是。   佐伊笑起来,“我会很乖的也不会惹事,而且我很厉害哦。”说完他自己又有些沮丧,猫耳耷拉着,“不过肯定没有你身边那些人厉害。”   “你如果不想和他们待在一起,没有其他地方好去吗?”她记得他是什么布莱克曼家的人才对。   “没有,我根本无处可去。”   沈隽果断摇头,“不行,就算这样我也不能带你走。”带他走的话这算什么?她可不觉得佐伊就活该成为谁的附庸。她刚要转身离开,佐伊就着急地牵住了她的衣角。   “你带我走吧!不然的话我可能一离开这里就会死!”   沈隽惊讶地看向他。   “布莱克曼家不能容许我的存在。”佐伊喃喃说,“以前在这个岛上也就算了,反正外面的人见不到我,说我死了病了都很方便。可一旦出去,能见到我的人多了,或者说真的那里成了一座旅游城市,我以前认识的人……其实不少,布莱克曼家可没法容许这么丢脸的事存在。”   他变成这个样子只有很少的人知道,再加上有J先生在,布莱克曼家才不能随便处置他,失去了这个保护罩,他不觉得家族会放过自己。   “我觉得这世上能够保护我的,只有你。”   沈隽:“……”   她表示真的很头疼,不带他走很有可能就像他说的那样,可是带他走?感觉是个永久性的麻烦啊,他在国内又要怎么生活简直是个大难题。   天堂岛上还有一些已经被做了人体实验,倒是洗脑还没成功的人,他们都同意去非洲生活,总比关在岛上好吧?哪怕会有异样的目光,但身边有这么多的同伴一起,似乎也能鼓起勇气来了。   “如果去了非洲,我能让我的爸妈来看我吗?”一个看着只有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很懂事地说,“我知道,我不能跟他们回家了,但是我希望他们来看我。”   他们这样子,已经根本无法回到正常的地方生活了。   沈隽叹了口气,“当然可以。”   小女孩露出了快乐而天真的笑容。   经历了这样的苦难,他们似乎拥有一点点希望就很感恩。已经撑过了最可怕最苦难的时光,未来已经没有什么再能让他们畏惧了。   “不过,你们还要再在这里等一段时间,等到那里建设得差不多,再过去生活,好吗?”   “好,我们也需要一点时间来做心理准备。”   天堂岛虽然关闭,但是这边作为游戏使用的岛上有许多堪比五星级的住处,他们稍稍挤一挤也都住得下。只是那些经过人体实验的灰色胚子太多,却无法都安顿下来,尤其是有一些已经不清醒了,有攻击人的倾向,还有一些大脑遭到破坏,已经不再具备人的智商,只留下基本的生存本能,更别说有一些本身就已经快要死了,只剩下一口气苟延残喘。   比起十几个受伤或轻或重的“宠物”,这些“怪物”的情况无疑更加悲惨无法挽救,他们中症状轻一些的或许可以跟着离开,其余已经全然看不出正常人模样的,只能留在这里直到死亡。   就像J先生说的,他们的身体状况本身也活不了太久了。   陈英、周老师他们知道这种情况之后更是浑身发冷,晚上根本无法睡好,他们急切地想要回国去。   “再等等。”沈隽说。   两天之后,池湾终于坐着私人飞机赶到了。   “我还以为池肖已经是最丧心病狂的人了,想不到还有比他更过分的。”池湾感叹。   沈隽看向他,“你说介绍一个重要的朋友,是谁?”   “回头介绍你们认识,等一切尘埃落定,这天堂岛上的事最好由他出面。”   “他能担得下来?”毕竟这儿牵扯到太多权贵了。   池湾笑着说,“除了他还真没其他人合适。说句实话一开始他去当国际刑警,就让很多黑道上的人很害怕了。”   “为什么?”   “因为他自己是欧洲三大黑手党中行事最霸道的那一支老大的小儿子。”池湾补充说,“而且是最受宠爱的那一个儿子,他说要当国际刑警,就去当了,那一位其他的儿子可没这么幸福想干什么干什么。”   沈隽:“……”意思是就算他担下了责任也没谁敢去找他报仇是吧,除非想惹上他老爸。   “反正到时候只有被解救的人需要一个出现在世人面前的理由,他们也确实是受害者,至于主犯之类你随便交几个研究员给他也就是了。”池湾本身也不是什么特别纯良的存在,“现在不着急,他破获这起大案还需要一段时间。”至少等那座城市建设好,也等这里有更多的“失踪人口”自后再说。   沈隽点点头,“至于那些失踪的客人他可以推说不知道,也没看到。”   “说的是。”   沈隽以雷霆手段控制两座岛不过短短一个晚上的时间,但善后却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   容明流、容明溪兄弟要在这里留下很长的一段时间,乾坤迷花大阵已经弥漫了整个岛屿,又经过兄弟二人的障眼法掩护,从空中看起来丝毫没有异样,然而私人飞机一落地,没有他们故意放出去的话,是根本没法离开的。   沈隽非常心疼地将抽到的唯一一张传送法阵落在了这座岛上,免得发生什么突发状况。   “这可是一张五星辅助卡!”五星哪里是这么好抽的,沈隽真的十分不舍,而且这东西一旦落定,就真的再变回卡了。   不过,以后倒是可以到这里来修炼,至少清静,风景也不错。   就是这里的维护费需要一大笔钱啊……要作为私人小岛对于现在的她来说还是太奢侈了,幸好有J先生的私库作为补偿。   “J先生”亲自打电话,苦逼的盖恩斯只好自投罗网,于是他抓了沈隽他们过来,又在威逼利诱之下被迫送他们回去,作为解救他们的雇佣兵身份来接受中方的盘问,对于真实的情况一个字都不敢说。   在岛上差不多一个月之后,沈隽六人终于被“营救”回国。 第29章   “什么!不是抓去卖而是做人体实验?”一道女声尖锐地说。   李如淡定地拿粉饼拍着脸, “是啊,人口拐卖怎么可能连周老师一起抓, 你觉得周老师那样的卖得出去吗?还不如抓你呢。”   刚才叫起来的张之年讪讪地开口, “说的也是。”虽然她没有李如漂亮,但是这个年纪的女孩儿大多对自己的容貌还是自信的。   拿模样实在不过关年纪又大的周老师举例,很多人当时就有点相信了。   李如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用唇彩和腮红掩饰苍白的面色。   “那你们是被抓过去然后就被救了吗?”   “被关了一阵子而已,做了一些身体检查什么的,之后就被救了,是沈隽认识的雇佣兵。”   史明明惊讶,“她怎么会认识雇佣兵?”   “你不知道的她的事多了去了。”李如淡淡说, “我劝你们以后都对她客气一点。”   “看在池少的面子上,我们对她还不够客气啊。”张之年翻了个白眼, “不过人家现在可不愿意再理我们了而已。”   “你们上学期那样, 要我是她也不愿意理你们。”李如根本不给她们面子,“我的意思是,即便她不是池湾的女朋友,你们也要对她尊重一点。”   史明明一点就透, “你是说她还有其他背景?”   “反正不是你们惹得起的。”   史明明和张之年对视一眼,想到李如口中语焉不详的雇佣兵。   “真的好奇怪, 以前也没觉得她有什么特别的……”   “对啊, 以前沈家也就那样。”   “可能是她爸留给她的?当年我爷爷评价沈家说,沈家也就一个人算是个人物,可惜死得早。”   李如烦躁地扔下镜子, “好了不用猜了。”她看了一眼角落正在看书的沈隽,不知道她是不是能听到自己这边说话,于是很快闭了嘴,不想继续这个话题。   回来之后,家里人给她做了详细的身体检查,确实是完全没有问题,才放下心。也问她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可是要让她怎么说呢?说她的一个同学其实是……非人类?所以直接碾压了那群渣滓,他们才一点事都没有?   这是一个现代讲究科学的社会,她要是真这么说,大概会被人当成神经病臆想症吧。   尤其在他们统一口径说是被抓去做人体实验之后,说不定还有人认为她已经被做了实验,才会说出这么不切实际的疯话。   李如还真没想到有一天,说假话会比真话更能够取信于人,真相反而一句都说不出口。   而且朱翠、周老师和陈英在看到那群被下蛊的十个玩家之后,几乎是赌咒发誓一个字都不会说出去,周老师甚至保证他以后再也不喝酒免得喝醉了说胡话。哪怕他们是出于恐惧才这样说,但恐怕也明白,说出去了就有人信吗?   就算是信了,能对沈隽造成什么伤害么?好像是不能的。她的医疗记录显示她本人就是很正常的人类,又不是怪物,难道谁能拿她怎么样。   说她杀了人,有证据吗?没有。   而且她杀的是什么人?坏人。   简直可以作为传奇故事了。   李如虽然这次被抓受到了很深的伤害,但是她并不笨,所以,她也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不管怎么样,沈隽是救了她的,她还不至于没底线到恩将仇报的地步。   过几天家里要替她办生日party,她甚至认认真真给沈隽写了请帖,就不知道沈隽会不会来。   沈隽其实根本没注意她们在说什么,她现在烦恼的是其他问题。   比如回到学校之后,虽然掉了一个月的课,但杨老师对她简直是“无微不至”,不仅给她补课还帮她问各个教授都要了授课资料,课业方面其实没有任何问题,但她因为愧疚而产生的补偿心理快要让沈隽无福消受了。   一天五六个电话打来嘘寒问暖体贴关怀这也有点太过了吧!   另一个麻烦就是死缠烂打跟着她回来的佐伊。   他们回来的时候卫姚是亲自来接的,他本来也是楼锦书的表哥,这并没有什么好意外的。来接他们的队伍规格有点高,看来楼锦书家的背景比沈隽想的还要深一些。   佐伊的身份很好解释,他们本来就是被抓过去差点被做了人体实验,而佐伊自然是人体实验的产物,是受害者。他一反岛上那副高傲的常态,一直小可怜一样缩在沈隽身后。于是有个慈眉善目的白发老人和颜悦色地问沈隽能不能让他们检查一下佐伊的身体,然后每个月给他做一点常规检查。   这是佐伊在跟她回来之前,就做好心理准备会面对的事,既然本人都同意了,沈隽自然没什么话好说。   佐伊坚持要住在她的家里,他们也同意了,特地吩咐佐伊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找他们。   正想着沈隽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沈隽接起来,“怎么,终于后悔跟我回来了?你还是可以回到岛上去,真的,没必要缩在——”   “大姐头,我现在在外面逛街呢哈哈哈哈,姓汪的老头请我吃烤鱼!”   沈隽:“……”   他过来没几天,就跟着小玉喊她大姐头,小玉倒是很积极地把书房收拾了给佐伊住着,沈隽是看出来了,小玉一直手痒想要摸佐伊的耳朵又不敢摸。   怂。   太怂了。   “你就庆幸没被抓到实验室里去吧!”   “我这么珍贵的样本,他们才不敢把我怎么样。”佐伊洋洋得意,“不过也要小心,等到以后真的那座旅游城市开业了,小心各国想要抓几个回去研究。其他不说,天堂岛这方面的技术确实是首屈一指的,没有哪个国家能比得上。”   纯粹利益驱动下的创造力,竟然迸发了相当恐怖的后果。当然,这也是各国即便是做人体实验,也要遮遮掩掩而且有诸多限制,天堂岛上的人却毫无顾忌用大量的人命填进去,才做出了成就而已。   “我知道。”沈隽平静地说,“我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哪个国家的人敢做,她就敢让这个国家偷鸡不成蚀把米,她有世人想象不到的手段和本事。   “我是相信你的啦!”电话那头佐伊的声音听着很开朗。   现在天气越来越凉,他戴着帽子手套也并不怎么惹人注目,而只要遮住了耳朵和猫爪一样的指甲,他看着和正常的少年没什么两样,佐伊并没有猫尾巴。   “你好像只有上半身发生了变化?”不像是那些变成羊的少年少女。   佐伊在电话里说,“是啊,众所周知,猫的那什么太小了,天堂岛那些人都是为了顾客服务——幸好我还没有碰上有这方面需要的客人。”   “什么?”沈隽没听明白。   佐伊一下子大笑起来,“大姐头,你还真纯洁。”   沈隽:“……”什么鬼!   等到挂断这个电话过了好一会儿,沈隽才恍然大悟,然后抿了抿唇,这个家伙用一本正经的口吻说着那种事,偏偏还用那个来指代,她哪知道是哪个!   小混蛋。   沈隽收拾了一下书,今天的课差不多结束了,恰好是周五小玉也会早点回家,   家里多了一个人似乎并没有什么两样,而且佐伊这家伙确实极其聪明,不仅可以给小玉辅导英语,连数学都很擅长,让沈隽省心不少。   “我以前在学校一直是常春藤班里全A的学生呢。”佐伊提起来也有些怅然,他其实今年不过十七岁,好好的天才少年,落得这样一个下场。   不过陈玉的手艺让佐伊十二分满意,他喜欢吃鱼,但是不论哪个国家的烹调手段,都没有中国做鱼来得丰富多样。   饭桌上陈玉咬着筷子想了想,对沈隽说,“大姐头,这次圣诞节池大少约你出去了吗?”   “出去做什么,看人挤人吗?”   “那元旦呢,我好不容易能放三天假呢!”   “那又怎么样,你要做作业。”沈隽无情地说。   佐伊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他学中文才短短两个月,就掌握了中文会话,不得不说智商实在是高得惊人了,学习能力也是真的十分强,他说过他是沃特森实验唯一一个成功品,看来并不完全是胡说,大脑的开发程度确实异于常人。   “哎呀,大姐头,寒假你说要回你外公家又没有时间,元旦就带我出去玩玩嘛。我最近学习可用功了,佐伊你说是不是!”   佐伊笑盈盈的,“是啊是啊,他已经很用功了。”   “老老实实待在家里不好吗?”沈隽说,“不然我带你去那边儿岛上去玩玩,刚好佐伊也回去见见老朋友。”   佐伊不笑了,他讨厌回去,每次一回去就怕沈隽不会再带他走。   陈玉讪讪的,“我才不想去……”那个鬼岛死了那么多人,他听着都觉得毛毛的,去了干嘛。   沈隽挑了挑盘子里的鱼,“小玉,最近干嘛一直做鱼。”她不爱吃鱼,她喜欢吃肉。   佐伊默默地吃他的鱼不说话了。   “大姐头,你是不是怕出门又要发生什么不好的事?”陈玉忽然福灵心至,问她。   沈隽没回答。   陈玉小小声地说,“其实,该发生的事总会发生,就算是在家里也一样吧……”   所谓的主角光环,难道还分时间地点?   “而且在外面,至少牵涉到认识的人的概率比较小啊。”   沈隽筷子一顿,这话说得倒很有道理。   “你想去哪儿玩?”   “反正也就三天去不了太远,”陈玉兴致勃勃地说,“就去泰国吧,我早就看好了,有个三天的行程很不错!”   沈隽:“……”三天而已,还“就去泰国”?要出国了啊兄弟!   “这个行程其实是前一天晚上飞机去,最后一天晚上飞机回来,很可以的啊大姐头!”陈玉有些亢奋地说,“刚好出去散散心,时间也短我觉得出不了什么事。”   “好吧好吧你决定吧。”   “去泰国的话完全可以自由行啊,不需要报什么行程。”佐伊听到沈隽同意了才说,“有英语就够用了。”   陈玉点点头,“也好也好。”   定下元旦要出去玩之后,陈玉似乎有了盼头,天天拉着佐伊计划要去哪儿,明明就三天,他搞得想要去30天一样。   “如果你下次月考掉下了全校前一百名,就不去了。”沈隽忽然说。   陈玉:“……”   周一距离李如的生日party只剩下了两天,她看着手上的请帖,还是先去找了楼锦书。   楼锦书先道了谢,然后犹豫了一下才问,“沈隽去吗?”   他和他们不同专业,平时如果不是刻意去找,和沈隽几乎是见不到面的。   一开始,李如和楼锦书就几乎不认识,这次共患难有了些战友情谊,却也没对优秀俊美的楼锦书动心,原因很简单,他的男友力还不如沈隽……听到楼锦书的问话,李如回答:“我请帖还没给她,不知道她会不会同意。”   “你也会请她去的吧?”   “嗯。”李如说,“不过她不一定会来。”随即她愣了一下冒出来一个想法,“你该不会是喜欢她吧?”   楼锦书大大方方地承认,“是。”   李如:“……”   “不过她好像很难追的模样。”楼锦书烦恼说。   李如不得不佩服楼锦书的勇气,看周老师他们都怕她怕成什么样了。   仿佛知道李如在想什么,楼锦书说,“她是个很有原则而且十分善良的人,没有什么好怕的,反倒是只会让人担心配不上她。”   “好吧我知道了,好歹我们一起落过难,我会帮你的。”李如叹了口气说。   楼锦书笑起来,“谢谢你。”   正烦恼着怎样沈隽才会答应去自己的生日party,李如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接起来就笑着说,“你怎么想起来打电话给我?”   “先别急慢慢说。”   “好的,我知道了。”   李如挂断电话,立刻往教室跑去。   这节课是杨老师的课,她经常逃课,沈隽可不逃!   跑到一半她忽然放慢了脚步,怔怔想着,为什么出了事她第一个想到的会是沈隽呢,她的内心深处原来这样信任她依赖她吗?   尽管不愿意承认,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她确实信任她、依赖她,觉得不管什么事,沈隽总会有办法解决的。   因为她是沈隽啊!   作者有话要说:   众所周知,猫的唧唧是十分小的,相对于它们的体型来说真的小哈哈哈哈哈   发现了没,上一个单元的男主其实是……佐伊啊。   马上开启的新单元的男主嘛——也许是李如?开玩笑的   ps,李如真的不是个坏姑娘,一时间有些小脾气,还是有底线的正常人。 第三卷 飒沓流星 第30章   李如悄悄溜进教室的时候, 杨老师看到了她,甚至给了她一个宽容欣慰的微笑。   那时候因为李如被抓走的事, 原本杨老师不太喜欢这个有些高傲的学生, 现在看着她却只剩下喜爱。   李如却对这样的杨老师感到有些厌烦,当时他们被抓的时候,也不见杨老师有什么举动, 现在做出这副关怀备至的好老师模样,简直虚伪。   所以回来之后,她一次杨老师的课都没上过。   她就坐在沈隽的身后,撕了记事本写了张小纸条,连着生日party的请帖一起传给了沈隽。   台上的杨老师自然看得很清楚, 但她很体贴地当做没看见。   沈隽一看就皱起了眉,回过头去李如做出拜托的手势来, 她仍然摇了摇头。本心里她不喜欢什么生日party, 后天是周三,下午没课,她还想回家修炼呢。   李如并不算失望,她早就猜到沈隽不会想去。   “我家里有人碰上了麻烦……什么条件我都能答应的。”李如本来是个很骄傲的人, 到底说不出“求求你帮帮我”这种话。   沈隽倒是不在意这一点,“什么条件都能答应?”她记得李如家里是做建筑生意的, 池湾那里刚好忙不过来啊, 本来非洲那里建设一座小城就不是嘴上说说的事情,如果李如家里能答应投资就更好了。   “对,什么条件都能答应!”   “那你能做得了你家里的主吗?”   “为了这件事, 我觉得是可以的。”李如郑重地说,“他们应该能答应。”   “好,那我去。”   沈隽答应了,李如终于松了口气。   其实李如具体还没说是什么事,沈隽也没来得及问,她就迅速从后门离开了,本来她也不是真的想来上杨老师的课。然后沈隽这才发现,她没有李如的联系方式。   第二天李如家里或许是真的出了事,她直接没来上学,于是到了周三,沈隽就开始烦恼要怎么去李家。   以前她是去过李家的,那会儿顾清歌和李睿是好友,沈家也正如日中天的时候,李家有什么事也喜欢往沈隽那里递一份请帖,单单是李睿的生日宴沈隽就去过五六次。   可是现在自己上门是不是太奇怪了一点,而且今天是李如的生日,她是不是该去先买个礼物?   “我就知道你还没走。”下课后沈隽刚走到门外,就听到一道声音说。   楼锦书站在一旁,正微笑着看她。   沈隽惊讶,“你也去?”   “毕竟是共患难的情谊,她请我去也很正常。”楼锦书开玩笑说。   沈隽点点头,“你去过李家吗?”   “正因为没去过才来找你,李如不知道怎么回事今天都没来啊,她弟弟李睿也没来。”   顾清歌倒是来上课了,只是看上去有些心神不宁,课还没上完就匆匆走了,刘双博也是一样。   照这么看,出事的很可能是李睿。   “我去过。”沈隽说,“听说你有车?”   “嗯,我开车一起去吧。”楼锦书说。   上了车沈隽才问,“你给李如买生日礼物了吗?”   楼锦书点点头,“就挑了本书。”李如这样的家世,本来就什么都不缺,她请他去难道还是贪图他的什么礼物么。   听到楼锦书这么说,沈隽想了想,决定就送李如一束花,反正也是个意思。   路上给李如买了一束粉红黄搭配的玫瑰,她指着往李家去的路,直接就这么去了。   楼锦书的车只是普通的福特,不过作为学生来说,有车就已经不错了,可是开到李家的门外,看到那一排名车时,就显得逊色太多了。   幸好楼锦书也不是太在意,和沈隽下了车之后直接往里走。   “是二小姐的同学?”   “对,他们说是同学,两个一块儿来的。”   看着足有五六十岁的管家点点头,“你去和二小姐说一声。”   “是。”   李如听到消息飞快地迎了出来,让管家有些诧异,这比刚刚迎接那几家的客人要热情多了。   可这时候的李如才不管其他人怎么想,她甚至连楼锦书都忽略了,只一心奔着沈隽去,看着她的眼神都带着如释重负的轻松。   沈隽:“……”   讲道理她和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好了?   “送给你,生日快乐。”   李如接过花笑了笑,“谢谢。”然后将花递给她身旁的年轻帮佣,“沈隽,你跟我来。”她拉着沈隽的手就要往里走。   楼锦书苦笑了一下只能默默跟在身后。   沈隽皱着眉,低声说,“情况已经很坏了?”不然她干嘛这么急。   “我觉得是很坏了。”李如深深吸了口气,“但是他们都不准我说出去,你也看到了这个样子,我今天这个生日会还真是盛大。”   沈隽没有问到底是什么情况,有时候语言往往比不上真正看到来得直观。   李家的别墅很大,李如举办生日party并没有放在主别墅,而是在侧屋,穿过有喷泉和亭子的精致花园,一路到比刚才举办宴会的别墅更大的主别墅,立刻有人上前来拦她。   “走开!连我都不准进去了吗?”   “你当然可以进去,但是你身后的人不行。”一个人从房子里走出来,缓缓说。   李如跺了跺脚,“爷爷!你不懂,就是她把我从岛上救了出来,她说不定知道阿睿到底是什么情况!”   来人正是李如的祖父李淮,他一时间没吃准李如说的是“他”还是“她”,事实上对于怎么回来这件事,李如一直有些语焉不详,家里的人见她没有出事也就没真的追究这件事。   现在站在李如身后的这对少年少女都长得极其好看,男的清俊文雅,女的秀丽出尘,以容貌来说都很不凡。   “连你见多识广的孙爷爷都不知道阿睿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两个小朋友又怎么会知道,小如你就别胡闹了。”李淮说。   李如急得不行,“爷爷,我是说真的,试试总是没错的。”   “万一泄露了消息,阿睿——”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李睿的情况,尤其是李睿的未婚妻家,最近李家和那一家正有个合作计划要实施。   “不会的不会的,他们是与我共患难过的,绝对可以信任,就像爷爷你和孙爷爷一样。”   李淮一怔,他年轻的时候当过兵,李如口中的孙爷爷就是他的战友,他们的情谊一直维持到现在,李如这样说确实触动了他的内心。   “好吧,就让我看看,能不能相信你的两个小朋友。”   李如立刻高兴起来,带着沈隽和楼锦书就往里面跑。   主别墅里面很安静,连做事的阿姨都轻手轻脚就怕打扰到什么。   从楼梯上去,李如推开了最拐角的房间。   “出去!”沙哑的叫声响起,“快给我出去!”   房间内很黑,人的视力要适应一会儿才看得清房间里的景象,不过对于沈隽来说影响不大,她一眼就看到了房间里的李睿。   作为顾清歌的好友,沈隽对李睿不能说不熟悉,可是眼前的李睿却变得极其陌生——   呃,恐怕不仅仅是陌生的问题……   看李如的长相就知道,李家的基因也是不错的,李家姐弟都是很明丽的长相,李如性格虽然有些高傲,却是大眼睛的明艳美人,李睿也一样浓眉大眼,是很传统的英俊,即便没有顾清歌秀气,但在长辈们眼里,反倒是李睿长得更神气出色。   正因为这样,李淮一向最喜爱这个孙子,也最看重他,可是现在的李睿看着却和几天前完全不一样了。   一朵艳丽的紫红色的花从他露出的脖颈一直蔓延,占据了他的半边脸庞,半开不开的模样,连那层层叠叠的重瓣都显得这样清晰立体,使得原本英俊得很正派的李睿如今看上去竟然有种妖艳鬼魅的感觉。   “你看,是不是很严重。”   “呃,他这是脸上开了朵花?”   李睿恶狠狠地瞪着沈隽,“你才脸上开了朵花!”   沈隽摊了摊手,她这不是描述事实嘛,“他其他方面没有问题?”   “没有,医生给他检查过,各方面都很健康。”   沈隽观察了一下那朵花,“身体上呢?还是说只有脸上有。”   “身体上也有,”李如小小声地说,“其实不是开了一朵花,是开了一丛花,从脚踝一直开到脸上。”   李睿涨红了脸,恼怒地看着李如。   不过这会儿即便是脸红,也只看得到半边脸红了,那半边脸完全被那字紫色的重瓣花遮挡。   “什么时候有的?”   “三天前,他从外面回来就有了。”李如说,“而且他那天也没去什么特别的地方,上完课之后去高尔夫球场陪我叔叔打了一会儿高尔夫就回来了,等发现的时候,他的身上已经长出了花的痕迹,不过一开始他自己都没太注意,直到第二天,那朵花已经长到了脖子,第三天就结出了花骨朵,到今天都半开花了!”   这么诡异的事她连听都没听说过。   说句实话,其实沈隽也没听说过,出自药神谷的容明溪被留在了岛上,她还有一张卡名叫灵生居士江雪宗,他师从惠忠大师,特长介绍就是精通医理。   正想着要怎么出去再把江雪宗带进来,就听到身旁的楼锦书忽然说,“这是一味毒,名叫江南。”   沈隽和李如都惊讶地看向他,“江南?”   不是,你怎么认识这是毒?   “有一句诗大家都知道,‘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楼锦书轻轻说,“这种毒叫江南,是因为一旦花开花落,就会有人来找他。”   “什么人?”   “崔九堂。”   李如不明白,“你是说那个人叫崔九堂吗?”她转向李睿,“你认识一个叫崔九堂的人?”   李睿摇头,“我不认识啊,崔九堂是谁?”   “崔九堂是一个地方,那个地方出来的都是会使用‘江南’的人。”楼锦书回答。   沈隽:“……”这话是说会用这玩意儿的不止一个人?   楼锦书解释,“崔九堂其实很久没出现过,每一代人都不多,到现在几乎是个传说了。”   “那他们给阿睿下毒做什么?”李如还是没搞明白。   楼锦书沉默了。   李如着急地说,“你知道就赶紧告诉我啊,不论是要钱还是要什么,我们都能给她,只要他们能放了阿睿。”   听到这话,那边李睿看着李如的眼神也有些感动了,家中就他和二姐最好,这种时候也只有她一心一意为他着想。   “……崔九堂中分男女,不论男女都不是什么正经人。堂中的女人练功有一种法门,叫采阳补阴……这江南就是一种标记,听说在崔九堂最繁盛的时候,他们以不同的花的颜色来标记看中的人,男有姹紫嫣红,女有桃红柳绿,一旦生了花,给他们几天时间来与家人告别,等到花谢的时候就会带走人……”   李如:“……”   沈隽:“……”   这是什么糟糕的武侠小说家编出来的鸡毛段子!   还他妈的采阳补阴,正常不应该是采阴补阳——   呃,沈隽忽然意识到,如果是原著,说不定真的是采阴补阳……于是,这事儿难道又是她的锅?不对不对,这崔九堂中也有男人,肯定就是采阴补阳了。   看来这个听起来风雅的地方,根本就是个采花大盗集中地啊。   李睿忽然开口,“你是说这是有个女人看中了我要带我走然后强X我,而且将会多次强X我?”   李如:“……”   沈隽:“……”   不用说得这么具体的,真的。   这回李睿是立刻眼泪汪汪了,“二姐,我不要被抓走!”   李如安慰他,“总比被男的抓走强X好一些。”   “如果不让对方带走他会怎样?”沈隽问楼锦书。   楼锦书苦笑,“他会死,因为‘江南’这种毒只有回到崔九堂才能解开。”   “也就是说,他必须要被带走,就算是抓住想抓他的人,逼她交出解药也没有用?”   “是的,必须要回到崔九堂,否则无药可解。”   那边李睿几乎要大哭起来,什么玩意儿嘛,身为男人他第一次发现还会碰上这种可怕的事,这国内现在强女干男人连法律都不承认是强女干好吧,他多冤枉啊!   李如追着问,“那如果阿睿被带走了,会有生命危险吗?”   楼锦书尴尬地说,“传说中一般还是会活几年的,等到被……那个干净了。”   哦,懂了,直到被采干净了。   这回李睿是真的哭出声来了,他毕竟也只是个十八岁的少年,哪里经历过这种奇葩事。   李如叹了口气走过去拍拍他的肩膀,“放心,我会去救你的。”   李睿才不信。   “真的,不管你被抓到哪儿,沈隽轻而易举就能把你救出来,你要相信我。”   沈隽奇怪的只有一件事——   楼锦书怎么会知道这些?   作者有话要说:   说一下为什么不留在岛上:1、女主不是要养着他们而是要让他们自食其力,否则和养宠物有什么区别?2、不能开发岛上带游客去,不然那些被作为怪物的人怎么办,难道赶走吗?哪怕寿命不长总归有能活上好几年的。3、如果不是被迫,没人会想留在一个被监禁被伤害还四面环水无处可逃的地方。 第31章   整件事看着可笑, 事实上却是要出人命的。   “这种毒怎么看都不太科学啊。”沈隽不明白。   李如刚去告诉了李淮到底是怎么回事,李淮一开始都根本不信, 这种说法也太扯淡了。但是李睿身上发生的事, 真的找不到其他解释。   “真的是毒么……”沈隽还在疑惑,最后她还是让江雪宗出来给李睿看了看。   江雪宗告诉她,“确实是中了一味奇毒, 即便是我要解,也需要特定的药引。”   不用问,这味药引一定在崔九堂。   修真者并没有那么万能,但是绝对要比武侠人士要厉害多了。   “主人不必担心,即便是我解不了, 维持他的生命却也不算太困难。”江雪宗说。   也就是说他虽然没有药引解不了毒,但是让李睿不死还是很容易的。   听到这个话李睿眼睛一亮, “那我可以不被抓走了是不是?”   “当然, 最好还是解了毒,他毕竟是凡人,这种毒毒性相当暴烈。”   沈隽忽然说,“我在想, 难道不能我们自己去找那个崔九堂吗?”她看向楼锦书。   楼锦书叹了口气,, “崔九堂已经很多年没有消息了, 我也不知道在哪里。”   “那距离花落还有多久?”   “大约五天。”这个问题江雪宗就能回答。   李如赶紧说,“那我们试试这五天里能不能做什么。”她央求地看向楼锦书。   楼锦书点点头,“这件事得问一下我表哥。”   “卫警官?”沈隽不明白。   楼锦书点点头, “本来我们是有规定的,也不可能随便带外人去,但这回是有人先破坏了规矩。”他笑了一下,“而且沈隽你本来也不是普通人呢。”   “我们见识过了沈隽的本事,难道还会对你的什么事惊讶吗?”李如没好气地说。   楼锦书很认同,“说的也是。”   卫姚来的速度比沈隽想象中还要快,他看了一下李睿的情况,果断下了决定,“我带你们去,很可能崔九堂就在那里。”他看向沈隽,“就当是秘密交换好了。”   沈隽问楼锦书,“你告诉他了?”   “他不是故意告诉我的,而是锦书从小就不擅长撒谎,我一眼就能戳穿他。”卫姚轻笑了一声。   而且,这是关于你的,不知道真相的话,我怎么能放心?   再加上以前雇佣兵的事,卫姚对沈隽本来就有所怀疑。   楼锦书反倒是很愧疚的模样,“对不起。”他也不想说来着,但是真的很难瞒住对他太过熟悉的卫姚。   “所以你们是什么,武林中人吗?”沈隽倒不是很介意被人知道这件事,知道了又能怎样,倒是对卫姚、楼锦书这位表兄弟很好奇。   “要这样说也可以,现代很多人认为的练武之人也就是功夫片里那些了,但其实根本不是这样。少林是有真正练武的僧人的,他们几乎从不出现在人前,一些粗浅的外门功夫就足以妆点门面。”卫姚解释说。   沈隽自己就已经是相当破坏平衡的存在,这个世界有练武之人也没什么好惊讶,要不回去问问小玉,这世上是不是有会武功的人?但是小玉好像也不太清楚,本身他对这本书也只是道听途说,至少他不知道楼锦书还练武。   楼锦书笑了笑,“我的妈妈姓卫,和卫姚的爸爸是堂兄妹,卫家就是流传下来的几家练武世家之一。”   这么说来他们两人也不是嫡亲的表兄弟,而是隔了一房的。   李如听到这种故事已经麻木了,反正更惊人的沈隽都已经见过了,“我们时间不多,什么时候出发?”   “那就尽快吧。”卫姚说。   “去哪儿?”沈隽想着如果太远的话,要先跟小玉他们打个招呼,毕竟家里还有个佐伊。   “西安。”   哪知道沈隽和家里说了之后,陈玉也就算了,胆小鬼一听有事又好奇又不敢真的去,倒是佐伊死活都要跟去。   “我在家里实在太无聊了,小玉还可以上学,我整天在家里没有事可以做!”   楼锦书也听到了沈隽在打电话,他对佐伊也有一份怜悯,“带他一起去吧。”佐伊这样的身份,想想整天关在家里也真是够可怜了。   沈隽没好气,“你可别被他骗了,他狡猾着呢,几乎每天都戴着帽子手套出去晃荡,哪里无聊了。”城里有什么好玩的地方他都快比她这个土生土长的清楚了。   李如在一旁拿着手机说,“多订一张机票而已,没关系。”   他们都认识佐伊,听到佐伊要去并没有什么人反对。   沈隽忍不住说,“你们那里看来也不是很秘密啊。”要多一个人少一个人都不介意。   “本来就没有那么介意,”卫姚笑起来,“就像你的事,说出来就会有人信吗?在这个信息爆炸的年代,人们更多只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像这种事你哪怕写得再真实,人家也只当你在编故事。”   沈隽:“……”说的也是。   第二天一早,他们一行五人就上了去西安的飞机。   “这么说这个崔九堂在你们的说法里,就是邪道的代表人物了?”   “崔九堂曾经出过一个很有名的妖女叫崔九枝,据说她长得极其漂亮,即便是不用江南奇毒,也有很多人自愿跟她回崔九堂,而跟她回去的人从此再没有出现过,其中就有当时一位很有名的侠客越临。”   沈隽听着,“这是多少年前的故事了?”   “大概二十年前。”楼锦书说。   沈隽心想,这都多久的老故事了。   托现代便利的交通工具的福,穿越大半个中国都不需要很久,当天上午他们很快就到了西安。   “还要坐大巴?”   “对,还有一段距离。”卫姚开口。   五个人在一个奇怪的地点上了车,佐伊好奇地左看右看,只看了几眼就规规矩矩地坐好不动了。   不仅是他,沈隽也发现了这辆不能称之为大巴只能说是中巴的车内所有的乘客都不太对劲,连司机都是个虎背熊腰肌肉格外结实的汉子。   在最后座上坐着一对像是祖孙,爷爷鹤发鸡皮瞧着年纪十分大了,穿着黑色的唐装看着很有些道骨仙风的味道。身边的孙子却是沈隽见过最朴素干净的男孩儿。   他的头发剪得很短,几乎只留下一层青皮,这样的发型很多人都不会显得太好看,放在他的身上却愈加显出了他清俊素淡的眉眼。   而最引人注意的,是他挺得笔直的肩背,像卫姚这样的军人,自然也有这样的做派,这个少年看着却不一样,他的眉峰像是身躯一样笔直往额角斜飞,简直像是一把出鞘的利剑。这样一双眉让这个本来秀丽清淡的男孩儿瞬间变得英气勃勃,锐利逼人。   事实上,他的背后背着一个用布包裹着的长条形东西,沈隽很怀疑那是一把剑。   除了这对祖孙,后座上还坐着一个正在打瞌睡的青年,他穿着上还算正常,头发却很长,束成一束盘在脑后,如果不看衣服,长相气质头发都很像是道观里出来的小道士。   青年的正前方是单人座,坐着位气质清冷的都市丽人,但是她一个人,却带着个巨大的行李箱,沈隽上车之后才看到她轻轻松松拎着那行李箱上来,仿佛那是一个空箱子,直到放下的时候,发出一声沉重的响声,才知道箱子恐怕比想象中还要重得多。   都市丽人的右边双人座上坐着一对像是夫妻的中年男女,男的高大英武女的娇小可人,身高差十分惊人,很明显男人要超过一米九,女人不知道有没有一米五,所以一起上车还显得亲亲热热的时候是十二分有视觉冲击力的。   这对男女的前方双人座上,应该是兄妹两人,因为两个人长得十分想象,很可能是龙凤胎。哥哥生得风流俊俏艳若桃花,眼下一颗泪痣更显得多情,妹妹一样如花似月明丽照人,两人坐在一起有就愈加显得耀眼夺目。   之后就是兄妹前方的双人座上一人独占两座的魁梧大汉,他的身旁也放着一个长包裹,里面不知藏着什么,且眼神锋利虎目生威,难怪佐伊看一眼就不敢再看第二眼。   在都市丽人的前面隔一个位置,有位看着整车内最正常的少年,他的身上还穿着肥大的蓝白色校服,背着书包靠在窗户上打盹,生得眉清目秀皮肤白皙,也是一副好相貌,只是在这样的一辆中巴里,最正常的他反而显得怪异起来。   不过,在其他人的眼里,沈隽一行人也足够奇怪。   卫姚和楼锦书一个军人气质一个长得像贵公子,更别提李如明显就是个娇小姐,至于佐伊古古怪怪的上车还戴着帽子手套明显有所掩藏,其中最怪的就是沈隽。   练武之人大多敏感,沈隽明明长得漂亮到超凡脱俗,偏偏让他们感到十二分的危险。她明明手无寸铁,却气势惊人。   一辆车加上沈隽五人和司机一共才十六个人,还一路越走越偏僻,要是正常人不小心坐上了这趟车,恐怕很容易受到惊吓。   车上没有人说话,气氛显得有些沉郁,李如本来想把背包里的零食拿出来吃,因为碰了一下塑料袋发出响声,几个人朝她看来,她立刻吓得没敢再动。   沈隽看着特别老实的佐伊和李如,差点忍不住笑起来。   平时佐伊是那种带着点儿不知天高地厚的性格,李如也是一样有些高傲性子,这会儿倒是一个个都很乖巧了。   “快到了吗?”她很自然地问前座的楼锦书。   楼锦书点点头,“大概还有十来分钟吧。”   车从机场出发行驶了一个半小时,才到达目的地,目的地看着竟然很正常,是一个位置相当偏僻的度假村。   “秦山度假村?”佐伊一个字一个字念出来,他正在学习中文的过程中,恰好这五个字他都认识。   沈隽随口说,“这附近有座秦山?”   “当然没有。”卫姚笑了,率先往前走,“不过是个名字,不用计较。”   不正常的是下来的这些客人们,至少那个陈旧的度假村单从视觉上看没有任何不对。   李如摸了摸肚子,小声说,“我饿了。”早上出发得早她就没吃早饭,飞机餐也不好吃,她索性没动,这会儿已经快十二点了,她饿了也很正常。   “我也饿了。”佐伊跟着说。   卫姚转过头来,“来吧,里面有吃的,我请你们吃饭。”   他们朝着度假村走去,在门口被一个胖胖的保安拦住了,拿了个什么东西往卫姚脸上一照,就摆摆手,“进去吧。”   ……这搞什么,这儿进去还得刷脸?   跟着一起进去的时候,沈隽往那保安手上的登记簿上远远瞥了一眼,上面写着“卫家,5人”,看来这儿的管理也没想象中那么严格。   他们一行十几人都做好登记往里走,明明是大中午,却怎么看都有些阴森森的感觉。这度假村看着已经年代久远了,房子上的漆都有些发黄,错落有致的小别墅还有些当年的风姿,然而看看地上的落叶和长草的庭院就知道这儿很疏于管理。   而且,一路过来,竟然一个客人都没见到,别说是客人,除了门口的保安,他们连度假村里的工作人员都没瞧见!   空空荡荡冷冷清清,这大冬天的风一吹,足以让人打个哆嗦。   李如又缩到沈隽的背后去了,“这地方看着怎么这么不舒服啊。”鬼气森森的。   好歹也是个度假村,真是没有半点度假的气氛。   卫姚带着他们一路往里走,走了二十来分钟的路,终于走到度假村最里面的一个人工湖边,这人工湖似乎也多年没有人清理维护了,早就已经干涸,只剩下半截埋在泥土里的喷泉“遗迹”和枯叶乱草。   为了配合李如的速度,他们已经远远落在了车上其他人后面,包括那个穿校服的少年,打着哈欠没多久就不见人影了。   人工湖边有一个古色古香的亭子,瞧着也很破旧,亭柱上的外表皮都已经斑驳得不成样子了。   卫姚走过去,手按在亭子角落一块凹凸不平的青石地板上,劲力一吐,那块青砖就发出一声响往下沉去。   石头移动的声音让李如吓了一跳,之后他们就看到亭子中间那整块的青石地面往下一沉,然后缓缓往旁边滑去,露出一个黑幽幽的通道来。   沈隽:“……”   这入口,还真是很有武侠色彩。 第32章   入口出现的时候, 李如眨了眨眼睛,有种在看电视剧的荒谬感。   “走吧。”卫姚说, “和我们一起来的人应该都已经下去了。”   “今天为什么这么多人来, 好像有点不太正常。”楼锦书说。   这趟班车平时几乎没什么人坐。   卫姚点点头,“不知道是不是又有什么活动,我们家没收到信。”   一行人顺着楼梯往下, 两边的墙壁上都安着昏黄色的节能灯,减少了几分古意,将水泥台阶照得很亮。   然而,楼梯实在是太长,一圈又一圈, 走到李如都有些腿软了,“这楼梯到底有多长?”   “对于普通人来说确实有些吃力, ”卫姚看着沈隽气都不喘的模样, 微微笑了笑,“大概也就九到十层楼那么高吧。”   李如:“……”   “这是要在很深的地下了。”   “对。”楼锦书看了一眼李如,“不如我们休息一会儿再走。”   李如摇摇头,“我还不至于走不动。”就是外面走了二十来分钟, 这里又这么多楼梯,才会有点累。她确实不是体力强的类型, 也很讨厌运动。   差不多快到的时候, 他们就已经看到下面的门里透出来的光。   原来沈隽以为是一座地下宫殿,哪知道从门进去,才发现是一座地下城。   “哇——”李如忍不住发出惊叹声, 抬头看向“天空”,她几乎有种阳光落在身上的错觉。   在深入三四十米的地下,当然是没有阳光的,但是高高的穹顶上是柔和的集成光板,光线很自然,也很明亮。因为穹顶很高,所以虽然在深深的地下,却丝毫没有憋闷的感觉,反而开阔得很,空气流通丝毫没有问题,一走到门口就觉得呼吸一畅。   沈隽站在原地,感觉像是穿越回了历史。   眼前的这座地下城完全是古风古意,宽阔的街道两边各种古风建筑鳞次栉比,倒也没有到人群熙熙攘攘的地步,不过城大,看着不算清冷,还算人挺多的,而这些人穿什么衣服的都有,尤其是一些沿街店铺里的人,几乎都穿着古装。   “……这是在拍古装剧吗?”李如嘀咕说。   但是很快,她就睁大了眼睛忘了抱怨。   一家卖烧饼的店里,那位卖烧饼的小哥将那面饼高高抛起,抛得足有一层楼那么高,然后又稳稳接住摔在台上,看着那铁铸的台上一个深深的坑洞,李如是在不敢想象这小哥的力气有多大。   又看到一家卖杂货的,老板举着他人几倍大的货架飞快在街上奔跑,一边跑一边喊,“让让、让让,来新货了!”   卖刀削面的刀快到连残影都看不清,糖炒栗子拿手在锅里炒……   更别说屋顶二层上“飞来飞去”的身影了,这可比拍武侠剧还刺激。   李如有些傻眼,“这、这、这——”   “这里是唯一大家可以放开了用武功的地方,难免要惊人一些。”楼锦书笑着说。   佐伊也发现自己眼睛都不够用了,本来以为自己会玩点小火苗是这世上最“不正常”的人,可是眼前这些是怎么回事,个个看着都比他要夸张好么。   卫姚神态愉悦,他到了这里之后明显要比在外面要轻松,“来,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   这座地下城很大,只站在门口看根本没看到边际。卫姚带着他们到了隔一条街的一家酒楼,“这家的鱼做得很好吃。”   佐伊的眼睛亮了。   “我不爱吃鱼。”李如直接说。   沈隽顿时觉得对李如亲近了一些,“我也不爱。”   两人相视一笑。   卫姚也笑起来,“保证你们觉得好吃,和外面的鱼可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比如这家的鱼丸,不仅食材新鲜,这做法是用内力将鱼肉搅碎又揉紧,再加上独门酱料,确实是很好吃的。”楼锦书也说。   沈隽对吃其实还挺挑剔的,陈玉能够讨她的欢心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的厨艺上佳。   上菜之后,果然沈隽吃到了她平生吃过的最美味的各种鱼。   “很好吃啊……”如果离开了这里,恐怕还会想念的味道。   李如也点头,“真的很好吃啊,不知道这里的厨子工资多少,我很想请他去我家做饭。或者出去开家餐厅,这样的手艺恐怕能赚的盆满瓢泼。”   “张老烧鱼已经有快七十年了,他平时就住在这里,没事出去晒晒太阳,恐怕绝对不想去任何地方的。”卫姚笑着说,“再说,他也不缺钱,这里的人很少有缺钱的,也就是个爱好。”   沈隽好奇,“为什么会不缺钱?”她缺钱啊,都快缺死了。   “这里的存在国家是知道的,有时候会介绍一些特殊的工作给大家,报酬都很丰厚,所以缺钱的可以去登记一下,很快也就不缺了。”卫姚说。   沈隽的眼睛一亮,“我可以登记吗?”   卫姚一怔。   “还是说需要什么测试?”   楼锦书好笑地说,“还真有测试,一般登记的时候,都有个简介,如果不是世家出身,加个‘江湖排名第几名’,接到任务的概率会更高,还有一些有特长的,也很容易接到。”   别看这里这么大,看似人很多,其实特殊任务的需求量更大,与私人组织不一样,这里是经过“国家认证”的,世界上不少人都喜欢找这里的靠谱高手。   “也就是说,我要先夺个江湖第一高手,会更好赚钱是吗?”沈隽干脆利落地说,“现在的第一高手是谁,我直接去打败他不就行了?”   众人:“……”   李如拉了拉沈隽的袖子,轻声说,“那个,沈隽,我们要先帮李睿找一下那个崔九堂。”   “哦对,先办正经事。”沈隽马上点头,“如果我帮忙救了李睿,说好了你家要往那座城里投资,你家是搞建筑的,这方面交给你家我比较放心。”   李如笑了笑,“就算是你不帮忙救李睿,这也是一句话的事。”   “等吃完饭我带你们去卫家在这里的宅子里休息,我和锦书分头出去找几个熟人打听一下消息。”卫姚说。   沈隽摇摇头,“不用了,吃完饭你们就打听消息去吧,回头电话联系我们就行了,我们在这里逛逛。”这么深的地下,电话信号居然还很好,满格,该不会是这里也设了个基站吧。   楼锦书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说什么,“你们自己小心。”   “我知道,这里虽然看着井然有序,恐怕地上的法律在这里不一定适用。”沈隽说。   卫姚心中称赞,这个姑娘真是一点就透,于是也就干脆地说,“好,那我和锦书直接去,你们别跑太远,如果有事我直接打你们电话。”   借着这个机会,楼锦书非常自然地和沈隽交换了电话号码,沈隽没觉得有什么不对。   卫姚原本就存着沈隽的电话,看到楼锦书存下号码的模样,忍不住又多看了他几眼。   这对表兄弟结伴离开,在酒楼门外分了手,各自去找认识的人打听消息。沈隽就带着吃饱了的李如、佐伊转转消消食。   “咦,那不是车上那对兄妹吗?”李如说。   沈隽朝着她指的方向看去,恰好看到车上的那对兄妹似乎正在和一群人对峙,瞧着气氛十分紧张。   这对兄妹本来就长得好看,这会儿气得涨红了脸,就更加艳丽逼人,对方明显有几个人眼神都开始闪烁起来,表情也有些心猿意马。   沈隽抿了抿唇,朝着那里靠近了一些。   “你们住口,抢了我的家现在还要夺走我家的剑吗?”少年厉声说。   “可别这么说,当初你父母自愿签下的契书,可没有谁逼他们。”   少女冷笑一声,“是啊,我父母怎么能想到与你称兄道弟几年的人谋划的不过是你的家产。谁人不知伍三爷就是靠着与人‘称兄道弟’发的家。”   “你说话客气点!”   “怎么,要动手吗?”   李如愤愤说,“这十几个人打两个,也太不要脸了吧!”她的声音不算太大,正常情况下隔这么远那边应该听不清楚。   但是……这是个人人练武的地方,这种武还是带内功的那种武。   于是,有几个人立刻朝她看来。   沈隽三人站在不远处,实在是有些显眼,作为能被盖恩斯看中抓走作为银色胚子的李如,长得自然是漂亮的,更别说曾经是高级宠物的佐伊,以及令人惊艳的沈隽了。   三人看着都没有带武器,尤其李如和佐伊脚下虚浮,一看就没有练过武,只有一个沈隽看不出深浅。   这几人交换了一个眼神,互相摇了摇头。   新人,以前从来没在城里见过。   “别不知天高地厚还想着英雄救美。”立刻有人开口嘲笑,“这对兄妹可是丁大侠在这里也不会救的!”   沈隽淡淡开口,“丁大侠是谁?”   “丁大侠自然就是我们江湖第一高手丁卯!”   沈隽心中满意,居然这么快就打听到了第一高手是谁,省去了她很多麻烦,眼前的人很识时务嘛。   “哦?为什么他不肯救,我记得那些武侠小说里,大侠都是要锄强扶弱行侠仗义的啊。”李如不解。   对面一人嗤笑一声,“都什么年代了还锄强扶弱行侠仗义,丁大侠是为了竞选下一任的城主,最近管着城中秩序呢,若是旁的人,丁大侠肯定是要管一管的,可眼前这两位嘛,嘿嘿。”   沈隽眼神平静,“说话别只说一半,很烦。”这样的人也能称之为大侠,这大侠也太好做了。   “因为他们是崔九堂的后人!妖女的后人谁人会救!”   那人大声叫起来,四周立刻一大圈人朝着这里看来,然后又纷纷转过头去,对两个孩子被欺负的事视而不见。   李如一下子惊呼出声,“崔九堂!”   就是他们要找的崔九堂!   少年涨红了脸往前跨了一步,“我们姓越,不姓崔!我们的父亲是越临!”   “是是是,越临和妖女的后代,难道有什么不同吗?”对面耻笑说。   佐伊看了看沈隽,又看了看面前的情况,不禁想起家中陈玉说的——   “我们大姐头站在哪儿,哪儿就是故事的中心,你等着瞧吧!”   真没想到应验得这么快。这一刻,佐伊深深同情去打听消息的卫姚和楼锦书,因为他们注定做的是无用功,永远的中心,他们的大姐头还站在这儿呢!   这不,随便踩个马路都能碰上关键,一下子就找到了崔九堂的相关信息。   少年刚想再说话,就看到这栋单看外门廊就十分讲究的大宅里有个人跌跌撞撞地跑了出来,“出事了、出大事了!”   “怎么了?”外面刚要对这对兄妹动手的青年扶住了出门时一个踉跄差点摔倒的人。   “伍、伍三爷他——死啦!”   “你说什么?”   “伍三爷被人杀死了!”   刚才还好像完全看不到听不到这里动静的人们一下子围聚而来。   “什么?伍三爷死了,这怎么可能!”   “伍三爷可是江湖上排名前百的高手,怎么会这么容易就死了,还是被人杀死的?”   沈隽恨不得朝天翻个白眼,这位兄弟,你们的江湖,也就这座地下城这么大,总人口大概都不会超过三千人,三千人里排名前百,很了不起吗?她家成绩糟糕的小玉,都能在五六千人中排名前百呢!   “定是对方用了什么卑劣的手段害了伍三爷!”   “……”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那对兄妹都被挤到了后面来。   卫姚和楼锦书还没走得太远就发现了这里的动静,就怕沈隽他们出了事,赶紧匆匆赶了过来。   “怎么了?”   “一个叫伍三爷的被人杀死了。”李如随口回答。   卫姚神色一凝,“这下麻烦大了。”   “为什么麻烦大了?”   “现在的城主叫伍建国,他是这位伍三爷的亲哥哥,所以,我觉得大概要封城了。”   楼锦书转过头来,“不用大概,已经封了。”   “就是他们!以前都没在这里见过,还有个外国人,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尖利的声音响起来。   佐伊愤怒地瞪过去,他怎么就看起来不是好东西了!   沈隽微微蹙起眉,还没等卫姚上前一步将她护在身后,就自己往前走了好几步,盯着那人说,“你说话客气一些。”   那人与她目光一撞,顿时被那气势逼得退后了两步,没再敢开口。   卫姚又想上前,被楼锦书拉了一把,楼锦书对着自家表哥摇了摇头。他知道,沈隽恐怕不喜欢这时候表哥替她出头,她也不需要。   她是一个骄傲且强大的女孩子,并不需要任何男人的保护。   这时一人越众而出,打量了一下沈隽,皱着眉说,“你是今天第一次来秦城?”   “是。”   “怎么这么巧刚好在伍三爷家门口?”   “谁让他家门口没竖块牌子写着‘不许人只准狗站在我家门口’?”   “你!”   沈隽平素不算是咄咄逼人的性格,但是她已经有些被之前欺压那对姐弟又直指她和佐伊的人嚣张的态度惹火了,“换我问了,你是谁?”   “丁卯。”   “你就是丁卯?”   来人露出自得的笑容,“是的,我就是丁卯。”   “很好。”沈隽露出一丝微笑,“刚好不用我特地去找你了。”   丁卯:“?”   沈隽:“拔剑吧!”   多么省心,自己送上门的第一高手,啧啧。   作者有话要说:   沈隽:“拔剑吧!”赶紧让我做第一高手,我缺钱啊啊啊!   丁卯:“?”喵喵喵什么鬼?! 第33章   一时间四周围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因为任谁都没有想到,沈隽会忽然说出这样一句话来。   众人都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她, 简直无法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   那可是丁卯啊!   已经快十年占据江湖第一高手的位置无人能够动摇的丁卯啊!   眼前这个女孩子看着还很年轻, 瞧着都没超过二十岁,向丁卯挑战?而且是在这种情况,众目睽睽之下, 倒显得是丁卯高傲欺负小辈,小辈愤而挑战,于是,这即便是赢了,恐怕名声也不太好听。   其实, 这时还没有人认为丁卯会输。   除了楼锦书。   连李如和卫姚都有些替沈隽担心,李如是因为不知道这个丁卯厉不厉害, 卫姚是到底没见过沈隽出手, 两人担心倒也正常。楼锦书知道丁卯的本事,也了解沈隽,他同情地看着丁卯,恐怕今天过后, 这位就要脸面扫地。   不过以前楼锦书对丁卯的印象就不太好,他虽然是个练武的奇才, 但是名声方面一直是毁誉参半, 为人并不如何正派,如今还想去争城主的位置,其实在楼锦书看来, 他当城主还不如伍建国当。   当年丁卯也是当着众人的面挑战拂慎道长,让原本的江湖第一高手也是出了名为人正派的道长颜面扫地。   这还真是一报还一报了。   没有人发现沈隽的手上什么时候出现的剑,而当有人看到那把剑时,懂剑的人立刻眼前一亮。   在沈隽看来,三千人里的第一,很厉害吗?更别说珍重的高手说不定根本不屑于来争这个什么第一高手。   秦城的人可不是外面那些人,练剑多年的话,自然有观剑的本事。   江湖发展那么多年,已经很久不现人间,但练武之人中钟爱剑的总是最多,哪怕在不适合现代社会,仍然不减江湖人士对剑的喜爱和崇拜。   “好剑啊好剑!”   “这么一把剑落在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手里,可惜了。”   “却不知道她是哪一家的,怎么从来没听说过。”   “这么一把剑,不会毫无名气才对。”   “……”   沈隽对那些酸言酸语充耳不闻,她拿着流年曦光指向丁卯,这回丁卯不拔剑也不行了。   他冷笑一声,“小辈真是不懂礼数!”他又不是那等真的多注重名声的人,不给沈隽一点教训他简直咽不下这口气。   一时间,所有人都忘了里面有一个莫名其妙被杀的伍三爷,注意力全部集中到了丁卯要和一个小姑娘比斗上面来了。   “此处不太适合,跟我来!”   这座秦城占地不小,因为江湖人士多,当然有专门用来比武的地方。距离这位伍三爷的家不远就有一处辟出来的演武场。   沈隽跟过去之前对楼锦书他们说,“看好了那对兄妹,他们和崔九堂有关。”   她可没忘记正经事。   楼锦书点点头。   几乎是一瞬间,演武堂周围就挤满了人,个个都非常有经验地占据最好的位置。武功差一些的不会往前挤,免得被误伤,总体还是给演武堂空出了一大块空间,足以让两个人放开了手脚比一场了。   丁卯的本事绝大部分人都知道,所以大家几乎都看着沈隽和她手上的那把剑。   “小辈胆气不小,不如我让你三招!”丁卯想要展示一下风度。   沈隽认真地回答,“不用让我,我想胜得光明正大。”   肚量不怎么大的丁卯简直要气炸了,他咬着牙,“这可是你自己说的!”   作为第一高手,丁卯也是用剑的,事实上他的掌法和刀法也不错,但怎么比得上剑?他想要三招内赢了这个小丫头片子,赢得漂亮自然不会太丢面子。   “看剑!”他横眉竖目,长剑破空,气势惊人地朝着沈隽一剑刺去。   就在这时,人群中爆发出了惊呼声。   因为沈隽手中的那把剑轻飘飘地悬浮,她手掐剑诀,流年曦光呼啸一声,半空中“当”地一声与丁卯的长剑相撞!   而丁卯手中的那把兵器排行榜上的名剑就这么轻而易举地……断成了两截!   “御剑术!”   有人惊叫出声,围观众人一下子嘈杂起来。   沈隽的姿势十分优美,脸上的神情更是从容,丁卯的手中剑断了,流年曦光却丝毫不停,以武林中人都几乎跟不上的速度朝着丁卯疾刺。   丁卯大惊失色,慌忙躲避,那剑来势太凶太快,他只能往右侧一闪,踉跄一步差点摔倒在地。   长剑削过他的发鬓,在他的额角留下一道血痕。   “你认输吗?”沈隽仍然站在原地,连头发都没乱上一丝,一步未进一步未退,只凭一招,丁卯已经落败。   丁卯脸色铁青并不答话,他在原地站了片刻,扔下那半把断剑一声不吭大步离开。   众人这才欢呼起来,有人说,“这下江湖排名该改写了吧?”   “是啊是啊,江湖兵器谱也该改写了,却不知她的那把剑叫什么名字。”   “御剑术我只在传说里听闻过呢,回头我得把录像好好看看。”   “九言大师恐怕很快来找她做采访了。”   “下一期的江湖日报肯定好看。”   “……”   录像?   沈隽抬起头,才发现演武堂的上方有个摄像头,恐怕丁卯一开始就没安好心,非但想要打败她,还想把打败她的录像保存下来,怪不得不在伍三爷家那里打,可惜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场比斗开始的很突然,结束得更突然,等到结束了大家才恍然想起,伍三爷死了!   秦城果然封闭了,据说作为城主,伍建国是有临时关闭秦城的权力的。秦城共有八个入口,秦山度假村这里只是其中一个,从机场过来这条路线算近的,却也不是最方便,长居于西安或者秦城的从不会从那里进来。   一般八个入口中只会开启四个,关闭起来也很容易,把楼梯那边沉重的铁门关上上锁就可以了,虽然城中都是武林高手,但在这全封闭的地下想要飞出去,绝对不容易。   “这是不是说明崔九堂的人也出不去,阿睿相对安全了?”李如问。   卫姚点头,“很可能,不过我们并不能保证崔九堂的人还住在秦城,只是以前的传说中,崔九堂是在秦城的。”   “那对兄妹呢?”沈隽这回再出去,迎接的都是敬畏的目光,果然和之前大不一样。   楼锦书指了指不远处的一家旅店,“他们去了那里,据说封城期间都会住在那儿。”   “他们应该是越临和那个你们说过的崔九枝的儿女。”   楼锦书笑了笑,“我刚打听过了,他们姓越,现在算是越家的人,哥哥叫越冰轮,妹妹叫越冰镜,越家在越临失踪之后就一落千丈,听说当年是越临亲手将这对兄妹交给越家人抚养,至于其中发生了什么事,就没人知道了。”   “他们兄妹看着很疲惫的模样,不如我们明天再去找他们。”卫姚说。   李如同意了,反正封城了,也不急在这一天。   沈隽看了一眼伍家的宅子,又看了一眼即便是封城也没什么变化的秦城,“到底是谁建了这里?”   “你是说秦城?”   “嗯。”   “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楼锦书笑起来,“我们找个茶馆坐下来聊吧。”   “好。”   找了家环境清幽的茶馆,他们要了一壶茶坐下来,卫姚和楼锦书才开始说秦城的故事。   “不可能!骗人的吧。”李如才不信。   楼锦书喝了一口茶,“当然,这里的房子大多都是后来重建的,包括入口也是,不过还有几处保留着以前的痕迹,有时间的话可以带你们去看看。”   “也就是说这里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   “只能说是其中不算太大的一部分。”卫姚补充说,“原本是根据秦时的城市布局建的,很可能就是当初的咸阳城,最早发现这里是明朝时,当时朝廷禁武成风,最不愿江湖人士扰乱朝纲,大肆捕杀江湖中人。于是,当时几家就把这里当成最后一条退路。”   天下之大莫非王土,不过那时候要隐居还不必隐到地下,直到民国时天下大乱,哪里都躲不了清静,这里就渐渐兴盛了起来。热兵器兴起之后,练武之人毕竟也是血肉之躯,挡不了几颗子弹,因此想要报国的不少,但老弱妇孺几乎都被藏于此处。   “当时各家的年轻人几乎都参了军,所以像卫家、伍家、唐家、薛家几家几乎都是军旅世家了。”楼锦书又补充说。   卫姚轻笑,“是啊,我家几代都是当兵的,于是我也当了兵。”   “国家对这里的情况很清楚?”   “对,很清楚,毕竟军中有不少江湖人。”楼锦书说,“不过武学这种东西其实也不是很好推广,现代人绝大部分都资质很差,练武练上一辈子,大约也只能将外门功夫练到巅峰。各家的家传心法大多限制不小,而且练武是一件很寂寞的事,绝大部分人耐不住这样长年累月枯燥的事,也许到最后都拼不过一颗子弹,渐渐的,这里的人反倒是越来越少了。”   卫姚叹了口气,“现在总数还不到三千人,国家很清楚这个量,有时候真的在外碰上一些练武奇才,也有暗自传功的,但是都要遵循一个规则,不许让我们这些人为普通人所知。这是国家与我们的约法三章,容许我们存在,给我们一定的空间,也经常互帮互助,维持一定的信任,但是也要听上面的话,不要胡作非为。”   “那为什么有人给我家阿睿下毒。”李如不满地说。   卫姚回答她,“所以锦书才说是我们有人先破坏了规矩,这件事肯定会由我们的人解决,你就放心吧。”   “本来我们今天就要找伍城主谈谈的,哪知道发生伍三爷被杀的事。”   作为秦城的城主,伍建国有责任管好这里的事,有人不加掩饰地对普通人出手,伍建国应该和他们一起找崔九堂的人救李睿才对。   但这会儿他的亲弟弟死了,事有轻重缓急,他大概满心都是那件事了。   “那就赶快找到杀人凶手,不就解决了?”沈隽慢条斯理地说。   楼锦书苦笑,“哪有这么简单,这位伍三爷不仅仅是名声不好,仇人也很多。伍城主自己在外备受赞誉,这个弟弟简直就是恰恰相反,属于伍家最不受管教的坏坯子。”   “也就是说很多人都想杀他?”   “对,不过他的武功不错,想杀他没那么容易。”卫姚说。   他们才刚喝了一会儿茶,就听到外面马蹄声声。整个秦城都是很节能环保的,任何现代化的代步工具一样没有,只有马、驴和牛车,动物的粪便有人会清理了去种地——这深深的地下,仍然有些作物能够种活,或者养花侍草,都是可以的。   他们从窗口探出头去,就听到马上有人喊着,“不好了不好了,城主被人杀死了!城主被人杀死了!”   卫姚惊愕,“伍建国死了?”   要管理一座秦城,当然不是一个城主就够的,伍建国有自己的一批人,绝大部分都是伍家人,所以在伍三爷死后,第一时间他们就封闭了秦城,这道命令并不一定是伍建国下的。   但是伍建国死了?   他可不是他的弟弟伍三爷伍援朝,伍建国的武功是能够排得进前十的,前十和前百,那是一个巨大的不可跨越的鸿沟。如果说能够杀死伍援朝的人太多,那能够杀死伍建国的就没有几个了。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沈隽的内心是平静的,但是她真的很想吐槽,于是在微信上给小玉发了一条,“又死了一个……”   小玉:“呃,虽然这时候笑出声来不太好,毕竟死人是件很惨的事,不过大姐头你走到哪里哪里出事我都不意外。”   沈隽:“那你还想元旦去泰国玩?小心撞上不该撞的东西。”   小玉:“……”   成功封上了陈玉的嘴,沈隽叹了口气,其实她是真的不想背这种锅的,但是连她自己都快开始确信只要她跑到哪里,哪里不发生些什么都不正常了怎么办?   人又不是她杀的,关她什么事呀! 第34章   “我去打听一下。”卫姚说。   不一会儿卫姚回来了告诉他们, “人是刚死的,凶手用的是剑, 看来武功很高。”才能杀得死排名前五的伍建国。   “能杀死他的也没几个人吧, 幸好沈隽刚才和丁卯比斗,又一路到这儿都有很多人看到。”楼锦书说,不然的话, 肯定会有人怀疑是沈隽杀的。   卫姚摇摇头,“对方武功很高,但是还没那么高,他受了伤,现场门口那里有血迹, 应该是凶手的。”   也就是说,这位凶手至少武功和伍建国在伯仲之间。   “你们这里排名都排得这么清楚, 不是很容易抓到凶手吗?”沈隽说。   楼锦书笑起来, “其实也没那么清楚,并不是所有人都在那个排行上,比如丁卯被称为江湖第一高手,但是有很多人都认为至少有两个人武功比丁卯高, 但是他们都不是爱争斗的人,并不会来与丁卯比武, 再比如卫姚哥其实认真起来估计能打败排名第十的薛虹泓, 但他也没兴趣和他较量。”   沈隽惊讶,“原来卫姚的本事也不错啊。”   “那当然,不像我, 卫家手上的功夫我只练到了十之一二。”楼锦书不好意思地说。   他们正说话的时候,茶馆外马蹄疾行,两个高大的青年利落地翻身下马走进了茶馆,他们直接走到了沈隽他们的桌旁,其中一个人笑着说,“卫姚,好久不见。”   卫姚冷淡地点点头,“是好久不见了,我是武警你是海军,见不到也是正常的。我倒是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也回来了,刚好有假?”   “你可比我自由多了,”来人说,“我这次只有十五天假,这不,才回来第三天,就出了这么大事。”   卫姚脸色和缓了一些,“节哀顺变。”   “这位就是刚刚打败了丁先生的小姐吧,卫姚,你不给我介绍一下?”   卫姚看着沈隽柔声说,“这两位是伍家的人,伍濠江、伍香江。”   沈隽:“……”这伍家人取名还真是简单粗暴又红又专,不用问她也知道一个是1997年生的一个是1999年生的,澳门别称濠江,香港又叫香江,很好,97香港回归99澳门回归,于是俩孩子的名字都有了。   不过这位伍濠江应该比卫姚小上好几岁,和沈隽、楼锦书一样大,居然直接去和卫姚说话,并不搭理一旁的楼锦书。   “沈隽。”介绍沈隽的时候,卫姚很吝啬地只给了一个名字。   “沈小姐是卫姚的朋友?”伍濠江笑着问。   沈隽微笑着说,“我是楼锦书的同学。”   伍濠江自然也是认识楼锦书的,卫家的那位差一点就嫁给了伍濠江的叔叔,他们几个家族之间联姻是很常见的,但是当年她坚持要嫁到楼家去,这事儿伍家谁都知道,偏偏楼锦书从小就很出色,武学方面的天赋不错,即便是不花多少工夫在这方面,也比很多伍家孩子出色,更别说长得这样好,伍濠江能喜欢他才怪,毕竟伍濠江就是在楼锦书的阴影下长大。   “同学?”他还真没想到这个武功如此出色的女孩子和卫家这对表兄弟是这种关系。   伍濠江不喜欢楼锦书,楼锦书也不喜欢伍濠江。这位从小就喜欢欺负他,楼锦书小时候长得秀气可爱,伍濠江就嘲笑他是娘娘腔,两人连架都打过不少,幸好伍濠江还是有点怕卫姚的,才没欺负得太严重。   “你来到底有什么事?”   沈隽忍不住看了一眼楼锦书,又看了那位高大俊朗身高大概有一米九的伍濠江一眼。   她还是第一次见楼锦书明确表现出这么不喜欢这个人。   楼锦书并不算是十分好脾气的烂好人,但是平时一向都很温文有礼,对谁都算得上谦和,以他的年纪来说,涵养好得有些过分的程度。   可这份从容优雅在面对伍濠江的时候,似乎很容易就被破坏了。   “我爷爷请沈小姐去一趟,”伍濠江在面对楼锦书的时候,眼神都不愿意落在他身上,“你们也去。”   这俩人简直是赤裸裸的不对付。   “请我们去干吗?”卫姚有些惊讶。   “我爷爷说这个凶手武功很高,他原本请了丁先生去,丁先生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愿意见人。拂慎道长和唐老爷子都不在城里,要捉拿凶手的话,也只有请沈小姐帮个忙了。”   江湖排名前五的高手分别是丁卯、拂慎道长、唐老爷子、薛烟嫣和伍建国,现在伍建国死了,丁卯刚丢了个大脸,拂慎道长出去旅游了,唐老爷子去看外孙女了,薛烟嫣向来高傲不管这些闲事。那凶手能杀的了巅峰时期的伍建国,交了普通人来,也未必能打得过凶手,怎么抓得住他呢?   沈隽站起身来,“那走吧。”   当她很想去抓这个凶手吗?并不是,她还没有正义爆棚到那个地步,伍建国伍援朝对于她来说都是陌生人。可是她还要找崔九堂救李睿,而且封城的状况持续下去可怎么办,她并不想再缺一个月的课——他妈这个大学还能不能好好上了!   沈隽很想问问小玉,原著小说里主角的课业是怎么解决的,这整天麻烦缠身啊,不需要上课吗?   跟着伍家兄弟往外走,沈隽才发现他们兄弟俩是骑着马来的,看着伍家兄弟翻身上马的利落劲确实很帅。“海子叔,先借我几匹马,一会儿还来!”伍濠江提声向茶馆的主人说。   “拿去吧!”   伍濠江这才问,“沈小姐会骑马吗?”   沈隽是会骑马的,作为后起之秀,沈家非常努力地朝上层圈子靠拢,早年作为既定的“贵族运动”,她骑马、网球、高尔夫都学了一点,家里为了让她混进那个交际圈还是给了她不少任务的,不过网球和高尔夫都学得马马虎虎,骑马反倒还行。李如也是一样,她在国外上学的时候学过骑马。佐伊还在布莱克曼家族时上的私立学校甚至把马术作为必修课,他对骑马可一点都不陌生。   于是五人五马,跟在伍家兄弟的身后往伍家去了。   伍家这会儿的气氛自然不会好,一个下午死了两个,其中一个还是家中的顶梁柱,怎么可能会好。不过也没有那种悲悲戚戚的氛围,反而一进门就感到一股肃杀凶气。   不愧是练武世家,发生了这种事,不是先哭,而是先想着报仇。   伍家老爷子坐在正堂中央,一身深褐色铜钱纹的唐装,脸色沉凝神情疲惫。   他一生生了三子两女,其中只有次子建国成器,能够支撑伍家门庭。长子建军早年与人比斗留下暗伤武功半废,早就到别的城市去发展,多年没有回来。三子援朝更是不行整天惹事,还需要二子给他兜着。两个女儿一个嫁到了唐家一个嫁给了普通人,早年伍老爷子有些重男轻女,于是等原配妻子过世娶了新妻之后,两个女儿与他的感情更是有了隔阂。   如今两个儿子去世,大女儿夫妻随着老爷子探亲娶了,小女儿更是回不来,伍老爷子才察觉到这种无人依靠的凄凉。   “多谢沈小姐愿意伸出援手。”伍老爷子说。   沈隽摇摇头,“没有什么,现在对于凶手有什么线索吗?”   “有,之前在建国家门外看到一人骑着白马飞快逃离。”   沈隽还真没想到是这么明显的线索,“没看到马上那人长得什么模样?”   “没有看清,只知道他往城西去了,城西人烟稀少,他脱身也很容易。”   “身骑白马么……”沈隽想了想,“这城中共有多少白马?”   “不多,大概也就两三百匹。”   沈隽:“……”这还叫不多。   伍老爷子留他们吃了晚饭,那边还是没有什么关于凶手的新消息,卫姚就提出他们先回卫家休息,有事找他们也就行了。   他们刚走出伍家大门,就听到了由远及近的马蹄声,一个青年几乎是从马上滚下来的,边跑边说,“又出事了又出事了!”   沈隽一拍额头皱起眉来,她现在听到“出事了”就头疼。   “薛烟嫣死了!”   “什么?!”   沈隽则是悄悄问楼锦书,“薛烟嫣是谁?”   “薛家老太太的长女,武功很厉害,脾气也很厉害。”楼锦书压低了声音说,“据说她当过雇佣兵,杀过很多人,我们这一代小孩小时候都很怕她。”   “她很厉害?”   “比伍建国还厉害。”   然而她还是死了。   薛家距离伍家不算太远,他们跟着伍家人过去的时候,恰好看到薛家老太太在院子里大发脾气,所有的薛家人噤若寒蝉地在下面听训。   薛老太太是这样的脾气,她的几个儿子就养得有些懦弱,唯有薛烟嫣这个女儿脾性与她相似,又是头生女儿,于是格外宠溺,从小要星星不给月亮,她还争气,武功练得很好,戾气重这种事在薛老太太眼中不算是缺点。   薛烟嫣也是被人杀死的,一个高明的剑客在她的胸口刺了一剑,一招夺命,不过看地上的血痕,这位刺客同样受了伤。她的尸体已经有些凉了,大约就是在晚饭的时间,那位凶手到了不喜欢人打扰的薛烟嫣独居的院落杀了她。   “应该是同一个人,在杀伍建国的时候就受伤了,然后才来杀薛烟嫣。”卫姚说。   楼锦书皱眉,“那这个人的武功应该很厉害。”受伤之后还能杀得了薛烟嫣。   他们说话的时候,沈隽却在看看向另一边,在场的人都是耳聪目明的江湖人士,但要论耳聪目明的程度,肯定比不上沈隽,她忽然说,“你们照顾一下李如和佐伊。”   楼锦书和卫姚甚至来不及问她去哪儿,就看到沈隽转身就出了薛家。   这会儿天色已经黑了,只是在这地下城里,没有凛冽的夜风,并不显得寒冷,然而,明亮的集成光板关掉了之后,开启了昏暗的夜晚版本,十分影响人的视线,但确实很有夜晚的感觉。   一只几乎融入夜色的鸟扑棱着翅膀停在了路边一棵树上,沈隽抬起头,与那只天生穿着夜行衣的八哥对视。   “你为什么要跟着我?”那八哥话居然说得很溜。   沈隽笑着说,“那你为什么要飞走?”   “我是鸟,我当然要飞。”   “你为什么在我看到你之后就跑了?”   “我不会跑,我只会飞。”   沈隽:“……”跟一只鸟争辩她大概是傻了。   八哥毕竟只是鸟,它在树上整理了一会儿羽毛,又扑棱了几下朝着城西飞去。   沈隽不紧不慢地跟着,它飞飞停停,没多久沈隽就看到它飞进了一个小院子。   这个地下城里绝大部分的建筑都是后建的,但也有一些是秦时留下来的土房子,城西这里几乎没人居住,大多都是土坯房子灰蒙蒙的。   “将军,你回来了。”一道清冷的声音响起。   沈隽站在门外挑眉,她有一种感觉,自己找到了凶手。   就在这个破败的小院子里,那个偷窥着薛家的八哥肯定有个主人,这个主人,多半就是刚才杀了薛烟嫣的凶手。   沈隽直接跨进了院子。   “是你?”她惊讶地说。   坐在院中的少年抬起头来,看到她笑了笑,很平静地说,“是你啊。”   他竟然是那个和沈隽同车而来的那对祖孙中气质干净清淡的少年,他的那位祖父似乎已经不在身边,只有他一个人坐得笔直,仍然像车上那样如同一柄出鞘的利剑。   沈隽有些不解,“为什么?”这个少年从头到脚都不像是穷凶极恶的杀人凶手。   “你是来抓我的吗?”少年没回答她的话,反问说。   沈隽说,“原本是来抓你的。”   “噢,可不可以等明天再抓我?”   “嗯?”   “我还有三个人没杀,明天就可以了。”   沈隽:“……”   “我本来也快死了,”少年笑了笑,沈隽已经看出来了他的脸苍白得没有血色,“等我杀完这最后三个人,我会偿命的。”   沈隽在他的身旁蹲下来,“可以给我讲讲为什么要杀这六个人吗?”   “你想听故事?”   “嗯,我想听故事。”   “那好,第一个故事,是一桩情杀旧事。”少年口吻清淡地说。   沈隽:“……”有点狗血老土。   于是,沈隽在这个萧瑟又破败的小院子里,听了一夜的故事。 第35章   既然是情杀, 自然是要有感情,也要有人死。   “薛烟嫣年轻的时候, 长得还算漂亮, 本身武功家世都好,就算脾气差一些,也还是有人追的。”少年的声音很清淡, 就好像真的是个彻底的旁观者。   “但是她只喜欢一个人,那人叫范红岭,是一名潇洒英俊的侠客,问题就在于,他有妻有女, 早已成家。”   沈隽皱起眉,“所以呢, 她杀了范红岭的妻女?”   “可不是那么简单。”少年说, “她杀了他全家,包括范红岭,只有他年幼的小女儿被藏在衣柜里逃过一劫。”   “为什么?”沈隽不理解,“既然她喜欢他, 为什么要杀他,难道是范红岭拒绝了她?”   “范红岭还没来得及拒绝她, 因为薛烟嫣从来没对他说过自己喜欢他, 直到杀他的那一天。”   沈隽:“……”这纯粹是个神经病吧。   “她杀了他,取走了他的头颅。因为没有人知道她喜欢范红岭,而且她之前和范红岭毫无交集, 所以在她杀了范红岭一家十七口,包括范红岭的弟弟以及刚满三岁的侄子、范红岭的父母叔伯以及叔伯的子孙之后,一把火烧了范家,却没有人怀疑是她做的。”   “因为喜欢他,所以取走了他的脑袋?”   “大约对于薛大小姐来说,范红岭是个死人比是个活人可爱吧。”少年一本正经地说。   沈隽:“……”   “不过,这个故事还没有结束。”   “然后就是那个小女孩长大了,来报仇了是吗?”   “小女孩报不了仇,因为薛烟嫣比她强得多,她打不过她。”   “但小女孩也有优势吧,薛烟嫣不知道她还活着啊。”   “不,薛烟嫣知道,知道范红岭还有个小女儿,她知道,却并没有杀掉小女孩。”   “这又是为什么?”   “因为她觉得这样很好玩,有个人想杀她,又杀不了她。”   沈隽:“……”这是纯粹心理变态吧。   “薛烟嫣甚至在小女孩不知道的情况下,资助成了孤儿的她上学,悄悄派人教她武功,甚至连她的男朋友都是她故意找来的。对于薛烟嫣来说,这可能是个很有趣的游戏。”   “然后呢?”   “然后小女孩知道了真相,她决心与薛烟嫣同归于尽。”   沈隽皱起眉,“所以她与你有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我与她不过是萍水相逢。”少年淡淡说。   “萍水相逢,你就替她杀了薛烟嫣吗?”   少年笑了笑,“萍水相逢,路见不平,还需要其他原因吗?”   沈隽看着他,忽然问,“你的祖父呢?那天看到车上与你一起坐的那一位。”   “他?”少年叹了口气,“他已经死了,临死之前回到这里,也是想落叶归根,这里是他的故乡。”   沈隽若有所思,“那个小女孩现在已经长大了,难道她是车上那位都市丽人?”   “是的。”少年并没有隐瞒。   “伍三爷的死,他也是你杀的,是因为那对兄妹,对吗?”   “对,”少年爽快地承认,“伍三爷与他们有杀父辱母之仇,可不仅仅是夺其祖屋,不过这兄妹二人苦无证据,心中郁愤,没有人愿意为了他们得罪伍三爷,只有一位好色之徒愿为他们动手,他们差点为此丢了尊严。”   沈隽恍然,怪不得那天卫姚说怪怪的,那一班车那个时间,本该没有多少乘客的中巴车有不少人。“既然这样,伍建国又是因为什么?”   “这就是另一个故事了。”少年叹了口气,“他的死和伍援朝毫无关系。”   “是因为车上的谁?那个小道士,还是那对夫妻、校服男孩、魁梧大汉?”   少年怜爱地摸了摸八哥的小脑袋,“这世上的凶杀不外乎那几种,为情为利者最多,当然也有为了杀人而杀人的。伍建国表面上急公好义,为人大方,性格爽朗,在这秦城中是颇有声明的侠义之士,这也是为什么他能选上城主的原因。”   “但他不是这样的人?”   “当然不是。”少年摇摇头,“他事实上是嫉妒心极强的人,不过披着一层宽容大方的皮而已。早年秦城中发生过一起大案,连续有七个孩子被杀,时至今日也没人找到凶手。”   “是那伍建国动的手?”   “那一年,伍建国才刚满十一岁,是伍家人人称赞的少年天才,资质极佳,谦逊懂事,前途光明。而那七个孩子,个个都是新兴的少年天才,无一例外资质极佳,如果他们活到今日,大约有百分之八九十的可能要比伍建国武功更高。可惜他们没能活到今天,因为伍建国那时自己也是孩子,和其中几个被杀死的男孩还是好友,绝无可能有人怀疑到他的身上。他是一个天生的杀手,但杀第一个人时,到底不熟练,是他的哥哥伍建军替他抹去的尾巴。”   沈隽若有所思,“那现在他的哥哥伍建军呢?”   “伍建军是看在兄弟情义的份上帮的他,而且家中就属伍建国的资质最好,他为了伍家也要这样做。但伍建军是个好人,他一直心中愧疚难安,尤其很快又出现了第二个第三个乃至第七个受害者,有了经验之后,伍建国杀人再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伍建军既为助纣为虐不安,又对弟弟产生了恐惧,与人比斗之时心神不定,才受了不可治愈的重伤。于是,他借此离家,再也没有回来。直到他在港城碰到了当年第一位受害者的弟弟,那种愧疚又来纠缠他,他终于忍不住告诉了他真相。”   沈隽问,“那人的弟弟是那位魁梧大汉?”她以年龄猜测。   “不,是那位年轻道士。”少年笑着说,“他是父母的老来子,在他的哥哥被杀之后,父母十来年后才有了他,然后没有几年就去世了。这么多年他失去父母兄弟的庇佑,流落在外风雨飘摇,到处闯荡,后来假扮作道士,以在港城招摇撞骗为生。”   “他回来也是为了报仇?”   “这世上不是所有人都是能为了家人付出所有的,”少年的表情有些忧伤,“他从没见过他哥哥,又谈得上什么感情?”   “那他……”   “他来秦城,不过是因为听说伍建国如今是秦城的城主,事业有成威望极高,他自觉握住了伍建国的把柄,回来想办法威胁伍建国一把,从中谋取利益而已。”   沈隽皱眉,“伍建国这人心机很深,他如果这样做了,很可能反倒会被伍建国杀害。”   这种十几岁就会杀人的人,还指望他对杀人有什么心理障碍?敢威胁我,杀了比较放心啊。   “是的,不过这位从六七岁就会骗人榨取钱财,也说不定能够成功吧,只是他已经没有这个机会了。”少年又笑了笑。   沈隽并不再追究这个问题,“所以还有三个,穿校服的少年,和那对夫妻,以及那个魁梧大汉呢?他们又是为何而来。”   “你不抓我了吗?”少年反问。   沈隽托着下巴说,“我本来也和你无冤无仇啊,不过是伍家请我去,想让我帮他们抓你。”   “你很厉害吗?他们为什么要请你来抓我。”   “我当然很厉害啊。”沈隽笑起来,“因为我刚刚打败了秦城的第一高手丁卯呢。”   少年第一次露出惊讶的神色,然后真心实意地称赞,“那你真的是很厉害了。”   “剩下那三个人你是要明天杀吗?”   “嗯。”少年承认。   “也都是和薛烟嫣、伍建国和伍援朝差不多的理由?”沈隽看着他问。   少年点点头。   沈隽笑着说,“那我当然不会抓你了。”   “谢谢。”   “不用谢,他们都该死。”沈隽认真地说。   少年咳嗽了几声,苍白的脸上浮现两抹嫣红,明显身体的情况在恶化。   “你这是怎么了,生病了吗?”   “嗯,无药可解的病。”   沈隽想了想,“现代医学已经这么发达了也看不好吗?”   “白血病,第二次骨髓移植了,还是发生了排异反应。”这个古风古意的少年用很现代的口吻说,“其实我以前以为这种病只存在在狗血电视剧里,想不到会发生在我身上。”   “不能再移植吗?”   少年摇摇头,“匹配不上合适的骨髓了,除了爷爷我没有其他亲人,他去世了,骨髓库里也匹配不到,我已经撑不了几天了,陪着爷爷回来一起死在这里我已经别无所求。”   沈隽不知道这种病江雪宗或者容明溪能不能看,不过,就算不能治这种病,也许延长生命还是可以的?   “所以你是想着临死之前杀死那几个人渣是吗?”   “嗯。”   “不过我有一点我很奇怪。”沈隽忽然说。   少年看向她没有说话。   “你怎么会知道他们的事?”沈隽笑盈盈的,“我觉得他们应该不会告诉你。”   少年沉默不语。   “尤其是那个年轻的道士,他既然是想来敲诈伍建国,就不会告诉其他任何人这个秘密。”   少年没有回答这个问题,反而问,“你知道他们为什么选择在这个时间回到秦城吗?”   “为什么?”   “因为这个时间回秦城不会有任何人问为什么,秦城最近有一件大事,只要是练剑的人,都收到了邀请,如果不封城,本来会有更多的人来。”   “所以他们觉得现在回来是个好机会?”   “是,人多,不论是要揭露恶人的真面目,还是混入人群之中不被想要敲诈的人发现,都是不错的机会。”   沈隽摇摇头,“我并不想知道这件大事是什么,我只想知道你是从哪里打听来那么隐秘的事的。”   “我没有打听过。”   “那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出来你也不会信的。”少年认真地回答。   沈隽笑了,“说说看。”她不觉得能有什么让她不信的事,她自己本来就是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存在。   “我能读心。”   “哦?那我现在心里在想什么。”   少年露出一点点困惑的表情,“我刚刚就感到很奇怪,我明明能够读出人心中在想什么,可为什么就是读不到你的心?”   沈隽:“……”   她能说因为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特别的主角所以他无法读她的心吗?   少年盯着她,“你是我见过的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读不懂的人。”他眨了眨眼睛,“你一定是个很特别的人。”   “对了,我忘了问,你叫什么?”   “我叫宁丛疏。”少年回答。   沈隽也说,“我叫沈隽。”   宁丛疏笑起来,“嗯,我们这样就算是认识了吧?”   “对呀,我们可以做朋友。”沈隽说,“如果让我知道了这些事,也许我也会去杀这些人。”   宁丛疏叹气,“我并不喜欢杀人,但是临死之前,总想再做一些事。”   “你读了车上那些人的心,所以决定帮助他们杀人,是吗?”   “反正我也要死了。”宁丛疏平静地说,“其实我的武功也没有那些人想得那么强,不过是因为我能读懂他们的心,自然知道他们接下来要使用什么招式,料敌先机,杀起人来要简单得多。”   沈隽也叹气,“所以,你不能将剩下三个要杀的人告诉我,也不能讲那三个故事给我听吗?”   “故事没有什么好听的。”宁丛疏说,“人死如灯灭,我杀了他们,我死之后,那份仇恨也就烟消云散了,这样不是很好吗?”   沈隽凝神看着这个眼神清淡隽永的少年。   他身骑白马而来,一日杀三人,远遁而行,无人能够发现他的踪迹。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第36章   沈隽不想抓宁丛疏了, 但是她还是很想知道剩下的三个故事,偏偏宁丛疏不肯告诉她。   说话说一半是让人很不爽的, 偏偏面前的少年很让人怜爱, 让沈隽想对他发火也发不出来。   到底是不能逼他说的。   “你还是不要待在这里了,这个地方住不了人吧。”沈隽叹了口气说。   她平时对生活质量的要求很高,可是这个院子已经不仅仅是糟糕可以形容的了, 即便是要求低的人,也没法住在这种院子里吧。   少年却笑了笑,“我的内功还不错,本来也不准备睡觉。秦城有一点很好的,从来都不会下雨。”   “为什么不去住旅店?反正也没人知道他们是你杀的。”   “我不想出任何意外牵连到别人。”少年抬起头不知道在想什么, “再说,我从来不介意舒适不舒适这种事。”   沈隽在原地站了一会儿, “我明天来找你, 你还会在吗?”   “我杀了人大概是会回来的吧,除非我死了。”   沈隽点头,“好,我明天带个人来给你看病。”   她觉得如果她提出现在给宁丛疏看病, 他未必愿意,因为他不会让任何事耽误到他明天的杀人计划。   既然这样, 她只能和他约好时间。   沈隽走出了院子, 她在这里太久,显示的未接电话足足有二十几个,一半是楼锦书卫姚打的, 另一半是佐伊李如陈玉打的。她第一个拨回去的电话自然是陈玉的,这一点不需要犹豫。   “你打电话来做什么?”   “卧槽大姐头你跑哪里去啦,因为找不到你,他们的电话都打到我这里来了。”   沈隽:“……”   “嘿嘿嘿,感觉楼锦书和卫姚都很关心你啊,佐伊就不用说了。不过,李如是怎么回事?”咋他们大姐头的“后宫”还有妹子的存在呢?   沈隽没好气地说,“所以你没有什么事,纯粹是因为他们找你你才打给我,是吗?”   “对啊,不然呢?”   沈隽懒得再和他废话,直接挂断了电话,然后才打了个电话给楼锦书,问了卫家的地址。   哪怕是在陌生的秦城逛,沈隽也没什么好害怕的,空荡荡的大街上因为太晚几乎没什么人了,又在深深的地下,其实是有点惊悚的味道的。   只是即便有人悄悄探头看了沈隽两眼,也很快缩了回去。   在打败丁卯之后,沈隽在秦城的知名度直线上升,所有人都好奇地搜索了一下那段录像,顺带搞清楚了沈隽长什么模样。   毕竟太好认了,谁让她长得这样醒目的漂亮。   这种时候,傻子才来招惹她。   所以,沈隽独自一人十分顺利地找到了卫家,并不太出乎意料的是,卫姚和楼锦书都在门口等她。   “太晚了,我让佐伊和李如先休息了。”卫姚说。   沈隽“嗯”了一声,伸了个懒腰说,“我也想休息一会儿,明天还有事要做。”   比如一大早起来听这回又是谁死了。   楼锦书欲言又止,到最后还是笑着说,“好,我和表哥已经给你收拾好了房间,先好好休息吧,有事明天再说。”   沈隽没在意他和卫姚的态度,点头直接去了安排给她的房间。   房间不错,很宽敞打扫得也很干净,和地上的酒店也没多少区别了。看得出来应该是卫家的客房,房间里有配套的卫浴,这地下城看起来生活还挺舒适的,这些武林人士还是很费心建设这里的嘛。   第二天一早,沈隽还没听说谁又死了的消息,直接就被李如拉去了旅店找那对兄妹,他们毕竟和崔九堂有关系,可不能让他们就这样跑了。   如果说昨天,他们说来找人,旅店的老板未必会给他们多少好脸色,今天一来,老板一眼就认出了昨天在对面伍三爷家门口挑衅丁卯还一招将丁卯打败的沈隽,立刻就变得十分客气。   “越家兄妹?”老板查了下,“还在呢还在呢,楼上211号房。”   “谢谢。”   秦城虽然看着井然有序,但其实还是有些强者为尊的味道,和外面不大一样。   然而很快几人就下来了,李如一拍桌子,急匆匆地说,“他们不在。”   现在秦城封城,李睿又在外面,万一崔九堂的人其实不在秦城,那李睿就危险了,李如能不着急吗?   老板有些不太高兴,但瞥了一眼李如身后的沈隽,还是把这种情绪忍了下去,笑容可掬地说,“可能是去拍卖馆那里了。”   “拍卖馆?”   “你们不知道吗?最近有一把名剑要拍卖,几家都盯红了眼,这对兄妹也是用剑的,去看看有什么稀奇。”   沈隽看了看外面一片平静的街道,宁丛疏为什么还没有出手,他是出事了吗,还是说病情又恶化了,她有些担心。   “沈隽,我们走,去那里找他们。”李如拉住了她。   沈隽还没忘记正事,点点头说,“好。”   他们一路往所谓的拍卖馆走,看到有不少人都朝着那个方向去了。   “拍卖会是几点?”   “好像说是下午三点。”   “那这会儿还早啊,大家都这么赶着去做什么?”   “到了那会儿,你连大堂都不一定能挤得进去。”   “还是那些家族好,早早定了贵宾包间……”   “……”   李如看向卫姚和楼锦书,“你们不也是什么家族吗?”   卫姚无奈,“我们卫家自来就不用剑啊。”所以不通知他们家也很正常,他们卫家就没一个用剑的,从来都是掌指上的功夫。   “先去看看什么情况吧,实在不行,我们也可以托个关系。”楼锦书说。   果然,那拍卖馆外面已经挤满了人,再要进去都很不容易了。宁丛疏也说,这会儿回秦城不会太引人注意,很多人都是冲着这把即将拍卖的剑来的。   沈隽瞥了一眼门口的宣传海报,这一看就僵硬地停在了原地。   ……那海报上的剑……很眼熟啊……   不用去确认,她也一眼认出了那把剑。   她那时将两颗剑丸给了飞凌和飞霜,换下了他们的制式长剑,然后准备把那两把在她看来很不怎样的长剑卖掉,当时小玉还和她说只能先放出去估估价,毕竟收藏兵器的人还是很少的。   谁知道,沈隽居然在这里见到了其中的一把,而且是以这种荒谬的方式出现在她的面前。   武林中人尤其是用剑的武林中人盯着那把剑的眼神都很狂热,就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   沈隽很想说,她的连星匣里,还有一把一模一样的……事实上这种制式长剑非常不值钱,她抽出来的武器中最次等的一星卡都要比这种剑要好一些。   “这种拍卖会是价高者得吗?”   “一般是的。”楼锦书回答,“就是不知道这个卖家从哪里得到的这把剑,听说单单是底价已经涨到了两千万。”   这还是他昨晚回到秦城之后听来的消息。   沈隽心中冷笑,那位集古轩的老头儿还骗她家小玉说兵器这种东西一般都不是很值钱,看在它确实有些神异的份上两百万自己收藏——沈隽给拒绝了,让小玉暂时把剑放在集古轩代售,看看有没有人真正喜欢这种兵器。   哪知道这个老头儿已经私自拿到这里来卖了,丝毫没有通知过她这个原主这把剑可能卖出高价。   两百万收,这边两千万底价?这黑心黑得有点过头了。而且她明明没有肯卖,他就擅自拿出来拍卖完全没和她商量?如果不是被她抓个正着,恐怕沈隽和陈玉都被那看似和善的老头儿蒙在鼓里。   “我要进去。”她抿了抿唇说。   卫姚看了看涌动的人群,“其实也不算难,伍家和薛家都有用剑的,肯定有包房间,现在两家都出了事,未必会有人来,我去问问认识的人,看看能不能弄一间包间。”   楼锦书想了一下,“实在不行可以去找黄阿牛。”   “黄阿牛?”李如好奇地问。   佐伊歪着头说,“黄牛?”   楼锦书笑起来,“差不多,住在秦城的黄阿牛黄大哥是个专门做倒卖黄牛生意的,问他要个包间顶多是价格贵点,肯定能弄得到。”   ……连个武林拍卖会都有黄牛,可以的……   最终,卫姚还是从伍家那里要来了一间包间,本来是伍援朝要用的,伍建国的那间留给了伍老爷子的孙女,也是伍建国的独生女儿伍琪琪。   包间的位置很不错,从上往下看去视野开阔,能很清楚地看到拍卖台。   沈隽往下方已经坐满了的席位上扫了一眼,一下就看到了坐在角落穿着朴素并不起眼的宁丛疏,他正眼也不眨地盯着什么方向。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沈隽看不到那里有什么。   他怎么到这里来了?沈隽疑惑,随即心中一凝,难道他要杀的人就在这里?   看着被塞得满满当当的大堂,如果宁丛疏在这里杀人,恐怕是跑不了的,人太多,出口都堵着人,应该根本跑不出去。   也许,杀了这回他想杀的人之后,他根本就没有想要跑吧。   以命换命,恩怨两清。   然而,沈隽忽然心中一动,觉得有些不对劲,很快,事态的发展就证明了她是正确的。   宁丛疏他,根本不是一个潇洒恣意的侠客。 第37章   如果宁丛疏不打算在杀了人之后逃跑, 那么今天的三个人难道他已经杀了两个了吗,为什么丝毫没有消息传出来?   因为沈隽一直往下看, 楼锦书、卫姚和佐伊也跟着看过去, 之后才是李如伸长了脑袋,“看到那对兄妹了吗,在哪在哪?”   沈隽笑了笑, “没看到,应该在下面吧。”   他们在包间里吃了一顿简餐,下午两点左右下面已经被挤得水泄不通,连外面的街上都挤满了人。   “我第一次发现你们秦城有这么多人。”沈隽说。   “这个地方不大,平时也就能容纳个三五百人。”卫姚若有所思, “我开始觉得不管是谁杀了伍家兄弟和薛烟嫣很可能都是故意的,就为了不让更多的人进入秦城。”   秦城本来就人数有限, 很多时候这个拍卖馆里卖的东西都是很小众的, 根本没那么多人对这感兴趣。   楼锦书皱着眉,“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很难,伍三爷也就算了,其他两个可都不好杀。”   “有能力做到这件事的人不多, 可也不是没有。”   楼锦书看向即将开始的拍卖,“就为了这把剑?”   沈隽:“……”不管是不是真的不关她的事。   不一会儿, 拍卖会就真的开始了, 沈隽一眼就认出了那个推着剑出来的老头儿就是小玉之前找的那家集古轩的那位,不禁轻轻冷笑了一声。   可是,当她定睛朝那把放在玻璃陈列柜里的剑看去时却是一怔。   那是一把假剑!   尽管看上去和之前沈隽寄售的那把一模一样, 但是身为它的主人沈隽一眼就看出来那把剑是假的,因为玻璃陈列柜里的那把剑剑身上没有半点灵气,那只是一把凡兵,换句话说,这会儿在台上的那把剑,顶多只能算是一把高仿剑。   沈隽的脸色更加不好看了,这个老骗子不仅骗她们,还打算骗秦城的人?   她正想着的时候,忽然室内的灯一下子灭了!   不仅如此,整个拍卖馆里的灯全部都暗了下去,一下子就黑下来。拍卖馆本来就是仿古建筑,没有玻璃窗户这种东西,只有小小的古代花棱格窗,没有灯的话,光线自然是很差的。   而且这里面塞满了人,更是视线不清压根儿看不见了。   即便这地方的人都是练武之人,比普通人要耳聪目明一些,但这黑暗来得太突然,又实在有些太黑,就算是他们也一时间和目盲没什么区别!   只有沈隽的视线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她已经第一时间往下看去。   然后脑子里忽然出现了一个念头——   也许,宁丛疏是在骗她。   因为她看到了那个和他们同车而来的都市女郎,她这回没有拖着那个沉重的旅行箱,而是背着一个大挎包,这会儿正从挎包里掏出一个东西往台上扔去,很快白色的烟雾开始在室内弥漫,那些缓过来的武林高手们想要看清室内的情形,又要被这白色烟雾所遮挡了。   而且,沈隽看到了越冰轮、越冰镜兄妹两人,他们几乎是齐刷刷地抽出了两把剑,剑声呼啸,竟是双人合击的剑法,瞧着声势惊人剑气凛冽,这两位,单看这并不寻常的一招,就知道是武功绝不寻常的剑客!   除此之外,已经灵活地从台下翻上去的魁梧大汉同样很熟悉,更别说在人群中轻巧跃起,身法精妙绝伦的夫妻,以及那个飞快制住想要发声稳定情况的拍卖馆馆长李福坤的年轻道士,以及那个和宁丛疏一起朝着拍卖台靠近的校服少年了——当然,这会儿校服少年已经换了一件和宁丛疏差不多的低调布衫。   沈隽所在的包间居高临下,能够将下方看得很清楚。   这些人,配合上极有默契,兵分三路向着拍卖台而去,行动之间互相照应很有章法。   他们绝非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那么简单,恐怕是认识很久配合无间的伙伴。   “骗子。”沈隽低声说。   就在这时,拍卖台上传来一声声势浩大的爆炸声,惊得人群一阵慌乱骚动,几乎所有人都慌不择路地朝外跑去,根本不管这里发生了什么。   浓浓的烟雾之中,即便是有人想要看清楚台上发生了什么,也没法看得清楚。   沈隽眯起眼睛朝下看去,很想知道他们想要搞什么名堂。   抢剑吗?没用吧,那是一把假剑。   “你没事吧?”楼锦书关切的声音传来。   沈隽现在的心情不太好,只是平静地回答,“我能有什么事?”   “我出去看看情况。”卫姚还是很关心秦城是不是出事的。   李如和佐伊乖乖缩在沈隽的身边,他们都很清楚,不管发生什么事,绝对是沈隽的身边最安全。   然而,沈隽直接从楼上包间的窗户跳了下去。   “沈隽!”李如惊叫。   楼锦书毫不犹豫,跟着往下跳,他的轻功其实过得去,这么点高度当然难不倒他,“你们待在房间不要动。”他回头喊着,“一会儿我表哥就会回来的!”   沈隽的身影已经没入了白色的烟雾之中,她一走进去,烟雾就自动避开她的身体一寸有余,根本无法靠近她。   “果然……”   拍卖台在刚才那爆炸声里被炸开一个大洞,方才越冰轮越冰镜杀死了拍卖馆的护卫惊雷剑方御,年轻道士打昏了馆长李福坤,其余人更是往这里来,自然是有原因的。   沈隽看着眼前被炸开的拍卖台下面,出现了一个黑幽幽的大洞,想不到这下面竟然是中空的,不仅如此,这个洞极深,根本看不到下面有什么。   宁丛疏那群人肯定是冲着这个来的。   沈隽没有犹豫,直接跳进了那个洞里。   她预想中的下坠感没有到来,脚下踩到了松软的干草,她看向前方,这条狭窄的通道只能容许两个人并肩走过,两边似乎有可以点起来的火把,但是宁丛疏他们没点,前方的火把都没亮,沈隽也就没点。   “这里是……”   沈隽回过头,“你跟来做什么?”   “虽然我知道这些事你一个人也能解决,”楼锦书认真地说,“可是我仍然担心你会遇上危险。”   沈隽看了他一眼,转过头去说,“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我不知道。”楼锦书说,“我在秦城住过几年,之后也经常回来,从来不知道秦城的拍面馆下面有这么个地方。”   沈隽率先往前走,“那我们过去看看。”   这条通道并不长,往前走了十来米,他们的面前就出现了一道向下的楼梯。   只是因为没有点亮火把,越是往里走,越是黑得伸手不见五指。   楼锦书的武功练得还行,内力也算醇厚平和,但是仍然不能做到在全然的黑暗中若无其事地走路,在外面还好一些,总归要有星光月光之类,他的视线不至于受到太大的影响,在这里就不行了,完完全全一丝光都透不过来,他实在是一点都看不见。   忽然,沈隽柔软微凉的手握住了他的。   “跟我来。”她的声音很平淡,似乎只是做了一件很平常的事儿。   幸好这会儿地方实在太黑,她应该看不见自己红透了的耳垂吧?楼锦书想着。   楼梯是石制的,沈隽敲了敲旁边的石壁,又摸了摸石壁上凸起来的浮雕壁画,看风格,这里绝不是近代建成的,很可能是很久很久以前秦时就存在的阶梯。   既然秦城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这里也是?   往下走了大约又有两三层楼的高度,有一丝光隐约透了出来。   沈隽加快脚步,拉着楼锦书往下走。   那是一道门,一道石门,同样绘制着和一路上看到的石壁一样的浮雕画。   沈隽伸出手,用了一些力气,才推开了这扇沉重的石门。   落入她眼帘的画面却让她惊呆了,这里,赫然是另一个秦城!   同上方那个秦城几乎没有区别,只是街道更古老更冷清,几乎没有人在,头顶却是一样的集成光板。秦城热闹的商铺这里是没有的,只有一座座古风古意的庭院,和到处种满了的树木花草。   马蹄声远远传来,沈隽站在原地,不多时就看到双人双马出现在视线里。   “何人敢擅闯秦城!”厉喝声响起的同时,这两人手上的长枪卷起两道枪花,已经向着沈隽和楼锦书毫不留情地刺来,“未经允许进入秦城者,杀无赦!”   沈隽:“……”   等一下,上面一个秦城,下面还有个秦城。   所以,到底哪一个才是真正的秦城呢?   更让她惊异的是,在这里随便两个连姓名都没报的枪客,都比上方那个所谓的第一高手丁卯要强!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38章   这两枪来得格外凶猛犀利, 但沈隽是什么人,怎么可能被这样的招式吓到, 她甚至没有用她的剑, 并指为掌,暗掐一个凝冰诀,一道锐利如刀凝结着寒冰之气的掌风朝着那两个青年劈去!   青年的枪十分锐利, 乃是马上最好用的兵器,然而碰上沈隽白皙纤细的手掌,却好似纸做的一般不堪一击。   马声长嘶,两个青年摔下马来,枪断作两截不说, 连人都被那寒风扫得如冰刀割身疼得站不起来。   两个青年来时十分自信,被打也是一瞬间的事, 根本都没反应过来, 沈隽却只是轻描淡写地拍拍手,仿佛要拍去手上的灰尘。   打败了来人,沈隽对这个地方仍然感到很惊讶。她看向身旁的楼锦书,楼锦书一样莫名地摇了摇头。   他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明明应该是自己熟悉的秦城,偏偏忽然就变得陌生起来。他不仅不知道拍卖馆下面有一条暗道, 更不知道秦城的下面还有一座秦城。   “你们是什么人?”楼锦书不知道, 沈隽只能向那两个青年打听。   他们来时一脸倨傲,这会儿被一招打败,似乎被打得有些懵, 还没醒过神来。   沈隽出手已经很手下留情了,知道他们没受什么重伤,问了一遍他们没反应,就有点不大耐烦,往前走了两步。   要知道,自从进入这地下的秦城开始,她就有些不爽,从头到尾都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不管是上面那个繁荣的秦城,还是下面这个神秘的秦城,都让她感到不太高兴。   再加上,李睿的事情还没解决呢,真正的崔九堂究竟在哪儿连个影子都没摸着,那个惹得她同情的宁丛疏还是个骗子,到现在为止,就没一件事是顺心的。   “住手!”忽然有人一声急喝。   沈隽冷哼一声,她还没出手呢,怎么,真担心她对这两个死人脸的青年下重手吗?   从斜里走出来的一个人让楼锦书一下子瞪大了眼睛,失声叫起来,“表哥?”   来人竟然是卫姚。   沈隽平静地看着他,并没有说话,但熟悉她的人觉得会知道她已经生气了。   “对不起。”卫姚一脸歉疚,几乎是慌忙解释,“我不是有意隐瞒你们,只是我之前以为这件事和内城毫无关系。”   楼锦书的脸色不太好看,“能不能给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内城?”   “秦城本来就有内外之分,外城你们也看到了,就是一些普通的江湖人,他们受秦城的保护,秦城也给他们一个依靠。”卫姚说,“那里国家一清二楚,也知道他们的本事,因此对待他们很宽容。”   沈隽挑起眉,“你是说国家知道他们都是一群很弱的所谓武林人士,挡不了枪子儿抢不了银行,觉得那里的人都控制之中,所以对他们很宽容,是吗?”   “大隐隐于市,几乎没有人想到,秦城的下面,才是真正的秦城。”   “于是,真正的武林高手们,都藏在这里。”楼锦书也很快反应过来,淡淡说。   卫姚看了一眼沈隽,又瞧了瞧根本不与他对视的楼锦书,心下不安,“我不是有意隐瞒你们,这里有这里的规矩。”   “阿姚,你和他们解释什么!”又有人从前方的庭院里跃了出来,身法之轻盈果然不是外面那些江湖人可以比的,那是个身材娇小的小姑娘,面容甜美可爱,却有一股骄横之气。   卫姚皱起眉,“南山,不要这样,他们都是我很重要的人。”   这个叫南山的小姑娘一脸不高兴,“楼锦书是你重要的人也就算了,毕竟他是你表弟,她算是你哪门子重要的人?”她指着沈隽说。   卫姚看着连一个眼神都不给他的沈隽,心中苦涩,“南山你不要闹了。”   “我不闹,只是岑伯伯让我来找你,姓宁的那几个闯进来了人还没找到,正要你去帮忙。”说完她横了沈隽一眼,头也不回地跑了。   “对不起。”卫姚又道歉,“她是内城花家的六娘花南山,平时被惯坏了,脾气有些不好。”   沈隽只是说,“现在不是讨论一个小姑娘脾气好不好的时候吧。”   “沈隽,你真的不要生气,”卫姚已经有些手足无措了,他也不知道他怎么就这么在乎这个女孩子,“锦书是因为姑姑嫁出去之后,自愿不叫他知道内城之事,因为内城牵扯太多,锦书知道的多了未必是好事。至于这次崔九堂的事,我之前也到内城打听了,确实和内城有些牵连,你放心,我一定会让李睿平安无事。”   他知道自己现在多说多错,只能尽量弥补。   沈隽抬起头,看了看顶上与上方的秦城一般无二的集成光板,只是好似没有上面秦城的穹顶高,所以看着隐隐有些逼仄,“你说你们这些武林高手藏在地底下像个不感冒头的老鼠似的,有什么乐趣?”   卫姚没想到她会这样说,一下子怔住了。   “这话倒是说的没错。”忽然有个声音传来,前方庭院的门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气度很不错的老人,卫姚一见他就恭恭敬敬地叫了声“岑伯伯”。   沈隽忽然觉得很没意思,根本没理睬这个岑伯伯,“既然李睿的事你能解决,也不需要我做什么,现在就开门让我回去吧,我对你们这些藏头露尾的家伙究竟想做什么一点兴趣都没有。”   卫姚心中一紧,他已经察觉到了沈隽对他的某种绝对称不上正面的情绪,一时间又失落又难过,他低下头去说,“现在封城了……”   沈隽冷笑一声,“难道要让我把你们这秦城捅到地面上去吗?不用担心我做不做得到,只要我说了,自然是做得到的。”   楼锦书知道她做得到,哪怕这会儿也生卫姚的气,却赶紧劝卫姚说,“放我和沈隽走吧,没必要闹到那地步。”她的强大之处卫姚还不明白,这座秦城的人也不明白,她如果真的决心要做,恐怕不管什么内城外城真秦城假秦城,都会一下子玩完。   卫姚了解楼锦书,几乎是一下子就听出了他话语里的紧张。   似乎他的这位表弟深深信任沈隽,只要是沈隽说的话,他都相信她可以做到。   一时间卫姚产生了一种他自己也不大理解的情绪,也许是羡慕也许是嫉妒,他也想这样信任着沈隽。   “原本如果只是伍家兄弟和薛烟嫣死了,要让你们出去不难。”岑老伯说,“但现在,宁家小子带着几个小朋友潜了进来,再放你们走就不太可能了。”   沈隽懒得再听这些解释,随口问,“他们进来和我们要出去有什么关系。”   “因为那几个小朋友是来秦城杀人的,而我不能让他们杀了人之后再从这里逃走。”   沈隽这才有些惊讶了,“杀人?他们是想杀什么人。”   她以为,宁丛疏说的话都只是骗她。   “自然是杀对秦城来说很重要的人。”岑老伯平静地说,“我早就知道他回来报仇,他和花阙子、戚如白白如戚夫妇等的就是这一刻,尽管我知道他所做之事是对的,但我仍然要留下他,甚至杀死他。”   沈隽原本是很喜欢听故事的,只是这会儿她对所谓的故事已经有些厌倦了,最烦这些说话只说一半的人,你再问他的嘴就闭得跟蚌壳一样,再不肯吐露什么了。   “这些都与我无关,我只知道,我想出去,然后回家。”沈隽的手心忽然出现的长剑让岑老伯都吓了一跳,打量沈隽的眼神这才带上了些许慎重。   与寻常刀剑不一样,流年曦光本就是修士用的剑,相比较之下之前飞霜飞凌的两把制式长剑都显得粗糙暗淡许多。真正懂剑的人只要看过这剑一眼,就知道它的不凡。   而持有它的人更加不凡。   沈隽抬头看向穹顶,这里在深深的地下,凭借她一人恐怕很难破空而出。   四张卡牌围绕着她的身躯闪耀,一张飞凌,一张飞霜,一张幽溟剑魏柏逸,一张飞仙剑俞松潇,四位都是剑修不说,飞凌飞霜有合击技能,魏柏逸和俞松潇一样是十分强大的剑修,他们还差红尘剑宋竹朗一人,就也能激活合击技能。   这是沈隽手中攻击力最强的四张卡。   一看到他们,岑老伯和卫姚还怔在原地,楼锦书却脸色大变,他想也不想拉住了沈隽的手,“不要冲动——李如和佐伊还在上面,你这样会不小心伤到他们的。”   沈隽认真地说,“我这人一向吃软不吃硬,就算不在这里开个洞,我还是可以将逼着你们开门放我离开。”   凭什么到了这里就要讲你的规则?   我沈隽从来最讨厌的就是这种私自制定规则的人,谁给你的权力去强迫别人接受你的规则。   你可以有你的规矩,我比你更强大,自然可以破坏规矩。   沈隽今年才十八岁,她自觉并不是那么蛮不讲理的人,但是她发现很多时候——   拳头远远比讲理管用!   而且,她会让他们发现,她的拳头很大很硬,打人还很痛。   打疼了,他们自然就讲理了。   道理多么简单。 第39章   沈隽选择动手的原因或许并不仅仅是因为厌烦, 她看到了这位岑老伯的身后站着四个仿佛透明人一样的少年,他们静悄悄地跟在老人的身后, 连脚步都一般无二。他们长相虽不相似, 却都是很俊秀清爽的男孩儿,大约也就十六七岁,如果在外面还是和父母吵架闹脾气的年纪, 跟在那老人身后却温驯乖巧得好似四只不会叫的宠物犬。   那种感觉叫人很不舒服,沈隽想起了天堂岛上那些被驯养洗脑的少年少女和克隆人。   他们不像是花南山那样活泼,也不像卫姚这样个性鲜明,只余下了温顺而已。   远远的,似乎又有人来, 伴着若有似无的丝竹音乐,和渐渐飘来的花香。   那是一架人抬起的轿子, 很宽大, 足以容纳七八个人坐着,顶棚上勾着浅粉色的纱帐,帐上还纹绣着清雅的梅兰竹菊,十分精巧华丽。   那人的出现真心十分有武侠剧的风范, 八个抬轿的人是四双少年,都是眉清目秀的好相貌, 且脚下的功夫都不弱, 轻功身法飘逸曼妙,前方四个十一二岁的少女面容稚嫩雪肤花容,正拎着一篮子鲜花, 撒的漫空都是。这驾着轿子远远而来,就使得那平轿上的人翩然似仙,脚不沾尘。不仅排场风雅,还很有高手风范。   沈隽真心实意地说一句……一点都没有新意,还很老土。   但是轿上人很志得意满,觉得这种出场方式很酷炫。   “什么人闯到秦城来,还想要安安全全地离开吗?”   本来因为太远,以为上面坐着的是个半遮半掩的美女,现在靠近了听这不阴不阳的声音,沈隽几乎要怀疑这人练的是需要自宫的功法了。   看着那些抬着轿子的少年和撒花的少女,少年们大一些不过也十五六岁,少女更是小学生的模样,沈隽简直是糟心得不行了。   放在武侠剧的背景下也就算了,这可是计划生育之后家中孩子大多娇养的“现代社会”!   “你也要拦着我吗?”沈隽看向卫姚,她已经懒得问,也懒得再说什么了。   卫姚垂下眼并没有说话,却也没有再向前一步。   岑老伯哼了一声,恨铁不成钢地说,“原以为是个成器的,结果心到底还是向着外人!”   沈隽弯了弯唇,“所以,老伯你是要拦着我了?”   “年轻人可不要太托大。”岑老伯冷冷说,虽然他搞不清楚沈隽身边的四人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颇有一股装神弄鬼的范儿,这骤然出现莫不是轻功身法已经快到了这种地步,连他的眼力都没能看清,“不若先和我的侍童们过过招。”   “侍童?”沈隽挑起了眉,“我看他们都像是好人家的孩子,看来你们秦城很擅长做这绑架孩子的买卖!”   岑老伯竖起眉说,“能被收为弟子跟在我们这些人身边学艺是他们的荣幸,什么绑架不绑架的!”他手一挥那四个少年想也不想地朝着沈隽扑来。   沈隽并不想伤害他们,她要找的人也不是他们,于是,只是手一张,一个酥风诀过去,四个少年一个接一个地软倒在地。   一向对自己手底下的功夫很有些自信的岑老伯都有些怀疑了,却也不知道沈隽和她身边这四个年轻人手底下到底有多少货色,脚步往前一提展开身法,整个人都犹如展翅的金雕,带着锐风朝沈隽扑去。   沈隽很佩服他的勇气,可惜在这个世界里,作为主人公的她开的金手指实在是有些大,哪怕是水准最高的武侠世界,碰上她这种仙侠水准的都得玩完,更何况这位恐怕还比不上那些武侠小说里的顶尖水平。   连星匣中抽出来的人物,与智能型的NPC类似,有些话你与他们说,他们是不懂的,而且绝不会因为不懂而问你什么,只会木然看着你,但基本的指令都能懂,而且任由主人支使。不过他们也有各自的人物性格,有一些脾性温和一些,有一些就比较暴烈,有些话很少,有些就喜欢说话,即便来来去去都是一些废话。还有一些瞧着就知道是正面人物,又或者只看神态话语就很容易分辨这绝对是邪派人士。   四位剑修之中,飞凌和飞霜是标准的正派剑修,性情坚毅剑法高强,魏柏逸和俞松潇就不一样了,他们和宋竹朗一起并称寰外三剑,是来自寰外十七岛的散修,散修行事百无禁忌,剑法也和正规的门派不一样,魏柏逸看名字倒像是个正派人士,长得也俊雅出尘风度翩翩,但他人称幽溟剑,当然不是什么善茬。包括俞松潇人称飞仙剑,名号很好听,长得也很潇洒英俊,还爱穿白衣,一副仙人做派,事实上剑下无情最是手辣。这三剑中其实是红尘剑宋竹朗最为良善,心软温和并不霸道,只是一样是你若惹了他,他能屠你一家的偏激性子。   因此岑老伯向沈隽出手,飞凌和飞霜剑眉竖起还没发作,魏柏逸已经长笑一声手中长剑化作一条刁钻的巨蛇,朝着岑老伯咬去!   他们这些入了连星匣的修士,确实已经不大会思考什么,唯一留下的就是一些最基本的需求和执念,譬如飞凌和飞霜有了剑丸,就让魏柏逸和俞松潇十分羡慕,他们几乎是十分积极表现想要获取沈隽的欢心,这种时候自然不会放过。   魏柏逸先出了手,俞松潇也不肯落在他的后面,恰好这时还有那坐在轿子上不男不女的人物在,他见到岑老伯都败了,厉叱直接从纱帐中往后蹿去,以高妙的身法朝着远方逃跑。又有马蹄声又响,几人骑着马正朝这里飞奔而来。俞松潇整个人都化作一道剑光,先是一剑将那逃走的击中,才朝着来人的方向飞去。   岑老伯难以置信地看着眼前的一切,他从来不知道有人练剑可以练成这副模样,更不知道世上有人的身法可以快到这种地步!   就在这难以置信中,他被魏柏逸一招击败,憋憋曲曲地输了,连半成本事都没使得出来。   探到了对方的底,岑老伯忍着剧痛就想放声高呼让来人小心,别靠近这里,但魏柏逸哪里能让他说出口,如果不是沈隽下令让他不要下杀手,这老头儿早就没了命了。   他没来得及开口,来人自然丝毫没讨得了好,被俞松潇一人杀得七零八落。   秦城上面人还算多,这下边儿的秦城人却很少,等花南山瞪着眼睛出来的时候,只能满脸愕然地看着平时傲然自负不可一世的叔叔伯伯们倒了一地,竟然没有一人能在沈隽和她身边那四个高大剑客手上走过一招。   “这还真是……神仙剑客,万夫莫敌。”花南山喃喃说,再看向沈隽的眼神就变了。   卫姚同样没有想到沈隽厉害到这种程度,如此简单就杀得秦城丝毫没有还手之力,心中知道岑伯伯一定已经后悔了,还不如开门放她离开,也不至于丢这么大一个丑。   丢丑还是其次,被她打得这样毫无还手之力,她要说什么做什么他们也只得受着,难道还能找谁讨公道不成?他们自己本身也不是讲公道的人,这秦城内城的道理原本是他们讲的,外人当真管不了,连国家也不晓得他们的存在。在他们眼里这外城的人不过是会些三脚猫功夫,比不得他们这些真正的武人,这种傲气也让他们自认为凌驾于外城之上——   比如那把稀世的宝剑,外面的拍卖不过是做做样子,这会儿真宝剑早已经佩在了内城第一剑客白沛寒的腰间。   倒了一地的秦城高手,手足无措站在原处的都是跟着这些高手来的“侍童”、“侍女”、“弟子”、“剑童”、“女徒”,他们之中年纪最大的看着也不满二十岁,最小的也许才刚七八岁,还是懵懂未知的年纪,沈隽可不信他们都是内城这些人家的子孙后代。   看花南山、卫姚就知道了,他们绝不会被这样对待,甚至有个傲慢无知的“少侠”跑出来,大约也就十三四岁,身后跟着两个捧剑侍童,还有两个执花侍女,看着很气派,但那侍童侍女看着比他还要小一些,不过十二三岁模样,哪里就是天生给人当下仆的?   这天下,早就没有什么主主仆仆少爷小姐的了,连老师再严厉打学生都是不对的,更何况是把学生当下人仆从使唤。   沈隽闭了闭眼睛,拿起了剑,这些个所谓的“江湖人士”,真的让她恶心透顶。   是的,这些“江湖人士”不杀人,还沾沾自喜地认为将这些孩子带来这里是他们的荣幸。或许一开始他们哭闹耍赖,但是孩子只是孩子,哪里敌得过这些武功高强的“高手们”,这里又是深深的地下,连逃跑也是做不到的。   一个无法逃走的牢笼,也许有一天就认了命,成了乖巧听话的侍从侍女。   这层光鲜亮丽的“江湖武林”的外衣,撕开之后不过也是这么不堪的内里。   “我要毁了这里。”沈隽淡淡地说,用不容置疑地口吻。   她看向卫姚的眼神已经不带丁点儿的善意,楼锦书心中一跳,看向脸色煞白的卫姚。   这样的场景,楼锦书看了也很不舒服,但他的表哥卫姚很可能从小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   “沈隽……”   “任何人和我求情都没有用,我今天必定是要杀人的。”沈隽轻轻说,“端看要杀谁,看看你们这黑暗的地下秦城,究竟埋了多少孩子的尸骨。”   她已经认真了,而且渐渐有了怒气。   这种时候,谁也劝不了她,谁也影响不了她的决定。   卫姚又如何,楼锦书又怎样。   他们以为他们是谁? 第40章   秦城内城的地方不算小, 人却很少,几乎人人都有一座大庄园的范围。从外城进入内城的入口足有二十几处, 拍卖馆那里只是其中一个。   在这个入口附近的庭院属于花家和岑家, 自然也是他们在看守,一开始那两个拿着枪的青年,就是花家人, 不过不像花南山一样是嫡枝的子孙,只能算是旁支的。他们也姓花,武功练得不错,当然也有几分傲气。   结果上来就被扫下了马。   沈隽既然出了手,不管是谁来都得输, 岑家不比花家人丁兴旺,这位岑老伯的儿女还多半不在家——并不是所有内城的人都愿意住在地下的, 他们只是保证有人守在本家, 其余人可以随意住在什么地方。   武功练到他们这个水平,有一些规则和法律素来不放在眼里,于是个个都算是富豪了。   不像是沈隽,虽然得了J先生的大笔财产, 却打算都用在被救出来的那些少年少女身上,并没有掏到自己的账户上来多抽几张卡, 到底还是算有原则的。   内城这些人除了不想曝光自己之外, 几乎没有什么顾忌。   “我不得不说你们很聪明,在外城也有一个身份是吗?露一半藏一半,就算是说谎也要半真半假才更显得可信。”沈隽带着飞凌四人缓缓往前走。   这内城的街道被打扫得纤尘不染, 不可能是那些“武林高手”们自己打扫的,那些所谓的侍童侍女,自然可以用来做这些事。   卫姚知道自己已经令沈隽生了恶感,说话就更加小心翼翼,“大家在外做事也是有分寸的……”   “有分寸到随意劫掠儿童?我真怀疑李睿中的毒身上那朵花,是不是你哪个叔叔伯伯的手笔了。”沈隽淡淡说。   卫姚叹气,“崔九堂已经多年没有人在——”   “撒谎!”忽然有一人从旁边的巷子蹿了出来,气愤地指着卫姚说。   之前沈隽就意识到了巷子里有人,不过她并不在意而已。   这跳出来的不是别人,正是越冰轮,和宁丛疏一起从拍卖馆闯到内城的越冰轮。   “崔九堂里明明一直都有人!我母亲崔九枝当年被那个老色鬼带回崔九堂,就因为她练武资质不错,长得又漂亮,他瞧中她的资质才收她为徒,后来她遇见我父亲,想要和我父亲一起离开秦城回家去,却被那老家伙发现,他直接将我的父母送给了伍援朝那个人渣!”越冰轮激动地眼睛都红了,瞪着卫姚的模样几乎要喷出火来。   卫姚有些不知所措,他原本不是拿不定主意又或者容易动摇的人,在外作为一名少校,带着一队人做任务时,一向是大家的主心骨,可是现在,他却连手脚都不知道往哪里放,完全失去了平时的镇定。   “我并不知道这些事……”   “这城里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一个清朗的声音响起。   沈隽朝上看去,只见这家庭院的墙头上坐着一个少年,眉眼疏淡嘴角带笑,正朝这里看来。   卫姚皱起眉,他虽然本来并不认识宁丛疏,但这个比他看着小好几岁的少年总有令他不那么舒服的地方。   沈隽淡淡地朝他看了一眼,并没有说话,都没打算理他,还打算继续往前走。   “哎——”宁丛疏开了口,“对不起,我不是故意骗你。”   “撒谎就是撒谎,根本不存在什么不是故意撒谎,因为撒谎这件事只有故意才做得出来。”沈隽回答他。   宁丛疏一噎,他跳起来从围墙上跟着她往前走,“真的,我没有都骗你,讲的那些故事都是真的!”   “所以你是真的会读心吗?还是真的要死了,真的要像个侠客那样一命还一命恩怨两清?”   宁丛疏沉默了。   他当然不会读心,也没有打算一命换一命。   沈隽冷笑一声,懒得再和他说话。   “当时我就发现,我很可能打不过你。”他说,“但是我不能被你抓走,我还有重要的事要做。”   楼锦书看看闭口不言的沈隽,又看了看盯着沈隽的宁丛疏,“重要的事就是闯进内城来杀人?”   “当然!”宁丛疏毫不犹豫,“这是我要报的仇。”   沈隽冷冷说,“我现在没有心情听故事。”   还不如好好看一下这座城到底有多少被撸来的孩子,再思考怎么将他们送回家去。   “我原本,也是被抓来的,在我四岁的时候。”宁丛疏忽然说。   沈隽皱眉,淡淡看了他一眼。   “我的师父说我根骨绝佳,所以才会收我为徒,但是我那时候太小,根本还什么都不懂。”宁丛疏不管沈隽在不在听,自顾自地说起来,“就在那时,我认识了多年前被抓来后来在内城做力奴的苦庆叔叔。”   沈隽猜测,这苦庆大概就是车上那位肌肉壮男了。   “当时我每周只有一次准许到外城去玩耍,越家兄妹与我从小一起长大,他们家的事我就知道得很清楚……至于范姐姐的事情,我也没有撒谎。薛烟嫣其实也是内城的人,她一直隐藏着实力而已,只是看笑话一样让那丁卯做第一高手。除了她之外,拂慎道长也是内城的人,当年输给丁卯根本就是一种遮掩,他们内城的人,其实不适合做‘第一高手’,因为这个位置是很容易被国家那边关注的。”   沈隽仍然没有说话。   宁丛疏急忙说,“关于伍建国的事也是真的,银瑞已经威胁过他,他给银瑞打了一大笔钱,不过银瑞一进外城伍建国就知道了,他想杀银瑞,率先被我杀了而已。”   “还有花阙子,”卫姚似乎有些疲惫,闭了闭眼睛说,“他也是回来报仇的吧。”   “阙子的事你们根本没人不知道吧。”宁丛疏的声音带着嘲讽,“他是所谓被花家‘培养’的孩子,我真不知道到底是怎样的蠢货才想得出这样的计划。”   楼锦书看了看沈隽又看了看宁丛疏,然后叹了口气,“总还有人不知道。”   “他们所谓的培养,就是要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从小让他生活在父母双亡的环境里,与一个垂垂老矣的糊涂男人一起生活,让他从懂事起就要为生计发愁。悄悄教他练武,练得虽然是上等武学,对他却极其严厉,并不准许他使用,只是让他一日日挣扎着被人瞧不起欺负着长大——甚至最后,杀掉了与他相依为命的老人,完成最后一步锻心。”宁丛疏讽刺地说,恨不得直接翻个白眼,“还真以为是什么武侠小说的主角吗这么变态,强行给他安人设。”   卫姚苦笑,“对于花阙子来说,花家不是他的亲人,而是仇人。”   “难道不是吗?”宁丛疏平静下来,“他们将他抛弃,令他吃苦都可以算了,毕竟他身上有花家血脉,但杀掉与他相依为命的‘祖父’,又逼死了他的生身母亲,难道还想让阙子当他们是亲人吗?”   沈隽几乎要冷笑了,正常人会给自家孩子取名叫“瘸子”吗?不能吧……这什么怪名字,不要说家庭,这名字跑到学校都是百分之一千会被取外号嘲笑的好么。   看来那校服少年还真是有一段悲惨的往事。   “那你自己呢?”沈隽终于开口,“你可以告诉我,关于你有什么是没有撒谎的吗?”   宁丛疏怔了怔,垂下眼睑轻轻说,“我也是回来报仇的。”   “报什么仇?”   “有一个女人,她是花家逼死阙子的罪魁祸首,也是提议将他抛弃的人。同时,她是内城城主宁耘的夫人,她姓花,叫花素融。”   “她和你有什么关系?”   “她是我的师父。”   沈隽停住了脚步,略有些惊讶,“所以你为什么要杀她?”   “因为她为了带我进秦城,且断了我外面的念想,不仅杀了我全家,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个都没放过,而且我叔叔家中三口人,以及两个还没嫁人的姑姑,统统被杀死了。”   为了带走一个徒弟,灭了徒弟满门,这种沈隽以为小说中才会出现的故事真是醉了。   “你的师父对你好吗?”   宁丛疏从围墙上跳下来,“其实我说我要死了,也不完全是骗你。”   “什么意思?”   他忽然就开始解衣服,沈隽丝毫没有害羞的神色,平平直视着他。   宁丛疏脱下上衣,露出他白皙瘦削的背。   那里,有大片大片盛开的鲜花,姹紫嫣红,十分热闹。   “江南!”楼锦书脱口而出。   宁丛疏套上衣服,平静地说,“虽然刘爷爷已经尽力给我压制毒性,他去世之后,这毒太烈性,已经快压不住了。”   沈隽奇怪地问,“这花素融和崔九堂有什么关系?”   “她是这一代崔九堂的主人,”宁丛疏缓缓说,“当年的崔九枝不过是她的师父见猎心喜撸来的,花素融才是嫡传弟子+她钟爱美少年,尤其是还不曾长成的少年,宁耘自己整天花天酒地与侍女鬼混,她就祸害这城中少年,不论内城外城,被她看上总不得好,实在找不到合口味的人,她就去外面找。”   沈隽立刻想到了李睿。   “她找的人不管是眉毛眼睛还是口鼻模样,总归会有一点像我。”   沈隽想到一个可能,顿时有些震惊了,不过没错,李睿和宁丛疏脸的下半部分,是有一点相像,只是宁丛疏的眉眼更加清雅疏淡,李睿却是浓眉大眼标准的俊朗。   “没错,这个杀了我全家,还总喜欢鞭打我的师父,大约是爱上了我。”宁丛疏琉璃一样美丽的眼眸很平静。   沈隽:“……”   宁丛疏微微一笑,“可我只想杀了她,在她看我的眼神越来越露骨,快要控制不住对我下手之前,杀了她。”   沈隽:“……”   这他妈真是个刺激的故事! 第41章   那些“武林高手”们被打败了, 随着他们来的侍童侍女们开始不自觉地跟着沈隽走,一开始只是远远跟在后面, 慢慢的有些眉眼灵活的就跟得近了。   有人听到宁丛疏说的最后一句话, 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然后嘀咕着,“怪不得我听我家少爷说, 那花素融是个有怪癖的老巫婆呢。”   “对对对,我家小姐还让我离那老妖婆远点,免得被她瞧上了。”   “哎,我家家主从来不和我八卦这些事,就让我替他洗刀……”   “……”   沈隽的耳力很好, 后面欢快地聊起天来她能听见,这些刚才看着不是木然就是带着完美微笑的少年少女们渐渐恢复活泼的本性时, 她松了口气, 幸好这些武林高手们还没有突破下限到那种程度,不是真的和天堂岛一样完全扼杀了人的真实性格,只是压制着他们而已。   孩子其实也是很识时务的,学东西快, 很聪明,在恶劣的环境下适应也很快, 他们中的大多数没有遭受太多的虐待, 害怕主人是一回事,练武辛苦也是事实,有些脾气坏的主人或许会打骂两句, 但要说真的动辄让他们伤筋动骨危及生命,倒还真没有。   “沈隽,你要相信我,我并不知道花素融的事。”卫姚苦涩地说,“我经常在外面,而且作为一名武警,还真没到任由这种事发生的程度。”   “可是,你任由这些人劫掠儿童,这是绑架罪。”   卫姚轻轻说,“我知道,但其实他们中的很多都是叔伯们从外面救来的,并不都是你想的那样从好人家绑架来的。有一些被拐卖的孩子能找到家的,就送回去了,找不到的带回来,也有一些资质实在好的,才会不送回家。”   “理由倒是说得很冠冕堂皇。”宁丛疏讽刺卫姚,反正他就是看卫姚不顺眼。   卫姚苦笑,“我们卫家不剩下多少人了,我也是父母双亡,只有一个姑姑还嫁到了外面,剩下一个叔祖守着老房子。叔祖收的几个弟子,都是从福利院抱回来的……”   “我见过那位卫家叔祖,他身边的几位叔叔好像都有轻微的残缺。”楼锦书给卫姚作证。   沈隽停下脚步,朝着后面那些叽叽喳喳的少年少女们招了招手,“你们来。”   他们在原地迟疑了一会儿,见沈隽模样并不凶恶,才慢慢靠了过来。   “如果我要杀死你们的师父师祖,你们认为如何?”   “呃,不要吧……”   “我家师父对我挺好的,”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认真说,“平时对我要求虽然严格了些,也要打扫院子,但是她还会给我从外面带甜甜圈吃。”   “我家家主也是,我一直很害怕他,但是他没有打过我,就是不听话会饿上一顿,也不妨事……如果练功练得好了,还会奖励我呢!”   “我是给少爷捧剑的,我最喜欢那把剑了,少年准许我在他不用的时候耍一耍他的剑,对我一向特别宽容。”   “我、我一般都不跟着师祖,今天才随他出来一下,能让我回到师父身边去吗?”十三四岁的少年满脸渴望。   “……”   孩子的世界是很单纯的,他们最大的也不能算是成年,又是在这样闭塞的环境中长到现在,哪怕是聪明有心眼儿的,也没到那地步,他们大多很好哄,那些“师父”们哪怕平时棒子再粗,再给颗甜枣就足以收买他们。   不过,从这些活泼起来的孩子们眼中,沈隽也知道了这些武林人士或者没有那么罪大恶极,或者说,罪大恶极的只是一小部分人,比如现在某些格外沉默阴郁的孩子,还有些眼神里透出了他们这个年纪不该有的仇恨和厌恶。   宁丛疏这样的,恐怕不是特例,这个武侠世界里,也不是只有花素融一个坏人。   只是让沈隽感到舒服一些的是——至少他们不都是坏人,如果再来一个天堂岛,她恐怕心情要更糟糕。   “你们有人还记得家在哪儿吗,有想要回家的吗?”   瞬间,有一片仿佛要令人窒息的沉默。   “我记得我家在哪儿,我想回家。”终于有一个人率先开口。   有了这个人第一个说,马上有人跟着争先恐后地立刻说,“我也记得,我要回家!”   “我也要回家!”   “……”   “我想让师父和我一起回家。”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忽然说。   沈隽看向他单纯的眼睛,心中暗自叹了口气。   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记得家在哪儿,也不是所有记得家在哪儿的都想回家。   “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了。”卫姚的声音有些疲惫,“但是这件事我别无旁贷,以往睁只眼闭只眼是我的错,觉得所有的孩子留在这儿更好不过是我自欺欺人。沈隽,谢谢你打破我的幻想,我会尽力处理这件事。”   如果想要送这些孩子回家,确实是卫姚的身份更合适一些,这一点沈隽也承认。   “还有一些可不仅仅是送孩子回家能够解决的。”沈隽的声音仍然很清冷。   “我知道,但凡你觉得该杀的,都杀了吧。”卫姚闭着眼睛说,“江湖规矩,不管如何生死有命,他们比别人强,做的就是夺人性命的事,那有一天碰上更强的,被夺了性命自然也是咎由自取。”   沈隽想了想,“这需要一点时间,李睿那边拖不了,我要先找到花素融。”   楼锦书平静地说,“我会帮你。沈隽,不管你做什么,我都会尽我所能帮你。”   “她就躲在这座城里。”宁丛疏飞快地说,“这一点我可以肯定。”他是来找她报仇的,当然不会毫无准备,而且他身上的毒比李睿的更迫切需要解药。   沈隽似笑非笑,“你这么乖乖地跑出来寻求我的原谅,也是为了请我帮你吧?”   宁丛疏来是做了很多准备的,也有帮手,不管是那位大汉苦庆,还是戚如白白如戚夫妇,都算得上他的帮手,连越冰轮越冰镜兄妹二人,武功都比想象中要高——至少也是这内城普通高手的水平,丁卯这样的估计在这对年轻兄妹手上一样走不过十招。   但是,花素融绝不是好对付的,宁丛疏本来也只有五分把握。但即便是五分,也足以让他冒一次险,不成功就成仁,哪怕是死,他也要努力与花素融同归于尽。   然而,偏偏有一个沈隽出现了。她强大、正直,还似乎有些心软。   宁丛疏思索再三,还是出现在了沈隽面前,不管是博取同情也好,还是请求帮助也罢,都是那一个意思。   他渴望复仇,渴望彻底摆脱花素融的控制,为此哪怕付出任何代价,于他而言都是值得的。   宁丛疏或许不是一个真正潇洒正直的侠客,但是他还是有江湖侠客的勇武之心的,不然也不会这样激烈地以五成的把握就敢来刺杀花素融,尽管结果很可能是他自己得一个“死”字而已。   “是。”所以沈隽这样问,宁丛疏就坦荡地承认了。   沈隽看了他一眼,“花素融很厉害?”   “很厉害。”   “你们加起来也打不过她?”   “不知道,也许能打过,也许打不过。”宁丛疏说,“这内城之中,大家都说宁耘是第一高手,但其实,花素融才是。”   沈隽忍不住问,“所以你们并不一定能打过她还要来杀她,难道你们不怕死吗?”   “怕,可是比起怕,有些事不得不做。”即便是死,他还是要来的。   沈隽还没有说话,沉默了好一会儿的卫姚忽然说,“可以问一问南山。”   “花南山?”沈隽朝他看去。   卫姚点点头,“花素融是花南山的堂姐。”   “堂姐?”这年龄差距有点大吧,听宁丛疏说,花素融的年纪当花南山的妈绰绰有余,都快能当祖母了。   “花家的情况很复杂,花南山这一支原本才是嫡枝,后来花素融渐渐长大了,不仅生的漂亮,武功还好,嫁给宁耘之后,更是强大起来,选取了不少旁支资质不错的孩子,羽翼渐渐丰满,逐步掌握了花家生杀大权。于是,南山那一支就显得十分尴尬,这十几年里,嫡枝慢慢人丁凋零,到最后,只剩下南山一个还没成年的小姑娘。”卫姚轻轻说,“如果不是南山和岑伯伯的小儿子岑正维定下婚约,岑伯伯护着她,也许根本活不到现在。”   沈隽皱眉,“所以,她对花素融很了解?”   “应该没有人比她更了解。”   即便都姓花,花阙子恨花素融,可以恨得光明正大。生活在内城的花南山却只能做个骄横跋扈的小姑娘,亲亲热热地叫着“堂姐”,再恨都不能表现出来半分。   卫姚叹了口气,“南山其实是很聪明的。”   沈隽忽然笑出声来,“看来,这个花素融确实很厉害了。”   众叛亲离,仇人太多,可直到现在,这个毒如蛇蝎的女人还活得好好的,至今还没人找到她躲在城中何处。   沈隽倒是想看看,这个女人到底有多厉害。 第42章   内城其实和外城一样大, 但划分为一个个院落之后,比外城看上去要幽深得多。   花素融如果要藏, 还真的有挺多地方可以藏。   卫姚把花南山又找来的时候, 小姑娘用明亮又奇异的眼神盯着沈隽看。   沈隽微笑了一下,“好看吗?”   “好看啊。”花南山脱口而出。   刚被楼锦书接过来的李如差点笑出声来,佐伊好奇地打量了花南山一眼。   他们俩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只知道来接他们的时候,楼锦书似乎有些心情不太好的模样。李如也好奇地问过,楼锦书只是露出一丝苦笑,摇摇头没有说话。   李如觉得,他好像很伤心。   不过, 楼锦书不肯说,李如也不好再问什么。等见到卫姚, 才发现卫姚的情况比楼锦书更严重, 这位英俊挺拔的帅哥在短短的时间内从头到脚都显得格外疲倦,眼睛里的忧郁浓得几乎要溢出来。他的话变得很少,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几乎连看也不敢看沈隽了。   这种时候如果还不明白什么, 李如就是真的蠢了。   楼锦书和卫姚难道都喜欢沈隽,他们……和沈隽吵架了吗?   沈隽并不在意楼锦书和卫姚的情绪, 她对着花南山笑了笑, “所以,你那位好堂姐最可能藏在哪儿?”   “你是要……打败她还是杀了她?”花南山问。   沈隽挑起眉,“有区别吗?”   “当然有区别, 而且区别很大。”花南山轻轻说,“如果你只是想打败她,我会告诉你我不知道她在哪儿,你可以等到她愿意接受你的挑战时再和她打一架。”   “如果我是要杀她呢?”   花南山谨慎地打量了她一眼,“你确定你能杀得了她?”   “那当然,你也知道我不是一个人。”飞凌他们四人还在呢。   花南山沉默了一会儿,“我可以带你去,不过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沈隽立刻问。   花南山一字一句地说,“如果你没能杀得了她,请立刻杀死我,放心,我不会还手的。”   “为什么?”   “因为我宁愿死,也不能落在她的手里,而如果你没能杀的了她,她绝对不会让我自杀,只会让带你过去的我生不如死。”花南山平静地说,“我这位堂姐的可怕,不是你能够想象的。所以我可以带你去,你不杀她,就请杀我。”   沈隽:“……”   能不能不要整天这么杀来杀去?沈隽自问还是很爱好和平的。   不过,花南山之前看起来骄横跋扈单纯直白,大约是一种保护色了,现在露出真面目,却实际上是个很聪明的小姑娘。   沈隽笑起来,“放心吧,你会活着,而且会活得很好。”   花南山这才也露出了一个笑容。   沈隽转头看向卫姚,语气就冷淡多了,“你和楼锦书留在这里照顾这些孩子吧,佐伊李如也留下,不用跟我去。”   她是要去杀人,并不想让他们跟。   李如有些着急,“我要跟着去,我家阿睿的毒还没着落呢。”   “只要找到了花素融,自然就找到了解药。”一旁的宁丛疏忽然说,“我知道解药在哪儿,她的疑心病很重,江南的解药已经很少,有一瓶就锁在宁家的宝库里,宝库的钥匙只有两把,一把在宁家闭关的老祖宗宁商的手里,另一把原本是宁耘的,但是宁耘从来不管这些,就一直在花素融的手上,她不信任任何人,始终带着那把钥匙,从不离身。”   沈隽皱了皱眉,“也就是说不用找到崔九堂的所在就能解毒?”   “崔九堂……其实已经不在了。”宁丛疏缓缓说,“堂中的所有人都被花素融杀死了,制作江南的毒引由花素融保管倒还幸存,但看守药引的崔九鸣死之后,就再也没人能够能够找到药引制作解药了。”   “崔九鸣是谁?”   “他是花素融的师兄,曾经喜欢崔九枝,被花素融算计,死于江南毒引池中。”   沈隽抿了抿唇,不再问了。   佐伊眼睛一转,非常乖巧地说,“那好,我在这里等你。”   这种时候,最好还是不要挑衅沈隽比较聪明。   卫姚欲言又止,还是答应下来留在这里,本来也有很多事要做,“锦书来帮我的忙吧。”   “嗯。”   这对表兄弟也不是真的笨,执意要跟去并没有什么好处,倒不如好好补救一下。   “我是一定要去的。”宁丛疏上前一步说,“花素融实在是太狡猾,如果不亲眼看到她没命,我绝对不能相信。”   沈隽轻笑,“你相信与不相信,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是为了你去杀她。”   这话说得相当冷漠无情,宁丛疏眼神一黯,连自己也不清楚为什么心中狠狠酸了一下,但很快就掩饰下去了,他原本也是心思很深的人,和疏淡干净的外表正相反,所以掩盖起情绪来是很快的。   “可以说我是她养大的,不信你问问南山,我对她的了解肯定会对你有帮助的。”宁丛疏说。   论了解,宁丛疏未必输给花南山,不过因为花南山和花素融都姓花,一些花家的事宁丛疏不知道,花南山却知道。花家不是只有花南山和花素融两个人,花素融掌控了花家,但是花家还是有几个老人在的,他们对花南山还是很亲近,花南山也容易丛他们那里挖到一些消息。   沈隽看向花南山,花南山点点头。   “那走吧。”   宁丛疏嘴角弯了弯,看向越冰轮兄妹二人,“你们去把苦庆叔叔他们都找回来吧,我一会儿就来找你们。”   他的话里对沈隽似乎有着十二分的自信。   越冰轮张了张口,很想也跟去,但看着宁丛疏无声地摇摇头,就很安分地答应下来。   似乎这对兄妹,包括宁丛疏请来的其他几人,都对他十分信任,这也是一种本事了。   花南山带着沈隽和宁丛疏往内城深处走去,“我们花家算是内城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了,当年发现这秦城的人中,就有我们花家的先人。”   “你们练的都是家传武学吧,比外城的人强那么多,想必武学水平还是不错,花素融如果练的是和你们一样的家传武学,为什么会武功比你们花家的老人还要高?”   “因为她是一个天才啊。”花南山苦笑了一下说,“论练武,花素融算得上是我们花家数百年都难出一个的天才了,可惜她小时候碰上个对她很不好的继母,让她怀了性子,多疑又偏激。”   宁丛疏并没有反驳花南山的话,确实,论练武的天赋,整个内城没有一个人比得上花素融,包括她那位丈夫宁耘。   “她其实并不信任我。”花南山说,“不过到底都姓花,我是知道一些别人不知道的。”   内城很大,人家并不多,一个个庭院虽然关得严严实实,但哪家住了谁大家都是有数的。宁丛疏来复仇之前,也是做了功课的,哪知道花素融还是藏得不见踪影。   “这里是花家的一处暗院,原本属于我家七叔祖,不过他常年主在外头,这里就一直关着。”花南山说。   沈隽看了看眼前幽静的院落,“她就藏在这儿?”   “不一定,单单这样的地方,花家就有四处。”   沈隽:“……”   宁丛疏点点头,“宁家也有暗院,平时宁家人还算信任我,我都去找过,也寻了人暗自守着,花素融并不在,看来是躲在花家的暗院了。”   第一处没有,他们很快赶往第二处,第二处仍然没有,直到站在第三处院子的门前,花南山看了沈隽一眼,不用多说什么,他们都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似乎有飘渺的歌声断断续续逸散在空气里,站在这里根本听不明晰。   原本该是很安静的地方,偏偏因为有了这歌声,连呼吸似乎都变得甜蜜起来。   很难相信努力去听都似有若无的歌声能有这样的魔力,他们站在门口,最后还是沈隽伸出手,轻轻推开了陈旧的木门。   进入眼帘的是一座摆在庭院里的大理石屏风,上面有一只仙鹤振翅欲飞,再往前,他们看到的就是弯檐的堂屋和两边精致漂亮的门廊。   有一个人影在堂屋的屋顶上,就那么安静地坐着,深红如火的裙子铺散在深灰色的瓦片上,如缓缓蔓延开的鲜血一样醒目。   沈隽抬头看去,首先看到的就是那人几乎要融入幽黑背景中的漆黑长发,和与黑发形成鲜明对比的白皙面庞。   宁丛疏说过,花素融是很美的,不然也不能嫁给宁耘,哪怕她在武学上是个天才人物,但毕竟只是花家的旁支,要嫁给宁耘还是有些不够。   可是她很美,这一点就足以弥补一切了。   明明应该是有了些年纪的女人,偏偏即便是眼角的鱼尾纹,都充满了一种性感迷人的美。   她的眼睛并不是太大,鼻子也不是太挺,嘴唇似乎有些薄,连脸都不是尖尖的美人脸,可她就是很美,甚至是一眼看去能令人惊艳到怔在原地的那种美人。   “她就是花素融。”花南山说。   花素融是鲜活、艳丽、灵动的美人,虽然被岁月侵蚀,却一日美过一日,哪怕她只是坐在那里,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你,却仿佛能够想象得到她一颦一笑时令人窒息的致命风情。   唱歌的也是她。   难得的是,她的歌声和她的容貌一样美。   似乎是察觉到了他们的到来,花素融有些诧异地朝下看来,然后微微翘起了唇角。   这样好看的人,当真平生未见。   美人倾城,春山如笑。   沈隽:“……”   她的第一个反应是,不管花素融是不是心如蛇蝎,有这么漂亮的老婆,宁耘还在外面乱搞,而且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从结婚开始就一直花天酒地——   这他妈是不是有病?    第43章   然后, 沈隽又忍不住看了宁丛疏一眼。   虽然说,花素融是年纪大了点, 但她一直没有对宁丛疏怎样, 而是在耐心等他长大,就说明她不是恋童吧……而且,尽管年纪大, 她很美啊,宁丛疏怎么就一副遭遇什么恐怖事的模样。   “我知道她很美。”宁丛疏冷冷说,“可是只要和她在一起一阵子,你就明白了,有些人皮相再美也是没用的, 花素融的可怕,足以让你忽略她的容貌。”   作为同性, 沈隽觉得花素融已经美到能够让人忽略她是不是好人了, 尤其是对男性来说?   就在这时,花素融衣袂飘然,从屋顶翩然而下。   她带着含情脉脉的微笑,“丛疏, 你回来啦。”仿佛一个迎接情人回家的小姑娘一般。   不得不说,沈隽觉得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宁丛疏没有说话, 花素融妙目一转, 看向花南山,“南山,你来做什么?”   她的声音很好听, 问出的话也很平和,花南山却打了个寒颤。   沈隽微笑起来,“她带我来的。”   “你又是谁?”花素融似乎不太高兴,带着点儿任性的娇气说。   沈隽平静地回答她,“我是来杀你的人。”   还没等花素融说话,忽然远远的又有歌声传来,花素融的脸色立刻变了。   沈隽远远看去,就看到一人宽袖长衫,在屋顶高墙之上如履平地,正缓步而来,他一边走着一边唱着沈隽听不懂的歌,调子古朴悦耳,充满一种奇特的韵律。   他的武功似乎很高,才能在这种情况下身法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潇洒漂亮。   宁丛疏的脸色也变了,他沉着脸,“不是封门了么,他怎么会回来?”   不仅仅是他,花南山咬着牙说,“把谁挡在外面,大概也挡不了他!”   花素融一见到那人,就立刻抛下了沈隽几人,重新跃上屋顶,面无表情地盯着那人来的方向。   “他是谁?”看起来放歌走近的男人,只有沈隽不认识。   “他是宁耘。”   沈隽“哦”了一声,“你不是说第一高手是花素融吗?我以为宁耘只是个喜欢沾花惹草的花花公子呢。”   “怎么可能!”花南山几乎要尖叫起来,“如果他真的没用,这内城城主的位置是这么好坐的吗,还一坐就是二十年!”   沈隽真的有些惊讶了,“二十年?”   “是啊,二十年。”宁丛疏已经平静下来,“宁耘已经做了二十年秦城内城的城主,论武功,他其实是比不上花素融的,但要论其他,花素融就比不上他了。为什么花素融会这么可怕,一半的原因是她的背后有一个宁耘。”   这眨眼的功夫,宁耘已经走得近了,沈隽冷笑,“你又骗我。”   宁丛疏低下头,轻轻道歉,“对不起。”   “什么杀了你全家,这种谎言你也说得出来?”   “不算是谎言,花素融确实杀了我全家。”宁丛疏认真地说。   沈隽只需要一眼,就能看出宁耘和宁丛疏容貌上的相似,他妈的这要是没关系才是怪事!他们俩长得和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   “花素融爱的是宁耘,不是你。”这一点沈隽可以肯定。   因为哪怕花素融看着宁丛疏的眼神再怎么浓情蜜意,也比不上看宁耘时候的恨意滔天。   沈隽自己没谈过恋爱,但是这样的眼神,她还是能看懂的。   越是爱,越是恨,恨之入骨,恐怕很早很早以前,也是爱之刻骨。   “你是不是以为,我和宁耘有血缘关系?”   “难道没有吗?”   “也许很早以前是有的,毕竟我们都姓宁,但是,我不是他的儿子,更不可能是他的孙子。”宁丛疏讽刺地说,“就因为我和他长得一模一样,就活该全家被杀,被带到秦城?就因为我和他这样相像,她就能把爱恨都放到我的身上,给我下毒,又用那样情意绵绵的眼神看我?”   沈隽瞥了他一眼。   “我是宁丛疏,我不是宁耘。”宁丛疏转过头去,“她那样看我,我直想吐,她给我下毒,让我受了十年折磨,这仇总是抹不去的。”   几句话的功夫,宁耘已经走近了。   他生得确实和宁丛疏一模一样,可是比宁丛疏更优雅更雍容也没有魅力。   练武之人本就比实际年龄要年轻,宁耘长得好,这岁月沉淀下来的成熟气质只会给他加分,他还没有显得苍老,眼睛里的倦意让他整个人都深邃迷人起来。   不知道为什么,沈隽觉得即便是多年以后,宁丛疏也不会是这种气质,宁耘是很独一无二的。   回过头去,她看了一眼屋顶上面无表情眼睛恨不得要烧起火来的花素融,又看向面容疲惫连一个眼神都不想给花素融的宁耘,单看样貌,他们确实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佳偶,可现在看,却是互相憎恨的怨侣。   “你就是沈小姐吧,我要多谢你。”宁耘开口说。   他的声音也如容貌一般出色,与他相比,宁丛疏就显得太稚嫩苍白了。   宁耘整个人如同一幅浓稠的水墨,意境难以用语言来形容。   “多谢我什么?”沈隽问他。   宁耘微微一笑,抬起手来,他穿天青色宽袖的衣衫,袖中的手掌莹白如玉,手指修长白皙,他的手上有一把小刀,这应该是他的武器。沈隽这才发现,他的半边袖子似乎有点点血迹。   “多谢你打败了那些人,刚好可以让我杀掉想杀的。”   “你想杀的?”   宁耘眼中的倦意愈发浓了,“这世上该杀的人总是很多的,尤其是像我们这样的练武之人,一旦失了良善之心,往往能做出你无法想象的恶事。”   宁丛疏忽然插嘴,“你果然……并不是出去花天酒地。”   “看来你以前就有猜测了,”宁耘似乎对宁丛疏很宽容的模样,也不介意他插话,反而笑着说,“不然这么办呢,我不能让那些长老抓到我确切的证据,没有什么比花天酒地更好的保护色了。”   花南山惊愕地看看宁丛疏又看看宁耘,似乎不明白他们在说什么。   屋顶上的花素融却冷笑一声,“你说,你为什么恰好在这时候回来。难道你最终还是舍不得我死在别人手中——宁耘,你是来杀我的,对吗?”   宁耘抬起头,“我早就说过,我想要杀死你。”   “是啊,你想要杀尽这城中的恶人,”花素融说着,大声笑了起来,笑得苍凉凄冷,“可是我才是这城中最大的恶人,你为什么不早点来杀我?”   沈隽将手从连星匣上放下来,觉得自己似乎不用那么快再将飞凌他们叫出来了。   她自然是有把握杀得了花素融的,但是她不想发生任何意外,万一花素融逃跑的话,会造成很多不好的后果,所以她要万无一失。   但现在看情形,好像有点怪怪的。   宁耘看向她,对她说话的时候,不比刚才的柔和,总是带着点儿硬邦邦的冷漠,“你明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所以才一直不杀你。”   “不是我的对手?”花素融盯着他,“我们从很多很多年前就一起练武,你确实不是我的对手,你打不过我。”她嘴角的笑变得十分讥诮,“可是你明知道,如果你想要杀我,可以很轻易地杀死我,不管是用毒还是用计谋,我都远逊于你,论心机手段,十个我也比不上一个你。偏就你要讲什么江湖道义光明正大,只肯堂堂正正地杀人,有能力不去使,容忍那些恶人作恶那么多年,你不痛苦吗?”   “我当然痛苦。”宁耘并没有被她激怒,“可是我有我的原则。”   “你有你的原则,所以你一天打不过我,就不会杀我是吗?”   宁耘沉默,眼里的倦意浓得几乎要溢出来。   花素融又笑起来,“你后悔了,后悔坚持你的原则。”   “是的,我后悔了,如果我不择手段,也许现在的内城不会是这副模样。”宁耘叹气,“是我的错。”   花素融一怔,她看着他不说话,不知不觉眼泪就流了下来,“所以,你决定要杀我了吗?你终于要杀我了,你不愿意再忍受我了,是不是?”   沈隽:“……”这他妈是什么爱恨情仇。   宁丛疏似乎知道她的疑惑,在她的耳边轻轻说,“这些年内城也时常有人死,死得都是些最坏的人,大多都死在外面。内城的人都很强,到了外面能够约束自己的人其实不多,手上几乎都不太干净。不过,有些人做下的恶要比‘不干净’严重多了。城里有八位长老,如果被长老们知道了,会被拉回内城关一阵子,杀是舍不得杀的……”   “然后他们就死了?”   “嗯,他们被放出去之后,基本都死在了外面,死得无声无息。之前有过传言是宁耘杀的,不过没有证据。”宁丛疏犹豫了一下,“宁耘经常不在秦城,听说在外混迹声色场所。”   现在看来,显然不是。   “只凭借他一个人,是处理不干净内城的。”   “是的,因为城中的恶人太多了,而他只有一个人。”   沈隽看了看凄清美艳的花素融,“不仅这样,连他的妻子都是恶人,他是真的很累。”   一个侠客,只有一把小刀。   他要杀的人太多,疲倦令他几乎站不稳。   沈隽忽然觉得,宁耘有点可怜。 第44章   这时候, 就听到花素融冷笑一声,“宁耘, 我实在不想说你这个人有什么大志向, 只想笑你天真得可笑,这天下不平事这样多,难道你还管得过来?单说这内城, 你一个个追踪千万里杀死他们又能怎样,坏人哪里是杀的尽的?”   “我只是尽力而为,但求无愧于心而已。”   花素融一双眼睛怨毒地盯着他,“自从我嫁给你开始,你可曾有过丁点儿时间留给我?日日练武不辍, 之后就是到处追杀旁人,我倒宁愿你在外花天酒地!”   可是他不是。   宁耘这个人人品武功都是一流, 再加上智计无双风仪出众, 确实是天下第一等的男人。然而,他却是世上最差那一等的丈夫。   他的心中,没有留丁点儿的位置给花素融这个妻子。   他的人生中只有两件事:练武、杀人。管理内城的责任压在他的肩头,他经常日行千里, 就为了清理内城的渣滓。他总是日日练武,武功精进方能杀他想杀之人。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 花素融渐渐变了。她以前, 其实也不是这么坏的。   她开始作恶,游戏一般作弄别人的人生,她毫无顾忌地杀人, 即便那人是她的师兄,又或者家人。   一日日的,花素融渐渐成了宁耘最厌恶的那一类人。   以前从未将目光放在她身上的丈夫,终于将视线落在了她的身上。   宁耘是很聪明的,若是用谋略,这世上没有他杀不了的人。可是他太骄傲了,骄傲到不屑于将手段用在那些令他厌恶势必要杀的人身上。   偏偏他杀不了花素融,因为这城中若是还有一人武功比他高,那就是花素融。   她是个练武的天才,而且勤奋,嫁给他之后,更是发疯一样地练武。   慢慢的,日子就过了那么多年。   “我知道你最想杀的人是我。”花素融说。   宁耘的口吻一直很平静,“即便不是我,也还是有人比你强,能够杀得死你。”   花素融的眼神变了,她的声音尖利起来,“你说的是这个小丫头吗?”她那毒蛇一般的目光落在沈隽的身上,带着毫不掩饰的恶意,“宁耘,你是不是觉得她比我漂亮?”   沈隽:“……”什么鬼?   宁耘淡淡地笑了笑,“她自然比你漂亮,不管是容貌还是内心。”   如果眼神能杀人,沈隽大概已经死了千百遍了。   花素融尖啸一声,宽袖之中涂着深红丹蔻的手直接朝沈隽抓来。   沈隽并不后退,她没有收起的长剑流星一般朝着花素融刺去!   花素融用的是奇形兵器,那是一条银色花枝,不知道是用什么金属打造,枝上铸有尖刺,枝头一朵繁复大花,每一片花瓣都打造得极薄,花瓣边缘带着一层深红,闪着幽亮的光,沈隽猜或许带着奇毒,比如江南。   她的掌在触及沈隽的剑之前就收了回去,左手中的那条花枝枝头的花骤然散开,在她的劲力催吐之下化作上百又薄又厉犹如刀片的暗器朝着沈隽飞去。   “小心!”宁丛疏着急得喊出声来。   花素融确实是沈隽在这个世界遇到的最强的敌手了,但即便是把武功练到极致,和修真仍然不是一回事。   比起沈隽之前碰到的岑老头,或者其余内城高手,花素融要强太多了,她的身法武功已经比得上武侠小说里的绝顶高手,怪不得宁丛疏来之前对她这样忌惮。   花南山看着沈隽和花素融交手,紧张到整张脸都是煞白煞白的。   她才不管花素融宁耘的那摊子事,她关心的只有沈隽能不能杀死花素融,如果不能,那她自己就要活不成了。   宁耘也关切地看着,他一时间心中竟然有些矛盾,既希望沈隽杀了花素融,又希望花素融不要那么轻易被杀死。他怔怔站在原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花素融眼角的余光看到宁耘在盯着这边,不知道他是在看自己还是沈隽,只瞧着沈隽那张秀丽出尘年轻美丽的面庞,恨得心中要滴出血来。   她原本就是偏激霸道心理有点问题的女人,这瞬间气得几乎失去理智,下手就愈加狠辣凌厉强悍无匹。   沈隽有心要练一练自己的剑法,她在这世上难找到对手,连星匣里卡片上的那些人称她为主人,她也想过与他们对练,但是根本没法做到。   似乎当年连星匣的主人设过规矩,所有匣内的人都不能和她动手。   于是,明明可以打败花素融,沈隽却决心与她多过几招。   花瓣飞舞,打在沈隽的剑上叮当作响,盘旋如同转动的星塔。   就在这时,花素融持着花枝疾如闪电,朝着沈隽的眼睛戳来!   宁丛疏一跺脚,也从袖中抽出武器,朝着花素融攻去。   他是花素融的弟子,用的武器和花素融很有些相似,花素融的是花枝,他却是一条光秃秃的枯枝。   枯枝有分叉,叉头尖锐如刺,只有枝头两点,一点褐一点绿,瞧着像是一片枯叶一片绿叶,但这叶,自然也是暗器,抹有剧毒的暗器。   花素融见宁丛疏也帮沈隽,冷笑一声,右手一挥飞出一片暗器,显然想要先取了宁丛疏的性命。   沈隽本来就不怕花素融,见她要杀宁丛疏,只怕节外生枝,剑如流星,一飞冲天,再落下之时已经从花素融的后心刺入,直取要害。   宁耘转过头去,似乎有些不忍,又似乎松了口气。   花素融到最后一刻看的不是杀死她的沈隽,而是连一个眼神都不给她的宁耘。   她的唇角溢出一丝血迹,目光似乎也有些茫然,张了张嘴,想要说话,最终去一个字都没吐出来。   沈隽不知道她想说什么,宁耘轻轻的叹息声传来,花素融忽然露出一抹微笑,努力伸出手,缓缓撩了撩耳边的乱发,显得既多情又妩媚。   她原本就是个很美的女人,即便是死,也是要死得很美的。   “她死了吗?”花南山似乎也有些茫然。   她几乎无法相信,那个好像永远不会被打败的花素融竟然死了。   沈隽也有些遗憾,“她死了。”   这样的人,死了会比活着要好,只是或许因为她太美丽,或许在最后一刻,连沈隽都对她产生了一点同情之心,所以,她的死亡并没有带来大快人心的欢欣,反而弥漫的是一股淡淡的惆怅。   花素融是一个坏人,她活该多受一些折磨再死,死得这样轻易是便宜了她。   可是,她的死亡却并不是那么愉快。   宁耘走了过来,轻轻抱起了她的尸体,“让我带走她,可以吗?”   “嗯。”沈隽同意了。   宁丛疏怔怔站在原地,忽然说,“她是真的死了吗?”   “对,她死了。”宁耘肯定地回答他,然后看着他说,“以后好好过你的日子吧,不用再想起那些过往,好好地活着。”他把花素融系在腰间的一把钥匙扔过来,“自己去拿解药吧,宁家宝库的位置你知道的。”   宁丛疏接住钥匙,咬了咬唇,渐渐的眼神才明亮起来,“我当然会好好活着!”   过了好一会儿,花南山才发现自己哭了,她又哭又笑,“她真的死了,死了!”   沈隽看着她坐倒在地,像个孩子一样嚎啕大哭,忍不住拍了拍她的肩,“好了,都过去了。”然后才看向宁丛疏,“走吧,和我去拿解药。”   李家还有一个李睿等着解救呢。   宁丛疏大力点了点头,整个人都轻快起来,“我带你去。”   沈隽看向宁耘,“我会杀一些内城的人。”   “即便你不杀,我也是要杀的。”宁耘说,“你带着那些想走的孩子走吧,如果实在想留下又无处可去的,可以继续留在内城,你若是不放心,也可时常回来看看,反正这里也无法将你拒之门外。”   “你以前为什么不放他们走?”   “我一直在放想走的孩子走。”宁耘平静地说,“否则你在这里看到的,将会是现在的三倍不止。不过有一些孩子……家中的情况不大好,还不如暂且留在内城。再加上,我一人能力有限,确实不能送所有的孩子回家。这一次,还是要多谢你。”   沈隽叹了口气,实在不忍再说宁耘什么。   他大概是个真正的侠士,只是原则性太强,才把责任都往自己身上扛。   其实以他的能力,是能够做得更好的。偏偏他就不屑用那些手段,骄傲到目下无尘,逼得自己快要被压弯了脊梁。   ……真是一个怪人。沈隽想着。   宁耘抱着花素融,渐渐越走越远,他的步伐仍然优雅飘逸,背影却显得瘦削孤独。他又开始唱歌,唱的是沈隽从没听过的古调,听起来很苍凉寂寞。   “他也是有点毛病。”沈隽说。   宁丛疏朝她看来。   宁耘大概是个M吧,有能力搞好偏要自虐成这样,花素融是个S狂,他妈的有虐待癖,这俩本来是天生一对,偏偏弄成这副模样。   沈隽很想和小玉吐槽一下这个一点都不好笑的故事。   唉,好想回家。 第45章   其实从西安回去并没有很长时间, 沈隽却觉得恍如隔日。   再一次看到阳光的时候,感到舒服多了, 她还是习惯在地面上生活, 而不是藏在阴暗的地下。   “第一批孩子已经开始安排送回家了。”卫姚轻轻说,“不过仍然有一些不愿意留在这里,也想不起家在哪儿的孩子无法安置。”   沈隽还没回答, 旁边的宁丛疏就抢先说,“放心吧我会找到地方让他们住。”   楼锦书叹了口气,“我回去会和家里说一下,安排他们上学的事。”   不管怎么说,楼家还是有些势力的, 这批孩子由卫姚和楼锦书一起想办法已经是相对靠谱的法子了。   这内城的人做的孽,其实算在卫姚和楼锦书的身上还是有点冤的, 沉默的卫姚或许算不上完全无辜, 但楼锦书是真的什么都不知道,现在却一样心存愧疚。   沈隽的心情变好了一些,看他们也不像之前那样不顺眼了。   李如手上捧着个小瓷瓶,小心翼翼的模样看得出她对李睿的重视。   “你们家也是很有钱的吧?”佐伊这一路上和她也有些熟悉了, 终于忍不住问。   李如点点头,“还可以吧。”   “那你和你弟弟为什么感情这么好?”   李如有些茫然的看着他, “我们的感情一向很好啊。”   佐伊沉默下来, 看向窗外不再说话。   沈隽想起佐伊的家庭,顿时有些明白他不理解什么。他那个家族恐怕十分不太平,才会让佐伊这样疑惑于李如家的和睦。   其实以前的沈家, 也不是很太平。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天黑了,陈玉做好了晚饭披着毛毯正在做作业,看到沈隽和佐伊回来很惊喜,“大姐头!”   沈隽笑起来,不管经历了怎样的事,回到家里总是能立刻心神宁静,这就足够了。   陈玉问起李睿,“他的毒解了吗?”   “宁丛疏跟着一起去了,应该是没问题的。”   “那就好。”陈玉笑着说。   沈隽看向他,“以前李睿对你可不算好。”   曾经沈隽还是顾清歌的未婚妻时,陈玉也跟着沈隽见过李睿,李睿这家伙表面开朗阳光,事实上还是有些傲慢小脾气的,对陈玉就算不上多友善。   “就算这样我也不会希望他死啊。”陈玉随口说。   沈隽揉了揉他的脑袋,“快写作业吧!”   果然还是她家小玉比较可爱。   一直到圣诞节的时候,沈隽一直在关注秦城那些孩子的事,说实话有一些孩子确实比较难处理。他们大多已经打下了武功根基,半懂不懂的孩子随意放出来也是很容易作恶的,而他们的破坏力很显然要高于一般的孩子,尤其是一些心理上已经受了那些武林人士影响的,更是很麻烦。   卫姚在处理这件事上确实尽心尽力,和上头打了一份报告,虽然没有完全曝光内城,只说发现了几个隐藏的武林高手,打劫了一批孩子,由国家出面,将孩子送回家的事会方便一些,也比较好后期跟踪报告。   剩下的几乎都集中起来,被放进了同一所学校,也有专人给他们上课,卫姚就是其中一个。   “大姐头,我们学校来了好多转学生。”这天放学回来陈玉说。   沈隽已经提前知道了这件事,并不是太意外,“他们都在同一个班?”   “没有没有,每个班都有几个,不过大多还是低年级的,我们学校下头的小学初中来得更多。听老师说是一家私立学校倒闭了,一部分塞进了我们学校。这可是学校的大新闻了,因为他们大多都长得挺好看的。”陈玉说。   希望这群孩子都能好好的吧。沈隽想着。   而且秦城之行对于沈隽来说还有另一项收获,她现在是秦城名义上的第一高手,通过公然挑战丁卯得来的。尽管国家明白还有一些不屑于这种名利的高手,但是沈隽的实力还是能够得到一些承认的,这就意味着她可以通过秦城的身份接一些报酬深厚的任务。   对于这一点沈隽很满意。   “咦,这个任务……”她看向秦城那边发来的信息。   是的,现在的任务发布都科技化了,根本不需要跑到秦城去看布告之类的,都直接发到她的手机上了。   陈玉伸过头来,“大姐头大姐头,别忘了你答应我元旦带我去泰国玩的!”他一看那任务的时间就强烈抗议。   好死不死的,这个任务也在元旦期间。   “你仔细看,这个任务也是在泰国的。”沈隽将手机递给他,“不过真的是有些巧合了。不如这样,我先陪你们玩然后再去,到时候你和佐伊先回国来。”   陈玉皱眉,怏怏地说,“那不是我们只能一起玩一天多的时间。”上面写的时间是1月2号,他们12月31号到泰国,1月2号沈隽就要走的话多没劲啊。   “短短三天,就给这么多钱,你以为这种任务很多吗?”沈隽看中的就是时间短,她还是想好好上学的,既然这样,就不能接那些长时间的任务。绝大部分的任务都要一周以上,实在不适合她上学期间干,假期倒还好一些。   但既然有了时间短的任务,又有这个机会,不接的话觉得有点亏。   陈玉很失望,“那我们还是报团吗?”   “报团吧,你们玩够三天跟着团回国就行了,我会自己回来。”   “好吧……”陈玉知道自己没有话语权,只能答应下来。   就在这时,他们听到佐伊开心的声音,“大姐头快来,外面下雪啦!”   今天是圣诞节,到处挂起了彩灯,远远飘来十分应景的圣诞音乐,叮叮当当地十分悦耳,这时候下起了雪,恐怕在外面约会的情侣们会觉得十分浪漫。   沈隽朝着窗外看去,漫天的白色雪粉纷纷扬扬,轻盈地飘落下来,在昏黄的灯光下更显得曼妙非常。   “希望到我们出发的时候是个好天气。”   她并没有准备和陈玉他们一起一直在泰国玩耍,经过秦城的事儿,沈隽似乎有些明白自己在哪儿,总是容易发生一些事的。对于泰国,她有一种强烈的预感不会太平。   可是,她也不想完全打消陈玉的念想,不如就先陪他们玩一天,就算有什么事,最好能拖到1月2号。   这世上沈隽最不想的,就是让陈玉卷入那些麻烦事里,哪怕她有能力保护他,仍然不愿意让陈玉失了现在的单纯快乐。这个不管活了多少年,至少现在看起来不论是笑容还是眼神都显得温暖的少年,她希望他能一直这样。   学校那边沈隽跑去和杨老师请了两天假,杨老师很痛快地批了,“你是该好好出去散散心,玩得开心点。”知道她是要和家人一起去泰国玩,杨老师拍着她的肩膀说。   “她批了你的假?”李如在前面的走廊那里,看到沈隽进去,就在原地等了一会儿。   自从李睿的事情过去后,李如就一直和沈隽很亲近,她在学校本来也没什么特别好的朋友,和沈隽恰好捉了个对子,做什么事都喜欢拉着沈隽一起。   “是啊。”   “你去泰国?本来我还想邀请你一起去滑雪的。”李如挽住她的胳膊说。   沈隽忍不住看了一眼李如,主要是李如的动作太自然了,她也就没好意思躲开,说句实话,她和李如哪里熟到这地步了……   不远处的史明明和张之年恰好看到两人挽着手从辅导员办公室离开,不由得齐刷刷皱了皱眉。   “他们俩啥时候那么好了?”   “不知道啊。”   “毕竟一个是李家最受宠的公主一个是池大少的女朋友呢。”张之年酸溜溜地说。   史明明伸着脑袋看了看,“好了,我打听到了李如元旦要出国去滑雪,不知道沈隽去不去,不如我们也去吧,加拿大来去很方便。”   “人家李如家里有私人飞机去,我们要去的话可是够折腾……”   “我哥哥和李家的李博还算说得上话,回头我让他问问去。”   “好啊,就不知道沈隽去了池少去不去……”   她们大多对池湾还存有一两分幻想,那个年轻俊美对沈隽又十分好的池少,现在已经成了大家幻想中的最佳情人。她们之中就没有不嫉妒沈隽的,所以沈隽在学校内的人缘其实仍然不太好。   沈隽并不在意这一点,本来池湾倒是也约了她,被她拒绝了而已。   终于到了要出发去泰国的时候,陈玉显得很高兴,拉着佐伊收拾行李。   “……就去三天你买个30寸的箱子?”沈隽一脸无语地看着她。   陈玉点点头,“不然怎么放得下啊!衣服这种好歹要多带几套,包也要带几个,而且国外不喝热水,烧水壶最好带一个,啊对了,我还带了一次性浴巾、毛巾、泡澡塑料膜、吹风机、折叠衣架,晾衣绳特地在网上买了一根,据说可好用了呢!雨伞雨披都带了,鞋套三双……”   沈隽:“……”这些东西怎么一听就觉得一大半根本不需要啊。   “这个小箱子大姐头你带着吧。”   “里面有什么?”   “辣椒酱、萝卜干、瓜子和泡面啊。”   沈隽:“……”   对于这次旅行,沈隽本来就有种很不祥的预感,然后现在,这种不祥的预感更深了。   怎么都觉得会出事啊! 第四卷 吉祥欢喜 第46章   上飞机的时候, 其他旅客都一脸惊异地看着容貌清丽身材瘦弱的美少女拎着一大一小两个箱子健步如飞,陈玉灰溜溜地跟着, 恨不得拿口罩整个遮住脸, 倒是佐伊很自在地跟着。   托运了行李之后,陈玉才觉得舒服了一些。   “机场人很多啊。”他左右看看。   沈隽挑起眉,“你以前也没出去玩过吗?”   陈玉心领神会摇了摇头, “那时候……条件也不是很好。”   沈隽问的是陈玉的前世,陈玉回答的自然也是。   “那就好好玩吧。”   以前沈家情况好的时候,因为沈隽不喜欢出国,陈玉也就只能陪着她,几乎没怎么出去玩过。   这一次报的虽然是三天的团, 但因为是高端团,飞机都是商务舱, 还算舒服, 再加上飞到泰国也很近,陈玉一直维持着亢奋的状态。   沈隽对这种旅行其实没有太大兴趣,因为时间很短,也没有在海边潇洒的余地, 景点都是走马观花,但是陈玉仍然很高兴, 佐伊也对这个从没来过的东方国家很有些兴趣。   “你们两个好好玩, 手机记得拿好如果有什么事记得打我电话。”沈隽吩咐说。   陈玉点点头,“大姐头你自己也要小心点。”   “佐伊,照顾好小玉。”沈隽知道佐伊可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 危急时刻放一把大火,也还是挺厉害的,只要不碰上类似秦城那样不科学的存在,应该不会碰到太大的麻烦。   佐伊也答应下来。   其实佐伊更想跟着沈隽去,但是聪明的他很清楚沈隽不会同意的,她肯定会让自己跟着陈玉。在她的心里,陈玉要比任何人都重要多了,这个结论让佐伊感到又嫉妒又羡慕。既然是无法做到的事,他自然不会傻到去挑战沈隽的权威,乖乖听话才是更好的选择。   沈隽拉着小行李箱独自离开,走到一半才想起来她这个箱子里几乎都是陈玉塞的没用的东西,顿时失笑,再回去换好像有点麻烦,反正都不重,她索性就拖着箱子去了。   约好的地点在曼谷的一家酒店,不算难找,她从清迈赶过来很快就找到了地方。   “沈小姐?”刚在酒店大堂的沙发坐下,就听到有人喊她。   沈隽一回头,就看到四个人站在不远处,顿时露出惊讶的神色。   一个是白发苍苍的矍铄老人,戴着一副银边眼镜,看起来文质彬彬。另一个是位瘦削修长的青年,一样戴眼镜,皮肤白皙样貌秀气,只是看着不太好相处,似乎有些清高的模样。剩下的是位女性,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挽着头发抱着一摞书,即便是素颜也掩盖不了她的知性美丽。   不过,这三个都不时让沈隽惊讶的原因,她惊讶是因为第四个人赫然是旧相识。   “池湾,你怎么在这儿?”   池湾笑着说,“我怎么不能在这儿了?”   “你不是说要去加拿大滑雪吗?”   池湾遗憾地说,“你都不去了我自己去有什么意思。”   “你和这两位是——”   “啊,这位是我的朋友谢颜言,这位老先生是他的祖父谢教授,这位是谢教授的弟子华白风。”   沈隽走上前去,微笑着说,“那么这次的委托人就是谢教授了?”   “还要多谢池先生对我们研究事业的赞助,”谢教授笑呵呵地说,“不过,真没想到沈小姐这样年轻,还和池先生是旧相识。”   “我也没想到在这里和我的女朋友相遇。”池湾眨了眨眼睛说。   沈隽抿了抿唇,“这层前任务的身份就不用在现任委托人面前再说了吧。”   谢颜言露出恍然的神色,“看来以前池湾也委托过沈小姐啊,这样我就放心了。”   “怎么,这次任务很麻烦吗?”沈隽忍不住问。   “不知道。”回答的是一直没开口的华白风,“总要去了才知道,花这么大的加钱委托你帮忙,如果不麻烦我们又何必这样做。”   这话说得硬邦邦的有些不大客气,池湾眯起了眼睛,“华先生还请礼貌一些,我们请沈隽来帮忙,注意,是请,再说花钱的是我,你如果再这样,我会撤销对这个项目的投资。”   “白风!”谢教授严厉地说。   谢颜言苦笑,“华师兄其实没恶意的,只是不大会说话,还请沈小姐见谅。”   沈隽耸耸肩,“放心吧我很有职业素养的,不会因为这点事生气。”   “那就好那就好。”谢教授说,“我们在这里住一晚,明早出发吧。”   既然是委托人的要求,沈隽当然不会有异议,不过,她还是想了解一下这个任务的具体情况。于是晚上池湾约她在酒店的吧台喝一杯,她非常爽快地答应了。   “谢颜言是以前我在国外的时候认识的一位朋友,不要看她年轻,四五年前就已经是暗网的一位文物中间商了,还是很有能力的。”   “其他两位呢,谢教授和华白风你都不认识?”   “之前不认识。”池湾喝了一口要来的冰水说,“我也是出于对谢颜言的信任,才会决定投资这个项目。不过据说会走到一些危险的地方去,不太安全,就决定找一个保护人。”   沈隽皱了皱眉,“不是说去一个岛屿吗?听上去不是什么特别危险的区域。”   “我也不是很清楚,其实谢颜言只和我稍稍谈了一下,我知道的并不比你多多少。”池湾苦笑说。   沈隽没好气地看了他一眼,“那你还答应投资!”   “所谓的投资大多都花在你的身上,还有购买了一些设备,他们三个几乎是义务来的。”   “所以,他们的研究方向到底是什么?”   池湾思考了一下,“以前谢颜言就对一些宗教物品特别感兴趣,我觉得他们来泰国,很可能和佛教的什么文物有关。”   “是经过正常途径来的吗?不会是想盗取泰国的文物吧。”沈隽警惕地说。   “那倒不会。”池湾肯定地说,“谢教授在国内还是很享有清誉的,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来,不过他们这次的行动确实比较秘密,属于私人行程——据说是给上头打过报告,但是没有批下来,所以没有拨款,只能找我这样的企业家来投资这个项目。”   “既然是给你投资,项目应该给你看过啊。”沈隽奇怪地问。   池湾点头,“我觉得看过这个项目,国家不批是很正常的。”   沈隽:“……”   “因为整个项目只源于一块佛牌,一块四面神的佛牌。”池湾说。   沈隽顿时有些明白了,“国内还是讲究科学的。”对那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不太感冒。   池湾叹了口气,“是的,之前谢教授是宗教方面的专家,这没什么,国内确实也要研究这一块,但是涉及到更深层次的话,其实国内的主流是不太相信这些东西的。”   “难道你相信吗?”沈隽好奇地看向他。   池湾摊了摊手,“我也不是很相信,但是据说这块佛牌已经害死了五个人了,其中一个是谢教授的儿子。”   “啊,所以他们到这里来查真相?”沈隽说。   池湾将一杯冰水喝下去,“我也不知道他们想来做什么,谢颜言说服我的时候用的是将会发现一个前所未有的大遗迹这个理由。”   沈隽不太明白,“可是这毕竟是在泰国境内,发现了遗迹又能怎样?”   “其实我只是比较无聊,而且以前欠了谢颜言一个人情才会答应下来,我本来就不太相信这些啊。”   沈隽无语地看着他,“……所以你只是跟来看看热闹?”   “差不多吧。”池湾笑起来,“放心,非洲那座城市的计划正在稳步建设中,也不用我一直盯着,你也要让我喘口气吧?”   说起这个,沈隽对他的态度就缓和多了,“也好,你就当散散心了。”   不管有什么危险,她自信都能够应付得来。   可是想不到的是,当天晚上就出事了。   他们住的这家酒店属于曼谷比较边缘的一家了,条件不算十分好,环境也有些古旧,木质结构的房子挺有特色,幸好房间内收拾得还算干净。因为酒店是谢教授他们订的,沈隽也没什么好说的。   然而还没等沈隽睡着,她就察觉到了不对劲。   一丝阴冷的气息在附近游荡,沈隽作为修真者,对周遭灵气的改变最为敏感,这缭绕不散的阴冷气息于她而言明显得很。   沈隽的隔壁住的是谢教授,对面是谢颜言的房间,华白风住在谢教授房间对面,池湾的房间不在这里,他住在楼上一层的套间,条件要比这里好一些。   尖叫声响起,沈隽猛然间拉开门,就看到一个人吊在酒店的走廊里,明明没有风,那个人影却像被风吹得左右摇晃一样,衣服整个都飘了起来。   谢颜言脸色苍白如纸,盯着那个吊着的人看了一眼,就差点昏过去。   那人赫然是面色铁青瞪着眼睛的华白风。 第47章   酒店的装修本来就很陈旧, 地上的深色地毯像是鲜血凝固的颜色,天花板的花纹也看不太清晰, 但不管怎样, 他们还是可以看到天花板上并没有任何能够悬挂的地方。   沈隽指尖的剑气射出,一下子割断了半空中吊着华白风的细绳,他“噗通”一声摔倒在地, 一边剧烈地咳嗽着,铁青的脸瞧着渐渐恢复了血色。   幸好她感觉到阴气就赶紧出来了,这吊是吊了一会儿,还没吊出人命。   谢颜言“哇”地一声哭了出来,几乎是手足无措地扑倒在地想要扶华白风, “怎么会、怎么会那么快,不是本来还有时间的么……”   即便是有沈隽这个外人在, 华白风还是厌恶地将谢颜言一推, “滚开!”   沈隽扬起眉,对华白风愈加看不上眼了,谢颜言明摆着是关心他,他这脾气可不是一般地坏了吧。   正在这时, 默默站在门口的谢教授幽幽叹了口气,“沈小姐, 不如我们谈谈吧。”他看向哭泣的谢颜言, “好了,别哭了,赶紧回房去休息吧。”然后才走过去, 在华白风的身旁捡起一个木质的小牌子,想来就是之前池湾提起过的那个佛牌了。   刚才吊着华白风的,赫然就是这枚佛牌上的系绳,这会儿断成两截,看着倒是没什么异样。   既然谢教授邀请,沈隽也很好奇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就跟着进了谢教授的房间。   “对不起,我这里有点乱。”   明明都是今天刚入住的,谢教授的房间确实乱得可以,到处都扔的是书,还有一些令人眼花缭乱的图纸。沈隽对宗教不太了解,但也可以看出来这件房间里绝大部分的东西都和宗教有关。   “请坐。”好不容易将桌子收拾了出来,谢教授邀请沈隽坐下,还给她倒了一杯泡好的红茶。   泰国的天气一向炎热,哪怕是在国内已经很寒冷的一月,这几天的平均气温都有三十度左右。可是在这样一个阴气森森的夜里,喝一杯滚烫的红茶确实令人感到舒服许多。   沈隽捧着茶杯,“谢教授,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谢教授苦笑,“还真是一场冤孽,你也看到了,颜言和白风之间有点不对劲。”   沈隽点点头,这已经不仅仅是不对劲了吧,华白风对谢颜言的厌恶已经做得相当明显了。   “池先生恐怕告诉过你,颜言以前做过中间商,经常会接触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这块佛牌,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意外到了她的手上。”谢教授将之前捡起来的佛牌轻轻放在桌上。   那是一块陈旧的木质佛牌,看着雕刻甚至十分粗糙,像是哪个路边摊的产物。佛牌上的佛像有一半都被磨得平滑了,看不出原本的模样。   如果仅仅看这佛牌,沈隽实在看不出有什么不对。   “原本这块佛牌颜言也不看在眼里,因为它根本算不上文物,大概也就是近几年里才被做出来的,并没有悠久的历史,也谈不上精巧的工艺,她甚至很奇怪这样一个东西,为什么会有人卖,不仅卖得出去,买的人还是高价买。”谢教授的声音很平缓,边说边几乎要叹气。   沈隽拿起佛牌来仔细看了看,“不过看它能把华白风吊起来,应该是挺厉害的东西。”可单单拿着佛牌的话,她没有感到之前感觉到的那种阴气。   “后来,这东西第二次到了颜言手里,她才知道,这是一块在黑市上很有名的阴牌,据说原本有四块,另外三块都不知道去了哪里,只有这一块在黑市上流通。”谢教授的眉间愁绪都快掩不住了,“一般的佛牌是不能通过这样的买卖不停转手的,请来一块佛牌之后,要转赠他人是可以的,要不然就要归还给寺庙,还是有些讲究和忌讳的。即便是阴牌,这样通过买卖随便就能认了主人的,也很少听说。”   “只要谁买下来它就认谁?”沈隽对佛牌一窍不通,好奇地问。   谢教授点点头,“一般的佛牌是不会这样的,这东西很邪。”   “于是,谢小姐将它留了下来?”   “一开始,颜言也只是好奇。”谢教授的口吻里有些无奈,“我是一个宗教学者,颜言从小在这样的环境里长大,碰上这块佛牌,起了好奇之心也是很正常的。她性格里到底还是有些谨慎,并没有贸然去使用它,而是想办法将它封存起来,然后去收集和它有关的资料。”   沈隽想起了池湾说的话,“听说它已经害死了好几个人了。”   “是的。”谢教授平静地说,“颜言将它带回了家,恰好我那不成器的儿子也听说过这块佛牌。”   谢教授的儿子谢峭凌和谢教授不一样,沈隽虽然没听说过,但他是圈内颇有名气的一位编剧,捧红了好几个明星。当时谢峭凌悄悄拿走了佛牌研究,为编下一部电视剧寻找一些灵感,哪知道这一找,就出了事。   “颜言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我那儿子私生活方面就有些乱,平时也总和一些小明星来往。那些小明星希望他能捧红自己,也乐得绕在他身边。因为他自己一个人生活,早年就请了个保姆,这年头快有十来年了吧,我也没想到,那保姆看着峭凌这样花天酒地,还能对他有了想法,不仅有了想法,还对他一片痴心。”   沈隽:“……”这又是什么狗血故事。   “原本这也算不了什么,不管如何,峭凌这长得还是人模狗样的,能有人喜欢他也实属正常。”谢教授说。   沈隽心想,有这样说自己儿子的吗?   “可是千不该万不该,他让那保姆也知道了佛牌的事。”   沈隽不明白,“这她喜欢颜言爸爸,和佛牌又有什么关系?”   “因为黑市上叫这块佛牌‘入骨相思’,”谢教授笑了笑,“名字是不是很好听?但其实是很惊悚的。听闻这佛牌只有女性能够使用,只需向它虔诚许愿,它就能让你相思入骨之人对你爱如性命。”   沈隽:“……”能不能更狗血一点?   “所以,一年之前,峭凌忽然说要和他的保姆丁小姐结婚,我当时没有怀疑,只以为他们俩是日久生情。我本来也不是那等注意门第之人。丁小姐二十一岁就做峭凌的保姆,算起来比峭凌还要小上十来岁,这婚姻并不算如何不登对,只是比起以前环绕在他周围的莺莺燕燕,丁小姐的长相实在算不上打眼。”   “然后呢,是不是谢小姐发现了不对?”   谢教授叹气,“是的,颜言发现这件事有些不对,她去问峭凌佛牌的事,峭凌却好似从没见过佛牌一样,完全没有关于它的记忆。”   “谢小姐收集了佛牌的资料,是不是知道关于佛牌的那些旧事?”   “对,颜言发现,单单是有记录的,这玩意儿已经害死了四个人!几乎都是这样的故事,一个男人莫名其妙疯狂爱上一个女人,不论身份、长相、年龄和其他任何条件,有些看上去是特别不对劲的——当然,最后的结局也格外悲惨。四个男人都死了,不仅被吊死,身体还被烧成了灰。”   沈隽挑起眉,“那四个女人呢?”   “自己的爱人在她们面前被吊死,莫名其妙烧成灰,她们大多因为受了刺激精神方面发生了一些问题,然后无一例外,全部失踪了。”谢教授说。   沈隽喝了一口红茶,“那华白风和谢小姐又是怎么回事?”   “峭凌死后,颜言一直不能接受这个事实,她希望弄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谢教授很忧愁,不管怎么看不上自己的儿子,那也是他儿子,更别说谢颜言和她父亲的关系一向是很不错的,这忽然就死了,谁能接受得了?   沈隽想了想,“那位丁小姐也失踪了吗?”   “是的,她也失踪了,我们想办法找关系查了查她,发现她失踪前最后一次记录,就是买了一张来泰国的机票。”谢教授的神色凝重起来,“这次之前,颜言单单是泰国,就已经跑了十几次了,不仅没有找到丁小姐,也没查到关于佛牌的信息,只是有传言那四块佛牌是来自泰国而已。”   沈隽心中一动,“所以,谢小姐是用自己做实验了,对吗?”   谢教授的目光沉静,“这孩子实在是太鲁莽了,这样是在拿白风的命作赌注——”   “不过很奇怪,华白风看上去并没有爱上谢小姐啊。”沈隽很快发现了不对。   谢教授无奈地说,“因为颜言她本来也不爱白风啊,她以为自己能骗过佛牌,也太天真了。她不爱白风,白风也没有因为佛牌爱上她,两看相厌,偏偏佛牌还是要取走白风的性命。”   这东西,太邪性了。   沈隽盯着那块怎么看都很平凡的佛牌看了一会儿,就在这时,她忽然又感觉到了一阵似有若无的阴气。   一声刺耳的尖叫声在外面的走廊响起。 第48章   沈隽的反应是很快的, 在察觉到那丝阴气时,她就很快打开了房门, 尖叫声响起的时候, 她已经看到了走廊里的情况。   事情并不是发生在他们的门外,和谢颜言、华白风没有关系。沈隽抬头,想起住在楼上的池湾, 脸色顿时一沉。   谢教授走出来时,已经看不到沈隽的身影,他惊讶地环顾了一下走廊,黑沉沉的走廊深处什么都看不见。   站在门口的谢颜言带着恐惧说,“爷爷, 刚刚那个是——”   “终于知道害怕了?”谢教授平静地说,“幸好今天白风没事, 他要是有了什么意外, 你爷爷我这条老命都得赔给他们华家了。”   谢颜言的眼圈红了,“我知道错了,其实之前,我也不是很相信, 哪知道那佛牌真的这样邪门。”   沈隽这会儿正站在楼上的走廊中,将打开门想出来的池湾一把推回了房间内, “进去!”   她不想让池湾看到这样的画面。   走廊里有一个年轻的女孩儿摔倒在地, 之前的尖叫就是她发出来的,女孩儿容貌平凡,身上穿着的却是最新款香奈儿的连衣裙, 脚上的高跟鞋戳在了地毯里,这大概是她摔倒在地的原因之一。   她的脸色煞白,朝着前方看去,那里整整齐齐挂着三个人,飘飘荡荡好似一串风铃。   这一回沈隽没有割断吊着他们的绳子,因为她发现这三个人已经死了,这会儿就算是要救也晚了。   “好奇怪……”沈隽皱着眉说。   谢教授说,这佛牌一共有四块,现在谢颜言身上的只有一块,然后眨眼另外三块佛牌就出现了,还无一例外下面吊着三个男人。   这他妈会不会太巧了一点?   而且,外面夜已经深了,这条幽深陈旧的走廊里灯光又不够明亮,昏黄的灯光能见度很低,一下子看到吊在上面的男人,真的是有点恐怖的画面,哪怕那个女孩儿不穿十几厘米能戳进地毯的细高跟,恐怕也是会被吓得摔倒的。   沈隽没有割断佛牌的吊绳,那三个男人的尸体被吊了一会儿之后晃得更厉害了,很快就燃起了幽蓝的火光!   那个女孩子又是一声尖叫,两脚乱蹬飞快地往后退。   最后,只剩下三点蓝汪汪的火光在走廊里忽明忽暗。   “鬼、鬼火……”那个女孩儿脸上没有一丝血色,满脸恐惧地说。   那边池湾还是忍不住好奇地从门内探出头来,可是走廊上连最后一点鬼火也熄灭了,他看到的只是一个坐在地上抖得如同筛糠一样的女人。   “这是怎么了?”他一脸莫名其妙。   那三块佛牌已经掉落在了地上,那个女孩儿本来想去捡,即将碰到其中一块佛牌时,却像是被烫到了一样手往后缩了一下。   她很害怕。   就在这时,沈隽清楚看到躺在地上的佛牌忽然动了起来,它们像是有生命一样一点点朝着女孩儿的方向挪去,挪动的速度很慢,看起来却叫人背脊都起了一层白毛汗。   女孩儿尖叫一声,似乎想要爬起来,却因为鞋子的原因又一次摔倒了。   其中一块佛牌已经缠绕上了她的手腕,如蛇一般阴冷的吊绳一层层圈了上来。   女孩儿终于再也经受不住,直接被吓得晕了过去。   如果是在听故事之前,或许沈隽对这个女孩儿会更有同情心一些,但是在听故事之后,她知道这个女孩儿绝对是利用了佛牌的力量,让不爱她的男人深深爱上了她——而且还真是贪心,一下就是三个。   只听谢教授讲的故事,就该知道这副牌的副作用是很可怕的,除了会夺走男人的命,同时原本持有佛牌的女孩儿还会失踪。   就是不知道这个贪心到使用三个佛牌的……会不会有更严重的副作用。   沈隽走向前去,直接拎起了另一个距离女孩稍远,正在努力朝她爬去的佛牌,哪知道手指刚一触碰到佛牌,就感到了一丝让她很不舒服的阴冷气息从指间朝她的身上攀来。   “哼!”她冷哼一声,身上剑气迸发,聚起灵气朝着那丝阴气斩去,瞬间打散了蠢蠢欲动的阴气,可是她可以察觉到,那东西仍然蛰伏在佛牌内,并没有真正被她的灵气伤害到。   沈隽皱眉,“还真是邪门了……”   这时候,她猛然间意识到,佛牌少了一块!   原本有三块佛牌,一块在沈隽手上,另一块不知道什么时候放弃了那个昏倒的女孩儿,直接朝着沈隽缓慢接近,而原本缠绕在女孩儿手腕上的那块佛牌已经消失不见了!   沈隽将女孩儿扶起来,仔仔细细地检查了她的身上,确实没有,那块佛牌就这么在她眼前神秘失踪了。   谢教授惊讶地看着沈隽扶着一个晕倒的女孩儿进了门,池湾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这是?”   “教授,你先看下这两块佛牌。”沈隽没有多说,她决定从现在开始一直盯着这个应该要“失踪”的姑娘,看她究竟要怎样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和那块佛牌一样消失。   谢教授没想到沈隽弄到了其他两块佛牌,赶紧接了过来,打开了放大镜上的LED灯,仔细看了起来。   这一看,他的脸上就有些失望,“据说这佛牌是一套四个,都是不一样的四面佛像,可是你看这三个……”   沈隽朝着佛牌上看去,“它们是一样的。”   非但是一样的,而且是一模一样,连磨损的地方都没有任何差别,边缘粗糙的痕迹都是能重叠的,简直像是同一个做工很差劲的模子里做出来的。   池湾忽然说,“这就说明外面不止四块佛牌,而是很多块。”同一块都有这么多复刻品了。   沈隽的眼前仿佛出现了一连串挂在半空中的人形风铃,清一色男性,这画面简直令人生理性不适。   “我觉得,我们要不要送她去医院?”谢教授迟疑了一下才指着那昏倒的女孩儿说。   沈隽瞧了她一眼,“她没事,就是吓昏过去了,先让她躺躺,估计一会儿就醒了。”   谢教授的房间是标间,他将另一张床上的行李收拾了下,给那女孩儿躺下,沈隽看了看她,“谢教授,明天我还想问谢小姐一些问题。”   “这当然可以。”   沈隽知道谢颜言手里的佛牌是从暗网上收来的,那这个女孩儿的呢?   一下子三块,简直和大白菜批发一样。   还有,为什么会这么巧在这儿撞上拥有三块佛牌的女孩,听说这酒店是谢颜言订的,她为什么要这一家,时不时有什么特殊的原因?   其实,如果那个晕倒的醒了,倒也可以先问一下。   谢教授那边又研究了一下佛牌,沈隽伸了个懒腰,催着池湾回去睡了,才又将那昏迷的姑娘抗回了自己房间。   睡觉之前将门窗都锁好,沈隽自信房间内但凡有一点声音她都能立刻听到,然后坐到床上打坐——为了盯人,她这晚不准备睡了。   夜色深沉,沈隽猛然间睁开眼睛,一下子出了一身的冷汗。   这是她修真之后再也没有过的感觉。   室内的空调仍然在运转着,她感到有些热,才一瞬间察觉到了不对。   睁开眼睛一看,躺在她旁边床上的女孩子已经不见了!   被子被掀开,她似乎没有穿鞋,一路走到门口,悄无声息地打开了门——真的是悄无声息,连打开锁应该发出的声音都半点儿没有,门大开着,人已经失踪了。   因为外面的气温高,空调打着打着,室内的温度仍然在上升,沈隽才惊觉。   她站起来,脸色沉凝地看着洞开的大门,然后将视线落在了房间电视下面的那张桌子上。   这一看,又觉得背脊有些凉。   那里静静躺着两块佛牌,赫然应该是她捡起来给谢教授的那两块。它们应该好好躺在谢教授的桌子上,而不是出现在她房间里。   沈隽的记忆非常清晰,她没有将它们带回房间。   不过幸好,事情的发展并没有坏到那个地步。   “赵涟,你还跟着她吗?”   “是的,主人。”   沈隽眯了眯眼睛,幸好上了双保险,她看丢了人,赵涟那边还稳稳跟着,总能让她抓住尾巴,发现这里面有什么猫腻的。   这一晚似乎格外漫长,人丢了,沈隽索性躺到床上补了个眠,看着其他人也不像是要早起的样子。   直到十点起床,洗漱之后在这酒店吃了简单的早餐,他们就收拾好行李准备出发了。   路过酒店的大堂,大堂的右侧有一家不算太大的特色商店,卖的是各种泰国旅游的纪念品,沈隽知道大多来自国内的义乌小商品市场,所以半点不感兴趣。   就在这时,从店里忽然传出一道惊喜的声音,“大姐头!”   沈隽愕然朝那边看去,佐伊热情洋溢地冲过来,“Surprise!”   恰好今天,陈玉他们旅行团就即将住在这家酒店里。   沈隽的眼神好,她看到陈玉手上抓着的东西时,脸色一下子就变了。   那是一串佛牌,大概能有十几块,每一块看起来都那么眼熟,它们瞧着和昨天沈隽看到的那几块完全一模一样。   ……这意外相遇根本不是惊喜,彻底成了惊吓好吗?   作者有话要说:   陈玉: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沈隽:…… 第49章   沈隽几乎是立刻丢下行李冲了进去, 一下子抓住了陈玉的手腕,陈玉不知所措地看着她, “大姐头?”   这家店因为地方不大, 东西就摆得满满当当,就在陈玉的手下方,沈隽看到了一个很简陋的木盒子, 可仅仅看了这盒子一眼,就足以让她寒毛直竖。   盒子里放着不知道多少块佛牌,每一块瞧着都一样,上面那个四面佛的佛像脸上带着的笑在这小店昏暗的灯光下似乎都变得诡异而扭曲。   不等她说话,那边谢教授三人很自觉地跟了过来, 只看了一眼,大家都有些脸色发青。哪怕是没看到男人风铃的池湾, 也觉得这一盒子佛牌实在是太他妈邪门。   “怎么会这么多……”谢颜言昨晚明显没睡好, 这会儿脸色发白眼下发青,整个人状态都很不好。   华白风直接开嘲讽,“就你还眼巴巴地花大价钱从暗网上搞了一块。”   沈隽看了他一眼,华白风说话一直有些冲, 但是知道了缘由之后,沈隽反倒能体谅他的坏脾气了。任何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拖下水, 还很可能落得个被勒死烧成灰的下场, 这脾气都不会太好的。   眼前的盒子里,佛牌标价特别便宜,10泰铢一块, 换成人民币还不到两块钱,廉价到掉在地上都未必会有人捡。   陈玉完全不理解眼前发生了什么事,她小心翼翼地看了一眼沈隽,又瞧了瞧旁人,“怎么了?这不就是个……普通佛牌吗?一看就是假的。”   “呵呵。”谢颜言的笑容已经有些变形了。   估计这姑娘被刺激大发了。   池湾在沈隽耳边悄悄说,“为了买那块佛牌,她花了快十年的积蓄。”   沈隽:“……”这刺激是够大的。   不过,这批量的佛牌在眼前,反倒让他们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对了,我还没问,谢小姐为什么要订这家酒店?”   “因为……我查到之前有一个失踪的女人,最后就住在这家酒店。”谢颜言喃喃说,眼神都有些不对劲了。   所以,这一切都不是巧合。   “那我们今天还按原计划出发吗?”问问题的是池湾。   谢教授也有点犹豫,要不要留下来再观察一下这家酒店,看这一盒子佛牌,酒店肯定有猫腻。   沈隽问他们,“原本计划是去哪儿?”   “西边儿一个小岛,没什么名气,据说也很封闭,不是旅游的地方。”谢教授实话实说,“因为有野生环境,怕遇到危险,才请了沈小姐你。”   “那就在这儿留一天吧。”池湾说,他看出来了,沈隽绝对是要留下来的,因为她不放心陈玉。   那真情实感的关心让池湾很有些酸溜溜的。   其实他不敢和沈隽说他投资这个项目的真实原因,“入骨相思”是关于爱情的,这当然是中国人赋予它的名字,佛牌就是佛牌,在泰国它是没名字的。只是听谢颜言大概说了说,池湾就鬼使神差一样答应下来。   巧的是,恰好他们请的就是沈隽。   这简直是天生的缘分,池湾满心欢喜,然后,他就发现这玩意儿……其实不那么美好。   再说了,沈隽的心里只有乖乖小玉,这想起来就叫人心酸。   既然投资人都说了,谢教授当然没意见,谢颜言看着那一盒子佛牌精神都有些恍惚了,连话都没说,华白风直接哼了一声,转头就往房间走,态度不能更恶劣。   陈玉一脸莫名其妙,眼神都带着茫然,这到底哪儿跟哪儿啊。   正在这时,导游招呼他们,“哎,看好了就归队,我来讲一下注意事项。”   佐伊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不过这两天还玩得挺开心的,那边导游一叫,正犹豫要不要拉陈玉回去。   “你们住哪个房间?”沈隽问。   陈玉就把自己和佐伊的房间号给了她,他们俩被分到了同一间。   这座酒店因为陈旧,一共只有四层,最上面一层就是池湾住的那层,都是条件最好的套间,一层是大堂,二层三层都是普通房间。沈隽和谢教授他们住的是三层,陈玉和佐伊旅行团的房间都在二层。   沈隽决定晚上叫两张卡出来保护陈玉他们,之所以提前离开,也是不想陈玉出事,哪知道这么巧在酒店都能碰上,泰国没那么小吧?   决定在酒店暂留并没有让大家觉得好过一点,反而瞧着情况更沉郁了,谢颜言失魂落魄地回了房间,华白风闭门不出,连谢教授都关着门开始研究资料。   那一盒子佛牌,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原本是想全部买回来的,坐在里头的那个泰国老人高兴地点头,打开柜子“哗啦啦”又倒下来一堆的存货。   ……简直叫人倒吸一口凉气,仿佛他们再怎么买,都仍然还有一盒子。   “是不是要问她在哪里进的货?”池湾迟疑了一下说。   沈隽看了看那个满脸皱纹的老人,“刚好陈玉他们导游会泰语,让她帮忙问问吧。”   不多时答案就来了,进货的是老人的女儿,不过她最近不在家,所以老人也不知道。   问了等于白问。   幸好这佛牌瞧着实在太粗糙,沈隽他们在酒店大堂待了一下午,也没见半个人买。   这半天陈玉他们出去玩了半天挺开心,沈隽一无所获,只能无聊地回了房间。   天色将黑,酒店的隔音不大好,楼下旅行团的喧闹声持续了一会儿,才渐渐安静下来。   正在这时,沈隽听到了敲门声,她有些惊讶,还是起身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她意想不到的人——   华白风。   说句实话,从昨天第一次见面开始,沈隽对华白风的印象就不怎么样,但是后来听了谢教授的解释,又觉得他很可怜。毕竟谢颜言做出这样的事来,华白风是纯粹的受害者。   这会儿,他站在沈隽的门口,轻轻说,“可以谈谈吗?”   沈隽没有拒绝的理由,她也想知道从华白风的角度,为什么会愿意跟着走这一趟,纯粹是因为怕被牵连死得莫名其妙么。   酒店的房间不大,华白风一进门非常自然地坐在了沈隽放行李的床上,因为是标间,沈隽用一张床,另一张就堆着东西。那边沈隽关上门,莫名就觉得气氛有些古怪。   应该说,她和华白风一点都不熟,可是华白风这会儿看着她的眼神,实在是有点怪怪的。   他本来就长相清雅秀气,气质是很文质彬彬的,沈隽这才注意到他将眼镜拿掉了,露出一双非常漂亮的眼睛。比起戴着眼镜的时候,这会儿的华白风气质有了极大的改变。   他的右眼下,有一颗很漂亮的泪痣,所以当他看人的时候,天然就带着一种含情脉脉的风流韵致,再加上他这会儿穿的衣服似乎是在泰国买的棉质上衣,领口开得很大,露出线条优美的锁骨和一片白皙细腻的皮肤,在这不太明亮的灯光下愈加显得诱惑。   而华白风原来并不是这样的性格,这样的惑人韵致与他禁欲的文人气结合起来,就成了一种有些矛盾的异样魅力。   “我有些事想要告诉你。”他说,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昨夜里被勒过脖子,他的声音有些沙哑低沉,弄得沈隽有些不大自在。   讲道理,华白风虽然是个帅哥,但大概也就是个能打85分的帅哥,和池湾这种95分以上的不一样,论长相连佐伊楼锦书这种都能有90分往上,华白风还是要逊色一些的。   偏偏他这会儿散发着一种难以形容的荷尔蒙,应该说是从头发丝到脚后跟都充满了性感。   这种性感明明和华白风这个人是违和的,但落在他的身上,硬生生为他加了十分不止。   沈隽还只是觉得有些不自在,她还是很尽职地问,“你想告诉我什么?”   华白风忽然就对着她笑了起来,这笑容简直……如果给小玉看到,大概要尖叫起来的那种性感。   “你是叫沈隽,对吗?”   沈隽一怔,觉得自己的名字在他的口中似乎被舔舐了一下,令她头皮都是一麻。   “嗯。”   华白风站了起来,缓缓朝沈隽靠近。   沈隽瞪大眼睛,瞬间如同醍醐灌顶一般明白了——   他妈的这华白风在勾引她!   没错,这必然是勾引了。不像是池湾面对她时全凭容貌的生涩勾引,面前这个人,几乎在刹那就在眼角眉梢唇边微笑里染上了色欲的气息。原本该是克制守礼连眼神都带着清高的文人,在这一刻,却偏偏截然相反,连喘息都带着令女人心颤腿软的魅力。   他脱掉了上衣,没想到看着瘦削的华白风倒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他的身材是真的好看,劲瘦有力,线条优美,沈隽确定自己甚至看到了他的马甲线。   ……真想不到啊……   华白风已经要吻上沈隽的唇了,她伸出手推着他的胸膛,冷静地说,“华白风,你吃错药了吗?”   美色当前,沈隽觉得坐怀不乱的自己超级了不起,然而她的心情却仍然很复杂。   这种情况下还心如止水,她不会是真的性冷淡吧?   作者有话要说:   沈隽真是……迟来的觉悟= =   没错,你就是性冷淡啊捶地 第50章   要论力气, 十个华白风也比不上沈隽,这种情况下本来女生应该处于弱势, 但是沈隽可没什么好担心的。   这会儿的华白风自然是很迷人的, 禁欲又色欲,足以迷得一般正常的十八岁少女神魂颠倒。   沈隽感到有点悲伤,因为她意识到, 自己好像有点不大正常。   她能够感觉到华白风身上强烈的荷尔蒙,可是她也是真的心如止水并没有受到诱惑勾引。   沈隽的背后就是床,华白风已经距离她很近,灼热的呼吸吹在她的脸上,带着十二分的暧昧, 如果给外人看见了,怎么都像是要出事的样子。   偏在这时, 敲门声又响起了。   沈隽毫不犹豫地推开华白风, 整理了一下去开门。   “池湾?”她有些讶异地说。   池湾并没有说话,直接握住了她的手腕,沈隽往门内看了看,呃, 池湾应该不可能会知道这里的情况才对。   然而池湾并没有看她房内是什么情况,直接一把拉住她让她靠在了门外的墙壁上。   沈隽瞪大眼睛, 这又是什么情况?   直到池湾的吻直接落了下来。   沈隽:“……”   生涩又温柔的吻并不激烈, 但是池湾能做出这样的行为,是沈隽完全没有想到的。应该说,正常情况下, 池湾也不可能突然这么做。   池湾轻轻吻着她,沈隽推开他,“你也吃错药了?”   走廊上没有人,池湾温热的手捧着她的脸,“沈隽,你真的不知道吗?”   “什么?”   “我有多爱你。”   沈隽:“……”   她知道池湾喜欢她,但是,这样热烈的表白,说句实话完全不是池湾的风格。   池湾看似温柔好脾气,其实是相当内敛沉稳的,从小的教育和后来的遭遇让他不会轻易将内心的话说出口,即便是面对见过他最不堪一面的沈隽也一样。   他是喜欢沈隽,但知道沈隽并不爱他,以池湾的性格和头脑,是不会那么快将爱说出来的。   可是池湾这会儿炙热又深情的目光绝不是假的。   沈隽从门口往门内看去,觉得桌上那两块佛牌似乎瞬间变得更加妖异起来。   不过,池湾还可以理解,华白风……她和他几乎都不认识啊!就算是换成佐伊陈玉都比华白风靠谱,更别说他原本该是谢颜言那块佛牌的对象,这又是怎么回事?   身旁池湾又靠过来,沈隽恨不得朝天翻个白眼。   他妈的就算是对她表达爱意勾引她,一个个就急迫到想和她上床是怎么回事!   这么会儿功夫,华白风已经从门内走了过来,他还是没穿上衣,连裤子都掉到腰线以下,露出平坦的小腹和漂亮的腰线。   这什么见鬼的修罗场……   “沈隽。”华白风来拉她的右手。   那边池湾还拉着她左手的手腕不放,一边一个弄得沈隽压力很大。   虽然她可以很容易就挣脱他们,但眼前的问题是这两个男人明显是像中了邪,做出这样的事不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意志!她连怪都不能怪到他们身上,因为多半是佛牌在作祟。   忽然,走廊那边传来脚步声,陈玉欢快的声音响起,“大姐头!”   沈隽:“……”   千万不要再来了!   幸好陈玉看着还算正常,他愕然看着前方的画面,一下子捂住了嘴,眼神却滴溜溜地在从沈隽房间出来不认识的华白风身上转了一圈。   哇,这身材很不错啊!   “你来做什么?”沈隽深深吸了口气说。   陈玉看沈隽的口吻不大好,想着是不是打扰到了他家大姐头的好事,赶紧说,“佐伊不见了!”   沈隽是用了卡去保护陈玉和佐伊的,也是一位擅长隐匿行踪的,不过这位和赵涟不一样,是一位魔修,八阴烟魔厉阁星,最擅长化形为烟隐藏身形。这会儿稍稍一问就问出来了,“别找了,他没乱跑,就在楼下大堂那儿呢。”   “哦哦哦。”陈玉赶紧往回退,还朝着沈隽眨了眨眼睛,那表情怎么看怎么暧昧。   沈隽忽然觉得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谁让华白风不仅从她房间出来,还不穿衣服!   “沈隽……”华白风继续用他沙哑性感的声音叫她。   池湾拉着她的手腕不放,“沈隽,我爱你。”   沈隽:“……”   他们几乎要贴到她的身上来了,沈隽没办法,一指一个都给戳晕了,先丢到自己的房间才去找谢教授。   “教授,我想知道被佛牌影响的那些男人,是完全失去理智了吗?”她不想说之前自己面对的一言难尽的情况。   谢教授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摇摇头说,“不是的,他们除了爱上持有佛牌的女性之外,一切都是正常的,能够和平时一样生活工作,记忆也没有缺失。”   “那他们会表现的像是,”沈隽觉得有些难以启齿,仍然努力形容说,“中了春药一样吗?”   谢教授并没有笑她,而是用研究学术的严谨态度说,“以现在收集的资料来看似乎没有,而是正常的先追求那位持有佛牌的女性,直到两人真正在一起之后,男性就会死亡,女性失踪。”   “真正在一起的意思是?”   谢教授翻出资料,“颜言想办法辗转得到的这本日记里还是比较详细,当时查到的几个失踪女性里,只有这一位有写日记的习惯。前面写的都是得到佛牌之后,那位她喜欢的男人果然爱上了她,并且热烈地追求她。”他翻到某一页,“日记在这里戛然而止,据调查,这也是这位女性失踪的日子。”   沈隽将日记本拿过来,翻到前一页,只看了几行就有点脸红,因为这个女人用相当热烈奔放的写法记下了前一天她和那位她喜欢的男人第一次上床。   咦,等一下,第一次上床?   沈隽皱眉,首先,她并不爱池湾,更别说华白风这种几乎不认识的人,可是佛牌仍然对他们产生了奇怪的影响。其次,他们上来就一副要跟她上床的样子,顺序好像不太对啊,不是应该先追求她吗?   为什么这么迫不及待的样子……也太奇怪了吧。   “谢谢教授。”将日记本还回去,沈隽头疼地回了房间,想了想交出庆斛来,让他将池湾和华白风分别送回自己的房间。   她完全不知道明天这两人会不会正常一点,要还是这样,难道自己继续将他们打晕?   还是要尽快解决佛牌的事。   “赵涟,你跟到哪里了?”   “西南方向,300里。”赵涟很快回答。   “还没到地方?”   “似乎没有。”   沈隽思考着,实在不行,她直接去那边儿瞧瞧。   倒在床上之后,沈隽决定今天不管是谁敲门都不开了。洗完澡躺到床上,电话恰好响了起来,沈隽一看来电显示就接了。   “喂?”   “大姐头不好了。”   “怎么不好了?”   “你知道我刚刚在哪里找到的佐伊吗?”   “哪里?”   “楼下那个商店,卖佛牌的那个。”   沈隽一下子坐了起来,“他在那里做什么?”   “不知道啊,我刚问他买了什么,他说什么都没买,可是可是……”陈玉似乎有些害怕,“我总觉得他回来的时候手上抓着什么东西!”   沈隽安抚他,“你先别担心,说不定他真的没买。”   “我觉得佐伊不像是说谎,可是我找到他的时候,他有些精神恍惚的模样,都记不得自己是怎么跑到那家店里去的。”   沈隽皱起眉,“他不记得他为什么跑到楼下去?”   “不记得。”   沈隽揉了揉眉心,抬起头看向自己的桌子,这一看差点跳起来。   原本躺在桌上的两块佛牌,赫然变成了三块!   这下子,她的头皮是真的发麻了,身上的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怎么会变成三块的?   就在佐伊去过那家商店之后变成了三块?   “佐伊现在人呢?”   “在洗澡。”陈玉说,“之前看着精神恍惚,现在倒看着好多了。”   沈隽呼出口气,“好多了就好,你先睡吧,有问题我会处理。”   这一夜,沈隽怎么都睡不安稳,总觉得华白风和池湾的体温还残留在她的皮肤上,那种其实并不存在的粘腻感觉让她怎么都觉得不舒服。   “唉。”她坐起来,看向那三块似乎没有任何异样的佛牌。   从连星匣中抽出一张卡片,“阿留,烧了它们。”   “是,主人。”   青色的火焰包裹住了木质佛牌,本该烧得连灰烬也消散的佛牌,在火焰中却显现出玉石异样的质地,怎样烧都没有缺少哪怕一个角。   沈隽的脸色很不好看,挥挥手收起了阿留。   果然,这种邪门玩意儿没那么好对付。   第二天一早,沈隽醒来的时候,看到桌上的三块佛牌赫然变成了六块,震惊得连走路都趔趄了一下   “怎么会是六块?”   很快,沈隽就在酒店的大堂见到了楼锦书、卫姚和宁丛疏。   沈隽:“……” 第51章   她看到了那三人, 那三人自然也看到了她。   照理来说,这种偶遇是很不科学的, 更别说这三人没道理凑在一起跑到泰国来, 还刚好也入住这家酒店。   可是乍一看去,这三人似乎都很正常。   “沈隽!”还没等沈隽去问,宁丛疏就高兴地叫起来。   沈隽皱着眉, “你们为什么会来?”   “刚好有些事来要处理。”回答的是卫姚,似乎今天的声音也格外温柔一些。   沈隽将信将疑,“你们三个一起?”她的桌上多了三块佛牌,这三个人就出现在楼下,简直想要当成没关系都很难。   “是有关秦城的事。”楼锦书轻轻说, “有个需要处理的人逃到了泰国来。”   沈隽不太相信这种巧合,不过她也不好说什么, 那六块佛牌不管她怎么扔, 仍然会出现在她的身边,她倒想看看,这玩意儿到底还能做出什么事来。   上楼之后,谢教授仍然在研究那些资料, 还特地又去买了几块佛牌,不过佛牌到了他的手里, 好像并没有任何作用, 只是普普通通的劣质木牌而已。谢颜言失魂落魄地坐在他身旁发呆,自从那晚看到华白风差点被吊死,又见到一大把的佛牌之后, 她的精神状况就不大好。   华白风和池湾的房门紧闭,他们应该早就醒了,沈隽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到底是什么状况,犹豫了一下,还是没有主动去找他们,万一面对的仍然是十分尴尬的场面,真的是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然后,沈隽就看到自己的房间门口站着一个人。   “佐伊?”   他不是应该和陈玉一起跟着旅行团出发了吗?   猫耳少年竟然就这么站在门口没有戴帽子,幸好走廊没有其他游客,沈隽将他拉进房间,佐伊就顺势靠到了她的身上。   “主人……”软绵绵的少年音听起来带着些许祈求的意味,佐伊的个头其实不矮,本来西方人的身高就有些优势,即便是可爱的猫少年,身高也早早超过了一米八,沈隽需要抬头才能看到他的表情。看着佐伊红红的眼圈和嫣红的脸颊,沈隽暗叫一声不好。   这症状和昨天的华白风、池湾看着真是很相似,不过,或许因为佐伊的体内已经融和了动物的基因,他的行为会比人类更加遵从本能。   比如现在……佐伊已经开始努力想要扒沈隽的衣服,炙热的呼吸拂过她的耳边,像猫一样用潮湿的舌头舔着她的脸颊,手还非常大胆地往下方探去。   沈隽面无表情地打晕了他。   这日子真是不能过了!她还能不能好好做她的纯情少女了!   因为旅行团已经走了,陈玉和佐伊的房间也退了房,沈隽只能将佐伊先放在自己的房间里,然后打电话给陈玉,陈玉接起电话的时候还有些睡意朦胧的样子,“喂,大姐头?”   “佐伊呢?”沈隽很不爽地问。   陈玉这才叫起来,“哎呀,我明明看到他和我一起上车的,之前还在我旁边呢!”   “所以你很快就睡着了?”   “呃,上车的时候很困啊……”陈玉心虚地说。   沈隽看了一眼躺在她旁边床上的佐伊,“你为什么没有受到影响?”   “啊?”陈玉不理解。   沈隽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都跑过来了,你却一点影响都没有……”   陈玉开始没听明白,过了一会儿才清醒了一些,“也许是因为我对大姐头你本来就没那种心思?”   “那华白风呢,我跟他总共也才见了几面。”其他人还好理解一些,或许本来就有些喜欢她才会被佛牌控制,但华白风那里说不通啊。   陈玉却说,“这世上还有种叫‘一见钟情’的缘分嘛。”   沈隽:“……”陈玉是想说华白风对她一见钟情?第一次见面就怼她这叫什么见鬼的一见钟情?   正在这时,她听到自己的房门一声轻响,沈隽立刻警惕地转过头去,“回头再说。”先挂断电话,她刚走到门口,自己的房门就直接被打开了。   宁丛疏站在门口,对她露出一个纯然的微笑。   他本就长得疏淡隽秀,这笑容就如那远山碧水,很让人舒服,也很容易叫人放下戒心。   可是这会儿,沈隽对任何人都怀着一两分警惕。   “你来做什么?”   宁丛疏轻轻说,“我来向你道歉。”   “没什么好道歉的。”   “我以前骗过很多人,然后我发现,这世上我唯一不该骗的人就是你。”宁丛疏叹了口气,似乎有无限忧愁。   他这样的长相做出这样的表情,足以让铁石心肠的人心软。   宁丛疏确实很擅长骗人,但他之所以能骗过别人,某种程度上也是因为他的长相太具有欺骗性。长得这样好看又干净纯然的少年不论说什么,总会比较容易取信于人的。   沈隽挑起眉,“你如果真的对我感到抱歉,我想知道你们到泰国来究竟是做什么。”   宁丛疏的脸上似乎有一瞬的迷茫,但很快就消失了,“不管我是来做什么,都没有现在的事重要。”他温柔地说,然后伸出手来,想要来握沈隽的手。   沈隽:“……”   “沈隽,真的很对不起,我一直很后悔骗过你。”他的眼睛那样美丽,清澈如山溪,眼中倒映的唯有沈隽一人,“自从你离开之后,我、我很想你……”说着说着,少年似乎有些羞涩,慢慢低下头去,整个人越来越靠近沈隽。   沈隽平静地看着他,“所以,你现在来找我做什么?”   “我来找你,是因为控制不住自己,只需要见到你,就觉得心中欢喜。”宁丛疏一字一句地说,那些文字在他的唇齿间缱绻回绕,竟有种仿佛念诗歌般的悦耳韵律。   他缓缓靠近,似乎想要吻她。   沈隽伸手就想往他的颈侧击去,然而她忘了,宁丛疏并不是好对付的华白风又或者武力值低的池湾、佐伊,他一下子就抓住了沈隽的手。   比起这干净纯粹明澈秀美的长相,他的力气还是很大的。   沈隽手腕一翻脱离他的控制,她想要打败宁丛疏没那么难,甚至可以说是很简单,而且,打败他是一回事,打晕他而不伤害他反而没有打败他来得容易,而且,这狭窄的酒店走廊,本来也不是好动手的地方。   作为修真人士,要弄倒一位武林高手,又不想真的伤到他……抬起头,沈隽与宁丛疏的眼神撞在一起,他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上了忧伤。   “沈隽,你不能原谅我,是不是?”   沈隽:“……”不是那么回事好么亲!   “你宁愿伤害我,也不愿意让我亲近半分,对吗?”   沈隽深深吸了口气,“我没想伤害你。”   就知道你被佛牌控制身不由己才忍到现在,不然早就把你揍飞了。   “沈隽……”他靠在她的肩上,带着喘息说,“我爱你。”   明知道现在宁丛疏应该不是清醒状态,沈隽仍然被他这赤裸裸的表白弄得有些头皮发麻。   因为听起来实在是太真挚深情。   连星匣亮起明光,圣荷九针洛淮,亦正亦邪的散修洛淮大师修炼的功法名叫《圣荷经》,他是个眉清目秀的光头和尚,一身素色僧衣翩然飘逸,笑容慈悲一派圣僧模样,事实上修的功法却只能归之于邪修一脉。   眼前的宁丛疏倒了下来,沈隽接住他,叹气说,“剑修好是好,攻击力强,但是控制手段真的不行。”想要弄倒一个练武人士都要想些法子。   “主人可随时召唤小僧前来。”洛淮小和尚双手合十,笑得谦卑和善。   将宁丛疏拖进去扔在佐伊旁边躺好,沈隽觉得自己真的有点头疼,于是,当看到出现在走廊那边的楼锦书时,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退回门内想要赶紧关上门。   他妈的真的别来了!   然而,门锁已经被宁丛疏弄坏了……作为武林人士,拧坏一把门锁分分钟的事,这家酒店的门锁又太老旧,不是新式的感应门卡锁,被宁丛疏轻轻一扭就已经坏了。   “沈隽。”楼锦书的声音已经传了过来。   沈隽心中那种复杂的情绪简直了,真没经历过这么叫人暴躁的事!他妈的这佛牌背后是谁要是被她揪出来等着被揍成猪头吧!   楼锦书和其他人都不一样,他是标准俊美英朗、温润如玉的长相,在学校是校草,走到哪儿都能被称赞一声长得好的正统美男子。   不像池湾那样夺目的明丽,也没有佐伊带着少年感的可爱,与宁丛疏不带威胁的清澈以及华白风充满矛盾的性感不一样,楼锦书就是楼锦书,他只是站在那里,微笑的时候都仿佛自带柔光。   别以为这样的人没有诱惑力,事实上楼锦书垂下眼睑,长长的眼睫微颤,轻轻说,“沈隽,我喜欢你”的时候,那种生涩温柔青春萌动比任何形式的勾引都要来得迷人。   然而,沈隽面无表情地站在原地——   心好累。 第52章   楼锦书跑来像她表白, 卫姚恐怕也在来的路上了,沈隽觉得自己的头很疼。   如果他们是出于自己的意志, 沈隽还能拒绝得比较安心一些, 现在明摆着是受那诡异佛牌的控制,而之所以会受佛牌的控制,多半还是因为她的缘故, 沈隽就对他们有些歉意。   毕竟,这也不是他们愿意的,很可能是被她牵连,才会莫名其名跑到泰国来。   沈隽一向是很恩怨分明的,牵连无辜本来就让她感到愧疚了, 再真的伤害他们,就太过分了些, 和无端牵连华白风的谢颜言没有区别了。   “你现在头脑是清醒的吗?”沈隽平静地问。   因为楼锦书暂时还没像其他人一样做出太过激的举动, 她很想知道佛牌到底能控制他们到什么程度。   楼锦书的眼神温柔到能溺死人,微笑着说,“我当然是清醒的。”完全不像是被控制的模样。   沈隽:“……”你要是清醒才是怪事。   “沈隽,你要相信我, 我是真的爱你。”楼锦书的眼神看着真的对她一往而深。   沈隽叹了口气,“那我让你现在回房间去, 你愿意吗?”   楼锦书的眼神瞬间黯淡下来, “你并不喜欢我,对吗?”   “现在不是说这个问题的时候。”沈隽强调说,“你能回房间去么?”   如果是楼锦书自己的意志想要回去, 佛牌能不能控制他留下呢。   楼锦书显得失望又伤心,“好,我听你的,你让我做什么,我都愿意,只要是你说的话,我都会为你做。”   沈隽感觉到他靠近,轻轻吻了吻她的眼睛,又吻了吻她的指尖,才转身失魂落魄地离开。   “原来真的并没有完全失去理智啊。”沈隽惊奇地发现。   于是,等到卫姚来的时候,她想用同样的方法哄走他。   “我知道我不能爱你。”卫姚的眼神压抑又痛苦,“我不该喜欢上你,明知道不应该,可是我——我没法控制我自己。”   沈隽:“……”   “尤其在知道锦书也喜欢你之后,我应该要退出的。”他喃喃说着,似乎努力挣扎着不去触碰沈隽。   沈隽皱眉,“你回去吧。”   “沈隽,我知道你对我没有丝毫好感,”卫姚低下头去,“可我仍然要告诉你,你是我今生第一个爱上的女人,也是唯一一个。我的感情不需要你回报什么,只想让你知道,我、我……”   沈隽:“……”   她可以肯定正常情况下卫姚绝对不会和她说这些!   卫姚个头本来就高,人也要健硕一些,这会儿垂着头站着,竟然很有些可怜的模样,就像是垂着耳朵的大型犬,显得温顺又深情。   “现在你先回去吧。”沈隽深深吸了口气,努力和平解决他,她可不想真的每个都打晕搞得房间里排排躺尸。   卫姚默默在门外站了许久,似乎他的自控能力要强一些,虽然眼中对沈隽的渴望似乎比任何人都强,最后却并没有做出太过分的举动,还是被沈隽劝了回去。   一回头看到躺在床上的宁丛疏已经醒了过来,她又开始头疼了。   毕竟是练武之人,并不是修真人士,沈隽不想伤到他,让洛淮下手也是放轻了的,不一会儿他就醒了,看来内功实在练得不错。   猛得从床上坐起来,宁丛疏一下子愣在了那里。   沈隽心中一动,挑起眉,“醒了?”   看到站在面前的沈隽,宁丛疏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应该说从脖子根一直到额头全都红彤彤的一片,耳朵更是红得几乎要烧起来。   他张了张口,好像要说什么,最终只是低下头去,用细如蚊蚋的声音说,“……对不起……”   沈隽几乎要忍不住叹气,“没什么对不起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宁丛疏的眼睛水汪汪的,连看也不敢看沈隽,“我……”   沈隽顿时明白了,他完全记得自己之前做了什么。这会儿的宁丛疏绝对不是骗人的模样,而是真的羞涩到恨不得找个地洞钻下去,很显然之前的事他都记得,正因为记得才会这么不好意思。   看了看外面安静的走廊,沈隽想起房门紧闭的华白风和池湾,怪不得这俩明明早该醒了,却还关在房间里安静如鸡呢,说不定和这会儿宁丛疏的状态差不多,很想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沈隽看着他,“所以你之前做什么事都是清醒的?”   宁丛疏一怔,“应该是……清醒的。”因为记忆很清晰,并没有断片,“只是好像不由自主地想要——”他又说不下去了,脸红得几乎要爆炸。   再会骗人,这方面他仍然纯情得很,连自己都吓一跳居然能做出这样的事,而且很明白当时自己心中就是想和沈隽上床。   因为曾经有过这种想法,都让他这会儿心跳得跟擂鼓似的,因为那方面的想象几乎要流鼻血的程度。他调整了一下坐姿,免得某个部位的尴尬变化被沈隽瞧见,但这会儿他更想做的是赶紧离开这里。   幸好沈隽并没有注意到他的异样。   “你自己回房间去吧,和楼锦书卫姚他们尽快回国,最好不要再留在泰国了。”沈隽提醒他。   宁丛疏愣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多想什么,沈隽已经推门出去了。   沈隽到隔壁去找了谢教授,“教授,能帮我看看这几块佛牌吗?”她把手上的佛牌都扔在谢教授的工作台上。   谢教授点点头,随即奇怪地说,“我就说你之前捡回来的两块我怎么找不到了,原来是你拿回去了啊。”   “我并没有拿走它们,不过这佛牌好像会有意识地跟着我。”沈隽无奈地说。   谢教授惊讶,“你是说,它会自己跑到你那里去?”   “对。”   谢教授皱眉,“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状况。”   “教授,我觉得这佛牌,似乎想要的是我。”沈隽忽然开口。   谢教授不太理解,“你是说——”   “我知道佛牌的控制下一旦两人发生关系,男人就会死,女人会失踪。”沈隽淡淡说,“我现在碰到的情况,好像对方迫切地想让我‘失踪’,我觉得,那些失踪的女人,很可能都在一起。”   一个个都迫不及待想和她上床,遵循的应该就是那条规则吧。   “这佛牌上刻的虽然是四面佛,但是据我研究的资料来看,这绝不是四面佛的佛牌。”谢教授叹了口气,“四面佛准确来说并不是佛,而是神,也就是印度教、婆罗门教里的梵天。它又被称为有求必应佛,所以很多人不管求什么,都喜欢请四面佛的佛牌。这佛牌上的四面佛面目模糊,做得如此粗糙,恐怕只是这背后的邪神借着四面佛的名头,积攒愿力。”   沈隽点点头,“这东西杀男人抓女人,恐怕是个淫邪的东西。”   昨晚没有人被吊死,但是她的桌上佛牌越来越多,沈隽可以肯定,那个玩意儿想要的人是她。恐怕就是在救下华白风,后来又捡起佛牌的时候,对方察觉到了她的存在。   沈隽已经很烦了,不想再被频繁地勾引,如果再过一会儿桌上的佛牌变成八块,她很可能会真的掀桌子。   “教授,我需要出去一趟,你放心,我会叫人继续留在这里保护你们的安全。”沈隽直截了当地说,“要解决这事儿还是得釜底抽薪。”   谢教授赶紧说,“据我们的研究,这个邪神所在恐怕有个面积不小的遗迹,一开始颜言在买下那块佛牌时,装着那佛牌的盒子是真正数百年前的老东西,沾染的一些尘土成分说明它曾经被埋在地下……沈小姐,你一个人过去的话,恐怕不太安全,而且万一发生什么事可怎么办?”   别看佛牌像是被批发的劣质品一样不值钱,那盒子倒还真值点钱,绝对是从土里挖出来的古董。   沈隽笑起来,“我一个人去反而方便一些,如果真的发现了遗迹,我会第一时间通知你。谢小姐的精神状态不太对劲,我觉得还是暂时把她放在酒店休养比较好。”   “我和你一起去。”门口传来池湾的声音。   沈隽转过头去看向他,池湾很快躲开了她的视线,似乎有些不安的模样。她笑起来,很清楚池湾这是怎么回事。   做都做了,害羞个什么劲!   “还是不用了吧……”带谁都不如她自己去。   赵涟已经跟着之前失踪的那位姑娘走了很远,她这会儿追上去还是自己一个人比较好。   谢教授很显然也想跟着沈隽去,但是想起谢颜言精神恍惚的状态,又有些担心,觉得不太适合丢下她离开,一时间很犹豫。   “老师,我跟着沈小姐去吧。”华白风清冷的声音响起。   他穿着整洁的白衬衫,连扣子都扣到了最上面一颗,黑框眼镜遮掩住了漂亮风流的眼睛,全然瞧不出那天的模样。   沈隽:“……”   她最不想的就是带他们去!谁知道路上他们会不会又受到佛牌的控制做出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来。   “沈小姐,别忘了你本来就是受我们的委托才会来这里的。”华白风似乎看出沈隽想要拒绝他,缓缓说。   沈隽恨不得朝天翻个白眼,他妈的现在还是任务的事吗?   她不挣这份钱了行不行!   作者有话要说:   邪神:小宝贝快来呀!   沈隽:呵呵,就来(砍你)   他妈的还能不能让人好好挣钱了qaq 第53章   沈隽满心不情愿带上池湾和华白风, 他俩一副你不带我们也会跟着的模样,坚持要去。   她虽然可以轻易甩下他们, 却怀疑因为佛牌的作用, 他们还是可以跟上来,像是楼锦书他们三人,不就莫名其妙出现在泰国吗?   带着他们走, 也可以把情况控制在她可以掌握的范围内,思考了一下也就同意了。   佐伊和陈玉本来今天就要回国,现在佐伊出现在这里,也是一件麻烦事。   “放心吧我会让人送他回去。”池湾这会儿看着十分正常。   沈隽点点头,“小玉那边会在机场等。”   这一次一定得让小玉看紧了佐伊, 至少让佐伊不要跟着出来捣乱了。   池湾笑了笑,然后缓缓低下头去, 似乎有些愁绪, 沈隽大约猜到他在想什么,却只能假装没看见。那样热烈的表白和亲吻,对池湾肯定不会是毫无影响的,记忆力没有失去, 他知道自己做了些什么,这会儿情绪有些不对实在是太正常了。   既然决定要走, 索性就没有通知谢颜言, 免得再影响她情绪。谢教授留在酒店陪她,沈隽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当天下午就和池湾、华白风一起出发了。   临走的时候, 沈隽故意没带那放在桌上的六块佛牌。   上车之后打开包毫不意外地看着那些佛牌躺在她的包里,冷笑了一下,沈隽没再管它们。   有赵涟在前面指路,沈隽绝对不会不知道往哪里追,不过直到现在,赵涟也还没跟到地方,那个失踪的女孩子都是靠脚走的,并没有乘坐交通工具,速度当然快不了。不过,她路上除了停下来购买一些食物之外,并没有睡觉,所以走出的距离已经很远。   池湾租了一辆车,沈隽坐在副驾驶,华白风坐在后座,旁边放着三人的行李。   说实话,和他们俩一起上路,对于沈隽来说是有些尴尬的,尤其是华白风。池湾至少还是熟悉的,华白风对于沈隽而言和一个陌生人没什么差别,偏偏之前那个晚上,又有那样的经历……沈隽忍不住从后视镜里看了一眼华白风,还真想不到这人这样禁欲的外表下,其实有完全相反的内里。   华白风抬起眼眸,恰好对上了沈隽的眼神,他的眸光微闪,竟然对她笑了笑。   那笑容有种说不出的味道,让沈隽想起了那天晚上诱惑无限的他。   ……果然,这家伙这样禁欲严谨的模样只是一种伪装吧?那天晚上看到的,才是真正的他。   “是这个方向没错吧?”池湾问。   沈隽收回视线,点点头,“没错。”   池湾的话变得少了很多,他沉默地开着车,按照沈隽指的方向向前。车越开越偏僻,本来他们对于泰国的了解,也就仅限于那些旅游热门城市,这些地方他们都没有来过,语言不通,再加上环境的陌生感,令三人渐渐将注意力放在了车外。   沈隽对这里当然不可能熟悉,她只能指引方向,经常走着走着,池湾租的越野车就无法开过去了,只能回转另外找路。   到这些没有旅游者的小镇里来,连会英语的人几乎都没有,磕磕绊绊问路的时候,总会碰上惊讶的眼神。他们一路追赶,竟然也没有比赵涟和那个失踪姑娘步行快许多。   当天晚上,他们停下住宿在一个人口不多的泰国小镇里,镇上只有一家旅店,不过或许是因为都信佛的缘故,镇上的居民显得十分友好和善,即便语言不通,倒也没碰上多少麻烦。   旅店的房间比起在曼谷的那家酒店更小,闻上去还有一股淡淡的灰尘味,空间闭塞不说,环境一样充满了陈旧感。但这些都不算什么,令沈隽感到不舒服的,是房间内那尊小小的佛像。   真的怎么看怎么不舒服。   而且,酒店的房间里放佛像算是怎么回事啊……怎么都觉得有点怪怪的。   “泰国绝大部分的人都信佛,对于他们来说,或许没有什么。”池湾走过去,点燃佛像前的香,笑着说。   沈隽放下行李,“华白风呢?”   因为这家小旅馆的房间不多,生意居然还不算糟糕,所以池湾和华白风只能挤一挤住同一间房。   “正洗澡呢。”池湾说,他走到窗边看着下面寂静的街道,恰好看到两个披着黄色袈裟的僧侣走过,“你知道为什么这家旅馆居然几乎住满了人吗?”   沈隽摇摇头,“你打听到了什么?”   “因为这两天是阿弥陀佛的生日,这座小镇上,刚好有一座供奉阿弥陀佛的寺庙。”池湾说。   沈隽不太了解,“这有什么不对吗?”   “泰国不是大乘佛教的区域,我们国内和日本是供奉阿弥陀佛居多,泰国最多的……还是四面佛。”池湾回过头来,“沈隽。”   沈隽看向他,“嗯?”   池湾脱下了外套,缓缓朝她靠近。   沈隽一个人住这间房间,所以挑的是一间大床房,只有房间的中央一张大床。   他在床边坐下,低着头说,“在你心里,是不是我连华白风都不如?”   沈隽:“……”   池湾一边说着,一边已经开始解他穿着的衬衫纽扣。   他外套里面只穿着一件合身的黑色衬衫,修长白皙的手指一颗一颗不疾不徐地解开扣子,露出线条漂亮的锁骨和白皙的肌肤时,沈隽忍不住后退了一步,头皮有些发麻起来。   他妈的她就知道!   佛牌对他们的影响似乎并不是长时间持续的,却会不时放大他们心中对她的欲念,也许当黑夜降临的时候,这种状况会变得更严重一些。   “池湾!”沈隽叫她。   池湾却抬起头来,直视着她。原本他的眼睛就很美丽,因为拥有人鱼的血统,平时还不如何觉得,这会儿某种水色盈盈时,竟然有种妖异诱惑的美感。   他的容貌看起来与曾经那条只能住在水池中的人鱼有了些许重合的地方,不仅艳色惊人,而且很有些楚楚可怜惹人心动的味道。   池湾虽然长得好,这方面肯定是没什么经验的,即便是曾经勾引沈隽的时候,都可以感觉到他的生涩笨拙,这会儿慢慢解开衣服的模样,生涩都成了一种风情。   他的胸膛都已经袒露大半,沈隽赶紧上前抓住了他的手,“池湾,你清醒一点!”   池湾却轻笑起来,他反握住沈隽的手,将她的手放在自己滚烫的胸膛上,“沈隽,我很清醒。”   你很清醒才怪!   “沈隽,不要打晕我。”他用那双漂亮的眼睛看着她恳求她,呼吸变得有些急促起来,“求你。”他的另一只手缓缓抚摸着沈隽脖颈的皮肤,“你在害怕什么?”   沈隽扯了扯嘴角,“我没有在害怕。”   “那为什么不尝试一下,说不定你会喜欢这种感觉。”池湾的声音都变得有些沙哑,他是真的动了欲念了,“沈隽,你讨厌我的吻吗?”   现在是讨厌不讨厌的问题吗?最大的问题是……你现在压根儿就不是出于自己的意志做出这样的事啊!   纽扣已经全部解开,池湾放开沈隽,索性脱掉了衬衫。   以纯欣赏的眼光来看,身材很不错。   “沈隽,何不遵从你的内心,做你想做的。”池湾温柔地说,“尝试一下,或许是会爱上做这种事。释放其实远比压抑更令人满足,更何况,不管你想做什么,我都是愿意的。”他站起来,手轻轻放在了沈隽的衣扣上。   不管池湾说出多有蛊惑性的话,沈隽都知道现在绝对不是恰当的时机,她真诚地说,“抱歉,池湾,这种情况我知道你不能控制你自己,所以我只能先打晕你了。”   还没等她动手,门口就传来一声轻响,有人打开了门。   这旅店的房间门也是老式的,池湾进来的时候本来就没锁上,沈隽看着走进来的华白风,忍不住拍着额头叹了口气。   他只穿着一件浴袍,之前池湾说华白风在洗澡很显然是真的。   进来的时候,他的头发还是湿漉漉的,贴在额头脸颊上,浴袍也系得松松垮垮,眼镜早已经拿掉,和白天的模样又一次判若两人。   华白风站在门口微笑,“我就说你跑到哪里去了,真是丝毫没有出乎意料呢。”   沈隽:“……”   “我打断两位的好事了吗?”华白风走了过来。   池湾看也不看他,只凝视着沈隽,沈隽尴尬地想,他妈这要怎么回答。   华白风走到了沈隽旁边,忽然说,“我并不介意……在这时候加入两位的。”   沈隽猛然间转过头,震惊地看着他。   他妈这节操还要不要了。   华白风眉眼风流笑容诱惑,“不用这样看我,我原本也不是这样的人,从没尝试过这样的事,但如果对象是你。”他靠近沈隽,“我愿意的。”   他开始解开浴袍的系带,沈隽头皮一麻,因为她发现,华白风的浴袍里面,好像什么都没穿……   ……   ……   真的不用犹豫了,直接打晕吧。沈隽深深吸了口气,开始后悔带着这俩一起出来。   再这么下去真的是要三观尽毁节操掉光了! 第54章   将两个半裸美男搞定之后, 沈隽将他们丢回自己的房间,知道明天一早大概他们就会恢复正常, 她也就不去管了。看来下次晚上住宿, 她得把门锁紧。   将包里的佛牌掏出来,沈隽眯着眼睛看着是看似平凡的小木牌子,她已经试验过火焰并不能拿它们怎么样, 甚至修真界的魔火也烧不坏它,那刀剑呢?   她抽出自己的剑,这同样不是寻常刀剑,而是无坚不摧的修真物品。   剑尖靠近佛牌,沈隽又感觉到了那似有若无的阴气。   “我倒要看看你想怎么样。”沈隽冷笑一声, 灌注灵力,压根不管那缭绕的阴气, 剑尖毫不犹豫地朝着佛牌刺下!   “喀拉”一声脆响, 小小的木牌裂成了好几瓣。   沈隽呼出口气,“幸好有用。”   正暗自开心,沈隽回过头去,看向剩下的佛牌, 一二三四五……六。   她这边刚弄坏一个,那边原本该剩下五块的佛牌瞬间就变成了六块, 仿佛在嘲笑她的白费力气。   沈隽咬牙, “算你狠。”   将自己扔在大床上,沈隽转过身去,忽然就看到那尊放在窗下小佛龛里的佛像。它不像是她在泰国看到的那些四面佛, 而是熟悉的国内那些佛像的模样,就愈加显得慈眉善目和善可亲。   她决定不再想了,等到了地方,不管对方是什么邪神,她都要把它劈成柴火!   他们在这里休息,那个失踪的女孩却完全没有休息,她恍恍惚惚地继续朝着她该去的方向走着。   赵涟一直跟着她,直到对方来到无人的海边。   这里不是泰国那些旅游城市的海边,没有沙滩和椰子树,有的只是凌乱的碎石滩和无人的峭壁。   她沉默地站在海边,赤着脚披散着头发,任由海风吹乱她的头发。   赵涟开始犹豫要不要通知沈隽,似乎这里已经没有路再往前。   这会儿是深夜,距离这里最近的渔村也要有一段路程,自然没有任何人。海上起了一层雾气,远远的有海鸥盘旋在空中,赵涟察觉到了弥漫开的阴气。   “主人,有发现。”他毫不犹豫地告诉沈隽。   沈隽一下子就醒了。   这时候,海上飘来了一艘小船,穿过迷雾停在了那个姑娘面前。   船上有个穿黄色僧袍的小和尚,他瞧着只有十一二岁,稚嫩俊秀,带着悲天悯人的微笑,“来吧,你即将摆脱一切苦难,前往极乐之地。”他将手伸向了神情迷茫的女孩儿。   女孩儿上了小船,摇摇晃晃地消失在海雾里。   赵涟有些着急,他虽然有隐身在暗处不让人发现的能力,但还没强大到可以穿越大海。那条小船实在是太小了,小和尚和那个姑娘的体重都很轻,他不论站在船的哪一头,这船都会直接翻了,而要小船不翻……除非他能挤在小和尚和女孩儿那狭窄的中间。   “所以,你跟丢了?”   “抱歉,主人,这实在超过了我的能力范围。”   沈隽叹了口气,只能让赵涟先回来。   反正跟丢了人,她也不着急了,索性睡得饱饱的,第二天爬起来果然华白风和池湾的房间还关着门,这俩很可能觉得不好意思到没脸见她,她很理解。   走过去敲了敲门,“你们俩如果再缩在里面不出来,我就自己走了。”   门被猛然间打开了,池湾满脸忐忑地看着她,“现在就出发?”   沈隽看到门内的华白风白皙的脸涨得通红,连脖子根都是红的,正在慌慌张张地收拾行李。   好吧,她不太意外。   说不定他平时早就习惯了压抑自己的本性,这回释放连他自己都吓坏了。   十分钟后,两位男士就穿得整整齐齐地出现在车里,应该说,比起平时都要整齐很多,今天温度挺高,两位非常志同道合地都穿上了一件很保守的厚外套。   沈隽没有说什么,只让池湾向着赵涟之前说的方向开,一边研究着手上刚买来的地图。   “我来看吧。”见沈隽一筹莫展,就知道她不擅长看这种东西,华白风终于忍不住伸出了手。   沈隽将地图递给他,用红笔将要去的地方圈出来,“我们应该要去这儿,你看下怎么走最近。”她能确定的不过是海边那个大概的位置而已。   华白风有些诧异,那里应该属于无人的海滩,不过倒是没问什么,迅速找出了一条最近的路。   有了方向不走歪路之后,他们在傍晚之前就赶到了那个海滩附近,问题是……再往前就没路了。   “只能走。”沈隽跳下车,“你们是在这里等我,还是——”   “当然和你一起去。”池湾和华白风异口同声地说,说完看了对方一眼,又迅速转过头去。   沈隽耸耸肩,“那来吧。”   池湾和华白风似乎都不是没吃过苦的城市男孩儿,一路上一言不发,也算跟得上沈隽刻意放慢的脚步。   沈隽是知道池湾的一些历史的,而且有人鱼混血的他,似乎是比普通人体力要强一些,华白风就让沈隽有些意外了。   “我以前经常跟着老师去一些危险的地方,研究宗教……其实经常是要涉及一些邪教的,如果没有体力的话,根本不行。”华白风笑了笑,“别看老师和颜言这样,他们都有练过一些基本的搏击术的。”   沈隽恍然,怪不得华白风的身材这样好。   她想得很坦然,聪明的华白风意识到她在想什么的时候,又一次涨红了脸。   三人往海边方向走了两个多小时,天色擦黑时赶到了地方。   “就是这里?”池湾看向她。   沈隽点点头,一入夜,明显海上就出现了一层薄雾,能见度迅速降低,“到明天一早再看吧。”   他们的行李里都带着睡袋呢,哪怕地方不太舒服,将就一夜倒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过,看着夜幕降临,沈隽知道自己还要面对另外一个问题。   “洛淮,让他们安安稳稳地睡一觉。”   “是,主人。”带着微笑的和尚出手,池湾和华白风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直接倒了下来。   沈隽将他们好好塞进睡袋,做好保暖,才舒出口气,找了一块石头打坐休息。   这一晚,她并不打算睡觉。   已经很久没有抽卡,她又攒下了不少抽卡的次数,十连出好卡的概率要比一张张抽高多了,她忍住抽卡的欲望攒到现在,就是寄希望于能再抽出一张人物卡来,如果运气好到能解决面前的困境就更棒了。   星星点点的萤光围绕着她,在这弥漫着邪异迷雾的海边,更充满了某种神秘的美感。   “都是丹药……”她把抽到的东西都收起来,直到最后一次十连,终于又出现了一张看颜色就知道是五星的卡片!   “冰香岛柳若生见过主人。”   慢慢凝聚的男人穿着一身雪色衣裳,除了那头青丝之外,连头发都如冰雪一般通透白皙,他缓缓睁开眼睛,那琉璃般浅色的眼珠在夜色下漂亮得不似真实存在。   果然又是一张人物卡。   出身海外岛屿的大多有些能在海上行走的本事,但他们进入连星匣的时候,除了一把最普通的随身武器,连最差的法器灵器也会被剥夺。比如魏柏逸、俞松潇这种,身上原本是有能纵横海上的灵器的,然而早就被连星匣夺走。   这位柳若生也是一样,他原本也有能行走于海域的灵器,这会儿当然也失去了。   沈隽并没有感到失望,能抽到一张人物卡她已经很满意了。   “难道真的要用‘海上生明月’么……”沈隽喃喃说。   她现在的灵力要使用实在是有点勉强,其他的办法是想办法找一艘船来。   这里毕竟是在泰国,不是国内,而且这里距离最近的小镇都有一段距离——实在不行,只能强行搞一艘了。   第二天一早,太阳升起的时候,薄雾就渐渐散去了,沈隽看向一望无际的大海。海面平静,一直到视线的尽头并没有看到任何一座岛屿。   沈隽开始怀疑,赵涟口中那样一艘小船,要怎样行驶到更远的地方去。   池湾先醒来了,他知道沈隽为什么要这样对他,沉默地收起了睡袋才走到她的旁边,“好像一切都和夜晚有关系。”到了白天,所有都会恢复正常。   “也许吧。”沈隽笑了笑,“现在我们首先得想办法搞一艘船。”   池湾轻笑一声,“这有什么难的。”他转头就打了个电话。   沈隽看向他,每次和池湾在一起,他都没有任何脾气架子,很容易就令她忘记这位其实是个……很有钱,还不仅仅是有钱的家伙。   “紧急调用了一艘,到这里大概需要两到三个小时。”池湾说。   “你在泰国到哪里去调用的船?”   池湾微笑,“有钱能使鬼推磨,我聘用的助理很对得起他的工资,再棘手的问题,他也有办法处理。”   沈隽感慨,“能在这么快的时间内做到你要求的事,确实够厉害的。”   突然接到这种任务,对方肯定觉得很莫名其妙,但是那位助理一句话没有多问,分分钟解决问题,算是很有手段了。   船果然在三个小时内到了他们这边,而且很符合他们的要求。远远停着的大船无法靠近这片浅滩,放下的小艇足以带着他们搜寻这片海域。   最终,他们还是上了大船,利用船上的雷达来寻找附近的岛屿。   “这附近几乎没有什么岛屿啊。”船长用泰语说着,翻译很快告诉了他们。   那位助理先生很贴心,不仅送来了船,还奉送一位精通中文的翻译。   “我记得泰国这一片应该是岛屿挺多的啊。”   “要再往南一些岛屿就多了,有很不错的旅游地。”这位翻译不明白这三个长得很“养尊处优”的少爷小姐们在这无人的海滩找什么东西,要旅游也不至于跑到这种地方来吧。   沈隽盯着雷达的屏幕,“你确定这附近没有岛屿?”   “这附近是没有,要稍微远一点肯定是有的。”   沈隽觉得,那小船,走不了那么远。   看来,还是要等到晚上。   晚上,海上又一次起雾了,然而雷达的显示屏幕上还是空空荡荡。   仍然找不到岛屿。   “大姐头,你还在那边海上晃荡啊。”已经回了家的陈玉给她打电话,“放心吧,我死死看着佐伊呢,直接在他的晚饭里给他搞了点安眠草。”   沈隽点点头,“根本找不到那个地方。”   “呃,大姐头,那个佛牌背后的玩意儿,不是很想要你吗?只要……”你随便挑个人那啥啥一下,分分钟对方肯定接走人。   然而一说完,陈玉就觉得自己出了个天下第一等的馊主意。   沈隽:“……” 第55章   “有没有可能根本不是在岛屿, 而是在陆地?”旁边的华白风忽然说。   沈隽看向他,“为什么这么说?”   “颜言之前拿的那个盒子, 是绝对埋在土下很多年的, 我分析过土壤的成分,基本要到地下二十米到三十米左右,”华白风说, “岛屿的话,要埋到那么深基本上都会有水了。”   沈隽恍然大悟,其实很有可能,从海上出发,也不一定目的地就是岛屿啊。   如果不是岛屿就好办多了, 在陆地上的话,掘地三尺沈隽也能将它找出来!   趁着夜晚回到海滩边, 沈隽的连星匣亮起, 将所有的人都召唤出来,不顾华白风震惊的眼神,下达了命令。   短短两个小时之后,阿留就在距离海滩不到二十公里的地方发现了一座寺庙。   “这里面, 有一股淡淡的阴气。”阿留说。   身为魔修,他对这种阴气反而更加敏感, “尽管很淡, 但散发的气味,还真是难以忽视呢。”   沈隽赶到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一弯孤月下这寺庙带着很浓郁的泰国寺庙的特色, 只从门外,就可以感觉到它的富丽堂皇。和国内的寺庙不一样,泰国的寺庙大多建得金碧辉煌,很有人间富贵气息。   这座寺庙是典型的泰式寺庙模样,有着耸立的尖顶和一座又一座的佛塔。   “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哪里来的寺庙?”池湾觉得很奇怪。   华白风皱着眉,蹲下去用手捻了一下地上的土壤,“好奇怪,这里的土质,与那里完全不一样。”他指着十米之外的地面说。   沈隽这才发现脚下踩着的是柔软的砂石土地,而十米外就是普通的泥土地,如果不是晚上,这差别看起来应该更明显一些。   因为池湾的那位助理先生不放心,让几个水手和那位翻译跟着来了,沈隽是想拒绝的,因为她担心带着他们反而给他们带来危险。可是这几位都很热心于赚那位助理先生承诺的钱,死活都要跟了来,最后协商之下决定送他们到地方再离开,才算是达成共识。   一个水手忽然指着面前的寺庙叽叽咕咕地说了句话。   沈隽转过头去,那位翻译赶紧给沈隽他们翻译,“他说这很像是石南寺,但是石南寺不该在这里。”   “石南寺?”   “是啊,石南寺应该在距离这里很远的一座小城市里。”   “这座寺庙很有名吗?”   翻译问了一下那个泰国水手,又回头告诉沈隽,“这两年非常有名气,因为求爱情姻缘特别灵验,也有一些中国的旅行团喜欢特地绕过去就为了去一下这座寺庙。”   沈隽抬头看了一下寂静的寺庙,是很准了,那诡异佛牌直接控制人爱上你,够不够准?   “你们留在外面,我进去。”沈隽说。   池湾上前一步,“我跟你去。”   “我也去。”   沈隽无奈,“我怕你们跟我去之后,直接会被里面那玩意儿控制。”她最后同意带着翻译他们来,是有原因的,让洛淮将这两人弄晕之后,她把人交给那位翻译,“你先带着他们俩回船上吧。”   “那沈小姐你呢?”这位翻译为人还不错,并不是只顾着金主没事。   沈隽笑了笑,“放心,我很快也会回来的。”等她把佛牌背后那家伙弄成碎片之后。   就这样,她独自一人敲响了夜半无人的寺庙大门。   不一会儿,门“吱呀”一声打开了,清秀稚嫩的小和尚从门内探出头来,“谁呀?”   沈隽笑着说,“我想,这里的主人应该认识我是谁才对,再说,寺庙应该不管什么时候,都会对外敞开大门的吧?”   小和尚眨了眨眼睛,抓了抓头,然后才打开了门,“女施主请进。”   明知道这座寺庙是很邪门的,沈隽进门之后,却没有察觉到丝毫不对劲的地方。   她看到了金色屋顶的巍峨佛殿,和佛殿后面耸立的金色尖塔,一切都是光明璀璨的颜色,一时间,她甚至没有察觉到阿留所说的阴气。   前方的阶梯是汉白玉的,修剪成整齐圆球的植物在黑暗中投下一片片阴影。   “女施主,你也是来求姻缘的吗?”小和尚忽然问。   沈隽抿了抿唇,“如果我说是呢?”   小和尚清澈的眼睛注视着她,“女施主,你尚未沾染红尘,现在还来得及离开。”   沈隽停住脚步,“你是在劝我走吗?”   “姻缘天注定,强求是不好的。”小和尚似乎在认真劝她。   沈隽看了看前方的大殿,“你不想让我进去?”   “一旦拜了欢喜佛,就必然会堕入红尘。”小和尚双手合十,默默念了一会儿经文,才幽幽叹了口气。   沈隽惊讶,“欢喜佛?这佛寺供奉的是欢喜佛?这怎么可能……”欢喜佛这玩意儿,不是啥印度密教和西藏的什么密宗才有的吗?   小和尚一本正经地回答她,“白天是四面佛,晚上……是欢喜佛。”   沈隽:“……”   不管是什么佛,她总归要去把那害人的玩意儿给解决了的。   正要往前,小和尚却拉住了她的衣袖。   “又怎么了?”   “不要去。”小和尚忽然说。   沈隽挑起眉,“为什么?”   “……有危险,那里,不好。”小和尚央求着她,“女施主,你走吧。”   沈隽看着他略着急的眼神,心有些软,“放心吧,我不会有事。”   “真的有危险的,你信我!”小和尚说。   沈隽笑了,柔声说,“我信你,不过你要相信我,它不能拿我怎么样。”   小和尚沉默下来。   沈隽仍然要往前,她忽然回头问,“你叫什么?”   “吉祥。”小和尚告诉她,“我叫吉祥。”   大殿里点着幽暗的蜡烛,中间一尊金玉佛像雕刻的是四面佛的模样,可是沈隽越看,就越觉得那佛像的脸在忽明忽暗的光线里粗糙而模糊。   沈隽冷笑,“装神弄鬼!”   她的剑化作一道凌厉的剑光,直接朝着佛像劈去!她才不管什么金玉不金玉,佛寺是不是有名,这佛像是不是名贵。   “轰”地一声,佛像直接被她的剑光击碎,这才露出里面的一尊金佛来,这尊金佛模样古怪,但仔细看去,就会看到一男一女纠缠在一起,赫然是某种欢喜佛的模样。   “恶心。”沈隽淡淡说,长剑毫不留情,又继续朝着那佛像刺去。   就在这时,佛像的底座忽然裂开一个大洞,那尊欢喜佛就这么朝着地下落去,沈隽跳到高台上,看着那裂开的黑幽幽的地洞,想起华白风说的,那盒子应该是埋在地下数百年的古董。   也许,就是这个地下。   她并没有犹豫,直接朝着地洞跳了下去。   不知道究竟下落了多久,流年曦光切过墙壁,沈隽发现这四面都是坚硬的石壁,似乎还雕刻着什么壁画,只是下降的速度太快,她来不及看这些壁画究竟是什么。   最终,她的脚下踩到了坚硬的地面。   远远的,隐约有歌声传来,丝丝缕缕,缠绵甜腻,不过,沈隽听不懂泰语,不知道那究竟在唱什么。   沈隽看到了深深的巷道,前后左右都有,墙壁是冰冷的汉白玉,脚下是整齐的青砖,巷道里每隔一小段路程就有一个小小的佛龛,供奉着一座小佛像,然而,那佛像并不是四面佛也不是常见的佛祖模样,而是形态各异的欢喜佛,瞧着淫邪又暧昧。   “你不是想让我来吗?现在我来了。”沈隽扬声叫着。   这时候,沈隽的耳朵一动,忽然听到旁边的巷道里似乎有说话的声音。   她的听觉要强过普通人太多,朝着那边奔去的时候,听到那些凌乱的对话好像不仅仅是泰语,夹杂着一些英语、日语和其他语言,就在这时,一句清晰的中文传来,“该死,为什么偏偏是今天?!”   沈隽皱眉,停下了脚步。   她想,她已经被发现了,然而,迎面而来的却不是她想象中恐怖的阴灵又或者诡异的法术,而是一支装备齐全全副武装的现代化军队。   是的,应该可以称之为军队了,巷道那边缓缓打开的石门后面,是一个能容纳数百人的房间,里面站着数十个这样的人,统统手持攻击力极强的枪指着她。   他们的背后,站着几个衣着不一的男人,看服饰不仅有亚洲男人,也有白人黑人和阿拉伯那边的人,他们一看到沈隽,尤其是那几个亚洲男人立刻眼睛一亮。   她的容貌,绝对是很符合他们的审美的。   “既然来了,就别想走了。”一个男人用英语阴测测地说。   沈隽微笑,指了指那些全副武装的人,“不开枪吗?”   “我们可不想把你这样漂亮的明妃打成筛子。”   “明妃?”沈隽重复了一下这个词,想起自己以前看过的关于藏传佛教中明妃这个词的科普,顿时神色阴沉下来。   她再也不想多说什么,剑气暴涨,光华璀璨,毫不犹豫地朝着那些人攻去。   不过是收割生命,沈隽觉得,她已经失去了心慈手软的可能。   或许有一点她和陈玉口中的原主角是一样的,内心总是掩藏着几分暴戾。   惹到她了之后,她从不畏惧杀戮。   而且,不会为此后悔烦恼。   死! 第56章   不涉及什么神秘力量, 眼前这些人对上沈隽还不够看的,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就直接被打倒了。混乱中有人开了几枪, 别说是命中沈隽了,反而有伤到自己人的。   沈隽的心情很坏,根本没有准备询问他们什么, 直接都打倒,才顺着这间屋子往里走。   一路上,她都可以闻到那种浓郁的香气,有种说不出的淫靡,沈隽厌恶地皱了皱眉, 之后并没有再受到太多的阻拦。   当然,也有披着黄色僧衣看到她显得很惊慌失措的僧侣——这里并没有任何再显得奇诡的地方, 反倒充满了世俗气息。   最后, 她到达了一处大厅,只看了一眼就忍不住低下头去。   这里所有的女人,都只穿着一件单薄的纱衣,里面不着寸缕, 男人们更加不堪,大多连衣服都没有一件, 整个大厅都是伤眼的交合场面。   那甜腻的音乐, 浓郁的香气,就是源自这里。   沈隽一眼就看到了那天失踪的那个女孩子,却惊异于短时间内她的改变。   她原本只是个容貌平凡的姑娘, 现在却有着一身白腻皮肤,媚眼如丝艳丽多情。应该说,短短一两天内,她就成了个极有风情的美人。   而且,沈隽明显可以看出来,这会儿的她已经失去了自控能力,连眼睛都没有了焦距,可是,仍然如蛇一样缠在一个年轻男人身上。   这时候,从旁边冲出一个年轻和尚,叽叽咕咕地和她说了什么,她没听懂,他又开始换其他语言,先是日语,然后才是中文,“你是什么人!”   沈隽直接抓住他,以他不能反抗的力道令他跪下,平静地问,“这是什么地方?”   “这、这里是欢喜佛殿。”   “欢喜佛殿?”   “就是供奉欢喜佛的地方。”和尚说。   沈隽冷笑,“看来,我对你还是太客气了。”她手腕上的连星匣亮起,直接将洛淮招了出来。   作为一名修炼邪派功法的和尚,洛淮小和尚当然不止是能将人弄晕而已。   “我想知道关于这里的一切,从他的嘴里。”   “是,主人。”洛淮依旧笑得十分慈悲,那跪在地上的和尚却冷不丁打了个颤。   十分钟后,洛淮就来见沈隽了。   “这里是石南寺的别寺,又称鱼水寺。”洛淮告诉她。   沈隽皱眉,这名字,也太直白了。   “鱼水寺在国际上很有名气,但仅限于一小部分人,传闻中这里能让人长生不老。”   沈隽这才真的惊讶了,“长生不老?”   “主人,听那个管事和尚的意思,似乎是他们通过献祭男人来让那些女人获取不一样的力量,之后再通过这些女人令与她们……呃,的男人来恢复青春。”   沈隽看向大厅里这些神情迷醉的男女,“到底是什么控制着那些佛牌,和这些女人。”   “他说是欢喜佛的化身,真佛颂恩·卡纳诺。”   洛淮话音刚落,不需要任何人的指引,沈隽猛然间朝着某个方向看去。   她已经感觉到了席卷而来的熟悉的阴气,和佛牌上传来的那种一模一样。   旁边委顿在地的和尚只觉得眼前一闪,两个之前还在他眼前的人立刻就不见了,他打了个寒噤,默念了几句经文,还是坚定地相信真佛无法被打败。   沈隽飞快地在巷道里穿行,她已经意识不到自己的速度有多快,只追寻着那越来越浓的阴气。   连星匣的光芒接连亮起,一个又一个人出现在她的身旁。   她拉他们并不是担心斗不过这个邪佛,而是不想让任何人妨碍到她。她要把那个吊死不知道多少男人,又害了不晓得多少女人的家伙……给劈成碎片。   金碧辉煌的佛堂最终出现在沈隽的面前,那些拦在她面前的雇佣兵、泰拳高手和驱鬼法师,都统统留给了洛淮他们处理。他们是修真人士,对付这些乌合之众,只能说是分分钟碾压。   最终,只有沈隽一人,进入了那几乎是用金玉建起来的华丽佛堂后面的一个朴素的小佛堂。   那里,有一个穿着灰色僧衣的年轻男人,他容貌俊美眉目宛然,姿态闲适衣衫落拓,那件僧衣只是松松垮垮地披着,几乎露出半边的肩膀和大片白皙的肌肤。   他嘴角带笑眼神风流,眼下一颗泪痣,沈隽一看到他,眼神就冷了下来。   这人与不戴眼镜的华白风长得一模一样,或者说,也许他就是华白风。   “你到底是泰国人还是中国人。”沈隽忽然问。   对方托着下巴,轻笑了一声,“这个答案重要吗?”   “其实没那么重要,”沈隽说,“我只是不明白,华白风作为谢教授带的学生应该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你的,或者你是什么时候变成他的——”她忽顿了顿,“是那天佛牌将他吊起来的时候,对吗?”   他笑着回答她,“你很聪明,不愧是我看中的人。”   沈隽的面色更冷了,“真正的华白风是不是已经死了。”   “如果你指的是生理意义的死亡,那肯定是没有。”他微笑着,“看啊,这具身体这样年轻有力,如今作为真佛的化身,他只会更强,可没有那么容易消亡。”   沈隽明白了他的意思,如今在她面前的,不是一个长得和华白风一样的人,而真的是那个一路从曼谷跟着她到这里来的“华白风”,至少身体是。   “是不是觉得有些不忍心了?”这会儿的“华白风”比起之前,还要性感风流地多,如果说之前的华白风是五分性感,这会儿的这位“真佛”,就足足有十分,一举一动都充满了一种魔魅的诱惑力。   沈隽的反应就是给他一个冷笑,长剑毫不犹豫地刺出,直接贯穿了那尤物般的男人。   “你有什么值得让我不忍心的地方吗?”   他似乎完全没有想到沈隽会这样干脆利落,怔怔地低下头去,看着胸口的剑柄,白玉般的手轻轻抬起,重重落下,长长的眼睫毛微颤,终于还是落下一滴泪来。   沈隽面无表情,看着他的泪滴落在剑柄上,慢慢的,有金色的烟雾从“华白风”的头顶缭绕而出。   “江雪宗,先替我保住他的命!”   “是,主人。”一身白衣的江雪宗跃过来将一颗丹丸塞进华白风的口中。   不过,作为“真佛”,当然不是那么容易被杀死。   室内飘起浓郁的甜香,让一贯心如止水的沈隽都有些心思浮动了,可见这香气的厉害。   调动起灵力,流年曦光剑身震颤,从华白风的身体里飞了出来,直朝着后方的佛龛劈去!   木质的佛龛被劈成了一堆碎片,露出一道暗门来。   这道暗门一出现,那些金色的烟雾立刻开始凝聚,化作一朵莲花、一根佛杖,尖啸一声和沈隽的长剑纠缠起来。   “佛门法器。”沈隽哼了一声,跳过去直接一脚踢开了暗门,然而门内所见却让她愣了一下。   暗门内,只有一个垂垂老矣的枯瘦和尚。   他看着已经无比苍老,老得眼睛都已经睁不开。他盘坐着,一手捏着莲花,一手置于胸前,即便是沈隽闯了进来,他仍然丝毫没有动作。   “这就是你的真身吗?”她转过头去,看向那两件似乎变得越来越着急的金色法器。   就在这时,那老和尚缓缓睁开了眼睛,“我早知自己会有这一天。”他的语音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古怪,沈隽虽然可以听懂他说的话,却觉得他好像并不是在说中文。   “在我背叛四面佛,开始信奉欢喜佛时,就知道自己大约会堕入地狱。”   他蠕动着嘴唇,不知道在念着什么经文,沈隽对他却丝毫没有怜悯之心,上前就要割下他的头颅。   那两件法器轻轻震颤着,扩散出的阴气几乎要凝成实质。   这么多年来,靠着假的四面佛佛牌,也不知道它究竟吸取了多少冤魂的力量,这阴气浓郁地让气温都骤然下降,滴滴答答地从头顶落下水珠来。   有无数人类狰狞的面孔从头顶四壁挣扎着要出来,尖叫、哭喊、惨嚎,几乎要刺破人的耳膜。   阴气朝着沈隽缠绕而来,然而沈隽有灵气护体,它不是那么容易侵蚀她的身体,都到这个时候了,什么都不能阻挡她的脚步。越是浓郁的阴气,就越是让她想起这些阴气是因何而来,只会对眼前的老和尚更加厌恶。   “临死前我只有一个要求,”老和尚的声音沙哑,“请你——带走吉祥。”   沈隽的脚步微顿,“吉祥到底是谁?”她知道他说的是上面石南寺里的小和尚,但是,很显然吉祥可不仅仅是个寻常的小和尚。   “我原本也是虔诚的佛教徒,在侍奉欢喜佛之前,也曾人人称颂,只是这么多年来,早已忘了早年的慈悲与善念,”他平静地说,“那欢喜佛是我的化身,可随意寄生于年轻英俊的男人身上,以此迷惑女性,增长愿力。也能享受欢喜佛所擅长的极乐双修,那鱼水寺就是我的化身所建,自有信徒供奉,靠着欢喜佛的手段,积攒了无数的财富……吉祥,是在十一年前所生,他是我的化身与一位虔诚的女性佛教徒生出的孩子,天生纯净,身有佛骨——”   沈隽懒得和他废话,直接一剑杀死了他。   “我拒绝。”   她对带回一个小孩子毫无兴趣,而且,谁知道他说的就是真话。   就在沈隽杀死那个老和尚的瞬间,阴气逸散,那种令人不舒服的气息缓缓消失,但两件佛门法器尖啸一声破墙而出,朝着外面飞去。   沈隽转身迅速追去,她不想再发生任何意外。   “拦住它们!”她下令。   围聚在外面的飞凌飞霜等人迅速遵从她的命令拦截两件法器,然而那朵金莲迅速与那佛杖合二为一,速度快了一倍不止,被拦截只是稍稍迟缓了一下,就又继续飞走。   沈隽只能一路跟着追。   它飞过长长的巷道,最终到了沈隽跳下来的那个洞口那里,急速朝上飞去。   沈隽跟着往上跳跃,回到了那寂静无人的寺院,眼睁睁看着那两件佛门法器飞到满脸愕然的吉祥面前,然后乖顺地落到了他的掌心。   吉祥抬起头来,清澈的眼眸疑惑地看着沈隽。   沈隽:“……” 第57章   “女施主, 这是……”孩子纯稚无辜的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沈隽哪怕再心如铁石, 都没办法说下手就下手。   这两件佛门法器选择了他, 很显然这吉祥并不是那么寻常的小孩,那个老和尚说什么身具佛骨,谁知道是真是假。可他毕竟只是个小孩子, 而且看起来并没有任何过错。   “能问你一个问题吗,吉祥。”沈隽说。   孩子懵懂地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说的是中文?”   吉祥抓了抓光秃秃的头皮,“因为我母亲就是中国人啊。”   沈隽没想到答案是这个,“那你为什么见我就是说中文?”   吉祥讪讪的,“其实我只会说中文……”   “你不会泰语?”   吉祥诚实地摇了摇头, “我只在晚上守寺院,这里只有晚上才会出现, 白天我就住在山后的一个小屋里, 妈妈死之后,就只有我一个人住在山上,没有人教我泰语。”   沈隽本能地觉得有些蹊跷,“你在这里没有遇到过其他人吗?”   “不, 我遇到过很多人的。”吉祥认真地说,“有时候师父会让我去接人。”   “你师父又是谁?”   吉祥愣了一下, “师父就是师父啊。”   沈隽想了想, “你师父是不是住在这下面。”   “对。”吉祥笑呵呵的,就在这时,他惊喜地叫了一声, “师父!”   沈隽猛然间转过头去,看到的是那个之前被洛淮审问过的年轻和尚,这会儿他正狼狈的爬上来,听到吉祥叫他却连看也不看吉祥一样,只是意外地看着沈隽,面如土色两股战战。   很显然,这个师父只是个代为传达旁人意志的赝品。   “你没有事要对吉祥说?”沈隽冷冷看向这位“师父”。   他这才瞥了一眼乖乖瞧着他的小孩子,“呃,吉祥,你以后要好好跟着这位女施主,不管什么情况下都不要离开她,知道吗?”他说完了,还一副急于向沈隽表现“我说的对吧”的样子。   沈隽:“……”   “好!”吉祥郑重地答应下来。   就在这时,后方又传来纷乱的脚步声,又不少人从大殿内涌了出来,沈隽冷眼看着,她让飞凌飞霜他们守住了那地下佛殿的其他出口,他们只能从这里想办法出来,想不到,他们出来得还挺快。   出来的人很快就看到了站在庭院里的沈隽,一个中东服饰的男人喊了两句什么,沈隽只来得及护住旁边的吉祥,他的那位师父很快就倒在了后方倾泻而来的弹雨中。   “师父!”吉祥尖叫起来,他怀中的两件法器因为他情绪的变化嗡嗡作响。   沈隽皱起眉,她知道那位并不无辜,可是对于吉祥来说,这个师父在他心中的位置恐怕相当重要。   一把捞起吉祥,沈隽跃上屋顶,冷眼看着下面越来越多的人群。   这些人觉得自己没有犯什么十恶不赦的罪过,不过是花些钱享受一下,青春永驻是所有人梦寐以求的事,不仅仅是这些男人,换成女人,恐怕更会为少几条皱纹疯狂。   但是,他们绝对都知道,这寺里的女人来路不正,然而,他们不在乎而已。   他们可以毫不犹豫地对着沈隽开枪,沈隽对他们下手也没什么心理负担,只是,她到底没有杀得这里血流成河。   阴气已经散去了,寺里忽然飘散开迷蒙的香气,沈隽抬起头,看着整座寺庙的上空都渐渐变成了浅粉色,“怎么回事?”她问还留在下方的洛淮他们。   “似乎是那些被抓来的女子身上逸散出来的。”   沈隽看着天空,“她们还好吗?”想也知道应该是不好的。   “她们应该都活不长了……”   “什么意思?”   “从她们身上逸散出这种香气的时候,她们在飞快地苍老。”   话音刚落,沈隽不用他们再说什么,因为她自己也看到了。   似乎之前那些人从这份香气出现开始,就处于一种恍惚茫然的状态里,不仅手中的武器落了地,一个个站在那里好似完全失去了灵魂一样。   就在这时,他们搭好梯子出来的地方,爬出来了几个依旧只披着薄纱的女孩子,她们呈现出一种奇诡的状态,身上逸散出难以形容的香气,同时在飞快地苍老,脸上迅速生出了皱纹,一头乌发在几分钟内就变成了苍白的颜色——直到最后,如同那些被吊死的男人一样,化作飞灰消散在空气里。   这寺庙的天空已经彻底变成了粉红色,香气越来越浓郁,站在下方的男人们脸上出现了不正常的嫣红。   沈隽安静地看着,她知道,那个欢喜佛,应该是真的被她杀死了,所以,才会有这样的反应。   最后,连飞凌飞霜他们也上来了,“下面已经没有人了。”他们说。   在这座巍峨空寂、金碧辉煌的寺庙里,一个又一个女人化作飞灰,一个又一个男人呆愣站在原地。   沈隽不知道他们终究会如何,她看到的是一张张泪流满面不甘愤恨的苍老脸庞,最后却只余下淡淡的惆怅迷茫。   这里一共有不少女人,奇异的香气渐渐淡去的时候,那种粉红色的烟雾也慢慢散去了,沈隽眯着眼睛看向下方那些摇摇晃晃站在原地的男人们,却发现他们并没有恢复正常。   “去检查一下他们怎么回事。”沈隽吩咐江雪宗说。   江雪宗立刻走出来给那些呆呆站着的人检查情况,“主人,他们似乎完全失去了意识。”   “失去了意识?”沈隽带着吉祥丛屋顶跳下来,“可他们还好好站着。”   “虽然如此,眼睛没有了焦距,而且对周遭全无反应,我已检查过,他们怕是精神受到了损伤,变成了不言不语不能动弹的傻子。”   沈隽:“……”   倒是不用她再动手了。   “华白风呢?”她忽然说。   青麒将背上的男人放下来,江雪宗说,“我替他护住了心脉,虽吃了主人一剑,但因抢救及时,至少命是保住了的。”   沈隽点点头,正想再说什么,有人从寺庙的前门闯了进来。   “沈隽——”池湾惊喜的声音响起,“你没事吧?”   “我没事,你怎么来了?”   池湾赶紧说,“我醒过来之后,那个翻译告诉我说华白风莫名其妙不见了,我怕你有危险所以……”   沈隽看向昏迷着的华白风,他煞白的脸上没有一丝血色,“还得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去。”   池湾这才发现受了伤的华白风,“他没事吧?”   “只能说没有生命危险。”   对于华白风来说确实是无妄之灾,不管是被谢颜言利用还是被欢喜佛利用,这家伙都称得上相当无辜,所以沈隽怎样都要保住他的性命,至于害他受伤这件事,她并不感到太愧疚,毕竟当时那种情况,一旦犹豫说不定会更糟糕。   “这些人是怎么了?”池湾惊讶地看着这一院子呆呆站着的人。   沈隽露出一抹讽刺的笑,“自作孽不可活,谁也管不了他们,我们走吧。”   “呃,这里不会是谢颜言说的那个什么遗迹所在地吧,这个寺庙看着还很新呢。”池湾说。   沈隽指了指地下,“下面确实有个遗迹,回头告诉谢教授和谢颜言吧,不过已经没有什么危险了,所以我的佣金能不能给我?”   池湾忍住笑,“这是项目是我投资的,我说能给当然能给。”   沈隽这才笑起来,正要往前走,一只小手又拉住了她的衣服。   “女施主……”   沈隽:“……”   吉祥可怜兮兮地看着她,“师父让我跟着你。”   沈隽觉得有些头疼了,“你跟着我做什么啊,继续留在这座寺庙里不好吗?”   “我、我、我……”吉祥的眼中已经噙着泪水,委屈地要哭出来,“这寺里的人我都不认识啊,我只在晚上看门而已。”   沈隽想起了这个家伙甚至不会说泰语。   不过,她的心中仍然怀有几分警惕,为什么这么巧就有个小孩子,样样几乎是准备好了要来让她带走?   这种巧合的程度,让她并不能完全对吉祥放下戒心。   可是看着吉祥委屈巴巴盯着她的眼神,就这么把这孩子扔下好像也有点不像话,尤其他的手里还捧着那两件佛门法器,这样的孩子如果养坏了,将来说不定又是一个欢喜佛,指不定比之前那个更麻烦棘手。   池湾看了一眼吉祥,“这个小和尚要跟着你?”   沈隽叹气,“没办法,先带着吧。”   “带回国去?”池湾惊讶。   “我知道很像拐卖儿童,”沈隽没好气,“可是他没有父母,在泰国长大却不会说泰语,甚至连泰国的身份都不知道有没有,而且,他手上捧着的东西……一个不好被利用了,会出事的。”   “那不要让他拿着它们就不好了。”池湾伸手去拿那根顶上一朵金莲的佛杖,吉祥倒是没有反抗,然而池湾刚一触碰到那根佛杖,就身体一软,赶紧把手缩了回来,“这玩意儿怎么回事,这么邪门?”   沈隽皱眉,“好像只有他能拿着。不管了,先回国吧,我都耽误两天课了。”   等一下,她怎么好像在持续到处捡人呢?之前捡了个佐伊,现在又来个吉祥……她家房子不够大啊!   看了一眼懵懵懂懂的小和尚,沈隽幽幽叹了口气。   认命地想,算了,捡就捡吧,还好她现在挣得多了。 第五卷 【日常】 第58章   沈隽自问一直是个乖乖上课的好学生, 从不会缺课太久。   扔下那一地呆呆傻傻的人,她带着吉祥上了船, 之后又换车, 到曼谷自后和谢教授碰了个面,说了一下那个地下遗迹的事,“我也不知道是多少年的遗迹, 这种还要等教授你这种专业人士去鉴定,不过毕竟不是我国的东西,估计得跟泰国那边打个招呼。危险已经排除了,也不需要我再陪同。”   谢教授感谢了她,决定先送谢颜言回国, 自己留下来研究遗迹。   沈隽没再去关注楼锦书他们回国没有,直接就去了曼谷的机场。   到国内的时候恰好是晚上, 陈玉跑到机场来接沈隽, 惊讶地看着沈隽身旁那个眉清目秀的小和尚。   “大姐头,这是……”   “佐伊呢?”   “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乖乖在家呢。”   沈隽点点头,“这是吉祥, 他的身份池湾会帮忙,先让他住在家里, 回头让佐伊给他补补课, 合适的时候找个学校插班。”   “呃,我是说大姐头,你去打个邪佛可以理解, 怎么还带回来个小和尚?”陈玉看到吉祥正在好奇地左顾右盼,压低了声音问沈隽。   沈隽没好气地说,“我怎么知道,我只知道放着他不管很可能会出事。虽然我觉得他出现的时机确实很巧,像是特地在等着我带回来似的,实在不符合常理。”   “大姐头,你要这么想,这原本就是个不合常理的世界。”   沈隽:“……”   “其实我觉得,挺符合逻辑的。”陈玉说。   “什么?”   “这小和尚长得很好看啊,非常符合养成的规则,而且现在外面这些十一二岁的孩子大多已经很早熟了,看这小和尚还是一脸纯洁稚嫩……极品养成对象啊。”陈玉给她分析。   沈隽皱眉,“你知道原著里有这个养成对象?”   “小尼姑?”陈玉想了想,讪讪地说,“时间太久,我已经不记得了。”她穿越过来都那么多年了,别说根本没看过那书,只是听说过,就是看过,估计也记不得什么了,尽管这个养成对象好像太特殊了一点。   既然陈玉不记得,沈隽也就不再问了,“不仅这样,不知道这个小和尚信的是什么佛。”   “什么意思?”   “那个挂掉的真佛是信那个双修的的欢喜佛的,小和尚……还不知道。”   陈玉一脸“果然如此”的表情,这听起来简直太符合种马的标准了。   沈隽看着懵懂的小和尚,叹了口气。   他虽然年纪还小,确实看得出长大了绝对是个好看的男孩子,可如果不是被迫,那两件佛器别人无法持有,像有灵性一样盯紧了他,沈隽是绝对不想把他带回来的。   沈隽现在住的房子不够大,三室两厅而已,原本的书房改装给了佐伊住,现在多了个吉祥,还得想办法给他找个住处。   “算了,把现在阳台那边的客厅改一下吧,隔出半间来给吉祥先住着。”沈隽头疼地说,“回头我再想办法看看换个房子。”   然而……北京城的房价,是天价。   沈隽开始认真地考虑多接一些靠谱的任务,而不是像这次的泰国这样坑爹又无聊。   回到学校,一切还是照旧,李如很喜欢拉着她一起上课,偶尔请她吃饭,亲昵得像是她闺蜜了。沈隽并不讨厌李如的性格,以她的家庭而言,能养出李如这种性子,算是不错了,以前不了解,了解之后,完全是个可以往来的姑娘。   “之前你救了我家阿睿的事,爷爷一直说要请你吃饭你都不肯去。”李如拉着她说,“这回你可要去,阿睿自己请,他到现在余毒已经完全清了,回来上课了,他亲自拜托我一定要请到你。”   沈隽笑起来,“你爷爷请客那太正式了,真的不用,再说,你们家愿意包下那座城市的建筑工程,我已经很感谢了。”   “那阿睿请的你可一定要去,也没其他人,不带长辈玩的,就我们,顶多叫上几个朋友。”   “好吧。”沈隽答应下来。   “把佐伊和你家小玉也带来吧,反正都认识。”李如抿唇笑着说。   沈隽想了想,“再加一个蹭饭的小孩子可以吗?”佐伊和陈玉都去的话,不能把吉祥一个人扔家里吧。   “哪来的小孩子?”   “……一个捡来的小和尚。”   李如更惊讶了,呃,到哪里去捡小和尚啊,不犯法吗?但是想想沈隽可能会遇到的奇葩事,她也就不追根究底了,说不定又是什么诡异惊险的故事。   不过,她很知道分寸,并没有追根究底地去问,只是点头,“你带来就是了,又没有旁人。”   约好时间之后,沈隽回去和陈玉他们说了,佐伊在给小和尚补课,吉祥长到十一岁,却从来都没上过学,还要从头教起,从泰国回来之后,佐伊一直都不敢和沈隽对视,这个一贯骄傲的猫耳少年躲躲闪闪的样子让沈隽觉得很好笑,但还是很宽容地给他一个心理适应期,不让陈玉去开他的玩笑。   “吉祥也去吗?”小和尚眨着眼睛问。   沈隽点点头,“带你一起去。”   小和尚立刻露出一个纯真欢快的笑容。   不得不说,这样一个乖巧听话性情温顺的孩子相处起来是很容易叫人心情愉快的。   到了那天,李如亲自开车来接他们,她开一辆白色的奥迪,平时却从来不开去学校,在学校李如还是属于相当低调的类型。   “上车!”她活泼地说,眼神立刻放在了沈隽旁边那个小孩子身上,这一看,眼睛就是一亮。   漂亮的小孩绝大部分人至少不会讨厌,小和尚脱下僧袍,穿着版型简单的豆绿色羽绒服,配一条咖啡色的裤子和同色的雪地靴,头上戴着保暖的绒线帽子,冬天的冷风一吹,衬得那张小脸愈加显得唇红齿白秀丽可爱,尤其是那双清澈的眼睛,看人的时候干净纯粹又带着好奇,很能让人有好感。   最古怪的还属明明是个小孩,瞧着却偏偏有种异样的亲切和善,大概是任何年龄层的人看到,都会喜欢的那种气质。   “哇,还是个小帅哥啊。”李如开玩笑。   吉祥没听懂,眨了眨眼睛询问地看向佐伊,最近佐伊是他的老师,他对于老师总是怀有几分尊敬信任。   佐伊本身是心思很多的人,他的出身和经历令他没办法简单,虽然年纪不短,却属于标准的相当早熟的那种孩子。而吉祥恰恰相反,他简单到像是一张白纸,纯善天真。因此,佐伊看吉祥的眼神,也是挺复杂的。   这几天的相处,佐伊已经发现了吉祥是真的单纯,虽然聪明,却几乎什么都不懂,见他看过来,故意坏心眼地说,“她说你长得不老实。”   吉祥急忙辩解,“我很老实的。”   李如大声笑了起来,“你这样骗小孩子没问题?”   “哪里骗他了,帅哥都是不老实的。”佐伊一本正经地说。   沈隽也笑着,告诉吉祥说,“这位姐姐是夸你长得好看呢。”   吉祥这才放下心来。   李睿选的地方不远,距离沈隽家就十来分钟的车程,是一家沈隽以前也来过的私房火锅,价格和它优越的环境成正比,反正李睿买单,沈隽毫无心理负担地带着三个人一起来蹭饭。   推开包间的门,热气扑面而来,装修成民国样式的房间很是雅致,角落有个博物架,上面摆放的摆件看起来质地都很不错,房间还连着一个小阳台,错落摆放的花草更添几分幽趣。   “我们先坐,阿睿那边有点堵车。”李如挂好大衣,招呼他们说。   他们坐下来点菜,过了五六分钟,就有人推开了门,沈隽一抬头,来人看到她,眼神闪烁了一下就移开了视线。   竟然是楼锦书。   然后,后面依次跟着宁丛疏和卫姚,之后才是和李睿一块儿进来的顾清歌、刘双博。   怪不得这个包间是这样的大桌。沈隽想着。   李睿丝毫没有察觉到现场尴尬的气氛,“大家坐啊都坐!”   “你不是说帮你庆祝恢复健康吗?”反倒是顾清歌拉着他低声说,“怎么沈隽也来了。”他一说,楼锦书几人也都向李睿看去,很显然,李睿请他们的时候,没说会叫上沈隽一起。   沈隽的听力太好,否则还真听不到他刻意压低的声音。   李睿笑嘻嘻地说,“是啊,沈隽也是我的恩人嘛,当然要请她了。”他眨了眨眼睛,悄悄说,“之前双博开玩笑说你是相思成疾,怎么样,就算不能谈恋爱了,一张桌子上吃个饭也是好的。本来我之前的事儿也是多亏了她,索性就叫我姐把她叫来一块儿吃饭了。”   沈隽一字不漏地全听到了,不动声色地看了顾清歌一眼,发现他瞧着好像瘦了一些,有些像是大病初愈的样子。反倒是李睿脸色红润,瞧着半点事没有。   “快来坐。”李如也对他们招招手,“瞧瞧想吃什么,多点一些,狠狠宰阿睿一顿。”   李睿瞪了李如一眼,“有你这样的姐吗?”他看向沈隽,又笑起来,“幸亏你肯来了,就怕你不来,我这心里总觉得过意不去。”   其他人默默坐了下来,完全一声不吭。   刘双博诧异地说,“大家这都是怎么了,哑巴了吗?”明明之前路上还好好的。   顾清歌坐在他身旁,看了看沈隽,“你最近好吗?”   沈隽笑着说,“我挺好的,你之前生病了?”   顾清歌本来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低低地“嗯”了一声,心中苦涩地想着,自己因为生病请了那么多假,沈隽却似乎从来没有关注过。   “他呀,之前在床上躺了很久呢。”李睿说,“先是肺炎,又出了个不大不小的车祸,腿给伤了,只能住院,不够现在都好了。”   一边说着,李睿也注意到了这气氛好像有点尴尬啊。   秦城事件之后,虽然拿到了解药,可是要彻底解毒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就是在这期间,李睿和楼锦书、卫姚、宁丛疏熟悉了起来,今天请他们一起来,也是确实心存感激。   然而,他们这面对沈隽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有问题。   ……害得他尴尬恐惧症都快犯了……   搞什么?   沈隽倒是很自在,反正,最修罗场的情况她都碰到过了,这同桌吃饭算是多大事啊。   就在这时,顾清歌忽然问,“你和池湾——还好吗?”   哦对,沈隽忽然意识到,自己在外面算是池湾的女朋友,还没分手的那一种。   这个问题话音刚落,除了陈玉毫无所觉继续闷头看菜单之外,也就李睿和刘双博是很单纯的好奇,其他所有男人都抬起头来齐刷刷朝她看来。   沈隽:“……”   好像她放心得太早了一些。 第59章   相比较宁丛疏佐伊他们, 楼锦书和卫姚要好受多了,除了不受控制的热烈表白之外, 他们还没做出太出格的事儿。可即便是热烈表白, 也不符合他们原本的性格,这才感到很不好意思。   所以,一开始的尴尬过后, 慢慢就也好多了。   这家私房火锅是小火锅的样式,照沈隽来看其实没大火锅好吃,但是这些个家里条件好的讲究,觉得这个要干净清爽一些,倒也可以理解。   吉祥还是第一次吃这种火锅, 样样都有些好奇,不过他很懂事, 并不多话, 只是看别人怎么做,跟着学。   陈玉在他旁边坐着,时不时地照顾他一下。   相比较而言,同样是第一次吃火锅的佐伊就没有这么好的待遇了, 他默默吃着,看放开了的其他人和沈隽聊上天了, 鼻子就有些酸。   哪怕是住在沈隽的家里, 他也没和沈隽亲近多少,再聪明,比沈隽还小一些的少年到底这方面还是有些笨拙。本来佐伊并不是多愁善感的性格, 他那样的经历,再要多愁善感的话,恐怕早就活不下来了。   可是最近,却有些想的多了。   经过泰国那事儿,他清醒地意识到,沈隽并不喜欢他。   这让佐伊有些自怜,又有些意料之中的悲苦。   即便是今天吃饭,因为有顾清歌这种完全不知道天堂岛事件的外人在,他就只能戴着帽子和手套——本来室内戴着这些就够古怪的,刘双博已经忍不住盯着他看了好几次了。   那种眼神哪怕是纯粹的好奇并不带着其他意味,也不会令人觉得好过一些,尤其现在天气冷也就算了,以后天气渐渐热起来,他却仍然没有办法摆脱这些东西。   这是他愿意的,因为佐伊不想要一辈子被困在一个地方,那样的日子,也就比过去好一点点而已。再说,他出身不凡,又天生早慧,他知道自己家族里都是怎样的人,一旦离开沈隽,确实连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   可即便如此,难道他就天生命运该是这样吗?   如果不是被送到了天堂岛,他也可以享受完全不一样的人生不是吗?有家族作为保障,他会成为最顶尖的那一部分人,有钱、长得好,还聪明,可如今呢,他只不过是个连样子都不能让人全看见的“怪物”,即便是想要做人家的宠物,还得被挑剔一番,因为她未必会看得上自己。   这真是无比令人伤心的事实。   这顿饭吃得还算和谐,等到回家之后,沈隽就发现佐伊情绪有点不对了,他丢了帽子手套在沙发上蜷缩起来,连猫耳都是恹恹地耷拉着。   “他怎么了?”沈隽不太明白。   她虽然智商绝对不低,情商却也不是……那么高。在这方面,陈玉比她还要靠谱一些。   这会儿,陈玉也正莫名其妙,“不知道啊,之前似乎还好好的。”这怎么吃顿饭回来就闹别扭了。   沈隽看着他,也没什么和佐伊谈心的意思,本来她也不是知心姐姐类型的人,走过去迟疑了一下才拍拍佐伊的肩膀,“早点睡。”权当是安慰了。   佐伊却一下子抓住了她的手,沈隽一下子就僵在了原地。   她不是不能躲开他,事实上沈隽这会儿的身手别说是佐伊了,就是卫姚宁丛疏这种“武林高手”,也没可能轻易抓住她的手。   没有躲开,是因为她惊异都看到,佐伊的眼边有泪光。   这小子,在哭。   沈隽站在原地,向陈玉投来求助的目光。   陈玉:“……”   这事儿叫他能怎么办啊!   “你怎么啦。”沈隽只能温声问,她很头疼,这种状况总不能把人家打晕了扔一边吧,她是真的不擅长这种事情,但凡让她安慰人,她都会显得很笨拙。   佐伊不说话,只是哭。   沈隽又求助地看向陈玉。   陈玉默默地递过去一包纸巾,然后把围观的吉祥小朋友领去房间让他待着。   总体来说,和佐伊一起住了那么些日子,陈玉对佐伊还是有些小了解的。这家伙表面傲娇,原本应该是极其骄傲的,就是天堂岛那种变态的碾碎人自尊的方式,都没能彻底毁了他的骄傲,可见他骄傲的程度。可到底是经历了那样的事,又变成这样的外表——呃,虽然在陈玉看来是很可爱的啦,再自信的人,也会生出几分自卑吧?尤其是离开了那个岛,回到了正常的社会里,这种自卑恐怕会更容易滋生出来。   再加上,在泰国被大姐头毫不犹豫地打晕,又塞到他身边令他迅速带回国。   这事儿可不止是告白被拒那么简单,而是严重打击到了佐伊吧。   本来再怎么说也是个贵公子,搞到现在这种地步,也是很可怜了。陈玉想着。   看着他家大姐头手足无措的模样,陈玉又想叹气了。   现在的情况是,喜欢他家大姐头的好像不少了,这是必然规律,陈玉很能理解,然而麻烦的是,大姐头在这方面,似乎还没开窍,就泰国那种情况,大姐头竟然愣是把帅哥们都打晕了玩叠叠乐。   于是,陈玉只能开口,“佐伊,你别想太多,我家大姐头,那就是……还年轻,你看啊,她现在很明显是谁都不喜欢——”   沈隽听到陈玉说这个简直是莫名其妙。   佐伊本来就很聪明,聪明到一下子就听出了陈玉的言外之意:她还没喜欢上任何人,你有机会,别太灰心。   在这个家里住了这阵子,佐伊自然发现了沈隽和陈玉就是非常正常的那种姐弟关系,完全不涉及男女感情的那种,尽管现在看来沈隽最在意的就是陈玉,但是在这方面,陈玉是在算不上威胁。   听到这话,佐伊不哭了,抹抹眼泪对沈隽笑了笑,“我没关系,大姐头你早点休息吧。”   沈隽:“……”   然后,她就觉得陈玉还真挺厉害。   在佐伊去洗澡的空档,沈隽决定和陈玉聊一聊。   “你那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陈玉有些心虚,但很快就又理直气壮,“我就是告诉佐伊,你还没开窍不懂感情而已。”   “所以听到这个话佐伊就好了?”   “佐伊那是自傲又自卑,”陈玉压低了声音说,“他能在天堂岛那里撑住不崩溃,那是因为他没碰上喜欢的人。大姐头你不知道,人在爱情里面,才是最脆弱的。”   沈隽脸上的表情很一言难尽,“你是想告诉我,现在佐伊变成了脆弱的玻璃心吗?”   “大概差不多这意思吧,他在泰国被你打击到了。”陈玉说,“而且大姐头,佐伊是因为喜欢你,你却一点都不喜欢他而玻璃心,也是因为他现在这样子到底和常人不一样……以后天气热了,他的猫耳和指甲怎么藏?”   这确实是个问题。   沈隽皱着眉想,她修真的日子还太短,又没有师父来告诉她修真到以后能怎么样,或者有没有能够让人掩盖外形的方法。修真小说里面倒是大把大把的,对于修真者来说好像不算是个事儿,那些妖修随随便便都能掩盖行迹混入人类当中,偏偏沈隽的修真,又不是修真小说里那种正常的情况。   ……如果,她的连星匣能抽出一张妖修就好了,说不定能问出什么来。   “这个说不定会有办法。”只是现在沈隽也不确定。   陈玉想了想,还是忍不住吐槽,“大姐头啊,虽然你现在也没什么不好,不受诱惑好像打副本难度等级都下降了两个档次,但是是不是太不受诱惑了一点?”   沈隽瞥了陈玉一眼,明知道这个话题不该和陈玉聊,仍然开口,“也许我是性冷淡吧。”   陈玉刚抱着茶杯想喝茶,听到这句话差点把茶都喷出来。   “哈哈哈哈哈……这世上所有人性冷淡也不可能是你啊!”   沈隽瞪他。   陈玉笑得噎住,然后讪讪地说,“事实而已。”   “事实就是,现在我对谁都不感兴趣。”沈隽冷冷说。   陈玉笑嘻嘻,“因为你还没开窍啊,我觉得你现在就该好好谈一场恋爱,开窍了就不会觉得自己性冷淡了。男人本来就和女人不一样,你不喜欢他们,所以他们再撩拨你,你也不会有很大的反应,这是正常的啦。”   虽然这样说着,陈玉其实也不知道是不是正常,讲道理看他讲得这样头头是道,然而两辈子都压根儿没有过那种经验。   沈隽却被他忽悠住了,愣了一下说,“是这样吗?”   “呃,应该——是吧?”   沈隽若有所思。   陈玉赶紧在她旁边坐了下来,“怎么,大姐头,你要谈恋爱了吗?选择谁比较好呢,还是池大少爷吧,长得好看有钱脾气还好,重要的是大姐头你不讨厌他……”   “没空。”沈隽回答她,“现在还我只想着怎样多挣点钱。”   陈玉:“……”白兴奋了。   “而且,我说好了寒假里要去看外公,没那心情再想其他事。”   沈隽和她的外公,从小到大见过的次数一只手都数的过来,一是因为离得远,二是因为当年沈隽妈妈要嫁给沈隽爸爸,和外公家里闹得很僵,三是……外公家有个十分不靠谱的舅舅。   即便如此,对于仅剩下的亲人,沈隽还是挺在乎的。越是失去什么,越是在乎什么。外公对她的关心不是作假,至少比沈家一些落井下石的亲戚要真诚多了。   这房子早年外公给了妈妈,后来妈妈和家里闹掰,又给了小姨,记在了小姨名下。但其实小姨长居国外,只有沈隽家在北京,这房子的钥匙,就从没到过小姨手里,直接从沈隽妈妈那里,到了沈隽这儿。   住在这里这么久,沈隽对外公倒是又亲近了不少。   陈玉犹豫了一下才开口,“大姐头,你是准备一放假就去吗?”   “对啊。”   “我就是有点担心……”   “担心什么?”沈隽开始还有点不理解,但是很快领悟了他的意思。   这会儿的自己,可是走哪儿哪儿出事的体质!   沈隽不确定地说,“应该不会吧?”   然而,这事谁能说得准啊! 第60章   尽管沈隽很不愿意承认, 事实却很严峻。   然而,早就和外公说好了去看他, 这会儿反悔并不恰当, 而且,她确实也想去见一见外公。可如果真的跑到外公家,外公家也出事的话, 沈隽又难免有点内疚。   不管怎么说,她再如何心硬如铁,也不想真的给外公带去灾难。   “大姐头,你也别多想,我觉得吧, 要出事也不是你的错,剧情……是没法改变的, ”陈玉又转念想着, “你要去你外公家就早就定下的,说不定现在已经出事了,你不去反而要糟——”话没说完他又吞回去了,这不是在诅咒沈隽外公么!   沈隽皱了皱眉, 倒是没怪他,“早点去睡吧, 现在想这个也没用。”   回到学校继续乖乖上课, 沈隽又多了一桩烦心事。   尽管在泰国热烈告白被拒——除了住在沈隽家的佐伊,和沈隽比较亲近的池湾之外,其他人还并不是非常清楚泰国那桩事的本质, 尤其是被劝回去的楼锦书和卫姚。   在他们的记忆里,那只是热烈的爱情不受情感控制,做出的不理智行为,不管怎么说,做出那样的事时,头脑都是清醒的,所以,没有给自己找更多的什么借口。   既然有了第一次告白,哪怕是被拒绝了,原本没有告白的勇气,这会儿倒是有了,反倒生出一股不放弃的坚韧来,说的就是楼锦书,之前还有些不好意思,当然再加上自信心受挫,饭局之后,他忽然就想通了。   于是,回到学校,楼锦书开始追求沈隽。   大学里这种事并不少见,这个年龄的男孩儿女孩儿,已经不是中学那会儿会被称之为“早恋”的时候了,在很多人看来,大学里不谈一场纯纯的青春之恋简直是浪费最美好的时光。   问题就在于,楼锦书他是个大学里的风云人物。   别看在天堂岛事件时,他没发挥任何作用,在秦城也只是打个酱油,但事实上在学校里,楼锦书的人气还要超过顾清歌这种富家子弟,除了他家有权之外,就是因为他本人太优秀,和顾清歌他们这种,在大学学得差不多再准备出国的是不一样的。说起来不论是李睿还是刘双博,甚至是顾清歌,成绩都算不错,并不是那种不学无术只想混日子的。但和楼锦书比,就有点差得远了。   在学校,永远是那种出去能拿奖,在内有成绩的人气高。楼锦书每年都是一等奖学金,演讲、辩论、主持,样样拿得出手,还会乐器,运动还特别好!这些都算是加分项,家庭背景好,本人长得帅,底分就已经很高了。不管在社会上是怎样的人受欢迎,学校里,楼锦书这样的总归是人气最高的。   原本,沈隽还没那么有名,她虽然现在长得漂亮,但性格……不够亲切,又没什么朋友,商学院里的不是家境很好知道沈家那档子事的,就是格外努力读书准备出国继续苦读的,再加上漂亮的女生不算少,李如这种都够得上校花级别了,所以,尽管从不缺人追求,沈隽并不是漂亮到全校都知道的那种风云人物。   可是,楼锦书是啊!   楼锦书追求沈隽这回追求得相当坦荡光明,要期末了,沈隽偶尔上图书馆,每次都能碰上楼锦书。不仅如此,他给她送花,还送……情书,而且不知道听取了谁的馊主意,学会了半路弹吉他唱歌那一套——幸好沈隽不住宿舍,否则他肯定要去宿舍楼下唱,只会更尴尬。   沈隽有些无语,她和楼锦书好歹还算认识的熟人,并不想弄得互相之间太难看,可是自从楼锦书追求她之后,着实给她增添了不少烦恼。   比如,会有大堆大堆的人,尤其是女生,跑到商学院来围观她。   再加上大把对楼锦书有好感的女生,“嗖嗖”射在她身上的眼神之箭。这些都还可以承受,连杨老师都开始打趣她,食堂打菜的大妈都认识了她开始对她挤眉弄眼之后,沈隽总算见识到了楼锦书的人气度。   “沈隽、沈隽!楼锦书在篮球场上打球呢,你不去看吗?”   沈隽:“……”她为什么要去!而且楼锦书这种练正统武学的和一群正常大学生打篮球,这不是赤裸裸地欺负人家嘛!   不仅没去看,她还在杨老师欣慰的眼神里上完了只有五六个同学还留在教室的课——学校冬季运动会的篮球赛正进行得如火如荼,不少人的心思都在球场上呢。   课一直上到傍晚,沈隽收拾收拾书,准备回家了,再过一阵子要期末考试了,再说了,她还要回家看看吉祥小朋友的功课学得怎么样了。   并不能像在泰国那样打晕人,沈隽就在想怎样委婉地拒绝他,而且,这事儿不能再拖了,再拖下去……他妈的烦恼越来越多!   正走到校门口,那边楼锦书直接穿着打篮球的背心短裤朝这里跑了过来,这大冬天的,他瞧着满身冒着热气。这样子的他和平时沈隽看着的衣装格外整齐的楼锦书又有些微妙的不同,确实很有青春气息。   “沈隽!”他叫了一声。   沈隽回过头去,楼锦书将一枚金色的奖牌塞进她的手里,“这个给你。”脸上还带着运动过后的健康色泽,红扑扑的,眼睛也就显得格外明亮。   旁边的几个女生看着这样一个高大俊美的帅哥笑得有些羞涩地将奖牌塞进沈隽手里,简直要尖叫起来,再一看沈隽长得也太漂亮了,就算是原本不认识他们的,都偷偷拿出手机来拍照。   回头放到校园网上,点击率一定高!   然而沈隽只是无语地看着手上的奖牌,“这个给我干什么?”   她拿来又没用。   旁边的女生:“……”   有没有这么不浪漫不开窍的美女?!   说起来,沈隽对这方面也不算迟钝,她其实可感觉得到别人对她的好感,就像是顾清歌退婚的时候,她知道顾清歌一直喜欢她一样。   但是要论女生的细腻敏感浪漫——抱歉,她一样都不具备。   所以这会儿沈隽只是非常实际地想着,她要这个校级篮球赛冠军的奖牌,有什么用啊?   楼锦书没介意沈隽皱起的眉,笑了笑说,“你替我收着吧。”他软语央求,就怕沈隽回头就扔回来。   沈隽是想还给他的,“还是你自己拿着吧。”   楼锦书却退后两步,“啊,我衣服都没拿,有些冷了,明天见,沈隽!”狡猾地撒腿就跑。   沈隽:“喂!”她刚想拒绝他啊!   真麻烦,回头还得特意找机会还他,顺带把事情说清楚了,楼锦书应该不至于像佐伊一样她拒绝了他就也变成玻璃心吧?   回去之后和陈玉提起来,陈玉“嘿嘿”一笑,“这楼锦书有一手啊,你要是不还他,看到奖牌就想起他。就算要还他,还得特地去找他还,不管怎么说又是一次见面的机会,啧啧啧。”   沈隽:“……”   学校里,已经有很多人都在猜,沈隽什么时候会被楼锦书拿下了。因为在他们看来,楼锦书这样的男生,实在是没有拒绝的道理啊。事实上,沈隽已经拒绝了楼锦书N次,N大于等于三,偏偏楼锦书锲而不舍,就是不肯放弃。   直到商学院里有人透出来,沈隽是有男朋友的!   这件事,商学院里不少人都知道是谁透出去的,正是愤愤不平的张之年,她们虽然和楼锦书不同学院,但楼锦书这样的校园风云人物,从来不缺爱慕者,张之年恰好是其中的一个。她甚至盘算过,自家的条件虽然比不上李家顾家之类的,好歹也算有些底子,配楼锦书,也不算是十分低吧?不过她家是经商的,比不上楼家正经大院里头的,还是有些差距,却想不到楼锦书开始追求沈隽。   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沈家已经破落了好吗,这个沈隽,之前还被她们嘲笑呢,转头就找了高富帅池大少爷做男朋友,这边连校园男神楼锦书都被她灌了迷魂汤!   张之年感到极度不平衡了。   先前不传这样的闲话,是因为怕坏了楼锦书的名声,毕竟人家有男朋友还去追求,这不是上赶着做小三么。其实,沈隽有男友这件事不是秘密,之前也有其他院的追求者,也是被沈隽以这种方式劝退的。   然而,事情过去那么久了,沈隽的男友再没冒过头,他们刚蠢蠢欲动呢,楼锦书开始大张旗鼓追她了,就又不少男生泄了气打了退堂鼓。   要和楼锦书比,绝大部分男生,还没有那样强烈的自信。   直到张之年实在憋不住了,才又把这件事拿出来说。   “我不在乎。”楼锦书认真地说,“我早就想通了,不管怎样,我就是喜欢她,其他的,我都不在乎。”他的眼睛明亮热烈,像是燃起了两簇火焰。   于是,校园网上关于楼锦书追求沈隽这件事更火了,一拨人无条件支持楼锦书,大喊着爱情无罪青春无悔,沈隽又没结婚,追求她又怎么了,另一拨人嘲讽楼锦书不要脸想做小三,一边又酸溜溜地说着何必呢,凭着楼锦书的条件明明能找到更好的。只有零星几条评论在内涵沈隽装得一副天仙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儿,事实上有男友还来勾引人。   沈隽从不上校园网,完全不知道她已经成了最新出炉的校园红人。   直到那天池湾来学校找她,开着跑车往学校门口一站,她还没走过去和他说上话,就敏感意识到了事情不对头。   ……这围观群众,会不会太多了一点?尤其等到楼锦书刚好也出了校门,与池湾狭路相逢的时候,连空气中都飘来了某种微妙的气息……   身为女主角的沈隽一脸莫名其妙——   这是在搞什么?   作者有话要说:   沈隽对感情真的不迟钝,只是……不浪漫不纯真不可爱不敏感不悲春伤秋,她很正经,特别正经,认真脸。 第61章   池湾来之前, 给沈隽打过电话,泰国的账还没结, 确实还有些事要讨论。   可是, 沈隽没预料到会是这种被众人围观的情况。   说句实话,池湾确实够惹人注意的,他本身长得好, 身上穿着的是定制的衬衫和休闲裤,一举一动都有股优雅范儿,开的又是银色跑车,怎么回头率都够高了。但是他不是第一次来沈隽的学校,以前也并没有遭到这样惨无人道的围观。   楼锦书已经大步走了过去, 在池湾面前站定,“你好, 又见面了。”   池湾笑了笑, “是啊。”   他们的第一次见面是在天堂岛那里,彼时楼锦书是受害者,池湾被沈隽叫去收拾残局。第二次见面,就在泰国了, 算不上熟悉,倒也有几面之缘。   “你并不是沈隽的男朋友, 对吗?”楼锦书忽然问。   池湾听到这个问题, 不禁愣了一下,然后朝沈隽看去。   其实第一次任务之后,他们就可以澄清这个问题, 但是,沈隽用池湾来赶走那些烦人的追求者们,池湾也好用沈隽来应对他那个生怕他短命迫切希望他立刻结婚生孩子的姑姑,于是,两人都默认维持着这种假男女朋友的关系。   即便楼锦书说的是真的,池湾也有些不太高兴,他本来就喜欢沈隽,哪怕是假的,好歹这会儿也是沈隽名义上的男朋友啊!   “从我第一次看到你们两个的互动,就知道了。”楼锦书反而笑起来,“其实很明显,沈隽和你之间的肢体动作,并没有很亲密,甚至还不如她和她的弟弟陈玉。”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辅修的心理学,虽然一直很确定,但总归还是想问一问,很抱歉,有些唐突了。”   池湾听到这话就更不高兴了,“我们之间的事又和你有什么关系。”   这时候,楼锦书身后的两个男孩儿中的一个兴奋地一推楼锦书的肩膀,“我就说,我们楼哥怎么可能上赶着去当小三,原来是看穿了她根本没有男朋友啊!”   “这么说来我们楼哥机会很大嘛嘿嘿。”另一个男生朝着沈隽那边努努嘴,笑得挤眉弄眼。   张之年站在不远处,听到这话有些惊讶,池湾居然没有立刻反驳,难道是真的?沈隽并没有成为池少的女朋友的话,那她们还那么给沈隽面子做什么啊!想着又幸灾乐祸地看向沈隽,啧啧,还以为手段有多高端呢,原来还没拿下池少啊。   沈隽就在这时候走了过来,“池湾。”   池湾想要抓住沈隽的手,沈隽反射性地躲开了,楼锦书看在眼里,彻底放下心来,池湾努力掩去眼中的失落,缓缓说,“我爱沈隽,只要她点头,我随时可以娶她,爱她、照顾她一辈子。”   沈隽:“……”   楼锦书听到他说这个话并没有怎样,反而笑着说,“我也爱她,对她的心不会比你少半分。”   沈隽:“……”   两个自说自话的人有注意到她的存在吗?   沈隽并不是那种看着别人喜欢她然后吊着几个男人胃口的性格,她早就和池湾说清楚过,她并不喜欢他,或许有些怜惜之心,但绝对是朋友之谊不掺杂任何男女之情的。   至于楼锦书,单单这几天,她就拒绝他好几次了,每一次都很干脆利落没有给她任何幻想的余地更谈不上拖泥带水。平时,除非真的有事,她并不会经常联系池湾,楼锦书就更别说了!   “你们俩能不能清醒一点。”沈隽没好气地说,“池湾,我们走吧!”   懒得再说什么了!   即便是确认了心中所想,楼锦书看着沈隽毫不犹豫地上了池湾的车,闪亮的跑车呼啸而去,心中还是十分复杂。   上了车之后,池湾聪明地不去提刚才的事,只说起泰国的一些收尾工作,“因为当场还有很多已经痴痴呆呆的人,有不少都是有身份地位的人,泰国那边不太好交代,为了掩盖这件事,答应合作起来倒是很痛快。”   “现在谢教授在泰国?”   “嗯,那确实是一处六百多年前的遗迹,而且和国内的藏传佛教很有关系。因为这次的发现,国内还给谢教授发了奖金,他不肯要那笔奖金,说要给你,毕竟那里不是他发现的。”池湾笑了笑,“也没多少钱,大概也就十万块左右。”   “要不然就给谢教授吧,谢颜言怎么样了?“   池湾叹了口气,“状况比之前好多了,华白风还在医院,她几乎每天都去看他,可一直被华家人拦在门外,也就是心理上还有些过不去那个坎而已。”   “华白风恢复得如何?”   “没有太大问题,下个月就可以出院了。”   他们这边说起华白风,那边华白风躺在医院中,厌烦地又听到外面传来谢颜言的声音。   “小风啊,你到底打算怎么办?”坐在床边的华白风的哥哥华白雨,他一边给华白风削着苹果一边说,“你就算现在能不见她,以后回了学校,跟在谢教授身边,还是要抬头不见低头见的。”   “我不准备回去了。”华白风终于说。   华白雨惊喜地放下苹果,“你终于想通了?”   “嗯。”   “我就说,你还不如到自家地盘上,凭你的水平当个副教授都够了,偏还要给人家当学生,累不累啊!”华白雨不满地说。   华白风叹了口气,“只有跟着谢教授,才有那么多的机会出国研究,没有资金的支持,一般的大学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我知道你要累积经验,但这几年也跑够了吧?”华白雨笑着说,“之前你让我打听你那位救命恩人的事儿,你回来刚好和她还在一个学校,记得到时候好好谢谢人家。”   华白风垂下眼睑,轻轻“嗯”了一声。   其实他的哥哥不知道,之所以决定离开谢教授,到大学里去教书,根本不是因为自家父亲是这所大学的副校长,而是因为听说……那位沈小姐就在那里读书。   华白风没有告诉任何人他身上的伤其实不是那位邪佛搞的,而是那位谢小姐毫不留情地一剑刺来——那之后,他就完全恢复了对自己身体的控制。   之前因为和谢教授研究过佛牌的事儿,华白风以为只要不和谢颜言发生关系,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可是他错了。当那块佛牌吊着他的脖子时,他心中其实是迷惑的,为什么对方没有按照规矩来呢?直到他被沈隽救下,却失去控制身体的能力时,才明白过来,那个邪佛,是想要他的身体。   那期间,其实华白风并没有失去意识,只是好像灵魂被锁在身体里一样,可以看可以听可以思考,却焦急地无法做出什么举动,只能看着自己被控制着说他平时不会说的话,做他不可能做的事。   那种感觉,很不好。   在沈隽“杀死”他的时候,华白风是松了口气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不想那样活着,这无疑是一件生不如死的事,大约永远不得解脱。   所以,他非但不怨恨那一剑,反而很感谢她。   谁知道,她竟然还保住了他的命。   那时候开始,华白风对沈隽的感觉,就很微妙了。   记忆没有缺失,他很清楚那个邪神利用他的身体对沈隽说了什么做了什么,这让他无措又羞耻,他生平从未对一个女孩子做过这样的事——这几乎够得上X骚扰了吧?   可是、可是这又不是他愿意的啊。   用被子蒙住半个脑袋,华白风昏头昏脑地想着。   不管怎样,他还是想继续见她一面,这样的话,去那里教书,就是很好的选择了。   坐在池湾车上的沈隽,并不知道华白风记得被控制时期的所有事,不过,她发现最后华白风流泪的时候,大概是恢复意识了,就是不知道他在不在意自己戳了他那一箭……这小子才是真倒霉,不是一般的无辜。   “不如那钱就给华白风吧,谢教授最该补偿的不是我,是他。”   池湾笑起来,“谁说不是呢。”他的心情也有些复杂,本来算是认识的人,现在告诉他说他认识的那个不是本人,也是够狗血的,“还有一些那边儿建设的账目之类的,我一会儿给你看一下。反正都出来了,索性叫了陈玉佐伊他们出来,一块儿吃个饭吧,我请。”   沈隽想了想,也没太客气,她并不擅长看账目这种事,还要池湾给她讲一下,带池湾到她家去,还不如直接在外面解决一顿晚餐,“也好。”   她这边刚打完电话,准备要和池湾吃饭去,就听到一道惊喜的声音,“沈师姐!”   沈隽回过头去,就看到两张熟悉的面容正惊喜地看着她。   “……我不是你们师姐。”   来人是花南山、越冰轮和越冰镜兄妹两人,再加上一个百无聊赖站在一旁的花阚子。   刚才叫她的,正是满脸惊喜的花南山。   这都算得上是沈隽曾经见过的人,但池湾却不认识,他看向沈隽,“都是你认识的人?”   “一面之缘的算吗?”沈隽无奈地说。   花南山却很活泼地跑了过来,“想不到这么巧!”   “你们跑到北京城来做什么?”沈隽也感到很奇怪,他们不都住西安么。   花南山笑着说,“秦城那件事之后,就已经没有多少人再住在那儿了,外城倒还是很热闹,内城……几乎都没人了。大家在北京几乎都有点资产,那些不愿意待在秦城又没处去的不都被带走了么,冰轮、冰镜和阚子都跟着宁丛疏来了,索性我也转学了来。”   沈隽点点头,“也到这儿来吃饭?”   “是啊,我请他们。”花南山说。   那边花阚子非常不给面子地嗤笑了一声,“如果不是她请,我们这些穷人可吃不起这里。”   花南山似乎心情很好,并不介意被他取笑,“一会儿宁丛疏也要来呢,肯定会来和沈师姐打招呼的。”   沈隽:“……”   最好,还是不要来了吧。=_= 第六卷 黑白风云 第62章   吃饭的时候, 宁丛疏果然来了,他不着痕迹地打量了一下池湾, 笑着和沈隽打了个招呼。   其实要说沈隽认识的这些人里, 就算是比宁丛疏大上好几岁的卫姚,也没有宁丛疏的心机手段,他长得清隽秀逸, 性格可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   如果不是在李睿解毒的时候,宁丛疏算得上很尽心,沈隽是连理都不想理会他的。   “你已经完全搬到北京来了?”沈隽随口问了一句。   宁丛疏笑盈盈地说,“是啊,而且最近刚好有些事, 拉着南山他们出来聚一聚。”   以前的他和花南山其实也是经常碰面的,毕竟, 他们都和花素融有点关系, 但是那时候,他们的关系可称不上好,花素融的占有欲很强,花南山绝对连一句话都不愿意和宁丛疏多说的, 免得惹祸上身。   现在当然没这个烦恼了。   而越氏兄妹和花阚子本来就是宁丛疏的朋友。   “什么事?”沈隽顺口就问了句,问完就后悔了, 完全是宁丛疏说完那句话, 就好像等着她问“什么事”一样,不然这话怎么接得下去。   宁丛疏看了一眼这房间里的人,稍稍走近了一些, 压低了声音,“在帮卫姚的忙,查一个什么不太干净的组织。”   沈隽先是诧异,宁丛疏他们那边儿,绝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吧,包括越氏兄妹和花阚子,都是高中生的年纪……   “年纪好更合适,对方不容易怀疑。”宁丛疏笑着说。   他说话的时候姿态闲适,再加上口吻轻松,只要他愿意,总是能让人感到很舒服的。但是不知道是不是故意,他扶着沈隽椅子的动作看着怎么都有几分亲密,明明保持着相当安全的距离,可如果从池湾佐伊的角度看上去,就显得过于靠近了。   沈隽这才恍然大悟,“卧底?”   “差不多。”宁丛疏眨眨眼睛,“我们这种有点身手的,比较安全。”   沈隽:“……”那是相当安全了。   别说宁丛疏的水平,就是外城的“第一高手”丁卯,碰上他也就是个渣渣,花南山的武功水平和宁丛疏在伯仲之间,就连越氏姐妹和花阚子动起手来,如果不是偷袭或者狙击,等闲一两支枪也不能真的威胁到他们的生命。   难的反而是在卧底过程中的心理问题。   “你们的年龄,还是不太适合吧。”   宁丛疏笑起来,“我们可不是普通的孩子,卫姚最后还是没让阚子和冰轮冰镜去,我和南山还是可以的。”他们俩在花素融手下那么多年,没有点儿“功底”,真心做不到啊。   沈隽想想倒也是,“卫姚为什么会想起要让你们去啊。”   “因为确实很麻烦,”宁丛疏笑了笑,有些狡黠地说,“当然具体的情况,现在还不能透露。”   沈隽也不想知道了,她觉得自己知道得越多,说不定事情会变得……很大。   宁丛疏还是很知趣的,说了几句话也就出去了,在门口拍了一下探头探脑的花南山的脑袋。   “干嘛啦,我也想和沈师姐说说话啊。”花南山不满地说。   宁丛疏揪着她,“没什么好说的,我知道你崇拜她,但人家沈师姐特别认生。”   沈隽:“……”她什么时候认生了她自己怎么不知道?   他们离开了之后,池湾脸上的微笑没变,这么点城府他还是有的,但心中肯定有些不太高兴。在他看来,宁丛疏很显然是故意的,明知是故意,沈隽对他并不亲密,可嫉妒的心却不会因此而好受一些。   然而,他能和沈隽讲的,也不过是公事而已,甚至不像佐伊陈玉这种,能和沈隽朝夕相处,想想就觉得很虐心。   佐伊就没那么好脾性了,他认识宁丛疏,见他一走就不高兴地说,“我讨厌这个宁丛疏。”   沈隽耸耸肩,“反正平时也见不到。”很纵容佐伊的口吻,毕竟那天看着佐伊哭来着。   听到沈隽这样说,佐伊就又高兴起来,情绪变起来倒是很快。   池湾也微微翘了翘唇角,尽心尽力给沈隽讲账目的事,沈隽看着他,认真地说,“这些事交给你我是很放心的。”   那种信任的目光,让池湾感到浑身舒泰。   陈玉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想起刚才离开的宁丛疏,咬着筷子笑了笑,专心吃菜、吃菜,池大少请客,这顿饭的质量和价格很成正比,嗯,很好吃,也贵得令人咋舌,不过他不给钱,所以不心疼。   吉祥一脸懵懂,压根儿没感觉发生了什么,吃得双颊鼓鼓的像个小松鼠。因为他那个不负责任的“师父”从没和他说过要茹素,他自然也没有身为和尚的自觉,连头发长起来了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吃完饭之后,池湾说要送他们回家,沈隽看着他那跑车,“算了吧,还得叫你家司机来,太麻烦了,这里距离我家也不远,我们走路散步回去。”   池湾也就不强求了,“也好,”然后笑起来,“如果是一般情况下,还能找个理由,比如护送女士回家,但是对象换成你,连这个理由也不成立了。”   沈隽这强大的程度,到底是谁护送谁啊。   听到他这样说,沈隽也笑,“这国内的治安,也不用谁护送谁了,再说也不是我一个人,还有佐伊陈玉和吉祥呢。”   “回头见,沈隽。”   “嗯。”   沈隽几人这才往家里走,夜晚的北京城还是很热闹的,从这家私房菜馆到沈隽家的住处其实也没那么近,走回去少说也要二三十分钟,散散步慢慢溜达的话,半个小时还未必能到。   “要抄近路吗?”陈玉问。   如果只有他自己,肯定不抄,因为要钻胡同走巷子,一个人走夜路治安再好也有点儿不放心,这世界到底和普遍意义上的正常世界还不太一样。   “抄近路吧。”佐伊摸摸肚皮,“吉祥回家还有点儿作业没写完。”   吉祥一听,认真地点点头,“对,还有几道题没写完。”   他的学习态度一向十分端正,而且很聪明,佐伊教的好,他又学得快,陈玉检查过他的学习进度,明年大约就能好好当一个插班生了,一边为吉祥高兴,一边又觉得酸溜溜的。   这“后宫”团的成员们个个聪明优秀长得帅,只有他穿成的这个陈玉长相清秀资质平庸,他这还是个穿越者呢!你说心酸不心酸。   于是,他们决定抄近路。   胡同里面,很多地方的路灯都不太灵光,就有些暗,不过因为沈隽在身边,陈玉还是溜达得很安心的。   然后,他们就听到了不太和谐的声音。   “……小子,大哥说了这次打断你的一条胳膊,下次就不是一条胳膊的事儿了!”   就在他们旁边的巷子里传来的嚣张声音想要装没听见都不太容易。   “反了天了你还敢动手!”   陈玉忍不住朝那个方向看去,光线昏暗,十来个人围着里面,他也看不清再往里是什么情况,“大姐头……”   他低声这么一叫,再加上他们走过来遮了光,那边儿的人立刻发现了。   “看什么看,还不赶紧走!”   沈隽慢条斯理地说,“看什么看,小玉,还不赶紧报警。”   里面的人:“……”   “姑娘,胆儿挺肥啊!”两个人从巷子里走出来,冷笑着说,他们手上都拎着棍子,铁的,不仅如此,腰上还都挂着折叠刀,再多的武器倒是没有了,在这地方,轻易是不敢搞枪的。   陈玉掏出手机来想要报警,拎着棍子的青年一下子就扑了上来,抡起棍子就打,半点儿不带犹豫的。   一看这架势,陈玉明知道有沈隽在身边呢,还是小吓了一跳。   那两个人脸上还带着恶狠狠的表情,以为这两棍子下去,那男孩儿手上的手机绝对给打落了,哪知道只感到手腕一疼,手上的棍子“哐当”两声掉到地上了不说,骨头碎裂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整个人都倒飞出去,偏偏连事情怎么发生的都没看清。   “啊——”之后才是疼痛蔓延上来,惨叫出声。   沈隽微笑着说,“我改变主意了,小玉,不要报警。”   “呃,好,大姐头。”   巷子里的人鸦雀无声地看着这一幕,然后,有个人走了出来,“去把那两个废物扶起来。”   他生得一张阴柔狡诈的脸,简直令人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明明眉眼长得挺好,长眉秀目皮肤白皙,但鼻梁太挺嘴唇太薄,脸又是尖又长的瓜子脸,这看上去,莫名就生得刻薄。   “姑娘,我劝你这路边儿的闲事还是不要管比较好。”他微笑着说,那略微狭长的眼眯起来,透出一股子凌厉的锋锐之气。   沈隽挑起眉,这可不太像是个街头小混混,至少级别也要高上两个档次?   “我原本不想多管的,可现在我生气了,就不是警察的事了,”沈隽也微笑,“其实你应该让我报警的,这样对于你们来说,或许是好事。”   她长得漂亮,说话的口吻也很轻柔,偏偏对面那群盯着她的青年都听得心生寒意。   他们忽然就觉得,这年轻美丽的小姑娘,并不是在开玩笑。   就在这群青年围聚过来之后,巷子里的情况也就变得清晰了起来,他们被青年们挡着还没去看巷子里的情况,个头矮的吉祥却指着巷子里“啊”了一声,“是之前见过的那位施主!”   ……他还是习惯性叫不熟悉的人施主、女施主。   沈隽这才朝着巷子里看去,站在墙角刚才被围着欺负的小可怜,赫然是之前吃饭的时候才刚见过的宁丛疏。   沈隽:“……”白操心了! 第63章   在看到宁丛疏的刹那, 沈隽马上意识到,自己估计是坏了他的事儿了。只是她没想到, 之前宁丛疏还和花南山他们在那儿吃饭呢, 需不需要这么快就进入工作状态?   心中转了几个念头,脸上却不露声色,反而冷笑说, “既然是认识的人,我更没有不管的道理了。”   “林哥……”旁边一个小弟看向那个为首的青年。   这“林哥”有些狐疑地看了一眼沈隽,又转身瞧了还在巷子里没跑的宁丛疏一眼,然后冷笑了一声,“不管你们在玩什么把戏, 我都没有兴趣。”他吩咐身边的人,“把那两个带上, 准备送医院, 走了。”   竟然丝毫不拖泥带水,领着人转身就走,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对着巷子里的宁丛疏说, “不管怎样,我再给你一个礼拜的时间, 你好好考虑清楚。”然后走得干脆利落, 让沈隽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   等到那一群人呼啦啦全跑了,宁丛疏才走过来,遗憾地说, “这林琥还是一如既往地谨慎。”   沈隽有些歉疚,“我是不是破坏了你的计划?”   “也不算是,本来我也还没打进这个组织。”宁丛疏轻描淡写地说,“南山倒是比我顺利一些,她是女孩儿,得到的怀疑更少。”   沈隽呼出口气,“没有造成什么麻烦就好。”   “你们现在是回家吗?”宁丛疏问。   “是啊,因为离我家不远算,索性走回去。”沈隽看向宁丛疏,他还是有些牺牲的,看额角那里青了一大块,耳下还有两道血痕,凭他的武功,如果不想被伤到,就这些没有任何功夫的小年轻,能令他受伤才是怪事。   陈玉也看到宁丛疏受伤了,那道血痕已经渗出血珠来了,一般正常的剧情发展,应该是他家大姐头邀请这位帅哥回家给他清理伤口吧?然而现实却是大姐头非常安然地和他告别,领着他们往回走。   “他没事吧?”陈玉回头看了看。   沈隽轻笑一声,“能有什么事,他以前啊,中毒很多年,每每发作的时候都很痛苦……这么点小伤,他还是故意的,不用担心他。”   说是这样说,听了这话之后,陈玉反而觉得他更可怜了。   回到家之后,沈隽回到房间洗澡刷牙准备睡觉,换上睡衣从浴室出来之后,她转过头,朝着阳台看去。   她住的主卧房间是有单独的卫浴的,还有个小阳台,这样也比较方便她洗了衣服之后的晾晒,毕竟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孩子,和其他人混用的话,不是很方便。   这会儿,通往阳台的玻璃门开了一条缝,夜风撩起白色的窗帘,窗帘飘逸地飞起来,一个人正倚靠在阳台的门边。   沈隽为了方便,从不用那种长裙做睡衣,毕竟家里住着的都是男孩子,她的睡衣都是非常保守的长衣长裤,宽松到根本看不出任何身体曲线,连款式都不是可爱的,而是很……无趣的深色格子。   正常女孩子出来在自己房间的阳台看到一个男人的身影,恐怕要吓得尖叫起来。   沈隽只是冷冷说,“什么人!”   那人一声轻笑,推开了玻璃门,“你果然是很不一样的女孩子。”   暴露在房间的灯光之下的男人瞧着大约也就二十岁左右,头发染成了浅黄色,两边的耳朵上都打了好几个洞,戴着各种耳钉和圆环。明明是大冬天,他只穿着一件皮外套和皮裤,加上满是铆钉的长靴。风吹乱了他的发,却让他的面容愈加显得桀骜。   这原该是个长得很好看的青年,容貌俊美身材修长,只是脸上那种不驯的笑令他看起来带着些许危险的意味。   “碰上这种事,我该报警有人非法入室了。”沈隽的情绪半点不为所动。   她家的这套房子不算太高,三层而已,要爬上来并不很难,只是碰上这样的事,还真是第一次。   男人倒是很自在,他在沈隽房间的小沙发上坐了下来,托着下巴带着挑剔的眼神看她。可不管怎么看,即便这会儿沈隽的睡衣称得上十分煞风景了,头发也乱糟糟湿漉漉地披散在肩头,她仍然是个绝对的美人,明明模样清丽出尘,偏偏给人的感觉是个带着凌厉冷冽感觉的美人。   “大姐头,果汁打好了——”陈玉每天这个时间都会给沈隽送新鲜的榨果汁,所以平时敲门,这时候几乎都是不敲门的,一打开房门他就瞪大了眼睛,这是什么情况?   阳台的门大开着,白色的窗帘翩飞舞动,沙发上坐着的男人眉眼俊丽整个人都带着一股子神采飞扬的味道,然而,不管怎么看,那笑容总是不自觉地带着几分讥嘲。   一般的人染着像他这样的头发,穿上他身上的这种衣服,只会觉得像是小混混,然而,他并不像。那样伸展这长腿随意坐着,都自带光晕的帅哥不管穿成什么样,都绝对不带任何劣质感。   帅哥就是帅哥啊,就算穿乞丐服,都不会变得多丑,底子在那儿呢。   至于他家大姐头,呃,穿着睡衣站在原地,不论是衣着还是表情,都把原本很“言情小说”的氛围破坏得一干二净,保证没有任何暧昧可言。   “小玉,你先出去。”沈隽说。   陈玉乖乖“哦”了一声,只能不甘地失去围观的权力。   “你很在乎他?”男人问。   沈隽皱起眉,她很讨厌有人这样莫名其妙出现在她的私人空间,“关你什么事?还有,你要是还不走,不要怪我不客气。”她才不管这人长得好不好看,如果不是这人身上完全没有敌意,刚才他出现的瞬间,就会被沈隽打出去。   现在她没动手,并不代表她会继续容忍这个人。   上前两步,如果这位还不知趣,她不介意把他从三楼丢下去,敢爬她的阳台,就要敢于自己承担后果。   “我今天从林琥那里听说了你,”他倒是站了起来,又回到了阳台门边,“原先只是想打听打听你的情况,今天发生的事,让我忍不住亲自来见见你。沈隽,你果然没有令我失望。”   沈隽听到这人提起林琥,心中一动,而且打听她的情况?很快,沈隽就记起了很久以前,卫姚来提醒过她,说是有道上的人在打听她的消息,居然并不是假话。   只是,为什么?   她还没问,那人已经到了阳台边,似乎准备要离开了,他回过头来,冬季冷冽的夜风吹得他脸色玉白,浅色的发在深深的夜色里简直有种醒目的俏皮感。   “对了,记住,我叫徐微正。”   沈隽看着他离开,哼了一声仔细想自己曾经认识的人里有没有姓徐的,可惜怎么也想不起来有这方面的熟人,更别说她家和道上的根本是半点关系也没有。   她捧着果汁,想着要不要打电话给卫姚问一问“徐微正”这个名字,看了看时间还是算了,太晚了。想着快要期末考试了,她翻出两本专业书来,准备看一会儿再睡。看了大约二十来分钟的书,却忽然,她心中一动,走到了阳台,向楼下看去。   就看到那徐微正双手插着口袋,伸长着腿坐在她家楼下的花圃边上。   这会儿可是北京的一月,天气冷的程度可以想见,还是晚上——沈隽看了眼时间,十点十七分,寒风呼呼地吹着,他又穿得这样少,居然半点儿缩手缩脚的模样都没有,朦胧的月光落在他的身上,甚至还带着点儿恣意悠闲。   几乎是一瞬间,他就意识到了沈隽在看他。   于是,他抬起头来,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跳起来很潇洒地朝着站在阳台上的沈隽挥了挥手,这才转身大步离开。   仿佛这个徐微正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在楼下的花圃坐了半个小时,只为了这一刻和她挥一挥手,最后道个别而已。   沈隽转身回了房间,将喝完果汁的玻璃杯清洗干净。   这时候,徐微正刚走到沈隽的小区门口,他掏出手机熟练地拨了个号码。   “喂,哥。嗯,我和沈隽见上面了。”   电话那边不知道说了什么,徐微正轻笑了一声,“我觉得哥你会后悔啊……”他眯着眼睛看了一眼空中的月亮,“因为,她真的很出乎意料——啊,漂亮当然是很漂亮。”   而且,可不仅仅是漂亮呢。   “你放心,我说到的当然会做到。”徐微正从口袋里掏出一盒烟来,却不是男士常抽的那种,而是更偏向于女性选择的薄荷烟,味道很轻,带着淡淡的薄荷味。他其实是正在戒烟,已经抽了小半年这样淡的烟,抽烟的频率也越来越低。   徐微正耐心地听了一会儿对方说话,最终露出一个略微嘲讽的微笑,“我会让她喜欢上我的,你放心。”   “自信?我从来不缺那种东西。“   吐出一个烟圈,徐微正挂断电话,又朝后看了一眼,才提脚离开。   女人嘛,再怎么理智从容,那也是女人。要论玩浪漫的手段,他一向是很有自信的。至于爱情,这事儿牵扯的,可不仅仅是那么幼稚低俗的男欢女爱。   不管怎样,他都要夺走这个叫沈隽的女人的心。   今晚,他应该给她留下很深的印象了吧?徐微正翘起了唇角,愉快地想着。   正常情况下,这个发展,很浪漫。   然而,沈隽只是皱着眉,“神经病。”   大晚上的还守在她楼下,好歹是走了。   呼,睡觉睡觉。   作者有话要说:   徐微正:哥的手段是不是很浪漫?   沈隽:神经病。   徐微正:……(心碎)   陈玉:我们大姐头才不是这么肤浅的女人呢!   …… 第64章   不过有一点, 徐微正想得没错,沈隽对他印象确实挺深刻, 毕竟以前没人爬过她的阳台, 但却是印象负面的那种深刻——她根本不看脸,要真的看脸的话,早就被池湾或者楼锦书这种帅到没朋友的拿下了。   尽管徐微正长得好, 可穿着打扮只会让小古板沈大小姐皱眉,即便原本有95的长相,在她心里大概都得扣掉二十分。   “之前恰好碰上宁丛疏,他告诉我那个人叫林琥,晚上来找我的叫徐微正。”沈隽说着, 念出这人的名字简直是要笑起来了,徐微正?听着就和“虚伪症”似的。   “电话里说不清楚, 你什么时候有时间?”电话那边的卫姚说。   沈隽看了看时间, “今天放学后吧。”   他们并没有约在咖啡厅之类的地方,沈隽放学之后,卫姚直接来找她,两人站在学校的无人角落说了会儿话。   “林琥是线上跟了大半年的, 明知道他不干净,但这家伙十分狡猾, 愣是没有能抓住他的任何把柄, 上头本来打算找个故意伤人的借口,先把他给抓起来,看看能不能找到突破口。宁丛疏之前一直做得不错, 这次当然也是故意的,只是为了抓他而已。”他大约是刚下班就匆匆赶来,低调的黑色羽绒服里面仍然穿着制服,脸上倒是不见疲惫,仍是那种精神奕奕的英朗。   沈隽抱歉地说,“那真是不好意思,我破坏了你们的计划,对不起。”   “没事,你今天给我带来的这个消息远比抓住林琥来得重要。”   “什么?”沈隽不太明白。   卫姚笑了笑,“徐微正来北京了,我是说这个消息。”   沈隽皱起眉,“怎么,他是什么重要的人物吗?”   “如果不是这件事已经牵扯到你了,我原本不该告诉你。”卫姚也蹙起眉,“徐微正是云南那边儿挂上号的人物。”   沈隽一时间没听懂,她到底也只是个十八岁的小姑娘,并不太理解这种含蓄的说法。   “他家里家底不正派,”卫姚只好解释说,“从他祖父那代起,就一直在云南边境那边儿有点势力,他年龄不大,是几年前才上了云南公安的关键人物墙。”   这么一说沈隽就明白了,她先是恍然大悟,然后很不理解,“他既然是云南边境那边的,和我有什么关系啊,为什么要打听我的消息。”   “这个我也没查出来,之前只是听到些风声,想不到这回连徐微正自己都跑到了北京来,”卫姚似乎有些不太理解,“他们这种人,基本上是不会进入政治中心的,只蜗居在云南。”   沈隽想起打宁丛疏的林琥那帮子人,“之前那个林琥怎么回事,他应该不是从云南跑来的吧。”听口音像是绝对的北方人。   “他是北京人,最近才开始负责北京这边的生意。”卫姚说,“之前是一个叫张老大的人,现在已经被抓了起来,却没问出多少云南那边儿的事,他还没来得及交代更多,就死在了牢里。”   沈隽没去问是什么生意,总归肯定不那么正当,“这徐微正就是张老大交代的?”   “这倒不是,他们在边陲那地方比较嚣张,有一些事不需要旁人交代,也是很多事知道的,比如徐家三个兄弟,个个都不大简单,还有个叫秋姑的女人,也是他们组织里的头目。”   “那秋姑叫什么?”   “据说叫王秋实,浙江某个农村人,三十年前到的云南,一直住到现在了。”   沈隽听着,无奈地摇摇头,“都不认识。”   她不认识徐微正,更不认识这个秋姑,他们打听自己的消息到底是为什么呢?   “在这个时间点徐微正来北京确实有点奇怪。”卫姚严肃地说。   “为什么?”   “这个组织的头目死了,徐家兄弟和秋姑正在打擂台。平时这组织实在是十分严密,几个高层又谨慎多疑,要安插卧底都很难,就这阵子有些许乱像,我才让宁丛疏和南山想办法看看能不能混进去。”对沈隽,卫姚并没有什么不能说的,他十分信任她。   听过之后,沈隽从学校回家,路上还在想这组织不组织的事儿。   “算了,不来招惹我就好。”   就在这时候,拐弯处骤然出现一大束花,正堵住她的前路。   徐微正的脸从墙后面探出来,笑着说,“香槟玫瑰,送给你。”   “不用了,谢谢。”沈隽根本没有接的意思,绕过他就要往前走。   徐微正并不生气,脚步轻快地跟上来,“你不喜欢香槟玫瑰?”恰好路过一个垃圾桶,他毫不犹豫地将那一大束价值不菲的冬日香槟玫瑰扔了进去,引起旁边几个女生的惊呼,他却只是笑盈盈地问沈隽,“那你喜欢什么花?”   这地方距离学校很近,最近沈隽又算得上是校园红人,很快就有人认出她来,甚至有人偷拍了两张照片,直接发到了校园网论坛上,“校园女神新任帅哥追求者”这个标题一下子吸引了很多人的视线,尽管拍摄的徐微正只是个侧脸,清晰度却很不错,“帅哥”这个词是丝毫不过分的,只是这位帅哥看着不大正派。   这时候,楼锦书正在学生会办公室里整理东西,一个学生会的干部匆匆地跑进来,“楼哥,快看论坛。”   “这人是谁啊?”   楼锦书摇头,“不认识。”   “看来我们未来的嫂子被小混混纠缠了,”一个男生兴奋地说,“正适合我们楼哥去英雄救美!”   楼锦书:“……”   英雄救美?算了吧,连他自个儿都是沈隽救回来的。   不过,这个男人,看着确实有点儿邪气,不知道是什么来历,虽然说不管什么来历,沈隽总不会吃亏,可楼锦书仍然控制不住自己有些担心她。   “对了,听说他们考古社的辅导老师离职了,要等明年历史学院来了新讲师才能补上,现在是林老师暂代着——听说啊,这个新讲师的背景可不简单。”   “为什么这么说?”   “历史学院的一个副教授是我爸的朋友,听说啊,那位新来的……是咱们学校副校长的儿子。”   学生会的人,消息总是比一般的学生灵通一些,特别是有一两个八卦的人在的话,学校里的事儿知道得最快。   “关系户?”   “倒也不算是,人家学历资历都很过硬,只是之前不愿意到他老爹的地盘上来。”   “那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一个学生会的女干部感兴趣地问,“长得帅吗?”   “呃,这个谁知道啊……”   大家聊起天来,楼锦书却只盯着手机看,他隐约觉得那个照片上的男人有些眼熟,拜优秀的记忆力所赐,应该是在哪里无意中见过一次——   啊,是在卫姚哪里!   露出的资料他随意扫过一眼,似乎见到过这人的照片!   准备回头打个电话给自家表哥,楼锦书站起来,“今天我就先回去了,这里拜托你们收拾一下。”   “好好好,快去快去,追嫂子要紧!”立刻有人笑嘻嘻地说。   楼锦书却没准备去追沈隽,他并不担心她,应该说,沈隽已经强大到令他想担心也无从担心起。就天堂岛上那个情况,她都能以一人之力将对方吊起来打,还有什么好说的,这世上能为难到她的事已经不多了。   正如他所想,徐微正并不能拿沈隽怎么样,事实上,他并没有打算拿沈隽怎么样。   “告诉我吧,你到底喜欢什么花呢?百合、月季、风信子还是马蹄莲?”   沈隽冷冷说,“只要是你送的,我都不喜欢。”   这话真是半点不留余地的残酷冷漠,令徐微正这样自问追求起姑娘来脸皮够厚的人都怔了一下,在原地停顿了一会儿才追上去,“唉,女孩子这样可不行,一点都不可爱啦。”   “我可爱与不可爱,又关你什么事?”她能够容忍他在自己耳边“嗡嗡嗡”还没赶走他,不过是因为沈隽实在很想知道,他为什么要打听她。   徐微正脸上的笑容不变,“当然关我的事啦,因为,我是要娶你做妻子的啊,这一辈子的事儿,希望自家老婆可爱一些,也是很正常的——”   沈隽已经停住了脚步,那眼神让徐微正觉得自己如果再多说一个字,大约身上就会多一个透明窟窿。   这种感觉很奇怪,但是,又令他觉得无比真实。徐微正可不是正常环境下长大的天真小男孩,他对危险的直觉是相当准确的,这方面十分敏感,只是一瞬间,他立刻意识到,眼前青春纯美的女孩儿,似乎是真的危险到令他头皮发麻。   “我不想再绕圈子了,今天,你必须要告诉我,到底是什么人让你来查我,是什么原因。”沈隽慢条斯理地说,“如果你不能说清楚,”她靠近他,吐气如兰,“那么很抱歉,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总是戾气很重的。”   送上门来的家伙,没道理再客客气气。   沈隽的耐心,大概只有那么多。 第65章   沈隽已经失去耐心, 徐微正心中却正掀起惊涛骇浪。   他听过林琥的报告,知道面前这个即将要满十九岁的女孩儿并不简单, 却不知道她可以给自己这么大的压迫感。   徐微正自问不是那种没见过世面的男人, 到底是这种家庭出生,武装火拼的情况都经历过几次了,绝不是会被轻易吓住的类型。   可是, 看着面前的沈隽,他被惊出了一身冷汗,脸上还要努力带出轻松的微笑,“没关系啊,不管你是怎样的人——”   “你是不是听不懂我说的话。”沈隽冷冰冰地说, “我只需要一个答案,为什么。”   徐微正皱起了眉, 不到迫不得已的时候, 他不是很想真正得罪沈隽,但是这个姑娘很有些油盐不进的模样,令徐微正感到很头疼。   现在毕竟是在大马路上,徐微正并不相信她能对自己做什么, 于是找了个借口离开的时候,她果然只是站在原地, 直到离开了她的视线, 徐微正才狠狠松了口气。   他简直不好意思承认自己刚才那么紧张!   “真是奇了怪了,她的生平都查得很清楚了,到底是从哪里开始不对的?”徐微正想着, 他查过沈隽从小到大的所有生平事件,照理来说,这应该只是个被娇养长大,又经历家境没落的小姑娘而已。调查结果发现,她连个真正的朋友都没有,又有个刻薄的婶婶,未婚夫还毫不犹豫地退了婚,原本徐微正以为只需要多关心她一下,就能够感动她拿下她的心的啊!这种家庭经历,徐微正甚至还问过他一个当心理医生的朋友,做过一点心理分析,才信心十足地到北京来。   结果……完全出乎他的意料。   这根本就不像是资料中的那个沈隽,可她偏偏又就是沈隽。   “见了鬼了。”徐微正皱眉。   回去的路上,徐微正又打了个电话,电话那头是他的哥哥徐鸣正。   “什么,为什么会不顺利?”   “这个沈隽,完全不是之前我们以为的那么回事儿!”徐微正有些焦躁地说,他嫌恶地盯着自己手上淡出鸟来的薄荷烟,如果不是查到这个沈隽极其讨厌吸烟的人,他也不需要早早就要戒烟。   “到底有哪里不对?”电话那头的徐鸣正说。   徐微正深深吸了口气,“哥,我也说不上来,只能说,我有点怕她。”   “怕?”徐鸣正似乎很不理解。“   “她绝对不可能是资料上那个简单的小姑娘,我想,我们最好还是想办法挖一挖她……”徐微正想了想说。   那边徐鸣正安慰他,“再怎么不简单,她也只有十九岁,不管怎么样,你也要努力在她来云南之前搞定她,你知道的,秋姑那个女人最擅长迷惑人心,又占着性别便利,说不定几天就把她哄走了……只有陷入爱情的女人最可靠,你给我听好了。”   “我知道。”徐微正烦躁地说,“早知道应该让二哥来,说不定她会比较喜欢那样的——”   徐鸣正果断说,“现在这种时候,我需要雅正当我的帮手。”   徐微正听着,就有些失落。他和二哥徐雅正的关系算不上好,不比和徐鸣正这样亲密,平时徐鸣正看着也是对自己最好,可如果碰上什么正事,找的往往却是徐雅正,在这种关键时候,徐雅正需要当徐鸣正的左右手,他却只能在北京讨好小姑娘。   最终,徐微正掐灭了烟,“我知道了大哥,我会想办法做好这件事的。”   “那就好,你要知道,现在你做的这件事十分重要。”   “嗯。”   徐微正不知道的是,他这里刚挂断电话,沈隽那边就知道了他刚才和徐鸣正说了什么。   “云南……”沈隽喃喃说,然后猛然间清醒过来,她终于明白了自己和这姓徐的有什么关联了!她的外公,就住在云南昆明!可是,昆明并不是边境城市啊,据卫姚说,这个组织的中心,是在西双版纳。   照理来说,沈隽外公是个老知识分子,和徐微正这种出身的人应该没有任何关系,可是,沈隽立刻想到了她那个不省心的舅舅。   当年沈隽妈妈和家里的关系越来越差也有这个原因在,沈家人不愿意看她妈妈与家里多来往,因为沈隽的舅舅早早因为犯事坐了牢。   说起来,沈隽舅舅也不是一开始就坏的,出生在这种知识分子家庭,不论是沈隽妈妈姜容还是沈隽小姨姜颜,都算得上是学霸了。沈隽妈妈在遇到她爸爸的时候在读研究生,小姨更是一路念到博士后,现在在国外上班定居,沈隽的舅舅姜朗从小也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向来是作为别人家的孩子被嫉妒的,但是大学的时候,忽然就出了事——他戳了一个人三刀,对方尽管没死,姜朗仍然是故意杀人罪。   他被判了二十年,之后在牢里一直表现良好,慢慢减刑,沈隽也不知道他具体是什么时候出来的,毕竟和外公家的联络不多,外公也几乎不提起这个儿子。   难道,是跟姜朗有关系?   沈隽不大了解这个舅舅,但是小时候从妈妈的只言片语里,她的舅舅可不是那种霸气侧漏可以去当黑社会老大的料子,也绝不可能堕落到去当街头混混。   在妈妈的口中,连他杀人都是另有苦衷,他原该是个温柔内敛的人。   要不要问问外公?沈隽想着,不,还是先从这徐微正那里掏出点东西来,外公都未必有他来得清楚,毕竟在姜朗进牢房之后,外公与这个儿子似乎就没那么亲近了。   “难道是因为我决定寒假去看外公的缘故吗?”沈隽忍不住叹气。不管这麻烦是不是姜朗带来的,沈隽都没有归咎到外公家的意思,反而心中惴惴,觉得也许是自己招来的祸端。   徐微正在北京的住处是林琥给他准备的,位置极佳,装潢也是很现代时尚的,二十五层的高度足以俯瞰这灯火璀璨的北京城。这么一套房子,又是处在北京,价格自然不菲。   也从侧面说明,这个组织的收入也是高得离谱了,徐微正到北京之后,开的是豪车,住的是高级公寓,这还只是个暂时落脚点,房子平时都是空关着的。   徐微正心情烦躁地又抽了两支烟,才去冲了个澡,出来之后感觉舒爽多了。   这套房子并不小,一百四十几个平方,却是很新潮的一室一厅,一个带卫浴的卧室,再加上一个开放的客厅而已,连厨房都是开放式的。   正准备到厨房去泡杯咖啡,徐微正随意往光线明亮的客厅看了一眼,却整个人寒毛直竖差点叫出声来。   沈隽抬起头,微笑着看向他,“这种有人忽然出现在自己家里的感觉怎样,不太美妙吧?”她姿态闲适地坐在徐微正家的沙发上,手上拿着他的杂志在看,简直就像是在她自己家中一样自然。   徐微正忽然就理解了,就算是坐在自家客厅的是个美得叫人心动的漂亮姑娘,这种感觉仍然并不好,不仅仅是因为自己的私人领域被侵犯,还因为这种无法言喻的惊悚感。   而且……沈隽家是三层也就算了,这可是二十五层!徐微正的第一反应是去看门,发现他那沉重的防盗门仍然好好关着,门锁也没有被破坏,所以,她到底是怎么进来的?   “你让物业给你开的门?”徐微正只能想到这种办法。   沈隽轻笑,“我可不需要那种蠢笨的办法。”她站了起来,“我说过,就是今天,我要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我这人脾气直,不大喜欢拐弯抹角,当然,你要是不说,我有的是办法让你说。”   徐微正脸上不露声色,他看着再怎么像个小混混,那也不是真的小混混。事实上外表那种叛逆的模样,很像是一层玩世不恭的保护色,如果他真的不靠谱,徐鸣正根本就不可能派他到北京来,林琥这种人精压根儿也不会听他的吩咐。   可不得不说,沈隽说话的时候,他惊出一身冷汗。   身上只有一件洗澡后披着的浴袍,照理应该是很清爽的,他却只感觉到一种很不舒服的粘腻。眼神往卧室方向飘了一下,他的床头柜里藏着一把手枪,可是这会儿如果进去拿,好像有点冒险。   正想着要不要先闪进卧室,徐微正眼前一花已经闷哼一声被一只有力的手臂摁在了墙壁上,那猛烈的撞击让他的整个背脊先是一疼,然后痛到麻木了。   “不要和我耍花样。”沈隽盯着他的眼睛,一个字一个字地说。   看来,对这种心眼多的人,还是直来直往的暴力比较管用。   明明眼前只是个连家底都被他查得清清楚楚的小姑娘,徐微正却有一种好几年没有过的陌生的恐惧。   “沈隽,你相信我,我对你没有丝毫恶意。”心中念头直转,口中无比诚恳地说,因为脖子被抓住撞了那么一下,他连声音都是沙哑的。   沈隽不耐烦,“我对你有没有恶意并不感兴趣,我知道你是什么人,所以,整件事是不是和我的舅舅姜朗有关系?”   徐微正惊讶,“你已经知道了?”   “真的和他有关?”沈隽这才确认。   徐微正抿了抿唇,立刻明白过来,沈隽只是猜测而已。   沈隽冷笑,“你最好识时务一点,我现在的心情不大好。”   徐微正心中权衡了一下,叹了口气说,“既然这样,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了,事情确实和你的舅舅有关系。”   “怎么个有关系法。”   “你舅舅二十年前曾经坐过牢,这个你知道吧?”徐微正一边说一边看着沈隽的脸色。   沈隽点点头。   徐微正呼出口气,“他就在牢里,认识了我们之前的老大岩温,老大一直护着他,也没让他在牢里受什么罪。”说话的时候,他也不忘向沈隽示好,“后来他出来了,坐过牢的人你知道的,也找不到什么正经工作,他又是大学退了学的……后来就跟着我们老大。当然,他不大懂我们干的那些事儿,你舅舅他人太干净,老大也不让他沾手脏活儿,但是,作为老大的心腹,你舅舅管着我们组织里的账簿。”   沈隽有些恍然,想起卫姚说徐家兄弟和那个叫秋姑的争权的事儿,就明白了大半。   “你舅舅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和你外公的关系并不大好,但是以前我们就知道,他很念旧,家人在他心里也很重要。你外公在昆明,老大也是早早放了话去的,任何人都不敢惹老爷子,你舅舅知道,心中也感激。平时他孑然一身,并不贪财也不重欲,因为太难收买,我们也没什么其他办法……秋姑早就去了昆明,我哥打听过你的消息,最终决定让我来北京。”   沈隽淡淡说,“我舅舅对我可没多少感情,我从小都没见过他。”   “你妈妈去世的时候,他其实来过北京,偷偷见过你。而且,他每年都给你买生日礼物,早些年寄到沈家去,被你婶婶退回来好几次,后来他就不再寄了,买却还是买的。”徐微正说。   沈隽还真没有想到。   “而且,即便他对你没有感情,只要你嫁到我们徐家来,下面的兄弟自然就认为……这是姜朗与我们家的联姻,就算他们想不到,我哥也会让他们想到。”到时候,就算是姜朗不想倒向他们,也得做出这个决定,因为秋姑那边的人绝对不会再百分之百信任他。徐微正犹豫了一下还是告诉了沈隽,以表示他的诚意。   既然已经说了,倒不如痛痛快快的都告诉她,也能稍稍博取一些好感。   沈隽看了徐微正一眼,相信他应该没有骗她。   “所以,你们早早打听我的消息,就是打得这种主意,对吗?”   徐微正这会儿乖得很,默默点了点头。   见他十分识时务,沈隽放开他,看向他身旁,“赵涟。”   赵涟的身影渐渐浮现,“主人。”   “我们走。”   他们怡怡然开门离开,徐微正站在原地,这才发现自己已经汗流浃背。   然后,开始真正对沈隽好奇起来。   她根本不是资料上那个平板而简单的女孩儿,这短暂的接触,已经让徐微正看到了她的强大锋锐和毫不掩饰的攻击性。   这个女孩儿,美得如此凌厉而张扬。 第66章   回去的时候, 沈隽想着,这还真不能说是舅舅招来的麻烦。   应该说, 这件事上姜朗也是很无辜的, 甚至是被迫卷入其中。作为前老大的心腹,或许那个叫岩温的会很照顾他,新老大上位可就不一定了。   古代不是也有句话叫做一朝天子一朝臣么。   不管当年那件事是怎样, 现在的姜朗,看似双方都在争取他的支持,事实上对于他来说却是最危险的时候。   ……她从来不知道,这个舅舅还给她寄过生日礼物。   而且,姜朗到底是怎么想的呢?徐家这帮人, 根本就没有真正在乎过姜朗的想法吧!不止是徐家,就是那个秋姑, 也是赶去昆明, 估计要朝着她外公那边下手——   他们这样做,不过是为了“逼迫”姜朗就范,即便徐微正说得再好听,夸姜朗不贪财不重欲, 也改变不了他们并没有打算真正得到姜朗的支持,需要的只是姜朗手上的账簿而已。   沈隽停住脚步, 深深皱起了眉。   那个岩温一死, 徐家兄弟和秋姑,其实并不尊重姜朗,他们心底里大概根本看不起他, 才会肆无忌惮地对他的亲人下手。看看徐微正的行为吧,多么轻佻,大晚上的爬她的阳台。如果沈隽真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姑娘,执意要拒绝他的话,徐微正会不会动用一些特殊手段呢?   这个,还真说不定。   她舅舅的情况,是真有点不好啊……   “不管怎样,寒假是一定要去一趟了。”沈隽想着,现在唯一的问题是,小玉他们要不要带过去?   陈玉站起来,“我当然也要一起去了!”   “说不定会有危险。”沈隽觉得,这些所谓什么组织的人,做事大概是没有什么底限的。   佐伊趴在一旁嘀咕说,“有大姐头在,那些危险算得了什么。”   陈玉拍拍他的肩膀,“说得对。”他看向沈隽,“而且,大姐头你说我是你的家人,现在要去见外公,怎么能丢下我啊。”   “好好好,带上你带上你。”沈隽无奈地说,然后看向佐伊,要带陈玉,就必然要带佐伊了,“可是听说昆明那里气候挺温暖的——”   佐伊笑嘻嘻地说,“没关系,小玉给我买了薄帽子和手套。”   他们说着话,吉祥在一旁看看这个看看那个,一脸懵懂,最后才怯生生地问,“会带吉祥去吗?”   “他们都去的话也不可能把你一个人丢下啊。”沈隽叹气。   吉祥这才喜笑颜开。   他确实是个很单纯的孩子,住到沈隽家之后,几乎没有给他们带来过任何麻烦,乖巧到叫人心疼,吸取知识的速度也是很快的,佐伊教授的课程进度很快,沈隽已经准备下半年就让他找个学校插班先开始上课了,他这样整天关在家里绝度不行,孩子还是需要去学校的,不仅仅是因为要学习,在学校这个小社会中成长也是必备的过程。   晚上沈隽给外公打了个电话,丝毫没有提起姜朗的事,她不想让外公太担心,而且至少短时间内,那个秋姑对她外公也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恶意,总还等得到她赶去昆明。   等她到了之后,做主的就不会是他们了。   期末的时候,沈隽和陈玉都顺利考完期末考试,因为是高考前的最后一个寒假了,学校也没让苦逼的高三生陈玉再去补课的意图,让大家好好过一个寒假——当然,假期作业就足以塞满整个书包。   过年前一个星期,他们准时登上了去云南的飞机。   事先沈隽没有和外公说,省得老人家还折腾着说要来接机。沈隽的外公姜致远是那个年代的知识分子,外婆同样早年留过洋,只是去世很多年了,沈隽的小姨姜颜是外公的第二任妻子生的,外公倒是幸运地无病无痛无灾无祸活到了这个年纪,然而两女一子都不在身边,晚年就剩下老夫妻两个,难免觉得十分寂寞。   他们的飞机到达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陈玉拖着行李箱看向外面,“啊,在下雨呢。”   天色黑沉,果然正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沈隽看了看时间,“直接打车去,希望到的时候不要太晚。”耽搁到老人家睡觉就不好了。   就在沈隽他们几人到达云南的时候,一个人的电话响了起来。   “她到了?”接电话的是一个瞧着四十来岁的女人,她的眼角已经有了很明显的岁月痕迹,但仍然可以看出年轻时应当是个美人。长眉凤目,秀丽的轮廓没有多大改变,只是和年轻人到底还是不一样了,满眼沧桑,皮肤的状态也早已走了下坡路,“好的,我知道了,你们继续盯着,让小马的车载她,路上给我观察一下这位小姑娘,也可以不着痕迹地打听一下她的‘男朋友’。”说着她的嘴角露出一丝讽刺的笑。   这位,自然就是秋姑。   秋姑是知道徐家三兄弟的打算的,不得不说,即便是她也得承认,那三兄弟论样貌那是没得挑的,当年他们的母亲可是傣族最美貌的姑娘,生出来的三个儿子一个赛一个的英俊,论勾引女孩儿的本事,秋姑手上还真没有任何人能比得上他们。   “也就只会玩玩这种手段了。”秋姑点燃一支烟,冷笑着说。   她看着四十出头的模样,事实上已经五十六岁了,比徐家三兄弟中的老大都大了二十来岁,“想当年你们姑奶奶跟着老大混的时候,你们还是奶娃娃呢。”   可是再看不上那三个当年的奶娃娃,他们现在也长大了,而且三兄弟互为臂膀,给秋姑造成了不少麻烦。   “都怪那个姜朗,不知道在坚持什么。”吐出一个烟圈,秋姑皱起眉,决定再打一个电话,让手头上的人把姜朗也盯紧了,可别拣了芝麻丢了西瓜。   这边沈隽他们丝毫不知道他们上的这辆出租车有什么问题,在他们看来,这个出租车司机样貌平庸开车熟练,完全是个正常出租车司机的样子,瞧不出丝毫异样。   不过说句实话,即便是知道了,沈隽也不会在意——这个司机又问题,那又能怎么样呢?   当你强大到一定程度,任何的阴谋诡计都像是纸糊的一样,根本不堪一击。   小马遵从秋姑的吩咐,是很想打听一些消息的,他平时也算得上能言善道,秋姑才会派他来。可、可小马没有想到,这位沈小姐,是个长得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应该说,长到这么大,他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比那些明星都好看。他是个单身男青年,碰见长得漂亮的妹子,难免就有点紧张,这个妹子偏偏还看着很高冷不是很好搭讪的样子,就更紧张了。   上车之后,沈隽独自坐在副驾驶,陈玉、佐伊和吉祥坐在后座。她是发现了那个司机一直偷偷看她,却并没有怀疑什么,毕竟自从她修真之后,走在路上回头率都是超级高,偷看她的人不知凡几,实在不算奇怪。   不过,这不表示她有和他交谈的兴趣,于是,可怜的小马几次想要开启话头,都因为沈隽冷漠以对铩羽而归。   “还有多久到?”这是沈隽唯一关注的问题。   “快了快了。”小马快哭了,秋姑交代的任务看来是无法完成了。   半个多小时后,沈隽撑着伞站在一栋公寓楼下,抬头看向上一层温暖的橘色灯光。   这里并不是她的家乡,却住着她多年不见的亲人,硬是让沈隽生出一股近乡情怯的踌躇来。   “怎么了大姐头?”   “小玉,你说外公是不是真的欢迎我来?”   陈玉笑着说,“当然是啊,你要知道,你外公好像就你一个外孙女吧……”姜朗没结婚,姜颜也是个事业型女强人,结婚了没有孩子,这一代,还真的只有沈隽一个。   佐伊却耸耸肩说,“不用害怕,反正总不会比我家祖父更糟。”亲手把孙子送进了天堂岛。   沈隽没好气,“你这算是安慰吗?”   吉祥摸了摸小肚子,“姐姐,我饿了。”   “走吧,我们上去。”   这栋公寓楼已经有些老旧了,一共只有六层,姜致远年纪大了,也爬不了太高,所以只住在二层。   沈隽心情忐忑地摁响了门铃。   “来了。”一个慵懒的女声传来,不一会儿,门开了。   沈隽却怔了一下,开门的是一个她不认识的女人。   “请问,姜致远家不在这里吗?”   女人轻笑摇头,“抱歉我也不是很清楚,这房子是我刚刚才买下来的——”她一边温柔地说着,一边观察着沈隽,却发现眼前这个年轻的女孩儿眼神和表情渐渐变了。   外面仍然在下雨,她的头发有一些被打湿了,额角沾着几根碎发,瞧着稍稍有些凌乱,却丝毫不损她的美貌。   这还真是个令人一见惊艳的小姑娘。   可这都不是重点,这小姑娘脸上原本礼貌的浅笑淡去了,抿着唇的模样就显出几分霜雪般的冰冷来,那双眼睛更是犹如利剑一样看向她,“你是谁?你把我的外公弄去哪儿了。”   她用的是肯定句。   普通人或许无法看清,沈隽对外公家的摆设也并不了解,可是客厅角落的书架上,摆着一个小小的相框,那相框里有一张老照片,照片上正是沈隽的妈妈姜容和舅舅姜朗小时候,那时,姜容大概十岁左右,姜朗只有五六岁,两个人站在一棵枝繁叶茂的柿子树下,一人手上捧着一只初生的小猫傻笑。   沈隽认出了那张照片,因为她的妈妈手上有一张差不多的抱着小猫的照片,只是那一张上,没有姜朗。   这绝对就是外公的房子,而不是像这个女人说的那样,卖给了她。   而且,她前天才和外公通过电话,外公丝毫没有提起要卖房子的事,还和沈隽又确认了一遍地址。   沈隽盯着眼前的女人,一个字一个字地说,“你最好祈祷我外公一点事都没有,否则,你会后悔。”   眼前的小姑娘太过凌厉锋锐,让秋姑这样历经世事的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噤。   这、这、这是那个沈隽?和说好的不太一样啊! 第67章   秋姑丝毫没有想到这么快就被揭穿了, 一时间也有些措手不及。   她眨眨眼睛,“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啊。”一脸茫然的样子再真实不过, 沈隽觉得都可以颁她一座小金人了, 但她藏在背后的手作出的动作清清楚楚倒影在房子里摆放着的玻璃橱柜门上。   沈隽的视力太优秀,这点小动作简直看得清清楚楚。   于是,在两个青年端着枪出来的时候, 沈隽半点儿都没觉得惊讶。   “你会后悔。”沈隽深深吸了口气,“我还不想来到外公的家乡,第一个晚上就杀人。”她伸出手来,秋姑反射性地往后退了两步,沈隽勾了勾唇角, “既然你抓走了我的外公,那我就拿你来换他们, 想来你的这些手下, 应该不会拒绝这个提议。”   她的掌心莹白的光点开始汇聚,渐渐化作一把狭长锋锐的剑,秋姑瞪大了眼睛,从没见过这种情况。   之后, 秋姑就听到“哐当”声,随即是两声惨叫, 她猛然间转过头去, 看到的就是她的两个手下正捧着手臂嚎着,手上的枪和他们的两只持枪的手已经一块儿掉在了地上。   耳边传来沈隽清淡的声音,“今天不想杀人, 我让他们各断一手——再说,我还需要他们把我外公的客厅打扫干净,再去通知你手下的其他人,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人质了,秋姑。”   听到沈隽准确叫出了自己的名字,秋姑的心深深沉了下去。   “你是谁?”秋姑开始怀疑,眼前这个女孩儿是不是徐家兄弟派来对付她的了。如果不是从一开始就知道沈隽的背景,她也不会这样掉以轻心,直接使得自己落入这种危险的境地。   秋姑开始后悔,北京的林琥是徐家兄弟的人,她早该花点心思收买他的,说不定这个沈隽身上,早就出现了她预料不到的变化。   可是这会儿,后悔也晚了,沈隽并不打算给她后悔的机会。   这栋陈旧的公寓楼里昏黄的灯光一直亮着,陈玉悄悄从房间往外面的客厅看,沈隽正好好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原本地上的两摊血迹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地上铺着的是带花纹的地砖,还是好清理的,想着之前那两个人用毛巾裹着手惨白着脸擦地的模样,陈玉就觉得又可笑又可怕。   他家大姐头,好像确实变得不太一样了。   秋姑规规矩矩地坐在沙发上,五十几岁的人了,忐忑的模样和刚上学的小姑娘一样。她原本是生得很亲善的,就算是没有年轻时候秀丽,也一样很能博取人的好感,可惜,她一开始就选错了办法。   先入为主,秋姑以为沈隽那样一个小姑娘,肯定已经被徐家兄弟骗到了手,既然这样,她必须要加快脚步,尽快拿一个把柄在手里,她用了一个月的水磨工夫,也没能获取那个固执老爷子的信任,他的继妻性格懦弱,即便是她再喜欢自己,也是没用的,这个家里,还是老爷子说了算,更别说只要一提起姜朗的名字,老爷子就察觉到了不对,指望他去劝姜朗,那是做梦。   但可以肯定的是,姜朗很在乎这个父亲。   所以,秋姑釜底抽薪,直接抓走了姜致远,也是很当机立断的决定——不能让沈隽见到姜致远,她很有可能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姜致远,这是秋姑瞬间的判断。   “其实真的不用这样,沈小姐,我可以直接让人把你的祖父安全地送回来,放心吧,我请姜先生去,也是客客气气的,他们正在市内很不错的一家酒店住着——我和你舅舅姜朗好歹也是朋友,并不会真的伤害他的家人。”秋姑的口吻真诚而客气,很容易取信于人。   沈隽用手机点完了外卖,瞟了她一眼,“很抱歉,你在我这里没有任何信任度可言。”   一回头,看到陈玉正在偷看,沈隽又说,“吉祥睡着了?”   “嗯,他累了,先睡着了。”陈玉说,“回头外卖来了再叫他吧。”   家里没有一点饭菜的痕迹,沈隽看过,日历上显示的时间还是昨天,姜致远是很老派的人,家里用的还是翻页的那种纸质日历,他大约是天天会翻的,既然显示是昨天,就说明昨天他已经被抓走了。而他的继妻杨语胃不大好,家里几乎没又零食,吉祥只能委屈地饿着肚子睡着了。   沈隽想着,如果姜致远没有被抓走,这会儿一定已经早就吃上了可口的晚餐,就十分迁怒于秋姑。   秋姑也朝着说话的陈玉看了一眼,想起之前跟着陈玉进去的一大一小,论样貌都是一等一的出色,这个陈玉不算太出众,也算是清秀乖巧,指不定沈隽喜欢的就是这种少年样儿的,难怪徐家兄弟竟是没能成功。   沈隽看看时间,“如果外卖到了我还没看到外公,就不好意思了。”她看向秋姑,“相信我,我会杀人,而且杀过很多人。”   秋姑看着沈隽清澈平静的眼神,想起之前掉落在客厅里的两只血淋淋的手掌,眼前的女孩儿怎么动手、什么时候动手的她完全没看到,而做出这样的事之后,她的表情丝毫没有变化,秋姑就知道,她绝对是见过血的。   这可绝不是寻常娇养的小姑娘,她没有故作狠厉,却比装出来的凶悍要可怕多了。   “如果杀死我,你外公恐怕也会——”   沈隽微笑了一下,“你是不是还想说,我伤你哪里,你手下的人就伤我外公哪里,以此来威胁我不敢动你?”   秋姑沉默了,小姑娘比想象中聪明,也不需要她多费口舌。   “这你就错了,”沈隽收敛了笑意,面无表情地说,“我会杀了你,你手下的哪个人敢动我外公,我就杀他全家,说到做到——我的本事你见识过了,我要杀一个人,神仙也拦不住。再说,你手下的人何必为了一个死掉的你,得罪我舅舅,得罪我。”再说了,她根本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那两个去通风报信的青年身边儿,正跟着沈隽派去的赵涟呢,这会儿沈隽并不担心,是因为赵涟已经见到了两位老人,只是因为怕吓到他们,并没有现身而已。如果秋姑乖乖将他们送回来还好,想玩什么花样,那是根本没可能的。   秋姑听得打了个寒噤,忍不住说,“你就目无法纪吗?”   沈隽啼笑皆非,“想想你自己的身份,再来和我说法纪。”这位阿姨,你自己就是混黑社会的好吗?   秋姑噎住,她平时行事也很有些百无禁忌,却还做不到像沈隽这样把杀人全家坦坦荡荡地说出来。   就在这时,敲门声忽然响了,沈隽有些惊讶,因为她很清楚,她外公刚被带上一辆黑色的SUV,至于外卖,也不可能这么几分钟就送到了吧?   沈隽站起身来开门。   秋姑的腿上有一条绑带,藏着一把精致小巧的手枪,她看了一眼沈隽,又瞥了一眼好奇探出头来看的陈玉。在刹那间,她转过了好几个念头,如果取出了枪,就是完全和沈隽对立了,能够挟持住那个少年的概率有多少?现在沈隽后门大开,从后面向她开枪的话……能打中吗?   这念头在心中转了一转,偏偏出于直觉,让她放下了保养良好的手。   秋姑年纪不轻了,却不代表已经到老失去了敏捷的身手。能混到这个位置,她可不仅仅是靠着能言善道的嘴和极佳的内政能力,在一帮兄弟面前,她也有几手本事是很能服众的,她的枪法,在组织里能排进前三,仅次于老大岩温和徐家老二。   而且,她有很敏锐的对危险的直觉,几次在死亡的边缘挽救了她的性命。   可以说,走到今天,秋姑是实力和运气并存,即便今天马失前蹄,却不代表她弱小。   于是,她安安分分地坐在沙发上,一点小动作都没有。   沈隽似乎毫无所觉,走过去打开了门。   门外站着一个沈隽和秋姑都完全没有预料到的人——姜朗!   沈隽是第一次见到她的舅舅,小时候她出生,舅舅早已经入了狱,之后更是没有任何联络,沈隽当然不可能见过他。尽管徐微正说,舅舅曾经来偷偷瞧过她,这会儿沈隽也不怎么相信了,因为这样一个人,见过应该就不会忘记的。   姜朗长得和沈隽妈妈并不太像,他或许更像沈隽的亲生外婆一些,她曾经是优雅秀丽的时髦女郎,微笑的时候一双眼睛如月色清浅湖光潋滟,姜朗也是这样,他眉目清朗如兰似月,明明是有了些年纪的男人,眼中的沧桑却丝毫没有削减他的魅力。   这样的男人年轻的时候,必然是令人惊艳的美男子,有了年纪,一样温雅成熟风度翩翩——尤其他还带着谜一般的忧郁气质,让他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迷人。   很显然,姜朗没有想到来开门的会是沈隽,一下子惊讶地站在原地,他是经常关注沈隽的,不至于像沈隽那样不知道自家外甥女长什么模样。   “阿隽?!”然后,姜朗越过她,看到了乖巧犹如小学生一样坐着的秋姑。   秋姑这个女人,一向是放肆慵懒的,姜朗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她。   呃,所以这是怎么回事? 第68章   “姜朗?”秋姑也是惊讶的, 她没想到姜朗会这么快赶到。   原以为姜朗在组织内没什么势力,这会儿秋姑却有些怀疑了, 作为老大的心腹, 他真的手上一点人都没有吗?不要自己和徐家兄弟斗到你死我活,到最后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样想着,秋姑看向姜朗的眼神, 就带着几分打量。   姜朗的脸上还带着两分疲惫,看着沈隽的神情却很温柔,“放心,这里的事我会解决。”   沈隽无奈,“……其实你不来, 也解决了。”到底还是没能一下子见面就叫出“舅舅”来,不过, 看样子她这个舅舅, 在组织里也不是完全没势力。   她把姜朗迎进来,他看向秋姑,平静地说,“把我父亲放了吧, 不然我会把账簿交给警方。”   刚才还乖巧得像个小姑娘的秋姑一下子蹦起来,“你说什么?”这比姜朗不愿意把账簿给她而是给了徐家兄弟更让她难以接受, “你、你怎么能这样, 老大待你不薄——”   “可是他死了。”姜朗倦怠地说,“我只欠着岩温的人情,他让我帮他, 我没有话说,可他已经走了,那我还有什么好留恋的?”   秋姑是真的急了,“你不能这样,组织的一切都是老大留下来的!”   “人死如灯灭,难道你认为他现在还会在乎吗?”姜朗不为所动,“你们一个个从我的外甥女和我父亲身上下手,不过是威胁我想要我手上的账簿,可惜了,你们还不够了解我,如果岩温还在,绝对不会建议你们用这种方法来对付我,因为这是行不通的,我这人,自来是吃软不吃硬,惹恼了我,大不了大家同归于尽。”   他的性格,竟然是这样激烈决绝。   秋姑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她想起眼前这位年轻的时候,可是狠狠地捅过人三刀的,本质上不是什么温软的好性子。偏这么多年来他在组织里沉默温和,渐渐让人忘了他的过往。   “你别急,就你这位厉害的外甥女,我秋姑就甘拜下风了,现在姜老先生正在被送回来的路上,恐怕很快就要到家了……”   姜朗这才惊讶地看了沈隽一眼。   能让这位秋姑甘拜下风的,还真不多。   就在这时,沈隽收到了赵涟传回来的消息,SUV开始往这个方向开,她忍不住看向秋姑,恐怕姜朗才是让她最后作出决定的人,就算是沈隽都没发现,她是怎么在这种情况下通知到她的下属的。   原本只有沈隽和秋姑坐在客厅里的时候,气氛还算平和,这会儿多了一个姜朗,莫名就有些尴尬起来。说起来姜朗算是秋姑的前同事,偏偏秋姑和他并不熟悉,组织里除了老大岩温,似乎没有其他人和他熟悉。而沈隽和她这位舅舅就更陌生了,这三个人的客厅,自然就弥漫着一种古怪的感觉。   过了好一会儿,沈隽开口,“能给我讲讲那个——岩温吗?”   姜朗一怔,没想到沈隽会问这个问题,他沉默了一会儿才回答,“岩温是一个很难说得清楚的人,”他顿了顿,看着沈隽迟疑地开口,“我是在牢里第一次见他。”   “嗯,我知道。”沈隽轻轻说,这个徐微正提起过。   姜朗见沈隽似乎并不介意他坐过牢的事,悄然松了口气,“那时候的岩温,还很年轻,”他的眼神带着些许追忆,“他、很厉害,看着有些瘦弱,还整天懒洋洋的样子,可谁都不敢惹他。”   秋姑忍不住插嘴,“那当然,老大十一二岁的时候,就收服了不少兄弟了。”她那时候年纪比老大大了一轮多,却莫名其妙被个孩子折服,也不是没有不服气过,可老大那个人……总归是没有人比他更强的。   “阿隽,我当年时候犯了罪,但原不该判的那样重的,”姜朗忽然说,“不过是因为那个人家里有些势力,所以,暗中操作了一番,想让我这辈子都待在牢里出不来,如果不是岩温,他们大概会如愿以偿吧。”   沈隽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个,“舅舅你是说当年你伤害的那个人家里想让你一直待在牢里?”   “就算是他本人不想,但是他家里确实是这样打算的。”姜朗口吻很平和,“当时,云南最大的黑社会团伙,就是那人家里,上下也很有些关系,岩温被投到牢里,也是他家干的,因为当时岩温锐气太厉锋芒毕露,他们想要压一压岩温,就想办法把他关了进去。”当时的岩温,也不过比姜朗大上些许,却已经是很厉害了,能够威胁到当时的白家了。   有些事,连秋姑都是第一次听说,她惊讶地看向姜朗,“原来你捅的那个,是白家人?”眼神已经是肃然起敬了。当年的白家可不是现在,别说姜朗只是个普通人,当年可是连岩温对付起白家来都很有几分顾忌的。直到一波打黑之后,白家不比岩温狡猾,伤了些元气,索性漂白上了岸,如今倒像是正经商人的模样,只还有一些灰色地带的产业而已。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白家在云南做起生意来,自然比一般人家要顺利得多。   姜朗似乎不太愿意提起白家人,避轻就重地说,“岩温在牢里,听说有一个‘白家的仇人’在,就来见了我,他说,只要是白家的仇人,就是他的朋友。”正因为有岩温在,本来白家安排在牢里针对他的手段都没能成功。   “如果不是他,我大概,也没有那么多减刑的机会。”姜朗叹了口气。   秋姑却摇摇头说,“这个并不是老大做的,”她瞥了姜朗一眼,“听说,是姜老先生给你找的关系,他在文化圈子里也有几个朋友,才给你争取到几次减刑的机会。”   姜朗一下子怔在原地。   这个,他是直到今天才知道的。   原来,是他的父亲。他那个最要面子,听说他要判刑连面都不肯见的父亲,舍下老脸,去欠别人的人情,为他争取来的机会。   姜朗低下头,将脸埋在手上,沈隽转过头去,假装没有看到他肩部些微的颤抖。   秋姑也沉默着,脸上有些伤感,不知道是不是想起了什么人。   好一会儿之后,姜朗才平复了情绪,声音沙哑地说,“总归是我欠岩温一条命,但我父亲从小到大对我的教育,让我知道他做的那些事是不对的,不过是我欠他,尽我所能也会还他——”然后他死了,“原本,我打算把账簿交给你们,就回昆明定居的,结果你们连让我好好离开的念头都没有,别以为我可以给岩温管账簿,就会给你们管。如果照我自己的意思,是宁愿把它交给警方的,不过是看在逝去的岩温份上,才没有这样做。”   秋姑心中一紧,这姜朗莫名其妙的道德感这么这么强,没了老大,也就没了能够约束他的其他人,这家伙如果执意要和警方合作,那他们组织上下都得被一锅端了,“老大是信任你才会把账簿放在你的手上,你这样做对得起他吗?”   账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姜朗淡淡笑了笑,“大不了我拿这条命赔给他。”话里竟然对活着并没有什么留恋。   沈隽眉间一皱,“可别这样说,你这样做了,外公得多伤心。”   姜朗又一次怔住了。   他原以为,这世上已经没什么人在乎他,才有了那样的念头,倒不如去陪岩温,这时想起,父亲并不是不在乎他……心中竟然一酸。   秋姑呼出口气,只盼着人赶紧将姜老爷子送来,只有安抚住了姜朗,才能阻止他那见鬼的玉石俱焚的念头。   就在这时候,门铃声响起,沈隽赶紧站起来跑去开门,门外站着一个样貌清矍的老人,他的身旁还有个面容慈和这会儿却满脸惊容的老太太。   “外公!”沈隽惊喜地叫出声来,赶紧将他们迎了进来。秋姑的手下很识时务,没有跟上来讨嫌。   姜致远一进门,看到低着头站在那里的姜朗,嘴唇动了动,还是没出声叫他,只拉着沈隽说,“小隽你怎么今天就跑来了,都没给我打个电话。”   “我原本想给你个惊喜呢。”沈隽笑着说。   结果惊喜没有,惊吓倒是有一点点。   刚说了两句话,门铃又响了。   “啊,应该是我叫的外卖。”沈隽说着,又跑去开门。   然而,门外站着的并不是她以为的外卖小哥,而是三个高大修长的青年,其中有一个,正伸出手来小小声地和她打招呼,“嗨!”   为首的那个青年长得最高,沈隽怀疑他得有一米九,浑身上下都充满了阳刚气质,浓眉斜飞,眼神锐利,不苟言笑的时候足以吓坏小朋友。他明明长得不算凶恶,甚至称得上英俊,但太高,又很健壮,就显得有些吓人了。   “初次见面,我是徐鸣正。”他伸出手来,对沈隽说。   来人自然就是徐家三兄弟,他们不请自来,偏还显得十分自然,尽管沈隽没有去握那只伸出来的手,徐鸣正仍然肆无忌惮地打量了一下她,然后就像到自己家一样踱步走进了屋内。   除了认识的徐微正之外,剩下的那个青年,自然就是老二徐雅正了。原以为徐微正长得就够好看了,想不到三兄弟之中,长得最好的,其实是徐雅正。不同于兄长的英朗弟弟的俊美,徐雅正是那种完美无瑕的精致,眉目口鼻,无一处不精美无暇。他似乎不爱笑,抱着手臂的模样,很有几分冷若冰霜的味道。   本来姜致远的房子就不算大,骤然这么多人待在客厅,客厅一下子显得拥挤起来。   “这样也不错,刚好大家聚在一起把事情说清楚。”沈隽这样想着,才会放徐家兄弟进来。   徐鸣正看了她一眼,“沈小姐说的不错,这件事也不用再拖了,尽快解决兄弟们才能安心做事。”   见徐家兄弟来了,秋姑立刻恢复之前那副慵懒随意的姿态,冷笑着说,“是啊,省得大家再用什么下作手段,最终坏了老大的基业。”   他们互相对上之后,就完全忽略了一旁的姜朗,仿佛只要他们下了决定,姜朗并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他们似乎已经习惯了忽略姜朗的意见。   即便是秋姑,刚才对姜朗有些刮目相看,但平时的习惯仍在,她——和徐家三兄弟是一样的,他们并不尊重姜朗。   沈隽眯了眯眼睛。   一声清越的剑鸣让众人的耳边都“嗡”了一下,室内一下子寂静下来,众人愕然朝着沈隽看去。   只见那个容貌清稚的女孩儿脸上带着微微的笑意,一双眼睛犹如窗外幽冷的月色,“各位,我们是不是先要决定一下,这件事由谁说了算?既然你们是黑社会,规矩想来很简单的,谁的拳头硬,就由谁说了算,对不对?”   众人:“……”   这件事的发展,好像有点歪啊。 第69章   听到沈隽说话, 秋姑猛然间意识到,现在最大的问题可不是徐家兄弟, 而是面前这个凶残的小姑娘。   她勉强笑了笑, “沈小姐别开玩笑了。”哪有这么简单粗暴定义黑社会的。   沈隽认真地说,“你哪里看到我在开玩笑了?”   徐鸣正正用审视的眼神看着沈隽,他从徐微正那里知道, 眼前并不是寻常小姑娘,可初次见面,到底还是有些难以置信的。因为沈隽的年纪摆在哪里,虽不至于像个不知事的少女,却也到底还有些青春稚气。   再说了, 厉害的人难道他们没见过吗?国际上的雇佣兵,徐鸣正也是经常见的, 毕竟做的是边境上的生意, 越过那条边境线去,还是有很多人喜欢用雇佣兵的,因为靠谱省事。   如果不是徐微正再三强调,他这个弟弟在这方面还是不会胡说八道, 徐鸣正根本不会信。   可现在,连他都感到十二分棘手的秋姑居然是这份模样, 明显可以看得出对沈隽的忌惮, 就令徐鸣正有些惊讶了。   视线从沈隽身上移开,徐鸣正又瞥了安静待在一旁的姜朗一眼。他一向是这样的,不管组织里商量什么事, 老大不叫他来也就算了,叫了他来,姜朗从来都没有半点声音,他既不参与讨论,也不会发表自己的意见,除了沉默,他不会有第二种反应。   于是,他虽然是老大的心腹,但许多人只将他视作老大的附庸。没有拉帮结派,也没有争权夺利,他安静到像是老大背后的隐形人,甚至因为老大一直没有结婚生子,对女人也不感兴趣,姜朗又长得过分好看,有人满怀恶意地猜测过他是老大的禁脔。   徐鸣正承认,老大在世的时候,自己并没有真正将这个人放在眼里过。   “沈小姐,有些事,不是暴力就可以解决问题的。”徐鸣正终究还是开口了,“世事哪有这样简单。”   沈隽挑起眉,“那如果把你们都杀了呢,事情是不是就解决了?”这句话说得杀气腾腾,别说是秋姑和徐家三兄弟心中一惊,连姜致远听了都很心惊肉跳。   “小隽!”姜致远觉得,似乎不太认识这个外孙女了。   沈隽并没有在姜致远面前装得乖巧一些,那是她仅剩下的亲人,可她本就是这样的性格,如今又是特殊情况,如果不是她有不同寻常的能力,姜致远和她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也许真的会被徐家兄弟欺骗,被秋姑掌握,用来威胁姜朗,又或者姜朗与他们玉石俱焚,结局或许根本没有幸福可言。   眼前容貌出众的徐氏兄弟,和气质亲和的秋姑,于她而言,都是“敌人”而已,根本谈不上丝毫好感。   “外公,他们又是什么好人了?”沈隽一双眼睛澄澈通透,“即便是杀了他们,也不算冤枉的。”   姜致远皱眉,这孩子怎么一股凶性,他忍不住瞧了自己儿子一眼,然后才说,“不管他们如何,我们总归不能这样。”   沈隽回答他,“外公,我并不是那样逆来顺受的性格,谁招惹了我,我是要还回去的。”   一听这话,姜朗抬起头,微笑着看了她一眼。   很显然,他也是这样的性格。   沈隽不知道当年那白家人对姜朗做了什么,才逼得他如此,姜朗绝对不是那种主动去招惹别人的人。   姜致远叹了口气,孩子大了,他也管不了了,当年姜朗是这样,现在的沈隽还是这样,“我累了,先去休息了,这客厅就先借给你们用。”眼不见为净。   “呃,外公,那边的客房我带来的陈玉他们正用着。”   姜致远点点头,他知道沈隽要带一个叫陈玉的少年来,这么些年也亏得还有个人陪在她身边,尽管是个男孩子,但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情谊绝不一样,沈隽说陈玉像是弟弟,姜致远也好将那小子当正经亲戚看,“我原本收拾了书房给他用的。”   沈隽不好说书房太小了,陈玉一个人可以住,加上佐伊吉祥就很拥挤了啊,只能换了姜致远给她准备的房间给他们,她自己住书房就好。   既然提起了自己,正偷偷摸摸从门缝里观察着外面的陈玉只好走出来,向姜致远问候一声。陈玉出来了,佐伊立刻跟着。姜致远看陈玉是个乖巧清秀的少年,倒生出了些好感,拍拍他的肩让他早点回去睡,然后看向佐伊,“这位是——”   “一个暂住在我家的朋友。”沈隽无奈地说。   姜致远看了自家外孙女一眼,这有没有点女孩子的自觉啊,什么人都能往家里住。不过自家女儿死得早,他平时也缺乏对这个外孙女的关怀,本就心怀愧疚,于是也没说什么,宽容地点了点头。   就在这时,门铃又响了,沈隽这才记起被遗忘的外卖。   门一打开,外卖小哥就愣住了,他瞧了一眼客厅,这什么情况,家族聚会吗?人好多啊……但是看这外卖,才点了三四人份的样子,够吃吗?   ……不过,外卖小哥在楼下已经受了一轮惊吓了,他跑到这看似平凡的小区,哪知道楼下停了七八两黑色SUV,他的电瓶车硬是挤过来才到了地方,然后,就看到了排排站的高大男青年,一看到他又齐刷刷地瞪过来,瞪得他一个哆嗦。   咋回事,平时也老在这边送外卖啊,没听说这儿有什么不同寻常的地方。   被彻底检查了一番,外卖盒子都被拆开看了一眼,他们才放他上楼。在那紧张严肃的氛围里,外卖小哥腿都有些软了。   不过,这也不是他该关心的情况,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递上外卖,还不忘说,“美女,记得给我一个五星好评哦。”   沈隽刚把外卖拿进来,那边房间的门就被“咚”一声打开,敲在门上的声音足以表达开门者的兴奋。   “女施主姐姐,是吃的来了吗,好香啊!”吉祥迈着步子飞快跑出来,就快要扑到外卖上了。刚刚还睡得很沉的家伙看来是生了个狗鼻子,隔着门都能闻到味道。   听着孩子清脆欢快的声音,众人的表情就扭曲了一瞬。   女施主姐姐?这是什么称呼!   秋姑之前是看到吉祥的,瞧着沈隽来看外公,不仅带朋友,还带着个孩子就够古怪了,现在听到这个称呼,简直是……   沈隽苦笑着解释,“这孩子之前是长在庙里的所以——”   姜致远点点头,心累地说,“让他们吃吧,吃完早点休息。”然后平静地看了姜朗一眼,“你们如果商量好了事情,也早点走,这里庙小,容不下你们这么几尊大佛。”   从进门到现在,姜致远的妻子杨语丁点儿声音都没发出来,大约是被吓坏了,恨不得缩到姜致远身后去,除了勉强对着沈隽挤出来的微笑,她就一直垂着头,很惶恐不安的样子。   姜致远要带着她走进卧室,她才稍稍松了口气,只回过头来担忧地看了一眼沈隽。   “不用担心,小隽她本事大着呢。”姜致远叹了口气,这点儿看人的眼光他还是有的,到底活到这把年纪了。刚刚在客厅里,就是秋姑这等人物,看着小隽的眼神都带着忌惮,再加上,还有阿朗在呢,他肯定不会让小隽受到什么伤害的。   他这把老骨头也管不了子孙那么多了,只要他们平安就好,现在再扭性子,又怎么能扭得过来。   姜致远家是老房子,但当年建的时候质量很不错,隔音倒是不坏,进了卧室关上门,就几乎听不到外面的声音了,杨语安定不少,也不敢洗澡,直接躺在床上想要睡一会儿,就听到姜致远说,“之前你放的那个相册,塞到哪里去啦。”   “就在衣柜下面,第二个抽屉。”杨语小声回答。   姜致远翻出相册来,翻到最后一页,那是一张很久远的全家福,那时候,杨语还没有嫁给他,照片上是他和姜容、姜朗,以及还未去世的沈隽外婆。   抚摸着照片上已经有些褪色的年轻面容,姜致远叹了口气,又将相册放了回去,怔怔坐在原地,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就在这时,门外忽然传来了骚乱的声音,他猛然间跳起来,以他这个年纪自己都想象不到的速度扑到了门边,一下子拉开了门。   沈隽站在墙边,身前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一把长剑,她的剑正悬浮在她的面前,徐雅正不知道为什么和她靠得很近,双手撑在沈隽身后的墙壁上,从姜致远的角度,可以看到徐雅正的脸上慢慢出现了一道血痕,鲜血缓缓从他白皙的皮肤上滑下来。   “这是在做什么!”姜致远沉着声音说。   徐雅正瞧着仍是冷若冰霜的模样,明明脸上正在流血,却连眼神都没有任何改变。   “你确实很厉害。”他说,却偏偏没有任何动作,仍然将沈隽整个人圈着。   徐微正抿了抿唇,神情有些不太开心。徐家三兄弟里,徐鸣正年纪最大,已经年近三十,徐微正记事的时候,徐鸣正都已经是个半大少年了。徐雅正却和徐微正差不多大,两人相差只有一岁零一个月而已。从小到大,徐雅正的女人缘一向比他好,这也就算了,这家伙的身手枪法样样都强,即便是大哥也要依靠他,有这样一个和自己年纪差不多的哥哥,徐微正能喜欢他才怪。   沈隽有多厉害徐微正深有体会,所以,现在她居然容忍徐雅正这样做而没推开他,就足以让徐微正心中酸溜溜的了。   沈隽当然可以推开徐雅正,这对于她来说又不是什么难事,但是,沈隽需要确定另一件事。她与徐雅正对视,丝毫不为现在这过于亲密的模样感到害羞又或什么,只是平静地问:“你的本事,是秦城哪一位教的?”   短短的一句话,瞬间打破了徐雅正那冰冷从容的面具。   因为靠得太近,沈隽满意地看着他来不及掩饰的惊愕。   很好,她猜对了。 第70章   事实上, 徐雅正的震惊不仅仅是靠得很近的沈隽看出来了,在场的其他人也看出来了, 尤其是了解他的徐微正和徐鸣正。   “秦城是哪里?”徐鸣正沉声说, 很显然,作为一个有些控制欲的大哥,他不太喜欢弟弟对自己隐瞒一些事, 尤其是这么大的秘密。   徐雅正一直很强,应该说,他是组织里最强的人,即便是老大在的时候,也要承认这一点。出去的时候只要带上徐雅正, 总是很安全的。   可即便是徐鸣正,也不知道他的这种本事是从哪里来的, 明明是眼看着长大的弟弟, 偏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就变得不一样了,变得孤僻、冷漠、独来独往。   不会有人自学成才这种本事,徐鸣正当然问过, 当时徐雅正说,他不能告诉任何人, 这是一个仅限于他和他师父的秘密。   但是现在, 沈隽似乎直接叫破了他的秘密,才会让一向冷如霜雪的徐雅正失了镇定。   不管什么秦城不秦城,姜致远关心的只有他还要一个多月才满十九岁的外孙女, 正被一个很可能是黑社会——不,肯定是黑社会的男人以一种非常暧昧的姿势圈在怀里。   即便这家伙脸上的血缓缓留下来,显得有些吓人,他还是很勇敢地冲上去,“离我的外孙女远一些!”   徐雅正放开了手,不在乎地用袖子擦了一下脸上的血迹,他看向沈隽,“你怎么会知道秦城?”   沈隽握住剑,先安抚姜致远,“外公,我没事,放心吧,不会有任何人能够欺负我。”   “小隽,这种小白脸不管看着怎么好都不会靠谱的,明白吗?”   沈隽无奈,“明白明白很明白。”她扶着姜致远,“外公,你先去休息吧,不用担心我。”   直到姜致远进了房间,她才松了口气,看向徐雅正说,“果然是秦城哪个老家伙做的,对吗?”   “你也是——秦城出身吗?”徐雅正迟疑地说。   “我?”沈隽微笑,“我把秦城从上到下都收拾了一遍,被我打趴下的秦城高手没有一百也有八十,你觉得我会认不出来吗?再加上,论功力,你还差得远。”   徐雅正的武功练得不错,但也就仅仅是不错。仅仅说武功的话,他还比不上宁丛疏,也就和越家兄妹、花阚子差不多的水平。说起来,沈隽都没见过卫姚和楼锦书出手,不知道他们的水平怎么样。   沈隽的话音刚落,徐雅正的脸色就变得不太好看。他一向是很自信的,甚至有些骄傲,这种自信就源自他的武功。可现在有一个人告诉他,你的武功不怎么样,分分钟就能把你干趴下,这种感觉坏透了。   徐鸣正和秋姑一听就有了大概的猜测,这个秦城大概是个地方,徐雅正的武功就是跟一个所谓的“秦城高手”学的,不过似乎沈隽要比秦城那里的高手要强得多,很有些看不上这地方的意思。   “现在怎么说,你们里面最厉害的徐雅正也不过如此,”沈隽的姿态很从容,“我的拳头最硬,现在是不是应该听我的?”   众人:“……”   “舅舅,你怎么说,还是想把账簿交给警方吗?”   姜朗还没回答,徐鸣正就一下子叫起来,“不可以!”然后他看向秋姑,难以置信地说,“他想把账簿交给警方?”   秋姑冷笑一声,“是啊,徐经理现在才掌握状况?”   他们的组织对外还是包装成一个公司模样,徐鸣正和秋姑在公司里的职务都是经理。   沈隽却无所谓地说,“你想交给警方的话,就交吧。”   那边徐家兄弟立刻着急起来,连一贯没什么表情的徐雅正眼神都变了,他们真的没想到,姜朗会有这个念头。事实上,在此之前,他们甚至没有关心过姜朗到底是怎么想的。   姜朗看向沈隽,叹了口气,“我可以吗?”   “当然可以。”沈隽肯定地回答他。   “当然不可以!”秋姑和徐鸣正异口同声地说。   沈隽根本不理他们,“要不然我打电话给卫姚,他是一个警察,刚好在查你们这个组织。”   徐鸣正平静地说,“一般的警察可不敢接我们的账本。”   “所以,他不是一般的警察,”沈隽似笑非笑地说,“你可以让你的弟弟去刺杀他试试,他可是根正苗红的秦城人,你们招惹了他,说不定能引出一队秦城人来,想想应该挺有意思的。”   徐鸣正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下来,“每个人总有弱点,我觉得沈小姐不要硬生生害了别人才好。”   “你是说卫姚吗?”沈隽的态度也没那么客气了,“他全家都是秦城人,再说,你能害得了什么人?我倒是很不介意将你们都杀死。”   姜朗终于也忍不住说,“小隽,不要总是将杀人挂在嘴边。”   “舅舅,我只问你一句,他们都杀过人吗?”沈隽非常认真地指着在场的人问姜朗。   姜朗怔了一下说,“这个,要看直接还是间接。”   “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他们都不是无辜的人,对吗?”   姜朗沉默地点了点头。   沈隽笑起来,“很好。”   徐微正很不安地听着这个“很好”,她不会真的要大开杀戒吧?   “沈小姐,你还是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徐鸣正觉得沈隽还是有些天真,“这个世界并没有那么非黑即白,而且,我们即便不是好人,你这样动不动将杀人挂在嘴边的,又是什么良善好人吗?”   沈隽有些惊奇,“我什么时候说过自己是良善好人了?而且,你又是我的谁,谁给你的权利来教训我?”   徐鸣正觉得,沈隽简直比叛逆期的徐微正还叫人头痛。   秋姑一直没有说话,她托着腮,忽然说,“我得承认,沈小姐你确实非常厉害,我们这个大厅里的几个人加起来,也未必是你的对手。”   沈隽看向她。   “不过,你到底不是孑然一身没有在乎的人的。”她站起来,“我们绝不会让账簿落入警察手中,如果迫不得已,不是只有姜朗才会玩玉石俱焚。”   沈隽挑起了眉,“哦?”   “现在可是二十一世纪了沈小姐,”秋姑笑得很温柔,“这世界距离冷兵器时代已经很久了,个人的勇武……虽然也不是没有用,却到底没有那么有用了。”   沈隽却依然从容不迫,“这个我是知道的。”   “我知道,沈小姐自信可以比子弹更快。”秋姑叹了口气,徐雅正都可以做到躲过子弹,沈隽肯定也可以,“但热武器可不仅仅是子弹。”她的语气很冷静,“下面的某一辆车上,带着的炸药足以将这套房子里的人全部炸死,不知道沈小姐有自信能救出几个人?”   沈隽眯了眯眼睛,“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我只是很客气地在和你商量一场交易,”秋姑说,“大家各退一步,姜朗好好地将账簿交给我或者徐鸣正,我们也会继续对老爷子和沈小姐你客客气气的,毕竟老大也不喜欢看到我们伤害姜朗的家人。”   “我不大喜欢这种建议,”沈隽缓缓说,“毕竟我和外公好好的,可是被你们毫不客气地折腾了一番,到头来你一句各退一步就解决了?”   秋姑非常上道,“当然,我们可以给老爷子和沈小姐你一些补偿,只要你开口。”   沈隽摇摇头,“你们这些人啊,都很擅长骗人,我可不敢和你们做交易。再加上,我非常讨厌被人威胁。”   “所以,沈小姐是拒绝了?”秋姑的声音冷下来。   沈隽看向她,认真地说,“我拒绝了又会怎么样,比如,现在正从阳台爬上来的人,是准备先抓住我带来的朋友和那个孩子做人质吗?”   秋姑心中猛然一跳,“你怎么会知道!”   他们都在客厅,这房子的隔音不错,现在她的人刚准备丛阳台攀爬上来,应该不至于发出什么声音,要论看肯定更看不到,沈隽到底是怎么知道的?这没道理啊!   她一说,徐雅正才往陈玉他们在的那个房间看了一眼,摇摇头回答徐鸣正的疑问,“应该听不到的。”   既然不是听到的,那她怎么——   “我从来都没说过,我只有一个人。”   连星匣的光芒亮起,沈隽不大在乎在这些人面前使用这种本事,因为在秋姑威胁她,又准备拿陈玉、佐伊和吉祥做人质的时候,她已经起了杀心。说要和她做交易,那边却已经准备从阳台爬上来,很显然,秋姑的打算是如果自己敬酒不吃,就要给罚酒吃了。   她还真是喜欢玩人质这一套,今天抓了姜致远居然还没吸取教训,还想抓陈玉他们。沈隽想着。   陈玉他们房间,自然是有赵涟守着的,稍微有风吹草动,赵涟就会告诉了沈隽,阳台那边的动静客厅再怎么听不见,也瞒不过耳目灵敏的赵涟。   她从连星匣中抽出了一张卡,在秋姑和徐家兄弟震惊的眼神中渐渐化作一个人形。这会儿沈隽的身边出现的,是青魔阿留。   阿留最擅长的只有一项——   毁尸灭迹。 第71章   必须要说, 大变活人还是有点可怕的,就算是见多识广的秋姑, 同样从来没见过。她很想维持镇定, 但沈隽身上已经出现太多意外了,由不得她不心慌。   “你到底是什么人。”徐鸣正沉声说。   沈隽轻笑一声,“哦, 现在才关心我是什么人是不是有点晚了?”   徐雅正却正在盯着阿留,这个男人给他一种极其危险的感觉,就算不是骤然出现,单单是这个男人站在那里,就很惹人注目。   其实沈隽从一开始就把杀掉他们挂在嘴边, 但谁都没有很当真,或许是因为沈隽清美的外表很具有欺骗性, 谁都不认为她是那种凶残的人。如果不是秋姑亲眼看到她砍下两个手下的手腕, 也不会信一个不满二十岁的小姑娘做得出这样的事。   沈隽却不是拖泥带水的性格,她的剑森然锐利,刺穿秋姑的身体时,秋姑仍然带着十二分不可置信的神色。   阿留轻笑一声, 非常懂事地送上一团青色火焰,秋姑连一声惨叫都没来得及出口, 直接就被烧成了灰烬逸散在空气里, 最终留下的只有秋姑戴在手腕上的一个玉镯而已。   这杀人的速度快到连练武的徐雅正都没反应过来,更别说其他人了。整个过程中没有半点鲜血落在姜致远家的客厅里,也和一般意义上称得上恐怖的杀人行为不一样, 她杀人的时候干脆利落,杀完之后不留痕迹,再高明的警察,恐怕也抓不到她半点把柄。   众人反应了几秒钟,才意识到——秋姑死了!   那个在云南叱咤风云几十年的秋姑,那个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雨,多少次在极端危险的情况下死里逃生的秋姑,就在短短的时间里,死在了一个任谁也想不到的小姑娘手上!   徐鸣正与秋姑不合了那么多年,却不表示他愿意看到秋姑死得这样莫名其妙。因为太熟悉,也很知道秋姑的能力,她活着的时候恨不得她死了,她真的死了,又生出一种兔死狐悲的凄凉来。   但所有人里最震惊的却不是徐家兄弟,而是沈隽的舅舅姜朗,幸好姜致远已经回到房间没看到,否则估计心脏病都得被惊出来。   “小隽你——”   姜朗一开口,徐鸣正立刻反应过来,伸手就朝姜朗抓去。   “现在再触怒我,可不是什么好选择。”沈隽柔声说。   徐鸣正声音沙哑,“难道我现在还有其他选择?”直到这一刻,他才完全相信沈隽是真的要杀他们,而不仅仅是嘴上说说而已。   死了一个秋姑,他们再不信就是真傻了。别说长得好看,长得最好看的徐雅正站在沈隽面前,也没见沈隽有任何不同,这小姑娘简直心如止水到不像是正常人。   徐鸣正不大相信她会一时好心放过他们兄弟,哪怕挟持姜朗是个很糟糕的主意,他也还是会做,因为根本没有其他方法。   在徐鸣正开口之后,徐雅正深深吸了口气,做好了觉悟毅然站在了徐鸣正前面,哪怕他知道他远远不是沈隽的对手。   只有徐微正还傻傻站在原地,他不明白事情是怎么发展成这样的,应该说,他知道沈隽非常不好惹,在她能够悄无声息进入他北京的住处,将他狠狠撞在墙上令他疼了小半个月的时候就知道了。可即便是出于最坏的想法,他也没猜到沈隽会真的杀死他们。   “为什么?”他喃喃说,“我们真的没那么大的恶意啊,就算是我哥哥让我去追求你,我也是打算一直对你好的……”为了讨她的欢心,甚至早早就开始戒烟,并不是那么不诚心啊。   沈隽却根本不吃这一套,“站在你们的角度,这种做法简直宽容极了对吗?然而态度再好找再多的借口,也脱不开利用两个字,偏还带着看我对你多好的模样,难道我要对你们的利用感恩戴德吗?”不过他们平时大概就是这么行事的,这样对待她已经是种恩惠了,他们自己也认为是。   徐微光听了,在一旁露出失魂落魄的难受表情。   姜朗一直沉默,比起强壮的徐鸣正,他确实算是手无缚鸡之力。因为原本就站得距离徐鸣正比较近离沈隽比较远,即便他想要逃跑,也是很难做到。他第一次发现,这套房子的客厅是这样小。   “我为我们之前做的所有事道歉。”徐雅正忽然说,“很抱歉没有考虑到你的心情。我觉得,我们实在不需要这样你死我活。”   冷若冰霜的美人一旦温软下来,就显得愈加美丽,徐雅正就是这样。平时他即便是维持着那张冷脸,因为长得好看,谁对他都要宽容几分,现实中绝大部分时候,美人都是有任性的权利的,徐雅正虽然经常对那样刻意的讨好感到厌烦,但他也很明白长得好所带来的便利。   这会的徐雅正只恨徐微正半点不顶用,花费了那么多时间功夫全是白费,早知道就该自己去。   然而,他再怎样温言软语,对面的女孩儿却丝毫不为所动,甚至露出了像是嘲讽一般的微笑。   这世上对她来说最没用的,恐怕就是美男计了。   “舅舅你不用担心。”沈隽只是慢条斯理地说,“今天晚上也够累了,很快就没什么好犹豫的了,等卫姚来了,直接把账簿给他就是了。”   这副丝毫没有将自己看在眼里的模样让徐鸣正暗叫不好,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感到脑后一疼,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就晕了过去。   赵涟确实不擅长杀人,他打晕徐鸣正之后身形出现了一瞬又慢慢隐去,让一旁的徐雅正、徐微正差点以为那是自己的错觉。   眨眼间,姜朗就脱离了控制,他苦笑,现在这情况,小隽是真准备将徐家三兄弟都杀死吗?   “小隽,他们兄弟三人虽然做过不少坏事,但他们原是岩温母亲幼妹的儿子,岩温一生没有娶妻,现在他们家几乎已经不剩下什么人了,能不能至少——”姜朗欲言又止。   沈隽知道,她舅舅还是太心软了一些,“做着不管别人死活的生意,应该早想到会有轮到自己的一天才对。”   徐雅正刚确认了徐鸣正只是晕过去了,听到沈隽的话不禁怒上心头,“你同样十分藐视生命,在这里装什么道德模范。不必再多说什么了,要杀就杀吧,好歹让我们兄弟死在一起!”   徐微正赶紧紧张地拉住他,这种时候了能不能不要刺激她了,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二哥!   沈隽并没有因为这一句话恼羞成怒,“我说过,我从来不是什么好人。我觉得,好人的世界比较讲规矩,坏人的世界只要比谁的拳头硬,现在我更厉害,明白吗?”她的剑发出清越的剑鸣声,下一个瞬间就要刺穿徐雅正的身体,就在这时,门铃又响了。   除了沈隽之外,所有人都悄悄松了口气。   沈隽皱起眉,“是谁?你们的人么。”   她没动,姜朗只好走过去瞧瞧外面是谁。这套房子的防盗门还是好用的,猫眼门铃都很正常,只是老房子,没有可视画面,只有猫眼。   姜朗一看,就“噔噔噔”往后退了三步。   “舅舅,怎么了?”这是沈隽见到姜朗之后,第一次看到他这样惊慌失措茫然惶恐的样子。   门外究竟是谁?   “是岩温。”姜朗声音艰涩地揭穿答案。   徐雅正和徐微正一下子跳了起来,“什么?”   只有沈隽是正常地诧异,“他不是死了吗?”   “其实从一开始,就没有找到他的尸体。”姜朗喃喃说。   徐雅正和徐微正互相交换了一个眼神,老大还活着,太好了!在他们的心中,只要岩温还活着,就没有解决不了的事,可见对他的信任依赖。   姜朗在原地僵硬地站了一会,才去开门。   沈隽从没有见过岩温,在卫姚那里,他是个神秘的组织头领,连秋姑他们的照片都是模糊不清的,有一些人更是只有名字而已。   而不论是狡猾世故的秋姑,还是各有本领的徐家兄弟,甚至是姜朗,提起岩温这个人总是不自觉带上几分尊敬。   沈隽对他确实有些好奇。   一个男人从门外走了进来,明明要比姜朗大一些,他看着偏偏很年轻。身材高挑瘦削,一张秀丽明媚的娃娃脸并没有因为岁月的流逝而有多少改变,连眼角增加的细纹,对于他来说,都是一种独特的调皮的魅力。   沈隽看到他,首先注意的不是他的长相,而是他一双异常明亮的眼睛。看到这个人,才会理解小说里的“满天星辰都落入他的眼中”是什么意思。   比如徐雅正长得比岩温要精致漂亮多了,徐微正这叛逆的黄发青年走出去回头率都是很高的,但如果和岩温站在一起,众人第一个看到的一定是岩温,只会是他。   “想不到,我这里多拖了一会儿时间,真给我钓出一个转折剧情来了。”沈隽感慨,她不过在犹豫在舅舅面前把他们都杀了,对舅舅来说会不会太刺激了一点,结果还真会出现想不到的情况。   岩温露出一个笑容来,他笑起来明明没有酒窝,却有种又温暖又清甜的味道。这么大年纪的男人了,居然还有种说不清的少年感,真是见了鬼了,“再不诈尸不行了啊,老巢都要被人连锅端了。”该是辛酸的话,他却说得无奈中带着几分俏皮。   “诈尸?”姜朗忽然开口,室内的气氛一下就变得有些凉嗖嗖的,“岩温,骗人说你自己死了,很好玩吗?”   沈隽:“……”   她怎么觉得,自家舅舅,其实也不是那么弱,对吧?   至少徐雅正他们可是一个都不敢吼岩温呢,看岩温活了几乎要喜极而泣了。   姜朗,似乎很生气,气炸了。 第72章   其他人的情绪怎样, 并不在沈隽的考虑范围内,姜朗却有些不同。   他瞧着与岩温确实十分亲密, 正因为亲密, 大约是在岩温死后,姜朗也产生了活着没什么趣味的想法。他应该是真的想将账簿交给警方,但同时, 很可能是一种自毁倾向。   然后,偏偏岩温不是真的死了,于是,姜朗气炸了。   岩温苦笑,“我也不想的, 真的。当时我是真的受了重伤,养了几个月才养得差不多, 刚好又有消息说组织里面有人泄露消息, 就想着先不出现,看看还能透出什么消息去——”   让大家认为他死了,当然是很管用的调查叛徒的方法。   姜朗冷笑,“你是连我一起怀疑, 所以才谁也不告诉,对吗?”   沈隽看看姜朗, 又看看岩温, 有点搞不清他们之间的关系,既像知己好友,又似乎有些朋友之上的情谊。两个优秀男青年——几乎已经要踏进中年的门槛了, 这样老大不小,都长得帅、未婚,还对对方格外关心在乎,确实很容易令人想歪。尤其他们两个不仅仅是未婚,而且连个女朋友都没有!   看啊,现在岩温“死而复生”,姜朗却因为他的隐瞒而气得不行。可偏偏两人的表情和肢体动作都十分正直,瞧着像是纯粹的兄弟情。   “舅舅,我以为你会感谢他还活着。”   姜朗冷冰冰地说,“哦?感谢他在这大半年里给我带来的失去挚友的痛苦么。”   岩温讪讪的,“对不起。”   “这件事我不会就这么算了。”姜朗看了一眼时间,“这里是我家,时间这么晚了,你们赶紧滚吧,我有些话要和我外甥女说。”   沈隽挑起了眉,站在原地没有动。   徐雅正飞快地背起徐鸣正,拉着徐微正就站到了岩温身后去了,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快。   四个人离开的时候,沈隽并没有拦着,姜朗拙劣的演技不至于能够取信于她。只是她很清楚,姜朗不希望她今天再杀人了,尤其是岩温活了之后。   姜致远那边悄悄开门看了一眼客厅,又悄悄把门关上了。从头到尾,他都不知道秋姑已经死得无声无息。   “喝茶吗?”姜朗很自然地走到厨房,对沈隽说。   沈隽点点头,“好。”   折腾到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陈玉他们洗漱睡下了,今天从北京赶过来,本来就够累了。也就是沈隽这样修炼的人,一两天不休息不会有什么大事。   姜朗很快泡了两杯茶出来,放了一杯在沈隽的面前。   “小隽,你有没有兴趣听我过去的故事?”   沈隽捧着热茶,哪怕昆明四季如春,在这一月末的深夜,仍然是有些凉意的,这会儿坐在沙发里,喝着茶立刻让人感到通体舒泰,她听到姜朗的问话,点了点头。   “当年,我想杀的那个人,叫白靖鹏,他是我的同学。原本白家在云南这一块儿就很有些无法无天,毕竟那还是十几年前,不是现在,那个时候,这儿还是挺乱的。”姜朗的声音平和温润,听起来十分舒服。   沈隽认真听着,“舅舅,你不像我,我觉得你肯定是被逼急了,才会想杀他。”   “有些事,是挺难以启齿的,如果他只是为难我,我不至于想要杀他的。”姜朗笑了笑,“现在已经能够说出口了,当年即便是在法庭上,我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的。”   沈隽心中已经有些猜测了。   “他做出了最恶劣的事来玩弄侮辱我,时至今天,我仍然不后悔当时想要杀他。”姜朗叹了口气,“只是他的家里并不想放过我,白靖鹏躺在医院的时候,白家人因为顾忌他没有直接杀我,而是先是想尽办法让我重判,在故意杀人罪上又给我添了几条罪名,后来,觉得把我一直关在牢里还不满足,决定要瞒着白靖鹏让我死于‘意外’。”   “为什么要顾忌他?”沈隽还是忍不住问。   姜朗的口吻没有什么波动,“当然是因为白靖鹏那个疯子说喜欢我,我戳了他三刀,他昏迷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告诉他的家人,如果我死了,他也不要活了。”他的声音十分冷漠,“他性情偏激,又是这一代里唯一的继承人,白家轻易不敢拿他的生命开玩笑。那个时候,我以为只是白靖鹏想要亲自向我寻仇,才会用这种方式保住我的性命,他向来睚眦必报,倒也很说得通,直到我出狱,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   沈隽皱眉,“难道他还来缠着你?”   “是的,白靖鹏又开始成为我的噩梦,所以,我决定留在岩温身边。本来就算是我大学退了学,凭借自己的能力,并不至于找不到工作,”姜朗微笑,“你应该看出来了,我与那些只会读书的书呆子,还是不大一样的。就算年少的时候有些呆气,在牢里待了几年,也足够令我成熟起来了,毕竟我不是那么笨的。”   “一开始,你是为了躲避那个白靖鹏,才给岩温管理账簿?”   姜朗又叹气,“也不完全是,岩温确实对我有恩,他来邀请我的时候,我本来在犹豫,白靖鹏的又一次出现,才让我下定决心。那时候,白家的势力大不如前,岩温那里,白家已经不敢招惹。尽管白靖鹏是个不管不顾的疯子,他的家人却不会容许他来挑衅岩温。”   沈隽:“……”听来听去,都觉得这个故事很狗血,她很想问姜朗和岩温到底有没有超过友谊之外的情感,却到底没好意思问。   窗外夜色深沉,姜朗讲了很多监狱里的事,有一些他讲得有趣,沈隽先是笑,仔细想想却有些心酸。   如果不碰上白靖鹏那个神经病,或许姜朗至今仍然是个开朗正直的好青年,而不是为生活所迫,变得这样深沉忧郁,眼神沧桑。   “舅舅,我去杀了那个白靖鹏,好吗?”   姜朗端着茶杯的手一顿,随即摇摇头,“真的不用。当年他对我做的那些事,我刺了他三刀差点要了他的命,差不多就两清了,这些年——其实他没构成我的多少困扰,有岩温在,我的生活还算平静恣意。”他有些无奈地看了沈隽一眼,“小隽,你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煞气,总将杀人挂在嘴边。”   这也是姜朗真正的疑惑,这个外甥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的?小时候应该绝不是这样的。   沈隽微微一笑,“舅舅,你要听我讲故事吗?”   “好啊。”   沈隽歪着头想了想,“那就从——我碰到一个受伤的人讲起,他的名字叫池湾。”   这一夜,沈隽和姜朗都没有睡,第二天一大早陈玉揉着眼睛爬起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对甥舅在沙发上对面而坐,中间放着一壶茶,不是常见的红茶绿茶,而是一壶花茶,花瓣漂亮地在透明的玻璃茶壶中伸展着,晨光透过窗棂照进来,落在那茶壶上,愈加显得美丽精致。   他们仍然在低声说话,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个人的语速都很慢,看起来很慵懒,也很舒适。   陈玉悄悄地路过客厅,很不愿意打扰那种状态,他直接走进了厨房——本来硬要跟着来,就有些厚脸皮了,他早就打听过沈隽外公的爱好,准备主动做早餐来讨好一下老爷子。   不一会儿,佐伊也睡眼惺忪地来帮忙。   “我们大姐头的舅舅,长得还真好看。”佐伊压低了声音说。   昨晚他也在门缝里偷窥过外面的情况,可是那种情况下,就别指望能够看得清楚了,于是,直到今天早上,佐伊才正正经经看到姜朗长什么模样,已经有了些年纪的男人在那浅金色的晨光里,几乎整个人都在闪闪发光。   “昨晚在客厅里的那些人,有哪个长得不好看了?”陈玉八卦说,“个个都很帅好吗?”包括那个已经有了些年纪的老大。啧啧,居然不是成熟大叔款的。   不过,这才是岩温身上独特的矛盾魅力,如果真是个长得五大三粗的壮汉,再好看也没有作为黑社会老大的新鲜感,因为没什么好意外的。   帮着拿碗的佐伊听到陈玉的话,怔了一下才说,“那大姐头会放过他们吗?”   “什么?”   “她原本是打算杀了他们的吧,现在呢?”那个岩温,看着很不好解决的样子。   陈玉的态度却很轻松,“那要看大姐头的心里怎么想的了,其实,还是要看——”他努努嘴,朝外面的客厅示意了一下,“她家舅舅肯不肯。”   佐伊叹了口气,“你也说了,他们个个都长得很好看呢。”   陈玉笑着说,“难道在天堂岛的时候,你们那位J先生长得不好看吗?”   那位算得上是极品美人了,还不是说杀就杀了。   讲道理,论杀人这件事,他们家大姐头,是从来不看脸的。   长得好不好看什么的,都是浮云!   作者有话要说:   有些剧情本来不想具体写的,结果发现……隐晦写的话,很多人都不明白,索性写明白好了   喜欢舅舅的是白靖鹏,舅舅不喜欢他,然后姓白的被戳了三刀,舅舅进了监狱   岩温和舅舅在监狱里面相遇,作为这个副本的重要角色,他并不是路人甲,按照原惯例,就是会进入主角的后宫,他和舅舅都是性转角色,他们感情好,原作里可以视作伪百合——种马文yy掰正百合的到处都是,包括一些很红的书,都喜欢搞一些百合女主,不知道为啥   既然大家不喜欢,那就不写了,反正也没啥关系,一个副本里的一小段而已,不至于上升到副cp   提起J先生是因为……女主杀人真的不看脸,真的!   结果大家都没懂……我们一点都不心有灵犀qaq 第73章   陈玉在做早饭, 沈隽终于问,“舅舅, 现在呢, 你决定怎么办?”   姜朗沉默下来。   “我明白你对岩温还是有感情的,那他呢?还有,你们那个组织, 到底有多坏,你知不知道,卫姚他们已经有专案组在查你们了。”到底还是没有说宁丛疏他们在努力当卧底的事。   姜朗平静地说,“这我倒是并不意外。因为我帮着岩温管账,所以知道的不算少。组织大多数时候, 都做的是走私的生意,走私玉器宝石药材这些, 利润都很可观, 还有一些矿石和金银铜锡,最重要也是会被上头盯住的生意应该是走私武器。”   沈隽点点头,“怪不得秋姑手上有炸弹。不过,身处云南边境, 你们的组织居然不沾毒?”   “西双版纳那个地方……”姜朗叹了口气,“美是很美的, 但那方面, 确实很乱。岩温的妈妈就是吸毒死的,所以他自己是不沾这块的生意的,不过, 这方面有的是人愿意做,以前的白家,就做这种生意。现在那里沾毒的很不少,不过因为岩温手头上人多,还把持着走私武器的路子,他们都得从岩温手上弄枪,所以不敢惹我们而已。”   沈隽皱眉,“岩温卖枪给他们?”   姜朗点点头,“对于他来说,大约生意就是生意吧。”   “助纣为虐。”沈隽给了一个评价。   姜朗并不介意她这样说,反而笑了笑,“是的,再怎么样,他也是你口中的黑社会,黑社会和黑社会之间,可没什么贵贱高低,岩温年轻的时候,也是夺过不少人命的,黑社会不玩以德服人这一套。”他看得很透彻,没有刻意为岩温说好话。   “但他再坏,你还是不想他死。”   “当然。”姜朗态度坦荡,“他是我的挚友,这一点我从不否认。这么多年来,他做的很多事都不符合我的道德观,但我这一生中,唯有他与我最为投契。岩温和我,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我们没有半点相似,性格全然不一样,行事作风也天差地远,但不知道为什么,从见第一面开始,我们就一见如故。”   沈隽叹气,“所以,我是不能杀他了。”   “小隽,不如把我们都送进牢房吧。”   “啊?”   姜朗笑得很温和,“其实,当年在牢里的那段日子,也没有那么糟糕。”   沈隽:“……”这是什么鬼建议啊。   “岩温也考虑过转移一些生意到国外了,不仅仅因为有人泄露消息,也因为国内实在是抓得很紧。”姜朗说,“他被上面盯着不是一次两次了,再这样下去,迟早会被抓的。”   沈隽心中一动,“等一下,我杀了秋姑,岩温那里不在乎吗?”   “不能说不在乎吧,秋姑算是很早跟着他的了,但是,她的野心这些年确实有些膨胀。之前岩温怀疑过泄露消息的,就是秋姑手下的人。你也看到了,岩温一‘死’,就属秋姑的动作最为激进,徐家兄弟虽然也想对你动手,但到底还是顾念着些许岩温和我的感情。秋姑不会,她只想迅速掌握组织。”他顿了顿,“而且做这种生意的,死亡并不是很意料之外的事。”   沈隽心中一动,忽然想到一个不错的法子,嗯,回头再说。   姜致远和杨语起来的时候,陈玉已经做好了早餐,多年没有回来的儿子自在地坐在餐桌上,姜致远也没有说什么。   他曾经将这个儿子拒之门外,确实也是气他居然做下这样的事情,出色的儿子进了监狱,同样狠狠削了他的面子。姜致远因为姜朗,有一段时间都不愿意出门。   可那只是恨铁不成钢的心痛。   时间久了,也牵挂他在外面过得好不好,尤其姜致远这生有一子二女,除了去世的沈隽妈妈,其他两个子女也是一个不在身边,年纪大了,难免寂寞。   这种时候,就会格外思念子女。其实姜致远早就原谅姜朗了,只是不好意思说而已。   陈玉的手艺很不错,早上要吃得清淡一些,他就做了阳春面,厨房刚好有些小青菜。面是手擀面,再加上煎得刚刚好的荷包蛋,看上去就很美味,事实上也很美味。再加上炒得恰到好处香气四溢的调味肉酱,和原来杨语腌制的酱瓜,这一顿早餐简单却吃起来很舒服。   “很好吃啊。”姜致远称赞陈玉,“男孩子里有这手艺的可不多。”原本沈隽说陈玉会照顾她,姜致远还觉得是夸张了,陈玉自己也只是个半大不大的小子,能照顾到哪里去。   谁知道一见面,这孩子非但懂事乖巧,还很擅长家务,果然是个不错的。   陈玉露出笑容来,“那可不是,我家大——呃,姐姐的嘴可挑剔着呢。”差点在人家外公面前叫出“大姐头”来了……   姜致远也笑,“这点像她妈妈,以前她妈妈的嘴也是很挑的。”   他们在说话,姜朗一直在默默地吃面,早上姜致远出来的时候,他低低叫了声“爸”,姜致远没说什么,就足够让姜朗感动的了。这么多年了,第一次姜致远没有见到他就赶他出门。   就在这时,姜朗的手机响了,他看了一眼号码,才站起来歉然地说,“我接个电话。”起身走到书房里去接。   沈隽的听觉灵敏,其他人隔着墙听不清里面他打电话的声音,沈隽却可以听到,于是,她皱了一下眉。   姜朗走出来的时候,脸色十分难看,“小隽,我有话想对你说。”   沈隽点点头,站起来跟着他走到了书房。   “岩温出事了。”   “我以为在这个地界,应该没多少人敢招惹他啊,他没死,这影响力应该还在吧。”   姜朗冷笑一声,“秋姑打得好算盘,偏偏便宜了别人。组织里确实能人不少,单单秋姑那个同她不和的独生子,就不是个简单人物。岩温没死的事组织里几乎没人知道,他昨天忽然出现,也只有几个人瞧见。徐家三兄弟中一贯做主的是徐鸣正,徐雅正的影响力要弱一些,徐微正就更弱。昨晚秋姑死了,就算王奕琛与他母亲关系再怎么不好,这母亲死了,总是要第一个通知儿子的。于是,王奕夏迅速发现这是个机会。”   “机会?”   “没错,岩温活了没人知道,兄弟们都以为他死了。下面守着的几乎都是秋姑的人,秋姑也死了,他把握住了一部分人手,直接劫走了岩温,封锁了他回来的消息。再加上徐鸣正昏迷中,组织里的几个头目相当于一个都主不了事,这难道不是个机会?”   原本是岩温去世,秋姑和徐家三兄弟相争。秋姑的实力和徐家三兄弟加起来在伯仲之间,而三兄弟之中,论影响力徐鸣正一人就占大半。   秋姑一死,王奕琛把握住时机收服了秋姑手下的一部分人,再加上他原本的实力,虽然比起徐家三兄弟还弱了一些,但扣除掉徐鸣正,他就占据优势了。   “王奕琛散布谣言,说是徐鸣正也命不久矣,有很多人都信了。”毕竟徐鸣正还真是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   呃,赵涟再怎么下手轻,他也是个修真者,而徐鸣正只是个凡人,应该好像没有把他打成傻子吧……   “最可恨的是,他勾结了外面的人。”   沈隽皱眉,“那些外面的人,警方?”   “如果是警方倒好了,顶多把岩温抓起来。他勾结的,是其他做边境生意的人。以前组织也和他们有生意往来,就是王奕琛在负责,他和那几家比较有交情。因为被他们影响,王奕琛一直建议我们开白线,也就是毒品那条线,毕竟这玩意儿是真的暴利,岩温一直不肯。”   沈隽一听就对这个王奕琛很没有好感。   “现在岩温和徐家三兄弟都落到了王奕琛的手上,他刚刚打电话让我交出账簿和——你。”   沈隽挑起了眉,瞬间就明白了这位王先生的意思。   他要这个组织,少不了姜朗手上的账簿,而秋姑毕竟是他妈,他又招揽了他妈手下的人手,不给他妈报仇好像有点说不过去。   当时秋姑死的时候,只有客厅里的这几个人看到,王奕秋只知道他妈死了,却不知道具体是什么情况,也不知道到底怎么死的,只从语焉不详的徐微光口中,王奕琛只得到了那位杀母仇人的名字,也知道了她是姜朗的外甥女,其他什么都不知道。   于是,这意味,非常大胆地不仅要账簿,还要仇人。   沈隽微笑起来,“结果岩温也不是很厉害嘛,居然一复活就沦为了阶下囚,啧啧。”   姜朗无奈,“他也预料不到就是这么巧,你不仅杀死了秋姑,连徐鸣正都昏迷不醒——组织里几个头目一起出事,还是比较少见的。”更别说他们本身绝对不是容易死的那种人啊。   沈隽无所谓地说,“算了,反正现在情况就是他们都成了人质——放心吧,我会把岩温给你好好带回来的,至于徐家三兄弟我就不保证了。”   姜朗笑了起来,认真地说,“不管怎样,小隽你能安全回来就好。”   “嗯。”沈隽答应下来,姜朗到底还是更关心她的安全而不是岩温吧?   至于她的安全,这种问题根本没有怀疑的必要吧……该担心的,是那位王先生才是啊。   无知者无畏,挺好的。 第74章   最后, 还是安然吃完这顿早饭,之后姜朗打了个电话, 不一会儿来了两个高大的健壮青年。   “姜哥。”青年恭恭敬敬地叫。   姜朗叹了口气, “我如果直接说,你们不一定会相信我,岩温确实还活着, 现在王奕琛敢做出这样的事来,实在是辜负以前岩温对他的信任。”   这两个青年对视了一眼,“我父亲说了不管怎样,总归要保证姜哥您的安全的。”   “现在王奕琛要求我和我侄女过去,不如你们来开车。”   沈隽挑起眉, 其实她更愿意自己去,没有拖累更好, 下手起来也方便一些, “舅舅,你把账簿给我,我去就行了。”   一听到账簿,那两个青年立刻朝她看来, 目光有些紧张。   这些日子组织有些乱像,还不是账簿闹的。这姜朗软硬不吃, 之前让徐鸣正和秋姑很伤脑筋。   姜朗很有自知之明, “你是怕我再次成为人质吧。”像徐鸣正当时抓住他一样,“也好,小心一些, 一旦情况不好,”他笑了笑,“不救岩温他们也没关系,回头我再想办法,你自己的安全要紧。”   “我知道啦。”沈隽答应下来。   姜朗这才从口袋里随便掏出一个U盘,“喏,给你。”   见到两帮人折腾很久都没弄到手的账簿就这么随随便便存在一个U盘里再随随便便放在衣服口袋里,这两个青年的神情都变得有些微妙。   沈隽却很自在地接过来,随手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   仍然是由这两个青年送她去,沈隽觉得,他们可能也是岩温的心腹之类。   啧啧,这个人要装死,还真是谁都不告诉啊。   朝着王奕琛给的地址去,两个青年中看着较为年长的那个开车,另一个坐在副驾驶,他们长得很相像,明显是兄弟二人,然后,连行为动作也很相似,都时不时从车内后视镜偷看她。   他们当然知道,姜朗有一个外甥女,徐微光去北京的理由,不少人都是心照不宣的,至少他们这个层级,几乎都知道。   可是没有人知道,姜朗的外甥女长得这样漂亮。不过,瞧姜朗的长相,他的外甥女都不会丑到哪里去,不都说外甥像舅吗?外甥女估计也差不多。   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姜朗居然放心让她一个人去见王奕琛?要知道,现在王奕琛可是知道,这位小姑娘——呃,是杀秋姑的凶手的,虽然怎么看都不像就是了。   秋姑有多厉害他们是清楚的,说这样个小姑娘杀了她,怎么都有点儿难以置信。   不过王奕琛这人也就是为了说服秋姑手下的人而已,他和秋姑虽然是母子,却早就不和,平时也形同陌路,只不过有那层血缘,占着天然的优势。   从昆明到西双版纳开车的话要很久,这段距离可不算近,将近一千公里呢,云南本身就够大的,昆明又不靠边境。但是有私人客机专做昆明到西双版纳的短途飞行生意,他们组织里甚至有一架私人飞机挂在“公司”的名下,昨天半夜王奕琛就是靠那架私人飞机劫持了岩温和徐家兄弟,这会儿他们只能坐普通的客机了。   飞机去西双版纳的时间非常快,已经赶得时间比较巧,从昆明机场到西双版纳,总共也就不到一个小时。   这里是旅行的好地方,沈隽却没有机会去看沿途的风景。机场一出来,马上她就注意到了停在机场外面的黑色商务车,两个手臂上纹满了纹身的青年,正站在车旁等着他们。   “元清哥、元沐哥,琛哥让我们来接你们。”青年恭恭敬敬地说。   沈隽一路上已经知道两个青年中稍大的那个叫刀元清一个叫刀元沐,他们的父亲算是组织里的老人,也握有一部分势力。姜朗叫这对兄弟来,显然是为了最大限度给沈隽一些保障。   西双版纳是傣族的聚居地,不仅岩温是傣族,组织中有三分之三四十都是傣族,像是徐家兄弟的母亲,也是傣族人,不管怎样,王奕琛都要考虑到这些傣族人的想法,这对兄弟的父亲虽然不爱争权夺利,在傣族中却算得上德高望重。   “沈小姐,请。”   见这对兄弟待沈隽格外客气,来接人的青年忍不住也多看了沈隽两眼,心中暗叫不好。这姑娘长得这样漂亮,万一这刀元清、刀元沐执意要保他,琛哥是杀她好还是不杀她好?杀了她才能让跟着他的秋姑的手下安心,但却要得罪这刀家人,不杀她……倒是可以讨好刀家兄弟,但秋姑的手下可怎么办?   即便是他们,一时间都有些动摇,这么漂亮清丽的小姑娘,怎么可能是杀人凶手?那个徐微光该不会是在胡说,只想把他们兄弟杀死秋姑的罪名推到个小姑娘身上吧!   “元清哥,你们怎么会和这位沈小姐一起来的?”   “姜哥让我们陪沈小姐来的。”   沈隽却没心情和他们闲聊,“还有多久到?”她看下能不能晚上回去陪外公吃晚饭。   “呃,快了快了,很近的。”   他们终于察觉到了沈隽身上的违和感是从哪里来的,这个小姑娘,半点都没有紧张的情绪。她不可能不知道她现在正往哪里去,将会面对怎样的情况,可她坦然从容到就好像是来旅行的一样!   “沈小姐,那个,我们去见的王奕琛,不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刀元沐忍不住悄悄提醒她说。   沈隽弯了弯唇角,“谢谢。”   她原本也没打算和他说话,有什么好说的,直接打进去不就好了。   车开了半个多小时,就拐进了一条山间小道,最终,在一栋风景优美的别墅前停了下来。   “就在这里?”沈隽推开门下了车。   站在她身后的四个青年觉得她哪里都怪,明明是该来送死的啊,为什么像是前来巡视的女王?   不用他们回答,沈隽也确信无疑了,因为她看到连门口守着的人手上都端着枪。   啧,不愧是贩军火的。   “你们留在这里。”   刀元清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他和他的弟弟对视一眼,两人眼中都满是惊讶,但是他们毫不怀疑,沈隽这个话就是对他们说的。   然后,他们就见到沈隽的发尾飘了起来,整个人如同行云流水一般,眨眼的功夫就已经穿过停车坪到了门前,不可思议的是,门口守着的两个家伙在她到的刹那,就软绵绵地倒了下去,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   “这——好像徐雅正也有这样的本事?”刀元沐很快反应过来,对刀元清说。   刀元清有些发懵,缓缓点点头,“没错,不知道王奕琛是怎么抓住他的。”   “因为鸣正哥还昏迷着,”原本被派来的王奕琛心腹沉声说,“我们琛哥带了十二个人去,个个都带枪,还折了两个,才把鸣正哥、微正哥拿住,迫使雅正哥投降。”他还算懂事,提都没提岩温也在现场,可不比徐雅正好对付,硬是把徐家兄弟当做人质,才好不容易扣住了人。   能作为王奕琛的心腹,他进入这个组织并没有太久,对岩温这个老大也没有多少印象,可就在昨晚,当真让他心中剧震,这位老大——如果这次不死,怕是他们琛哥要完。徐家兄弟和这位沈小姐都是次要的,最先要杀死的,应该是岩温这位前老大才对。   偏偏所有人都看出来了,至少知道岩温在王奕琛手上的人都发现了这一点,他不敢杀岩温,明明岩温被他握在手中,他占据着绝对的主动权了,他还是不敢杀岩温。   不是不能,而是不敢。   往年的积威犹在,连拿枪对着岩温的勇气都是好不容易鼓起的,要对他开枪,王奕琛只是想想心中就有些抖。真要做到那一步吗?他们老大多少次了,可不仅仅是死里逃生,而是绝境之下都能让他找到一条生路,而他的反击,永远是让人胆寒的地狱。   于是,即便是抓到了人,王奕琛自己不敢杀他,连下令杀他的话都说不出口。   这人太过恐怖,他没办法轻率做出决定。   一边心中忐忑难安,这位心腹一边飞快拿出手机,赶紧告诉里面,那位沈小姐就这么闯进去了!   “哥,我们真的在这儿等着?”刀元沐看向刀元清。   到底不能只站在原地看着,刀元清往前走去,“跟去看看。”   沈隽完全不在意他们,她一路往前,这些端着枪的人根本开不及开枪,就被她直接弄倒在地,一路就这么轻松地闯过了庭院,到了里面别墅的门前。   门一推开,就是枪上膛的声音。   沈隽站在门外,看着一圈儿的枪指着她,不禁挑起了眉。   有一个年轻男人站在这一圈儿少说也有二十几把枪的保护后,正目光沉沉地盯着她。   “胆子很大啊,敢就这么闯进来。”他阴测测地说,“天真的小姑娘,这乱枪打死的滋味可不好受,不过,我原本预备的报仇,可是比死亡更痛苦呢!”   然而,他一看到沈隽,就立马打消了这个念头。   这个女孩儿长得太漂亮了,漂亮到很容易动摇影响男人的心。原本他不打算那么快杀了她,留着她也没那么不好,不仅能够控制姜朗,看得出来,徐家兄弟对她也很有些特殊。但太漂亮的姑娘太危险,谁知道将来会不会反咬他一口,还是杀了比较安心。   他打量沈隽,沈隽也在打量她。只看眉眼,这位与秋姑长得很有些相似的地方,儿子肖母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不过,他和秋姑的气质截然不同。秋姑狡诈缜密,气质亲善,王奕琛却阴沉瘦削,再加上那双并不是遗传自秋姑的狭长双眼,更让他一看就令人觉得心术不正。   很好,长得很讨厌,事实上也很讨厌,可以杀了!   “这些枪,可拦不住我。”王奕琛听到那声音似乎就响起在他的耳边,门外的光线原本被沈隽遮挡了一些,却忽然又明亮起来,接着,他的胸口一凉,猛然间低下头去——   他看到,自己的胸口多出了一截冰冷如霜雪的剑尖。   作者有话要说:   呃,有些人是不是没仔细看啊,舅舅的建议是——把组织的人,包括岩温,和他自己,全部送进牢里啊,他没有让女主放过岩温,也没准备放过自己。   ……   ……   救人什么的,也是看出了女主的能力才让她去,这是一种信任,另一回事。   舅舅这个人物确实称不上讨喜就是了,但是看看女主其他的糟心亲戚,这个舅舅……还算好了,而且长得好看啊(重点) 第75章   刀元清和刀元沐跑到门外, 就听到了密集的枪声,心中不禁吓了一跳, 犹豫了一下才探头看看, 看到的就是倒了一地的人,和已经死得透透的王奕琛。   沈隽回过头来,“你们待在外面等事情解决多好, 现在进来做什么?”   王奕琛的心腹瞪着眼睛看向躺在地上的王奕琛,因为这位死得太突然太迅速,他甚至还没能生出悲伤愤怒的情绪来,只有一种无法相信自己所看到的情况的荒谬感。   这栋别墅的二层,已经全部是人, 每个人都拿着枪。   他们是王奕琛找来的帮手,几家做白线生意的组织里的人, 刚刚王奕琛一下子就被杀死, 他们也根本没反应过来。   然后,立刻有人下令开枪——根本不管下面的人的死活。王奕琛眼见着不能活了,其他人是死是活压根不放在他们眼里。现在重要的是,杀死那个太有威胁的女孩子。   偏偏一轮枪下来, 她却安然无恙,枪林弹雨对于她来说, 全无用处。   这下, 刚刚下令的人脸色就有些发青。   沈隽抬起头来,“不要试图用岩温和徐家兄弟来威胁我,对于我来说, 他们什么都不是,我又不是他们组织的人,他们如何关我什么事。”   “那你为什么要来杀王奕琛。”上方有人立刻问。   沈隽奇怪,“不是他让我来的吗?”她指着地上的王奕琛说。   大家这才恍然,啊对,王奕琛不仅要账簿,还要求把姜朗的外甥女送来,也就是杀秋姑的凶手——呃,哪知道送来的是一个人间凶器!   果然,那边有人把岩温和徐家兄弟带了出来,岩温一看下面的情况就大笑起来,他笑的时候有种别样的爽朗,“哎呀,这王奕琛还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了,招惹我们沈小姐,果然是没什么好下场的。”   沈隽看过去,“你不该这么弱吧,连王奕琛这种小人都能抓到你?”   岩温眨眨眼睛,似真似假地说,“我的伤还没好透,再说,叛徒还没抓干净呢。”   “你这样的人……”沈隽皱起眉来,“我觉得还是让舅舅离你远一点好,大约从没有考虑别人心情的习惯。”他这样轻易将自己置身于险境,至少将他视作挚友的姜朗是会担心的。   岩温一怔,沉默下来。   这句话说他,倒是不算错。他从小父母双亡,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确实很少去考虑别人的心情,也很少因为旁人改变自己的决定。   而且,岩温不算是个很安分守己的老大,有一些老大喜欢隐藏在幕后,岩温对于警方来说也是很神秘的,但他并不是不露面的那种人,恰恰相反,他是一个极有冒险精神的人,正因为这样,组织才能在短时间内壮大成这种规模。   他每次遇险,姜朗总要生气的,只要受伤回来,姜朗次次会气上好一阵子,只不过这一次他诈死,姜朗气得格外严重一些而已。原本岩温也没有很放在心上,现在想来,到底还是有些歉疚了。   然后,岩温就有些奇怪,他的脑子转得比旁人更快一些,以沈隽的本事,不至于一道楼梯就能拦得住她了,她可以在顷刻之间破了王奕琛手下的包围,一下子杀死王奕琛,当然也很容易就能冲上来,将这些人全部杀死。   任何人可能会看轻沈隽,岩温不会,他对她的能力做了最大的预估——徐雅正出身秦城的事能够瞒住别人,却没能瞒住岩温。他想办法查出了徐雅正那位神秘师父的来处,甚至在两年前就开始渗透秦城,哪怕直到现在还在秦城的外城打转,没能真正进入内城,但也足够让他打听到不少消息。   沈隽的名字,在秦城还真是如雷贯耳了。所以,在知道徐微正去了北京,他就暗叫不好,后来沈隽来了昆明,他几乎是迅速赶了过去——他对这个女孩子的了解不是太多,但也足够了,她一个人,就足以将他的组织掀得天翻地覆。   到底还是晚了一步,秋姑已经被杀死了,不过,他以为还没晚到不能挽救的地步。   “你,是在拖延时间?”岩温迟疑地开口。   沈隽挑起眉,“哦,为什么这么问?”   岩温的心沉了下去,苦笑说,“不会吧,真的这么不给面子?”   “我为什么要给你面子?”   “姜朗是不是把账簿给了你。”   沈隽笑起来,“是啊,很爽快地给了我呢。”   “他明知道你来的话,根本不需要账簿,结果还是给了你……”岩温叹气,“他也同意你这样做,对吗?”   沈隽慢条斯理地收起剑,“是啊,他同意的。如果你真的死了,他就打算这么做,现在你活了——抱歉哦,他也没有收回这种想法。”让你使劲作。   那几家被王奕琛请来的人莫名其妙,看看楼下的沈隽,又看看岩温,他们说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岩温平静下来,“一般的人可接不下这么大的摊子,你也看到了,这些人都是有枪的,而且走白线的最心狠手辣,比我们红线的还凶一些,不管是谁要做这事儿,可不容易。”   沈隽的眼神扫过上面一圈儿汉子,“那我可以替他们省点事,多杀掉一点,让他们尽管来找我报仇好了,你觉得呢?”   岩温还没说话,那几个领头的看向下面还躺在沈隽脚边的王奕琛,心中不禁打了个突。   “找你是很难,但你还有舅舅,有外公。”岩温提醒她。   沈隽的声音冷下来,“这是我需要操心的。”   虽然正在和沈隽说话,岩温心中十分焦躁不安,明明知道沈隽在拖延时间,偏偏他想不到任何办法。本来被王奕琛抓到,他还有本事能够脱身,王奕琛这个蠢货居然自掘坟墓把沈隽弄了来,岩温真没见过比他更蠢的人。他如果知道沈隽的事儿是徐微正透出去的,本来王奕琛可不知道秋姑是沈隽杀的,估计又要恨铁不成钢了——如果他知道徐微正是存了让沈隽来救他的古怪心思,怕是会立刻翻个白眼。   再如何美丽迷人,也要看看情况啊。平时这样强大又充满魅力的女孩子,要动心也是很正常的,可这会儿……   沈隽看了看时间,“差不多了。”   “什么意思?”   “我还要赶回去陪我外公吃晚饭啊,再晚的话赶不上回昆明的飞机了。”沈隽很认真地回答。   众人:“……”   “阿留。”她没有在这里召唤阿留,而是在进入这里之前,就已经将阿留召唤了出来,不过一直听从她的命令在外面等着而已。   眉眼妖邪风流的男人走了进来,“是,主人。”   沈隽指了指地上,一团火焰瞬间将唯一一个沈隽杀死的人烧成了飞灰。   就在这时,外面传来了脚步声,刀元清本来看到岩温真的或者就有些傻眼,和刀元沐对视一眼正沉浸在欣喜之中,听着沈隽和岩温的对话,这越听越觉得不对劲。在王奕琛被毁尸灭迹之后,这种不对劲的感觉就更强烈了。   等到一群全副武装连脸都看不见的警察涌进来的时候,刀元清才恍然大悟。   为了这个拖延时间?   卫姚穿着正常的警服,就这么走了进来,宁丛疏和花南山居然也跟来了,他们还没能卧底进来,就被沈隽把工作劫了胡。   “全部拿下!”卫姚下令。   在上面的岩温无奈的眼神中,这时候拒捕是十分不明智的,对方人数优势又全副武装,他们这边儿……算了吧,没办法和训练有素的武警比的。   再加上,现场的人也不听他的指挥啊,他自己还是人质阶下囚呢。   “给你。”沈隽把U盘给卫姚,“这些持枪的都是所谓做白线生意的,你懂的。”   “我知道。”卫姚感到十分惊喜,本来就是要查一个组织,这回却逮回来一网兜鱼,这真是稳赚了。   宁丛疏开玩笑抱怨说,“你把工作都做完了,还让我们做什么?”   只有一旁的花南山是真的有些失落,“哎,好不容易才打进他们北京的那条线呢。”   小范围的抵抗之后,这些人都被抓了起来,几个领头的人脸上都是一副后悔的倒霉表情。谁知道来帮王奕琛一个“小忙”,会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啊。   沈隽果然还来得及回去和姜致远一起吃晚餐。   再次到了昆明,到了姜致远家楼下,就看到姜朗站在那里等她。   风姿出众的男人穿着姜黄色的薄风衣,显得身形有些瘦削,见到她的时候,立刻露出一个笑容来,“回来了?”   “嗯,回来了。”   “岩温他们……被抓了吗?”   “嗯。”沈隽点头,“虽然有了账簿,但是,他们很可能会让你去做证人,这样的话——”她舅舅就可以因功免刑了,判个缓刑什么的,在家也一样生活。   似乎明白她在想什么,姜朗摇摇头,“有这个就足以作为罪证了,我愿意和岩温一起入狱的。”   沈隽皱眉,“何必这样。”   姜朗笑起来,“因为我也有罪啊。”   “可是账簿是你愿意交给警方的啊。”在他们心里,说不定姜朗已经是叛徒了,这会儿再入狱,应该会有危险。   姜朗轻笑一声,“如果不是岩温,我应该多年前就已经死在牢狱里了。就当是还他一条命好了,他再这样下去,总有一天会死于非命,倒不如把他关进去。”   “他这样的人,自由比什么都重要吧。”   “是,但他不是一个会为了自由舍弃生命的人,”姜朗笑了笑,“我了解他,虽然喜欢铤而走险,其实却比谁都惜命。他并不是不害怕死亡,只是太自信,自信他能够活过下一次挑战。然而,人不可能总是这样幸运,他能够逃过这一次,我觉得下一次,很可能就真的永远回不来了。”   沈隽终于明白了,姜朗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岩温。所以即便是岩温活着回来了,他也毅然决然地要将账簿交给警方。他本来在姜致远的教育下长大,根本就不适合混黑道,深受良心上的折磨,反倒是在监狱里,恐怕才能找到他失去已久的平静。   至于岩温,这位是活该,不仅仅是犯下的罪,这回被姜朗这样插一刀也是活该!姜朗本质上十分心软又念旧,岩温对他的恩惠能让他记上一辈子,不论死活也要还回去。想来每次岩温冒险受伤,对于姜朗来说都是折磨,他心中将岩温视作最重要的朋友,于是,怎样都想要岩温好好活着——   哪怕是在牢狱之中。   沈隽叹气,岩温这真是……   作,让你使劲作!这回作不出来了吧? 第七卷 深海狂澜 第76章   “我本来已经打了报告上去能让你舅舅减刑, 他本来也不插手组织内的各种活动,再加上账簿和交代的一些组织内部的事情, 帮助我们找到了很多证据, 是可以不用去……”卫姚无奈地说,“可是他拒绝了。”   沈隽点头,“我知道这件事。”   “所以我会想办法秘密将他转移到其他监狱去。”卫姚理解地说, “你放心,我会托人好好照顾他,而且你舅舅他看着……非常平静。”不像是其他那些入狱的人,姜朗的身上,是一种真正带着疏淡感觉的平静。   沈隽知道他的意思, 是生怕姜朗遭到报复,“谢谢。”   “该我谢谢你才对。”卫姚非常干脆地说。   那天晚上, 沈隽和姜朗陪着姜致远吃了最后一顿团圆的晚饭, 第二天一早,姜朗就被悄悄铐走了,姜致远并没有看到,但是沈隽觉得, 他已经猜到了。   这个多年不见的儿子,到底还是要为之前的行为付出代价。   和卫姚告别之后, 沈隽回去帮着姜致远收拾行李, “我会送你们去小姨那里。”   姜致远并不是很想离开长居的地方,尤其他和小女儿的关系并不算亲密,倒是杨语因为要见女儿感到十分高兴。   姜颜是那种真正意义上的不擅长与人交流, 她是这个家中智商最高的孩子,说是天才也不为过,但同时,她的缺点也十分明显,过于理性化,标准的只适合待在实验室的科学家。   她在国外那么多年,打回来的电话寥寥无几,每次电话里不是无话可说就是说出来的话让人生气,渐渐的姜致远也不爱打电话去了,不过,沈隽第一次和这位小姨说话,告诉她姜致远夫妇有可能有危险的事儿,她几乎是立刻和沈隽说,让姜致远和杨语去和她住一阵子。   当然,沈隽也是可以让两个人留在这里保护姜致远,厉阁星或者赵涟都可以,甚至庆斛也能很好的胜任这项任务,但是,这种方法并不如让他们索性去美国散散心来得更好。   因为姜致远确实很可能会遭到报复,姜朗和沈隽又实实在在帮助破获了大案,将一个原本连接近都困难重重的组织连根拔起,本来国家有义务要保护姜家人的,现在沈隽提出要送姜致远夫妇去美国小女儿那里,倒是让上头很高兴。将组织连根拔起之后,所有的头目被抓,他们的势力没可能再越过海洋跑去查姜致远的下落,这可以省下不少事。   所以,连包括沈隽、陈玉、佐伊和吉祥在内的美国签证都是上头帮着飞快搞定的,才让他们能够这么快就能启程。   姜朗某方面是和姜致远很像的,不管姜致远口头上怎么抱怨这个小女儿,事实上他的心中不可能不在乎她,沈隽的这位外公,是很心软的。当年沈隽妈妈那样和家中疏远了,姜致远还是一直牵挂着她——没可能他不牵挂姜颜。   更别说一直好好照顾着姜致远的杨语其实很思念自己唯一的亲生女儿。   “刚好能过去和小颜一起过年,已经多少年了啊。”杨语口吻温柔,说出来的话很感慨。   姜致远哼了一声,“每次一和她说话我就生气。”   杨语劝他,“小颜就是说话直了点,你也知道的,她没有什么坏心。”   姜致远这才不说话了,他的女儿他不明白吗?姜颜就是那样的性格,人当然是不坏的,可自家女儿是这种性格,也够他糟心的了。   “我们得带一些厚衣服,没有的话明天我带你们去买。”沈隽笑着说,“2月份的纽约可不是昆明,冷着呢。”   这时候,陈玉在外面喊,“吃饭啦!”知道原本要在昆明过年变成去美国,他就一直激动到现在了,并承诺今天晚上大显身手做一桌子好菜给大家吃,倒是佐伊听到要去美国一直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没出来。   他的家就在纽约,很显然,他的情绪复杂到一时间无法恢复正常。   至于吉祥,他根本不知道纽约是个什么地方,自从陈玉在地球仪上将地方指给他看之后,吉祥就一直一脸惊叹地转着地球仪。   果然,陈玉做了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菜,全是打听了姜致远和杨语的口味之后他们爱吃的。   杨语笑着说,“小玉的手艺可比我好多了。”   “这么贤惠,都可以嫁人了。”沈隽随口开陈玉的玩笑。   陈玉并不生气,他家大姐头要带他去美国呢,两辈子加起来他都没去过,“话那么多,吃饭吃饭!”   姜致远看看沈隽又看看陈玉,他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孩子亲密是够亲密,可惜不是那种亲密,倒真像是家人一样。照姜致远的眼光,反倒是陈玉这样的孩子最适合沈隽,他家这个外孙女脾气有些硬,不够软和,而且生活方面……很有些低能,不管表现得多么强大,她其实还是很需要人照顾的,这一点,陈玉能够做得很好。够温柔,又会照顾人,还善解人意性情开朗。   所以,他是真的有点可惜。   “机票是后天的?”姜致远问。   沈隽点点头。   姜致远叹了口气,“那我明天还得抽个时间去和我的老朋友们道个别。”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还能回来。   事情发展到这个地步,沈隽也有些歉疚了,虽然姜致远的情况多半可以说是被姜朗牵连,生了个不省心的儿子,老了还得这样折腾,但到这个时候,姜致远已经不怪他了。二十年前,他就怪过他,将他拒之门外那么多年,气过恨过骂过伤心过,如今姜朗帮助警方将那个黑社会组织连锅端了,姜致远倒觉得他做对了,至少比二十年前做得对,所以他不怪他。   “外公你放心,国外住不惯还是可以回来的,大不了去北京和我住,要继续住在昆明也是可以的……”   姜致远却摇摇头,“老了,折腾不动了。我以前对小颜一直疏于关照,她太聪明,也很省事,我就把更多的心思用在了培养你妈妈和舅舅身上,现在想来,倒是有点亏欠她。阿语一直很想念小颜,不如就多陪陪她,也是好的。”   杨语听了,眼圈立刻红了。   她何尝不知道姜致远有些偏心呢?可她是继母,为了不让别人说闲话,她还要加倍地对姜容和姜朗好,以至于自己的亲生女儿反而是家中最不受宠爱的一个。   姜颜在三个孩子中是最聪明的,可是,她却从小就是那个被忽视的孩子。   姜致远拍拍她的手,感慨说,“幸好还不算太晚,我们这把老骨头,还有时间去陪伴她补偿她。”   经过姜朗的事,姜致远反而彻底想通了,放下了以往愚不可及的固执和一毛钱不值的面子,决定承认自己过去的错误。   第二天,沈隽陪着姜致远和杨语去买了几件厚衣服,下午姜致远去和一些朋友告别,沈隽悄悄让赵涟跟着去,晚上他安安全全地回了家,之后,他们准时上了前往美国的飞机。   长途飞行是很痛苦的,飞机上姜致远和杨语捧着相册,回忆一些姜颜小时候的事,两人絮絮叨叨地低声说着,时间倒也并不很难熬。   姜颜是亲自到机场来接他们的,她一个女人,开得居然是一辆很宽敞的SUV,“后车厢我经常要放一些实验的器材,所以选择的是比较大的车,”她说,“我把座位都装回去,你们就能坐得下了。”   沈隽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小姨,她和沈隽妈妈姜容长得并不大像,应该说她明显长得像杨语一些,是那种看上去很温柔的长相,不是姜容和姜朗那样站在人群中都能成为焦点的出色。她戴着一副无框眼镜,使得她看上去有种知性冷静的独特魅力。   当然,性格可能是过于冷静了,见到姜致远和杨语,也没有意料中那种抱头痛哭的画面,只是淡淡叫了声“爸、妈”,杨语却一下子哭了起来,姜致远也眼睛红红地叹了口气,因为姜颜的口吻自然到他们仿佛昨天还一直在见面,竟然半点都没有变。   于是,她的这位智商很高的小姨只是手足无措地站在原地,朝沈隽投来求助的目光。   ……沈隽以为自己就够不会处理人际关系了,想不到这位小姨的情况比她还严重……   然而,一打开后车厢,沈隽就看到了她塞在最后一排座椅后面的行李箱,“呃,小姨,你带着行李箱是做什么?”   “啊,我马上要去度假。”   众人一下子僵硬地站在原地,她刚刚说了什么?   姜颜解释说,“我每年过年的时候,都会坐去迈阿密、开曼群岛和墨西哥的邮轮度假,你们知道的,纽约的冬天太冷了,我需要迈阿密那里的阳光……”说着说着,她立刻发现大家的神情都十分不对劲了,于是,她顿住了,有些忐忑地说,“我是不是说得有哪里不对?”   姜致远无言地看着这个女儿,她还真是一点没变。   杨语哭笑不得,“小颜,我和你爸还有你姨侄女刚到美国,想要和你一起过年,然后你现在要去度假?”她对她这个女儿也是很无语了。   姜颜“啊”了一声,“我忘记说了,我给你们也都报了团,咱们一起去。”   “什么?!”   沈隽:“……”   很好,她这个小姨还真是——很难形容。=_= 第77章   大家都对这个现实深深吸了口气, 姜颜却一脸茫然,不明白为什么大家的脸色都变了。   杨语讪讪地替自家不省心的女儿打圆场, “小颜也是为了让大家高兴, 去旅行度假不是挺好的吗?”   “这都要过年了……”姜致远嘀咕说,他才不想去度什么假,这么长时间的飞机就坐得够让他累的了。   姜颜却说, “也不是特地为了你们,我自己每年都要去的。”   所以,即便是多年没见的父母和从没见过的姨侄女来了,她也没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吗?   “很不好意思这次我还带着朋友来。”沈隽就有些尴尬了,就只有她自己也就算了, 她还带着三个拖油瓶。   姜颜无所谓地说,“没关系, 因为你们, 我还是第一次知道超过五人能够享受折扣价。”   沈隽:“……”她发现了,这个小姨确实说起话来有些噎人。   “那我们总要回去放一下东西吧?”陈玉小心翼翼地说,因为知道纽约很冷,她在箱子里塞了两件羽绒服。   姜颜开车速度不算快, 却很稳定,“不用, 我们必须在今天下午四点之前上船, 所以现在直接去纽瓦克机场。”   ……他们刚从肯尼迪机场下飞机还没超过半小时……   姜致远沉着脸,“我就知道。”每次一和她说话就会生气,“谁给你的权力替我们做决定了?”   姜颜皱眉, “我没有替你们做决定,我家现在什么都没有,我需要时间来安排你们的住宿问题——这一点我已经托付给了专门的打理公司,我相信等我们这次旅行回来,一切都能准备好了。毕竟你们来得太突然了,我平时的工作十分忙碌,没有那个时间来整理我的房子。事实上,我也很少回去住。所以我觉得,度个假是很好的缓冲时间。”   她说的话十分理性,理性到几乎让人听不出她的情感和情绪。   “你们在邮轮上可以非常自由地安排自己的时间,船上有能够符合各种人口味的二十四小时自助餐,哦对了,提醒你们最好不要尝试自助餐里的炒饭,因为它们一般都炒得半生不熟。牛排和蔬菜沙拉如果吃不习惯,可以尝试一下土豆泥和炒面。”姜颜顿了顿,“就当暂时住在我安排你们住的地方就行了,船上什么都有,还可以看海,如果愿意,白天还可以出去做短途旅行,迈阿密的风光还是很不错的。”   沈隽叹了口气,都到这地步了,她还能说什么?   杨语有些感动,“小颜,难得你想得这么周到。”   “不算是,你们来的时间很巧,我确实每年都这个时间去度假。这家邮轮公司的一个负责人曾经是我博士后时带的硕士,虽然我不太明白他一个生物学的硕士为什么要去邮轮公司任职,尽管这家公司原本就属于他的祖父。”   沈隽:“……”这似乎不算是个好话题。   车内一下子就沉寂下来,连姜颜的亲生母亲和她说话都能铩羽而归,其他人实在不想在尝试了。姜致远本来就因为长途飞行有些疲惫,沈隽也不是情商高到可以和任何人聊起来的人,陈玉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总是比较腼腆,佐伊更是因为回到纽约而心不在焉,至于吉祥,他正趴在车窗边好奇地看着美国的大街。   于是,一路沉寂直到到达纽瓦克机场。   因为沈隽坐在副驾驶的位置,所以能够悄悄打量姜颜,这位她母亲唯一的妹妹。因为很小的时候父母就过世了,在沈隽的成长过程中,除了祖父之外,几乎没有享受到任何来自亲人的关爱,所以任何一个亲人,对于她而言都算是重要的人,当然,除了她那个卷款潜逃的婶婶和对她没有半分关爱的叔叔。   越是缺失什么,就越是在乎什么,尽管姜颜并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人,沈隽却敏感地察觉到,她不是一个坏人。她只是……并不知道该怎么正确地表达,说出来的话大部分时候都不怎么中听而已。   飞机之后,又是飞机,直到他们从迈阿密的港口上了船,大伙儿才有了些许真实感,他们现在是在美国。   看起来,姜颜在美国的收入情况很不错,因为她直接准备的是两个两室一厅的套间,以这是在船上的前提条件来看,这种套间肯定要比下面的阳台房内舱房要贵得多得多。   “因为我习惯自己一个人住一个房间,所以你们用这一个套间吧。”姜颜干脆利落地说。   两个套间是隔壁,沈隽并不介意住在姜致远他们隔壁,反正也离得很近,“好,我刚好也习惯一个人住。”   姜颜看着有些高兴,“是吧?我一向觉得有室友是一件很麻烦的事,大学的时候,我向学校打过七次报告申请更换宿舍,就因为室友的问题让我感到十分烦恼,她们的存在完全影响到了我做实验的心情,也许会使我实验的数据结果出现一些小偏差——当然,最后没有出现这种问题。”   沈隽:“……”七次?小姨你有点厉害。   不过,她也看出来了,姜颜是属于那种生活中完全没有朋友的类型。   姜致远在一旁听到了,不高兴地说,“你现在又不需要做实验!难道我和你妈同你一块儿住,也能打扰到你不成?”   “确实会有点打扰到我。”姜颜说,“不过我从小就习惯了爸妈的存在,你们又属于很安静的人,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这话说得同样很噎人,尤其她只说了姜致远夫妇,仿佛即将段时间住到她房子里的沈隽几个人,她没办法确定自己是不是能够接受他们。   “放心,我也是很安静的人。”沈隽倒是没有生气,“他们也是。”也是可以很安静的。   姜颜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   之后,他们才各自回房间收拾行李。   “大姐头,你这位小姨,呃,怎么比你舅舅这个黑社会还叫人发憷啊,简直瘆得慌。”陈玉压低了声音说。   沈隽笑了笑,“她就是个实验室工作的科学家,不太懂人情世故这些东西而已。”   “这已经不是情商低的问题了,”离开了纽约之后,佐伊看着好多了,“她是根本没有情商这种东西吧。”   沈隽瞥了他一眼,“行了,至少不用担心她忽然掏出一把枪来崩了你。”她对姜颜的感觉并不比姜朗糟,哪怕姜朗再怎么风度翩翩温柔亲善,也改变不了姜朗对于姜致远来说是个“熊孩子”的事实,反倒是姜颜从小就没让姜致远操过心,简直省心到完全是自由生长成这样的。   这倒是真的,姜颜不管怎么说,还是关心姜致远夫妇的安全,立刻把他们接来了美国,还安排了这一次的度假旅行。她本人除了说话难听了一点,并没有任何危险性。   一听这话,陈玉又高兴起来,“是啊,出来旅行也是很不错的嘛,而且听说迈阿密很漂亮。”   “我看了下行程,”沈隽说,“我们要先去开曼群岛和墨西哥转一圈,才会回来迈阿密。”   也就是说,并不是一开始的行程就是迈阿密,“明天很可能我们会在公海上晃一天,没有网络和电话。”   陈玉立刻惨叫一声,“什么,连4G网络都没有了?!”   失去了网络,人生还有什么乐趣。   果然,之后看到的邮轮宣传单上,很明确标明了明天的行程,海上巡游已成了既定事实。   之后,陈玉就一直很沮丧,但当走到甲板上,看到两个豪华型的游泳池,和海边美到耀眼的落日时,他的心情又很快好起来。   然而,他还是高兴得太早了。   晚上,船已经行到了公海,他们因为好奇去赌场溜达了一圈,回到房间就发现风浪大到整艘船都像是摇篮一样晃动着,只站一会儿就感到了并不太舒服的晕眩感。   “我觉得,我需要躺一会儿。”陈玉的脸色不太好看。   幸好,他们中还没有人发生比较严重的晕船现象,不过杨语就不太好了,她本身身体就不算十分健康,平时也经常晕车,这会儿碰上这么大的风浪,状况也比其他人要糟糕。   姜颜给她检查了一下,“情况还行,吃一点药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她站起身来说。   “你是医生?”沈隽好奇地问,她其实并不知道姜颜到底学的是什么。   “我主修的是生物学,当然,主要是细胞遗传方向的研究,不过,我还拿到了临床医学和解剖学的博士学位。”姜颜说,“你知道,很多学科事实上都是相通的。”   沈隽:“……”   如果说姜容和姜朗是一般学霸的话,那姜颜就是天才学霸,看姜致远的脸色,大概他也是第一次知道自家女儿有好几个博士学位。   他们正说着话,忽然一声尖叫穿过隔音极佳的墙壁、压过外面正狠狠拍着船身的海浪声传来。   沈隽心中狠狠一跳,然后立刻觉得不好。她觉得,自己名为“走哪儿哪儿出事”的技能又一次被点亮了……   这不祥的预感是怎么回事? 第78章   那尖叫声是这样有穿透力, 连姜颜也听到了,她皱起眉, 快步走到了阳台上, 声音很明显从她们的左边阳台传来,这么大的风浪声应该掩盖了一切声音,如果不是姜致远和杨语房间的阳台门没有关紧, 或许良好的隔音会令这声尖叫不那么容易传入他们耳中。   姜致远也站起身来,“怎么了这是。”   沈隽拦住他,“外公,你陪着外婆吧,我出去看看。”   姜颜的外表看起来冷静自持, 但听到声音却立刻走出去了,大约她本质上还算是个热心的人?   沈隽走出去, 姜颜已经从阳台伸着头往隔壁阳台看去。   “发生了什么事?”沈隽走了过去。   姜颜看了看她, “隔壁住着的应该是我的同事杰奎琳和她的情夫阿尔宾森。”   沈隽:“……”   “这完全是个巧合,”姜颜说,“她大约也没想到和我一起休假,会在一艘船上碰见, 还恰好住在隔壁。我每年这个时候都会来邮轮度假这件事,从来没有和同事说起过。”   “这个杰奎琳和你一起工作, 所以你和她很熟悉?”   姜颜一边努力看过去, 一边说,“在同一家研究所而已,不算是我同一个团队的, 所以不是很熟。她丈夫也是我们研究所的,曾经和我在一个项目上有过合作,阿尔宾森是当时那个项目的负责人,也是她丈夫的好友。”她顿了顿,“所以我以前同她和她丈夫一起吃过饭,奇怪的是我和她打招呼她却假装不认识我。”   沈隽:“……”   人家和情夫出来旅游,才装作不认识你好吗?   刚才应该还在阳台尖叫的杰奎琳这会儿已经消失不见了,隔壁阳台现在一个人都没有,只有因为海风掀起的白色门帘和空荡荡的双人躺椅,以及在躺椅中间的小圆桌上放着的红酒、两只高脚酒杯。   “奇怪,应该是她在叫啊。”   沈隽也跟着伸脑袋看,确实看不到人。   “杰奎琳,你在吗?”姜颜直接开口叫了起来。   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一个金发女人从里面探出头来,“伊恩?”   沈隽看向姜颜,“小姨,你的英文名字叫伊恩?”   “嗯,来美国之前我根本没有英文名字,要英文名字有什么用,名字不过是个代号而已。不过来了之后为了方便,我还是取了一个——因为我的教授把我的名字叫成了伊恩,我就觉得索性叫伊恩也不错。”   沈隽:“……”   一边说着话,她们从这边的房间,到了隔壁杰奎琳的套间。   船上所有的房间门都很沉重,不是一般的房间木门,而是厚铁块一样,密封性极好,完全防水,在门外没有房卡钥匙的话进不去,在门内锁着门完全不担心有人可以闯进来。   杰奎琳来开的门,她只披着一件浴袍,金发散乱脸色苍白,见到姜颜的时候立刻握住了她的手,仿佛见到了救星的模样。   船上的套间都是有固定的样式的,杰奎琳的房间和沈隽他们住的没有两样,也是两室一厅,客厅里乱七八糟地放着一些个人物品,呃,包括扔在沙发上的内衣。   杰奎琳神色惊惶,根本就没注意到去隐藏那些,拉着姜颜在沙发上坐了下来。   “伊恩,你一定要救我。”   姜颜皱眉,“为什么要这么说?”   杰奎琳抖着嘴唇,“你、你相信这世上有怪物吗?”   “啊?”姜颜不解地看着她,“杰奎琳,我们是科学家。”   杰奎琳抱着脑袋,几乎要尖叫起来,“我知道,可是、可是我亲眼见到——”   “见到什么?”沈隽赶紧问。   杰奎琳平复了一下情绪,裹进了浴袍,“刚才我正在洗澡,阿尔宾森在阳台上开了一瓶红酒,我们说好了今晚要听着海浪声入眠,明天一早看海上日出……”   沈隽心想,和情夫出来旅行,还挺浪漫。   “等我套上浴袍出来的时候,阿尔还在外面向我挥了挥手,然后,我就看到阳台上忽然蔓延上来的黑影。”杰奎琳的声音都颤抖起来,满怀恐惧地说,“等我走过去,就发现阿尔已经不见了!”   姜颜惊讶地看着她,又看了看阳台,“理论上来说,这种事不可能会发生。”   “我知道!”杰奎琳哭起来,“可是我说的全是真的,我发誓!”   姜颜却说,“我怎么知道不是你将阿尔宾森推下去的呢?而且,既然你觉得阿尔宾森失踪了,应该先报警才对,说不定他落入海里,还能救他回来。”说着她就站了起来,如今在公海上,手机没有信号,她准备使用每个房间都有的座机。   “不!”杰奎琳抓住了她的手。   姜颜看向她,“你不希望我救人,是希望阿尔宾森死吗?”   “当然不是!”杰奎琳似乎找回了理智,“我知道报警之后看着会是怎么回事,相信我,阿尔并没有就这样落进海里!一旦报警……我知道我肯定会是犯罪嫌疑人,但是,如果能够救回他,我并不介意——他一定是死了。”她捂着脸哭起来。   姜颜根本不为所动,“你这话说得毫无道理,阿尔宾森如果会游泳,说不定还有救。”她要挣脱开杰奎琳。   杰奎琳死死拉住她,“不、不要。伊恩,我这次和阿尔出来,本来就是为了和他分手的,我以后会和我丈夫好好生活,他、他也要结婚了,这是我们的最后一次旅行。我已经怀孕了,孩子是我丈夫的,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和阿尔的关系。伊恩,你帮帮我,如果报警了——他一定会知道的!”   “这和拯救阿尔宾森的生命比起来是微不足道的。”姜颜挣脱她,不顾她的阻止走过去打了电话。   沈隽觉得姜颜的做法是正确的,本来杰奎琳的一面之词,就不能断定那位失踪男士的生死。而且,既然是一次分手旅行,说不定杰奎琳不甘心和阿尔宾森分手,而把阿尔宾森推进海里呢?不过,她还是走到阳台上,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蛛丝马迹。   “小姨,你过来看。”沈隽喊姜颜。   姜颜走出来,沈隽指着阳台边缘和栏杆,“她说的不一定是假话。”   边缘和栏杆上,有一层薄薄的粘液一样的东西,明显不是飞溅上来的海水。   姜颜回到房间,“杰奎琳,你有棉签吗?”   杰奎琳呆呆坐着,仍然在哪儿哭泣,想着报警之后自己说不定会作为杀人凶手被拘就觉得很绝望,再加上如果丈夫知道了自己出轨的事,还会爱她吗?会不会怀疑孩子……   她的脑子一团乱,压根儿没有听到姜颜的问话。   姜颜看到前方的化妆台上就放着一袋棉签,直接走过去将袋子一起拿走了,小心翼翼地在栏杆上刮下一层粘液,放进了棉签的塑料袋里,“如果船上有实验室就好了,至少我们能分析一下这是什么物质。”   沈隽伸出头看了一下下面翻滚的波浪,因为海风很大,海水被高高卷起拍打在船身上。一望无际的海洋都是这样的海浪,寂静又喧闹,夜晚看去,是一种深邃幽冷的蓝,仿佛有种要将人吸进去的恐怖魔力。   以她的视力,也完全看不到海中有任何人,不过这短短几分钟,船已经行驶了不短的距离,即便是阿尔宾森不小心落海,也已经远远落在了后面。   “杰奎琳,阿尔宾森到底会游泳吗?”沈隽提声问。   杰奎琳终于抬起头来,“他是冲浪爱好者,家中也有游泳池,每天都会晨泳的。”   也就是说,他很擅长游泳。   十分钟之后,船上的安保人员才匆匆赶来,姜颜还是第一次知道,这么大的邮轮上,只有医生随行,却没有警察。   向安保人员简单叙述了情况之后,他们也去询问了杰奎琳,杰奎琳还是那副说辞,很显然这些安保人员也不怎么相信,尤其在了解到杰奎琳和阿尔宾森的关系之后,更倾向于是情杀。   “我们会立刻派救生艇去搜寻,因为现在已经离开了美国海域,无法求助于美国海警。不过放心,我们已经拨打了卫星电话,有直升机调来支援。”安保人员承诺说。   姜颜本来也和阿尔宾森不认识,可是现在和阿尔宾森同行的杰奎琳成了嫌疑犯,他们只能和姜颜谈这些事。   沈隽抬起头来,看向茫茫大海,似乎在那海浪之下,真的有黑影一闪而过。   一瞬间,她相信了杰奎琳所说的话。   本来,沈隽拥有了这样的能力和强大的力量,不该有任何令她害怕的事才对,可是,在这静谧神秘的海上,她居然也察觉到了自己背脊发凉的颤栗。   海的深处,似乎有一双巨大的眼睛,正在无声地盯着她,冰冷而可怖。 第79章   这种感觉不会出错, 沈隽现在的五感格外灵敏,水下是真的有东西。   她回头看了一眼杰奎琳和皱着眉的姜颜, 暗自叹了口气, 她觉得,或许她不送姜致远夫妇到美国来,可能反而不会出事。可如果注定要出事, 她不在也可能更可怕。   “这里没我的事了吧?”沈隽走过去说,“我回房间看看陈玉他们。”   “好。”姜颜点点头,“把阳台的门关上再睡觉。”   “我知道。”   尽管姜颜没有说类似“你小心一些”的话,这一句嘱咐也听得出关心了。姜颜还不知道,沈隽究竟有怎样的能力, 能够造成多大的破坏。   沈隽回去却不是真的为了瞧陈玉他们怎样,因为床晃得厉害, 他和佐伊已经躺在床上睡了, 吉祥一个人睡在拼起来的沙发床上,早就进入了梦乡。   她决定再抽一波卡。   尽管沈隽有好几张擅长水上作战的卡,但是,在茫茫大海上, 她仍然很缺能够使用的法器灵器。   小玉说她是主角,就该事事顺心不是吗?   这样想着, 她的连星匣亮起了光芒。   “果然。”   沈隽看着她抽出来的东西, 攒着这么多天没有抽卡,没有抽出人物卡是意料之中的,能抽出这么多四星卡, 已经是十分值得高兴的事了。   尤其其中的两样东西在这会儿的沈隽心中比五星卡更重要。   一小瓶碧水丹,一个叫琼月寒玉铃的配饰。   碧水丹其实该叫避水丹才对,不过炼制它的人大概觉得避水不够好听,索性就取名叫碧水丹。一小颗足以让人在水中生存十二个时辰,也就是二十四个小时,难得的是,对凡人也有效,简直是专为她所准备的。   琼月寒玉铃原本是琼玉宫中内门弟子人手一个的法器,虽然说起来似乎常见,却实际上除却琼玉宫中弟子,旁人想要得到一件都千难万难。   内门弟子只有佩戴了琼月寒玉铃,才能进入宫中极寒冰湖,修行琼玉宫的心法在这冰湖之中能够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这寒玉铃兼具避水、防寒、护身三种效果,那冰湖传闻之中湖深百丈,琼玉宫弟子修为越深,就能潜得越深,只要有寒玉铃在,就是一重最佳保障。   对于这会儿的沈隽来说也是。   小小的铃铛通体莹白,虽然叫寒玉铃,事实上却是用暖玉所制,放在掌心都有明显的暖暖温度,沈隽很喜欢它的小巧玲珑精致可爱,索性从以往抽的卡中找到了一条可化作项链的百结千变锁,变成一条细细的银项链,将这寒玉铃穿上挂在了脖子上当项链戴着。   想到刚才海中那双眼睛,有了这个小东西之后,沈隽感到安心很多。   这一夜沈隽都没有睡觉,她安静地在床上打坐,阳台那边稍有异动她都会看过去——本该让人宁静的海浪声只让她神经紧绷。   第二天一早,姜致远和杨语精神不错地来找沈隽一块儿去吃早饭。   “小姨呢?”沈隽问。   姜致远叹了口气,“昨天她那个什么同事出了事,她帮着折腾到后半夜,这会儿补眠呢。”   沈隽点点头,没有再问。   吃完了早饭,陈玉和佐伊想去游泳,沈隽提醒了一句不要距离甲板的栏杆太近,也就放他们去了,顺带捎上吉祥一块儿去玩,她自己回了房间,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恰好姜颜起来了,才问昨天的情况。   “没有找到人。”姜颜简洁明了地说。   当即放下的救生艇,还派了直升机来搜寻,根本没有找到半个人。   “而且有一点很奇怪,”姜颜说,“他们找到了漂浮在海上的应该属于阿尔宾森的浴袍,浴袍破损不堪。”她皱着眉,“不过我没看到实物,只是听安保人员的转述,他们现在怀疑是杰奎琳杀了阿尔宾森,再将他的尸体扔入海中,已经将她看管起来,准备一靠岸就将她移交给警方。”   沈隽沉默了一会儿,“小姨,你觉得杰奎琳是凶手吗?”   “不太像。”姜颜实话实说,“如果说阿尔宾森是意外落海还有可能,杰奎琳要杀他,除非先下药迷晕他,要知道,杰奎琳只有一米六六,阿尔宾森是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壮汉,他的力量绝对不是杰奎琳可以抗衡的。”   “那下药的可能性呢?”   “也不大,在船上能够弄到的药物有限,杰奎琳如果有预谋要杀他带了药物来,就不会尖叫惊动我们,悄悄杀死阿尔宾森的话,谁也不会发现有什么异常,说不定直到靠岸也未必有人会发现。就算被发现,也可以拖延不少时间。杰奎琳是个智商很高的人,据我所知她拥有至少两个博士学位,并不会蠢到预谋杀人都弄得人尽皆知的地步。”船上并不会天天有人检查有没有失踪者。   沈隽挑起眉,“如果她是没有预谋的,根本无法杀死经常运动的阿尔宾森对吗?更别说扯坏他的浴袍。”   “是的,而且在她的房间没有发现血迹,”姜颜肯定地说,“在赌场的时候我还看到了阿尔宾森和杰奎琳,他们回到房间距离我们去不过只有一个小时,这一个小时内,杰奎琳要和他做爱、洗澡并杀死他之后再清理房间的血迹,最后再将房间弄成我们看到的凌乱模样……时间有点太紧张了。”   沈隽:“……”姜颜说起话来还真是很直言不讳。   “其实最大的疑点,还是她的那声尖叫,这完全不像是她的智商会做出来的事——我指的是如果真的是她杀死阿尔宾森的话。”姜颜说,然后又耸耸肩,“算了,这是警察该调查的事。”   沈隽看向她,“小姨,你完全不相信她所说的话吗?”   “什么?”姜颜想了想,“啊,你是说她说的水里有怪物拖走阿尔宾森?”   “嗯。”   姜颜笑了笑,“深海一直是很难研究到的领域,我相信深海会有一些人类没有发现的生物,但要说它们浮上海面来攻击人,暂时没有科学研究的例子可以支持这种说法,所以我不信。”   “那你采集到的粘液呢?”   “已经交给船上的安保人员,它们会一起提交给警方。”   沈隽想了想又问,“昨天晚上没有再失踪其他人吧?”   “没有,只有阿尔宾森一个。”姜颜说,“或者有其他失踪的没有上报谁也不知道,这一艘船上的游客就又三四千人,再加上工作人员,是个很不小的数据了。”   也许那个海下的东西,只是在那一个地方停留?沈隽想着。如果只有阿尔宾森一个牺牲者,对于船上的其他人来说算是很幸运了。   沈隽看了看姜颜关得紧紧的阳台门,姜颜也不是完全不信的吧?不然也不会特地提醒她,自己这边的阳台门也关得这样紧了。   不过,沈隽也很希望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   然而,现实很快就打破了她的幻想。   下午的时候,又失踪了一个人,这回失踪的不是游客,而是一位船上的工作人员,大家搜遍了整艘船,也没能找到她的踪迹。   “明天一早我们就能到达港口了。”听到消息之后,姜致远也有些不安了,“应该不会再出事了吧。”   这毕竟不是长途客轮,而是旅行用的邮轮,并不会一直在公海上航行。   “外公,今晚记得一定要关好阳台的门。”沈隽说,“要不然,直接睡客厅也行。”毕竟客厅是没有阳台的。   姜颜看了看大家,“我去找船长打听一下情况,顺便看一下杰奎琳情况怎么样。”   杰奎琳还被关押在下面的船舱里。   沈隽站起身来,“我也一起去吧。”她回过头,“陈玉,你帮我照顾好外公他们。”   “好。”陈玉答应下来。   沈隽让赵涟和厉星阁悄然藏在房间里保护他们,确信不会发生任何意外,才和姜颜一起离开。   邮轮上轻易是见不到船长的,本来在旅行的最后一天,船长才会出来和大家拍照留念。   因为阿尔宾森的意外,邮轮方倒是答应和姜颜见一面。跟着工作人员一路走到游客禁行的区域,到了船长室之后,沈隽几乎是立刻发现,船长的脸色很不好看。   难道是因为又失踪了一个工作人员,所以船长怕追究他的责任吗?   姜颜简单和船长问候了一下,然后才询问杰奎琳的情况。   “她很好,情绪也已经稳定了下来。”船长说,之后又看着姜颜,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姜颜心中奇怪,“船长,是有什么不对吗?”   “您的那位同事,说是在她同伴失踪的那晚看到了一个黑色的怪物?”   姜颜诧异,“船长,您相信这种事?”   船长苦笑,“本来是不信的,我在这条航线上已经航行了二十年了,这是一条相当低危的航线,照理不会发生任何危险。”   “是因为失踪了两个人吗?”   船长平静地说,“失踪其实在邮轮上并不少见,这二十年里,我见过不少起了,不论是您那位朋友的失踪,还是工作人员的失踪,都不会让我相信这种荒谬的说法。”   “那是因为什么?”   “因为我们已经偏离了原本的航线将近一千海里,船上的各种设备并没有失灵,操作系统也没有失控,可是我们就是越来越偏离航线,向着公海深处驶去。”   “什么?!”   这种实际情况本来船长是想瞒着所有乘客的,但明天早上无法到港口,迟早要想个办法瞒过船上的游客,船长心中既然有了相信杰奎琳的想法,就想要问问姜颜知不知道更多的情况。而且,他昨天晚上和姜颜交谈过,觉得她是个很冷静的人,条理十分清晰,今天又调出姜颜的资料看了一下,才感到她可以信任。   “或许,你可以去和你的朋友谈一下,仔细问一下她所看到的东西。”船长期盼地看向姜颜。   其实从昨天晚上开始,他们的航行就已经偏离了方向,如果不是到今天晚上仍然没找到解决的办法,船长也不会相信杰奎琳那套怎么听怎么荒谬的说法。   “向岸上求援了吗?”姜颜只冷静地问了这一个问题。   船长点头,“船上一直有GPS设备,救援最早也要明天中午才能到达——这还是我们一直在这个地方的情况下,我现在已经关掉了船的引擎。”   一边说着,一边他们往船长室的舷窗看去……船行得和之前没关掉引擎之前比,速度竟然没什么区别。   整艘船像见了鬼一样自己在以最大的航行速度往公海深处行驶。   沈隽:“……”   唉,就知道没那么简单! 第80章   到了晚上, 船长就发布了一条全船通知,找的借口是邮轮引擎发生故障, 他们将会延迟到港, 一切损失将由邮轮一方承担,船上的食物照常供应,游泳池和其他游乐设备照常开放, 请大家放心。   姜颜皱着眉,旁的人没发现,她已经发现到了晚上,自助餐厅的食物种类缩减了一截,量比起昨天来也有所减少。不过布置餐厅的人十分聪明, 通过移动一些食物的位置和摆放,来造成了仍然十分丰盛的错觉。   当然, 瞒不过对数字和容量极其敏感的姜颜, 更别说她知道事实上发生了什么事。   将盘子里的牛排和土豆泥吃干净之后,姜颜看向沈隽,“等会儿晚上再去找船长一趟。”   “怎么?”   “我总觉得他还有事没有告诉我。”   沈隽无奈,“他原本也没有告诉我们的义务。”   一旁的姜致远诧异地说, “船长说了什么,是关于这次故障的事儿吗?”他有些奇怪, 引擎故障关姜颜什么事, 她又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不是,是关于杰奎琳。”沈隽飞快地回答他,很显然, 姜颜是十分不擅长说谎的。   她可不想引起姜致远和杨语的担心,连陈玉和佐伊都投来探究的目光了   杨语点点头,“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小颜的同事,真不敢相信她是个杀人凶手。”   “虽然不是百分之百,百分之八十的可能,她不是。”姜颜说。   姜致远一听,“那个落海的人最终还是没找到?”   “嗯。”姜颜承认。   姜致远叹了口气,没有再说什么。   吃完饭之后,陈玉和佐伊想要继续带着吉祥去甲板上溜达,沈隽看了外面一眼,“太阳不好又有些冷,就不要去游泳了吧,小玉你可以把带来的寒假作业做一做了,不如去图书馆做作业,把佐伊和吉祥也带上,吉祥的课程需要抓紧,不然下半年去学校会跟不上的。”   陈玉只能怏怏地答应下来,确实,他的寒假作业还没有动呢,玩得太开心了几乎忘记自己还有学业这件事,但其实……他六月就要高考了。   姜颜没有做声,她知道,图书馆在船的七层,没有开放的阳台和甲板,算是船上相对安全的地方。沈隽只是不想让他们再去甲板上玩而已。   “外公外婆不如也去帮帮佐伊的忙,吉祥的出身有些可怜,他以前从来没上过学,一直是佐伊在给他补课,不过佐伊是个外国人,所以——”   姜致远看着乖巧懂事的吉祥,又看看自己都一脸稚气的佐伊,痛快地答应下来。   他和杨语两个都是文化人,要教个把小学生那是半点都不费力的。   姜颜正想着要怎么劝说姜致远他们今天不要去甲板呢,船上的演出节目都是英文的,而且不是老年人喜欢的类型,他们夫妻原本就更喜欢到甲板上去散步的。看到沈隽已经把他们都弄去图书馆了,姜颜也安心多了。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旁边一桌的人忽然吵起架来。   沈隽朝旁边看去,那是一个标准的美国白人家庭,一对父母带着三个孩子,最大的孩子是个金发碧眼的年轻姑娘。西方人在这个年纪已经发育得相当不错,这个女孩儿已经开始注意自己的身材,穿着也很清凉,显得有些不符合她年龄的性感。   如果不是她母亲那句“凯瑟琳,你才十五岁”,沈隽都猜不到她的年纪。   剩下的两个孩子就要小多了,一个瞧着才十岁左右,另一个甚至只有五六岁模样。   沈隽的英文水平足以让她听懂这个家庭的吵架内容。   “妈妈,你不懂,丹尼斯已经说了要我做他的女朋友!”   “不要开玩笑了,凯瑟琳。”   “他绝对不会失约,说好了我们今天一起去看魔术show,他没出现一定是发生什么问题了!”   “凯瑟琳,你昨天才刚刚认识他,说不定他遇见了其他女孩儿——”那位地中海发型的爸爸插话说。   “爸爸!”凯瑟琳尖叫起来。   忙着帮小儿子擦沾在下巴上的酸奶的妈妈不耐烦地说,“这船这么大,你又不知道他住在哪儿,赶紧忘了那个丹尼斯吧。”   凯瑟琳的眼中已经有了泪水,“我知道、我知道他住在哪儿妈妈,昨天晚上我偷偷去找他了。”   那位妈妈立刻转过头来,严厉地看着她,“你说什么?”   “他就住在六层,我们的楼上。”凯瑟琳大声说,“我去找他了,他和他的哥哥应该住在6168,但是,他们都不在。”   “那也是正常的,这艘船这么大,他们说不定去游泳了,或者去其他地方吃饭、看演出——”   “不,你不知道,妈妈,我们约好的!”   “凯瑟琳。”   “而且,我碰到了丹尼斯的哥哥麦克的女朋友,她说丹尼斯的哥哥也不见了,他们一定是失踪了妈妈!”   “不要胡说了凯瑟琳。”   “他们一定是出事了……”女孩子忍受不了一直被反驳,丢下刀叉就跑了。   沈隽和姜颜对视一眼,心中都打了个突。   失踪?   说不定这是真的。   饭后他们去见船长,说起了这件事,船长想了想,叫来了一位工作人员,查询了一下船上的乘客情况。   “6168确实住着一对兄弟,麦克·贝曼德和丹尼斯·贝曼德,刚才萨曼莎打电话问了一下打扫他们房间的服务人员,说是自从午后就再没见到他们的房间有变化。不过这也很常见,有一些客人会一直在外面,并不回房间。”   “所以船长,能够广播一下就说有人寻找他们吗?”   “可以,萨曼莎?”   “好的,船长。”   姜颜和沈隽本来不该这么容易得到船长的信任,但这位船长先生很显然也有些心神不宁,脸色比之前又难看了许多。   “现在我们已经偏离了多少海里了?”姜颜忍不住问。   船长疲惫地说,“谎言也骗不了多久了,现在我们的船行驶的的速度比开到最大马力还要快得多,偏离航线的数字每一刻都在变化,现在我只知道我们距离最近的陆地都已经十分遥远,只能等待救援了。我只担心救援永远赶不上我们的速度,那就糟糕了。”   他们现在不是在海中抛锚,而是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无边无际的海洋中不定向地移动,这无疑会使救援变得有些困难。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我还是第一次意识到,海洋是这样辽阔。”沈隽皱着眉说。   姜颜平静地说,“在地球上,海洋面积共3.6亿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71%,是所有大陆加起来的两倍还多,更别说大面积的大陆其实无人居住。”   “我们的GPS一直在向救援方提供定位,但是现在我们在以将近50节的速度航行,每个小时就能够行驶将近一百公里……”船长摇摇头,“情况已经坏到我需要再打几份报告了。”   姜颜认真地建议,“可以请美国方面的军舰来救援吗?毕竟这艘船上绝大部分都是美国公民。”   船长叹气,“恐怕你们还没理解速度50节是什么概念,一般现代军舰的航速并不会比我们邮轮快上多少,也就30节左右,除非是特殊的小型舰艇,现在一般的军舰,也是没可能追上我们的船的。我觉得,还是空中救援相对更靠谱一些,但是,我们的情况还没严重到能够申请这种级别的救援。”   沈隽看了看外面,被广播的那对兄弟还没有出现,也许永远也不可能出现了。   “船长,我建议排查一下现在船上游客的情况。我觉得,失踪者很可能比我们想的还要多得多。”   昨晚,阿尔宾森也许是第一个,也许不是,今天失踪的那位服务人员也是因为没有到岗而被发现。更多的是一起来度假的同一间房间的家人或者朋友,在那风浪声中一起悄然失踪的话,或许根本不会有人发现。   比如那对兄弟,如果不是弟弟和那个叫凯瑟琳的女孩儿产生了情愫,哪里会有人去找他们?   “我们提供的新一代房卡都具有一个简单的GPS定位装置,”坐在一旁的萨曼莎开口了,“我觉得可以停止广播了,直接去找兰尼,让他查一下所有客人的定位,然后让服务人员确认一下他们的具体情况。”   “好,赶紧去吧。”船长说,“注意一下技巧,不要引起客人的恐慌情绪。”   萨曼莎点头离开了。   等待的时间总是很漫长的,他们站在船长室的舷窗前,看着外面掀起的波涛。   “原来风浪是没有那么大的,不过因为我们的船现在太快了,所以看着这风浪,我都有些心惊肉跳。”   “船能撑得住这样的速度吗?”姜颜问。   “我已经让将顶层甲板上一些可能会断裂的地方都加固了,因为不是我们自己的引擎在动,所以应该没有太大问题,但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时间一长我们会缺少食物和水的。”   这才是最严重的问题。   晚上,沈隽收到了姜颜告诉她的消息,短短不到两天的时间,船上的实际失踪人数,是47人。   一共3984名乘客,再加上1226位员工,相比较而言,47只是个很小的数字,但是,算算时间,和失踪人数,就相当触目惊心了。   “船长已经发出了最高级别的求援讯息。”姜颜说,“我觉得我们应该告诉爸妈他们了。”   照这个失踪的速度,今晚不知道还会失踪多少人。   “你们今晚直接和我们一起睡,我们把被子都集中起来,在客厅打地铺。”沈隽已经觉得即便是阳台门关紧,也并不安全了。   姜颜干脆利落地答,“好!”   沈隽第一次觉得,自己还不够强大。   外面已经漆黑一片,整艘船都在震耳欲聋的风浪声中摇晃着。外面对此一无所知的人们仍然在狂欢享乐,以为这是他们再寻常不过的一次度假。   很快,广播响了起来。船长为了最大限度地不引起恐慌,换了一个新的借口,说是今晚将会有特大风浪来袭,请所有人不要前往甲板,不要落单不要打开阳台的门,最好同家人一起待在房间内,有任何异常请迅速拨打安保电话。   因为这会儿外面越来越大的风浪声,几乎所有的乘客都相信了这个借口。   不一会儿,船上的服务人员前来,将所有的阳台都锁死了,免得发生任何意外。听说顶层通往甲板的门一样被锁死,禁止所有人进出。   船长已经尽力想要保护船上剩下的乘客和工作人员了,然而,沈隽有种预感——   他做的这种努力,并不会有用。 第81章   尽管姜致远对于大家为什么要聚在一起还是有些疑惑的, 但是姜颜和沈隽坚持,他也就没再问。   陈玉悄悄对沈隽说, “大姐头, 情况是不是不太好?”   “放心。”沈隽只对他说了两个字。   陈玉果然就放下心来。   “小姨,你先陪着外公他们,我出去看看。”   姜颜却拉住她, 果断摇了摇头,“现在不适合出去。”   沈隽笑着说,“放心,我只是看看情况。”   “这时候做出任何冒险的行为都是十分不理智的。”姜颜的口吻已经有些严厉了。   沈隽无奈地看向姜致远,“外公, 你和小姨说清楚啊,我并不是那么脆弱的小姑娘。”   姜致远却也同意姜颜, “小隽, 不如好好待着吧,不要胡乱折腾了。”   沈隽:“……”   可是,沈隽仍然想出去,如果能解决掉海中这不知道是什么的怪物, 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有任何的牺牲?哪怕船长将整艘船死死锁着,沈隽也不觉得就能阻止这个拖着船一小时走上百公里的家伙。   不管怎样, 她也想努力试一试, 否则,今夜也许会死更多的人。   在姜颜去洗漱的时候,沈隽悄然开门离开, 陈玉和吉祥看到了,却什么都没有说。他们都很信任沈隽的能力,并不觉得她出去看看会有太大的危险。   等姜颜出来的时候,发现沈隽不见了,立刻往门口走。   却见门口不知道从哪里出现了一缕青烟,渐渐化作一个高大英俊的男人拦住了她的去路,“抱歉,主人吩咐,不能让任何人走出这个房间。”   姜颜先是皱眉,然后才带着谨慎探究的眼神打量他,“你是什么人?”   陈玉赶紧走过来,“小姨别担心,他肯定是自己人。”   “我不管什么自己人不自己人,”姜颜看向陈玉,“正常人能够变成烟吗?科学上根本无法解释。当然,除了火化被烧成灰的情况。”   陈玉笑着说,“小姨,这世上本来就有用科学无法解释的情况,这应该是姐姐留下来保护我们的人,她真的不会出事,你出去找她的话,反而可能会有危险。”   “我怎么能确定你的话是真的。”姜颜并不相信陈玉,她可不是那么好哄的人。   陈玉只能求助地看向姜致远。   “小颜,你先坐下吧,等等再说。”姜致远只能开口。   姜颜却说,“万一出了事,可是后悔都来不及的。”   一旁正做姜致远出的题的吉祥说,“女施主姐姐很厉害的。”   佐伊放下正玩着游戏的手机,“放心吧,她即便是解决不了麻烦,自保还是绝对没问题的。”一个人都能怼一整个天堂岛了,他不觉得这世上有什么事能够让沈隽感到为难。   事实上,沈隽这会儿真的感到有些为难。   她已经到了船的最高层甲板上,之前陈玉和佐伊他们在这里游泳,她也是在甲板上溜过圈的,所以知道这里大概是个什么情况。游泳池什么的都还在,冷冷清清的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桌椅都早早被收走了,看着有些萧瑟空旷。   沈隽没想到的是,已经遭遇了这么麻烦的事,连天气都来和他们作对。这狂暴的海风并不全是因为船行速度,而是因为真的有暴风雨要来临,在距离栏杆还有一段距离的甲板上,都可以感觉到扑面而来的海水飞溅到脸上。   从栏杆旁往下看去,海水深幽,什么都看不出来,如果不是现在这船非正常的航行速度,她会觉得一切都十分正常。   就在这时,阴沉沉的天空中豆大的雨点落了下来,她赶紧给自己施了个法术,才避免瞬间被淋湿的下场。   船没有开引擎,就这样寂静无声地在海中飞快穿行,在甲板上听着海浪轰鸣,这种感觉很奇特。   沈隽原以为自己已经没有什么会让她恐惧,在茫茫无边的海上,又是这样充斥着狂风暴雨的漆黑夜里,她到底还是对大自然有了些许敬畏之心。   “来吧,让我看看你是什么怪物。”   魏柏逸、俞松潇、柳若生三人出现在她的身旁,沈隽给他们各自吞下一枚碧水丹——本来三人就是海岛出身的散修,原很通水性,习惯于水中作战,对于碧水丹也并不陌生。   “走。”   从十六层的甲板上一跃而下的感觉十分刺激,风大得几乎要将她单薄的身躯吹得飞起来,还没有入海,那掀起的巨浪就几乎要将她淹没。   四人入水的声音被巨浪声彻底盖住,沈隽有灵气护体,入水瞬间感到海水冲击时,她周身的灵气罩颤抖了一下,还是逸散掉了。   平时遮挡风雨或者寻常攻击或许还行,这样的巨浪大海,灵气罩终究还是撑不住。   到底还是功力太弱了啊,她心中暗自感慨。   海水冰凉,一瞬间从寒玉铃上传来的暖意护住了她的心脉,她手中握着长剑,海中的阻力让她十分不习惯。   本来就是夜晚,又是在水中,光线已经暗到什么也看不清了。   一盏明亮的灯在她的身旁悬浮,万蝶血灵灯,要以吸取生命为代价来维持它的力量,它是一件护身灵宝,兼具辅助的作用,能召唤一万只冥海血蝶保护自身,在主人受伤的时候,伤得越重,它的作用越强。当然,仅看名字也知道,它可不是什么正道人士用的,而是一件邪派灵宝。   在海洋中使用起这万蝶灯来格外轻松,海中无数的小鱼小虾甚至是浮游生物,都能让它越来越明亮。   万蝶灯照亮一片海域,沈隽和柳若生三人一块儿迅速抓住了邮轮的铁质船身,否则以船的速度,可能很快就将他们抛在了身后。   “主人,这船速度太快,我们只能沿着船身往下搜寻。”柳若生的声音清冷。   沈隽也知道这一点,这速度造成的阻力使她单单要维持抓住船身的动作就不是很容易,海水疯狂灌入她的衣服,彻底打散她的头发,如果不是她原本就赤足下海,这会儿鞋子肯定已经不见了。   船身是算不上太光滑的钢铁,但是也没有什么能够让人抓牢的地方,靠着灵力吸附在上面,再一点点往下挪去。   万蝶灯照亮的范围足以让他们看清下方,当沈隽伸手触摸到的不是冰冷的钢铁,而是薄薄一层粘液时,就知道她找对地方了。   “主人,这里全部都是。”魏柏逸站着没入黑暗中的地方,“整个船底,全部都覆盖了一层这种东西。”   沈隽就着万蝶灯的光亮看去,这是一层薄薄的大约只有半厘米厚的透明膜,摸上去触手粘腻,并不柔滑,完全不像是有生命的东西。   她抬起剑,用剑尖刺向它,“叮”地一声,却发现自己直接刺中了船身。它竟然将她剑尖刺向的地方变得薄如蝉翼,四周增厚了不少,以此来减少她造成的伤害。   不仅仅是她,魏柏逸、俞松潇和柳若生也纷纷攻击了它,却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它的狡猾超过了他们的想象。   “很敏捷。”沈隽简短地评价,“先找一找它有没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总不会全部都是这样的身体吧?”   她曾经感觉过这玩意儿用“眼睛”在看她,这会儿却觉得它未必会有眼睛,但它也不可能就是这样一片薄膜的样子。   柳若生轻巧地放开船身一瞬,借着惯性犹如游鱼一般往前蹿了一长段,“估计得到船头去看一看,它是在拖着整个船前行,如果有头首之类,应当也在最前。”   然而,要这样追到船头去,好像并不太容易,或许是因为受到了他们的攻击,船似乎比之前更快了。   这船实在是太大,为了节省时间,沈隽将三人的卡暂且收进连星匣,飞快踏着船身往上浮去,与其从海中努力朝船首去,倒不如先上船,再从甲板上跑到船首入海。   越来越接近海面的时候,沈隽听出了夹杂在风浪声中的飞机引擎声。   咦,这么快?   飞机的救援来得快到超过了沈隽的想象,她破水而出的时候,恰好看到一个人正挂在从小型飞机垂下来的软梯上,她踏着船身往上,落在甲板的时候,恰好那位全副武装端着枪的美国大兵也从甲板着陆,似乎正要指挥着那架小型飞机暂时降落在邮轮宽敞的甲板上。   这规模不像是正常情况下的飞机救援,因为从那架小型飞机上只下来了一个人,加上驾驶员飞机上的人大约也不会超过五个,沈隽猜测是恰好在附近舰队上执勤的大兵被派过来看情况或者怎样,才会来得这样快。   被一把枪指着,沈隽的神态却很安然,她这会儿从海中上来或许看着是会有些狼狈,但也没到令人误会的程度。   然而,她不知道,在这位优秀高大的海军陆战队少尉眼中,骤然落在甲板上的少女身形单薄,漆黑的长发披散在肩头,尽管仍然湿漉漉的,在大雨中却泛着淡淡的青。她白色的裙衫里面穿着贴身的黑色背心和七分裤,光裸着一双完美无瑕的雪色脚丫,更别说夜色中莹白秀丽的面庞仿佛都在发着光。   她就像是一个海中精灵,以这样震撼的方式出现。   美丽,又妖异。 第82章   布兰特·卡罗瑟斯是海军陆战队的明日之星, 也是最年轻的少尉,在舰队上做常规训练的时候, 收到了比尔斯伯勒船长的求援, 在正式救援到来之前,他先带着一支小队来看看情况。   狂风暴雨之中,要执行这种任务是十分危险的, 如果不是因为他们是最优秀的陆战队员,训练地点距离这里又不太远,恐怕也做不到这一点。   身后,小型飞机慢慢降落到了邮轮的甲板上。   “呼,布兰特, 你还好吗?我们的飞机差一点就冲进游泳池!”从飞机上跳下来的布兰特小队中的飞行员亨利·艾奇逊,他是一位经验丰富的飞行员。不一会儿同样全副武装从飞机上下来的是一位刚调到布兰特小队的陆战队员, 科林·伯莱恩。   然后, 他们就都停住了脚步。   看向站在布兰特对面的沈隽,情不自禁地“哇哦”了一声。   这个女孩给人的视觉冲击力简直超过了一切!   沈隽却只是轻飘飘地看了他们一眼,就如同一缕青烟一样往船头跑去。   “等一等!”布兰特叫起来。   沈隽头也不回,跑到船头如同一只轻盈的鸟, 向着波涛汹涌的大海一跃而下。   “不要!”布兰特的叫声没有起到半点作用,他也跟着飞快地跑过去, 趴到栏杆上往下看, 却连沈隽的影子都没有瞧见。   亨利·艾奇逊和科林·伯莱恩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科林,刚才不是我的幻觉吧?真的有个女孩从船上跳下去了对不对。”   “是的。”科林傻傻说,“会不会她是什么人鱼、海妖之类的?”   两人对视一眼, “不会吧?”   跟着跑过去之后,科林拉住布兰特,“别忘了比尔斯伯勒船长说过,不要靠近栏杆之类的地方,海中的那个东西会将人从船上拖走!”   现在很显然他们都信了杰奎琳一开始说的话,海底真的有个东西,不管是怪物也好,某种体型过于巨大的鱼类或者其他海洋生物也好,总之这会儿靠近甲板上的栏杆是危险的。   布兰特着急地说,“那她呢?”   亨利帮忙拖着他往后退,“如果她是海妖,那跳下去肯定没事,如果她不是,这种天气跳下去,下面还有个吃人的玩意儿,你想救她也不可能了。”   听到他说的话,布兰特怔在了原地,又回头看了一眼,才跟着另外两人一起往甲板通向下方的门那里走。   “咦?”科林疑惑地看着门,“船长不是说,这门被从里面锁死吗?可是你们看。”   这扇门明明就是从外面被用一根棍子随便卡住了啊,并不是丛里面被锁上的。   布兰特心中一动,“那个女孩儿是从里面出来的!”   “什么?”亨利并不相信,“她疯了吗,在这种天气这种时候跑到甲板上来,还跳进海里?”   布兰特肯定地说,“一定是,而且她肯定不是疯了,疯子可做不出这样有条理的事。她知道门是需要被锁上的,所以她从里面破坏了门锁,却从外面将它卡住了。”   科林抽开棍子,他们走进去之后,仔细观察了一下门锁。   “看,这里确实被破坏了。”   “这就证明了我的说法。”布兰特有些激动,“我们去救她吧,说不定还来得及!”   科林无奈地说,“哥们儿,怎么看都来不及了吧,而且外面这么大的风浪,就算她没有被海中怪物伤害,也早已经被巨浪卷走了。现在我反而祈祷她真的是海妖了,至少没有那么危险。”   “去和船长聊一聊吧,说不定船长会知道她是谁。”   他们往楼下走去的时候,沈隽已经向海下潜去,将柳若生三人又召唤了出来。   她想着幸好刚才是只有她一个人在甲板上,带着他们三个,说不定真要被美国大兵用枪指着让他们进去了。她一个的话,看着毫无威胁性,反而待遇要好很多。   “主人快看!”俞松潇叫她。   明亮的万蝶灯在沈隽的操纵下往海洋深处落去,在深深的黑暗的海洋中,沈隽屏息看着这一幕。   像是有无数闪着微光的花在这海底悄然开放着,六瓣舒展的半透明花瓣足有三四米长一两米宽,每一朵“花”的花蕊都只有两根,纤细游弋犹如光滑美丽的金线。   “这也太多了。”柳若生说。   画面美得令人叹息,然而沈隽毫不怀疑,正是这片美得如梦似幻的花海,造成了邮轮现在的情况。   “这东西根本不像是有生命有灵性的东西。”魏柏逸皱眉。   然而,就是它们以一种不可思议的速度在拖着邮轮往前,那柔软舒展的“花瓣”像是薄又锋利的刀一般划破海浪波涛,将阻力降到了最低,以一种极快的速度在海中穿行。   “那些船底的粘液,就是它们分泌出来的吗?”沈隽暗自想着,然后就愁眉不展,它们要怎样才算是被杀死?   这是在海底,如果在陆地上,还可以想办法一把火烧了,海底的话,用刀剑能杀得死它们吗?   沈隽掐了个剑诀,长剑如同一道流光划破海水,向着那片花海刺去!   “主人小心,那是活的!”柳若生大叫一声。   不用他提醒,沈隽也已经看到了。她的剑像是刺激到了那些“花”一样,海水猛地震荡起来,一圈圈的涟漪往外散开,所有的“花”都开始迅速聚拢,变成了部分看起来像是长蛇一般的诡异怪物,所有的“花蕊”有规律地排在一块儿,像是它金色的骨骼!   这竟然整个儿是一个生物!   一个巨大的,比整个邮轮还要粗壮的恐怖怪物,它拥有透明的身躯和柔软的金色骨骼,沈隽甚至无法看清它整体是什么模样,只能看到它部分身躯,像是无鳞的半透明巨蟒。   沈隽抿着唇,以剑诀操纵着被它的身躯包裹的长剑四处乱捣——她的剑锋锐无匹,要刺破它柔滑坚韧的皮肤却并不容易。   这么久以来,沈隽第一次遇见这么强大的敌人。   它翻动着身躯,忽然从身躯中伸展出无数半透明的犹如丝线一样纤细的触手,疯狂朝着沈隽涌来,沈隽急速后退,那些丝线就越拉越长,执着地要将她捆住的模样。   沈隽毫不怀疑,这些触手可以长到它想要长的长度。   眼见着那边俞松潇已经被触手缠住了一条腿,他惊叫起来,“主人,这怪物的触手会腐蚀皮肤!”   “回来!”关键时候,沈隽将他变回卡收回了连星匣中,“我们撤!”   想要杀死它很显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沈隽果断决定撤退,做好周全的计划再来战。   因为这怪物伸出的触手十分纤细,在海中的速度快如闪电。沈隽的曦年流光还被它困在体内,只能换另一把长剑不停劈砍驱逐那些柔韧如丝的触手。   等到好不容易爬上船的时候,沈隽发现自己也出了一身的冷汗。   在城市中她可以无所畏惧,大自然的神奇造物却可以这么强大。   浑身湿漉漉地踩着楼梯往下走,沈隽准备回房间去,厉星阁告诉她姜颜和姜致远夫妻以及陈玉他们都安然无恙,但这会儿的她疲惫得很想休息。   “是你。”楼梯下方传来惊喜的声音。   布兰特一抬头,就看到赤着脚站在楼梯地摊上的少女,她仍是甲板上那个看起来美得有些妖异的模样,尤其这会儿脚步轻得像猫,又浑身湿透,眼神却深幽得好似夜里的海。   一旁科林探出身体,惊异地说,“啊,这不是那个海妖吗?她——”   “海妖?”沈隽重复了一下他的用词。   “呃,你会说话?”科林顺口就说。   布兰特没好气,“我早就说了,她是人,是这艘船上的人。”   “正常人怎么可能在这种天气跳到海里还安然无恙?更别说还里头还有个……”科林咽了咽口水说,“她一定是海妖。”   沈隽不想再和他们站在这里浪费时间,“两位,你们能不能不要当着我的面讨论这种问题?不要挡路,我走了以后你们可以随便聊。”   他们俩堵住了她的去路,两个高大的男人还不至于让她完全无法通过楼梯,但是就这样下去的话,需要从他们两人中间传过去。   “你叫什么名字?”布兰特目光灼灼地看着她。   沈隽恨不得朝天翻个白眼,这眼神她太他妈熟悉了。就算是原本对男人这种眼神不熟悉或者说不敏感的她,到现在也被迫敏感起来了。   拜托,这会儿的她估计是有史以来最狼狈的时候,浑身湿透,头发散乱,脸色肯定也不会太好看——即便是有寒玉铃护着,在这种天气里,海水还是很冰凉刺骨,她的功力太弱,尽管已经到了筑基的瓶颈期,毕竟还没筑基,这样的天气环境和海水还是给她不小的影响。更别说衣服也很不好看,为了便于在海里行动,她里面穿着紧身的分体式运动泳衣,外面套着的白色长衫已经被触手腐蚀得有些破烂了。可惜一件她还挺喜欢的衣服,肯定是要扔掉了。   就这种形象,居然还能遭遇布兰特这样的目光。   和容貌平凡的科林不同,布兰特是个英俊到闪闪发光的金发帅哥,一双浅蓝色的眼睛像是半透明的琉璃珠,十分漂亮。尽管佐伊也是很明显的外国人长相,但他还是个没长成的少年,布兰特就不一样了。他高大挺拔身躯健硕,气质更是出众,完全已经是个充满了荷尔蒙气息的美男子了。   “走开!”沈隽已经有些不耐烦了。   布兰特犹豫了一下,才让开了路。只要她是住在这艘船上的,他总能知道她是谁的,不急于这一刻。   沈隽头也不回的走了——她一点都不喜欢这种到处开桃花的感觉。   真的不喜欢! 第83章   沈隽直接穿过他们回房间去, 一进房门就被姜颜拉住了,“没事吧?”   “放心吧小姨, 我没事。”   姜颜皱着眉, 看她浑身湿淋淋的模样,可不像是没事。摸了一把她的手,更是冰凉, 赶紧把她往浴室推,“洗个澡吧。”然后站在门口沉声问,“沈隽,你是不是下海了。”   沈隽在浴室里转换话题,“恐怕以后会缺水, 最好提醒船长开始限制乘客用水。”她准备匆匆冲洗一下就出去。   姜颜的口吻已经有些严厉了,“我问你是不是下海了。”   “是。”沈隽干脆利落地回答。   姜颜皱了皱眉, “太冒险了。”   “我有安全回来的自信才会去做。”沈隽说。   姜颜沉默下来, 沈隽冲了个澡,换好衣服出来,姜颜终于开口,“海底下到底是什么?”   “不知道。”   “你不是下海了吗?”   “一个从未见过的巨大的怪物。”沈隽老实回答。   姜颜并不意外, “你还会去吗?”   “当然,直到打败它位置。”沈隽可没打算放弃, 而且这会儿, 不是她放弃不放弃的问题,这东西在船下面拖走人,很显然是把整船都当做自己的备用粮, 这已经是彻底的对立了。   姜颜想了想,“下次入海的时候,我会为你准备一点东西,录下它的影像,如果能取一点样本组织就更好了,说不定会对你打败它有帮助。”   “嗯。”沈隽答应下来,“不过也许救援很快就会来,我看到了已经有一架小型飞机降落在上面的甲板上,不过暂时只看到三个美国士兵。”   姜颜点点头,“也许明天救援就能来了,船上这么多人,要撤走也是需要时间的。我问你一个重要的问题——”她顿了顿才说,“你觉得那个东西,拥有智慧吗?”   沈隽怔住了,她还真的从没考虑过这个问题,应该说,连想都没想过。   “这个要怎么判定?”   姜颜叹气,“算了,就当我没说过。希望大家都能平安撤走吧。”   尽管姜颜和沈隽没有说什么,姜致远夫妻和陈玉、佐伊都察觉到了现在的情况十分不对劲,只有吉祥仍然吃好喝好乐呵呵,始终不为任何事发愁的模样。   沈隽看了一眼乖巧的迹象,吩咐陈玉说,“万一发生什么事,你们都要一直待在吉祥的身边,他的那两件佛宝合二为一正挂在他的脖子上,关键时候佛宝护主。”   陈玉点点头,终于忍不住问,“情况有这么严重吗?”   “是比较棘手,不过救援及时的话可能不会有什么问题。”沈隽其实也不能确定,照理救援不会来得太慢,但谁知道会不会因为有她的存在产生什么变数?   陈玉没有再问,这种事问了也没什么用处,他只能相信沈隽。   第二天一早,餐厅就餐的人丝毫没有减少,大家都纷纷在讨论昨夜的暴风雨,原本是船长用来当做借口的,但这会儿他们正在大海深处,真的迎来了一场暴风雨,反倒没有任何人怀疑。   “今天的早餐种类怎么少了这么多?”不少人在暗自嘀咕着。   “毕竟延误了到港时间吧,可能食物就有些不足了。”   “不算什么大问题,只要今天到港,再补充不就行啦。”   几乎所有的人都很乐观,其中有一些是和姜颜一样往年就做这趟邮轮度假的,更不觉得会有什么问题了。   在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又是多年航行的安全航线,出事的几率比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小多了。   “今天游泳池和甲板还是不开放吗?”顶多有人关心的也就是这个而已。   这时候,布兰特也正在吃早餐,当然不是和乘客们一起在自助餐厅了,他和科林、亨利一旦出现在自助餐厅,因为太显眼,反而充满着让那些乘客不安的因素。   他们是和船长一起吃的,之前还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年轻的船长两天之内就像是老了十岁,头发变白了一片。他是真的很忧心忡忡,放下刀叉问,“救援到底什么时候才到?”   “我们的定位一直在变化,飞机救援不是很顺利,舰队一直无法追上,飞机需要燃油,大型救援飞机无法在甲板上降落。”布兰特也一筹莫展,“船长,您确定海中有怪物是吗?否则的话,大家可以上救生艇等待舰队过来救援……”   “是的,我确定。”船长冷冷说,“今天一早,单单是船上的工作人员,就少了六个,我不敢肯定乘客少了多少,肯定是要比昨天多不少。海底下的这东西似乎很聪明,除了第一次它留下了一位目击者之外,其他失踪者全是与同行的人一起消失的,没有人来上报失踪。连这次失踪的六个工作人员,都是同住在两个三人间的六个人——这个怪物破坏起门锁来悄无声息。”   布兰特心中一跳,和科林对视一眼,他们都想起了那个飞鸟一样轻盈入海的少女。   “船长,你知不知道这船长有一位看着大约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女,不过她是东方人,也许比看起来的年纪稍大一些……长发大约到这里——”布兰特比划了一下,“她长得非常漂亮。”   船长一怔,随即皱眉,以为船上有布兰特认识的人,“叫什么名字?你这个形容太笼统了,船上的东方人虽然不多,但也没有少到我每一个都知道,而且人员部分不是由我负责的。”说着他忽然心中一动,“你等一等。”   他从一旁的柜子里取出两份资料来,翻到下面一份,“你说的该不会是她吧?”   这赫然是沈隽的资料!   之前船长在找姜颜来说话之前,也是做了一些背景调查的,姜颜以及和姜颜同行的人资料全部都在这里。之前沈隽和姜颜一起来的时候,就让船长印象很深刻。这个女孩儿有着超乎她年龄的沉稳,瞧着很有些与众不同。   布兰特一看立刻激动地说,“没错,就是她!”   “她是伊恩教授的亲人,和她一起作为游客上船的,怎么,你认识她,还是她有什么问题?”船长很疑惑布兰特为什么要问起她。   科林严肃地说,“船长,您最好叫那位伊恩博士以及这位沈小姐一起来谈一次话。”   船长一脸莫名其妙。   “我觉得,那位沈小姐不是一般人,她或许知道关于海底那位怪物的讯息。”   船长皱眉,“我昨天还见过她,她并没有说什么。”   “我们昨天到的时候,在甲板上见到她了。”   船长震惊地说,“什么?我明明将甲板全部锁上的,她不会出事了吧?”   “没有,我们见到她安全回来的。”   船长深深看了他们一眼,没有再问更多的问题,直接说,“好,我让萨曼莎去叫她们。”   听到船长叫他们去船长室,姜颜和沈隽都不意外。恐怕救援的事情仍然不太顺利,而且,很可能布兰特已经知道了沈隽是谁,又看到了她下海的事,这会儿叫她过去真是一点都不奇怪。   一见到沈隽,布兰特的目光就忍不住黏在了她的身上,惹得姜颜多看了他两眼。   “你认识他?”她问沈隽。   沈隽干脆利落地回答:“不认识。”   船长将之前布兰特他们说的情况说给她们听,“如果想不到实施救援的办法,我们真的要被困死在大海深处了。”   “不用等被困死,大概都会被海底的那个怪物吃掉。”沈隽实话实说。   姜颜问的却是另一个问题,“船长,昨天晚上有多少人失踪。”   “还不知道,能够确认的只有工作人员,乘客的失踪情况还没有排查。”   “没有人上报失踪吗?”   “没有,”船长肯定地说,“大概和之前失踪的人一样,是整个房间的人一起失踪的。”   姜颜非常平静地看过来,“船长,我有一种非常不好的预感。”   众人都朝她看去。   “船底下的那个怪物,是一种智慧生物。”   众人:“……”   这是预想中最坏的情况!   “为什么这么说?”科林忍不住开口。   姜颜叹了口气,“我之前就有这个怀疑,能够拖着邮轮以不定向的方式向大海深处移动,就说明它拥有一定的智商,但不能说它有智慧,因为有不少动物,一样拥有一定的智商,但并不表示它们是智慧生物。”   大家都点点头,亨利若有所思,“大海之中有不少生物其实都挺聪明的,众所周知的海豚,就有小孩子的智商。”   姜颜皱着眉,“昨天我就有些怀疑,因为除了阿尔宾森之外,它没有留下任何马脚。阿尔宾森很可能是它吃的第一个人,之后的所有人都是消失得无声无息,包括那位失踪的工作人员,她一样是因为落单而消失的。”   “那也不能说明它是智慧生物啊。”布兰特说。   姜颜轻轻说,“如果它只是一个房间一个房间的吞,我当然不至于有这种猜测。出来度假的人,其实并不是所有家庭都住在同一个房间的。不知道船长还记不记得,昨天失踪的四十七人里,有两户人家,有一个一家五口,父母住一个房间,祖父和两个孙子住在一个三人间,这两个房间并不相邻,然而,他们一起失踪了。还有一户是六个人,父亲和一个儿子同住,两个女儿分别和自己的丈夫住一间,这一家六口人是分三个房间住的,他们也一起消失了,所以没有人上报失踪。”   众人一下子震惊地看着她。   “仅有这两户人家,我还不能完全肯定,毕竟样本太少,但是直到今天,工作人员失踪了六个,乘客中却没有任何人来上报失踪,恐怕和那两户人家也是一样的。”姜颜看向船长,“失踪的这六位,是不是在一起工作,并不太能和旁的人接触到?”   船长木然地点点头。   “那就说明了一件事——它会观察、思考,然后得出结论,最后做最有益于它的行动。”   在场的所有人背脊都有些发凉。   一瞬间,毛骨悚然。 第84章   “你是说, 它通过观察发现那些人之间有联系,所以, 将他们一起拖入了海中?”好一会儿之后, 布兰特才说。   姜颜点点头,“虽然不能十分肯定,但有五六分把握。”   “这有点太令人难以置信了吧, ”科林讪讪地说,“也许是巧合呢?”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姜颜说,“我也很希望是巧合。”   沈隽感到自己的嘴有点干,“我看到它的时候,没有看到类似于大脑的器官。”不过也许是因为它太大, 她还没看到。   船长看向她,“沈小姐, 你真的到水中……看到过那个怪物?”   “是的, 不过它过于巨大,我没办法看到它的完整模样。”沈隽承认。   船长犹豫了一下才问,“它具有很强的攻击性,对吗?”   “是, 所以我完全不同意救生艇这个主意,这绝对会被它攻击。”   “那要怎么办。”船长愁眉不展, “船上的食物和水支撑不了多少天的。”他们这种大型豪华邮轮, 都是一直依靠港口补给的,用的都是新鲜的食材。被困在海上可不在他们的预计航程内,他们自然不会准备太多的食物和水。   布兰特站了起来, “没有其他办法,只有尽一切可能将它干掉,至少让船摆脱它的控制。”   “我需要休息两个小时,之后再去一次,拍一些影像回来。”沈隽说。   姜颜看向船长,“总这样瞒着不是办法,而且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失踪。船长,我建议将大家集中到剧院,这样也能更好得保护大家的安全。”   这样瞒下去,只会有越来越多的牺牲者。   萨曼莎忍不住说,“可是如果告诉他们,船上数千人,很可能会引发恐慌,带来更糟糕的后果。”   人有时候是比怪物更可怕的,谁也不能肯定在有危险的情况下,能够维持稳定。   “所以,这就需要这位少尉和他的战友站在台前,穿上你们的所有装备,以美国士兵的名义,带给乘客们信心,稳定他们的情绪,让他们相信,只需要好好等待,救援很快就会来临。”   船长缓缓说,“我明白,萨曼莎,准备发通知吧,将所有人都集中起来。我会通知大家食物和水暂时都很充足,救援的先头部队已经到达,很快我们就可以安全返回。不过,拖的越久,这种信赖感就会降低,我们的时间很有限。”   散去之后,沈隽回了房间,她并不是真的要休息,而是准备筑基。   昨天在和那个怪物作战的时候,她就发现自己已经摸到了筑基的瓶颈,之前一晚上她可不是在睡觉,而是一直在打坐。船外波涛汹涌狂风暴雨,她的心境终于得到了进一步的突破。   大约真的像陈玉说的,一切都是为她量身定制。她虽然一直还算努力修炼,但是各种现实的事情一直占用着过多的时间,她并没有那么尽力,可这短短的时间内,在这种灵气稀薄的世界,她居然可以筑基了。   理论意义上来说,筑基才算是真正一只脚踏进了修仙的门槛,所以,它不会有天雷勾动地火的天地异象,只是悄无声息的在她的体内产生了一片雾蒙蒙的浓稠灵气,等到它越来越浓稠,直到可以结为金丹,那就是结丹期了。   等她打开房门走出去,就看到姜颜的身边多了几件她不认识的机器,而她正在与人说话——声音是从笔记本里传出来的。   “小姨?”   “出来了?”她回过头来,“我正在与我的同事讨论,他们都是麦加维研究所对生物很有研究的专家。尤其是班菲尔博士,他是海洋生物方面的专家。”   沈隽挑起眉,“这是船长授权的卫星上网?”   “是,所以网速很慢,索性我改成了单向视频,”姜颜叹气,“而且船上没有设备,只有一些基础的医学仪器,我只能做最简单的观察,然后和他们讨论能不能鉴别这种生物的种类和特点。”她说完了话,顿了一下看了沈隽一眼。   好奇怪,明明沈隽没有任何变化,偏偏她觉得沈隽就是有哪里不太一样了。   这种感觉很难形容,只是短短两个小时而已,沈隽的身上就发生了某种十分微妙的改变,使得她看上去气质更加独特了起来。原本就容貌清丽逼人的沈隽,这会儿瞧着更加绝俗秀美,画笔难描。   “防水的摄像头准备好了吗?”沈隽深深吸了口气,觉得自己这会儿的状态已经到了巅峰,再次下水,她有自信和吞了她的曦年流光的怪物再次一战!   因为已经筑基,她也可以用更好一些的剑,这一回,她换了一把沉重得多的剑——归元,紫薇剑派出品的剑大多是这种风格,外表朴实无华,实则光芒内敛,沉重锋利,锐不可当。   “给。”姜颜将小小的摄像机拿出来,系在了沈隽的手臂上,“尽量能够拍摄到它的整体模样就好了,放心,它具有夜视功能,你抬起手臂——看到了么,这里有个小屏幕,通过这个屏幕,可以拍摄到黑暗中的物体。”   沈隽看了一下,正愁离得太远万蝶灯也照不到它的整体太近只能瞧见一部分呢,有了这个倒是方便一些。   “放心。”她说。   姜颜点头,“早去早回。”   “嗯。”   沈隽换上游泳衣,又翻出一件新的罩衫来穿上,才往外走去。   到了上层甲板,她毫不意外地看到布兰特在那里等她。   “我和你一起下去。”他已经穿好了全套的潜水设备,手上拿着他带来的武器,一把半自动步枪,还包括几颗炸弹和一把背在身后的电击枪。   “不需要。”不管布兰特的装备有多齐全,沈隽都不会带他一起去。开玩笑,这可不是什么轻松可以打败的小怪兽,让她还要分心来照顾他?算了吧,她克没有这样的闲情逸致。   布兰特坚持,“就算到水下,我也可以保护你的安全。”   沈隽简直要笑出声了,保护她?   “你要是下水就是找死,有再多的枪也没有用。”她的曦年流光都割破不了它的皮肤,沈隽很怀疑枪能不能产生作用,尤其在水下,就更值得怀疑了。   布兰特不是傻瓜,从沈隽的表情他就猜到了她在想什么。   “至少我不会拖你的后腿。”他认真地说。   “你会这样认为是由于你还没有见过它是什么。”沈隽冷冷说,“等我录下这段影像回来你看过再做决定吧。”   布兰特上前一步还想说话,沈隽身形一动,布兰特连反应都没反应过来就被敲晕了,沈隽看向不远处的门,“你们过来将他拖回去吧,放在这儿等着被它吞了。”   科林和亨利赶紧跑出来将布兰特拖走了,他们震惊于平时身手十分敏捷的布兰特居然被这么个小女孩一眨眼就打趴下了。   进了门之后,科林嘀咕着,“她一定不是正常人。”   “那还能是什么人?”亨利好笑地说。   “说不定她真的是海妖呢?”   “那帮我们的海妖,也算是好海妖啊。”   “当然,她一定会正义的海妖。”科林说。   亨利毫不客气地笑出声来,“好了,不说这个了,我们不如讨论一下怎么安慰布兰特被伤害得很彻底的自尊心吧。”   解决掉了布兰特,沈隽走到船首,毫不犹豫地纵身一跃。   筑基之后,她终于不需要抓住船也能跟得上船被拖走的速度了。她一直无法晋升,也就限制着她所有连星匣中人物卡的能力,他们虽然是五星卡,沈隽维持在炼气期的话,他们也只能发挥出炼气期的实力。如今她筑基了,再召唤出柳若生、魏柏逸和俞松潇,他们在水中就很有几分如鱼得水的味道了。   现在,他们都不需要靠船的速度来追上它,自己在水中就能够这样快地行进!   沈隽四人一下水,还没靠近它,它就似乎察觉到了对手的到来,这一回,沈隽都没能看到“花海”,它就直接聚拢起来,维持着警惕的状态。   不过这一次,沈隽没有上来就攻击它,她只是试图将它整个拍摄下来,至少能够找到它的弱点在什么地方——换句话说,它的大脑或者心脏在哪里。   无数的半透明触手像是丝线一样在幽黑的大海中展开,在这个深度,已经看不到天光,如同在深海中一样,这种触手几乎完全隐形,他们只能靠触手在海水中伸展时划破海水带来的震荡来规避触手的纠缠。   “主人,往前三四里仍然没能看到它的尽头。”柳若生说。   沈隽吩咐,“你们分三个方向,带上这个。”她拿出腰包中的小型探照灯,“发现什么尽快告诉我,自己小心。”   “是。”   就在她在深海中探究怪物的真正模样时,所有的乘客已经被集中起来,萨曼莎甚至帮着疲惫沧桑的船长化了妆,让他看上去精神状态更好一些,才陪着他出去告诉所有人这个噩耗。   沈隽打得不重,布兰特昏迷片刻就清醒过来,尽管自尊心受创,但是他知道这会儿更重要的是什么。既然无法跟着沈隽去海下观察怪物的真面目,他需要帮着船长稳定人心。   在场的可不是数百人,而是数千人,一旦乱起来,不用怪物吞食,他们自己就能够造成极大的杀伤力。   姜颜留在房间内,震惊地看着从沈隽那里传来的即时录像。   “这绝对是一种从未发现过的生物!”   它美丽绝伦,同时也危险极了。   “班菲尔,你看到了吗?”   “传输速度太慢,我看到的影像是断断续续的。”对面说,“伊恩博士,这绝对是生物界的大发现,而且我怀疑,它应该是深海生物。”   “深海生物?”姜颜皱眉,“深海生物应该绝大部分不会有眼睛吧?”在黑暗的海底不需要视觉。   那么,它到底是如何观察船上的人的呢? 第85章   这一次沈隽在海中待了两个多小时, 这是柳若生三人在筑基的实力水平上不用碧水丹可以在海里活动的极限时间,她没有那么多的寒玉铃, 碧水丹也只有一小瓶, 总要节省一些。将他们收回连星匣之后,等沈隽上船的时候仍然感到精神很饱满。   “筑基了果然不一样啊。”她暗自想着,不过, 她仍然没能发现这个怪物的弱点在哪里,这大概是最大的遗憾了。应该说,这个东西大到要找到它的尽头都有些困难,更别说想要观察它,还要受到它的袭击。   没有柳若生他们的帮助, 靠她一个人,就要耗费更多的时间了。   上船的时候, 没有见到那位布兰特少尉, 姜颜在甲板进去的楼梯那里等她。甲板上不太安全,姜颜自问没有抵抗那个怪物的能力,落单来到这里,已经是很需要勇气的事情了。   “影像拍得怎么样?”沈隽唯一关心的就是这个。   姜颜点头, “还算稳定清晰,不过船上的网速非常慢, 我正在将它传回研究所去。”   “那位海洋生物专家说了什么?”   “还不太清楚, 他需要具体分析一下你拍下的东西。”   沈隽披上姜颜递过来的毛巾,“剧院那边的情况是不是不太好。”   “是不太好,大家的抵触情绪比较大。”   沈隽挑起眉, “有那三个美国大兵也不管用?”   “不太管用,因为恐慌引起了一些骚乱,还有人跳起来要求邮轮一方立即赔偿。最坏的是,终于有人站起来说有之前在船上认识的人失踪了。”   在船上认识,意味着不太熟,一段时间没有见到并不太意外,可是在知道已经出事的情况下,回想起来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了。船长之前不是没想到将大家集中起来保护所有乘客的安全,而是这样做之后,失踪了不少人这件事根本很难瞒下去了。就算是原本素不相识,在船上总有因为各种原因说过话的看着面熟的人,结果这会儿集中起来找不着。又或者想起来原本吵闹的邻居完全不见了踪影——人总是很擅长各种恐怖的联想。   “一共已经失踪了一百六十四个人了。”姜颜轻轻说。   这个数字,还真是迅猛往上增长。   超过一百五十个人了,不是十五个人,就算是在群体里,也不是那么不明显了,难怪会引起一些恐慌。   “幸好不能带枪上船。”沈隽说。   上邮轮的时候,安检还挺严格的,美国家庭时常自己备有枪支,要是带枪上船了,这种情况就更严重了。   姜颜点头,“船上的安保团队还是有一些武装的,现在的问题是,并不能保证安保团队的人不生出恐慌情绪。”   沈隽若有所思,“那个剧场一共有几个门?”   姜颜一怔,随即回答,“四个,前面左右两侧各一个,加上两道后门,不过前面左边的门是常年不开的。”   “那就问题不大了。”沈隽微笑起来,“反正他们手上也没有枪,在剧场里最混乱的事也就是发生一些斗殴吧,把门守住就行了。”   姜颜皱眉,“你是说让布兰特少尉他们守住三个门?”   沈隽摇摇头,她还没那么信任那三个美国大兵。   手腕上的连星匣亮了起来,沈隽招出了四个人。   星剑飞凌、月剑飞霜、覆天真人尹元君、伤魂刀青麒。   除了尹元君之外,其他三人都被她召唤出来过,青麒在天堂岛挑飞过楼锦书、李如他们身上的□□,飞凌飞霜更不用说,之前一直没用尹元君是因为在她筑基之前,尹元君连筑基期的实力都无法发挥的话,他是很弱的,并不如其他人好用。   这是功法的缘故,但现在沈隽突破,尹元君就会比绝大部分人都强。   这位覆天真人的名号很霸气,长得却十分清雅俊秀,一身华美的紫色绣云纹的道袍又十分醒目艳丽,使得他看起来说不尽的雍容高贵。他也用刀,可是和青麒那把霸气沉重的刀不一样,尹元君用的是万千小刀,他一生收藏名刀无数,最爱寸许精致小刀,他的每一把刀都不一样,可在他的御刀术之下,每一把都致命而危险。   “小姨,我要你帮我将他们带到剧院那里去,他们会守住每一扇门,除了船长给予的特殊红色卡片之外,他们不会放任何人进出。”沈隽说。   姜颜完全怔在原地,因为眼前看到的景象,已经完全超出了她身为无神论科学工作者的认知。   沈隽重复了一遍她才回过神来,“为什么需要我带过去?”   “因为他们见到我没有第二种称呼。”沈隽觉得这种强制称为“主人”的规定,大约是为了讨好那位没有性转的她,反正她对此并没有感到高兴,有时候想要隐瞒一下他们与她的关系都完全不可能。   姜颜领着四个完美得不似人间所有的帅哥往剧院走,一开始还是木然到不知道该做出什么反应,慢慢的对他们产生兴趣了,就试图问他们一些问题。   ……几乎都没有得到回应,只有说起沈隽的名字时,他们会专注地看过来,即便回答的几乎都是“主人的命令便是一切”、“主人要求如此”、“为主人效忠是我们的使命”之类的答案,仍然足够让姜颜感到惊奇了。   他们长得与真人毫无区别,偏偏似乎又不像是真实的人类,姜颜既好奇又震惊。之前守住他们房门的厉星阁除非他们要出门才会出现,否则直接化作轻烟,她无法与他交流,这四个人又不一样,他们太鲜活。   她是第一次,对沈隽产生了真正的好奇心,她大姐的这个女儿,究竟能有多神奇?   带去四个铁面无私一口一个“奉主人之命不许无通行令之人进出”的高手,别说是那些普通的绝大部分来自美国的乘客,就连船长和布兰特三人,都是无比震惊。   “放心吧,他们绝对安全。”姜颜承诺他们,虽然她自己心中都觉得十分荒谬。   当有一个人想要强行出去,被尹元君以五把刀直接强行钉在墙上——当然,是钉住他的衣服,一把胭脂红薄如蝉翼的琉璃小刀,一把游鱼一般可爱质朴的弯刀,一把翠绿如新叶的锋锐匕首,一把古铜质地刀柄雕刻着绝色美人的半臂断刀,一把霜色如雪通体洁白的指间刀,每一把刀都十分美丽,每一把都截然不同,可每一把都有杀人的能力。   尹元君柔声说,“我不希望有下一次,其实我的脾气一向是不大好的。”他一挥袖,那五把刀都没入他的宽袖中不见踪影。   那位试图闯出去的人,直接吓得尿了裤子。   只有在真正面对他们的时候,才会知道他们有多可怕。   外面即便是有再可怕的怪物,哪怕正狂风暴雨船下一刻就要翻,都比不上这一瞬间直接面临死亡来得叫人恐惧。   也不是没有人叫着“他们只有一个人,我们有这么多人,怕什么”,于是,试图闯青麒那里的人更惨,青麒是一位魔修,他的脾气比起尹元君来更加不好,本身长得就很凶了,他们这些魔修,少有温和的好性子。   最“勇敢”的七个人,个个被打断了两根肋骨,不多不少,每人两根,这已经是青麒最克制的下手强度了,再加上沈隽又不在这里,他十分心安理得地按照自己的规矩出手伤人。   这下,其他人都乖巧多了。   工作人员们给每个人都发了一条厚毯子,中午的食物直接送到每个人手中,再没有自助餐可以享受了。已经有人开始悄悄藏一些食物起来,就怕之后会出现缺少食物的情况。   大家不再试图挑衅之后,气氛就很快凝滞起来,父母抱着孩子,年纪大的老人被子女安慰着,情侣夫妻紧紧搂在一起,偶尔还会有低低的啜泣声。   好好的一场度假,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就是姜颜也觉得,即便是在冷得让人受不了的纽约,也比这会儿在这艘邮轮上好一百倍。人是很容易被气氛感染的,悲伤的情绪蔓延开之后,整个剧院都沉郁得令人呼吸不过来。   “现在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们的船在被拖着走,并不缺燃油。”船长叹气说。   布兰特左顾右盼了一下,看向姜颜,“沈小姐呢?”   姜颜皱了皱眉,“她刚拍了水下的影像,现在在房间休息一下,下午还要下去一趟。”   现在他们可是在和时间赛跑,如果能够早一刻解决海下的怪物也是好的。   布兰特马上说,“我去看看她。”   “布兰特少尉,我想你和她并不是朋友。”姜颜忽然说,“而且,她只是到美国来看我,很快就会回中国,我就直接说了吧,你和她一点都不合适,她看着对你也没有什么好感。”   科林一下子笑起来,“伊恩博士多直接,不过她说得对,布兰特,还是不要陷进去比较好。”   “再说,现在并不是考虑这些的时候。”姜颜的声音冷下来,“少尉,这可不是正在拍摄的美国大片,一个主流的美式英雄总要有个美女相伴。我们现在遭遇的是生死危机,你却只想着追求爱情——我是真的对您这位得过紫心勋章的士兵很失望。”   再说了,他想当美式英雄,她家沈隽可当不了花瓶美女,他这样的,大概沈隽一个可以打一百个都不带累的。   姜颜心中嘲讽地想着。   弱小可以被原谅,愚蠢就比较没救了。 第86章   沈隽在靠近剧院的地方等姜颜, 两人一起回了房间。姜颜要摆弄那些仪器,还要和研究所的人联络, 肯定不能和那些人一起待在剧院, 姜致远夫妇和陈玉他们也没去,他们留在房间,自然有沈隽派人保护。   船上的人太多了, 必须要将他们集中起来,尹元君青麒他们守住门除了是不让他们出去之外,也是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   “我觉得指望那三个美国大兵是没有用的,”姜颜直言不讳,“不管海军陆战队有多厉害, 这三个不行,尤其是那个布兰特, 偏偏其他两个人都看他的眼色行事。”   沈隽并不意外, 她身边的这些男人,似乎都有这个毛病,碰上她就智商变低。虽然不觉得是自己的错,但是沈隽真觉得这不是他们的毛病……经历了几次就不会觉得奇怪了。   “我本来就没指望他们。”沈隽看向她, “小姨,还是指望你比较靠谱。”   姜颜一点都没谦虚, 非常理所当然地说, “是的。班菲尔是全世界最好的海洋生物学家,即便他认不出这种生物,也能给我们一些建议。而且现在连船长都有些方寸乱了, 照理他这么多年航行肯定碰上过危险状况,说明他的心理素质并不如何。综合来看,确实是我比较靠谱。”   沈隽笑了起来。   她们回到房间,姜颜将带来的食物给了姜致远他们,自己回到了笔记本电脑前。   “传过去了吗?”沈隽啃着面包问。   姜颜点头,“不过他研究这种生物需要一点时间。”她将画面中的几个截图用打印机打了出来,“看,这大概是它整体的影像了。”   沈隽虽然自己拍摄了影像,但是自认镜头晃动得十分厉害,姜颜说拍得不错她才放心。   但是,就截图上那几个糊糊的黑影……沈隽表示什么都没看出来。   姜颜仔细看了一下图,“我写个程序吧,立体的图形看起来会比较明显一些。”   沈隽看着姜颜飞快地在笔记本上打出一串串她看不懂的代码,“小姨,你还会这个?”   “这些都是基础课程,我会使用程序来演算基因链变化带来的连锁反应,一个微小的改变会引起整个基因链的崩断……”   一开始几句,沈隽还能听得似懂非懂,等到后面,姜颜说的话带上越来越多的专业词汇之后,她就半点听不明白了。   不过,在说话的功夫,姜颜已经迅速写完了她口中的小程序,将那几张截图导入,很快,在画面上姜颜就看到了一点点拼合起来的图案。   比起那些黑乎乎的平面截图,这下沈隽终于看清了姜颜所说的它的样子。   沈隽在水下,看到过它舒展开的时候形成的“花海”,那样确实美丽得多,现在整体看来,它居然并不是沈隽以为的长蛇样,或者说是章鱼一般有多条触手——或者说,和章鱼其实有一点点相似,却又不一样。它的每一条“触手”,都要扁平一些,其实并不是她想象中像蛇躯一样的圆柱形,而更像是胖而狭长的花瓣,两端相对细一些,中间一段最胖最浑圆,准确地说,像是加长几倍版多肉植物的叶子,一片片的十分分明,只是连一片都大到难以看到全貌。上下共三层,最下一层最密最大,上面一圈相对小一些,倒真像一朵盛开的繁复的花,花叶长又圆,每一片之间都有些距离。   “所以,它的弱点会不会在这里?”沈隽指着花蕊应该在的位置说。   姜颜又联络了研究所那边,班菲尔博士的声音传来,“这确实是一种从未被发现过的生物!”他的口吻带着难以掩饰的兴奋,“伊恩博士,我建议你多收集一些它的资料——”   “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我只关心它的弱点到底在哪里。”姜颜非常直接地打断了他。   班菲尔很快说,“一般会认为是在被保护的中心位置,但它毕竟是生物不是植物。我很怀疑中心是它进食的地方,或者说用来为全身输送能量,并不相识它的头部……如果它有头部的话。不过,心脏部位也可能在这里。深海生物是个还比较空白的领域,因为人类对它们的研究还很少。就我个人的经验和建议,我觉得更有可能它的致命部位在这张图的右下角,那里又更深的阴影,而且图像中它活动的时候,这两条肢体总有些不和谐感,与其他部位的动作有些微不同——我计算过,几乎所有的肢体摆动速度都在每秒3.5-4个单位,只有这两肢,是每秒3.2个单位,没有变化,非常稳定。”   沈隽有些惊叹,这个海洋生物学家,还真有点用处!   “如果真的要去寻找它的弱点,我建议可以去中心部位和这两肢的部位查看。”班菲尔做了总结。   沈隽点头,“那我下午就去看看。”   “不要那么着急。”班菲尔说,“伊恩博士,之前我让你做的测速做了吗?”   “正在进行。”姜颜回答他,然后向沈隽解释,“班菲尔博士建议我做一下船现在行进速度的测试,毕竟它是一个生物体,不可能一直维持匀速前进。或许可以找到一个它最弱的时间点。”   生物体不是机器,不可能一直维持在巅峰状态,这个做法也是很正确的。   沈隽却皱眉,“那就要等到明天了?”   “反正现在大家都集中在剧院,照这样食物管制的消耗速度,我们的食物和水至少可以维持一个星期以上不会短缺。”姜颜认真地说,“所以我觉得不要过于着急,一旦做,就做严谨一些。”   沈隽终于点头,“好。”   她向着阳台外看去,透过玻璃门,她看到的是此时宁静平和的大海。狂风暴雨已经过去,波光粼粼的海面在阳光的照耀下十分安然美丽。   仅仅是这样的画面,很难让人想到就在他们的船下,蛰伏着那样大的怪物,正将他们拖着前行。   姜颜一直在和班菲尔讨论更细节的东西,沈隽午后在房间小睡了一会儿,就在这时,急促的敲门声响了起来,沈隽一瞬间就清醒了。   是陈玉去开的门,门口站着一位脸色苍白的金发女士,她似乎被吓坏了,衣衫也有些不整齐,看着很狼狈的模样。   沈隽走出来,“萨曼莎女士?”她一眼就认出来这是平时在船长身边妆容穿着都无可挑剔的萨曼莎。   “沈小姐,快跟我来看看,那边情况不好了。”萨曼莎飞快地说。   沈隽走出去,嘱咐陈玉,“关好门,从现在开始谁敲都不要开。”她自己是有房卡可以进去的。   陈玉郑重地点头,“大姐头你放心。”   沈隽这才放心和萨曼莎离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通往剧院的路上,已经变得……变得……”她似乎无法找到一个合适的形容词。   沈隽没有收到尹元君他们的报告,所以应该还没有威胁到剧院那里。   剧院是在邮轮的下层,三层和四层的位置上完全是在船舱中,它没有阳台这种地方,连舷窗都没有的。要通往剧院,只有通过上层的楼梯下来,不过,在六层的位置,就有通往外面走廊甲板的门了,虽然船头船尾有些禁行的区域。   萨曼莎颤抖着手指向不远处的楼梯,沈隽立刻明白了她为什么如此恐惧。   一片半透明的粘液已经覆盖了从六层往下的楼梯,在灯光下,无数长长的丝状触须泛着诡异的淡淡的浅绿色,触须似乎可以穿过任何细小的缝隙,然后化作地上的粘液,又能从粘液中随意生长出来。粘液一会儿渗透进地板中,一会儿又浮现出来,触须密密麻麻,像是蜘蛛结成的蛛网,慢慢封闭整个楼梯,形成了一种又恶心又奇诡的动态画面。   姜颜曾经疑惑过,如果这种生物的确是观察过他们,它到底是在哪里观察的,沈隽看到眼前的场景,似乎已经发现了答案,它就藏在人们踩过的地板地下,安静地仔细观察着,或许在你根本没有意识到的时候,它还伸出细如丝线的触须,悄悄触摸过你的脚踝。   这真是个不怎么美妙的联想。   “那、那位是厨房的一位主厨。”萨曼莎很想镇定下情绪,可是眼前的情况实在很让她恐惧。   沈隽仔细朝着那密密麻麻的触须网内看去,这才看到那里挂着一大滴粘液,像是一颗半透明的卵,大到里面完全包裹着一个人。那个人被倒挂着裹了进去,脸上仍然维持着生前恐惧绝望的神情,双眼圆睁嘴巴张开,然而,他早已经因为窒息而失去生命。   “以后我会让人将厨房也保护起来,到剧院去送餐不要再让他们去了。”普通人大概根本无法抵御它的袭击。   沈隽叹气,幸好她的连星匣能有帮手,不然这种情况她也是分身乏术。   萨曼莎抿了抿唇,“我们是不是都会死在这里?”   “当然不会。”沈隽斩钉截铁地说,“我们已经找到了这种怪物的弱点,很快我们就可以摆脱危险了。”   “真的?”萨曼莎的眼睛明亮起来。她的年龄做沈隽的母亲都绰绰有余,可这会儿却情不自禁地要去依靠这个小姑娘。   沈隽点头,“真的。”然后顿了顿,“还有其他地方通往剧场吗?”   “另一边的楼梯差不多也是这个状况,不过电梯还是正常的。”萨曼莎说。   沈隽觉得,大概它还没能理解电梯这个东西,也没想到要去占据。   两人从电梯去了四层,暂时那些粘液和触须还没有蔓延到这一层,还停留在上面五层,不过估计也快了,以它的速度,最迟晚上,肯定会到达这一层,再到剧院,花不了几个小时的时间。   沈隽觉得不能再拖下去了。   这时候,恰好布兰特他们从剧院里出来,经过姜颜的打击和科林、亨利的劝慰,布兰特已经痛苦地决定放弃这个一见钟情的姑娘。可一见到沈隽,他那颗决定放弃的心又开始挣扎起来。   不、不行,任何人都有追求爱情的权利!   他走过去,直接叫她,“沈,为什么你和你的家人不一起到剧院来?这样会更安全。”   沈隽看了他一眼,这会儿的布兰特和科林、亨利都是全副武装,既是为了镇住剧场里的人,也是为了有一定的防卫作用。   但是,沈隽很怀疑他们能起到什么作用。   于是,她指了指上方的楼梯,“你们可以去看看,想办法延缓它通往这里的速度。我早的话今晚最迟明天一早就会下海找对付它的办法,不过先要保证它不会入侵到这里来。”   姜颜需要再做一些计算,本来班菲尔那里所做的预测也只是最基础的猜想,要有更高的准确性,就需要做更多的科学研究工作,测速不过是其中一项,姜颜恐怕到明天都没有睡觉的时间。   她在努力将对付这种未知海洋生物的胜率提高,既是为了自己和船上所有乘客的生命,也是为了沈隽能够尽最大的可能安全归来。   布兰特一听怔了一下,看向萨曼莎,萨曼莎并不想再去看令她产生心理阴影的画面,“到五层就可以看到了,不过小心一些,它的攻击性十分强。”   “我们将所有的人集中起来,一定是激怒了它,它才会这样做。”沈隽说。   布兰特做了一个手势,带着科林和亨利往上走去,沈隽并不是真的想害了他们的性命,暗中叫赵涟跟了上去,至少在他们出现危机的时候,将他们救出来。   不过,沈隽倒是真的过于小看这三位美国大兵了,他们或许并不能真的去对付它,但自保还是可以的,甚至回来之后认真开始研究延缓它进入四层的办法——他们有枪,有技术,一些简单的自制炸弹他们随手就能做出来,在部队的时候,他们受过这方面的专业训练,再加上,飞机上还有一些简单的设备和杀伤性武器。   只要不跟着下水,他们还真不至于拖后腿。   布兰特心中鼓着一口气,怎样都要让沈隽看看他的真本事!   沈隽却压根儿没将他放在心上,转头去姜颜那里听她和班菲尔博士的研究交谈。   她必须要对它了解更多,才能一举战胜它! 第87章   不管在想得如何清楚要去什么地方, 真正进入海洋之后,那种视线里充满压抑感的黑暗和沉重挤压过来的海水, 和预想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   想要在黑暗中找到她想要去的位置, 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不过这一次,她有姜颜帮忙。   “听得到吗小隽。”   沈隽轻轻拍了两下防水话筒。   “我这边网速不好,和班菲尔的图像传播速度太慢, 所以你先按照我的指示行动。”   沈隽如同一条游鱼,在柳若生几人的护持下,朝着深海潜去。   不用分散力量,只要有他们三人在,沈隽几乎完全不用出手, 他们就足以抵御那些密密麻麻袭来的细丝触手。   沈隽的手上拿着一个从船长那里拿来的罗盘,可以准确定位方向, 耳中听着姜颜的指示, 她身旁的万蝶灯照亮了一片海域。   “班菲尔说看着它的每一肢都极度相似,但其实并不一样。昨天班菲尔和我一起根据那段影像做了3D模型和精确的数据分析,根据你现在传输回来的图像,经过程序的模拟测量, 我可以知道是哪一肢,准确率高达73%, 从而判断你需要去的方向。”   就像是人的脸长得再对称, 也不可能绝对对称,肯定有细微的差别。现代的科学技术足以将数字精确到极小,再加上眼前的生物其实是很大的, 这种极小的数字,也变得不那么小了。   当然,因为摄像机没有专用的高倍摄像头,准确度也有所下降。   沈隽朝着姜颜说的方向靠近,果然,这个方向应该是对的,因为他们面对的触手越来越密集,二十分钟之后,他们已经寸步难行,需要割断大片大片的触手,才能继续往前。   “主人,看那里!”   魏柏逸他们和她交流可以直接用神念的方式,倒不会因为在水中就有什么不方便。   沈隽驱使万蝶灯朝着魏柏逸说的方向飘去,那些细丝触手想要缠住明亮的万蝶灯,万蝶灯的周身亮起血色光芒,直接将那些触手吞噬干净。   作为邪派灵器,万蝶灯并不惧怕生物的围攻,但它这是防护不是进攻,万蝶灯不具备进攻的功能。   很快,沈隽就看到了在水下视力格外出色的魏柏逸看到的东西。   那是一片半透明粘液包裹的像是平台一样的东西,说是平台,倒不如说像是一大块长得像舌头一样的软肉,巨大到像是一个视线中瞧不见边际的广场。   而就在这软肉上,沈隽见到了一滴滴长在软肉上挤在一起像花籽一样同样被粘液包裹的东西。   每一滴里面,都有一个人,或者说,曾经是人,这会儿已经是完全看不清模样的半腐烂尸体,有几具甚至只剩下了白骨或者被腐蚀了一小半的白骨。   它不仅吃人,而且会将人吃得很干净,连骨头渣子都不会留下。然而,它很挑食,除了人之外,人身上穿着的那些衣服戴的首饰等等不好吃的东西,都会被它吐出来丢在一旁。   “等一下,这里有一些不像是我们船上的人。”沈隽忽然发现一具被腐蚀得差不多的尸体,被丢在一旁的衣服像是什么制服。   靠近一些,沈隽辨认出了这人衣服上袖章的一部分。   “海上救援”。   “那是阿尔宾森。”沈隽看到了,她拍下的画面传回了姜颜那里,姜颜一眼就认出了恰好在比较显眼位置的一具尸体,“他的手表我那天看到他戴着的,是一款定制表。”   沈隽将万蝶灯往那位的制服那里挪了挪,姜颜的声音变得急促起来,“看腐蚀的状况,这位是在阿尔宾森之后被吃掉的!”   听到她这样说,沈隽很快反应过来,这位救援人员,是在之后被吃掉,也就是说,也许是想来救援他们的船只?   “小隽,要赶紧通知船长,让他看一下雷达上有没有其他船只——算了,如果你能解决掉它,一切都不是问题了。”   沈隽不再犹豫,手上归元毫不犹豫朝着那片软肉刺去!   筑基之后的她可不是之前的她,连剑都会被这个怪物困住,归元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摧枯拉朽一般破除拦在前面疯狂涌动的触手。   它动了起来,或许是因为太巨大,这一动,就带起了犹如海啸一样可怖的海中巨浪,明明没有任何声音,沈隽却感到自己的耳膜嗡鸣,十分不舒服。   “小隽,是超声波,打开我给你做的干扰器!”   姜颜让沈隽等一晚不是没有原因的,她准备得越完善,沈隽就越安全。   归元劈开海水,带出一线明亮的弧光。一旁,魏柏逸和俞松潇的剑光也到了,再加上柳若生的鞭影,自从沈隽晋阶之后,他们如今的实力同样十分可观,很快就突破粘液的包裹,搅碎了一块软肉!   “这是怎么回事?”沈隽看到了她原本留在它体内的曦年流光,和一大团在万蝶灯的照射下流光溢彩的东西,那一团大到像是一座明光闪烁的宝石山。   姜颜清晰冷静的声音从耳中传来,“我早就有过猜测,它拥有智慧。小隽,我觉得它大概是想贿赂你。”   沈隽:“……”   “通过观察,它或许发现人类喜欢佩戴这种亮晶晶的东西,还有,它知道这把剑是属于你的。”不仅物归原主,还找来一堆它认为沈隽喜欢的东西推过来,“真的非常聪明了。”这种思考能力,还真不是一般的动物能有的。   ……不过,它这么大又这么强,怂得有点太快了吧……   可惜这种时候,沈隽不可能因为它的贿赂而放过它。   “小隽,我觉得你可以放过这里了,虽然这里是它的中心,但是我觉得这更像是它的胃,建议你执行第二套方案。”   沈隽毫不恋战,拍了拍话筒转身就走。   临走不忘从连星匣中抛出一张从未用过的鉴宝盒,它的描述是只有宝物才能被装入这个盒子中,只见她朝着那座宝山而去,宝山中的绝大部分居然都被吸入了盒子中,这让沈隽感到又惊又喜。   还真是意料外的收获。   海水仍在震荡,它刚才只是动一动,大海都似乎被整个搅动。这样的庞然大物,还是拥有智慧的庞然大物,居然会用贿赂这种方法,让沈隽感到荒谬又难以置信。   进入深海,以沈隽现在的实力,都感到了憋闷沉重,这种漫无边际的黑暗会给人的心理造成极大的压力。   幸好她不是独自一人。   强大的水压和潜入太深,已经让姜颜的声音听起来断断续续的,还带着一种仿佛来自遥远地方的虚幻感。   姜颜的建议是从下方绕过去,不要太快惊扰到它。既然是它的弱点和核心所在,那里肯定不好靠近,从上方强行突破绝对不容易。   任何生物都有保护致命弱点的本能。   在海中不知道游了多久,由于熄灭了万蝶灯,她几乎什么都看不到,只能根据罗盘上的方位盲目地前行。   “主人,应该就在前面了。”   以他们修士的视线,也只能看到前方似乎有黑沉沉的一道影子。   万蝶灯亮起的刹那,无数半透明的触手疯狂朝他们涌来,沈隽打开了超声波干扰器,仍然觉得耳膜十分刺痛,更荒谬的是,她似乎明白了它的愤怒情绪——   我已经贿赂了你,你为什么还要来打我!   沈隽:“……”   不管怎样,她还是要打它的,不仅要打,还要杀它。尤其在发现它不仅拖他们的邮轮,还很有可能吞掉了救援船只上的人之后。   它很聪明,并不是一般的海洋生物,它会思考,甚至可能会学习,尝到了甜头之后,它的狩猎方式肯定会越来越狡猾越来越厉害,一般的人类,根本无法对付它。   沈隽没有自大到觉得整个海洋都应该属于人类,但是,她是人类,所以她无法让它继续在海洋中横行无忌,吞掉更多的人。   看来它还不够聪明,不明白这种立场是不管它如何贿赂,都不可能改变的。   因为有海水的重压和阻力,归元变得十分沉重,沈隽掐起剑诀,归元在疯狂涌动的海水中发出沉闷的嗡鸣。   班菲尔博士说对了,这两肢,才是它真正的弱点所在。   其他每一肢都是半透明的躯体和躯体中的金色骨骼组成,这两肢不一样,同样是半透明的躯体,里面却是无数密密麻麻像是小虫子一样在涌动,每一只大概只有人的指甲盖大小,然而一肢的躯体却足有数千米长,一眼看去,简直令人作呕。   “这就是它的大脑了。”姜颜说,“看它们构成的凹凸纹路,其实和人类的大脑有一点相像的地方。”   沈隽:“……”不要这样,想象一下人脑子里也有那么多虫子的话,恶心得都快吐了。   不过,只要搅碎它的大脑的话,这一切是不是就可以结束了?   “干掉它!”沈隽下令,和三人一起朝着眼前不计一切代价阻拦他们的海中巨兽扑去。   水中像是卷起了龙卷风,海水激荡,巨浪滔天。 第88章   邮轮剧烈地摇晃起来, 姜颜稳住身体,眼睛眨也不眨地看着传输回来的图像, 可惜很快摄像头就被剧烈的水流冲得东倒西歪, 她几乎什么也看不见了。   阳台外面本该是太阳照耀下的平静海面早已经掀起了滔天巨浪,如果不是邮轮够大,怕早就已经被掀翻了。   最终, 屏幕只剩下一片黑暗,大约那个摄像头被破坏而且沉入了深深的海底。   姜颜有些心焦,自己什么都不能做的情况下,确实感觉十分不好,尤其她是那种习惯性将一切都掌握在手中的人, 更加不舒服起来。   陈玉和佐伊也都担忧地坐在一起,连一向不懂这些的吉祥都盯着外面, 忽然说, “女施主姐姐是不是有危险了?”   “不会的。”陈玉肯定地说,“不管什么情况,大姐头一定能赢。”   佐伊深深吸了口气,“如果她出了事, 我就从这里跳下去陪她,总之不管怎样, 我都陪她。”口吻悲观地不行。本身回到美国这件事, 就让他的心境产生了变化,佐伊甚至茫然地想过,就这样活着又有什么意思呢, 还不如死了。现在唯一活着的理由,不过就是沈隽而已。   如果沈隽出了事,他是真的会毅然决然去陪她的。失去沈隽,他就失去了生存的意义。   陈玉瞪他一眼,“说什么丧气话呢!”   那边儿姜致远和杨语已经几顿没怎么好好吃了,他们嘴上不说,心中也是十分担心的。尤其杨语更加愧疚不安,她觉得如果不是姜颜将他们带来旅行,也不会碰上这样的事,让沈隽陷入危险之中。   “我这一把老骨头真是半点用没有。”姜致远感慨,“碰上事还得指望不到二十岁的外孙女。”   话是这样说,他年纪大了也就算了,姜颜和沈隽她们还年轻,绝对不该就这样折在这里,姜致远倒是没有怪姜颜,只是单纯地在为她们担忧。   其实沈隽那边的情况根本没有他们想象中那样坏。   “小心,我们必须得加快速度!”沈隽的视线已经彻底被翻滚的海水遮挡,她现在担心的反而是这怪物挣扎的力度太大,把上方的邮轮给击沉或者掀翻,现在看来,是十分有可能的,就看它舍不舍得下心中的“备用粮”了。   它的实力称不上强,但是太大了,就好比蚂蚁虽然号称大力士,也不可能打得过大象。普通人在面对这种大小的怪物时,几乎没有抵抗的力量,尤其大海这样广阔又是它的主场。也只有借助现代化的武器,才能一点可能,否则都称得上是灾难级别的了。   沈隽可以肯定的是,普通的枪支能对它造成的伤害非常小,布兰特和科林他们费尽心思,也只能稍稍延缓它向剧院入侵的速度而已,还得利用它稍稍有些怕火的特性。   然而在大海中,这种特性想要利用都很难。更别说,火其实并不能对它造成很大的伤害,大约只是它没有见过明火,没有感受过火的高温热度,才觉得有些害怕而已。   长剑在海中搅起漩涡,沈隽将身后留给柳若生三人,朝着前方疾冲而去。   硬生生劈开层层叠叠拦在眼前的蛛网一样的触须,沈隽都不知道自己的剑究竟破了多少层,只知道一路往前,在黑暗的大海中穿行,万蝶灯紧靠着她悬浮在她的身旁,连光线都无法传出她左右两侧半米的范围。他们四人形成一个锥形阵势,沈隽在前,三人在后,在他们这个锥形之外,已经是密密麻麻被包裹住,几乎形成了一个真空地带。   每前行一步,都显得如此艰难,沈隽觉得,自己如果没有筑基就想要打败它,无异于天方夜谭。   不过现在,又不一样了。   归元犹如划破豆腐一般破开阻拦,四人犹如一根尖刺,狠狠刺入了它的核心!   在海中已经没有多少时间概念,沈隽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她终于又见到了那半透明粘液包裹的密密麻麻的虫子,精神不禁一振!   耳中已经很久没传来姜颜的声音,摄像头早不知道掉到哪里去了,沈隽掐了个剑诀,归元剑身之上明光暴涨,整个化作一把看着能够斩破大海的巨剑,她将所有的灵力都用在了这一剑上,不能再拖下去了,再拖,它必然会对上方的邮轮造成伤害!   不是沈隽不想拿它练剑,现在的她想要找一个对手都这样艰难。若是只有她一个人,她不介意再在大海中练个几天,但是现在,她的身后还有一艘船,有数千人在船上。   如果她动作稍慢一些,等它袭击了邮轮,邮轮上的人来不及上救生艇,就什么都晚了。   “破!”   那厚厚的保护层被破开之后,无数构成它脑部的虫子在剑光之下湮灭。   船上的姜颜看到一道水柱冲天而起,正惊愕之间,见到巨大的肢体伸出海面,无数触须朝着邮轮涌来,又颓然落入海中。   邮轮被整个晃得很高,好似海盗船一样与海面成了九十度的直角。   陈玉一把扶住姜致远,姜颜拉住了杨语,伊恩捞起吉祥,六人迅速往门口去——   船要翻了!   这是他们的第一感受。   幸好一切都做过演练,他们并不怕翻船,只要海下的怪物没有了,邮轮上的救生艇是足够用的。   “快出去!”   沈隽留下了厉星阁和赵涟保护他们,自然不会让他们出事。他们的手上有沈隽准备的碧水丹,必要的时候,会让他们服下碧水丹,就算是没能上救生艇,也能维持二十四小时在海中不会溺水。   幸好,邮轮没有翻,然而,“砰”地一声海中巨兽的挣扎将海水拍向邮轮,邮轮偏又被它拉扯着动弹不得,船首顷刻间就被那强大的水压拍成了碎片!   这回,邮轮是真的要沉了!   姜颜他们朝着甲板飞奔,剧院的人也迅速开始准备上救生艇,上邮轮的第一天进行的演练恰好集合地点就在这里,工作人员们按照训练的那样开始指引他们从各个门前往六层甲板,然而,楼梯都已经变成了人间地狱一般的模样,几个死亡的船员还被裹在粘液里,那些触须倒是不动了,看着仍然恶心极了。   不少刚从剧院里出来的人就立刻尖叫起来,根本不肯踏上这样的楼梯。   科林三人粗鲁地推了一把退后的人,“想死的话就不要往前走,留在这里等死好了。”然后看向布兰特,“那边的人快催一催,否则来不及了!”   尹元君四人冷漠地看着,没有沈隽的命令,只要不发生会危及生命的行为,他们是不会管的。   这边开始忐忑不安地上救生艇,那边的水柱渐渐低下去,海水像沸腾了一样翻动着,第一艘救生艇上坐着的是布兰特三人和几位持枪的船员,因为没有人愿意坐在第一艘上面,万一一下海就被怪物拖走了呢?   这种时候时间紧迫,半分拖不得,布兰特他们果断率先上了救生艇,有他们领头,就有船员站了出来,愿意和他们一起。   救生艇下海,所有人都心跳加速,邮轮已经开始缓缓下沉,不需要多少时间,这六层甲板就会完全浸入海水中。   如果海下巨兽仍然在,绝望的人们就算跑上了最高层的甲板,也不过只能将生命多延续一会儿而已,终究逃不过一样的结局。   救生艇安安全全地浮在了海面上,五分钟过去,仍然没有出现触手将它卷入海中。   人群中立刻有人欢呼了起来,这才争先恐后地往救生艇上挤。   所有人都上了救生艇,看着邮轮一点点沉下去,仍然带着点儿茫然的情绪。   大海渐渐平静下来,科林拿着GPS设备开始求援,布兰特却死死盯着海面。   姜颜和陈玉他们也一直在海面上搜寻沈隽的身影,既然他们没有受到攻击,那就是说沈隽赢了,对不对?   远处,忽然有一个黑点越来越近。   “是女施主姐姐!”吉祥叫起来。   所有人中,他的眼神最厉害,毕竟是天生佛骨,与旁人是不一样的。   姜颜定睛看去,直到又过了一会儿,才发现沈隽正踏水而来。   “这、这也完全违反自然规律了吧……”   沈隽整个人都在海面上,如同行云流水一般朝着这里飘来,动作闲适优雅,身上的罩衫早已经破损不堪被她扔掉了,这会儿穿着的是一件法袍变幻的白色罩衫,更显得翩然若仙不似凡人。   事实上,这几天里她做的所有事,都不像是凡人能够做的。   之前还在的尹元君几人已经在众人都没发现的时候悄然消失了,他们回到了连星匣中。   沈隽越来越近,所有的乘客爆发出一阵热烈的欢呼和掌声。   即便有些人是第一次见到这个少女,也明白了他们能够脱险,多亏这位神奇的少女。   “这是什么,中国功夫吗?”也有人好奇地想着。   沈隽轻盈地落在姜颜他们的那艘船上。   “解决了?”   “嗯,解决了。”沈隽笑着说。   她眼见着那些脑虫都被她的剑光消灭,其余肢体也就很快不动了。   “你要的样本。”沈隽将手上的瓶子递给姜颜,瓶子里有小半瓶的粘液和一缕金色的长线。   姜颜看了看,“那些构成大脑的虫子呢?”   “……那些我可没弄到。”沈隽耸耸肩说。   姜颜遗憾地叹了口气,“那好吧。”   那边的布兰特见沈隽连一个眼神都没给他,不禁又失落又伤心,科林拍了拍他的肩膀,宽容地原谅了好友在第一次经历爱情的时候所做的犯浑行为。   救援在一个多小时后就到达了,他们没有等待太久,在距离邮轮沉没不到两海里的地方,有一艘救援船安静地停在那里,船上已经空无一人,这是最早来的救援船只,被那只海下巨兽一并收下,救援船上的人太少,于是它把船上的所有人整个儿吞了,还在贪心地等着会不会有更多的船跟上来。   恰好在春节的第二天,他们安全回到了迈阿密。   深深的海水中,有一个黑色像是小碎石一样的东西静悄悄地漂浮着,忽然,它动了一下,伸展了一下身体,再之后,就有一层薄薄的半透明粘液被它“吐”了出来包裹住了它。   再之后,它变成了两个,紧紧黏在一起的地方,长出了一块小小的粉红色软肉。   纤细脆弱的触须颤巍巍地伸出来,小心翼翼地缠住了一条又瘦又小的鱼。   绝大部分时候,它只是漂浮着,在那幽暗漆黑的无人海域。   深海寂静,它在沉眠。 第八卷 血色传说 第89章   回到迈阿密之后, 大家都显得很精疲力竭,邮轮方答应补偿, 这也算是最后的安慰了。   因为之前报过警, 杰奎琳简单接受了警察的问询,不过有船长和姜颜给她作证,警方决定不起诉, 阿尔宾森的姐姐倒是扬言要起诉她,不过定罪的可能性不高。船长和姜颜都说如果不是因为杰奎琳,他们可能不那么容易意识到邮轮被海怪缠上了。   “放心吧,杰奎琳也是这次事件的受害者,就算是被起诉了, 她被同情的概率更高。”   “即便她是婚外情和那位阿尔宾森去度假?”   姜颜笑了笑,“连她丈夫都原谅她了, 别人也不好说什么。”   他们一回来, 杰奎琳的丈夫就赶来了,在海上时杰奎琳和他打过电话,几乎是一件经历过生离死别了,结果活着归来, 一切过去似乎就真的过去了。   至于阿尔宾森,他那哭泣的未婚妻再获得多少同情也不能唤回他了。   热闹的海滩上, 沈隽拒绝了第七个前来搭讪的热情男孩, 喝着冰凉的果汁,享受着清凉的海风。   这才是应该有的度假生活,而不是在海底大战怪兽。   “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像你这么受欢迎的东方女孩。”姜颜也有些惊奇。   沈隽恨不得翻个白眼, 这不仅仅是因为她长得美好不好,而是她身上有一种称之为“主角光环”的东西,沈隽觉得只要是她想攻略的男人,大约没有攻略不下来的,同理原著男主角。   陈玉陪着吉祥在海里玩水,佐伊懒懒地躺在一旁的躺椅上,一副恹恹的模样。   他小时候出生富贵,也是经常出来度假的,而且那时候小小年纪就喜欢晒太阳,也曾把皮肤晒成健康的小麦色,现在却和沈隽一样躲在太阳伞下……其实变成半人半猫之后,他只会比以前更喜欢太阳,然而现在为了挡住耳朵戴着的游泳帽压得他耳朵很不舒服。自从被天堂岛改造之后,他的皮肤变得格外敏感,耳朵更称得上是最敏感的地方,游泳帽又不是舒适宽松的毛线帽子,当然不会舒服。   姜致远和杨语沿着沙滩散步,倒也自在。   “我们在这儿休息几天?”沈隽看向姜颜。   姜颜说,“三四天吧,等那些调查员做好最后的调查问询工作。”   “我希望快点离开。”沈隽叹了口气。   姜颜抿唇微笑,“那些狂热的采访人员是很难躲开的,不过估计你回国就好了。”   沈隽大战海兽的故事在船上的乘客中广为传播,当然不可能捂得住,尤其她最后踏水而来,几乎所有人都看到了。有很多传说都是带着夸张色彩的,沈隽现在活生生就是一个传说,再加上有某些乘客用手机拍下的模糊影像为证,沈隽现在在美国是大火特火了。不过她的中文名字对于美国人来说不大好念,才不至于连名字都让人耳熟。   一开始两天,沈隽住在哪家酒店都被人围追堵截,美国人对神秘的中国功夫又一次燃起了极高的兴趣。   “这还只是第一波。”佐伊懒洋洋地说,“接下来就会有人来找你,请你出自传,或者有导演想来找你谈,把你的故事拍成电影之类的,现在热度正高,肯定有人想要借一波你的名气的。”   沈隽没好气地说,“敬谢不敏。”   姜颜放下手机,“班菲尔这几天一直留在研究所研究我给他寄过去的生物组织,我也很想赶紧回去,回头我和负责的人谈一谈吧。”   结果,这谈一谈还挺有用,因为他们在隔天就坐上了回纽约的飞机。   姜颜在纽约的房子还挺大,独门独院的小别墅,前面有个小院子后面有游泳池,打理得十分干净整洁。   “我前几年有一个专利项目换了不少钱,买了这个房子之后,其实没怎么住过。”姜颜从来没有为经济发愁过,“研究所里有不错的临时宿舍,我大多数时候住在那儿。”   房子里的装修是非常典型的美式简洁风格,除了主卧次卧之外,书房一间客房一间,很够住了。姜颜把姜致远夫妇安排在了次卧,给他们住主卧他们也是肯定不愿意的。不过这套房子的次卧位置不错,有个朝南的小阳台,通风向阳,宽敞舒适,比主卧也就只小上一点点而已。   把他们都安顿下来之后,姜颜接了个电话,是班菲尔打来的,她叫上沈隽,“和我一起去一趟研究所吧,班菲尔想问一问你一些关于那个海下生物的具体细节。”   “好。”沈隽回答得很干脆利落,毕竟这一次能够顺利干掉那只巨兽,这位班菲尔博士帮了不少忙。   姜致远点点头,“快去吧,好好谢谢那位先生。”他也知道这位姜颜的这位同事在这次的事中功劳不小。   姜颜开车,从她家到研究所不过二十分钟,并不算远,因为研究搜的位置本身也在距离纽约市中心比较远的地方了。   与沈隽想象中的高科技研究所外观不大一样的是,外面看起来,这家研究所甚至可以称得上平平无奇,建筑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   进去之后,地方十分宽敞,装修并不豪华,却有自己的独特审美。   “班菲尔的研究科在九层,我们电梯上去。”姜颜说。   九层是个相对开放式的空间,一下电梯,就看到电梯口放着一个巨大的蓝色鱼缸,和海洋馆的都有的一拼了,长达数十米的环形鱼缸足有两三层那么高,看起来相当有视觉震撼力。   “班菲尔!”姜颜叫着。   那边正在用显微镜看着什么的高大男人头也不回,“来了?”   “嗯,我带着你强调要见的‘沈小姐’一起来了,”姜颜平淡的口吻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但沈隽觉得她应该是在开玩笑,“班菲尔,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也对中国功夫感兴趣了。”   男人立刻转过身来,热情洋溢地迎了过来,完全忽视和他很熟的姜颜,只对着沈隽说,“这位就是沈小姐吧,只听声音就知道是个强大又美丽的女士,一见面果然如此。”   沈隽有些尴尬地和他握了握手。   班菲尔和她想象中的海洋生物学家也不大一样,听班菲尔的声音是沉稳的低音,沈隽还以为他是个年龄比较大的大叔,现在看来,却估计同姜颜差不多,不过西方人显老,说不定比姜颜还年轻一些。   他戴着一副无框眼镜,眼镜后面的眼睛是漂亮的浅绿色。半长的黑色卷发瞧着有些可爱俏皮,长相也是一副都市雅痞范儿的英俊优雅,热情洋溢的模样更和一般严肃的学者截然不同。   姜颜拖住他,“好了,我给你买了咖啡,快和我说一下你之前和我说的猜测。   班菲尔仍然只看着沈隽,“沈小姐,不如我们一会儿一起去吃个晚餐,附近有一家不错的中餐馆——”   他的声音被突然响起的尖利警报声截断。   姜颜也一下子愣住了。   沈隽抬起头,不明白为什么莫名其妙响起了警报声。   班菲尔皱眉,“不是我们这一层。”   “楼下?”姜颜猜测。   班菲尔看了一下屏幕上跳出来的通知,“是八层出事了。”   因为就在楼下,警报期间电梯不能使用,他们只需要往下走一层楼梯就行了,班菲尔建议去看看,“楼下的贝朗格是我的朋友,希望不要出什么事。”   姜颜也同意去看看,沈隽只好跟着他们一起去。   说句实话,她又有种很不祥的预感,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赶紧回国比较好,不然……   刚到楼梯间,沈隽心中就“咯噔”了一下。   姜颜脸色十分不好看,“血腥味。”   应该说是很浓郁的血腥味,浓到刺鼻的程度。   三人赶紧加快脚步往下跑去,推开楼梯间的门,入目的景象让三人都愣住了。   即便是做好了已经出事的心理准备,任谁都没想到见到的会是这副画面!   满地的鲜血已经快蔓延到他们的脚下,一片刺痛眼睛的红,满地狼藉,到处是被撕裂的断肢血肉。   他们甚至不知道,这里到底死了几个人,因为根本已经辨认不出人形。   班菲尔的脸色惨白,跑到一旁角落去忍不住吐了,连姜颜都反胃到差点忍不住。   沈隽自问杀都杀过不少人了,从来不怕杀人,也不怕鲜血,可是从没见过这样残忍血腥的屠杀现场!   “别看!”姜颜还不忘要照顾不满二十岁的沈隽。   沈隽勉强扯了扯嘴角,“小姨,我没事。”事实上,她已经是三个人中状态最好的一个了。   班菲尔整个人都有些摇摇欲坠,“贝朗格一定是出事了。”他的眼中噙着泪水,显然刚才刚到的画面令他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这一层和你一样,都是动物学家,对吗?”姜颜想要转移一下他的注意力,事实上他们都根本没法摆脱刚才见到的场景。   “对,贝朗格最近在做关于狼的研究,在写一篇关于《狼的群居行为和本能研究》的论文,他前两天还和我说他在落基山脉有重大发现……”   狼?   沈隽又看了一眼就在门边的一条手臂,那被撕裂的肩部可绝对不像是狼可以做到的,狼人还差不多。   呃,等一下,狼人?   不会吧……   这世上,好像还没有那么——不科学吧? 第90章   当然, 这个荒谬的想法只在沈隽脑海中存在了一秒,就飞快被赶走了。虽然她现在已经碰上过不大科学的事件了, 但是还没有夸张到有狼人吸血鬼巫师的地步。   她伸长了脑袋往里看, 想找一找有没有幸存者。这一找,还真看到了一个。   眼前是没法下脚的血海,沈隽却没再犹豫, 脚下一点就如同飞鸟一般蹿了出去,恰好落在前方干净的一张桌子上,又一跳,轻盈地落入了旁边一个门内,那里, 有一个呆呆坐在那里的年轻男人。   他和班菲尔一样也戴眼镜,眼镜下那双眼睛是琉璃一样的浅紫色……没错, 沈隽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眸色的人。再加上浅到像是漂白的发色以及俊美精致的面庞, 他的美貌值大约与池湾有的一拼。   “啊,那是贝朗格手下的实习生艾克·塔尔梅奇!”   看样子,他是这一层唯一的幸存者,沈隽不能任由他继续坐在血海中, 因为他的手臂上有一道不知道是抓痕还是伤痕的大口子正在流血,拎着他跳了出去, 姜颜一看, “班菲尔,你们那儿有急救箱吧?”   “有啊。”说完班菲尔就反应过来,三步并两步跑上楼很快又气喘吁吁地跑了回来。   给发呆的艾克做了一下急救包扎, 班菲尔犹豫了一下说,“要不要给他打一针抗生素?”万一真是狼之类的抓伤的呢?   “是你按下的警报?”姜颜问艾克。   艾克木然点头,脸色还是煞白煞白的,也不知道是因为失血还是因为吓的。   班菲尔同情地看着他,不一会儿,惊叫声四处响了起来,警报器响起后几分钟之内,研究所的安保人员就赶到了,这画面实在是够吓人的,也难怪到处都在惊呼。   作为一家研究所,这里的医务室水平相当高,一般的医院都很难达到这么高的水准。他们给艾克检查了一下身体,发现他除了手臂上那道伤之外,并没有任何问题。   警察赶来之后,要给他录笔录,却发现艾克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他是哑巴吗?”   “当然不是。”   于是,不说话的原因心理医生很快有了解释,过度惊吓,得了失语症。   “那他总能写字吧。”警察无奈地说。   然而,让他写,他也只是摇头。   心理医生那里说,过度惊吓,暂时失忆也有可能。   警方只好来给沈隽三人录笔录。   今天是休息日,本来研究所的人就不多,班菲尔如果不是连续几天废寝忘食地研究姜颜寄来的海下巨兽的样本,也不一定会留在这里。六层七层今天都没有人,九楼也就班菲尔一个,再加上来找他的姜颜和沈隽,所以,只有他们三个人最快到达了现场。   “什么都没发现,我们到的时候,已经是这样了。”   这说的是实话,而且他们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人,三个人的口径都很一致,监控录像也说明他们在警报器响起的前几分钟,才到达研究所,一路上了九层,根本没有作案时间,很快他们就被排除了嫌疑——事实上,根本不会有人信单薄的姜颜、清稚的沈隽和瘦削的班菲尔能做出这样的事来。   因为暂时不能离开,他们在研究所里吃了一顿简餐,但因为之前所见,几乎没人吃得下任何东西。还是沈隽提醒,姜颜才想起打电话回家让姜致远和杨语他们放心。   “据说他们查了监控录像。”班菲尔神秘兮兮地凑过来说。   姜颜皱眉,“如果能快点抓到凶手大家也能安心。”   “哪有这么简单!”班菲尔说,“监控录像里是有一个陌生人来过,但是不是从门卫进来的!”   姜颜怔住,“你开玩笑吧?”他们的研究所安保算是相当森严了,因为时常有价值高到无法估量的文物和最新的科研结果在,除了必须要插卡进的门岗之外,各层也是步步需要刷卡,至于围墙?那可足足有三米高,光滑的墙面和上方的雷线足以让人望而却步。   “也不是不可能。”沈隽在旁边说。   姜颜立刻意识到,啊,沈隽就可以啊,“这世上还有和你一样的人?”   沈隽摇摇头,“应该没有我这样强的,但是能做到的人并不少。”比如国内秦城里头,一抓一把可以轻易越过三米围墙的人。   姜颜并不介意沈隽的“自吹自擂”,既然沈隽说了,她就很严肃地觉得这是真的。   班菲尔立刻十分感兴趣,“沈小姐是说,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很多?都是会中国功夫的人吗?”   沈隽还没回答,姜颜就直接堵住他,“监控录像上还拍到了什么?”   “拍到了……至少不是沈小姐这样的‘正常人’。”班菲尔没有再卖关子。   “什么意思?”   班菲尔神色也严肃起来,“是一个身高接近三米,强壮到一人比得上两个的男人。”   沈隽一下子愣住了。   这世上并不是没有接近三米的人,世界上最高的人似乎就有两米七几,但是……不仅高,还生得十分健壮?这样的人,似乎在哪儿都得十分显眼吧,反正,绝对不是正常人的水平。   “我们都是做科研的人,需要讲一下科学。”姜颜冷静地说。   班菲尔也很一本正经,“我打听的消息绝对准确,监控上拍得十分清楚。”   “不可能,也许是有黑客篡改了监控,这种事不是没发生过。”   “你以为我没有怀疑吗?”班菲尔叹气,“这件案子现在已经移交给FBI了,FBI这方面的专家确定监控没有被做手脚。”   沈隽不确定地说:“狼人?”   姜颜和班菲尔猛然间齐刷刷地看向她,然后班菲尔一下子跳起来,“是啊,贝朗格是研究狼的,我怎么没想到!听那个描述,就是狼人!”   两位十分讲究科学事实的科学家,直到现在才想到狼人身上,之前完全没有产生这种联想。姜颜还在怀疑,班菲尔却半点没有犹豫地接受了这种说法。   沈隽:“……”   本来这种案件的调查,在他们排除嫌疑之后,就同他们没有多少关系了,根本没可能让他们参与进来的,沈隽也在想,自己再怎么主角光环,也不可能让FBI在她面前甘拜下风吧?   这金手指怎么想都有点过分了。   在被通知可以离开之后,姜颜带上沈隽,顺路送班菲尔回家。班菲尔就住在距离姜颜家不远的地方,也是差不多的独门独院,美国中产阶级比较倾向于这种房子,有自己的私人空间,比较安静。   因为本来就在纽约郊区,这一带的人并不多,他住的这个社区的房子百分之八十还没卖出去,只零零星星住了几户人家。   “就在前面吧?”姜颜问。   班菲尔指着路,“就在那里拐个弯。”   这会儿天色将暗,暮色将整个社区笼罩在一片祥和的宁静中,哪怕是在严寒的冬季,绿化看起来仍然维持得不错。   “反正都晚了,不如一块儿去我家吧,我给你们煎最拿手的芝士饼。”   “不了,”姜颜拒绝他,“我父母还在家等我们回去吃饭。”再加上,可不仅仅是中午没胃口,到现在她也没胃口。   在中国的话,现在还是正月期间,本该是走亲访友亲人团聚的时候,之前出了那样的事就够扫兴的了,现在还是多陪陪姜致远夫妇吧,姜颜和沈隽都这么想。   “好吧。”班菲尔耸耸肩,“好了好了,就要到——”他的话说了一半,就像是被卡在了脖子里。   不用他再说什么,沈隽和姜颜都看到了,哪怕这会儿的天色已经开始昏暗,也不妨碍她们看到前方某一栋房子院中那醒目的暗红色。   汽车急刹车轮胎磨过地面的声音在这宁静的社区中显得格外刺耳。   沈隽跳下车,先是看向院门上挂着的那颗脑袋。   还很“新鲜”,字面意义上的新鲜,非常明显杀了还没多久,头上没有多少腐化的痕迹。往院子里看去,和研究所里残忍的血腥画面一样,都很像是徒手被撕裂的断肢,鲜血已经浸透了班菲尔家的草坪。   “……是、是贝朗格……”班菲尔看着已经像是要哭出来了。   那颗挂在他家院门上的,赫然是他的朋友贝朗格博士,那位在研究所八层工作的动物学家。研究所八层的尸体这会儿已经被FBI收走,但是因为尸体损毁严重,现在只确定了一共有七具尸体,还没确定尸体的具体身份。   所以,班菲尔并不知道贝朗格的尸体不在那七具当中,反而出现在了他家。   这房子他才刚买了不到半年呢!而且,身为贝朗格博士的好友,看到这样野蛮血腥的画面,整个人就更加受到冲击。   姜颜立刻拿出了手机来报警,沈隽前后看了看,没有见到有任何异常,这颗脑袋上的鲜血还没有凝固,这条街道并没有太多的遮掩,照理有人的话几乎一目了然就可以看到。   那人应该才刚离开,可是她连半个人影都没瞧见。   除非他的速度太快,已经转过了前面尽头的街角,或者,凶手还没有离开。   沈隽闭上眼睛,灵觉开始蔓延,没有!这附近真的除了他们之外没有人!   不管是谁下的手,这人的能力恐怕不会比秦城那些高手差到哪里去。不要以为撕裂人的身体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恐怖的力量,一些武林高手也未必能做得到。   “这一定是狼人!”班菲尔的脸色都有些青白,既害怕又恶心,“可是为什么要在我家杀了贝朗格?”   “你不知道?”姜颜问他。   班菲尔喃喃说,“我应该知道吗?”   “或者以前贝朗格有没有和你说过什么东西?”沈隽提醒他。   她觉得这种将脑袋挂在门上的行为,除开这虐杀的本质,更像是对班菲尔的警告。   班菲尔抱着头,怎么也想不起来,他那优于常人的智商在这会儿完全不起作用!   就在这时,沈隽猛然间朝着街道那边看去,远远的,似乎有一个人在夕阳的最后一抹余晖下站着,那是一个高大得完全不符合常理的人影,高大,而且健壮,因为隔得太远,其实看不清他的模样,以沈隽的眼力,也只看到他身上似乎披着一件深色斗篷。   似乎察觉到了沈隽在看他,他飞快地奔跑起来,一会儿就消失不见了。   沈隽眯了眯眼睛,这速度……都快赶上猎豹了。   然而,没有用,她进阶了。   恐怕这个世界上变异的猎豹,都没可能逃过赵涟的追踪。   当然,那个怪异的人,也不可能。 第91章   “那人长得像狼吗?”沈隽忍不住也生出了八卦之心。   “回禀主人, 长得不太像狼,但是这人披着一件很脏的斗篷, 露出的胸膛上, 似乎有狼的图案。”赵涟回答。   沈隽一怔,狼的图案?纹身还是什么,“他看着是个人?”   “如果有这么高的人的话。”   沈隽皱眉, “多高?”   “目测八尺有余。”   ……是哪个尺?按照现在的尺来算,这人至少也有两米五。   不管是不是狼人,这么高的人绝对不正常。   “这么高的人,他是怎么到街上去的?”太显眼了吧。   “他没有去街上。”   沈隽惊讶,“那他是怎么离开的?”   “有人开车来接他。”   “什么样的人, 什么车?”   “一辆黑色的轿车。”能够被科普到认识车的程度就已经很不简单了,让赵涟辨认车的品牌那纯粹是为难他, “车里有个穿黑西装的人, 衣着非常整洁干净,只看外表像正常人,和那个很高的家伙不大一样。他看着……似乎挺贵气。”他想了想,才找到一个形容词。   贵气?   沈隽想了想, “找个机会抓住他们。”   如果是没有筑基的沈隽,赵涟想要跟上车的速度几乎不可能, 现在就不一样了。   “是。”   不管他们是什么人, 抓住问一问,也就清楚了。   不过现在,先要头疼的是班菲尔的家变成了这副狼藉的模样。   FBI的人赶来的速度很快, 本来他们就在研究所,一接到电话立刻就过来了。   “这是警告。”他们很显然不可能觉得这是班菲尔干的,任谁杀人都不会那么傻把脑袋挂在自家大门上。   一位西装革履的探员看向班菲尔,“博士,贝朗格博士被杀之前,有没有和你说过什么?”   班菲尔苦笑,“贝朗格虽然是我的朋友,但是我们研究的根本不是一个领域。”   “对方既然这么做了,肯定是因为你知道了什么。”那位高大的探员长得硬朗严肃,带着怀疑说。   班菲尔不高兴地回答他,“对不起,我根本想不起来。另外,我并不是犯人,不要用审犯人的口吻和我说话。”   “斯宾厄。”旁边一个探员拉了拉这位,然后向班菲尔道了歉。   沈隽看着,大约美国的FBI里搭档的选择也很重要,这两位一个白脸一个红脸配合得相当默契。   不过正如班菲尔说的那样,他们没有权利去管班菲尔,连非常体贴地说派探员保护班菲尔,班菲尔拒绝,他们也不能说什么就离开了,不管暗地里有没有派人盯着班菲尔,至少表面上很讲道理。   等到那两位探员离开,将班菲尔家作为犯罪现场用封条封起来,并进去查看有没有什么线索的时候,姜颜才忽然开口,“班菲尔,刚才的反应不大像你,到底怎么回事。”   班菲尔的脸色十分难看,拿起手机给姜颜看,“我刚刚收到的短信。”   “不许向任何人提起贝朗格和你说起的任何事,否则你就是下一个贝朗格。”   姜颜看了眼还没走远的两位探员,“FBI回头一查你的通讯记录,就知道这条短信内容了吧?”她话音刚落,就看到手机上显示短信已删除,再翻回信箱里去找,怎么都找不到那条短信了!   “有人入侵了我的手机。”班菲尔疲惫地说,“对方肯定不会让FBI查到的。”   “难道贝朗格真的和你说了什么?”姜颜压低了声音问。   班菲尔烦躁地说,“我是真的不知道,这才是问题所在。”结果害得他都不敢接受FBI的保护,万一对方认为自己说了什么怎么办。   “都这个时间了……”姜颜看了看彻底黑下来的天色,他们这里地处偏僻,要找家旅馆都不大容易,更何况天都黑了,“算了,今天你先到我家去住一晚吧。”   班菲尔感动地看着姜颜,“伊恩,你真是个好人。”以前他和姜颜根本没那么熟,点头之交而已,想不到姜颜这么好心,“但是,我怕给你和你的家人带来危险。”   “难道有人会危险得过那只海底巨兽吗?”姜颜冷静地说,“如果我确定是无法对付的危险,是绝对不会让你去的。”她指了指身边的沈隽,“因为有她,我不担心有任何危险而已。”   班菲尔:“……”   沈隽:“……”   于是,三人一块儿回了家,杨语和陈玉一块儿做了一桌子家常菜,姜颜只吃了一筷子就怔住了,她以为自己不会在乎,但是多年没有吃到妈妈的手艺,这一尝,竟然有种令她困惑的鼻酸感。   杨语的手艺其实算不上太好,还比不上陈玉一些,但是有一点,她做的都是姜颜爱吃的菜,且是姜颜最熟悉最怀念的味道,这是陈玉如何都赶不上的。   班菲尔也被这一餐感动了,太丰盛了!伊恩博士的家人都对他太客气了!   但其实,这一餐的丰盛和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姜颜家的房子虽然大,但是塞下这么多人,还是不可能人人都有房间。姜致远老夫妇住着次卧,一间大点带单独卫浴的客房给陈玉、伊恩和吉祥住了,陈玉非常自觉地睡在客房的沙发床上,把床留给伊恩和吉祥睡。本来沈隽是准备住在书房的,既然班菲尔来了,姜颜就让她把书房让给班菲尔,她和姜颜一块儿在主卧睡一晚就是了。   “我小时候也经常和大姐一起睡。”姜颜小时候只要家里来人,她必须是要和姜容一起睡的,现在想起来,姜容在她的记忆中似乎还是那副年轻温柔的模样。她其实是非常不习惯与人同住的,连出去订房间都必须一人一间,不仅喜欢独处,而且很在意与人保持距离。真正见到沈隽之后,她想了想,其实可以接受与沈隽一块儿住。   她和沈隽,本质上都是很安静很有距离感的人,不会过于热情。   今天一天发生了不少事,其他人还好,姜颜却觉得有些累了,看了一会儿书正想早点休息,就听到了敲门声。   沈隽看了她一眼,披上外套去开了门。   班菲尔穿着姜颜借给他的没有开封的睡衣,这睡衣本来是姜颜给姜致远买的,看着就很有些老气,黑白褐的格子,保守舒适的款式,然而姜致远的身高比班菲尔矮了半个头,这睡衣穿在班菲尔的身上,就显得十分短小,手脚都露出一截来。这还不算什么,姜颜有一只别人送的大号邦尼兔扔在书房,她向来不大喜欢这种毛绒玩具。这会儿班菲尔抱着那只可爱软萌的毛绒兔子,头发上没了白天涂抹的发胶,脸上带着惊惶的苍白,自然有种很让人怜惜的气质。   “伊恩,我大概知道他们不想让我把什么说出去了。”班菲尔连说话起来都有些弱气,一副惴惴不安的模样。   姜颜只能也走过去,“你确定要告诉我们?”   对方可是说的不要告诉任何人。   班菲尔又一次看着要哭了,“可是,我已经告诉我们了啊。”   “什么?”   “就是贝朗格和我说的那篇论文,他在落基山脉做研究的那篇关于狼的论文!”   呃,所以,那有什么问题吗?贝朗格是动物学家,他写这样的论文是完全合理的。   沈隽忽然开口,“有谁知道贝朗格曾经和你说过这篇论文的事。”   班菲尔努力想着,“也就是那天我去邀请他和我一起周六去打冰球,他兴奋地随口和我提了一句,说是研究这篇论文的时候,他在那个研究地有重大发现……当时已经下班了,所以他的办公室已经没有人——不,有一个人在!”   “谁?”在沈隽问出口之后,姜颜立刻意识到了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艾克,艾克·塔尔梅奇!”班菲尔说出这个名字。   沈隽挑起眉来,那个幸存者?她还真是不意外。   “等一下,你们的意思是说,贝朗格和实验室那些人,是艾克杀的?”班菲尔瞪着眼睛,“艾克已经在我们研究所实习快两年了,他一直很不错,工作踏实努力,人也很好……”说着说着,他的声音低下去,“不过一向独来独往沉默寡言,几乎不大与人往来。”但这在研究所里不是什么大毛病,天才总有点小怪癖,研究所里有怪癖的人多了去了,和他们比,艾克真的平凡到不能再平凡了。   “就算不是他杀的,也和他有点关系。”沈隽认真地说,“不过我觉得,应该不是他杀的。”   “为什么?”班菲尔的眼睛又亮了起来,很显然,他不希望真的是艾克杀的人。   做科研的人,大多心思不那么复杂,班菲尔也是,他一心一意研究海洋生物,并不懂勾心斗角那类的东西。他是真的不愿意知道自己身边有这样的杀人凶手,即便他和艾克并不那么熟悉,但却也不想自己认识的人做下了这样难以令人接受的凶行。   “等一下,艾克确实应该不是凶手啊,他没那么高,而且,他也不是狼人啊。”班菲尔疑惑地说。   姜颜没好气,“你还真以为凶手是狼人?”   “难道不是?”   沈隽笑起来,“好了别吵了,我已经抓到一个凶手,至少是杀贝朗格的凶手,虽然不知道研究所的案子是不是他犯下的。回头我们问一问,也就知道他是不是狼人了。”   班菲尔和姜颜齐刷刷地看向她。   沈隽伸了个懒腰,“所以,现在可以先睡觉了吗?”   ……你还有心思睡觉?! 第92章   沈隽不着急, 是因为人已经抓到了,抓到了之后, 关一关会更好问, 没什么好着急的。   但是班菲尔和姜颜瞪着她,一副“你在说什么”的模样。   “呃,这样可以吗?”班菲尔惴惴不安地问。   其实他想问的是, 这样不犯法吗?   姜颜和班菲尔一直都是奉公守法的好公民,还从来没干过这种事。   沈隽微笑,“我抓到的是杀人凶手,难道有关系?”   “你把他抓住了然后放在哪儿?”姜颜盯着她,问出的是这个问题。   班菲尔却在奇怪, “你一直和我们在一起,什么时候去抓的人?”   姜颜瞥了他一眼, 没有告诉他关于沈隽奇特的本领, 大概她又是让那些手下去干的吧。   正说着话,沈隽的脸色一变。   姜颜问她,“发生了什么事?”   沈隽的脸色不太好看,“抓到的那人死了。”   “怎么死的?”班菲尔惴惴不安地说, “是不是出了什么意外,而且, 你怎么知道他死了。”   科学家一般都有出色的好奇心。   “那个人, 早至少一个星期前就吃下了毒药,一直在靠另一种药物延缓毒药的药性,他死于毒发。从一开始, 他就没打算能够活着回去。”沈隽平静地告诉他们。   班菲尔和姜颜一下子愣在原地。   应该说,他们的世界观里从来没有碰到过这样残酷的事,一时间根本反应不过来。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人,会发生这样的事?   “我以为死士只会存在于过去或者小说里才会有。”姜颜觉得很难以置信。   班菲尔欲言又止,最后才讪讪说,“那杀人凶手,到底是狼人吗?”   “你们要去看看吗?回头FBI发现他的尸体之后,肯定不会再让你们看了。”   也许还会下封口令,如果他真的有赵涟说的那么高的话。   “去!”姜颜果断说,班菲尔在她旁边赶紧点头。   本来他们就算是想睡觉,今晚也不一定会睡得着,那恐怖的血海绝对会困扰他们,尤其是班菲尔还目睹了自家门上挂着的人头,能睡着才是怪事。   于是,家里的其他人都睡着了,沈隽想了想命令厉星阁留下,以防万一家里发生什么意外,坐着姜颜的车去了赵涟那里。   赵涟一路跟着那辆黑色轿车,眼见着越开越偏僻,然后车上那个大个子和开车的人似乎发生了争执,开车的将那大个子扔在路边就开车走了。他遵循沈隽的吩咐,并没有去追那辆车,直接抓住了那个身高完全异于常人的大个头。   谁知道,抓住他关着还没有多久,就发现了他的尸体,他死得无声无息。赵涟抓人还是有经验的,也防备着他自杀,只是他怎么都没想到,这位会很早就吃下了毒药,本来就即将毒发。   “主人,是我的失职。”沈隽一到,赵涟就跪下请罪。   让他起来之后,沈隽带着姜颜和班菲尔走进了这破败的早就没有人居住的旧农场,赵涟将那人就关在这里无人的货仓里。   他们走过去了,班菲尔还在好奇地回头看,赵涟一个高大英俊的年轻男子,和沈隽说的中文他没听懂,但是这跪下的模样,也有点不大正常吧?   但很快,班菲尔的注意力就被里面那个死去的人给吸引了,“怎么可能有这么高的人!”   姜颜皱着眉,“目测有两米七两米八的样子。”   班菲尔用一旁捡的树枝挑开这人脏兮兮的斗篷,“咦,伊恩你快看。”   正常人看到尸体,肯定是不敢接近的,这两位颇有研究精神的科学家事实上都隶属于生物学家的范畴内,即便是研究的方向不一样,基础的知识还是比普通人强太多。   “虽然我是研究海洋生物的,但是我觉得,这应该是狼皮。”班菲尔说。   姜颜蹲下来,戴上走之前塞在口袋里的医用塑胶手套,解开了斗篷上的系带,这人里面穿着简单的毛皮袍子,袍子裹得不紧,露出胸部一个狼头纹身来。裤子也不是现代人会穿的那种,像是简单的棉麻质地,但是粗糙宽大,至少现代人的裤子腰部不可能用这种草编系绳。   重要的是,纽约的冬天那么冷,这个人的斗篷里面,只有这么一条薄薄的裤子,脚上穿着的甚至是一双草鞋。   “不管是不是狼皮,这人的穿着都很不正常。”   沈隽叹气,“可不仅仅是穿着不正常的问题吧。”这人不管哪里都没有正常的地方,最气人的是,他还死了。   “确定是他杀了贝朗格?”班菲尔抬起头问她。   沈隽点点头,“应该是他没错了。”   “那研究所里的那些人呢,也是他杀的吗?”   这就没有人知道了。   “根本没来得及问,他就死了。”   “那么问题来了,他到底是不是狼人呢?”班菲尔又围着他转了一圈。   姜颜小心翼翼地取了地上尸体的两根头发和一点点皮肤组织,“我会回研究所研究一下的。”   夜风中,三人从农场出来,沉默地坐在车上。   “现在要怎么办?”班菲尔有些茫然地说。   这位杀人凶手不是正常死亡,而且,看这位几乎像是野人一样的穿着,班菲尔并不信他能够入侵自己的手机,也就是说,这背后肯定还有人。   “不如好好想想,贝朗格到底还对你说了什么。”   班菲尔苦恼地开口,“就说了落基山脉——等等,”他一下子坐直了身体,“难道是关于那个地点?”   “什么?”   “当时,贝朗格告诉我,他为了那篇论文,去了落基山脉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班菲尔凝重地说,“我觉得,可能那人不让我说的不仅仅是那篇论文的内容,还有研究地点。当时,贝朗格整个小组的人都去了那里,然后,他们都死了。”   越说班菲尔越觉得有道理。   “而且,他说,美国的地图上,并没有标注那个村庄,应该说,那是一个对外人来说,根本不存在的地方!”   沈隽和姜颜对视一眼,然后姜颜问他,“地方在哪儿?”   班菲尔沉默了好一会儿才回答,“我总觉得这件事还没有结束,他们不会只是警告我的,能以这样宁愿自杀的行为来做下这样的事,他们绝不肯放过我。”他说着说着,脸色苍白得如同一张纸。尤其他这样的人,真的想不起来还好,想起来了贝朗格告诉他的事,让他假装不知道就太难了,因为他本来也不是擅长说谎的人。   这背后的人总会发现的,发现他知道他们不想让他说的事他真的知道。   沈隽皱眉,“那就只有一个办法了。”班菲尔帮了她一次,她总要回报他,“我们去那个地方看一看。”   班菲尔感动地看着她,“不用了,我不该让你们和我一起去冒险。”   “能不能不要这么一副去了一定会死的模样,”姜颜冷冷说,“你一个人去肯定是会死的,我再说一遍,你觉得这些人,会有海下巨兽厉害吗?”   班菲尔:“……”   是哦,面前这个清稚美丽的少女,可不像表面这么娇弱。   他咬了咬牙,重重点头,“好!我们去看看。”   如果不解决这件事,他恐怕终生都不得安宁,指不定哪天自己的人头就得被挂在门上了。   于是,三人连夜在班菲尔的指引下,开始往落基山脉方向开去。   第二天一大清早,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快餐店里,班菲尔精神有些萎靡地啃着汉堡,之前在车上姜颜小睡了一会儿,现在看着精神还好,班菲尔根本睡不着,就换他在开车,到底一夜没睡,眼下已经生出了黑眼圈来。   对于沈隽来说,一晚没睡实在算不上什么,她现在的问题是……汉堡不好吃。   美式汉堡不是沈隽熟悉的辣鸡腿堡,她只吃了一口就放下了,吃不习惯。   “到那里要多久?”   “不知道,我也没去过啊。”班菲尔说,“只是听贝朗格说过怎么去而已。”想起当时贝朗格跟他说还是为了吹嘘那地方有多难找,这短短的时间,贝朗格就已经死于非命,班菲尔有些怅然。   姜颜接过话题,“落基山脉在美国的西北部,不管他说的那个小镇在哪里,开车的话总归要三四天以上,那里最出名的就是黄石公园,我去过几次。”   “既然这样,你们车上轮流在后座睡一会儿,不然可撑不下去。”沈隽说。   筑基之后,沈隽即便是一个星期不睡觉,也不是什么大事。   姜颜也不和她客气,点点头说,“好。”然后犹豫了一下才说,“我们去了之后要怎么办?”   “到了之后再说。”   “万一那里真的是狼人聚居的地方呢?”班菲尔又忽然开口。他瞬间也觉得,手上的汉堡吃不下去了。   “你在害怕?”姜颜看向他。   班菲尔非常爽快地承认自己怂了,“是啊,我害怕。”   “别害怕,沈隽会保护你的。”姜颜非常认真地说。   班菲尔看着沈隽,双眼不知道是因为疲惫还是因为姜颜的话,有点湿润起来。   沈隽:“……”   莫名觉得一本正经地说这种话,有点……奇怪。   而且,你可别再感动了!动不动就感动,累不累! 第93章   “一群废物!”斯宾厄骂那些被派去暗中盯着班菲尔的新探员。   “好了好了, 现在再生气也没有用。”他的搭档查布斯比他要圆滑多了,“谁也不知道他们会半夜开溜。”   斯宾厄冷笑一声, “如果不是心里有鬼, 为什么要半夜逃走。”   “不过,我觉得倒不像是逃走。”查布斯理性地说,“他们几乎什么都没带, 匆匆出了家门。之前不是查过,那位班菲尔博士的手机似乎被人入侵过,我们什么都没查出来,我觉得很有可能他被胁迫了。”   斯宾厄皱起了眉,他倒也没有那么固执, 仔细想想也有道理,“对方到底想做什么?杀了那么多人还不够, 还需要班菲尔他们做什么。”   “这个就不知道了。”查布斯说。   就在这时, 一个戴着眼镜的年轻探员从门外走了进来,“有消息!”   “什么消息?”斯宾厄马上跳了起来。   “他们在这里停下来买过衣服——我们查到了他的信用卡记录,他们应该是确实是连什么行李都没带。然后,在附近的加油站, 监控拍到了一张他们的照片。”   照片上的沈隽和姜颜只是背影,倒是班菲尔看得很清楚, 他眉头紧蹙满脸疲惫, 看着状态并不怎么好。   斯宾厄看了一眼查布斯,“我相信他应该是被胁迫的了。”   任何逃走的人,都不可能没有半点准备, 连衣服都得半路买。   “所以,他们到底是要去哪儿?”查布斯走到地图旁边,仔细查看他们所在的位置,“看方向应该是去西北部。”   斯宾厄若有所思,“那位被杀的贝朗格博士,是研究什么的来着?”   “听说是位动物学家。”查布斯说着,将手指继续往西北部移动,“动物的话……落基山脉?”   斯宾厄转过头去,吩咐那位年轻探员,“如果再有消息,赶紧告诉我们。”   “是,斯宾厄先生。”   查布斯拎起车钥匙,“我们也可以出发了。”   这时候,沈隽三人刚从一个路边的汽车旅馆里出来,像是姜颜这种爱干净的人,其实是接受不了这种地方的,之前在路上买了个睡袋,她才能勉强能睡得着。   一旁的班菲尔看着姜颜和沈隽两个女孩子跟着他一路从大都市纽约到这种偏僻的地方,几乎又要感动得眼眶湿润起来。   他以前也没有那么多愁善感,只是真的碰上事之后才发现,自己的感情如此充沛。   “班菲尔,还有多远。”恰好这时候沈隽朝他看来。   班菲尔的记忆力十分优异,一般人要将别人随口说的路线记住并不算容易,贝朗格只是和他提过一次,在地图上随手划了一下而已,班菲尔却将路线记得清清楚楚。   “按照地图的比例,我觉得还有一百公里左右。”   姜颜皱了下眉,“往那个方向走,越走越荒凉了。”   “本来也是地图上没有标注的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子。”班菲尔感慨,“看那位凶手的穿着,应该是个极其落后的地方吧?”   “美国从很久以前起,就生活着一些与世隔绝的人。”姜颜并不惊讶,“只是能够入侵你的手机,不像是与世隔绝的人有本事做出来的事。”   沈隽往车的方向走,“边走边说吧。”   休息了一晚三个人的精神都好得多了,上了车一路疾驰,一边做着对那小村庄的猜测。   不管怎样,这样一个边陲小村庄,他们都没有任何期待。   “当时贝朗格和我提起的时候态度很奇怪,只无意间提了一句,说那是一个地图上没有的村庄,带着些吹嘘的意思,却对那个村庄的情况绝口不提。”   姜颜猜测,“也许只是没什么好说的?”   越是走,他们发现那地方是真的很难找,如果不是有班菲尔十分靠谱的记忆力和姜颜更加靠谱的方向感,他们都不一定能找到地方。   “怪不得穿成那样呢,估计还真是与世隔绝。”班菲尔抱怨说。   但是,当他们真正赶到那所谓的“小村庄”外,看到掩映在树林中的一栋栋有着尖尖穹顶,哥特式的建筑时,立刻知道自己错了。   这完全不像是个荒僻的小村庄!   所有的房子,都建得相当漂亮精美,在任何一个角度看过去,都可以列为风景画的程度!   “贝朗格为什么没有说起过……”班菲尔喃喃说,“这么漂亮的地方,怎么样都可以夸几句啊。”   沈隽眯起了眼睛,“除非他对这里没有丝毫好感,因为这里很危险。”当然是对于贝朗格而言很危险,沈隽还没察觉到这里对她有什么格外危险的地方。   姜颜却没有看向远方,“前面是个墓地。”她说。   沈隽看向前方不远处修剪得像个花园的地方,所有的树木都被修得精美漂亮,一模一样的灌木丛排布得像是迷宫一样。如果不是那涂成金色的栅栏门上挂着一块标注着“墓地”的牌子,恐怕他们都不会认为那是墓地。   走近之后,会发现这道栅栏门也相当精美华丽,上面有着藤蔓一样的卷草图案,都是醒目的暗金色,从门外朝里看去,可以看到一块块整整齐齐排列的墓碑。   “好奇怪……”班菲尔说,“为什么这个墓地的墓碑后面,都有一道门?”   不仅仅是他,沈隽和姜颜都看到了,墓碑后方有一个斜起地面大约三十度角的方形斜坡,仔细看去就会发现那是可以拉起的门。   不是一个墓碑这样,是每一个都这样。   “难道他们把亲人埋下去之后,还经常去墓室吗?”姜颜疑惑地说。   这想想都够叫人打寒颤的。   “也许是他们这里的传统?”班菲尔猜测,“毕竟有一些人因为宗教和种族的关系,会有一些奇怪的传统。”   沈隽看向不远处的宁静村庄,“我们进去看看吧。”   她想知道,还有什么能令她意外。   从这里一路开车进了村庄,这里确实并不那么现代,但也不是想象中的落后,反而有一种优雅古典的味道。沈隽打开车窗,闻到了远处飘来的面包香气。   道路全是用大块的青石砖铺就,临近黄昏,街边的路灯都是很旧式的设计,慢慢一盏一盏亮了起来。两边的建筑几乎都是哥特式,尖峭精致的屋顶,装饰华丽繁复,充满艺术感。不仅如此,家家户户门前都种着漂亮的绣球花,一簇簇开得缤纷绚丽。   一切,都显得那么静谧安详、宁和美丽。   车缓缓路过一家面包店的时候,沈隽看到了坐在里面昏昏欲睡的戴着厨师帽的老人,和橱窗里油亮诱人的面包。   好似这只是一个相当正常的漂亮宁静的小镇。   “看,那里有一家小旅馆。”姜颜说。   说是旅馆,其实也是那样漂亮的小房子门口挂着一块写着“Hotel”的牌子而已。连那牌子都是绘着玫瑰和金盏菊的背景图,五个字母更是荆棘丛一样的花体字。   房子的玻璃窗透出屋内温暖的橘色灯光,一看就叫人心中舒适。   “下车吧,反正也天色晚了。”沈隽率先下了车,她看了一眼寂静无人的街道,走上前去推开了门。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一个坐在壁炉前的躺椅上打瞌睡的老太太瞬间被惊醒了。   她看着大约已经六七十岁,满头白发,脸上也都是深深的皱纹,面相却很慈祥亲和,令人一见就能生出好感。   “哎哟,今天又有客人到啊。”她笑着眯起了眼睛,戴上了挂在胸前的老花眼镜。   这样一位老人,自然看着毫无威胁,而且最重要的是,她的身高非常非常正常,也就和姜颜差不多高的程度,这会儿身躯微微佝偻,就更显得矮小些。   姜颜看向班菲尔,很怀疑他带错了地方。   不管怎样,他们都需要现在这里住一晚了。   老太太自称叫安斯蒂夫人,她很快给他们煮了一锅味道不错的肉汤,配着醇厚的土豆泥,连口味挑剔的沈隽都吃了一碗。   “安斯蒂夫人,为什么这镇里感觉人这么少?”沈隽放下勺子,问正在给班菲尔盛第三碗的   安斯蒂夫人叹了口气,缓缓说,“原先镇里的人并不少,只是孩子们长大了,总不愿待在小地方,都更想去大城市,于是,他们都走了,镇里只留下了我们这些老家伙。”   非常合理的解释。   班菲尔接过碗道了谢,“这里这样漂亮,为什么不宣传吸引一些人来游玩,这样也热闹一些。”整个旅馆空空荡荡,只有他们三个客人。   “我们这些老家伙可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再接待客人了。”安斯蒂夫人笑了起来,“都是一只脚踩进墓地的人了,安安静静地守着这里就足够了。而且,偶尔会有像你们一样迷路的游人来造访,也是很有趣的,不是吗?”   三人对视了一眼,他们可不是迷路的游人。   暂时没看出什么异样,他们自然也不会傻到问起,吃饱喝足之后,就去了楼上的房间休息。因为这家小旅馆都是空房间,安斯蒂太太建议他们一人住一间,甚至只收了他们一半的房费。   洗完澡之后,班菲尔又抱着枕头来找姜颜,他到底不好意思去敲沈隽的门,最后三人在沈隽的房间汇合。   “我觉得这里有点不对劲。”姜颜严肃地说。   班菲尔看向她,“你发现了什么?”   沈隽开口,“如果真的像安斯蒂太太说的那样,年轻人都离开了,这里只剩下一些老年人,村庄离最近的城市或者小镇都很远,再看看这座小镇,整洁、干净,一切都井井有条,尤其是一路上过来看到的花木,肯定是天天有人照料修剪的。老人家们照顾一下花草还行,那么高的树想要修剪可不太容易。”   姜颜点点头,“我高中的时候有一次学校组织的旅行是农家乐,当时去的是一个农村,也是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村里都剩下老人孩子,气氛和这里其实是完全不一样的。虽然都是空荡荡,这里有一种很违和的宁静,正常情况下,老人多了,会有一些暮气。”   这里完全没有暮气沉沉的感觉,并不压抑。   “而且,这里每一个房间都很干净,”沈隽吸了吸鼻子,“我还闻到了淡淡的消毒水的味道,很显然是新打扫过的。只凭借安斯蒂夫人一个人,恐怕没法做到经常打扫这里吧?”   班菲尔有些犹疑,“所以,这里究竟是不是有问题,还不能确定,对吗?”   “不,我很确定有问题。”沈隽淡淡说,从她的随身包里掏出一个东西来。   “面包?”连姜颜都有些疑惑。   沈隽笑起来,“你仔细看。”   “啊,这是假的面包,泡沫做的!”仔细看姜颜立刻看出了端倪。   班菲尔拿过来,一捏立刻发现这就是个假面包。   “等一下,这不会是路过的那家面包店里的吧!我本来还准备停下买一些的呢。”那些面包闻起来实在太香了。   沈隽点头,“香得有些不正常了,我的视觉比较敏锐,当时就发现有点不对,让人去弄了一块来,果然是假的。不仅这样,店里的那个老人家,并不会做面包,那家店实际上是个屠宰场,背后有几只新鲜的野兽。我们今晚喝的肉汤,就是其中一只野兽炖的。”   姜颜:“……”   班菲尔:“……”   面包店和屠宰场?这画风差距有点大。   “为什么要假装成一家面包店呢?”姜颜想不通。   “假的面包香气,完全掩盖了屠宰场的血腥气味。”沈隽说,“如果我们下车想要买面包,大约那位店里的老人家会直接装作睡着了叫不醒,也就只好离开了,再往前,很快就能看到安斯蒂夫人的小旅馆。”   姜颜眯了眯眼睛,“所以,今晚会发生什么呢。”   班菲尔抱紧了自己的枕头,弱弱地说,“能不能不要一个人睡?”   “不行。”姜颜和沈隽异口同声地说。   班菲尔:“……” 第94章   不去管委屈的班菲尔, 姜颜看向沈隽,“还有个最大的问题, 这里和那个死掉的大个子, 究竟有什么关系?”   沈隽看了眼黑沉沉的窗外,隐约可见距离小镇不远处的山林,“你们今晚放心睡, 我会留下人保护你们。”   “你要出去看看?”   “嗯。”   姜颜点点头,没再说什么,她相信沈隽的能力,“小心一些。”   然后拉着恋恋不舍不肯自己回房间的班菲尔走了。   沈隽在房间休息了一会儿,等到夜色深沉, 才从窗口一跃而下。   他们的房间在二楼,一楼是小旅馆的大厅、厨房、餐厅和安斯蒂夫人的房间。这会儿已经接近十二点了, 楼下却还亮着橘黄色的灯光, 沈隽站在后窗口,听到里面传来说话的声音。   “他们都睡了?”   “我看灯都熄了。”安斯蒂夫人慢吞吞的声音传来。   沈隽朝里面瞄了一眼,她的对面站着的赫然是面包店里的那位老人。   “阿莫,要不要等两天再动手?毕竟时间还没到, 现在动手,到时候用起来就不新鲜了。”   那位阿莫皱了皱眉, “怕就怕养出祸患来, 你忘了那位——”   “反正已经将爱琳娜交给那群野蛮人处理了。”安斯蒂夫人冷冷说,“不过,也要快点让他们再安排一个人过来, 我这旅馆只有我一个老太婆可有点不太像话。”   阿莫点头,“回头我在孩子里头挑两个,不如换成男孩儿来,稳当一些。”   “还是挑女孩儿吧,这次来的人里头,有个丫头太漂亮。”安斯蒂夫人说,“先养上他们几天没事,我看着,到献祭的那天,大家肯定也比较喜欢新鲜的祭品。”   窗外的沈隽有些惊讶,这说的怎么跟个邪教似的,献祭?   “好。”阿莫答应下来,“那个去纽约的野蛮人没惹出什么麻烦来吧?”   “能有什么麻烦?”安斯蒂夫人慢慢搅动着罐子里的肉汤,“他们一向头脑简单,到了外边儿还不得乖乖听话,再说了,他本来也就是个工具。那□□是巴特给的,想惹出麻烦也不可能。”   就在这时,阿莫身上的手机响了,他接起来,一瞬间脸色变得极其糟糕,“真的?”   挂完电话之后,他的脸色十分阴沉,“我去路口一趟。”   “发生了什么事?”安斯蒂停下手问。   阿莫冷笑一声,“这就是你说的没惹出麻烦,奥兹说FBI的来了!”   “FBI?”安斯蒂手上的勺子都掉在了地上。   阿莫瞥了她一眼,“这么惊慌失措做什么,那些狗鼻子就算来了,到了我们的地方,还不是要由我们说了算!”说到最后,他的面容变得狰狞起来。   沈隽听着更诧异了,这群人,连FBI都想干掉?胆子太大了吧。   安斯蒂也镇定下来,“来了多少人,要不要通知山里的野蛮人?”   “先看看情况再说。”   沈隽的身影在黑夜中犹如一缕清风,瞬间就消失不见了。   她先去了这个小村庄的路口,见到了FBI的车,只有一辆,车上的人她还认识,是那个叫斯宾厄和查布斯的探员。   沈隽觉得,那个叫阿莫的老头大概是冤枉安斯蒂了,这应该不是那个大个头闹出的麻烦。斯宾厄和查布斯,多半是跟着他们来的。   现代社会,很难一路走还不留下什么痕迹,首先开车的时候,总会路过有监控的地方,还有加油站和一些本身城市里安装的摄像头。更别说班菲尔这种学术方面极其聪明,那方面却没有什么经验的之前他们停下买衣服时,这家伙居然刷信用卡,这是明摆着给追查他们的人送消息了。   斯宾厄他们应该就是顺着追了过来,这么一想,他们如果出了事,沈隽三人还真是又脱不开的责任了,虽然他们没让FBI跟着,但作为FBI,本身因为班菲尔家出事,就说过要保障他们的安全,到底还是为了他们才跑到这个诡异小镇来的。   对于这里的异样,斯宾厄和查布斯一无所知,然而车行驶在安静的小镇上,出于多年的职业习惯,斯宾厄敏感地觉得这地方有些令他不舒服的地方。   然而要说哪里不对,也谈不上。   “斯宾厄,你发现了吗?”   “发现什么?”   “这个地方看着各种条件都不坏,而且也不算太小了,可是一路上来,没有邮局,没有警署,没有办公厅……甚至连一家杂货店都没有。”论细心,斯宾厄可比不上查布斯。   如果在距离城市不远的郊区,有这样一个风景秀丽的花园社区,自然不算奇怪,但是,这里距离最近的城市,也要有一两天的车程!   斯宾厄恍然大悟,“我就说有哪里不对!   “这像是个与世隔绝的小镇,可是,小镇上不该只有这样漂亮的房子。”   要在这里生活,还要维持这样干净整洁美丽宁和的外表……国外没有桃花源的说法,但桃花源如果是这样的,至少也得有人耕种有人打渔吧?   吃空气可活不下去,更别说这里看着一切都很现代,偏偏没有和“现代”相映衬的其他生活必须场所。   查布斯很怀疑,如果这里真的与世隔绝,他们以什么为生?如果不是与世隔绝,只是有人隐居在这里,这一家家一户户的房子明显属于不同的人家,集体隐居还要维持这么高的生活水准,这耗费的金钱可不是一点点,刚才路过一个带小花园的房子,门前的草坪种的草可不普通,他在一个案子里被科普过,这么一块少说也得上万刀。跑到这种什么都不方便的地方来隐居,绝对不是富豪喜欢做的事。   再加上,前方就是山林,其实并不安全,可这整个小镇,没有任何防备野兽的准备,照理离得这么近,肯定时常会有野兽下山来活动的,可一栋栋美丽又独特的建筑像是在格外和平的现代社区里一样。   最主要的是,身为FBI,从没听说过有这么个地方。   “小心一些。”查布斯提醒。   斯宾厄点点头,将枪拿在了手里。   不一会儿,他们就已经到了安斯蒂夫人的“旅馆”附近,然而,那栋房子上的“Hotel”牌子已经被拿掉了,他们自然不会觉得这与别的房子没有太大差别的地方,会是一家“旅馆”。   “等一下!”斯宾厄看到了停在房子旁边小路上的车,“是属于班菲尔博士那位女同事的车,”他查看了一下记事簿确认了一下,“没错,就是这辆。”   阿莫和安斯蒂都不知道这两位FBI是追着沈隽三人来的,自然想不到要将车藏起来。   两人直接下了车,看向眼前这栋里面透着些许灯光的房子。   “他们肯定在这里。”   “为什么会跑到这里来?”查布斯皱起眉,根本想不通。   沈隽躲在暗处,她已经发现有六七双眼睛盯着斯宾厄和查布斯了,这个地方的人比她想象中还要多一些。   长得面善一些的查布斯走过去敲门,斯宾厄在他身后持枪戒备。   来开门的是安斯蒂,年老亲和,看着毫无攻击性,查布斯松了口气,掏出证件来给她看,“FBI,我想问一下旁边那辆车的车主,是不是在这里。”   “啊,是那辆车啊。”安斯蒂慢吞吞地说,“没错,他们晚上到了这里,见天色晚了,就到我这里借住。”   查布斯笑了笑,“他们中有我们正在调查的一个案子中的重要证人——”   “不如进来说吧,”安斯蒂让开身体,“也好进来喝杯热茶。”   两人对视一眼,这才走了进去。   安斯蒂给他们泡了一壶茶,“现在都这么晚了,他们早已经睡着了,不如你们也在我这里暂时休息一晚上,到明天早上再找他们谈话也不迟。”   这话说得不错,斯宾厄很快开始想问她其他的问题,这座小镇上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   安斯蒂镇定地拿用了很多遍的借口来搪塞他们,但她从来没有面对过专业的FBI探员,简直越回答漏洞越多。而且,她很快发现,她泡的茶,这两位探员连一口都没喝。   悠闲地坐在椅子里,安斯蒂遗憾地说,“你们如果喝下了茶该多好。”   斯宾厄皱起眉,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从旁边的屋子里,走出一个风情款款的中年女人,她金发蓝眼容貌美丽,身材高挑修长,尽管已经有了些年纪,眼角有了鱼尾纹,但并不怎么折损她的美貌,不管在哪里都够夺人眼球的了。   “哎呀,这两个真的给我吗?”她看向安斯蒂,“不用等到献祭的时候?”   安斯蒂皱着眉摆摆手,“赶紧带走,凯特莉,你们姐妹要将他们收拾得干净点,不要留下尾巴。”   “放心吧,保证不留任何痕迹。”凯特莉笑起来,“这两位的外形还不错呢,倒是可以玩得久一点。”   查布斯和斯宾厄都已经迅速举起了枪,然而,那种寒毛直竖的感觉丝毫没有褪去。   “我们来的时候,局里好几个人都知道。”查布斯忽然说。   凯特莉抿着唇开始笑,“哦?那也没关系,从今天开始,他们只会觉得你们失踪了,再也找不到了而已。”   这话听得斯宾厄硬生生打了个寒颤,沉声说,“一路上我们都有跟局里汇报。”   “这个也不算难办,”凯特莉微笑着,“你们局里的关节,也没有那么难打通的,而且只需要将你们路上的监控画面调整转换一下地点,你们今天应该正在前往加州,怎么样,是不是很有趣?”   再也不抱有任何幻想,他们发现眼前的人是真的对他们有极大的恶意。   斯宾厄的枪指着凯特莉,已经决定要开枪,就在这时,凯特莉的身影不见了——她的速度怎么可以这样快!   她已经朝着他们冲来,“砰”地一声枪响,只打碎了房间里的装饰陶罐,丝毫没有伤到那位迅捷如电的金发美人。   凯特莉的唇角带着一抹戏谑的微笑,仿佛戏耍老鼠的猫,“你们已经是我的了,放心,我会让你们人生的最后几天享受一下无比美妙的——嗯?”   一道身影从暗处闪出,凯特莉甚至没看清那到底是什么,面前的斯宾厄和查布斯已经瞬间被卷走不见了!   “是谁!”凯特莉叫起来。   安斯蒂左右看看,脸上也有些茫然,“到底怎么回事?”   “这样的速度,只有可能是我们的人。”凯特莉看着气得很,跺跺脚说,“明明是我的,到底被谁抢走了!”   安斯蒂心中十分不安,她想得要比凯特莉多多了,“不能再拖下去了,这两个FBI是冲着楼上那三个人来的,赶紧把他们也解决了,到献祭的时候大不了再抓点人来,留着恐怕真会留出祸患。”   凯特莉冷着脸,“既然那两个丢了,楼上的交给我。”   她如一阵风一般卷上楼,然而,三个房间里都空空如也。   “人都不见了!”   “全部、都不见了!”   半夜,这宁静祥和的小镇忽然家家户户亮起了灯,撕开温情的面具,露出它狰狞可怖的一面来。   他们套上了黑色的袍子,拿上仿佛映着血色的弯刀搜索失踪的猎物。   一队黑袍人,提着昏黄的提灯,急匆匆地走入了山林。   沈隽远远藏在树后,安静地看着,悄无声息地跟了上去。   夜色深沉,她觉得,自己就要揭开关于这个小镇、死去的研究人员和贝朗格博士,所有的一切,这背后藏着的秘密了。   这世上才没有什么狼人和吸血鬼呢。   反正,沈隽不相信。   作者有话要说:   沈隽:这世上只有我能不科学。 第95章   带走斯宾厄和查布斯的自然是沈隽, 而且,她发现这两位FBI来了之后, 就知道姜颜他们都危险了, 在这里的人知道FBI是追着他们三人来的之后,他们大约不会再将他们留到所谓的“献祭”了。   “这树林里还真是太冷了。”班菲尔嘀咕说。   姜颜看了看外面的天空,“恐怕又要下雪了。”   平时落基山脉这附近的区域, 九十月份就已经进入冬季了,照理来说,这会儿雪都该积得挺厚,可他们当时接近这座小镇的时候,越是走, 渐渐就看不到雪了,到这里之后, 与纽约的冬天也没什么太大差别。   可一进山林, 才发现冷得很,地上的雪又厚厚一层,踩下去漫过了脚踝。   “镇上的雪都被清扫得很干净。”终于点起火来的斯宾厄说。   他也没想到找到了要找的人,结果却都得待在这个鬼地方, 连车都没能拿回来。   幸好还有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地洞可以躲藏避风。   想着想着斯宾厄又看向他们待的这个地洞,在半个小时前, 这里还什么都没有, 那个小女孩不知道从哪里弄来的一只他从没见过的动物,钻进土里几分钟就挖完一个可以容纳十个人左右的地洞,这速度堪称惊人了。   他不知道的是, 那种动物叫地甲兽,是灵兽的一种,连星匣中沈隽抽到的灵兽并不多,总共也就七八只,还比不上人物卡多,绝大部分都不是可以随随便便招出来的,一是因为体型,而是因为造型,在现代社会都会相当显眼。所有的灵兽卡都是四星卡,这只地甲兽也是,它除了挖洞之外,其实最大的本事是地下寻宝,修真者可以用它来寻找矿脉。   然而,在现代这项本事几乎没用,已经有了科学的手段来勘探,要这地甲兽何用,再加上,现代的矿脉,和修真界那完全是两码事了。   不过,这种时候,反倒是派上了用场了。修真者不可能躲在灰扑扑的地洞里,可被带到山林里来的四人,没有这地洞,恐怕真受不了这里寒冷的天气。   查布斯的脸色不太好看,“还是没有信号。”   “是因为在山里吗?”斯宾厄问。   “不是,是因为信号被人屏蔽了。”姜颜回答他,“之前在镇里我们住的房间,我就发现没有信号了,不是在山里才没有的。”   班菲尔裹进了从房间顺手带出来的被子,伸手在火堆上访烘了烘手,“沈不会有事吧?”   这一路上他和沈隽熟悉了不少,索性叫她的姓,比较顺口。   “我觉得我们是不是应该去看看。”斯宾厄掏出了枪。   姜颜看了他一眼,“算了吧,你连一个女人都打不过,到时候还要让她拉救你。”   斯宾厄恼羞成怒地瞪着她。   姜颜本来说话就不会转弯,非常实话实说,并不管会不会打击到斯宾厄的自信心。   “嘘——”查布斯忽然说,“你们听,似乎有什么声音!”   他们趴到地洞口,远远看到那一路蜿蜒进山林的提灯亮光。   沈隽就在距离他们不远的地方,看着镇里的人走进山林。   之前还不觉得,这会儿看着那些镇里的人,才发现他们走路的样子有些异样。走在队伍前段的阿莫和安斯蒂年纪都不小了,看外表足足有六七十岁,但是,他们走路的时候,仍然显得十分轻盈。   山林里和镇里不一样,山下那些漂亮的房子和修剪得很整齐的树木绿化大多是抗得住冻的类型,但好歹前些日子下的雪早早被清理干净了。   这里的雪,正常人踩下去绝对整只脚都会被埋进去,但是这一列披着黑色斗篷的人走过去,都只留下一双双不算太深的脚印。   他们的体重不比正常人轻,不过因为他们走得太快,脚印当然也会浅得多。   沈隽跟了上去,她的速度自然比这群人又要快得多了。   越走越深,即便是冬天,林子里的树木枝叶也已经完全遮挡了天空。原本雪色映着月光,还不算太暗,越走越连丁点儿光亮都没有了,地上的雪也慢慢越来越少,大多沉积在上面的树上,不时有雪掉落下来的簌簌声。   夜晚,沈隽看到了暗中闪烁的眼睛。山中自然少不了野兽,树枝和树叶发出的声响可不仅仅是因为雪。不过,野兽的直觉还算敏锐,她稍稍放出一点威压,就没有任何兽类真正敢接近她。   镇上那群古怪居民的速度非常快,又似乎十分熟悉这根本没有路的山林,进入深山都没花多少时间,就这样都走了三四个小时,前方的树影中,透出些许光亮来。他们走了出去,沈隽轻轻落在树上,慢慢移动过去,忽然眼前一亮,看到了撒下来的月光。   那是一片湖,在这寒冷的天气却并没有结冰,反而有一层氤氲的雾气笼罩在那月光下美得如梦似幻的浅绿色湖面上。   湖岸边接近湖的地方雪水早就化了,然而更远一些就仍然有洁白的雪覆盖。雪上一片平滑,像是铺了一层绵白的地毯。镇上的这群人走过,留下的一道脚印就是唯一的痕迹了。   湖上有几艘简陋的小木船,说是船,更像是古早的那种独木舟,他们分批上了船往前。   沈隽看到了他们去的方向,眯起眼睛眺望湖的对面。   可惜,有雾气阻拦视线,哪怕她的视觉再强,也无法看得十分清晰。不过,那两个高高的哨塔还是很清楚的,不过很奇怪,那两个哨塔不知道是用什么做的,在月色下泛着淡淡的白。   如果跟着过去,在这样一览无遗的地方,恐怕会很快被发现。绕过去?这湖太大,湖附近几乎就是树林的中空地带,没有高大的树木,也不知道是天然还是人为。要绕过去的话,还真有点距离。   沈隽勾起唇角,不过,她为什么要怕被发现?   直接从树上跳下来,她筑基之后,还不能真正御剑飞行,却可以做到踏雪无痕,一路走到湖边,都没留下半个脚印。哪怕隔着雾气,湖对面眼神好的人还是可以看到这边有一个淡淡的黑影。   尖锐的哨声响了起来,打破了这夜间山林的平静。   沈隽不管不顾,湖边已经没有船了,她踩着湖水前行,踏水无声、如履平地。   “这下面一定有温泉。”她想着。   因为这湖水明显有温度,虽然温度并不高,只是在这样寒冷的天气里,难怪会有一层薄薄的雾气。   越来越近了,她终于看清了湖对面的人。   两个高大的汉子站在那群刚到岸的黑斗篷镇民前面,在这样零下十度左右的气温下,他们只穿着一件露出半个胸膛的兽皮衣,以及一条薄薄的麻布裤子,赤着一双大脚踩在雪地里,正满脸震惊地看着她。   他们是真的很高大,字面意义上的那种,绝不比死在纽约郊外的那一位矮,事实上比他还要高,大约要有接近三米的样子了。   远远看去还好,这种距离下看,真的像是在看两个巨人。   沈隽有些惊奇,然后,她看到了那两座高高耸立的哨塔,没有了雾气的阻隔,即便是在月光之下,她也能看得十分清晰了。   这一看,连她都心中一跳。   在月光下泛着惨白色泽的,原来全部都是森森白骨。   这是两座用白骨搭起来的哨塔,一层一层垒起来,结合这两位“巨人”的身高,这哨塔也就搭得格外高。本来,这也没有什么,山林之中不缺野兽,自然也不缺兽骨。   可是,沈隽看到了几颗镶嵌在那些白骨中的头骨,即便她对人类的骨骼没有什么研究,也可以一眼看出,那是人类的头骨,而且,按照比例来说,绝不是眼前这些“巨人”的头骨,而是正常人类的,因为它们都是正常的大小。   她的眼神一下子冷了下来。   拿人骨来做哨塔?这可绝对不是一个“野蛮落后”可以概括形容的了。   “是你!”安斯蒂一下子就认出了沈隽。   沈隽平静地看过去,“是我,怎么,很惊讶?”   “你那两个同伴呢,怎么没和你一起?”安斯蒂朝她的周围看了看。   沈隽柔声说,“不用看了,只有我一个人。”   见他们隐隐松了口气,沈隽只想笑。他们看到了沈隽的能力,发现沈隽恐怕不简单,正常人也不能直接踩着水走过来吧?   这时候,黑斗篷中有一人惊叫一声,“是她!”   “什么?”旁边的人看向这人。   “网上有她的视频啊,不过拍得不太清楚。她是那个有中国功夫的女孩子,在海上杀死海底一个什么动物救了整艘船的人……在网上点击率非常高啊,不过她很神秘,也不愿意接受采访。”   “中国功夫?”安斯蒂喃喃说。   沈隽朝那个人看去,“看来你很精通网络啊,是不是就是你们入侵了班菲尔的手机?”   阿莫眯起了眼睛,阴笑了一声说,“小女孩,哪怕你会中国功夫,这胆子也是大得有点过头了。”   “哦,是吗?”   “阿莫。”一个低沉的声音响起,披着黑色斗篷的人中有一人越众而出,他一说话,阿莫立刻恭敬地低下头去,再不说话。   他抬起头来,揭下了斗篷的帽子,露出一张令月光失色的面容来。   银白色的长发披散,一双深紫色的眼睛如妖似魔,偏偏他的长相精致清俊,明明是一样的高鼻深目,可他却有种莫名的优雅隽丽,并不俊美得过于浓稠严厉。   这人的长相就足以令他颠倒众生,但他最出色的并不是长相,而是他与生俱来的气质,那种雍容尊贵的从容,可不是随随便便能够养出来的。   “你好,初次见面,我是月光镇的大祭司尤兰德。”   沈隽挑起了眉,真心觉得很烦。   看长相,她觉得,这大约是原本她可以攻略的对象。这时,沈隽的背后是仙境一样的温泉湖,雪色月光之下,这人简直像是个真正美丽高雅的精灵王子。   可刚看见白骨哨她心情非常不美好的沈隽,只想翻个白眼。   场景画面初次相遇非常梦幻玛丽苏,偏偏沈隽只想做个严肃无趣的正义女骑士。   把这些妖魔鬼怪都一剑砍了,似乎比较合她的心意。   作者有话要说:   沈隽:我真的对美人不感兴趣   原作:呵呵。 第96章   “大祭司?”沈隽的口吻很冷淡, 丝毫不为尤兰德的“美貌”所动,“那又怎样。”   她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女孩, 原本大家都以为尤兰德一出马, 不管怎样,对方都得给些面子,甚至很快改变态度, 长得好看的人,其实是真的有特权的。更何况,尤兰德可不仅仅是长得好。   尤兰德也微微一怔,随即眼神有了些微妙的变化,“如果之前有冒犯的地方, 我代他们道歉。不过,这里是私人领地, 并不欢迎外来人, 如果你想要休息,可以回到镇上去。”他的声音清冽动听,明显是英式英语的口音,有种带着蛊惑的柔和。   沈隽伸出手, 指向不远处的白骨哨塔,“你称之为私人领地?我觉得这是应该报警的地方。如果我没看错, 这绝对是人的尸骨, 恐怕你们美国不管任何地方,都不存在可以随意杀人的私人领地。”   尤兰德不慌不忙,“并没有证据显示这是被杀者的尸体, 住在此地的朋友有着独特的传统,我想,将自己亲人的骸骨做成哨塔,并不侵犯任何法律。”   沈隽盯着他看,心中惊奇居然有人能将谎言说得这样淡定从容,真诚到很能取信于人。   嗯,和宁丛疏有得一拼了。   “我还没有那么蠢,这绝对不是接近三米的人该有的骸骨模样。”沈隽冷冷说。   尤兰德挑起眉,沈隽的模样带带着些少女独有的稚嫩,即便东方人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年轻一些,他猜测眼前这位女孩儿绝不会超过二十岁,年轻代表着很多事,比如就这么跟着他们来,在尤兰德看起来,就是不理智又鲁莽的行为,很符合这个年纪的孩子不大成熟的心智。   然而,她到底还是比他想象中要难糊弄一些。   于是,尤兰德轻描淡写地说,“他们也不都是这么高的。”   沈隽并不相信,应该说,他说的每一个字,都很不可信。   “你不说也没关系,”她抬起头来,看向那两个人,这时候,从他们背后那些泥土干草建成的房子里,渐渐走出了一个个高大的男人,每一个都有两米五以上,还有些女人在后面探头看,几乎也都有两米五左右的身高,“我能够确定的事有一件,那位贝朗格博士,以及贝朗格博士的同事,就是被你们联手杀死的,对不对?”   尤兰德轻笑一声,“你真的很聪明,不过我想,这似乎并不关你的事吧?”言下之意不关你的事最好少管闲事。   “那班菲尔博士呢。”   尤兰德恍然大悟,“原来如此,我就说你们和FBI怎么会找来,这样说的话,那位贝朗格,果然是向班菲尔透露了不该说的话。既然这样,警告当然是不够的。”   “警告不够,所以呢?”   “所以,那位班菲尔博士,也必须死。”尤兰德遗憾地说。   沈隽冷笑,“是不是我们这些找到这里来的,都必须死?”   尤兰德深邃美丽的眼睛看向她,并没有回答这个问题。或许答案正如沈隽所说,他并没有什么回答的必要。   沈隽也懒得再问,那些高大的披着兽皮的野蛮人,已经渐渐围拢过来,将她圈在中间,就已经说明了一切。   杀气已经开始弥漫。   “你的那些朋友们呢?”尤兰德忽然问,“那两个FBI也是你救走的吗?如果你愿意告诉我他们在哪儿,或许我可以让你留下。月光镇是个很美也很宁静的地方,你可以一直住在这里。”   他这样说着,阿莫他们都带着疑惑看向尤兰德,他们没有留下外人的先例在。不过,转念一想,他们心中笃定,尤兰德只是在骗她而已。毕竟这会儿重要的是赶紧抓住FBI和那两位失踪的男女。   沈隽手腕上的连星匣亮起光芒,在面前将她团团围住的人震惊的目光中,出现了一个个挡在她身前的保护者。   如果只是要杀人,已经筑基的沈隽未必需要帮手,哪怕月光镇的人有些奇怪,这些野蛮人似乎也异于常人,但再怎么样,他们都不一定能比得上秦城的人,就更别说和现在的沈隽相比了。   然而,沈隽并不想立刻将他们都杀掉。   “把他们都抓起来,全部。”沈隽冷冰冰地下令。   “是,主人!”   除了她之外,所有人的表情都是惊愕的。一位野蛮人中看起来是首领的人气急败坏地朝着尤兰德吼了句什么,用一种沈隽听不懂的语言,尤兰德回了他一句,沈隽不知道他们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她也不是真的关心。   到山上来的月光镇人大约有一百多位,并不算少了,但主要是这里高大的野蛮人不包括缩在后面的妇女孩子和弱小的人就足足有五六百位,这才是沈隽需要帮手的原因。   一张卡片落入沈隽的掌中,化作一卷雪白的蛛丝,她到这里来可没带那么多绳子,野蛮人那里的草编绳她觉得不一定能绑得住这些人。这是冥渊雪蛛的蛛丝,即便是筑基的修真者,也无法挣脱这种蛛丝的束缚。   这时候,那位足足有三米多高的野蛮人首领忽然大吼一声,抬脚狠狠跺了一下,大地都震颤起来,附近的几棵树上白雪簌簌地往下落!他抡起手上沉重的石锤,“砰”地一声落在脚边,因为天气冷被冻得干硬的土地立刻开裂,他凶悍的表情变得狰狞,浑身的肌肉迸起,更显得犹如巨大的魔神一样可怕!   “砰、砰、砰、砰!”   他踩下的每一步,都落下一个深深的脚印,恰好这时,空中又飘起雪花,风在他身旁呼呼地吹,卷起的雪花都远远避开了他,似乎都被这种可怕的力量所震慑。   沈隽这才凝神朝他看去,看来,秦城的人在这里,也不一定能从这野蛮人首领手下讨到什么好处。   可惜,他连冲都冲不到沈隽的面前,就被青麒拦下,青麒原本就生得高大,可是站在那野蛮人面前,就好比一个矮小的孩童,只到他腰腹部位而已。然而,那野蛮人一锤砸来,青麒只用一只手就接住了石锤。   即便这样,青麒脚下的土地却顷刻间龟裂。   “主人,此人犹如凶兽,只力气大而已。”青麒汇报。   没有招式和功法,甚至连头脑似乎都不怎么灵光,唯有生得高大力气大得惊人,那被肌肉崩开的兽皮衣服挡不住胸膛,露出那只不知道是画还是纹的狼脑袋狰狞可怖,不过,他毕竟没有变成狼人,只是这样高明显基因与正常人类还是有点差别的。   那位野蛮人首领被拦住之后,大吼一声所有的野蛮人都跺了跺脚,拎起手上的武器,如一只只猛兽一般朝着沈隽这边扑过来。   尤兰德安静地站在原地,然后才吹响了胸前挂着的一枚血红哨子。   那些月光镇的人全部脱下了斗篷,露出面容来。他们中除了一些像阿莫和安斯蒂那样年老的人之外,其他大多身材修长样貌姣好,像是凯特莉那样的,并不算太突出。尤兰德固然最为貌美,但有几位年轻人生得只比他逊色一两分,还有一些年轻少女,如果走出去也个个是绝对引人瞩目的美人。   他们,也加入了战斗。   月光镇的人并不像月光镇的外表那样和平,他们的战斗方式与这群野蛮人是截然不同的,迅捷、刁钻、讲究技巧。最重要的是,他们人人带枪。   沈隽的脸色沉下来,“先将他们都抓了!”她指的是月光镇的这些人。   枪这种武器,对于筑基期的修士来说,并不算危险,然而,他们带着的不是普通的枪,那飞出来的碧油油的子弹对于沈隽来说像是慢镜头回放,她可以肯定,这都是涂了特殊药物的子弹。更麻烦的是,这些子弹都是特制的爆裂弹,一旦开枪,很快会散成无数飞散的小碎片。   非常阴险的枪,即便伤不到沈隽他们,沈隽仍然觉得很讨厌。   她比较欣赏的是野蛮人的战斗方式,简单、直接、暴力。   被召唤出来的青麒等人都是百分百执行她的命令的,就在这时,沈隽看到了一位月光镇的青年,张开了嘴露出了一口尖锐的牙齿。   没错,和普通人完全不一样的那种尖尖的三角形牙齿,看着恐怖又恶寒,令人想起传说中的怪物。   瞬间,再美好的脸,也比不过这一口牙带来的恶心感觉。   沈隽忽然就有些走神了,她瞥了尤兰德一眼,不知道他的牙齿是不是也是这副模样……   嗯,即便是性转,这种特征不太可能会改变吧?   于是,原作的那位,到底是怎么下得去嘴的?   ……   难以理解。   作者有话要说:   在写尤兰德骗人的时候,忽然想起《倚天屠龙记》里张无忌他妈对张无忌说:越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呃…… 第97章   不过, 除了牙齿之外,月光镇的人并没有显露出其他明显的特征, 当然也没有变成红色的眼睛长出蝙蝠翅膀来。即便是牙齿, 尖尖的小三角形也并不是传闻中那种两颗尖尖的牙。   没错,沈隽说的是传说中的那种吸血鬼。   尽管不是吸血鬼,月光镇里的人确实表现出了一种异于常人的能力, 不像是这些野蛮人更偏向于天赋型的巨力,月光镇人灵巧敏捷,同时又兼具比普通人要高不少的力量,再加上精通枪这种现代的杀伤力武器,可绝对不弱。   当然, 这种不弱,是与普通人相比, 非但不弱, 还称得上十分强,就是海军陆战队跑来和他们打一场,也不一定能打得过。沈隽还是看过布兰特科林他们的水平的,如果碰上月光镇或者这个野蛮人部落, 多半是干不过的。   可惜,他们现在面对的, 并不是普通人。   在月光镇的世界里, 从来不遵循法律的约束,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的强大可以令他们凌驾于法律之上。至于野蛮人部落,他们更不知道规矩是什么东西, 他们只听首领的话。   他们从来不知道,有人可以这么强……这么强!   强到无法反抗,强到令他们生不出丝毫能够获胜的信心。   短短几分钟的时候,月光镇的人首先被拿下,然后才是那些激烈抵抗的野蛮人。   尤兰德的内心也是很震惊的,他看着月色下强悍犹如神话女神的沈隽,和听从她的命令出现又打败他们所有人的战士,他们的容貌和能力都好似高高在上的神祗——绝对不属于人间。   叹了口气,他也只能束手就擒。   野蛮人之中,还有一些受伤的战士和在后方照顾孩子的妇女,这时候拿起武器义无反顾地冲过来,很快又被制服,于是,这才彻底安静下来。   所有的人都被集中到雾气氤氲的河边,包括那些从幼时起就高得异于常人的小孩子们。这时沈隽发现,在这个野蛮人部落西北角的一个小房间里,还有一道微弱的气息。   门被推开,在这种极寒的天气里,这泥土做成的房子里冷得几乎要结冰。一层薄薄的草席上,躺着一个脸色苍白得没有半点血色的少女。   “你是谁?”她看过来,“为什么会在这儿?难道你也是要被他们处理的吗……不,不对,你不是月光镇的人,我从没有见过你。”说着说着,她的声音虚弱下去。   沈隽皱了皱眉,“你是……”她心中一动,想起安斯蒂说过的话,“你是爱琳娜?”   “对。”她轻轻说,“你怎么知道?”   将爱琳娜带出这要冻死人的地方,沈隽才问起她的事。如果不是她的体质要远高于正常人,恐怕早就被冻死了。   爱琳娜的故事十分简单,她从小出生长大在月光镇上,从来没有去过月光镇以外的地方。听她的意思是,月光镇中只有六个姓氏,她叫爱琳娜·伯克斯,就是其中一个姓氏家族中的人,安斯蒂算起来应该是她的堂姑,也姓伯克斯。那家小旅馆,就是用来吸引误入小镇的普通人的,安斯蒂亲和慈祥的外表十分有欺骗性,以前,爱琳娜就在那家小“旅馆”帮她的忙。   “每个家族只有最优秀的人才能离开月光镇,到外面去。”爱琳娜曾经十分羡慕,“尽管在外面也是需要打理产业,为月光镇服务,但他们只需要在献祭的时候回来就行了,平时大祭司并不会管他们到哪里去。”   这大约就是每个家族的年轻人格外努力的原因。   爱琳娜资质平庸,又没有争强好胜的心思,虽然有些羡慕那些优秀的同辈人,却从不嫉妒,她安于现状又乐观开朗,尽管容貌在月光镇这种普遍长得好看的人中不算出色,走出去却也算是个清秀可爱的纯真少女。   然后,她在那家小旅馆中遇到了贝朗格。   贝朗格与班菲尔差不多大,都是属于天之骄子的类型,聪明优秀,智商极高,不然也不可能在这种年纪成为受人尊敬领域专家,不仅仅是常春藤名校博士出身,更在美国最好的研究所之一工作。   这是爱琳娜碰到过的最博学睿智的男性,尤其贝朗格为了研究动物,去过世界上很多国家,见过许多珍惜动物,这对于从小就喜爱动物的爱琳娜来说,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是我告诉他月光镇很危险,让他赶紧离开。”爱琳娜的眼神忧伤,“可是他不相信。我和他说起过野蛮人的事,他坚持要让我带他去看看。后来,我带他来到这月光湖畔几次,”她有些羞涩地说,“他在湖边说过,会娶我的,虽然我并不能嫁给他。我们月光镇的人,是不能和外面的人结婚的。”   沈隽沉默不语,她没有告诉爱琳娜,那位贝朗格博士很有可能在骗她。因为班菲尔说过,他的那位朋友有一位固定女友,但是经常还有其他一些女性约会……他不像是那种会喜欢上爱琳娜这种女孩儿,还对她专一真心的那种人。   而且,他回到纽约之后,抓紧时间写的东西,很可能并不是他所说的那篇论文,也许,他觉得自己发现了一个生物学上的重大新闻,并摩拳擦掌想要震惊世界——利用爱琳娜,他肯定好好观察过这个野蛮人部落了。   “后来,他被大祭司发现了不对劲,关了起来,”爱琳娜的声音越来越微弱,“是我悄悄放走了他,所以,大祭司将我交给了野蛮人处理。”   “处理?”沈隽不太理解地看向她。   爱琳娜轻轻说,“原本明天,他们就会吃掉我了。”   沈隽:“……”等一下,是她理解的那个吃掉吗?   猛然间回头看向那两座高高的白骨哨塔,沈隽有种非常不妙的想法,“以前那些不小心误入你们月光镇的人呢?”   “以前那些人吗?”爱琳娜单纯地说,“我不能说,这是我们月光镇的规矩。”   她已经十分虚弱,沈隽让江雪宗上前,江雪宗给她吞下一丸丹药,她的脸色渐渐有了些血色,看着好多了。   “谁的规矩,那位大祭司的吗?”沈隽看向她。   爱琳娜点点头,“大祭司交代过,谁都不能说,我连贝朗格都没有告诉。”   看来,她是很单纯,却并不笨。   “你们大祭司的规矩已经不管用了,他准许你告诉我所有关于你们月光镇的事,”沈隽对她还算有耐心,“对不对,尤兰德大祭司?”她转过头去,对已经成为她的阶下囚的尤兰德说。   尤兰德被洛淮用术法封住,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在沈隽看过去的时候,洛淮一根细针悄无声息地射入尤兰德体内,他不受控制地僵硬点了点头。   爱琳娜并没有看出尤兰德的异样,还以为大祭司是真的准许她告诉眼前的女孩儿。   “所有误入月光镇的人,都被献祭了。”爱琳娜的眼睛依旧清澈纯净,“大祭司说,他们都是被始祖选中的祭品,再加上在外面的人也会物色合适的祭品送回镇上来,每年的二月、五月、八月和十一月,都会有一次献祭。他们的心脏将会被献祭给始祖,血液会全部装入圣器之中,再由我们六族所有人分喝——我实力弱小又是晚辈,每次献祭都只能分到一小杯,安斯蒂姑姑的可以装满一只金杯……大祭司的最多,他能够单独拥有一个祭品。”   沈隽:“……”   她真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和言语来面对爱琳娜。   这个少女从小在月光镇长大,她并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对,甚至觉得是十分理所当然的。   “然后呢,你们将祭品被剩下的尸体给这些野蛮人吗?”沈隽问。   爱琳娜看了看那些被绑成粽子的野蛮人,“大祭司说,他们既是狼也是狗,放出去可以成为伤人的狼,关在这里可以成为看守后院的狗,只要扔一些骨头给他们吃,他们就能够很乖。处理那些废物,当然是狗的任务。”   她把尤兰德的很多话都记得十分清楚,说完了还邀功似的看向尤兰德,好像在等待他的夸奖。   尤兰德只是平静地看着她,什么都没说,爱琳娜不知道尤兰德不能说话,还显得有些失望。   沈隽的眉头已经深深蹙起,“当时贝朗格没有被选为祭品吗?”   爱琳娜眨眨眼睛,“还没有,当时我们很幸运,误入镇上的有二十多人,太多了,除了贝朗格他们一行人,还有一辆车上的旅行者。大祭司说,始祖并没有定下哪些人需要成为祭品。”   他们一般只会针对一些落单或者少数的误入者。贝朗格他们那次,基本是很多年难得一遇的情况了,上一次还是在二十多年前,一个旅行团的人不知道为什么走错了方向,误入月光镇。   沈隽心中一动,“如果贝朗格被选为祭品了呢?”   爱琳娜一怔,仔细想了想,“那就是始祖的意志。”   “如果他被选为祭品了,你会放走他吗?”   爱琳娜缓缓摇了摇头,“祭品就是祭品。”   沈隽感到十分难以理解,“你不是爱他吗?”   “如果他成为了祭品,我应该就不会爱他了吧。”爱琳娜歪着头说,在她的世界里,似乎只要成为了祭品,就不再是一个“人”了,而是一件单纯的用来祭祀的物品。人可以爱上人,怎么可能会爱上一件东西呢?   沈隽:“……”洗脑很强大。   她回过头去,看向尤兰德身旁的那些人,其中也有一部分是很明显不满二十岁的少年少女,最年轻的也许只有十四五岁,他们的眼神懵懂,和爱琳娜一样清澈明净。   月光镇上,肯定还有更小的孩子,他们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如果如同爱琳娜一样长大,恐怕也会变成这样的人。   这是恶吗?这是恶。   可对于他们来说,不过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   还有这些野蛮人,他们的长相就异于常人,只能在这样的深山里生活,而他们之中,也有很多还很幼小的孩童。   他们恶吗?肯定是恶的,他们吃人,而且毫无道德观念。   然而,他们甚至不知道恶到底是什么。   沈隽闭了闭眼睛,第一次觉得,这件事如此棘手。   到底要怎样做? 第98章   正在沈隽皱眉踟蹰的时候, 她忽然感到一阵心悸,前所未有的危机感让她迅速往后急退了好几步。   说句实话, 能让沈隽有危机感, 真的是十分难得了。   就在这时,野蛮人部落的地面忽然涌动起来,像是有什么庞然大物在地下缓缓朝这边而来。   连哪怕被沈隽抓住都没有太惊慌的尤兰德都变了脸色, 他用着急的眼神看向沈隽,沈隽一道指风打向他,尤兰德这才能够说话,“是这山脉里的怪兽,快跑!”他的声音都有些扭曲了, 听起来格外尖锐,再不见之前的从容。说完他看向被抓住的月光镇人, 目光悲伤, 大约是觉得,碰到这种事,他们大抵要都死在这儿了。   这时候,不用他提醒, 野蛮人部落的那些妇孺已经惊慌失措地跑了过来,满脸苍白的模样绝不是假装。   沈隽知道再没有犹豫的时间了, 自己往后退的同时, 到底还是去拎起了尤兰德,正想拎起爱琳娜的时候,却发现她的脸色突然变得煞白, 几乎是吐出一口血来瞬间气息就微弱下去。   “不要管她,她已经被那怪兽影响了,救不回来的。”尤兰德急促地说。   沈隽愣了一下,就这一耽搁,她已经来不及再抓爱琳娜,那一道道涌起的土包   他说话的功夫,爱琳娜的脸上已经生出了恐怖的像是被灼烧一样的痕迹,一片片地蔓延开来,伴随着她尖锐的惨叫,看起来十分令人惊惧。   沈隽往后退着,很快退到了月光湖边,他们能抓起的人有限,时间又太紧张根本来不及反应,只救下了三四十个人,其中月光镇的偏多,野蛮人部落除了逃掉的妇孺之外,只带出来了不到十个人。   ……谁让他们体型大又沉重,实在不太方便抓着跑。   什么鬼东西?沈隽他们拎着人踏水而行,看着不远处从地底钻出的巨兽。   本来体型即便是再大,沈隽也不觉得能够对她造成什么威胁,但是很古怪的是,它们距离越近,她就有种寒毛直竖的感觉,那种威胁并不来自于这些带着鳞片长得像蛇的巨兽本身,更像是只要接近它们,就会对她造成伤害。   幸好,它们似乎不同水性,只追到了月光湖湖边。   到了湖对面,因为那氤氲的雾气,已经看不清野蛮人部落那边的情况了。沈隽将长舒出口气的尤兰德和另一位月光镇青年放下,“这种怪兽到底是什么东西?”她问尤兰德。   “不知道。”尤兰德的脸色仍然不太好看,“这你要问那些野蛮人了,他们常年和那些怪兽共生,几乎隔一段时间就要送一些最弱的给它们吃掉。我们平时根本不敢靠近,正常情况下还可以,身体弱的就不行了,像爱琳娜那样本身就虚弱的……你也看到结果了。野蛮人不一样,他们只要不被吃掉,还是可以活下去的。”   可是这会儿不用看,一下子来了这么多条,留在原地的野蛮人大约不能幸免了。   “这些怪兽……经常这样出现吗?”   尤兰德摇摇头,“不经常,它们一般都缩在山脉深处,很少会出来。”   那为什么——是巧合吗?   沈隽正在想着,忽然往后看去,从后方的树林里,走出来几个人。   姜颜一见到沈隽,立刻松了口气。班菲尔满脸惊喜,倒是斯宾厄和查布斯略微皱了皱眉,看向领着他们来的人。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长相出众的那位研究所实习生艾克。   尤兰德这才发现有人来了,看到艾克他的神色微变,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沈隽似笑非笑,“这位艾克先生,也是你们月光镇的人吧?”她却直接戳穿了。   他可不仅仅是长得好看,仔细看的话,和尤兰德还有几分相似,以年龄看,他们很可能是兄弟,当然也可能是甥舅叔侄之类的关系,应该不大可能是父子。   艾克平静地朝沈隽看去,“没错,我姓塔尔梅奇,我们家世代有人是月光镇的大祭司。”他倒是十分坦荡。   这么看来,尤兰德也姓塔尔梅奇了。沈隽想着。   “你来做什么?我不是让你好好待在纽约吗?”见没有了隐瞒的必要,尤兰德几乎要忍不住怒气,不知道为什么艾克要将事实说出来。   艾克垂下眼眸,“尤兰德,你后悔放弃出去的机会吗?”   尤兰德一怔,随即平静地说,“我从没后悔过。而且我是长子,本来就该承担责任。”   “原本你比我还优秀,如果出去的是你,说不定会比我更快发现……”艾克叹了口气,“难道你真的没想到吗?贝朗格他们,是我故意带来的。”   月光镇的幸存者们一听这话都齐刷刷朝他看去,眼中满是愕然。   艾克苦笑说,“原本只是有些猜测,借着研究所的团队,终于确认了之前的想法。贝朗格一直没有提起我们这里的异状,也是因为我和他说过在研究最后确认之前,不要泄露出去。哪知道你直接让野蛮人跑到纽约,将他们都杀了。”他当时在实验室里,走出来外面已经变成了血海。再加上即便是想拦,他也拦不住狂暴的野蛮人,在研究所里他没法配枪。而且他认识野蛮人,那个野蛮人思想简单,一旦被抓住,恐怕很快会暴露他早就和艾克是老相识,艾克没办法只能帮他逃走。   沈隽看向他,“什么结果?”   姜颜叹气,“我和班菲尔已经看过那篇完成了百分之九十的论文了,月光镇上的人,得的是一种很少见的遗传病,算是吸血鬼症的变种,没有吸血鬼症那么严重的避光性。同时一代代下来,他们的身体和普通人已经不太一样,在力量和速度方面,天生要比普通人优秀,新陈代谢的速度也要缓慢一些,所以理论上来讲,他们会比一般人长寿。但同时,会有鲜血渴求症和每年不能避免的长达一个多月的痛苦病发期,病发期间会伴随腐蚀牙龈和狂躁健忘等症状,孩童低智化的概率也比较高。艾克自愿作为最初的研究对象,贝朗格他们保守秘密的能力还是很强的。”   班菲尔在一旁点点头,有些同情地说,“他们将这种遗传病神化了,利用献祭和神裔的名目来欺骗镇民,再加上限制外出,达到思想和行为上的双重控制。”   月光镇人听到这些话,都呆住了,一时间根本不能接受这种解释。   尤兰德目光复杂地看向艾克,“你果然变了。”   “是的,我变了,我不再信奉先祖,而是信奉科学。”艾克轻轻说,“只有走到外面,学了越来越多的知识,我才会觉得这一切有问题,之后,就是想去弄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早就转变了信仰,如今,科学才是他的信仰。   沈隽倒是不太意外,她是觉得,这世上才没有那么多不科学的存在,从一开始,她就不觉得这月光镇上的人是什么吸血鬼,“那这些野蛮人呢?”贝朗格既然被爱琳娜带着来观察过,肯定也是研究过他们的。   说起来野蛮人要比月光镇人更不合理一些。   姜颜的神色变得郑重起来,“他们要更严重。”   沈隽想起之前那种莫名危险的感觉,心中一动,“刚才我们在那边的野蛮人部落看到一些从没见过的怪兽,给我的感觉它们很危险,似乎不能靠近。”她将爱琳娜的症状说了一遍,姜颜一副果然如此的模样。   “原因很简单,恐怕原本这山里有动物……吞下了辐射源!”艾克淡淡说,“我原本怀疑是野蛮人部落那里有辐射源,才会导致他们身体上的变异,但是贝朗格当时来测试,确实有辐射,但更像是这些野蛮人身上带着的辐射值,没有测试到辐射源的存在。后来我才想起这些怪兽的事,辐射源不是固定的,而是移动的,才能解释山脉深处一些不规则的动植物变异,因为野蛮人部落长期供奉那些吞下辐射源的怪兽,才会受到严重的辐射影响,产生身体的变化。”   所以,这一切其实解释都很科学嘛,沈隽舒出口气。   尤兰德抬起头看向艾克,“于是,你揭穿这一切是想做什么,艾克,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会产生什么后果?”他的脸上带着讥诮的微笑,“你是自愿做实验品,恐怕以后,不管是曾经将你当做亲人的镇民,还是这些头脑不行的野蛮人,都会成为非自愿的实验品了。”   “你早就知道,是不是,尤兰德。”艾克忽然说,“你一直是我们中最聪明的那个。”   尤兰德平静地说,“因为我觉得,知不知道,并没有什么不同。我仍然会选择像现在这样生活,不管造成现在的月光镇的原因是什么。”   艾克笑了笑,“我一直觉得,有病就应该治病。”   “你以为我们的先祖没有治过?这么多代下来,就没有人想过治病么,这聪明人,可不止是你一个。”尤兰德脸上的讥诮之色更重了。   艾克却郑重地说,“多年前和现在怎么能一样,医疗水平也是不同的。”   沈隽看了看精神萎靡的月光镇人,“你们还有不少人在外面吧。”   “这个不用担心,尤兰德这里一定是有名单的。”艾克说。   尤兰德怒视他,“你以为我会交出来?”   艾克没有回答,只是看向斯宾厄和查布斯,“回去镇上之后,我会将干扰关掉,还请尽快让FBI前来支援。”   “好的艾克先生。”   姜颜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恐怕他们被带走之后,尤兰德的日子绝不会好过,不过这家伙也算是月光镇上的首恶,受罪也并不值得同情。   不仅如此,恐怕所有被抓的月光镇人和这些野蛮人都会被关起来,但相比较他们犯下的罪恶,这惩罚反倒算轻的了。   回到月光镇之后,艾克果然像他说的那样帮助关掉了干扰,FBI大批人向月光镇扑来,将这些人统统带走了。斯宾厄和查布斯算得上是相当正直的探员了,并没有牵扯到沈隽的身上。   “艾克呢,也被监管起来了吗?”沈隽喝了一口果汁,随口问。   姜颜摇摇头,“没有。他毕竟是有功劳的,之前帮着那个野蛮人逃走的事上头也不计较了,还继续在研究所上班。”   沈隽没有问尤兰德他们怎样了,她也懒得去关心,这是美国政府需要操心的事。既然知道了辐射源的存在,那些怪兽肯定也会被处理,怕就怕知道这种辐射会造成野蛮人这种后果,美国政府反而会利用这一点。   只是,辐射毕竟不是什么好事,野蛮人虽然身强体壮比寻常人要高大许多,但寿命很短,智商也因为辐射的影响显得很低,可取性不强。   “明天我就回国了,外祖父他们就拜托你照顾了。”沈隽说。   姜颜严肃了神色,“你放心。”   两人对视一眼,齐刷刷地笑起来。   尽管相处的时间很短,她们反倒有了不浅的感情。   就在这时,沈隽敏感地察觉到似乎有什么人在看她,透过这家店的玻璃墙往外看去,似乎看到墙角有一个黑影一闪而过。   艾克背对着墙,将自己迅速藏到了阴影之中,他知道刚才差点被沈隽发现。缓缓勾起唇,他露出一个笑容,一口白牙并不像其他月光镇的人,只有两边长着两颗尖尖的獠牙,又很快在被人发现前缩了回去。   他的眼珠在紫中泛着淡淡的红,形成一种诡异艳丽的颜色。   这是一条无人的小巷,艾克脚步轻快,往更黑暗的地方走去,“走吧,尤兰德。”   清俊犹如精灵王子的男人抬起头来,舔了舔唇,露出两边的獠牙,“她的血真的好香。”   “那又如何,她太强大,不是我们能招惹的。”艾克冷冷说,“可别再惹事了。”   尤兰德耸耸肩,“我知道。”他也只能遗憾地叹了口气。   两人化作蝠影,遁入深处消失不见。   他们没有发现的是,一道轻烟悄无声息地跟在他们身后。   赵涟擅长追踪,然而对付这些类似“魔化生物”的存在,魔修厉星阁的手段更高明。   坐在早餐店里的沈隽,嘴角露出一丝微笑。 第99章   尤兰德和艾克不知道有人跟在他们身后, 也不觉得有人类或者其他生物能够跟得上他们蝠影的速度,哪怕看过沈隽那些召唤出来的人出手, 但出于碾压的状况下, 他们对那些人的实力,并没有一个靠谱的概念。   他们知道的,是沈隽很强, 哪怕对她的血液垂涎欲滴,却很清楚自己没有能力得手。   “还是很心痛啊,舍弃了一个血奴据点。”尤兰德踏进大门,将自己扔进柔软的深红色沙发里。   艾克给自己倒了一杯红酒,冷笑说, “你应该庆幸我们没有暴露太多。”   “没有暴露太多什么?”一道称不上太柔和的声音响起,两个人一下子都惊得跳了起来。   尤兰德和艾克自问防备心并不低, 而且五感比人类要敏锐太多, 可是,竟然连丁点儿声音都没听见。   沈隽看着他们,心中却在嘀咕,虽然很不想相信, 这世上居然真有吸血鬼啊,既然好奇, 她索性就问了出来, “听说吸血鬼都是结群的,你们只有两个人?”   “很久以前或许是,但到了这个年代, 已经无法结群而居了。我不能肯定地说这世上吸血鬼就剩我们两个,可事实是我们两人已经几十年没见过其他同族了。”回答的是艾克,明明他的样子更年轻一些,可事实上两人中更老成的似乎反而是艾克。   沈隽皱了皱秀气的眉,“不是说你们咬脖子……就能发展后裔吗?”   “哪可能那么简单!”尤兰德也平静下来,“那只是传说故事而已,如果真能这样,这世上怕不是早被我们占领了。发展后裔其实是很难的,而且要求很高,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找到能够发展成后裔的人类了。再加上,现代社会发展太快,我们血族并不是真的不死之躯,常常不被人类接纳,初生的后裔往往不能控制自己袭击人类,力量又太弱小,需要很长的时间成长,所以在现代社会非常容易死于非命。”   沈隽点点头,“原来是这样。”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虽然他们多半是在说谎,但是她并不在乎,他们说的东西,她也就随便听一听就准备要做正事了。   “你到底是怎么发现我们有问题的?”艾克没有想要逃,他可以感觉到面前的女孩子比他强大太多,要逃实在太难。他也没有贸然求情,她的眼睛清澈美丽,却也坚定极了,艾克并不觉得求情能够影响到他,至于他们能够迷惑绝大多数人的皮相,对于她而言,似乎也是完全不管用。   沈隽微笑,没有回答艾克的问题。之前在落基山脉的时候,她已经发现了不对,因为在面对尤兰德的时候,她的连星匣里有些异动。连星匣不是系统,也不存在自主意识,却与沈隽心意相通。它在提醒她,尤兰德和其他的月光镇人不一样。而在第一次见到艾克的时候,它也曾经有这样一闪而逝的提醒,不过那时沈隽没有太放在心上。   连星匣微亮,两张半透明的空白卡片悬浮在沈隽的面前,她也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心中还有些不大确定,动作就更加慎重。不过,她仍然决定这么做,因为这样可以让她确定,其他那些卡片到底是怎样产生的。   再说,尤兰德和艾克作恶多端,月光镇上的人肯定不是原本就这样,他们既然叫那里为“血奴据点”,就说明这些人肯定是被他们祸害了,说不定一开始患病就是出自他们的手笔。再加上,这些年他们在月光镇害死的人命就不知道有多少。   即便是她第一次做这种事失败了弄死了他们,沈隽也半点不会有愧疚。   至于漂亮的皮相,她从来没有放在眼里过。   那两张空白卡片悬浮在沈隽面前的时候,尤兰德和艾克只感到自己寒毛都竖起来了,几乎要控制不住瑟瑟发抖。他们都是积年的吸血鬼,本来就不是怯懦的存在,更和弱小扯不上关系,可是,恐惧却是实实在在的,半点做不了假。   “跑!”尤兰德尖叫一声,化作一团蝠影,他已经打定主意,哪怕拼掉半条命,也是从这里逃跑。他有种预感,如果被她抓住,他的结局将会十分悲惨,比死亡更惨!   沈隽纤细白皙的手指伸出,灵气在那两张空白卡片四周旋绕,她见尤兰德和艾克都变作蝙蝠几乎化作一道黑光朝着窗口扑去,不慌不忙地一指点出,他们就仿佛陷入了泥沼,闪动翅膀的速度都一下子慢下来,心中急得火烧火燎,偏偏连再快一点点都做不到。   空白的卡片上绽放出星河一样的点点光芒,朝着尤兰德和艾克飞去,他们焦急得几乎要吐出血来,可却连一步也动不了了,渐渐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僵直,然后不受控制地变回了人的模样。   “不要……”尤兰德哀求着,清俊秀丽的面容带着令人心碎的脆弱,“不管你要怎样我都答应,不要——不要……”   艾克要比尤兰德高傲许多,这会儿原本一直挺得笔直的脊梁也完了下来,他微微颤抖着,眼中半含着泪水,目光盈盈地看着沈隽,“我们还有很多秘密——很多秘密可以告诉你,这世上不仅有我们血族,还有、还有……啊!”   这样漂亮美丽的皮相,就是心如止水的人,看了都会忍不住心生怜惜。   沈隽承认,他们这副可怜的模样,确实令她心中微动,但也仅仅是微动而已。这两位本来就演技不错,更何况非我族类,她不是没有同情心,只是放在尤兰德和艾克这种家伙身上的,确实不太多。   渐渐的,空白的卡片沾染了些许闪耀的明光,沈隽心有所悟,“原来要筑基之后才可以制卡,也算是一种封印?普通人怕是不行的吧,得需要符合连星匣的标准……”   两道灰色的影子渐渐从尤兰德和艾克的身上被剥离出来,他们忍不住惨叫一声,渐渐失去了知觉。   “这是——灵魂?”沈隽想起了她曾经抽到的封魂珠。封魂珠里的灵魂是经过炼制的空白灵魂,与这种被抽取出来的又有不同,而且,她发现抽出来的并不是完整的灵魂,不过是残缺的魂魄。   最终,昏倒在地的尤兰德和艾克化作两道灰色流光,分别投入那两张卡片中,空白的卡片幻化出卡面来落入沈隽的掌中。   “只有一星?”沈隽若有所思,“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太弱?”   她手上所有的人物卡都是五星卡,无一例外,但是这会儿尤兰德和艾克被制作成可以收入连星匣中的卡,却只有一星。   沈隽手一扬,尤兰德和艾克重新出现在她的面前。   俊美犹如精灵王子的尤兰德和精致好似森林妖精的艾克恭顺地半跪在她面前,“见过主人。”   血族尤兰德·塔尔梅奇,血族艾克·塔尔梅奇,再读取了一下他们的信息,沈隽确认了自己的判断,他们的卡只有两一星的原因很简单,确实是因为实力太差,在连星匣的判断中,只值一星。   在面对筑基的沈隽时,尤兰德和艾克根本无力反抗,论实力确实不强。   “连星匣判断可以收入匣中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肯定不是种族,因为很多明显是真正的人类,大约是实力必须到达一星的最低线?那也未必,在秦城的时候,明显有比尤兰德他们更强一线的对手。不过,也有可能是因为那时候没有筑基,所以无法制卡。呃,该不会是限定男性再加上长相吧……”沈隽无语地站了一会儿,忽然觉得这种想法,很符合“原著”的标准。   第二天,沈隽安静地离开了美国,和陈玉他们顺利上了飞机。   至于艾克他们的失踪,关她什么事?任何人都不会觉得她能够将他们装在口袋里带走,哪怕查布斯和斯宾厄知道她很强。至于杀了他们,她根本没有一定要杀他们的理由。尤兰德也就算了,她和艾克根本无冤无仇。再加上因为艾克的诡计,FBI还没有发现尤兰德失踪,至于艾克上午没有去研究所上班,他们也没有太讶异,毕竟时间太短,还不能判定是失踪。   “还是国内好啊。”下了飞机,沈隽伸了个懒腰说。   这次的美国之旅太不愉快了,简直是一件件事连着来,走哪儿哪儿出事,麻烦又倒霉。   一离开美国,佐伊也像是重新被注入了活力,眉眼都舒展了,然而在机场,一道讶异的声音响起,“佐伊?”   佐伊回头看去,神色一下子阴沉下来,但很快就又恢复了平静,“对不起,你认错人了。”   “你就是佐伊啊!”说话的是个长相甜美的金发少女,她一下子快步走过来,身后几个黑西装保镖立马跟了过来。   佐伊皱起了眉,“你认错人了!”   少女停住脚步,见他否认得十分坚定,顿时有些迟疑起来,毕竟她上一次见到佐伊,已经是几年前的事了。   沈隽猜到这个女孩儿大概是以前认识佐伊的人,想不到在美国没碰见,倒在中国的机场遇见了。   “梅丽莎,怎么了?”不远处穿着黑色教士服的白发老人走过来,疑惑地问那金发少女。   就在这时,机场尖利的警报声响了起来。   沈隽站定,差点忍不住翻个白眼,不管是这件事还没有结束,还是又发生了什么问题——   能不能让人休息一下! 第九卷 不见星月 第100章   沈隽正是看到宗教人士感到谨慎的时候, 毕竟她刚抓了两个吸血鬼,谁知道还有没有真的有本事的教会人士之类的?   在她观察着那位慈眉善目的教士服老人时, 广播响了起来。   正常的火警警报?沈隽皱起眉, 这可不像是火警警报。   旁边一个人疑惑地说,“我坐了这么多年飞机,还是第一次听到机场的警报响。”   “广播里不是说了是火警警报吗?应该没事儿, 希望飞机不要延误就好了。”和他同行的十分实际地看了看手表。   就在这时,广播又响了起来,沈隽一听就知道不好。   有人带不明物品入境,请大家配合调查?沈隽左右看了看,所有人脸上都带着惊讶。所以, 那个火警是怎么回事,为了扰乱视线恶意造成的, 还是说是不相干的两件事?   沈隽坐的航线到国内的时候是晚上, 稍稍延误了一会儿,到的时候已经十点半了,这会儿被禁止离开,心情肯定不会好。   “不会吧……大家都不能离开了?”陈玉哀嚎一声, “我寒假作业还没做完呢,快要开学了真是要了命了。”   那个叫着佐伊的少女也被警报和广播打断了, 佐伊直接拉着沈隽他们离开, 她也没有注意到。   沈隽也希望离那些个一看就是宗教人士的家伙远一些,跟着佐伊快步离开并没有什么意见。   他们看着自己的登机牌,按照广播说的那样穿过人群找他们被分配到的休息室。很显然大家都没碰上过这样的事, 脸上难免表情都不太好看。绝大部分的人正拿着电话匆匆讲着,现在这种情况,绝大部分人需要和人说明一下情况,不管是回家的还是即将出发的,都只能遗憾地留在这灯火通明的机场了。   广播仍在以不紧不慢的速度继续着,沈隽看到大门那边已经被武警封住不许进出,任何在里面的人不允许出去,在外面的不允许进来。不过机场太大四通八达,出口不算少,只是或许在警报还没响起的时候,就已经在封门了。   沈隽他们的运气不错,被分在某家航空公司的贵宾休息室,他们的航班人比较多,恰好差不多将这个平时总是很空的大休息室上下两层塞满。   休息室里提供免费的水,原本的饮料酒和自助餐就别想了,没办法一下子供应这么多人的。他们下飞机之前在飞机上吃过飞机餐,不过广播里说,机场将会提供一份简餐。但这种歉意并不能安慰这会儿旅客们的疲惫,从美国飞过来本来就是长途飞行,绝大部分人都很累了,只想早些离开机场回家或者去订好的宾馆。   这一趟飞机上中国人只占了一半,剩下都是外国人,这会儿坐在休息室的沙发中,几乎所有人都很安静,因为累得不想说话。   沈隽状态还行,陈玉也显得很累了,吉祥索性已经趴在陈玉的膝盖上睡着了。   “希望快点折腾结束。”陈玉叹气说。   沈隽在微信上给姜颜回了话,没说在机场碰到了麻烦,只说已经到了,好让姜致远他们安心。   即便是知道事情不简单,沈隽在看到卫姚时,仍然十分惊讶。   “将陈玉他们留在这里吧,这里应该还是安全的。”卫姚示意沈隽跟他出去一下,沈隽知道肯定是因为现在的这事,没有犹豫推脱,点点头看向陈玉和恹恹的佐伊,“你们两个看好吉祥。”   “大姐头放心吧。”陈玉答应下来。   沈隽知道他一向十分体贴可靠,自然没什么再要嘱咐的了,跟着卫姚往外面走去。   直到出了休息室,沈隽才问,“情况很不好?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卫姚的眉头蹙得紧紧的,“跟我来就知道了。”   不远处几个武警迎上来,“头儿,又发现一处。”   卫姚点点头,“去看看。”   他们似乎努力想目不斜视,却仍然忍不住悄悄看向沈隽,这么个面嫩的小姑娘,就是头儿口中的第一高手?这实在是……   现在沈隽在国内行走,也算是有个妥当的身份了,秦城第一高手,说出去还挺拉风,尤其是知道秦城存在的人,知道他们不简单,现在这第一高手居然是个二十岁的小姑娘,也太跌破人的眼镜了。   不过,恰好她在这儿,找她帮忙并没有引起什么反对意见,反正她“秦城第一高手”的身份,在上头也是过了明路的。   夜色渐渐深了,在机场里还不觉得,外面已经是一片漆黑,本来机场就在郊区,并不像城市里那样璀璨明亮,可是,也不该这样黑,像是融入了一团浓墨里。   “这次是哪儿?”   “在取行李的轮盘那里。”   入关和出关的地方是不一样的,他们直接从出关的口子走了进去,幸好现在所有的乘客都被分开集中了起来,刚刚到达的飞机还停在停机坪上,并没有让飞机上的乘客下飞机。   行李倒是先人一步,已经进来了,所以轮盘上有外面那架飞机上乘客的行李。   可是,有一堆明显不是行李的东西。   远远看去,那东西很像是填充了棉花的人偶。   然而在这个距离上,沈隽已经闻到了浓烈的血腥味。   快步走近,她才发现……那居然是一个人。他附近的一段轮盘已经变成了一片血海,还没完全凝固的血液滴滴答答地从轮盘上滴落到缝隙中,那个人平平整整地躺着,和其他行李一样安静地躺在轮盘上,甚至连双手都完美地交叠在胸前,但是,却让人一看就心中惊惧发寒。   “这人的骨头也被抽走了吧?”一个年纪小些的武警转过头去,因为忍不住反胃,再看一眼都要呕吐了。   卫姚的脸色很凝重,“嗯,和之前那些被发现的尸体一样,正面没有看到伤痕。”   沈隽朝他看去,“还有其他这样子的尸体?”   “对,已经发现了七具尸体,都在机场不同的地方,上一具在二层的一间卫生间隔间里。都是一样身体里的骨头都不见了,只剩下一具皮囊,而且,身体上没有伤痕。”   “没有伤痕?”沈隽惊讶,“那骨头是怎么取出来的?”她想了想,觉得还有另一种可能,“是不是骨头还在,只是已经粉碎了,所以才呈现这种模样。”   卫姚摇头,“最开始发现的尸体已经经过了初步的尸检,是真的骨头都不在了。”他知道沈隽是觉得有高手可以将人浑身的骨头打碎,“还有一点,这些血液,并不是这具尸体里的。”   沈隽恍然,“对,这尸体上还是有血色的。”   一旁的小战士又想吐了,头儿和这个瞧着年纪比他还小的女孩儿,是怎么做到站在那满是鲜血的轮盘前面,面对这样诡异的尸体,闻着刺鼻的血腥味,还这样淡定地讨论的?   卫姚叹气,“第一个犯罪现场单单是血液,就是三四个人体内血液的量了。而且你也看到了,现场和这里一样,血液十分新鲜,甚至没有凝固。”   沈隽有些头疼……她其实,并不是那么擅长推理方面的东西。人无完人,沈隽并不笨,但她从来也不认为自己聪明到事事都能做得完美,“所以,这应该找个厉害的法医或者刑警来吧。”这属于诡异案件,说不定是个连环杀手,但要她去抓这种罪犯,有点强人所难。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也不会找你的。”卫姚苦笑,“而且,只是发生刑事案件,也不需要启动最高级别的警报,甚至将所有人都留在机场。”   沈隽一怔,“所以,还有什么事?”   “跟我出去看一看,你就知道了。”   外面已经越来越黑,仿佛吞噬了所有的光线。   不见星月。 第101章   沈隽本来并不是好奇心重的人, 应该说她现在这种走哪儿哪儿出事的气场,如果再多点好奇心, 真的是不要想有安分的日子过了。   可是卫姚现在这副模样, 还是让她有些好奇了。   机场很大,两人的脚步都很快,不一会儿就走到了出口那里, 沈隽有些诧异地看着外面,“我记得外面的路上是有路灯的啊。”为什么现在一片漆黑,“是切断了电源吗?”   不对,切断了电源也不该黑成这样,今天的天气不错, 白天无风无云,不至于到了晚上就这样暗得不见天日吧?再加上, 这会儿正要到正月十五, 应该是月圆时节啊。   “怎么回事?”   卫姚轻轻说,“其实不是我们封住了机场,而是有其他人封锁了机场,机场里的人就算要出去, 也是出不去的。”   他们走到了门前,卫姚朝着守门的武警扬了一下证件, 他们才放两人过去。   感应的自动门缓缓打开的时候, 沈隽看着那缭绕的黑色雾气丝丝缕缕,竟然朝着里面逸散而来!   退后几步,门关上之后, 那黑气才缓缓消散。   “这情况,就算是想出去,也没办法出去。”   沈隽看向他,“你不是一开始就在机场吧,既然不能出去,你是怎么进来的?”   卫姚叹气,“在外面看,机场是正常的,一切都很正常。现在这里,只能进,不能出。”   “电话通讯也是正常的,所以现在外面也封住了机场?”   “嗯,不能再让人进来了。”卫姚严肃地说,“一旦进来,就无法离开。”   “走出去会怎样?”   卫姚看着外面深浓的黑雾,“出去之后伸手不见五指,一片漆黑,任何光都无法穿透这片雾气,即便是探照灯,也只能照亮身侧不到半米的空间,哪怕辨别了方向一直往外走,也永远迷失在这片黑雾里,只能看到一道里面透着光的门,就是你出去的那扇门。”   “也就是说,出去没有危险,只是走不出去?”沈隽又问。   卫姚摇摇头,“不知道这黑雾呼吸进去到底有没有危害,时间太短,暂时还看不出什么来,还是不要冒险贸然出去比较好。”   看着眼前这明显十分不科学的画面,沈隽皱眉,“国内没有这方面的人才?”她虽然步入修真,但是,对于很多神神鬼鬼的玩意儿并不比一般人了解多少。她连星匣的卡中,倒是有和尚道士,但是他们也不一定明白现代这种环境下发生的情况。   再怎么抗拒这个世界上存在不科学的现象,现在也不得不接受现实。   沈隽幽幽叹气,觉得自己的未来可能会遇到更多的麻烦。   不过,她敏感地察觉到,似乎是她筑基之后,才渐渐接触更多这方面的事,在之前,即便是碰到的邪佛,也是力量并不完善的伪佛。   “有,我带你去见他们。”卫姚干脆利落地说,“只是这些人的能力良莠不齐,我也不是很确定他们是不是真的有本事。”比如那会儿在秦城,沈隽见过的那位和宁丛疏混在的年轻道士,武功还不错,但是算卦驱邪这方面,就纯粹是招摇撞骗了。   她觉得,等下要去见的这批人里,很可能绝大部分也是招摇撞骗。   “现在这种情况是明摆着很危险的,倒也杜绝了一些贪生怕死的骗子,就怕情况一个处理不好,把命都丢在这里了,所以不肯来。来的不是真有些本事的,就是敢于豪赌的高明骗子。”卫姚解释说,毕竟这里来了就出不去,这也是事先说好了的,“再加上时间太紧,只有找现在在这里的,国内天南海北的能人不少,有一些是根本来不及赶过来。”   沈隽点点头,很理解这种情况,人家不愿意来的话,也不能硬抓着塞进来。   “只是上头给的奖励十分丰厚,所以总不乏有人铤而走险进来滥竽充数。”   “什么奖励?”沈隽问,其实她也挺感兴趣的啊,除了搞了两张一星卡,这次在美国完全就是一直在做白工,还招了一群苍蝇一样嗡嗡嗡只想从她身上挖新闻的家伙。如果不是善解人意的海下巨兽送给她一笔财富,真的是很亏了。不过从海兽那里得来的那批东西很值钱,所以沈隽也就不计较了。   卫姚怔了一下,然后才说,“这一块不是我负责的,所以,我也只是听说,有几件他们这行里比较有名的东西,似乎价值很高。”   沈隽有些失望,很可能是说出来她也不知道的东西。   机场单独给这些人准备了一个休息室,沈隽跟着卫姚去的时候,还没进门就听到里面传来激烈的争吵。   “……这黑气外溢,又有血尸作怪,定然是厉鬼作祟!”   “可别胡说了,厉鬼可没有这样的本事,而且大家都去瞧过,那黑气只困人,不伤人!”   “血尸?那哪里是血尸,明明是无骨尸,我在《千古尸录》上瞧见过……”   “我看啊,和什么尸根本无关,也不是厉鬼,这架势,倒像是什么邪阵。”   “……”   里面吵吵嚷嚷的,说什么的都有,沈隽看了一眼身旁的卫姚,卫姚朝她做了个无奈的表情。   沈隽笑了笑,和他并肩走了进去,即便是他们进去,里面的吵闹声仍然没有停止,他们眼角瞥见卫姚进来,反倒比之前吵得更激烈了一些。   这间休息室并不算小,沈隽观察了一下,这里大约也就二十来个人,其中几个老头子还带着年轻的似乎是弟子模样的年轻人,这几个年纪轻的小的瞧着只有十五六岁,大的有三十来岁的,只恭恭敬敬跟在自家“师父”身边,并不参与争吵。   来的确实绝大部分都有些年纪了,却也不是胡子白花一副道骨仙风模样。事实上他们的穿着各有特色,不过因为是大冬天,绝大部分人裹着羽绒服,不是老年人尤其是老头儿经常穿的深色系,反而红的绿的蓝的白的什么颜色都有。大约年纪大了又有些畏寒,所以一个个看着很臃肿,并没有想象中那样“脱俗”,反倒红尘气很重。   寥寥几个年轻的又不是跟着师父来的人中,有两个很惹人注意。   一个是穿着深蓝色羽绒服,半敞着露出里面白色道袍的青年,他看着不过二十一二,比沈隽大不了多少,长相清俊秀气,尤其两道长眉,斜飞入鬓很有几分仙气。他并没有去和那边吵得面红耳赤的人争论什么,只怡怡然坐在角落的沙发上,盘着腿眼睛半闭,似乎在打坐。他的脚边有一个陈旧的黑色箱子,不知道里面放的是什么,   论卖相,这整个休息室里,以他最为出众,哪怕他并不说话,甚至独自安静地坐在角落里,一走进来他的存在感却强到无法忽视。   恰好在与他平行的另一个角落,坐着另一个存在感极强的人。   他穿着一件剪裁很时尚的黑白条纹毛衣和合身的黑色牛仔裤,一双大长腿就这么舒展着伸开,脚上的咖啡色羊皮短靴是某奢侈品牌今年的秋冬新款,深灰色的呢子大衣放在一旁,同样是秋冬新款,还是有钱都买不到的定制款。   这一位从头到脚都彰显着时尚贵气,与这整个大厅简直格格不入。而且长相也是与衣着一般相称的俊美优雅,这会儿,他的身旁放着一杯早就没有了热气的咖啡,本人正无聊地刷着手机。   他很显眼,不仅仅因为他的容貌,而是因为沈隽认识他!   “谢嘉是不是走错休息室了?”她愕然地看向卫姚。   她想,应该不是她一个人认识谢嘉才对,如果陈玉在这里,恐怕要控制不住尖叫起来了。   当红明星谢嘉,一年看电视总能看到他的脸出现在荧幕上,不管是因为最新的电视剧还是因为频繁出现的广告,都说明了这位男演员最近的热度。   沈隽的第一反应是,谢嘉也被困在机场了。这并不奇怪,本来明星和机场的关系就是十分亲密的。可不说这种情况下他应该也没什么特权,本该和其他被集中的人在一块儿,不管怎样,他都不该出现在这里吧。   她注意到了角落的道士和与这里格格不入的谢嘉,那道士和谢嘉也正朝她看来。他们都认识卫姚,这位军方人士之前就来过,也与他们说过一些注意事项。   然而,卫姚身旁的那个女孩子,就是第一次见了。   自从筑基之后,沈隽的长相没有变化,气质却更加出尘脱俗。这会儿只是进入大厅,连几个年纪大的老头儿都悄悄拿眼睛瞧她,更别说年轻的了。   沈隽觉得别人存在感强,在别人眼里,她的存在感更强。   谢嘉也是怔住了,他在美人最多的娱乐圈混了那么多年,却还没见过任何一个女孩子能比得上眼前这个容貌清丽的小姑娘。她的美简直像是蒙着一层微光的珍珠,明润盈盈。又不像是娱乐圈里那些美人一样,个个满身的脂粉气,哪怕是再素净的女星,背后仍然是花费大量的时间做的美容保养以及很久才能化好的完美裸妆。   对于娱乐圈的美人来说,妆容像是另一层皮肤,是不能剥去的。这不能说不好,谢嘉对化妆并没有什么意见,作为男星,他也是要化妆的。   只是眼前的女孩儿却那么清丽鲜妍,秀美脱俗,气质上与他常接触的所有人都是截然不同的。   很特别,特别到他的心悄悄动了那么一下。 第102章   “他没有走错, 是自己找来的。”卫姚说,“他的师门在国内原本小有名气, 后来据说生意不景气, 谢嘉打工的时候机缘巧合做了回群众演员,被一位眼光刁钻的导演看中,直接进了娱乐圈。”   沈隽:“……”   “他是恰好在机场, 否则不一定会管这种闲事,毕竟他现在已经不走这条路了。”   沈隽点点头,这说话的功夫,谢嘉已经走了过来,他不愧是当红明星, 仪态笑容都是恰到好处能使人生出好感的得体,没有丝毫傲慢的模样, “卫少校, 现在这个情况,让他们吵下去也没什么结果。”   卫姚同意他的看法,“所有人都被集中在了相对安全的地方,我正要来请各位出去显显神通, 看看能不能破了眼前的局面。短时间内已经死了七个人了,我不希望再发现新的尸体。”   见要动真格的了, 在场倒也没有神色不安的, 敢来这里的不是真有两把刷子,就是功底深厚的骗子,自然不会为这件事变了脸色的。   不过, 刚才还在争吵的人个个都安静下来,有些人开始匆匆收拾东西,沈隽瞥了一眼,这些人带着的东西从桃木剑到符箓狗血应有尽有,沈隽莫名有种在看某个荒谬电视剧的不真实感。   倒是谢嘉套上呢子大衣,两手空空十分轻松的模样。另一边角落的年轻道士拎起那只陈旧的黑色箱子,沉默不语地跟了上来。   “严师兄,几年不见,你还真是老样子。”谢嘉似笑非笑地说。   那年轻道士目不斜视,“比不得谢师弟风采出众。”   沈隽惊讶地朝他们看了一眼,呃,师兄弟?   之前在这休息室里,两人离得这样远,一副恨不得和对方相隔十万八千里的模样,根本看不出来原本相识。   不过,现在听他们这打招呼的架势,还不如不认识,感觉两人之间的关系十分不好。   卫姚看到沈隽朝着那年轻道士看过去,垂了垂眼眸,忽略心中生出的私人情绪,轻声给她介绍,“这是国内玄天宗的严若冰严道长。”   “玄天宗?”这名字太高大上了吧,听起来不像是抓鬼的,像修仙的。   一旁的谢嘉似笑非笑,“听起来是不是很厉害?”   “……感觉上是。”沈隽实话实说。   谢嘉瞥了严若冰一眼,“可是现在是什么世道啊,越是高大上的名字,人家一句没听说过,就觉得你是骗子,说自己是玄天宗门下,反倒不如什么说自己是听起来不那么高端洋气上档次的茅山道士或者五台山和尚好用。”   他这话一出口,旁边一个老道士哼了一声,“我茅山传承多年,本来在世俗中就比你那些个什么玄天宗有名气。”   “谢施主此言差矣,我们五台山虽同是文殊菩萨的道场,却也不是同一座庙,我家门既小,说出去一样无人听过,却也是很难混的……”一个看上去干瘪瘦削的矮小老人说着,叹了口气一副心有所感的模样。   “哼,论师门传承,谁比得上我们法门寺,要知道,我们寺中可保存着佛祖的舍利子!”   这两位老人都穿着羽绒服戴着棉帽子,以抵御北京寒冷的冬天,所以沈隽当然不可能看到他们帽子下的光脑袋。   一旁一个非佛非道的中年人冷冷说,“到头来还是要看手头上的本事,师门如何难道报出师门来就能退了这雾气吗?”   眼见着竟又要吵起来了。   其实最开始谢嘉的话里不乏调侃讽刺,却也有些真切的感慨。沈隽想起之前卫姚说的,这位原本也是因为宗门穷得混不下去了跑去打工,才意外被导演看上的。   不过看起来,他应该是和他那个师门闹僵了,不然不会这样说。   严若冰忽然开口,“师父他们一直很记挂你。”   “是记挂我还是记挂我的钱?”谢嘉脱口而出,随即又很快闭上了嘴。   严若冰却很平静,“师父师叔师伯他们养你长大,教你本事,二十年的情分并不是假的,我们小时候山上苦,师父他们把好吃的都留下来给我们,自己是怎么过的日子你也知道。你挣了大钱,这原是意料外的事,他们根本不会未卜先知算计你。另外,在师父他们看来,你身为玄天宗弟子,回报宗门是应有之事。”   谢嘉想要反唇相讥,却到底只是扭过头去,并没有说什么。一开始,他的片酬还没有那么高的时候,为了还掉玄天宗的债务,也是吃尽了苦头,被逼得狠时,他一年接了七八部戏,无缝进组全年无休,不管是什么样的片子给钱他就接。他早就打算还了这份恩情与过去一刀两断,可这么多年下来,玄天宗的人上门来,他总不能不给,断断续续的仍然常贴补一些。   严若冰不喜欢谢嘉,也是因为谢嘉每次虽然给钱,却总要折了师父师叔们的面子,要他们弯下腰去求。   其实,除了一开始因为拖延地租房租,还有早年欠下的一些陈年旧债之外,这几年,玄天宗的人已经几乎不再上门了。毕竟不同以往,现在的孤儿,自有许多人愿意收养,不再养孩子之后,宗门的负担变轻了很多。再加上多年前收养的乡下人家不要的小姑娘有两个已经成年了,不再需要他们贴补,自然轻松多了。   “我们既然是要出去破了这黑雾邪气,那就是要动真本事了,诸位还吵吵嚷嚷,真是不知所谓。”一个女声尖锐地压过了众人的吵闹声。   沈隽朝那说话的人看去,其实来的绝大部分都是男性,不管是年老的还是年轻的,几乎清一色男,只有两位女性,一个是瞧着满面风霜的年老道姑,另一个年纪轻的瞧着是她的弟子,大约只有二十来岁,长相平凡,身材微胖,并不起眼。   说话的,就是这位年轻姑娘。   之前在休息室里的吵闹,这位道姑就没有参与进去,这会儿见自己弟子发作,却也没有吭声。她们师徒二人也是山里来的野路子,清岩观上下加上她们一共也才小猫两三只,并没有什么太大名气,只有一脉相传祖师传下来的的几招本事。那年纪大的道姑道号元渺,收下的弟子却是俗家,原本是山下镇上的寻常女孩儿,连姓名也很寻常,叫刘雨燕,即便来的时候心中惴惴,怕是比不上其他高人,刚才在那厅中听那些人吵来吵去都是些没营养的东西,又有些怀疑他们不过是来招摇撞骗的。   再加上,她们师徒的容貌都很不起眼,即便是谢嘉和严若冰不声不响只坐在那里,都足够惹人注意。她们一样不声不响,却只会泯灭于众人,丝毫没有人在意。   没人在乎已经够让人恼火的了,刘雨燕本来就嫉妒严若冰那样的好样貌,走出去就能取信于人。哪像她和师父,网上接下一单生意,人家一见面连试都不让她们试,直接就要退款,真是气人。   结果,都要动真格的了,她还没来得及紧张,这群不知道跟脚深浅的老家伙们又吵起来了,严若冰和谢嘉甚至说起了私事!她板着脸,瞧着很有些阴沉。   卫姚淡淡一笑,“这位刘女士说的不错,大家还请严肃一些,如果破不了局,这凶事儿继续下去,也不知道大家能不能活着出去了。”   他开了口,大家都安静下来,一个个摆出了高人的模样,不再口头上争辩了。   刘雨燕却不领他的情,应该说,她对长得好看的人都有些偏见,觉得这些人很会利用容貌之便。而且气质也是容貌的一种,像是卫姚这样年轻,就成了少校,她可不信他没有背景能养出这样的气质来。   “卫少校也就算了,这位又有什么本事,要让卫少校亲自接过来。看这样子学校还没毕业吧,怎么,也要和我们一块儿去?”刘雨燕见自己之前说的让大伙儿都服帖了,难免得寸进尺。   卫姚眉头一蹙就要说话,这时他们已经走到了休息室外正要下楼梯,就看到前面呆呆站着一个人。   照理现在所有人都被集中到休息室去了,这里不应该还有人才对。   “这位先生,你——”   沈隽一把拉住了他,只见那人缓缓转过身来,刘雨燕吓得差点尖叫起来!   那人的脸和身体内像是有什么正在蠕动,似是虫子一样的东西从他的眼眶里游过,就在这时,虚空中伸出一只手来,这只手生得很美,五指修长指尖圆润,而且白皙丰泽直接分明,这是一只极端漂亮的男人的手,可是,这只手朝着那怪人抓去时,血液渐渐从虚空浮现,化作一个诡异的繁复阵法,只看一眼就令人觉得头昏眼花。   “装神弄鬼!”   清冷的声音响起,众人看到一道白色的剑光亮起,一时间锐风割面眼睛都有些微的刺痛感。   这一剑,竟是如此锋锐无匹剑荡四方万邪可诛! 第103章   “咦?”虚空中传来一声轻疑, 那只漂亮的手渐渐散去,怪人“砰”地一声化作一滩漆黑的脓血, 脓血中有什么东西仿佛在沸腾着, 过了一阵子才平息下来。   卫姚皱着眉,他武功高强,也见过不少比这更血腥残忍的画面, 只是这样诡异的,却没有见过。   别人看起来画面诡异,在沈隽眼中,却可以瞧见黑色的雾气一直没有散去,她说装神弄鬼, 是因为那只手看着是凭空出现,实际上是由一根黑色雾气一样的线牵着的。   一剑劈散了血阵, 她的身影一晃, 就朝着那黑线追去,不一会儿就退了回来,手上拎着一个人扔在了地上,“就是他了。”   手漂亮的家伙, 人也是漂亮的,他的头发微长, 垂在脸颊两边, 露出半截雪一样白的脸,尖削的下巴和那没有血色的唇,瞧着很有几分可怜。   整件事兔起鹘落发展得太快, 刘雨燕觉得自己的质疑还伴随着那声尖叫有个尾巴留在嗓子里,就看到这个“长得漂亮、学校还没毕业”的女孩儿出手利落,将那装神弄鬼的人都抓到了手,而他们一群被请来的特殊人才,一个个傻愣愣地站在原地,被吓得脸色发白。   就在这时,被沈隽抓到的人抬起头来,他有一张极其漂亮的脸,其实他整个人,都有一种很莫名的脆弱感,从那只惊鸿一瞥的极美的手,到这张清俊苍白的脸,竟然似是琉璃一般仿佛一碰就要碎了。   哪怕知道刚才那邪气的场面是他搞出来的,不少人仍然对他难以生出恶感来,甚至莫名就对他生出了几分怜惜。   “你是怎么找到我的?”他轻轻问,眼睛看着的方向却根本没有焦距。   这居然还是个瞎子,感觉更可怜了。   谢嘉皱着眉,和严若冰交换了一个视线,他们是这群人中少数完全没有被吓到的,而且,从一开始看到就若有所思,觉得这场面有些眼熟。   那死掉化作脓血的人,以及那令人眼晕的血阵,他们似乎在哪里见过。   “啊,血蜃门!”谢嘉忽然想了起来。   严若冰也恍然,没错,蜃虫之影!这是血蜃门的手段,“你是血蜃门的人。”他用的是肯定句。   那人却冷冷一笑,“这世上早就没有血蜃门了。”   谢嘉一愣,随即恍然,“难怪,这些人会死,是因为你们血蜃门的蜃虫都跑了出来。”   严若冰叹气,“恐怕这事情不是他弄出来的,他反而是想将那蜃虫除去。”   “其实除与不除都没有用了,这人已经死了。”跌坐在地上的男人轻轻说,“以我之力,根本无法将散落在这里的蜃虫都抓起来。”   沈隽想了想,“这外面的黑暗是不是也是因为这个玩意儿?”   “不。”他虽然看不见,却准确辨认出了沈隽的声音,“这外面,是我启了门中大阵,只是为了将蜃虫都困在此地。”   卫姚一听,“也就是说,外面可以立刻恢复正常?”   这瞎子讽刺一笑,“若是让蜃虫跑了出去,哪怕是一只,恐怕这世上也要死很多人了。血蜃门上下一共三十七人,每人都以心头血供养一只蜃虫,如果不是他们坚持要练什么秘法,也不会变成现在这样,蜃虫暴动反噬自身,吞掉主人之后,这些蜃虫已经难以遏制。”他咳了两声,“我费尽心思也只抓到两只,被剑气毁了一只,还剩下三十四只仍然游荡在机场中。”   刘雨燕瞪大眼睛看着他们说话,然而说的是什么她一点也听不懂。   “这蜃虫都是像这样吗?”一个老和尚双手合十,认真地问。   “不是。”瞎子叹气,“蜃虫各有不同,虽然杀人,但杀人的方法却千奇百怪,不尽相同,只有一点,必然死得蹊跷而诡异。”   沈隽皱眉,“这种东西有智慧?”   “以人的心头血供养出来的蜃虫,大多已经开了神智,只是智商不会高,大约就像是三四岁的孩童那样,只是天性嗜血残忍,以人为食。”他抬起头来,“所以,这机场的外禁制绝不能开,一旦让蜃虫走脱,它们寄生在人体内,就再也找不到他们的踪迹。”   卫姚瞥了一眼这群大多还一脸懵逼的“高人”们,“既然如此,就请各位助我们一臂之力,将所有蜃虫都消灭在这里。”   大家一听,想到刚才那人爆开的恶心场面,一时间就有些退缩。   正想围过去问那个瞎子蜃虫有什么特点和弱点时,沈隽盯着他,“你身上有什么东西。”   “什么?”   沈隽冷冷说,“我感到你身上有一个东西和我有关系。”   瞎子第一次露出震惊的神色,他缓缓抬起头来,明明看不见,却准确面向沈隽的方向,“能将你的手给我吗?”   沈隽不明所以,伸出手来,他就这样坐在地上,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   他的手冰凉,她的手温热。可就在这时,似乎凭空生出了一阵风来,沈隽听到了一声慵懒的喟叹,缭绕在她的身边。   瞎子脸色苍白到没有半点血色,仿佛随时都要昏过去一样,“是你……原来是你。”   沈隽莫名其妙地看着他。   “我叫戚小沛,原是普通人家出身,后被血蜃门看中,带回门中修行。因遭师兄嫉妒,双目已盲,若非碰得奇遇,怕早就死于非命。”他温柔说到,“我血蜃门除了这蜃虫手段,尚有一独门技法,布血阵,血阵可炼人魂魄,收入血摇铃,铃声一响,能御天下百毒之兽。我有幸不曾借助血阵,就得了世间最强的两魄,这才保住了性命。”   沈隽怔在原地若有所思。   “我早就知道这两魄的主人尚在人世,否则它们不会一天天愈加壮大,而不是衰败下去。”戚小沛感慨说,“原来是你。”   沈隽:“……”   人有三魂七魄,这个她知道,这七魄分别是喜、怒、哀、惧、爱、恶、欲,她忽然有种不太好的预感,这她失去的两魄该不会是爱啊欲啊之类的吧,怪不得陈玉说她本该是花心滥情的性格。   “如今既遇到了你,当物归原主。”他失落地说。   这么多年如果不是这两魄护持,他早就死于非命。只是那两魄与他已经有了契约,不知道会不会有关系?   听到戚小沛的话,众人惊讶地朝沈隽看去,这三魂七魄不全,她还能好好地活到现在,而且看着还这么强?这不太科学吧。   等一等,人真的有三魂七魄这回事,本身就不科学!   沈隽看向戚小沛,认真地说,“我可以不要吗?”   在场众人:“……”   卫姚忍不住说,“沈隽你——”那毕竟是魂魄啊,能说不要就不要吗?   “已经不行了。”戚小沛说,“因为它们愈加强大,我本来也控制不住它们,即便是我们今天不相遇,过不了多少时间,它们也会来找你。魂魄离体不是好事,时间久了受到在外的魂魄牵引,很可能会让你渐渐衰弱下去,沈小姐你不要说笑了。”   沈隽皱起了眉,“所以,不能不要?”   众人:“……”   戚小沛没有理会她,从怀中掏出一只精致的银色小铃,叫是叫血摇铃,这铃铛却是干净明亮的银白色,并没有任何血腥的模样。他轻轻摇了一下,“叮铃”,一声清脆悦耳的铃声,他的头发无风自飘,似乎有什么从那铃铛里出来了。   众人心中一寒,有好几个人都忍不住后退了两步。   沈隽非常不情愿接收这两魄,也往后退了好几步,然而那两魄已经一瞬间进入了她的身体。   “嗯?”她诧异地发现自己的实力一下子提高了一小截,仿佛直到现在,功力方才运转流畅完满,看来,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然而,“坏处”是显而易见的。   这世界在她的眼中忽然变得鲜丽明媚起来,正关切看着她的高大英朗的卫姚,站在一旁俊美潇洒的谢嘉,皱眉看来面如寒玉的严若冰,以及脆弱美丽宛若琉璃的戚小沛,在她的眼中都变得那样令她……心动。   这……   太操蛋了吧!   她就知道!   “这两魄是什么?”她无力地问。   戚小沛回答,“爱、欲。”   沈隽:“……”   她就知道!   早就觉得这路边捡的东西不能要!这怎么随随便便还能捡到自己的俩魂魄呢?正常情况下不该是千辛万苦艰难地将自己的丢失的魂魄找回来吗?那她只要不去找就没事。   这他妈直接送上门啊!难度直接是easy模式啊!   然而,沈隽真的宁愿不要。   “你不是会血阵吗,能再将它们抽出来不?”沈隽问的很真心实意。   “当然不能。”戚小沛回答,“你太强大了。”   沈隽:“……”   她以前不会爱上任何人,对任何男人都不感兴趣,哪怕这个男人再如何容貌出众浑身都是荷尔蒙的气息,也完全吸引不了她,这种情况她觉得挺好的。   可是现在,怕是要恰恰相反了。   以后可怎么办?就算是她拥有了爱人的权力,能够爱上值得爱的人了,但有个严重的问题——   他妈的她觉得自己肯定会出轨啊!   这个副本,是有史以来最坑的一个。   沈隽叹气。 第104章   沈隽心里又腻味又不痛快, 但是并不能明说,幸好这会儿大家也不是注意她多了两魄有什么不同的时候。   外面仍然漆黑一片, 这里还有蜃虫需要消灭。   “蜃虫一旦寄生, 除非这个寄主死了,否则是不会转移的。”戚小沛肯定地说。   这一点让在场的人都松了口气,要是能随意转移, 这抓起来就困难多了。   “但除非蜃虫决定要吃了宿主,否则很难看出异样。”   卫姚想了想,“现在所有机场的人都分别集中在各个地方,我们只能一个个去然后将这宿主辨别出来了。”   哪知道戚小沛摇摇头,“如果它不动, 我也找不到它。我之前都是趁着它吞噬宿主的时候才消灭它的,比如之前那个人。”他指了指刚刚爆开的那个人, “而且我都是利用血阵远距离消灭它, 靠的太近的话,连我自己都有危险,一旦被它寄生,就是不死不休。”   这话一出口, 除了沈隽之外所有人都打了个寒颤,顿时这些“高手”们不少都生出了退缩之意。   要来冒险也就算了, 这玩意儿明显超出他们的能力范畴了啊。   “这个, 卫少校,你看……”有个老道讪讪说,“我们师徒能力不足, 恐怕误了少校您的事儿啊。”   有了他起头,不少人都纷纷点头。   “贫僧功力不足,怕是帮不了什么忙。”   “贫道上有老下有小,这……”   “蜃虫这等邪物闻所未闻,在下就怕误了少校的事。”   “……”   “……”   卫姚冷笑一声,“算了,既然各位来了,就算帮不了什么忙,回头到小秦那里领一份补贴,这里的事结束了,就赶紧回去把!”   很快这群人里绝大部分都如蒙大赦,脚步飞快地离开了。   到最后剩下的,只有一个老和尚,那位茅山的道士,还有谢嘉、严若冰,连刘雨燕都犹豫了一下,迅速被她师父拉走了。这里已经不是她们能够掺和的程度了。   “请问大师是?”卫姚有些诧异,因为他根本不记得这个老和尚叫什么,从一开始到现在这么久了,这个老和尚居然毫无存在感。   “贫僧天宁寺澜岳。”   卫姚赞赏说,“澜岳大师好胆量。”虽然这个天宁寺大约只是个地方上不知名的小寺庙,可说句实话,这位大师还真有点高僧气质。   不管留下的是不是真有两把刷子,敢留下就够厉害了。不过,既然敢留下,肯定是有些底气的。   茅山的那位道士俗家姓张,小时候就在道观里长大,索性名字就叫了张道士,没错,他身份证上的名字,就叫张道士。   留下的人不多,卫姚索性带着戚小沛,和几个人一块儿另外挑了一间会议室,好好商量接下来的事。   蜃虫来无影去无踪,按照戚小沛的说法,除非它主动发动,否则抓不到痕迹。   “贫道或许有点办法。”张道士说,“只是这独门手艺需要点时间,还需要点东西。”   卫姚开口,“需要什么道长尽管提。”   沈隽在一旁沉默了一会儿,忽然说,“卫姚,你带着他们想办法,我先去看看能不能找到这虫子。”   卫姚犹豫了一会儿说,“这东西有些危险——”   “它可伤不了我。”她讥讽地说,“速度太慢。”   “好吧,你小心。”   沈隽的点点头,头也不回地走了。   ……那个地方,让她心绪没法平静啊,卫姚他们暂时还没发现异样,但是到处都是美男子,让刚刚多了两魄的她心思不定,总是忍不住将注意力放到他们的身上去。   真讨厌!   如果有人能够再将那两魄抽出来就好了!   虽然这样想,沈隽却叹了口气,这就算是有人说能做到,她也不敢,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万一这人欺骗她,趁机动手脚可怎么办。   “难道我本质应该是那样的人?”沈隽无奈,想起自己曾经鄙视的原主,原来,她也本该是花心滥情只看脸的人啊……也亏得幸运让她过了二十年心如止水的日子,这会儿才会勉强有点儿自制力。   她转头朝着机场外面看去,只见一片浓黑如墨,想起自己的未来,也是眼前一黑,他妈的不见星月啊混蛋,她不想过那样的日子!她只想……好好修炼,现在连这种愿望都成了奢望了吗?   “如果是天生的性冷淡该多好。”叹了口气,她准备先去找一下陈玉,然后再想办法杀了蜃虫,现在这情况,总要解了危局再回家想对策。   沈隽跑去陈玉他们在的贵宾休息厅,佐伊和吉祥正靠在一起睡觉,陈玉正在奋力写寒假作业,她看向灯光下仿佛笼着一层柔光的陈玉,心中哀叹,怎么在自己看来,连陈玉都可爱了许多,这多出来的两魄简直是世上最坑爹!   “大姐头,你怎么来了?”陈玉诧异地说。   沈隽叹气,“事情进展比较一言难尽,回去再说,我是来先确认你们的安全的。”   陈玉也叹气,“这啥时候能够回去啊,”他压低了声音,“再关下去,要人心惶惶了。”   很显然,空气中都弥漫着一股不安的气息。   沈隽皱了皱眉,她凝神朝着这个大休息厅看去,戚小沛说看不出异样,可不代表她看不出来。她之前就发现那个爆开的人身上有一种与正常人不大一样的灵气涌动。虽然很微弱,但并不是完全无迹可寻。   “烦人的小虫子。”这地方这么大,果然有一只!   问题是怎么抓?那个人看着还算正常,一个正在打瞌睡的中年男人,穿着很平凡的黑色外套,根本没有丝毫异样。   沈隽缓缓靠近他,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不少人都抬头朝她看去。   她收束剑气,朝着那人缓缓逼近,四周的人只是感觉身上一凉,还有人搓了搓双臂,“这空调是不是打得太冷了?”   那中年男人猛然间抬起头,眼中黑光一闪而逝。   “哼!”她本来就情绪不好,还遭到一只小虫子挑衅,现在很生气!   没有接触到那人,但剑气入体,让他一下子尖叫起来,在这十分安静的休息厅里,凄厉到让人寒毛直竖!   只是很快,他就没了声响,一下子委顿下去,“这里有没有医生!”沈隽叫起来,“医生快来看一下。”   “有有有,我是个医生!”   “哎呀这人是怎么了,医生快来!”   “这里这里!”   “……”   人群渐渐围聚起来,沈隽不着痕迹地后退,很快离开了这里。   这人虽然被她剑气所伤,但并没有性命之忧,她精准地控制了剑气的范围,杀死了那只蜃虫,却没真正夺走这人的生命。   因为她并没有接触到他,倒是没被怀疑。   “我先走了。”她朝着陈玉做了个口型,陈玉心领神会。   沈隽找到了杀死虫子的办法,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去和卫姚通个气。   “你们也杀死了一只蜃虫?”   “是的,张道士有寻找蜃虫的办法,澜岳大师能够定住它不让它溜走,谢嘉、严若冰和戚小沛都能杀死蜃虫。”卫姚在电话里说。   沈隽松了口气,“那就好,我们分头行动,尽快将这些虫子都消灭掉。”   那就好那就好,不用去汇合比较方便,她这时候并不想接近他们,这恼人的双魄归位,让她觉得做什么都很束手束脚。   和卫姚约定好之后,沈隽就从一个个聚集点开始搜索,蜃虫的灵气波动很微弱,她必须要靠得近一些才能察觉到,这就必然要花费一些时间。机场太大了,机场里的人太多,卫姚那边有靠谱的方法,但是张道士要施法寻找蜃虫,耗费还是比较大的,反而还没有沈隽这边来得快。   两个小时之后,两边聚首,“确定没有蜃虫了吗?”   张道士面色苍白,又掏出一张符纸来,念念有词了片刻,符纸无火自燃,却垂直往地上落去,“应该是没有了。”   戚小沛点了点头,“数目也是对的上的。”   卫姚脸色轻松起来,“那只要撤去外面的阵法,事情就解决了。”他看向戚小沛。   戚小沛犹豫了一下才说,“这是血蜃门之前的护山大阵,是由一件法器触发,这法器名叫‘遮星月’,我当时能够触发,全屏我的血摇铃,可是现在……”血摇铃里的两魄已经没了啊。   沈隽:“……”   “那就由这位小姐来触发法器不就行了?”   戚小沛叹气,“可我已经滴入心头血收取了遮星月,如果要给她的话,我——”   “你会怎样?”   “我本是凡人,这世上能够得到一些法力的,大多是靠一些灵物法器,比如血蜃门,靠的就是蜃虫,又比如这两位玄天宗的,是凭借玄天镜的碎片,张道长是因为有一把灵物拂尘,我说的可对?”戚小沛说着,在场的都一惊,不是因为他说的不对,而是这个瞎子太过敏锐了,“强行收取遮星月于我一个凡人来说本就艰难,如今我没了两魄,自然没有了灵力,要将它抹去我的印记,只能拿命去赌。”   他神色淡然,却愈加让人觉得可怜。   沈隽皱起眉,“这蜃虫怎么会暴动?”还不是和你搞死了血蜃门的人有关。   戚小沛低下头去,长长的眼睫颤动着,白玉一般的脸庞在灯光下几乎像是半透明一般,“是啊,这本是我的错。”   即便在场的除了沈隽都是男人,一时间都恻隐之心大起。   沈隽很想像以前那样心如铁石,却无奈地发现自己明显受到了他的影响,竟然有、些、心、软!   这他妈以前在她身上文本不可能发生!   就在这时,谢嘉叫起来,“你们看!”   透明的落地窗外,忽然出现了一点白光,那白光正渐渐变大,竟越来越近。   沈隽定睛看去,发现那是一个浑身笼着白光的少女缓缓走来,这少女不久之前她还见过,正是认识佐伊的那一位。   如果没记错,她叫梅丽莎。 第105章   大家都目光平静地看着梅丽莎笼着一层圣洁的白光缓缓走来, 这样冷的冬日,她只穿着一条长裙, 美人愈加羸弱, 却愈加有股难以形容的神圣气息。   沈隽冷笑一声,“又来一个装神弄鬼的。”   在场的几个人,说实话没有能被这手段玩弄到的。澜岳大师和张道士本身也很擅长装神弄鬼, 因为自己有些手段,所以很清楚这是个什么东西。谢嘉严若冰师出同门,玄天宗虽然不喜欢玩弄这种手段,却不表示他们不懂。至于戚小沛,他是个瞎子, 本来就看不见。连卫姚都对这一套很不屑,国内奉行的是科学那一套, 尽管知道世界上有一些人不大科学, 比如身边这几位,但卫姚本人武功高强,对这种人却没有多少敬畏之心。   不远处朝这里走来的老人观察了一下这几个人,眉间不禁一蹙。   很显然, 这群人完全不为所动的模样,让他有些意外。   沈隽一看就认出来了, 这是之前在梅丽莎旁边的那位身着教士服的老人。   卫姚当然也看到了, 他冷冷说,“这位先生为什么不听从安排?”   梅丽莎已经慢慢走来,机场里面要比外面温暖多了, 她被冻得雪白的双颊染了些许红晕。老人没有看向她,只是叹气,“这黑暗不被驱散,我们只能被困在这里了吧?”竟然说了一口标准的普通话。   卫姚不动声色,“怎么,您有办法驱散这黑暗?”   戚小沛在一旁无声地冷笑,如果遮星月这么好破倒好了。   只见老人一脸悲悯之色,“但凡这里有我圣教十位圣骑士,这黑暗自会被光明赶走,可惜啊,如今只有一位圣女在此,力量不足,只能看这黑暗蔓延。”   一听这话,卫姚面无表情地说,“哦?那您的意思是……”   “我圣教中有秘技,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老头儿须发皆白,外国人本来就显老,他的脸上已经满是老人斑,只是一双浅蓝色的眼睛仍然清澈,有种很能蛊惑人心的亲和。   卫姚一个字一个字地说,“多谢了,我们不需要,这里的事我们自己可以解决,请你们安分一点,该在哪里就去哪里等着!”   老人一愣,想不到被拒绝地这样干脆利落,不禁着急地说,“我真的有办法!这大家被困在机场,再这样下去肯定会乱——”   卫姚态度强硬,“怎么,你想惹事吗?要知道,这里是中国的机场!我可不管你是什么圣教!”   国内虽然也说宗教自由,但是在国际上都是知名的对宗教管控很严,至今为止,梵蒂冈都没能伸进手来,卫姚才不会给这个莫名其妙的“圣教”面子。   梅丽莎被卫姚的疾言厉色吓了一跳,惴惴不安地看了那老教士一眼。   这位老教士却不肯放弃,“只需要将这位小姐交给我,我可以立刻替你们驱散这黑暗。”他声音急促地说。   卫姚一下子眉毛都快竖起来了,他对沈隽有那方面的心思,虽然苦苦压抑,但并不能完全压下去,所以事情一旦涉及沈隽,他就难免勃然大怒,“快给我滚!”   老教士却不想放弃,他一眼就看出了沈隽的不凡,别看宗教讲的是神爱世人,但事实上人与人之间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沈隽已经筑基,身上清气难掩,根骨更是经过灵气淬炼,以这老教士的目光看来,沈隽简直整个人都在发光!   沈隽轻笑一声,“交给你?你想让我做什么。”   “我圣教有秘法,沈小姐天生圣体,正适合入我圣教。”   如果沈隽心情好,说不定还好奇一下这个见鬼的教是怎么回事,可是她现在的心情很坏,“给我滚!”她的剑气迸发,站在她身边的人都感到肌肤刺痛,更别说她是直接收束剑气朝着这位教士去的,这位教士惨叫一声向后摔去,如果是普通的老人家,这一摔恐怕连命都要丢了,但这位教士果然有些邪门儿,只是吐出一小口血来,并没有昏过去,甚至脸上现出些许狠厉来。   “小心!”戚小沛忽然喊了一声。   他的眼睛看不见,对于气息却比一般人要敏感得多。   梅丽莎的神情已经变得十分痛苦,她凄厉地惨叫一声,卫姚几人忍不住退后了几步,因为她看着太不对劲了!   雪白无暇的皮肤开始龟裂,裂开的皮肤边缘是像烧焦一样的黑色,看着更加可怖。   “我去!”谢嘉又往后退了好几步,因为眼见着梅丽莎的嘴开始向两边拉伸裂开,完全是恐怖片里的画面活生生在眼前展开了。   明明谢嘉自己的能力很不弱,看到这场景仍然觉得瘆得慌。   刚刚还美貌娇俏的金发少女,仿佛有什么可怕的东西正要从她的身体里破体而出。   沈隽皱眉看向梅丽莎那边的古怪,平静地看向老教士,“是你捣的鬼?这就是加入你那个圣教的下场么。”   老教士古怪地一笑,“能够用自己的身体养育圣物是她的荣幸,不过,既然有了你这个更好的容器,她就可以被舍弃了。”   沈隽现在正处于暴躁的边缘,偏偏这老头儿还三番两次刺激招惹她,现在看着梅丽莎的模样就知道他这个什么“圣教”,绝对是邪教无疑。   剑气纵横,直接朝着他刺去!   老教士本来还在冷笑,似乎并不畏惧她的剑气,但很快脸色就变了。   “不!这不可能!”   “啊——”   凄惨的嚎叫并不能挽救他的生命,凌厉的剑气在他的身上造成了数十道深深的伤口,脖颈处的一道剑气更是直接夺走了他的生命。   老教士以为之前的剑气就是沈隽的力量,事实上她刚才是手下留情的,一般情况下,她并不是喜欢滥杀无辜的人。   当她真正动了杀念,自然不会再手下留情。   “我杀了他没问题吧?”沈隽转过头去问卫姚。   卫姚摇摇头,“当然没关系。”   眼前梅丽莎应该已经彻底死了,从身体里爬出来的漆黑怪物还在膨胀,卫姚皱着眉,打开对讲机开始召集手下的队员。   沈隽祭起飞剑,并指向着那已经长到两层楼那么高的怪物,“去!”   哪知道,飞剑并没有顺利地将这怪物劈成两半,反倒从它的身躯里一穿而过。   它蠕动着发出刺耳的声音,几乎要震破他们的耳膜。   “它没有实体。”谢嘉沉声说。   但是他们都看到了,即便是没有实体,沈隽的飞剑仍然对它造成了伤害,让那浓黑的雾气一般的怪物硬生生被削薄了一层,大小似乎也缩了一些。   澜岳大师皱着眉,“这似乎是怨气。”   “应该是阴气吧?”张道士却不同意,“这以人滋养阴气……是要出大事的啊,洋鬼子真不懂规矩。”   “不管是阴气还是怨气,能凝成这样实质模样这样大的怪物,也不知道有都少人死于非命。”严若冰上前一步,“我们必须在这里拦住它,如果去了有人聚集的地方就不好了。”   沈隽看向卫姚,“最好不要让你的那些队员来。”   卫姚一怔,随即又严肃起来,“这么危险?”   “我不能一下子干掉它,那它就是很危险。”沈隽话里强大的自信让在场的人都忍不住朝她看去。   以自己的实力水平来评价对方的强大与否,确实是十分骄傲了。   在场的人几乎都有一定的自保能力,包括看似柔弱可欺的戚小沛。这种不科学的领域,反倒是卫姚最没有手段,毕竟对方没有实体,他的本事几乎没有用武之地,就算是叫队友来了,枪支对这怪物是否有用也很存疑。   于是,他很快就听沈隽的,在对讲机里让所有的队友远离这里,并封锁周围的几个休息室,以防有人不小心过来。   就在他还对着对讲机说话的时候,那团蠕动着的怪物犹如阴冷的蛇一样几乎是一瞬间就到了他的面前!   卫姚多年练武的反应能力还在,几乎是一瞬间就往后跳去,然而这东西似乎似乎盯上了他,立刻向他缠绕而去。   沈隽的剑紧追其后,剑气如霜凛冽锋锐,不停穿过它的身体削弱着它的力量,越是这样,它就似乎越是要吞掉卫姚的血肉!   经过梅丽莎这么久的滋养,它已经有了一些智慧,在场的人大多都让它有些忌惮,于是,它选择了看起来不那么强偏偏血肉丰润的卫姚。   卫姚并没有失去镇定,他施展轻功,想要最大限度地远离这个东西,但是,它已经化作一道黑影,就要将他笼罩进去。   沈隽的头发拂过他的脸颊,呼吸几乎就在他的耳边。   她一个女孩子,正面搂住他的腰,一跃而起。   卫姚彻底怔住,她的手臂从前方紧紧搂住他的腰,下巴还碰到了他的肩膀。   他的脸一下子红了起来,以至于落地的时候一个踉跄,差点没有站稳。   “站好。”沈隽说,声音听起来很平静,甚至她的飞剑还在继续削弱着怪物。   卫姚心中十分失落,自己居然拖累了她,不过他也是性格果决的人,立刻又往后退去,“你小心。”他只有用轻功退得更远,才是对沈隽最好的帮助。   沈隽没再看他,继续对付着这个难缠的黑色怪物。   只是她内心深处却因为刚才一瞬间的心跳加速而十分生气,我成了个动不动就动心发情的人了么,随即有些自暴自弃了——   怎么办,我真的变了。 第106章   虽然心中嫌弃着自己, 其实卫姚是半点没看出来的,在他的眼中, 沈隽还是和以前一样对他半点不假辞色, 即便是救了他,也只是因为她本性善良而已,换做是一个陌生的路人, 她也一样会救的。   沈隽却因为心情愈加糟糕,剑气比刚才更凌厉了一倍。   别人还不觉得如何,因为戚小沛说过现在之所以能够修炼的人,都是靠了有灵气的东西,像是面前这团黑色雾气, 不过是在某个教堂的墓地因为苛刻的条件恰好成长起来,又被这个“圣教”的人利用而已。在这个世上要修炼, 只能借助特殊的灵物, 或者借助特殊的物种,像是血族,是因为本身种族特殊,而血蜃门, 是利用蜃虫这种古早流传下来的物种。这世上真正符合修炼体质的,只有沈隽一人而已, 其余人如果是凭借自己, 是根本无法踏入修炼之门的。   戚小沛对灵气的感觉十分敏感,所以知道玄天宗门下的谢嘉和严若冰有玄天镜的碎片,张道长身上有个灵物拂尘, 澜岳大师凭借的是一颗强大的菩提子,只有沈隽不一样!   她似乎是自己修炼出来的灵气,尽管面上没有表示,戚小沛心中已经掀起了惊涛骇浪。   如今早已经没了能够修炼的人,这是他们这些“不科学”存在的共识,现在其他人估计还没有发现这一点,如果不是因为他目盲之后天天与她的两魄朝夕相处,已经察觉到了些许不对,现在恐怕也没法发现这一点。   他们应该以为,她凭借的是那一柄剑气凛冽强大的飞剑吧。   其实不是,那柄飞剑是靠着她,才会这样厉害!   戚小沛抿了抿唇,那越来越虚弱的东西朝着他飞啸而来,他抬起手来,指尖一点星月一般的碎芒亮起。   他看不到,否则会瞧见沈隽的嘴边带着一丝淡淡的冷笑。   她发现之前戚小沛说什么血摇铃没了两魄他没了灵气,用不了遮星月,她就觉得他在撒谎。   看似脆弱如琉璃的人,实际上绝不会比谢嘉严若冰这对师兄弟弱。   这对师兄弟有玄天镜碎片的保护,黑影连接近他们都不敢,戚小沛藏得更深,却只是看似柔弱,看,这会儿她努力压抑住自己想去救他的怜惜心思,他果然自己出手了。   这怪物被渐渐削弱,心慌意乱之下饥不择食,选择了看似弱小的戚小沛,戚小沛一挥手,那被遮蔽的星月似乎缩小了无数倍,就出现在了他的指掌之间。   “撒谎精。”沈隽冷哼一声说。   那怪物迷茫地被困在原地,竟然好像看不见就在他面前的戚小沛,沈隽当然不会放过这种机会,剑气纵横,一遍遍穿过那黑色的身体,眼见着它又缩小了一大圈。   就在他们这边进展顺利的时候,在休息室里的陈玉也开始昏昏欲睡了。   睡了一觉醒来的吉祥揉了揉眼睛,悄悄拉了拉陈玉的衣角,“哥哥,我想去厕所。”   陈玉打了个哈欠,“好。”说着就把睡着的佐伊推醒了,“走,一块儿去的厕所。”   佐伊困倦得很,“你自己去就行了,干嘛要一起去。”   “大姐头说了,这里不安全,做什么三个人都不要分开。”陈玉向来把沈隽的话奉为金玉良言。   佐伊听了不再说什么,跟着站起来,三人一块儿往门口走去。   门口有特战队的人守着,说明了之后,他严肃地吩咐,“只允许去厕所,不要离开这里太远。”   “好的。”陈玉从来没有冒险精神,很听话地答应下来。   就在这时,有人正从厕所那边悄悄朝这里看来。   两个和之前那位老人穿着一样教士服的人躲在暗处,正盯着陈玉三人看。   “威尔,小心一些,奥索神父已经失败了,如果我们再失败,谁也救不了圣物了。”   “我知道。阿尔文,他们三个应该只是普通人,也不需要担心太多。”   陈玉三人对他们已经被盯上这件事一无所知,吉祥还是一副懵懂模样,佐伊似乎困得眼睛都要睁不开了,陈玉也很疲惫的样子,于是,当他们走进厕所,看到从另一边走出两个高大的外国男人堵在厕所门口,一手拿着棍子一手拿着小刀狞笑着看向他们时,都是一脸惊愕。   拜非常严格的北京安检所赐,枪和长刀这种东西根本带不进来,所以,只有棍子和小刀。   “不要说话,乖乖的!”威尔恶狠狠地说。   比起那位死在沈隽手中的奥索,威尔的中文显得十分生硬。   眉清目秀的吉祥早已经不是小和尚的模样,他双手合十,道了一声“阿弥陀佛”,身上就有金光冒了出来,让对面两个人吓了一跳。   戚小沛说过,这世上能够修炼的,都是靠了灵物,小和尚有的,是从泰国那座寺庙里来的两件法器化作的莲花禅杖。   沈隽吩咐过,一旦遇到危险,陈玉和佐伊只要躲到小和尚的身后,多半会没事,因为这两件法器很有灵性,会自动护主。   威尔和阿尔文没想到三人中看着最没有威胁的小孩子居然会有这样的本事!   然而他们不知道的是,沈隽毕竟不是戚小沛,不知道利用灵物修炼的法门到底是什么,所以吉祥尽管有法器护身,却几乎没有攻击力,只能被动防守。   两人用英语飞快地交流了几句,陈玉是个英语渣,几乎没听懂,佐伊却冷笑一声,抬起手来。   他们虽然一直在沈隽的保护之下,其实除了陈玉之外,并不是真的手无缚鸡之力。比如佐伊,放出去也是一头会咬人的狼。   他的掌心出现一团火焰时,威尔和阿尔文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这是什么?”   “异能?!”   没错,是异能。   佐伊不仅能控火,还因为被植入了动物的基因,身体如同猫一般柔软和敏捷。当时天堂岛给他的,可不仅仅是异于常人的猫耳和尾巴。   他的指甲弹了出来,轻易就能让人多出几道血淋淋的伤口,再加上能本就令人恐惧的火焰,即便是没有沈隽,佐伊也比这世上大部分人要强。   威尔和阿尔文知道不用最后的手段,非但抓不了这三个人,自己还要被交代在这里了。   两人一脸虔诚地拿起了脖子上陈旧的木质十字架,齐声开始祈祷,语速快到连佐伊都没能听清。   他们比不上那位老教士奥索,他不需要祈祷,就能利用脖子上戴着的十字架拥有非凡的防御能力,只是这防御能力在面对沈隽的飞剑时,脆弱得和纸糊的一样而已。   佐伊已经跳了起来,一爪子朝着威尔抓去,威尔一脸紧张,眼见着那锐利的爪子就要割破他的皮肤,最终却只里留下几道白色的印子。   威尔大喜,“快上,他们无法伤害到我们!”   阿尔文一边嘴里念念有词地继续祈祷,一边抡着棍子朝佐伊打去。   吉祥上前两步,仍然双手合十,小小年纪竟然有了一丝宝相森严的模样。   “当!”   他的皮肤上金光流转,这一棍就好比砸在了实心的铜像上,没有造成半点伤害。   威尔的手反而因为这一下震荡,而感到手腕生疼。   佐伊趁机手一扬,一团火焰朝着威尔扑面而来。   威尔的眼睛被火焰灼伤,不禁惨叫一声向后退去。   阿尔文见状不好,不仅没上前,反而往后退了好几步。看到佐伊和吉祥气势汹汹,他心中已经暗自怯了,几乎没有再犹豫,转身就往外面跑。   陈玉几步追了上去,看到那特种兵就站在不远处,大声叫了起来,“那位兵大哥,这个外国人刚才想在厕所打我们!”   特种兵立刻眼神锐利地朝阿尔文看去,尤其阿尔文手上的棍子和刀居然忘了扔,这一下几乎可以说似乎验证了陈玉的说法,他在对讲机里匆匆说了几句,就迎了上去。   阿尔文虽然靠着十字架防御能力出色,真正动起手来,却还比不上特种兵,他可不是奥索,能够放出梅丽莎体内的怪物。   等两个战士跑过来围住他之后,更是几秒钟就将他拿下了。   陈玉赶紧说,“里面还有一个!”   因为有卫姚在,陈玉并不担心后续会有多少麻烦,这件事好像就是卫姚在负责。   这边抓住了那位老教士的同伙,那边怪物也越来越虚弱,眼见着没多久就能解决麻烦了。   戚小沛从这怪物出现开始,就一直没有担心过,他眼睛看不见,只能靠其他来感知这个世界,灵觉敏锐的同时,因为碰到了以前从没有见过的人,遇到了不敢想象的事,而始终心神震荡,当发现不对的时候,脸色一瞬间变得难看起来。   他曾经和自己的血摇铃订下以血阵祭灵为条件的千里相生契,本以为两魄离开血摇铃回归本体之后,这相生契就已经不复存在了,哪知道现在在他感应之下,竟然隐隐约约发现他与那两魄之间仍然有相生契的联系!   这个发现让他惊骇莫名。   要知道,当初订下千里相生契,是为了更好地使用血摇铃,也是为了防止血摇铃丢失,他可以通过相生契随时感应血摇铃的位置。这千里相生契有个很霸道的规则,一旦他与血摇铃离开超过千里,就会立刻心神受损。   ……如果这个千里相生契还在的话,那——   他要怎么办!   难道要一辈子跟着这个明显对他没有丝毫好感的女人吗?而且,她那么强大,如果要丢下自己,自己根本没办法强行跟着她吧?   戚小沛一瞬间脸色苍白如纸。   早知道,就不要那么痛快地将两魄还给她了,应该冒着遭受反噬的危险强行将它们带走才对。   只是这么多年,他和两魄相依为命,早就生出了情感,他舍不得将它们扼杀,也见不得它们消散,再加上强行镇压它们回归本体自己会遭到危险的反噬,才会那么干脆,如今却掉到了自己挖的坑里。   怎么办?   现在,他要怎么办? 第107章   戚小沛抿了抿唇, 聪明地没有马上说出来。他虽然眼睛瞎了,心可不瞎, 不仅如此, 还比一般人要聪明许多。   沈隽碰到过的这些外表出色的男人里,长相越是漂亮柔弱的,就越是聪明, 比如宁丛疏,也是一肚子的心思。戚小沛看着可怜,手段可半点不可怜,这血蜃门上下虽然个个都是心狠手辣杀人无数的坏蛋,但他能让这一门直接灭了门, 这其中的厉害自然不用说。   那边抓住了阿尔文和威尔,这边他们的“圣物”也已经奄奄一息。   谢嘉和严若冰的身形在半虚幻的镜面中若隐若现, 论实力而言, 他们是面前这群不科学小队中可以排的上前三的,而最强的不是符箓玩到飞起的张道士,而是不动声色稳如泰山的澜岳大师。   戚小沛几乎一直在自保,似乎柔弱到没办法反击, 但是沈隽看出来,他根本就在保留实力, 说什么没了双魄动用不了遮星月, 明显是说谎呢。   卫姚从对讲机里了解到了陈玉那边的情况,他看了一眼快被消灭的怪物,“知道了。”   那黑影已经越来越淡, 卫姚靠近和沈隽说了那边的情况,沈隽更是怒气冲冲,剑气如霜纵横四溢,一瞬间就将那黑影削了个干净,只听它厉啸一声渐渐消散在空气中,充满了不甘。   “带我去看小玉。”沈隽看向卫姚。   卫姚点点头,“放心吧,他们都很安全,我已经让小李把他们带过来了。”免得这群人还有同伙在,带到这里来反而比较安全,毕竟有沈隽在,而且那个怪物已经被杀死了。   戚小沛叹了口气,原来她看着这样清冷无情,也有在乎的人么。   陈玉他们确实没事,因为抓了两个坏蛋,隐约还有点兴奋,毕竟这是第一次没有躲在沈隽的羽翼后,凭借自己的力量搞定了——虽然陈玉其实没干什么,顶多吼了一嗓子。   “大姐头放心吧,我们都没事儿。”一抬头,陈玉就看到一二三……我擦,三个颜值可以打九十分以上的帅哥啊!咦咦咦,那个不是那个叫谢什么的明星吗?最近在他们学校可火得很。   吉祥扑上来抓住沈隽的衣角,“姐姐、姐姐,我保护了佐伊哥哥和玉哥哥,我可厉害了!”   沈隽无奈地摸了摸他的脑袋,“嗯,你很厉害。”   卫姚看向戚小沛,“快将外面的阵法解了。”   不仅是沈隽,之前戚小沛动用遮星月的样子他们都看到了,再用之前的理由来糊弄他们可不行。   “我之前虽然没有完全说真话,但是有一点是真的,如果要我一个人解除这大阵,当真是要那我的命去拼的。”戚小沛叹气说,“但如果这位沈小姐愿意帮我,就要容易多了。”   沈隽皱了皱眉,“先说一句,我最厌恶人说谎,你最好不要再拐弯抹角骗人。”   “不会了。”戚小沛的模样看着再诚恳不过,“只是要怎么做我需要单独与你说。”   沈隽点点头,她不怕戚小沛耍花招,这世上能打败她的人,现在几乎可以说是没有的。   带着戚小沛走到了一旁,距离其他人有了段距离之后,沈隽才停下了脚步,“可以说了吧?”   戚小沛虽然是个瞎子,行走之间却似乎丝毫没有障碍,与一般的瞎子不大一样。   “要解了这个阵法说难并不难,只是需要足够的灵力而已。”他说,“你知道的,我们能够有异于常人的力量,靠的是灵物,自身的灵力不足是最大的弱点。沈小姐身上灵力充足,只要你借我一些灵力,我就可以解了这个困局。”   “怎么给?”沈隽干脆利落地说。   戚小沛低下头去,长长的眼睫微微颤了颤,“我也不知道。”   沈隽:“……”   戚小沛淡淡说,“以往的渡灵之法几乎已经都失传了。”   沈隽皱眉,“那你叫我来做什么?”   “我以为沈小姐你同我们这些伪修炼者不同,是真正的修炼者,能够有办法呢。”   沈隽思索了一会儿,“也就是说,你唯一的麻烦是灵力不足是吗?”   “是的。”   “那好办。”   她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瓶子,倒出一枚丹药来,“灵气丹一颗,我觉得足够了。”   戚小沛彻底怔住了,随即小心翼翼地接了过去,像是捧着一颗至宝,他闻了闻气味,又感受了一下这颗丹药散发出来的充沛灵力,低声说,“身怀重宝却不自知啊……”   沈隽挑起眉,“所以,可以做到吗?”   “不需要那么多。”戚小沛苦笑,“只需要小半颗就足够了。你知道吗,这样一颗丹药,能够让国内所有像我们这些修炼者付出一切代价来换取。”   她却这样毫不在意地递给了他。   沈隽脸色古怪,灵气丹这种东西,是她最常抽到的一星卡,也是平时她觉得最没用的,存都存了一大堆,她之前简直当糖丸子嗑来修炼。   “很珍贵?”   “很珍贵。”戚小沛郑重地说。   沈隽看着他,“这件事上你倒是老实。”没哄着她再来几颗。   “我想与您谈一笔交易。”   “什么?”   戚小沛收起丹药,“这外面的困局转瞬即解,如今我全门上下已经只余下我一人。沈小姐也看到了,我只是一个眼盲的废人,从此无处可去哪里都无法容身,且我的长相还容易招惹麻烦……”   “所以?”沈隽心中有种不大好的预感。   “如果能让我始终伴在您的身边,我愿意帮助您身边的那几位踏入修行之门。”   沈隽一下子怔住了,“你说什么?”   “这世上像我们这样的伪修行者说多肯定是不多的,少也不算很少,但大多只是有自家门派概不外传的法门。”戚小沛淡淡说,“比如玄天宗,他们的法门只能用在玄天镜的碎片上,再比如澜岳大师,他修的是正宗佛门秘法,也只能以舍利子为媒介。可我与他们都不一样,我曾经有奇遇,不仅知道万千利用灵物修炼的不同法门,更能一通万万通一,自悟一门万用之法,只需有灵物,便可踏入修行之门。”   沈隽怔在原地,她从陈玉那里得知,这世上她是唯一一个拥有修真体质的人。是的,面前的戚小沛,包括那边的谢嘉严若冰等人,他们都不拥有修真体质,是真正的凡人之躯,但是他们却能够像是半个修真者那样,成为不科学的存在。   人……还真是厉害,可以这样利用天地灵物或者以其余有灵的生物,变相达到修炼的目的。   沈隽想起了泰国碰到的那个邪和尚,大约他也是利用如今在吉祥手上的那两件佛门法器,才修炼有成。   “我知道,你身边的人中,那个小朋友身上有灵物的波动。”戚小沛见沈隽不说话,以为她在犹豫,“我因为得了这法门,对灵力的敏锐程度要比其余修炼者强得多。你放心,他们以为您是借助飞剑才有这样的威力,我却知道并不是,您是我们之中唯一一个真正的修炼者,这也是我为什么想要跟在您身边的原因。”   沈隽缓缓说,“就算你跟着我,也没法像我一样修炼。”因为体质问题。   “我知道。”戚小沛轻轻说,“只是我这样的人,一般人是很难护住我的。不仅是长相招眼,更因为我早年修炼血蜃门的秘法伤了身体,如果没有灵气滋养,可能三两年就要死于非命。你是真正的修炼者,你的身边灵气也比一般的地方要充沛些。”   就好比每次陈玉在沈隽修炼的时候在一旁蹭一点灵气养身一样,戚小沛话里的意思,是他也想蹭一蹭。   沈隽看向不远处的陈玉、佐伊和吉祥,她其实并不是很担心佐伊和吉祥,佐伊并不弱,给他一把枪他会更强。论攻击力,一打十几都不算难,但前提是十几个普通人,像戚小沛谢嘉这样的修炼者就不行了。吉祥更强一些,虽然除了被动的防守之外没有其他手段,但是要伤害到他很难。   但是,陈玉怎么办。   这群人中,她感情最深的就是陈玉,这个从小伴着她长大的,像是唯一的亲人一样的陈玉。跟着她,他是真的很容易碰见危险的。   “好。”她答应戚小沛。   戚小沛舒出口气,露出一个轻浅的微笑,“如果能够找到其他灵物,沈小姐你在意的人我能够让他们全部踏入修行之门。其他人或许终其一生都很难找到一件灵物,只是我相信沈小姐可以做到。”   当然可以,沈隽身上一大堆没用的卡片……都是灵器法器类的。   这一点是戚小沛无论如何都想不到的。   谈好交易之后,戚小沛出去,心痛地嗑了小半颗灵气丹,掌中星月散发出零碎的细砂一样的明光,化作一道星月银河,朝着漆黑如墨的天空缓缓飞去。   渐渐的,被遮蔽不见的星月,开始渐渐出现在大家的面前。   “现在还是晚上吗?”谢嘉怔怔说。   这一晚上发生的事太多,他觉得太漫长,简直无法相信夜晚还没有过去。   灯火通明的机场,终于迎来了即将黎明的天光。 第108章   这么一折腾, 机场的人几乎都疲惫不堪,凌晨一波波的人上飞机, 又一波波的人从机场离开。   平时喧闹的机场, 这会儿安静了许多。   卫姚亲自安排了人送沈隽回家,坐在宽敞的商务车上,沈隽在闭目养神, 本来也该很累的陈玉却一遍遍地朝戚小沛看去。   这大姐头到底啥时候开始有了捡人的习惯啊,不过也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捡人了,难得这次又捡了一个……   啧啧,不过这捡回来的人,颜值水准真的有点高。   沈隽的住处本来就不大, 不过托池湾看房子的事儿趁着她出门这阵子已经搞定了,她刚到家, 就看到池湾靠在他的超跑旁正对着她笑, “来的刚好,我看也不用进家门了,跟着我去看看新房子?”   陈玉伸了个懒腰,“太累了太累了, 大姐头你和他去吧,我现在只想睡觉。”   问题是, 多了个戚小沛住在哪儿啊, 这套房子可没有多余的房间了。   沈隽想了想,“好吧,你们先回去休息, 我和池湾去看看新房子。”   新房子距离她现在的住处并不远,池湾很聪明又是为了沈隽来做这件事,不可谓不用心,他知道沈隽可能并不愿意换一个不熟悉的地方,索性就挑了这里,附近仍然是沈隽熟悉的风景,就算是要回旧房子也很方便。   “你之前托我卖掉的一些宝石我已经处理掉了小半,钱直接打到了你的卡上。”池湾笑着说。   这还是当初那个海下怪物送给她的“贿赂”,要让沈隽自己处理可不大容易,远不如池湾这样的富豪有门路。   “谢谢。”沈隽真诚地道谢。   池湾笑弯了眼睛,他本就长得俊美迷人,在面对沈隽的时候,那双顾盼生辉的眼睛里几乎掩饰不住星光般的明媚,“我可是希望能有一天不论我做什么,你都不用说谢谢。”   如果是以前的沈隽,肯定不为所动,但是现在的沈隽……她努力移开视线,才能摆脱一瞬间涌上来的暧昧气氛,“走吧,进去看看。”   沈隽往前走去,池湾还愣在原地,他脸上带着些不可思议,等一下,刚才他是看错了吧?一定是看错了……这种事没可能发生在沈隽的身上!他刚刚恍惚间居然瞧见沈隽白玉般的耳朵带着微微的粉色,似乎是因为他而不好意思一样。   这、不、可、能!   沈隽平复下心境,走进去之后,发现池湾的眼光实在是很不错,这是一套已经装修好的别墅,自带一个绿意盈盈的小院子,院子里种着几棵观赏石榴树,以及几株沈隽不认识的花草,碎石铺成的小路那头还带着一个袖珍的小亭子。推门进去,大厅的采光就很不错,楼梯上去,卧室加上客房共有五个房间,再加上一间书房一间阳光休息室一个杂物间和小客厅,阁楼上去还有空置的两个房间。就算是加上戚小沛也足够住了。   “这家人买这套别墅装修完本来是准备一家人住的,结果生意失败破产了,这套房子还没住过就为了还债紧急需要脱手,我看着地段环境装修都很不错,就想办法拿了下来,然后稍稍改了一些装修的地方,前几天刚刚完工。”池湾在她背后说,“你看看,如果装修还有哪里不合意还可以改。”   沈隽想了想,“书房太小了,把这个阳光房改成书房吧,再把一间次卧稍微改一改,吉祥年纪有点小,不适合这么成熟的房间。”   “好,有一些多余的杂物放到阁楼去也可以。”池湾说,“阁楼那边还有两个房间空着,楼下还有一间小房间也空着。”   二楼有一间最大的同样带卫浴衣帽间的主卧和三个次卧,以及书房、阳光房、小客厅。楼下是开阔的大厅,最左边向阳的是一间大卧室,自带卫浴和一个小衣帽间,原本那家人是准备给家中腿脚不方便的老人住的。唯一的一间客房也在楼下,再加上杂物间和厨卫,论设计还是很合理的。   等戚小沛来了,就让他住楼下这个卧室,他毕竟是个瞎子,天天让他从楼梯上下,有点太为难他了。   最后,沈隽站在阳光充沛的阳光房里,看着院子里十分精神的花草,笑着说,“我很喜欢这里。”   池湾温柔地说,“你喜欢就好。”   这么好的地方,不花心思很难做到这样样样都合沈隽的心意。   第二天沈隽就叫了陈玉他们一块儿来新家,陈玉很兴奋地上下转了好几圈,吉祥和佐伊也很高兴自己有了单独的大房间,至少比老房子的房间大了许多。连戚小沛都很真诚地道了谢,有这样一间向阳的房间住着,人的心情都会好很多,哪怕他眼睛看不见,打开窗却可以闻到外面院子里花草的清新气味。   “沈小姐——”   “直接叫我沈隽吧。”这“沈小姐”来“沈小姐”去的,听着十分别扭。   戚小沛怔了一下,随即微笑,“好,沈隽,不如从明天开始,就由我来教吉祥修行吧。”   沈隽想了想,“等等,一个学生也是教,几个学生也是教,不如一起来吧。”   “呃,可是,只有吉祥有法器——”   沈隽犹豫了一下,打了个电话叫池湾一起来。   她认识的人中,除了身边这几个,只有池湾还算得上有些不同。应该说,那是她第一次碰上不寻常的事,而池湾在那件事中,还是个无辜的可怜人,再加上这些日子以来,池湾一直默默地帮着她,与其他人都不同。即便是一直在追求她的楼锦书,也没有像池湾这样知道分寸,从没有给过她压力。   另外,她有她的考虑,池湾毕竟拥有人鱼的血脉,谁知道这个秘密是不是真的就是秘密,万一有一天再碰上一个像池肖那么疯狂的人,他岂不是又有危险?再加上以前他加入过暗网的那个组织,本来就不是那么安全。   池湾来了之后还有些惊讶,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沈隽正在考虑给他们选择什么作为主修的灵宝,法器她可看不上眼,吉祥那两件属于特殊的佛宝,比一般的法器要强得多,而且和他早就绑定了,她才没打算换,其他人自然要选择灵宝还差不多。   最重要的是陈玉,沈隽知道他胆子不够大,意志也不够坚定,总之就是心灵上的缺点很多,但有一点很好,心思纯善简单,作为一个穿越者混成他那样,也是够废的了。   “鱼龙幻心灯。”沈隽替陈玉选择的这一套灵宝更偏向辅助,和沈隽用过的万蝶灯不一样,这一盏灯并不能用来照明,尽管叫灯,事实上却只有米粒大小,她准备给陈玉打一个耳钉,将这幻心灯随身戴着。   虽然小,但如果仔细看这盏灯,就会发现灯上鱼龙舞动熠熠生辉,灵气充沛,本身随身携带就能帮助修炼,更何况这灯在催发之下不仅能够产生一个小型幻境,还能召唤鱼为守龙为攻,作为一张三星卡,已经是最上等的那种灵宝了。   至于佐伊,他天生能控火,火属性的灵宝不少,可这家伙煞气挺重,要真给他一个重杀伐的火属性灵宝,沈隽总觉得这家伙会搞事情。最后给他选择了一个五火金雀环,能够放出五只火焰金雀,只是这环重防御,又是比较后期的灵宝,金雀环能够滋养自身,火焰金雀能够自动护主,可要驱使它们,却需要深厚的功力才行。   吉祥不用给什么,他那两柄佛宝就够用了。   只剩下池湾,“碧水锦云”,其余人除了戚小沛外,齐齐用无比羡慕的眼神朝着池湾看来,因为这碧水锦云是一把剑,通体碧绿如水,又有层叠云纹,再加上缭绕在剑身上的雾气,使这把灵宝看上去卖相特别好。   沈隽的手下也是很缺飞剑的,所以这其实并不是一把飞剑,而是一件纯粹的术法灵宝。尽管如此,这把剑仍然漂亮到令人瞩目。   “这把剑和你最为适合,你可以控水,掌握了它的法门之后可以施展碧水诀和锦云术,都能有一定的加成。”碧水诀为攻,锦云术为守,这是一把攻守兼备的灵宝,沈隽皱了皱眉想着,“不过长剑不好携带,我可以给你一枚须弥戒指,不过戒指的空间很小,只能放下这把剑。”   池湾仍然怔怔站在原地,接过那把剑和须弥戒指,一时间眼眶温热,鼻端都是酸酸的。   “大姐头你偏心!”陈玉嚷嚷起来,“我都没有储物戒指。”   这是最低阶的储物戒指,一星卡而已,但却并不容易抽到,沈隽以前还有些顾忌,并不敢随便将这东西拿出来,那时候她的实力也没这么强。   就算是现在,她仍然是一本正经地说,“你要储物戒指干什么,鱼龙幻心灯可以戴着,还能一直滋养身体。”   包括佐伊的五火金雀环,也是可以套在手腕上的,更别说吉祥的佛宝,直接就在他的体内。   所以闹什么,你们根本不需要储物戒指!   没见她自己也没戴着玩意儿吗,只能放下一把剑的须弥戒指,有什么卵用啊!   这么一想,连星匣也不太靠谱,就没有高级点的储物戒指吗?   而一旁戚小沛默不作声,已经震惊到麻木了。要知道这个世界上的灵物已经十分十分稀少了,能够找到一件就足以撑起一个隐门,现在国内据他所知,真正算是有点本事的隐门不超过十五个,可见灵物的稀少。   可面前这是怎么回事,她是打劫了哪个小说中的修真门派吗?一掏就掏出好几件,还是灵气四溢让他心神为之所夺的灵宝,绝不是一般的法器,感觉上,她似乎还藏有其余灵宝的样子,让戚小沛整个人都不好了。   真的“贫穷”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吗?戚小沛迷茫了。   “好了,戚小沛,你可以开始了。”沈隽说。   “嗯。” 第十卷 心有不甘 第109章   能踏入那道门, 是没有人会拒绝的,连志向是跟在沈隽身边混吃等死的陈玉, 都一时间激动不已。   戚小沛在这方面确实是天才, 如果不是血蜃门实在是个不靠谱而且几乎都是坏蛋的门派,或许他也不会瞎了双眼,还搞出大事来。   他早年有奇遇, 或许那时候还以为自己拿的是主角剧本,哪知道接下来就是被弄瞎了眼睛,平白受了好几年的委屈,最后告诉他保护他那么久与他“相依为命”的两魄都必须回到正主的身体里。   真的是惨。   四人开始一心一意地修行,沈隽每天盯着看一会儿, 她自己也需要继续修炼。   不过,事情结束之后, 她回过头来想, 却觉得有点不对。   陈玉讲的故事里,可不存在主角被摄走两魄这件事,要知道,那位“男主”可是从一开始就风流倜傥大开后宫, 不像她心如止水了二十年。   所以,到底是从哪里开始出了问题?   陈玉修行结束, 正在厨房给他们几个人准备晚餐, 沈隽站在厨房门口,抱着手臂说,“小玉, 你知道原书里最大的反派BOSS是谁吗?”   “不知道啊,我都没看完整本书。”陈玉随口回答,“不过原著其实主要是主角泡妹子开后宫打脸反派,从头到尾主角基本没吃过亏啊。”   都市文的反派BOSS,要多强干啥,读者要看的并不是这个。   沈隽皱起眉,她用审视的目光看着陈玉,陈玉回过头,“怎么了,大姐头。”   “我在想,你既然是穿越的,会不会还有一个和你一样的人存在。”   陈玉一下子瞪大了眼睛,擦了擦手走过来,“大姐头你可别吓我,你是说还有一个穿越者?”   “按照原本的剧情,我的身上不该发生那么大的偏差。”沈隽缓缓说,“你一直在我身边,没有改变剧情的能力,这一点我还是很清楚的。”   陈玉仔细想了想,“话说我虽然没看完书,但是,原著主角绝对没有像大姐头你这样走哪儿哪儿出事的体质。”甚至很顺风顺水,到哪儿轻轻松松泡妹子才对,不像是沈隽,随时可能会发生意外,走哪儿都会发生不大好的事。尽管最后没有威胁到沈隽,但这种事也不会令人太愉快。   沈隽冷笑,“那就说明是真的有问题。”   尽管那两魄抽走那么多年对于她来说不算什么坏事,但是有人刻意这么做的话,还是令她不太舒服。而且,为什么恰恰抽走的是“爱、欲”两魄,这不得不怀疑,是某个“后宫”也是穿越者,但是这位和陈玉不一样,拥有改变剧情的能力,而且,不想让她像原著里那样大开后宫。   可要让她走哪儿哪儿出事,绝对不是轻易可以做到的。如果不是清楚知道陈玉没有这样的能力,她都要怀疑陈玉了。   那么,问题一,这人到底是谁,她有没有见过。问题二,这人到底是怎么办到的。   “也许和戚小沛他们一样,用的是不大科学的能力?”陈玉猜测。   沈隽皱了皱眉,“你是说修行吗?”   她还真没有注意过。   利用灵物来修行的修行者和她是不大一样的,比如谢嘉和严若冰这对师兄弟,看外表确实比一般人要出众很多,气质也很独特,但你要说一眼就看出来他们是修行者,连沈隽都办不到,因为他们的根基在灵物上,如果再精通一些掩藏灵气的法门,即便是在沈隽的眼中,他们和普通人也没什么区别。   更麻烦的是,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见过这个人。   “池湾是肯定没问题的,”这一点沈隽可以确认,否则他早就干掉那个变态爸爸,根本不用憋屈那么多年。但凡是个知道剧情的穿越者,都没办法忍受自己被当储备粮养那么多年,暗暗干掉池肖掌控池家再找其他办法和她相识比较靠谱点,没必要用这么狼狈的方式出现在她面前,“而且这几天我看他修炼,资质不错,应该说是你们四个人里最好的,不过明显以前不是个修炼者。”   再怎么掩藏,当着她的面修炼的话,是无法欺骗她这个真正的修士的。   所以,除了基于对陈玉的了解之外,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不仅是池湾,佐伊和吉祥同样没有可能以前就是修行者。   当然,现在也只是猜测,根本不知道动手那人到底是不是穿越者甚至是修行者,但是有人动了手脚是肯定的。   “大姐头,你也不用着急,那人最多也就造成一点小麻烦,时间长了总会露出马脚的。”陈玉认真地说。   要知道,沈隽才是这个世界的位面之子啊,不管背后那人有多努力动了多少手脚,看看直到现在,沈隽伤到一根寒毛了吗?对于她来说,就像是陈玉说的,不过是些小麻烦而已。   沈隽点点头,“现在两魄归来,我觉得对方肯定很快会知道的。”   哪怕她自己是很不喜欢这两魄,但毕竟是属于她的东西,平白被人弄走那么多年,她还是很不高兴。   陈玉又去做饭,头也不回地说,“那就等着好啦,现在我们都开始修行了,时间越久,他就越是做不了什么了吧?”   一开始沈隽不知道还有这种偏门的修炼方式也就算了,现在知道了,对方还想动手脚,到底要难的多了,还要防备沈隽发现端倪。   “嗯,我去问问戚小沛,具体关于这两魄的事,他的说法还是有些含糊不清。”   现在在她身边的人中,最值得怀疑的就是戚小沛,因为两魄之前就在他的手上。然而如果背后的人是他,是做法是不是太简单了点儿,一下子将自己暴露出来?所以又不太像。   沈隽觉得自己的智商还是到位的,想要糊弄她,可不是那么容易。   戚小沛的眼睛看不见,生活也很简单,每天除了修炼之外,就是戴上耳机听一会儿书,所以,他一直很安静,在房子里几乎听不到他的声音。   沈隽过去的时候,他正坐在窗前的躺椅上,玉白的脸迎着阳光,嘴角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正默默地听着耳机里舒缓的女声读出的故事。   戚小沛这个人,第一眼看去就会令人怜惜,他莫名看上去很脆弱易碎,这不仅仅是因为容貌和没有焦距的眼睛,而是他的气质就是如此。但是,当真正认识了他,时间久了之后,就会发现他的坚韧从容,这人非但不脆弱,反而内心比绝大部分人都强,而且聪明,即便说假话时,都能显得诚恳。换句话说,叫擅长骗人。   沈隽仔细观察了他一会儿,本来眼睛看不见,戚小沛的感官就要强得多,他拿下耳机,轻轻说,“有什么事吗?”   “我想知道,你到底是在哪里得到我的那两魄的。”沈隽走过去,站在他的身旁。   戚小沛一怔,随即说,“这很重要吗?”   “当然很重要。”沈隽言语犀利,“以你的聪明,不会不知道我必然是被人算计,才会失去这两魄吧?如果你再含糊其辞,我会怀疑这件事是你的做的。”   戚小沛失笑,“你失去这两魄至少也有十几年了,如果是我,当年我还不满十岁,怎么可能做得到。”   沈隽看着他,心想穿越者可不能以正常的年龄来看。   见沈隽不说话,戚小沛皱了皱眉,似乎是想不到这个理由完全没能打动沈隽,于是转过头去,让阳光笼罩着他的面容,“我说过我有奇遇,从中得到了借灵物修行的法门。”   “所以,这两魄也是从那里得到的?”沈隽挑眉看他。   戚小沛缓缓摇头,“我之前没有说,是因为我原本不想将这事告诉别人。当年,得到奇遇的不止我一个人,另外还有一个人,他比我厉害,所以我只得了这修炼法门,他却得了一件灵宝。”他苦笑起来,“我知道,在沈隽你眼中,灵宝算不上什么,随手就能拿出好几件,但是对于我们这些修行者而言,别说是灵宝了,就是普通法器,也多得是人为它血流成河。”   修炼法门虽然好,能够以任何灵物入门,但却算不上十分顶级,除非像沈隽这样拿出一件品质极佳的灵宝为根基,否则不一定比得上人家一代代传下来的特殊法门。比如澜岳大师那门只能以舍利子为根基的法门,又或者玄天宗与玄天镜一起一脉相承的独门绝学,所以,戚小沛的所得是令他有些失望的,毕竟当时他已经入了血蜃门,并不是没有修炼法门。   虽然到后来,利用这法门他炼化了遮星月,但是以当时来说,他是亏了的,远远比不上得了一件灵宝的另一人。   沈隽心中一动,“你是说,这两魄本来是在那人手中?”   “是的,我原是血蜃门弟子,我血蜃门擅长以血阵摄取魂魄,我当时输给了他,暗恨在心,就布下血阵,想要摄取他的魂魄。”戚小沛平静地说,甚至还露出一丝微笑来,“我知道,你肯定怼这种做法很不齿,但是我从小在那种环境里长大,又入了那样的师门,难道你还指望我长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吗?”   沈隽:“……”   戚小沛本来就是邪道出身,自然谈不上真善美,所以他毫不犹豫地动了手。   “只是我失败了,没能摄来他的魂魄,只得了你的这两魄,然后就只能逃走了。”戚小沛叹气,“我打不过他,而且他很快就追了来,我差点就被他追到——当时我可以感觉到,他很愤怒,一旦被抓到,我觉得他会杀了我。所以这么多年,我隐匿在门中,几乎从来没有离开过。”   也亏得这年代有网络这种东西,并不算太无聊。再加上戚小沛眼睛看不见,本来也不方便,所以就更不出门了。   “那人是谁,长得什么模样?”   “我看不见。”戚小沛声音淡淡的,“你知道的,我是一个瞎子。”   沈隽冷笑,“可别骗人了,你的眼睛是在那之后瞎的吧。”   戚小沛沉默下来,过了好久才说,“我是真的不知道。”   “换个理由说来我听听。”   “我不能说。”最终,戚小沛只憋出四个字来。   沈隽皱起眉,“不会是契约之类的东西吧?”   “我说起他,他会知道。”   “不说名字也会知道?”   “嗯。”   沈隽站在原地看了他一会儿,戚小沛似乎有些疲惫,“为了和你谈这个事情,我动用了遮星月蒙蔽对方,说起的这些还行,但如果我真的和你说他的样貌或者其他关于他的事,他肯定会知道。”   “就算是被他知道了又怎样,藏头露尾的家伙,如果敢来刚好让我一剑劈了。”沈隽冷冰冰地说。   戚小沛苦笑了一下,“我还没有完全的把握对付他,而沈隽你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在我身边保护我。我只是一个可怜的瞎子,却还珍惜这条烂命。”   沈隽瞪着他,戚小沛却闭紧了嘴,很显然不打算继续再说了。   恰好在这时候,陈玉在外面喊,“吃饭啦快来!池大少爷又买了好吃的,珍馐坊的海鲜锅超棒的!”   “来了。”沈隽应了一声,她淡淡看了戚小沛一眼,“走,去吃饭吧。”   “嗯。”   沈隽往外走去,戚小沛却在椅子上坐了一会儿才缓缓起身。   如今,我已经找到了她,到了她的身边。   你一定已经知道了吧。   我等着你! 第110章   沈隽不是不知道戚小沛有所隐瞒, 甚至是在骗她。论骗人的本事,戚小沛虽然强, 但是比起天生的骗子宁丛疏来说, 还是差了一些的。   她走的时候,眼神有些意味深长,暂时没有对戚小沛逼迫太过, 虽然明知道他在说谎,但是暂时,她还需要他来教授陈玉他们,而且,真要动用手段, 就要不计较戚小沛的死活,他做事还没有触碰到沈隽的底线, 才暂时容忍他而已。   因为那两魄的事, 最近沈隽的心情一直不大好,陈玉和她相依为命一起长大,怎么会不知道?不过,因为得了修炼的本事, 他倒是很高兴,尤其是发现修炼之后渐渐耳聪目明, 连脑子都好用了一些, 正在愁高考的陈玉怎么能不高兴?沈隽心情不好,他也只是尽量在她面前绷着不经常笑嘻嘻而已。   沈隽了解他可比他了解沈隽还多,明知道他的心思, 却也懒得理他。   开学之后,她除了每天晚上盯一下四人修炼之外,也没有太多时间一直看着。不过有她这个真正的修炼者在,戚小沛如果真的想玩手段,却也几乎不可能。   “沈隽,我请你吃饭呀。”李如走过来笑嘻嘻地说。   一个假期没见,李如倒是没什么变化,她挽住沈隽的手臂,正要继续说话忽然怔了一下。   沈隽看向她,“怎么了?”   李如凑近她仔细看了一下她的脸,惊叹说,“沈隽,你好像又变漂亮了啊!”这皮肤玉白得快要透明了吧。   沈隽没好气,“你和我说这话还不如说我又变强了让我高兴。”   以前招蜂引蝶也就算了没什么,反正她心如止水任撩丝毫不会动心,现在可不一样,两魄回归,她很有些不能控制自己的感觉。这种敏感时期李如说自己变漂亮了,难道是什么让她高兴的话吗?尽管因为筑基的缘故,她变漂亮才是正常的。其实这种漂亮不是体现在外表上,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   李如也是个大美人,以前站在沈隽身边虽然有些黯然失色,但也不至于差的太远,现在两人站在一起,别人的目光绝对不会落在李如的身上了。   如果是以前的李如,或许也会有那么一点嫉妒,现在却丝毫不会了。   “走走走,现在走,我开车。”李如得意地说,“这是拿到驾照后我凭着自己的努力买下的第一辆车。”   作为商学院的学生,他们还没毕业,本来并没有什么收入,但是家学渊源,李如家里是做建筑的,她自己对这方面也很有了解,在建材市场上第一次小赚了一笔,买下了一款不算太贵对于她来说却够用了的车。   “你喜欢SUV?”沈隽诧异地说。   一般女孩子都不会选择这么大的车。   李如点点头,“来吧。”   林肯的SUV其实并不贵,在SUV里甚至算便宜的,她挑中这一款,也就是作为过渡在学校开几年而已,不至于太高调。   “就我们俩?”   “不,我还叫了楼锦书和我弟弟,以及我今年刚回国的表姐,就五个人,你放心,我知道你不喜欢有太多外人。”李如对沈隽也算是很了解了。   李睿和楼锦书都是沈隽熟悉的,唯一不认识的,也就是李如的表姐而已。   现在的沈隽,反而对女性比较放心。   “现在去接他们?”沈隽问。   李如熟练地转了一下方向盘,“去接我表姐和弟弟,楼锦书说他自己去。”   一到地方,李睿钻进车来,直接坐了副驾驶的位置,“姐,我和容容姐都等了你快二十分钟了。”   李如的表姐叫季容容,大学出国念了本科和硕士之后,就一直在国外工作,今年过年的时候回国,就一直没有回去,据说已经准备在家里的企业上班了。   现在,沈隽很担心自己出门就出事,心中一直带着几分警惕,对于新认识的人,也往往不会有什么热情可言。   季容容和李如对沈隽的热情不一样,她默不作声地坐到沈隽旁边,并没有和她说话的意思。这位季表姐长相只是清秀,妆容却很精致,把她的容貌硬生生从六分提升到了八分。在国外六七年的时间,她原本以为自己可以一直做自己想做的事,不用为家族妥协,到最后却仍然不行,甚至因为家中情况不太好,需要李家帮忙,巴巴得要她来和李家姐弟联络感情。   “可别抱怨了,这个时间塞车不是很正常吗?”   听着李家姐弟开始说闲话,季容容更加沉默,心中也很有些失意。   小时候,李如长得可没有现在这样漂亮,哪知道这么多年过去,居然蜕变成了大美女。这也就算了,李家的产业越做越大,她季家的家业却越折腾越没落。   “表姐,上次你送我的那款手链是限量款啊,我之前让在美国的朋友帮我买都没买到,谢谢了哈。”李如忽然说。   季容容笑了笑,“你喜欢就好。”   心中却愈加心酸起来,那款手链原本是她千辛万苦托人才买到的限量,家里一句话,她就要送给李如,真的是心有不甘。   但那又如何呢?   该低头的时候,她被摁着低下了头。   李如请客的地方在一家档次相当不错的自助餐厅,他们到的时候,楼锦书已经在了。季容容只知道沈隽和楼锦书都是李如的朋友,却不知道到底是什么样的朋友。   沈隽的长相实在是太惊艳了,安静坐在那里的时候,简直不像是个真实的人,季容容真没见过比她更好看的女孩子,这种美简直是一种令人敬而远之的惊艳。   随即见到了楼锦书,对于异性,她的关注度就更要高一些,尤其楼锦书是个让人一见就难忘的人。他的模样正介于少年和男人之间,俊美优雅,温润如玉,自有他的风华气质,不论说话微笑,都那么叫人如沐春风。   “你也来啦。”他对沈隽一笑,那么温柔缱绻脉脉含情,季容容觉得单单是这样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话,怕是连铁石心肠的女孩子都无法拒绝他的情意。   然而沈隽只是淡淡地“嗯”了一声,就往前走去。   季容容眉间一蹙,一边遗憾失落一边嫉妒不快,脚步却没落下。   沈隽这种比以前还冷淡的态度,其实并不是真的比以前更心如止水,而是发觉自己的抵抗力真的差了很多,在碰见池湾、楼锦书这种级别的人时,会很容易心思浮动。   真的好生气!   她不仅生气现在这种情况,也在生气夺走她两魄的那个人,让她习惯了那个以前的自己,现在骤然改变,简直令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见她这样,楼锦书只是轻轻叹了口气,就很快又跟了上去。   除了季容容之外,其他都算得上是熟人。而她和李家姐弟也是很熟的,所以,吃饭的时候气氛还算不错。季容容心中虽然不舒服,但并没有蠢得表现出来,尽管瞧着不大热情,却也没有失礼,于是,李如感到今天出来气氛不错,也很尽兴,“大家一块儿去KTV吧,我请客!”   一听这个邀请,沈隽就想拒绝,“太晚了,我还是——”   “沈隽,你这样哪里还像是大学生嘛!”李如说,“我到时候找代驾,买上几罐啤酒,去吼几嗓子喝点酒就回家好不好?”   沈隽看了下时间,“还是不要太晚吧。”   “知道知道。”李如高兴地说。   一旁李睿悄悄朝着楼锦书眨眨眼睛,这对姐弟其实一直都有帮楼锦书的意思,可是沈隽那边完全不为所动,他们也很无奈啊,只能尽量帮他创造机会。   既然沈隽去,楼锦书是肯定会去的,季容容自然没有拒绝的权力。   李如要去的KTV,肯定不是街边的小店了,还是市里比较有名的一家,消费比较高,环境也是很好的。五个人本来要个中号包厢就足够了,她偏要了个大包,很宽敞,一长圈的皮沙发很柔软,装修也很大气上档次,宽大的液晶屏擦得十分干净,服务员在上了啤酒和小吃之后,就悄然退下了。   沈隽并不擅长唱歌,应该说,五音不全是她很少的弱点之一,所以,她很淡定地坐在一旁,喝啤酒吃东西,看他们唱就好。   李如是个麦霸,唱歌却不如季容容好听,季容容长相不算很出色,声音却很甜美动听,然后,她就看到季容容一边唱着,一边眼角朝着楼锦书那边飘去,不禁有些好笑。   偏偏楼锦书看也没看她,只关注着沈隽,陪着她在一旁喝啤酒吃小吃。   “哎,楼锦书,别坐那儿了,来唱首歌!”李睿喊着。   李如和楼锦书以及沈隽是在天堂岛上“共患难”过的关系,李睿的事能够解决,他又很感谢楼锦书的帮助,也难怪这对姐弟这样帮他。   等到楼锦书拿过话筒,用他温柔的声音开始含情脉脉地给沈隽唱情歌的时候,沈隽一下子跳了起来,“我去一下卫生间。”   真他妈麻烦!   自己不能控制自己的感觉,真的很烦很烦了!   在走廊上,沈隽感到自己的情绪十分暴躁,就在这时,一个人的手忽然朝她抓来,她明明可以轻易闪开,却冷眼看着这只手抓住了自己的胳膊。   ……这时候的沈隽,很想随便找个人发泄一下内心的暴躁情绪。   随便什么人都行,不管是谁,只他先招惹的她,就不要怪她不客气了!谁让这人碰上了有史以来她心情最糟糕的时候。   很快,一个人将沈隽往背后的墙上一推,将她圈在了他的臂弯里。   沈隽一抬头,就看到这人黑亮的眼睛,和一双斜飞犀利的剑眉。   这是一个气质很独特的男人,撇开他冷峻英朗的面容之外,那股锋锐如刀阳刚冷厉的范儿,远比容貌更夺目。可他单说容貌,也有九分的水平,这加上气质,就更加不得了了。   沈隽:“……”   走哪儿都撞这样的极品男人,真的是烦到爆炸了!   然后,一瞬间这个男人就笑了,一笑起来,居然十分潇洒慵懒,把那种刀锋一样的气质瞬间变成了另一种带着邪气的挑逗。   “这是从哪里来的小美人?”他呼吸灼热,对她说。   沈隽的动作比想法更快,这人本来看着这个娇怯的女孩子,是无论如何想不到她有这样的力气的。应该说,预料中含羞带怯的笑或者惊慌失措的不安都没有出现,她双手按到他的胸前,仿佛只是轻轻一推,他就被那股力气直接给掀开了,然后不受控制地往后退去,直到背接触到了冰冷的墙壁。   温热的身躯很快就跟上来,那条从袖子中露出的半截白脂玉一样的手臂正按在他的脖子上,另一只手却在一瞬间按住了他的脑袋令他被迫低下了头,女孩子淡红色漂亮的唇距离他的唇很近。   “这时候惹我,你会后悔。”   她的声音如玉碎清铃,他感到自己的心脏漏跳了一拍。   美人方才还气质如莲,一瞬间却凶悍如火。   很特别,很美。 第111章   男人低低笑起来, 虽然面前的女孩子出乎意料地强大,但是他却仍然没有丝毫惧怕的意思, 反而有些饶有兴趣的模样。   沈隽面无表情地看着他, 慢慢泄露出丝丝杀意,男人打了个冷颤,这才有些诧异了。他看向面前女孩漆黑深沉的眼睛, 忽然觉得压在自己咽喉上的手臂越来越紧。   这是一个绝对沾过血杀过人的女孩子!   他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时候,已经渐渐无法呼吸了,连意识都渐渐开始模糊。   “沈隽。”旁边传来楼锦书的声音,沈隽手臂一松,男人弯下腰疯狂地咳嗽起来。   沈隽转过头去, “你怎么出来了。”   楼锦书皱眉看了一眼那个男人,然后才问她, “你没事吧?”   沈隽淡淡说, “我能有什么事。”她甩甩手,“你帮我和李如说一声,今天我心情不好,先回去了。”   说完她头也不回, 就往门口走去。   楼锦书一怔,正想叫住她, 就听到耳边季容容的声音, “安东尼?!”她快步走过去,想要扶起那个男人,“你没事吧?”   男人却一把打开她的手, 指向已经走到走廊那头要进电梯的沈隽,“那是谁?”   “她?好像是叫沈隽吧……”季容容刚说完,就闭紧了嘴,“安东尼,你和她——”   如果说之前她只是有些嫉妒沈隽,这会儿心中更是打翻了五味瓶,脸色都有些变了。   她在国外那么多年,唯一真正爱过的男人,就是眼前的安东尼,有一天晚上她参加完party回家,如果不是住在隔壁的安东尼救了她,恐怕早就……安东尼那时候的冷峻强大让她倾心不已,但之后就算是她想尽办法认识了他,费尽心思追求他四年多的时光,安东尼却丝毫不为所动。   这是季容容心中不想被人揭开的疮疤,也是她平生最不甘心的事,现在安东尼在外人面前打开她的手,更让她的脸色十分难看,下意识说出沈隽的名字之后,心中翻滚的全是控制不住的愤怒。   而楼锦书在一旁看到这个叫安东尼的男人眼中的光芒,同样皱起了眉。   这眼神……他是受虐狂吗?刚才如果不是自己,说不定沈隽真会让他没了命,就这样,他都能用这种眼神看沈隽?   楼锦书淡淡说,“别看了,她对你这种男人不会感兴趣的。”   安东尼轻笑一声挑衅地看了看他,“这种事谁知道呢!”说完就大步离开。   楼锦书其实说的也没错,沈隽最不喜欢的就是带着一股黑道味儿的人,比如以前的徐微正,私自闯入她家,几乎可以说是沈隽最讨厌的类型了。   不过徐微正和安东尼比起来,段位就要差得多了,换成他大哥还勉强能比一比,然而,也要差不少黑道气质。   安东尼原名安冬,不是英文里面那个安东,而是冬天的冬。他是原北方安家的人,国内黑道被打得七零八落时,安家在伤筋动骨之前就迅速集体举家迁往了国外,现在在各个国家的唐人街,安家都算得上很有影响力,所以当时季容容才会在美国认识安冬。   安冬是安家这一代的次子,大哥早早被定为继承人,偏偏他很得安家老爷子的器重和喜爱,于是,被猜忌也是很正常的结果。回国原本是避风头的,他们家还有些洗白的老朋友在国内,他回来之后,倒是经常被拖出来花天酒地戏耍玩乐,今天调戏第一次碰见的小姑娘,是因为厌烦了这样的环境想找个借口离开,却想不到有了这样一个惊喜。   “很有趣。”   遇到危险非但没让他退缩,反而令他正觉得无聊平淡的情绪变得兴奋起来了。   “还是第一次碰见能够完全压制我的人,居然还是个女孩子。”   安东尼笑着,摸了摸自己的脖子提脚往前,跑到楼下,却没看到那个女孩子的踪迹。   季容容站在原地,紧紧握着拳,指甲都刺入了掌心。最近一段时间她所受的委屈,几乎要在一瞬间爆发出来。   “表姐、楼锦书,怎么了,沈隽呢?”李如恰好在这时候跑出来问。   季容容冷笑一声,没有说话。   “她说今天心情不好,先走了。”楼锦书替沈隽解释说。   李如点点头,“这样啊,那下次再约她好了,来来来,继续唱歌呀。”   季容容见连李如都这样似乎对沈隽的失礼丝毫不介意,终于忍不了了,她大声说,“我也心情不好,先走了。”说完踩着高跟鞋“噔噔噔”地离开,眼泪却忍不住流了下来,眼里也出现了浓浓的恨意。   就在这时,她的耳边传来一丝若有似无的声音,“……不甘心吗……”   “……不甘心……”   “……想要……吗……”   “……想报复……”   “……不甘……”   “……”   季容容的脸上现出一丝迷茫,然后咬着牙恶狠狠地说,“我不甘心!”   “那么,你能付出什么呢?”那个声音似乎在她的耳边呢喃。   “什么都可以!我什么都可以不要!我不甘心!凭什么——凭什么我什么都没有,美貌、尊严、爱情,什么都没有!”   “我不甘心!明明小时候我比她更漂亮,为什么现在她长成了大美人?连她的朋友也是……都是那么漂亮!我恨!”   “凭什么她能够一直锦衣玉食,我却因为家族没落要去讨她的欢心?”   “凭什么我爱了四年而不得的人,会看上一个只有脸的女人?”   “那个女人……凭什么那么傲气,就因为长得美吗?”   “我恨!”   我不甘心。   季容容觉得自己愤怒得几乎要燃烧起来,之后,竟然慢慢失去了知觉。   到底……我是怎么了?   往四周看了看,季容容发现自己是在家中躺在自己的床上,顿时松了口气。然后她回想起失去意识之前的事,一时间寒毛直竖,跳起来就冲到梳妆台前。   镜子里映出她苍白憔悴的脸,仍然是熟悉的模样,甚至因为卸了妆,没有了精致妆容的加成,即便是自己看镜子里的自己本该有滤镜的评价,也实在算不上是个美人。   一点变化也没有。   她一边心情复杂地彻底放松下来,一边又很失望。   难道她只是一时间气得失去理智了吗?可是为什么会完全想不起来之后发生了什么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要不要去医院检查一下?”季容容暗自想着。   然后,她看向镜子中的自己,不禁更加苦闷失落。   她回到床上,昏昏沉沉地睡去,却不知道自己身上浮现出的淡淡虚影似乎要离体而去。   沈隽回到家中,查看了陈玉四人的修炼进度,才回到房间休息。好不容易心平气和下来之后,又觉得有些好笑,这种烦恼原来已经开始影响她的性格了吗?以前她虽然也是需要时从不手软,但从不喜欢牵涉无辜,她自问和暴戾这个词是没有关系的,今天确实有些失态了。   “慢慢的,我觉得还是可以控制我自己的。”沈隽轻轻说,“不过两魄而已,我还是我。”   平心静气,她闭上了眼睛,盘腿坐在月光之中,开始了修炼。   不管是什么时候,她从没有停止过自己的修炼。在陈玉口中得知,书中原本那个主角可不是那么喜欢修炼的人,他不需要努力就能够走上人间巅峰了。   至少我和他在这一点是绝对不同的,沈隽想着。   她其实并不是真的只因为新潮浮动而生气,内心深处,她有些怕自己变成另一个人,或者说,变成陈玉口中那个“主角”一样的人,这才是她真正恐惧的东西。   不管有多聪明强悍,沈隽到底不是那些修炼了几百年的老怪物,心境不稳也是正常。   没关系,只要持续修炼下去,自然能够解决这种问题。   她安静地修炼着,灵气环绕,自从修炼之后,池湾也经常在这里留宿在客房,整栋房子里已经正式踏入修炼之门的四人哪怕是在睡梦之中,都有了灵气滋养的效果。   戚小沛躺在床上蜷缩着身体,粗重地呼吸着,他眼睛看不见,其他感觉却更加敏感。   这时候,本该是享受的灵气润体的好时机,然而他却将自己蜷缩成一个球,几乎要将脑袋整个埋入身体。   他的脸上满是茫然,“为什么……我应该早就……”   在这种寻常的夜晚,住在她的房子里,本该无动于衷才是,原来不是吗?   原来,他也是不甘心的吗?   第二天一早,沈隽神清气爽地起床,早餐的时候,戚小沛丝毫看不出异样来,照样有时间就指导四人修炼。   日子就这样平淡安稳地过去,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陈玉一边夹菜一边像是忽然想起来了一样说,“咦,大姐头,好像你已经有挺长时间没碰到意外了啊?”   沈隽一怔,然后仔细想想,这个学期已经过去一大半了,居然真的什么都没发生。这期间李如约过她几次,出去一切正常,连不长眼的小混混都没碰见过。   说起来几个月前碰见的那个差点被她失手杀死的男人,从那之后也再没有见过了。   “是有点奇怪。”她放下筷子,皱眉说。   原本该是走哪儿哪儿出事的体质,可现在居然一下子安分下来,这说起来也不太正常吧?   戚小沛安静地吃着饭没有说话,沈隽瞥他一眼,坐在一旁的池湾忽然说,“这样也是好事吧。”   沈隽猜这偃旗息鼓的原因或许是两魄回归带来的,戚小沛应该知道一些内情,偏偏他不愿意说。她现在还有点耐心,一旦等她耐心耗尽,就由不得他了。不是她卸磨杀驴,而是戚小沛的立场不明,不能确定他是敌是友的情况下,沈隽能给予的宽容就很有限了。   一顿饭吃完,沈隽走到院子里,轻轻一跃上了屋顶,眺望整座灯火通明的城市。   闭上眼睛,她开始感受空气中灵气的波动。   现在她是真正的修真者,和戚小沛那种利用灵物勉强算是踏入修行者之门的伪修士是不同的。整个城市的灵气流动,几乎都瞒不过她的灵觉。当然,也只能是这座城市的范畴。   “如果真的是有人在背地里动手脚,就算是平时伪装得再好,我就不信他永远不需要修炼。”沈隽暗自想着。   她现在通过陈玉四人加上戚小沛,已经完全了解他们这些伪修士们修炼时的灵气波动了。   这只隐藏在暗处的老鼠,总归会被她抓到的!   夜色朦胧,城市的喧嚣渐渐远去,她一个人坐在月下,就搅动了整个城市的灵气,戚小沛站在窗前,喃喃说,“真的太强大了,这根本是不能抵抗的强大……”   只有在真正面对她的时候,才会知道她有多强,让想要和她对抗的人绝望的那种强大,仿佛不管你做什么,在她面前都只是无力的挣扎,根本不会有半分作用。   戚小沛先是皱着眉,随即又微笑起来,“不过,这样也是好事呢,越强大越好。”他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嘴角的笑容越来越大,最后竟然哈哈大笑起来,几乎要笑出眼泪,“太好了,这样太好了。”   似乎是想通了,他转身躺回床上,这一觉睡得十分心满意足。   就在这时,沈隽心中一动,看向某个方向,一张卡片出现在手中,“去,给我看看那里是谁。”   她召唤出来的是厉星阁,他的速度最快,也擅于隐蔽。   “是。”   人影如烟消散在空气中,竟然半点痕迹都找不到了。   自从沈隽“升级”之后,她的卡片们也跟着“升级”了,他们原本能够发挥出来的威力被强行压制到和沈隽同等的地步,她一突破,他们身上的“锁”也被打开了一层。   可以说原本这些人都是极强的修真者,强行被收进了连星匣而已。   沈隽的黑发在夜风中飞舞,神色冷凝,不论那个算计她的人她认不认识,一旦被她抓住,面临的绝对是她的雷霆一击。   偏偏就在这时,沈隽疑惑地皱起眉,“还有一个?这一座城市中能修炼的也不算少嘛。”   放出赵涟去找这一个,沈隽安静地等待着消息。   厉星阁反馈过来的消息很快到了沈隽这里,沈隽一怔,“怎么会是他?”   一个她差不多已经忘记了的人,华白风,曾经在泰国的那次旅游中认识,被她一剑刺中在医院住了不少日子,之后的消息她就没有再关注过了。   池湾和华白风也算是认识,只是也没听他提起过这个人了。   难道是当时华白风被那个邪佛利用,误打误撞踏入了修行之门?好像又不太像。   “你先回来吧。”沈隽决定找个时间自己去摸摸华白风的底子,如果他在泰国那时候之前并不是修炼者,那算计她的就不可能是他。   然而,赵涟找到的第二位修炼者,同样让沈隽感到十分出乎意料。   “季容容?”她回忆了一下才想起她是谁。   她和季容容算是认识,但自从几个月前李如的那次请客之后,她们再没有碰过面。   沈隽隐约觉得有点不太对劲,“都先别动,回来再说。”   她没有贸然惊动华白风和季容容,决定再观察几天,她有一种预感,似乎还会有一些令她出乎意料的事发生。   没有了走哪儿哪儿出事的体质,日子立刻变得舒心起来,除了学校里楼锦书仍然在锲而不舍地追求她,家中池湾试图和她日久生情,连佐伊都一天天成熟起来,看着她的模样总是带着某种偏执的倔强之外,没有太多不顺心的事。   就在这短短的半个月中,沈隽一共发现了六个修炼者,这两个人中有两个是正常的,属于最近刚到北京来的修炼者,一个是原本就常住北京的谢嘉,另外三个人都有些奇怪,包括曾经也算是有几面之缘的花阚子,宁丛疏的那个朋友,以及当初徐家兄弟手下和她算是见过的林琥,最后一个人,是一直和她不对付的同学——张之年。   “果然这背地里还有其他原因……”沈隽想着。   不论是华白风、季容容,还是花阚子、林琥、张之年,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修炼的时候,都在睡觉。   这是沈隽让厉星阁和赵涟通过反复观察得出的绝对正确的结论,这些人都是在陷入睡梦中之后,才进入了修炼状态!这是十分没有道理的,她见过戚小沛修炼,也亲自监督过陈玉四人修炼,正常的修炼者即便有一个方法特殊,需要在睡梦中修炼,也不可能个个都是这样吧?更何况,这五个人一模一样,全是睡着之后,就会搅动灵气,进入修炼状态。   “而且很奇怪,他们算是我认识的人,却又和我不太熟悉。应该说,我知道他们是谁,多多少少也算是和我认识,可是我与他们不熟,也不会刻意去观察他们的状态。”甚至像是花阚子、季容容和林琥,只能说是见过而已。   沈隽并不着急,她修长的食指敲了敲杯子边缘,“我倒要看看,到最后他们会修炼成什么。”   如果是背后有人操纵他们这样,总归还是要有下一步的动作的,总不可能只是平白让他们修炼吧?这种睡梦中修炼,肯定是有问题的,而且绝地不“正常”。   只是不知道这样修炼下去,会不会让他们产生什么不可预料的后果,这件事应该是冲着她来的,沈隽并不想因为自己牵扯到不相干的人,毕竟这五个人都可以说是无辜的,如果只是和她认识就被利用最后死于非命,是她很不愿意见到的结局,“明天先去问一问戚小沛好了。”   毕竟戚小沛算得上是这种修炼方式的专家了,不知道他会不会知道睡梦中修炼到底是怎么回事。   哪知道第二天一早她接到一个电话,彻底打乱了她的计划,“什么,小姨你回国了?”   这才过去半年,照理来说姜颜绝不是那种思念她了或者一时心血来潮所以回国的人,她很不喜欢有什么事打乱她的计划。   沈隽匆匆忙忙去机场接姜颜和姜致远夫妇,照理在国外躲了半年,当初的风声差不多已经过去了,但是姜颜觉得还是先在北京住一阵比较保险,再加上,她需要来北京。   “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这半年一直有人在针对我们研究所,”见面之后,姜颜冷静地说,“自从艾克失踪之后,FBI来了好几拨,还有一些挺莫名其妙的机构,也盯上了我们研究所,上个月,研究所终于因为八年前的一次实验不当被告上了法庭,最终我们老板只能宣布破产,大家各奔东西。”   沈隽:“……”   这不会和她抓了艾克和尤兰德有关系吧?呃,可是不抓的话,留两个吸血鬼在小姨他们身边,会更不安心啊。   “不过也好,我之前一直下不了决心,这次借这个机会回国来发展很不错。只是很遗憾我之前的项目已经要出成果了,这么一来,三年的心血几乎可以说是白费。”姜颜看了看窗外,“嗯,北京已经有几家研究所向我提出了邀请,我正在考虑去哪一家,很多事,又要重头开始啊。”   沈隽:“……”   果然,学霸到哪里都是爸爸。   之前在美国帮着姜颜收拾行李,又经过长途飞行,姜致远夫妻俩都有些疲惫,上了车就昏昏欲睡,到家之后,沈隽这晚先让他们在酒店住一晚,现在别墅更大,多住他们三个人不成问题,但还需要重新调整一下住房。   池湾这个财大气粗的索性买下了他们对面的一栋别墅,几乎就是门对门穿过院子的距离,他提出可以让戚小沛也住到他家去,这样房间绝对是足够的。   几天后他们在沈隽家安顿好了,两位老人家才恢复了精气神,“回来也好,国内的发展环境现在并不差,只是可惜你那个项目。”姜致远说着,也是安慰姜颜的意思。   “我知道。”姜颜忽然站起来看向沈隽,“我有些话要单独和你说。”   沈隽点点头,和她走到了楼上的书房关上门,“怎么了?”   “有多少人知道我回国的原因?”   沈隽一怔,“这是什么不能说的事吗?”好像她身边的人都知道,在学校还和李如说起过。   姜颜平静地看着她,“今天我的耳边忽然有一个声音,问我这样放弃美国的一切,没了那个花了很多心血的项目,失去做了那么多年的工作,离开已经有了感情的研究所,是不是不甘心。”   “耳边的声音?”   “是的,响在我耳边的声音。”   “然后呢,你怎么回答的?”   姜颜淡淡说,“我就回了一句话,装神弄鬼,给我滚出来。”   沈隽:“……”   不愧是她小姨。 第112章   “李如, 你家表姐有没有说过听到耳边的声音之类的话?”沈隽似乎是随口问的。   李如疑惑,“什么?”   自从姜颜告诉沈隽那件事之后, 沈隽就觉得有些不太对劲。   她和姜颜虽然才相处过短短的一段时间, 但是感情要比其他人认为的好一些。姜颜这个人说话很直接,难免在外感觉就不大讨人喜欢。沈隽却很喜欢她,不仅仅因为她是自己的小姨。   而且, 耳边的声音,却看不到人,这明显属于不科学的范畴,令她想起了修炼者。   一想起修炼者,就继而想到那五个奇奇怪怪的“修炼者”。   季容容, 就是其中一个。   “就是莫名其妙听到有人在她耳边说话,问她是不是不甘心之类的。”沈隽说。   李如“噗嗤”一声笑了, “还有这种事呢, 我是没听她说起过。不过最近,表姐的精神看着不大好。”   “精神不大好?”应该不会啊,修炼者只会精神越来越好才是,怎么会精神不大好?   沈隽心中疑惑, 面上却不动声色,“你回头帮我问问, 她有没有听到过莫名其妙的声音。”   “好。”李如答应下来。   两人准备回教室, 远远的,沈隽看到一个人,还是那天发现他是个修炼者, 她才知道华白风居然成了她学校的老师,还是个副教授。   “你先回去吧,我一会儿来。”她和李如说。   李如点点头,看着她往华白风那边走去,“咦,那是谁啊,同学还是老师?”   华白风也看到了沈隽,见她走过来,显然有些紧张。   最后,沈隽在他面前站定,他嘴唇动了一下,才低声说,“好久不见。”   曾经那副骄傲清冷的模样,在她面前全部溃不成军。   “华白风,你有没有在耳边听到过有人说话,却看不到人?说话的内容大概是问你是不是不甘心。”   华白风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沈隽皱眉,看来是不用回答了。   有。   她的猜测没错,果然是背后的人搞出来的事儿。   回到教室之后,沈隽一直在思考这件事。   五个人,华白风、季容容、花阚子、林琥、张之年,再加上一个对方失败了的姜颜,能做出这件事的,肯定是她身边的人,即便不是,也对她所有的事都了如指掌。   “能够让我走哪儿都不得安稳,果然还是有两下子的。”   现在,却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事了。   只是这些有异样的修炼者,却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李如说季容容的精神不太好,她刚才仔细观察了一下华白风,发现他的精神也不太好,不仅没有修炼者的模样,而且看精气神比一般人还要差劲一些。   班上的张之年今天也来上课了,她和张之年的关系不大好,并没有贸然上前去问她是不是有人在她耳边说话,华白风的回答就足够了。而且,张之年的模样,也很无精打采,甚至比华白风的情况还严重一些。不知道她是从什么时候就开始“修炼”的,是不是从那之后才渐渐变成这样,现在张之年已经是眼窝深陷,看着就不健康了。   沈隽向来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既然心中基本确定了,就下定了决心要怎么做了。   晚上回家,检查了四人的修炼进度之后,她想了想,“你们也来。”还带上了戚小沛。   她问过戚小沛关于睡梦中修炼的事,戚小沛表示他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沈隽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说谎,不过,那也不重要了。   别墅的客厅,她安然坐在沙发上,很快,门外就出现了一个个身影。   放出五张卡,五个容貌俊美的男人一人手中抓着一个,赫然是华白风五人,他们垂着脑袋,显然都晕过去了。   客厅的中央有一大块羊毛地毯,五人被放下来并排躺着,沈隽眯了眯眼睛,“我倒要看看,他们是怎么修炼的。”   “这晕过去和睡着还是有点区别的吧?”池湾疑惑地说。   “先试试看,不行的话,再将他们弄醒。关着他们不管怎样,都是会睡过去的吧。”沈隽并不在乎。   陈玉忍不住开口,“大姐头,你是准备关着他们?”   沈隽冷笑,“是啊,快刀斩乱麻,我倒想看看,谁能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捣鬼,不管是谁,就不信抓不到他!”   几人都默默的不再说话,她有霸道的本钱,也没有谁能真正约束她一定要遵纪守法,现在只是绑架几个人,没动手搅出什么大乱子,也就无所谓了。   “他们身上有灵气反应。”戚小沛忽然说。   他看不见,但是对于灵气的敏感度,陈玉他们四个人加起来都不如他。   沈隽不用他提醒,已经察觉到了这一点。   果然,尽管是晕过去不是睡着,他们身上仍然开始产生淡淡的灵气反应。   五个人并排躺着,看着脸色都很不好看,齐刷刷的有些青白,张之年的状况最严重,其次是花阚子,两人看着都很瘦,眼窝有些陷进去,嘴唇发白,头发都有些稀疏了。   相比较而言,其他三个人的症状稍微没有那么严重。   可是,这会儿产生灵气反应之后,眼见着五人的脸色都开始渐渐好转起来,苍白的脸上甚至有了些许红润,连凹陷的脸颊都似乎变得丰润了许多。   然而,当他们身上有什么半透明的东西想要破体而出时,他们的脸色顿时又变得难看起来,甚至比之前还要难看。   戚小沛一下子站了起来,喃喃说,“养魂之术……竟然是这种禁术!”   “什么是养魂之术?”   “是我曾经听说过的一种修炼方法,”戚小沛平静地说,“因为人没有修炼的本事,就可以挑选灵魂比普通人稍强一些的人,将他们的灵魂炼制成灵物,最后化为己用。被挑选出来的人成为养魂人,修炼这种法门的称之为炼魂人。但是这种修炼方法我只听过传说,并没有真正见过。因为话虽是这样说,要找到合适的养魂人是很难的,灵魂强度本身很难鉴定,再加上炼魂人需要养魂人心甘情愿答应养魂——条件太苛刻,一般都做不到,除非辅以其他灵物控制对方。”   沈隽皱眉,“等于说这个炼魂人本身不需要修炼,让这些养魂人修炼,最后他再来剪羊毛就行了?”   “是的,最后这些被养肥的灵魂修炼出来的成果,都会成为炼魂人增长修为的来源。”戚小沛犹豫了一下,“他们现在的脸色怎么样?”   “有两个已经很不好看,其他三个看着也很憔悴。”飞快回答的是佐伊。   戚小沛叹气,“那说明他们现在已经被剪过羊毛了,他们不是沈隽你,本身神魂强大不在乎魂魄离体,普通人有过魂魄离体的经历,会损害自身精气,更别说炼魂的时候,会对他们魂魄产生的巨大伤害了。”   陈玉脸色发白,“那最后这些养魂人会怎样?”   “灵魂被吸干,成为活死人,”戚小沛平静地说,“换个医学上的说法,变成植物人。”   众人看向躺在地上的五个人,眼神中带着些许同情。   沈隽冷笑,“我倒想看看,这人怎么在我的眼前动手!”   “这人未必会在今天动手……”戚小沛叹气说,“如果他一天两天都不动手就麻烦了。”   沈隽平静地说,“那就把他们一直关着,我想看看他能等到什么时候。”   这五个人的身份其实算不上麻烦,林琥本来就是通缉犯,过得就是东躲西藏的生活,经常失踪。花阚子无亲无故,是秦城中人,除了宁丛疏之外,几乎没有亲近的人。而华白风和季容容都是一个人住,尽管都有亲人,但没有爱人,一段时间不回去一般不会有人发现。至于张之年,最近一段时间刚好她父母出国度假,家里只有一个照顾她的阿姨,即便是她夜不归宿,这个阿姨也不敢说什么,只需要给阿姨留个字条就好了。   这也是沈隽挑这个时间抓他们的原因之一。   “也许有更方便一些的法子。”戚小沛若有所思,“这种养魂之术都是需要隔一段时间就来收取,这五人魂魄上灵气的丰润程度明显不一样。”   沈隽立刻说,“你的意思是,一个人的魂魄养到一定程度,背后那人就会来收取成果?”   “没错。”   她一眼就看出,五人之中现在魂魄灵气最丰厚的那人是华白风,于是,沈隽一指点出,指尖的灵气形成一个小小的漩涡,朝着华白风飞去。   华白风那几乎要破体而出的半透明灵魂一下子就包裹住了那团灵气,一点点将它“吃”了下去,而那灵魂也眼见着更加凝实起来。   现在剩下的不过是等待,沈隽发现那灵魂就像是吃饱了一样不再吸取灵气之后,就知道差不多了,只等着背后那人出现。   不过,沈隽没有见到迫不及来就来收取成果的背后之人,夜渐渐深了,她让陈玉几人都先去休息,只留她一人守着。   “如果这人一直都不出现,是想让我怀疑身边的人吗?”沈隽眯起了眼睛,如果是这样,她最怀疑的反倒是让她这样做的戚小沛。   凌晨时分,正是人最困倦的时候,沈隽闭着眼睛,背脊仍然挺得笔直。   不管原来该怎样,现在的她是很有耐心的。   忽然,她的眼睛一下子睁开,“来了!”   对方终于是忍不住了,因为沈隽发现华白风那“吃饱了”的灵魂,渐渐已经有一丝灵气逸散,被华白风自己吸收了。也就是说如果是养饱了的灵魂不及时收的话,会慢慢滋养自身,这对于炼魂人来说,就是一种损失。   不管背后的人有多谨慎小心,等到现在,终于等不下去了。   华白风的灵魂开始挣扎,半空中忽然出现了一只手,这场景让沈隽想起了在机场时戚小沛动手的模样,两者十分相似,只有些许不同而已。   “在我面前动手还想成功么!”她已经飞跃而起,那只手上附着的淡淡灵气化做一条若隐若现的稀薄白线,普通人看不见,如果是筑基之前的她,估计也看不见,但是现在的她可以!   沈隽化作一道流虹,瞬间就穿过了半座城市。   “在那儿!”   她停住脚步,略有些惊讶,“居然有法阵。”   然而,在绝对的力量面前,再繁复出色的法阵又有什么用?   沈隽伸出手,狠狠朝着虚空一抓,有什么东西好似一瞬间碎裂,灵气崩裂导致四周的花木像是经历了一场暴风雨的摧残,残花碎叶簌簌往下落。   她往前走了几步,“咦?”   阵法里面还有阵法,她不管不顾,又以暴力破之。   这样的阵法对付这个世界的修炼者绰绰有余,面对沈隽却远远不够。   然而,阵法里面还有阵法。   “我倒想看看你能设置几层阵法!”   一层又一层,破掉一个还有一个,弄得沈隽都有些恼羞成怒了,大约十八层阵法破去之后,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栋正常的别墅了。   这个区域几乎荒无人烟,在北京城这样一个寸土寸金的地方几乎不可能。但是这里是城郊,这个楼盘开发之后,不知道为什么成了烂尾楼,别墅建了一半就搁置在这里。只是整个楼盘的范围并不大,最多也就能建下二十来栋别墅的样子。平时只有一个人看门的烂尾别墅区根本没人靠近,偶尔一些流浪汉到了这里,也会被四周的围墙和门口的保安拦住,所以里面一天一天的杂草丛生,就显得很有些阴嗖嗖的。   这栋别墅从外形来看也是这样,小区没有通电,自然没有灯光,院子无人打理,全长了半人高的荒草,再加上还没人住就已经陈旧了的外墙,这地方根本没有人气。   不过,这根本吓不住沈隽,她推开了门,直接走了进去。   没有装修过的别墅空空荡荡,沈隽抬起头,踏上了楼梯。   她不用一个个房间确认,这整栋房子只有一个房间有人。   门打开,房间内有一张铺着雪白床单的床,以及遍地点着的蜡烛,窗户都已经被封死了,从外面看不到半点光,门内却是烛光摇曳,映着盘腿坐在中间的那人浑身都很鬼气森森。   这个身影很熟悉,即便是他不转过来,沈隽也可以轻易认出他是谁。   所以,她既惊讶又了然。   “楼锦书。”   沈隽缓缓叫出他的名字。   门内那人站起身来,转过头看向她,居然微微一笑,这一笑一如平时的温柔优雅,半点没有被房间内的阴森可怖影响。   “你来啦。”他说,仿佛本来就是在等待她一样。   沈隽皱眉,“为什么?”   她很不喜欢问“为什么”这种问题,这个问题很无趣,但是她还是问了。既然抓出了用养魂之术的人,她合理怀疑自己的两魄也是眼前人动了手脚,那么,多少都要问一下原因的。   楼锦书仔仔细细地看她,最后却怅然叹气,“还是不一样了啊……”   “什么意思?”沈隽盯着他,“楼锦书,你——是不是一个穿越者?”   “穿越者?”出乎她的意料,楼锦书十分惊讶地看着她,“穿越者是指什么?”   沈隽平静地说,“看来你不知道啊,我们存在的世界,本来是一本书,我是主角。所谓的穿越者,指的是看过这本书的人穿越进我们的世界。”   她只说了一半,没有提及性别转换的事。   却见楼锦书先是一怔,随即恍然大悟,苦笑说,“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   “怪不得我不论怎么努力,怎么不甘心,都没办法改变。”楼锦书垂下眼睑,四周的蜡烛似乎是因为他心绪的不稳定,烛光开始疯狂摇曳起来,“不管我怎么做,都影响不了你分毫。”   沈隽挑起眉,“你可以把我看做这个世界的位面之子,不管你再怎么努力,都是没办法伤害到我的。”   “我从来没有想过伤害你。”楼锦书轻轻说。   “那你给我找那些麻烦是怎么回事?”   楼锦书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看着她,“不管你信不信,我其实一开始,只是想改变你的生活,让你不要沉溺于那些情情爱爱之中?”   “包括抽走我的双魄?”   “是的。”楼锦书温柔地说,“我不希望你认识一个爱一个,耽于享乐,只顾着同他们卿卿我我。我希望你——”   沈隽冷冷说,“希望我什么,希望我只喜欢你一个人?”   楼锦书沉默下来,似乎过了很久才轻轻“嗯”了一声,“我知道那些事伤害不了你,为了改变你的命格,我付出的代价比你想象中还要高。”   “那又怎样,我并没有要求你这样做。还有,你怎么会知道如果不这样做的话,我会变成什么样——你是一个重生者!”沈隽一瞬间恍然大悟。   楼锦书抿了抿唇没有反驳,“我以为抽走你的双魄,你不会再像上辈子那样流连花丛,想不到池湾却早我一步去结识了你!本该是我的……我不知道即便是这样都没法改变命运的轨迹,连卫姚都早早碰见了你。我仍然不是最初的那一个,上辈子我努力到最后,成为了你最重要的人,却永远不可能是唯一,我只是想尝试一下……”   沈隽看了看这个一看就很邪门的房间,“你用这种夺取别人魂魄的方法来修炼,就该知道我没法容忍这样的事。”   “你只是变了而已。”楼锦书苦笑,“我楼家是隐门世家,世代炼这样的养魂之术,上辈子的你,只要是你爱的人,即便是做错了也没关系,你会原谅他们的。我也不知道你没了爱欲,会变得这样正直。”   “你错了,我一直护短,只是像你这种,不会成为我护短的对象而已。”沈隽的剑微微颤动,已经蓄势待发,既然找到了凶手,她就没打算饶过他。   即便他是楼锦书。   到这一刻,沈隽也有些恍然,为什么陈玉说楼锦书是原著男主的大老婆,她却觉得楼锦书有些弱,他的家世还算不错,却不是最好,长得很帅,也不是帅到一骑绝尘,性格温柔大方这些,都太没特色了,尽管符合种马文女主的特点,却稍稍有点“配不上”主角,原来,这位是什么隐门世家的后代。   楼锦书眼神眷恋地看着她,“其实上辈子的结局就很不错,重来一次,我本以为我会做得更好……却终究是太贪心了一些。”   我只是,心有不甘而已。 第113章   忽然, 沈隽心中一动,平静地看向楼锦书, “你没必要玩那些手段, 明知道我不缺人手的。”如果是重生者,没道理不知道她有连星匣。   “我知道,我不是为了玩手段, 而是为了最后确认一件事。”楼锦书说,他笑了笑,“现在我确定了。”   “什么事?”沈隽知道楼锦书派了人去自己家,别说她留了人看在家中,就算是没留人, 现在陈玉他们也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了。   留在家中的厉星阁告诉她的信息中,她知道去的人是自从KTV那一面之后就再没有见过的安冬, 当然, 安冬的状况不大对劲,应该是被楼锦书控制了。他并不是养魂人,如果一开始沈隽发现季容容和安冬都成了养魂人,恐怕沈隽很容易就能联想到楼锦书的身上。   楼锦书看着沈隽的神色, 轻轻叹了口气,“我知道你应该不会饶过我了, 夜还漫长, 不如我们聊聊天?”   他似乎已经承认了彻底失败,去了心头重担之后,反倒透出一股子豁达的从容来。   必须要说, 能作为原著主角的原配,楼锦书的基本素质还是很过关的。   沈隽走进去,她的心情很平静,虽然说多的是反派死于话多的故事,但她还是愿意给楼锦书一点面子,最后和他聊一聊的,毕竟相识一场,而且,她能够感觉得出来,他是真的爱她,那种浓烈炙热的爱在两魄归来之前,她其实并不是很能体会,现在却隐隐约约能够引起她的一些共情了。   他看着她的眼神,无时无刻不是带着明亮的情意,这是她以前无论如何都体会不到的。   大概在那个原著中,最爱主角的,也是他的妻子而不是他无数的情人吧。   可惜的是,换成沈隽,尤其是现在的沈隽,在他走出错误的第一步,取走她的双魄时,就与他早就没有了可能。   楼锦书见她还愿意和他谈一谈,不禁神色愈加温柔起来,他原地盘坐着,看着沈隽,“我知道你还有些问题要问我,不管是上辈子的还是这辈子的,我都可以回答你。”   沈隽想了想,第一个问题并没有出乎楼锦书的预料,他知道自己在说要去确认一件事之后,沈隽就猜到了什么。不愧是他爱了那么久的人,她一向智商都是很在线的,“你认识戚小沛吗?”她说。   从头到尾,她就没有相信过那个看似柔弱无害的戚小沛,尽管他是一个瞎子,给人的危险感却要远超正常人。   楼锦书微微笑了笑,随即平静地说,“当然认识,他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   沈隽:“……”   倒是真没想到会是这种发展。   “你是想知道上辈子的戚小沛还是这辈子的?”   沈隽皱了皱眉,“有区别?”   “当然有。”楼锦书的神情有些古怪,“因为我怀疑他和我一样是一个重生者,虽然我并没有证据。刚刚我说要确认一件事,就是想要确认他是不是重生者,现在已经有了百分之九十五的把握,他和我一样,是重生者。”   沈隽:“……”   “上辈子的他一生都没有离开四川,”楼锦书回忆着,“那时候你陪着我回老家,就是在那时,你认识了他。他的眼睛看不见,却一样爱上了你。不过,终其一生,他都不知道你到底是谁?”   沈隽忍不住了,她可没法想象自己那么渣,“所以,上辈子是我辜负了他把他丢在了四川?”   楼锦书摇摇头,“不是的,他只是在遇到你的身体已经很不好了,后来又因为我,才死在那个传承山洞中。应该说,上辈子的我直到那时,才真正开始修炼养魂之法,我吸收的第一个有修为的魂魄,是戚小沛的。”   这么说来,楼锦书和戚小沛的关系,不该那么差才对啊,上辈子的戚小沛可以说是对楼锦书有恩的不是吗?   楼锦书叹气,“我和他的关系不像你想的那么简单,他和我是同父异母,却不是因为我爸爸抛弃了他妈妈,而是他妈妈从头到尾都是用秘法控制我爸爸。应该说,我们家和戚小沛所在的元蜃门,是有仇的。后来他为我而死,也是因为爱你,为了让你记住他,才甘愿将魂魄给了我。不是我不知感恩,而是他因为嫉妒一开始就没有存多少好心,他的魂魄……如果不是有你在,他那强大的魂魄不仅不会让我修为大增,反而会令我爆体而亡。”这话里有淡淡的酸涩,也有些冷笑的意味。   沈隽挑起眉,所以说,后宫之间根本不可能真的那么相亲相爱是么,所有的小说中,开后宫之后,后宫之间相亲相爱永远都只是幻想而已。   爱都是有独占欲的,哪可能有不嫉妒的人,无私的爱根本不是爱情。   “你从什么时候怀疑戚小沛也重生了?”   “从十二年前他和我一起出现在传承山洞里,还夺走你双魄的时候开始。”楼锦书说,“当然我也想过,是不是因为我改变了事情的轨迹,导致产生了一些蝴蝶效应,所以一开始只是怀疑。这么多年来我和他在暗处交手好几次,互相都吃了几次亏,让我越来越肯定自己的猜测。”   “互相吃过几次亏?”   楼锦书垂下眼睑,“嗯,他让我经历过两次车祸,失忆过几年,我让他和上辈子一样瞎了双眼。”   沈隽:“……”   这他妈真的是“吃亏”的级别?   “如果不是因为失忆,我的计划中早该去结识你了。”楼锦书遗憾地说。   沈隽:“……”   楼锦书轻笑一声,“我原本想着,你没有了那两魄,就不会耽于情爱,那我与你从朋友做起,一样可以青梅竹马,就好比现在的陈玉一样。只要成为你最特殊的那一个,到两魄回归,自然和以往也不会一样的。”   “我还想知道,华白风上辈子和你有什么仇怨吗?”   其他人也就算了,沈隽猜测,华白风上辈子应该也是后宫之一吧。   她自己问出口的话,忽然又打住了楼锦书的话头,“算了,我不想知道。”   想想有些恶寒,即便是她性转成了女性,所谓的“后宫”大约仍然多得是勾心斗角的事。但是她最恶心的竟然是那个她自己,如果那个“她”不是这样花心滥情见一个爱一个,造孽一样搞出这么多事,也不至于变成这样。   “其实我可以回答你,他和我没什么仇怨,”楼锦书反而回答说,“你知道他为什么会被邪佛附身吗?因为他的魂魄本来就比一般人强大得多,同样是利用灵物踏入修炼之门,他的资质比任何人都好。所以,他是极佳的养魂人,而我需要力量。自从知道你两魄回归,我知道肯定是戚小沛又出手了……现在想想确实是我被他搅乱了心绪,才会变得那样迫切。”   沈隽没有说话。   楼锦书温柔地说,“我是不是该感到高兴,即便是现在这种情况下,你仍然觉得我尽管做下恶事,但还是有原则在的。比如挑的这些养魂人,你觉得他们或许是坏人或者心中存有恶念,最不济也该是上辈子与我有仇是不是?”   沈隽仔细想了想,倒还真是这样。   或许是因为楼锦书平时的形象太过正面,绝对与反派角色半点不相称的缘故吧?   “这就足够了……”他叹息一声,“沈隽,谢谢你这么看我。我其实没有那么好,我为了达到目的是会不择手段的,所以才会取走你的双魄。对不起,沈隽,如果不是因为我……”不是因为他的话,她大概会和上辈子一样潇洒放恣,快意一生吧。   他所做的一切,就好比跳梁小丑,平白给她添了许多烦恼,最终却什么都改变不了。   不过,活了两辈子,他也够了。   楼锦书闭上了眼睛,最后一点心有不甘也放下的话,回想起的居然全都是缱绻情意。   他的唇角缓缓流下的血迹是浓黑的颜色,一滴一滴地坠下来,落在他雪白的衣襟上。   最终,他仍然不想让她杀他。   任何人都可以杀他,然而,楼锦书最不愿意让沈隽冰冷的剑刺穿自己的身体,又或者只是一道剑气,给他的心脏带去的凉意却会让他不可承受。   他愿意抱着幻想觉得沈隽舍不得杀他,不会杀他,可是,这世上没有人比他更了解她。   楼锦书不想让自己落到那么悲惨的境地,就当是自己最后的懦弱,也让他直到最后一刻还能活在上辈子她对他温情脉脉情意绵绵的回忆中。   他最后悔的事,大概就是亲手将这辈子的沈隽变成这样让他绝望的冰冷无情的她。   楼锦书不知道在哪本小说中看到过说什么“死在最爱的人手上也是一种幸福”,他觉得这绝对是胡说八道,他死在谁的手上都可以,死在最爱的人手上,绝对是他连想都不愿意想的噩梦。   但凡还有一点情意,深爱的人为什么会舍得杀掉自己?   沈隽安静地站着,她既没有上前阻止楼锦书的自杀,也没有上去救他,当然,也没有补上一剑的必要了。   他自杀得非常决绝,没有给自己留半点余地。   她站在原地,轻轻地叹了口气,“没关系,其实我没有怪你。”   这是回答楼锦书最后的那声“对不起”。   沈隽觉得,现在的她更好,不管原本她该是什么模样。   她喜欢现在的自己。 第114章   当然, 沈隽说的不怪他纯粹是说取走她两魄的事儿,楼锦书对其他人做的事, 可是突破她的底线了, 这也是她对楼锦书动杀心的原因。   他真的死了,她却又觉得有些难过。   或许也不是像楼锦书想的那样不在乎吧,当然, 或许是因为那两魄回来了的缘故,再加上,他是真的从不掩饰对她的爱意。所以,她能够对他动杀心,可他真的死了, 她又觉得心中略略酸涩。   楼锦书死之前做的最后一件事,是从怀中取出两颗鲜红色的珠子, 轻轻往前推了推。   不用他再说什么, 沈隽知道,这大概就是他能够修炼的灵物。   说是珠子,其实是两个晶莹剔透的不规则石头,仔细看去, 就像是撕扯成两瓣的心脏。   她走过去,将它们捡了起来, 明明是石头, 却稍稍有些烫手的感觉。   这是楼家传下来的法器,它的名字就叫“不甘”,鲜红似血、滚烫如心。在这世上的法器中, 称得上是上上品,尽管沈隽手中有更好更有灵性的灵器,但不甘是世代相传的,不仅吞噬过许多人修炼出的灵魂之力,更有楼家十几代天才临死自愿付出的修为,所以,它可以说是不输灵器的法器。   如果不是这么强,楼锦书也不可能在沈隽面前还能隐瞒自己是个修炼者这件事。   借助“不甘”的力量,他才能做到这一点。   楼锦书最后那个眼神,沈隽也看懂了,他不希望沈隽将这东西还给楼家,他希望自他之后,不再有楼家人持有它。它诱惑的可不仅仅是那些心有不甘的养魂人,炼魂人又何尝不是受它诱惑,一步步走向堕落呢?   要强大,就必须要害死那些养魂人,这可绝不是什么正道的修炼法门。   说来元蜃门和楼家最初本就是源出同门,后来分裂成两家,楼家持有血红不甘,元蜃门奉养蜃虫,但双方都擅长灵魂法门,楼家能够辨魂养魂炼魂,元蜃门的血阵同样是抽魂炼魂,本就是同一脉的本事。   来的时候很快,回去却是慢慢走在空无一人的街道。   她不想楼锦书死在这里很久很久都没人发现,于是用楼锦书的手机拨通了卫姚的电话,她走的时候,电话仍然通着,卫姚焦急的声音从那边传来,她没有说话,只是安静得离开。   凭借卫姚的能力,会很快找到他的。   等走到家附近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小区的路灯下,站着一个修长的身影。   一看到她,那人马上站直了身体,快步走过来,关切地说,“没事吧?”   沈隽笑了笑,对面前的池湾说,“没事,你快去睡吧。”   池湾也笑,“没关系,反正我又不上班啊,明天可以补眠。”   自从继承了池肖的遗产,反正公司都有职业经理人打理,他大部分时候也就是个甩手掌柜。   沈隽抬起头来,看到家中二楼的窗口,佐伊坐在在飘窗上脸朝着这边,吉祥蜷缩在他的旁边看起来已经睡着了,迎着她看过去的目光,佐伊摇摇手抱起吉祥跳下飘窗,应该是安心了去睡觉了。   只有陈玉个傻子对她无比自信应该躺在床上睡得跟头猪一样。   然而,站在家门口,沈隽觉得有些冷的心立刻回温变得暖和起来,哪怕是照在身上的路灯,都有一股温暖的感觉。   她回去,厉星阁在她的身后凝聚成人形,“他逃走了。”   “我知道。”   厉星阁说的是戚小沛,她留下的人是为了保护在家的陈玉等人,在安冬来的时候,戚小沛偷偷逃走,沈隽担心是调虎离山,所以没让厉星阁他们去追。   最终楼锦书死了,戚小沛却逃了。   沈隽的眼神冰冷,“放心,他跑不了。”   要从她的手上逃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先将他们送回去吧。”   楼锦书既然死了,华白风他们的灵魂会很快反哺自身,多少能够弥补一些之前造成的伤害。从头到尾五人都昏迷着,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那这个人呢?”   沈隽看向同样昏迷不醒的安冬,他也是个受害者,自从被楼锦书控制之后,他做的事完全是身不由己。楼锦书自从知道沈隽两魄归来就彻底黑化,那天又看到沈隽和安冬称得上“亲密”的一幕,尽管安冬差点挂在沈隽手中,楼锦书仍然看他十分不顺眼,才会决定控制他。   楼锦书是排的上号的修炼者了,又精通灵魂之术,要控制安冬实在不算难。不过即便是沈隽,也不能一眼看出他用的什么方法控制的他。   沈隽走过去,抓住安冬的手,放出一丝灵气进入安冬的身体想要探查一下他的情况。   却忽然被安冬反手一把抓住,她皱了皱眉,就看到安冬缓缓睁开了眼睛。   他先是有些茫然,很显然没搞清楚现在是什么情况。   然后微微侧过头就看到了沈隽。   沈隽皱着眉,“醒了?”她的灵气在安冬体内转了一圈,却没发现什么禁制,最大的可能是楼锦书死了,对他的控制自然也消失了。   安冬很快发现自己躺在地毯上,看到的是装修得十分现代的天花板,至于身旁的人,他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几个月前见过的那个女孩子,“是你!”   “是我,醒了你就自己走吧。”沈隽轻而易举地挣脱他的手,站起身来说。   安冬的身体没有什么问题,他大概不是合适的养魂人,所以楼锦书没有对他造成太大的伤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安冬尽管对沈隽产生过好感,但并没有彻底被感情冲昏头脑,现在的事对于他来说明显是十分诡异的,眼中自然也带着几分警惕。   沈隽瞥了他一眼,“不管是怎么回事,现在你没事了,回去吧。”   安冬坐在原地,忽然说,“我这几个月的情况很不对,经常会失去一些记忆。偶尔会在莫名其妙的地方醒过来,最奇怪的是,我每次想要找你或者打听你的事,百分之百会发生这样的状况。”   “不用乱猜,不是我对你动的手脚,对你动手脚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所以你已经安全了。”沈隽摆摆手,“你到底走不走,不走我会打晕你再将你扔出去。”   安冬站起来,他本来就没有受伤,只是最近发生的事太诡异了,让他心中十分不安,比几个月前瘦了足足十几斤脸颊都有些凹进去了而已。未知其实就是一种折磨,如果不是他心理还算强大意志一向坚定,这种事发生在其他人身上,自己吓自己都要吓出毛病来,他能坚持几个月,已经是很了不起了。   他原本想说什么,但看沈隽脸上已经有些不耐烦,最终只是深深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说直接离开了她家。   她看了一眼窗外,天色微明,居然已经要到早上了。   陈玉伸了个懒腰跑下来时,看到窝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沈隽惊讶地跑过去,“大姐头,这么早看电视?”   他没有问昨晚的事,这么多年下来,没有人比他更了解沈隽更相信沈隽,大姐头是根本不可能会输的,所以那些事还需要问吗?再加上她一眼就看出来沈隽的心情不算太好,大概那个背后人……让她不太高兴。   “嗯。”沈隽转过头来,看了陈玉一眼。   陈玉的脑袋缩了缩,讪讪地说,“大姐头,怎么了?”   “背后的人是楼锦书。”   陈玉一下子瞪大眼睛,“窝草!”   沈隽没好气,“好好说话。”   陈玉仍然处在震惊之中,“这不可能啊。”   “为什么不可能?”   “没道理啊,怎么会是他?”那不应该是主角大老婆吗?   沈隽冷冷说,“他是个重生者。”   陈玉心中一动,跳起来说,“他想要独占你?我就知道!后宫啥的怎么可能和谐相处!”   沈隽:“……”   你真聪明。   陈玉说完,非常自觉地往后缩了两步,“我、我先去做早饭,大姐头想吃什么?”   “白粥。”   “好好好,做做做。”   陈玉钻进了厨房,只留下沈隽一个人还窝在沙发中看电视。   没过多久,阳光落进来,城市渐渐开始有了生气。   她的电话响起的时候,沈隽瞥了一眼,却没有接。   打电话来的是卫姚。   他大概找到了楼锦书的尸体了吧?但是打电话给她做什么呢,人又不是她杀的。   “你这样有意思吗?”沈隽清冷的声音响起,“或者你以为我不会发现。”   似乎有微风轻轻撩起了她的长发,寂静的空气中无人应答。   电视一瞬间闪了下屏幕,似乎有一个隐隐约约的影子站在沈隽的身旁。   沈隽皱起了眉,这真是……做鬼都不想放过她?   “不是说了人死如灯灭,你这样跟在我身旁有什么用。”   “……”   很烦了,她对人鬼情未了一点兴趣都没有,既然死了,能不能好好的干干脆脆地去死,还带这样的?当然,不是有个说法,所谓的鬼不过是死掉的人最后的一点执念,也许过一阵子就会消散?   “楼锦书,快给我滚。”   她身旁的书无风自动翻了一页。   沈隽:“……” 第115章   沈隽对灵体这种东西没有研究, 她能够感觉到“楼锦书”跟着她回了家,然后就在房子里游荡, 但是其他人很显然毫无所觉, 包括已经踏入了修行之门的陈玉他们。   那边陈玉正叫她去吃早饭,却忽然有人在轻轻敲门,沈隽走过去打开了门, 就看到戚小沛安静地站在门外,阳光落在他的肩上,照得他的脸色苍白得毫无血色,像是一块冰凉的白玉。   沈隽挑起眉,她还没去抓他, 他就回来自投罗网?   “沈隽?”戚小沛的神情带着一种古怪的茫然,就好比沈隽不知道他为什么又忽然回来一样, 似乎他自己也不清楚。   沈隽缓缓说, “既然知道逃走,就该明白楼锦书临死会将所有的事都告诉我。”   “我知道。”   “那你为什么回来?”   “……不得不回来。”   沈隽挑起眉,这话说得很有意思。   戚小沛就这么站在她的门前,沈隽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 他也就只是站着,脆弱得好似一碰就要碎了, 不知过了多久, 忽然有眼泪从他没有焦距的眼睛里流下来。   沈隽没好气地说,“怎么,难道你还委屈了吗?”   “是啊, 我很委屈。”戚小沛轻轻说,“本来我以为重来一次,怎么我都不会输的。”   “你是没输啊,”沈隽冷冷说,“楼锦书死在你前面。”   戚小沛苦笑,“你不懂,我还是输了。”   沈隽靠在门框上,盘着手平静地说,“解释。”   “我早说过,我们这些普通人和你是不一样的,”他轻轻说,“其实论对灵魂的理解,即便是楼锦书也比不上我。他不过是靠着他那祖传的小石头和养魂之法而已,我不一样,上辈子如果不是走的这一条路,我的身体也不会早早衰弱。”   沈隽想了想,或许可以问他楼锦书现在这状况算是怎么回事?   戚小沛却继续说,“重生之后我想过很多,觉得自己需要走的第一步,就是绝不重蹈上辈子的覆辙,我虽然那时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可有一点非常清楚。遇到你之后,我的智商直线下降,即便是重生,仍然无法挣脱对你的感情。”   沈隽:“……”   “我知道楼锦书绝不会放弃你,从上辈子的情况来看,我要和他相争很难。”他的声音有些苦涩,“于是,我几乎是无比艰难地下了一个决定,我抽出了自己的一魄。”   “爱?”   “嗯。”   沈隽:“……”   “因为失去一魄,我有三个多月的时间极度衰弱,明明已经百般注意万般小心,仍然没能逃过一劫,又被人所害眼睛看不见了,即便是付出了这样的代价,我还是输了。”他似乎十分伤心。   沈隽皱起眉,压根儿不明白他在搞什么,“所以你到底为什么回来?”   “因为我放不下,我……”他捂住胸口,然后用手指指了指心脏的位置,“它死活不愿意离开你,这段日子住在你的家里,是我重生以来最快乐的日子。”   沈隽:“……”   这他妈她的金手指太一言难尽了,她一边控制不住自己有点感动,一边被雷得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跳舞。   戚小沛诚恳地说,“沈隽,我虽然骗你,也坑过楼锦书不少次,但是我觉得我还罪不至死,你觉得呢?”   顶多算得上是以前想要杀死楼锦书,后来冷眼看着楼锦书作死而已。   不过,他确实以往杀过不少人,在元蜃门那种地方长大,戚小沛没可能长成三观正直的好青年,尽管这些年大多数时候龟缩在门内,却也不是没有动过手。   但是他不蠢,绝对不会在沈隽面前说。沈隽知道的,顶多也就是他把元蜃门给灭了,元蜃门中可没什么好人。   戚小沛和楼锦书有生死之仇,可现在楼锦书又不是他杀的,沈隽没道理杀了他给楼锦书报仇吧?   沈隽看着他,冷冷说,“抱歉,我不相信你说的话,也不会原谅你的欺骗,你说的没错,你罪不至死,所以你逃了,我也没急着去抓你。”她还想查一查戚小沛到底瞒了她多少事,是不是在背后算计过其他什么东西。   楼锦书黑化了没错,但是有一件事,沈隽一直怀疑和戚小沛有关。   戚小沛低下头,看着柔弱无害,又有十二分得可怜。   沈隽眯着眼睛,不想再兜圈子,直接说,“在我小姨耳边响起的声音,并不是楼锦书弄出来的,而是你吧。”   戚小沛沉默不语,他很想说谎,最终却并没有开口。   “我没有问楼锦书这个问题,因为我相信不是他。”沈隽口吻平静,“他很清楚我的底线在哪里,也不会做这么愚蠢的事。你是想借这个事彻底激怒我,让我下定决心杀他吗?”而且,姜颜是沈隽的小姨,戚小沛或许以为楼锦书认识她那么久,肯定也认识她的小姨,其实是误解了,楼锦书并不认识姜颜。   姜颜才来了没多久,但以戚小沛的聪明,很快就发现沈隽其实和姜颜的感情很好。   这手段还算聪明,却到底露了痕迹。   到最后那时,不仅是楼锦书着急了,连戚小沛都莫名有些失去耐心。   呃,难道真像戚小沛说的那样,碰上她,他们的智商就会集体下降吗?   沈隽不想再问,尽管戚小沛没有对姜颜造成实质上的伤害,但她仍然不可能原谅他。   戚小沛叹了口气,幽幽说,“果然还是不行啊……”   沈隽立刻警觉起来,这家伙不会又要搞什么幺蛾子吧?   “沈隽,你知道吗?”戚小沛轻轻说,“你不该带我回家的,因为我是个疯子。反正也做不了你最爱的人,甚至这辈子都无法再成为你的爱人,既然这样,不如做你最恨的人。”   话音刚落,沈隽的身影已经不见了。   以她的反应能力,也不能阻止事情的发生,爆炸的轰鸣让她都有一瞬间的晕眩,冲击力更是让她只来得及抓住陈玉的手,两人就一块儿被重重抛了出去。   远远的,姜致远和杨娟正散完步往回走,两位老人有个很好的习惯,晨练散步,起得比陈玉还要早,他们也看到了大早上沈隽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猜到她大约有什么烦心事,却并没有打扰她,直接出了门,这回来,还顺带买了点儿小笼包和油条,准备带回来给大家当早点。   然后,他们就听到了爆炸的巨响,看到了冲天而起的火光。   “怎么回事?”杨娟被吓了一跳,哪怕经过了海怪事件,她的胆子仍然很小。   姜致远脸色苍白,几乎是胆战心惊地往家中跑去。杨娟一时间没看清,他可是看清了,那是沈隽家中的方向!   等到杨娟意识到究竟发生了什么之后,吓得差点昏过去,“小隽不会有事吧?幸好阿颜留在单位上没有回来。”   因为刚进了一家研究所,这几天姜颜很有些废寝忘食的意思,昨天晚上根本没回家。   沈隽灰头土脸地站着,脸色难看到无法形容,如果戚小沛还活着,她绝对要把他砍成十七八段!但是,这种强度的爆炸,他又根本没打算活下来,自然没有动用遮星月,直接被炸得没了气息。   陈玉惊魂未定,如果不是沈隽来救他,他多半也没办法幸免,才修炼这么几天,又被打个措手不及,不是吉祥那种自动护主的法器灵器的话,很难反应过来。因为他在一层的厨房,而戚小沛放炸药的地点就在一层。   他在沈隽家住了那么多天,因为眼睛看不见,从来没有去过楼上。   “吉祥他们呢?”陈玉发现自己的嗓子哑得几乎听不清在说什么。   警笛声由远及近,沈隽已经看到被笼在一层淡淡金光里的吉祥和佐伊,幸好他们俩在一块儿,吉祥的佛器自动护主又是防御第一的好东西,才保住他们两个没有受到太大伤害。   即便如此,两人还是被吓得不轻,吉祥小脸儿煞白,泪珠在眼中滚来滚去就要落下来,佐伊经历的事情更多,可爆炸这种事一瞬间对心理的冲击真的是很大,令他的神色也有些惊惶。   池湾家在对面,也受到了一定的波及,玻璃全部被震碎,幸好他的卧室也是朝南,爆炸在他家的背面,他毫发无伤地跑出来,看到沈隽好好站着才舒出一口气来。   然后沉下脸,“谁干的?”   “戚小沛!”沈隽咬牙切齿地说。   她觉得自己这个主角真是混得太惨了,原本的主角和上辈子的她肯定作了更多的孽,为啥都没被炸,被炸的偏偏是她?这太不公平了吧!   这日子真是过不下去了。   爆炸是很难掩盖住的,警方将这里封锁之后,很快卫姚就来了,他的神色十分憔悴,昨晚楼锦书出事,今天沈隽这里被炸,都碰在一块儿,很难让他不多想。   沈隽回忆起戚小沛最后的神情,悲哀中似乎带着一丝似有若无的嘲讽。他是看不见,但沈隽莫名觉得,他似乎知道楼锦书的魂魄跟着她,这一炸下去,沈隽果然没有再察觉到他的存在了。   戚小沛是故意的吗?   他有那么恨楼锦书,连楼锦书的魂魄都不能容忍吗?   沈隽不知道。   她甚至不知道楼锦书和戚小沛是不是真的就此消失了,这两个擅长玩魂魄的人,即便是她都觉得太邪门儿了。而且,重生的偏偏是他们两个,这两个论智商谁都不是省油的灯,谁知道这里面还有没有什么秘密?   因为这件事,沈隽休息了一周才去学校,辅导员找她谈了好几次话,担心的眼神就怕她出什么问题。幸好她在学校的朋友并不多,绝大部分同学都被楼锦书去世这件事吸引了全部心神,关注她的人就少了很多。   李如仍然很有些伤心的样子,她觉得和楼锦书是很亲密的朋友了,毕竟共同经历过天堂岛事件。沈隽知道楼锦书未必把她看得有多重要,不然也不会毫不犹豫地对季容容下手。当时在天堂岛,即便是没有沈隽,楼锦书也能毫发无伤地离开,那个岛上的人根本没可能伤害到楼锦书这个强大的修炼者。   不过,既然楼锦书死了,沈隽当然不会告诉李如。   “没想到先是楼锦书,然后是你,都出事了。”李如拍拍她的肩膀说。   在她心中想来,沈隽是因为很不科学地强大才逃过一劫,楼锦书是个“普通人”,才会这么容易就出事,不知道内情其实也是一种幸福。   沈隽没有回答她。   学校仍然十分安宁平和,日子一天天过去,楼锦书也渐渐被人遗忘。   沈隽又多了很多追求者,也传出了高冷美人的称号,每到有人大张旗鼓地送她玫瑰,或者当众向她表白的时候,总会有人偶尔想起楼锦书,心中暗自嘀咕一下这些追求者一个都不如楼锦书。   但也就仅仅是如此而已。   “选好地方了?”沈隽说。   电话那头的池湾告诉她,“嗯,这次找的地方还不错,距离山下的小镇大概需要二十分钟的车程,我看了下设施信号都可以……”   “好。”沈隽听着,“回头我自己去看看。”   “嗯。”   挂掉电话就看到校门口一阵骚动,她皱起了眉停住脚步,想了想就转身准备从后门出去。   “沈隽!”   人潮分开,倚靠在超跑旁的男人穿着很骚包的粉色衬衫,配一条黑色的紧身牛仔裤和黑色靴子,再加上那俊美中带着些许邪气的容貌,以及手中那一大捧玫瑰花,也难怪遭到众人围观。   沈隽理也没理他,直接转身离开。   安冬大步追了过去,很有自知之明地没有去抓沈隽的手,玫瑰也没有塞到她手上,只是压低了声音说,“我有事要告诉你。”   “没兴趣。”   “哎真的,我怕最近有人会找你的麻烦!”安冬急忙说。   沈隽冷冰冰地回答他,“让他来。”   她正不爽呢,谁来谁死。   经过戚小沛的事她觉得自己应该接受教训,心软是不对的。   听到这堪称杀气腾腾的回答,安冬一噎,无奈地说,“好好好,我会尽力摆平的。”还是不要闹到她跟前比较好吧?他暗自想着。   沈隽恨不得翻个白眼,她和他有这么熟吗?   两魄归来之后一开始的躁动渐渐平息之后,她的心态稳了很多,不会再轻易被影响,但也确实不像以前那样全然平静无波,所以,她最近已经很低调很低调了,除了上课几乎哪里都不去,连李如几次约她,她也婉拒了。   经历了楼锦书、戚小沛之后,她很怕再来几个“心有不甘”的,这他妈还能玩?   她可不想见一个爱一个,这种“博爱”的爱情也叫爱情吗?   脚步匆匆往家赶,陈玉这两天在高考,她心中也有些记挂,她之前做下的决定并没有和陈玉商量,想要等到他高考结束之后再说,但她觉得只有这样做才是最好的。   一进家门,就看到陈玉像条死狗一样摊在沙发上,因为之前的别墅被炸了个干净,池湾又帮她重新物色房子,这回是门对门的两套上下跃居,这边住着沈隽和陈玉、佐伊、吉祥,对门住着姜致远夫妇和偶尔回来的姜颜。   “考得怎么样?”   陈玉一骨碌坐起来,眉飞色舞地说,“我觉得发挥得不错。”   “那就好。”沈隽笑了笑,“对了小玉——”   “嗯?”   “我决定毕业之后就搬到山里去住。”   陈玉睁大了眼睛,“大姐头你怎么又冒出这个想法了,你可完全做不了那些远离人烟的修士啊。”   “所以我只是准备去住山间别墅啊。”沈隽没好气地说,“水电齐全网络通畅冬有暖气夏有空调的那种。”   陈玉“啊”了一声,“那感觉不错啊,院子大,再搞个游泳池,啧啧,这种景区房只会更贵吧?”   “对,幸好那个海怪给我不少宝物,再加上我通过池湾透出消息去了,可以选择性卖点低阶的法器灵器之类的,”那些一星的法器卡对于她来说基本上没有卵用,“当然,价格不便宜,但可以百分百保证踏入修行之门。”   以此为生,她可以再不出世,只需要偶尔收一个两个徒弟就足够维持优渥的生活。   “再加上可以派我手下的人出去接点生意。”她的五星人物卡不能浪费了,“钱还是可以来的很快的。”   念完大学,成全了拿到学历的执念之后,沈隽决定要去过清静的修士生活了。   免得在外面招蜂引蝶被迫沾花惹草。   陈玉点点头,“这样很好,大姐头你也可以一心一意地修炼了。”   “所以小玉你要在外面自己一个人生活了,没问题吗?”   陈玉一下子愣住了,他直到这时候才反应过来沈隽的意思。   “啊,也不算是一个人,佐伊回头也要上学,再加上吉祥,你们好好在外面,等到假期的时候,再回到我身边,好吗?”   陈玉心中有些不舍,穿越到这个世界之后,他还没有和沈隽分开太长时间过,而且,别人都以为是他在照顾“大小姐”,其实他自己很清楚,是他在依赖着沈隽,似乎不管发生什么事,只需要躲到沈隽的身后就可以万事大吉。   “好,我能好好照顾佐伊和吉祥的。”陈玉郑重地说。   大姐头已经为了他们做了很多事了,不能再一直躲在她的羽翼下。现在他们也是修炼者了呀,而且,总不能永远这样一起生活吧?说不定以后……也能碰上真正喜欢的人呢?   沈隽的眼睛里带着温柔的笑意,神情平静从容。   不管原著的主角是怎样的,又或者上辈子的她是什么模样。   这一辈子,沈隽只想做一个修士。   修炼清苦,她却觉得乐趣无穷。   傲然恣意流连花丛,在这万丈滚滚红尘中享受富贵荣华,又有各色美人温柔相待深情似海也许是无数人梦想着追求着的东西,可她不是。   沈隽的梦想中,大道长生剑破苍穹,才是真潇洒。   那,才是她想要的人生。 第116章   虽然答应了沈隽, 陈玉还是很舍不得,“一到假期我就来找你。”   “好。”   等到告诉佐伊和吉祥的时候, 想不到吉祥的反弹比佐伊还要大, 他可怜巴巴地抓着沈隽的衣角,“那我能不上学了吗?”   “不行。”沈隽无情地回答他。   吉祥眼睛里含着一泡泪水,看着马上就要哭起来了。   “至少要上完大学。”沈隽的语气和缓了一些, “吉祥,你年纪还太小了,我可不希望你现在就跟着我隐居,在外面多经历一些比较好。”她摸了摸他毛刺刺的短发,“寒暑假都可以过来, 每年还是有三个月在一起的,并不是不要你了。”她看着吉祥的神色, “你要是不好好上学, 我才会不要你。”   吉祥一向是个老实孩子,想要隐瞒什么都很难,谁都能一眼看出他在想什么。   佐伊反倒是很沉默,他原本是个天才少年, 如果不是被送进天堂岛,他是可以在最高学府上学, 甚至一路读上去都不算难事。沈隽决定让他回学校, 是因为已经解决了尾巴耳朵的问题,开始修炼之后,更是十分容易。一直跟在她身边算什么, 天堂岛已经不复存在,佐伊也该面对他的过去,开启新的生活了。   “我决定再出国读两年书。”佐伊忽然说。   沈隽笑了笑,“我支持你。”   自从开始修炼,佐伊确实比以前要有自信的多了,以前看着骄傲,事实上内心仍然因为天堂岛的缘故隐藏着自卑,现在这种情绪总算是过去了。   “我放假也会回来。”   “好啊。”   池湾有钱,而且是十分有钱,他一声令下,也很能找得到人帮他做事。即便如此,要找到符合沈隽要求,还让他觉得满意的地方仍然不算很容易,为此他最近一段时间几乎将国内他挑中的一些山头都跑遍了,最后才找到还算合意的。   背后就是群山连绵,沈隽是想要避世的,四周城市环绕的一座山肯定不算好。而且这样群山的风景才算得上美丽,不仅有山,还有水,虽然也作为旅游景区存在,但真正距离被开发的景区包括那座景区山下的小镇还有二十分钟的车程。路修得不错,山上本来就有两栋别墅,一户是国内的知名画家万先生住着,另一栋是一个国内上了年纪的富豪住着。   搞审批就比较难,现在国内地皮这块管得严,幸好池家上下的关系不少,才顺利办了下来。他将沈隽这次的居所建得很大,因为还要预备收弟子呢,都要住人,再加上陈玉佐伊吉祥他们,也是要回来的。再加上他自己也要一些空间,相邻的两栋别墅只要风格一致,他甚至决定院子之间不用间隔,整体连成一片,这样可以距离沈隽更近一些。   设计师请的是国内很符合他审美的一位新秀,一下子拿出了三个方案来给他过目,等到定下来开工的时候,沈隽已经是大三的学生了。   她自己都准备要念完大学的,学业方面并没有放松。幸好那些事都有池湾在做,她很放心。   上课来,下课了就走,有时候沈隽明明在学校,连同学都不知道她藏在哪里,只有在上课的时候,她会忽然出现。   应该说沈隽比原著的主角和上辈子的自己都要强得多,所以她想躲,别人还是很难找到她的。   在她的刻意低调之下,招惹的桃花确实少了些,除了安冬以及安冬那群从国外回来的狐朋狗友,其他倒是没什么麻烦。   不过即便是这群行事荤素不忌的半黑党,在沈隽手上吃了几次亏之后,一个个也都老实了,并不怎么来烦她。   陈玉顺利升入了沈隽所在的学校,他很珍惜最后和沈隽朝夕相处的这段时光,对她更加上心不说,在学校也经常来找她。   只是因为这样,原本对陈玉还有些好感的大一新生小学妹们,在看到沈隽完全碾压的外貌和气质之后,一个个都死了心,再没有追求他的意思了。   陈玉对此只有一个感觉——谢天谢地。   他这辈子当了十几年的男孩子,然而上辈子当了二十年的女孩子,所以,要让他去和一个女孩儿谈恋爱,总归是有点怪怪的。   到沈隽大四的时候,陈玉渐渐也有了自己的生活,他在大学交到了新的朋友,也经常参加一些社团活动,他像是沈隽希望的那样,开始享受自己的大学生涯。   “沈隽,你真要住到山里去啊。”李如抓着她的手说。   沈隽“嗯”了一声,“没事你也可以来看我啊。”又不是真的避世不出了。   李如笑着说,“好啊,以后要度假就去找你,听说池大少给你选的地方不仅山清水秀,这风景真的是绝了。”   两年的准备,沈隽对自己今后要生活的地方也是很满意的。   房子很大,设计得颇有现代风格,用了很多的玻璃和金属,掩映在山林之中偏偏又有种奇异的和谐,只能说池湾找的设计师确实水准非常不错。   和现成买来的别墅不一样,这里看上去不知道要赏心悦目多少倍。房子前方还有露天的游泳池,房子里顶层也有个室内游泳池,上面是斜过来的玻璃,不仅能够维持游泳池的水温,躺着看星空也是很惬意的。   再加上本来房子就建在自然中,各种绿植花草点缀得恰到好处,生活在这里确实比城市要舒适很多。   池湾陪在沈隽身边,“还有哪里不满意的,可以再叫人来弄。”他也对自己的那栋和沈隽的住处风格统一浑然一体感到十分满意。   沈隽深深吸了口气,随即笑起来,“真没有哪里不满意了。”   有钱有闲,专心修炼才是她想要的生活。之前被楼锦书算计,走哪儿哪儿出事是真的很烦人了。   “如果想出去走走,也可以接几单任务来做。”池湾笑着说,“之前说的佣兵团已经立起来了,别说是你手下那批人,就是尤兰德和艾克,应对一下一般人都是绰绰有余的。”   沈隽点点头,“收徒的事也可以做起来,不过暂时我只想收女徒弟。”   等到真正她稳定了心性,男女也就无所谓了,现在还不那么稳,收女徒弟比较省心。   “好。”   自从机场事件之后,国内很显然也发现了有这么一批修炼者的存在,但是要管他们又很难。不像是秦城中人,大多还是集中在一起,他们还有家人亲朋,要控制比较容易,那种不科学的存在,不适合逼迫太过,放任不管又怕搞出什么脱离控制的事来。   于是,他们身边多多少少还是有些监控者的,只是尽量做得不漏痕迹,不去打扰他们而已。   也因此,有权有势的人,都知道国内有修炼者,自然也有人好奇,越是什么都拥有,越是想要真正超脱世俗。   池湾这边稍稍散些消息出去,就有大把的人捧着钱求到了他的跟前。   卫姚来找过沈隽一次之后,也就不再管了,她说清楚了是要避世的,并不喜欢出去,也答应会约束自己的弟子,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沈隽不想要三观还未成形的小孩子来当徒弟,当孩子握有力量的时候,可能造成的破坏力反而会比成人更大,尤其在不知善恶的时候,所以,她第一次收的弟子,是两个十六七岁的少女,家中都很有钱,长得也很漂亮,她们的家中为了将她们送到沈隽这里来,同时购买那两件法器,就花了常人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   两个女孩子中稍大一些的叫杰西卡,是个金发碧眼的东欧女孩儿,虽然以往没有外国人利用灵器踏入修行的先例,但是沈隽觉得应该没有问题。小一些的叫张慧琪,聪慧灵巧性格温软,因为要符合她的标准,当时两家一共送了七个女孩儿来给她挑,她挑了这两个,因为她们的心眼没那么多,沈隽比较喜欢简单的人。   现在她要过的,也是简单的生活。   尽管仍然高床软枕,吃穿用都是最好的,沈隽从不间断每天四个小时深入山林中修行,真正静下来之后,她的修炼比之以前确实进步要快得多。   “师父,今天为什么要早些回去?”张慧琪好奇地问。   杰西卡在这里住了几个月,她能被选中的另一个原因就是她的中文还算可以,尽管读和写还有些问题,日常交流却没有多少障碍。听到张慧琪发问,她也看过来。   她们成功踏入那道门之后,师父每次入山修行都会带着她们一起去,腾云驾雾的感觉其实并不怎么样,第一次去的时候,两人都吐了,而且真正的深山没有山道走的时候,她们随便往哪里一踩,脚上昂贵柔软的鞋立刻会脏得很。   在那种什么都没有的地方,她们只能乖乖跟着师父一起找块石头盘坐起来,老老实实地修行,想要分心都不行。这里别说是手机了,连个人影都没有,能够看到的只有自然。   在这种情况下,两人的修炼绝对是卓有成效,不过因为两人所拥有的只是法器,比不上陈玉几人的灵器,所以才进步没那么快。   沈隽笑了笑,“因为今天我的家人要回来了。”   “家人?”她们见过的只有池湾,偶尔池湾也会和他们一起到山林里来修炼,他已经不需要沈隽带,就能以极快的速度穿山越岭了。   只来了几个月的两个小姑娘还没有见过陈玉他们,陈玉其实前几天已经放假了,他等着吉祥也放了假,才一块儿回来。倒是佐伊那里有事耽搁了,估计要迟几天。   竹林茂密,陈玉带着吉祥拾级而上,远远看到沈隽穿一身舒适的麻布衣衫,素面朝天笑盈盈地站在那里,似乎比以往要柔和许多。她的身后站着两个青春靓丽的小姑娘,正好奇地看过来。沈隽的身后正是群山连绵的绝美山景,再加上不远处修建得极为精致的凉亭和凉亭边潺潺流过的山溪,从他们的角度,还可以看到掩映在山林繁花间的建筑。   “真好。”他说。   沈隽听到了,回答他,“是啊。”   这才是她想要的。   “姐姐。”吉祥似乎又长大了一些,已经有些半大少年的模样了,他长得本来就好,小时候还有些憨憨的可爱,现在愈加显得眉目清俊气质纯然。   沈隽却照例揉了揉他剪得短短的头发,“走吧,池湾买了不少菜,今天我们吃火锅。”   杰西卡和张慧琪先欢呼起来。   其实在山上吃得并不差,池湾找人自己开了几块田,即便是不怎么去管它们,有沈隽刻意用灵气滋养,这里种出来的蔬菜只会比别处更好吃。再加上定期送上门的新鲜肉蛋,连做菜的大厨都是早年五星级酒店出来的,这吃得绝对舒心。   但她们都很喜欢吃火锅,听到沈隽这么说,就很高兴。   山上人际关系简单,两个女孩子又是沈隽挑的心思单纯的姑娘,开心的时候也毫不掩饰自己。   五人一块儿往家中走,池湾恰好脚步轻快地从山上下来,他也一样穿着轻便舒适的短衣长裤,眉目舒展笑容浅淡,手上拎着一个不算小的竹篮,见到沈隽几人他自然走过来和陈玉他们打了招呼,沈隽看他篮子中的新鲜菜蔬,“我已经让老胡准备了,回去就能吃。”   老胡是他们的厨子,平时也就烧他们几个人的饭菜。   池湾点点头,随口说,“之前那个任务飞星他们已经完成了,估计这两天就回来了吧?”   “嗯。”沈隽抬起头看看山林,她现在几乎将抽到的人物卡都放出来了,不管是在外面任务,还是就住在这里,她想着,这天长地久之下,他们到底会不会变得比现在更有灵性一些?   她也不知道。   他们更像是已经被连星匣抽去了魂魄的人,除了听从她的命令之外,智商和以前的行事经验都毫无问题,比如派他们出去完成任务,他们绝不是傀儡一样没有自主能力的人偶。   这时,沈隽的手机响了,她接起来,欣喜地说,“佐伊提前回来了,大约下午就会到家。”   “太好了。”陈玉高兴起来。   那么久住在一起,他和佐伊、吉祥的感情都很好。   沈隽心境宁和,觉得藩篱似乎又在一层层剥落,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莹白如玉的手,她有种感觉,或许再过不久,她就能结丹了。   而她问过陈玉,原著中的主角,直到最后也没有结丹,只是筑基而已。他不需要那么强,那本书主要写的,也不是他多么努力修炼的故事。   沈隽想知道,自己到最后会怎样?   她想要一直修炼下去,一步一个脚印,她渴望的是真正的大道,这天地再不能束缚她的时候,不知道天地之外是不是还有其他有趣的世界?   毕竟,她只是一本书的主角呢。   原来,她的内心深处还是有些介意这件事的吗?   现在这样就很好,在意的人在她的身边,入目是山清水秀的美景,每天可以到灵气充盈的地方修炼,想吃想玩想怎样都可以,一样无拘无束潇洒恣意。   “小玉。”   “大姐头?”   你觉得我赢了吗?沈隽想了想,这句话仍然没有问出口,她下一个瞬间就哑然失笑,这种问题哪来的答案。   “没事。”   沈隽只是很满意她这一生的坚持,什么万人迷玛丽苏,什么该开后宫谈恋爱,什么该死的剧情,都见鬼去吧!   我命由我不、由、天!   这样就好。 作者有话要说:   正文完结。 别急,还有番外,明天开始更新番外哈 第十一卷 番外篇 第117章 番外 陈玉   “陈玉, 礼拜五下午社团活动呢,你去不去?”   陈玉想了想, “还是算了吧, 家里有点事。”   这个礼拜五下午,刚好吉祥要开家长会……除了他,也没人可以去了。   邀请他的同学失望地走了, 陈玉看着有些好笑。     离开了沈隽,他过得还是挺不错的,尤其在沈隽毕业之后,以前他和沈隽的那些流言也渐渐远去了,现在升入了大三, 陈玉竟然被评为了医学院的新院草,有医学院的光环加成, 他收到的情书都是一大沓了, 出门常常有女孩子跑过来问他要微信。   早年他年纪稍小些还没长开,现在彻底是个青年模样了,个头超过了一米八,修长挺拔不说, 容貌也越来越清俊秀气。再加上修炼这个东西,好像本来就有附加颜值的效果, 没见本来就好看得不像凡人的大姐头, 都漂亮成什么样子了么,连和他一起修炼的池家大少,这会儿颜值也是真的爆表了。   陈玉或许原本在后宫中不算十分出色, 但是要知道,能被选入主角后宫的,那就绝对颜值上是有保证的,否则根本没资格能进好吗?   以前他只能算是个清秀可爱的少年,但放在人群中绝对也是有回头率的存在。这会儿长大了,又有修炼加成,偶尔陈玉洗完澡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都莫名有点儿心跳加速的感觉。   真他妈帅啊!   然后就开始悲愤,最后遗憾地安慰自己,算了,做女孩子的时候,也没可能指望能够泡上像自己现在这么帅的男朋友。   做男人这么多年,陈玉倒也不女气,本来当初也是大大咧咧的女孩子,没有多少柔媚感,更不会玩心眼,才会一开始就被沈隽吃得死死的。只是他觉得自己的内心从没有改变,性向也是……所以沈隽那么完美,他却根本生不出该对异性生出的心思。   “幸好这世道同性恋也不是那么少见。”陈玉安慰自己说。   然而,被沈隽周围那群男人养高了眼光之后,他连男人都看不上了,简直无比悲惨。   比来比去,都没自己帅的男人,他真的是兴趣缺缺。   回去之后,给吉祥做了晚饭,之后就是常规修炼,然后上了会儿网刷了会儿游戏,只剩下他和吉祥两个人,倒还真有点儿寂寞感了。   “哥,家长会的时候千万别和我同桌的那位家长说话。”吉祥郑重地提醒他。   陈玉一愣,“为什么?”   家长会总是要交流的啊,以往他去吉祥的家长会也见过他那个同桌的家长,文质彬彬衣冠楚楚的爸爸,手腕上戴着的表少说几十万吧,全身名牌香味扑鼻的妈妈,拎得是限量款的铂金包,反正很能彰显他们的社会阶层了。不过难得的人并不算难相处,只是带着疏离的客气而已。   吉祥在班里的成绩不错,他那位同桌的成绩却更好,全校数一数二的好,这对父母每次来开家长会都很愉快,看着心情不错,也愿意和陈玉随便说上两句话。   “这次他的爸妈都没时间来开家长会,据说在国外呢,来的是他叔叔。”   “那又怎么了?”陈玉莫名其妙地问。   吉祥一本正经地回答他,“他说他叔叔不是好人。”   “怎么不是好人了?”   “平均两个月换一个情人,而且那些情人都是好看的男孩子。”   陈玉瞪大眼睛看着吉祥,等一下,现在的小孩子们聊的话题能这么劲爆吗?八卦自家长辈也就算了,情人……也是他们能聊的日常话题?   “我同桌见过你,”吉祥是个老实孩子,既然同桌提醒了他,他就要提醒他家这个被大姐保护得很好的哥哥,“他觉得你很危险,所以要我一定告诉你离他叔叔远一些,他叔叔特别坏。”   陈玉大笑起来,“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他也学着沈隽的模样揉了揉吉祥的短发,“放心,我可吃不了亏,吉祥你忘啦,我们可是修炼者,他不能拿我怎么样的。”   吉祥想了想松口气,认真点头,“说的也是。”   他这么一说,陈玉反倒是好奇起来,“人渣”到侄子都要提醒同学家长的地步,啧啧啧,这得有多人渣啊。   于是,去开家长会的时候,陈玉先到了,坐在座位上一直等着那位“人渣”叔叔的到来。   郗正凌单手插在口袋中,以一种漫不经心的态度走进自家侄子的教室时,眼神一下子就被坐在窗边的那个青年吸引了。那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衣和修身的牛仔裤,这教室的座位是为孩子设计的大小,他一米八出头的个子就坐得局促了些,一双长腿斜在一旁,愈加显得那双腿笔直修长。身材首先就能打到九十分以上,那张脸偏偏还长得那样俊丽,窗外的阳光落在他白皙的面容上,愈加显得秀美绝伦,那皮肤好得几乎要半透明了,长长的眼睫下一双明亮温润的黑眼睛,正巧也朝他看来,让他心中猛得一动。   已经多久没看到气质这样干净的人了?至少在他身边很难看到,他们这个圈子里,混得久了,大多都是圈子里的人,半大不大的男孩儿,都有一副老练面孔,容貌再精致,都会被暧昧世俗破坏了那份年纪该有的清纯。   说来这人年纪应该也不算很小,至少也有二十岁左右,偏偏有种极难得的少年气。不仅长得好,这气质啊,才是真勾人。   郗正凌不动声色地找到了侄子该坐的位置,惊喜地发现与那令他心脏正怦怦跳的青年是邻座!   “你好,我是郗元嘉的叔叔郗正凌。”他暗自后悔今天出门的时候没有认真打理自己,本来以为来参加侄子的家长会,面对的都是一群三四十岁的中年男女,有什么好计较外表的,现在后悔却来不及了。   陈玉看着这位“人渣”叔叔,必须要说这位有“人渣”的本钱,长得绝对不像是坏人模样。不仅外表不坏,以他家大姐头后宫的标准来说,郗正凌也算是够格的了,长得可不比电视上那些明星差。这人天生带着一股子不纨绔的富贵气,身材高挑容貌俊雅举止得体,一双桃花眼无端端显得多情,带着笑的时候,竟是天生温柔的模样,论卖相,可以打85分以上,做个小白脸都是绰绰有余了。   他知道吉祥这位同桌的家世,郗元嘉小朋友很欣赏吉祥,也愿意和他交朋友。作为顶级富豪家庭出身的郗家后代,元嘉小朋友见多了从小就早熟一肚子小心思的人,面对吉祥这样单纯正直带着点儿憨,偏又不是蠢笨反而很灵慧的同龄人,能不欣赏才怪。   郗正凌这样的容貌,再加上不凡的家世,难怪多的是人前仆后继。听起来这位是个纯粹的gay,因为郗元嘉小朋友说了,他叔叔的情人从来没有出现过女孩子。郗家不是池家那样人脉单薄的人家,郗正凌有嫡亲的哥哥,还生有郗元嘉小朋友这样优秀的继承人,堂兄堂弟更是一大把,绝对不缺他一个来传宗接代。于是,郗家人对他的性向问题也就很睁只眼闭只眼了,毕竟郗正凌并不是只会风流败家的纨绔,家中交给他打理的几家公司他做得很有声有色,绝对不负郗家子的名声。   陈玉仔细打量了他一会儿,忍不住“噗嗤”一声笑起来,这笑得郗正凌简直心痒难耐。   “经郗元嘉小朋友提醒,我还是不和你说话的好。”陈玉好笑地说。   郗正凌一怔,随即想起他那个早熟鬼精的侄子,不用猜也知道他说了什么,心中不禁有些恼怒。他那个侄子肯定是见过眼前青年的,不得不说,连他的侄子都对他的口味一清二楚了,可见郗正凌平时的名声怎样。   “他是不是把我说得像一个人渣?”郗正凌苦笑说。   陈玉挑起眉,神情表明了一切,难道不是?   郗正凌第一次后悔以往玩得太开了一些,嘴上却很正经地解释说,“至少我和一个人在一起的时候从不脚踏两条船,我的每一段感情都很认真。”   “只是这认真的时间很短是吧?”陈玉歪着头看他。   郗正凌只觉得眼前这人一举一动都勾着他的情绪,竟是从未有过的心动。   他不知道的是,陈玉正在认真考虑要不要谈一场恋爱,眼前这个人挺合适的。他其实……只是想要恋爱而已,要说他对郗正凌一见钟情,那是骗鬼,毕竟以他家大姐头的后宫标准来判定,郗正凌还算不上太顶级,至少比起池大少来要差一两分。   天生的gay挺好的,他两辈子活了那么久,都没好好谈过一场恋爱,再加上,恋爱而已,郗正凌这样感情短暂的反而比较适合吧?反正他是决定以后跟着大姐头避世而居的,压根儿就没打算找个人天长地久。   陈玉并不是十分聪明的人,即便是个穿越者,也没自大到觉得自己有多少优势。别的穿越者都是主角待遇,他没有,也从没有想过。他是个很本分的人,也很有自知之明,这辈子他最重要的人只可能是大姐头,不仅仅是相依为命长大的情谊,自从他踏入修行之门之后,就决定绝不辜负大姐头,这辈子肯定是要好好修炼不让她失望的。   现在陈玉正在上大三,当初高考超常发挥才让他上了医学院,这是个对于陈玉来说有些高大上的专业,他也是想好好锻炼一下自己的胆量。靠着大姐头保护到现在,陈玉自己独立后,也想让大姐头更省心一些。他的胆子还没吉祥大,这可不行,医学院是个挺不错的去处。   唯一麻烦的是,医学院本硕连读,是五年的,再加上至少要照顾吉祥到他能独立的年纪,五年才差不多,也许还要多一些日子,到吉祥上大学之后,他就能去陪着大姐头专心修炼了。   既然如此,趁着这几年的时光,谈个短暂的恋爱还是可以的。恰好郗正凌这种,算得上优秀,又是老司机,最重要的是没有后患,正符合他的心意。   郗正凌渐渐和陈玉聊起来之后,见他并不抗拒自己,顿时很心花怒放,还以为是自己的魅力产生了作用。   “医学院的学生?”他有些惊讶。   “是啊。”陈玉笑着说,“现在读大三,翻过年去就大四了。”   他也在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啊,这场恋爱来得正是时候,几个月的恋爱让他尝尝滋味挺不错的。到明年大四如果忙的话刚好也没时间了,硕士之后更是听说要去医院实习,啧啧,本来还想着要不要去抓个医生谈场试试,现在倒是刚好。   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儿,郗正凌又追得十二分殷勤,于是在家长会后两个月,两个人就确定了关系。   吉祥知道的时候有些担心,“哥,你怎么还是落到那个人渣手里啦,元嘉跟我说的时候看着很着急啊。”   郗元嘉很显然不想为了这个叔叔坏了和吉祥的情谊,他知道吉祥还是很在乎这个一直照顾他的哥哥的。   “不用担心。”陈玉笑了笑,“几个月后分手也是没关系的,我以后是要去陪着大姐头的啊,难道还留在这里成家吗?他这样的刚好,我也没打算一直和他在一起。”   吉祥很信任陈玉,既然陈玉说了不用担心,他也就相信了。   第二天去和郗元嘉说了,“我哥肯定以后是要去陪大姐的,他说了,也就和你哥在一起几个月,不会太长久的。”   “你大姐?”郗元嘉倒也听吉祥提起过。   “是啊,我大姐住在山里,以后我哥也会去。姐姐在山里建了特别大的房子,以后我们都一起住。”吉祥笑眯眯地说。   郗元嘉心中一动,“你哥和你姐,不是亲姐弟吧?”   “不是啊。”吉祥老实回答,“我哥和我姐一起长大的,听说原本我哥是姐姐家佣人的儿子,从小陪着我姐长大的。以前我们都住在一起,只不过现在姐姐让他读书,要读完书再去陪她。”   郗元嘉抿了抿唇,也就是说,他家叔叔似乎碰上了一个对他也不是那么真心的……情人,或许他能第一次见到有人甩了他叔叔而不是叔叔甩人家了呢。想到这里,郗元嘉就有些幸灾乐祸。   不要怪他对自家叔叔这么没有同情心,他见多了那些长相精致漂亮的男孩子痛哭挽留心碎失意的模样,那时候叔叔可是不会有半分怜惜,完全冷酷无情的模样,郗元嘉早就觉得自家叔叔迟早遭报应的。   两人迅速进入热恋,陈玉也不是矫情的人,他对一个人好的时候,是真的好。所以家里不论是沈隽还是佐伊、吉祥,甚至是池湾和神经病戚小沛,对陈玉都是丝毫生不出恶感的。   他是一个能够很容易打破人的心房,行事说话都很温暖的人,郗正凌原本是对陈玉的容貌气质一见钟情,哪知道相处之后,他的性格更让他感到通体舒泰。   陈玉也很满意郗正凌这个老司机,他本来就听说同性之间如果……的话会很疼,尤其是没经验的人,和郗正凌在一起就不会,他从前戏到进入都很温柔,而且准备妥帖,丝毫不会让陈玉感到不舒服。   恋爱的热情和快感都让陈玉觉得这次不亏,郗正凌这人正像他自己说的那样,热恋期还是很温柔体贴的,几乎算得上完美的情人了。当然,分手的时候也是十分无情变心的速度太快连亲生的侄子都觉得他是个人渣。   这对于陈玉来说却并不是问题,他早就预备好了要和郗正凌分手的。本来就没觉得自己有什么光环能让郗正凌这样习惯流连花丛的风流浪子收心,那是玛丽苏小说才会出现的情况,他又不是主角,绝对是没有这样的命的。   然而,半年之后,连郗元嘉都疑惑地和吉祥说,“这次叔叔谈恋爱的时间也太长了。”都半年了哎,已经打破他那位叔叔和初恋谈恋爱的时间了,之前那位五个月的记录一直保持第一,从来没人能够超过五个月过。可是现在陈玉和他叔叔在一起都半年多了,居然还没分手,简直是奇迹了。   吉祥骄傲地说,“这有什么,我哥当然和其他人不同,他是最好的。”    郗元嘉皱眉,想起昨天奶奶还在感慨,甚至生出心思要不要叫陈玉到家里来吃饭了。其实家里不在乎叔叔找的是男是女,却一直希望他能够稳定下来,这一直换情人,传出去名声也不好听啊。   既然都不在乎性向了,也不管是什么家世,只要能让郗正凌收心,家中人就很高兴了。   “我也是和奶奶那么说的,看你的性格,就知道你哥肯定也不错。”郗元嘉小朋友确实十分欣赏吉祥,事实上吉祥也是他在学校的唯一一个朋友,之前开家长会的时候,他见过陈玉,一看就是个温柔和善的人。   有郗元嘉的好话,郗家老太太果然对陈玉又生出几分好奇来,打电话给郗正凌让他带陈玉来家里吃个饭郗正凌敷衍过去了一直没带来,她索性找了郗元嘉,让他请吉祥和陈玉一块儿到家里来吃个便饭。   “不方便吧?”吉祥可不蠢,“你叔叔都没同意呢,带我哥去好像不太适合。”   郗元嘉笑着说,“没什么不适合的,下个礼拜我生日啊,请你和你哥去参加我的生日会。我其他几个朋友也会和家长一起来的。”他说的不是学校里的朋友,而是其他家族里同龄的几个小孩子。这其实有些偷换概念,因为其他家族本来就和郗家又私交,来参加郗元嘉的生日宴挺正常的,吉祥却没听出异样来。   “好吧。”吉祥想了想答应下来。   陈玉听说其他小朋友的家长也去之后,觉得没多大事,当天难得换上比较得体的正装,带着吉祥一起去了郗家。   这郗家老太太早年也是混迹商海的人精,看人的眼光还是很有几分的,一看到陈玉就有些惊喜。他和以往郗正凌身边那些妖妖娆娆的男孩子不一样,气质简单,长得虽然好,却自有股子清正纯净的味道,这瞧着就家教很好,而且是个正派的孩子。   陈玉在沈家长大,沈家早年也是富贵过的,陈玉跟着沈隽不说锦衣玉食,教养确实不赖。当年他要是但凡有点不得体,是肯定会被教训,即便有沈隽护着,教训变成教育,也让他不得不养成好习惯了。   “生日快乐。”吉祥将陈玉帮他准备的生日礼物递上去,郗元嘉笑着说,“谢谢。”   郗家老太太看吉祥的眼光也有些慈祥,她一下就看出来自家孙子为什么愿意和这个同学来往了,也是个好孩子。   郗正凌来参加自家侄子的生日宴时,一进宴会厅就看到自家老妈正拉着陈玉说话,不禁一怔,目光梭巡到和吉祥说话的郗元嘉,知道多半是这小子请了陈玉来,他还是有些不高兴。   陈玉也看到了他,郗老太太放了人之后,他走到郗正凌旁边,打趣说,“怎么,心情不好?”   他察言观色的本领绝对是一流的。   郗正凌蹙着眉,“是元嘉请你来的?”   “是啊,他说是生日会,请了吉祥,就叫我一起来。”陈玉回答,然后忽然心灵福至地说,“你不愿意我来?”   应该说这半年多来,郗正凌很满意陈玉,他觉得和陈玉在一起很舒心,这种感觉竟然一直没有消退,甚至在相处久了之后,他更有些离不开眼前这个温柔笑着的青年了。这半年里也不是没有见过令他眼前一亮的其他人,可不知道为什么,只是说了两句话,想起要追求新的人就要和陈玉分手,他就犹豫了,然后那些似有若无的心动就统统无疾而终。   陈玉在他的心里,确实是不一样的。   可是他有些原则仍然很不想打破。   虽然连郗元嘉也知道他的那些情人,甚至见过好几个,但是他从不将那些情人带回老宅来,更别说是带到他妈面前。他知道他妈不喜欢他一茬儿一茬儿地换情人,虽然她也不是没见过他的身边那些人,有时候难免会碰见,或者他在带着人去参加一些宴会时,不小心撞见家人——这城里富豪的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家喜欢去的会所也就那么几个。   但正正经经以他情人的身份站到他的家里,这是他以往从没打破过的原则。   他爱陈玉,陈玉是不一样的,这毋庸置疑,可……连他自己都不觉得自己能和陈玉过一辈子,见家长意味着某种承诺,他觉得这不对。   然而,他却无论如何都开不了口和陈玉说这个。   陈玉偏偏是个很敏感的人,经历虽然不多,但是他爱看小说啊,本质女性的他涉猎的爱情小说比郗正凌谈过的恋爱多多了。他也只是心思一闪猜到郗正凌不高兴,看着他迟疑地看了看郗老太太,又有些不自在的模样,想起之前吉祥说过老太太邀请郗正凌带着自己回来吃饭被郗正凌敷衍过去的往事,陈玉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似乎还没有到因为谈恋爱智商下降的地步,于是,他笑了笑,“我知道了,你是不愿意我出现在你家是吧。情人该有情人的规矩,该亲该疏有个度,我大约是过了度了。虽然我是以你侄子同学的家长身份来的,但这样出现在你家是不合适的,因为我现在是你的情人。”   郗正凌一下子愣在原地,不知道为什么,听着陈玉平静温和的声音,他居然有些莫名的心慌。   陈玉看着没有发火,也没有愤怒的神情。他的眼神还是那样清澈平和,半点没有怒气的模样。   郗正凌却觉得他在生气,一下子抓住陈玉的手,温言说,“既然是元嘉邀请的,又是他同学的家长,我有什么好生气的。不说这个了,今晚去我那里吧?刚好等生日宴结束——”   “不了。”陈玉说,“我要带着吉祥回家的。”   他挣脱开了郗正凌的手,郗正凌怔怔站着,明明是在恋爱方面手腕高超的他,竟是第一次有些不知所措起来。   因为陈玉没有发火,没有和他争吵,也没有指责他有什么不对。   他只是……只是……   陈玉表面还是很平静,却不表示他不生气。他妈的真当他是没脾气的软柿子啊!这家伙明显就是最怕承诺也怕负责任所以从不带人回家!又不是他愿意来的,是他侄子请他来的,还是因为他侄子生日好不好!果然是人渣!   谈恋爱以来,他第一次觉得这种感觉很不舒服,随即又有些哑然失笑,自己也没打算和他有什么天长地久的承诺啊,到底在生气什么?   而且,陈玉自问绝对没有过要带着郗正凌回去给大姐头看一眼的念头,这么一想,应该体谅郗正凌才对啊。   他很快就不生气了,于是第二天,郗正凌惶恐地买了一大束玫瑰订了高级餐厅来哄他,他很平静地接受了。   将心比心嘛,他也不该苛求郗正凌太多。   只要郗正凌不出轨,这恋爱还是可以继续谈的,陈玉乐观地想着。   然而,接下来的日子,郗正凌一天比一天更粘他了,这就有点不对了吧……   直到那天,郗正凌打电话给他,有些怒气冲冲地说,“陈玉,来把你爸妈带走!”   爸妈?   陈玉听到这个词都恍惚了一下。   他皱着眉赶过去,就看到比多年前老了许多的他这具身体的爸妈正在郗正凌的办公室舔着脸笑,见他来了一下子围过来,“哎呀小玉,你怎么也没和妈说起,你现在是跟着郗总了啊!”   “是啊小玉,你哥刚好在郗总的公司上班呢……”   “……”   陈玉看向郗正凌恼怒的神色和眉间的不耐烦,心中自嘲,大概这又是一条打破他规则的坏事吧。   郗正凌这个人,别看平时温柔好脾气,其实最为计较,他的心眼可没看上去那么大,这也是他为数不多的缺点。   “快把他们带走,你那个大哥没什么能力,我是不会让他升做经理的。”郗正凌不客气地说,“以后管好你的家人,我不喜欢他们闹到我跟前来,真的需要钱的话和我说就行了。”   陈玉想了想,他和自己在一起快一年了,居然还没腻味,也是很难得了。现在碰到这种事,也是有点烦了吧,大概心底还会带点儿不屑,看看最后一句,可是半点没给面子呢。   “陈先生,陈太太。”陈玉客气地说,“真是好多年没见了。”   他的称呼让郗正凌怔住了。   “小玉……”陈妈妈有些尴尬地看着他。   她和这个小儿子其实没有多少感情,任谁都不会对一个从小就送出去的孩子有多少感情。当年他还在沈家的时候,能够拿一大笔“工资”给家里补贴家用,那时候她还有些记挂这个儿子。到沈家败了,他执意跟着大小姐,又没钱回来,家里也没他住的地方,这慢慢的,就断了往来。   陈玉礼貌地说,“可别这么亲热了,我的户籍早已经不在陈家了,早年我给你们挣了那么多钱,也算是还了那份养恩,我想我陈玉并不欠你们什么。所以,也不要借着我的名头来让郗总做什么了,他是个有原则的人,并不会因为我改变。另外,我不会给你们钱,原因你们知道的,这么多年来,我没有拿过你们一分钱,我过我的日子,你们过你们的日子不好吗?”   陈爸爸生气地说,“我们毕竟是你爸妈,你哥哥也是你的亲哥哥!”   “可别拿血缘亲情来压我了,”陈玉温柔笑着,“你们拿了我十年的血汗钱,就当是还了血缘。至于亲情,有没有你们自己很清楚。”他的哥哥无忧无虑地长大时,他在沈家战战兢兢地当着下仆,小小年纪手掌心被打得肿起来和馒头一样时,他就知道陈家对他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了。   陈妈妈正想再说话,就听到陈玉轻笑一声,“你们知道的,大小姐的脾气可不太好,她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怕是要发火的。”   这对夫妻齐刷刷抖了一下。   他们也不是没有在沈家败了之后,就觉得大小姐也不行了,甚至幸灾乐祸过,落井下石的话也不是没有说,然而很快,就听说她成了池家大少的女朋友,又听说自己也做下一份产业,现在比以前的沈家更加难惹了,且她的脾气……这对夫妻领教过一次,自从听说沈隽再次发达之后,他们上门来找陈玉,想继续要陈玉的工资回去,被沈隽狠狠教育了一次,那之后,他们再不敢上门找陈玉的麻烦。   等到这对夫妻灰溜溜地出门去了,郗正凌顿时有些尴尬,正想赶紧低头哄陈玉几句,就看到陈玉平静地看着他,似乎有些疲惫的揉了揉眉心,“如果他们以后再来,直接赶出去就行了,别顾及我,我和他们早没有关系了。”   郗正凌赶紧点头,“我知道了,刚才对不起,我不该——”   “还有,我不缺钱,也不要你的钱。”陈玉轻轻说,“嗯,我回去了。”   “陈玉!”郗正凌上前去抓他的手,却被陈玉轻易避过了。   “晚上一起吃饭?”   “不用了。”   “没事,那明天?我都有空的,你不是喜欢吃那家——”   “不用了,以后都不用了。”   陈玉忽然觉得这个恋爱谈得也没什么意思。   “我们分手吧,郗正凌。” 第118章 番外 陈玉   陈玉走了, 一开始郗正凌并没有在意,他暗自想着, 陈玉是生气了吧?肯定是会生气的。   因为上次他也生气过, 没两天就被哄好了,所以郗正凌并不觉得陈玉会真的和自己分手。   他开始反思刚才自己的态度,然后迅速后悔。   不得不说, 他是真的很在乎陈玉了,和以往那些情人绝对不同级别的在乎。他只是不习惯而已——不,应该说他已经习惯了,不会让那些情人突破他的底线,他不会带他们去见自己的家人, 不想让他们进入自己的私人领域,比如工作场所, 更不会介绍自己的朋友给他们认识。当然, 一些狐朋狗友是无所谓的,真正的朋友郗正凌从不会带那些情人去见,因为与自己身边这些情感羁绊越多,以后断的时候就会越麻烦。   以往郗正凌从没想过发展一段稳定长久的关系, 所以这样处理是最方便最没有后患的。他绝不想与一个人分手,还要面对来自身边亲朋的压力和指责, 这样干脆地圈定情人们该待的领域, 才是郗正凌的习惯。   可是陈玉有些不一样,他和陈玉在一起已经超过了一年,不可思议的是, 自己丝毫没有想要分手的念头。   “还是不想分手啊……”郗正凌叹气。   如果他想分手,现在倒是刚好,陈玉提出来,麻烦也近乎没有,分手费都省了。   然而现在他不想分手。   郗正凌掐灭好久不抽的烟,拿起电话打给秘书,“替我订一束花,还有明晚的半山餐厅预约一个包厢。”   “好的郗总。”秘书回答。   郗正凌叹气,“不然再去买点礼物吧,这次确实是我过分了。”   第二天,收拾得格外帅气的郗正凌开始打陈玉的电话,他相信经过一个晚上的沉淀,陈玉应该没有昨天这么生气了。毕竟也恋爱一年多了,他多少了解陈玉的脾气。   陈玉一贯是个很柔和心软的人,脾气好得不行,只要和他在一起,都感到如沐春风,而且,他不是那些矫情的装出来的好脾气,而是真的温柔宽容。   然而,这个电话却没打通,他愕然看了一下电话,想了想打开了微信,正想发条信息过去问问他在哪儿,却跳出来一条提示,让他先添加好友。   这是……电话和微信都被拉黑了吗?   不知道为什么,郗正凌感到心中有些不安。   他带上秘书提前给他订好的花,往陈玉学校的方向开去。   其实以往,他也很少到陈玉的学校来找他,应该说,陈玉之前表现得十分符合他的心意,从没有过什么过分的要求,约会也是经常在外面吃饭或者直接在郗正凌在外的住处。   不过至少,在追求陈玉的时候,郗正凌还是来过几次的,他知道陈玉的班级。   “什么?”郗正凌愕然地看着好不容易找到的陈玉的辅导员,应该说,他没找到陈玉的同学,才辗转找到了他班级的辅导员。   辅导员奇怪地说,“你不是他朋友吗,难道不知道最近陈玉他们班成绩最好的几个都开始在医院开始实习,很少回学校来了。”   本来本硕连读五年制是没有那么快开始实习的,毕竟现在他们才大四下学期,还有一年才毕业,但是成绩最好的那一批,和这方面有路子的,这时候就已经可以实习了。   郗正凌皱了皱眉,继续打听陈玉去了哪家医院,辅导员却警惕地看了他一眼,“你既然是他朋友,应该有他的联系方式,这属于学生的个人信息,我这里也不方便泄露。”   这个辅导员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管郗正凌怎么说,她都坚持不肯告诉他。   垂头丧气地离开学校之后,郗正凌开着他拉风的超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乱逛,目光扫过路旁的行人,明知道没可能,却还觉得说不定能够看到陈玉呢?   等到纷乱的心平静下来,郗正凌将车停到路边,打开车窗点燃了一支烟。   他不是没有恋爱过的小年轻,掌控着几家不算小的公司,郗正凌的智商情商都很在线的,他这会儿才意识到一个问题,不仅仅是他不让陈玉进入自己的私人领域,不将自己的家人朋友介绍给陈玉,陈玉竟然也是一样的。   郗正凌和陈玉恋爱一年多的时间,这个没有了陈玉的消息就不知道该找谁的瞬间,郗正凌才意识到,他不认识陈玉的朋友,除了见过那对和陈玉现在几乎没有关系的父母,知道他有个弟弟是他家侄子的同桌之外,他对陈玉这个人的私人信息、人际关系竟然一无所知。   这个温柔纯然直爽清澈的青年,抽身的时候似乎也可以完全不留痕迹,比郗正凌处理得还要干净。   突然冒出来的想法让郗正凌的手抖了一下,滚烫的烟灰差点烫到手。   他是因为怕分手之后麻烦,陈玉呢?   “他是爱我的。”郗正凌轻轻说,仿佛是为了说服自己。   在一起一年多,陈玉这个人其实不难了解,他从不是什么心思深沉的人,反而很容易就能读懂他的心思。郗正凌相信陈玉对自己的感情,恋爱时的甜蜜羞涩,以及平时的温柔体贴绝不是虚假的东西,陈玉确实在这段感情里付出很多。   他们都很享受这段恋爱,不管是不是对未来没有信息,至少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情是很真实的。   但是……   郗正凌忽然觉得很没有信心,他到底有多爱我?他想着,是不是不太多,是不是只有一点点,所以,才能这样干脆利落地离开我?   明明郗正凌自己也是这么做的,这时候却因为陈玉从没有想过将自己介绍给他的亲朋,没有和自己说过他的事而感到失落生气。   郗元嘉知道自家叔叔不对劲是在一个礼拜之后,他一个表姐订婚,叔叔来了,但是,整个人就差在额头上刻一个“丧”字了,看上去就像是人都笼着一层灰雾似的,再没有以前神采奕奕风流潇洒的模样了。   “奇怪……”明明叔叔身上穿的是合身得体的西装,头发也是和平时一样打理得十分讲究,气色看着也不是那么糟糕,为啥看上去这么丧?   郗元嘉小朋友本着有疑惑就要问的耿直心理,直接跑过去,“叔叔,你怎么了?”   郗正凌身边站着的是他的好友,也是他们这个圈子里的人,郗元嘉也认识的一个青年,张家张子明。   “谁知道他最近发什么疯,叫出来也不出来,整天缩在家里喝闷酒,整个低气压地不行。”   “喝闷酒?”郗元嘉有些惊了,这可绝不是他家叔叔的作风。   要喝酒也可以去酒吧会所啊,这才是郗正凌以前正常的生活。   郗正凌抽出一支烟来,看了看场合,“我去外面抽一支。”   张子明无奈,“看看,以前明明没有烟瘾的人,这些天是离不开烟了。”   郗元嘉想了想,还是跟了出去,就看到郗正凌倚靠在阳台边抽烟,“叔叔,你到底怎么了?”没听爸爸说啊,最近叔叔的公司也挺正常的,没出什么岔子,平时看长辈他们,也没觉得他家叔叔有什么不对。   “元嘉,你那个同学家住在哪儿你知道吗?”   郗元嘉瞪大眼睛,“叔叔你问这个干吗?”   郗正凌苦笑,他能说他刚没多久前才意识到,他和陈玉谈了一年多的恋爱,连陈玉家住在哪儿都不知道吗?   说句实话,以前的他,是丝毫不会在意那些情人家到底住在哪里的,他不关心,就算那些情人让到家里去接,他也顶多在小区外或者楼下,连情人住在几层都没有直到的欲望。   可是陈玉他……从没有让他去家里接过他。   “你知道吗?”郗正凌其实查过陈玉在哪家医院实习,不知道为什么什么都没查出来,似乎有什么人在背后保护者陈玉的信息,让他再查都没什么结果。   郗元嘉摇摇头,“我没去过他家,只知道住在哪个小区。”   郗正凌眼睛一亮,“哪个小区?”   郗元嘉告诉他之后,郗正凌当晚就去了,到了地方郗正凌看向面前环境位置保全都很好的小区,这地方……房价可不便宜。平时陈玉吃穿都很简单,虽然看着教养很好,绝不是没有见识的那种小家子气的人,他最近也查到了陈玉以前曾经在那个现在已经败落的沈家生活过,所以这并不奇怪。可现在,陈玉还能住在这种地方,可见他绝不是自己看到的那样身家普通。   这种保全很完善的小区,想要打听业主的信息是很难的,但对于郗正凌这种人,没有什么是钱搞不定的,他打了个电话,正等着回复,不多时对方回复过来,却让郗正凌一怔,“不能说?”   “是的,郗总不好意思,陈先生一家的资料我们不能泄露。”   郗正凌皱起眉,“怎么,他的资料有什么敏感的吗?”   “很抱歉。”对方的回答丝毫没有转圜的余地。   “我只是想知道他住在哪里。”   “很抱歉郗总。”   郗正凌深深吸了口气,这事儿真有点不对劲了。   不过,他还是不甘心见不到陈玉,至少……要见到面,能说几句话也好啊,他已经有一个礼拜没有见到他,没有听到他的声音,连关于他只字片语的消息都没法搞到了!   于是,他就在这小区外蹲守,一蹲就是好几天,天天来蹲,然而却连陈玉的影子都没瞧见。他打了个电话给一家征信社,找了私家侦探继续盯着,自己疲惫地开车回家。   “元嘉,你同桌最近有回家吗?”他连他侄子那位同桌也没看到放学回家。   郗元嘉转头去问吉祥,吉祥点点头,“回家了啊。”   “他说回了。”   郗正凌气得厉害,这明显他们家根本不住在这里!   “问问你同学家到底住在哪儿!”   “呃,这个,他说是个人隐私,不能告诉你。”   郗正凌气得几乎要喷血,作为一个从小锦衣玉食又享有一部分特权的富家子弟,他从没有这样无力过。他想要知道什么要得到什么,都不是什么难事。   这次,却连陈玉到底在哪儿都查不出来!   背后到底是什么人在保护陈玉?   找不到人,让郗正凌都没法保持之前好不容易维护的“正常”外在,连他的家人都发现他不对劲了。   “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没事。”郗正凌的脸色明显憔悴下来。   郗老太太放下筷子,这绝对不是没事儿的样子。   郗元嘉小朋友心直口快,“因为叔叔正失恋呢。”   这话一出口,一家人呛到了好几个,呃,郗正凌还有失恋的一天呢?明明他只会让别人失恋啊。   郗元嘉笑嘻嘻的,“我那个同桌的哥哥和叔叔分手了。”   “是他提的分手?”郗老太太好奇地问。   “是啊。”郗元嘉丝毫不给叔叔面子,“反正听我同桌说他哥最近还是挺不错的,忙着实习呢。”   郗正凌竟然没有生气,反而带着些失魂落魄的模样看向郗元嘉,“他……过的挺不错么?”   “听说是这样。”   郗正凌垂下头,一下子沉默下来。   郗元嘉愣了一下,不敢再开口了,他虽然年纪小,也早熟聪明,毕竟还是个孩子,对于大人的那些事,还是带着一点儿一知半解的。   可是这会儿,他觉得如果自己继续说下去,叔叔好像……眼泪就要掉下来了。   郗老太太一脸惊奇地看向郗正凌,讲道理,家中人从没见过他这样。   “既然不想分手,为什么要和他分手啊?”郗元嘉的爸爸忍不住说,这个弟弟比他小了十来岁,平时感情自然是很好的。   郗正凌很委屈,“我没有要和他分手啊,他和我说了分手之后,我就找不到他了。”   “怎么会找不到,一个大活人还能失踪不成?”   “我就是……查不到他的消息啊。”郗正凌最近是真的过得很不好。   不过,他已经有办法了。   陈玉在接到家长会的消息时皱起眉,“怎么又开家长会啊,这个学期不是已经开过了吗?”   吉祥摇摇头,“不知道,今天课上刚通知的。”   最近因为忙着实习的事,陈玉是真的很忙,连修炼都被缩减了一些时间。不过因为已经是修行者了,再忙他的精神还是很好的,看着仍然神采奕奕。   “好吧,我知道了,到时候会去的。”他心中有了一个猜测。   果然,到家长会那天,他一走进教室,就看到郗正凌坐在郗元嘉的座位上,正恶狠狠地瞪着他,然后,目光忽然又温柔下来,带着些许贪婪温柔,一点一点地看着他,越看,他的眼中就越是带着委屈和失落。   陈玉看着真的很好,甚至和一年多前他们认识的时候没有什么区别,仍然那样清俊温雅、眉目秀丽。   因为这段时间一直睡不好吃不好,郗正凌瘦了一些,脸色也有些憔悴疲惫,陈玉看着却丝毫没有影响。   就好比,失恋的只是他一个人,陈玉竟丝毫没有将分手放在心上。   郗正凌握紧了手抿了抿唇,心中微凉,又带着令他不知所措的伤心失意。   “陈玉……”他轻轻叫着,名字在他的唇齿间缱绻回转,带着一股莫名的色欲味道。   陈玉插在口袋里的手握了一下,说句实话,被他这么一叫,他头皮都麻了一下。   郗正凌这个人,确实还是很勾人的,也难怪以往那些情人会心甘情愿落入他有毒的情网,明知道不靠谱,还好似飞蛾扑火一样奋不顾身。   稳了稳心绪,陈玉露出一个清浅的笑,“嗯,是你来了啊,你哥哥嫂子又没空吗?”   很平常的聊天口吻,带着距离感的疏淡。   郗正凌猛然间站了起来,吓了陈玉一跳,他上前就想抓陈玉的手腕,却抓了个空。   开玩笑,陈玉不想让他抓的话,他能抓到才奇怪。   陈玉绕过他到吉祥的位置上坐下,郗正凌气得喘息声都大了起来,坐下之后就去继续去抓陈玉,因为两个座位间间隔太近了,陈玉避无可避,被他握住了小臂,那力道像是要捏碎他的骨头。   “这家长会你搞出来的吧?”陈玉无奈地说。   郗正凌抿着唇,“跟我出去,我们谈谈。”他没否认。   陈玉叹气,“还有什么好谈的,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没答应!”他的声音大了起来。   陈玉看了下身边其他的家长,顿时感到有些尴尬,“好好好,我们出去谈吧。”反正估计这个家长会也没什么大事。   两人在学校对面的奶茶店里坐了下来,没办法,中学对面奶茶店远比咖啡厅受欢迎。   已经两个多月没有见到陈玉了,郗正凌的目光根本离不开他的脸。   分开之后,郗正凌才发现,他是真的不想分手,不能分手。   他很想念陈玉,想念他的气息他的声音他身体的温度,他的温柔他的笑他的一切,应该说,陈玉似乎天生就该在他的身边,在他的房子里,哪怕他只是待着什么都不做,都让郗正凌感到安心宁和。   陈玉这个人很奇怪,他并不是那种有侵略感的人,也没有那么让人印象深刻刻骨铭心的地方。他长得很好,却没好到叫人一见难忘无法抵御,他还算聪明,却绝对没有聪明睿智到叫人心折令人倾慕。整体而言,他甚至有些平凡,没有那么深邃不寻常的魅力,可是,他的陪伴就是那么让人舒服。他做什么事都带着恰到好处的分寸,从不多一分也不少一分。这份恰到好处到最后,竟然成了让人有瘾的幸福感。   “我不和你分手。”郗正凌认真地说。   陈玉皱了皱眉,“我打破了你的规则,你生气了——别否认,你确实不喜欢那样,我也很不喜欢这种感觉,所以,我觉得我们按照你的方式直接分手的好。”   郗正凌恶狠狠地说,“去他妈的规则!”   陈玉愕然地看着他,这人……有点暴躁啊。谈恋爱这么久都没发现他脾气这么坏啊,这是怎么了,自己不是一向很遵循他的规则吗?难道是因为自己提出了分手,刺激到了这位花花大少脆弱的自尊心,所以他不甘心来着?   “呃,你是在生气由我提出的分手吗?”陈玉问,“我觉得我提出分手的时候,你已经对我没有那么在乎了。”   郗正凌抿起唇,“我那时候并不是对你没有那么在乎,”当时他说出那么过分的话,那时之前刚好又有一段冷淡期,怪不得陈玉会误会,“我当时只是在仿徨,我害怕自己的感觉,因为我对你越来越在乎了。”   陈玉:“……”   “我没有办法和你分手。”郗正凌垂下眼睑,“我爱你,陈玉。”   陈玉:“……”   “以后我对你没有什么该死的规则,我会带你去见我的家人朋友,你想来我的公司我会很高兴,你愿意做什么我都可以陪你去做。我也想认识你的亲朋,想知道你的一切——”   陈玉震惊地看着他,这他妈难道第一次自己身上也有了金手指汤姆苏这种东西吗?居然还真能让花花公子收心从此深情不悔?不会吧!   “呃,可是,不行呢。”   郗正凌听到陈玉认真的回答,感到自己的心一下子被揪紧了,疼得厉害。   “我是注定要离开的,郗正凌。”   “为什么?”   “因为我早就决定了,以后会住到山里去。”   郗正凌死死盯着他,“为什么?”   陈玉露出一丝微笑,看向外面,“因为我要去陪着我最重要的人啊……”   大姐头在哪里,他也要在哪里。   郗正凌:“……”   铺天盖地的嫉妒,让他不能呼吸。    第119章 番外 陈玉   史上最狗血的, 大概就是花花公子忽然找到了真爱,并决定对真爱一心一意放弃整片森林时, 真爱……不愿意。   一开始的时候, 郗家人都是当笑话来说的,毕竟郗正凌以前也算是作孽良多,大家都听过郗家大少风流的名声, 也乐得看热闹说一声天道轮回报应不爽。   可是,当郗正凌真的颓废下来,整天失魂落魄连公司都丢给几个职业经理人去打理的时候,大家才觉得不对了。   不管郗二少爷以前名声有多糟糕,实力却是大家都承认的。而且摸着良心说, 他对家里人都很不错,如果不是因为一贯人缘好, 也不会大家那么容易接受他的性向。   憔悴失落的郗二少爷不再混迹花丛, 酒吧会所都不去了,连看到朋友故意带到他面前的漂亮男孩儿都完全不为所动。   “那陈玉有什么好?”张子明啧啧称奇,“人我也看过,长得确实不错, 但也没好到那个份上啊。”   必须要说,陈玉的长相, 本来也不是顶尖的那一种。   郗正凌抽着烟, 惆怅地说,“你不懂。”   张子明:“……”   真的不想嫌弃他,这他妈从风流大少到颓废情圣的过渡太叫人震惊了, 让他十分适应不良。   “是因为他和其他那些人不一样,看着比较纯吗?”另一个朋友好奇地说。   其实郗正凌的朋友,大多根本没有见过陈玉,因为以前郗正凌也没有带情人见朋友的习惯。   “也不算吧,之前你们不是找来的几个也有气质纯的,有两个还是学生呢,一脸天真样儿,我们郗少爷也是完全不感兴趣啊。”张子明无奈地说。   这拯救郗二少爷的计划,还没开始就夭折了,因为他本人完全不想被拯救,整个儿又颓又丧。   “既然这么爱,就去努力挽回啊。”一个女性朋友看不上郗正凌这样儿,鄙视说。   郗正凌恹恹地说,“你当我没有挽回吗?他完全不为所动,最后我发现,不管我做什么,都没法改变他的决定。”   张子明皱眉,“这不至于吧,要说阿凌你的长相家世,这缠下去还能有人抵御得了?再加上你这次是再认真不过了。”   说起这个,郗正凌就觉得十分心酸,“他……说他必须要去陪伴最重要的人,而我不是。”   “……人家有最重要的人?也就是说他有爱人,正凌你只能算备胎?”大家都目瞪口呆了。   这尼玛有点厉害了。   郗正凌却摇摇头,“看来不是,他应该和我一样是天生的gay,但那位最重要的人,是从小和他一起长大的一个女孩子。”   “这……”   “应该无关爱情,但不管怎么说,在他心里,那人总归比我重要。”郗正凌酸溜溜地说。   说完自己都觉得丧气得不行,于是,又点燃了一支烟,躺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众人:“……”   郗老太太来的时候,闻着郗正凌的屋子里一股憋闷的怪味儿,打开窗户散味道之后,狠狠拍了一下死气沉沉的混小子,郗正凌却连动都没动一下。   平时郗老太太一直很纵容郗正凌,不仅仅因为他比老大小了十来岁,也因为这本来就是个晚来子,她生老大的时候年纪也不是很小,到四十多岁才生了郗正凌,这不就得多溺爱几分?   看到小儿子这样子,老太太心中当然很心疼。   “元嘉,你约一下你同学,叫他哥哥一起来,就说我要见他一面。”老太太憋不住了。   郗元嘉犹豫了一下,“奶奶,这样是不是不太好。”   “有什么不好的,你看看你叔叔都成什么样了!”老太太瞪了自家孙子一眼。   郗元嘉只能叹气答应下来。   吉祥去和陈玉说了这件事,陈玉考虑了一下就答应了。   约的地方是本地一家比较有名气的私房菜馆,老太太喜欢吃这家的煲汤,平时经常来,这家的隐私一向做得不错,一个个都小包厢隔音很好。   郗老太太去的时候是不太高兴的,哪怕她对陈玉的第一印象很好,但现在他甩了自家儿子,还使得自家儿子变成这副模样,她能高兴才怪。   不过,她还是压着怒气,只想着能说服他,以后还要让他和自家儿子过日子,这要是做得太过分了,反而不美。她只希望小儿子幸福快乐,可不想搞成仇人。为了儿子,她怎样都能忍了。   老太太还是很有城府的,所以陈玉和吉祥到的时候,她的脸上带着微笑,看着十分慈祥和善,丝毫没有摆脸色。   尽管这一次,她是决定要来以势压人。   郗正凌折腾了许久都无法查陈玉的消息,郗老太太在圈子里能量大多了,她想查还是能查的,不仅如此,她还查到了在背后保护陈玉的,是池家,据说陈玉和池家现在的当家人有点儿关系。   不过这一点郗老太太并不担心,陈玉的过往都一目了然,很显然池家大少喜欢那位已经败落了的沈家以前的大小姐,而陈玉正是和沈家大小姐一起长大的家仆之子,如果郗家真要施压,想必池家大少也未必会那么不讲道理,为了自家未婚妻的家人出手也就算了,他陈玉也就是个仆从的角色,哪儿那么大的面子。   郗老太太是这样想的,也知道自己不能压得太过,需得和风细雨一些,先来软的,不行再来硬的。   这一套对于她这种家世的人,其实也不太习惯做,真正到了郗家这个份儿上,多的是人前仆后继前来讨好,这世道真正不识时务的人,事实上绝对是不多的,以往也没有人需要她用这种手段。   陈玉不知道郗老太太要和他说什么,但他心里头也有些歉疚,他是真的没想到郗正凌这种花花公子居然真的……对他开始一往情深了?   讲道理这算是个什么异常的“金手指”啊……   只是陈玉觉得即便如此,这位大少爷的情圣状态大概也维持不了太久,毕竟时间是最好的解药嘛。   哪知道陈玉正要推门进去的时候,恰好隔壁包厢的人也来了,一见他就惊喜地跑过来,“师叔?!”   郗老太太看到了门口的陈玉,自然也看到了和陈玉说话的人。   呃,那不是张家的慧琪吗?   郗家和张家的关系一直不错,郗正凌和张子明也是好友,但要论地位,不管是池家还是张家,都比郗家要强那么一分。张子明的父亲是家中次子,并不是张家正统的继承人。而张慧琪就不同了,她是张家现任当家人最小的女儿,完全称得上是张家谁都惹不得的小公主了。连张子明见了张慧琪,都要恭恭敬敬叫一声小姑姑的。   现在这位公主正带着浅笑和陈玉说话,那神色竟带着几分亲昵讨好。   “师叔,想不到在这里遇见你,我刚好要找你说话呢!”   “慧琪你怎么也在这儿,什么时候丛山上下来的?”   “前两天,师父给我放了假。”张慧琪说。   平时她和杰西卡跟着沈隽住在山上,有专门的家庭教师教他们功课,她们这种家庭出身的女孩子,有一些课程比文化课更加重要。再加上一般的师资也无法给她们最佳的教育,在沈隽那里好好学上几年之后,再去全球最好的私立大学读书,才是她们预定好的人生。   张慧琪往包厢里一看看到了郗老太太,“哎呀,原来你约了顾伯母啊,刚好都是认识的——顾伯母,将我家师叔借给我说十分钟话可不可以?”她撒娇说。   郗老太太娘家姓顾,因为她丈夫以前和张慧琪的爸爸也算是熟人,所以张慧琪叫她顾伯母也是很正常的。   “当然可以啊。”郗老太太笑眯眯地说着,“慧琪约了谁啊,既然都认识,不如来一起坐?”她心思一转,当即就改了主意。   张慧琪笑嘻嘻的,“好啊好啊。”她对着陈玉说,“是杰西卡的哥哥来接她,我之前邀请她到我家来玩,这不,今天请他们兄妹吃饭呢,都是认识的人,一起坐也可以的。”   陈玉当然没意见。   通过张慧琪的介绍,郗老太太知道那个同样对陈玉十分恭敬的兄妹是北欧某个大财阀家的子女,不禁重新用审视的目光打量着陈玉。   “师叔啊,不如你和师父说一下,让她再多放我们几天假呗。”张慧琪摇着陈玉的胳膊说。   陈玉好笑,“你干嘛不直接和姐姐说。”   “我可不敢。”张慧琪有些丧气地说,她不怕陈玉,可她是真的怕沈隽。   沈隽越是修炼,越是一副不可亲近的清冷模样,平时对她们也十分严格,她们怎么会不怕她?   郗老太太在饭桌上几乎没说什么话,最后还抢着付了账,“我一个长辈请你们一群小辈吃饭也是应该的。”   大家也就没和她争,在张慧琪看来这又没多少钱,当然不在意。   陈玉不知道郗老太太原本找他来是说什么的,反正最终啥也没说,他摸了摸脑袋离开了。   郗老太太坐在车上,沉静地看着窗外的霓虹,“再去给我查查,那沈家小姐……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和张家是什么关系。”   “是。”   郗老太太也很心力交瘁,自家儿子喜欢什么人不好,喜欢上这样一个麻烦的,人家还看不上他。   池湾替沈隽找徒弟的事儿其实在富豪权贵的圈子里不算很秘密,于是,郗老太太在几天后就收到了回音,顿时震惊得久久会不过神来。   “那张慧琪叫陈玉师叔,难道陈玉也是——”   “应该错不了。”   郗老太太起身,又去了郗正凌那里,她看着桌上几个酒瓶子,很有些恨铁不成钢,走过去拉开窗帘替他开了窗,“别这副鬼样子了,人家又不会心疼你。”   郗正凌闭着眼睛不理她。   “死心吧,你等不到人家回心转意的。”   “妈,怎么连你都这么说。”郗正凌十分委屈,心酸地说。   郗老太太平静地看着他,“因为人家的层次和你不一样,现在想来,你确实配不上他了。”   郗正凌:“……”你到底是谁的妈啊!   “老老实实接受现实,你和他有缘无分。”郗老太太沉声说。   郗正凌咬着牙,“我不能,我就是爱他,忘不了他,一直想着他。”   郗老太太凝神看他,最终摇头叹了口气。   沈隽并不是完全不知道陈玉这段孽缘,平时寒暑假,陈玉还是会带着吉祥回山上住的。他和郗正凌没分手的时候,在山上的时候,黏黏糊糊一直打电话来着,有几次差点郗正凌就要找到山里来,最终还是被陈玉劝住了的,沈隽想不知道都难。   后来,陈玉分手了,毕业了,搬到山里来了,沈隽也就不再问这段感情的事,毕竟都过去一年多了。   这天,她忽然又提了起来。   “当时就这么分手了,你不在乎?”沈隽喝着茶问陈玉。   陈玉笑着说,“体验了一把恋爱,还不错吧,但要说失恋有多痛苦,也没有,虽然有些遗憾,可后来实习实在太忙了,痛苦的时候沉浸到修炼里去,渐渐也就放下了。”   沈隽瞥了他一眼,“你真爱过那个花花公子?”   “爱过,其实现在还有点爱。”陈玉诚实地说,“他毕竟是我初恋,还是有点难忘的。只是,也没那么爱就是了。”   从一开始就做好心理准备要分手的,他肯定不会傻得全部将感情投进去啊。   沈隽放下茶杯示意陈玉跟着她过来,两人走到客厅,透过落地窗往外看去,从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会客室,会客室里的人却看不到他们。   陈玉瞪大眼睛,“他来做什么?”   会客室里正是衣冠楚楚的郗正凌和郗老太太。   “郗家说愿意多出一半的价格,求我收郗正凌为徒。”沈隽似笑非笑地说,“这真是花了大代价了。”   要知道,她收张慧琪她们价格就算得上高得离谱了,郗家愿意出这个价格,也是要狠狠割一刀的。   陈玉:“……”   沈隽看向他,“我交给你来做这个决定,收还是不收?”   陈玉有些茫然,“这……还是大姐头你自己决定吧。”   “郗家老太太说,她给了郗正凌一年的时间,看时间能不能让他忘情,实在不能,她才能下决心割这一刀来山上求我。”沈隽淡淡说,“不过,她只字未提让你和郗正凌破镜重圆的事,只说看郗正凌和你到底有没有缘分。”   陈玉:“……”   “你这桃花,开得还挺持久。”沈隽打趣说,“也亏得郗家有钱,还舍得。”   陈玉平静地说,“大姐头,你就照着规矩来吧,收与不收都可以。但是我现在,是真没想过再和他在一起。”   “嗯,既然这样,就由我来下决定了。”沈隽微笑说。   至于往后有没有那个缘分,谁知道呢。 本书由 董舒董舒123 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