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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隐藏boss看过来_分节阅读_第76节
小说作者:大碗菜   小说类别:穿越小说   内容大小:623 KB   上传时间:2016-02-13 04:13:58

十年之后。

葵花占了山头和湖泊,成为世界上最受人膜拜的圣母,也是全球的女神。

能把末世变成生机勃勃的盛世,能把人人恐惧的丧尸变成npc一样的人类,还能够让他们慢慢的找回原来的记忆,回到曾经,融入人群。

还有什么比这样的事更逆天?

葵花刷足了声望,顺便把王傲隽和顾宵萧也洗白了,这两人成为圣母身边的勤劳小童子,把丧尸从各地召唤过来,再把丧尸们成群结队地赶进湖泊之中接受治疗。

已经治愈的丧尸们,则是在两人的指挥下,不断的挖掘湖泊,把原有的湖泊扩大了十来倍,可以同时接纳更多的丧尸。

多年来,效果明显,丧尸们几乎全部接受了药水的浸泡,湖泊已经被人们赞颂为圣湖。葵花所居住的地盘也成为朝拜的圣地,此处长年白雾笼罩,传说神秘又令人不禁心生敬畏之感。

有超过半数的丧尸成为新人类后,有了各种生活技能,俨然学艺出山,以精湛的本事受到人们的欢迎。

美好的生活是人类喜闻乐见的,葵花自然也对治疗后的丧尸终于能有生存的空间而舒心,除了他们自身的努力,也有人们的思想转变。

在这里起到重要作用的,当然是洪铮炀。

即使丧尸们捣乱已经被有效的遏制了,但要把末世快速地转变成适合居住的环境也是一个大工程。洪铮炀是个有干劲有创意的人,他把异能与空间再次发掘,创造了一大批能够吞噬雾霾废气的大嘴花,以及清洁空气能调节空气成分的撑天大树。

十年的光景,原本臭气熏天的人世间,又回到了鸟语花香的春天。洪铮炀坐在首脑的椅子上,批复文件,他如今是世界上最强的华夏国的元首,有单独的行宫,国家各处都有他的足迹。

在后起之秀的少年眼里,他就是一个神话,白手起家,带着人们把最棘手的雾霾处理了,华夏国绿树成荫,蓝天白云,是世上最干净整洁的地方,也是末世之后,发展最快的国家。

洪铮炀的铜像矗立在各地,风光无限。

曾经的北方基地处,有一处地牢,里面关押着作奸犯科的囚犯。

其中被看守得最严密的地方,是监狱最深处的单人间。

里面的人枯瘦如柴,却还在不停地咒骂,有时候又哈哈大笑,像一个疯子。

老狱警就会告诉新来的狱警:“那个人啊,曾经是基地的二把手,可高大厉害了!可是他人品不好啊,心眼坏!”

“洪大大以前不是在我们这儿停留过么?我们现在都知道,他有个手镯,里面装了各种宝贝,但当时只有两三个人知道。”

“关在里面那个人叫做马樘暮,他喜欢的姑娘可喜欢洪大大了,他就恨死了洪大大。那姑娘也是个坏心眼,纠缠了洪大大好几年,总是被拒绝,她就骗了马樘暮去偷洪大大的空间手镯,偷不着就弄坏它。”

“若不是洪大大警觉,差点就被马樘暮给弄死了,那姑娘还说她发现了马樘暮有问题,想要邀功呢!洪大大才没有被她骗到,要知道,早几年,那姑娘还想害圣母来着!圣母有一套空间饰品,一个镯子和一个戒指,镯子就被那姑娘蓄意弄坏了,戒指据说是收了那块让全世界异变的放射性金属。”

“你们为我为何清楚这么多细节?因为大爷我就是当年北方基地的老大啊!大爷我别的不行,把马樘暮这个小崽子和殷巧巧那贱人管死了还是可以的!”

新来的小狱警原本对里头的囚犯有一丝同情,被老狱警科普以后,都是嗤之以鼻,想害圣母的人都是坏家伙,想给圣母的弟弟找麻烦的人都是罪有应得!

马樘暮被永久的关着,到死也没能再离开那方寸之地。

原剧情里,他把洪铮炀关在小房子里活活饿死,如今他只是被关牢狱,有地儿住,有饭菜吃,还是好太多。

只是马樘暮并不认为自己过得好,他整天都在试图逃狱,咒骂,绝食抗议,但是没有人理会他。马樘暮这会儿从心底里讨厌殷巧巧了,全是因为她,他才开始倒霉,倒了八辈子的大霉。只是身陷囹圄的他,不知道殷巧巧现在躲在哪个地儿。

那么殷巧巧到底在哪儿呢?殷巧巧自身也不是很清楚。

对于这一点,葵花是清楚的很,殷巧巧的肉身已经死去了,但是她的灵魂,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某一天,葵花身边的晋*江小系统忽然给她发来一个消息:“玩家为任务世界作出巨大贡献,声望刷到峰值,经上层讨论决定,给予玩家一个奖励,玩家可以选择,将要报复的对象送往以下任何世界。”

系统列出来可以挑选的世界只有一个:清朝。

葵花满头黑线,说什么可以挑选,就是逗你玩的吧逗你玩呢!

【此副本由读者要求打开,系统设定,任务者执行】

什么鬼!葵花满头雾水的,但是能够把殷巧巧送去她看不见的地方,葵花还是很乐意的,眼明手快的选择了确认。

殷巧巧眉头都皱成了褶子,她到了一个什么鬼地方!

之前那个末世就已经让她不能忍受了,男女平等在她前世的女尊王朝,是不可能存在的,男人只是玩物,守在家里给她干活的内宅人儿。

但如今这一个世界,竟然把所有的女人都关在后宅,做女红,读女诫,三从四德,而男人大都长得彪形大汉的,在外为官,各种应酬。

女主内、男主外,跟她记忆里的世界完全反了过来!

最让她受不了的是,女孩要缠小脚!

殷巧巧到这个世界来的时候,正好穿到了一个晕倒的小女孩身上,可惜她的小脚已经成型了!殷巧巧想要横刀跨马,正式成为不可能实现的梦想。

再往后的日子简直就是一团糟,因为她的独立特行,殷巧巧被她所谓的姨娘压迫着学走路,学绣花,和一些闺中的小女孩像傻逼一样的争奇斗艳,参加一些无聊的诗社。

殷巧巧恨死了这样的日子,把女子的天性都关闭在闺房之中,作为一个曾经的女将军,她深以为耻!

比在末世的时候,被洪葵花膈应更恶心。

这个世界倒是没有了让她憎恨也没有让她牵肠挂肚的人,可是让她难受的整个社会。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全部默认男尊女卑,女人们在后宅的方寸之地用尽了权谋,勾心斗角无处不在。

殷巧巧还不到十二岁,就被这一世的爹准备好了,送到侯府当小妾。她的爹只是个七品芝麻官儿,她一个庶女的没多少用处,如今老侯爷看上了她鲜嫩,殷巧巧的微弱的作用就出来了。

全家人待她如贵宾,嫡母替她准备了比起其他几个庶女来说要丰厚得多的嫁妆,殷巧巧却一点儿都不开心,她只觉得这样的人生可悲!

被早有准备的嫡母囚禁在小房子里的殷巧巧,就不由得想起了末世。如果她有洪葵花那样的力量,能够像圣母一样受万人敬仰,她就一定能够改变这种悲剧。

可如今她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双足还被缠绕得变了形。殷巧巧闲极无聊时看了野史话本,认为武则天与花木兰非常符合她的胃口,她想要偷跑出门去学一学花木兰建立军功,等实力够了,回头来当一回武则天,把这畸形的男尊女卑社会矫正为女尊。

然而,她连后院都逃不出去,就算这是她的第三辈子,殷巧巧的宅斗远不是嫡母的对手。也许是前几年她把各种花样都折腾过了,她心里想的什么,她想要做些什么,都被嫡母算计的一清二楚。

殷巧巧在花烛夜把醉酒老侯爷抹了脖子,她抵抗不了整个体制,玩不过嫡母渣爹,但她可以了结自己。

不过在这之前,她得先把糟蹋女人的老色鬼给弄死了,省得有更多的女人受害。

死也要拉个垫背的,也许还能够把她那一心想爬上去的渣爹给拖累死。

殷巧巧死的时候还是很遗憾,只是事已至此,也没了更多对策,她很想知道,如果是洪葵花穿越到这个世界,会怎么做。

*

等末世的丧尸全部治疗完毕,洪铮炀成为一个成熟的领导者之后,葵花终于放心地脱离任务,回到了系统空间。

“恭喜玩家圆满完成任务,获得300个积分,玩家做出突出贡献,奖励永久的小灵脉一条,空间面积可以扩大一倍,炼药师称号达到高级。”

葵花一进空间,就被一大串的惊喜砸中了,赶紧检查了一遍随身空间,果然里面多出了一大片的土地。

葵花如今是一个地主婆,手中有钱好做事,向系统买了一套管家程序,小机器人轻轻松松地把一大片的土地规划好区域,撒满了各类种子,郁郁葱葱,只等收获。

做完了这些事,葵花心情舒爽地离开空间,去往最初的世界。

☆、第90章 单章

元旦过去,天气已经有些寒冷了,呼吸出来的都是白雾,偶尔会看到路面结了薄薄的冰,如昙花一现。

向家的早餐店就越加红火了,人们都想在早餐的时候,喝一点热汤暖暖身子。向妈的手艺好,回头客越来越多,一大早下来可以卖出两三百碗。

甚至有些工作太忙或者在逛街,来不及吃饭的人,午饭或者晚饭也会在向家酸辣米分解决,吃一碗混沌或者饺子。

向妈捶腰捶背的时间就变多了,店子里就她跟向爸两个人,以及孩子们偶尔搭一把手,还是忙不过来。

而向爸的小超市,也因为他长的和善,说话好听,又会做生意,人家买东西的时候一些零头他会去掉,比起其他的店子他的生意也就明显要好太多。

当然这其中有白梅、还有葵花的学霸效应,两人在学校中都有朋友圈,有朋友的朋友圈,连带的,就拉来了一些客源。

在三姐弟的强烈要求下,早餐店终于招了一个工人帮忙洗碗,向妈的压力总算少了一些。

葵花因为上个任务有突出贡献,得到了一系列的奖赏,其中就有一个健脑丸药方,可以让人耳聪目明,还可以加一点智力。

只是这种药方的药材太贵,大半仓库的存货兑换的药材,只能够生产出十多粒健脑丸。葵花毫不犹豫的把半仓库全都兑换了,系统赠送了一些药物种子,白梅整日整夜的啃书本,葵花佩服她的毅力的同时,也想让她轻松一点学习。

至于乐乐,他的课业负担还不重,以后再给他炼药也不迟。

葵花用一个高大上的塑料瓶子,写满了英文,把药丸装好了送给白梅,这回她把功劳全部推给了王傲隽,毕竟姐姐对boss的印象太不好。

“王同学说他的表哥高考前曾经用过这个东西,效果很好,是从米国带回来的,我找他买了一瓶给你用。”

白梅额头上就皱成了川字:“你怎么还和那家伙关系亲密呢!”

撒谎毫无压力的葵花:“高考!全部是为了你的高考!别人找他买这个药,他还不肯呢!花了我好多钱,你可一定得吃啊!”

葵花一脸肉痛,十几粒的药丸子确实花了她太多存货。

看她一本正经的样子,白梅就勉强笑了,拿着小瓶子进了房间。

葵花这一阵就过得十分顺心,爹妈的生意好又有了帮工,姐姐的成绩好还有药丸辅助,弟弟……

然后乐乐就整出事儿了。

乐乐被人打的鼻子出血,大白天向爸被叫到学校去了,向爸一着急,差点小三轮都开翻了。

葵花晚上才听到消息,心里就一突,前世向爸是把腿摔折了的,家里就开始走下坡路。这一回大约是还有一些运气,灾难给他避过去了,只是一家人也吓得够惨。

乐乐的鼻子没有多大问题,但是眉尾的地方被划了一个口子,据说是打架太凶狠了,在桌子上划了一下。

虽然说伤疤是男孩子成长的印记,但是在脸上这样破相,向妈还是心疼的眼泪都流出来了,一边给他敷药一边骂他:“什么事儿让你拼了命去打架!你小时候还老老实实的,一进城就给我整出个打架!你是想让我们全家都搬回去吗?”

乐乐本来是一声不吭的,头还高傲地昂着像一只斗志未消的公鸡,看到向妈哭了他才低下头:“有人说我爸妈是泥腿子,说农村里的孩子是被当牲口养大的,我就跟他吵起来,我说我们农村娃也不比县城的人差多少……后来,就打起来了。”

他一番话让让全家人都成沉默了,乐乐说着说着就哭了起来:“我们班里也有几个农村里来的同学,家里条件好的可以融入班级的圈子,条件不好的,总是被人排斥还被人欺负。我成绩好,老师喜欢我,他们都嫉妒我,就有人说我爸妈是开面馆的,故意给我找茬。”

“他们过分的时候,顾霄萧给我挡回去了,很多时候我都会忍住,他们欺负我可以,但是他们骂你们,我忍不了!”

向妈立即就哽咽了,眼泪成串地流下来,白梅和葵花在一边劝说,会好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乐乐被向爸带到书房去了,男子汉之间的交流。向爸是非常肯定乐乐的做法的,只是打架多少有点不对,虽然向爸读书不多,但是在年纪还小的儿子面前,可以充当一个人生导师。

葵花开始有意识的往乐乐的饭食里面添加一些强筋健骨的药剂,又拿了去疤痕的膏子给他涂抹,保证他不会破相。毕竟娃娃脸的乐乐,长相还是很可爱的,如果添一道疤,会比较难看。

经过很多次任务,葵花也知道,每一所学校里面都会存在一些地头蛇的帮派,或大或小的校园暴力随处可见。乐乐是一个老实的孩子,这一回不打架,葵花还没有意识到他在学校受到的委屈。

前世她的生活比较单调,见过的校园暴力也不多,像乐乐这样的情况,已经是大事了。乐乐成绩优秀,人也长得好,十三四岁的初中生,已经有了异性相吸同性相斥的本能,那么应该有女孩子喜欢他,所以也许乐乐是招男孩记恨的,而且他还是个插班生,很容易被孤立。

葵花就想着怎么样找个法子,让乐乐把他们班的地头蛇给收服了。

然而还不等葵花开启王八之气去抖三抖,被乐乐揍得鼻青脸肿的男孩,就乖乖的跟着他爹妈上门道歉来了。

据说,这对爹妈原本对孩子被打意见颇大,但听到顾霄萧去他们家告状,说他们家儿子嫉妒向乐乐被女孩子喜欢、成绩好、长得好看、受老师喜欢等等等等后,两家长提着儿子的耳朵,提了一大袋水果,来和向乐乐释前嫌。

熊孩子就挨揍,刚好这孩子也姓熊,他爸妈也长的虎背熊腰的,所以一进门就把向爸向妈给吓了一跳。

等误会解除之后,熊爸给了乐乐几个大拇指,夸他成绩好有骨气,要提溜着熊孩子要他多学习。

在那之后,向乐乐就多了一个伙伴,或者说,多了一个小弟。

熊孩子原本只是怕他爹妈,但久了之后,就真心地对乐乐服帖了,成为城郊中学浪子回头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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