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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_分节阅读_第21节
小说作者:常书欣   小说类别:都市娱乐   内容大小:2.05 MB   上传时间:2014-04-02 21:45:47

  最终留下的能有几个?

  留下的敢不敢用?能不能用?管不管用?

  这都是许平秋在思考的问题,他又一次把未淘汰的名单拉出来,一位一位看着,很让他意外的是,目前表现最好的居然是严德标,这个表面人畜无害的小胖子三天穿越了半个城区,超市偷吃、夜市混饭,今天据汇报,他居然从街头老千的手里弄到了一笔钱,更令许平秋感兴趣的是,这小家伙居然能发现跟在他背后的外勤,禁毒局的外勤那一位都是千锤百炼,就即便这个简单任务有点放松,可也不是一般人能发现的。

  不过这个人的缺陷是奸诈有余、勇猛不足,可堪一用,却不堪大用,真要把他放到个警察的岗位,许平秋丝毫不怀疑,用不了多长时间,他就能成长成为吃拿卡要、荤素不忌的警痞。

  似乎有点不满意,他一页一页翻着这届选拔的名单,每一个人都能让他一眼挑出缺点来,熊剑飞和张猛是个好苗子,不过脑筋有点简单了;郑忠亮、董韶军、骆家龙这几位学业尚可,不过性子没有磨练过,有点软;汪慎修、孙羿、李二冬之流,各有特色,特长和他们缺陷都很明显,那就是社会经验太过苍白,这一堂可不是一天两天能补上来的。至于邵帅,是他临时起意加上去的,那孩子太孤僻,他都不知道该怎么帮。

  他看着,思考着,直到翻到最后一人:余罪。

  他笑了,这是一个集中了几乎所有学员缺点的人,而又没有其他人身上任何的一个优点或者特长。学业平平,表现差劲,两面三刀,谎话连篇,人品极烂。

  可就这样一个人,许平秋曾经想过如果把他放进鱼龙混杂的市井,似乎应该发生点什么意外的事,比如混得风生水起;比如走一条不寻常的路;更比如他不知不觉地走进他期待的圈子。不过很意外,环境给了他,他依然是表现平平,连着几天窝在机场,满足于基本的温饱生活,实在太令他失望了。

  难道我看错了?合上笔记本时,许平秋这样想,确实有点失望。

  不应该错,这里面应该有我找的人。他又反过来这样想,权当是安慰自己,但免不了被这个不确定的思绪纠结着。

  因为,留给他的时间,并不多…………

  第39章沦落风尘

  当又一抹皎洁的月色笼罩在早春花市的棚顶,时间已经过去了十日。

  汪慎修从花市棚后走出来时,脸上洗得干干净净,连衣服上的污渍也用水蹭了蹭,他像在做一个很艰难的决定,而现在,已经没有迟疑。辨着方向,向着市区中心来了。

  这十天可过得是什么日子呀!?

  他第一次尝到了有苦难诉是怎么样一个难受的滋味。最清晰的感觉是饿,俄国某文豪那句“饥饿像影子一样跟着我”,是这十天生活的最好写照。前几天,他用白粉在地上写过一个求援词,很风骚的魏碑字体,编了套某某大学生落难羊城的故事,故事太老套,远不如街上那些缺胳膊瞎眼残疾的惹人同情,勉强混了两天饭钱,之后被一帮子乞丐追打他才明白,和当警察一样,要饭也得讲个出身,不是想干就能干了的;再之后他混迹粤东街头的晚市,在露天大排挡洗碗刷盘子,干了几日管饭不要工钱的活,不过昨天摊档被城管拉走后,又断了他的活路。今天还是有收获的,无意中碰到了花市的旺季,一天搬运,管了两顿盒饭外加三十块钱工资。

  这就是全部的家当了,除了如影随形的饥饿感,他还能清晰地感觉同围人眼中的冷漠、鄙夷、不屑,这次莫名其妙的任务,他猜测也许是那位老警给新人的历练,就像所有扯淡玄幻小说中的打怪升级一样,只不过对于钢筋水泥丛林里的同类,可要比深山恶林的魔兽恐怖多了。

  走啊,走啊……每天就这么漫无目标,浑浑噩噩地走着。

  这步子迈得为什么这么沉重,心里为什么这么悲催呢?

  他在想着家里,那个温馨的环境,舒适的沙发;他在想着家乡,这个时候,是不是还在下雪,冰天雪地的北国,比这温热难熬的南地对他来说要舒服得多;他在想着那帮子狐朋狗友,也不知道他们落难到了这个城市的哪个角落,是不是也像自己一样,因为人格被降到了底线以下活着而开始怀疑活着的意义。

  早春的羊城,恰如北方的仲夏的气候一样,傍晚的凉爽中带着温热,汪慎修一路想着,不知不觉地走到了繁华的黄埔路,车流灯海中,他伫立地街头,迷茫的眼睛看着陌生的街市,又一次有了多愁善感的心境。

  同学给他起外号叫汉奸,一是因为脸白,和别人显得格格不入;二是因为他经常说一些倾慕欧美田园式生活的论调,在这个国度拥有那号资产阶级的腐朽思想,可不是汉奸是什么。他懒得争辨,总是“哥的风骚你们看不懂”来自慰一句。

  而此时他看到了让他倾慕的风骚,这摩天的楼宇,可能有着多少富商巨贾、这不息的车流中,过去的豪车可能载着多少欲男性女。那一掷千金、倚红偎翠的风骚,即便再被人诟病,可又何尝不是每一个男人的梦想。

  “妈的……活得太窝囊了。这么回去更窝囊。”

  他突然境由心生,是看到了一辆宝马车里下来的帅哥,没他帅的哥,不过比他潇洒地站在车前,等着一位裙装的丽人挽起胳膊,两人相偎着进了酒店。

  一刹那的顿悟让他改变的初衷,本来准备进市区吃顿饱饭,然后打电话求援,结束这十天近乎侮辱人格的训练的。他踌蹰了,又漫步走着,路过一家超市时,把仅有三十块换了一包高档烟,浓浓地抽了一口,惬意地感受着尼古丁给脑子带来的眩晕,甩了下半长的发型,在他觉得自己的风骚不会让别人看出是个穷光蛋之后,他迈步向一个灯红酒绿的地方去了。

  帝豪夜总会。

  太他妈寂寞了,与其窝囊地走回去,倒不如让他们来接我。看到黄埔路终段的巨大霓虹广告时,他如是想。

  他知道救援来的肯定是警察,而现在的落魄得性就是因为警察,感觉这样对他来说仿佛有一种报复的快意一样,他没什么犹豫,大摇大摆地朝那片停着靓车,背景是美女广告的地方去了。

  “老板好。”门迎躬身道。

  装逼谁都会,甭理他们就成,服务生也是穷逼心态,很有这种自觉,伸手迎着汪慎修,这个高消费的地方等闲人未必敢进门,可敢进门的,多数就不是等闲人。

  比如进来的一位,浓眉大眼、脸庞清矍、服装看不出牌子可很合身,而且人站那儿说不出的一种气质。

  什么呢?很低调,不过从眼光里绝对看不出低调。目空一切的眼光,绝对是土豪进城那种气势,服务生不敢怠慢。

  “老板,到大厅还要要包厢。”服务生躬身问着,进了这个门厅,汪慎修一下子被美仑美奂的水晶吊灯看晃眼了,他嗯了声,看着帅帅奶油服务生,笑着道:“大厅人多,多不清静。”

  “那老板到包厢吧,我们这个音响效果很好,如果老板喜欢,我们可以给您准备乐队和舞伴。”服务生殷勤地介绍着,音响、乐队、水酒、舞伴……特别强调舞伴,如果是单身客人出来找乐子,谁也知道是什么。汪慎修笑着问着:“吹牛了吧?有那么好吗?我听说东莞那边才是男人的天堂。你们这儿不算。”

  “老板,这两天千万别去天堂。”服务生小声道,然后以一个男人都懂的笑容劝着汪慎修道:“天堂正在扫黄。”

  “哦,懂了。”汪慎修笑道,这调调果真好玩得紧,他摸了摸兜里的手机,在思索着,玩到什么程度才不至于被天堂里的人直接灭口。

  高档的警用装备,等闲难得一见,唯一的一件值钱物品被汪慎修刻意地拿出来炫了炫,打消了领班的最后顾虑,直接把汪老板请进三楼包厢了。

  灯亮,音响悠扬,落座,人几乎陷到了沙里,汪慎修脚直搭到茶几,很没品位的二郎腿,他曾经琢磨过心理学,从行为习惯上讲,土逼和土豪没有什么差别。所差不过是在心态上。土逼因为畏畏缩缩什么都在乎,所有没人在乎你。而土豪越是满不在乎,就越有人在乎他。

  果不其然,服务生听口音判断,此人来自煤老板的家乡;再看这得性,和以前见过的那些浑身散着馊味的土豪无甚差别,他服务的就更殷勤了,问着喜欢什么音乐、喜欢不喜欢跳舞,一试果真很灵,这些土包屁都不会,一摆手:“闹两瓶酒,红的白的都成。”

  “那老板,要不要找位美女陪您解解闷?”服务生顺势道。

  “还用我说吗?没漂亮妞我立马就走啊。”汪慎修大气地撂了句,服务生眨眨眼睛,暧昧地道了句:“放心吧,老板,一会儿您一定舍不得走。”

  轻轻地掩上门,回头时,服务生看了闭目小寐的汪慎修,这么坦然的样子,恐怕不是个心疼钱的主。掩上门时,他对着手机轻声报道:“三楼,302包厢,果盘、两瓶红酒……叫俏妹上来,告诉她把人多留会,应该是个财客。”

  这种极度尊崇客人的地方,谁也不可能进门就看客人的钱包,而且也不能以貌取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很多衣着打扮土得掉渣的货,内里可是富得流油。久而久之形成了重任全部交付到迎宾侍应的身上,全靠他那双利眼来安排客人。

  今天服务生的走眼成就了汪慎修的梦想,此时他已经轻挹着高脚杯中的红酒,轻轻沾唇浅尝,旁边一只纤手,递过来切得精致的果肉,他尝着果肉的美味,闻着近在咫尺的体香,欣赏着得钢琴王子那首致艾丽斯,好一副壮志得酬的惬意。

  真尼马的,生活就该这个样子,汪慎修陶醉了。

  一曲刚了,他回头想问身边美女的名字,却不料一只柔弱无骨的纤手轻轻掩着他的唇,然后他看到了娇艳欲滴的红唇,轻轻地,慢慢地,向他挪来,那闭着眼睛的双眸,眉睫清晰如星如月,轻轻地吻了吻他,然后他听到了如果天籁的声音:

  “别问我叫什么……茫茫人海相遇就是一种缘份,我好喜欢你陶醉在音乐中的样子,就像我梦中的白马王子……”

  哇,现在的风尘女子也这么有才了?

  汪慎修睁开眼睛,看着伏在他肩头,也是痴看着他的美女,瓜子脸、淡妆,蜷发,没有一丝风尘气息,有的是淑女式的那种雅致,就像她现在的眼神,在倾慕地看着,就像她的身体,保持着暧昧却不下流的姿势,一下子让汪慎修把看她的眼光提高了很大的刻度。

  “其实我也期待一段美丽的邂逅,不过从来没有遇到过。”汪慎修略带羞涩地说道,这位熟女姐姐,似乎和他期待中的邂逅相差无几。而且美女姐姐似乎窥到了他的心思一样,修长的手背,轻轻地抚过他的脸颊,揶揄地问着:“今夜之后,你一定不会有这种遗憾了。”

  “希望如此,不过,我怕好景不长,美景难再。”汪慎修心虚地说道,看过不少风骚的爱情故事,那调调终于在现实中重现了。

  他很迷茫,同样很期待,患得患失的极度类同于男人那种精虫上脑猫抓痒痒的表情,惹得美女姐姐顾盼一眼,浅浅地笑着,伸手邀着:“那你还等什么?一起跳支舞啊。”

  于是汪慎修被那双纤手拉着,在音乐中漫步,两个人时而如痴如醉地走着舞步,还真像有一种发自心灵上的默契;在默契时,又不约而同地相视一眼,似乎在眼光的碰触中,有微微的电流袭过全身;舞曲终了,她又轻偎地汪慎修的肩头,两人以交杯的姿势,含情脉脉的抿一口红酒,然后……又重复着先前的事,跳舞、凝眸、在优美的旋律中,感受这次邂逅的美好。

  “你在想什么?”一瓶酒去了大半,两腮坨红的美女姐姐靠在汪慎修的肩头轻声问着,她似乎也迷醉在这次意外的邂逅里。

  “我在想,这么美好的氛围,永远不要结束。”汪慎修道,时间已经过去两个多小时了,快穿帮了。结束的时间不会很长了。

  “如果你喜欢,就不会结束。”美女姐姐揶揄地口吻道,美眸迷离地看着汪慎修,现在懂情调的男人可比懂调情的男人少多了,面前这位无疑是一位很难得的,这么时间,没有任何一点下流的举止。

  “我很喜欢,不过它还是会结束的,其实我来这儿是出于一种报复心态,而且想麻醉一下自己的神经,不过我突然发现,不管怎么麻醉,我依然很清醒,而且我真的不想骗你。”汪慎修道,看着美女姐姐,有一种惶恐。

  好纯情的小帅郎,美女姐姐饶有兴致地看着他,笑着劝慰道:“我好像听到了一个受伤的心在说话,一定有位美女在你的心里放不下吧?”

  理解错了,汪慎修如一副失恋的神态,看着美女姐姐,终于摸着良心说话了,他喃喃地道着:“您理解错了,我不是心里有美女,而是口袋里没钱……”

  美女一笑,还以为他有藏娇之志,而无包养能力,刚要劝时,汪慎修来了句更猛地:“别误会,我连今晚的酒钱都没有。我在羊城已经流浪十几天了。”

  那美女一愣,马上明白了,自己情感被人免费享受了,怪不得这家伙身上有馊味。她腾地起身,杯酒朝汪慎修脸上一泼,杏眼圆睁、倒眉含忿、朱唇轻启、贝齿紧咬、妍态尽失地雷霆一句:

  “一毛钱没有来夜总会泡你姐!?等着吐血吧你。”

  咬牙切齿,几乎有操着酒瓶砸他脑袋的冲动,汪慎修坦然待之,准备闭目以受,可不料那美女姐姐下不了手了,虽然是个穷光蛋,不过是她见过最懂情调和最尊重她的穷光蛋。

  她哼了哼,高跟鞋响着蹬蹬蹬出了门外,重重地一拍门,汪慎修听到美女姐姐气急败坏的叫声,跟着听到了趿趿踏踏的脚步声,然后嘭声门开,进了五六位大汉,半圆包围着他,个个虎视眈眈,一言不发,盯着他。

  “甭费劲了,报警吧,好歹爷也有个去处了。”汪慎修面不改色地道,吃了个果盘,喝了瓶酒,陪了陪妞,应该不至于被灭口。

  没有吭声,又过一会儿,来了位中年男,像是夜总会的经理,盯了汪慎修片刻,手指一勾,那几位大汉把汪慎修摁着,衣服、裤子细细搜过了,除了烟和一部卡片机,一无所获,果真是个装土豪的土逼,老板回手就扇了领班一耳光。

  汪慎修懒懒地欠身道着:“别看了,里面就存了一个电话,想要钱,你们自己打过去朝他要。要么报警,抓我走啊。”

  一打过去,那求援的一来,自己的解脱了,汪慎修的如意算盘打得很精,可不料有事是想不到的。那经理似乎并不着恼,笑着道:“不用你教,我们有自己的解决办法……对付你这种人还需要惊动警察,太小看我们了。”

  那人一收手机,一摆手,径自出了门外,手指勾着服务生安排着什么。而房间里,劈里叭拉通、劈里叭拉通,很有节奏地响着,像DJ的鼓点,偶而还夹杂着某人吃痛的呻吟,不过被悠扬的音乐掩盖住了。

  白吃白泡妞都是这个下场,享受过了,让你难受难受,不揍你一顿都对不起帝豪的名头。

  过了好久,经理感觉差不多了,进了门,那几位住了,拎着汪慎修到了经理面前,一顿痛揍让汪慎修全身发疼,站着腿都有点哆嗦,这帮人让他想起了警校那帮同学,下手一个比一个阴损。净往两肋和后背招呼,这打法,怕是得让他疼好几天。

  “你在这儿消费了九千八百八,揍你一顿医药费抵消三千八,还有六千,慢慢还啊……我这儿六层,十二个洗手间,麻烦你给我做好清洁,有地方不干净了,有人教你怎么做……看住他。”经理撂了句,走了。

  这个结果就是汪慎修始料未及的,他被带到了一间卫生间,面前撂给了一个拖布和捅。而且有一个虎视眈眈的肌肉男在看着他。

  人在屋檐下,这头怕是不能不低了,拖完了一间,腰酸腿疼的汪慎修望着格子窗外的天空,无比泪奔地祈祷着:

  “敬爱的组织,原谅沦落风尘的我吧……你们可以不接纳我,可别不来救我啊。”

  明天睡懒觉,肯定起不了床。先发了啊。

  第40章意外相逢

  正月十五的花灯还闪烁着的清晨,熊剑飞早早从三元里的某处桥洞钻出来。先到不远处的菜地左近找了个稍微干净的池塘洗了把脸,顺手揪了几根葱,拔了两根菜叶,裹着葱边走边啃,对他来说,早饭时间开始了。

  桥洞下的家不用收拾,那是鸠占鹊巢,不知道那位流浪汉前辈留下的,前行的方向是火车站,那儿每天都有数十列火车的货物需要装卸、搬运,只要有力气,搁那地方就愁没饭吃。最关键的是那地方只看你力气,不看你的身份证,而且工资现结,虽然低了点,可正适合他生存所需。

  走在大街上,早起的居民偶而有和熊剑飞碰面的,一准是吓一跳,赶紧躲着走。南国不管男女身材都偏偏瘦偏小,顶多有熊哥半个人那么粗,而且就熊哥这反动长相,别说普通人,就街上的烂仔都不敢招惹。

  这样子余罪曾经给他下过个定义,叫:虎背熊腰山猪脸。

  因为这事,他和余罪打过一架,从宿舍撵到操场,然后两人回来个个鼻青脸肿,后来格斗对抗时大家才发现,余罪手快手黑,而熊剑飞手重手狠,这两人对一仗怕是半斤八两。那次打架结果不明,不过两人成了哥们。

  “哥们”这个词在熊剑飞看来不是滥用的,他爹就是火车站的装卸工,儿子继承了老爸所有的优点,睡着是打呼噜磨牙、醒着是放屁搓脚丫,这得性让他成为进学校后最耀眼的另类,余罪虽然嘴损,可是第一个不嫌弃他的对手,在他不断改变溶入这个集体之后,最初的对手反而成了最好的哥们。

  “妈的,余罪这王八蛋,肯定躲那儿享福去了。”

  想起了这个哥们,他自言自语道。这一次训练,就像回到了曾经生活的棚户区一样,对他来说一切都是轻车熟路,根本没有甘苦可言,顶多就是气候热了点不太适应,不过这些天他已经成功让自己习惯这里的潮湿和闷热了。但不止一次想过,要是结伴,特别是和余罪结伴的话,肯定会过得更好。

  这是他最服气余罪的地方,人家特别有经济头脑,以前兄弟们前脚打架,他后脚就去说和,然后是两头落好,打人的和被打的,都得请他意思意思。

  走了不远,吃完了,顺便路边买了一袋包子,边嚼边走,屈指算来,已经过了两周了,再有三四周就能回去了,他现在最担心的是不知道能不能如愿以偿穿上警服,因为他的家境基本上属于那种“儿女上学、爸妈吐血”的类型,对于没有背景和能力的普通家庭,儿子毕业,只能让爹妈再次吐血。

  这是他最不愿意看到了结果,所有他坚持得最好。

  呃……他呃了声,眼瞪着,站定了。看到了一副亲切的景像。

  面前不远的街边,在打架,那是对他来说无比熟悉的活计,三个打一个,那个顶在墙上,护着头,偶而还能还上一拳一脚。

  羊城几乎就是个犯罪之都,这鬼地方聚集了上百万的流动人口,每天坑蒙拐骗偷抢的人如过江之鲫,大白天抢金链抢钱包的抢了就奔,夜幕下野鸡和砍手党成群结队出没,碰到这些人根本不用运气很好,火车站这一带无时无刻不在上演着。相比之下,西山省那地方,简直就要成人间天堂了。他没搭理,往嘴里扔了个包子,看到被围的那一位小腹了挨了一拳,稍稍弯腰,反而乘机反手一肘,敲退一个瘦个子时,他异样地道着:“哟嗨,有两下,匕首攻防反肘。”

  “不对呀?出手怎么这么熟悉?”他异样看着不远的战团,被围的那一位,穿着牛仔裤,抬腿踢人都是皮鞋锃亮,留着长头发,看不清表情。应该不是认识的人,他不想惹事,又前行不远,那人跳出了战团,没有跑,猛地一个回腿,直踹跟上来的人一位,那人吃痛捂着裆部,蹬蹬蹬连退数步。

  踢蛋踹阴,这行云流水的招数怎么这么熟悉?熊剑飞又一惊,想起了一个人,他还没反应过来,那人认出他来了,吼了句:“傻看什么?帮忙。”

  “嗳。”

  熊剑飞兴奋地扔了包子,是余罪,真他妈有缘,他乐歪了。一个高弹跳,人像出膛的炮弹直冲上来,一个人打三个勉强,两个打三个几乎没有悬念,一冲拳直冲鼻梁、狠环臂直勒上去,两个追打余罪的瞬间被放倒了。

  放倒了就没好事,大脚丫咚咚直踹,那两位南人吃痛呻吟翻滚。

  “快走。”

  余罪拉着打得兴起的熊剑飞,拔腿就跑。熊剑飞来不及问,跟着飞奔,两人沿着三元里的大道奔着,钻进了小胡同,左一拐、右一拐、再左一拐……拐得熊剑飞快晕菜了,不料眼前一亮,转到大道上去了,余罪伸着手拦着出租,拉着熊剑飞上车,一溜烟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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