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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奋斗在激情年代_分节阅读_第55节
小说作者:寻香踪   小说类别:重生小说   内容大小:509 KB   上传时间:2014-10-23 13:46:39

  沈旭跃将手表套在赵明月左手手腕上,摸摸表面,说:“以后就不用问别人时间了。”能够送得起一块手表,对一个男人来说,是件非常有成就感的事。

  赵明月说:“可是我没什么送给你的。”

  “不用送,我有手表。”沈旭跃将腕上的手表给赵明月看,那是一块颇有些年头的机械表,需要上发条才能走,“这个手表要经常调时间,听说石英表很准时,不用调时,也不用上发条,非常方便。”

  赵明月笑:“以后你就跟我对时吧。”

  “好,以后就听从党组织的指挥,让打哪就打哪。”沈旭跃笑道。

  这年头流行一句炫富的话,“穿皮鞋走大道,镶金牙开口笑,戴手表挽三道”,皮鞋、金牙、手表都是财富的代表。赵明月的手表在同学中引起了一阵轰动,她是班上第一个戴手表的女生,小巧精美的手表在大家的手里传看着,大家啧啧称赞,也为它的价格咋舌。一块石英表的价格一百五十块钱,这对一群没有收入的大学生来说,实在是太过奢侈了。大家领着每个月十六块钱的补贴,要差不多不吃不喝一年,才能买得起这样一块手表,所以赵明月的手表可想而知有多么奢侈。

  赵明月也觉得有些奢侈了,但这是沈旭跃的心意,也是他的决心,她当然不会责备他,欢喜还来不及呢。谁都是有虚荣心的,对象舍得花这么大的价钱买一个手表,这也是一件非常有面子的事呢。

  大家都艳羡地说:“小赵,沈旭跃对你可真没得说的,居然这么舍得为你花钱。”

  赵明月笑得很开心:“对啊,我也没想到。他赚到稿费后的第一件事,就是给我买了个手表。我觉得好贵啊。”

  “贵什么呀。再贵不及心意贵。况且是他自己赚的钱,我觉得挺好的,意义非凡。”高东方说。

  “就是。”

  李春梅说:“要是谁也这么努力地赚钱,给我买个手表,我肯定感动得以身相许。”

  大家都笑了起来,钱斯盛说:“我把这话转达给王兴凯吧。”李春梅跟王兴凯早就公开出双入对了,宿舍的姐妹惊诧过后,都有点担心她会被王兴凯这个浪荡子给欺骗了,不过好像过了半年,王兴凯跟李春梅还依旧处着对象,大家都在暗暗称奇,莫非浪子也收心了,被李春梅给收服了?

  李春梅说:“可别,他就是个怂包,他可一分钱都赚不了。”

  赵明月抿嘴笑:“你可千万别当面这么说他,男人都是需要夸的,好面子。他不会赚钱可以省啊,他平时给你花的那些也不少,省下来也能买块手表了。”

  “我看他可不像你们家老沈那样有心,他平时花个三两块估计不计较,一下子要他掏个百八十的,估计就要肉疼死去。”李春梅笑道。

  但是不久后,大家发现李春梅手上也多了一块小巧精致的石英表,宿舍的姐妹又都传看了一遍,唐卫华问:“王兴凯给你买的?”

  李春梅抿嘴笑而不答,钱斯盛说:“该不会真的以身相许了吧?”

  李春梅哼了一声:“哪有那么容易,以身相许也得结婚之后了,便宜哪是那么好占的。”

  唐卫华竖拇指:“就应该这样的,男人嘛,就该吊他们的胃口,别一口喂饱了,喂饱就跑了。让他多付出,他才懂得珍惜。”

  一席话把宿舍的姐妹都说得面红耳赤的,高东方嘻嘻笑:“有了大姐,我们受益匪浅啊。”

  整个宿舍里,最安静的就是毛剑兰了,她一如既往地坐着干自己的事情,没参与到话题中来。赵明月发现最近毛剑兰话变得格外少,也不像以前那样跟自己谈心了,她知道应该是因为沈启学的缘故,她也从来没有去催促过她,只要她愿意讲,她还是很乐意当一个安静的听众,她不说,自己就不会去做一个无聊的长舌妇。

  快期末了,大家都开始准备复习。沈旭跃很忙,既要准备期末考试,又要翻译文章,一个礼拜只有周三晚上能来看赵明月,赵明月则会在周日的时候去沈旭跃那儿学习,两人一周见两次面,余下的时间就全都交给书信倾诉。他们的书信来往频繁,已经积了厚厚一叠了,赵明月用个木匣子装起来,想沈旭跃的时候,就翻出信来读一读。

  这天傍晚,大家都吃了饭去图书馆学习了,赵明月打完开水,准备背着书包去图书馆。毛剑兰叫住她:“小赵,有空吗?能陪我聊聊天吗?”

  赵明月看着她:“好啊。”

  毛剑兰说:“我们去外面吧。”

  赵明月点点头:“可以。”

  现在已经天寒地冻了,晚上已经不能在外面呆着了。毛剑兰想得周到,她领着赵明月到了学校食堂,那儿晚上有个小窗口还营业,亮着一盏暖黄的灯,等着吃宵夜的同学前来买包子油条之类的吃食。

  毛剑兰买了两碗热腾腾的粉汤和包子,和赵明月在食堂的角落里坐了,有热乎的东西,背风,这样就不冷了。

  赵明月说:“你不用破费,我都吃过饭了。不饿。”

  毛剑兰笑了笑:“好久没和你说说话了,今天耽误你的时间。”

  “说什么话,有话随时都可以和我聊,不用客气。”

  毛剑兰伸手抿了一下鬓角,然后从口袋里摸出一个东西来,递到赵明月手里,赵明月一看,是一块银色的女式石英表,她看着毛剑兰,毛剑兰有些不自然地笑了一下:“这表,是沈旭跃的大哥寄给我的。”

  赵明月明白过来,这么贵重的东西,应该就是定情信物了吧:“大哥跟你在处对象对不对?”

  毛剑兰低着头,几不可闻地嗯了一声,过了好一会儿才抬起头来:“对不起,小赵,这个事一直都没跟你说,我实在不知道怎么说出口。”

  “这有什么关系,你想就说。”赵明月微笑着说,没有谁谈恋爱还要跟别人报备的。

  毛剑兰又低下头去,用手捧着热腾腾的的汤碗:“我们联系的时间已经很长了,这你应该知道,就是那次去了长城回来后开始联系的,算是很聊得来吧,他懂的很多,也很机智幽默,跟他通信非常有意思。我心里,其实也是喜欢他的。上个学期期末的时候,他在信里说,希望和我建立恋爱关系。我说我要考虑一下,后来暑假的时候,我回复他了,说同意他的请求。”

  赵明月点头,原来如此,既然聊了这么久,那也应该是建立在互相了解的基础之上的。“我跟大哥接触不多,但是知道他的为人肯定是可靠的。你跟他聊得来,那说明你们很投缘,我祝福你们。”

  毛剑兰说:“启学的为人我信得过。但是我知道,我和他之间的差距还是很大的,我家里的条件非常不好,前头有两个哥哥,下面还有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我能够来上大学,那纯粹是因为运气,我初中都没有念完,家里条件太差了。但是我特别喜欢读书,也不甘心命运就是如此,所以一直坚持自学,恰好政策有改变,我搭了这个顺风车考上了大学。家里人连饭都吃不饱,我能够上大学,真是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她说着以手掩面,长叹了一口气。

  赵明月心想,难怪那么拼命赚钱,连命几乎都搭上了。毛剑兰继续说:“我真没有想过,会在大学里谈恋爱,我的想法就是,能顺顺利利完成学业,不饿肚子,这就是天大的幸运了。能够认识启学,还多亏了你,谢谢你。可是我担心,我跟他长久不了。”

  “你为什么这么说?”赵明月问。

  毛剑兰苦涩地说:“我跟他的差距太大了。简直就是云泥之别,我跟他在一起,以后恐怕只能拖他的后腿,我怕耽误他。所以这个手表,麻烦你帮我转交给他的家人或者他吧,我想趁着我们之间感情还不那么深厚的时候,早点断了,免得日后更痛苦。”

  赵明月震惊地看着毛剑兰:“剑兰,你怎么这么想啊。你怎么可能耽误他呢?你将来毕了业,也是一名人民教师,没有配不上他的地方。你既然爱他,就应该勇敢去爱,你在乎这些条件做什么?”上辈子的时候,她曾经觉得自己配不上沈旭跃,而后来,她发现自己完全可以与他比肩,将来的事,谁说得准的。

  毛剑兰垂着眼摇了摇头,赵明月看不见她眼里的情绪,但是可以猜到她有多么难受:“我也许是拖不了后腿,但是绝对不能为他助力。他会有更好的前程,也能找得到更合适的女子。”

  赵明月严肃地说:“你已经写信告诉他,要和他分手了?”

  毛剑兰点点头,伸手抓住了书包。

  赵明月注意到这个细节动作,问:“信已经寄了?”

  毛剑兰犹豫了一下,摇摇头:“还没有。”

  赵明月问:“你老实告诉我,是不是有人找过你了?”

  毛剑兰抬眼看着赵明月,有些惊讶地说:“你怎么知道?”

  “没人找你,为什么你突然会有这种想法,你和他之间的差距,不是在你答应和他确立关系之前就知道的吗?是谁来找你,沈旭跃的妈妈?”

  毛剑兰垂下眼帘不做声。

  赵明月说:“剑兰,你说话呀,他妈说话是特别难听。但是这个事情你不能就这么单方面就中止了你们的关系。大哥他都不知道这个事,他满腔热情,你给他泼了这盆冷水,原因是因为他的母亲反对你们在一起,他远在南方回不来,让你独自一人面对他那刁难的母亲。你让他怎么想,作为男人的自尊心该多么受打击啊。”

  毛剑兰突然啜泣了一声:“我也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他妈说话太难听了,我想到以后要跟这么一个长辈打交道,我就觉得毛骨悚然。我见了一次,我就觉得受不了,你怎么受得了的?”

  赵明月也沉默了,她怎么受得了的,她不过是多活了几十年,见过更刁难的人,经受过更痛苦的折磨,而毛剑兰,她只是个20岁的小姑娘,纵使吃过那么多苦,也肯定没见过人性如此之恶吧。

  赵明月伸手摸摸毛剑兰的肩膀:“对不起,剑兰。我觉得肯定是因为我,而迁怒到你身上去了。旭跃他妈特别看不起农村人,本来就不喜欢我,你又是我的同学,她就觉得这是我在搞鬼,故意和你串通一气在对付她。这个老太太已经完全不可理喻了,我这几个月都没去他家,实在不想见到她歇斯底里的样子。”

  毛剑兰眼睛里蓄满了泪水,她抽泣了一下,然后有两颗眼泪顺着脸颊淌了下来,滴在面前的粉汤里,她庆幸自己遇上了良人,沈启学那么优秀,结果却是这样伤感的一个结局。

  赵明月掏出手绢给她擦眼泪:“剑兰,你别哭,别难过。真的对不起。”

  毛剑兰摇头,接过手绢,捂住口鼻,哭得更伤心了。赵明月只能搂着她的肩安慰她。

  过了许久,毛剑兰终于平静了一些,赵明月说:“你要听听我应付他妈的吗?”

  毛剑兰没有出声,赵明月说:“其实他的家人大部分都很好,他爸、大姐都很通情达理,只有他妈是个不可理喻的人,她很要面子,爱慕虚荣,希望儿女都娶得好、嫁得好。但是大姐因为命运的捉弄,嫁到了农村。沈旭跃和我在农村结识,这些东西,都是她无法左右的,等她看到的时候,都已经成了定局了。其实她还想拆散我跟旭跃,但旭跃的态度非常坚决,为了我已经跟他妈吵过几架了。他告诉我说,别搭理他妈,什么话左耳朵进,右耳多出就好了。我这人面皮很厚的,所以也就忍过去了。你要想和沈大哥在一起,对他妈唯一的办法就是忍,没有别的法子。”

  毛剑兰吸了一下鼻子,还是没说话。

  赵明月接着说:“沈大哥是家里唯一一个对象还没有定下来的,年纪已经过了三十了,上次回来时间不短,主要就是为了相亲。他妈为了找个门当户对的儿媳,根本就不管姑娘的长相、性格、学历、人品、智商等等,只要家世相当,就全都拉过来介绍给沈大哥。我听旭跃说起过,沈大哥见过的姑娘,起码有一个排,但是他都没有见到合意的。元宵节我从他家回来,正好遇到你,沈大哥对你印象应该不错,旭跃他没有考虑那么多,便找了机会让大哥结识你。后来,他妈从别人那儿得知你们在处对象的事了,就是上旭跃他爸过生日的时候,她把我和旭跃大骂了一通,说我们串通一气来对付她。我就一直担着心,没想到她还是来找你了。对不起,剑兰,如果不是因为我,她不会这么为难你的。”

  毛剑兰摇摇头:“如果不是因为你,我又怎么可能认识沈启学。这不怪你,小赵,真的,他妈讨厌我,肯定不是因为你。”

  赵明月叹了口气:“他妈妈跟你说什么了?”

  “她说不希望我和启学在一起,我出身低微,以后帮不到他,会阻碍他的前途。他应该找一个门当户对的姑娘,将来岳丈家里也能够提携一把。”毛剑兰平静地说着这些事。

  赵明月说:“你不妨问问沈启学的态度,他是想要锦绣前程呢,还是想要一个志同道合的妻子?况且他要是跟你在一起,也未必会没有前程。”

  毛剑兰摇了一下头:“我不想逼他来做选择。他妈妈还说了,如果我不跟他分开,等我毕业的时候,就写信给学校,让学校将我分配回老家或者边区去,我还是没办法和他在一起。”

  赵明月不由得呵呵笑了一下:“当初这话她也跟我说过,她就没别的辙了,只会干棒打鸳鸯的事。”

  毛剑兰看着赵明月:“那万一真的分不到一块儿,你们怎么办?”

  赵明月说:“我问你,将来你就能和沈大哥分到一块了?他在部队,你就算是分在北京,那也是分隔两地啊。”

  毛剑兰说:“我本来的打算是,等我毕业了,我要是能留在北京最好,他的家也在北京,他一放假就回北京来。如果不能留在北京,我就申请去湛江,离他近一点。”

  赵明月笑起来:“这其实不跟你回老家差不多嘛。”

  毛剑兰扶着额头:“我怕被分到边区去了,到时候地方那么偏僻,我不着家,离他也远,在一起的可能几乎为零了。我看他妈妈那样子,还真干得出来这种事。我家里好不容易盼着我出息了,我要是分到边区去了,两头都顾不上,你说我怎么办?”

  赵明月叹了口气,这个担忧并不是多余的,他们这些领着国家补贴上学的教育类大学生,确实要服从国家分配,怕就怕沈母不讲道理,在背后使阴招。毛剑兰不是自己,她绝对没有那个辞职下海的魄力,家里好不容易盼出来一个吃公家粮的,那就是全家的骄傲和指望,怎么舍得轻易舍弃。

  赵明月说:“我觉得,分手这件事你还是别在信里跟他说,他接到信会急疯去。他有没有说过什么时候能回来?”

  毛剑兰看着已经冷掉的粉汤:“他说明年春天才能回来了,一年只能探一次亲。”

  赵明月说:“那就等明年春天他回来了你们当面去商量,也要不了多久了,这个表,你收着。”她将手表放回毛剑兰手里。

  毛剑兰拿着那块表,用手指慢慢地摩挲着,这么贵重的东西,她才拿到手不几天,还舍不得戴上,来不及消化完这种喜悦,就被沈母将这份喜悦击得粉碎。“万一他妈妈还来找我怎么办?”

  “你就跟她说,这种事,你要当面跟沈大哥说。你夸大一点照顾沈大哥感情和想法方面的事,说在信里提出分手担心他的信心和自尊心会受打击什么的。他妈再怎么讨厌我们,也还是心疼自己儿子的,应该不会逼你。”赵明月说。

  毛剑兰看着赵明月,点了点头:“谢谢你,小赵。”

  赵明月说:“其实我还很希望能我们能做妯娌,咱们之间就没了那么多矛盾。可是……唉!”

  毛剑兰叹息了一声,没有说话。

  赵明月估摸着毛剑兰暂时不会再和沈启学说分手的事,但是心里的担忧却化解不了,不知道他们两个,将来会何去何从,她真不希望大家都受伤害。其实沈母也是个很悲哀可怜的老太太,但她真不是想针对她,她压根儿都没想过要将自己的任何一个同学介绍给沈启学,但是命运的手,还是将他们维系在了一起,不知道会走向何方。

  第六十九章 想

  放寒假的时候,沈旭跃没有和赵明月去旅游,也没有送她回家,他很忙,他们系里准备出版一本译著合集,其中收录了几篇他的译作,教授叫了沈旭跃去帮忙编辑校对,这对他来说是个极好的锻炼机会。赵明月也觉得机会难得,非常支持他留在学校帮忙,她和于有清一起回老家。

  放假之前,同乡会的老乡就组织大家一起买票,赵明月想着人多也热闹些,便同意了一起买票。上了车之后,大家的车座基本上都是连着的,赵明月平时跟老乡来往不多,就想和于有清坐一块儿,于有清当然欣然同意。

  赵明月先坐下了,她的座位靠着窗户,于有清就在她旁边坐着,本来于有清旁边是一个男老乡,这时边红玉过来了:“老张,咱们换个位置,你去坐我那个位置。”

  那个男老乡也没说什么,就答应了。

  赵明月看着边红玉,发现她的气色非常不好,消瘦得厉害,而且脸色偏黄,脸上甚至还有黄褐斑。赵明月皱了下眉头,她记得第一次看见边红玉的时候,她的皮肤还是很好的,虽然没有欺雪赛霜,但也是白里透红的,一看就是养尊处优没吃过苦的。如今看着样子,倒像是个生了孩子的妇女。

  于有清很自然地和边红玉打招呼,赵明月皱了一下眉头,他跟边红玉很熟吗?边红玉拿出一个湖蓝色印花的绸布口袋,从里面拿出一些红果子,托在手心里问于有清:“有清,你吃山楂吗?”叫得还很亲密的样子。

  “好,谢谢。”于有清笑了一下,从她手里拿了一个,又拿了一个,递了个给赵明月。赵明月接过来,边红玉瞟了她一眼,也没她打招呼。

  赵明月对边红玉这个女人印象一向不好,但是却想不通这么势利的女人为什么会对于有清另眼相看。于有清穷得叮当响不说,性格也比较内向,这两年因为上了大学自信了许多,也稍稍开朗了些,但总体来说还是个内向的男生。身体消瘦,长相也只属于端正,戴一副黑框大眼镜,看起来就是一副忠厚木讷的样子。才华情趣几乎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

  在目前男多女少的大学校园里,于有清这样的男生,几乎是没有女生看得上的,尤其是边红玉这么势利的女人,是什么令她改了性,发现了于有清的好?

  于有清和边红玉聊得很投机,两人看起来似乎还挺熟的样子,当着边红玉的面,赵明月不好问得于有清,便拿了一本书在手里,看起自己的书来。刚开始她还竖起耳朵在偷听他们俩的对话,后来渐渐被书本内容吸引,便完全沉浸到书本的世界里去了。

  等她再醒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身边已经换成了边红玉,而于有清则坐在最边上那个位子。边红玉脱了鞋子,将自己穿着丝袜的脚架在对面座椅上,腿上盖着一件衣服。赵明月看那衣服有点眼熟,那不是于有清的外套吗。

  赵明月扭头去看他们,于有清安静地坐着,边红玉似乎已经睡着了,身体向左边倾斜着,靠在于有清身上,于有清的耳朵有点发红。赵明月心里警铃大作,难道于有清和边红玉在处对象?怎么一点迹象都没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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