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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童幼崽奶呼呼[年代]_分节阅读_第57节
小说作者:青雨梧桐   小说类别:言情小说   内容大小:909 KB   上传时间:2023-11-02 15:45:43

  毛晓峰惊讶地问,“上班?你去哪里上班了?”

  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在柳烟凝的身上扫过,她穿着昂贵的皮草大衣,脚上是一双黑色的高筒高跟鞋,这打扮说是去做客还差不多。

  柳烟凝笑了笑,没有说自己具体做什么,毕竟这个工作还不稳定,她今天第一天去上班,也发现了,虽然她是安娜主动找上门来的,但是董总显然也有实权,今天她一去就用英语试探了她一番,然后给她安排的工作也是在考察她的文字能力,柳烟凝也并不觉得自己是安娜请去上班的,就忘乎所以,她要用自己的工作能力去让对方真正的心生认可。

  有了肯德基,毛宁宁连守着都等不及烤熟的红薯放一边去了,自己去厨房找了个盘子,将打包袋里的东西倒出来,招呼阿宝,“阿宝,快过来呀,你一块,我一块。”

  鸡块有两块。但阿宝摇头,他虽然觉得肯德基也好吃,但是他现在更想吃冒着香气的红薯,这可是他们家里没有的东西。

  柳烟凝也看出阿宝想吃红薯,干脆坐到了一边等着,她不敢离火太近了,怕火星子溅出来,烧了她的皮草衣服。

  “雪华姐还没有下班吗?”柳烟凝问。

  “可能耽误了。今天就在这吃饭吧,饭我都做好了,菜热在锅里的呢。”

  柳烟凝摇头,“我们家饭也好了,看样子阿宝想吃红薯,等红薯烤熟了,拿一个我们就回去了。”

  等红薯熟了,毛晓峰找了个碟子,装了四个红薯给她,他们家四口人,少了不够分。

  柳烟凝看了一眼,烤盘上只剩一个红薯了,“我给阿宝拿一个就行了。”

  “拿着吧,我再烤就行了。”

  柳烟凝也就不客气了,她闻着红薯的香味,也勾起了多年的馋虫,接过盘子带着阿宝回了家。

  红薯一掰开,黄橙橙的肉就冒出了热气,柳烟凝就尝个味道,将掰下来的一半递给了阿宝。

  “秦姨,你也来尝一尝,这个烤红薯味道不错。”

  秦姨从厨房忙活出来,连连摆头,“我前半辈子吃红薯都吃伤了,烤红薯,煮红薯,红薯粥,变着花样的吃,有时候红薯都吃不上呢,我当时就发誓,等什么时候条件好起来了,我要顿顿吃白米饭,再也不吃红薯了。”

  “那是多少年前的事了,那时候的红薯吃起来是苦的,现在才是甜的,味道不一样的,尝一尝。”

  秦姨坚决摇头,看到柳烟凝母子吃得很香的样子,内心感慨,这就是生在好时代的人啊,连烤红薯都吃得这样香。

  沈牧回来了,带着一身的寒意进来,他带着一顶帽子,脸被大围巾围了起来,只露出一双眼睛。

  沈牧一边脱大衣,一边说道:“过了正月十五,阿宝就要开学了,到时候还是得坐公交车上学才行,骑车太冷了,我骑这一路都冻得手脚僵硬,别说孩子了。”

  柳烟凝挑了挑眉,没说话。

  阿宝指着盘子里的烤红薯,“爸爸,给你留了一个烤红薯哦,快趁热吃吧!”

  沈牧笑道:“烤红薯啊,这东西我好几年没吃过了,小时候上学,每个星期背一袋子红薯去学校,省着吃,一顿吃两根,哎。”

  柳烟凝奇怪地问道:“既然你吃了这么多红薯,没吃腻吗,现在还能吃得下吗?”

  沈牧摇头,“没有啊,怎么会吃腻呢,当时幸好是大伯家里还有红薯,让我每个星期扛一袋子,要不是这样,我连吃的都没有,红薯就是那个时候我最好的果腹的食物。”

  柳烟凝若有所思地点头,沈牧拿起最小的那个,撕了皮,吃了起来,“这红薯没大伯家的好吃,大伯家的是沙沙的更甜更糯。”

  吃完了红薯,沈牧问起柳烟凝,“第一天工作怎么样,还顺利吗?”

  柳烟凝点头,唇角露出微笑来,“很好。”

  沈牧见状就知道她是真的很喜欢,放下心来,“那就好,要是觉得太累.”他本想说如果觉得太累就回家,他养他们母子,但是目前,他的工资都还不够家里开销的,看来得抓紧时间再写两本工具书,多挣点钱,给他们母子一个保障。

  一晃到了正月十五,沈牧和柳烟凝都放假了,两人难得一块在家,阿宝很高兴,连毛宁宁家都没有去,在家里陪妈妈。

  沈牧将自己关在书房潜心创作,柳烟凝上班之后,就暂时停了小说的工作,没事的时候就看书,书房完全成了沈牧的地盘了。

  门被人敲响了,为了不让屋子里的暖气跑出去,门都是关得严严实实的,柳烟凝是从来不让阿宝去开门的,不知道门口站着的是什么人,尤其是之前家里只有她们两个女人的时候,阿宝也养成了不开门的习惯。

  柳烟凝走过去开了门,门口站着一个陌生男人,似乎没想到开门的会是这么漂亮的女人,他着实愣了一下,连忙垂下头,说了一句什么,柳烟凝没听太清楚,这人操着一口西北的方言,但她听见了他话中‘沈牧’二字。

  柳烟凝的目光掠过他,男人皮肤黝黑,头上缠着泛黄的白布,身上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羊毛袄子,蓝布裤子,脚上蹬着一双黑色棉鞋,门口摆着三只大袋子。

  这是沈牧老家的人,这个念头飞快地浮现在柳烟凝的脑海中,她问道:“你是沈牧的亲戚是吗?”

  她说的是普通话,对方听懂了,连连点头。

  柳烟凝叫了一声阿宝,“去书房叫爸爸,就说他老家有人来了。”

  阿宝咚咚地跑进了房间,没过一会儿,沈牧就大步出来了,他看到门口的男人一愣,随即露出惊喜的微笑,脚步更加的迫切,“贵林哥!”

  沈牧走到门口,上下打量了沈贵林一眼,“你这是从老家来的?快进来!”

  沈贵林看到沈牧,也笑了起来,笑容显得有几分憨厚,“俺给你扛了几袋子东西来嘞,快扛进去。”

  沈牧从鞋柜里找出干净鞋子放在地上,对柳烟凝说道:“这是我大伯家的大哥,贵林哥。”

  沈牧的笑容略微有些僵硬,他知道柳烟凝的洁癖,心里略有些担心,可他又心里期盼着,他期盼着柳烟凝能善待他的亲人。

  让他欣慰的是,柳烟凝露出了个笑容,“原来是大哥,真对不起,没认出来,快请进。”

  沈贵林搓了搓手,看都不敢看这个漂亮得跟天仙似的弟媳,笑道:“没事没事,俺就是给你们送点东西来。”

  沈贵林显得很是踌躇,他们在老家没有换鞋的习惯,但是他看见了那纤尘不染的地板,外面还有积雪,他鞋子有些泥泞,踩上去肯定会踩上一串脚印。

  沈牧都已经将鞋子拿出来了,沈贵林看着那双棉拖鞋,脸上露出了囧意,可他千里迢迢地来了,也不可能因为一双鞋子就不进门,他换下了自己那双棉鞋,在火车上长途跋涉了几天,棉鞋一脱下来,露出了破洞袜子,还伴随着一股发酵的难以形容的臭味。

  沈贵林的黑脸因为羞窘变成了黑红色。

  “俺,俺在火车上两天没洗脚了。”他不好意思地解释。

  沈牧却仿佛什么都没有闻到,拉着沈贵林就走了进去,让他坐在沙发上。

  秦姨泡了茶端过来,阿宝闻到了异味,躲进书房去了。

  柳烟凝也有些受不住,本想坚持一下坐一会儿,却看到沈牧朝自己打了个眼色,于是她也跟着阿宝进了书房。

  沈牧去打了盆热水来,放在了沈贵林脚边,“赶了几天的路,洗个脚,解解乏。”

  弟媳不在,沈贵林显然放松了很多,他脱了袜子洗起脚来,不好意思地笑,“别熏着弟妹了。”

  “大伯,伯母身体好吗?”沈牧问道。

  “好,都好,收到了你寄回去的过年钱了,过了个丰年哩!过完年,老汉准备了一些土特产,让俺给你送过来,说在城里,那些是新鲜东西哩!”

  从西北的老家进京,起码要花两天的时间,沈贵林大概是不舍得花钱住旅店的,扛着三大袋东西,这一路还不知道是如何辛苦来的,沈牧感动得红了眼,“北京什么都能买得到,你们下次来空手来就行了,拿这么多东西,累人。”

  沈贵林笑道:“我这么大个汉子,能有多累!”

  他环顾四周,很多东西都是他在土窑里没见过的,尤其是那台十四英寸的熊猫牌黑白电视,“嘿呀”了一声,“行啊,二弟,你家里连电视都买上啦!”

  沈牧笑道:“这家里的东西都是你弟媳添置的呢,我的工资哪买得起这些。”

  沈贵林知道沈牧爱人是城里人,当年他结婚的时候也只是给家里写了封信,没办酒席,他们家人都没有见过沈牧这个城里媳妇,现在看来,弟媳不仅漂亮,家里还有钱。

  他担忧地看了沈牧一眼,要是弟妹家里条件这么好,沈牧会不会受气?但弟妹看着又不像心气高看不起人的人。

  沈牧并不知道他的心思,将洗脚水倒了,将破洞袜子也扔了,拿出自己的新袜子给沈贵林换上。

  但是客厅里还是有一股酸臭的腐烂味,那双棉鞋还在散发着气味呢。

  沈牧将棉鞋塞进了鞋柜。

  秦姨走到门口,将大门敞开,寒风刮了进来,总算将那股子气味给吹散了。

  秦姨来到书房,对柳烟凝说道:“饭好了,烟凝。”

  柳烟凝正在陪阿宝看书,闻言说道:“秦姨,家里还有面吗?”

  秦姨点头,“有啊,我一会儿煮一碗。”

  “一碗恐怕不够,先煮两大碗吧。”

  柳烟凝看到那三大袋东西那么大那么沉,就知道沈牧这个兄弟有把子力气,一般力气大的人,吃得就多。

  “哦哦好,客厅味道已经没了,不过我看沈先生的兄弟虽然洗了脚,脚还是有味,要不要单独.”

  “不用,没事,秦姨,你再炒个肉菜,煮好了就给沈牧说开饭吧。”

  沈牧跟沈贵林四五年没见了,一见面有说不完的话,家里的亲戚身体状况,地里的庄稼,山上的野味,两人说的是方言,仔细听能听明白,不仔细听还不太能听懂。

  柳烟凝拉着阿宝出来,沈牧看到阿宝,将阿宝叫过来,教他喊沈贵林大伯。

  阿宝倚在沈牧怀里,好奇地看着这个陌生的大伯,脆生生地喊,“大伯,新年好!”

  沈贵林笑了起来,从羊皮袄子底下的线衣里摸出一个纸包,打开之后,从一叠碎零钱里面,抽出唯一那张五块面值的,递给阿宝,他尽量用普通话说道:“大伯给你的压岁钱!”

  阿宝看到大伯的手很粗糙,手指变形了,上面长着一个个冻疮,指甲看起来像新修剪过。

  阿宝不敢接陌生人的钱,他听见柳烟凝说道:“阿宝,谢谢大伯。”

  妈妈这话的意思就是可以收,阿宝收下了钱,笑眯眯地说道:“谢谢大伯!”

  沈贵林的脸上顿时就绽开了笑,“乖伢儿!”

  秦姨将饭菜端出来摆在桌上,柳烟凝临时让她多做了一个肉菜,“吃饭了,烟凝。”

  有客人在,秦姨没上桌吃饭,沈贵林看着桌上五六个菜,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也太多了,随便吃点就行了。”

  沈贵林面前摆着一大碗面条,沈牧也没吃米饭,捞了碗面条,“难得来一次,晚上我们炖排骨吃。”

  秦姨说得对,即使已经洗了脚,柳烟凝灵敏的鼻子还是闻到了一股子异味,她勉强吃了半碗饭,客人还没下桌,她也只能将自己钉在椅子上。

  她看到沈牧满脸喜悦地跟沈贵林说着话,她仔细一听,拉家常呢。

  到了晚上,沈牧果然亲自下厨,做了一大桌子好菜,沈贵林心疼得直说他们过年的时候也没有吃这么丰盛呢。

  吃了饭,柳烟凝回了书房,家里的房间不够,如果今天晚上沈贵林要留宿,就只能睡沙发了。

  柳烟凝也不是不介意的,但是她能看出老家人来,沈牧是发自内心的高兴,她不想破坏了他这份高兴。

  到了七点过,沈牧拿自己的鞋子给沈贵林穿,进书房给柳烟凝打了个招呼。

  “家里房间睡不下,我送大哥去住招待所。”

  柳烟凝长长地松了口气,脸色也松弛下来,“行,快去吧,开个好点的招待所,别舍不得花钱。”

  沈牧差不多快十点钟才回来,柳烟凝都已经睡了,她听见沈牧去了卫生间,没过多久就传来刷洗的声音。

  十一点半,沈牧才上床来睡觉。他轻手轻脚的,还以为柳烟凝睡着了,听见柳烟凝说道:“把大哥安排妥当了?”

  沈牧嗯了一声,轻轻地躺了下来。

  过了良久,黑暗中,沈牧抱住柳烟凝,在她耳朵边轻轻地说了一句,“烟凝,谢谢你。”

  柳烟凝低声道:“谢什么?”

  沈牧想说话,一开口,喉咙却哽住了。和柳烟凝共同生活的这数月,他已经将柳烟凝的性格摸了个透,她这样爱洁的人,忍受着他大哥的脚臭跟他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对柳烟凝来说,是多么不容易。

  他原先以为她是一个自我的人,他也爱她的自我,可到了今天他才发现自己错了,她自我是真的,善良也是真的。

  柳烟凝感觉到一滴热泪淌在自己的耳廓上,她心里一惊,笑道:“怎么了,这点小事值得你个大男人掉眼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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